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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方案

供暖方案

供暖方案(篇1)

一、基本概况

1.工程概况

XXXX地处XXXXXXX外繁华闹市区,东临15米宽的XXXX路,西侧为规划中27米宽的XXX中街(XXXXXX)。本工程建设用地位于XXXX现有院区西侧,总建筑面积8808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427㎡,地下建筑面积为24660㎡,建筑高度为59.990m,是一个集门诊、急诊、急救、医技、病房等各项医疗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楼,地上14层,地下3层。

2.供暖要求

根据甲方总体进度计划要求,跟供暖相关的机电各系统在20xx年11月1日完成,临时供暖系统调试完成时间为11月10日,具备临时供暖条件。供暖范围地下一层~十四层。本临时供暖系统采用医院热力站一次热源,利用正式空调风机盘管和散热器采暖系统,对本工程进行冬季供暖。室内环境温度要求达到15℃-20℃。其中散热器采暖系统供应楼梯间、卫生间和设备层,其余除净化区域都由空调分机盘管系统供应。

二、编制方案适用范围

本次供暖范围为本工程除净化及VRV区域外的所有部位。净化及VRV区域内供暖拟定采用临时采暖进行,由采暖管道及暖气片进行供暖,以确保净化及VRV区域内施工正常进行。

三、临时供暖系统的简介

1、空调采暖系统

空调热水系统采用医院热力站一次热源供应。空调热水供回水温度为60℃/50℃。循环泵采用变频泵组,空调热水定压装置,水系统的软化、补水、定压均在换热站内。一次热源先由DN250供回水管道进入地下二层冷冻机房分集水器,再由分集水器供给各层风机盘管系统。

2、散热器系统

本工程采暖范围内,设备层及靠外墙卫生间、楼梯间、空调机房等采用散热器供暖。散热器采暖的供回水温度为85℃/65℃。采暖系统采用下供下回双管异程式,暖气片采用铜管铝片对流散热器。

四、临时供暖具备的基本条件

1.换热站具备的条件

换热站能为正常供暖提供热源。临时供暖系统除风机盘管外,换热站内设备和管道连接如期完成对临时采暖至关重要。

2.空调风机盘管

从院区换热站板式换热器至本工程冷冻机房分集水器到各层空调设备包括新风机组、风机盘管等设备的管路均已完成并全部接通,并且管道系统已经进行了水压试验及冲洗,经检验合格。

局部未安装完成的供回水末端必须采用临时的短管连接起来,确保供暖期间水路系统正常循环流动,不会因产生死水导致此处管路被冻裂。不需供暖的区域采用阀门关断水源。

所有空调热水系统在立管系统最高点、水平干管末端最高点、管道上翻弯高处应安装自动排气阀,以防管道水系统运行时及时地将管路产生的水气排净,以便热水运行流畅。

所有空调热水管道应在系统最低点应设置泄水阀包括立管系统最低点、管道下翻弯低处、设备进出水最低处等,以便管道系统在泄水时能全部将管道系统的水泄净。

空调热水必须采用软化水,由院方换热站供应。

3.散热器采暖水系统应具备的条件

从院区换热站板式换热器、散热器循环水泵至散热器系统管路已全部完成,散热器已安装并接通;并且管道系统已经进行了水压试验及冲洗,经检验合格。

局部未安装完成的供回水末端必须采用临时的短管连接起来,确保供暖期间水路系统正常循环流动,不会因产生死水导致此处管路被冻裂。

所有散热器采暖系统在立管系统最高点、水平干管末端最高点、管道上翻弯高处应安装自动排气阀,以防管道系统采暖水运行时及时地将管路产生的水气排净,以便散热器采暖水运行流畅。

所有散热器采暖水管道应在系统最低点应设置泄水阀包括立管系统最低点、管道下翻弯低处、设备进出水最低处等,以便管道系统在泄水时能全部将管道系统的水泄净。

散热器采暖管道、各层散热器采暖管道干管的导向支架及固定支架的形式要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进行安装,管道按设计要求装设波纹伸缩节。

散热器采暖水补水必须采用软化水,有院方供应。

所有供暖系统与控制相关的阀门、部件的接口必须连接到位,如水流开关、管道插入式温度传感器接口、压力表接口、普通温度计接口等。

4.给排水系统应具备的条件

4.1 给水系统:临时水必须保证正常供水,作为空调风机盘管管道和采暖系统打压冲洗水源。

4.2 排水系统:。压力排水系统已完成、竖井内排水系统管道已完成、地漏已安装完毕,并且排水泵能随时启动随时排水,主要以防止管道系统管道突然崩裂排水应急之用,同时也用于管道系统运行前冲洗排水之用。管道系统管道突然崩裂排水和管道系统运行前冲洗排水,暂定于有分集水器排水至冷冻机房管沟地漏流至地下三层B3-16#泵坑(3200X2500),泵坑内接临时水泵排出至外线雨水。

5.电气系统应具备的条件

5.1在系统调试前,市政供电已按照要求正式或临时开通,并且供应至高低压配电系统,能随时提供整个大楼供电之用。供电部门要维护好高低压系统运行。特别注意临时供暖期间不能停电,电流、电压必须稳定。以确保供暖设备和系统不被冻坏或者烧坏。

5.2 室内相关设备动力系统的配电箱、配电柜、桥架、梯架、电线电缆安装敷设完成,并与设备全部接驳完成,主电源已与低压配电系统对接上。

5.3 各供电系统绝缘摇测已完成,并符合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电线电缆穿防火分区防火墙已进行防火封堵。

5.4 相关机房照明灯具已安装完成,通电能亮灯,确保机房设备运行调试照明之用。

6.土建具备的条件

6.1 机房正式门在设备正式运行前已完成,并且配备好机房开启的房门钥匙,在临时供暖期间需移交临时供暖维护人员手中进行保管。

6.2 所有外墙及通向外面的通道必须做好封闭措施,以防室外冷空气的浸入,减少热量损失。

6.3 通道口、坡道口、室外电梯口、楼梯口、未安装的电梯井以及室外百叶窗也要采取封堵措施;施工通道需做好双层保温门帘,以防室外冷空气的浸入,减少热量损失。

7.幕墙具备的条件

本工程四周的幕墙及屋顶已接近封闭完成。冬季临时供暖冷空气的浸入主要通过外墙和屋面,其次还有各个屋面的新风井、排风井、排烟井以及防雨百叶,必须做好相关封闭工作。

五、临时供暖调试前的准备工作

1.技术准备

1.1 认真审阅图纸,充分熟悉空调风机盘管水系统图和工作原理及各类设备制造厂家的有关技术说明书。空调风机盘管水系统调试前,调试人员首先应熟悉空调风机盘管水系统全部设计资料,包括图纸和设计说明,充分领会设计意图,了解各种设计参数,系统的全貌及空调设备性能及使用方法等。

1.2 弄清散热器采暖水系统、空调采暖水系统与控制系统之间的相应关系。

1.3 调试前必须查清施工方法与设计要求,不符合及加工安装质量不合格的地方,并且提出意见整改。

1.4认真检查管道安装质量,按系统图核对设备和管道连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5风机盘管水系统进入调试前,风盘等设备应事先做好单机试车,且管道系统水压试验与系统冲洗工作已经完毕。

1.6 认真做好单机调试记录,出具单机调试报告。

2.现场准备

2.1 检查土建提供的条件是否满足调试要求,如机房内外垃圾是否清理干净,土建地面、墙面是否已完成。动力电源是否接通、配电系统是否完毕。

2.2 检查与散热器采暖系统、空调采暖热水相关的各系统(不含电)和设备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检查关键性的监测仪表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安装是否合格。在调试前对各个阀门水阀逐个进行检查,按照设计要求将各个需要打开的阀门全部开启,并确认其是否符合安装要求。对于止回阀应确认其动作是否正常,开启是否灵活,应注意其安装方向,同时应检查其安装位置及其高度操作的可行性。

2.3 对散热器采暖水系统及空调采暖热水系统进行检查,管道水系统是否已试压、冲洗合格,管道上安装的阀门是否符合要求,即将运行的补水介质是否为软化水。

2.4 检查建筑围护结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运行前室内门窗的密封情况;封闭是否满足临时供暖系统运行要求。

2.5 检查供暖管路系统最高点是否安装有自动排气阀、在管道最低处是否安装有泄水阀。

2.6 管道系统的支吊架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施工规范要求。管道穿墙套管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2.7 按照有关规程要求对电气设备及其控制回路检查和调试,以配合设备的试运转。

3.人员准备:临时供暖实际也是一个正式的调试,因此必须组织一个临时供暖调试小组,并由调试组组长的统一安排、统一布置、统一指挥。其中包括参战单位相关人员、项目部调试管理人员、施工工人。

4.必要的工具准备:为确保临时供暖运行调试满足要求,准备必要的调试检测工具及维修工具,通讯工具: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并配备对讲机,以便现场能及时联络。

六、临时供暖调试、维保组织架构及人员安排

1.临时供暖系统调试的基本程序及有关内容如流程图所示

2.临时供暖调试人员及维保组织机构

我司负责本工程中机电工程正式系统用于临时供暖系统维护及运行的组织,换热站甲方负责换热站内一切与临时供暖有关的设备和管道安装完成,压力试验合格及冲洗均达到标准。业主及总包在临时供暖期间与各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监理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积极参与和配合,因此调试人员以我司负责通电试运行与换热站甲方、一标负责风机盘管试运行、二标段负责风机盘管水管调试为主,业主及总包协调及其他分包单位配合,监理、管理等相关方参与组成,组建一个以总包项目经理为临时供暖调试负责人,各施工技术人员为骨干,包括管道工、电工、维护人员在内的指挥得力、分工明确的临时供暖调试及维保班子。

临时供暖调试人员安排:电气调试技术人员3人,采暖水系统调试技术人员4人,每个分包单位各2人。技术工人30人

临时供暖运行期间人员安排:电气技术人员2人,水系统技术人员2人,每个分包单位各2人,技术工人12人

临时供暖调试人员组织机构(调试期间)

临时供暖维保组织机构(运行期间)

2.1调试人员职责

2.1.1调试组组长

单体调试及联动调试的总负责人,全面指挥各系统调试工作,协调各专业按调试计划进行调试,并协调解决调试出现的问题。

2.1.2调试组副组长

协助调试组组长指挥单体及联动调试工作,执行调试计划,安排各专业调试工作,并协助组长解决处理调试出现的问题。

2.1.3专业技术员

在调试组长、副组长指挥下具体负责各专业的单体及联动调试工作,按调试计划组织本专业各班组进行调试,并负责记录测量调试数据,整理调试资料,反馈调试中的技术问题。

2.1.4操作人员

听从统一指挥,按要求坚守岗位,具体负责调试操作及协助调试负责人测量、记录调试中各项数据。

2.1.5处理突发性事故领导小组组长

负责调试过程中突然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工作,组织人员对突发事故采取抢救措施,提出应急方案。

副组长:协助组长处理突发性事故,并执行抢救措施或应急方案。 组员:听从组长、副组长的指挥,随时执行应急抢救工作。

2.1.6调试纪律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精神集中、坚守岗位;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操作。

2.1.7调试交接班制度

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现场,在专业人员的召集下开好班前会,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完毕后方可离去。

交班人员必须详细的介绍运行情况和运行记录,专业负责人除自己交接班外,还需检查专业内其他人员的交接情况。

交班过程中发现设备的故障,交班人员应协助接班人员排除故障。

3.临时供暖正式开始以生产经理牵头组织临时维护小组,电气、采暖水各专业配置2名技术人员对临时供暖系统进行管理,同时每个专业设置维护施工人员分3个班次对各专业系统进行24小时看护,即各专业每天2人共计18人进行24小时三班倒巡视维护。

4.供暖期间针对突发事件还成立突击小组,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将进行突击抢险。

七、临时供暖系统调试主要内容、程序及主要方法

本工程空调系统主干管为两管制, 供热系统与供冷系统通过室内的阀门进行切换,保持冷热源的相对独立。采暖系统为普通水温采暖。 供回水采暖系统原理图如下图所示: 空调热水立管系统接管原理图

热水从地下室的空调分水器内供出,进入地下一层的空调干管内,然后再进入各个立管井送至楼层内,最终进入系统末端的热水盘管,完成采暖系统的循环回路。

采暖原理图所示,打开热力入口阀门3、4,让热水进入立管,进入 末端天棚采暖管换热后回到立管内再到地下室动力站房的集水器。

1.空调热水系统、散热器采暖水系统运行

1.1空调热水系统、散热器采暖水系统运行前管路系统试压、冲洗已完成,并且符合要求。

1.2系统注水

根据本工程特点,本空调热水系统、散热器采暖水系统均采用软化水,软化水甲方换热站内,注水时打开所有管道系统排气装置及设备进出水的阀门,待系统最高点排气阀有水流出来时即刻停止注水,判断系统水已注满。

1.3检查采暖水系统管路已全部充满水,并且检查设备电源线路到位,检测无问题后,先开启采暖循环水泵,将对采暖水系统水路进行循环,同时也开启系统各处的自动排气阀,由于系统水路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水气,因此通过自动排气装置将管道内的空气排除掉,同时也不断对管道系统进行补水。

2.4采暖系统正式运行后必须派维护人员对采暖各系统进行巡视,发现有任何问题立即汇报至组长,并立即采取应对的措施,确保管路系统满水运行。

3.空调风机盘管系统运行

3.1空调风机盘管系统在运行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检查送回风系统是否已与设备接驳好,同时所有的送回风系统的送风口、回风口已进行了开口。

3.2运行前先检查风机盘管机电源,调试前检查风机电机接线是否完成,完成后空调设备的电源有没有送至配电箱,一切准备妥当,才开始调试。

八、临时供暖正式运行

临时供暖系统调试完成并且试运行正常以后才正式开始临时供暖,临时供暖需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1.开启散热器系统及空调采暖水系统,使之开始运行。当采暖水系统温度达到设定的供水温度值时,开启空调设备(风机盘管),使风机盘管系统运行起来。

2.临时供暖计划

依据根据甲方总体施工进度安排,结合实际情况,正式电源、市政水源、热源接入时间以及大楼幕墙封闭情况,计划在20xx年10月28日-11月3日请热力公司对空调水系统进行验收,系统验收合同后,11月5日开始进行系统灌水。11月8日开始进行临时供暖调试,20xx年11月12日供暖调试结束; 20xx年11月15日临时供暖正式开始,临时供暖期间(20xx年11月15日-20xx年3月15日),为防止空调采暖水系统不冻裂,每天24小时水系统都需要运行(由甲方热力站负责),风机盘管系统晚上开启运行(拟定晚8点开启,早6点关闭),极端天气(白天最高气温为-2℃以下)白天风机盘管也需要通电运行。以保证大楼内在供暖期间正常施工。为确保安全风机盘管通电运行期间,所有顶板打眼作业必须全部禁止。

4.临时供暖人员安排

在临时供暖期间由临时供暖维保组长牵头,每天对临时供暖系统的水电风进行值班及维护,对于突发性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供暖期间维护组长1名(由总包负责),维护副组长(由通风1、2标段承担)2名,现场空调水、空调风、电气各专业维护管理人员各设置3人,另外成立10人突击小组,随时可以进行应急之用。

5.临时供暖系统启动

根据现场及甲方的要求,临时供暖主要启用风机盘管系统进行供暖,这就要求整个工程的风机盘管系统必须具备使用条件。根据本工程幕墙、屋面及四周墙体封闭情况,把-1~14层的风机盘管系统系统根据天气变化情况进行运行。与此同时为确保室外冷空气不进入建筑物内,将一层通道入口及室外电梯出入口采用保温门帘进行封闭,并且专人进行维护以确保不影响施工及大楼供暖。

6.临时供暖的维护管理

临时供暖正式启动以后,对于系统的维护管理由总包统一管理,通风1标段负责风机盘管的日常维护工作,通风2标段负责风机盘管空调水的维护工作,电气由总包单位负责维护,其他各单位根据总包的安排负责各自的施工任务。任何单位未经总包的同意禁止启停供暖设备,也不得随便拉闸,否则发生安全事故或者造成设备损失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当事人单位负责。

临时供暖期间对电气系统的维护管理:任何单位个人在电气系统通电过程中若进行电线电缆偷盗而导致发生触电安全事故或者导致电气系统设备损坏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单位负责。各单位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局部气温低需要通过临时供暖送风提高施工环境温度,经业主、监理协调,相关单位同意可行方案后我司才能进行实施,相关单位不得私自开启设备及接管管道阀门等。

九、临时供暖调试及运行维护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调试维保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不得擅自行动。

2.在调试运行维护操作过程中注意成品保护,爱护仪器设备,在搬动和操作时,防止碰、撞和倾倒。

3.调试维护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如扳手、钳子、螺丝刀、管钳等)、零用材料应随手带好,避免在工作时,因忘带工具而徒劳往返,耽误工作。

4.在调试运行维护过程中,必须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对于随时可能发生的事情及时报告。

5.进入现场调试运行维护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场各种规章制度。

6.调试人员调试时,应遵守各种所调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得随意开启用电设备,及损坏现场设施。

7. 任何单位及任何人不得随意开或关采暖水系统的阀门及风系统的阀门。特别是不能对采暖系统内的介质水随便排泄,以免造成系统介质缺失。

十、临时供暖调试维保安全事项

1.操作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调试前应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2.各操作点应有专人监护,操作开关时须一个操作,一个监护。

3.各项测试前,必须先弄清楚带电体的情况,小心提防触电。

4.清理现场,无关杂物应清除出调试现场。

5.严禁吸烟,并配备灭火器材于现场。

6.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对主要配电设备的防火工作进行重点监视和管理。

7.调试范围应有标志牌及警示牌以提醒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调试范围。

供暖方案(篇2)

为加快替代居民家用燃煤小锅炉,调整城乡用能结构,有效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落实20xx-20xx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煤改电任务,根据《文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文水县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计划和运行情况的报告》(文政报〔20xx〕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主导、规范运作、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城乡供热能源结构,减少居民采暖燃煤锅炉污染,加快推进全县居民取暖煤改电工程,探索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新型能源消费方式,为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统筹考虑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生态环境达标要求、能源消费结构、用能需求特性和居民采暖习惯及不同电采暖方式技术经济特点,科学选择先进适用、经济可行的“煤改电”方式,分类加以实施。

(二)政府主导、规范运作。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形式,公开透明科学选择电采暖设备供应厂商。

(三)落实政策,稳步推进。加强统筹协调,全面落实市、县财政奖补政策,稳步推进“煤改电”改造,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三、实施范围、序时进度、工作程序

(一)实施范围

在我县农村地区集中供热规划覆盖范围以外,统筹考虑农村村庄环境影响、区位特点、目标任务等,对我县南武乡所辖东庄村、西庄村,胡兰镇所辖胡兰村、大象村、新崖底村等5个村庄约6400户居民实施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改造。

(二)序时进度

1、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确村确户任务;

2、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改造项目公示;

3、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项目设备及监理招标工作;

4、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合同签订;

5、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安装工程施工;

6、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设备调试和试运行;

7、20xx年11月1日,设备投入冬季采暖运行。

(三)工作程序

1、委托专业技术机构入户调查,形成确户名单,提出改造意见,并与居民确定改造方式,编制《煤改电改造技术方案》(含设备安装设计),并编制《招标方案》;

2、进行设备采购备案及采购招标;

3、委托专业监理机构进行设备安装工程监理。

进入招标范围的电采暖设备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信用良好,三年之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2、所生产电采暖设备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使用安全、质量可靠,用户反映良好。

3、能耗指标先进,用电负荷相对稳定。

(具体要求以采购招标方案为准)

四、设备选型

1、空气源热泵:是一种利用压缩制冷循环工作原理,以环境空气为冷(热)源制取冷(热)风或者冷(热)水的温度调节设备,特点是舒适节能、运行稳定、使用寿命长,冬可供热、夏可制冷,一次性投资成本较高,后期运行费用适中,适合居民家庭采暖。该设备针对居民家庭具备水暖散热器或地暖管道等采暖终端用户选型。

2、蓄能式电暖器:是一种在采暖的同时将剩余热能贮存在特制蓄热材料内,设备达到设定温度后将贮存热能均匀释放的采暖设备,特点是使用灵活、安装方便,可充分利用低谷电,一次性投资成本和后期运行费用较低,适合居民家庭采暖。该设备针对居民家庭采用燃煤炉具等非水暖采暖终端用户选型。

3、其他高效节能环保电采暖设备。

五、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电价政策。对采暖“煤改电”居民用户(包括参照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用电优惠电价政策,用电价格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二)居民用户补贴。对采暖“煤改电”居民用户,由政府补贴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的90%(补贴最高不超过2.4万元/户),由每户居民用户承担设备购置费用的10%;对每个采暖季每户采暖用电费用补贴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电网改造。所涉煤改电电网线路、变压器等的改造由县供电公司根据省、市电力部门相关精神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文水县20xx年农村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及相关职责明确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文水县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能源局负责制定煤改电工作方案、设备及安装招标,并组织工程实施;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发改局负责组织供电公司与上级物价部门、电力部门对接,认真落实煤改电电价政策。

财政局负责落实各级资金补贴政策和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监管,负责煤改电项目的设备采购备案。

生态环境文水分局牵头负责淘汰燃煤小锅炉,为“煤改电”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审计局负责改造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煤改电”建设过程中消防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

供电公司作为电网建设主体,负责组织实施电网改造工程,做好项目申报、投资、施工等工作。按照国家电网改造“十三五”发展规划既定目标任务,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电网提升改造工程,对未完成改造的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程进度,提升供电能力。对开展采暖“煤改电”的地方要优先予以保证。严格落实电价政策,认真做好运行电量的统计工作,并及时抄送有关单位。

涉及乡镇会同能源局负责对改造区域内居民的采暖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完成年度“确村确户”工作,明确改造数量,并配合项目实施。负责运行补贴的发放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大协调配合,建立协商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煤改电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改造任务完成、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强化监督考核。为切实强化管理和监督,建立“用户申报、村乡(镇)审核、财政监管、审计跟踪”的全程监管体系,防止局部政策失效、落实走形和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或个人严肃问责。

(三)加大宣传推广。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做好群众发动工作,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采暖“煤改电”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种采暖路径的技术经济特点、适用条件及有关推广政策措施,普及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及时开展示范成果展示,推广复制成功经验,提高群众对采暖“煤改电”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供暖方案(篇3)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晋中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全市散煤清零项目工作目标的实现,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晋中市精准对标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总体部署,积极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清洁取暖工作要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农村能源发展有机结合,在巩固好建成区、禁煤区、中心城镇清洁取暖改造目标任务基础上逐步向平原和偏远地区逐步转移,努力实现散煤清零目标。坚决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充分利用清洁能源,分步实施、有序推进,以保障全市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全面改善我市秋冬季空气质量明显好转,提升人民福祉。

二、工作目标

总体思路和目标:夯实前期工作基础、巩固提升改造成果、优化补齐短板弱项、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可持续稳定运营,防止出现散煤复燃。以平原地区改造为重点逐步向山区延伸,积极推进以集中供热方式为主,以煤改电为辅的清洁取暖方式,逐步扩大清洁供暖覆盖面积,平原区域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90%以上,确保20xx—20xx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力争退出全省后十位。

三、改造范围及方式

为扎实推进山西中部城市群清洁取暖散煤清零,按照“以热电联产、工业余热、分布式集中供热为主,煤改电为辅”的思路,依托现有的热源能力,20xx年全面完成7个乡镇、53个村,约20951户、212、02万平方米的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一)集中供热改造方面

集中供热改造涉及4个乡镇,共34个村(含小区)、16242户、163、98万平方米。

1、义安镇:利用安泰集团工业余热,改造义安村、那村、降家寨、洪相村、席村共计5个村、4078户、40、78万平方米。利用崇光电厂热源,改造沙堡村、东大期村、西大期村、孙家寨村、北辛武村、孟王堡村、田岳堡村、董村、霍村、孟村、孟村湾村、南盐场村、北盐场村共计13个村、7650户、76、5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义安镇、市住建局、市集中供热公司、安泰集团、崇光电厂、华炎公司。

2、连福镇:利用茂胜焦化厂二期工业余热,改造化家窑村、东刘屯村、北坡村、上西埜村、连福村、东狐村、西湖龙村、沙堡庄村、西狐村、里屯村、夏庄头村、张良村、甘草岭小区共计13个村(含小区)、3407户、32、39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连福镇、市住建局、市同城供热公司、茂胜公司、昌盛公司。

3、义棠镇:利用供热公司热源,改造南村、北村共计2个村、641户、7、93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义棠镇、市住建局、市集中供热公司。

4、宋古乡:李家堡小区集中供热改造,涉及高层住宅楼5栋,住户426户、商铺40套,建筑面积6、38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宋古乡、市住建局、市集中供热公司。

5、汾矿集团区域热源替代,涉及住宅、商铺、零散户共33个片区,建筑面积70、3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市集中供热公司。

6、老旧小区管网改造,涉及运安利宿舍、百货公司宿舍及平房、城关信用社住户、东大街农行宿舍、工会小区、中行宿舍、晋元农机宿舍、水泵厂宿舍、洪山灌区、凿井队宿舍、广电宿舍共11个片区,建筑面积10、1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涉及街道办事处、市集中供热公司。

(二)煤改电方面

煤改电改造涉及5个乡镇,共16个村、4048户、41、96万平方米。

1、宋古乡:下站村185户、2、46万平方米。

2、绵山镇:西靳屯村、城寺村、东河底村、西河底村共计4个村、1005户、9、85万平方米。

3、义棠镇:义棠村、师屯南村、师屯北村、西刘屯村、温家沟村、汪沟村共计6个村、1457户、16、89万平方米。

4、洪山镇:洪山村、磨沟村、朱家庄村共计3个村、1293户、12、18万平方米。

5、连福镇:后崖头村、刘家山村共计2个村、108户、0、58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

(三)煤改气方面

张兰镇:沟底村煤改气取暖改造68户、0、7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张兰镇、市煤改气办、中燃公司。

(四)太阳能跨季节土壤蓄热供暖方面

继续完善绵山镇董家庄40户、约0、4万平方米跨季节土壤蓄热取暖。

责任单位:绵山镇、市能源局。

(五)国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工业余热利用方面

继续推进国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工业余热利用,为绵山镇靳凌村(保和、河村)553户、约4、98万平方米集中供热。

责任单位:绵山镇、市住建局、国泰绿色能源公司。

四、补贴政策

(一)集中供热

1、散煤片区用户并网工程费用。按照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执行,对供热公司给予补贴,其中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内(含)的,由市财政按照10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贴,供热公司不得再向居民收取任何费用;建筑面积超出200平方米的面积,市财政不再补贴。

2、汾矿集团区域热源替代费用。供热公司负责铺设一次网、二次网及换热站。汾矿集团区域热源替代,市财政按照3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贴。三供一业未改造小区,市财政按照40元/平方米标准对建筑面积进行补贴。

3、老旧小区管网改造费用。供热公司负责庭院管网和建筑内部公共区域管网改造,市财政按照40元/平方米标准对建筑面积进行补贴。

4、宋古乡李家堡小区,因工程量较大等特殊情况,市财政按照90元/平方米标准对建筑面积进行补贴。

5、城内分散小区需分户改造的,市财政按照20元/平方米标准对建筑面积75%进行补贴。

6、具备集中供热条件,企业或镇村自行组织实施的集中供热工程,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参照第1款补贴标准执行。

(二)煤改电

1、电网改造工程费用:煤改电改造工程配套线路改造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2、户内线路改造和取暖设备费用:居民户内改造以户为单元改造、由市财政补贴。居民户内取暖设备安装和配套线路改造,由中标设备生产企业(含其授权单位)实施,改造所需费用由市财政和居民共同承担。

采用空气源热泵取暖改造的居民,按照设备安装的型号与数量收费,空气源热泵根据居民住宅建筑面积,按1千瓦供应30平方米取暖的标准配置。居民住宅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含)以内的,根据实际设备安装费用,按照居民、政府2:8比例核算居民承担费用;居民住宅建筑面积为150—200平方米(含)的,超过150平方米的设备安装费用,按照居民、政府8:2比例,核算超出部分居民承担费用;居民住宅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以上的,超过200平方米的设备安装费用,由居民承担,市财政不再补贴。

采用对流式电暖器等设备改造的居民,根据其实际改造费用,按照居民、政府2:8比例核算居民承担费用,电暖器按照居民住宅建筑面积0、1千瓦/平方米(额定功率)标准配置,配置总额定功率上限为“按照实际面积计算总功率±0、5千瓦”,每户配置总额定功率最高为15千瓦。

采用集中式煤改电改造的居民,收费标准按照不超200元/平方米标准执行。居民住宅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含)以内的,设备安装费用按照居民、政府2:8比例核算居民承担费用;超过200平方米的设备安装费用,由居民承担,市财政不再补贴。

3、取暖耗电费用:对经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后的居民取暖用电执行用电量计价政策,居民取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按采暖季计量,一个采暖季总用电量在13000千瓦时以内(含)的,用电价格为0、2862元/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0、5070元/千瓦时执行,由居民承担。集中式煤改电采用峰谷电价(早8点至晚8点,用电价格为0、5070元/千瓦时执行;晚8点至次日早8点,用电价格为0、2862元/千瓦时),电费政策依据省发改委价格政策确定。

4、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实行“居民申报、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市能源局统一实施、财政监管、审计跟踪、安全监理”的监管体系。居民承担改造费用,按街道办事处(乡镇)协调,企业收取,市能源局统一审核、汇总、结算的程序,市财政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审核批准的补贴金额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拨付。

5、以上补贴政策只限于市政府确定为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用户,营利性生产、经营场所改造不享受政府补贴政策。全市煤改电商住一体的建筑,150平方米(含)以内的,按照居民、政府2:8比例核算住户承担费用;超出15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由住户自行承担。取暖电费参照煤改电居民用电标准补贴。行政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补贴政策另行制定。

(三)煤改气

1、气价补贴政策

(1)管供区域

煤改气取暖用户每个采暖季用气量在20xx立方米(含)以内的气价为2、61元/立方米,居民享受1元/立方米的优惠购气价,差额部分由市财政进行补贴;超过20xx立方米的部分,居民按照市场价购气。

(2)LNG点供区域

煤改气取暖用户每个采暖季用气量在20xx立方米(含)以内的气价为2、85元/立方米,居民享受1元/立方米的优惠购气价,差额部分由市财政进行补贴;超过20xx立方米的部分,居民按照市场价购气。

(3)天然气锅炉供热居民用户

每户平均用气量在1400立方米以内的,居民享受1元/立方米的优惠用气价;平均用气量超过1400立方米的部分,用户按市场价购气。

2、工程建设补贴

张兰镇沟底村煤改气取暖改造68户,市财政按照6800元/户标准进行补贴。

五、责任机制

构建组织有力、协调顺畅、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落实机制,因地制宜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冬季清洁取暖。

(一)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督促市直相关部门做好清洁取暖工作。

(二)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1、负责建立辖区内住户清洁取暖台账,确定辖区内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取暖住户户数、供热面积;以村(居)民委员会为主体与相关公司签订改造协议,并负责辖区内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费用居民应承担部分的收取、缴纳工作。

2、负责辖区内居民住户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的组织实施。

3、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好辖区内居民清洁取暖的日常监管工作,严格管控已完成清洁取暖替代的住户再使用散煤取暖;坚决落实“一清二拆”,即“清存煤,拆锅炉,拆煤灶”;对煤炭经营企业向辖区居民销售劣质散煤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移送市能源局根据权属依法查处。

(三)市住建局

1、市住建局负责制定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加快换热站、供热管网工程进度,督促完成热电联产、区域锅炉等集中供热管网工程。

2、负责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对全市清洁取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3、督促昆仑燃气、中燃公司加强气源保障。

(四)市工信局

1、负责制定全市利用工业余热供热取暖具体实施方案。

2、负责工矿企业工业余热利用政策落实、综合协调等工作。

(五)市能源局

1、负责制定“煤改电”清洁取暖具体实施方案。

2、负责“煤改电”的政策落实、综合协调、电网配套、工程推进、工作统计等工作。

3、负责洗煤行业监管,严禁洗煤企业向居民销售劣质散煤,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煤炭销售监管工作。

4、负责巡查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

(六)市发改局

1、做好气源保障储备。

2、负责煤改气补贴政策和气价的确定。

(七)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

1、负责充分利用环保智慧平台,提供环保技术支持,实施空气质量状况监控,根据空气质量状况预测,向市政府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

2、牵头抓好燃煤锅炉取缔和升级改造工作。

3、牵头对煤改气工程进行户数认定。

(八)市煤改气办

1、负责制定煤改气清洁取暖具体实施方案。

2、负责煤改气政策落实、综合协调、管网配套、工程推进、挂表通气、进展统计等工作。

(九)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南北河沿以东“禁燃区”范围内临街商铺使用散煤、蜂窝煤开展集中清理整治,逐店逐铺进行排查整治,坚决取缔小燃煤炉、蜂窝煤炉,要求使用清洁能源替代。特殊地段由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组织清理整治。

(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南北河沿以西“禁燃区”范围内临街商铺使用散煤、蜂窝煤开展集中清理整治,逐店逐铺进行排查整治,坚决取缔小燃煤炉、蜂窝煤炉,要求使用清洁能源替代。特殊地段由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组织清理整治。

(十一)市公安局

负责严厉打击涉煤领域违法犯罪案件,配合各乡镇、各相关职能单位对劣质煤销售、运输等行为进行整治,对涉及由公安机关管辖的治安违法行为和阻碍执法单位行使职务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十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1、负责严格管控劣质煤运输车辆,在主干路设置路卡,对运输散煤、蜂窝煤等劣质煤的车辆进行查扣。

2、负责在全市出入境路口、重点路段实施固定和流动治理检查,加强对散煤运输车辆的治理力度,从源头上杜绝劣质散煤进入销售流通环节。

(十三)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

1、负责加大配电电网改造力度,做好供电保障工作。

2、负责落实省、晋中市煤改电电价优惠政策。

3、负责做好煤改电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和设备维修保障工作。

(十四)市财政局

负责落实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改造工程市财政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

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牵头部门要加大各项工程建设期间及后期运行的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工程建设及运行的安全稳定。

六、保障措施

根据山西省清洁取暖办公室下发的《冬季清洁取暖保障工作落实机制》要求和我市实际,落实好保障措施。

(一)细化落实调度机制。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晋中市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细化落实日常调度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市清洁取暖散煤清零改造工作;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清洁取暖工作主体责任,按期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目标任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建立台账管理模式。以居民信息、取暖路径、设备选型、用能需求、补贴情况、运行维护等为主要内容,建立新增清洁取暖改造的市、乡镇、村、企业和居民用户五级台账,逐步实现台账管理电子化、信息化。

(三)有序组织全力推进。按照“以供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择清洁取暖散煤清零改造路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协调解决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创造良好施工条件,确保按期完成工程改造任务,在采暖季前,具备通热通气通电等使用条件。

(四)督导检查确保运行。采暖季前,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调研督导,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督促企业对集中供暖、煤改气、煤改电等取暖设施进行检点,检验各类清洁取暖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用量是否充足,确保群众按时顺利用暖。

(五)保障能源稳定供应。市发改局要切实保障取暖季气源,昆仑燃气、中燃公司要严格落实气源合同,严格按计划、有步骤地提供气源;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要加大清洁取暖配电电网改造力度,加强电力供应调配,适时启动“压非保民”,足额、及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清洁取暖用能需求。

(六)优化取暖补贴政策。完善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调整、优化资金配套政策,确保不同路径清洁取暖运行成本相近,让广大人民群众用得起、用得放心。

(七)培育运营管理主体。以市域或乡镇为单位,依托合法燃气企业和热力供应企业,公开、公平选择清洁取暖运行管理主体,构建“企业主体、政府监管”运营模式,开展特许经营和合同能源管理。

(八)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各职能部门要在扎实做好清洁取暖管理工作的同时,做好清洁取暖舆情响应,遇有清洁取暖相关舆情时,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机制,按照舆情分级管控原则,迅速、积极回应媒体报道,防范负面影响持续扩大,严格措施落实。

供暖方案(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做好燃煤管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xx-20xx)》要求,20xx年全县农村地区需完成480户电取暖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能定改,循序渐进”的原则,因地制宜、因能制宜,统筹考虑本地采暖实际,技术路径可行性和资金投入能力,确保稳妥有序。严格落实先立后破、不立不破、以电定改的基本要求,坚持应改尽改、不落一户。积极鼓励采用投资少、成本低、可持续的新型方式;建立健全高效服务机制,保证实施效果,让群众用得起、用的好。

二、改造区域及时间节点

20xx年度全县农村地区“电取暖”改造工作在将军营镇横河村(253户)和两间房村(227户)实施。改造工作在20xx年10月15日前完成。

三、改造方式及补贴政策

(一)改造方式。节能型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一拖一)替代洁净型煤进行改造;空气源热泵(连接原有暖气、地暖)替代洁净型煤进行改造。

(二)改造标准。以彻底替代燃煤采暖为出发点,由用户自行选择替代方式(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进行电取暖改造。

(三)补贴标准。

1、设备补贴。替代设备采取政府采购招标的方式购买,所购设备均含安装费用,依据《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采用电取暖替代燃煤取暖,中央资金补助标准为每户3300元,省资金补助标准为每户3700元,采用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替代燃煤取暖,地方资金补助400元/户;采用空气源热泵替代燃煤取暖,地方资金补助4000元/户。剩余部分由改造户自行承担。

2、运行补贴。参考《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县制定运营补贴办法根据用电量据实补助,最高补助1200元/户。采暖季结束后,由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丰宁县供电分公司,根据煤改电取暖户台账,核算用电费用,由省级运营补贴专项资金拨付。

(四)补贴认定。一户居民(以户口本为准)安装2台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取暖设备或1台空气源热泵设备;一个房证有多间房屋、家庭成员均已结婚成家但在一起居住的,凭家庭居住人员结婚证及村委会证明,可按自然户享受补贴。

四、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21日—7月26日)

1、确户台账建立:全面详实摸清该区域原取暖房屋面积、拟改造方式等基础数据,为下阶段采购安装打好基础。(责任单位:将军营镇政府)

2、电力设施改造:对纳入电取暖改造区域的电力设施进行进一步调研,按照各乡镇给出的确户台账进行电网配套设施改造。(责任单位: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丰宁县供电分公司)

(二)采购招标工作(20xx年7月30日―20xx年8月29日)

完成方案起草及报批下发;政府采购招标等前期工作、相关费用的拨付工作。(责任单位:县电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军营镇政府、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

(三)改造实施阶段(20xx年8月30日—20xx年10月15日)

对安装区域电力网线进行检查整改,确保电网平稳运行。中标企业设备到场完成安装任务,并保证所安装设备安全平稳投入运行。(责任单位: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丰宁县供电分公司、将军营镇政府、中标企业)

(四)工程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5日-20xx年11月15日)

对所安装设备及运行情况进行整体验收,及时分析评价设备运行效果,有效控制运行问题,提升设备运行水平。(责任单位:县电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军营镇政府、县财政局)

(五)售后服务

工程验收后,落实中标企业的售后责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中心,要建立完善的清洁取暖售后服务体系,建立快速、高效、便捷的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县电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军营镇政府、中标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监督、提高效率”原则,明确职责,强化部门协同。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张亚东任组长,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齐建国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丰宁县供电分公司、将军营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县农村地区电取暖改造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主任由县住建局姚鑫同志担任。

(二)部门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集中精力做好电取暖替代工作,切实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各部门要明确1-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指导、制定资金补贴程序和办法、确保资金依法合规使用、改造进度的统计上报、档案管理工作。落实电取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办理电取暖项目招标审批手续;电取暖上级补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的筹措、拨付及使用情况的监管。县行政审批局负责配合将军营镇做好电取暖项目招投标工作。县审计局负责按照省、市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审计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分布式光伏+加电取暖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县市场监督局负责做好电取暖质量监管,设置质量监督电话,全程监管质量。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丰宁县供电分公司负责做好供电保障工作。将军营镇负责电取暖项目的推广和实施,落实项目主体责任,负责辖区范围内电取暖政策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组织招投标、改造对象的确定安装、以户为单位建立台账、信息和档案的收集汇总;负责分布式光伏选址和宣传推广工作;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做好信息收集并按要求时间报送进展情况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微信、短信、展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清洁取暖对改善空气质量、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普及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同时组织供电、设备厂商等入村入户发放明白卡,宣传取暖设备补贴、电价等惠民措施和用电常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供暖方案(篇5)

为扎实有序推进我市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介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介休市20xx年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介政发〔20xx〕8号)文件精神,制定了介休市能源局《关于印发20xx年“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方案》,为确保我市20xx年“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顺利实施,专门成立了“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保证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到位、指挥协调到位、信息调度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压力传导,有力推进“煤改电”改造工程。各乡镇办事处、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中标企业、监理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细化责任内容,完善推进措施,扎实推进“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二)建立用户档案

建立煤改电用户档案,以居民签字、村组(社区)审核、乡镇(办事处)确认的形式确定煤改电用户信息;企业建立设备台账、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前后对比图;监理开展现场监管、工程质量验收;能源局汇总确认。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完成好煤改电惠民工程。

(三)签订承诺书

中标企业签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保证将拨付到位的工程款和自有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来源,承诺首先将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保证不得挪用本项目拨付的工程款,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期足额发放,杜绝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或因拖欠工资造成农民工投诉或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四)强化督导

加强督促督办,不定期进行督查,掌握一手情况,强化过程监督,形成逐级延伸、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消极怠工、推诿扯皮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高质量完成“煤改电”改造任务。

供暖方案(篇6)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20xx年度城镇供热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xx〕22号),进一步提高全市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供热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通过供热企业、居民用户、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互动,用心、用情、用力为民服务解难题,促进供热民生保障上台阶,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做好排查整改。各旗区要全覆盖摸排供热情况,全面摸清供热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建立台账清单,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

1、摸清热源保障能力。重点摸排主热源供热能力、调峰备用热源供热能力情况,是否存在热源供热能力满负荷或趋于饱和,调峰备用热源能力不足等情况;排查锅炉、除尘设备等热源设施设备情况,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列入夏季维修改造计划,需要更换的立即更换,需要维修的立即维修,确保热源设施完好,保障冬季热源能力需求。

2、摸清管网运行隐患。重点排查出现爆管、泄漏的管线及补偿器等附属设备,超期服役或临近使用年限的管线运行情况,对需要更换的管线和设备,能纳入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要列入管网改造计划实施;对未列入改造的,要制定维修改造计划,抓紧组织实施,确保管网设施完好,冬季供暖运行稳定。

3、摸清换热站调控能力。重点排查换热站内换热器、水泵、阀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需要维修更换的设施设备,抓紧时间维修更换;对需要设备升级的,要列入年度改造计划,能结合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一并组织实施,提升换热站精准调控水平。

4、摸清供热高频重复投诉问题原因。重点排查居民反映的供热不达标和供热设施问题,特别是管网设施老化严重、问题频发的小区及楼栋,居民反映强烈的低温小区、低温楼和低温户,要制定详细的维修改造清单,限期整改销号。

5、摸清既往突发性供热事故的原因。举一反三,建立台账清单,严格落实责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彻底解决存在的类似隐患问题,将生产经营隐患和运营风险降至最低。

(二)加强设备检修。各旗区要按照“供热零故障”的原则,督促供热企业根据设施设备检修规程及采暖季期间存在的问题,制定检修计划和整改方案,保障供热前设备检修率和完好率达到100%,提升供热系统运行可靠性,全面降低供热管网运行风险。(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供热企业要结合摸排发现的问题,制定检修和整改方案,9月底前完成检修,全力保证供热前万事俱备,万无一失。

2、热源企业、供热企业必须制定供热设施、设备及供热辅助系统的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完成检修,按时限要求完成热网系统的注水或补水。

3、各旗区要将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和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一体推进,督促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工作,力争20xx年底前完成现有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

4、各旗区根据供热现状,加大各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建设改造力度,推动中心城区供热一体化工作,实现多热源联网运行、互为补充,提高热网事故备用和热源相互支援能力。

(三)推进工程建设。各旗区要强化督导、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完成年度计划内的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能源局;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

1、各旗区要全面摸清供热热源、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在建工程必须细化时间表、任务图,倒排工期,确保按期竣工,供热前投入运行。

2、积极争取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持续提高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率和清洁取暖率。加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推进现有热源清洁改造,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并则并”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和燃煤散烧治理。

(四)保障能源供应。各旗区要督促供热上下游企业尽快签订能源合同,确保供热前合同签订率达到100%。能源企业和供热企业要结合供热实际,共同做好能源供给和储备。(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能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能源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中设定的中长期交易价格,限时签订保价保质保量能源合同;煤炭供应企业必须于20xx年8月底前完成与燃煤锅炉供热企业供煤合同的签订;气源企业必须于20xx年7月底前完成与燃气供热企业用气合同的签订。

2、供热前燃煤锅炉供热企业储煤率不低于60%,元旦前储煤率不低于80%,春节前储煤率达到100%,热电厂燃煤储备不低于15天,城燃企业要根据已签订的天然气购销合同优先保障居民民生供热用气。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改造的,能源部门要确保清洁能源和电力负荷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改造区域的正常供热,确保不让一户居民挨冻。

3、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保障燃煤运输畅通。

(五)提高服务质量。各旗区要持续开展“访民问暖”专项行动,主动了解群众诉求,寻差距、找不足,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提升供热服务质量。坚决杜绝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人为限热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居民室温达标;坚决杜绝过量供热、习惯性供热等浪费能源的行为。(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各旗区要在公共建筑和新建居住建筑推行计量供热,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收取供热费。

2、供热企业必须保证供热之日0:00起热用户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停供之日24:00时前热用户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

3、供热企业连续停热超过24小时,自停热之日起按日退还用户热费,30日内3次测温不达标,退还1个月的热费。

4、供热企业要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等前沿技术,加强对供热管网安全运行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供热设施巡检制度,对管网破损、跑冒滴漏、污水浸泡等隐患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5、各旗区建立完善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投诉处理等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严格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快速响应群众诉求。要定期梳理、汇总高频重复问题,做到问题早发现、矛盾早协调、纠纷早解决。

6、供热企业要畅通多渠道受理缴费、报修等业务,实行首问负责、全程跟踪,及时调查、限时办结。

(六)加强应急能力。各旗区要制定和完善供热应急预案,强化应急举措,坚决杜绝因燃料和经营问题引发弃供、停供、低温运行等情况发生。供热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各旗区要加大调峰备用热源建设和维护管理,确保在出现设施故障、极端天气等情况时,能够及时启动,最大限度降低对居民用热的影响。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安排专项资金配备移动应急热源,保障热网等设施运行安全,每个旗区配备不少于1台大功率移动应急热源车。

2、各旗区要强化对供热企业的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发生停暖、弃供、断供事件,对出现问题的企业,要无条件接管。

3、供热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标准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及演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要做好沟槽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4.供热企业要建立与供热安全管理相适应的应急抢修队伍,并配齐应急抢修设备、物资、车辆及通讯设备等,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供热期间实行24小时全天应急备勤。

5、各旗区要常态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防疫需要,及时调整应急供热保障措施。

(七)厘清责任边界。各旗区要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通过采取普法宣传、执法检查等措施,正确引导和明确供用热双方在供热工作中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推动供热企业服务“一管到户”。(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新建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热设施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供热企业参加。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专业经营设施设备以及相关管线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供热企业应当接收;验收不合格的,由建设单位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

2、已投入使用的供热设施及管线尚未移交供热企业维护管理的,由旗区人民政府组织供热企业验收。验收合格的,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验收不合格的,由旗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整改,整改责任单位不明确的,要纳入老旧管网更新改造范围内改造,整改合格后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

3、移交给供热企业的设施及管线,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由供热企业依法承担。尚在保修期内的,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4、将供热企业设施及管线,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要纳入供热价格成本范围。

5、各旗区要建立供热管网维修、养护、更新保障资金制度,专项用于热用户分户终端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供热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更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区、苏木乡镇(街道)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对辖区城镇供热工作负总责,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抓实抓好城镇供热工作,确保供热运行平稳、重大问题及时处置。各旗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层层抓好落实。要高度关注低收入困难家庭冬季取暖问题,制定配套政策,政府补贴要落实到位、不得拖欠,加强对公益性机构、特困低保群体等供热取暖需求保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财政要把城镇供热作为财政投入重点领域予以保障,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解决拖欠供热企业的供热补贴、工程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历史欠账,减轻供热企业因煤价上涨带来的经营压力,帮助供热企业渡过难关。要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拓展筹资渠道,通过债券资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基金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解决供热资金短缺问题,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供热工程建设。

(三)加强督导落实。各旗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防止供热工作出现供热不达标、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迅速严肃查处,认真跟踪督办,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并公开通报。要坚决清退擅自停供、供热不达标等问题严重的企业。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旗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树立供热工作先进典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及时等问题,相关责任人要在媒体上说明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并采取临时性、过渡性措施,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供暖方案(篇7)

为进一步做好采暖期集中供热保障工作,提高供热管理服务应急保障能力,妥善处置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确保全县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根据中央、省、市冬季供热保障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按照“安全第一、保障为主”的原则,切实增强做好供热保障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立足我县集中供热实际,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协调、高效有序”的供热保障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积极有效妥善处置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确保全县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社会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保障冬季供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县集中供热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指挥:县委常委、副县长

县政府办四级主任科员

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政府办、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卫健体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xx镇人民政府、交警队、消防队、供电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瑞通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集中供热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集中供热保障和应急处置协调的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向县委、县政府及时报告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对全县供热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并向县政府提出建议;加强对集中供热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集中供热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集中供热企业建立完善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对集中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设备检修等方面,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及时处理xxxxx市民热线转办工单,督促、指导、协调集中供热企业处理相关问题;查处集中供热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县发改局:做好应急生活必需品及成品粮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保障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县城供热应急煤、电、油、运等的组织协调;组织协调卫生应急药品、器械等物资调配。

县住建局: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处理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供热问题投诉。

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供热企业和个人“偷热”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借供热矛盾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供热事故抢修车辆办理相关通行证件,确保在执行抢修任务期间通行顺畅。

县民政局:负责县城供热应急受灾群众临时基本生活救助。

县财政局:负责县城供热应急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县城供热应急工作需要和县集中供执应急处置指挥部要求,协调做好供热生产物资运输车辆的组织,及时开通应急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

县卫健体局:负责组织协调卫生部门开展供热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根据需要,协调调动县及周边县区医疗卫生资源给予指导和援助;组织协调卫生应急药品、器械等物资调配和质量监管。

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集中供热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指导、督促集中供热行业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指导集中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较大以上集中供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监督处理利用供热合同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加强集中供热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协调相关检验、检测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物业公司、集中供热企业的违规收费行为(包括为供热服务的水电费);依法组织开展热能表计量检定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采暖期全县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及时发布和传播气象信息,特别是极端天气信息;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指导做好供热领域气象保障工作。

县交警队:负责协调指挥县城供热应急的交通保障工作,保证应急队伍和物资能及时抵达所需地点。

县供电公司: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集中供热企业用电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电线路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电。

县消防队:负责参与组织供热突发事件现场的火灾扑救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华润燃气公司:做好冬季采暖期天然气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合理组织气源供应;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集中供热燃气设施管理人员xx小时驻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加强备品备件准备,确保应急及时有力。

县瑞通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供热服务、节能减排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标准;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供热工作保障方案、供热保障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装备、人员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统筹燃煤锅炉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前储备煤炭,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热设备设施,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更换老旧供热管网,指导物业服务公司做好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检修;落实xx小时电话值班,及时办理xxxxx市民热线等平台转办的投诉;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避免发生群体性的事件;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向用户宣传供热知识,收集供热意见建议,现场解决供热问题;向社会公布各片区(换热站)负责人电话、受理范围等信息,xx小时接受群众投诉反映。

三、应急处置

(一)应急指挥机构响应程序

接到各类信息渠道反映供热企业发生突发性应急情况后,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要立即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同时组织供热企业启动本企业的供热应急程序,实施应急处理,开展生产自救。

因供热公司燃煤不足或设备原因影响居民用热的由供热公司负责处置,启动政府临时接管程序,启用供热应急资金,保证居民正常供热。

供热企业供热应急抢修力量不足时,县集中供热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可调用其他企业协助抢修,费用由发生事故的供热企业承担。

(二)各成员单位响应程序

突发事故发生后,各成员单位按照县集中供热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指令,根据分工快速提供资金、物资、抢修队伍和通讯保障。

为进一步做好采暖期集中供热应急处置工作,县集中供热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1、综合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瑞通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华润燃气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供热系统日常保障工作及故障抢修工作;负责县城供热保障及供热应急抢修中所需的材料设备等工作;负责县城供热保障应急煤炭、电力、供排水等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城供热保障应急公路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物资、设备的保障工作;负责对特殊天气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警意见,发布预警信息;负责供热保障抢险队伍组织、物资储备、生产用煤、检修巡查、设备维护、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2、应急救援组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健体局、交警队、消防队

主要职责:协助县集中供热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做好事故监测、分析和处置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和人员疏散;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交通、卫生和装备等资源调配;组织供热突发事件现场的火灾扑救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县集中供热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反馈事故发展和处置情况,并按指挥部的决策部署落实具体工作措施。

3、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县卫健体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调配救护车、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等卫生资源,赴现场开展事故伤病员转运、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协调卫生应急药品、器械等物资调配和质量监管。

4、新闻报道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供热系统事故应急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为应急救援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善后工作组

牵头单位:xx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瑞通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华润燃气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在应急救援时所搭建的临时性房屋、设备等设施的拆除恢复工作;负责对事故发生地发生故障的机械设备及设施的维护和更新工作;负责对事故发生地后续物资和资金的保障工作;负责事故后期调查评估工作。

6、专家咨询组

专家组由县集中供热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聘请供热及相关行业的企业(单位)、院校、科研机构等有关专家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开展县城供热事故预防和处置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为县集中供热应急保障处置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或建议,受指挥部指派对事故发生地给予技术指导;参与事故调查与评估,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供热应急资金和应急燃煤储备制度。按照省、市要求,县财政安排一部分供热应急资金,采购储备一定数量的供热应急煤炭,用于弃管、弃烧、弃供和安全事故的应急供热,确保供热应急事件的快速及时处理,保障集中供热平稳、高效。

(二)实行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必要时启动煤热价格联动,县发改局要做好供执价格成本测算,合理确定供热价格,实现供热成本的合理补偿。

(三)实行供热应急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供热应急处理通讯联络网,成员单位xx分钟完成传递,快速反应。县集中供热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强化责任意识,安排专人负责,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有其他不履行职责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其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供热企业要制定完善本单位的供热应急预案,克服等、靠、要思想,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千方百计做好供热保障应急工作,提前做好煤炭储备,及时建立应急抢修队伍,储备供热应急物资和供热抢修的工器具、车辆等。

(四)实行供热弃管事故应急接管机制。如发生供热承包人弃烧现象时,由县集中供热应急处置指挥部先行接管,在保障居民正常用热的前提下,由原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办理相关入网接交手续,以保证居民正常用热。

(五)加强督导检查。集中供热是重大民生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要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驻厂服务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县政府将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通报、约谈及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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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供方案精品


保供方案(篇1)

为贯彻落实国家保供和省、市天然气(煤层气)迎峰度冬保供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县今冬明春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各乡镇、城区、经济开发区和县直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保障民生用气供应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气源供给、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任务分工

(一)明确责任主体

保障天然气供应是全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共同责任。各乡镇、城区、经济开发区和各相关单位是保障民生用气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全面查找民生用气保障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遗漏,对民生用气要摸清底数,对居民生活采暖等民生用气必须予以保障,谁出问题谁担责。

(二)确保合同履行

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配合县政府做好保障供气工作,足额按合同供气。在用气紧张时段,要严格执行“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及时调整用气结构和资源供应方向,确保民生用气不出问题。

工作任务:住建局负责督导燃气供应企业(祁县洁源天然气公司)做好设备运营、燃气管线维护等工作;财政局要积极落实保供补贴资金,化解气价倒挂矛盾。

(三)全力保障供应

要根据已落实的合同和缺口情况,制定气源动态平衡计划,一方面通过竞拍资源、采购LNG等措施增加资源供应;另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按照“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醇则醇、宜煤则煤”的原则,统筹做好各种清洁能源互补。一旦出现天然气短供、断供等特殊情况,要采取用以上其他清洁能源替代天然气等应急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人民群众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各保供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能协同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工作任务:发改局积极通过省、市保供办协调气源;能源局负责组织全县煤炭经营企业做好保供应急资源储备,做好天然气供需失衡情况下清洁煤调配工作。

(四)落实储气责任

履行应急储气责任、加强气源储备是缓解冬季天然气需求峰谷差和应对意外短供断供的有效措施。根据山西省煤电油气运协调保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储气责任落实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及城镇燃气企业(不可中断大用户)可采取“购买储气能力,租赁、代储”等方式,分摊成本或者购买能力,通过与承担保供任务的储气设施企业签订储气服务合同落实储气责任。晋中国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要切实履行调峰责任和义务,与市政府签订《应急调峰储气服务合同》,明确调峰保障内容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在整个冬供期间发挥最大的保供作用。

工作任务:发改局督促晋中国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按照保供需求完成液化天然气储备任务。

(五)完善应急预案

各相关部门和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要针对可能出现的极寒天气和外供气源中断等特殊情况,做实做细应急保供预案,细化“压非保民”方案;要按照“确保安全、提前告知、充分沟通、稳妥推进”的原则,适时启动“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做实做细、科学确定非居民用气减、停、供次序名单,有序实施“压非保民”。

工作任务:工信局联合住建局共同制定“压非保民”预案,落实工业企业“压非保民”措施;住建局负责收集汇总城镇燃气供需信息,配合工信局共同制定“压非保民”预案,做好城镇燃气的安全监管、保障工作;公安局负责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协调交警大队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保障保供车辆和物资及时抵达所需地点;交通局负责协调保供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及时开通保供应急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辖区内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及资源协调工作,及时将我县天然气气源供应总体情况报送县保供办,遇特殊情况和气源紧张时紧急调拨补充气源。

(六)加强责任落实

涉及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供用气各环节巡查,排除隐患;各乡镇、城区、经济开发区要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把安全底线意识贯穿到保供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责任明确到岗到人;相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对天然气生产、运输、销售各环节加强检查,确保今冬明春安全平稳供气。同时要关注舆论,尤其是对不良炒作要高度重视并做好管控。要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工作任务: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做好保供应急期间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应急管理局按照工作职责,负责做好保供期间天然气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住建局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市监局负责做好燃气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检验检测的协调工作;能源局负责做好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安全监管保护工作;城镇燃气企业(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配合县政府有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七)完善监测机制

各乡镇、城区、经济开发区和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要完善天然气保供监测工作机制,发改局负责整理汇总我县保供综合情况。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监测、分析、报告我县供气情况,发改局负责汇总、分析、协调全县冬供期间天然气供需情况上报市保供办和县政府。

工作任务:从供暖季开始,保供办(发改局)每日上报天然气供需用气结构、储备气源、个案及舆情处置等保供信息。

三、工作要求

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要及时将应急保供实施方案、“压非保民”实施方案报县保供办汇总后,上报市发改委审核备案。

根据省、市保供办(发改委)建立的供暖季日报制度,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确定一名具体联系人,每日向县保供办(发改局)报送前一日相关统计数据及信息。县保供办(发改局)汇总统计数据及信息按时上报市保供办(市发改委),遇重大、紧急情况立即向县政府报告。

保供方案(篇2)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蔬菜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障蔬菜市场供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实施时间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即发文之日起至国家有关部门宣布疫情结束之日。

二、实施单位

本方案由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实施。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价格提醒告诫。要通过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提醒告诫、发放提醒告诫书等手段,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期间的价格监管政策,引导经营者遵守《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提升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哄抬物价、强制交易等行为。

(二)开展价格巡查检查。要组织人员对超市、农贸市场等蔬菜供应重点场所开展价格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乱涨价、标价不规范等苗头性价格问题,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

(三)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要按照《价格法》《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绝不姑息。同时,要曝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力。

(四)处置价格投诉举报。要畅通价格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及时调查核实并回复投诉举报人,做到群众投诉举报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五)加强信息沟通反馈。要加强与市局沟通,遇到价格异动等重大问题,以及发现的涉嫌违法线索以及查处的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重大价格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保供方案(篇3)

全力做好抗旱保电工作,事关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事关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发挥整体优势,全面做好抗旱保电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当前全县旱情形势

去年入冬以来,我县雨雪较少,当前旱情十分严重。目前,全县旱情仍在持续加剧。根据气象预测分析,今年,我县降水较常年偏少,抗旱形势日趋严峻。

针对当前的严重旱情,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将抗旱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公司各部门、各供电所各司其职,全力做好抗旱保电工作。

二、抗旱保电工作任务

按照市公司抗旱工作部署,坚持“四个服务”宗旨,全面落实“彩虹蓝天”供电服务要求,按照保民生、促和谐要求和特事特办原则,全力落实保障当前及春灌期间全县抗旱农业生产和生活饮用水供电服务措施,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生活用水及抗旱排灌的用电问题,为坚决打好这场抗旱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三、组织措施

1、成立县供电公司抗旱保电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

1)审定并组织实施《县供电公司20xx年抗旱保电保电工作方案》,负责电力保障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2)实时听取工作小组汇报,对重大问题提出决策意见。

3)对工作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2、成立县供电公司抗旱保电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抗旱保电工作部署,制定抗旱保电工作措施,及时处理抗旱保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各供电所成立以供电所长为组长的抗旱保电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抗旱保电具体措施,负责本单位供电区域内抗旱保电服务工作,将抗旱保电工作落到实处。

四、职责分工

1、营销部负责供电业扩营销服务工作总体协调。

2、生产技术部负责电网运行、故障抢修总体协调。

3、安监部负责加强应急值班管理,组织领导应急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公司生产运行突发事件报送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信息通畅。

4、调度所负责组织负荷预测分析与监控,校核设备负荷能力,编制电网保电方式及应急处理预案,合理安排农灌期间电网运行方式,制定抗旱保电方案,确保不拉路、不限电。

5、变电运行工区负责所属变电站的运行监控,进行设备巡视检查,督促消除设备缺陷,制定保电措施,做好保电工作联系。

6、各供电所负责线路巡视检查,消除设备缺陷。制定保电预案,明确保电工作联系。在重要时段安排人员对线路进行巡视检查和保电应急值班。

7、检修工区负责所属变电站电网抢修力量、物资组织准备,负责变电站设备检查试验,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制定保电预案,明确保电工作联系。

8、各供电所要根据所辖范围明确保电组织,落实保电责任。

1)组织对所辖范围内配电设备和设施进行特巡测温和维护消缺,组织对所辖地点客户设备全面巡视检查,并监督其维护、消缺。

2)制定保电预案、落实保电措施并搞好演练。

3)执行信息沟通制度,及早与需重点保电单位取得联系,做好工作对接,落实具体保电需求。

4)安排保电值班,明确具体保电责任人,落实具体保电要求,安排保电人员做好现场保电值班及抢修工作准备。

9、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对所有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执行公司用车管理制度,确保交通安全及应急车辆调度。

10、党群工作部负责宣传工作,报道各单位在抗旱保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正确引导舆论,展示公司在抗旱保电中的良好形象。

五、抗旱保电工作措施

(一)密切关注全县旱情发展,跟踪做好保电服务

1、建立与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或防汛抗旱办公室、经信委等有关部门的常态联系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当地旱情发展情况和抗旱工作部署。

2、加强对旱情地区的监测,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抗旱保电用电需求。

(二)强化电网运行管理,确保安全可靠供电

1、加强电网调度管理和负荷需求分析,加大外电支持争取力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优化电网检修计划,避免重复停电,原则上对抗旱供用电设施不安排停电检修,尽可能缩短输变电设备检修停电时间,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抗旱用电的可靠供应。

2、优化有序用电方案,优先保障抗旱排灌用电。密切关注旱情发展,按照抗旱用电需求及时调整各县区用电限额,增加抗旱排灌专项负荷,严禁对抗旱供电负荷实施限电,确保抗旱电力供应。

(三)启动应急服务机制,建立抗旱保电“绿色通道”

1、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快速的办理涉及调水、提水、饮水安全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抗旱排灌用电业务。开辟抗旱排灌用电业扩“绿色通道”,及时提供临时用电、施工用电和正式用电。有条件的单位增派流动服务车提供现场服务,实现报装、架线、验收、通电“一条龙”服务,紧急情况下可先送电后补办用电手续。

2、做好涉及抗旱企业和农业灌溉乡镇、村走访工作,组织“彩虹服务队”“抗旱服务小分队”等主动超前做好提水、引水用电服务,对重点部位、重点工程提供应急、保电服务。

3、春灌用电高峰期间,加强“95598”和供电抢修工作管理,优先处理农业抗旱排灌用电故障报修,严格值班纪律,配足值班及抢修人员,保证工器具及材料充足,做到出动迅速、抢修及时。

4、加强抗旱排灌期间的行风优质服务监督检查,加强抗旱用电电价管理,严格执行电价政策,坚决杜绝乱收费及搭车收费等行为。

(四)落实优质服务举措,提升抗旱用电服务水平

1、加强排灌线路的巡视维护,对水库、引黄灌区等重点线路和排灌供电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涉及人畜饮水、水利设施建设和抗旱用电的供电设施增加特巡,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供电设施状况良好。

2、结合近期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的实施,对抗旱供电涉及“卡脖子”线路、过载配变优先安排施工,做好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和各类钻井等施工用电服务,努力提高供电能力,为满足春灌期间用电需求打下坚实基础。

3、加大安全用电检查力度,指导、帮助村民按规定安装、使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及时制止、纠正私拉乱接,确保抗旱用电安全。

4、农田灌溉高峰期,做到人员、车辆准备充分,备品备件充足,确保临时用电、事故抢修及时到位。

5、加强对移动发电车等移动发电设备的调试和维护,必要时出动移动发电设备保证抗旱用电需求。

(五)加强汇报沟通和新闻宣传,提升企业形象

各供电所要加强与各镇办的汇报沟通,及时掌握群众生产、生活用电情况,妥善解决抗旱工作中出现的用电问题,切实提高抗旱供电服务水平。要加大对公司抗旱保电工作的宣传力度,结合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智能电网宣传,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采访,报道各单位在抗旱保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正确引导舆论,赢得理解和支持,展示公司在抗旱保电中的良好形象。

六、加强信息报送和监督检查

1、各供电所每周四下午5点前报送本周抗旱保电工作情况,对重点问题及需要市公司协调解决的问题要随时上报县公司。同时将抗旱保电工作开展情况留取影像资料一并上报。

2、各供电所要加强对抗旱保电服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处置有关用电诉求,公司各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区公司抗旱保电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服务质量。

3、公司将不定期组织稽查、抽查、暗访,对发现的抗旱保电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差以及违反行风和优质服务规定的人员和事件,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保供方案(篇4)

农村供水事关民生福祉,元旦春节将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保障农村居民在节日期间喝上安全水、放心水,现将相关要求方案通知如下:

一、加强供水安全巡查

元旦春节前,各村、各单位对所在辖区内农村供水工程从“源头”到“龙头”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水源地取水口、调蓄水池、供水设施及输水管道等关键部位做好重点安全防范及维护,及时排除各种隐患,保证元旦春节期间安全供水。

二、全力保障用水需求

元旦春节临近,返乡人员增多,农村居民用水量也随之增加。各村、各单位要指导督促供水单位合理调度供水生产,优先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如遇管道、供水设施等不能正常供水的,应采取拉水送水等措施,千方百计保障农村居民节日期间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三、完善供水应急保障

元旦春节期间,正值雨雪冰冻天气多发期,易发生水表、管网冻裂,造成停水事件。各供水单位要完善供水应急预案,落实抢修人员,确保春节期间正常供水。

四、健全供水值班制度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村、各单位需保障通信畅通,如遇突发状况应立即进行处置,及时上报。

政府值班电话:xxxxxxx。

保供方案(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应急状况下“菜篮子”商品供应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菜篮子”商品流通过程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引起的市场异常波动,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对“菜篮子”商品的调控能力,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浙江省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专班关于印发猪肉、蔬菜分层级保供应急预案的通知》(浙保供专班〔2021〕3号)和《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甬政发〔2005〕116号),结合我市“菜篮子”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超出区县(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市政府负责处置的,以及市政府决定自行处置的“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指“菜篮子”商品,是指“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重点考核的猪肉、蔬菜两大类商品。本预案所称“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是指突发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畜禽疫病流行、交易市场罢市歇业或商品严重短缺等事件,造成主要“菜篮子”商品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供应紧张或脱销,价格大幅上升的状态。

1.4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各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各地政府分级负责。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级别,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处理应急事项。

(2)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发生“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时,应根据不同预警级别,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最快速度、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求,确保市场稳定、人心安定。

(3)加强预测,严密监控。加强“菜篮子”商品动态分析和市场监测,对可能出现的市场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4)规范制度,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妥善处理应急保障中的人、财、物关系,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1.5预案体系

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区县(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重点保供企业“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组成。

区县(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由各区县(市)政府制定印发,报市政府备案;重点保供企业“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由各企业制定印发,报市政府备案。

2组织体系

2.1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构成与职责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必要时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为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事发地区县(市)政府、重点保供企业等,根据需要,可吸收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统一指挥、全面协调全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的部署要求,指导各区县(市)做好“菜篮子”商品市场调控和应急供应工作;

(2)掌握全市主要“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情况,指挥、协调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有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

(3)研究部署“菜篮子”商品保障供应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不同预警级别,下达“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指令和任务;

(4)组织现场指挥,督查各单位的预案执行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5)在处置中遇到本市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帮助;

(6)明确有关新闻发布事宜;

(7)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应急响应的.终止。

2.2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构成与职责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联络员。其主要职责:

(1)负责与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的沟通协调;

(2)负责建立成员单位间通信保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评估“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形势,落实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议定的保障供应工作安排,指导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

(3)负责应急状况信息的监测、分析、汇总工作,及时了解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情况,组织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

(4)按照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指示,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跨区域、跨部门、跨企业联合保障等应急工作,协调调度应急保障资源;

(5)经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批准,通报、调整应急保障预警和响应等级。

2.3成员单位职责

(1)市商务局:负责“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指导区县(市)“菜篮子”应急指挥机构、重点保供企业等开展“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承担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菜篮子”商品供应保障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正面积极的舆论氛围。

(3)市发改委:负责“菜篮子”商品物价监测工作。

(4)市公安局:做好“菜篮子”商品运输车辆通行保障工作,制定绿色通道路线,加强运输驾驶员管理,确保物流配送顺畅。

(5)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保障的财政资金。

(6)市交通局:负责“菜篮子”商品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7)市农业农村局:及时掌握本地猪肉、蔬菜生产情况、库存动态,排摸相关生产主体情况,组织生产和供应调度;开展农户部署动员,调整种养殖基地生产品种,增加本地紧缺品种的生产;鼓励扩大生产,提高我市本地叶菜供应能力;鼓励屠宰企业拓展生猪市外调入渠道,扩大调入规模,扩大本地生猪养殖规模。

(8)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农贸市场正常开门营业;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商品质量安全监管。

(9)重点保供企业:组织市外“菜篮子”商品采购调运,承担政府应急储备任务。

2.4县级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各区县(市)政府要参照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设置,成立本级“菜篮子”应急指挥机构。

(1)负责落实辖区内“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处置各项措施。掌握辖区主要“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情况,分析市场动态,重点监测菜市场、超市等零售市场供需关系异常情况,研判发展态势。

(2)发生应急状况时,立即向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件经过和发展态势。

(3)根据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处置应急状况和调控商品的指令,组织辖区应急商品配送,恢复市场秩序,保障正常供应。

(4)依法查处打击在应急供应期间趁机哄抬价格、欺诈蒙骗等违规违法行为。

(5)对应急状况处置过程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报本级政府和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

3监测预警机制

3.1市场监测

“宁波菜篮子网”每日收集主要“菜篮子”商品批发市场、屠宰场交易数量和价格,部分菜市场主要“菜篮子”商品零售价格等数据,定期进行数据汇总和综合分析,动态监测“菜篮子”商品市场供需情况。

3.2供求预测

市商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全市“菜篮子”商品供需情况调研和预测,全面掌握生产、流通、消费总量,对本市供应能力和需要从外地调入的品种数量进行预测,为制定调控政策、提高保障能力提供依据。

3.3预警预报

当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畜禽疫情流行、罢市歇业等突发事件时,市商务局、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应立即向本级政府报告,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4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对我市“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影响的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将“菜篮子”商品供应预警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一般(Ⅲ级)三级别,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

Ⅰ级(红色):特别严重的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全市范围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整体短缺、脱销,供需关系极为紧张,发生群体性抢购、囤积,造成全市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40%,对经济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Ⅱ级(橙色):严重的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全市范围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短缺、脱销,供需关系紧张,市民批量采购、存储,造成全市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超过30%,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Ⅲ级(黄色):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全市行政区域内两个及以上区县(市)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流通渠道受阻,造成全市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超过20%,社会舆情出现不稳定因素,以及超出区县(市)政府处置能力和市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处置的情况。

4应急准备

4.1“菜篮子”商品储备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地方“菜篮子”商品储备,进一步优化我市“菜篮子”商品储备结构,做到保持规模,及时轮换,确保储备“菜篮子”商品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有条件的区县(市)可适当增加“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数量,以增强应对能力。

(2)“菜篮子”商品承储企业按照协议要求,履行约定时间内约定数量以上的“菜篮子”商品库存义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菜篮子”商品承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定期核查。

4.2“菜篮子”商品应急准备

(1)落实“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货源。按照合理布局、相对稳定原则,确定一批市级重点“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批发市场、加工企业、生鲜超市等,承担“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货源组织任务。

(2)健全“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网络。依托已建成的“菜篮子”平价供应点,以及由各区县(市)确定的“菜篮子”商品社区零售店、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等,作为“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网点,确保应急供应网点覆盖人口比较集中的街道(乡镇)。应急处置时可采取直供或委托代理供应方式,执行“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任务。

(3)健全“菜篮子”商品应急运输体系。组织“菜篮子”绿通车运力,综合考虑“菜篮子”商品货源、加工和供应网点布局,科学分配市内外运力,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方式和车辆。

(4)对承担“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的货源组织、应急供应、应急运输等职责的企业给予扶持,安排必要的预算经费予以适当补助或奖励。

5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及“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任务重要性等因素,设定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三个应急响应等级。启动应急响应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5.1启动条件

5.1.1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全市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40%。

(2)全市范围内出现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脱销,供需关系极为紧张。

(3)发生群体性集中抢购、囤积,对全市经济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5.1.2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全市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30%。

(2)全市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短缺、脱销,供需关系紧张。

(3)发生市民批量采购、存储,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5.1.3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全市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20%以上。

(2)全市行政区域内两个及以上区县(市)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流通渠道受阻。

(3)社会舆情出现不稳定因素。

5.2指挥联动

接到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报告后,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办公室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5.3先期处置

事发地区县(市)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半小时内赶赴现场,组织调查确认,采取措施尽力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5.4响应启动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根据响应等级下达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情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相关信息应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专人按要求及时报送信息,报送的信息需要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

事件信息报送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描述、事件级别、初步估计的危害及程度、影响范围、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预案启动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动用市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的品种、数量、供应价格;

(2)紧急从市外调运“菜篮子”商品的品种、数量、供应价格;

(3)市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的投放计划安排和运输保障;

(4)动用市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相关资金的费用、测算依据和来源安排;

(5)其他配套措施。

5.5会商协调

紧急状况下,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启动会商机制,召集成员单位会议,通报“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措施,协调解决“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保障中的资金、运输、储备投放、市场秩序维护等重大问题,协调成员单位提出的支援请求。

5.6请求援助

当应急供应中出现储备商品耗尽,市场供应仍显紧缺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紧急调拨应急商品,缓解市场紧张状态,稳定大局,安定人心。

5.7处置措施

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应至少采取下列一项应急措施:

(1)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建议,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2)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研究确定后,启动某个级别响应,并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

(3)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应急响应级别启动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区县(市)政府;

(4)事发地区县(市)启动响应“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

(5)启动信息报送流程,按规定频次报送信息,情况紧急时,每日信息报送至少2次,随着情况逐步缓解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序展开,信息报送频次按照通知要求改为每日报送1次或更低频次;

(6)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根据掌握的信息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召开相关部门单位会商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组织制订“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方案、政策措施;

(7)组织市级“菜篮子”基地、批发市场和加工企业落实货源,做好产销对接,鼓励加大市外“菜篮子”商品调运力度;

(8)组织“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向市内集中供应;

(9)启动“菜篮子”应急储备商品的投放,通过“菜篮子”平价供应点实施应急商品投放工作。

5.8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要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持续动态发布“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情况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5.9响应结束

事态平息,应急状况排除,主要“菜篮子”商品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后,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损失、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总结,报上级部门。

6保障措施

6.1物资保障

根据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指令,确保主要“菜篮子”商品及时到位,数量充足,质量安全。

6.2资金保障

本预案确定的`“菜篮子”商品政府应急储备规模,作为常年必保库存,资金列入年度市财政预算。对应急供应期间制定的政策措施,应给予财政资金保障。

6.3信息保障

应急状况发生时,应保障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发布渠道畅通,确保分析预测及时准确,为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6.4运输保障

调运应急商品过程中,运力不足时,除承担任务企业自有运输工具外,全市现有绿通车应服从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调度,用于运送应急商品。

6.5秩序保障

在应急供应过程中,相关执法部门应依法打击查处恶意哄抢、破坏、造谣、故意制造事端等扰乱或阻碍应急供应工作的行为。

6.6宣传引导

做好我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市民合理预期,防止出现恐慌、抢购等情况。

7附则

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各区县(市)可参照本预案,制定当地应急预案,保障“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

本预案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供应预案的通知》(甬商务秩序〔2017〕75号)同时废止。

保供方案(篇6)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营造安全、卫生、优质、快捷的乘车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河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交通检疫组《关于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城市公交疫情防控与恢复运营指导方案》《河北省省际市际道路客运车辆恢复运营预案》和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和交通运输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新疫防指办〔20xx〕18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觉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和应对春节后返程高峰的艰巨任务,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做好落实保通保畅保运各项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正常运转。

二、工作目标

坚决做好人员返程高峰期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做到“一阻三通”(阻断通过交通运输传播病毒的渠道,保障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绿色通道”通达,保障市场供应必需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通达,保障人民群众、企事业单位正常生活生产出行、运输车辆通达),为全面恢复客运、货运、出租、公交、快递物流等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农民工、学生等群体集中返城出行需求,支撑经济社会恢复发展提供交通保障。

三、基础保障

(一)强化客流预测。区交通运输、教育、工信、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及时掌握关于复工、开学等时间安排,密切跟进疫情发展态势,综合研判错峰返程客流需求,科学组织春节后返程运输工作。

(二)强化人员培训。区交通运输局要督导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等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培训,普及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强化运力支撑。交通运输企业要根据交通运输需求备足运力,保证充分适用、及时到位,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维护,优先选择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交通运输工具投入运营,确保乘客安全。

(四)强化防疫保障。区交通运输局要督导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对一线从业人员防疫物资保障,积极创造条件,为客运站场、交通运输工具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确保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资需求。

四、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

(一)强化运输保障

1.合理安排运力。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结合复工、开学时间安排,有序逐步恢复已暂停运营的交通运输服务。城市、城际公交暂停运营期间,为医生、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道路客运方面,结合群众出行需要和疫情形势变化情况,报请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后,县际、市际、省际逐级恢复运营,进京道路客运车辆与北京市同步恢复运营,其他省际线路条件成熟一个恢复一个。城市客运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做好客流分析研判,统筹安排运力,优先安排新能源车辆参与客运服务。对于客流增加较大的线路増加发车班次,减少乘客候车时间,保证运力与客流量相匹配。城市公交、出租车结合疫情实际情况,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后逐步恢复运营。区交通运输局加强执勤和巡查力度,待允许出租车恢复运营后,及时做好全区出租车运力调度和保障工作。将冀州汽车站划为运力监控重点区域,利用监控系统动态监控区域内的出租车总量,当重点区域内运力不足时,通过出租车公司微信群引导周边区域出租车前往该区域营运。道路货运及快递物流方面,有序开展对货运企业、快递物流行业复工复产,注重绿色配送,优先安排绿色货运车辆开展配送服务,严禁排放不达标的运输车辆进入市区。

2.保障应急物资。区运输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工信等部门要强化区域间协同确保接到应急运输任务后能够及时响应、及时就位高效顺畅、安全有序完成运输任务。实施应急物资运输公开电话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应急运输需求第一时间受理、响应。严格落实防疫应急运输车辆绿色通道政策简化通行证办理流程完善与沿途收费站、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便捷沟通机制对持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各类防疫应急物资、重要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车辆严格落实“三不一优先”政策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高速公路收费站要进一步提高鲜活农产品绿通车辆检验速度保障快速顺利通行。要保障电煤、春耕、农资等生产要素和重要物资的运输通畅。涉及跨区域运输的要畅通沟通渠道和信息互通及时协商解决问题。区交通运输局准备应急保障车辆80辆(其中普通客车30辆货运车辆50辆)确保应急车辆技术状态良好做好应急准备。

3.开展定制化运营。对具有一定数量规模的返程群体制定运送方案有针对性提供定制化服务,确保直达目的地。对目的地集中、具备一定规模的农民工、学生等群体出行需求制定专门的运送方案出行前集中做好乘客信息记直接送达目的地。强化一体化协同统筹本地农民工、学生等群体集中出行信息做好与目的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遇有车辆通行受阻等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准备20辆公交车用以解决定制需求。区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工信等部门的定制需求由区交通部门解决。定制公交按照免费政策提供。每辆定制公交除司机外需配备专职检测体温人员1名负责对上车人员体温测量并利用公交车摄像头将上车人员身份证件统一录像同时组织乘客填写信息登记表由目的地单位留存做好溯源准备。

4.压控运输工作客座率。交通运输企业要统筹运力安排合理优化运营班次加强售票管理在售票环节安排乘客在交通运输工具内分散、隔位就坐预留车厢后三排座位为隔离区张贴隔离区域标识供途中留观使用逐步扩大停站点增加运营车辆公交车始发站载客率不超过50%车内司乘人员保持间距。所有公共交通车辆内必须配备喷雾器做好消毒工作。

(二)加强交通检疫

1.加大体温检测筛查力度。区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按照上级工作指南要求严格规范和加强公路卫生检疫站体温检测工作严格落实进出场站、服务区乘客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的乘客按照衡水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布的'发热定点医院联系方式就近联系当地医院由定点医院派车运送发热乘客。各乡镇、社区等人员流出地要指导做好农民工、学生出行前体温检测工作确保农民工、学生不带病出行。各乡镇、社区、高新区等人员流入地要指导用工单位、学校做好集中到达人员的体温检测降低感染风险。道路客运车辆和城市公交需配备专职检测体温人员1名负责上车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

2.加强不同运输方式之间衔接服务与联防联控。区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要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不同运输方式的统筹调度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效能更好地服务旅客差异化、多样化出行需要。着力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与公路客运站等主要运输节点的衔接重点加大公交站点体温检测筛查力度根据需要配备和增设发热乘客临时隔离安置点。汽车站务必须按照省、市要求配备全自动红外线体温监测仪。

3.做好途中及事后疫情防控。对乘坐交通运输工具途中发热的乘客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自身及其他乘客的`防护工作按照衡水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布的发热定点医院联系方式就近联系当地医院由定点医院派车运送发热乘客。三类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客车要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客运包车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服务区经营者加强洗手液等清洁、消毒用品配备确保乘客使用流动水洗手、消毒司乘人员在乘坐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分散就座。

4.认真做好乘客信息登记。对乘坐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和客运包车的乘容各交通运输企业要通过购票环节申报、扫描二维码网上申报、组织乘客现场填报等方式采集乘客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按照车次、班次分类收集后转交区卫生健康部门。

(三)确保路网畅通

1.落实“一阻三通”。区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要切实保障公路网有序运行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取封闭断国省干线公路、县级公路等措施农村道路要确保至少2.5米宽应急道路畅通。加强交通管理对已设立的检疫检测点配齐配足工作人员确保检疫效率和通行能力防止出现车辆拥堵、旅客聚集的情况。驻点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要引导车辆有序进入检测站点,强化治安管理,维护检疫秩序,及时发现、依法査处、严厉打击运输宿主动物车辆。对来自湖北地区人员,严格按照“不发热的劝返,发热的严格移交”执行,确保不漏一车一人。

2.提高管理效能。通过大件运输许可管理平台及时受理大件运输许可申请,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理效率,为大件运输承运单位运输需求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大辖区国省干线公路巡查力度,及时处理妨碍公路畅通因素,为生命通道和返程交通的畅通保驾护航。相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制度,积极开展流动治超,加大对辖区内桥梁、高速公路入ロ及重要路段的巡查力度,确保公路安全运行。

(四)严格内部防控

严格落实客运场站设施消毒、通风及人员防护措施。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肺炎机制发〔20xx〕13号),做好汽车客运站、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以及一线从业人员防护。对公交站台、座椅、充电桩、电子站牌等设施要每日进行消毒、擦洗;对车辆内座椅、扶手、吊环、地板等要无死角消毒,做到一趟一消毒一通风,落实首末站消毒要求,对车表进行擦拭清洗,做好车辆卫生保洁工作,对停车场区域卫生进行无死角清理消毒。车长出车前和收车后进行体温测试,并做好登记。所有乘客乘车必须佩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测试。做好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优先保证一线人员配备口罩等防护用品,确保全系统内不出现一人感染,不出现一人伤亡。从事省际市际道路客运、但未进入武汉市的司乘人员,经过体温检测符合规定的,在采取必要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需要采取自我隔离观测14天的措施。

(五)强化干线公路养护管理

切实加强日常养护。区养护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巡路机制,加强养护巡査,利用公路养护智慧管理平台,提高公路巡查效率,及时排査影响正常通行的各类状况。加大国省干线桥梁和安全设施的巡查维护,确保每天巡査不少于1次,发现路面病害运及时进行处置。要加强路面清扫保洁,城市出入口及周边干线公路要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每天不少于1次,根据气候情况适当增加清扫频率。及时清除公路遗撒物、障碍物,保持路容路貌整洁。备足备齐各类除雪保畅物资和设备,提高应对冰雪等恶劣天气能力,避免因积雪结冰而导致道路长时间阻断,保障干线公路安全畅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党的领导。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政治优势。党委发挥主体作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领导干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同时,充分认清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稳定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落实属地责任。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向区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请示汇报,及时提出优化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措施的意见建议,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节后运输工作,加强对本辖区错峰运输和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制定周密的运输工作方案,加强输入地与输出地的衔接,有序组织工厂开工,合理安排人员到岗。区政府要压实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交通安全责任,加强进出村车辆查控。区交通运输部门要持续加大春运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消除隐患。区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监管,加大高速公路入口及周边区域的巡査及流动治超力度,加大对大型客车、面包车安全检査力度,加大对非法营运、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疫情防控期出租车借机加价、不使用计价器、无正当理由拒載等劣质营运行为从重处理。要全面压实责任,在区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的领导下,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确保运输和防疫的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确保运输和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到位,对由于工作不到位,出现重大疏漏的,迫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加强协调联动。在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区交通运输、教育、公安、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工信等部门通力合作、协调联动,统筹企业、院校运力需求,研究提供车辆保障,加强配合协作,提供优质服务,共同保障春节错峰返程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严格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双人在岗值班制度,及时处置各类来文来电和突发事件,凡涉及疫情的文电,均按紧急文件处理。严格落实信息零报告制度,坚持日调度、日汇总、日报告,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各部门如有运力需求,及时填写复工复产复课运力需求定制表,报区交通运输局统一调配车辆。

(四)加强社会稳定风险防控。统筹利用政府的网站、电视、广播、新媒体、客运场站、车載视频等渠道,大力宣传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相关政策解读。积极引导社会與论,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妥善做好群众情绪安抚工作,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强化疫情與情监测,主动开展與情收集、研判和报告,及时发现并妥善汇报处置苗头性问题,有效处置负面與情信息,严厉打击造谣生事、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程序发布相关信息,引导社会與论,消除恐慌情绪,维护正常秩序。广泛挖掘和宣传交通运输系统在疫情防控、重点乘客服务、应急运输保障等方面的典型做法,以及一线执法检査人员、从业人员的感人事迹,积极传递正能量,为疫情防控工作凝心聚力,营造同舟共济、众志成城的良好氛围。

保供方案(篇7)

一、成立20xx年春节供水保障领导小组

组长:石影(副董事长、总经理)

副组长:杨杰(党总支副书记、生产运行部经理)

王钦华(工会主席、客户服务部经理)

成员:吴昌海(副总经理、安全保卫部经理、

人力资源部经理)

杨贵明(总工程师)

陈和伦(供水稽查部经理)

杨仁兵(生产维护部经理)

张明舟(水质监测中心主任)

阮新路(客户服务部副经理)

田华贵(供水调度中心主任)

吴志海(管网维护部经理)

二、供水保障措施

(一)以金泉湖水厂、凯里龙井水厂、普舍寨水厂为主,满负荷不间断运行向城区供水,开怀水厂、开怀龙井水厂作为备用水厂,确保春节期间全市正常供水。

(二)城区所有深井作为备用,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三)炉山水厂向炉山片区供水,南山河水厂作为备用水厂,万潮水厂向万潮片区供水。

(四)调度中心随时对全市供水压力情况进行观察,适时调度,以保证市民用水。设立安全供水应急调度室,负责公司范围内各水厂供水、管线抢修、水质检测、后勤保障、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等调度工作。

(五)供水管道抢维修

1.管网维护部负责凯里城区、乡镇供水管道的抢维修任务。

2.乡镇管网维护部负责炉山园区、炉山镇区、万潮园区、万潮镇区、凯棠镇、舟溪镇、旁海镇的供水管道抢维修任务。

3.成立供水突击小分队,实行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大的爆管,立即组织抢修,实行连续作战,处置突发抢修任务。

(六)供水设备维护

1.生产维护部负责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有备用设备。

2.一旦发生大的设备故障,影响供水的,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确保市民用水。

(七)水质检测

水质监测中心负责加强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的'检测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八)后勤保障

采购部负责备齐抢维修用管材、管件、水表、供水设备零配件,确保抢维修人员随时领用。

三、工作要求

(一)一旦出现管道爆漏,责任区域维修人员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连续抢修,保证供水。

(二)突发供水安全事故要及时按照供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正常供水。

(三)中层以上干部、110联动组成员、驾驶员的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畅通,随时保持联系。

(四)值班人员到岗、到位值班,并做好交接记录。

保供方案(篇8)

针对近期可能出现雪凝天气,为确保低温雪凝和春节期间期间市场供应总量充足、品种丰富、价格平稳、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抓好畜、禽、蛋、奶、菜的生产、调度和贮备,确保雪凝期间市场供给总量充足、品种丰富、质量安全、价格平稳。

二、应急措施

(一)抓好畜产品生产:一是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一季度生猪出栏40万头以上、家禽出栏500万羽以上、禽蛋产量0.9万吨以上和奶类生产总量1.3万吨。二是加强畜牧业生产指导,以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做好圈舍保暖、饲料储备、自备电源检修和油料储备等工作,确保正常生产。三是引导养殖场(户)加强饲草饲料的储备,防止出现饲料短缺,避免因雪水侵蚀变质,同时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格检疫监管。通过上述措施,确保雪凝和春节期间可调控养殖基地存栏待宰生猪3.2万头、家禽440万羽,禽蛋0.6万吨,牛奶0.8万吨能随时调运,保证市场十天左右供应。

(二)抓好蔬菜生产:一是加强20多万亩在土菜田间管理,确保两节期间30万吨蔬菜上市和2013年1-5月份蔬菜供应充足。二是加强蔬菜的田间管理,对因受凝冻灾害无法恢复生产的及时做好以速生菜为主的补植补种工作,确保春节期间供应。三是发动农户做好积雪清除工作,减少机械损伤。

(三)加强储备。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超前准备,做好生猪、蔬菜的调运和储备工作:

1、发挥嘉旺、光明等屠宰场和地利农产品物流园“蓄水池”作用,加强与生猪主产区和冬季蔬菜主产区的产销衔接,积极组织货源调入我市,加大生猪、蔬菜的储备,确保每天生猪待宰存栏2000头以上,蔬菜储备2500吨以上。

2、启动应急奖励政策。加强对嘉旺屠宰场和地利农产品物流园进量和销量的监测:一是对嘉旺屠宰场待宰生猪存栏量进行监测,当待宰生猪存栏量低于2000头时,启动我委可调控养殖基地存栏待宰生猪3.2万头的调运,并及时配合市商务局、物价局启动外调补贴机制。二是对地利农产品物流园进行监测,当蔬菜连续3天蔬菜日进量低于800吨(含800吨)时,启动运菜进场奖励政策。

3、对我市畜、禽、蛋、奶、蔬菜主要生产基地进行监控,对运输存在问题的地方给予及时解决,确保调运畅通,满足市场供应。

(四)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从2013年元月1日起,启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和信息上报工作。

值班电话:

带班领导:潘剑 手机:

赵姝英 手机:

工作人员:张福友 手机:

李卿 手机:

(五)加强价格监测。从2013年1月4日起,启动从产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价格监测日报制,根据市场价格走势和产销供求动态,做好价格预测分析。

(六)按照“保供应、稳物价、惠民生”的要求,在全力做好2013年2月1日—5日“2013贵州·贵阳“迎新春”农产品直销会”的同时,若出现雪凝气 候持续的情况,将在我市主要农贸市场及社区启动农产品直销点,平仰菜价。

(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从2013年1月4日起,对我市蔬菜生产基地,养殖基地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地利农产品物流园,嘉旺屠宰场等批发市场和屠宰场监管力度,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加强与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及各区(市县)农业局(蔬菜办)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反馈,实行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准确掌握产销供求动态。

(九)加大督查力度,市农委纪委、监察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到实处,对不作为、乱作为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贵阳市农委应对雪凝天气农产品保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总 指 挥:陈贵蜀(市农委主任)

副总指挥:刘光荣(市农委副主任)

彭玉荣(市农委副主任)

李江生(市农委副主任)

潘剑(市农委副主任)

余波强(市农委副主任)

罗华文(市农委纪委书记)

王祖泽(市农委总农艺师)

陈先睦(市农委总经济师)

王为民(市农委机关党委书记)

赵姝英(市农委党委委员)

成员:各区(市县)农业局(蔬菜办)负责人、大型畜牧养殖企业负责人、地利农产品物流园负责人、市农委相关处室负责人。

各区(市、县)农业局(蔬菜办)要相应成立保障雪凝和春节期间农产品供给指挥领导小组,做好所辖区域内畜禽、蔬菜的生产指导、调度和保供给应急预案。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辖区内农产品生产、销售信息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实行应对雪凝天气处置得力的上下联动机制。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一指挥,向各小组下达指令。协调、督查各责任单位各项措施的落实;负责解决生产、调运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九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场信息处,办公室主任由潘剑副主任兼任。各组职责

1、办公室职责:(负责人:潘剑、赵姝英;责任人:翁庆、徐进、甘昭辉)

负责传达领导小组各项工作指令;统筹应急保供工作调度和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负责与市直相部门和各区(市县)农业局的信息沟通与反馈;负责灾情统计、核实上报。

2、蔬菜生产指导组职责(负责人:彭玉荣;责任人:朱小清)

负责组织蔬推站技术人员分赴各蔬菜基地,配合相关区(县市)农业局(蔬菜办)科技人员指导农户抓好蔬菜生产,做好在土菜的管理和上市蔬菜调度;发动蔬菜营销协会迅速组织,帮助农户解决运菜受阻的问题。负责农产品直销会的蔬菜产品组织。

3、畜产品生产指导组职责(负责人:刘光荣;责任人:张瑞文、张向鹏、金志强、方英)

负责与各区(市县)农业局组织指导畜产品基地和龙头企业的`生产管理,加强规模以上商品猪、蛋鸡、肉鸡、奶牛养殖场及小区生产调度安排;负责指导畜禽养殖企业(养殖小区)的水、电、路和畜禽圈舍抗寒应急措施的落实和畜禽饲料、保暖等生产资料等工作;负责32000头待宰生猪储备及调运工作;负责做好嘉旺屠宰场日屠宰量的监测;负责做好有重大疫情和问题农产品的及时上报工作。

4、蔬菜保供和价格监控组职责(负责人:潘剑;责任人:尹丽芬、罗俊伟、张福友)

负责协调地利农产品物流园做好春节期间蔬菜、水果的保供工作和货源贮备,制定极端气候情况下,外埠蔬菜调运;负责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价格全程监测日报;负责地利农产品物流园“大路菜”日进量、畜产品基地和龙头企业产量监控,做好供求信息上报和反馈。

5、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人:潘剑;责任人:邓艳、朱福全)

负责应急预案资金保障和应急资金使用管理;负责保供车辆、燃油、抢险物资的调度和准备。

6、质量安全检查组(负责人:潘剑;责任人:刘丽、周康)

负责做好肉、禽、蛋、奶、菜的质量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发现有质量问题农产品要及时上报工作;

7、市场秩序执法组(负责人:罗华文;责任人:孙进)

负责加大春节期间的执法力度,集中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的农业生产资料,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8、宣传组职责(负责人:王为民;责任人:宋家玲)

负责联络媒体,实时发布农产品生产、供应情况,营造和谐氛围;负责做好负面舆情收集并及时上报。

9、督办督查组职责(负责人:罗华文;责任人:牛力飞)

负责对各工作组的工作进行督办督察,对工作不作为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保供方案(篇9)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22年生猪生产及猪肉供应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决策部署,确保2022年生猪不脱销、不断档,价格不大涨的保供稳价目标。

二、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生猪保供的部署要求,成立宝台镇生猪保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薛小俊镇长

副组长:唐毓佐副镇长

成员:胡军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肖云华镇畜牧站站长

各村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畜牧站,由肖云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宣传。利用手机短信、微信、QQ群及广播等对生猪保险补贴政策、稳产保供、猪肉价格及非洲猪瘟防控等形势广泛宣传,使群众知政策、明趋势,引导农户增养生猪,鼓励贫困村、贫困户多增养生猪。

(二)加快生猪生产。各村随时摸清生猪存栏情况(包括能繁母猪、仔猪、架子猪、育肥猪),落实补栏数到社或各养殖场(适度户),要按照下发的`目标任务完成生猪存栏和出栏,确保能繁母猪存栏和后备母猪的补栏及新建生猪养殖场等各项工作。支持屠宰场与养殖户建立定点产销对接关系,合理安排生猪出栏和屠宰上市时间,确保全镇猪肉产品等“菜篮子”产品供应稳定充足。

(三)大力发展替代肉品生产。依托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投入成本低、生长周期短、饲料转化效率高的肉鸡(鸭)和蛋鸡生产,加快发展牛、山羊等草食畜牧业,保障肉类总体供应稳定。

(四)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监管。严格执行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相关规定,加强对非法运猪车辆、偷运猪肉及其产品的客运车辆的排查检查力度。由镇畜牧兽站负责公路路口的督查,加强输入生猪及其产品的手续查证,对手续齐全、按规定路线运输的“点对点”调运种猪、仔猪予以及时放行,对其他外来生猪一律按规定处置,生猪产品严格凭动物产品检疫(验)证明、非洲猪瘟检测阴性证明等合法手续予以调运。

(五)严厉打击“炒猪”“洗猪”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打击散布“非洲猪瘟疫情”谣言、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随意丢弃病死猪、“炒猪”“洗猪”等违法犯罪行为,严肃追究开具虚假动物产品检疫(验)证明及违规使用、倒卖产地检疫证明等有关人员责任。

(六)加强动物疫病防控。镇畜牧兽站要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村、各养殖场积极开展春秋两季非洲猪瘟、牲畜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规定对辖区进行大清洗、大消毒。

(七)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逢场天开展对生猪及其产品的市场价格监测,及时分析生猪产销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及原因,发现价格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判后期生猪、猪肉价格走势,及时上报,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保障措施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村、镇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2022年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各村支部书记、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切实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完成2022年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

(二)落实防疫体系。建立疫情报告和有奖举报制度。对外公布非洲猪瘟疫情举报电话,对举报查证属实的区内疫情,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

(三)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建立2022年生猪稳产保供工作会商机制,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生猪生产、肉类市场供求情况,准确把握价格形势,针对稳产保供突出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并组织实施。

保供方案(篇10)

为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市政供水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为保证居民用水需求,为了提高企业社会供水服务保证力度,开创水务集团工作的良好局面,经集团公司研究,特对春节期间供水服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20xx年春节是水务集团成立后的第一个传统节日假期,也是市区用水高峰期,做好此期间供水服务工作,是水务集团组建后确保社会用水稳定,提升企业形象的重要举措。要以“四个满意”为宗旨,以诚信服务、便民服务、树立行业新风气为重点,以强化社会监督解决问题为目的。要以总调度室为龙头,各单位部门要执行调度指令,对待用户反映的问题严格按照接待、受理、服务、反馈、跟踪的服务规范,加强快速反应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尽最大能力达到社会满意、群众满意、政府满意、员工满意,为水务集团的稳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为加强春节期间供水服务组织领导工作,集团公司成立“春节期间供水服务指挥部”,并设立四个行政区供水服务负责制度,即每个区都有集团领导具体负责本区的`一切涉水事宜。

总指挥:

昌邑区负责人:

丰满区负责人:

船营区负责人:

龙潭区负责人:

三、具体要求

春节期间各单位部门一定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各单位要建立好值班值宿受理工作,建立健全电话联系网络,备足备品、备件,要保证抢修车辆处于完好状态;

2、要严格按照“五心服务法”和“文明服务用语”等工作要求,规范接待受理工作,坚决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的发生;

3、要有大局意识,对不属于维修范围的工作,在做好解释清楚的情况下,要站在用户的角度考虑问题,尽可能帮助解决;

4、要有团结协作精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各单位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对供水服务交叉区域和交叉工作要服从调度指令,在抢修工作中坚决执行先止水维修,后追究责任的工作制度,坚持“小修不过夜,大修连续干”的原则;

5、加强维修工作反馈工作,对总调度室下达的调度指令各单位在完成的情况下要及时反馈,未完成的要说明原因和解决问题的期限;

6、节日期间公司及基层单位受理电话要保持畅通,禁止漏岗、空岗、拒接电话、撂电话和非工作用途长时间占用受理服务电话;

7、对可能发生的市政供水过程中突发供水事件(事故)按“公司突发供水事件(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集团公司要求各单位部门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要有规范的服务行为,要有扎实的工作作风,要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要让百姓满意服务质量,要使社会有较高的评价,为创造和谐供水的新局面,打造优秀服务品牌努力工作。

2023保供方案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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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供方案 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应急状况下“菜篮子”商品供应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菜篮子”商品流通过程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引起的市场异常波动,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对“菜篮子”商品的调控能力,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浙江省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专班关于印发猪肉、蔬菜分层级保供应急预案的通知》(浙保供专班〔2021〕3号)和《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甬政发〔2005〕116号),结合我市“菜篮子”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超出区县(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市政府负责处置的,以及市政府决定自行处置的“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指“菜篮子”商品,是指“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重点考核的猪肉、蔬菜两大类商品。本预案所称“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是指突发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畜禽疫病流行、交易市场罢市歇业或商品严重短缺等事件,造成主要“菜篮子”商品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供应紧张或脱销,价格大幅上升的状态。

1.4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各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各地政府分级负责。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级别,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处理应急事项。

(2)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发生“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时,应根据不同预警级别,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最快速度、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求,确保市场稳定、人心安定。

(3)加强预测,严密监控。加强“菜篮子”商品动态分析和市场监测,对可能出现的市场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4)规范制度,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妥善处理应急保障中的人、财、物关系,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1.5预案体系

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区县(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重点保供企业“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组成。

区县(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由各区县(市)政府制定印发,报市政府备案;重点保供企业“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由各企业制定印发,报市政府备案。

2组织体系

2.1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构成与职责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必要时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为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事发地区县(市)政府、重点保供企业等,根据需要,可吸收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统一指挥、全面协调全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的部署要求,指导各区县(市)做好“菜篮子”商品市场调控和应急供应工作;

(2)掌握全市主要“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情况,指挥、协调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有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

(3)研究部署“菜篮子”商品保障供应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不同预警级别,下达“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指令和任务;

(4)组织现场指挥,督查各单位的预案执行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5)在处置中遇到本市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帮助;

(6)明确有关新闻发布事宜;

(7)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应急响应的.终止。

2.2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构成与职责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联络员。其主要职责:

(1)负责与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的沟通协调;

(2)负责建立成员单位间通信保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评估“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形势,落实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议定的保障供应工作安排,指导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

(3)负责应急状况信息的监测、分析、汇总工作,及时了解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情况,组织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

(4)按照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指示,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跨区域、跨部门、跨企业联合保障等应急工作,协调调度应急保障资源;

(5)经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批准,通报、调整应急保障预警和响应等级。

2.3成员单位职责

(1)市商务局:负责“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指导区县(市)“菜篮子”应急指挥机构、重点保供企业等开展“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承担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菜篮子”商品供应保障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正面积极的舆论氛围。

(3)市发改委:负责“菜篮子”商品物价监测工作。

(4)市公安局:做好“菜篮子”商品运输车辆通行保障工作,制定绿色通道路线,加强运输驾驶员管理,确保物流配送顺畅。

(5)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保障的财政资金。

(6)市交通局:负责“菜篮子”商品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7)市农业农村局:及时掌握本地猪肉、蔬菜生产情况、库存动态,排摸相关生产主体情况,组织生产和供应调度;开展农户部署动员,调整种养殖基地生产品种,增加本地紧缺品种的生产;鼓励扩大生产,提高我市本地叶菜供应能力;鼓励屠宰企业拓展生猪市外调入渠道,扩大调入规模,扩大本地生猪养殖规模。

(8)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农贸市场正常开门营业;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商品质量安全监管。

(9)重点保供企业:组织市外“菜篮子”商品采购调运,承担政府应急储备任务。

2.4县级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各区县(市)政府要参照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设置,成立本级“菜篮子”应急指挥机构。

(1)负责落实辖区内“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处置各项措施。掌握辖区主要“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情况,分析市场动态,重点监测菜市场、超市等零售市场供需关系异常情况,研判发展态势。

(2)发生应急状况时,立即向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件经过和发展态势。

(3)根据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处置应急状况和调控商品的指令,组织辖区应急商品配送,恢复市场秩序,保障正常供应。

(4)依法查处打击在应急供应期间趁机哄抬价格、欺诈蒙骗等违规违法行为。

(5)对应急状况处置过程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报本级政府和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

3监测预警机制

3.1市场监测

“宁波菜篮子网”每日收集主要“菜篮子”商品批发市场、屠宰场交易数量和价格,部分菜市场主要“菜篮子”商品零售价格等数据,定期进行数据汇总和综合分析,动态监测“菜篮子”商品市场供需情况。

3.2供求预测

市商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全市“菜篮子”商品供需情况调研和预测,全面掌握生产、流通、消费总量,对本市供应能力和需要从外地调入的品种数量进行预测,为制定调控政策、提高保障能力提供依据。

3.3预警预报

当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畜禽疫情流行、罢市歇业等突发事件时,市商务局、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应立即向本级政府报告,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4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对我市“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影响的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将“菜篮子”商品供应预警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一般(Ⅲ级)三级别,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

Ⅰ级(红色):特别严重的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全市范围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整体短缺、脱销,供需关系极为紧张,发生群体性抢购、囤积,造成全市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40%,对经济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Ⅱ级(橙色):严重的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全市范围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短缺、脱销,供需关系紧张,市民批量采购、存储,造成全市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超过30%,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Ⅲ级(黄色):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全市行政区域内两个及以上区县(市)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流通渠道受阻,造成全市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超过20%,社会舆情出现不稳定因素,以及超出区县(市)政府处置能力和市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处置的情况。

4应急准备

4.1“菜篮子”商品储备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地方“菜篮子”商品储备,进一步优化我市“菜篮子”商品储备结构,做到保持规模,及时轮换,确保储备“菜篮子”商品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有条件的区县(市)可适当增加“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数量,以增强应对能力。

(2)“菜篮子”商品承储企业按照协议要求,履行约定时间内约定数量以上的“菜篮子”商品库存义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菜篮子”商品承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定期核查。

4.2“菜篮子”商品应急准备

(1)落实“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货源。按照合理布局、相对稳定原则,确定一批市级重点“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批发市场、加工企业、生鲜超市等,承担“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货源组织任务。

(2)健全“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网络。依托已建成的“菜篮子”平价供应点,以及由各区县(市)确定的“菜篮子”商品社区零售店、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等,作为“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网点,确保应急供应网点覆盖人口比较集中的街道(乡镇)。应急处置时可采取直供或委托代理供应方式,执行“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任务。

(3)健全“菜篮子”商品应急运输体系。组织“菜篮子”绿通车运力,综合考虑“菜篮子”商品货源、加工和供应网点布局,科学分配市内外运力,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方式和车辆。

(4)对承担“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的货源组织、应急供应、应急运输等职责的企业给予扶持,安排必要的预算经费予以适当补助或奖励。

5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及“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任务重要性等因素,设定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三个应急响应等级。启动应急响应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5.1启动条件

5.1.1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全市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40%。

(2)全市范围内出现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脱销,供需关系极为紧张。

(3)发生群体性集中抢购、囤积,对全市经济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5.1.2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全市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30%。

(2)全市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短缺、脱销,供需关系紧张。

(3)发生市民批量采购、存储,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5.1.3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全市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20%以上。

(2)全市行政区域内两个及以上区县(市)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流通渠道受阻。

(3)社会舆情出现不稳定因素。

5.2指挥联动

接到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报告后,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办公室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5.3先期处置

事发地区县(市)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半小时内赶赴现场,组织调查确认,采取措施尽力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5.4响应启动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根据响应等级下达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情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相关信息应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专人按要求及时报送信息,报送的信息需要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

事件信息报送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描述、事件级别、初步估计的危害及程度、影响范围、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预案启动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动用市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的品种、数量、供应价格;

(2)紧急从市外调运“菜篮子”商品的品种、数量、供应价格;

(3)市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的投放计划安排和运输保障;

(4)动用市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相关资金的费用、测算依据和来源安排;

(5)其他配套措施。

5.5会商协调

紧急状况下,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启动会商机制,召集成员单位会议,通报“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措施,协调解决“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保障中的资金、运输、储备投放、市场秩序维护等重大问题,协调成员单位提出的支援请求。

5.6请求援助

当应急供应中出现储备商品耗尽,市场供应仍显紧缺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紧急调拨应急商品,缓解市场紧张状态,稳定大局,安定人心。

5.7处置措施

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应至少采取下列一项应急措施:

(1)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建议,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2)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研究确定后,启动某个级别响应,并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

(3)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应急响应级别启动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区县(市)政府;

(4)事发地区县(市)启动响应“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

(5)启动信息报送流程,按规定频次报送信息,情况紧急时,每日信息报送至少2次,随着情况逐步缓解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序展开,信息报送频次按照通知要求改为每日报送1次或更低频次;

(6)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根据掌握的信息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召开相关部门单位会商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组织制订“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方案、政策措施;

(7)组织市级“菜篮子”基地、批发市场和加工企业落实货源,做好产销对接,鼓励加大市外“菜篮子”商品调运力度;

(8)组织“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向市内集中供应;

(9)启动“菜篮子”应急储备商品的投放,通过“菜篮子”平价供应点实施应急商品投放工作。

5.8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要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持续动态发布“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情况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5.9响应结束

事态平息,应急状况排除,主要“菜篮子”商品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后,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损失、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总结,报上级部门。

6保障措施

6.1物资保障

根据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指令,确保主要“菜篮子”商品及时到位,数量充足,质量安全。

6.2资金保障

本预案确定的`“菜篮子”商品政府应急储备规模,作为常年必保库存,资金列入年度市财政预算。对应急供应期间制定的政策措施,应给予财政资金保障。

6.3信息保障

应急状况发生时,应保障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发布渠道畅通,确保分析预测及时准确,为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6.4运输保障

调运应急商品过程中,运力不足时,除承担任务企业自有运输工具外,全市现有绿通车应服从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调度,用于运送应急商品。

6.5秩序保障

在应急供应过程中,相关执法部门应依法打击查处恶意哄抢、破坏、造谣、故意制造事端等扰乱或阻碍应急供应工作的行为。

6.6宣传引导

做好我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市民合理预期,防止出现恐慌、抢购等情况。

7附则

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各区县(市)可参照本预案,制定当地应急预案,保障“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

本预案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供应预案的通知》(甬商务秩序〔2017〕75号)同时废止。

保供方案 篇2

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迎峰度冬电煤保障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xx〕156号)要求,为统筹做好20xx年全县冬季热源厂供暖保障工作,确保全县集中供暖用煤稳定供应,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民生,确保全县热源厂热力供应;坚持安全稳定,切实保障热力供应各环节稳定运行和安全可靠;坚持市场机制,鼓励积极通过市场化方式做好热力供应保障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宁武县冬季热力保障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主要负责人、各涉及保供任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志效局长兼任。负责统筹协调热源厂供暖用煤保障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热源企业情况。目前全县共有集中供热企业3家,分别是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宁武县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20xx年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供暖面积约250万平方米,用户17000多户,预计耗煤13万吨;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暖面积约155万平方米,用户15600多户,预计耗煤8万吨;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供暖面积约3万平方米,预计耗煤0.3万吨;总计用煤21.3万吨。

(二)全力保障热源企业煤源供应。为全力保障我县冬季集中供热取暖基本用煤,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任务分解表与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宁武县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三家热源企业签订供煤协议。供煤热值不低于4000大卡,政府指导供煤价格500元/吨,各煤矿不得以次充好,不得降低煤质标准。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在冬季供暖期间,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各煤矿企业和供热公司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各煤炭企业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做好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人员的疫情查验和健康防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保障从业人员自身安全。

(四)认真执行差异化政策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切实保障好供热用煤运输。要结合应急预案,做好极端天气下的交通疏导工作,保障道路畅通。在发生安全事故、环境空气质量较差等特殊情况时,要结合实际分类处置,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杜绝“一刀切”的工作方式,全力保障供热用煤生产和运输正常秩序。

四、工作协调机制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保障供热用煤供应的责任,层层压实相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要加强部门间、企业间沟通联系,强化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监测分析。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运行监测,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指导煤炭企业与热力企业加强协调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供热用煤储存低于7天的热力企业要报县政府说明情况;要及时有效处置度冬煤电保障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确保供热用煤稳定供应。

(三)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迎峰度冬供热用煤任务的细化和落实,完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对于工作推进成效明显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对于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保供方案 篇3

中华民族传统新年“春节”临近,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是居民欢度安定祥和节日的`重要民生保障之一。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春节期间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安全保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一、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

各地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研判春节期间供水供气供热行业领域内安全风险与挑战,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水气供应保障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各族人民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

二、要进一步做好生产供应保障工作

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供应保障工作加紧谋划、加紧准备、加快落实。

一是春节期间要督促供水、燃气、供热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具体防范措施,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力度,确保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二是春节期间各供水企业要对水厂、泵房(站)、输水管道、净水设备、应急供水设施等重点加强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应急设施能正常启用,保障供水不发生大范围、长时间中断供应事故。

三是春节期间各燃气企业要针对节日期间供应需求变化,结合企业供应及调峰储存能力,做好供气保障和应急气源储备工作。

四是春节期间各供热企业要针对节日期间供热需求,要对热源点、换热站、供热管道等重点加强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保障供热不发生大范围、长时间中断供应事故。

三、加强信息调度

各市(特区、区)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日调度制度,加强对辖区内供水、供气、供热供应情况调度,及时掌握供水、供气、供热供应情况动态,及时处理突发情况。各市(特区、区)主管部门每日16点前向我局城市建设科反馈当日辖区内供水、供气、供热供应信息,如遇紧急、重大特殊情况,按应急处置相关规定及时报送。

保供方案 篇4

为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市政供水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为保证居民用水需求,为了提高企业社会供水服务保证力度,开创水务集团工作的良好局面,经集团公司研究,特对春节期间供水服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20xx年春节是水务集团成立后的第一个传统节日假期,也是市区用水高峰期,做好此期间供水服务工作,是水务集团组建后确保社会用水稳定,提升企业形象的重要举措。要以“四个满意”为宗旨,以诚信服务、便民服务、树立行业新风气为重点,以强化社会监督解决问题为目的。要以总调度室为龙头,各单位部门要执行调度指令,对待用户反映的问题严格按照接待、受理、服务、反馈、跟踪的服务规范,加强快速反应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尽最大能力达到社会满意、群众满意、政府满意、员工满意,为水务集团的稳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为加强春节期间供水服务组织领导工作,集团公司成立“春节期间供水服务指挥部”,并设立四个行政区供水服务负责制度,即每个区都有集团领导具体负责本区的`一切涉水事宜。

总指挥:

昌邑区负责人:

丰满区负责人:

船营区负责人:

龙潭区负责人:

三、具体要求

春节期间各单位部门一定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各单位要建立好值班值宿受理工作,建立健全电话联系网络,备足备品、备件,要保证抢修车辆处于完好状态;

2、要严格按照“五心服务法”和“文明服务用语”等工作要求,规范接待受理工作,坚决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的发生;

3、要有大局意识,对不属于维修范围的工作,在做好解释清楚的情况下,要站在用户的角度考虑问题,尽可能帮助解决;

4、要有团结协作精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各单位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对供水服务交叉区域和交叉工作要服从调度指令,在抢修工作中坚决执行先止水维修,后追究责任的工作制度,坚持“小修不过夜,大修连续干”的原则;

5、加强维修工作反馈工作,对总调度室下达的调度指令各单位在完成的情况下要及时反馈,未完成的要说明原因和解决问题的期限;

6、节日期间公司及基层单位受理电话要保持畅通,禁止漏岗、空岗、拒接电话、撂电话和非工作用途长时间占用受理服务电话;

7、对可能发生的市政供水过程中突发供水事件(事故)按“公司突发供水事件(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集团公司要求各单位部门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要有规范的服务行为,要有扎实的工作作风,要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要让百姓满意服务质量,要使社会有较高的评价,为创造和谐供水的新局面,打造优秀服务品牌努力工作。

保供方案 篇5

为做好峰市镇20xx年春节期间供水保障工作,根据省、市、区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和龙岩市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把防范化解干旱灾害重在风险,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当成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强化责任落实,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经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安排

一是全力排查供水管网,要求各供水工程管理人员于1月28日前完成各供水管线的全面排查,做好管网的修复和维护;二是强化供水设备保养。针对峰市集镇水厂,组织安排各类供排水管材、抽水机等设备,对电源等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确保供水设备稳定运行;三是加大水源巡查和水质检测力度,保障水质安全;四是建立应急抢修队伍,落实各类应急物资(购买100件矿泉水)、工具器材,实行24小时待命,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五是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力做好应急值守、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宣传解释等工作;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辖区内用户的宣传,倡导错峰储水放水,做好节水措施;七是摸底缺水、少水村(居),给予相对补助,用于挖机井项目,解决春节期间用水需求。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邱永浪(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童锦辉(人武部长)

副组长:陈秋梅(党委副书记)

卢光衡(宣传委员)

曾祥锦(纪委书记)

廖梦廉(组织委员)

陈永发(副镇长)

郑剑玲(副镇长)

苏志伟(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苏彬武(司法所所长)

张晓金(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谢坤(党政办负责人)

郑桂华(财政所负责人)

王东龙(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郭小峰(水利站干部)

童秉能(村管站负责人)

马汉金(林业站负责人)

林文浩(环保站负责人)

温龙春(农业站站长)

张凤泉(民政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水利站,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童锦辉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传达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处理专业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外发布事故的各种信息。

三、责任划分

全镇共15个供水点,各点主要负责人由包村领导负总责,主要协调好辖区内用水,做好应急措施,共分成十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

组长:张晓金

成员:

负责供水工程:峰市集镇供水工程

第二组

组长:童锦辉

成员:

负责供水工程:峰市镇河头村供水工程

第三组

组长:陈秋梅

成员:

负责供水工程:

1.信美背头坑供水工程

2.信美高寨背供水工程

第四组

组长:卢光衡

成员:

负责供水工程:俄生村供水工程

第五组

组长:陈秋梅

成员:

负责供水工程:高山村供水工程

第六组

组长:廖梦廉

成员:郑

负责供水工程:1.黄寨村陂下供水工程

2.黄寨村樟坑供水工程

第七组

组长:苏志伟

成员:

负责供水工程:锦西社区供水工程

第八组

组长:郑剑玲

成员:

负责供水工程:新坑村供水工程

第九组

组长:童锦辉

成员:

负责供水工程:忠信村供水工程

第十组

组长:苏彬武

成员:

负责供水工程:1.寨头村石梓崎供水点

2.寨头村马坝供水点

3.寨头村井边供水点

4.寨头村龙井供水点

保供方案 篇6

去年冬季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关于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随着冬季即将来临,天然气需求将大幅增加,为进一步做好天然气保供工作,切实履行保障民生用气责任,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保供责任

天然气供应工作牵涉千家万户,关系群众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体现在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中。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增强责任担当,把防止再现“气荒”作为共同的任务。要加强沟通,狠抓协调,不推诿、不扯皮,形成工作合力,围绕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薄弱环节,围绕冬季保供的主要矛盾,将各方面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切实履行保供责任。

二、多措并举,努力增加天然气供应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广汇能源等上游天然气供应企业的联系和沟通,积极采购LNG、CNG资源,千方百计增加供应。要加强横向联系,建立互保机制,通过与周边城镇燃气企业不同气源进行互换互通,实现互相支援保障。要深度挖掘和发挥已有储气设施的作用,做到能储尽储,同时,通过采用高压管存等其他各种储气手段,最大限度为今年冬季储备天然气资源。要根据可中断用户清单,有序组织实施,弥补储气能力不足。

三、落实应急预案,确保民生用气需要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要求,全面掌握本地天然气供需情况,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坚决落实“以供定需”,坚持居民、医院、学校、公交车、出租车等民生用气优先的原则,及早调整用气结构,及时调整资源供应方向。要把燃气出租车纳入民生用气保障范围优先落实和保障气源,不得列为压减用气对象。通过增设加气站、引导错峰加气等措施,优化服务,避免出现排长队加气的情況。在执行“压非保民”措施、压减工商业用户用气时,要按照“确保安全、提前告知、充分沟通、稳妥推进”原则,综合考虑不同工商业用户生产装置的客观要求,对需连续运行的生产设备维持最低用气负荷,避免造成设备损坏。

四、加强燃气设施管理,确保供气安全

安全问题是冬季保供最大问题和风险,容不得半点闪失,不能有丝毫松懈。管道企业等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燃气管线、燃气设施的安全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用户冬季用气安全管理,严格定期入户安检制度,对燃气设备质量严格把关,加大对群众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从供应端和使用端两方面做实做细用气安全工作。

五、正确引导新闻舆论,营造良好环境

各单位要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工作,要通过媒体渠道和宣传手段合理引导新闻舆论,要加强天然气资源现状、供需平衡情况、“压非保民”措施等方面的宣传解读,引导媒体客观报道。要通过座谈会、走访重点用户等多种方式,宣传冬季供气形势和压减方案,取得广泛理解和支持,防止不实报道和不良炒作,营造和谐的供用气环境。要加强舆情监测、管控、引导工作,建立与宣传、网信部门沟通机制,及时发现网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不实言论,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借助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发布天然气供应信息,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六、强化监督监管,密切协作配合

各城镇燃气企业要切实做好保供工作,确保民生用气,并在11月1日至3月31日每日中午12时前报送前一天用气量。液化石油气瓶装站、汽车加气站在未履行相关报备和公示的前提下,不得随意减供或停供。市经信委、发改委、城建局将密切关注各地天然气保供尤其是民生用气保障情况,对保供责任落实不到位、保供组织不力、出现较大范围短供断供民生用气情况,影响群众温暖过冬的,将予以通报并报告市政府。各地在天然气冬季保供工作中,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

保供方案 篇7

根据1月30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对疫情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视频会议和江西省新型肺炎病毒疫情期间防控重点物资企业复工复产及粮油供应保障调度会议精神。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粮油保供稳价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应对疫情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加强保供稳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

(一)成立临川区粮食局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园林 临川区粮食局局长

副组长:余海峰 临川区粮食局副局长

邓北平 临川区粮食购销总公司经理

成 员:郄建鹏、彭学光、朱卫和

上官敏、吴文义、徐众田

(二)临川区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1、大米加工应急保障组:余海峰、彭学光、朱卫和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大米市场供求和价格情况,依照《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方案》,适时向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粮食应急预案,调度粮食应急储存和加工企业的稻谷、大米供应,确保城区大米市场的成品粮正常有序供应。

2、食用植物油应急保障组:邓北平、徐众田、钟 勇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食用油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依照《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方案》,适时向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区级食用储备油应急预案,调度储备食用油保障城区食用油的正常有序供应。

二、粮油应急处置步骤

(一)稳定正常供应。由应急加工企业按日常正常加工

量组织生产,按日常正常的供应量向城区(指定乡镇)销售网点投放,以稳定大米市场的需求,确保正常的销售供应。

(二)市场需求增量。当城区(指定乡镇)重点粮油供

应点出现粮油物资供应紧张,需求不断增量,市场价格不断攀升,先行转化应急加工企业粮食库存,保供稳价,在市场需求仍不断增量,最后启动区级储备粮食供应市场,确保市场不断供。

三、粮油应急供应企业及供应地区

(一)大米加工应急企业:

1、抚州市永兴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抚州市城区、上顿渡城区、东馆镇、嵩湖镇。

2、抚州市维尔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腾桥镇、青泥镇、鹏田镇、茅排乡。

3、抚州市临川区洋洲粮食加工厂,主要配送供应湖南乡、太阳镇、孝桥镇、抚州市城区。

4、抚州恒达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云山镇、罗针镇、唱凯镇、罗湖镇、抚北镇。

5、抚州市王氏精制米厂,主要配送供应大岗镇、桐源镇。

6、抚州市临川华龙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上顿渡镇、高坪镇、展坪乡、温泉镇、龙溪镇。

(二)食用油应急供应:抚州市临川区志国食品商行

四、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

(二)要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确保粮油市场运行平稳,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三)要加强市场的监测预警。各保障工作小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监测频率,完善预警机制,落实好日报告制度。

(四)要加强粮油流通市场的监管。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强化质量监管,坚决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保供方案 篇8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大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大米流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粮食流通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大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办发〔20xx〕40号)和《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玉林市大米生产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大米镉超标等突出问题,在全县范围对所有大米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我县大米质量安全。

二、整治范围

大米生产企业和小作坊。

三、整治措施

(一)严格市场准入。各单位对大米生产企业申请核发或延续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要严格把关,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大米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标准等,对大米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设施设备、储存设施、技术人员等进行现场核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对大米小作坊要严格按照《广西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广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进行登记审查及现场核查,规范大米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凡延续申请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二)实施自主公开承诺。各单位指导大米生产企业、小作坊实施食品安全自主承诺,每年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在生产经营场所明显区域上墙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督促企业落实自查和主体责任。各单位要督促大米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组织生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风险等级频次要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日常监管。各单位将大米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调高一个等级,对大米生产企业每年全覆盖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对小作坊每年全覆盖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1次。对抽检不合格大米生产企业,年度检查频次要达到3次以上;对抽检不合格小作坊年度检查频次要达到2次以上。重点检查大米生产企业、小作坊的原料采购管理情况,明确从粮库采购原料的,必须索取镉指标合格的出库检验报告,从农户处采购的或不能提供镉合格检验报告的,要进行自检或送检,确保镉含量低于0.2mg/kg。严禁企业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稻谷和原料米。严查成品米出厂批批检验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生产的成品大米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销售。同时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企业,应分别设立食品原料库、原粮仓储设施,并保持物理隔离。

(五)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各单位要结合年度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对自治区、市未覆盖抽检到的辖区内大米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监督抽检不得少于1次,年度内达到全覆盖抽检;对抽检不合格大米生产企业、小作坊要在3个月内再次开展监督抽检1次。抽检范围包括原料及成品,必检镉、黄曲霉毒素B1项目。对抽检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置并彻查原因。

(六)严格落实核查处置和责任约谈。各单位要加强执法办案,依法查处监督抽检不合格和使用重金属超标稻谷或原料米生产大米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未及时采取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措施的大米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彻底消除隐患。

(七)督促企业完善追溯体系。各单位要督促大米生产企业以大米镉含量作为重点追溯内容,建立健全和落实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一是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二是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三是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进度,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学习培训。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监管人员、企业人员进行大米质量安全有关政策、法规、常识、标准等学习和培训,提升大米质量监管能力,增强企业履行大米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各大米生产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大米质量安全管理内容学习培训,组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员、检验人员等参加培训。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大米质量安全法规、消费常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鼓励和引导社会舆论监督、投诉举报,促进行业自律规范,督促生产企业诚信守法。

(四)严格督导检查。县局将采取明查或暗访的形式不定期随机检查各基层所的大米生产企业及小作坊,通过抽查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违法行为处置等情况来验证各单位采取的工作措施及效果,并形成督查通报。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统筹安排专项整治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处理和报送专项整治行动信息,特别是重要事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

保供方案 篇9

为贯彻落实20xx年全国能源保供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能源保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今冬明春天然气(煤层气)保障供应工作,根据《晋中市天然气(煤层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实施方案(20xx—20xx年)》(市政办发电〔20xx〕4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保供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气源供给,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各项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任务分工

(一)明确责任主体。保障天然气供应是各级党政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共同责任。县直各有关单位、乡镇、平遥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源公司)要全面查找民生用气保障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遗漏,切实摸清底数,对居民生活采暖、公共服务机构、医院、学校、公交、出租车等民生用气必须予以保障,谁出问题谁负责。新增“煤改气”用户没有经过运行检验的,不得拆除原有取暖设施。

(二)确保合同履行。洁源公司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与上游供气公司签订气源保供、增供合同,做好保障供气工作。在用气紧张时段,要严格执行“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及时调整用气结构和资源供应方向,确保民生用气不出问题。

县住建局负责督导采暖季供气合同执行情况的督促落实工作,确保合同执行到位;县财政局负责积极落实保供补贴资金。

(三)落实储气责任。履行应急储气责任、加强气源储备是缓解冬季天然气需求峰谷差和应对意外短供、断供的有效措施。为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3天、城市燃气企业5%储气能力的要求,要加快平遥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调峰装置项目,倒排工期,争取尽早完工,投入使用。

县发改局负责督促落实3天储气能力要求;县住建局负责督促城镇燃气企业落实5%储气能力要求,并督促平遥液化企业按时完成液化天然气储备任务。

(四)综合调配供应。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用气制度,严格实施有序用气,明确保供、限供序列,始终将居民生活、公共交通用气放在首位,鼓励发展可中断用户、可替代用户,拓展需求侧调节空间。要根据已落实的合同情况,制定气源动态平衡计划,一方面通过采购LNG等措施增加资源供应;另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按照“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醇则醇、宜煤则煤”的原则,统筹做好各种清洁能源互补。一旦出现天然气短供、断供等特殊情况,要采取发放清洁燃煤等应急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人民群众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县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能协同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县发改局积极通过省、市保供办协调气源;县能源局负责组织全县煤炭经营企业做好保供应急资源储备,做好天然气供需失衡情况下清洁煤调配工作。

(五)完善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和洁源公司要针对可能出现的极寒天气和外供气源中断等特殊情况,做实做细应急保供预案,细化“压非保民”方案,明确终端用气企业及不同层级预案启动条件和程序;要按照“确保安全、提前告知、充分沟通、稳妥推进”的原则,适时启动“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做实做细、科学确定非居民用气减、停、供次序名单,有序实施“压非保民”,把有限的气源优先用于民生需求,确保民生用气不出问题。

县工信局配合县住建局共同制定“压非保民”预案,指导我县落实工业企业“压非保民”措施;县住建局负责收集汇总城镇燃气供需信息,配合县工信局共同制定“压非保民”预案,具体指导我县落实非工业用户“压非保民”措施,做好城镇燃气的安全监管、保障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协调县交警大队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保障保供车辆和物资及时抵达所需地点;县交运局负责协调保供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及时开通保供应急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洁源公司负责辖区内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及资源协调工作,及时告知我县天然气气源供应总体情况,按照资源分配量供气,当遇特殊情况和气源紧张时紧急调拨补充气源。

(六)严格落实责任。洁源公司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共用气各环节巡查,排除隐患;各有关乡镇要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把安全底线意识贯穿到保供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责任明确到岗、到人;各有关单位要落实监管责任,对天然气生产、运输、销售各环节加强检查,确保今冬明春安全平稳供气。要关注舆论,尤其是对不良炒作要高度重视并做好管控。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做好应急保供期间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冬季保供期间天然气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县能源局按照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做好城镇燃气气源的安全运营监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燃气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检验检测工作;洁源公司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有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七)完善保供监测。要完善天然气保供监测工作机制,洁源公司负责监测、分析、报告供气区域内情况;县发改局负责整理报告我县保供综合情况,汇总、分析、协调全县冬供期间天然气供需情况后,上报市保供办和县政府。

从供暖季开始,县保供办每日上报天然气供需用气结构、储备气源、个案及舆情处置等保供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平遥县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的组织实施、推进落实。

(二)县工信局、县住建局于11月10日前将“压非保民”实施方案报发改局审核备案。

(三)根据省、市发展改革委建立的日报制度,各相关部门、企业于11月10日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具体联系人,每日上午9:00前报送前一日相关统计数据及信息。县发改局汇总统计数据及信息按时上报市保供办,遇重大、紧急情况立即向县政府报告。

供暖通知


供暖通知【篇1】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为确保供暖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房管、物价、质监、安监、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供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供暖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市房管局二楼,联系**:2222963。各有关单位要在xx年11月5日前将本单位相关住宅小区的管道、锅炉检修、储煤等供暖准备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主管负责人****书面报供暖工作办公室。

供热办要及时了解和报告全市供热工作进展情况,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到供热单位进行现场监督。供暖期间出现重大问题,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市人民**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供暖通知【篇2】

尊敬的洋房业主:

您好!为了避免今日(x月15日)洋房区供暖试水出现跑水事件,给业主及相邻业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xx物业管理处特此提示洋房业主:

1.物业方面已将管道井内的阀门关闭。

2.请业主15日——20日期间到家中确认自家室内供暖设施及阀门无问题后通知物业人员进行户内开栓试水。

3.试水期间家中留人并密切注意家中的供暖设备,观察其是否有漏、渗水现象。若发现问题,请及时通知物业。

4.对业主发现不及时、设备私改以及装修未完工或其它不可预知事件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供暖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后,系统内将会长期有水,请业主不要再随意改动供暖设备,以免造成供暖跑水事故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供暖通知【篇3】

尊敬的各物业负责人:

202--年冬季供暖工作即将开始,为了确保今年冬季供暖工作顺利开展,我公司现已基本完成小区供暖面积调查工作,并计划于202--年----月----日向住户正式供暖。现就供暖前的相关事项通知,敬请各物业负责人认真对待并给予配合。具体通知如下:

1、我公司决定于202--年----月--日—202--年----月----日对小区供热面积进行核对工作,届时,请各物业负责人将供暖住户及面积申报至热力公司经营部,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过期则视为不采暖,后果自行承担,望各物业负责人积极配合,以确保供热计划顺利完成;

2、请各物业人于202--年----月----日前到热力公司财务室预交本采暖季(4个月)采暖费用。今年采暖费按建筑面积计收,采暖价格为住宅用户16元/平方米,非住宅用户29元业主/平方米,须一次性缴清;

3、将小区报停用户及面积核查清楚,以书面形式提供热力公司经营部,以保证采暖费用的核算;

4、对上述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热力公司经营部,电话。

202--年--月--日

供暖通知【篇4】

教育小区住户:

按照供热前的冷水试压计划,小区冷水试压时间定于20xx年xx月xx日,请您家中务必留人观察供热设施有无漏水情况。

1、此后供热设施内将处于满水保压状态,请勿擅自拆卸室内散热器、暖气片跑风等供热设施。

2、对去年已供暖住户,学校将默认今年继续供暖,将于20xx年xx月xx日从工资中扣缴暖气费。不需继续供暖住户,请将停暖申请发到邮箱。

3、请新开通供暖的住户,于xx月xx日前,将开通暖气申请发到邮箱,以便进行冷水试压。

4、供热管道中的水含有化学添加剂,严禁取用,以免影响人身健康或造成其他影响。

5、请住户提前检查室内供暖设施,发现问题,请拨打供热服务电话。

通知人:

日期:

供暖通知【篇5】

尊敬的业主:

您好!接市热力公司补水通知,我小区将于2016年11月3日开始补水,补水截止时间依现场情况而定。为保证补水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我物业特提醒如下:

1、补水前请您先检查自家暖气片、管道、阀门,若有损坏请及时更换;

2、补水期间确保室内留人,时刻关注室内管道情况,一旦发现有漏水现象及时处理;

3、已开始装修但暖气未改装完毕的住户,请及时做好防护措施(关闭阀门、接堵头、安装好暖气片);

4、已装修完毕或暖气改装完毕的用户,若今年不使用暖气,请及时将暖管内的水排空,避免把管道冻裂;

5、为确保广大业主能够按时、正常用热,请您在供暖前及早缴清供暖费,市热力公司将根据天气情况随时启动供暖。

供暖通知【篇6】

尊敬的小区业主:

20xx年供热即将开始,为了确保今冬供热和缴费工作的正常进行,我公司将对各小区业主供热费用进行收取。通知如下:

采暖期内需要供暖且符合供暖标准的,按照先交费后供暖的原则进行供暖,取暖费用按整个采暖季应缴费用一次性收取。供暖期自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为了方便广大用户及时快捷的缴费,我公司与银行合作安装了收费系统,具体事宜如下:

一、取暖费用以每户为单位进行收取,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取暖费用的用户,按法定供暖时间正常送暖。因拖延交费时间而延误供暖的用户,供暖费用仍按整个采暖季进行交费,在缴费之日三个工作日内开通暖气。

二、收费标准:按莱价字20xx77号文件,居民用热24元/㎡,经营用热36元/㎡进行收取。如20xx年物价局下达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文件标准进行多退少补。

三、收费时间20xx年10月10日-20日龙潭大街以北的用户;21日-25日龙潭大街以南长勺路以东的用户;26日-31日龙潭大街以南长勺路以西的用户,发卡缴费。

四、收费程序:业主按照规定时间到花园北路燃气热力公司朝阳小区换热站(芳馨园邮政储蓄对过)领取供热缴费卡,从本供暖季起凭供热缴费卡缴纳取暖费,并请妥善保管好供热缴费卡,以后不再发卡,遗失有偿补卡,取卡时请携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卡内存有住户相应的资料信息(业主姓名、房间号、建筑面积等),以核对卡内信息是否正确,然后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费:

1.携带缴费卡、银行卡(或工行存折)或现金到市工商银行各营业点缴费,缴费后请保管好缴费凭证,公司不再另开收据,需要报销者可到XX市燃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先登记后换取发票。

2. 通过工行上银行缴费站进行交费。

为保证采暖季安全、稳定供暖,我公司诚挚为广大业主最佳的供热服务,请各位业主给与配合。

谢谢合作!

x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供暖通知【篇7】

尊敬的各位业主:

202--年冬季供暖工作即将开始,为了确保今年冬季供暖工作顺利开展,本小区现已基本完成小区供暖设施设备运行前的检测和检修等准备工序,并计划于202--年----月--日对全小区供暖前管网试水。现就供暖前的相关事项通知各位业主,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敬请各位业主认真对待并给予配合。具体通知如下:

1、我公司决定于202--年----月--日9:00—16:00时对小区各住户室外管网进行供暖前试水工作,届时,要求各住户家中务必留人观察,如发现异常请及时与物业办公室联系。如无人留守请关闭室内暖气进回水阀门。

2、去年使用暖气的业主请携带去年暖气收费票据到物业办公登记。

202--年--月--日

供暖通知【篇8】

社区各住户:

兹定于本月14日开始收取20xx年度采暖费,为保证供暖工作顺利进行,请社区住户按时缴费。

具体安排如下:

北区收费时间: 11月14日-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4:00。地点:北区家委会

南区、新区、新世纪小区收费时间: 11月16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00 。地点:物管中心收费室 。

物业管理中心

20xx年11月10日

供暖通知【篇9】

--月----日,生活服务公司就冬季供暖收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交费、后供暖”

1、供暖之前,所有采暖户须按照本通知中的有关规定交纳本年度采暖费用。

2、收费标准:本着和谐稳定、内部挖潜的原则,本采暖期的收费标准定为:每平方米26元;

3、供暖时间:202--年----月--日至202--年--月----日。

二、交费及优惠办法

1、交费凭证:住户交采暖费时,须带上本户的房地产权证和户口本。(调整住房未拿到房地产权证的采暖户,凭交房款的收据交费)

2、交费地点:

道南区(西南区、中区)、道北区、西区、花园小区、东苑小区、中学28号楼的住户均在生活服务公司院内交费。

3、交费时间:202--年----月--日至202--年----月----日。

4、交费标准:户主是本公司职工的采暖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交清采暖费的,可享受优惠价格,即每平方米18元。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非本公司职工的住户,一次交清采暖费按照每平方米23元计收。

为鼓励尽快交费,本公司职工按以下规定再给予优惠:

(1)----月--日—----月----日交费的职工住户,每平方米再优惠3元,即每平方米15元。

(2)----月----日以后交费的职工住户按每平方米18元计收。

供暖通知【篇10】

相关乡镇**、办公室、市**相关部门:

xx年供暖期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今冬供暖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温暖的冬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有关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冬季供暖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迅速成立专门组织,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具体抓,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做好应对天气突然变化提前供暖和保证整个冬季供暖的各项工作。

二、强化措施,完善制度

各供暖单位要在取暖期到来前对供暖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重点是锅炉房、供暖管网以及各种安全设施等,要认真排除各种隐患,保障供暖设施安全运行;要更加注重取暖和储煤,确保煤炭储备充足,保障居民区供暖正常有序;要建立严格的值班和交**登记制度,坚持每周对供暖燃煤储备、设备安全运行、供暖温度等相关情况进行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处理;要成立供热维护队伍,制定完善冬季供热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消防人员持证上岗,使收费人员文明。

三、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各有关镇(办、开发区)和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全市上下取暖的工作局面。房管部门要积极与有关单位协调,深入研究供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制定对策。物价部门要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各方面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今年取暖费的收取标准,并报市**批准执行,同时,要监督各供暖单位保证供暖质量并按规定收费,依法保护供暖单位和居民双方的合法权益。

技术监督部门要做好采暖设备的检验和业主采暖期室内温度纠纷的核实工作。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劳动部门应确保消防员持证上岗。

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收取取暖费。公安部门要切实维护供热收费秩序,对扰乱供热收费秩序的,要依法严惩。对无理由拖欠采暖费的用户,市法院应当采取强制措施。

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城市供暖环境。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牵头对所属单位(含改制、破产单位)的住宅小区进行供暖。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物业服务公司要切实做好相应住宅小区的供暖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能保障居民取暖的企业,有关部门要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吊销其企业资质。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为确保供暖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房管、物价、质监、安监、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供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供暖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市房管局二楼,联系**:2222963。各有关单位要在xx年11月5日前将本单位相关住宅小区的管道、锅炉检修、储煤等供暖准备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主管负责人****书面报供暖工作办公室。

供热办要及时了解和报告全市供热工作进展情况,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到供热单位进行现场监督。供暖期间出现重大问题,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市人民**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供暖通知【篇11】

大花园全体业主:

为保障小区的正常供暖,现将20xx年冬季供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供暖周期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

2、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收取,整个供暖期住宅为24元/ M2,非住宅为36元/ M2。收费依据:东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东价发【20__】103号)

3、收费时间:20xx年x月xx日至xx月xx日。根据供暖公司通知,在此缴费期间不缴费,不予以供暖,为了不影响您的正常供暖,请在收费期间内及时到物业办公室交纳取暖费,并交齐20xx年的物业费。

4、特别提示:

(1)因房屋空置等原因,本采暖季不用暖的,需在20xx年xx月xx日前携带购房合同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物业办公室办理停止供暖手续,逾期不办理停暖手续的,按照自动申请停暖处理。

(2)因暖气管线今年已不再质保期之内,所有户内暖气设施由业主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3)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停暖手续且取暖费没有交纳的,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停暖措施。由此引起的水、暖管线、设备设施的损坏等一切后果由业主承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跑水给其他业主造成的损失。

(4)根据供暖公司规定,对于私自打开暖气阀门、私自放暖气管线热水的住户,物业公司不予供暖,并由业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起后果。

5、物业服务电话,统一受理业主的电话报修及咨询事宜。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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