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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周记

高中生周记

高中生周记。

高中生周记(篇1)

有人说:“人生最大的劲敌是自己。”如若不是,殷浩又怎会淡然?殷浩与桓温本就不同,一个能文一个能武,毫无可比之处。他们本就像两条人生的射线,以同样为国效力的起点,却走出两条不同的轨迹。所以,桓温的竞心放错了地方,而殷浩则给自己一个真正的对手,那便是自己,要与自己竞争。

在不免乏味的生活中,也许你认为处处是“针眼”,偌多的对手早虎视眈眈望着你。过后你就会发现,跟假想敌的角逐会让你筋疲力尽。

科比刚来NBA湖人队时,毫无价值可言,顶多享受着“nba新球员”的名号,而他却一直想超越当时的湖人明星奥尼尔,他以为奥尼尔会多么在意。但是当科比打响篮球奇迹的号角时,他才发现只有和奥尼尔合作时才会激发出自己的潜能;他的确胜利了,战胜的是自己,绝非奥尼尔。

也许这也行得通,锁定一个目标,不断战胜自己,让自己成为最大的对手,同时也获得最多的利益。

人生难免会存在诸多比较,就好像脱茧的蝴蝶比谁都能更华丽地展翅,浩瀚无际的大海谁能更波澜壮阔,我和你谁更成功等等,到后来根本没有尽头。

只有跟自己比,你才能更强大,一味跟别人比,只会两败俱伤。与自己竞争,你才能用独特的眼光发现不足,改正缺点,你才能到品尝到成功的滋味;只有你自己修改人生,才能更准确地定位,更完满的填补。

我们高中生对竞争早已习以为常,我们会竞争,爱竞争,却都只跟自己比。兵法上的惯用语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而最了解人类的仍是我们自己,将自己当成目标,洞悉自己,就没有战胜不了的。

我们是在与自己的竞争中成长的,即使有过虚拟的对手,现在也早已不复存在。蝌蚪只有在前一道力气上再加注一气,便可冲破泥淖流向水源。

殷浩与桓温的故事让后人紧铭心记的,便是无论是谁,永远的竞争者都是自己,你所想象中的对象并没有,也绝不是你前进中的要逾越的障碍。

只有努力与自己竞争,不断地充实自己,才能使自己更加完善。

高中生周记(篇2)

天空是铺张开来的一卷墨画。整点以后,安静的走廊,斑驳的水泥操场。阳光以曼妙的姿态散落在校园里,每一个弥望夏日独特糖香的空气分子里,自诺大的篮球场沿着那些氧化的墙角植物一路迁徙。

一杯36℃的恒源果汁,沉淀了浮张的透明色水垢,样子是黄昏过后穗黄的桥梁,斜晖映下,淡而温暖的剔透性光线。YY说它们很漂亮。

我告诉YY我很心疼。我每天都坐在教室里和一大堆喜欢打击我的教科书过日子,抬起头的时候想起蓝和小C。不知道现在的小C在干什么,或许像我一样,在某个不知觉的瞬间想起某某。比如是我,然后怀念起一年前的我们是怎样怎样的好,后来不知道是怎样怎样的原因,我们又怎样怎样的处于困难的境地,徒留满满一盛夏的阳光。YY说她不想再听到关于我和小C的消息了,我们吵了又和,和了又闹,闹了又好,有这样当死党的么?

于是我直去的把头扔到了抽屉里,但后来我发现我又做错事了,我又把自己的心脏中伤了,满满一抽屉里都是蓝和我去年过年时的大头贴。它们很安静的躺在我那狭小的抽屉里,1年的时间并不长,但它们已经慢慢的裹上了一层胭黄。

我忽然有了大哭一场的冲动,于是我故作矫情的在白纸上都落了那么几颗泪珠。忽而在我准备清理桌上的残局的刹那,陈麦在心脏某个根深蒂固的位置下的经脉连络着身体里的每一块血肉,被一点一点的剥蚀开来,扯得神经末梢不断的涌动大滴大滴的泪水。

高中生周记(篇3)

夏日的一天,阳光火一般地炽热,舔舐着大地。世间万物都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吭,除了树上不知疲倦的蝉正在演奏安眠曲。

我更是锁在空调间了,懒洋洋地趴在窗台上注视着小区里的一切,有一种没来由的庆幸感。

“汪、汪……”一阵狗的呜叫打断了我的思绪,收回了凝视远处的目光,低下头来搜寻着声源。

啊,是一只小白狗!脏兮兮的,若不是背上有几撮白毛,我估计都以为它是灰色的了。粉嫩的小舌头伸出嘴外,猛烈地喘着气,摇着小尾巴跌跌撞撞地躲到阴影下。看样子是被主人遗弃的可怜虫吧!我摇摇头,小区里这种现象早已见怪不怪了。

我撇了撇嘴,又继续观察了小家伙好几分钟,正欲离开,就被一个飞奔而来的身影夺住眼球。

不会错的,就是方才打着伞的少女,她再地蹲在小白狗的面前,只是这次没有撑伞,整个人都暴露在阳光下,过长的裙摆蹲到了地上,我仿佛都看见她额角沁出的汗珠了。

可是她却拿出矿泉水给小家伙倒了一地,颇有耐心地抚摸着它松柔但并不怎么干净的毛,一点也不在意火辣的阳光。

我一怔,紧接着会心一笑,有对少女的赞许,也有几分自嘲。看着阳光下少女的笑容,总觉得万物都失去了光彩,包括那恼人的阳光。

那个画面永远定格在我心中,散发出纯粹的清香,也许,这来自那个少女心灵深处的爱吧!

高中生周记(篇4)

今天中午,在和苹果作战的过程中,我的一颗牙齿不幸中弹,两腿一晃,掉出了岗位。这还是一颗主力牙—虎牙,算得上是牙齿中师长一级的了,真是可惜。妈妈说,老兵体力不支了,自然就应该由新兵上任了。我仔细瞧了瞧这位“老兵”,确实老了,面色蜡黄,都长胡须了。我捧着这颗虎牙在妈妈面前晃了晃,然后把它当宝贝似的放入我的成长袋中。

我的成长袋里已经有五颗“老兵”牙齿了。它们都是师级以上的军官。有两颗是大门牙司令,还有两颗小门牙军长。惟有刚下岗的这位老兵军衔最低,不过它的功劳和其它几位一样:大大的有。

牙齿中暂时缺了一位师长还不算什么,基本上不影响战争进行。但是,两位司令同时光荣下岗的那段时间,其它牙齿们可真是苦不堪言。虽然没有打过一次败仗,但是每次都打得很吃力,让军师们伤透了脑筋。

每天至少三次战役,打得很累。整个战场全都乱了套:没了总指挥,大家一时适应不过来,乱做一团,负责细嚼的团一级军官也负责起了撕咬和击破。不过,我的牙齿算得上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几天下来,就形成了一整套战略战术,左翼部队负责撕咬击破,右翼部队负责咀嚼。这样分工明确,战争还是能顺利进行。

我的满口整齐洁白的牙齿,是一支战斗力非常强的队伍。我非常珍爱它们。每天早晚给它们“洗澡”,让它们坚守岗位,抵抗一切外来侵略者。像今天这样的换牙当然少不了受一点皮肉之苦,但对于我这位小男子汉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了。

高中生周记(篇5)

心灵,往往在繁重的学业、喧嚣的城市中变得疲惫和倦怠。必然的,我们是否也该给自己的心灵寻找一个休憩之所?也许是那远离喧嚣、无忧无虑的自然,也许是那看似平凡、却富有哲理的书香天地,亦或是一份只属于自己的爱好?而音乐,便是我的心灵休憩所。

我热爱各种各样的音乐,可以是因为它的旋律,也可以是因为它的歌词,但更多的是那每一份音乐中蕴含着的感情。

作为初三的学生,一周下来的双休日也谈不上什么放松。只是背着沉甸甸的书包,带着各科的作业和那出了成绩的考卷回家。坐在校车上,也只能头靠着窗呆呆地望着窗外那一排排向后跑去的树木,心中也少不了苦恼。可每当在这时,塞上耳机,总有那音乐陪伴着我。算不上让人萦绕不忘的旋律,也算不上多么优美华丽的歌词,但歌词中“不管一路上从容或慌乱,那份坚持还在。任风景的变换,沿途再多的阻碍,只要觉得幸福,什么都不难。不管一辈子平凡或灿烂,那种天真还在。再多的意外都笑着看,用每一个圆缺拼凑出圆满。”的感情与精神却总能给我无尽的感动。就是这样的音乐,在每一次回家的路上,令我的心灵远离沉重,给我感动鼓励我前进。

音乐,作为我心灵的休憩所,当然远远不止这些。很多人都讨厌风雨交加的日子,阴沉的雨天总令人的心情也变得低落,可我却恰恰很喜欢这风声和雨声,它是大自然的音乐。雨天里,经过几小时在书桌前的奋斗,我总喜欢去望望那窗外的风景,听听那呼呼的风声和淅淅沥沥的雨声。看着那树木在风雨中飘摇,微微弯下了腰随即又挺了起来,我的心灵也感受到了那份与风雨对抗的坚持。此时在我眼中,那风声、雨声和树叶的沙沙声便是大自然中最美的音乐,也是我心灵的休憩所。

音乐,我的心灵休憩所,不仅一次次抚慰着我疲惫的心灵,更鼓励着我坚持地前进。

高中生周记(篇6)

以下是我在散步时所看到得,这些生活片段或许可以让我们想起一些事……

这是一个小广场,四周被高楼围着,广场中有几件运动器材和一套石桌,晚饭后总有两三个人会到这来锻炼。一切都很宁静。

这时,一对母子也来了。值得一提得是,他们是猫,一大一小,全身雪白但又带有几分土色,大得带着小得悄声无息地来到这个广场上,转悠几圈后,在一个有太阳斑驳得空地上停了下来,大得横躺着,小得则偎依在大得怀中——没错,她在喂奶。

猫母亲或许是太累了吧,躺在地上闭着眼睛,但人世得险恶却逼迫她得耳朵不时地左右摆动。小猫呢,或许太饿了吧,谁又知道她们这几天是怎么过来得。只有被人遗弃得宠物才会自己出来觅食,也只有被人遗弃得宠物才有独自在钢筋混领土丛林中生存下来得智慧和勇气……

每当有人从她们身旁经过时,猫母亲就会发出警告:“喵…喵…”声音很低,很疲劳得样子,却依旧没有失去猫叫得柔和。当然,其中也有警示得成分。一位大学生经过发现了她们,故意吓唬了一下,母子们便被迫躲进了草丛中,一切归于平静后才出来……

黑夜正在悄然临近……

又过了不久,一辆出租车在一旁戛然而止,车上立马下来一个30来岁得女人。一下车,立马拿起手机:“喂?!爸!你们在哪?!我已经到了,怎么没看见你们?!”高跟鞋所发出了得“哒!哒!哒!”得声音似乎不怎么把那无力得祈求看在眼里。最后,那个女人带着一家扬长而去,一家人团聚了,可还有一家“人”没有团圆啊……就连“人”在哪也不知道……

当时间平息一切后,正在小憩得猫妈妈突然睁开眼惊恐地望着四周,又做噩梦了吧,上帝在休息时也不忘折磨这对母子。为了生存,一切都为了生存,今天结束了,明天呢?

后记:这是我初中得作文,文中全部是真实故事,我坐在那石凳上看了那对母子30多分钟,那双惊恐得双眼盯着我(因为那时周围只有我这个生物了)我便在无尽感慨和深深地自责中离开——我,对于她们来说也是一个威胁吧……我能做得,只能祈祷……或许一切都是自作多情。写这随笔时我曾“纠结”于该怎么写,感想实在太多了。最终我决定采用“白描”即叙述完即了事,不多加太多评论。貌似这样取得了一些出乎我意料得效果……

高中生周记(篇7)

星期天下午去看了爷爷,感觉像是一个正常人躺在病床上而已,反而是对床的病人更痛苦一些,不停的呻吟,看望爷爷的人挺多的,婶婶也在,还有几个我不认识,大概过了大半个钟头我就先回家了,那人民医院给我的感觉总是阴森森的,使我喘不过气,我对那儿一点都不熟悉,差点还进了放疗室,似乎还见到了传说中的太平间,期间上了一趟厕所。以前总传说厕所旁边的那间小房子是太平间。现在我是最有发言权了,那些传说都是屁话!因为我去看了,根本没什么东西。不过天知道那个时候我有多紧张,每接近一步都在考虑要不要看,心跳急剧加速。其实那个时候我还是很蛮怕的,可是好奇心占了上风。这几天运气又背了,使我原来赢的钱输了精光,呵呵,又要白手起家了。期中考试是下星期一二三。真晕!

高中生周记(篇8)

常说:一叶知秋。

早晨,门前老槐树上,几片枯黄得老叶被风吹落,在空中旋转飘舞,冉冉落地,再打几个滚儿。奶奶说:天气转凉,快立秋了吧!我翻开日历,原来今天下午五点一分立秋。望着蔚蓝色得天空,一丝云影都没有,是那么得透明。秋,不仅给我们带来了凉爽得风,还给我们带来了丰收得喜悦。

原野上得小草,不再像春天那样娇嫩,夏天那么柔软。草尖泛起了一片片鹅黄,牧童正悠闲地赶着牛群在放牧。田野上到处春华秋实、生机盎然。沉甸甸得棉桃压弯了枝头,似一个个铜铃铛。火红得高粱低下了头,好像在向我敬礼。成熟了得水稻也怀揣着丰收得喜悦。就连田梗上得狗尾巴草也着实垂下了脑袋。芝麻却追着花儿直往上窜,不禁感叹,初秋真美!立秋了,我期盼深秋得来临,它将给我们带来熟透了得果实和意外得惊喜。

秋,是一个丰收得季节,秋,是一阵凉爽得风,秋,是一杯醉人得酒。爱这个实现梦想得季节。

高中生周记(篇9)

我有一个温馨而快乐的家,在这个家里到处充满了爱,充满了欢乐,爸爸的幽默,妈妈的和蔼,让我更爱这个家。

在这个家里爸爸妈妈对我百般疼爱,使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家的温暖。每逢我放学回到家,妈妈都在厨房给我做着可口的饭菜,而爸爸却在一旁陪着我学习,当我遇到难题时,爸爸总是耐心地给我讲解。 妈妈对我的学习也很关心,她怕我学习累着,每天早上给我准备一杯牛奶,为我增加营养,每天还都想方设法给我做一些我喜欢吃的饭菜。

在我的家里总是充满了祥和的气氛,我们一家三口总是和睦相处。爸爸妈妈感情很好,从来不吵架,爸爸说话很幽默,每次都逗得我和妈妈开怀大笑。如果我考试取得了好成绩,爸爸和妈妈都出去为我 庆祝一番,每次我都要感谢爸爸妈妈,我知道我取得的成绩,不仅有老师的功劳,还有爸爸妈妈对我的培养。爸爸空闲的时候,还带着我和妈妈一起去郊游、爬山、钓鱼,每次我们都玩得很开心。

我爱我家,一个让我有依靠的家。每当我遇到困难或委屈时,是爸爸妈妈帮助我排除困难,听我诉说心里的委屈,他们教会了我如何面对生活,面对事实;他们使我懂得了人生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我爱 这个温暖幸福的家。

高中生周记(篇10)

书,是书让我有幸认识了给多的朋友,正是阅读那些记载了人类历史与智慧的书籍,成就了现在的我。

我喜欢读书。记得从我呀呀学语时,我就淘气的从妈妈的办公桌上,翻开那厚厚的重重的书问这问那。在妈妈和妈妈同事的帮助下,我渐渐地认识了很多字,在上小学之前我就已经能够独立看书了。一个个童话、一首首诗与一曲曲儿歌从书中神秘地跳出来,成为我最好的朋友。书,不知多少次赶走了我的烦恼,给我带来无尽的欢乐。

我喜欢读书。带着对童话世界的无限向往,我走进了书香弥漫的御道街小学,班里的快乐读书角不仅给我们提供了各种经典著作,也是成就我们这些书虫梦想最好的地方;在六年的小学阶段,我读书的兴趣与日俱增,翻开无数书的扉页,踏入了一篇篇有趣的故事中。我与简?爱一起欢乐,一起悲愤;在水流中与汤姆索亚共同历险;在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著中与根鸟一往无前;来到昆虫世界与法布尔共同探索昆虫的习性、本能、计谋、手段……我爱书,以游历书中世界为乐。

我喜欢读书。书,给我插上了翅膀,让我在世界各地自由的飞翔,帮我找到了许多伙伴:活泼的安妮、调皮的彼得·潘……书,让我认识许多名人:在俄罗斯阴沉沉的雨雾中,一代文豪托尔斯泰正在书桌上奋笔疾书,一部部著作从他笔下诞生:《复活》、《战争与和平》……伟大的音乐家贝多芬,他坐在琴椅上,双手在琴键上不停按动,起落如飞,又如同暴风雨一般击打下去,奏出令人惊憾的乐曲。可他脸上是宁静的,他听不见自己的琴声,可他已经彻底沉入了这琴声中。听众安静的听着,整个演奏大厅里只有这乐曲声在不断回响,一曲曲奏鸣曲从他手下流出,流入世间……我爱书,以结识书中人物为乐。

看,迎面又走来穿着裙子的爱丽丝,她看看手中的蘑菇,让自己时大时小。几只金龟子飞到我面前,地上是一队松毛虫在有序的前进,为后面的法布尔开路。这是尼尔斯,他与白白胖胖的大白鹅一起飞来了,他们随着大雁一同飞过瑞典的山山水水,维姆布湖边,大雁们戏弄了老奸巨猾的狐狸斯密尔,卡尔斯克鲁约城里,尼尔斯游览了浩大的造船厂,来到小卡尔斯岛的洞穴,尼尔斯又帮助山羊抓住狐狸。等他回家时,他已经由一个淘气的孩子成长为了一个有识的青年……我爱书,以体验书中趣事为乐。

读书,爱书,和同学们一起陶醉在书的世界中。作为班级图书管理员,每学期一开学,我便早早来到校图书馆为同学们挑选各类图书。每星期开放图书角,和同学们交流读书心得,及时记录,让更多的同学享受读书快乐。经过努力,荣获新书介绍二等奖,这是对我工作的鼓励和肯定。

我即将离开心爱的小学,步入初中的殿堂,我希望能继续在文学的世界里漫步,我相信进入初中,还会有很多爱书的老师和同学来陪伴我,相信在阅读的路上一定不会孤单。对于未来,我想我会对选书更加谨慎,我也会阅读一些科学的著作如《时间简史》,感人的诗篇《繁星·春水》,我会和同学们一起在读书的道路上越走越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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