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祝福logo
地图 > 祝福语 > 范文大全 > 读书心得 >

2024读书心得(精华15篇)

2024读书心得(精华15篇)

您是否对写好心得体会感到一脸迷茫呢?有时候一个小小的感悟,花费了一次又一次的反思,此时不妨来把想法用文字记录下来。心得体会是我们对于某些事物产生了感想和顿悟,将这些顿悟记录下来的过程,今天趣祝福为大家推荐的是一篇关于“读书心得”的优秀文章,我们诚挚地邀请您浏览本页内容!此外,关于范文大全,您还可以浏览雨霖铃教案

读书心得 篇1

2011—2012学年寒假读书笔记

目录《老人与海》读后感………………2p>

《红楼梦》读后感…………………4

《人间词话》读后感………………6

《聊斋志异》读后感………………42

红楼斋主整理收集

以下资料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

《老人与海》读后感

生命的硬度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圣地亚哥是个可怜的老人-看起来是这样。海明威用他优美的语言创造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海明威并没有给老人带来成功,而是在压力下给了老人一个优雅而坚韧的形象。

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又壮又壮。他拖着船漂流了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经历了一次艰苦的考验,最后将大鱼刺死,绑在船头。

然而,这时,他遇到了一条鲨鱼。老人与鲨鱼搏斗至死。结果,大马林鱼被鲨鱼吃掉了。老人最后只拖着一副裸鱼骨架回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 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

”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骨骼是精神的支柱,海明威看似没有让老人桑提亚哥成功,却以光秃秃的骨骼奏出了老人生命的硬度。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

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是敢于挑战自己缺点和勇气与信心的赢家。

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然而,在理想主义者眼中,老渔夫是赢家,因为他从来没有到过大海,没有到过大马林鱼,没有到过鲨鱼妥协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我和你奉陪到死”——这个硬汉面对挑战如是说。暗喻他自身的英雄主义所在,还有他趋向坚韧的力量。在故事的开头和结尾,有一个叫米诺林的男孩,他希望继承老人的事业。

何止捕鱼的事业要被传承,这副铮铮铁骨又何尝不为我们所崇敬、所供奉、所学习呢。人性是坚强的,人有自己的极限,但正是因为像老渔夫一样的人一次次挑战极限,超越极限,极限才一次次扩大,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从这个意义上说,像圣地亚哥老渔夫这样的英雄,无论是挑战成功还是失败的极限,都值得我们永远的尊敬。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崇高的信心!

这个骨头里留有几百块弹片的硬汉作家,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么去面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如海一般。老人是孤独的,他是理想道路上的旅行者,但他并不孤独,因为他的意志是如此坚强。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辛、坎坷,但只要他以一颗自信的心勇敢顽强地迎接挑战,他永远都是真正的赢家!把鲨鱼当作打击,吃掉你的成功和幸福。

但正如那孩子说的:“它没有打败你,它没有。”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

a man can be destroyed but not defeated!

《红楼梦》读后感

读中华古典名著《红楼梦》有感

滚滚长江东逝永,大浪淘尽多少痴情种!一曲红楼梦几许?直教人,红楼梦中梦难醒;千古绝唱几人懂?只道是,情海情天幻情身。

《红楼梦》这部伟大的小说巅峰巨作,自问世以来,岁月偷转,二百年已弹指远逝,但其依旧未曾逝去那份厚重的庄严。她以敏锐的洞察力、扣人心弦的凄美爱情悲剧、发人深省的末代觉悟,加之那说不尽的脂浓粉香,道不完的异地白骨,勾勒出一幅封建社会荒淫无度、纸醉金迷的“大观”景,弹奏出一曲撕心裂肺的反抗强音,重现了封建大家必将“树倒猴狲散”的败局,演绎了刻骨铭心的莫大悲剧。她在哭,她在说,她在抱怨,她在为我们敲响警钟。

曹雪芹,字梦阮,号雪琴。祖上三代四人做过五十八载江南织造,接过四次御驾,书中说:“如今还有现在江南的甄家,──嗳哟!

好势派!──独他们家接驾四次。要不是我们亲眼看见,告诉谁也不信的。

”就是说的这件事。曹家也曾显赫一时,但家败如山倒,败落的命运是逃不过的。正如老子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最终先抄后枷,流离失所,迁回北京。曹雪芹,被抄家时尚年幼,不过三四岁,并且他祖父时的繁华已不复,以致雪芹不曾过过那秦淮岸边纨绔子弟的生活,亲身经历的只有北京西郊下层生活。但这并不能湮没这位伟大的作家,相反磨练了他,使他在《红楼梦》中得到充分施展,在临摹市井小调显得游刃有余,真实而亲临。

当然,虽然他从来没有过奢侈的生活,但他的祖先对过去荣华富贵的生动描绘,怎么能不引起他无限的遐想呢?对比一下,曾经的“玉满堂笏满床”,到眼前的陋室空堂蓬草窗,几许感叹在所难免。社会的阴谋、世界和底层人民的艰辛都在他心中留下了波澜。

二十载,悠悠岁月,历经艰辛,酝酿沉淀,积聚力量,最终爆发,披阅十载,数次改稿,“举家食粥酒常赊”,披肝沥胆,有了今世这部惊天地泣鬼神的鸿篇巨著《红楼梦》。

《人间词话》读后感

一人间词话》读后感

说实话,我从来就不认为我读明白了这本书,只是知道这本书开卷便提出了“境界”一词。

说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词所以独绝者在此。

意思是词义境界或者意境为最高标准”有了境界就自然形成崇高的格调,自然有名句。五代北宋词之所以能读得好,是因为它有境界或意境。

而后则是标举“境界”说的一些理论;最后部分则是以“境界”说为基准的有针对性的具体批评。

《人间词话》中每则我都看过,但似乎都没看太明白,也没有自己对它的理解。也只有那么一两则读后,我稍有感受,能让我来谈谈自己对它的想法。

在第一卷第二十六章,王国维提出结论:古代成就斐然、大学文学成就斐然的人,都经历了三个境界。第一种境界是“昨夜西风凋碧树。

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第三种境界。

第三种境界是。“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

在我看来,第一种境界是初学者刚入门,摸不着门道,独自向深入进发,有些彷徨和不知所措,却又不曾停下前进的步伐。第二种境界是初学者成为了学者,劳心苦读,孜孜不倦,身体消瘦了,却也不停止日夜苦读。第三种境界则是最高境界了,我理解是学者称为了一代大师,成就了大业,他们功夫到处,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苦学终于有了回报。

这三个境界如此清晰,我不得不佩服王国维的才华和智慧。

读过这则,我也很容易的找到了自己位置。不是初学者,我怎么能说我已经过了小学和初中,是学者,毕竟我是高中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则正是我应在的境界。应该在这种境界,我就应该深入境界,深入意境,努力地完成在这个境界应该完成的。

其他还有那么几则,我读过后也有些感触,《人间词话》这本书,我想有时间我还是该再仔细的读一遍,再体会一下近代博学通儒的王国维的思想认识。

二人间词话》读后感

《人间词话》是近代极富盛名的文学理论批评著作,它集中体现了王国维的文学,美学思想,使中国古典文艺美学的历史上里程碑的重要作品。他继承了中国文艺批评的传统形式,乃是段章零语,灵机闪现处便是绝妙好辞成文。所以这本书极大地保存了这种文字的真实性。

这本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王国维《人间词话》的手稿原文;第二部分是附录。读了王国维的《人间词话》,顿觉词的世界是如此之大,如此之深,当你遨游其中使你会发觉自己的渺小与无知。

最初接触王国维的那三句精辟的论断: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不可不历三种之阶级:“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晏同叔《蝶恋花》此第一阶级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欧阳永叔《蝶恋花》此第二阶级也。

”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辛幼安《青玉案》)此第三阶级也。并不知道是出自他的著作,但已对概括除此三境界的人敬佩不已,便生出急切阅读此书的念头,其时,学习中国古典文学,老师推荐必读的书目中就有这本。

因为经验的浅薄,阅读时感到困难重重,比较晦涩难懂,匆匆读了一遍了事。但是经过了十几年的时间,人生的阅历积攒的比较丰富,阅读了较多的书之后,忽然又一次想读他一读。再读之后,对这位天才的敬佩由此剧增。

他有关词的境界的论述确实极为精辟,极为精彩,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引领了一代文学批评的脉搏,引导人们如何去审美,如何在词中品味,感悟,获得美的熏陶。一首词从怎样的角度去鉴赏。

例如,他提出了“无我之境”:“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有我之境:

“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他提出了这两个重要的概念,引导作者和读者向更高的层次迈步。

《人间词话》中还有一种观点正中了我的心扉,让我感受很深。那就是在《乐府诗集》《子夜歌》中提出的:“人用来排遣愁苦的东西不外三样东西:

酒、诗和死亡。而人又来享受欢愉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哪里还有功夫来排比字句,搜索枯肠呢?”这话真是说到了点子上。

感情就是人心中的境界,只有心中有丘壑,才能写出深刻的作品。文学作品的第一要义就是求真,任何技巧都无法掩饰对真实的敷衍。所以经历苦难才能写出好作品。

三人间词话》读后感

说实话,我从来就不认为我读明白了这本书,只是知道这本书开卷便提出了“境界”一词。

说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词所以独绝者在此。

意思是词义境界或者意境为最高标准”有了境界就自然形成崇高的格调,自然有名句。五代北宋词之所以能读得好,是因为它有境界或意境。

而后则是标举“境界”说的一些理论;最后部分则是以“境界”说为基准的有针对性的具体批评。

《人间词话》中每则我都看过,但似乎都没看太明白,也没有自己对它的理解。也只有那么一两则读后,我稍有感受,能让我来谈谈自己对它的想法。

在第一卷第二十六章,王国维提出结论:古代成就斐然、大学文学成就斐然的人,都经历了三个境界。第一种境界是“昨夜西风凋碧树。

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第三种境界。

第三种境界是。“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

在我看来,第一种境界是初学者刚入门,摸不着门道,独自向深入进发,有些彷徨和不知所措,却又不曾停下前进的步伐。第二种境界是初学者成为了学者,劳心苦读,孜孜不倦,身体消瘦了,却也不停止日夜苦读。第三种境界则是最高境界了,我理解是学者称为了一代大师,成就了大业,他们功夫到处,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苦学终于有了回报。

这三个境界如此清晰,我不得不佩服王国维的才华和智慧。

读过这则,我也很容易的找到了自己位置。不是初学者,我怎么能说我已经过了小学和初中,是学者,毕竟我是高中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则正是我应在的境界。应该在这种境界,我就应该深入境界,深入意境,努力地完成在这个境界应该完成的。

读书心得 篇2

简爱 读书笔记感悟

1、读完这本小说,我深深感受到了作者对女性自由和人性的探索。作品描绘了女性在当时社会中地位的不公和束缚,也表达了作者对爱情和人性的深刻认识,呼唤着人们对精神自由和人性尊严的关注。

2、简·爱与同在孤儿院的海伦建立起了一段平凡而纯真的友谊,但好景不长,海伦倒在了病魔脚下。往后的日子,孤独且寂寥。孤儿院里一位名叫谭波尔女士,是简·爱的老师,她温柔、善良,给简·爱带来了温暖与快乐。对于谭波尔女士,简·爱心底是满满的感激,正如简·爱所言“她所取得的一切成就都归功于谭波尔女士”。后来,谭波尔女士结了婚,并随她的丈夫离开了。这一刻,简·爱身后仅存的光亮也在瞬间永远地熄灭了。

3、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

4、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5、《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6、简爱是一个神话,每个人都可以是一个神话,我们可以自己造就毁灭,可以自己造就幸福,转眼一瞬的事,却决定了我们的人生。短短的数十年人生,每个人会有不同的经历,跌宕起伏的,一帆风顺的,自尊让我们学会怎样寻找自己的幸福。

7、世间从不缺少爱,只看你敢不敢去追求。爱能使一个对生命失去信心的人,在人生之路上重拾希望。

8、《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品之一,也是一部经典的成长小说。故事主人公简爱经历了生命中的苦难和挫折,但她却坚守着自己的内心信仰和追求,最终获得了真正的幸福。

9、里德太太,她性格固执,刻薄,冷酷。

10、在洛伍德慈善学校,简·爱度过了八年。在此期间。她收获了一段短暂的友谊,暂时体验到了人间的温暖。

11、简爱:女主人公,一个性格坚强,朴实,刚柔并济,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女性。她出身卑微,相貌平凡,但她并不以此自卑。她蔑视权贵的骄横,嘲笑他们的愚笨,显示出自立自强的人格和美好的理想。她有顽强的生命力,从不向命运低头,最后有了自己所向往的美好生活。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简爱身上,表现力当今新女性的形象:自尊、自重、自立、自强,对于自己的人格、情感、生活、判断、选择的坚定理想和执着追求。

12、简爱是一个神话,每个人都可以是一个神话,我们可以自己造就毁灭,可以自己造就幸福,转眼一瞬的事,却决定了我们的人生。

13、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14、此外,小说情节跌宕起伏,人物塑造深入细腻,语言优美流畅,让人对书中人物情感生动深刻,与之产生共鸣和同情。在我看来,这部小说真正的价值在于它深刻的思想和作者对人性的独特观察,与人们的生命经验有着深刻的交融与联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启发。

15、海伦彭斯这个十四岁的六翼天使有着那么宽广,那么蓬勃的心胸来纳这纯洁澄澈、满满当当、热情奔放而且还在不断上涨的雄辩之泉。

16、“人心永远不缺乏光亮,缺少的只是那划破黑暗的匕首。”对于简·爱来说,也是如此。当友情来临时,她可以放下往事,大胆地去迎接;当爱情来临时,她可以沉迷在甜蜜中,纵情地去把握、去爱!但她追求自由和真爱的道路并不平坦。

17、短短的数十年人生,每个人会有不同的经历,跌宕起伏的,一帆风顺的,自尊让我们学会怎样寻找自己的幸福。

18、圣约翰.里弗斯是一个看清楚自己的人,他知道自己的职责,他不禁让人很羡慕,但也让人感到悲哀,羡慕他能明确自己的目标,悲哀他的固执,为了自己的职责而放弃了爱情,亲情。

19、是在一个慈善性质的女子学校,

20、海伦凯勒和简爱不是在一个孤儿院,

21、好词摘抄1、言谈举止、烦恼不已、高瞻远瞩、煞费苦心、抱臂而立、熟视无睹、意味深长2、笨嘴笨舌、鬼鬼祟祟、闹闹嚷嚷、孤孤单单、嗤之以鼻、尽人皆知、肆无忌惮3、逆来顺受、迷迷糊糊、痛苦不堪、天壤之隔

22、生活条件极其恶劣。

读书心得 篇3

1、狐狸说。“对我来说,你只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其他成千上万个小男孩一样没有什么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只是一只狐狸,和其他成千上万的狐狸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会彼此需要。对我来说,你就是我的世界里独一无二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你的世界里的唯一了。”

2、如果你说你在下午四点来,从三点钟开始,我就开始感觉很快乐,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来越感到快乐。

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发现了幸福的价值,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准备好迎接你的心情了。

3、“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小王子仍然在对她们说,“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当然,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虫(除了留下两三只为了变蝴蝶而外)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4、星星发亮是为了让每一个人有一天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星星

5、我太年轻了,甚至不懂怎么去爱她。

6、如果你爱上了某个星球的一朵花。那么,只要在夜晚仰望星空,就会觉得漫天的繁星就像一朵朵盛开的花。

7、狐狸说:“我的生活很单调。我追逐鸡,人追逐我。所有的鸡都一个模样。所有的人也是。所以,我感到有点无聊。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的生活将充满阳光。我将辨别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别的脚步声会让我钻入地下。而你的脚步声却会像音乐一样,把我从洞穴里召唤出来。另外你瞧,看到那边的麦田了么?我不吃面包,小麦对我来说毫无用处。麦田也不会让我联想到任何事。这是很可悲的!但是你长着金黄色头发。当你驯养我以后,这将是非常美妙的一件事!麦子的颜色也是金黄色的,它会让我想起你。而且我也将喜欢聆听风儿吹过麦田的声音……”

8、一旦你驯服了什么,就要对她负责,永远的负责。

9、我们整天忙忙碌碌,像一群群没有灵魂的苍蝇,喧闹着,躁动着,听不到灵魂深处的声音。时光流逝,童年远去,我们渐渐长大,岁月带走了许许多多的回忆,也消蚀了心底曾今拥有的那份童稚的纯真,我们不顾心灵桎梏,沉溺于人世浮华,专注于利益法则,我们把自己弄丢了。

10、如果有人钟爱着一朵独一无二的、盛开在浩瀚星海里的花。那么,当他抬头仰望繁星时,便会心满意足。他会告诉自己:“我心爱的花在那里,在那颗遥远的星星上。”可是,如果羊把花吃掉了。那么,对他来说,所有的星光便会在刹那间暗淡无光!而你却认为这并不重要!

11、语言是误解的源头。

12、如果不去遍历世界,我们就不知道什么是我们精神和情感的寄托,但我们一旦遍历了世界,却发现我们再也无法回到那美好的地方去了。当我们开始寻求,我们就已经失去,而我们不开始寻求,我们根本无法知道自己身边的一切是如此可贵。

13、使沙漠显得美丽的,是它在什么地方藏着一口水井。

14、时间会缓和所有的悲伤,当你的悲伤被安抚以后,你就会因为认识过我而感到满足。

15、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事物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

二、感悟

这本书最先是一个好朋友介绍给我看的,而后又偶然看到了歌剧版,认真的读完,被作品中浓重而又隐忍的悲伤所深深吸引,为小王子纯洁而执着的爱而感动,为小王子那摄人心魄的忧伤而心悸,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

正想作者在前言中所说的,他把这本书献给一个大人,献给小时候的好朋友――里昂・韦德,“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小孩子,虽然,只有少数的人记得”,它是成人的童话。但它似乎又不能够被称之为童话,童话里的主人公就像白雪公主和灰姑娘一样,最后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懂得了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也可以认为他回到了等待着他的玫瑰身边,但是那只已经被他驯养的狐狸只能忍着泪道别,一人独自伤心。

情节很简单,作者从“我”的角度讲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B-612小行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了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喻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书中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同时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等爱的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善良的狐狸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试问还有多少人能够一直保持童年的那份纯真与真诚?

当我懂得“驯服”这个词后,我认为我以后都不会再去计较生命遗忘和将来的得失――无论是爱情还是友谊,可能总是在失去,可是谁不曾经已经以及将失去什么呢,从童年美丽的发卡到最终了时我们的生命。 “驯服”,真不知道这只狐狸从哪里学来的。

现在又教会我。

于是,在我的生命中,从此多了一种靠着“驯服”建立起来的关系――可能是友谊,也可能是爱情。但无论如何,我在去追求的时候,会有这样的心态,我相信到最后,至少,我还能有麦子的颜色。

这颜色可能是我们共同读过的一本书,走过的一段路,同一时刻抬起头来看月亮心灵所感受到的激荡,不约而同地说出的一句话・・・・・・

生命会被这样的时刻鼓荡着・・・・

读书心得 篇4

摘 要:随着网络信息化时代的到来,高校教学环境、教学条件与教学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也给大学语文教学带来了新的挑战。大学语文教学必须要进行改革,才能适应时展的需求。文章主要阐述了信息化时代大学语文在多媒体教学与拓展课外教学等方面采取的改革举措。

关键词:大学语文;多媒体教学;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7)05-0007-02

党的十第一次提出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高等教育的核心任务之一就是培育学生的人文精神人文素养。教育部长袁贵仁认为:“立德树人不仅仅是思想品德课,也不单是班主任、辅导员的事,这是整个教育的工作。最直接相关的就是思想品德、语文、历史、体育、艺术这五门课。”[1]大学语文课是一门培养学生人文精

神、人文情怀的重要课程。大学语文课的宗旨是通过对古今中外优秀文化的讲授,培养学生具有深厚人文精神的理想人格,使大学语文课成为一门弘扬传承培养民族文化、提升爱国主义思想的重要课程。

随着网络信息化时代的到来,高校教学环境、教学条件和教学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互联网覆盖了整个校园,网络成为功能最大、资源最多、成本最低、使用最便捷的学习工具,大学生的学习方式从被动接受转变为借助网络等资源自主学习。网络资源给大学语文教学提供了现代化的条件,也对大学语文课程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适应新的形势、利用新的资源进行大学语文教学,提高大学语文教学质量,切实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和人文素养,促进大学生德行情操的成长,是高校教育工作者必须回答的问题。黑龙江大学的大学语文课走在教改的最前沿,进行了如下的改革尝试。

一、多媒体教学

长期以来,大学语文教学一直存在着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单一、与现实联系不紧密的问题,学者对此也予以了足够的关注,并在教学改革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讨。然而对关于如何在大学语文传统教学模式的基础上发挥多媒体技术的作用、如何利用多媒体建构新的大学语文课堂教学模式等问题关注较少。在此情形下,使用计算机多媒体教学,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是尤其必要的。相对于英语教学,多媒体技术在大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已经明显滞后,多媒体技术表现出的教学情景,特别适合大学语文课的教学,而且能使课程更加生动直观,使大学语文课成为集德育、智育、美育于一身的课程。

(一)多媒体教学的意义

自2003年起,黑龙江大学大学语文课引入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全部实行多媒体教学。教研室集合全体的智慧自主研发多媒体教学课件,有针对性地精心设计课件版面和内容。用大量的资料性文字和具有丰富人文内蕴的精美图片、音乐和音像资料等,充分展现文章内容,发挥文学内在的教育功能、教化功能和美育功能。改善了以往单一板滞的教学方式,这种教学效果是传统的单纯课堂教学模式无法企及的。

苏联教育家霍姆林斯基说:“教育的基本功能是审美,对美的感知和理解是审美教育的核心,是审美的要点。”大学语文课堂教学以丰富的内容和图文并茂的形式改变传统的授课模式,文字、图像、声音并用,给学生更直观、更生动、更大量的信息,使学生在接受知识的同时,获得美的享受和陶冶,提高他们对美文的鉴赏水平,从而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比如讲白居易的《长恨歌》时,先播放一段有关安史之乱的视频,通过了解安史之乱前后唐代的社会背景、导致安史之乱爆发的原因,尤其是天宝后期,唐玄宗宠爱杨玉环,政治日益腐朽。以及最后马嵬兵变,唐玄宗和杨贵妃生离死别。通过这些视频的观看,学生自然而然地进入诗歌的意境之中。利用多媒体教学会增加大学语文课堂的知识量、信息量,提高学生的关注度、参与度,拓展知识层面,教师也能充分完成教学任务和教学目标。

(二)运用多媒体教学的注意事项

目前,大学语文多媒体教学还有一些不足之处,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在制作和运用多媒体课件时教师还要注意以下问题。

1.突出重点,提纲挈领。多媒体幻灯片不是主体,它是o助工具,不能取代教师。不要把PPT 文稿变成WORD文件,幻灯片上只出现标题、句子,而不是你要说的每句话,课件不是教案。课件页面文字不能过多,如果文字太多,就会影响学生听课。学生拼命记笔记,内容的悬念也没有了。制作PPT文稿时一定要注意谋篇布局,详略得当,保持简单,留白很重要 。

2.风格统一,颜色协调。多媒体幻灯片应风格统一。一个课件的幻灯片前后整体风格应一致,不要频繁变换模板的风格,这要使课件的内容、风格一致,既有美感,又会加深学生对内容的理解。颜色激感,颜色传递感情。这样摸索和构建学生、教师与多媒体三方互动契合的新模式,以多媒体为手段建立学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热爱。

二、利用网络拓展课外教学

我国高等教育对大学语文课重视力度不够,对大学语文课程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由于受到传统教学思维习惯的影响,本课程被蒙上“补课”论的阴影,或者被视为“高四”语文、“高五”语文。由于重视不够,大学语文课教学还停留在传统的、单一的教学模式上。对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研究不够,还没有形成完备的、科学的教学方法体系。纵观全国大学语文课教学,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单一,基本停留在中学应试教育阶段的“填鸭式”教学。教师一讲了之、学生一听了之,学生学习只是单纯为了完成学分,有些学生很想好好学习,但是少而又少的学时并不能满足他们,课外学习又不知学什么、怎么学,网络时代下的现代化手段还没有被充分利用起来。

(一)拓展课外教学的意义

由于大学语文是公共必修课,学时比较少,仅30学时,在这样短的时间里达到提高学生人文素养简直是天方夜谭。因此大学语文课利用网络条件进行课外拓展学习是非常必要的,众所周知,语文学科不仅仅需要学生对于课堂知识的了解,同时还需要大量的也是必须的课外阅读。但长期以来大学语文教学基本上局限于课堂教学,课外拓展学习还没有充分开展起来。由于大学语文的教学局限于课本上,而教材的内容与时展相比较,往往滞后于时代的发展,显得单一、静止和陈旧,学生已不满足于教师在课堂中传授的知识,他们渴望获得新知识,关注新信息。因此,除了改革50分钟的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外,利用网络条件大力拓展课外教学空间,也是非常必要的。

改变传统的大学语文教学模式,重构教学体系,充分利用网络时代的条件,拓展课外教学空间,在更高的层面上帮助学生提高人文素养。人文知识的学习仅仅依靠课堂是不够的,教师在课堂上只是引领,学生在课外进行阅读是非常必要的,而且人文素养的提高是需要点滴积累的。利用网络条件进行课外拓展,扩大学习范围,提高阅读质量,增强学习的深度、维度,丰富教学内涵,培养学生形成探究性阅读和创造性阅读的能力,使学生的精神生活和内心世界更加丰富、充实、健康,让他们成为新时代的合格人才。

(二)利用网络拓展课外教学的策略

主要是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资源拓展大学语文课外学习,引导和激发学生读书和钻研的兴趣,使他们不拘泥于课本。随着课外学习的拓展,培养学生的创造力。拓展大学语文课外学习教学的方法如下。

1.建立“大学语文网上读书工程”,延伸拓展课堂教学。语文教材所选的篇目都是经典的名篇佳作,要引导学生理解课文。同时要有目标有针对地指导学生阅读与课堂内容相关的书籍、文章。通过课外拓展,学生既学到了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又加深了对课堂内容的理解。比如讲解周作人的《乌篷船》时,可以鼓励学生去“大学语文网上读书工程”阅读周作人的其他小品美文,比如《故l的野菜》、《北京的茶食》等。

2.建立大学语文网络博客,推荐优秀热门书籍、文章,拓展课外阅读。建立大学语文网络博客,不断向学生推荐古今中外的优秀热门书籍、文章,使大学语文课成为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的重要课程。学生在教师的感召下,不断地在课堂上推荐他们独到的新书,真正达到了资源共享。

3.建立大学语文网络学习平台,提高学生的综合文化素养。通过建立大学语文网络学习平台,学生能够了解国内外新近或从前发生的事;上传让学生受益匪浅、青春励志的多媒体视频资料;让他们欣赏古今中外名曲、名画,使他们受到综合美育教育,这样不仅会大大地培养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更重要的是提高学生的综合文化素养。

4.拓展课外教学空间,设立专家讲坛。聘请具有相当学术水准的专家为学生开设读书讲坛,指导学生课外读书活动,要求学生撰写读书报告。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课内课外学习相结合,使得大学语文的教学方法迈上一个新的、更高的阶梯。

(三)加强课外活动指导,突出素质培养主题

1.多渠道、多视野继续开展课外阅读,拓宽大学语文课外读书和人才培养途径。任课教师除布置必读书目等传统做法外,还定期开展“推介新书”活动,把当前文学界有关学术新著、文学新著和出版动态等介绍给学生,从提高学生业余读书质量的角度,提升学生人文素质。此外,学生不定期介绍自己阅读过的优秀图书,相互交流读书心得。

2.配合各院系人才培养、素质提高活动,提供有关专业指导。教研室教师多次受邀,担任学校及一些学院活动的评委,为社团活动、征文活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提供专业指导。

3.发挥课程优势,组织调查研究,注重培养学生实际能力。利用专题课,结合课文讲授和学生当下学习及未来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学生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拟制调查问卷,展开实地调查,既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又有利于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2012年黑龙江大学深入推进“四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分类教育与能力培养相融合、实施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实施专业教育与个性化教育相融合、实施专业教育与创业教育相融合。”这对于大学语文教学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总之,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改革大学语文的教学方法意义重大,在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方面,力争探索出系统的、完备的、科学的教学方法体系。由此改变全社会对大学语文课程的看法,纠正学生对公共课的态度。大学语文给予学生人文素养的陶冶,扩大他们的视野和胸襟,使学生在古今文化精品的熏陶下,促成思想境界的升华和健全人格的塑造,成为 “高尚”与“和谐”的一代新人。最终使大学语文成为传播中华人文精神的重要课程。

参考文献:

[1]靳晓燕。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政府要向学校放权[N].光明日报,2013-03-08.

收稿日期:2016-09-22

读书心得 篇5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作者是路遥,他出生于一个动荡的年代,他做过许多工作,遇到过许多挫折,但最终当上了著名作家,谱写了那个时代,以及那一代人的青春。

孙少安与田润叶是这本书里的两个主角。他们两个人离感情那么近,却离婚姻那么远,终究也没个结果。“那时我们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树梢鸟在叫,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他们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便是亲密无间的朋友,他们一齐吃饭要,一齐睡觉,一齐穿着开裆裤在广阔的天地里无忧无虑地乱跳,乱跑,唱着婉转的信天游。他们上了同一所小学,同一所高小。之后,润叶在省城上了中学,少安却因为家境贫苦自愿回家务农。他明白,这是他的职责,是他要走的路…他们两个人的差距愈来愈大。距离愈来愈远。长大成人后,润叶成了教师,少安成了农村社员一队队长。润叶与少安也互相看望,只是,没有小时候那种亲密无间的感觉了。直到田润叶的二妈坚持促成她与李向前的婚事。润叶这才明白,他一向都爱着少安,他却不明白。

润叶向少安证明心意后,少安一时没反应过来竟有些挪不开步子。他不明白,润叶是不是那个他放在心尖儿上的人,他只明白,他与润叶不可能。那个时代的婚姻,不只是需要感情那么简单。若是他给不了她幸福,不能把她当做宝一样捧,他便不能娶她。于是,他开始冷落润叶。润叶坚持,却无济于事。

最终,润叶还是没能摆脱与李向前结婚的结局,尽管她不愿。少安也与山西姑娘秀莲结为连理,生活看似安宁。

在这世上,或许注定,有些我们最初的追逐,不能陪我们到底。把那断旧事放在心底即可。不能说,不能想,却又不能忘。

孙少平是孙少安的弟弟,他敢于打破旧思想,旧牢笼,不限于农村这一方小天地。起初,因家境贫穷,在学校受人冷眼也只能吃得起两个黑面膜。何曾想到有个叫郝红眉的女孩和他一样,每一天避开人群最终两个领自我的食物。或许是他们对自我内心一方小小自尊的维护,他与郝红眉的关系微妙起来,他从心底喜欢上了这个女孩。誰料郝红眉是个无比现实的主儿,在与孙少平传绯闻后依然离开了他寻到了家境优裕的新欢。孙少平陷入了悲伤,或许,他对郝红眉,只是对遭遇相似的人的同情与悲悯。

在他萎靡时,又遇到了田晓霞,那个改变他人生的女子。他们一齐讨论国家大事,一齐阅报,一齐看书,倒也长了不少见识。

之后的之后,孙少安听从小学同学张根民的提议,用牲口拉砖,一天能够赚三四千。孙少安与家人商量后接下了这笔生意。之后野心促使他建了砖厂,开得越来越红火。谁料天灾人祸降临到他身上,他破了产。这仿佛晴天霹雳,但好在他们熬过了最艰难的一段时间,他们也曾想过放弃,但一家人的生计迫使他从头开始,成了一名颇有名气的农民企业家。

孙少平与田晓霞的感情,不一样于孙少安与秀莲,也不一样于田润生与郝红眉。他们更像知己,却高出知己。

她爱他,忠贞不已。他爱她,矢志不渝。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路遥的笔下,刻画了几个不畏挫折,不屈不挠的青年主人公。他们敢爱敢恨,不惧命运,闯荡出了自我的一片天地,创造了一个时代。

路遥的笔,已经停驻。他们的故事,没有结束…。

夜那么长,月光那么凉。他们的身影,宛如我心头的白月光。

我明白,这月光,此经多年,尽不能忘。

读书心得 篇6

阿笨猫,阿笨猫,当然指的就是一只很笨的猫。我仔细地读完《阿笨猫全传》后,我发现:阿笨猫起先并不蠢,但是贪婪的心态让他变成一只名副其实的笨猫。阿笨猫既不是我,也不是你,但也可能就是我,或者就是你。他是一个小市民,是我们社会中的一员,而且是一位很失败的一员。他总想贪点小便宜,也总想多赚点横财,经常梦想要出人头地;其实他的心眼并不坏,也很善良,但太轻信他人的谎言。贪图小便宜的人注定要吃大亏,就是这种种原因,阿笨猫才经常被骗,成为一只屡屡受骗的笨猫。

在我们身边,还有许多像阿笨猫这样的人,他们总是幻想着天上会掉下馅饼,而且馅饼正好落在他们的眼前,他们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伸手可得。不劳而获的思想支配着他们的行为,这就给一些骗子可乘之机,骗子给阿笨猫们画出了一个美味的、可口的、充满诱惑的大馅饼,同时也给阿笨猫们设下了一个个大陷阱;骗子就诱使阿笨猫们走过来吃下大馅饼,然后心甘情愿地掉进大陷阱。骗子的手段并不高明,可却屡屡得手,这是为什么呢?贪婪的心态蒙蔽了善良人的眼睛,使得他们成为了骗子的猎物。

孔子说:戒之在得,就是在提醒人们要控制自己贪得无厌的欲望。《阿笨猫全传》中的主人公阿笨猫是一个悲剧人物,他一次次掉进同样的陷阱不能自拔。我在猜想:阿笨猫如果读过孔老夫子的话,他的悲剧人生会不会有些好的转变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知耻而后勇、吃一堑,长一智这些警句在警醒我的同时,我也在内心默默地祝愿阿笨猫们能够学会这些。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所有的人要想获得美好的生活,都必须抛弃一切不劳而获的幻想,控制自己贪得无厌的心态;同时必须依靠自己勤劳的双手、智慧的头脑,付出辛勤的汗水,才能创造出自己美好的生活。

读书心得 篇7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龙应台。

有人是这样评价龙应台的文字的,“横眉冷对千夫指时”,寒气逼人,如刀光剑影;“俯首甘为孺子牛”时,却温柔婉转仿佛微风吹过麦田。百炼钢化作绕指柔,想来也只有“爱”能有这般巨大的威力。

文中写道,从儿子华安上小学开始,母亲的目光如那紧紧附着其他枝干的菟丝花一般,也紧紧地跟随着他。“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方向,但是在那么多穿梭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在一百个婴儿同时哭声大作时,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那一个的位置。”哪怕是重重人海,母亲仍有若”火眼金睛”的能力找到孩子,直到孩子消失在那一边,再也,再也不见。母亲的爱,就藏在这恋恋不舍的目光中。

青春期的我们,也如同那个在机场被母亲目送走的十六岁少年华安——母亲的深情在我们眼中,宛若“洪水猛兽”。我们不能理解母亲突如其来的一个拥抱,那太肉麻;我们不愿聆听母亲轻声细语的一顿教诲,那是唠叨。可我们不曾想过,体会过母亲心里的难过。“有时他在对街等候公交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交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那三字“进不去”,蕴含着多少无奈与心酸,渴望亲近却只能远望的心酸呢?龙应台眼里的青年,终究是不见了。他走在他的路上,可路上没有他的母亲。此时龙应台心里大概只剩落寞和惆怅罢了。

这在背后的静静目送,让我也想到了朱自清先生的《背影》。“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一幕不禁让朱自清先生潸然泪下。父亲的伟岸,就是在坚持为儿子做简简单单之事时所现。

当我阅读《目送》,当我想起《背影》,我也总忍不住想起车站里一次目送,一个背影。

读书心得 篇8

印象中龙应台的作品都是词锋犀利,寒气逼人,直到读了她的散文集《目送》,那温婉深沉的文字,让心有了一些温暖,也有了一点伤感。

在《目送》的七十多篇散文中,她敞开心扉,满纸温情,细腻地书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远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自己的脆弱,还有无奈的放手等诸多心境。书中的情节都是我们非常熟悉却常常会忽略的小事儿,看似平淡如水,微不足道,读后感受到的却是深刻的思想和厚重的情感:也就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书中有许多篇幅是讲作者与母亲的,她那年迈患了老年痴呆症的母亲像个小孩。她牵着惶恐不安母亲的手,走在川流不息的香港车站,带她回家。她提前24小时和母亲道别,给皱纹密布的母亲涂粉红的指甲油和润润的口红。她哄着她,就像当年母亲哄着儿时的她一样,耐心、细致。还有她写自己的父亲背井离乡隔海相望的离愁,漂泊一生遥念故土的游子之情,让人想起余光中笔下的乡愁。

我喜欢《目送》这本书!

读书心得 篇9

《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主人公余占鳌是一个热血汉子,身体里面充满了正义与野蛮。

余占鳌为了心爱的女人去杀人放火,并且霸占了之后成为他妻子的戴凤莲。余占鳌为报仇雪耻,苦练枪法,把曾经非礼过他妻子的土匪一网打尽。

余占鳌抗日,并没真正地认识到抗战的本质。余占鳌身上散发着十分鲜活的人性,但是在其身上也充满了野蛮与无知的兽性。

在小说中,莫言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一种土匪式英雄,他们做尽坏事但也报效国家,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既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

《红高粱》从民间的角度给读者再现了抗日战争的年代,展现的是一种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

《红高粱》是一部表现高密人民在抗日战争中的顽强生命力和充满血性与民族精神的经典之作。

读书心得 篇10

《陈涉世家》读后感读书笔记精选8篇

《陈涉世家》读后感1

已经不止一次读《陈涉世家》但每次也没作较深的思考就这样简简单单的过去,目标只在于让学生弄懂字词句的意思也就大功告成了。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推进对教材有了新的理解和运用,新课程改革要求学生能对教材有新的见解而不是人云亦云,更重要的在于语文教学越来越重视人文要求,教会学生处理人际关系,正确看待社会,有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所以这次布置了《陈涉世家》的读后感,而且我想对于这一单元每学***都要让学生有自己的思考。

《陈涉世家》主要写了陈胜吴广领导农民在大泽乡起义的事。读了之后颇有感触。

感触一:陈胜的远大志向。在那样一个时代,作为一个被雇用耕地的人,他的地位多么低可想而知,可是就是这样一种情况下,陈胜却有着远大的政治抱负,发出了“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的响彻天地的问语。

他的志向不小。试问一下自己我们的志向在**呢恐怕有些人还没有志向吧!

感触二:陈胜洞察时事的能力。他有一双敏锐的眼睛观察社会。当路上下大雨时,他有一个清醒的头脑来分析当时人们可能的悲剧结局。

现在是一个竞争非常激烈的时代,但有些人仍然我行我素,看不清现代社会,不注重学习,等死。这是行不通的。应该赶快加入学***列,不管你从事哪一个行业,离不开的是学习,而现在信息更新又快,没有信息便没有一切机会,所以需要我们广泛的涉猎,争取从多种渠道去得知信息,才能更好的立足于当今社会。

感受三:陈胜起义准备稳步前进。尽管他对当时的时事所作的分析准确无误但是当他行动起来时,他表现得小心翼翼,先是去占卜,当形势都非常有利于他时他没有马虎大意而是进行一番更周密的安排计划为万无一失,他不但把写着陈胜王的字条放在于肚子里,而且还在晚上点鬼火,装鬼叫,让人们不再疑虑,为起义做好**准备。

这些都做好之后,他没有直接去杀都尉,而是先激怒都尉,让都尉先表现出**再对都尉下手,一件件事做下来人们的心已经都归顺于他了,再做起事来岂不容易得多了,陈胜肯定研究过心理学,很懂得摸透人们的内心。当今社会有些人也有着远大的志向,但具体实现起志向来就不如陈胜作的这样天衣无缝了,他们往往不太考虑现实生活和自己的实际就匆匆的作起来,以至于面对他们的只有失败。想做一件事就一定把它做好,想好,把可能出现的情况都作出判断与应对,等到,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时再做,相信结果就不会这么糟甚至会比较喜人的。

感触四:吴广甘当配合角色。在夺得政权时,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可以说吴广与陈胜的功劳相差无几,在这样一个时刻,吴广没有计较这些,而是甘当与陈胜合作,甘为陈胜之下,他有着宽阔的胸怀,他们之间的友谊也是显而易见的。

从这篇文章里我学到了很多,相信你读了之后也会收获不小吧!

《陈涉世家》读后感2

在这个具有残酷竞争的社会中,一些人正在逐渐的缩小,迷茫;而一些人却声势浩大的站在众人前,尽情的品味各种光环带来的享受。这就逐渐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差距。

之所以会造成这样的差距,就是因为每个人心中所怀的信念不同。在陈胜、吴广领导的大泽乡起义中,数以万计的起义军将矛头直向秦朝政权,攻城略地,势不可挡。战斗中,义军队伍迅速壮大,很快建立起农民政权——张楚。

这场战斗胜利的原因,除了士兵们的热烈响应,勇敢战斗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陈胜得当的谋略,敢作敢为的精神和要做天下主人的信念。这种罕见的信念是,他从成千上万的士兵中脱颖而出,成为一个足智多谋、机警果断的英雄领袖。

信仰在历史上造就了数以万计的英雄,帮助人们冲向更高的高峰。他给人以启迪,以鼓励,以胆识,以越挫越勇的精神。

是的,就是因为这样,陈胜在年轻时立下要反秦的信念;越王勾践在受尽耻辱后立下了要复国大业的信念;司马迁在遭受宫刑后立下要写下着作《史记》的信念他们都立下了永不摧毁的信念,所以陈胜的起义得以成功,有了属于自己的政权;越王勾践恢复了国家,并报仇雪恨;司马迁写下来“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

信是信任,念是念头。只有当你有了信任的概念,你才能朝着这个目标和方向迈出更坚实的一步。信任是一束火苗,在你迷茫,困顿的时候,照亮你心中一分天地;信念是一颗小小的蚕茧,在经过无数次挣扎,坚持后,终会破茧而出;信念更是一朵烂漫的花,在最美的地方施展绝世芳华。

信念是勇气,信念是坚持,信念是心中最深的火。人生如此之短暂,有的人只为求吃饱穿暖,平平安安,有的人却怀包巨大的信念,一点一点的朝着目标努力着,前者老后会随风消逝,而后者在成就一番大的事业后,得到的是敬仰,赞叹,就算死后,他的精神,灵魂也会觉、镌刻在人们的心中,不随年代的久远而流逝。

读书心得 篇11

之所以看这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就是因为很多年前那句“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太过有名,引用程度堪比“罗生门”那样高频。

这段话便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句话的出处了——人生的悲剧总可以用沉重来比喻。人常说重担落在我们的肩上。我们们背负着这个重担,承受得起或是承受不起。我们与之反抗,不是输就是赢。可说到底,萨比娜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什么也没发生。她离开了一个男人,因为她想离开他。在那之后,他有没有再追她?有没有试图报复?没有。她的悲剧不是因为重,而是在于轻。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当然他不是仅仅局限于讨论“生命”这一命题的,紧接着,他又抛出了——历史和个人生命一样轻,不能承受地轻,轻若鸿毛,轻若飞扬的尘埃,轻若明日即将消失的东西。

这就让他的作品有了深度和厚度。耐人寻味,反复品咂。当然,《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书评很多,找来一些读读,从多种角度来审视,自然是乐不可支,但也犯不着过度解读吧。

多年前,有几次拿起来又放下,这次终于读它有了善终。当然,吸引我读下去的,自然有他独到之处。小说不是按照时间顺序记述的,而是分为了七个部分,按照某一主题来写的,“轻与重”,“灵与肉”,“不解之词”等等。

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相互交错,让你不时地在作者和小说人物之间切换。这就多了一种空间任你转换,在诸多人物之间进行游刃有余地玩味,阅读体验便有趣了不少。感觉是作者常常是忍不住跳将出来,恨不得跟小说人物进行适时互动,同时又从多方面反复解构。

多线程的记叙,多维度的交错,让你顾暇不及。

小说表面是写的托马斯和特蕾莎以及围绕两人和周围其他人展开的感情纠葛,性爱故事,背叛与反背叛。

暗地里,又是一直在以苏联入侵捷克的政治背景为线索展开的,所以,从某种方面来说,它讲述的其实是专制制度下知识分子的生活与思考,呈现的是高压政策下人性的扭曲。诸如以托马斯为代表的这类人对信仰的反思和心灵的挣扎。

读书心得 篇12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回忆性散文集,原名为《旧事重提》。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家时在百草园得到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那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欢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教师的家的书房。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一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教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经过将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比较,让我感觉到小时候的童年是那么完美、愉快,此刻,我是在理解教育的时候了,自然会有些不高兴,可是,应当用美的眼睛去观察生活,才会发现美。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玩耍,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此刻上的学校,每节课下课都会有时间玩,又玩了,又学了,也还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在天堂。

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刻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我觉得,让儿童理解教育的同时,也应当让他们玩好。

《朝花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的压迫、“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作者在这样纷扰中寻出一点空闲来,委实不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一个人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算是无聊了,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

对往事的回忆,只是现实生活的一点安慰,而每一个完美的回忆又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百草园和绣像摹本卖掉了,长妈妈也匆匆告别了人世,本应是激发人们的爱心的《二十四孝图》背后,却隐藏了谋人性命,教人看的丑恶祸心。去留学,并且碰到了一位令自我敬仰的师长,却因为感受到医治人的精神比医治身体病症更重要而离别了,在学校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的能够的老友范爱农,终究摆脱不了贫困潦倒落水而逝的命运。

在对这一连串苦乐参半的事件的记叙中,作者还追究了自我的一些思想根源,例如仇猫,小小的,带给作者遐想的隐鼠的失踪,只是个象征的意念: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这才是作者仇猫的动机:它在夺人所爱。从鲁迅先生一生的经历看:嫉恶如仇,可是是对缺乏爱、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对这个细节下作者又给自我开了个悲痛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我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记起她,追念她。

在朝花夕拾的回忆中,作者多次写到封建教育的失败和狭隘。

小时候,长妈妈的故事里说:“倘若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以免那是害人性命的美女蛇,提防陌生人,并假想他就是坏人的逻辑。

在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齐,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走过留学的日本的求学索过程,一齐追忆失去的老友。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齐潮起潮落。

三国演义是一部出名的历史小说,属于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

该书的背景是东汉末年,从宦官乱政、黄巾起义开始,描述在乱世中曹操、刘备、孙坚父子怎样运用人才争夺天下的故事。俗话说乱世出英雄,三国演义让一个个英雄人物形象的在我心中出现。勇武过人的吕布、霸气十足的孙策、忠心护主的曹洪、老当益壮的黄忠。想象典韦拼死守寨门的悲壮、赵云血战长板桥的惨烈、周瑜纵火烧赤壁的快意、孔明病死五丈原的无奈。三国是英雄辈出的年代,我对以下几个重要人物说点感想:。

曹操。自小就崇拜曹操,也许是他太有军事才能,也许他太有人格魅力,(也许在游戏中他总是超级全能主角太好用。)曹操为统一乱世做出巨大的贡献,更经过屯田制度解决了大部分老百姓的温饱问题。曹操刺杀董卓失败后白手起家,讨董卓、攻陶谦、伐吕布、征张绣、击刘备、战袁术、抗袁绍,更把汉献帝从西凉铁军中解救出来,统一了大半个中国。曹操有不少缺点,他因为好女色害死了猛将典韦和长子爱侄,他因为报父仇屠杀了许多无辜的徐州百姓。可是曹操毕竟是那么悲天悯人,“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是乱世的写照,他有着结束乱世的决心,有着天下太平的憧憬,这就足够了。曹操善用权谋,深得人心,挟持天子以号天下,他的气质成就了他的霸业。

刘备。演义中的刘备仁慈的太过了,十足一个伪君子。我一想到刘备,就想到关于他的两句名言,“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刘备是我厌恶的主角之一,但不得不佩服他的韧劲。他能有关张这样的兄弟,他能有屡败屡战的勇气,多次寄人篱下,却从未放弃过争霸天下的决心。他的眼泪威力不可谓不大,“刘备的江山是哭出来的。”刘备虽然波折丛丛,但还是在取得西川,成功建立自我的政权。不得不说,刘备是一个让男人也敬爱的男人,以仁义之名行权术之实,多少贤人才士为他死心踏地,助其成就霸业,不由人不为之赞叹。

孙权。孙坚孙策为他打下了江山,他受兄长遗命保家业,压力不可谓不大。孙权的外交手段实在高明,在当时已经能熟练运用实力均衡的战争法则。在曹操百万雄师南下、刘表投降的时候联刘抗曹,结果周瑜火烧赤壁让曹操遭受了最大的挫折;在曹操败走汉中、关羽连场胜利直逼许昌的时候毅然联曹抗刘,吕蒙白衣渡江顺利袭杀关羽夺回荆州重创刘备实力。“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孙权军事实力不可恭维,可是政治手段的确高明。孙权最终顺利稳固政权,黄袍加身,这也是对他的最大肯定吧。“三国英雄,曹刘,生子当如孙仲谋!”

诸葛亮。演义中的孔明整一个妖道,未卜先知、呼风唤雨、装身弄鬼、镶星续命,太多的妖化反而让我对他反感。诸葛亮是智慧的象征,更是封建道德的典范。可是他在刘备托孤之后,集军政法大权于一身,实在不智,还给此刻人以架空皇帝的借口。事无大小必亲自处理,这是领导的做法么一方面大大限制了下属本事的发展,导致之后“属中无大将、廖化做先锋”,六十多岁的老头打先锋反映了蜀汉后期人才缺乏;一方面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整一个此刻的共产党员,但精神可嘉,做法不可取,任谁也不是铁打的,结果把自我活活累死在五丈原,让人感叹让人反思。

最终。

总结。

下,三国的年代可是是一场争权夺利的斗争,曹刘孙都是镇压农民起义的凶手,都是封建地主豪强的代表,他们之间的战争没有正义和非正义之分。以前我看到曹操失败就悲痛,看到刘备受挫就欢呼,此刻看来也是演义中毒吧。学习三国演义,我们就应当学习古代人的长处,借鉴他们的做法,更好的完善自我,做一个对现代社会有用的人。

作为在一线策划、组织、参与活动的人,我们应有本事,也有自信能够提出可行的创意。台湾的许多企业有ideabak,宝洁公司有许多专案经理,海尔公司有许多以基层员工名字命名的改善版生产工具。重视创造,鼓励创造,是它们不断发展壮大的动力之源。而推动它们腾飞的,恰恰是来自基层的创造。

所以,改“一言堂”为“多言堂”早已是席卷世界的潮流。多元化往往能碰撞出趣味的创意。跨国公司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靠着多元化:日本人的严谨缜密,美国人的自由开放,中国人的按部就班,印度人的精诚团结……所以这些结合在一齐,创意的火花就层出不穷。当然,在这之中,资讯的开放与共享作为沟通的桥梁,其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交流、互动,我们需要协同作战,才能把创意的火燃的更旺。

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说过:“不创新,就灭亡!”希腊船王欧纳西斯也曾说过:“找出方法来,不然就创造一个新方法。”没错,我们常常生活在过去的经验中,当我们在旧的经验中绞尽脑汁,却忘了我们拥有创造方法、创造未来的本事。我们需要的是养成创造的习惯。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简单的过程,就可能带来巨大的能量。无论是奥斯本的brainstorm,还是信徒的静坐祷告,我们在寻找的就是新的方法,新的方案!

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思考造就人类,创意造福人类。不要畏惧现实的束缚,想你所想,创意点亮生活!

《傲慢与偏见》这本让人看了不禁联想到现实的书,也让我在这个暑假中回想了一下在周遭发生的一些事。“第一印象”这个词语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拿来被形容为只以一个人与你第一次见面留下的印象来决定他的人品等。

在《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就是因为第一次与达西在一次舞会上相见时,达西对人的一种傲慢使得伊丽莎白从此以后对这位年轻的少年不理不睬,“误会”的种子也深深地种在了他们之间。再加上骗子威翰的中伤,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一种难以消除的反感,此时误会的种子已慢慢发芽开花。伊丽莎白也一次次地拒绝了达西的示爱,将达西狠狠地推离自我。最终达西了解到如果不将自我身上的傲慢消除,那么他将永久得不到伊丽莎白的认可。于是达西决定离开伊丽莎白。在临走前,他留下了一封信,信中解释了他们之间所有的误会。伊丽莎白看完信后,意识到其实是自我因为对达西的第一印象不好,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误会。这时误会的花似乎正在慢慢地凋零。

等到他们再次相遇时,达西的改变使伊丽莎白大吃一惊,他从傲慢变为彬彬有礼。这样明显的改变让伊丽莎白不得不后悔当时不应盲目地听从别人对达西的中伤,也不就应因为达西给他留下的第一印象而完全地否定他。

今年暑假我在公车上看到的一幅画面似乎也有意无意地反驳了“第一印象”这一流传至今的常用语。在公车上有一位穿着时尚的外国小伙子,看上去大概仅有二十岁出头左右,身材高挑,戴了一副墨镜。以他给人的第一印象来看,他并不是属于“好好先生”这一类型的,反倒像是“不正经”的那类人。但当一位七十有余的老人上车时,周围坐着的年轻人都装作没望见,唯有那位看上去不那么正经的外国小伙自觉地让出了座位,还将老人扶到座位上。老人有些颤颤巍巍地坐下后,感激地对外国小伙说了一句“多谢”,那位小伙子很自然地用让人觉得最温馨的微笑回礼。这一举动让车上的一部分人觉得很做作,但大部分的人还是被他的品德感动,其中包括我,如此时尚的一位小伙子,实在让人想象不到最终整辆车上仅有他一个人真正到达了品德高尚这一标准。此刻想想如果当时我是坐在座位上的话,我会不会让座。我不明白答案,但我相信从此以后要是遇到类似的事,我必须会向外国小伙学习的!

在这我们不得不说“第一印象”对一个人来说是如此的重要,但在某一方面我们不能光以“第一印象”来判定一个人的其他方面。有时给你“第一印象”不那么满意的人,或许他会在无意中给你不一样的惊喜,让你立刻对他有不一样的看法!

很久以前就明白余华的两部代表作,《活着》《许三观卖血记》。高中时旁边的书桌上放了一本《活着》本想着只随便扫一两眼便罢,没想到一读起来就和嚼了炫迈一样,根本停不下来,一个午时的时间一口气读完这本小说,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又一个的主角已各种各样的方式接连死去,心里就像是被痛苦接连不断的蹂躏,可是余华似看客般冷漠的笔调又让这种绝望的痛苦找不到宣泄的出口,无法释放。所以《活着》让我难受了很长时间。潜意识里也暗暗觉得慎读余华。那天去图书馆本来要找一部小说,但却无意间瞟到了《许三观卖血记》,就像有魔力般的,我走近那本书,慢慢蹲下,看着那已经发黄的书脊,却迟迟伸不出手。只是听书名就觉得有种心痛的感觉,卖血,卖谁的血?为何要卖血?是卖自我的,还是倒卖别人的?许三观是像福贵一样最终全家都遭遇了不幸还是他一人的坎坷命运便足以让人扼腕?以余华惯有的冷漠风格,这本书会不会再次让我反复品味浓浓的痛苦?这一切的疑虑都积聚在了我的右手,无法移动。强大的好奇心终究战胜了疑虑,又是半个午时,当余晖落下,余华的另一部代表作也完全成了我记忆的一部分。

怎样说呢,读完这本书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这就完了?第二个感觉就是,最终大家都没死,都活得好好的,能长舒一口气了。说实话可能由于我阅历浅薄,或者缺乏对那个时代更为深入的认知,刚读完放下书我都不明白作者到底要表达什么核心,但我慢慢发现,这篇小说越品越有味道,虽然看起来余华仅仅是在道来一个故事,一个发生在50年代的小城市里一个叫许三观的丝织厂工人和家人的故事。

人是矛盾的集合体。有时我会因为许三观的对孩子深深的爱感动,在饥荒时期,为了让老婆孩子们吃上一顿面,走进了医院的大门,去卖血。为了救不是亲生儿子的大儿子的姓名,一路奔波,一路卖血,前后卖血间隔甚至仅有5天,还差点所以而送命。但有时候他身上也有狭隘的市民性,比如灾荒时期带他二乐三乐去吃面,却唯独不带一乐,直接告诉一乐因为你不是我儿子,所以你去吃一个烤红薯吧。试想一个10岁大的孩子,已经吃了57天的玉米饭,眼看着自我的弟弟被爸爸妈妈领着去了饭店,自我却只能吃没有巴掌大的红薯,去找自我的亲生父亲却又毫不留情的被赶出来,大人之间的事情却要一个无辜的孩子来承担,这未免太不公平。所以读到那里,我对许三观又有些不满了。

油漆匠刷墙用的“猪血”,这番话让一辈子靠卖血度过艰难时光的许三观顿时感到支柱倒塌,在大街上呜呜的哭起来。相似的,三个儿子为父亲的举动感到丢人,玉兰则对三个儿子的反应大为斥责,并历数了三观卖血为他们做的事,尔后用哄孩子一样的语气安慰三观,并和他一齐吃了炒猪肝和黄酒。当玉兰听说了年轻血头对三观说的不客气的话时,便义愤填膺的摆出泼妇的架子骂了起来,可是这次,与以往不一样,我觉得她是那么的可爱,我感受到了她对丈夫深深的爱。

诚然,三观和玉兰是相爱的,他们的爱经过轻喜剧一般的情节慢慢的像读者展现,直至结尾,令人动容。于是我便困惑之前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生活小事又该如何解释?这时,我似乎觉得文章并不是这么简单,除了一些家长里短的叙述,背后隐藏着另一条主线,那就是——平等。

能够说三观和玉兰都是追求平等的人。三观之所以在抓住玉兰把柄之后不做事,是因为他自我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居然是别人的孩子,自我当了彻彻底底的“乌龟”,心里委屈,所以让玉兰做事心里感到平衡。玉兰之后的举动也是这个道理。还有另一件大事能够证明,三观听说给自我戴绿帽子的何小勇出了车祸之后高兴了好半天,逢人就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何小勇自我的亲生儿子不认,自我辛苦抚养,这就是何小勇遭了报应,而自我却身体健康。从这些话能够看出许三观内心里追求的平等。做了“恶事”的何小勇的悲惨结局让他心理平衡,虽然这种想法很不道德,但却将许三观心里积压了几十年的心病治好了不少。

但可惜的是,许三观虽有平等观念,却不是我们真正意义上提倡的平等。他眼里的平等就是你们家有什么,我们家也要有,你对我差,我也不能对你好。这种平等只是一种处于低级水平的比较,三年饥荒时期,许三观曾埋怨过一句:这饥荒早来晚来都没事,偏要在我们家无所积蓄的时候来。他只明白饥荒来的不是时候,但却没有进一步想过为什么会有饥荒,如果没有人民公社运动将他家几乎所有的储备都交公,即便今年收成不好恐怕也不至于落得如此地步(作者借许三观之口说出此句,实在犀利)。别人家也吃不上好的所以许三观没说什么,但却不知对政策的分析与质疑本事的缺失是一种更大的不平等。所以许三观纵然骨子里是一个善良的,甚至能够说是有大爱的人,但仍然逃脱不了这种幼稚的平等观带给他的小市民气。

试想我们自我的生活,是否也会因为关注范围之小而成为了日后开阔眼界的桎梏?

总之,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小说主题是多元的,总有一个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引发读者的深思,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好的作品越想越有味道。

以上仅本人自我读后的一些想法,文章仍有许多不足,尤其是后面写到关于平等,总是感觉没有办法写到我满意,这和阅读量,思想深度有很大关系,在此检讨。

生活的一切原本都是由细节构成的,如果一切都归于有序,决定成败的必将是微若沙砾的细节,细节的竞争才是最终和最高的竞争层面。以下。

心得体会。

范文《阅读细节决定成败心得》由本站读书心得频道为您精心带给,欢迎大家浏览阅读。

近段时间阅读《细节决定成败》一书,颇有体会。可谓浅显中蕴涵着深刻的道理。不妨记录下来,聊以自勉。

“简单的招式练到极致就是绝招”。这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什么是绝招让我想起金庸武打小说中主人翁的独门绝学,似若无奇的不经意之间一招致命,杀敌于无形,让我久久无法释怀。

人世间真有所谓的绝招汪中求先生作了最好的注解:所谓绝招,是用细节的功夫堆砌出来的!这不由得让人想起了一位上世纪50年代服务业的劳模兼全国人大代表。他是一位卖糖的服务员,平凡得不得了,然而他在平凡的工作中练就了“绝招”:卖糖基本上不用秤称,用手抓,一抓一个准,让柜台上那把秤成为了高效工作的见证。这样大大节俭了工作效率,提高了服务的有效时间。同时,他还发明了“接一待二招呼三”的服务方式,对服务业的影响可谓深远。而他怎样练就这门绝活自然少不了日复一日的练习。据报道,为练成这门绝招,他自我买糖回家,闭门练习,一颗一颗地加加减减,手指打起了老茧,褪了皮又继续练习,仿佛为练习铁沙掌,凡身肉掌穿梭于铁沙之间。“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最终一招一式之间成就了“大手笔”。

我们所从事的金融业,隶属于服务行业,常有热情易逝,委屈难平的感觉,这些都给我们的服务带来必须的困难。而惟有职责感,催生着敬业精神茁壮生长,成为挥之不去的动力源泉。

热情消退,职责感推动着你毫不迟疑地走下去,很多时候,又会得到新的乐趣,燃起新的热情。枉受委屈,职责感支撑着你平心静气,胸怀坦荡,你会觉得你对生活又有新的感悟,心境得到进一步的历练。而这一切,便就蕴藏在匆匆的一朝一夕、平淡的一招一式之间。细节决不仅仅仅是细节,更是一种肯定自我的生活态度,一种爱屋及乌的进取精神。

读了彼得·圣吉的《第五项修炼》后,对"学习型组织"有了一个初步的理解:

一、创立学习型组织必须是自主的,是自愿的。

这一点十分重要.仅有我们自我切实有这种迫切的需求,才会有效果.如果是上级的指令,是上级的要求,这是一种被动的,应对式的工作观;同时必须不是赶时髦,不是追风,否则只会是形式主义.所以主动与迫切,这两点事关创立的成败.仅有发自内心的,是出于对事业的爱,才会有成效.创立学习型组织,就是在为事业打造未来。

二、创立学习型组织没有模版,没有模式,没有地图。

创立的实践中,才认识到原先我的认识有误区。其实世界上没有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东西。过去我们搞什么东西都习惯有什么"模式",强调一套方法和方式,拿过来就能用.此刻看,这本身就不贴合学习型组织理论.每个组织的具体情景不一样,创立的切入点也会不一样,我们强调的是差异化,是个性.到达的标准是不断变化的,这需要你自我不断设定,惟有此,才会实现真正的自我超越。

三、

创立学习型组织是一个系统工程。

或许我们不明白学习型组织是什么,但我们必须要弄清学习型组织不是什么.学习型组织不是一项活动,我们必须明白创立学习型组织是可持续的,是永无止境的.这就贴合学校的"第二曲线理论".这样我们才会使组织内部的变化超前于外部的变化,才会保证组织内部有足够的活力,坚持着核心的竞争优势,到达永续经营,基业长青.既然我们找到了创立学习型组织这条路,我们就不怕路远.四、扩展组织创造未来的能量,保证拥有组织需要的持续增长的学习力,这需要全体成员全身心的投入.既然我们对过去的理论基础研究少,那么,此刻市场的要求,需要我们来补上这一课.以改造我们的学习,改造我们的管理,提升我们的业绩。

在这本书中我还喜欢一个水煮青蛙的小故事:如果你把一只青蛙放在沸水中,它会立刻跳出。可是如果你把青蛙放在温水中,不去惊吓它,它将呆着不动。此刻如果你慢慢加热,当温度从华氏70度上升到华氏80度,青蛙仍显得若无其事。甚至自得其乐。可悲的是当温度慢慢上升时,青蛙将变得愈来愈虚弱,最终无法动弹。虽然没有什么限制它脱离困境,青蛙仍留在那里直到被煮熟。为什么会这样?因为青蛙内部感应生存威胁的器官,只能感应出环境中激烈的变化,而不是针对缓慢渐进的变化。

所以我们要学习看出缓慢渐进的过程,放慢自我认知变化的步调,并异常注意那些细微以及不寻常的变化,避免被煮青蛙的命运。

还有一个印象深刻的就是当阅读到第五章时,有个例子:在学校中,教师对学生的看法,会影响那位学生的行为。珍妮个性害羞,她在新学校第一学期的成绩异常差(因为她的父母感情不睦)。珍妮的教师于是认为她懒散。下一个学期,教师给予珍妮的关切更少,她的成绩于是更不好,因而个性更退缩。随着时间的过去,珍妮陷入一个恶化退缩的旋涡之中,被教师冠上不认真学习的标签后,她更加封闭。于是,被教师视为才能高的学生,得到更多的关切;而被视为才能低的学生,他们的成绩却因增强的反馈而更糟。最终演变成“差者愈差、优者愈优”。我认为教师应当公平对待学生,不应当片面的去评价对待某个学生。

经过阅读,让我们看到了个人及组织中几种潜藏着的巨大力量来源——它们是最根本、最持久、但却是最不明显的。当掌握这些力量,个人的生命空间会变得很大,才能成为一个全神贯注做自我真正想做的事,才能成为出色团体中的一分子,并在这个团体中,一群人以极不寻常的方式在一齐工作,彼此信任,相互补长短,为共同的大目标全力以赴,并创造出惊人的成果。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作者是路遥,他出生于一个动荡的年代,他做过许多工作,遇到过许多挫折,但最终当上了著名作家,谱写了那个时代,以及那一代人的青春。

孙少安与田润叶是这本书里的两个主角。他们两个人离感情那么近,却离婚姻那么远,终究也没个结果。“那时我们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树梢鸟在叫,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他们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便是亲密无间的朋友,他们一齐吃饭要,一齐睡觉,一齐穿着开裆裤在广阔的天地里无忧无虑地乱跳,乱跑,唱着婉转的信天游。他们上了同一所小学,同一所高小。之后,润叶在省城上了中学,少安却因为家境贫苦自愿回家务农。他明白,这是他的职责,是他要走的路…他们两个人的差距愈来愈大。距离愈来愈远。长大成人后,润叶成了教师,少安成了农村社员一队队长。润叶与少安也互相看望,只是,没有小时候那种亲密无间的感觉了。直到_田润叶的二妈坚持促成她与李向前的婚事。润叶这才明白,他一向都爱着少安,他却不明白。

润叶向少安证明心意后,少安一时没反应过来竟有些挪不开步子。他不明白,润叶是不是那个他放在心尖儿上的人,他只明白,他与润叶不可能。那个时代的婚姻,不只是需要感情那么简单。若是他给不了她幸福,不能把她当做宝一样捧,他便不能娶她。于是,他开始冷落润叶。润叶坚持,却无济于事。

最终,润叶还是没能摆脱与李向前结婚的结局,尽管她不愿。少安也与山西姑娘秀莲结为连理,生活看似安宁。

在这世上,或许注定,有些我们最初的追逐,不能陪我们到底。把那断旧事放在心底即可。不能说,不能想,却又不能忘。

孙少平是孙少安的弟弟,他敢于打破旧思想,旧牢笼,不限于农村这一方小天地。起初,因家境贫穷,在学校受人冷眼也只能吃得起两个黑面膜。何曾想到有个叫郝红眉的女孩和他一样,每一天避开人群最终两个领自我的食物。或许是他们对自我内心一方小小自尊的维护,他与郝红眉的关系微妙起来,他从心底喜欢上了这个女孩。誰料郝红眉是个无比现实的主儿,在与孙少平传绯闻后依然离开了他寻到了家境优裕的新欢。孙少平陷入了悲伤,或许,他对郝红眉,只是对遭遇相似的人的同情与悲悯。

在他萎靡时,又遇到了田晓霞,那个改变他人生的女子。他们一齐讨论国家大事,一齐阅报,一齐看书,倒也长了不少见识。

之后的之后,孙少安听从小学同学张根民的提议,用牲口拉砖,一天能够赚三四千。孙少安与家人商量后接下了这笔生意。之后野心促使他建了砖厂,开得越来越红火。谁料天灾人祸降临到他身上,他破了产。这仿佛晴天霹雳,但好在他们熬过了最艰难的一段时间,他们也曾想过放弃,但一家人的生计迫使他从头开始,成了一名颇有名气的农民企业家。

孙少平与田晓霞的感情,不一样于孙少安与秀莲,也不一样于田润生与郝红眉。他们更像知己,却高出知己。

她爱他,忠贞不已。他爱她,矢志不渝。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路遥的笔下,刻画了几个不畏挫折,不屈不挠的青年主人公。他们敢爱敢恨,不惧命运,闯荡出了自我的一片天地,创造了一个时代。

路遥的笔,已经停驻。他们的故事,没有结束…。

夜那么长,月光那么凉。他们的身影,宛如我心头的白月光。

我明白,这月光,此经多年,尽不能忘。

“活着,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在大学尘土飞扬的图书馆里,找到一本古旧泛黄的书,是余华的《活着》,很早就听过这本书的大名,却一向没有机会细读,不料,却是这么一本很薄的书,作者余华以近乎冰冷的语调给我们叙述了一个在我看来并不正常的故事:

主人公福贵曾是一个风光一时的小地主,整天无所事事,吃喝嫖赌,不务正业,结果一次赌场失利,把家产全部输光,一百多亩地一夜之间成了别人的财产,从此,家道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福贵成了名副其实的败家子,从此,他与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着与以前大相庭径的农民生活。

本来这样也没什么,正如家珍说的:“只要你以后不赌就好了。”母亲也安慰他:“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可是祸不单行,福贵上街去给累倒的母亲抓药,却意外被国名党抓去当壮丁,整天在炮弹中穿梭,爬在死人堆里,两年后才得以辗转回到家乡,家乡此时已物是人非,母亲已经离世,但善良的妻子仍在家中等着他,辛苦把两个孩子拉扯大。

借用作者在本书的序言中的一段话:“《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齐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齐化作雨水和泥土。与此同时,《活着》还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广阔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他至亲至爱的人,“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我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是有时侯想想悲痛,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在很多人看来,福贵是最有理由死去的人物,就连作者自我也说:“我见到的这个世界上对生命最尊重的一个人,他拥有比别人多很多死去的理由,可是他活着。这个人就是福贵”。的确,福贵拥有比别人多更多死去的理由,但他仍然活着,他经历了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无以名状的痛苦,经历了从兴旺的六口之家到孤家寡人,可他仍然活着,和一头和他一样衰老的老牛相互陪伴,在垂暮之年坚强而又乐观地活着,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不需要理由,活着本身就是一种理由。

“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当他在以自我独特的方式叙述这一段往事时,没有悲伤,没有痛苦,仅有对故人的怀念,对生命的感叹。

可能在很多人看来,福贵的一生充满坎坷,命运对他太不公平,不仅仅让他从阔少爷变成农民,还相继让至亲至爱离去,让他一个人孤独终老,甚至连个操办的人都没有。可是,或许在福贵自我看来,他也得到了很多很多,有对他疼爱有加的父母,娶了个善良贤惠的妻子,有一对懂事乖巧的儿女,还有个憨厚孝顺的女婿和聪明听话的孙子……我想,当他回忆往事时,更多的想到的不是不幸,而是这些幸福的瞬间,紧紧围绕他的温暖,他不会后悔曾今来到过这个世上……这就是命运,命运无论带给你的是悲或喜,你都要理解,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活着,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坚忍就是活着的力量!

作者在自序中提到了一首美国的民歌《老黑奴》:

“欢乐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亲爱朋友,都已离开家园,离开尘世到那天上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为何哭泣,如今我不应忧伤,为何叹息,朋友不能重相见?为何悲痛,亲人去世已多年。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幸福伴侣,如今东飘西散,怀中爱儿,早已离我去远方,他们已到我所渴望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这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离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福贵也是如此,无论生活给予他什么,他都欣然理解,不抱怨,不反抗,这不是逆来顺受,而是另一种豁达与坚强。

在这部小说中,令我感动的还有人与人之间真挚的感情,无论是家珍的愿望:“我只求每年都能为你纳一双鞋底”,家珍临死之前对福贵说:“这辈子也快过完了,你对我这么好,我也心满意足,我为你生了一双儿女,也算是报答你了,下辈子我们还要在一齐过。”还是福贵抱着凤霞说:“就算是全家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亦或是有庆死后,福贵瞒着家珍每晚去墓地陪着有庆……书中还有太多太多让人深深打动我的亲情、友情与感情,让我眼泪每每不期而至。

总而言之,这部小说带给我的感触实在太多太多,从中我读到了生命的韧性、力量、感情、友谊……让我明白了,生命只是静静地“活着”,“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我们不要对生命有太多的奢望和追寻,生活中其实是没有幸福和不幸的,生命仅有一种存在,不要沉迷于舔尝痛苦,让我们像福贵一样“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在世”吧。

《名人传》的作者是罗曼罗兰,他是法国著名小说家,剧作家和评论家。《名人传》是他的得意之作。他一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单核全人类的伟大情怀。

这本书分别写了贝多芬,米开朗基罗和托尔斯泰三位人物。他们三人,虽然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雕塑家兼画家,另一个是小说家,却都为创造能表现真,善,美的不朽,献出了毕生的精力。

傅雷先生先生说:“在阴霾遮弊了整个天空的时候,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蒂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杯具,才能帮忙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我们要从这些伟人的生涯中吸取生存的力量和战斗的勇气。

在这三个人物中,贝多芬是最令我感动了,他1770年12月16日出生于科隆附近的波恩的一所破旧屋子的阁楼上,父亲是一个不聪明而酗酒的男高音歌手,母亲是女仆。童年和少年的时代生活困苦。还经常受到父亲的打骂,他被整天的绑在洋琴面前,或和一架提琴一齐关在家里。他创作了举世闻名的《英雄交响曲》。《特来莎奏明曲》。《命运交响曲》,歌剧《费德里奥》。可是,命运总是和他开玩笑,他的耳朵聋了,这对于一个音乐家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可是并没有放弃创作音乐。任何时候他都绝不向命运屈服,任何事情不论是成功的喜悦还是身体健康带来的痛苦,都不能使他停止前进,放弃自我钟爱的事业。

一个不幸的人,贫苦,残废,孤独,世界不给他欢乐,他却创造欢乐给予世界!他用他的困难铸成欢乐,正如他那豪言壮语所说的——那是能够总结他一生,能够成为一切英勇心灵的箴言的:“用痛苦换来的欢乐”“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这句古训被贝多芬的:“在悲痛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基罗的“愈爱哭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所很好的印证。

我们应学习这些伟人在应对悲惨的命运时,那种不屈不饶的精神!当我们遭受挫折时,应当想到他们——战胜痛苦的榜样。坚定自我的信仰,好好的活着!

贝多芬:长相丑陋。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却总是遭受失败,所以要承受打击。他同时又以顽强的毅力投入到音乐创作中去,创作出易系列辉煌的作品。他不会向命运屈服,不会放弃自我的事业。他给世界创造欢乐!

米开朗基罗:他对待自我的艺术工作追求尽善尽美;对待感情纯洁;对待困难他不会绝望;对待危险他不会逃避。他只明白夜以继日的工作,别的什么都不想。他是一个杯具人物。

托尔斯泰:他是一个文学巨匠,永远不会放弃自我所热爱的艺术。他有时又因自我的贵族出身而骄傲自大。不会相信别人。他的容貌丑陋使他感到自卑和绝望。他愿意为了自我的祖国而奉献出自我宝贵的生命。他是一个英雄!

一本《名人传》,我看完之后,为列夫·托尔斯泰的命运而惋惜,也为米开朗琪罗的天赋而惊叹,更为贝多芬双耳失聪的天才而敬佩。他们之所成为流芳百世、为后人奉为楷模的名人,其共同点,正如一生横跨两个世纪的德国著名作家歌德所说的那样:“生活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找到一个宏远的目标,并下定决心实现它”,也就是说,他们都有为之奋斗终生的梦想,并经历无数磨难才得以实现。

出身于贵族家庭的列夫·托尔斯泰,从读书时起,就选定了写作作为自我的目标,无论是在故乡的土地上耕作,还是在高加索军队上服役,他都没有离开写作。在他去世前两年的1899年,完成的长篇小说《复活》,是他长期思想、艺术探索的总结,也是对俄国社会批判最全面深刻、有力的一部著作,成为世界文学不朽名著之一。贝多芬从小就立志做一名音乐家,12岁的时候已能自如地演奏。1789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给了他很大的启发,从而奠定了其人文主义思想的基础。他不怕困难,自我努力用音乐来号召人们为自由和幸福而斗争。在生命的最终的10年,贝多芬在双耳失聪、健康情景恶化、生活陷入贫困、精神受到折磨的情景下,仍然以巨大的毅力,创作完成了流芳百世的《第九交响曲》,以不朽的音乐总结了他一生完美的愿望。他以往说过:“我要扼住命运的喉咙,它绝不能使我完全屈服。”

这些名人的一生,让我们明白:人生,总得有必须的目标。也许,一辈子都得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奔波;也许,实现目标的道路不会很平坦。即使想是平凡的生活,也会让你摔跤,可能会疼,甚至可能会受伤;但,这就是挫折,是人生最宝贵的收获。他们的一生,又让我们懂得:挫折,只是五彩斑斓生活的一部分色彩。看到自我辛勤付出却不可能有所回报,平添几分遗憾,或许会悲痛;但,风雨过后总见彩虹,几经挫折的人,将与成功相伴一生。

试想一下,如果人生没有目标,那这个人注定一世活得十分平淡,像一潭死水一样没有波澜,没有生气。到头来碌碌无为,虚度人生。或者是胸怀轰轰烈烈的梦想,但又不愿意脚踏实地辛勤付出,不思耕耘只想收获。遇到困难和挫折,就畏缩不前,或者一门心思寻找捷径。到头来无所作为,“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生活在我们面前呈现出五彩斑斓的色彩,“找到一个宏远的目标,并下定决心去实现它”应成为我们年轻一代的座右铭。马克思曾说过:“人要学会走路,先得学会摔跤,这样他才能学会走路。”在实现自我人生目标的旅途中,总有坎坷,总会摔跤,但我们不怕,就像那勇敢的海燕,在狂风暴雨来临的大海上,高傲地、自由自在地飞翔。

让我们迎接人生的挑战吧!

寒假期间,学校给我们推荐了两本书,一本是《杜拉拉升职记》,一本是《第五项修炼》,由于个人比较喜欢记叙类的东西,一看书名,就明白第一本讲的是一个故事,所以我就先读了《杜拉拉升职记》这本书,所以下头我先来说说我看完《杜拉拉升职记》的感受吧:

《杜拉拉升职记》讲述的是:二十出头的杜拉拉一个柔弱的南方女子在一家全球500的大企业中打拼的过程,她初进公司,先是忠心耿耿地傻干,之后发现干了很多活儿,可上司就是不待见,她是一个善于思考的人,她在在复杂的多重关系中摸索,并不断的进行自我调整,最终掌握了职场生存规律,她凭着自我聪慧的头脑,和对工作的韧劲,最终她成功了!套用下书中的话:“youdeserveit!”

不得不承认这本书是一本好书,虽然我们刚上大一,但在短短的三年后我们也将应对这样的问题,杜拉拉的经历让我们更早的了解到了职场中厂面临的问题,也教会了我们不少的解决与生存之道,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最大启示有两点:一是“改变”,二是“思考”。对于以后我们刚刚踏出校门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怀揣各种各样的梦想,然而当你真正步入一个公司,处于一个职位的时候,你可能会发现其实现实与自我所想象的情景是不一样的,这样有些人非要逆流而上,而有些人则会顺流而下,然而时间和实践证明往往后者会走的更远、更好、更顺利,而前者多会在抱怨中生活。所以,当你发现自我不适应当前环境的时候,我觉得其实改变自我比起改变环境更容易一些,也更实用和实际一些。这样在工作中不论环境如何改变,你都能够应对自如,因为你本身就在改变。而另一方面,对于工作和环境的不断变化,在你的身边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还应具备的就是“思考”。其实在工作中会思考的人要比只会努力的人更简便、更有效率、更有前途。

做为一名现代社会的大学生,我们也很快将要走出学校,踏上社会,有属于自我的一份工作。想要在自我的工作岗位上有所作为,我认为向杜拉拉学习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她的善于改变勤于思考。

下头是《第五项修炼》,一听名字就明白它应当是一本很专业的书,所以当我读完第一遍的时候,完全不知所云,我只好静下心来仔细的读了第二遍,强迫自我以读小说的态度来读,最终皇天不负苦心人,我感觉有点懂了,所以我就简单的说说自我对这本书的理解吧:

作者的观点是要我们去发展学习型的团队合作,五项修炼包括: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梦想、团体学习、系统思考。

1、自我超越。自我超越的修炼就是不断理清并不断加深个人的真正愿望,集中精力,培养耐心,并客观的观察现实。

我认为能够实现自我超越的人,是一个自身素质及本事都极强的人,他们能有效利用客观条件实现自我内心深处的愿望,并不断的提高完善自我。

2、改善心智模式。心智模式是根深蒂固于心中,影响我们如何了解这个世界,以及如何采取行动的许多假设、成见,或甚至图象、印象。

我认为改善心智模式这点在团队合作中十分重要,心智模式,通俗来讲,就是自我的内心想法,在团队合作中,不要什么都是“我以为,我认为”,以自我为中心,应当常与伙伴共同自我的意见,使整个团队想法一致,这样整个团队才有凝聚力。

3、建立共同梦想。如果团队拥有共同的梦想,那么,团队中的每个人都会为了这个共同的梦想而努力。

这点和上一点有相通之处,就是大家要有共同目标,劲往一处使。

4、团队学习。以往有过这样一个试验:在一个团队中,大家都认真参与,每个人智商都在一百二十以上,而团体的智商却仅有六十,这是为什么呢?团队学习的修练即在处理这种困境。团队学习的修练从“深度探讨”开始,深度探讨是一个团队的所有成员,在思考了所有问题之后,毫无保留的说出心中的思考而进入真正共同思考的本事。换言之,即在群体中让想法自由交流,以发现远比个人思考更深入的见解。同时,在深入讨论当中,每个人都能获得超过自我思想数倍的思想。思想是能够传递的,不一样方向的思想能够使人们变得更加聪明。这就是试验的真正含义。

5、全局思考。群体与人类其它活动都是一种系统,也都受到细微且息息相关的行动所牵连,彼此相互影响并要经年累月才完全展现出来。

我们不是单纯的个人,我们生活在团体中,团队中,做什么事时,我们要以全局利益为重,必要时应牺牲个人利益。

这本书需要我们在生活与学习中不断地理解并加以运用,建立学习型组织,使我们所在的团队更加强大。

这两本书使我的寒假充实而有意义,《杜拉拉升职记》教会了我勤奋与思考,《第五项修炼》让我明白了团队合作中的法则。

到目前为止,《红楼梦》看到了70多回,因为毕竟还是要以学业为重,只能利用一些课余时间来阅读。读的也是囫囵吞枣的,很多东西都还没有细想。可是对我这个水平来说,也应当差不多了。按刘心武说的曹雪芹写的前八十回才是精华。后四十回完全就是狗尾续貂,我还没有看到后四十回,还无法验证这句话,可是即使看了倒也不必须看的出来。

在红楼梦里,人物众多,可是发一个人物的人性都十分的鲜明,即使仅有寥寥数笔,曹雪芹也能把人物的性格特点表达出来。并且对环境的描述,也十分细致,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红楼梦里所涵盖的知识面也十分多。以致于有人专门的开了以红楼梦里所描述的食物为基础的红数菜馆。还有的人就专门研究红楼梦里的诗,一本小说里的诗就值得人去专门研究,可见红书中诗的数量之多,质量之高,含意之丰富。

红楼梦里的人物之多,关系的复杂也是令我感到惊讶。以致我此刻有些人物的关系我也不是理的十分清楚。这也是为什么曹雪芹历经数十年才完全这部巨著。只是之后由于借阅者的丢失,又有版本说是因为被为禁书而查禁,故意烧毁。才导致了我们只能欣赏到原版的80回,在红楼梦的人物中,每个阶段我所喜欢的人物也是不一样的。刚开始我对林黛玉每一天都是哭哭啼啼的感到十分的厌烦,但随着故事的不断发展,人物的性格也丰满起来,我也开始能够理解为什么曹雪芹把人物写成这个样貌的原因,在大观园的众多人物中也数林黛玉的才华最出众。

对红楼梦的文学性的欣赏来说,我是没有什么太多的评价。主要是因为我自我知识本事有限。对小说理解不够深刻。对我来讲,只是看看其中的情节。对小说的所谓的反封建性质还不是能够深刻理解。我个人认为作者想经过贾宝玉来反映他对封建社会的深恶痛绝是有点不勉强的。贾宝玉厌恶读书,完全是因为他贪玩的天性所致。贾只是一个小孩而已,哪个小孩不贪玩呢并且一个有钱的公子哥不愿读书也是能够想象的。没有生活的压力。读书有什么好呢。读不读书都是一样的生活。那边是大观园的姐姐妹妹,那边是烦闷的私塾,我想大部分的人都不会有心境读书吧。

一些相关的红学研究的书,说实话,我能够理解为什么很多人中意于红学研究,因为这本书确实有它的独到和美妙之处,可是我同样认为有些研究是有些过火了。只是主观的臆断,而没有足够的证据。说实话,曹雪芹老先生死了那么多年,有谁明白他的脑子里到底想的是什么呢。虽然他的作品是能够反映他的思想,可是我们不能什么东西都往里放的啊。

毕竟他只是小说。可是却有人生拉硬拽的去找生活原型。我觉得未免有些牵强。毕竟这只是一部小说。不是回忆录。或者传记。

读书心得 篇13

《目送》透露着淡淡的愁绪,字里行间都是人间的情,这情都是真实的。我们的一生,就是不断在目送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同样的,自己也被目送着。不同的生命,很难说是互相交错的,但父母养育了我们,我们注定这一生与他们交织在一起。但总要离开他们,去过属于自己的生活。

龙应台说,她明显感到跟儿子之间存在着隔阂。他跟她都有着深邃的眼睛,她的深邃,如一汪清水,清澈明净。而他的,深不见底,让人捉摸不透的寒冷。这让她非常的挫败。家是一个相逢的驿站,终究还是要散去。每个人都要走自己的路。

子女在小的时候,会像膏药一样紧贴父母,对父母充满依赖。当子女长大的时候,会排斥父母跟自己在一起。子女会把过把过去依赖的眼神变得寒冷。我们小的时候,在父母眼里是永远的孩子。什么都要替我们做。当他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必须把他们当成孩子,无微不至地照顾他们。这或许就是“有借有还”吧!如果有可能,我想和父母天长地久。

我们从来不会嫌弃父母,因为他们给了我们生命,他们是我们最爱的人。

“博士学位读完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到了我才发觉,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巷口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准备回去,明明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大学教授的车子。”

作者的父亲感觉小货车会有失女儿的身份。女儿当然不这样想,她的父亲不明白父女之间的爱不是靠这个来衡量的。而是父女之间那种剪不断的父女情。

我们怎么会因为父母的职位高低、穿着打扮来决定爱不爱他们呢?爱他们是我们一辈子的事。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是世界上最令人动容最值得珍惜的。

我们往往会因为父母的唠叨变得厌烦。虽然我们知道那是爱的一种表达方式,但还是做不到真正理解他们。

“我去看望我妈,一起在厨房里混时间,她说‘我烧了鱼,你爱吃鱼吧?’

我说:‘妈,我不爱吃鱼。’

她说:‘是鲔鱼啊。’

我说:‘谢谢啦,我不爱吃鱼。’

……

作者与母亲之间的对话充分说明,有时父母明明是为我们好,我们却不领情。就是这样重复的对话让我领悟到,不要一味地厌烦父母的唠叨。这是一份爱,这是父母用一种我们不喜欢的方式来表达的爱。有一天,我们也会为人父母,肯定也会以这种方式来表达对子女的关怀。

《目送》真的值得一读,那些人世间的爱会一代代传下去。人都是经过父母的目送渐渐长大,然后再目送自己的孩子。爱亘古不变,要好好珍藏!

读书心得 篇14

从学生到科学家,从秘书到总裁,从家庭主妇到销售员,拖延的问题几乎会影响到每一个人。本书的两位作者基于他们倍受好评和极具开创性的拖延工作坊和从众多心理咨询领域中汲取的丰富理论和经验,对拖延作了一次仔细、详尽、有时也颇为幽默的探索。

通过鉴别和检查那些我们将事情推掉的背后原因——对失败、成功、控制、疏远和依附的恐惧,加上我们的时间概念问题和大脑的神经学因素——为我们学会怎样理解拖延的冲动以及怎样以全新方式采取行动做了一件非常扎实的基础工作。

作者为我们提供了达成目标、管理时间、谋求支持和处理压力等一系列方案来克服拖延问题,她们提供的方案极为实用并经受过实践的检验。本书还考虑到工作和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的当代文化诉求,以及诸如注意力缺失紊乱症、执行功能障碍症等神经认知问题对拖延的影响。本书甚至还为生活和工作在拖延者身边的人群提供了不少实用性建议。

读书心得 篇15

作者野夫,生于1962年,他生活的时代与他特殊的人生经历,使得他写的文字别有一番滋味,不扭捏,也不矫情,不缺青年的热血,也不缺中年的沉淀。《乡关何处》中,野夫将对故乡故人的怀念娓娓道来,语言朴实,却十分真诚、动人,笔下的每一个地方、每一个人物、每一个故事都镌刻着时代的烙印。

野夫从小就离开故乡,连梦境里都未浮现过故乡的模样。他中年还乡,早已无从辨认哪座房屋曾是他的居处,哪棵树是父母的手植。“故乡”一词于野夫而言,能唤起的所有感受,不仅是那一处的风景,更是因为那一曾经的所在,有着自己牵肠挂肚的故人。野夫笔下的每一个故人,都有着自己的命数,野夫常常感觉到,在冥冥之中,似乎真有某个神秘的力量在暗中编织着个体生命的运数。多年之后,想起这些故人,他依旧感到失语的疼痛,甚至流不出眼泪。

外婆,出身高贵,善良、慈悲、佛性、博爱,却一生遭遇悲惨。最让野夫感到遗憾的是外婆一生都在为子女儿孙奔波,最终也没能在心心念念的故乡安享晚年。外婆去世后,野夫去点坟灯,仍不愿相信死亡是不可逆转的,总想唤醒沉睡中的外婆。直至十年后,野夫破坟开棺,背负外婆的遗骨回到平原,终于完成了外婆回乡的遗愿。

大伯,一个被组织编织了命运的理想主义者。少年英姿勃发才华横溢投身革命,爱情也随之而来,但被人挑拨,阴差阳错,孤独终老。人生尽头,二人方知真相,见最后一面时,两个老人瞩望着对方的容颜,一时不敢相认。一生的期许、渴望、误会和寻觅,积淀了万千酸苦,真正重逢时却遗忘了语言。

幺叔,一生大起大落,从富家少爷变成皮匠,最后被驱赶下乡务农,却一直温和待人、不卑不亢,哪怕铜驼荆棘也无法磨去那些曾经的教养。对于这一点,野夫是非常佩服幺叔的。下放到村落后,幺叔在凌乱的村舍外搭建了简陋房屋,种上兰菊芍药竹林。纵然在穷乡僻壤,快乐也并没有减少。野夫曾与幺叔一起坐在山头,看着远村的炊烟渐起,袅袅散入暮霭之中,一如人世的一切功名利禄,转瞬云烟。若干年后,野夫才明白,正是那一幕那一刻,悄无声息地、根深蒂固地影响了野夫的人生观。

野夫的笔下,还有特立独行,穷而不贱,不苟言笑,善于谱曲,精通纬学的怪人李如波;桀骜不驯,不畏强权,奔波生计时仍然在工具箱里放着一本《楚辞》的刘镇西;游走在诗与刀之间,过着刀头舔血臂上刻诗的生涯,一边行走江湖一边构思诗画的王七婆。

很多人认为野夫太执着于回忆,执着于仇恨。柴静在这本书的序里写道:“野夫像一个遗老,总是沉浸在往事中。情感越深,创痛越烈。他一直为童年的恐惧羞愧,而羞愧渐渐熬成仇恨。这性如烈火的男子,认为轻仇的人,必然寡恩。写作是一种对抗,对抗外界的恶意,也对抗自己内心的黑暗。”她是理解他的。

野夫自己也说:“当日英雄渐白头,我常常想不起究竟是怎样在这个诡异的时代杀出一条血路来的。如果我们这一代悄然成灰,无声的埋葬自己,儿孙何以知道我们曾经历了怎样一个三刀六洞的时代?”。在他看来,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仿佛从未存在过。遗忘比死亡更可怕。如果他不写出那片土地上的故人故事,故土上那些真切的荣辱悲歌就无人可知了,他若干年的寄生和成长就是一种虚无和负罪,到真正树老叶落时,他恐无根可归了。所以他必须将这些故事写出来,这样才有资格葬在家乡,落叶归根,而这便成了他余生的所有精神寄托。

我没有野夫那样的坎难人生和传奇经历,也无法写出血与泪的故乡故人故事,无法让我的故乡扬名天下,但我理解他,我也跟他一样,眷恋着我的故乡,在无数个深夜、无数次记忆中不断寻觅这个地方。

二十多年来,我辗转了七个地方,故乡在我的生命中渐行渐远,只剩童年的回忆。但我比野夫幸运,至少在记忆中是有着清晰的故乡模样的。

也不知从何时开始,不知是何缘由,我就变得爱回忆。是在车水马龙的街头看着人来人往时?是在声嘶力竭唱着一首歌时?还是在城市都睡去的寂静深夜里?不知是如何,总之,就是变得爱回忆了,从前的那些日子,老是被想起。记忆里的故乡是美的,池塘清澈透亮,树林郁郁葱葱,小禾青青,依山傍水,白云深处,炊烟袅袅。爷爷奶奶外婆去世后,在村口翘首以待的只剩下外公,路途遥远加上工作繁忙,我回故乡的机会愈加稀少,而今一年也难得回去一次。而每回去一次就会发现故乡与记忆中的差别越来越大,池塘变小了,树变矮了,村里小学拆了,新房建起了,儿时玩伴各有各的生活,越来越生疏了。在故乡待不了多久便想离开,但离开后又会开始想念,就因为它是故乡,不管故乡怎样变迁,它仍然集合了我对温暖、幸福的想象。

身在他乡,每当雨夜,看着窗外的点点灯火消失在雨雾中,听着雨打窗台,淅淅沥沥,滴滴答答,孤独感和飘零感油然而生,这种时候总是特别思念故乡。平日里从来不敢细听李健的《异乡人》,怕触动隐藏着的思乡的心弦。但乡愁,看似愁,其实更是一种幸福,因为它可以给人一种归属感。有故乡的人是幸运的,无论我走多远,我知道,我的根始终在那里。有回忆的人是富有的,在辗转难眠的夜里,若有故乡故人入梦,我总能睡得安心踏实一些。

归鸦背日,倦鸟投林,幸好有故乡,还能给心灵点上一盏温暖的灯。

不论是儿时还是现在,我始终认为,最幸福的两个字莫过于,回家。


本文的网址是//www.zf133.com/a/5798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