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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合同锦集

试用合同锦集

试用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自愿、郑重、友好协商,本着"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为解决医院目前设备欠缺的问题,就微波多功能治疗机型号:HB-W-D壹台(附件壹套)试用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负责保证乙方所提供设备的妥善保管,不得人为损坏,不得遗失,否则照价赔偿。

2、若发现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技术指标达不到使用标准时,甲方有权终止执行使用协议,另而选择其它产品。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医疗设备给甲方试用前,需先经过甲方设备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私自投放给临床科室试用。

2、乙方提供医疗设备给甲方试用前,必须无条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医疗设备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授权书等相关文件证明。

3、设备试用期间,乙方要负责培训、指导甲方临床医务人员按照正规的操作程序使用设备。

4、若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一切医疗事故和纠纷,由乙方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该协议由甲乙双方同意以上条款签字后执行。试用期满后,甲方需购置乙方的设备,一切严格按照医院的《采购医疗设备、卫生耗材管理办法》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试用合同(篇2)

劳动合同法对于公司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没有做具体规定,劳动者可以比照民法与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需求权利救济。

1、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我国《民法通则》第111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但必须以公司有继续履行的能力为前提。

2、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劳动法》第9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用人单位要是在试用期内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则该行为就属于违法的行为,此时就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是实践中仍然有不少公司任意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为了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损失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陷入相关纠纷的的当事人能够寻求网站的专业劳动律师的帮助。

试用合同(篇3)

由于就业压力较大,劳动者求职心切又缺少必要的维权知识,一些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上玩起了花样,故意设置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规避责任和义务,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防范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上设置的“六大陷阱”。

陷阱一:试用合格再签订劳动合同。

先试用再签劳动合同,一般有试用阶段不签劳动合同、试用期等同于合同期等表现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试用期是依附于劳动合同、以劳动合同为前提条件的,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条款,不存在单独的“试用期合同”。

陷阱二:试用期期限超过法定期限。

一些用人单位规定的试用期限过长,如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却长达6个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劳动合同试用期的约定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也可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部分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此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者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陷阱三:擅自延长试用期或多次试用。

有些用人单位往往以时间太短、考察不全面、还需继续努力为理由,在原试用期届满后延长或与劳动者重新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即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劳动者重复约定试用期,也不得对原来约定的试用期进行延长。如果单位在一次试用的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就应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陷阱四: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一些用人单位把试用期职工当作“价廉物美”的劳动力,试用期工资常常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甚至“零工资”试用。《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权益受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的双重保护,因此试用期不是“廉价期”、“白用期”。

陷阱五:试用期内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有些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以试用期不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或试用期满再说为由,不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往往不懂或不敢提出异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样存在劳动关系,不能因劳动者的试用期身份而加以限制或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同时,社会保险是国家实施的一项强制性的保险制度,不管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私下约定免缴社会保险费,还是以商业保险取代社会保险,都是无效的。

陷阱六:试用期内随意辞退职工。

一些用人单位认为,既然是试用,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无条件、随心所欲地解除劳动合同,很多职工也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劳动合同无效等法定解除情形,才能依法解除试用期职工,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试用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乙方要求免费试用电脑,甲方提供电脑一台,_________软件一套。乙方试用三个月。付给甲方电脑押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试用过程中乙方保管好电脑,没有人为损坏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如电脑本身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试用三个月期满后:

如乙方继续想使用,押金转为电脑购买金。乙方按三个月前电脑实际价值支付给甲方(如不想买电脑硬件,也可以只买电脑软件)。

如乙方不想继续使用试用的电脑与软件,可原物退还给甲方。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的押金(不计息)人民币:_________元 。

(三)乙方不得将_________软件复制或转借给第三人。否则没收押金。

以上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试用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甲方聘用乙方为集团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约定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中心及书店的管理规定及制度。

二、乙方试用岗位:带车司机;乙方试用期月薪为:2400元人民币。就职地点与职责为:

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履行职责。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凡是请假均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

五、乙方在工作中车上用油随时实用实报,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出车情况表”。

六、乙方工资将在试用期满后的'第一个月15号(公历)发放。超出一个月的时间,按天数计算发放。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后发放。

七、乙方在岗期间,对自己领取货物及物资负有保管义务,如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货物流失,则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八、乙方如试用未满前自动离职,甲方仅对车辆用油给予每公里1元钱补助。

九、试用期当中,甲方如认为乙方不适合本岗位工作,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除试用协议,基本待遇按实际天数在三日内结清。

十、试用期满如合格者,将在第二个月内与公司签定正式聘用协议。

十一、乙方车辆类型:车牌号码:

十二、乙方在正常工作期间必须确保其车辆手续齐全并具备各项保险。当车辆遇有“刮、擦、碰、撞及人身伤害事故”由保险公司或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十三、甲、乙双方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附件:乙方驾驶证、行车证、车辆保险复印件。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试用合同(篇6)

1、学校统一发放三方协议,如果没有统一发放,可以凭单位接收函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本学院领取;

2、毕业生领取三方协议,自己保存,一式三份;

3、毕业生本人填写个人信息,复印无效;

4、找好工作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三方协议,并盖章;

5、学校填写三方协议并盖章,正式生效(个人、学校、用人单位各留一份存档)。

拓展知识:

一、签了三方协议,如果中途离职怎么办

1、签了三方协议,如果中途离职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

2、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3、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签三方协议要留心哪些细节

第一,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第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第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但是,劳动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学生要力争取消违约金这一条规定。

第四,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第五,当下许多高校为了提高自身就业率,就强迫学生找熟人亲属签订“虚假”协议,这对于毕业生来说是不利的,毕业生不应当屈服。

第六,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乏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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