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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本书作文19篇

他是一本书作文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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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本书作文【篇1】

今天我向你先容的这一本书,它并没有华丽的外表,但是里面的出色的故事内收留却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eb怀特叔叔所写的《夏洛的网》,这本书的主要内收留是,在朱克曼的农场里有一只叫威尔伯的落脚猪。别的动物都说他会被做成火腿,然后一只叫夏洛的蜘蛛又擦自己织出的网分别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色泽照人和谦卑等这几件事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还让他再一次大赛中获得了特别奖,但这也让夏洛的生命到了尽头。

写到这里我泪水涟涟,由于夏洛用蜘蛛网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网拯救了威尔伯的生命,这不仅是爱的大网,生命之网,更是忠诚的大网。我们人要像夏落一样,一个朋友那么老实,那么有本事,那么蜜意,那么忠诚!

快去阅读这本书吧,他激起了我心中无尽的爱,忠诚和温馨。我相信你也会被这本书给深深的打动的!

修改者表示,不明所以。无能为力。

他是一本书作文【篇2】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推荐的好书是《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由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出版,不仅是一本科幻小说,更被誉为一本关于地球,历史、物理知识的百科全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凡尔纳,出生于1828年,去世于1905年,是19世纪法国著名小说家,剧作家及诗人。被称为“科学幻想之父”“最惊人的科学家预言家”主要作品有《神秘岛》《八十环游地球》《海底两万里》等。

凡尔纳自幼热爱海洋,向往远航探险。十一岁时,背着家人自愿上船当见习生,远航印度,结果被家人发现后将他接回了家,并严厉地批评了他。从此以后,再也没有看到过大海了。他在创作时,融入了丰富的想象力,构思奇巧,引人入胜。最后他终于创作了一本历史上最伟大的科幻作品,凡尔纳的幻想不是异想天开,而是以科学为依据。

里面有许许多多的故事,但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吓退了土著人》故事是这样的:“鹦鹉螺”号在拖雷海峡不小心遭到搁浅,潮水降了好几米。于是,我故事中的主人公阿龙纳教授来到附近的岛上游玩,却遭到土著人的攻击。当土著人爬山升降扶梯时,我心想:他们会怎样?会有人牺牲吗?读到下文我才知道升降扶梯有一道电网,有保护功能,在关键时候才通电,所以土著人会被立刻弹下来。

作者十分善于人物描写,学识渊博的阿龙纳教授,神秘冷酷而复杂的尼摩船长;脾气暴躁的鲨鱼对头“鱼叉王”奈德兰;教授忠实干练的仆人扎塞尔都被刻画得栩栩如生,性格鲜明。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就请大家在书中寻找答案吧!

翻开书本,它首先让一个海怪在海上制造了一系列事端,让很多人都卷入了追踪海怪的行动中。为了弄清海怪的真面目,阿龙纳教授进行了海底两万里的行程。从海底森林到珊瑚王国,从海底采珠场到冰雪世界-南极。一路走来,海底景色逐一地展现在我们眼前,让我们领略到丰富多彩的海底美景。

他是一本书作文【篇3】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教会了我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尊敬师长……我在书的海洋里,享受着无穷的乐趣。

这学期,我看了很多书,如:《狼王梦》、《女生日记》、《中华上下五千年》、《窗边的小豆豆》、《做最好的自己》、《夏洛的网》……其中我最喜欢《夏洛的网》。

经典童话书《夏洛的网》,是一首关于生命、友情、爱与忠诚的赞歌!是一部傲居“美国最伟大的十部儿童文学名著”首位的童话!是美国名作家E·B·怀特于1952年写的作品。

《夏洛的网》讲的是一个动人的故事: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的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噩耗打破了谷仓的安宁:威尔伯未来的命运即将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亲爱的,别怕,我会救你的。”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络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他在世界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这时,夏洛的命运却走到了尽头……

你想知道夏洛最终的结局吗?你想了解故事的更多细节吗?那就赶快翻开《夏洛的网》吧。

他是一本书作文【篇4】

今天推荐一本非常费脑细胞,看完了一晚上连九九乘法表都背不顺,但是又很感人、精彩的一部书。它便是今天的主角《解忧杂货店》。

它是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作品。到底是什么样的内容能让我这个连吃饭的筷子相差两毫米都要挑剔的人为之称赞呢?且让我娓娓道来。

三个无所事事的浪荡青年闲逛至一家商店。参观时也没闲着,充分发挥不良少年品质,一通翻箱倒柜后,无意找出多年前的报纸。上面说,把烦恼写下来投入这门口的信箱,第二天就可以在后院的牛奶箱里收到回复。乍一听是不是很神奇?莫慌、勿急。再往下,这其实是一个老爷爷所为,他听别人倾诉烦恼,回复给他们建议。

这时候,信箱忽然开了,一封信件吹落到地上,门外没有人。

写信的女孩叫月兔。她在信中称自己男友重病,可能命不久矣。但自己是国家的运动员,要参加比赛,不得已外出训练。是放手离去,还是倾尽所有陪他?

不管他们有没有调查这信咋寄来的,反正他们很感兴趣的写了回信,当了次心理老师。不过很快,他们便发现这问题大着呢。

信怎么来的?刚答复完,对面就给了回信;预判,还是写字速度超音速?门口莫名多出来个信封,邮递员呢?总不能一阵风给吹来吧

而且,他们在一封信中点名方法:想男友掏出手机来视频不就完了?(他们建议去训练,以国家名誉为重)

月兔则表示一脸懵逼:啥是手机,我怎么没见过?

活像生活在上个世纪的人。

但她就是上个世纪的人。

看到这儿,你会不会觉得这书烧脑只是因为故事恐怖、悬疑、吓人?好了,别自己吓自己,这里的信箱其实是连接不同时间的通道,不会说大变活人蹦出来个东西吓你的。当过去某个时间段的人将信投入,现在的人会立刻收到。这是一个伏笔,我们也不得不佩服作者想象力之丰富、优秀、精妙,但更厉害的在后面。

这故事可不止月兔一个人,长着呢,有几个章节。它们由很多个人与其不同的烦恼组成,三个青年在这扮演老爷爷的角色,为他们解答烦恼。

又或者,这是一个故事。

前面提到伏笔,就是它们之间的联系。看着看着,你会发现,这几封信的时间如此巧妙,还有人物的地点和出现在不同章节的相同道具,以至于情节正好能串联在一起。

相信你一定很想看到月兔故事的结局

那接下来。

我才不讲呢。人家又没给我广告费,肯定招牌只做一半的,干嘛要当个推销人员?想听完?五块钱转我微信上。

开玩笑的,要是都说尽了,谁还有意思看下去?剩下的,不可言传,只可自己领会(其实我也表述不出来)。

人生是什么?这一定是你看完之后领悟到的问题。

世界上有多少个人,这问题就有多少种答案,好比我们数学中的不定方程。人生有很多种,你可以选择自己的路,成为部门领导、科学家、商人、各种职业。但你得先问自己两个问题:

你能让它在属于自己的舞台上大放光彩吗?

你能坚持走完这条路吗?

我也得先问问自己。

他是一本书作文【篇5】

原以为自己会一直幸福下去,却不料出这么大的变故,原以为他们会白头偕老,谁知两人早已反成仇,原以为挣了些钱可以回家看看父母,谁知他们已老去……

人世间要说什么是永恒不变,都是骗人的玩意,真正永恒不变的道理就是世间什么都会变!

我曾经很害怕人生路上,有任何的变化。我们是否只有这样的愿望:变得越来越好,越来越幸福,从来没有想自己也会交恶运?但是人生善恶美丑,美好与恶运总是交错在一起难分难舍。

我曾经很受打击,一味沉浸在痛苦当,一味回忆过去,希望时间能重来,可是痛过哭过还是要爬起来上班,正常生活,怎样才能减少我的痛苦?我试过无数的方法,转移我的注意力,尽量参加社交活动,多说话,多看书,追剧,但是我还是无法逃脱这样那般的痛苦。那种回忆就像苦海一样淹没了我。

夜深我睡不着,总是不停的问,我怎么办,这时侯我真得有点生不如的感觉,死那是一点感觉都没有,我就差那么一点,但是我活着,我为什么还要痛苦?对我想起《琅琊榜》的人物夏首尊的一句话:“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我有了一点触动,对起码上天还是有那么一点眷恋我的,我还活在这世上,那怕再苦,那天我终于睡着了。

醒来我又对自己说,我活着没有必要再怨天由人,觉得上天对自己不公平,每一人的人生都有不同的路要走的。

原来,当我接纳我 处境,我的心变放开,没有那么痛苦。

事情并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我不好的情绪总反反复复,直到遇见这本书《当下力量》。

本书是由作者是《纽约时报》埃克哈特·托利所写,当时是畅销书排行榜第一名,被翻译成30多种文字,截至2009年,300万份已在北美地区发售。

本书共有十个章节,从痛苦根源说起,痛苦如何不受控的来到你的身边?而你又如何感知到痛苦,如何真正的与痛苦共存的心里历程,最后对痛苦臣服的意义有更深刻的描述。

人生路很多意外,我们都以为是我们的`大意造成的后果,所以不停的懊恼,痛苦就此产生。其实有些生命每一个时刻在当下就以注定你的未来时刻,只是你没有真正的发现你的当下时刻,活在你的当下时刻,而走神于你的未来,进入你的过去时刻迷阵出不来而已。在不断失去当下时刻的同时,我们也丢掉了我们的未来。

本书教会我学会接纳自己的过去,活在当下,不要妄想去改变过去,活在当下才能遇见更好的自己和未来。原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好好的认识自己,活在当下时刻,不要去管过去有多槽糕,它都已经过去再也不能伤害你,无论将来也多么惨或美好,都只是你脑海的影响而已,也伤害不了你,你不必怕,好好认识自己,好好活在当下,当下才是你自己可把控时刻!

他是一本书作文【篇6】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一本好书就是一个机缘,而一个机缘可以改变孩子一生,这本书就是送给女孩子的一《做个有出息的女孩——女孩子不能不读的81个励志故事》。

这本书精选了启发女孩思考的小故事,让女孩在趣味的阅读中对照自我,反思自我,提高自我。开启女孩的心智,激励她们从小树立远大理想。

这本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优秀三倍才能超过对方》。

讲的是,一位黑人母亲带女教儿买东西,女儿想试穿衣服,可是服务员不让进,母亲并未理联硬要进去,回到家后母亲告诉女儿:你的肤色和你的家庭是无法改变的,也没什么不对,只有做得比别人更好,你才有机会,“黑人女孩明白了,后来经过自己的努力成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黑人国务卿。

这些看似十分短的故事,其实里面蕴藏了一些大道理,可以培养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毅力。

本书故事简练,可读性很强,个例新颖,是青少年理想的励志读物,快来读吧!

他是一本书作文【篇7】

有一句话,叫做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你是不是想读书又找不到一本好书来读呢,让我来给你推荐一本好书吧。

这本书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本童话故事书,讲的是一个叫尼尔斯的小朋友,起初他是一个坏孩子,最爱调皮捣蛋,还喜欢虐待小动物,因为惹恼了一个小精灵,中了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般大的小人,接下来他骑着雄鹅莫顿,跟着雁群开始了奇幻之旅。开始他很伤心,后来他从他的动物朋友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改正了自己调皮的缺点,养成了助人为乐的优秀品质。他处处为雁群着想,始终保护着他们。为此,他与一直想吃掉大雁的狐狸斯密尔做许多斗争,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尽管狐狸斯密尔给他惹了许多麻烦,可是他看见斯密尔卖到公园里时。不但没有报复他,还帮助他重获了自由,没有广阔的胸怀的人是做不到这一点的,面对困难他不畏惧,不退缩,最后才能一步步的走向成熟。

这就是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我从中学到了真正的友谊,是可以为朋友勇于舍己、义不容辞的精神,你赶快去读一读吧!

他是一本书作文【篇8】

《我们一起走,迪克》

周六,我去上天才作文班,老师导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叫《我们一起走,迪克》。

迪克是一条极其丑陋的狗,连妈妈和主人都不喜欢它,把它扔到了山林里,为了生存练就了一身本领。后来迪克渴望能有一个主人,就遇到了小盲人阿炯。阿炯的妈妈是下乡知青,在他八岁的时候回昆明老家了,他跟着不负责任的爸爸生活,在一次高烧中眼睛失明了。

阿炯后来有了后妈,就更没人喜欢他了,被爸爸送到一个老瞎子那里学拉二胡,此后便在一个茶馆里靠拉二胡为生。在回家的路上跌倒丢失了盲棍,这时碰到了迪克,迪克帮了他,从此他就收养了迪克。

在一次变故中阿炯带着迪克决定去昆明寻找自己的妈妈,在经过死林时遇到科研考察队,以帮他们找寻丢失在悬崖中的岩石标本作为交换条件,被送到了昆明。

在昆明一边拉二胡乞讨,一边寻找妈妈。在乞讨的过程中有一个阿姨每天给阿炯钱,并且很关心他,其实这个阿姨就是阿炯的母亲,但是她顾忌现在的家庭以及自己的名声,所以没有认阿炯。

后来阿炯生病了,阿姨在和丈夫宋经理商量后,以好心人的名义把阿炯带到家里养病。后来戏剧团宋经理竟然发现阿炯拉了一手好二胡,于是就让他到剧团演出,并且答应试用期一过就可以成为一名正式的员工。这对流浪已久的阿炯来说是多么来之不易啊。

阿炯把自己与迪克坎坷的经历通过二胡演奏了出来,阿炯很快成了明星,可是在舞台上演出,迪克因为太丑陋而不受观众的欢迎,宋经理买了一只马戏团漂亮的狗来代替,最后迪克气不过搞砸了演出,为此宋经理要宰掉迪克。

阿炯绝对不会让别人伤害自己的迪克,同时也知道了阿姨就是自己的妈妈,他很伤心,最终带着迪克悄悄离开了这个家,离开了剧团。

对阿炯来说,找到了母亲,同时有了工作,而且还成了小明星,这是再好不过的归宿了,可是他为了与自己患难与共的迪克,他宁愿抛弃所得到的一切,哪怕是永远去流浪。阿炯没有违背自己的良心,做出这样的选择很让人感动和震撼。

他是一本书作文【篇9】

图书馆内,“沙沙”的翻书声此起彼伏……

无论男女老少,每个人的手中都捧着一本书,每人都捧着一份精神食粮,细细地品味着,都沉浸在书的世界中,如痴如醉……

有人问道:“为什么要读书?”

孩子兴奋地说;“书里有华丽的城堡,王子和公主会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少女冷静地说;“书中有山花烂漫,云卷云舒,我能在书中看到诗和远方。”说罢,她望向远方,眸子里闪烁着点点星光。

老者沉稳地说;“知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必须活到老,学到老!”

企业家思索片刻,缓缓说道;“书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好比生活中的风风雨雨,读书就是品味不同的人生。”

一本书,一段人生。孩子期盼自由和快乐,于是有了童话;少女憧憬诗意和未来,于是拿起诗集;老者一生追逐知识的脚步,不曾停歇;企业家白手起家,历经人生波折,于是想要体会百味人生。不同的人,在书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世界。

一花一世界,一书一人生……

他是一本书作文【篇10】

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再昂贵的营养品不如一本好书,滋润心灵,醒悟哲理。我的营养品不过是一本《草房子》。

一个男孩子桑桑,他用那双最纯洁的眼睛,既朦胧又清楚地看着成人的世界:不幸的少年与命运拼搏,一位老人在最后的时刻发出人格的光辉……年少的桑桑在油麻地小学经历了六年刻苦铭心的时光,让他看到了太多太多的美好故事。

《草房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用最朴素的语言写出了人世间最美好的事物。还记得最后一个章节中,桑桑得了重病,乔桑领着他到处访医问士,可没有一个人知道桑桑得了什么病。温幼菊的无名歌一点一滴地鼓舞着桑桑。喝药的过程中,温幼菊的一句话语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油麻地的师生,包括纸月在内,让桑桑看到了太多太美好的事物,他没有理由不喝药。”对呀!就是太多太美好的事情,才会让人那么感动,才会让人感受到爱的温暖。因为有那么多纯粹的爱,才会那么美好。

想知道更多的故事那就快看这本书吧!

他是一本书作文【篇11】

它的作者是角野荣子,日本儿童文学作家,20xx年国际安徒生奖得主,紫绶勋章获得者,出生于1935年。它就是来自新星出版社的——《奶奶的神秘客人》。

书里面的哈娜奶奶住在森林,她非常爱招待客人。比如,头发里住着小鸟的山婆婆、独眼小怪物、老鼠(大哥)……都来过。其中令我想不到的是,外套、雪人居然也会做客。她还遇见了一个爱洗洗洗的浣熊。可真热闹,我都想去看看了!

有人物、有插图,编排真是独特。看到“小独眼怪物”,我想:独眼小怪物是什么样子的呢?后来我发现有插图,他是一个男孩儿,脸上只有一个大眼睛在中间,红彤彤的脸蛋,胳膊搭在前面像僵尸一样。还有那头发里住着小鸟的山婆婆,头发毛躁躁的,像刚睡醒似的。

情节超出我们的想象。如,哈娜奶奶还没遇见小怪物时,可把自己吓一跳,后来把自己打扮成了“小怪物”。拿口红涂啊涂,披上了一件外套,连独眼小怪物都信了。还有那人小力气大的小怪物,居然一下就把哈娜奶奶吹了起来。

这本书还有更多有趣的事情,快来读吧!

他是一本书作文【篇12】

在书中徜徉是件极幸福的事,像在月光下的娴静。一本书,一转眼,两小时已过。我是极好书的,甚至“成瘾”。一天不看,真的难受。有一本好书,却很不容易。这本书,的确是不错的。

这是一本丁立梅老师的书《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毕竟她是一个语文老师,所以,她的文章总是让我能深刻地感到这篇散文的含义。

这本书里,是一篇篇让人可以深思怀味的文章。是很难得的一种书。那些经典,要不是不理解,要不是形如枯草、索然无味。

文章初始的含义是什么?是情。而里面正是满书的情思、亲情、悲凉的、幸福的。太多太多……

总是有诗意却形如白话,既易懂又深刻。不禁让我这么一个安静的人安定下来。

一本书,是值得买的那种,就包括他它。取材很容易,全是生活。各种生活的多彩在她的笔下变得像精灵般活跃。“那飘向天际的绿丝带,跟山峦浑然一体,跟天空浑然一体,纯净安然。”这是书中的一句,尽管这些词很常用,可还有一种独特的美感。

推荐一本好书,一本极其稀有的好书。

他是一本书作文【篇13】

在我的书柜里,有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书是丁丁当当跳蚤剧团。

这本书是现代著明作家:曹文轩写的,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对XX兄弟,有一天走散了,于是他们就开始了漂泊。弟弟上了火车,在火车上他因为被景色迷住了,所以他忘了找哥哥,忘了回油麻地,过了一晚上,当当又被一条狗迷住了,他也跟着人群下了车,他下车后追着狗跑,他追着来到了一条马路上,当当就一直沿着马路走,从白天走到黑夜在从黑夜走到早晨,在路上有人说他是**,可他一点也不在乎,有一天他来到了一个村庄,村庄的人都不认识当当,只能从当当口中得知他家在油麻地,他要去找哥哥,油麻地有河,有鸭子,有船;还有芦苇。当当走着走着来到河边,脱下衣服下河洗澡,他洗澡引来了很多人,有人让他快上岸,有几个妇女还给他了一条浴巾,快晚上,村里来了一个跳蚤剧团,举旗的叫灰娃,一会儿表演开始了,当当看的入迷,于是当当也跟着剧团,新的旅程开始了

啊!这本书真让我着迷,让我们一起在书籍中大声朗读吧!

他是一本书作文【篇14】

最近玩了一款名叫“真三国无双”的游戏,看着里面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人物,又重新将《三国演义》读了一遍,就好像和老朋友见面一样,叙了叙旧。WwW.ZF133.coM

《三国演义》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曹操,人们总说他是“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乱世奸雄,但我却不认为是这样的。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汉献帝年龄尚小,还不能巩固政权,曹操之所以会这么做,应当是由当时的形势所逼迫的吧,要不然政治与朝廷将会陷入一片黑暗。

曹操为人做事总是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并且对下属也是十分爱怜。一次出征,曹军路过一片麦田,麦田周围有一条弯弯的小路,如果沿小路行走便会延长军队进行的时间,夏侯惊刚准备下令过麦田,从麦田中走时,曹操下令说:“今年天气比较干旱,百姓的日子是很不好过的,如果我们再走田中越过,不是要了他们的命吗?传我命令,谁胆敢损坏一棵麦穗,按军法处置。”全军于是沿小路前进,可是曹操马车上的马突然失控,乱入了麦田中,曹操下马拔剑准备将自己按军法处置,于是众将士连忙阻拦。百般无奈下,曹操只好割下了自己的头发作为首级。还有一次许攸投靠曹操,那时曹操正在睡觉,听闻传令许攸到来,连鞋都没穿便出帐迎接。你可要想想,曹操可是个主公和领袖人物,他居然可以屈身于自己的下属,可见曹操是尊重他们的。

我更佩服的是曹操的智谋与志向,相信大家对望梅止渴这个故事一点都不陌生。曹军出征,途中将士们干渴难耐,又迟迟找不到水源,全军士气骤然低落,曹操见状,便想起了一个好主意,他对将士们说:“前方有大片的梅林,到了那便会有吃不完的梅子。”众将士一听,便又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最终找到水源。我想这便是曹操的过人之处吧。

曹操的一生都是在为了统一全国和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努力拼搏着,奋斗着。以至于在老年还写下“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这一名句,可以看出他老当益壮的雄心壮志。曹操并不像他人所说的那么阴险狡诈,贪得无厌,他不仅是个军事家,也是个政治家,同时他也是一个大文豪。不管是刘备,还是孙权,我都觉得比不上他。我认为曹操应为成为盖世英雄。

他是一本书作文【篇15】

书像大海一样无边无际,我像一艘小船,遨游在书的海洋里,一个个生动感人的故事深深感动着我,影响着我下面为大家推荐一本书《一千零一夜》。

《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没有什么作者,是阿拉伯民间故事集,又名《天方夜谭》。

就比如《渔夫的故事》深深吸引着我,那凶恶的魔鬼让人一看插图和描写魔鬼的句子,一读一看,就会让人毛骨悚然,大魔鬼一出来就像仇敌所罗门求饶,渔夫却告诉魔鬼,他的仇敌死了,魔兽知道所罗门死了,便开始猖狂自大起来,说要杀死渔夫。渔夫说道,我救了你,你却要来杀我,这是为什么?读到这里,我心里想:你这个恩将仇报,欺软怕硬的魔鬼,恨死你了!渔夫心想:他是魔鬼,我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我的智慧一定会控制住他的妖气,镇定自如的他,最终,还是用智慧打败了魔鬼,没错,拥有智慧的人,才是真正强大的,不可战胜的。

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有趣的故事,告诉我们啦许许多多的道理,是儿童的必读书目,好东西要推荐给大家,所以我强烈推荐大家来读《一千零一夜》这本书。

他是一本书作文【篇16】

在西游记中,唐僧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后,终于修得正果。

孙悟空三借芭蕉扇时,凭借着菩萨的帮助和自己的聪明终于借到芭蕉扇,但是他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为自己犯下的错误做了弥补,让铁扇公主一家重新团聚。

孙悟空偷吃千年人参果被门童斥骂,他心中气不过,便灵魂出窍把千年人参树给毁了,也正是因为她的鲁莽,让师徒四人再次陷入危难。

唐僧心地善良,连伤害一只小小的蚂蚁都不忍心,看到人参果长得像刚出生的孩子一样,便更不忍心吃了。

当白骨精得知四人到达宛子山时,便动了邪念,依次变成姑娘,老奶奶和老爷爷三人的模样。在变成姑娘时,她把青蛙和石头变成各种吃的,等待时机成熟的时候,便从石头后走了出来,就在快捉住唐僧时,孙悟空回来了,他用火眼金睛一看便知道是妖怪变的,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一棒下去。唐僧回过神来,不分青红皂白直接念起紧箍咒,他不相信悟空所说的话,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事,经过这件事后唐僧开始对悟空不满,而白骨精并没有死心,接着又变成那姑娘的母亲,悟空看见直接以棒打下去,唐僧见两人都死了,气得不知如何是好,只觉得悟空已经无药可救了,还一尸两命。

孙悟空和唐僧他们各有千秋,但更多人却只看到表面,唐僧虽然心善,却只会看表面,是非不分。孙悟空虽然有些鲁莽,但却是非分明,懂得报恩,斩妖除魔。他们两人,我更喜欢孙悟空的性格,不需要太多言语,也不需要伪装自己,在复杂的世界中可以看清事情的本来面目。

《西游记》是一个神话故事,但是也包含现实中的一些事实,人不能看表面,眼睛看到的往往不一定是真实的,需要用心去感受,但在做事情之前,需要通过大脑思考,不能过于鲁莽。

他是一本书作文【篇17】

我给大家先容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中国古代神话》。作者,袁珂,四川新都人,闻名神话学家。上世纪40年代开始,系统研究中国神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中国神话学会主席。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这本书的封面是《后羿射日》。后羿的头发长长的,上面绑着黄条,还有孔雀的羽毛,看起来很像英雄善战的印第安人,地上还有一桶箭,说明他非常喜欢打猎,他身上穿戴虎皮毛,站在山上,看起来气昂昂雄赳赳。他搭上一支箭往天上射,感觉可以跟天地一战。

书里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长命彭祖,传说彭祖非常长寿,活了800多岁。有一次商王知道之后非常震动,非常羡慕彭祖的长寿,他就特意派了一名宫廷女官,让她前去询问彭祖延年益寿的秘方。彭祖却说:“我没有什么秘诀。”后来人们纷纷预测,有的说是由于他常常吃桂芝,有的说是由于他善于做呼吸调养,善于摄生,这些预测不禁引起了我的好奇心。后来才知道原来彭祖是由于他给了天帝一碗鸡汤,跟仙人换来的长命百岁。

更多的神话故事假如你想知道的话,那就请读一读这本《中国古代神话》吧。

他是一本书作文【篇18】

我喜欢的一本书“没有一艘船能像一本书,也没有一匹马能像一页跳动的诗行,把人带向远方。’’我们每个人都读过很多书,在你的印象中也有你最喜欢的一本,而我最喜欢的是【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了。故事讲述了一个贫困的一户人家的孩子查理无意中抽到了去世界上最大的工厂—旺卡工厂的金奖卷,而顺利得到旺卡先生的喜爱,从而得到那所工厂的事。他是怎么得到金奖卷的呢?其实是这样的,他无意间捡到五十元钱,于是去买巧克力,在打开巧克力的时候一束金光钻了出来,他高兴极了。在生活中如果我的到了那个金奖卷进旺卡工厂的时候一定会乱摸,因为好奇,可在一次去别人家里的时候,看到一个玩具,它是那么精美我碰了一下,可就是这一下玩具摔了下来,使我再也不敢乱摸了。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请让我忘了这本书的内容吧让我再感受一遍它带给我的乐趣。

他是一本书作文【篇19】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简练的名言中却蕴含着万千哲理。它告诉我们,阅读是学习的唯一捷径。

有一本书,它让我沉浸其中,久久不能从中抽出思绪,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永远第一喜欢你》。起初,我以为它写的是爱情,便丢弃在一边,直至今日再捧起,我才发现自己差点错过了一本能与我产生共鸣的好书。

故事中的主人公还双南长得不算漂亮,功课也一般,所以她的骨子里似乎就印上了自卑两个字。但她的家人,就像她生命中的曙光,一直鼓励、安慰她。还双南本以为,生活会一直平淡如水地过下去。可有一天,父母告诉她,他们计划再生一个孩子。还双南开始担心了,她害怕父母的爱会被夺走,于是,她反对,反对无效;她抗议,抗议也失败了。她不惜一切与父母抗争。然而,一切似乎已成定局,最终还双南在历练中获得成长,为这本书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这个故事的题材并不吸引人,内容也极其普通。但是作者徐玲用细腻的描写刻画出了一个灵动的还双南。说自卑,她的自卑就留在我们心里;说感动,她的感动就时常浮现在我们眼前。徐玲用饱含情感的笔触勾勒出这个人物的清晰轮廓。我仿佛走入了这个小姑娘的内心,感受着她的挣扎、彷徨,以及心灵的成长。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书中的故事,折射出人间百态,也沐浴着我们成长。读这本书,我们将变得越来越自信,越来越会感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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