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祝福logo
地图 > 祝福语 > 范文大全 > 矿山工作计划 >

矿山工作计划14篇

矿山工作计划14篇

【#范文大全# #矿山工作计划14篇#】经过长期积累,形成的工作计划习惯,使我们在面对常规问题时能够运用成熟的逻辑思维。那么,如何制作一份让领导满意的工作计划呢?为了满足您的需求,我整理了以下信息:“矿山工作计划”。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您的浏览!

矿山工作计划 篇1

xx全市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督促和引导矿山企业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进一步提高矿山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我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xx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紧紧把握矿山开采动态变化快、作业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的特点,继续深化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抓好企业自查、镇(街道)检查和市局检查的各项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及记录台帐,及时、自主网上填报隐患排查信息,努力实现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力争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月度录入率达100%,季度统计报表报送率达100%,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治理率100%,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质量有明显的提高。举办一期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培训班。

二、推进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贯彻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全面推进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力争全部取证矿山企业达到四级以上标准化水平,其中一家达到三级标准化。

(一)加大安全标准化教育培训力度。上半年组织创建标准化矿山参加市的矿山安全标准化宣贯会议,向标准化创建企业宣传矿山安全标准化的考评标准和办法,申报程序和要求等。

(二)采用矿山企业自评和中介机构辅导相结合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服务支撑体系。

(三)实行达标企业回头看,加强对已达标企业的安全管理,开展对达标企业标准化运行情况的检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加强执法监督,查处违法行为

(一)按照《市矿山企业证后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订执法计划,全年监督检查不少于40家次,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质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建立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企业开采行为的通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和以探矿名义实施采矿等违法行为。

(三)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四、进一步加大矿山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一)组织开展全市矿长(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培训会议。宣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

(二)组织开展有关镇、街道矿山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矿山安全监管干部依法行政及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五、进一步完善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及时修订完善矿山企业应急预案,认真组织评审,及时备案。

2、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和设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六、进一步提高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在矿山企业推广应用视频监控系统,完善相关建设和管理制度,年内力争50%的矿山企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2、会同国土资源等部门开展工作调研,结合我市实际,提高矿山企业最小开采规模。

矿山工作计划 篇2

为防范和减少非煤矿山事故,决定在全县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20xx年县非煤井工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为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防范事故的发生,有效扭转我县非煤井工矿山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现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管理,严格执法,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深化非煤井工矿山安全整治,确保全县非煤井工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不突破。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采空区管理。要建立矿区范围内的采空区挡案,禁止人员进入采空区采矿,严禁擅自回采保安矿柱。要聘请中介机构对采空区进行会诊。要大力完善视频监控系统,要在规定的地点和位置按要求安装探头,并根据生产环境的变化及时增设探头,要建立健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制订非正常情况处置程序和应急预案,要配备足够的维护、值班和技术人员,并经培训持证上岗,同时应当根据矿井实际配备足够的备件,保证监控系统不间断运行。

(二)规范开采方式。要严格执行采掘技术计划,确保“三量”平衡。要按规定编制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和作业规程,并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严禁无设计施工,不按设计施工或私自变更设计施工,要在年内消灭“以掘代采,独头掘进”的前进式回采方法。要确保安全出口畅通,每个生产水平、每个采区都必须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三)加强顶板管理。要执行出渣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工作票制度,每班作业前,必须由班长和安全员共同进行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作业面作业。在不稳固的岩层中掘进井巷,必须进行支护。对所有支护的井巷和安全出口每月至少检查1次,采矿巷道应每班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作记录。巷道的'顶板有分段管理责任人并有文件。要强力推行机械出渣。现有矿井凡能达到机械作业高度下限的作业面必须一律实行机械装矿出渣;新建矿井掘进井巷时必须实行机械装渣作业,有条件的可实行机械掘进,严格控制作业面人数。

(四)完善通风系统。所有地下矿山都必须形成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要建立制度,规定主风机不开人员不下井,局扇不开,人员不上掘进工作面,采场形成通风系统之前不得回采。对于自然风压较大的矿井,只有当风质、风量、风速经检测达到要求并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才允许暂时用自然通风替代机械通风。要坚持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并做好记录。

(五)防范井下水害。要安排技术人员或聘请中介机构调查核实矿区范围内的小矿井、老空区、现有生产区中的积水层、含水层、岩溶带等,并填绘矿区水文地质图。要加强超前探水,对接近水体的地带或遇到断层、破碎带、采空区等可能与水体有联系的地带,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则,编制探水设计,掘进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透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六)规范安全管理

1、严把进人关。凡录用到井下作业新工人,须严把“三关”,一是“考察关”,在录用前对招收对象的年龄、文化、身体、家庭等情况进行细致调查摸底;二是“培训关”,要按照要求进行培训并报镇安办取得培训合格证;三是“实习关”,新工人须由矿方明确指定的老工人带领工作至少4个月。

2、落实日常检查。要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每旬要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企业应按照法律规定每年、每季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县、镇安监机构报送书面统计分析材料,统计分析材料须由企业业主签字。

3、加强对工程队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工程队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引导各工程队依法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大力加强班组组织、制度、业务建设,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提高班组自我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各非煤井工矿山要按照专项整治验收标准(附后)迅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要逐项整改到位,县安监局将于20xx年11月组织专班逐矿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验收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为合格,凡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从检查验收之日起停产整改至达标合格止。

矿山工作计划 篇3

矿山安全生产年终工作计划

随着人们对矿山工业的需求不断增长,矿山安全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之一。确保矿山安全生产是矿山管理者的首要任务。为了总结和展望今年的工作,制定有效的矿山安全生产年终工作计划至关重要。

一、回顾今年工作

1. 安全生产政策制定:评估和回顾今年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审查其实施效果,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改进。

2. 事故分析与研究:分析和研究今年发生的安全事故,探索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并确定改进措施,以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3. 安全培训和教育:评估今年的培训计划和教育活动,检查员工参与度和效果。根据反馈意见,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安全设备和设施维护:检查和评估矿山的安全设备和设施的维护情况,评估其有效性和可靠性,并采取必要的维修和更新措施。

5. 安全监测和预警系统:回顾今年的监测系统,评估其准确性和可靠性,并确定如何改进和升级系统,确保安全监测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6. 人员配备和管理:评估今年的安全人员配备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增加人员数量,并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提高人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展望明年工作

1. 安全生产目标设定:根据今年的回顾和总结,制定明年的安全生产目标,并确保目标具体、可实现和可衡量。

2. 安全标准和规程修订:回顾现行的安全标准和规程,评估其适用性和有效性,并根据最新的安全技术和行业标准进行修订和更新。

3. 安全培训和教育计划:根据明年的工作重点和需求,制定全面的培训和教育计划,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安全设备和设施升级:评估现有的安全设备和设施,确定是否需要升级和改进,以提高其可靠性和效能。

5. 安全巡检和检查计划:建立并实施全面的安全巡检和检查计划,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6. 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建立有效的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系统,确保对潜在风险的及时识别和应对。

7. 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定全面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程序和措施。

8. 安全文化建设:倡导安全文化,加强员工之间和员工与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营造积极向上的安全工作氛围。

三、需求和资源分析

1. 人力资源需求:根据明年的工作计划,评估所需的安全人员数量和专业背景,确定是否需要招聘和培训新的安全人员。

2. 物质资源需求:根据明年的工作计划,评估所需的安全设备、教育资料和其他物质资源,制定采购计划,并与相关部门协作,确保及时供应。

3. 财务资源分配:估算明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财务成本,确定预算和资源分配计划,以保证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控制和评估

1. 进度控制和执行监督:建立可行的进度计划和执行监督机制,确保计划中的各项工作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

2. 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激励员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工作质量的持续改进。

3. 风险评估与应对: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降低风险,保障矿山安全生产。

总结:

矿山安全生产年终工作计划的制定是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通过回顾和总结今年的工作,制定明年的工作计划,并且分析需求和资源分配,可以有效提高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控制和评估工作的进行,可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和工作目标的达成。矿山安全生产年终工作计划是管理者对矿山安全的负责表现,通过科学、系统的规划和控制,可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并提升整个矿山的安全管理水平。

矿山工作计划 篇4

尊敬的领导:

经过一年的努力,我们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了更好地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确保年度目标的完成,我谨向您提交绿色矿山年度工作计划范文,请您审查。

一、工作内容

1. 加强环保意识教育,提高矿山环保素质。

2. 加强矿山地质勘探,确保矿山地质环境安全。

3. 采用先进的矿山设备和技术,提高矿山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4. 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5. 加强矿山安全和秩序管理,确保矿山运行安全。

二、工作计划

1. 2023年1月至6月:

(1) 开展矿山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矿山环保素质。

(2) 加强矿山地质勘探,确保矿山地质环境安全。

(3) 采用先进的矿山设备和技术,提高矿山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4) 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5) 加强矿山安全和秩序管理,确保矿山运行安全。

2. 7月至12月:

(1) 完成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评估,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

(2) 开展矿山环保行动,加强矿山环保治理。

(3) 实施矿山设备和技术的更新换代,提高矿山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4) 加强矿山安全和秩序管理,提高矿山运行安全水平。

(5) 完成年度环保目标,实现绿色矿山建设。

三、工作计划

1. 2024年1月至6月:

(1) 开展矿山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矿山环保素质。

(2) 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改善矿山地质环境。

(3) 开展矿山环保行动,加强矿山环保治理。

(4) 实施矿山设备和技术的更新换代,提高矿山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5) 加强矿山安全和秩序管理,提高矿山运行安全水平。

(6) 完成年度环保目标,实现绿色矿山建设。

四、工作计划

1. 2025年1月至6月:

(1) 开展矿山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矿山环保素质。

(2) 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改善矿山地质环境。

(3) 开展矿山环保行动,加强矿山环保治理。

(4) 实施矿山设备和技术的更新换代,提高矿山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5) 加强矿山安全和秩序管理,提高矿山运行安全水平。

(6) 完成年度环保目标,实现绿色矿山建设。

五、工作计划

1. 2026年1月至6月:

(1) 开展矿山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矿山环保素质。

(2) 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改善矿山地质环境。

(3) 开展矿山环保行动,加强矿山环保治理。

(4) 实施矿山设备和技术的更新换代,提高矿山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5) 加强矿山安全和秩序管理,提高矿山运行安全水平。

(6) 完成年度环保目标,实现绿色矿山建设。

六、工作计划

1. 2027年1月至6月:

(1) 开展矿山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矿山环保素质。

(2) 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改善矿山地质环境。

(3) 开展矿山环保行动,加强矿山环保治理。

(4) 实施矿山设备和技术的更新换代,提高矿山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5) 加强矿山安全和秩序管理,提高矿山运行安全水平。

(6) 完成年度环保目标,实现绿色矿山建设。

七、工作计划

1. 2028年1月至6月:

(1) 开展矿山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矿山环保素质。

(2) 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改善矿山地质环境。

(3) 开展矿山环保行动,加强矿山环保治理。

(4) 实施矿山设备和技术的更新换代,提高矿山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5) 加强矿山安全和秩序管理,提高矿山运行安全水平。

(6) 完成年度环保目标,实现绿色矿山建设。

以上是绿色矿山年度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谨此

敬礼!

矿山工作计划 篇5

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特别是国庆节期间,全省煤矿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以实际行动确保了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稳定。截至9月30日,全省煤矿共发生事故173起,死亡22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47起,减少47人,事故起数和分别下降21.36%和17.54%,但是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较大事故比去年同期增加6起,多死亡24人。四季度历来是事故易发期和高发期,尤其是我省大多数煤矿为了确保国庆安全,在9月中下旬就全面停产,煤矿复产工作压力增大。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及四季度的煤矿安全工作,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国庆节后的煤矿复产验收,严防节后煤矿事故反弹

(一)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具体的停产复工方案。各煤矿企业要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认真抓好复产复工前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特别是送电、供电和专业队伍排放瓦斯等安全技术措施。只有在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全面落实的条件下,再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申请复产复工验收。

(二)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对停产停工煤矿的复产验收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制定验收方案、程序和标准,抓好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是确保四季度和全年煤矿安全工作的关键。复产验收要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坚决不予复产,做到验收合格一处、恢复生产一处。对证照到期矿井、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消除的矿井、有安全生产条件缺陷的矿井以及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三)各煤监分局要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好复产片区的安全生产会议,要把停工后复产的矿井作为监察重点。切实加强对井下作业现场的检查,尤其是通风系统和瓦斯管理的督查,对未经验收或验收把关不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要立即责令停工停产,经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新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四)组织开展对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督查。各产煤市(州)要组织对所辖区域产煤县(市、区)复产工作进行督查,省安监局(煤监局)组织督查组对重点产煤市(州)煤矿节后复产情况进行督查(附督查安排)。

二、认真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切实加强一通三防工作

(一)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四矿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我省今年发生的多起较大瓦斯事故教训,认真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规定,开展一次一通三防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采掘部署是否合理,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瓦斯管理是否到位。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整改隐患时,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矿井通风系统不可靠,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未建立固定瓦斯抽采系统和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一律不得组织生产。对高瓦斯矿井无专用回风井的,各地还应立即逐一清理并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整改达到要求,所有高瓦斯矿井在xx底前,必须具备专用回风井系统。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年9月份在江西南昌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凡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必须按规定在xx底之前开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或申请戴帽,逾期未完成的,要责令煤矿停产整顿。高瓦斯矿井应上未上瓦斯抽采系统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四)各煤监分局要结合全年的三项监察计划和6月份我省开展的异地集中交叉监察、7月份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9月份开展的迎国庆、保安全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查出的一通三防带倾向性的问题,会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一次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然生产的矿井要予以重处。

(五)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治理示范体系双百工程示范建设。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2号)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瓦斯治理示范工作体系示范建设的意见》(川安办[20]32号)的具体安排,落实专职机构和人员抓好示范建设工程。特别是古蔺县、筠连县、江安县、荥经县、宣汉县5个瓦斯治理示范县和鲁班山北矿等示范矿井必须加快进度,确保xx完成建设任务。各有关产煤市县要在12月初组织对今年达标的示范县和示范矿井的初步验收,并将情况报省安办,省安监局(煤监局)将于12月下旬组织验收,明年1月迎接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的验收。

三、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加快资源整合的进度

对今年我省下达的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必须在年底前按照关闭标准关实、关死、不留后患,坚决防止矿井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打击关闭前的违法突击生产。要按照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规范进入整合程序,严禁借整合之名行生产之实,严禁边技改边生产。对纳入资源整合和改扩建矿井,地方政府要派驻矿安监员务必要盯死、盯牢,防止违规组织生产。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和共同执法机制,落实责任和措施,组织开展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假整合真生产、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

四、各地应切实抓好高全高效矿井的建设工作

按去年8月内江现场会确定的首批36个示范矿井及今年省安办《关于进一步抓好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43号)确定的201处建设矿井名单,逐矿落实建设方案,强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省安办将于12月对此项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并将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事故,从严查处煤矿违法行为

要严格执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煤矿事故查处。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从严查处,要严格煤矿事故责任追究。对四季度内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矿井,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并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矿井,除按经济顶格处罚外,还要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经过专项评价,并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个月以上,情况严重的,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对煤矿存在超通风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和瓦斯超限作业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稳定、不可靠的;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抽采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超层越界开采的;新建、改建、扩改以及资源整合矿井安全设施未经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擅自生产的,以及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审批)的;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到期未按规定延续的;高瓦斯及煤层有自燃发火倾向性的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开采的;未配齐特种作业人员或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等重大违法行为,要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规定,从严下达行政指令、从严实施行政处罚、从严责令停产整顿、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燃气安全工作计划(三)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加快建立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燃气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订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村居供气、用气安全。二、目标任务深化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我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整治重点(一)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落实各相关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二)依法查处燃气企业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充装不合格钢瓶、缺斤少两、掺杂二甲醚等违规行为;查处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查处销售不合格钢瓶等违法行为。(三)依法查取小液化气供应网点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取缔不符合规划、无证照小液化气供应网点;查处价格欺诈、强买强卖、违章倒灌、倒残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规行为;查处超范围经营、擅自在未经核准场所经营、非法改装液化石油气钢瓶、超量存放实瓶等违法行为。(四)规范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用户的燃气采购、储存和使用安全管理。查处使用不合格燃气和不合格燃烧器具、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瓶库使用行为;查处不规范瓶组、擅自改装燃烧器具、液相直烧、管道瓶装气混用等违法使用燃气行为。四、职责分工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组织、有效开展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各村居,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新河派出所、新河交警中队:负责依法查处禁行区域内未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进入禁行区域时间、路线规定的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查处液化气运输超载行为;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擅自从事液化气运输的行为;负责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清理整治工作;规范三车(三轮车、电瓶三轮车、三轮摩托车)运送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协助质监、行政执法中队做好对运输途中的气瓶检查工作。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村居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做好日常检查管理工作,确保站内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安监中队: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燃气安全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内容。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经营单位和个人、燃气用户(重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消防中队:负责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单位和经营者,报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工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不按照营业执照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被依法吊销、撤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各办、服务区:将燃气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负责本服务区的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配备专兼职燃气安全管理员;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每月配合执法中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宾馆、饭店、小餐饮、小液化气供应站等经营场所;负责重点单位隐患整改跟踪和督查,对治理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燃气经营违规、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为加强对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各办、服务区、镇属有关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监管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

矿山工作计划 篇6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大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川府发〔2014〕4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2014─2017)的通知》(达市府办〔2014〕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绿色**、生态**”为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按照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的总体要求,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加快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美丽幸福新**。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到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工业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1.全面整顿燃煤小锅炉。到2016年底,对全市燃煤锅炉、茶浴炉进行全面排查,完成全市燃煤锅炉、茶浴炉调查工作,建立调查工作档案。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到2017年底,全市辖区内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其他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系统。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质监局、环保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推进非溶剂型涂料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2016年底前完成现有经营性加油站、储油库和现有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安全监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1.强化施工扬尘监管。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监管。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须进行地面硬化或绿化,在出入口设置冲洗台、排水沟、沉沙井,并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推行低尘作业方式。对施工现场未设置硬质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处未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和泥浆沉淀设施,工地出入口未硬化,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等运输未采取密闭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从事搅拌石灰土和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施工作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工建设,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发现施工行为,依法降低建设单位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并给予罚款处罚。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大力整治矿山扬尘。依法取缔城市周边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逐步对矿山企业安装视频监控,实施在线监管。严格执行对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和城市周边的矿山企业的扬尘治理,在重污染天气要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牵头单位: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严格治理餐饮业油烟污染。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措施落实和日常监管,严格执法,城区的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低空排放或位于居民集中区等敏感位置且已引起油烟污染投诉的饮食服务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强化油烟净化设施的日常维护,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坚决纠正将油烟引入城市下水道排放的行为。禁止城区露天烧烤。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城管局

4.划定并逐步扩大城市禁燃区范围。划定燃煤、秸秆、烟花爆竹、生活垃圾等禁燃区,逐步将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2016年底前,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和调整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在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及各种可燃废物。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公安局

5.扩大绿地面积。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加快公园绿地建设,继续推进道路绿化,建设绿色廊道,推进单位、居住区绿化,开拓立体绿化,拓展绿地空间。大力实施城市周边山体绿化、农村绿化、水系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建设,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牵头单位:林业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1.提升燃油品质。各加油站不得供应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2017年底前,全市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质监局 2.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强化新车注册登记和转入监管,建成市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加强在用车检验,免费为达标车辆发放环保标志,不达标车辆不得上路行驶。采用划定禁行区域,加大老旧车辆和黄标车淘汰力度,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商务局

3.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并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完善天然气加气站网络体系。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格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不得审批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项目,严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不得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高污染项目。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版)》的规定,综合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完成达州市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

3.加强小型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治理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治理整顿,实施分类治理,提升改造一批、集约布局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关停并转一批。制定财税、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

(五)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强化清洁能源供应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完成节能降耗目标。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较2016年明显降低。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

2.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2017年底前,原煤入洗率达到70%以上。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禁止销售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并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大力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 3.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制天然气供应。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鼓励发展天然气、分步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

(六)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1.调整生产力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建设项目原则上布局在工业园区。所有新、扩、改建项目,须全部进行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环保局

2.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重点行业准入条件。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倍削减量替代。发改、经信、环保、住建、工商等部门联合建立准入机制,在重点行业立项、技改、环评、能评审批中,各司其职,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住建局、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工商局、人行**分行

(七)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1.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围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牵头单位:科技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环保局

2.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强化源头污染预防,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进能源阶梯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综合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发改局

3.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大力推广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扩大节能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和新能源装备的消费市场,积极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产业。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环保局、科技局、投促局

(八)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积极制定《**市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责任,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在2016年底前编制完成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定期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牵头单位:政府应急办 责任单位: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局,负责制定考核评估办法,指导、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全区联防联控工作;环保局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将大气污染整治要求贯穿到各项日常工作中,协同推进。同时,要强化沟通协调,密切合作,形成推进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真正做到全力以赴抓推进,凝聚合力抓落实。

(二)严格考核奖惩。市政府与各相关部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将大气颗粒物控制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和评估结果由市政府向社会公布,并交由组织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考核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会同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约谈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信息公开。环保局负责每月公布污染源监管信息;经信局负责公布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名单和油品使用以及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进展信息;发改局负责公布重大产业调整目录和能源结构调整项目;住建局负责公布城市房屋建筑工地场尘控制情况;城管局负责发布城市综合管理和扬尘控制情况;公安分局负责公布机动车管理相关信息;国土分局负责公布矿山治理相关信息;林业局负责公布农村面源整治和城市绿化相关信息。

(四)鼓励公众参与。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以防治大气颗粒物为重点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健全工作参与平台,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立鼓励公众监督排污企业偷排偷放、渣土运输车辆遗撒、秸秆露天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激励机制,形成全社会重视大气环境保护、参与环境监督的良好氛围。

矿山工作计划 篇7

安监局矿山安监科****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安排    一、****年工作总结    年初就下发了《关于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评价工作的通知》(***监〔****〕*号),对全年专项整治和安全评价工作进行了周密布置和安排;*月上旬至*月**州对***家非煤矿山进行验收,***家非煤矿山通过了验收,并迎接了自治区南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互检组的检查,受到了互检组的好评。突出对春季、重点矿区进行了监察执法,州下达整改指令书**份,扼制了事故上升的势头,完善了安全生产条件,规范了安全生产行为,消除了部分事故隐患。加快安全评价,科学预防事故,评价率达到了**%以上;做好安全评估,实施分类指导,评估率达到了***%;加强安全培训,提高矿工素质;完善安全条件,加强认证管理,发放及审核《矿山安全条件合格证》**余家;摸清重大隐患,制定了《***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处理事故*起。    二、****年工作安排    继续贯彻落实国办发[****]**号文件和六部(局)联合下发的《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精神,在三年专项整治验收的基础上,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为契机,以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评价、安全评估、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工作,加强事故隐患的认定、监控和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取缔、关闭无证或责令整改后证照仍不全的非法开采、经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场工作力度。通过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减少和杜绝各类非煤矿山事故的发生。    *、真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认证工作,提高安全准入门槛。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加快自治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和认证工作。对已颁发《矿山企业安全条件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的A类、B类矿山企业,在*月底以前全部换完;C类、D类矿山企业经过整改争取达到A类、B类矿山企业,**%的矿山企业在**月底完成换证和认证工作,未换证和认证的矿山企业分别作出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决定。同时,按照新的认证管理办法,严格十三项办证条件,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认证工作。加大对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小矿、小场的取缔、关闭力度,力争在**年非煤矿山总数的基础上取缔、关闭*%。对各县市认证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继续做好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争取得更大成效。要认真总结****年—****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突出对C类和D类矿山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认证、评估、评价工作,严格验收标准,在**月—**月对全州非煤矿山进行验收    *、规范安全评估工作,实施重点监控。在**年非煤矿山安全评估工作的基础上,*月底之前,由中介机构依据评价报告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重新评估,结合原评估结果进行衡量,并下发评估通知给予公布,作为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重要依据。各县市根据评估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和分类指导,监管工作的重点仍是C类和D类企业。加强对企业整改的跟踪监管,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确保整改实效。认真开展非煤矿山企业重大隐患、危险源的辨识、确认和登记建档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控。****年通过深化整治使A类矿山企业达到**%以上的比例,C类和D类矿山企业控制在**%以下。    *、认真抓好安全评价评审和非煤矿山“三同时”工作,科学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程序以及安全评价评审程序,提高审批和评审质量,严格把关。了解大型和中央、自治区驻州企业非煤矿山建设项目情况,加强对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有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由自治州审批的大型矿山建设项目和中央、自治区驻州企业的矿山建设项目全面规范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各县市全面实行和规范对所属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的监督管理。    *、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大安全监察力度。适时组织开展全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专项整治、安全评估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等情况进行督查。根据季节变化及事故多发时期的不同,分别在春季(*—*月)、入冬前(**—**月

矿山工作计划 篇8

矿山安全工作计划

矿山的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我们制定了一份全面的矿山安全工作计划。这个计划将详细规定矿山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以确保矿山的持续安全运营。

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是确保矿山安全工作的基础。我们将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包括矿工、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培训内容将包括安全意识培养、危险源辨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方式将采用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工作人员全面了解矿山安全工作的要求。

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

为了加强对矿山安全工作的管理,我们将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这个机构将由熟悉矿山安全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矿山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他们将制定并执行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矿工的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三、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规章制度是矿山安全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将制定严格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任何人都必须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不得擅自违反。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及时纠正,以确保矿山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安全设施建设

安全设施的完善是保障矿山安全工作的重要前提。我们将加强对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这包括对通风、支护、排水等系统的检查和维修,以及设立安全出口、灭火设备等方面的设施。同时,我们将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发生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五、加强安全监测和隐患排查

我们将加强对矿山安全状况的监测和隐患排查工作。定期进行地质和气象监测,及时了解矿山的地质和气象情况,预防地质灾害和气象灾害的发生。同时,我们将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隐患排查,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和处理,确保矿山的安全运营。

六、加强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

为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我们将加强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与其他矿山进行安全经验的交流和学习,了解各种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的最新进展,不断提升矿山安全工作的水平。我们还将邀请专家进行讲座,组织矿山安全技能竞赛,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共同推动矿山安全工作的发展。

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矿山的工作环境复杂多变,可能随时发生突发事故。为了应对突发情况,我们将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设立应急救援中心,组织救援人员进行培训,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同时,我们将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协作机制,提高应急救援的效能。

通过上述计划的实施,我们将全面加强矿山的安全工作,确保矿山的持续安全运营。我们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矿山安全问题将得到有效的解决,为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驾护航。

矿山工作计划 篇9

导语:2010年来,按照《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目标和任务,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狠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010年来,根据《县人民当局安定出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0年安定出产工作总结的关照》要求,我局紧紧环绕“安定出产年”的目标和任务,当真构造展开了安定出产法律、办理、宣教“三项举动”,狠抓落实安定出产责任制。

2010年是周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三年,也是深切贯彻落实科学成长观的关键年,在县委、当局的精确带领下,在县安监局的精确教导下,我局高度珍视安定出产工作,当真贯彻国度、省、市安定出产工作集会精神,结壮做好矿山安定出产平常监禁工作,强化目标办理,当真践诺工作职责,确保安定式样巩固。现将2010安定出产工作情況总结以下:

1、安定出产工作紧张做法

(一)加强构造带领,富裕机构,强化安定意识

局党组高度珍视安定工作,把安定工作参加紧张议事日程,狠抓落实,富裕构造机构,常抓不懈,建立结果安定工作带领小组,明了安定出产责任制,按时构造召开安定出产进修会,传达上级有关安定出产工作集会精神,探讨安排矿山安定出产监禁工作,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分报送安定信息。按期构造本单位人员和矿山业主进行安定知识培训和进修,从而强化安定意识,进步本身安定防备本领。

(二)立足建立长效安定出产工作机制,出力強化安定工作轨制构筑

一是坚定集会轨制。局带领小组坚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安定出产工作集会,要求乡镇所每个月很多于一次分析、探讨、总结和安排各个阶段的安定出产工作,坚定安定查抄轨制和隐患排查轨制。根据我县各个矿山的安定侧重点,构造展开矿山自查和重点抽查,每季度很多于一次,平常查抄每个月很多于一次,并鞭策隐患整改。二是坚定节假日值班轨制。在庞大节假日、庞大活动期间,全天24小时安排值班,在安排值班的同时,落实带领带班,确保信息纯熟。

(三)强化安定意识,细化工作办法

我局与列国土所签订了安定出产责任书,对全年的安定出产工作进行了安排安排,进一步明了了责任,肯定了目标,并鞭策扫数矿山根据《安定出产法》等法律、标准进行操纵,加强安定出产意识,珍视办法的落实,进一步增强化矿业权人的安定出产责尽情识和防备本领。

(四)强化宣扬培训,加强安定意识

紧紧环绕“安定出产年”活动要求,坚定“安定第一,防备为主,综合办理”的目标,深切展开式样多样的安定出产宣扬教诲举动,富裕利用“4.22”地球日、“6.25”地皮日及“安定出产宣扬”月等机遇经过议定发传单、建立询问台等进行安定出产法律标准及地质灾祸防治工作的宣扬,共发放宣扬资料300多份。

(五)加强鞭策查抄,进步工作结果

在安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举动中,我局联合安监、公安、水务、林业等部分,对县区内扫数矿山进行了查抄,对存在安定隐患的矿山企业,立即下发整改关照书鞭策整改,并严厉落实监禁责任,全县安定式样有了较大好转。

2、存在的紧张题目

经过议定排查和整治上,我们裁减了必定的矿山安定隐患,但仍然存在部分题目,紧张表如今:

一是乡镇办理人员不敷、工作量大,是以不可禁止会产生督查、查抄不到位的环境;二是矿山业主安定法律意识稀薄,安定出产前提差。三是部分矿山企业对员工安定知识教诲培训不敷珍视;四是大众自用挖砂采石工艺大略,贫乏安定知识和有效保卫,易激发安定变乱。

3、下一步工作筹划

(一)加强带领,落实责任。紧张带领将按期深切第一线进行查抄与抽查,鞭策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落实地质灾祸防治责任和办法;把安定出产工作责任层层分化,逐级落实,切当加强变乱防备本领。

(二)广泛宣扬,群防群治。富裕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收集等媒体,进一步宣扬地质灾祸防治知识、矿产资本办理政策和有关安定出产知识。教诲大众自动参加整治举动和开辟监禁,不向不法开采策划者供给便利前提。富裕变动广大大众和功课人员的自动性,阐扬他们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做好国土资本办理范畴安定出产工作。

(三)结壮促成,确保实效。一是严明查处无证开采、私挖滥采等违法违规行动;二是美满安定出产长效机制,根据安定出产责任状法则的工作职责,联合矿产资本开辟的实际环境,订定有关矿业开辟安定出产办理工作轨制;三是

连续保存高压态势,加大同相干部分联合督查督办力度,查处几个有庞大感化的典范案件。加强监禁,巩固工作结果。凭占有关全市安定出产集会精神,建立安定查抄记录台帐,逐项落实到人;采纳有效办法,切当办理地灾防治和矿产资本开辟范畴存在的安定隐患题目。

县国土资本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矿山工作计划 篇10

矿山安全工作计划

随着矿业行业的快速发展,矿山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确保矿山运行的稳定与顺利,制定一份完善的矿山安全工作计划显得尤为重要。

一、安全教育和培训

为了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首先,制定全员参与的安全培训计划,使每一位矿工都能够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并熟悉矿山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其次,定期组织各类安全知识培训,包括事故防范、应急救援等,不仅提高矿工的安全素养,还提升他们自救互救的能力。

二、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

有效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是保障矿工安全的关键。首先,对矿井的安全设备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其功能完好且符合标准,如通风设备、排水设备等。此外,针对各种危险环境,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比如安装防爆设备、避雷设备等。同时,加强对安全设备的维护和监督,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新,确保其长期有效。

三、安全监管和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管和责任体系,是保障矿山安全的重要环节。首先,成立专门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矿山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核查。其次,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对矿工的管理和指导,强化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同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安全信息交流机制,及时掌握矿山安全动态,确保矿山能够及时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四、应急救援措施和预案

矿山安全工作中,应急救援措施和预案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制定全面且实用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类型、应急组织、应急处置方法等。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平时,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应急处置的训练。同时,鼓励矿工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提高他们的自救互救能力。

总之,矿山安全工作计划的制定需要全面、详细、具体和生动。这样的计划可以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供全面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管和责任体系,以及制定科学的应急救援措施和预案来确保矿山安全。只有通过全面的工作计划和有效的执行,才能够保障矿山的安全稳定运行,为矿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矿山工作计划 篇11

为组织好我县2017年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确保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按标准、严要求、有秩序开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临煤安发〔2017〕58号、临煤安发〔2017〕59号及2017年3月2日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瓦斯防治、现场管理等制度和措施,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和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有序进行,县政府成立全县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组:(零思考方案网 WwW.03Kkk.COM)

组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长助理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煤炭工业局,办公室主任:(兼),具体负责全县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管理。

三、复工复产验收标准

1、《煤矿安全规程》

2、《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

3、《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

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山西煤监局关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05〕100号)

5、《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厅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9号)

6、《临汾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检查验收表》

四、验收程序

煤矿复产验收工作原则上从2017年3月5日开始按照程序开展验收工作。

1、矿井复工复产前,煤矿首先要制订复工复产验收整顿实施方案,报县煤炭工业局申请复工或复产验收整顿。

2、县煤炭工业局批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整顿后,煤矿企业要按照批准的整顿实施方案进行整顿,对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排查治理,并按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逐项自检。排查治理和自检合格后,向县煤炭工业局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3、县煤炭工业局接到煤矿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县长签字同意,并在市局备案后,县煤炭工业局下发同意复工复产通知书,煤矿企业接到复工复产通知书后方可组织建设或生产。

五、复工复产否决项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不得通过复工或复产验收:

1、所持证件(即“五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有一证过期的;

2、未制订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或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未经批准的;

3、矿井风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存在微风、无风作业的;

4、主要通风机不能正常运行、通风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的;

5、未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产量监控系统、井下人员管理系统,或者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6、井下机电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严重失爆的;

7、采掘工作面支护不齐全,未按规定配置监控设备的;

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未达100%的;

9、煤矿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未达100%的,煤矿全员培训时间不够或培训后未在县级以上煤炭行政部门建档登记的;

10、购买、储藏、使用非法火工品的;

11、劳动组织管理混乱,违规转包、层层承包、以包代管的;

12、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中十五种重大隐患之一的;

13、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第一轮排查出的隐患未整改完成,重大隐患未闭合销号,第二轮复查查出隐患未整改到位或未经第二轮复查的;

14、红线管理资料未经审查,并未在市局备案的;

15、未组织培训或培训工作不到位的。

六、有关要求

1、县煤炭工业局要严格审批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整顿方案,根据矿井的整顿工作量,批复其入井人数和整顿时间,防止无限期整改,甚至以复工复产整顿为名擅自组织生产。对批复整顿时间到期仍然未申请验收的矿井,要立即下达停止整顿通知,查清原因后,酌情处理。

2、在复工复产验收中,要严格按照“谁监管、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矿井,要提出停产整顿措施,责令其限期组织整改。对弄虚作假、违规验收或降低标准验收的,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导致发生死亡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为保证复工复产矿井验收质量,县煤炭工业局要按照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等专业配备相应的检查人员;其他相关部门也必须按照验收标准,配备懂专业、熟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验收工作,保证其准确把握标准,严把验收关,确保验收质量。

4、县煤炭工业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井的监管,在发挥驻矿安全监督员作用的同时,还要派专人盯守、组织巡回检查等,防止其借整改之名非法违法组织施工、生产。

【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2】

为认真落实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节后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推进我街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在谋发展、搞建设、抓生产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坚持以人为本,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谋求发展,认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在全街范围内营造“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的良好氛围,为确保节后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稳定提供良好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落实,街道成立了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全街范围内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企事业单位、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经营户、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供电设施、仓储物流单位,以及护坡、挡土墙、拆迁后残墙断壁,时间是3月13日至3月23日。

三、检查内容

1、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并张贴。

2、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电力及电器线路是否安装合格,运行维护是否正常。

3、规范本辖区内有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经营户的监督管理,排查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及个人。对危化物品经营、储存是否认真排查、登记在册、监管。

4、各生产经营单位消防设施是否配套有效。

5、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安全基础工作教育培训情况是否落实。

6、辖区内各建筑工地是否按程序、规范化操作,是否按规定配备各类安全救生、防护设备。

7、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有无安全隐患,校车是否合法运输,违规超载。

8、辖区内护坡、挡土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9、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否有效监管,辖区是否有食品生产加工黑作坊。

10、拆迁场所是否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督和警示标志。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社区单位要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安全形势,确保责任上肩、责任到人。

2、加强重点排查,强化监管。各线各办负责重点检查各线工作,检查要有详细记录。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程序有重点段进行认真排查,必要时可联系专业人员一并排查,排查中要注重安全宣传,文明执法,不得影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工作,原则上生产经营单位要法人代表签字。

3、加强岗位值班,强化履职。各社区(筹委会)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期间的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按程序和要求上报信息,做好登记,同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到手机24小时必开。

矿山工作计划 篇12

矿山生产主管是矿山生产中的核心角色之一,其职责涵盖了矿山日常生产中的方方面面,如生产计划制定、人员调配、设备维修、安全管理等等。为了确保矿山生产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矿山生产主管需要制定一份全面且实际可行的工作计划。

一、矿山生产主管的日常职责

矿山生产主管担负着矿山生产方面非常重要的职责,其职责范围可概括如下:

1、矿山生产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矿山生产主管需要根据矿山生产情况和市场需求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并贯彻实施。

2、人员调配和管理。矿山生产主管需要合理安排员工工作任务以及管理矿区内的生产人员。

3、设备维修和维护。矿山生产主管需要检查矿区内的设备情况,并负责维修和维护。

4、安全管理。矿山生产主管需要负责矿区的安全管理,监测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二、矿山生产主管的工作计划

1、生产计划制定

首先,矿山生产主管需要根据矿山生产情况和市场需求以及生产资源情况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在制定生产计划时,需要尽可能满足市场需求,同时也要考虑生产成本和生产效率。生产计划需要达到精确、可操作、具有可执行性和可调整性的目标。

为了制定并执行好生产计划,矿山生产主管需要通过以下方式:

口头和书面形式与矿区單位以及顧客交流

研究生产资料、生产技术以及市场需求的变化情况来不断优化和修正生产计划

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实时更新信息找到最佳的生产方案

2、人员调配和管理

人员调配和管理也是矿山生产主管的重要职责之一。在人员调配方面,矿山生产主管需要合理规划矿区内的生产人员,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分配。在人员管理方面,矿山生产主管需要进行以下工作:

协调团队内部的关系,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

制定明确的工作标准和各类规定,确保员工在工作中遵守规章制度

不断提高员工培训的效果,真正通过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保障生产效率

3、设备维修和维护

矿山生产主管需要对矿区内的设备进行维修和维护。设备需要保持正常的运转状态,这不仅可以提高生产效率,还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为此,矿山生产主管需要制定以下计划:

预先设定设备的维修周期、维护标准,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定期设立维修计划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与维修人员沟通

对整个矿山设备进行全面性的整修,确保设备可以耐用使用

4、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矿山生产中的一项重要职责。为此,矿山生产主管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以及相关制度,监督检查矿山内的安全问题,随时应对可能的安全风险。

为了更好地进行安全管理,矿山生产主管可以采用以下措施:

设定安全工作标准和规章制度,对产生安全风险的因素进行全面的排查

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检查,确保员工具备安全意识

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预防潜在的生产安全问题

三、总结

矿山生产主管工作计划涉及到日常生产中的方方面面,需要在生产计划、人员管理、设备维修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详细计划,并切实地付诸行动。制定生产计划是完善生产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而有效的人员调配和设备维修和维护以及安全管理更是保障矿山生产顺利进行的关键。以此,矿山生产主管可以实现对矿山生产管理的全面控制,可以更好地为矿山生产提供高效、稳定的保障。

矿山工作计划 篇13

绿色矿山年度工作计划

引言: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矿业产业得到了迅猛的增长,然而由此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为了解决矿山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保护生态环境,绿色矿山的建设日益被重视。本文将详细介绍绿色矿山年度工作计划,旨在通过有效的措施和管理规划,实现矿山的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

一、绿色矿山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由于采矿活动所产生的大量废弃物和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矿山安全事故也频繁发生。为了遏制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系统,绿色矿山的建设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绿色矿山建设旨在通过减少资源浪费、降低污染排放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来改进矿山运营模式,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绿色矿山年度工作计划的目标与任务

1. 目标:

(1)降低废弃物产生量,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2)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

(3)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4)加强培训与管理,提升员工环保意识。

2. 任务:

(1)合理规划和布局矿山区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加强废弃物处理和利用,实现资源循环化;

(3)引导矿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

(4)加强环境监测与治理,确保环境质量;

(5)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6)加强员工环保意识培训,确保他们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7)加强绿色矿山示范工程建设,鼓励矿山企业积极参与。

三、绿色矿山年度工作计划详细内容

1. 合理规划和布局矿山区域:

(1)开展矿山资源调查与评估工作,了解各种资源的分布情况;

(2)制定矿山规划方案,合理利用和开发矿山资源;

(3)优化矿山生产流程,减少资源浪费;

(4)加强矿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保护珍稀植物和野生动物。

2.加强废弃物处理和利用:

(1)建立废弃物分类和处理系统,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2)大力推广矿山绿色回收利用技术,开展矿山尾矿资源综合利用;

(3)鼓励矿山企业与其他行业合作,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

3.引导矿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

(1)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和标准,确保矿山企业达到排放标准;

(2)建立矿山环保技术研发中心,推动矿山绿色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3)推广环境友好型产品和设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4.加强环境监测与治理:

(1)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矿山区域的空气、水质和土壤情况;

(2)加强环境监测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3)完善矿山环境治理设施,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

5.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技术:

(1)加强矿山节能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矿山能源利用效率;

(2)推广矿山新能源技术,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6.加强员工环保意识培训:

(1)组织开展环保知识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心;

(2)加强对环保法规的宣传,确保员工遵守法规和制度。

7.加强绿色矿山示范工程建设:

(1)组织开展绿色矿山示范工程建设,推动矿山企业积极参与和建设;

(2)根据矿山具体情况,确定示范工程建设内容和目标。

四、绿色矿山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与监督

1. 制定详细的工作时间表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

2. 加强对绿色矿山建设的监督和考核,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进行表彰和奖励;

3. 不定期召开绿色矿山建设专题会议,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4. 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会对绿色矿山建设的关注度。

结语:

通过绿色矿山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我们将积极推动矿山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目标。绿色矿山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与社会各界紧密合作,共同努力,为未来的矿山行业注入绿色、环保的活力。

矿山工作计划 篇14

**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政〔2013〕8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围绕打造活力**,美丽**,幸福**,以扬尘、废气污染防治为重点,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污染减排,加强环境监管,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逐步改善空气质量。

二、主要目标

2014年底前,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以上;到2017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保持在73微克/立方米以下,比2012年下降14%以上。到2017年,全市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大幅度减少,灰霾天气明显减少,力争全市城区空气质量进入全省地级市前八名。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1.提升脱硫效率。2014年底前,所有每小时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对不能稳定达标的脱硫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2.严控颗粒物排放。2014年底前,对颗粒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热电及自备电厂等重点企业和每小时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矿山、水泥粉磨站、煤矸石砖场、新型建材厂要建设和改造除尘设施,达不到除尘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或坚决关闭。加强矿区和运输道路管理,规范废弃物堆放;落实防尘抑尘措施。继续加强全市非煤矿山集中整治和生态修复。

3.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要内容。2015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开展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和石化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2015年底前,整顿规范汽车维修、防盗门窗焊制等金属加工行业露天喷涂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开发缓释肥等新型肥料,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

4.持续推行清洁生产。2014年底前,推进化工、煤炭、电力、水泥等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高效利用资源能源,实现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5%以上。2015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到2017年,全市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

(二)强化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5、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2014年底前,**市建成区要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015年底前,各县(区)建成区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其城区不再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着力推进城市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供气和煤改气、改电、改热水配送等工程建设,鼓励余热、余压、余能综合利用,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

6、强化施工扬尘治理。2014年6月底前,完成建筑工地扬尘规范管理,落实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建筑工地未建设完成车辆清洗设施的一律不得开挖渣土及其他施工作业;建立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履约保证金制度,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深化绿色工地创建,将检查结果纳入建筑企业信用和资质管理,作为招投标的依据。重点季节、重点时期、关键时段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建筑工程一律使用商用混凝土、预拌砂浆,对混凝土、砂浆搅拌场所必须采用封闭、降尘等措施。2014年底前,政府投资性建设项目全部强制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增加城市道路施工洒水频次,严禁使用鼓风式除尘器,推广使用吸尘式除尘器或吹吸一体式除尘设备。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以保障性住房、12层以下居住建筑和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宾馆等公共建筑为重点,率先实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动区域供冷供热等规模化应用。

7、减少道路运输扬尘。市县两级城区渣土、建筑垃圾、散装物料等运输车辆应实施严格密闭运输,并于2014年底前安装GPS定位系统。运输车装载不超出后档板,工地及弃土场出入口建设冲洗平台,车辆出建筑工地、砂石厂及弃土场前必须冲洗干净。统一规划弃土场,渣土车进入弃土场后应随倒随推平随碾平。除雨天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2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市主要道路机动车道至少每日冲洗1次。积极推行高效清洁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2015年底前实现城区70%机械化吸尘保洁作业,2017年底城区基本实现机械化吸尘保洁作业。

8、控制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扬尘。2014年底前,完成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建设布局规划;加强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生产、运输过程中扬尘达标整治,实现封闭式运行;对未执行环评和 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责令限期整改;完成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的整治,整改未完成或达不到除尘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或关闭。

9、整治物料、废弃物堆场扬尘。2014年底前,市、县(区)对港口码头、物料堆场、储煤场以及建筑垃圾凡48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必须采取密闭、围挡、遮盖、喷淋、绿化、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对城区大型储煤场、物料堆放场、露天仓库等必须实行地面硬化全封闭管理,完成 三防(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设施建设,否则予以停止运营、关停。

10、防治拆迁工地扬尘。市、县(区)城市规划区内,拆迁施工工地必须要按规定设置防尘围档;机械拆除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爆破作业必须实施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工地拆迁工程的垃圾日拆日清,工程完成后7日内清场完毕;风力达5级以上或空气质量三级黄色预警以上污染时,应停止作业;产生的渣土和垃圾必须通过专用通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

11、整治餐饮油烟污染。2014年底前,市、县(区)规划区内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合理布设餐饮经营点,严格新建餐饮服务经营项目环保要求,非商用建筑内禁止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2014年底前,市、县(区)完成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单位食堂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确保正常运行。推广使用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

12、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其他产生烟尘的物质。全面推进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和饲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做好生物质能电厂建设和秸秆收集工作。2014年5月底前,市、县(区)、乡镇三级建立秸秆禁烧直补农户制度及奖惩措施。加强秸秆焚烧监管,强化市、县(区)、镇、村四级秸秆禁烧责任,将秸秆禁烧落实情况与农业相关奖补政策、环保工作考核和农村生态创建等挂钩,建立督查巡查和跨区域联动工作机制。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80%以上。

13.加强城市生态建设。结合**实际,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强化城市生态、绿地空间管控,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空间格局。在城市规划区禁止新建废气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已建的要实行搬迁、改造。到2017年,市、县(区)基本完成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完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逐年提高城考全省位次。积极创建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到2015年,力争创建1个绿色生态示范区;到2017年,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建成绿道300公里以上,到2018年,成功创建环保模范城市。

14、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2014年底前,市本级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工作。2015年底前,各县(区)建成区要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城市环境敏感区域严禁露天烧烤,推广使用室内无炭烧烤。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2014年底前,各市、县(区)划定烟花爆竹禁燃区。

(三)推动机动车污染防治。

15、大力推广绿色交通。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公交线路,提倡快速公交,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2017年底前,市区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分担率达到40%以上。改善非机动车交通条件,推进城市绿道慢行系统建设,鼓励城乡居民绿色出行,倡导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为主的城市交通模式。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网络,2015年底前,完成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加强停车场建设,推广智能交通管理,发展快速公交。以智能公交建设为载体,加快建设公众出行信息服务、车辆运营调度管理、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等信息系统。

16、严格机动车环保管理。

2014年建立市、县两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管。2014年6月底前,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机动车排气检测站点。2014年底前,制定机动车保有量控制规划,限制机动车过快增长。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轻型机动车排气工况法检测。对排气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予核发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并强制履行报废手续。2014年底前,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0%以上;2015年底前,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90%以上。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加速淘汰黄标车,建立黄标车淘汰补偿机制,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登记营运的黄标车;2017年底前,全社会黄标车全部淘汰。2014年7月1日起实行市内主要路段黄标车限行,依法处罚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2016年7月1日起建成区实施限行,形成黄标车全市连片限行格局。推广使用环保电子卡,实现环保标志电子化、智能化管理,2017年底前,建成机动车环保标志电子智能监控网络。

严格控制重型机动车和转入机动车的入户,新转入的机动车全面执行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办理注册、转移登记手续。加大对超标排放车辆的整治力度,责令其限期治理,拒不治理或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责令其停止行驶。

加快柴油车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配备和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出台出租车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的鼓励政策。落实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规定。有效开展施工机械环保治理和环保标志管理,推进柴油施工机械加装尾气后处理装置。

17.提升燃油品质及推广新型能源汽车。2014年上半年,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2014年底前,完成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新建、改建、扩建的油库、加油站及新投运的油罐车,同步实施油气回收治理。2014年底前,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2017年底前,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严把车用成品油生产和流通准入审查关。采取综合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公交、环卫等行业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规划建设与推广应用相配套的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市县城区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全部采用天然气或新能源汽车。

(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18.优化产业布局。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划定生态红线,充分发挥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方面的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落实全省重大生产力布局调整意见和主导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在我市范围内严禁建设两高项目。

19.建设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优化园区空间布局,科学确定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园区内企业各种原料、产品、副产物、排放废物交换循环利用,大幅提高企业主要原材料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率,努力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20.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遵照两高产业准入目录,执行严于国家要求产能总量控制政策措施。严控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新、改、扩建项目要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清理和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在建违规项目,充分发挥市场和节能环保倒逼机制,进一步压缩过剩产能。

2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建立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目标责任和激励等制度,鼓励县(区)和企业提前淘汰落后产能。2014年底前,完成全市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6年、2017年,实施范围更广、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措施。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区)和企业,暂停该县(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审批和备案手续,依法吊销企业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加强小型工业污染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集约布局、改造升级、关停并转、分类治理。坚决依法及时取缔小化工、小石灰窑、小冶炼、小矿山、小炼油、小电镀等环境违法企业。

22.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严格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等量削减制度。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管理三同时制度,实施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和节能评估审查。对未通过环评、能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核准、审批、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2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废物交换利用、能量分质梯级利用、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百千万示范工程,加快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建设,建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及循环经济基地。到2017年,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左右,30%以上省级开发区实施循环改造。

24.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推进重大节能环保技术装备的开发和产业化应用。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发展环保新兴产业,培育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节能环保企业。

(五)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25.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开发利用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非粮生物质液体燃料等农林生物质剩余物能源化利用。加快市、县(区)秸秆发电和垃圾发电项目建设。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推进市、县城区和建制镇液化天然气储存配气设施建设,到2017年基本实现市、县(区)管道供气。

26.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制定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煤炭需求管理,逐步降低煤炭消费强度,控制其过快增长势头。加强对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监督监测,实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管理。充分利用余热、余压、余能生产电力和热力,实现能量梯级利用。到2017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达到6%以上。

27.加强煤炭使用管理。大力推广洁净煤技术,到2017年,原煤入选率达到85%以上。以煤炭洗选加工和清洁发电、现代煤化工为重点,减少煤炭运输和煤炭直接燃烧利用。鼓励按煤炭品种、用途合理分级利用,控制将炼焦用煤、优质无烟煤、优质化工用煤作为动力煤直接燃烧。

28.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提高煤炭转化利用效率和电煤在煤炭消费中的比重。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新建燃煤电厂应为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支持煤电联营和煤电一体化开发,鼓励建设坑口电站。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速推进电网智能化建设。加强节能发电调度管理,按机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由低到高依次调用燃煤发电机组。继续推进电力节能降耗,到2015年,全市火电供电煤耗下降到每千瓦时310克,电网线损率下降到%以下。

四、保障机制

(一)落实工作责任。

29.明确政府责任。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听取相关部门汇报,统筹解决突出问题。各县(区)政府对辖区内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30.强化企业治污。督促企业按照节能环保规范要求,严格内部管理,加大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主动公开企业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1.严格考核问责。市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可吸入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市政府制定考核办法,对各县(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交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考核的,由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会同组织、监察等部门约谈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督促整改意见。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市监察局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市环保局要对有关县(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取消有关环境保护荣誉称号。

(二)完善经济政策。

32.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坚持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的原则,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全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的财税优惠政策,完善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推行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一体化特许经营。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征信系统,实施差别化信贷融资政策。严格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上市环保核查,对环境违法企业严格限制贷款和上市融资。积极推进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工作,建立排污指标回购和收储机制。

33.完善价格税收政策。完善和落实脱硫、除尘电价政策。对国家限制类、淘汰类以及列入市政府关停企业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实行差别电价、用水定额和超定额加价。完善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政策,通过合理价差引导群众改变生活方式,推动节能产品应用。加大排污收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将挥发性有机物和建筑施工扬尘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落实国家有关促进大气环境保护的消费税、出口退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34.加大投入力度。科学运用规划、投资、产业等措施,建立健全节能环保投融资机制。鼓励民间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大气污染防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防治项目信贷支持。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拓展节能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提高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比例。市、县(区)各级财政要加大环保投入,支持大气污染治理,建立涉及民生的煤改气、煤改电项目、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轻型载货车替代低速货车、秸秆禁烧直补等财政资金支持制度,与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运行和监管经费等环保能力建设一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市、县(区)级财政统筹整合主要污染物减排等专项资金,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三)推动法治建设。35.推动建立和完善法规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及相关部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规、规章、制度;2014年上半年,市、县(区)政府要出台相应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范性文件;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各类专项整治方案,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6.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建立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均要建立对开发区和市控以上重点企业执法监管检查制度。对超标排放、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实施限期改正、停产治理和关闭;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并开展后督查;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不力、监督缺位、徇私枉法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加强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的监督。

37.实行环境信息公开。2014年底前,市环保局每月在市级媒体上公布市本级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2015年底前,公布市、县(区)城区的空气质量等信息。各县(区)要及时发布大气污染防治举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执法处罚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四)强化应急保障。

38.建立监测预警体系。2014年底前,所有国控空气监测站点,按新标准形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并实现联网。2014年6月底前,市本级完成3个空气监测站点的建设,三县各完成1个空气监测站点建设。2015年底前,完成市本级规划区内新增3个空气监测站点涡北新城、**工业园、亳芜工业园各建一个(涡北新城、**工业园2个站点由**区实施,亳芜工业园由亳芜工业园管委会实施),三县各自完成2个新增站点建设。2016年上半年,建成全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根据各县实际,因地制宜建设空气质量和气象综合观测站,实现气象、环保信息共享。加快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和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建设。鼓励监测监控设施实行第三方运营。建设市、县(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及时统一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39.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县(区)政府要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对措施。依据区域性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市、县(区)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应急演练。

(五)广泛宣传教育。

40.推动社会参与。认真组织做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环境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普及教育,组织城区初中以上学生每年到环境教育基地参观不少于一次,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要积极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的环保公益宣传;倡导文明、节约、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和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本文的网址是//www.zf133.com/a/57554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