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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记》读后感(精选9篇)

《琐记》读后感(精选9篇)

《琐记》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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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记》读后感 篇1

曾经掠过生命

在我们的一生中,不管是怎样的环境,怎样的经历,总是会遇见无数的人,遇见无数的事。在这些人和事里,形形色色之外还有深深浅浅,有的会对我们的一生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有的则转瞬即逝,永远没有第二次相遇的机会了。对于这些人和事,我们是不可能全都记住的,因为有限的生命根本无法承载无限的世界和时间里的变化。

如果坐下来检查记忆中大大小小的事,会发现一些很有趣的事情。比如我们曾经认为惊夭动地的大事,很多年后想起来却变得那么模糊,仿佛当时并没有真的经意。而一些琐琐碎碎的东西,在流年逝去之后反而磨洗得更加鲜明。于是我们自己也感到迷惑恍惚,究竟是哪些在生命中更重要?

曾经以为有关生死的事肯定会刻骨铭心。然而当我手抚脑后的深深的疤痕时,却发现往事已经变得寻不到踪迹。相反,整个事情的侮一个细节在妈妈的脑海里都像刚刚发生的一样清晰。我央她讲一讲当时的情形,妈妈看着我,眼中有一种很奇异的神色。然后述说我怎样在沟上跳来跳去,怎样在唱跳之时得意忘形,怎样突然失足,怎样流血如注而休克。妈妈的绘声绘色里带着一种记忆犹新的惊恐,她好像完全置身于十几年前的那个情景,最后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手不自觉地抓住眼前好好存在的我。尽管我实在已想不起来当时的事情,但是感到妈妈那徽徽颐动的指尖。我安慰似地对着她笑了,同时一串泪珠悄悄滑落在我的衣襟。

或许真的有时自己也无法了解自己真正的心情,以为是过眼的云烟,反而会在不经意的时候清晰地历历重现,无论当时多么惊心动魄,很快自己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记忆是人生的财富,但忘记也是人类的本能。否则,太多的过去充塞于生命,在如此沉重的背负下,怎么还会有明天的继续?

曾经掠过生命的影子有无数.能够在我们的心湖上投下影子的.必然是那些能够触动意识深处的涟漪。

幽默的力量

《琐忆》里反复强调鲁迅先生幽默与讽刺的特点。而对鲁迅先生的这种幽默确实值得我们探讨一番的。幽默,是个外来语,即Humour。而寻找中国有关词汇,古时只有徘伏、诙谐、滑稽等字眼。例如宋代有位诗人姓石,一次外出骑马不小心掉了下来。人们看了便嘲笑他。而他却拾起帽子,弹弹灰尘说:多亏我是石博士,若是瓦博士,可就完了。近乎是自我解嘲了。

而国外的正宗幽默是:一位音乐家教国王拉小提琴。国王当然拉得很整脚了。音乐家便对国王说:音乐家分为三等:第一等是一窍不通的人,第二等是水平糟糕的,第三等才是像我这样技艺高超的人。恭喜陛下,您已经跃入第二等了。

这种幽默既巧妙地说了真话,当然也不会惹得龙颜大怒,真有把山一般的沉重都化为风一样轻盈无形的力量。而英雄柏修斯只有借助幽默这面镜子的帮助,才能避免因直视女妖的脸而使自己化为石头,又能砍下女妖的头颅,而从中飞出双逸轻灵的飞马。正是在这种慧义上,我们才珍视鲁迅先生文章中那种幽默语言的力量,每次读他的杂文,总为其中弥漫的幽歇风趣、力透纸背的风格而感染。心想:人说他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可若少了这幽歌,也会是言之无趣,行而不远了。

看一出意大利戏剧,客人向主人自谦说:我是您最末仆人衣服上的最后一粒纽扣。而主人含笑回答说:这粒纽扣可是宝石做的。这样机智的对话,说明双方都富于幽默感,因而自然会成为交际场上的佼佼者。那位闻名世界的女作家斯塔尔夫人,据说其谈吐的幽默与诙谐会令反对她的人都心悦诚服,以致拿破仑皇帝命令她不许进人巴黎方圆50里之内,以免受了她的感染而放弃了自己的原有立场。

幽默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所以我就明白了鲁迅文章那千钧的力量!

《琐记》读后感 篇2

有时候忍不住会想,严厉的爱与宽松的放纵,到底哪一个是正确的?那个“别人家孩子”与自己的区别真的那么大吗?仔细想想,区别,真的怪可怕。

读着读着,一丝阴冷的气息爬上我的背。它仿佛是青绿色,像是衍太太的“和蔼”的笑容。她笑得眼睛弯弯的,嘴里说出的却尽是在孩子们看来很温柔,在大人看来却很恐怖的话语。种种行为,无不让人感到惊恐。别人家孩子在她跟前,像是无自觉地被摧残,还是以极其温柔的方式。对自己的孩子,却是天下父母心。

同样是孩子,到底为什么要这样蹂躏别人家的?或者说正因为是同样的,才会想让自己的孩子显得更好?区别,怪可怕的。就是因为这种讽刺的原因,孩子在不知不觉中就坏掉了,被指向邪路了。而那位太太,还是笑着旁观与自己家有区别的孩子,一步步走向毁灭吗?

区别,让人心狭窄了。

《琐记》读后感 篇3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话题作文 琐记读后感500字(3篇)作文。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琐记》读后感 篇4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的题目确实让人觉得有点不同,那就是《琐记》。不似前几篇文章都有个明确的主题,这篇倒有点儿像形散神亦散的散文了。

《琐记》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和衍太太之间的故事。衍太太总是给我留了一个不好的印象的,一个似乎有了小市民的种种劣根性的妇女,但是孩子们在她那儿总能得到百般的纵容,或许更是一种不负责任。最后竟然还从衍太太口中传出先生偷偷变卖家当的谣言,此时的衍太太却愈发的不可爱了。

文章还写到了当先生不想再留在S城之时,南京求学的事,在那段做做学生的日子里,先生对于学习的处所倒有个详细的介绍,也表明了当时自己读书的态度,对于一些先进的科学读本均是喜爱的,对于一些陈古的文言,先生多是没甚印象。这也得以看出当时先生为何要倡导新文化运动。

文章就在这样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中展开了。临到最后的文章末尾,鲁迅先生写到了去日本留学的事情,4个中国的留学生要去日本留学,文章的最有趣之处便在此了:一些前年去日本留过学的前辈特意指教了关于“袜”和“钱”的经验,不成想,这些让新留学生们纷纷遵命的经验,到了日本,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和一些理想主意的存在。

《琐记》读后感 篇5

初读,很难相信,世界上居然会有如此恶毒的母亲。母爱应该是温暖,温馨的,但是在《金琐记》中的曹七巧不但没有给子女所应有的关怀、温暖,而给予他们的反而是无尽的痛苦,折磨。她连女性最美好的母性都不存在,值得人去关心同情么?只让我感觉她所受的全是她自己自找的。

可是对于一个一直信奉:“人之初,性本善”的人来说,我不得不从正面去想,像曹七巧这样的人难道没有好的一面?难道她生来就如此“恶”么?

再读,带着问题去读,发现自己对曹七巧的控诉太偏激了点。对于前面的义愤填膺,再读后,更多的是觉得她很可怜,需要同情的。

在文章的一开头,是通过两个丫头的对话,让我们初步的了解的曹七巧。同时两个丫头的对话,让我们看到,曹七巧很可怜。如文章中写到“凤萧道:‘你是她陪嫁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丫头即如此轻蔑地看待她,再加上她的身份与姜家并不算门当户对,且当初是以“姨太太”娶进门……而且她的丈夫是个躯体残疾,“没有生命意义的”姜家二少爷,对于一个正常的女人,能忍受,坚持下去么?还有她娘家哥哥的索取……“不承情也罢!我也惯了。我进你们姜家的门……谁见我的情来?谁有半点好处到我头上?”这样的环境怎能不叫她不暴躁,不尖酸刻薄?甚至最后到达性格的“扭曲”呢?

对于她对子女的态度我还是觉得不可原谅的,因为即使自己有多对世界,对社会,对世人的愤怒,也不能将子女当成自己发泄苦闷,愤怒的工具阿。记得有人这样说道:“曹七巧的命运本是不幸的,但她并不从自身的不幸中滋生出可贵的同情心,而是以制造别人(确切的说是她亲身儿女,而且也只能是她的亲骨肉,因为那是她所唯一能接触到的人)的更大的不幸来获得快感。曹七巧人性恶的最深刻之处就展现在她与儿女媳妇的冲突中。”我很赞同上述所说的`。尚且不论“虎毒不食子”,对于人类来说,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高尔基)。母亲是第一个影响她子女职业兴趣发展的人。再来看看我们这为所谓的“母亲”曹七巧,她又怎样对待他的子女啊?如她的女儿,如小说中说道“有时她也觉得牺牲得有点不值得,暗自懊悔着,然而也来不及挽回了。她渐渐地放弃了一切上进的思想,安分守己起来。她学会了挑是非,使小坏,干涉家里的行政。她不时的跟怒亲怄气,可是她的言行举止越来越像她的怒亲了”。再如儿子,她以给长白娶媳妇的方式管住他,但又不让儿子与一个女人有正常的生活和快乐。她处处亲近长白,要长白给她烧烟泡,陪她通宵聊天。最后使得媳妇被残酷的精神折磨致死,姨太太做了"替身"。不到半年,也自杀了。这还称的上是“母亲”么?

总之,曹七巧有值得我们同情的地方,但她对于子女的种种,我想是无可原谅的,不值得同情的。希望现在和以后不会有像曹七巧一样的母亲存在。

《琐记》读后感 篇6

《秋灯琐记》是清朝人蒋坦所写的忆妻书。书中所记,大多是与妻子秋芙的生活琐事,但文中一字一墨,皆妙曲横生,使人读之慨然,无不有羡慕之感。

蒋坦,字平伯,号蔼卿,是浙江钱塘人。秀才出身,善文章,工书法。道光七年与青梅竹马的表妹秋芙订婚,道光二十三年成婚。而秋芙亦有文才,著有词集,解音律,善弹琴,尤喜佛经。故夫妇偕隐家园,联吟礼佛,作诗载歌,又有游山玩水之趣,并享天人之乐,虽箪食瓢饮,常自窘困,但不输高雅之志。

可以看出,蒋坦与秋芙皆是性情中人,见山树花木,水光风涌,无不有感。

还记得书中写道二人夏日出游,到理安寺,在石屋洞中陶然忘世,不知几何。所记写道:“秋芙安琴磐磴,鼓《平沙落雁》之操,归云滃然,涧水互答,此时相对,几忘我两人犹生尘世间也。”可见二人自然之天性,非尘世之人可比也。

蒋坦对秋芙可谓珍切宠爱,记的二人在一湖游玩,到了晚上,四周暝目,霜风乍起,秋芙时着薄棉,略有寒色,蒋坦见之,于是脱衣半臂拥之。读者念至此处,怎能不唏嘘感叹,真是羡煞人间也!

春花风月有时,秋落霜寒亦有时,所以二人也常常有惜花伤神,念苍山衰败之感。秋芙常对蒋坦说:“人生百年,梦寐居半,愁病居半,襁褓垂老之日又居半,所仅存者,十之一二耳;况我辈蒲柳之质,犹未必百年者乎。”蒋坦闻之同感。是啊,生死有定,但愿你长寿百年,希去我之前,免伤孤之痛。蒋坦所想,或许如此,上天应之,所以也就有了丧妻之痛啊。

幸福源于细节,所谓琐事者间,往往都是最真实的。而人们大多愿意看的,不是表面的华丽词藻,而是内容中的真实情感。蒋坦与秋芙,如《浮生六记》中的沈复与芸娘,都是至情至性之人。

夫妇本三生结缘,若能如此,皆为良缘。但世上没有那么多良缘,所以才会去羡慕蒋坦与秋芙,羡慕古人的至美爱情。

有时候,我们无法选择对方是蒋坦或秋芙那样的人,但我们可以选择自己去做蒋坦或秋芙那样的人。如果真是如此,又怎么会怕没有良缘呢?

最后,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比翼双飞,再续蒋坦与秋芙之爱情。

《琐记》读后感 篇7

有时候忍不住会想,严厉的爱与宽松的放纵,到底哪一个是正确的?那个“别人家孩子”与自己的区别真的那么大吗?仔细想想,区别,真的怪可怕。

读着读着,一丝阴冷的气息爬上我的背。它仿佛是青绿色,像是衍太太的“和蔼”的笑容。她笑得眼睛弯弯的,嘴里说出的却尽是在孩子们看来很温柔,在大人看来却很恐怖的话语。种种行为,无不让人感到惊恐。别人家孩子在她跟前,像是无自觉地被摧残,还是以极其温柔的方式。对自己的孩子,却是天下父母心。

同样是孩子,到底为什么要这样蹂躏别人家的?或者说正因为是同样的,才会想让自己的孩子显得更好?区别,怪可怕的。就是因为这种讽刺的原因,孩子在不知不觉中就坏掉了,被指向邪路了。而那位太太,还是笑着旁观与自己家有区别的孩子,一步步走向毁灭吗?

区别,让人心狭窄了。

今天闲来无事,随手读了读《朝花夕拾》,翻到《琐记》一章,读后颇有感悟。

文中写了“衍太太”的一言一行,表面看来像是在夸赞她,实际却讽刺了她的虚伪举止。在父亲故去后,作者去衍太太家中时,被唆使去偷家里的东西变卖,最后还被诬陷。其实在当今的社会上,仍会有很多人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带有衍太太的色彩。表面上装好人,实际心肠是很坏的。教唆别人去犯罪,自己不得罪人,如今是大有人在。

而后文所写去学堂一事,则更耐人寻味。一天的时间都消磨在一科的学习上,满脑子的英文或满脑子的古文。与其这点相比,当今的学习是非常合理的,文理搭配,学得轻松自在。学堂中根据等级的分别,竟然连宿舍的好坏都算在其中。好的就在人前耀武扬威,不好的就低头不敢言语,连走路都要让他三分。现在不也是一样吗?这一点确实需要改进。

作者去日本时,谨记教诲,却帮不上忙。封建制度使人本身的思想也被囚禁,怪不得鲁迅先生要医好人思想上的病。

《琐记》读后感 篇8

ideng_four。而寻找中国有关词汇,古时只有“徘伏”、“诙谐”、“滑稽”等字眼。例如宋代有位诗人姓石,一次外出骑马不留意掉了下来。人们看了便嘲笑他。而他却拾起帽子,弹弹灰尘说:“多亏我是石博士,若是瓦博士,可就完了。”近乎是自我解嘲了。

而国外的正宗幽默是:一位音乐家教国王拉小提琴。国王当然拉得很整脚了。音乐家便对国王说:“音乐家分为三等:第一等是一窍不通的人,第二等是水平糟糕的,第三等才是像我这样技艺高超的人。恭喜陛下,您已经跃入第二等了。”

这种幽默既巧妙地说了真话,当然也不会惹得龙颜大怒,真有把山一般的沉重都化为风一样轻盈无形的力量。而英雄柏修斯只有借助幽默这面镜子的帮忙,才能避免因直视女妖的脸而使自己化为石头,又能砍下女妖的头颅,而从中飞出双逸轻灵的飞马。正是在这种慧义上,我们才珍视鲁迅先生文章中那种幽默语言的力量,每次读他的杂文,总为其中弥漫的幽歇风趣、力透纸背的风格而感染。心想:人说他“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可若少了这幽歌,也会是言之无趣,行而不远了。

看一出意大利戏剧,客人向主人自谦说:“我是您最末仆人衣服上的最后一粒纽扣。”而主人含笑回答说:“这粒纽扣但是宝石做的。”这样机智的对话,说明双方都富于幽默感,因而自然会成为交际场上的佼佼者。那位闻名世界的女作家斯塔尔夫人,据说其谈吐的幽默与诙谐会令反对她的人都心悦诚服,以致拿破仑皇帝命令她不许进人巴黎方圆50里之内,以免受了她的感染而放下了自己的原有立场。

幽默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琐记》读后感 篇9

《金琐记》是张爱玲小说的典型代表作品。小说塑造了一个为了金钱而放弃正常生活的女性形象,挖掘了她的内心世界,也展示了她扭曲的人性、分裂的性格和变态的心理。

主人公曹七巧,原是一家乡下开麻油店人家的女儿。哥嫂为贪图钱财,把她送到上海富宦之家做了一个残疾人的二奶奶。于是她失去了本该属于她的正常生活,而天天守着一个活僵尸似的丈夫。这样的命运,本不是她的错,她根本就没有机会找寻自己的幸福。在那个时代,她只能听从家里的安排。但她真的非常厌恶这样的生活,她丈夫的肉“是软的、重的,就像人的脚有时发了麻,摸上去的感觉……”那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两个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对她来说,这是一种病态的生活,由于想念着钱,她忍受了这样的生活。然而她毕竟是一个正常的人。出于生理的需要,同时也因为喜欢,她用心去追求小叔子。她讨厌季泽的媳妇兰仙。“她嘴里说着,心里发烦,一双手也不肯闲着,把兰仙揣着捏着捶着打着,恨不得把她挤得走了样才好”。这应该是她的妒忌心作祟把。但季泽尽管玩,却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人。这使得本来就忍受煎熬的她越发地感到悲凉了。

然而,七巧的不幸并不单这些。她在姜家是没有地位的,她自己也知道这屋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搭理她。云泽更是啪的一声打掉了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是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她嫂子也说姑娘受的委屈也不只这一件,好歹忍着罢,总有个出头之日。

于是,七巧在金钱的诱惑下,继续着她不堪的生活。

终于,翠竹帘子已经褪了色,金绿山水换了一张她丈夫的遗像,她如愿以偿地成了一位富孀。但其实什么也没得到,只不过用青春和爱情换来了姜家戴给她的金锁而已。这带有悲凉意味的不幸婚姻扭曲了她的灵魂,“她恨透了丈夫,恨透了姜家,恨透了自己势利的哥嫂,恨透了一切生活幸福的人。”于是带着报复心态似地去阻止和破坏别人的幸福。儿子结婚后,她让儿子把毯子铺在烟榻前为她点烟过夜,以阻止儿子和儿媳同房。她还让儿子讲他和媳妇芝寿之间的事。她儿子长白和芝寿本就关系不好,这下子更加恶化了。“这是个疯狂的世界。丈夫不像丈夫,婆婆不像婆婆。”后来,芝寿得了肺痨,死了。七巧的女儿长安二十四岁那年得了痢疾,七巧不替她延医服药,只劝她抽两筒鸦片。后来,长安抽鸦片上了瘾,婚事受了影响。长安到了快三十的时候,七巧反而责备长安的不是,推卸自己的责任。后来长安遇到了留学归来的童世舫,两情相悦,但还是被七巧破坏了。

七巧,“三十多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沉重的枷角劈死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她就这样死在了自己给自己套上的黄金的枷锁里。

七巧的一生,何其不幸,何其悲凉。因为金钱,她亲自毁了自己的幸福,将自己的一生禁锢。我想,七巧在姜家没有一天是快乐的,反而是她当初在麻油铺的时候,也许得到过些许简单的快乐。在姜家,她虽过着富足的生活,却也是“非人”的生活。她只是金钱的奴隶,一副没有生气的皮囊。然而七巧更是可怜的,除了钱,她还能牢牢抓住什么。她想用金钱安定自己的心,却禁锢了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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