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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合并通知通用十五篇

部门合并通知通用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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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合并通知 篇1

经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股份)、xx中意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意公司)于xxx年12月2x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决议:xx股份拟吸收合并中意公司,xx股份存续、中意公司歇业注销。合并前xx股份注册资本为1xxxx万元、中意公司注册资本为3xxx万元,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承续的xx股份承继。请相关的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采用清偿债务方式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xx中意化学有限公司

xxx年3月2x日

部门合并通知 篇2

经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股份)、xx中意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意公司)于xxx年12月2x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决议:xx股份拟吸收合并中意公司,xx股份存续、中意公司歇业注销。合并前xx股份注册资本为1xxxx万元、中意公司注册资本为3xxx万元,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承续的xx股份承继。请相关的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采用清偿债务方式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xx中意化学有限公司

xxx年3月2x日

部门合并通知 篇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

国税函[2006]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强化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汇总纳税)的征收管理,现就规范汇

一、严格执行汇总纳税的有关审批规定。按照现行规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必须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汇总纳税的有关审批规定,不得越权审批。

二、下列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汇总纳

(一)国务院确定的120

则的有关规定,由核算地统一纳税。对核算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铁路运营、民

三、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

(一)总分机构均在一省范围内的,由省级税务机关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

(二)总分机构跨省市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79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在总结近年来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务总局重新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第三条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第四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第五条

纳税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预缴申报后进行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第六条

纳税人需要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审核或备案的事项,应按有关程序、时限和要求报送材料等有关规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及时办理。

第七条

纳税人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第八条

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二)财务报表;

(三)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四)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五)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六)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第九条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或备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纳税申报。

第十条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第十一条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第十二条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补缴企业所得税款的,应按照

第十三条

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机构,按照上述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但应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情况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前报送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等情况报送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第十四条

经批准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集团,由集团母公司(以下简称汇缴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汇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汇缴企业及各个成员企业合并计算填写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及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有关资料及各个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统一办理汇缴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汇缴企业应根据汇算清缴的期限要求,自行确定其成员企业向汇缴企业报送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有关资料的期限。成员企业向汇缴企业报送的上述资料,应经成员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第十五条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汇算清缴,或者未报送本办法第八条所列资料的,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当地实际,对每一纳税年度的汇算清缴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和组织部署。汇算清缴管理工作由具体负责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的部门组织实施。税务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应充分协调和配合,共同做好汇算清缴的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在汇算清缴开始之前和汇算清缴期间,主动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服务。

(一)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帮助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征管制度和办税程序;

(二)积极开展纳税辅导,帮助纳税人知晓汇算清缴范围、时间要求、报送资料及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三)必要时组织纳税培训,帮助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自核自缴。

第十八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向纳税人发放汇算清缴的表、证、单、书。

第十九条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时,如发现企业未按规定报齐有关资料或填报项目不完整的,应及时告知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补齐补正。

第二十条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后,应对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逻辑性和有关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重点主要包括:

(一)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与企业财务报表有关项目的数字是否相符,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对应,计算是否正确。

(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和结转以后年度待弥补的亏损额。

(三)纳税人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税收优惠的确认和申请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四)纳税人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程序。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其分支机构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是否由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证明。

(五)纳税人有无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完税凭证上填列的预缴数额是否真实。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及其所属分支机构预缴的税款是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中分配的数额一致。

(六)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和其他各税种之间的数据是否相符、逻辑关系是否吻合。

第二十一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结合纳税人企业所得税预缴情况及日常征管情况,对纳税人报送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企业所得税补、退税或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纳所得税款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

税务机关应做好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和合并纳税企业汇算清缴的协同管理。

(一)总机构和汇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对企业的汇总或合并纳税申报资料审核时,发现其分支机构或成员企业申报内容有疑点需进一步核实的,应向其分支机构或成员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发出有关税务事项协查函;该分支机构或成员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就协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核查结果函复总机构或汇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二)总机构和汇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收到分支机构或成员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反馈的核查结果后,应对总机构和汇缴企业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额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三条

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税务机关应组织开展汇算清缴数据分析、纳税评估和检查。纳税评估和检查的对象、内容、方法、程序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各级税务机关应认真总结,写出书面总结报告逐级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在每年7月底前将汇算清缴工作总结报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总报表报送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总结报

(三)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减变化及原因;

(四)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制度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纳税人。

第二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3〕1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13号)同时废止。

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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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中心支行: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实施,妥善处理地区间利益分配关系,做好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征缴和分配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内容

(一)基本方法。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范围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照统一规范、兼顾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利益的原则,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总分机构统一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的地方分享部分,25%由总机构所在地分享,50%由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分享,25%按一定比例在各地间进行分配。

统一计算,是指居民企业应统一计算包括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在内的企业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适用税率不一致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分别按适用税率缴纳。

分级管理,是指居民企业总机构、分支机构,分别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属地进行监督和管理。居民企业总机构、分支机构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都有监管的责任,居民企业总机构、分支机构都要办理税务登记并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监管。

就地预缴,是指居民企业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规定的比例分别就地按月或者按季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总分机构企业根据统一计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

财政调库,是指财政部定期将缴入中央总金库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按照核定的系数调整至地方金库。

(二)适用范围。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是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企业。

实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办法的企业暂定为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三级及三级以下分支机构,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等统一计入二级机构测算。

属于铁路运输企业(包括广铁集团和大秦铁路公司)、国有邮政企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外国海上石油天然气企业)等企业总分机构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包括滞纳金、罚款收入)为中央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不实行本办法。

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营业税、增值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以及上年度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实行本办法。

在中国境内未跨省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居民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及收入分配办法,仍按原规定执行,不实行本办法。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不实行本办法。企业按本办法计算有关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其实际利润额、应纳税额及分摊因素数额,均不包括其境外营业机构。

二、预算科目

为满足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汇算清缴、退库、调库等需要,对《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1类“税收收入”有关科目作如下修订:

(一)在10104款“企业所得税”新增40项“分支机构预缴所得税”、41项“总机构预缴所得税”、42项“总机构汇算清缴所得税”、43项“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和相关目级科目。将原40项“企业所得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代码调整为50,下设目级科目名称和说明不变。

(二)在10105款“企业所得税退税”增设35项“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退税”,反映财政部门按“先征后退”政策审批退库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不包括按规定办理的多缴税款退税)。

(三)有关科目说明及其他修改情况见附件。

三、税款预缴

(一)预缴方式。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应根据核定的应纳税额,分别由总机构、分支机构按月或按季就地预缴。

预缴方式一经确定,当年度不得变更。

(二)就地预缴。由总机构根据企业本期累计实际经营结果统一计算企业实际利润额、应纳税额,并分别由总机构、分支机构分期预缴。

1.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款。总机构在每月或每季终了之日起十日内,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7-12月份按上年)各省市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总机构所在省市同时设有分支机构的,同样按三个因素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所缴纳税款收入由中央与分支机构所在地按60∶40分享。分摊时三个因素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当年新设立的分支机构第二年起参与分摊;当年撤销的分支机构第二年起不参与分摊。

分支机构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全部营业收入。其中,生产经营企业经营收入是指生产经营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取得的全部收入;金融企业经营收入是指金融企业取得的利息和手续费等全部收入;保险企业经营收入是指保险企业取得的保费等全部收入。

分支机构职工工资,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

分支机构资产总额,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除无形资产外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总额。

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额=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其中:

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总额=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 50%

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经营收入/各分支机构经营收入总额)×0.35+(该分支机构职工工资/各分支机构职工工资总额)×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0.30

以上公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参与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

2.总机构就地预缴税款。总机构应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25%,就地办理缴库,所缴纳税款收入由中央与总机构所在地按60∶40分享。

3.总机构预缴中央国库税款。总机构应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剩余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所缴纳税款收入60%为中央收入,40%由财政部按照2004年至2006年各省市三年实际分享企业所得税占地方分享总额的比例定期向各省市分配。

四、预缴税款缴库程序

(一)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款由分支机构办理就地缴库。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税收缴款书,预算科目栏按企业所有制性质对应填写1010440项“分支机构预缴所得税”下的有关目级科目名称及代码,“级次”栏填写“中央60%,地方40%”。

(二)总机构就地预缴税款和总机构预缴中央国库税款由总机构合并办理就地缴库。中央地方分配方式为中央60%,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暂列中央收入)20%,总机构所在地20%。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税收缴款书,预算科目栏按企业所有制性质对应填写1010441项“总机构预缴所得税”下的有关目级科目名称及代码,“级次”栏按上述分配比例填写“中央60%、中央20%(待分配)、地方20%”。

国库部门收到税款后,将其中60%列入中央级1010441项“总机构预缴所得税”下有关目级科目,20%列入中央级1010443项“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下有关目级科目,20%列入地方级1010441项“总机构预缴所得税”下有关目级科目。

五、汇总清算

各分支机构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统一由总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根据汇总计算的企业年度全部应纳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境内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多退少补。

(一)补缴的税款由总机构全额就地缴入中央国库,不实行与总机构所在地分享。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税收缴款书,预算科目按企业所有制性质对应填写1010442项“总机构汇算清缴所得税”下的有关目级科目名称及代码,“级次”栏填写“中央60%,中央40%(待分配)”。

国库部门收到税款后,按共享收入进行业务处理,将其中60%列入中央级1010442项“总机构汇算清缴所得税”下有关目级科目,40%列入中央级1010443项“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下有关目级科目。

(二)多缴的税款由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收入退还书并按规定办理退库。收入退还书预算科目按企业所有制性质对应填写1010442项“总机构汇算清缴所得税”下的有关目级科目名称及代码,“级次”栏填写“中央60%、中央40%(待分配)”。国库部门办理时,按共享收入进行业务处理,将所退税款的60%列中央级1010442项“总机构汇算清缴所得税”下有关目级科目,40%列中央级1010443项“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下有关目级科目。

六、财政调库

财政部根据2004年至2006年各省市三年实际分享企业所得税占地方分享总额的比例,定期向中央总金库按目级科目开具分地区调库划款指令,将“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全额划转至地方金库。地方金库收款后,全额列入地方级1010441项“总机构预缴所得税”下的目级科目办理入库,并通知同级财政部门。

七、其他

(一)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缴纳的所得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不实行跨地区分享,按中央与地方60∶40分成比例就地缴库。需要退还的所得税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收入仍按现行管理办法办理审批退库手续。

(二)财政部于每年1月初按中央总金库截至上年12月31日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进行分配,并在库款报解整理期(1月1日至1月10日)内划转至地方金库;地方金库收到下划资金后,金额纳入上年度地方预算收入。地方财政列入上年度收入决算。各省市分库在12月31日向中央总金库报解最后一份中央预算收入日报表后,整理期内再收纳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缴纳的所得税,统一作为新年度的缴库收入处理。

(三)税务机关与国库部门在办理总机构缴纳的所得税对账时,需要将1010441项“总机构预缴所得税”、42项“总机构汇算清缴所得税”、43项“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下设的目级科目按级次核对一致。

(四)本办法实施后,缴纳和退还2007年及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仍按原办法执行。

(五)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集中缴库的企业所得税地区间分配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2]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明电[2001]3号)中有关跨省市经营企业所得税预算管理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六)分配给地方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收入,以及省区域内跨市县经营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省以下分配与预算管理办法。

部门合并通知 篇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涉外企业汇总(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7〕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广东、海南省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涉外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营业机构的,可以由其选定其中的一个营业机构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为规范和加强涉外企业汇总(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管理,现就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加强汇总(合并)申报认定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总机构或负责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的外国企业营业机构(以下简称汇缴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应在汇缴机构涉外企业所得税税种登记完成后,为其出具《外商投资企业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确认单》(见附件1)。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或被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的外国企业营业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进行所得税税种登记时,应附送外商投资企业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确认单》或税务机关批准外国企业营业机构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的审批文件的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不需分别进行所得税纳税申报。

二、加强审核和备案事项管理

分支机构应于终了后两个月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无形资产加速摊销等需审核、备案的涉税事项。主管税务机关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应于两个月内审核完毕,并为分支机构出具《分支机构审核、备案事项确认单》(见附件2)。汇缴机构在所得税申报时,除正常报送的资料外,还应同时附送其所属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分支机构审核、备案事项确认单》,否则其相应的税前扣除项目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三、加强协调配合汇缴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严格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汇算清缴工作规程》(国税发[2003]12号)的有关规定,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

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于收到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发出的《营业机构税务事项协查函》后30日内负责就协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函复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汇缴机构和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工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开展跨区域联合税务审计。

以上,从2006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1、外商投资企业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确认单

2、分支机构审核、备案事项确认单

附件1

(汇缴机构名称):

经审核,确认(新增或取消)以下分支机构由你公司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

┌───────────────────────────────────────────┐ │

一、新增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的分支机构情况│ ├─┬─────┬─────┬──────┬──────┬─────┬────┬────┤ │序│纳税人识别│分支机构名│生产经营地址│经营范围│主管税务机│汇总申报│汇总申报│ │号│号│称│││关│有效期起│有效期止│ ├─┼─────┼─────┼──────┼──────┼─────┼────┼────┤ │ ││││││││ ├─┼─────┼─────┼──────┼──────┼─────┼────┼────┤ │ ││││││││ ├─┼─────┼─────┼──────┼──────┼─────┼────┼────┤ │ ││││││││ ├─┴─────┴─────┴──────┴──────┴─────┴────┴────┤ │

二、取消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的分支机构情况│ ├─┬─────┬─────┬──────┬──────┬─────┬────┬────┤ │序│纳税人识别│分支机构名│生产经营地址│经营范围│主管税务机│取消汇总│取消理由│ │号│号│称│││关│申报有效││ │ ││││││期起││ ├─┼─────┼─────┼──────┼──────┼─────┼────┼────┤ │ ││││││││ ├─┼─────┼─────┼──────┼──────┼─────┼────┼────┤ │ ││││││││ ├─┼─────┼─────┼──────┼──────┼─────┼────┼────┤ │ ││││││││ └─┴─────┴─────┴──────┴──────┴─────┴────┴────┘

附件2

分支机构审核、备案事项确认单

(分支机构名称):

你公司报送的需审核、备案的涉税事项已于年月日收悉。经审核,现分项确认如下:

┌───┬───────┬──────────┬───────────┬──────┐ │序号 │涉税项目│纳税人申报情况│税务机关审核情况│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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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合并通知 篇5

经xxxx科技有限公司、xxxx化工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xxxx科技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xxxx化工有限公司,合并后xxxx科技有限公司存续,xxxx化工有限公司注销。合并前xxxx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5486万元、xxxx化工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600万元;合并后xxxx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5486万元,即合并后xxxx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不变。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吸收合并后,合并双方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xxxx科技有限公司承继。相关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xx

电话:xxxxxxxxx

地址:xx市xx区振兴路91号

xxxx科技有限公司

xxxx化工有限公司

xxx年4月5日

部门合并通知 篇6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出租房屋规范化管理,努力改善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居住环境,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维护房屋租赁双方合法权益,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违法建设房屋。单位(包括施工单位)和个人建设房屋应按照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房屋建设和施工。禁止在宅基地、农村集体用地、公共绿地、市政用地等范围内进行违法建设。正在进行违法建设的,应当立即停止;违法建设房屋的,自行承担拆除损失。

二、严禁违法出租房屋。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当保障房屋安全。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禁止将违法建设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对存在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应当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建筑结构安全隐患、火灾隐患等危及人身生命安全的出租房屋,应立即停止出租。因违反房屋租赁有关规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严禁违法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出租房屋的使用应当符合房屋建设规划的要求,禁止违法改变出租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房屋出租人违法改变房屋结构或使用性质,将房屋隔成若干居室对外出租的,应当拆除隔断,恢复原状。

四、严格落实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安全责任。房屋出租人应当承担出租房屋的安全责任。出租人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不得以出租房屋的方式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有犯罪活动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承租人承担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承租人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非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五、严格落实房屋出租登记制度。房屋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主动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应当督促承租人办理相关证件,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信息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依法查处房屋租赁违法行为。对房屋出租人、承租人违反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公安、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工商、安全生产监督、民防、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行政部门依法查处,追究有关单位、个人的法律责任。

广大市民应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整治违法房屋建设、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和违法出租行为工作。

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阻碍执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将按照充分保护市民利益、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强城乡结合部地区的环境整治和建设,努力改善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居住生活环境。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共同创造宜居的美好家园,维护首都和谐稳定。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局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部门合并通知 篇7

根据股东决定,xx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号:3xx2xx1xxxxxxxx)拟吸收合并xx安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号:3xx2111xxxxx1xx)及xx市利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号:3xx2121xxxxx1xx)。合并后xx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存续,xx安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和xx市利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注销,合并各方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方xx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xx 联系方式:xxxxxxxxxxxxxxx

联系地址:xx湖里区火炬路1xx号

xx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xx安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xx市利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xxx年11月2日

部门合并通知 篇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及现金选择权申报提示性公告已分别于20xx年7月29日及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本公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日为20xx年7月30日,申报时间为20xx年7月31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3:30-16:00)。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如下:

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没有异议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年8月3日

部门合并通知 篇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119号

为鼓励和促进有正常经营需要的企业合并、分立业务的健康发展,规范和加强合并、分立业务的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精神,现将企业合并、分立业务中当事各方涉及的所得税处理问题进一步补充规定如下:

一、企业合并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企业合并包括被合并企业(指一家或多家不需要经过法律清算程序而解散的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简称合并企业),为其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其他财产,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企业合并业务的所得税应根据合并的具体方式处理。

(一)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得结转到合并企业弥补。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有关资产,计税时可以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被合并企业的股东取得合并企业的股权视为清算分配。

合并企业和被合并企业为实现合并而向股东回购本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应作为股票转让所得或损失。(此条款已失效或废止)

(二)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除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以下简称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或支付的股本的账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事各方可选择按下列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

1.被合并企业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合并以前的全部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具体按下列公式计算:某一纳税年度可弥补被合并企业亏损的所得额=合并企业某一纳税年度未弥补亏损前的所得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合并后合并企业全部净资产公允价值)。

2.被合并企业的股东以其持有的原被合并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旧股)交换合并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新股),不视为出售旧股,购买新股处理。被合并企业的股东换得新股的成本,须以其所持旧股的成本为基础确定。

但未交换新股的被合并企业的股东取得的全部非股权支付额,应视为其持有的旧股的转让收入,按规定计算确认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依法缴纳所得税。

3.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成本,须以被合并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

(三)关联企业之间通过交换普通股实现企业合并的,必须符合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的原则,否则,对企业应纳税所得造成影响的,税务机关有权调整。

(四)如被合并企业的资产与负债基本相等,即净资产几乎为零,合并企业以承担被合并企业全部债务的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合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全部资产的成本,须以被合并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被合并企业的股东视为无偿放弃所持有的旧股。

二、企业分立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企业分立包括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营业分离转让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简称分立企业),为其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其他财产。企业分立业务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所得税处理:

(一)被分立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其被分离出去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计算被分立资产的财产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的资产,在计税时可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

(二)分立企业支付给被分立企业或其股东的交换价款中,除分立企业的股权以外的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或支付的股本的账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企业分立当事各方也可选择按下列规定进行分立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1.被分立企业可不确认分离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所得税。

2.被分立企业已分离资产相对应的纳税事项由接受资产的分立企业承继。被分立企业的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离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接受分离资产的分立企业继续弥补。

3.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的成本,须以被分立企业的账面净值为基础结转确定,不得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进行调整。

(三)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新股”),如需部分或全部放弃原持有的被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旧股”),“新股”的成本应以放弃的“旧股”的成本为基础确定。如不需放弃“旧股”,则其取得的“新股”成本可从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直接将“新股”总投资成本确定为零;或者,以被分立企业分离出去的净资产占被分立企业全部净资产的比例先调整减低原持有的“旧股”的成本,再将调整减低的投资成本平均分配到“新股”上。

三、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涉及的企业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选择按照上述第一条第(二)项和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确认。

四、本通知所称公允价值是指独立企业之间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和经营常规自愿进行资产交换和债务清偿的金额。

五、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部门合并通知 篇10

经合并各方公司股东会于20××年××月××日讨论决定:诸暨市××××××××××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有限公司,特此公告。

请合并各方公司的债权人自接到合并各方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全并各方公司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对自己是否要求合并各方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作出决定,并于该期间内通知合并各方公司,否则,合并各方公司将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诸暨××××××××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年××月××日

部门合并通知 篇11

经xx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xx远洋实业集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两公司进行合并。合并双方及合并方式为:xx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xx远洋实业集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合并方式为吸收合并,xx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吸收xx远洋实业集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并存续,xx远洋实业集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解散注销。合并完成后,xx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存续,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xx远洋实业集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所有债权、债务、资产及相关权益均由xx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合并各方之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原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向原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原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xx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xx远洋实业集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xxxx年4月15日

部门合并通知 篇12

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

因集团战略发展需要,经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自20xx年8月2日起,集团投资发展中心与综合管理中心合并,合并后部门名称为综合管理中心,集团财务结算中心与审计部合并,合并后部门名称为财务结算中心;同时作以下人事任命:

1. 原投资发展中心总监 缪开 任命为综合管理中心总监;

2. 原审计部审计总监 余文龙 任命为财务结算中心副总监;

3. 原综合管理中心经理 胡培军 任命为综合管理中心总监助理;

4. 原审计部审计专员 张珊珊 任命为财务结算中心经理助理。

同时免去以上四位人员原有部门职务。

特此通知。

xx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八月二日

部门合并通知 篇13

经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于20xx年12月2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决议:股份拟吸收合并xx公司,股份存续、xx公司歇业注销。合并前股份注册资本为10450万元、xx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承续的股份承继。请相关的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采用清偿债务方式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化学有限公司

x年3月25日

部门合并通知 篇14

根据股东决定,xx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号:3xx2xx1xxxxxxxx)拟吸收合并xx安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号:3xx2111xxxxx1xx)及xx市利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号:3xx2121xxxxx1xx)。合并后xx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存续,xx安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和xx市利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注销,合并各方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方xx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xx 联系方式:xxxxxxxxxxxxxxx

联系地址:xx湖里区火炬路1xx号

xx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xx安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xx市利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xxx年11月2日

部门合并通知 篇1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

国税函[2006]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强化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汇总纳税)的征收管理,现就规范汇总纳税范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汇总纳税的有关审批规定。按照现行规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必须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汇总纳税的有关审批规定,不得越权审批。凡越权自行审批汇总纳税或扩大汇总纳税范围的,必须予以纠正。

二、下列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汇总纳税:

(一)国务院确定的120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

(二)国务院批准执行试点企业集团政策和汇总纳税政策的企业集团;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铁路运营、民航运输、邮政、电信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含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四)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企业集团;

(五)汇总纳税企业重组改制后具集团性质的存续企业。

三、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核算地统一纳税。对核算地发生争议的,分情况处理:

(一)总分机构均在一省范围内的,由省级税务机关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

(二)总分机构跨省市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79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在总结近年来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务总局重新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第三条 凡在纳税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第四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在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第五条 纳税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应在纳税终了后15日内完成,预缴申报后进行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第六条 纳税人需要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审核或备案的事项,应按有关程序、时限和要求报送材料等有关规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前及时办理。

第七条 纳税人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第八条 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二)财务报表;

(三)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四)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五)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六)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第九条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备齐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资料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纳税申报。

第十条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第十一条 纳税人在纳税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第十二条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补缴企业所得税款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手续。

第十三条 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机构,按照上述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但应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情况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前报送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等情况报送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第十四条 经批准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集团,由集团母公司(以下简称汇缴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汇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汇缴企业及各个成员企业合并计算填写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及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有关资料及各个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统一办理汇缴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汇缴企业应根据汇算清缴的期限要求,自行确定其成员企业向汇缴企业报送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有关资料的期限。成员企业向汇缴企业报送的上述资料,应经成员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第十五条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汇算清缴,或者未报送本办法第八条所列资料的,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当地实际,对每一纳税的汇算清缴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和组织部署。汇算清缴管理工作由具体负责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的部门组织实施。税务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应充分协调和配合,共同做好汇算清缴的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在汇算清缴开始之前和汇算清缴期间,主动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服务。

(一)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帮助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征管制度和办税程序;

(二)积极开展纳税辅导,帮助纳税人知晓汇算清缴范围、时间要求、报送资料及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三)必要时组织纳税培训,帮助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自核自缴。

第十八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向纳税人发放汇算清缴的表、证、单、书。

第十九条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时,如发现企业未按规定报齐有关资料或填报项目不完整的,应及时告知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补齐补正。

第二十条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纳税申报后,应对纳税人纳税申报表的逻辑性和有关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重点主要包括:

(一)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与企业财务报表有关项目的数字是否相符,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对应,计算是否正确。

(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弥补以前亏损额和结转以后待弥补的亏损额。

(三)纳税人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税收优惠的确认和申请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四)纳税人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程序。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其分支机构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是否由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证明。

(五)纳税人有无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完税凭证上填列的预缴数额是否真实。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及其所属分支机构预缴的税款是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中分配的数额一致。

(六)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和其他各税种之间的数据是否相符、逻辑关系是否吻合。

第二十一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结合纳税人企业所得税预缴情况及日常征管情况,对纳税人报送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企业所得税补、退税或抵缴其下一应纳所得税款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 税务机关应做好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和合并纳税企业汇算清缴的协同管理。

(一)总机构和汇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对企业的汇总或合并纳税申报资料审核时,发现其分支机构或成员企业申报内容有疑点需进一步核实的,应向其分支机构或成员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发出有关税务事项协查函;该分支机构或成员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就协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核查结果函复总机构或汇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二)总机构和汇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收到分支机构或成员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反馈的核查结果后,应对总机构和汇缴企业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额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三条 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税务机关应组织开展汇算清缴数据分析、纳税评估和检查。纳税评估和检查的对象、内容、方法、程序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各级税务机关应认真总结,写出书面总结报告逐级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在每年7月底前将汇算清缴工作总结报告、企业所得税汇总报表报送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一)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企业所得税税源结构的分布情况;

(三)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减变化及原因;

(四)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制度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纳税人。

第二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3〕1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13号)同时废止。

2008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成文日期:

字体:【大】【中】【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中心支行: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实施,妥善处理地区间利益分配关系,做好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征缴和分配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内容

(一)基本方法。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范围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照统一规范、兼顾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利益的原则,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总分机构统一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的地方分享部分,25%由总机构所在地分享,50%由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分享,25%按一定比例在各地间进行分配。

统一计算,是指居民企业应统一计算包括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在内的企业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适用税率不一致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分别按适用税率缴纳。

分级管理,是指居民企业总机构、分支机构,分别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属地进行监督和管理。居民企业总机构、分支机构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都有监管的责任,居民企业总机构、分支机构都要办理税务登记并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监管。

就地预缴,是指居民企业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规定的比例分别就地按月或者按季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汇总清算,是指在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总分机构企业根据统一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

财政调库,是指财政部定期将缴入中央总金库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按照核定的系数调整至地方金库。

(二)适用范围。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是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企业。

实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办法的企业暂定为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三级及三级以下分支机构,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等统一计入二级机构测算。

属于铁路运输企业(包括广铁集团和大秦铁路公司)、国有邮政企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外国海上石油天然气企业)等企业总分机构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包括滞纳金、罚款收入)为中央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不实行本办法。

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营业税、增值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以及上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实行本办法。

在中国境内未跨省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居民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及收入分配办法,仍按原规定执行,不实行本办法。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不实行本办法。企业按本办法计算有关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其实际利润额、应纳税额及分摊因素数额,均不包括其境外营业机构。

二、预算科目

为满足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汇算清缴、退库、调库等需要,对《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1类“税收收入”有关科目作如下修订:

(一)在10104款“企业所得税”新增40项“分支机构预缴所得税”、41项“总机构预缴所得税”、42项“总机构汇算清缴所得税”、43项“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和相关目级科目。将原40项“企业所得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代码调整为50,下设目级科目名称和说明不变。

(二)在10105款“企业所得税退税”增设35项“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退税”,反映财政部门按“先征后退”政策审批退库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不包括按规定办理的多缴税款退税)。

(三)有关科目说明及其他修改情况见附件。

三、税款预缴

(一)预缴方式。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应根据核定的应纳税额,分别由总机构、分支机构按月或按季就地预缴。

预缴方式一经确定,当不得变更。

(二)就地预缴。由总机构根据企业本期累计实际经营结果统一计算企业实际利润额、应纳税额,并分别由总机构、分支机构分期预缴。

1.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款。总机构在每月或每季终了之日起十日内,按照以前(1—6月份按上上年,7-12月份按上年)各省市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总机构所在省市同时设有分支机构的,同样按三个因素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所缴纳税款收入由中央与分支机构所在地按60∶40分享。分摊时三个因素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当年新设立的分支机构第二年起参与分摊;当年撤销的分支机构第二年起不参与分摊。

分支机构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全部营业收入。其中,生产经营企业经营收入是指生产经营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取得的全部收入;金融企业经营收入是指金融企业取得的利息和手续费等全部收入;保险企业经营收入是指保险企业取得的保费等全部收入。

分支机构职工工资,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

分支机构资产总额,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除无形资产外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总额。

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额=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其中:

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总额=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 50%

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经营收入/各分支机构经营收入总额)×0.35+(该分支机构职工工资/各分支机构职工工资总额)×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0.30

以上公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参与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

2.总机构就地预缴税款。总机构应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25%,就地办理缴库,所缴纳税款收入由中央与总机构所在地按60∶40分享。

3.总机构预缴中央国库税款。总机构应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剩余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所缴纳税款收入60%为中央收入,40%由财政部按照2004年至2006年各省市三年实际分享企业所得税占地方分享总额的比例定期向各省市分配。

四、预缴税款缴库程序

(一)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款由分支机构办理就地缴库。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税收缴款书,预算科目栏按企业所有制性质对应填写1010440项“分支机构预缴所得税”下的有关目级科目名称及代码,“级次”栏填写“中央60%,地方40%”。

(二)总机构就地预缴税款和总机构预缴中央国库税款由总机构合并办理就地缴库。中央地方分配方式为中央60%,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暂列中央收入)20%,总机构所在地20%。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税收缴款书,预算科目栏按企业所有制性质对应填写1010441项“总机构预缴所得税”下的有关目级科目名称及代码,“级次”栏按上述分配比例填写“中央60%、中央20%(待分配)、地方20%”。

国库部门收到税款后,将其中60%列入中央级1010441项“总机构预缴所得税”下有关目级科目,20%列入中央级1010443项“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下有关目级科目,20%列入地方级1010441项“总机构预缴所得税”下有关目级科目。

五、汇总清算

各分支机构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统一由总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根据汇总计算的企业全部应纳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境内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多退少补。

(一)补缴的税款由总机构全额就地缴入中央国库,不实行与总机构所在地分享。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税收缴款书,预算科目按企业所有制性质对应填写1010442项“总机构汇算清缴所得税”下的有关目级科目名称及代码,“级次”栏填写“中央60%,中央40%(待分配)”。

国库部门收到税款后,按共享收入进行业务处理,将其中60%列入中央级1010442项“总机构汇算清缴所得税”下有关目级科目,40%列入中央级1010443项“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下有关目级科目。

(二)多缴的税款由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收入退还书并按规定办理退库。收入退还书预算科目按企业所有制性质对应填写1010442项“总机构汇算清缴所得税”下的有关目级科目名称及代码,“级次”栏填写“中央60%、中央40%(待分配)”。国库部门办理时,按共享收入进行业务处理,将所退税款的60%列中央级1010442项“总机构汇算清缴所得税”下有关目级科目,40%列中央级1010443项“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下有关目级科目。

六、财政调库

财政部根据2004年至2006年各省市三年实际分享企业所得税占地方分享总额的比例,定期向中央总金库按目级科目开具分地区调库划款指令,将“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全额划转至地方金库。地方金库收款后,全额列入地方级1010441项“总机构预缴所得税”下的目级科目办理入库,并通知同级财政部门。

七、其他

(一)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缴纳的所得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不实行跨地区分享,按中央与地方60∶40分成比例就地缴库。需要退还的所得税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收入仍按现行管理办法办理审批退库手续。

(二)财政部于每年1月初按中央总金库截至上年12月31日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进行分配,并在库款报解整理期(1月1日至1月10日)内划转至地方金库;地方金库收到下划资金后,金额纳入上地方预算收入。地方财政列入上收入决算。各省市分库在12月31日向中央总金库报解最后一份中央预算收入日报表后,整理期内再收纳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缴纳的所得税,统一作为新的缴库收入处理。

(三)税务机关与国库部门在办理总机构缴纳的所得税对账时,需要将1010441项“总机构预缴所得税”、42项“总机构汇算清缴所得税”、43项“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下设的目级科目按级次核对一致。

(四)本办法实施后,缴纳和退还2007年及以前的企业所得税,仍按原办法执行。

(五)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集中缴库的企业所得税地区间分配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2]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明电[2001]3号)中有关跨省市经营企业所得税预算管理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六)分配给地方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收入,以及省区域内跨市县经营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省以下分配与预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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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通知单通用


部门通知单 篇1

致:__________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__________(以下简称我公司)就购买贵公司配件,与__________签订了合同号为__________的《__________合同》,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现我公司委托___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和__________我司向贵公司支付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货款为__________元。按照合同约定,由贵公司向我公司开具合同项下的有效发票。

我公司与__________由此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XX无关。

被委托方__________不会就该笔款项向贵公司进行追偿。

特此委托。

(授权人)委托人:(被授权人)被委托人:

日期:X年X月X日日期:X年X月X日

部门通知单 篇2

公司各部门:

为了丰富公司员工的娱乐生活,加强公司的文化建设,提高公司凝聚力;公司决定借假期来临之际,组织全体员工集体聚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xx年x月x日下班后

二、地点:

xx村

三、参与人员:

全体员工

四、流程:

1、公司员工集体聚餐 2、KTV唱歌活动

备注:希望大家踊跃参与,若特殊情况下,可提早离场。

行政部

部门通知单 篇3

岁末已至,新年伊始。在这辞旧迎新之际,为了感谢各位员工在20xx年的辛勤付出,公司决定于20xx年1月20日举行年终聚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午餐:11:30-xx:30 下午KTV:14:00-18:00

二、活动地点:缪氏川菜(第五园店,坂田坂雪岗大道万科第五园万科里2楼)—百乐城氧吧量版KTV(坂田店,坂田五和路口大发埔市场2楼)

三、参与人员:全体员工

四、活动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团队,有事者必须向领导请假,请保管好自身财务,活动结束后,回家注意交通安全。

预祝大家新年快乐,鸡年大吉,公司希望在xx年依然有你们的陪伴,一路(16)感谢有你,一起(xx)携手前行!

人事行政部

20xx年1月12日

部门通知单 篇4

施工单位整改通知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书文件,它通常用于管理施工单位的各项工作内容。施工单位整改通知单常见于建筑、公路、桥梁等领域。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一些问题可能会对工程进度和建筑质量产生消极影响,因此需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首先,施工单位整改通知单应该确保具体和详细的写作风格。在正式起草整改通知单之前,相关人员要充分了解问题情况,先进行调查核实并分析判断问题所在。然后,将问题的核心内容详细描述并建议具体整改措施,这样可以更好地帮助施工单位了解问题的严重性及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为了让整个文本更加生动、具体和直观,我们可以适当使用图片和图表以便更好地传达信息。

其次,整改通知单应该着重强调有效性。整改通知单最初的目的就是告知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使工程能够按计划有序进行,并确保建设质量和工程安全。因此,整改通知单应该重点着眼于整治有效性,并使施工单位了解问题的严重性及整改的重要性。同时,应该明确强调整改截止日期,并提醒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

最后,施工单位整改通知单应该注意语言的得当。整改通知单作为一份正式文件,必须使用严谨且准确的语言。在写作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语句的表达和用词的准确性。而且通知单也必须确保表述清晰明白,语言简练,使那些不怎么熟悉工程领域的人也能够很清楚地理解文本内容,以便确保文本信息的传递和实际效果。

总之,施工单位整改通知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书文件,其详细性、有效性和恰如其分的措辞都是非常重要的。施工单位应该认真负责地执行整改通知单没有遗漏或告假,并确保工程按期交付并符合相应标准和质量要求。

部门通知单 篇5

施工单位整改通知单 - 要求施工单位在质量、进度、安全方面进行整改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的建筑工程,随之而来的还有建筑行业中的问题,如建筑质量问题、工程进度问题、建筑安全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了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各级相关机构为解决这些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和标准,其中,施工单位整改通知单是其中的一种。

施工单位整改通知单是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一种通知单,是为了要求施工单位对在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整改通知单旨在实现施工质量的提高、工程进度的加快以及工程安全的保障,是建筑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份文件。

施工单位整改通知单的要求主要包括质量、进度、安全三个方面。首先,对于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单位需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质量检验标准进行检验,确保施工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标准,遵循科学、规范的建设思路和方法。其次,对于工程进度问题,施工单位需要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尽量减少延误,特别是在临近交工日期时,要加倍注意,保证工程如期完工。最后,对于工程安全问题,施工单位需要制定合理的工程安全计划,加强工地安全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施工单位整改通知单是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手段。在实际运用过程中,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工程进展情况,对施工单位发出多次整改通知单,力求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同时,施工单位整改通知单作为一种督促手段,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不仅提高了施工单位的工作热情,也促使了建筑行业的发展进步。

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应该注意到以下几点:一是施工单位应该严格负责施工的全部过程,保持高度的责任心;二是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该及时跟进工程进展情况,确保施工单位能够及时整改;三是各部门应该加强协调工作,密切合作,以确保整个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总之,施工单位整改通知单是建筑行业中的一种重要管理工具,在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和进步,提高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和安全管理水平方面都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各部门应该准确落实施工单位整改通知单的要求,严格按照标准操作,保证建筑施工质量的稳步提高,为社会创造更为优美、更为安全的生活环境。

部门通知单 篇6

施工单位整改通知单是指监督部门针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出的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是监督部门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的有效工具。

整改通知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描述和整改要求。首先,通知单需要列出具体的问题,如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建筑材料不符合规范、施工工艺不严谨等,以及问题发生的时间和地点。通过列出问题,让施工单位明确存在的问题和整改的紧迫性。

其次,整改通知单要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整改要求应该明确、具体,并且可操作。例如,安全隐患需要立即进行隔离和修缮,建筑材料需要重新采购符合规范的材料,施工工艺需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整改期限应该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同时也要考虑到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

最后,整改通知单需要加强监管和追踪。监管部门要严肃对待整改通知单,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完成。同时,监管部门应该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总之,施工单位整改通知单是监督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能够有效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监管部门和施工单位都应该密切配合,共同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施工单位能够遵守规范,保障施工安全。

部门通知单 篇7

同志:

您于20xx年1月起就职于本公司。现因下列第一项与第九(大写)项情形,你与我公司 20xx 年 1月 1 日签订的为期 5 年(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书于 20xx 年 3 月 31 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解除。

1.经当事人协商一致;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证明材料是虚假的,或者以胁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10.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双方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

请您于__20xx______年__4__月___5__日前到您所在的单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盖章)

2月26 日

部门通知单 篇8

____:

因你于20xx年xx月xx日起无故旷工至今,系严重违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我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你与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已解除。现通过公告方式向你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请你本人或依法委托他人在30日内到我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中国____网络通信有限公司______市分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部门通知单 篇9

一年一度的农历春节已经近在眼前,在此先预祝全体员工新春愉快,万事如意!20xx年春节公司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共xx天。(因工作需要,财务部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为20xx年x月x日)。

二、留守值班人员安排

值班人员:

姓名及电话:

值班时间: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工资待遇:月工资×200%

节日补贴:xx元

伙食补贴:xx元

三、注意事项

放假期间,请大家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并按时返回。而如遇非人为原因无法按时返回,请及时向主管部门告假。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过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羊年平安!

行政人事部

20xx年xx月xx日

部门通知单 篇10

集团所属各单位部门:

20xx年春节将至,为使公司和员工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xx年春节放假安排为:

20xx年2月4日(除夕)~2月10日 共7天。

调休安排

20xx年2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天)、11日(星期一)上班。

二、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对所属办公室进行以防火、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确保重点部位如仓库、办公用电设备、机房等场所的安全。各单位要认真清理一下文件资料,将重要文件保管好,贵重物品放在安全处,防止被盗。财务部门要保证保险柜等重要设施的安全稳固。保证门窗的关闭和落锁,并由该部门负责人落实到位。

三、节假日期间为事故多发期,在节日期间返乡的员工要注意旅途人身、钱物安全,假期结束后请按时返回公司 。

集团公司祝全体员工新春愉快,万事如意!

附:公司全体员工于2月x日午饭后开始整理办公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要求做到:地面整洁、桌椅整齐、物品摆放有序。各公司副总经理、部门经理于5日14:30分开始检查各公司、部门的卫生安全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1月x日

公司内部通知格式通用十五篇


撰写公告通知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我们可能经常与公告通知打交道。公告通知是带有重要消息的公示文章,它起到了传达信息、提醒和引导大家行动的作用。因此,我们在撰写公告通知时应注意信息的准确性和清晰度。其次,对于这篇名为“公司内部通知格式”的文章,趣祝福小编认为它非常值得一读。我强烈推荐大家阅读这篇公告通知,以便及时了解相关重要信息。最后,为了方便您今后查看阅读,请不要忘记收藏本网页的网址。这样,您可以随时方便地找到并查看以往的公告通知内容。

公司内部通知格式 篇1

二、奖励方案:

1、被介绍进公司的新员工只能有一名介绍人;

2、奖励费以现金或随同次月工资发至工资卡的形式给予;

3、被介绍人通过公司面试正式上班满1个月,给予介绍人(在职员工)奖励费的50%;

4、被介绍人上班满3个月,给予介绍人(在职员工)奖励费的50%。

三、奖励金额:

1、转播工程师1000元,销售代表/主管2000元,研发工程师/经理、销售总监:3000元。

四、奖励发放流程:

1、被介绍人达到奖励方案条件时,介绍人(在职员工)填写《用工介绍奖励申请表》,上交人事部;

2、人事部按照本方案,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介绍人(在职员工)办理奖金领取手续;

3、财务部按本方案发放相应奖金。

五、推荐流程:

1、直接向人事部推荐公司所需优秀人才,福利待遇请至公司面谈。

2、介绍人在推荐应聘者时,请提示应聘者在《应聘登记表》填写推荐人姓名,以便人事部核实并发放介绍奖励。

望全体员工发挥人脉优势,踊跃推荐,为公司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公司内部通知格式 篇2

上海社科院x老师、x老师:

上海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xx项目组

会议时间:20xx年2月21日星期三

会议内容:

一、讨论结果:

1、案例的分析在战略简要报告上体现出来

1)企业的关键成功因素

2)企业的未来发展战略

3)企业的未来发展路径

note:

1)动态看企业发展

2)案例再添加几个

3)对案例的归纳和提炼(共同点和个性点)

4)注上资料来源

2、酒店业"走出去"的两条线

1)收购国外中高档的酒店管理公司。

2)向"新马泰"开放地区投资。

二、下一步的工作:

1、从发展诡计将竞争对手分析进行列表(candant、几个企业的企业)。

2、报告第一部分《企业现状分析》修改和提炼。

3、报告第二部分《企业swot分析》。

4、报告第三部分《企业发展战略》。

通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内部通知格式 篇3

一、适用范围: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员工

二、执行时间: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具体规定

1、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部门主管级)每人按月报销100元通讯费用;

2、公司在外地招聘派驻东海员工取消原定的每月的通讯补贴费;

3、公司内部负责外勤事务(负责办理相关证照、手续、银行按揭等)员工每人按月报销100元通讯费用;

4、公司工程部王生瑞暂定为工程部副经理按月报销200元通讯费用;

5、公司专职驾驶员每人按月报销50元通讯费用;

6、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员工通讯费补贴一律取消。

四、上述通讯费用报销按实进行,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当月2次以上关机、

无人接听、无法接通现象,即取消该员工当月通讯费用报销权利。

五、本通知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如与前期有关制度不一致之处,一 切按本通知为准执行。

连云港铭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0xx年1月

公司内部通知格式 篇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6年 12月 7 日召开公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2月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会议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工业区佛山xx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一)审议《公司201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二)审议《关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说明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可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6年12月7日9时至2016年12月7日10时

传真: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工业区佛山xx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公司内部通知格式 篇5

各部(室):

为全面推进公司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为优秀人才提供更多脱颖而出的机会和施展才华的舞台,促进公司事业健康发展,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第三次在公司内部竞聘总监代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中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特殊情况,条件适当放宽;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一定的领导才能;

4、专业技术扎实;

5、熟悉监理工作程序和资料归档流程;

6、基本掌握公司信息化系统的应用;

7、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

1、竞聘者本人写出自荐书(手写)递交到公司综合办公室或者发扫描件到公司邮箱(xxxxxxxxxxx);

2、公司组织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料情况对竞聘者进行初审;

3、通过初审后,进行面试及复试;

4、根据复试及面试成绩择优推荐相关岗位试用;

5、自荐书上报截止时间xxxx年4月18日。


公司内部通知格式 篇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定于12月上旬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经验交流会暨单班下井超千人矿井科技减人工作动员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付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安监总科技〔〕100号),总结交流“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先进经验,动员部署单班下井超千人矿井科技减人工作。

(一)时间:12月1日(会期一天),11月30日报到。

(二)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紫荆山宾馆(又名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军区第一招待所,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8号,电话:0371-81676288)。

(一)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监局分管“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的领导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各1名,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安徽和河南等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各1名。

(二)河北开滦集团、沈阳煤业集团、黑龙江龙煤集团、安徽淮南矿业集团、安徽淮北矿业集团、国投新集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集团、阳泉煤业集团、晋城煤业集团、山西焦煤集团、安徽铜陵矿业集团等存在单班下井超千人矿井企业分管负责人各1名。

(三)陕西煤业化工集团黄陵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百色百矿集团有限公司、兖矿集团有限公司、首钢矿业公司、中钢集团山东富全矿业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制药集团、浏阳市华冠出口花炮有限公司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试点企业负责人各1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际合作司、财务司)、监管一司、监管三司,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行业安全基础管理指导司负责人。

邀请科技日报社、中国安全生产报社、《劳动保护》杂志社记者到会采访。

(一)请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负责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参加会议的煤矿企业,并汇总与会煤矿企业参会人员统一报名。

(二)请各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发送至qianrenkuangjing@(联系人及电话:河南煤矿安监局,王小娜,1352302851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侯贤军,010-64464109)。

公司内部通知格式 篇7

尊敬的客户:

您好!本公司原业务部主管何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20xx年3月18日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自此日期后, 该人员等对外进行的任何业务、承诺、活动均属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为更好的为各位客户服务,有任何业务方面事宜请与我司刘小姐联系:

联系方式如下:

手机: 电话:

传真:

特此通告!

扣具有限公司

20xx年3月20日

公司内部通知格式 篇8

xx分公司疫情防控期员工外出管理规定根据国家和总公司疫情防控要求,公司决定于20xx年x月x日开始,实行半封闭管理,由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了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公司生产秩序正常,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每位员工每天只允许外出一次。

1、上长白班的员工,下午xx以后出厂门,第二天早上xx以前到公司。

2、车间倒班员工,上早班的员工下班后xx以后出厂门,第二天早上xx以前到公司。上夜班的员工下班后早上xx以后出厂门,晚上xx以前到公司。

3、所有员工合理安排外出时间,出厂门后,无论时间长短按出厂一次对待,当天再不允许外出。所有员工饭后原则上不允许外出,有事短时间外出者,当天再不允许外出。严禁在公司大门外聚集吸烟等。

4、所有员工进入公司必须进行消毒、体温测试、登记。有交通工具的,交通工具进入公司必须消毒。

二、所有员工进出厂大门必须佩戴工牌。在公司内、厂外必须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三、公司员工外出后,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员工在职工食堂就餐时,必须执行一洗手、二消毒、三取餐程序,就餐时单排就坐,严禁面对面就坐,严禁就餐时面对面交谈

五、公司继续执行厂区、车间、餐厅消毒制度。在公司住宿员工要保证宿舍整齐清洁、早晚通风。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六、各部门严格掌握员工动态,严格控制有感冒、发烧、咳嗽、胸闷等不良症状的员工上班。非常时期,望全体员工高度重视,严格遵守,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公司内部通知格式 篇9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公司员工不断增加,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的招聘己不能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为了稳定员工队伍,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特制定以下公司员工推荐人员入职的政策:

一、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人员需求表制定《内部空缺职位》,向公司全体员工发布通知。

二、员工根据《内部空缺职位》所列的主要工作职责及规定的任职资格,向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推荐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的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提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同时在简历上注明推荐人的姓名、部门和联系方式。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审核结果通知推荐人和拟聘人员进行面试。

xx公司

年月日

公司内部通知格式 篇10

由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实现公司资本结构优化,加快公司资本运营,促进钢银电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最终实现IPO战略目标。经xx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海钢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从20xx年7月30日起变更为“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公司三证等资质证书已变更完成,公司法人、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自20xx年8月xx日起,公司所有文件、资料、开具销项发票、收取进项发票均启用“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原名称的进项发票使用时间截止到8月底。

2、 自20xx年9月1日起,公司银行收款账户的户名全部启用“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原帐号和开户银行不变;原名称账户户名使用时间截至到10月底。

特此通告!

如若给您造成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谅解!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钢银电商不懈的支持与厚爱,我们将通过不懈的`努力为您带来更好的服务和体验,成为您最佳的合作伙伴!

xxxx

年月日

公司内部通知格式 篇11

公司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以及给公司员工提供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经公司研究决定在公司内部招聘xx部xx人员,名额不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岗位说明:

定期与客户沟通,赠送礼品,回访项目执行程度跟踪,初步客 户管理和发展新客户,客户所需资料提供,市场及客户信息收集,客户投诉事宜。

2、性格开朗、乐观,有一定的交际能力,良好的沟通表达与协调能力;

3、有一定专业技术者优先;

4、公司意发展xx地方业务,附近地区内员工优先录用。 请有意者与201x年x月x日前到人力资源部xxx或xxx总经理处报名。

公司内部通知格式 篇12

我们公司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以及给我们公司员工提供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经我们公司研究决定在我们公司内部招聘xx部xx人员,名额不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岗位说明:

定期与顾客沟通,赠送礼品,回访项目执行程度跟踪,初步顾客管理和发展新顾客,顾客所需资料提供,市场及顾客信息收集,顾客投诉事宜。

三、岗位级别:中级专员

2、性格开朗、乐观,有一定的交际能力,良好的沟通表达与协调能力;

3、有一定专业技术者优先;

4、我们公司意发展xx地方业务,附近地区内员工优先录用。 请有意者与201x年x月x日前到人力资源部xxx或xxx总经理处报名。


公司内部通知格式 篇13

致:员工:

经公司研究并与您协商决定,现调您从岗位到岗位报道,调岗从年月日起开始执行。请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天内将工作交接完毕后至新岗位报道,如超期未报道者,视为旷工,旷工达上者(含,将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将按自动离职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烟台阳光家具花园有限公司

行政部

年月日

员工签收

本人已于年月日收到编号为《员工调岗通知书》。

我同意调岗(员工签名:)

我不同意调岗(员工签字:)

公司内部通知格式 篇14

市内出行可以选择打车软件打车或的士出行,以实际消费金额报销;

湖南省内凭汽车或火车票报销(高铁按照二等座票价);

湖南省外优先考虑火车出行(高铁按照二等座票价);校级领导因时间关系可以选择飞机出行(标准为经济舱),若超出部分则由个人承当。

湖南省内为50元/人/天;湖南省外为60元/人/天。

市内出差不补助;

省内出差补助为60元/人/天;

市内原则上不提供住宿,若是会议有要求则按文件执行;

省内的原则上不超过150元/天,超出部分由个人自己承担;

省外的原则上不超过180元/天,超出部分有个人自己承担;经济发达地区的则已当地商务快捷酒店的实际价格为标准(参照7天连锁、速8或同等酒店)。

未尽事宜请提供意见和建议。最终解释全归办公室。

公司内部通知格式 篇15

新媒体部门的各位同事们:

因为本月是我们公司工作质量监督月,所以想要邀请公司的新媒体部门的相关领导以及同事们能够参加这次会议。我们此次会议的主题就是讨论部门以后的发展方向,以及对于同事们的工作月总结进行汇报,还有同事之间的.相互学习以及互动,能够促进部门的发展。

会议时间2020年9月29日会议地点,16楼会议室会议局要内容。部门主管做演讲啊,部门同事进行本周工作汇报以及总结部门领导进行总结性的发言。参会人员,新媒体部门的领导以及新媒体部门的全体同事。相关要求,参与会议的人员在开会期间不能够使用手机,会议期间不许拿出零食,不能够和同事有违反会议期间纪律的相关问题。所有参会人员必须要准时出席,不得请假,希望大家可以相互转告。

 行政人事部

20xx年x月x日

2023部门通知


部门通知(篇1)

1. 风格百变,时尚如一

2. 品牌家居,品质生活。

3. 欧尚饰界,品悦生活。

4. 爱上你,因为你无处不在。

5. 因你有我,您的家装驿站。

6. 我爱我家。

7. 品牌家居,时尚生活。

8. 低价位家居,高品位生活。

9. 时尚情调,优雅人生。

10. 你的梦,来这儿实现。

11. 文化生活,选择时尚。

12. 高贵与典雅,你也能佣有。

13. 艺术·生活·家。

14. 家佳,梦幻的色彩。

15. 引领时尚,突显品味。

部门通知(篇2)

1、疼你,从“蓝调”开始!

2、步一幸福,一调一感动。

3、结婚,我们可以更浪漫。

4、浪漫“蓝调”,唯爱永恒!

5、爱情恒久远,蓝调永流传!

6、蓝调不低调,简约不简单!

7、“蓝调”承诺,今生相依。

8、哼唱幸福,定格缤纷人生。

9、总有新创意,唯有爱永恒。

10、相信爱情,选择“蓝调”。

11、相爱一生,情定“蓝调”。

12、让幸福在弹指间成为永恒。

13、选择蓝调七号,幸福一生。

14、我们的幸福,尽在蓝调七号。

15、给幸福升温,为爱穿上嫁妆。

16、蓝色的幸福,与你牵手一世。

17、蓝调七号,让婚礼不再低调。

18、不是每一个公司都叫蓝调七号。

19、专业婚礼策划,品质智造精彩。

20、尊贵中国蓝调,经典七号创意。

21、携手蓝调七号,畅享完美婚礼。

22、用心为爱服务,策划浪漫婚约。

23、相约创意蓝调,携手爱的拥抱。

24、蓝得真情一片,调出浪漫万千。

25、见证幸福的来临——蓝调七号。

26、遇见我的浪漫,遇见我的韵调。

27、不仅是一次相聚,更是一生相守。

28、不但曾经拥有,还在乎天长地久。

29、命运牵引心灵,让我来到你身边。

30、喜庆策划,我们更专业,更贴心。

31、如果可以,我想给你永远的婚礼。

32、梦之蓝,情之调,尽在“蓝调”。

33、蓝色永恒,真我情调,恋人的首选!

34、蓝(燃)出爱情火花,激出生活情调。

35、为您创造幸福时刻,让您幸福一生。

36、多姿多彩多创意,一心一意一世爱。

37、欢庆时刻,蓝调七号,不变的选择。

38、蓝调七号办婚礼,恩爱体面过一生。

39、你的爱情,你做主;你的婚礼,我策划。

40、抱着你的新娘上花轿,别忘了蓝调七号!

41、创造最激情的聚会,留下最难忘的回忆。

42、完美始于每一细节,精彩源于无限创意。

43、让完美婚礼的音符停留在“蓝调七号”。

44、婚礼策划,浪漫情调,尽在“蓝调七号”。

45、让经典成为永恒,打造婚庆业的蓝色妖姬。

46、我的未来我做主,我的婚姻让蓝调七号做主。

47、量身定制,蓝色经典,爱情格调,蓝调七号。

48、你交给我们一生的梦想,我们还你永恒的难忘。

49、甜蜜一刻,幸福一生,蓝调七号帮您好梦成真。

50、最幸福浪漫的事,就是和你去“蓝调七号”结婚!

51、让结婚和恋爱一样自由,让幸福像花儿一样绽放。

52、浪漫瞬间,幸福一生,蓝调七号,将浪漫进行到底。

53、蓝天白云间,调尽人春色;七彩长虹系,号我心中脉。

54、平淡婚礼留不下深刻记忆,“蓝调七号”给你看得见的幸福!

55、梦幻的颜色调配出浪漫的婚礼,蓝调会给您终生难忘的记忆。

56、结婚就要有不一样的情调,蓝调七号,给您带来传奇的需要。

57、鹊桥相会在七号,天作之合在蓝调——蓝调七号,爱在进行时!

58、我们错过了诺亚方舟,错过了泰坦尼克号,不能再错过蓝调七号!

59、生一世的爱,一点一滴的情,蓝调七号为您留下一生最难忘的一刻!

60、蓝天碧海迎佳人,调得温馨共美姻。七世情缘会君意,号角喧天报温馨。

61、世上最美的事情就是和喜欢的人结婚,最幸福的事情就是选择了蓝调七号。

62、羡慕别人所得到的,不如珍惜自己所拥有的!蓝调七号。从现在开始珍惜您的每一份拥有!

部门通知(篇3)

各中心(部门):

根据《关于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学校20xx年端午节放假有关安排的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端午节:6月25日(周四)至27日(周六)放假,共三天。6月28(周日)正式上课。

二、相关要求

1、放假前夕,秩序维护队要针对学校安全进行专门演习,保证假期校内的安全,加强各岗巡逻,做到预防在先,确保安全。

2、各中心要妥善安排好本中心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3、学校后勤处要提前做好计划,保证假期食堂、宿舍的正常运转,保证学校络的稳定健康。

4、同学们假期要做好防火防盗措施,避免意外发生,放假期间,学校宿舍坚决不允许赌博、打牌、酗酒。

xxx学校

20xx年x月x日

部门通知(篇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x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 年8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190,002,657股,公司总股本由1,538,411,600股增加至1,728,414,257股,股份种类全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公司注册资本由1,537,578,350元增加至1,728,414,257元(其中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已行权数额为833,250股,该事项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此,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1,537,578,350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28,414,257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1,537,578,350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728,414,257股,均为普通股。

股份类型股份数量(股)比例%

限售流通股888,051,44251.38

无限售流通股840,362,81548.62

总股本1,728,414,257100.00

本次修订已经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情请参见x年8月25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时报》、《xx日报》、《报》和公告编号:。

特此公告。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年10月27日

部门通知(篇5)

1. 你的饰界,我们的世界!

2. 共绘蓝图,缔造传奇。

3. 尚品家,蓝奇造。

4. 不要画蛇添足,我要画龙点睛。

5. 欧典名作,简爱生活。

6. 尊贵生活我做主。

7. 打造属于你的王国。

8. 为空间多添一份情调。

9. 欧式城堡,梦幻家园。

10. 人靠衣装,家靠家饰。

11. 品牌时尚家居,品味幸福人生。

12. 欧典饰界,简爱生活。

13. 美好生活从家开始。

14. 品味生活,时尚家居。

部门通知(篇6)

1、大兴一站式,通道零距离。

2、专业设计,比价更优。

3、大美科技,势必兴起。

4、大兴,用品质说话!

5、大兴,智造品质,势必成功。

6、通道设计前沿,品质大兴领衔。

7、通道风向标,大兴早知道。

8、智兴科技,通联万家。

9、大兴通道,科技通天。

10、大兴通道科技,服务提升创赢。

11、贵在专业设计,好在成本优势。

12、大兴通道,财富之道。

13、盛世大兴通道,美好生活安全道。

14、以科技创赢,用服务升值。

15、专业设计通道,好品质好生活。

16、大兴科技,智能通道。

17、大兴通道,安全之道。

18、诚信大兴,黄金通道。

19、品质通道,品质大兴。

20、通道全天下,大兴到万家。

21、大于品质,兴于科技。

22、用空间创赢,用服务提升。

23、大兴,走向精彩的通道。

24、智造品质通道。

25、独立设计,优势资源,选择大兴通道。

26、专业设计大兴,成本优势通道。

27、大兴,缔造品质通道。

28、通道设计,大兴科技。

29、大兴设计,通道演绎。

30、大兴通道,通往财富之路。

31、兴于专业设计,优于厂家供货。

32、财富科技,大兴鼎力。

33、大型通道,通往财富之巅。

34、大兴设计,大道通天。

35、大兴科技创赢,服务提升价值。

36、大兴通道,通天有道。

37、设计前沿,大兴超前。

38、携手大兴,共享成功。

39、大兴世界,道通未来。

40、专业通道领跑者。

41、通道世家,设计专家。

42、兴于设计,优于成本。

43、大于天,兴于品。

44、黄金通道,大兴智造。

45、大美无疆,科技新兴。

46、我们只做创新,我们引领主流。

47、心服务,芯科技,星品质,欣生活。

48、创新引领潮流,大兴引领时代。

49、大兴则昌,通则达天下。

50、智在用心,大美科技。

51、大兴则荣,通达天下。

52、大兴通道,私家定制属于你的成功之路。

53、大兴通道,世界最短。

54、眼前一亮的创新,主流通道的设计。

55、大兴通道,通天之道。

56、大兴专业设计,通道品质超值。

57、大兴通道,用心智造。

58、大兴创新,主流通道。

59、大兴通道,直通未来。

60、好通道,大兴造。

61、成功之路,大兴通道。

62、通道设计主宰,销售得天独厚。

63、大兴通道,科技大行其道。

64、专业设计大兴,一站服务通道。

65、设计供应一站式,用心服务零距离。

66、通道新时代,大兴更精彩。

67、完美设计,超值享受。

68、财富通道,大兴之道。

69、好通道到大兴,为您提供独特产品!

70、优质的`通道设计,更优质的创新设计。

部门通知(篇7)

为适应未来发展需要,哈密现面向全国各重点高校引进20xx届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特发此公告,有关招聘条件、报名要求、待遇政策、岗位需求信息、哈密情况介绍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以全国各重点高校符合用人单位引进人才招聘岗位专业需求的20xx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为主(符合招聘紧缺岗位的近三年内毕业的人员也可报名)。鼓励内地毕业生来新疆工作,对新疆生源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xx年11月28日— 12月25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投递简历及现场面试两种形式,如下:

1.下载并填写《哈密地区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后简称《报名表》),并以“报名表-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命名。

2. 请以“简历-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命名个人简历(附电子照片)。

3. 请将《报名表》和个人简历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招聘邮箱hmrc100@,并以“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应聘职位”命名邮件主题。

4、根据简历投送情况安排现场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哈密地区人才服务科

联系人: 孙茹 胡尔西旦

电话:0902-2256528 2233101

联系邮箱:hmrc100@

三、相关待遇

1.编制待遇。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事业单位办理入编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福利、保险等各项待遇。(企业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2、职称评定待遇。应聘人员聘用到岗后,博士研究生工作一年期满,定职为副高级职称,符合正高级评审条件的,优先申报;硕士研究生工作一年期满,定职为中级职称,符合副高级评审条件的,优先申报。

3、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配偶的工作由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调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其随调前工作单位和用工形式予以妥善安置。子女需入学或入托的,由教育部门按照优先照顾的原则,妥善安排。

6、引进到企业工作人员以企业引才待遇为准。

四、附件:

1、哈密市人才需求目录

2、哈密市人才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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