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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十一篇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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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1】

依据县委“不忘初心、切记使命”主题教育办公室的安排制定以下方案,对黄赌毒、黑恶案件“珍惜伞”问题展开进一步专项整治:

一、展开黄赌毒、黑恶案件背后“珍惜伞”线索逐案排查

1、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要分别组织力量仔细对照本系统前期排查建立的黄赌毒、黑恶案件及“珍惜伞”线索移交反馈情况台账,通过组织复查、复核、审查、评查等措施,逐案深挖“珍惜伞”线索,将察觉的“珍惜伞”线索准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并建立复查复核及察觉移交“珍惜伞”情况台账。县纪委监委要组织力量对未察觉“珍惜伞”的黄赌毒、黑恶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深挖背后“珍惜伞”问题,督促各有关办案单位准时察觉移交黄赌毒、黑恶案件“珍惜伞”线索,对受理的“珍惜伞”线索明确办理时限及反馈要求,并建立查处“珍惜伞”台账。

2。对照省扫黑办下发的《黄赌毒、黑恶案件及“珍惜伞”线索移交反馈情况台账》,组织县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和公安机关建立工作专班逐案展开工作,对未察觉移交“珍惜伞”线索的案件,通过组织复查、复核、审查、评查等措施,逐案深挖“珍惜伞”线索,并将察觉的“珍惜伞”线索准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未察觉“珍惜伞”线索的案件要分别说明情况,并对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同时建立察觉移交“珍惜伞”线索合账。纪检监察机关对未察觉“珍惜伞”的黄赌毒黑恶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深挖背后“珍惜伞”问题,督促各有关办案单位准时察觉移交黄赌毒、黑恶案件“珍惜伞”线索对受理的“珍惜伞”线索明确办理时限及反馈要求,并建立查处“珍惜伞”台账。

二、展开行业部门黄赌毒、黑恶犯罪及“珍惜伞”案件逐案整改

1、县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和公安机关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针对排查出的黄赌毒、黑恶犯罪及“珍惜伞”案件进行个案或者类案分析,提出增强监管和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的观点建议,准时向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发出“三书一函”建议。

2、县各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收到有关“三书一函”建议后,要逐条对照分析,组织展开逐案整改,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补齐制度短板、闭塞制度漏洞,将整治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准时上升为可操作、能执行的制度,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成长效。整改结果应准时向建议机关反馈,同时组织力量对扫黑除恶专项争斗展开以来,本系统办理“三书一函”的情况进行一次集合“回头看”,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3、对发生在县域内的黄赌毒、黑恶犯罪案件,依据行业领域隶属进行梳理分类,指导当地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展开逐案分析。各行业主管部门在逐案分析的基础上,要举一反三,仔细查摆行业领域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监管不到位,听之任之、失职失责,致使黄赌毒和黑恶势力滋生散开等问题,并进行重点整改,确保监管漏洞获得有效封堵,滋生士壤获得彻底拔除。在查摆中如察觉“珍惜伞”线索,准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三、展开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督促指导

1、增强对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力度,全面掌握工作情况,从严把关、从严督导,准时察觉订正突出问题,对专项整治不力或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格批评、坚定订正,确保专项整治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拳绣腿,动真格、见真章,真刀真枪地解决实际问题。

2、适时对各地打击黄赌毒、黑恶势力及“珍惜伞”情况进行调研指导。针对工作起色不大的乡镇和部门,组织督导专员深化,深挖根源,分析研判工作落后症结,帮助当地制定针对性措施,争取迎头赶上,尽快扭转被动局面;针对排查出的疑难案件,组织案件专家帮助有关乡镇和部门解决案件侦办难题,合力展开专案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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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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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9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698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用耗材监管,整治医用耗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天津市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9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698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用耗材监管,整治医用耗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医用耗材的合理使用,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健康天津建设,以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围绕“摸清家底、理顺关系、公开透明、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采取排查、整治、规范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以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问题线索为突破口,在全市形成责任明确、重点突出、协调联动的医用耗材全过程监管体系。将医用耗材专项整治工作作为2017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完善医用耗材购销规范管理,形成临床合理使用长效工作机制,探索医用耗材监督管理制度的完善,有效遏制和打击医用耗材领域的不正之风。

二、活动范围

全市医疗耗材生产、流通企业,各级医疗机构。

三、组织管理

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制订我市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及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督促我市各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各医疗机构合法合规合理采购、使用、管理医用耗材。

四、重点内容

(1) 检查生产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重点整治一次性使用输注器具、一次性使用导尿管(包)、血管/非血管介入类、起搏器类、骨科植入类、口腔科材料、吻合器等产品。(市市场监管委负责)

(2) 继续推进医药卫生行业发票使用专项整治。继续做好医药卫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查处非法使用发票、过票、走票、倒票等问题,加强对发票违法问题的案件移送和联合查处工作,深入挖掘发票违法行为背后隐藏的不正之风问题。(市国家税务总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卫生计生委协调)

(三)全面落实《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核查我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流程建设、制度建设及相关配套建设情况。监督检查我市药品(消耗品)采购平台建设情况。

要加大对相关机构违反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的处罚力度。(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协调)

(4) 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材的监管,特别是植入介入用医用耗材。加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超过规定范围使用医用耗材多收费、多计或变相多计医用耗材多收费、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患者使用医用耗材数量多收费等违法行为。(市***牵头,市卫生计生委协调)

(五)推动医用耗材信息公开。将主要医用耗材**、总消耗量及各科室消耗比例纳入院务公开范围;各医疗机构要向患者提供包括单独计费的耗材名称、品规和收费**等详细内容的费用清单,并提供所用耗材信息的查询渠道,提高医疗费用透明度。将医用耗材的使用纳入医院管理评价体系。

建立医用耗材,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使用信息报高值度。继续推进消耗品集中采购**等相关内容的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协调)

(6) 加强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监管。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技术准入和监管,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加强医疗器械临床合理使用与安全管理,规范医用耗材通用名管理,对医用耗材使用量动态监测,开展医用耗材质量评价。

完善医疗机构内部诚信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重点品种的日常监管。要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作用,各医疗机构要通过开展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出院患者回访、服务满意度调查等活动,不断改善医疗服务水平。(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协调)

(七)强化医疗机构行风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规范诊疗行为,不断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对医务人员过度检查、过度**和违反“九不准”规定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8) 加强对医用耗材及其配套设备采购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以租赁、捐赠、使用设备、销售消耗品和配套设备等形式进行商业贿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市商务委、市***、市卫生计生委协调)

(9) 目的**建立医用耗材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快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制度的建立完善,组织开展医用耗材综合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用于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制定临床应用指南。医疗机构要完善医用耗材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制度的透明化,加强医用耗材的院内信息化管理水平,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使用情况,对耗材使用超过同学科平均水平的医生,进行病例的追溯再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约谈。

严格临时采购医用耗材管理。探索建立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使用情况的数据收集、分析、评估、上报机制,将有关结果用于指导医疗机构进行医用耗材管理。(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

五、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总结交流三个阶段。

(1)自检自校正(2017年9月)

各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自身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全面自查,梳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并及时纠正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完善医用耗材产品的相关信息提交、更新。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排查梳理医用耗材采购、使用、管理中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

(2) 监督检查(2017年10月至2017年11月初)

1.专项检查。市卫生计生委会同交管部门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各牵头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我市医用耗材购销、使用等其他各环节的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市卫生计生委。

2.及时整改。对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3.总结经验。在整改过程中,要注意查找医用耗材管理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3】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管。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经信委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活动领导小组,企业指导科承担委活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维护企业员工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做好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动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在开展自查工作时,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利用企业简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宣传阵地,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从严要求,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通过自查,如实反映情况,主动发现问题和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积极加以整改。要落实每个阶段的任务要求,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活动圆满成功。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4】

公司各车间、部门:

20xx年8月2日7时37分左右,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截至目前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事故企业主要从事汽车后视镜生产及汽车零配件等五金件金属表面处理加工,发生事故的车间为该公司抛光车间,主要从事汽车铝合金轮毂抛光,车间分上下两层。事故调查分析,事故由铝粉尘爆炸引起。事故的发生,教训十分惨痛。暴露出一些地区和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淡薄,对粉尘爆炸的危险性认识严重不足,危险因素辨识严重不到位,防范措施严重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不到位、不落实,安全常识培训和针对性监管存在严重盲区等。为深入贯彻落实格尔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格安办【20xx】39号),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公司决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范围和目标

从20xx年8月20日开始,各车间要立即对辖区内存在粉尘的作业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专项整治检查,及时清理生产中所产生的粉尘、掌控粉尘的危险系数,做好检查记录,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各车间务必摸清危险底数,找准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建筑结构:生产场所是否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是否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且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畅通。在存在粉尘危害的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粉尘爆炸的诱发因素及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2、通风除尘:是否安装了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是否设置在建筑物外,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是否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是否建立积尘清扫制度,及时清理车间积尘,避免二次扬尘污染。

3、清洁制度:每天是否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是否采用不生产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是否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是否及时对除尘系统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

4、禁火措施:生产场所是否严禁各类明火;需要在生产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是否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器材配备:是否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了消防器材,是否在粉尘燃烧时使用消防沙灭火,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是否为从事粉尘危害的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督促劳动者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6、电器电路:生产场所电器线路是否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是否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设备等是否由专业电工安装,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7、检维修作业:是否在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

8、:是否落实粉尘作业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9、教育培训:作业人员是否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是否掌握生产区域所产生的粉尘的危害性及防保措施。

10、隐患排查:是否对粉尘进行定期的防爆隐患排查,是否制定整改计划措施。

11、应急预案:作业人员和施救人员是否掌握了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三、检查方式和步骤

(一)"8·2"事故安全教育培训阶段(9月10日前)

各车间、部门根据江苏省昆山市发生的"8·2"特别重大事故,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活动记录,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二)自查阶段(9月10日前)

各车间对本辖区进行全面检查,确定有粉尘产生的生产区域,并分析粉尘类型和危险系数,并做好防爆防火措施,做好台账;检查灭火器的性能,保证随时能投入使用;及时清理粉尘,降低粉尘的积累量;使作业人员掌握粉尘防爆防火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重点整治阶段(9月20日前)

将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全面整改和治理,在规定时间内拿出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加强专项整治的监督考核,确保各车间的安全隐患整改得到全面落实。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25日前)

安全环保部对本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新梳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解决措施,对好的防范措施和经验要形成我公司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四、深入开展相关专项整治工作

1、深入做好天然气管道隐患排查工作。动力车间负责对全厂区的天然气管道进行安全检查,管道铺设位置是否合理,管道附近是否使用明火,应急救援措施是否得当,并做好检查记录。

2、深入做好我司五大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碳酸锂一、二车间分别对本车间所使用的危化品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储存装置和应急救援措施是否完善,做好检查记录。

3、切实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维修管理工作。设备能源部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做好特种设备维护管理台账,操作人员是否具有特种作业证,是否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机理及应急救援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安全环保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班组和每个作业人员。落实到每个生产现场,督促各班组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安全环保部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粉尘积累量大难处理的生产地区,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预防火灾事故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各车间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适时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xxx公司

20xx年8月30日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5】

为深刻吸取广安市道路运输驾培市场监管问题及相关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全面规范全省道路运输驾培市场监管工作,决定开展全省驾培市场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整治行政工作人员。从行政许可、升级验收、等级评定、质量信誉考核、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和驾驶员继续教育等6个方面,重点整治5类行为: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参与驾培机构经营;违反规定行使监管权力,拿钱办事;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审核把关流于形式;收受贿赂、收受红包礼金和其他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导致驾培行业乱象的行为。

(二)整治驾培机构。重点整治4种情形:未按标准要求许可;未按规范和流程许可;许可资料不齐备甚至弄虚作假;未经许可非法从事驾培业务的“黑驾校”。

(三)整治从业资格培训机构。重点整治3种情形:学员资料弄虚作假;只收费不培训,培训弄虚作假;教学场地、设施设备不达标。

二、整治措施

(一)整治违规违纪行为。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线索摸排,依法依规查办案件。

1.开展自查自纠。各级交通运输局组织本单位及局属单位所有干部职工针对以上“三类整治重点”填写《个人自查自纠表》(见附件1),组织驾培机构、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填写《机构自查自纠表》(见附件2),在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纠。认错态度端正、主动纠正的,原则上从轻处理;不主动或者走形式,经查实的,一律顶格从重处理。

责任单位:各市(州)及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

2.开展线索大起底。逐一梳理汇总2013年1月1日以来12328电话、信访部门、厅(局)网站等收到的驾培市场线索及处理情况,建立台账,涉及驾培市场行业监管中的业务问题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调查处理。未处理到位的,按照“见人、见事、见责任”的原则,深查根源和背后是否有保护伞,经查实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责任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运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3.开展案件查办。主动接受驻在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主动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收到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及时移交驻在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涉及厅管干部和交通运输系统以外人员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驻在部门纪检监察组分别移送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当地纪委监委调查处理。各地交通运输局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各级派驻纪检监察组抽查自查自纠、参与线索起底和案件查处工作。

责任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运管局

完成时限:长期

(二)规范驾培行政审批。严把驾培机构准入关,严格执行等级评定和升级验收标准,严格许可工作规范、流程,防止资料弄虚作假。

4.强化行权规范。2020年全面启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新增驾培机构一律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办理。从2020年5月1日起,各地驾培行业行权事项全部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办理。

责任单位:厅运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5.强化信息公开。汇总本行政辖区内的驾培机构信息,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分级向社会进行公示,全面压缩“黑驾校”空间。

牵头单位:厅运管局

责任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6.强化行权监督。通过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厅运管局每季度对市、县级行政审批部门的驾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至少1次抽查监督,市级行政审批部门每月对县级行政审批部门的驾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至少1次抽查监督。

责任单位:厅运管局,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

7.强化市场预警。各地交通运输局每季度发布1次驾培市场供求状况信息,建立驾培市场投资预警机制和风险告知制度。厅运管局2020年底前,探索建立人口基数与驾培机构数量、驾培机构培训能力与实际培训量相适应的市场预警监督机制。

责任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运管局

完成时限:长期

(三)规范驾培市场监管。严格驾培机构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资格条件的整改及降级规定,严格驾培机构按规定条件聘用教练员规定,严格教练车年审规定,严格学时管理,严肃查处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走形式。

8.强化信用管理。2020年8月31日前制定出台全省驾培机构和教练员重点监控名单、黑名单和曝光制度,重点从安全生产、服务质量、履行责任等方面,强化落实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信用管理等各项制度、措施和要求。

责任单位:厅运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

9.强化执法检查。制定并实施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加大对重点监控名单、投诉举报多和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的驾培机构的检查密度、频次并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降级直到退出市场。

责任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运管局

完成时限:长期

10.强化过程监管。通过日常执法检查和12328电话、网络舆情等多种渠道,及时掌握驾培机构和教练员经营服务状况,并将驾培机构及教练员经营服务情况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厅运管局

责任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长期

11.改进考核办法。暂停2019年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2020年7月31日前,修订完善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强化日常执法检查、真实有效的培训质量数据以及12328电话数据、网络舆情投诉核实情况的应用。

责任单位:厅运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7月31日

(四)规范从业资格监管。严把考试申请人资料审核关,严格落实考点设置“考培分离”规定,严格考核员履职制度,严格从业资格证纳入当地政务中心发放管理制度。

12.规范资料审核。4月15日起加强考试申请人身份识别,由批量审核改为逐个审核,禁止从业资格培训机构代替运管机构审核考试申请人材料行为。

责任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0年4月15日

13.规范考点设置。2020年5月31日前,全面清理本行政辖区内的从业资格考试考点,建立台账,并向社会公示。2020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考点设置整改,凡承担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驾培机构,一律不得承担从业资格考试任务;考培未分离、考场设施设备不完善的,一律停止其从业资格考试考点资格。

责任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

14.规范监考行为。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从业资格考试考点管理办法,4月15日起完善从业资格考点视频监控设施设备,对考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未安装视频监控设施设备或是监控设施设备不能有效使用的,不得作为从业资格考点。有条件的地区,考核员在考试过程中随身携带执法记录仪,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杜绝考试舞弊行为发生。

责任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0年4月15日

15.规范证件制发。2020年5月1日起,从业资格证统一通过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印,并根据考生意愿,采取考生到当地政务中心窗口直接领取或是由当地政务中心邮寄等方式领取证件。

责任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0年5月1日

(五)规范继续教育监管。重点解决继续教育方式不便民、线下培训走形式和培训机构长期不更新教学课件内容问题。

16.规范继续教育监管。2020年6月30日前,优化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全面推行远程网络教学方式,减轻驾驶员负担;2020年9月30日前,建设完成并推广使用继续教育监管系统。市、县级运管机构加强培训过程监管,督促培训机构及时更新教学课件内容,督促驾驶员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责任单位:厅运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暨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4月至5月)

印发全省道路运输驾培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全省性电视电话会议;各地结合实际,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具体动员部署并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排查及整治阶段(2020年4月至10月)

各地对2013年1月1日以来实施的驾培行政许可、行业监督和业务监督等工作进行问题大排查,并按本方案要求进行集中治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并甄别核实反映驾培系统监管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三个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配力量进行调查处理: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三)深化及工作总结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

针对查处的问题,各级交通运输局和运管机构深入分析原因,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查找原因,提出防范的实现路径,建章立制,与纪委监委、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开展综合治理,堵塞漏洞,加强驾培市场监管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同时,举一反三,将驾培市场整治经验和措施延伸到道路运输行业的其他领域,全面规范行政管理行为。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交通运输厅成立全省驾培市场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厅纪检监察组、厅运输处、厅运管局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厅运管局。各地交通运输局及运管机构根据工作实际,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充分认识驾培市场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将专项整治措施和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要细化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按照时间节点,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

(二)加强督查。各地交通运输局和厅运管局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交通运输厅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将对整治工作不力、信访举报、12328投诉等问题反映集中的市(州)进行重点督查。

(三)加强宣传。各地交通运输局及运管机构要畅通举报渠道,采取在驾培机构办公场所、招生报名点、教练场地张贴、通过四川交通广播电台等形式公布举报电话、邮箱:交通运输服务监督举报电话12328,驻厅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28—85525615、举报邮箱374665257@,厅运管局纪委举报电话028—86751081、举报邮箱scygzk**@。

请各地于2020年4月3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5月31日前报送具体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情况及《机构自查自纠表》。6月份开始实行双月报制度,双月底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总结情况。联系人:韩琳;联系电话:028—86740559。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6】

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决定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①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一保安全,二保稳定,三保教学”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法,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保证教育事业和谐、健康、持续发展。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事关祖国的未来,也涉及千家万户,为全社会所关注。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安全工作,2005年,省政府将学校安全纳入到全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这是省政府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的领导,应坚持以人为本,站在构建和谐**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学校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要立即着手组建不同层次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校园安全工作,结合社会形势、政治气候、地理特点、气候特征等,对可能出现的学校安全事件作出分析判断,制定工作预案,有针对性地解决相关问题。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主要领导同志和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及时组织抢险救护。

(三)设立机构,落实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学校安全管理机构,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设专人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是校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确定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要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充实岗位责任的内容,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

(四)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要积极组建上下连通,左右衔接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网络体系。二是建立起有效的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快速反应机制。三是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通报制度。四是要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对学校、幼儿园进行考核、评优、评奖的基本条件。

(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问责制。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政部门要根据发生在校园内外的各种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伤亡程度、责任大小,制定出具体的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① 资料来源: 0 0米范围内有无网吧;

(25)学校周边有无非法经营的报刊点、音像摊点、娱乐场所、小卖部、饮食摊点等;

(26)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是否设立治安岗亭;

(27)有无学校周边定点巡逻制度;

(28)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协调工作机制是否有效建立。

(五)大型活动安全

(29)大型集体活动是否到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备案;

(30)大型集体活动有无防止安全事故事前教育;

(31)大型集体活动防止事故安全措施是否有效;

(32)一般集体外出活动(如郊游)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安金措施上有保障;

(33)集体活动是否先进行预防突发事件紧急疏散预演。

(六)教学实验、实习、勤工俭学安全

(34)教学实验、实训场所是否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35)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有无专人保管和专门地点妥善存放;

(36)各类教学设施、实验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7)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劳动或开展其他实践教学活动 是否有保证学生安全的要求;

(38)学生外出实习是否进行安全教育。

(七)其它检查内容

(39)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建立专门机构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40)校(园)长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有一位副校(园)长分工负责,是否有专门人员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41)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42)是否有安全

(43)学校内部的各个岗位是否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要求;

(44)有无门卫、保卫的值班、巡逻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45)有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46)有无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是否严格执行;

(47)有无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是否严格执行;

(48)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有无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机制;

(49)校园网能否防范各种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50)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

(51)是否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2)有无社会、家长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机制;

(53)有无严格的儿童接送制度;

(54)有无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55)是否安排安全教育课程,教育内容是否充实有效;

(56)是否坚持开展丰富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的宣传教育活动;

(57)每年是否有定期的安全自救演练,师生能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

(58)师生是否了解和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

(59)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有无专门的帮教措施;

(60)自备校车和其他校内车辆有无定期保养、维护、保证安全的规定;

(61)租用的校车和其他交通工具是否具有合法手续,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62)是否做到校车不超载,学生不上超载车;

(63)有无教育部门办学许可证,办学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4)对各类违规的民办学校是否有限期整改的措施;

(65)现有的教职工和从业人员是否符合有关的资格要求,有无精神病和传染病等;

(66)新录用或聘任教职工(包括临时人员)时是否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和用人标准;

(67)是否有妥善安置不适合在学校工作的人员的措施:

(68)是否有对教职工严格的职业道德要求和违反职业道德的处理办法。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7】

为认真深入贯彻省委、省纪委关于纠治“四风”、整治违规吃喝问题工作要求,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内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主要整治以下三个方面存在的突出、典型问题:

(一)超标准接待问题。重点整治公务接待中超标准用餐、超人数陪餐,提供高档菜肴、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以及提供香烟、违规使用酒水等问题。

(二)违规安排或接受吃请问题。重点整治违规同城公务宴请、使用公款组织或参与“饯行宴”“接风宴”等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活动、违规接受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活动等问题。

(三)隐形变异违规吃喝问题。重点整治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转嫁吃喝费用、虚列开支或利用虚假公函报销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问题。

二、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15日-4月26日)。各乡镇、区直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在违规吃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下旬-11月底)。对排查出的问题逐条落实整改措施,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区纪委监工委组成督查小组开展明查暗访,着力发现一批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三)总结分析阶段(12月份)。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区作风建设水平。

三、具体整治举措

(一)自查自纠。各乡镇、区直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针对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认真研究,逐条制定切实、有效、可操作的整改措施。(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在4月19日前完成,报区纪委监工委办公室)。

(二)全面摸排。区纪委监工委将组织力量对全区会所、食堂等区域进行排查,着力发现隐蔽吃喝场所。

(三)专项督查。区纪委监工委结合作风督查,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纳入督查内容,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同时,对2020年以来的各乡镇、区直单位所有公务接待进行一次认真摸排梳理,对照专项整治主要内容核查相关报销票据凭证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迅速传达落实。各乡镇、区直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迅速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将专项整治作为推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强调纪律规矩,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切实提升思想自觉和守纪意识。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区直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与纪检部门联动,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严肃执纪问责。区纪委监工委将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和规避组织监督等行为,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规吃喝方面突出、典型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公开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倒查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有实效、作风建设有提升。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8】

一、工作目标

加强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营造良好的师德师风,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幼儿园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2.加强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加强教师职业素养,提升教师形象。

4.加强幼儿教师考核评价,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三、工作内容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理念,做到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 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严格执行师德师风标准,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

- 加强教师职业素养培养,提高教师专业水平,促进教师与幼儿共同成长。

2.加强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 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 开展教师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

- 加强教师与幼儿互动,促进幼儿身心发展。

3.加强教师职业素养,提升教师形象。

- 加强教师自我修养,树立良好的形象。

- 加强教师与家长、社会的互动,提高教师形象。

4.加强幼儿教师考核评价,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 建立教师考核评价制度,严格执行考核标准。

- 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促进教师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时间安排

1. 师德师风建设: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

2. 幼儿教师专业发展: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

3. 教师职业素养: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

4. 幼儿教师考核评价: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

五、其他事项

1.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师德师风氛围。

2. 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的教师管理制度。

3. 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形成协作,共同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9】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公安部《xxxx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省人民政府《x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计划》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溆浦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抓实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镇道安委”)决定从x月xx日起至xx月xx日在全县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推动建立镇人民政府负主责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完善路长制,落实农村交通安全镇、村两级属地管理职责的`责任制度。坚决防范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范和减少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xx任组长,联工委主任xx、xx镇人民政府副镇长xx、xx镇派出所所长xx任副组长,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安监站站长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守护行动的目常工作和监督考核。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隐患,全面认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交通安全隐患以及失职漏管、属地管理缺位等问题。各村、各相关部门排查情况要形成隐患排查工作台帐,详细记录隐患点段位置、隐患情形等内容,逐项明确整改责任。

1.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结合我镇农村道路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辖区道路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査,重点排査急弯、长下坡、高落差、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标识标志是否清断、安全护栏是否牢固、设施设备是否完善,特别是农村道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标志标线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行车视线挡等情形。对存在以上隐患的路口和路段,要迅速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按照相关标准整改到位的,必须采取临时性治理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完成时间:xxxx年x月)

2.失职漏管隐患。按照《x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排查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情形,对道路交通安全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或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村或部门,落实失责追责。(完成时间:xxxx年x月)

3.主体责任缺位隐患。各村、各部门要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督促各企业全面开展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农村地区营运班线客车、站场、校车企业隐患排査清单;各级监管部门督导企业按单检查,并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落实隐患整改。(完成时间:xxxx年x月)

(二)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

进一步深化交通秩序“六査六管”大整治行动,坚持整治行动常态化,每月整治时间不少于xx天,整治时间、区城、对象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更。整治行动要严格执法尺度,对相关违法当事人一律依法顶格处罚,适用拘留措施的一律落实拘留,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一律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县道安办每月调度汇总辖区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收集保留相关执法资料。

1.联合开展农村地区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部门分工、责任到人的要求,坚决打击“三驾”(酒驾、毒驾、无证驾驶)、非法载人(农用车、三轮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客(校)车超员、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落实农村“六个严禁”工作措施。(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2.加大农村道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监管。对民俗节日、赶集庙会、假期学生回家返校、农产品集中输出等重点时段加大监管力度,动员一切可用力量上路疏导、整治。(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3.加强低速电动车的管理。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严禁生产销售未经许可或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速电动车。(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三)开展交通违法大劝导行动。

各村要广泛组织“两站两员”队伍开展交通违法集中劝导活动。

1对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按照“一车一人一档”的原则,逐人逐车见面,一一建立台帐,录入农村系统,落实管理措施。(完成时间:xxxx年x月)

2.每天至少安排一组人员上路劝导交通违法,重点劝导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短途客车超员及农用车、三轮车非法载人、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听劝导的当事人,要通过手机拍照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交由相关职能部门查缉处罚。(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3.对辖区举行红白喜事的家庭,要上门进行劝导宣传,严禁酒后驾车。(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四)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行动。

要以近期各省、市发生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为题材,通过血泪宣传教育,进一步触动农村司机车主、群众的灵魂,以心灵深处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积极倡导安全出行,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1.加大农村喇叭宣传频次。把交警总队录制的“六个严禁”“六个一律”音频文件,利用农村“村村响”广泛播出,形成“交通安全内容天天有,安全提示每目播”的宣传氛围(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2.充分利用农村宣传阵地。要充分利用文化礼堂、广场电子屏、乡镇文化站等载体,播放交通安全公益电影、警示教育片,开演情景剧、戏曲、方言小品等交通安全文艺节目为宣传阵地。使宣传工作全覆盖、接地气、入人心。(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3.充分动员农村宣传力量。组织“两站两员”和驻村扶贫干部、工作队、大学生村官、基层人民调解员、基层普法志愿者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借助警保联动机制,通过庙会集会、婚丧嫁娶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农村面包车、摩托车驾驶人等重点人群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广大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交通法行为,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五)开展安全守护大督导行动。

要进一步落实以“路长制”为抓手的农村道路安全监管责任,完善监管网络体系,加强“两站两员”监督队伍建设,把各项排查、整治任务落到实处。镇道安委将组建专门的督导组,对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大劝导、大宣传、大倒查行动落实情况。根据各村隐患排查台帐,抽查隐患路段是否落实治理措施;检查各村、各部门整治行动部署情况及执法战果台帐;实地突击抽查各村是否安排有人员开展交通违法劝导;检查宣传活动的策划方案、图片资料等。对安排部署不得力、隐患排查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的,在全镇范围进行公开通报,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完成时间:xxxx年xx月。)

四、步骤安排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x月中旬的至x月中旬)

成立由道安委牵头,相关职能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每月一研判、每季一小结”工作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全面动员部署,集中力量资源组织好农村交通安全守护行动。

切实做好“五一”放假和其他重大活动期间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阶段实战强化(x月中旬的至x月中旬)

以防范化解各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为基点,突出抓源头、打基础除隐患,抓好宣传警示曝光和社会协同共治,着力推动“六大行动”措施落实,有效净化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第三阶段决战决胜(x月中自至xx月底)

紧紧围绕建国xx周年x安保维稳实战冲刺阶段工作目标,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打赢xx周年x交通安全保卫仗。

x安保任务结束后,要提炼农村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成效,巩固战果,完善“县乡政府为主抓、职能部门参与抓、农村派出所协同抓、村组自防自治抓”的农村交管工作格局,推动农村“两乡一中队,一村一辅警”配备,秀实管理力量基础,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近期,全省农村地区接连发生几次死亡x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暴露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省、市、县相关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各村和相关部门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指示精神,切实防范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开展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整治措施,坚决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二)加强队伍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建设制度和标准,落实专项保障措施,切实提升工作积极性和履职能力。实现农村“两乡镇中队,一村一辅警”配备,每一个农村交警中队按照民警数x:x.x的标准配备足额辅警,夯实管理力量基础;积极推行“农村派出所管交通”勤务模式,化解农村地区交通管理警力不足的矛盾。

(三)加强督导检查。镇道安委派出督查组,深入事故预防重点地区、重点道路,通过明査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各地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场督办整改解决。采取定期通报、暗访检查、视频巡查、督办排名等方式,确保各项关键措施落到实处。对全镇各村根据守护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排名,对工作落后或发生较大事故的村,一律通报追责,约谈督促整改。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10】

为规范郑东新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切实提高学员培训质量,促进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郑州市交通运输局《郑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特此指定本方案,内容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精神,)国家标准《机动车驾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13)“两项国标”为契机,坚持重点整治,标本兼治,规范管理。严厉打击郑东新区驾驶员培训市场存在的各类非法经营,取缔非法培训点,净化驾驶员培训行业环境;进一步规范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督导培训机构做好日常管理、设施设备、安全生产、诚信经营、培训质量、学员投诉等方面工作,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我区驾驶员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驾培机构经营许可

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驾培机构行政许可,规范驾培机构经营资质条件。教学场地、设施设备、规章制度等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GB/T30340-2013)、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资格条件》(GB/T30341-2013)。

2、开放驾驶培训市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禁止准入,不得增设额外条件。

(二)重点整治驾培市场秩序整治

1、未经许可或者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违法违规开展培训经营活动的;

2、驾培机构超越许可范围,非法开展驾培经营活动的;

3、驾培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培训点或将学员转入其他培训机构牟取利益的;

4、驾培机构未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

5、驾培机构未严格执行教练车年审规定;

6、利用社会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5日-7月31日)

1、各驾驶员培训机构对照“两项国标”要求进行自查,落实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岗位及人员、教练场规模及训练项目、教练车配置和技术状况、教学设施设备、办公场及教室、服务及其他设施。

2、采取明查、暗访、举报等各种形式对本辖区内的非法培训点、非法报名点进行调查摸底,为开展活动提供可靠依据。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9月1日)

1、各驾驶员培训机构对照“两项国标”自查情况进行整改。

2、建设环保局对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未按时整改的,按规定处理。

3、建设环保局会同交通执法郑东大队根据调查摸底及举报投诉情况联合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驾培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罚。

(三)总结规范阶段:(9月2日-9月10日)

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规范驾驶员培训市场管理。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建设环保局交通分管局长任组长,交通执法郑东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交通运输业务科室、交通执法大队各中队负责人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环保局交通业务科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落实。

(二)依法清理整顿。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驾驶培训的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文件要求,依法开展规范、整治活动,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三)明确职责,协同配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规范、整治活动,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高限处罚,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和监督,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投诉电话:0371-67179590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11】

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黑社会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无不对它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还社会安宁。以下是我能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学校扫黑除恶整改工作方案,以供大家参考!

学校扫黑除恶整改工作方案

文号:都教发〔2018〕123号签发单位:都江堰市教育局签发时间:2018-11-16生效时间:2018-11-16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现将《都江堰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宣传和排查整改工作。

特此通知。

都江堰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16日

都江堰市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整改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局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六个方面,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查找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制定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方案。

一、 强化整改工作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李桦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学校、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责,并安排了具体工作任务。各学校、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组织安排下,高度重视,主动担当,狠抓责任落实。

二、前期工作存在的不足及问题

(一)宣传面还应扩大,师生认识不够清晰

因七月至八月学校放暑假,教育系统宣传主要对象是机关干部和学校行政干部,虽然通过学校工作QQ群、学校家长QQ群,进行了对教师、家长、学生的扫黑除恶宣传,但因师生外出活动,无法及时接受信息等原因,宣传面没有进一步扩大 。

(二)教育系统涉黑涉恶排查面还要加大

教育局深入摸排了在教育基建、教育设备采购等工作中涉黑涉恶势力的犯罪线索,根据前期线索排查,目前无涉黑涉恶。但因放假、九月新生入校、相关矛盾摩擦还未发生等原因,校园周边黑恶势力还未显现,还应加强开学后校园周边黑恶势力的了解和排查,在涉及校园物资采购、学校修建维护,师生的学习、生活等方面加大排查面。

三、整改范围及措施

在我市教育系统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要进一步深入摸排在教育基建、教育设备采购等工作中,涉黑涉恶势力采取干预、操控、暴力威胁等手段强揽教育基建工程、恶意竞标设备采购等犯罪线索。

(二)进一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加强校园周边涉校黑恶势力线索排查,并加强与当地派出所、综治力量配合,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三)严防校园欺凌,通过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家长的法治意识。

(四)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积极进行再宣传再动员,通过教育局学校工作QQ群、学校家长QQ群,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家校互动,扩大教育宣传作用,大力营造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舆论氛围。

四、整改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各学校、单位要以高度负责和严谨务实的作风抓好整改工作,并注意相关工作资料的收集和存档。

(二)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精神,及时部署工作任务,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各单位于每月30日前将《校园及周边涉黑涉恶排查情况表》报送市教育局安全管理科。

联系人:赵文龙,联系方式:87133620。

附件:校园及周边涉黑涉恶情况排查表

2018年11月14日

附件

校园及周边涉黑涉恶情况排查表

学校:

排查内容是否存在

涉黑涉恶情况整治建议

教育机关基建、教育设备采购等工作中涉黑涉恶势力的犯罪情况线索

校园周边危害师生生命安全的涉黑恶势力线索情况排查

防范校园欺凌情况排查

其他:

学校负责人:

备注:各校要认真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排查,加强涉校黑恶势力线索排查,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犯罪线索,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

学校扫黑除恶整改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蒙城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蒙城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

活动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切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校园,挖掘我县校园及周边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掀起专项斗争新高潮,特制定《蒙城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工作整改方案》,望各校接到通知后,结合本校实际,认真排查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积极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教育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蒙城县教育局

2019年3月14日

蒙城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活动

工作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通过在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工作氛围和强大的舆论声势,进一步优化教育环境,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二、整改时间

从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31日。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问题:线索台账不规范,未按统一的报表填报

整改措施:按照上级统一规范格式,统一要求,及时做好报表并上报。

整改期限:2019年3月15日至3月22日

责任部门:各学区(联盟)、中心校

2、存在问题:部分学校没有设置扫黑除恶线索匿名举报信箱

整改措施:检查所有学校举报信箱设置情况,切实做到举报信箱全覆盖。

整改期限:2019年3月15日至3月22日

责任部门:各学区(联盟)、中心校

3、存在问题:宣传发动还未做到全覆盖

整改措施: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蒙城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蒙教综[2019]6号,明确教育系统扫黑除恶治理的12种表现形式,要求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充分利用本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宣传本校开展校园欺凌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校园欺凌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口号,营造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的氛围。

整改期限:2019年3月15日至3月28日

责任部门:各学区(联盟)、中心校

4、存在问题:线索摸排不到位,有畏难情绪,不敢真摸排

整改措施: 号召广大师生积极举报并提供黑恶势力称霸或者企图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特别是校园欺凌的始俑者及与校外闲杂人员相勾结以及长期影响和干扰校园周边秩序的无证商贩等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鼓励广大师生勇敢地维护学校和自身利益,自觉参加到与校园欺凌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行动中来。

整改期限:2019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责任部门:各学区(联盟)、中心校

四、工作要求

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和要求,充分认识这次宣传活动和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范围,包校包园到人。县教育局将此次扫黑除恶工作整改情况与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安全稳定目标考核)挂钩,并适时进行督查和通报。

蒙城县教育局

学校扫黑除恶整改工作方案

吴 忠 市 教 育 局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共吴忠市委 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吴党发〔2018〕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涉及学校利益和影响校园治安稳定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欺凌、霸陵学生的恶势力,铲除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实现我区校园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摧毁一批危害学生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教唆学生,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吴忠市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 长:周少云 市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 琛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张明俊、丁彦林及各学校校长

四、打击重点

1、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欺凌、霸陵学生的恶势力。

2、严厉打击组织未成年人乞讨的黑恶势力。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月23日至2月9日)

(二)梳理摸排阶段(2018年2月10日至5月31日)

(三)集中打击整治阶段(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月12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区各学校要迅速将思想统一到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重要举措来抓,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社会长期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组织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调动积极因素,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积极协作。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想办法支持派出所的扫黑除恶工作,广泛动员组织学校师生积极参与,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制,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

(三)强化摸排,主动反映。各学校要鼓励师生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斗争的积极性。发动师生通过举报电话、来信来访反映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情况。学校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师生法制观念,摸排问题学生情况,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防止问题学生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黑板报、征文比赛、校园广播大张旗鼓地宣传政法干警不畏艰险,顽强奋战的先进事迹,深刻揭露黑恶势力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的罪恶行经,积极营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督导,认真落实。把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纳入年度规范化校园建设目标考核中,从4月份开始,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每月督导一次,每月通报一次,每年考核一次。各学校要认真对待,贯彻落实。对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吴忠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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