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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自查报告9篇

专项整治自查报告9篇

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当下,报告变得格外重要。通过报告,我们可以获取与工作相关的信息,进而深入了解工作的具体内容。如何写一份好的报告呢?趣祝福编辑为大家带来了这篇“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研究报告,希望大家收藏本页,方便再次阅读!

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大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文件和《全市校园开展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校制定了本校的《百日安全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学习,落实责任,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切实消除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因素,现就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领导组组长:邵会峰副组长:刘永兴

组员:李会义刘龙泉李海波邹德峰刘新际董志富

高天奎各班主任各室管理人员

二、排查时间:

20xx年5月11日上午第一节课

三、排查人员:刘永兴高天奎董志富

四、排查范围:

1、教学楼:楼梯防护栏、教室电路、插头,学生上下楼梯,过道路灯,教学楼背后山体。

2、围墙、厕所。

3、学校的消防设施灭火器(995563.COM 经典范文网)

4、道路交通。

5、学校操场,体育设施。

6、教室、办公室、各功能室。

五、排查结果:

1、教学楼楼梯防护栏部分损坏、脱落。教室电路老化,,开关、插座个别没有固定。

2、教室、办公室部分门锁松动、损坏。

3、部分围墙低矮。

六、整改措施:

1、召开班主任会,要求对学生进行一次以交通、消防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强调学生回家途中的交通安全,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及超载车等非法营运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谨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2、安排人员对楼梯防护栏进行修补,班主任强调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在楼梯中追逐玩耍。

3、班主任强调严禁带火种进入学校。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时排解学生之间的矛盾,教给学生自我保护常识。

5、做好传染病及卫生防疫宣传工作,注意教室及公共场所通风、消毒。

6、值班教师每天对校园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理和报告,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制

7、加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开展食品卫生、防治常见疾病的讲座,杜绝学生购买零食,严防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8、修理、更换部分门锁、门板。

总之,安全工作的落实,并非阶段性的,而是一件长期的工作,我校要以这次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深化管理,努力杜绝校园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2

按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专项执法巡察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司法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司法公开、涉法涉诉信访、干警执法档案建设和工作纪律作风、警车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深刻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法执业运行规范。

一是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法律服务市场,县司法局结合实际在全县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暨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促进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公正廉洁执法执业,增强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公信力。二是及时在宝兴信息公开网上公开行政权力清单11项、行政责任清单11项,包含行政处罚3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奖励2项,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司法公开。三是加大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力度,健全矛盾定期排查分析和预警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中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有效解决。

二、执法档案建立规范。

县司法局在建立完善干警执法档案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档案评查机制,对干警执法能力、执法作风、执法业绩作出评定,考评结果直接与干警晋级晋职、调整交流、任命奖惩等挂钩。目前,县司法局已经建立完善20xx—20xx年全县司法行政干警执法档案,内容包括廉洁自律、学法用法、工作实绩等内容,客观全面的反映了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和工作业绩。

三、公车管理使用规范。

为强化车辆管理,县司法局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从源头堵塞警车管理漏洞。一是严格执行派车单管理制度,警车执行公务必须实行一车一单。二是机关所有公务用车统一停放在指定位置,车辆钥匙由综合室统一保管、统一派发。经自查,县司法局警车未出现违规管理使用情况。

四、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推进。

一是定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党的纪律,要求全体党员干警要以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准则,让廉洁自律和党的纪律入脑入心。二是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在岗期间严禁玩手机、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逛网店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工作日午间、值班时间饮酒;严格履行请销假等制度,养成知纪律、守纪律的习惯。经自查,县司法局无干警违法乱纪情况发生。

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3

自今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并向各县(市)、区下发了《石家庄市环保护局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使环保专项行动有条不紊进行,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在全省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市环保局认真组织,积极谋划,成立了由李明国同志任组长,岳存义、张智华、苏庆春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污控处、自然处、法规处、监察室、宣教处、稽查大队、监察支队、监测中心、信息中心、监管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7月15日召开了由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党政一把手、主管稽查和建设项目的副局长参加的全市环保工作大会,会上下发了《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局岳存义副局长、宋春元副局长、张智华副局长、纪检书记罗志卿、局党组成员苏庆春同志结合今年专项行动分别就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行风建设、水污染防治、生态建设工作、xx工作做了重要讲话.我局还邀请了市监察局鲁小平主任就在执法过程中如何运用好手中权力,对专项行动中发现地方政府出台的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相悖的文件、规定和区域发展规划计划,尤其是干扰、阻挠环境执法的“土政策”,将依法追究责任的问题做了重要讲话.李明国局长就如何做好环保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坚持齐抓共管,合力打击环保违法行为

在环保专项行动期间,我们每个阶段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联合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建立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按照职责分制革、造纸、化工、水泥、炼焦、冶炼等重污染行业和重污染工业密集区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并积极组织新闻媒体作好宣传和跟踪报道,定期公布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我们要以开展环保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提请政府决策、环境督查、重点案件移送、挂牌督办、公众监督、环境信息公开等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制度。坚持上下互动,形成声势,充分宣传,发动群众,借助媒体,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4

为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院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张北县卫健局、网信办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张北县医疗乱象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我院的全面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行为,改善医疗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自查时间

20xx年6月6日14:00全面开展自查。

三、自查工作重点

1、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禁止无证行医和不符合要求的医疗行为。

2、查有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3、查有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4、查有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5、查有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查有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有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有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有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7、查有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四、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白占云

副组长:司鑫泽

成员:张雅璐、赵宏彪、宋国峰、龚春艳、陈晓霞、马小燕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2、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工作,严禁非卫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严禁超范围执业。

3、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院内从业人员管理和监督,保证依法执业。

六、自查结果

1、我院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2、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无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3、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4、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

5、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6、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虽然此次检查我院未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但一定要警钟长鸣、保持警惕,同时形成长效机制,防微杜渐!

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5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5月10日召开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精神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新财办〔20xx〕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新财办预〔20xx〕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管理的通知〉(新财库〔20xx〕5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止目前,县市财政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检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1.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5月10日,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刻召开动员大会,对此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相关科室研究拟定了《关于开展加强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预〔20xx〕41号),并成立了巴州财政局财政资金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州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州财政局副局长、州财政监督检查处处长和州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协调机制,有效地保障了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顺利开展。

2.周密确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使此次财政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各阶段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结合我州财政管理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自查、督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时间进行了统一规划,其中: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从5月10日起至5月30日完成,5月20日至25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计划在6月5日至6月20日期间完成,州财政局将组织工作组对州本级和各县市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第三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计划在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全面总结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督促落实。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我局组织对厅领导讲话和相关文件认真进行了学习,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区分预算单位、县级财政、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分别设置了不同内容的检查情况表,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事项、内容等进行了具体要求,确保了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有序开展。

3.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5月14日至5月30日为各县市自查、检查阶段。自查方面:一是要求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20xx年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进行汇总;二是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20xx年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同时对照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上报的自查情况材料进行分析总结,将相关情况报检查组备案做检查之用。检查方面:要求各县市财政组织工作组对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部门财政资金情况采取实地、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涉及乡镇、村级收入支出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处置,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运用,财务规范化管理等各个方面。

4.拟定了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按照工作要求,结合自查和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局已经初步拟定了巴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从各科室抽调3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三个重点检查工作小组和各县市共同配合,共计划对全州43个乡镇、205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从6月5日起赴各县市开展工作。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开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和自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财政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缴库,是否存在非税收入坐收坐支等问题,是否将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是否实行收缴分离制度,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截留及延压税款或收入重复入库等问题;

(二)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各专项资金混用;有无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将项目资金用于一般支出或其他支出等问题;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拍卖、配置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单位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国有资产处置、出租等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①是否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的要求建账设账,并充分利用大平台系统软件,规范账务核算工作;

②是否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支出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

③国库部门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控制度和会计档案保管、对账制度、拨款印鉴管理及交接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有效;

④不合规财政专户是否已全部撤销,财政专户是否全部归口至国库部门统一管理;

⑤是否开展了对预算单位账户的清理撤并。是否建立规范的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账户审核制度和账户管理档案制度;

⑥是否使用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规范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流程,严格以指标控制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前封闭运行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内;

⑦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是否存在先清算后支付、设立清算资金过渡账户等行为;

⑧是否建立规范的零余额账户转款审批制度,县市财政是否存在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⑨是否全面完成了乡镇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是否规范等。

(五)县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财政是否按要求及时将财政资金管理各项制度、资金文件及时传递给乡镇财政所。

(六)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包括:

①乡镇、村级收入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②乡镇财政所或村级资金管理部门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资金稽核、对账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

③乡镇、村级财务开支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等问,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白条入账等问题;

④乡镇、村级财政资金专户开设是否经过县级财政部门审批,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⑤乡镇、村级国有资产处置是否规范,有无履行审批程序,资产处置、出租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⑥村级集体经济账户是否由乡镇级进行管理,财务核算是否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执行。

⑦乡镇及村级财务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自查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

部分县市存在财政收入不及时缴库现象。主要是:

1、博湖县20xx年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存在延压缴库现象,20xx年未缴财政收入1512万元,在20xx年上缴;

2、和硕县应缴财政土地出让金和应缴自治区财政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未能同步,年底国土部门上缴土地出让金20xx余万元未上缴国库,在20xx年上缴;

3、博湖县水管站在征收水资源费时,未实现电子化缴库,有手工填票先缴入基本户,再从基本户转入非税收入户缴库的现象。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各县市能够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经县市自查和督导组抽查,专项资金基本做到了专项款专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乡镇专项资金和村级专项资金混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如一事一议等)由乡镇领导审批,村级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未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批等。

(三)在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方面。

1.县市固定资产管理相对规范。各县市基本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处置细则.部分县市资产管理参照州本级的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和处置细则执行。资产处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资产处置调拨程序和档案资料等齐全。个别县市存在资产处置不履行财政部门审批手续等问题,如:若羌县成立机关后勤中心,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收回统一管理,车辆户口仍在各单位,对车辆的处置该单位进行擅自处置,未履行资产处置程序。

2.乡镇和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相对滞后。部分乡镇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村级固定资产台账不健全,部分乡镇、村级资产不按规定及时入账。如:铁热克巴扎乡托呼拉村1480元打印机,铁热克巴扎乡撒业买里村0.7万元水泵,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有的村已经登记入账的资产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如:若羌县吾塔木乡某村将U盘(单价80元)、炉筒子(单价8元)等低值易耗品全部计入村级固定资产范围;二是部分由财政资金购置的资产村级财务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目,主要原因是传票在财政所,资产在村里使用;三是个别乡镇处置固定资产不履行审批手续。如:若羌县瓦石峡镇将县国土资源局捐赠的1辆尼桑车以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个人,资产处置收入近期才上缴县财政。轮台县轮台镇麦台村未经报批处理村办公室1.2万元等。

(四)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方面。

1.部分县市财政部分支出未全部实现零余额账户办理。除预算内正常经费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外,部分专户资金和往来款项依然未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游离于预算指标之外,资金通过实拨方式进行,不利于财政监管。

2.财政部门专户已全部实现归口管理。部分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不规范,部分专户未按规定撤销。

3.部分县市存在对外借款现象,往来资金未用指标控制拨款。和硕、和静、焉耆、博湖等县市目前往来指标没有通过大平台业务系统,往来资金的拨付游离于国库集中支付之外,未能实现用指标控制拨款。

4.存在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县财政年终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单位基本账现象较多。部分县市由于动态监控系统目前仍未上线,往各预算单位基本账户转款问题无法做到有效监督。

5.部分县乡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存在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通过这次检查,将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坚决杜绝代理银行的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

(五)县、乡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

部分县市县、乡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不到位,涉及乡镇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文件等不能及时下达到乡镇财政管理局和乡镇财政所,对乡镇资金监管带来困难。

(六)在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乡镇往来账务清理不及时,挂账金额大、时限长。如:博湖县各乡镇截止20xx年4月底,暂付款挂账1254万元,暂存款达839万元;若羌县吾塔木乡暂付款挂账13.13万元,其中:涉及个人暂付款项多达43笔、单位款项17笔,且挂账时间长、长期不清理;

二是部分乡镇财政所账务处理不规范,资金没有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记账。若羌、且末、轮台等县市不同程度存在将在县直部门已经列支后转入乡镇的资金在暂存款或拨入专款等科目进行核算的问题;

三是部分乡镇专项支出明细账不健全,账目难以反映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部分乡镇乡村资金与村级资金混用,不能全面反映村级收支全貌;

四是部分乡镇非税收入没有及时缴库。如:若羌县吾塔木乡财政所将土地承包费5.8万元,上缴国库4.8万元,坐支1万元;且末县巴格艾日克乡收取捐赠款5.9 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在基本户直接列支。轮台县野云沟乡阿克阿牧村20xx年5月及11月收取土地承包费共7720元一直未缴入村级资金银行账户。

五是部分村级会计基础不规范,村级普遍存在会计及出纳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会计核算制度使用不统一。会计记账凭证附件不全,会计记账不使用支票头、银行对账单。年末帐表、帐薄打印不全,装订不齐全,账表不符现象比较突出。票据使用不规范,存在几个村共用一本收据,同时有记账窜户等现象。

六是部分村级支出存在白条入账问题。如:轮台县野云沟乡野云沟村支付办公经费1.06万元、铁热克巴扎乡曼曲鲁克村支付工程款3万元、策达雅乡多斯买提村支付村办公室建设款 2.2万元、艾子甘村委会支付村委会维修费5万元、克孜勒村支付平地费1万元等均无发票,以白条入账。

(七)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发放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焉耆县财政对预算单位安排拨付了团体社保补充险、职工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不符合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博湖县人民法院办案津贴无发放依据,标准不一;查干诺尔乡乡发放福利费每人100元;和静县部分单位发放机关效能奖,无发放依据。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单位虚列收支现象。如焉耆县政府购岗、公益性岗位等收支全部由政府虚列,预算单位只在往来中反映,年终决算由政府上报,虚列收支;库尔勒市财政局将单位社保资金、两奖、公益性岗位等个人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基本户的情况。三是支出科目使用不规范。部分县市预算单位支出科目应列为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开支项目,列入其他支出。四是部分财政专户资金归并管理后,分账核算混乱。如焉耆县财政局将社保基金账户归并管理后,将各社保基金户利息收入按平均利息分摊,或归并至其中一个账户下,造成分账核算混乱。

四、乡、村两级财务存在问题的成因

从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来看,目前我州各乡镇财务由乡镇财政所管理,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乡镇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涉农补贴发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村级财务主要由乡镇农经站负责管理和核算,县农经局负责对其进行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形成目前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的原因:一是财政所工作人员少,部分乡镇只有1个报账员,很多乡镇岗位都是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随着乡镇财政及农村综合改革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现有人员只能满足日常工作,加之公益性岗位人员报酬低、专业不对口、人员不稳定,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现有村级财务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老化,村级财务人员一部分是原乡政府的会计或出纳,一部分是村民聘用为临时工,无会计从业资格,无专业能力,且人员调整、更换频繁,财经政策法规知识匮乏,造成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针对各县市自查和自治州督导组抽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召开局务会议专门讨论进行了研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扎实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局预算科、国库科、乡财局牵头制定了重点检查方案,重点检查工作从6月5日开始,确保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重点检查工作采取规范化的监督检查模式进行,对重点检查范围内的每个乡、每个村出具检查结论和报告,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2.边检查、边纠正、边整改。针对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已经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逐项进行整改,能纠正的立即进行纠正,不能纠正的由县级财政提出专项整改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各县市的处理意见报州财政局备案,州财政局对各县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从理顺乡、村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出发,进一步完善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州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的指导,结合自治区精神拟定相对规范、相对统一的乡镇、村级会计核算、银行账户开设、票据使用、资产处置等指导意见,把乡镇、村级财务检查纳入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导活动;各县市财政要把加强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县市实际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健全制度办法、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认真进行落实,确保乡镇村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4.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宣传,增强单位领导财经法纪意识。通过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加乡镇、村级资金使用透明度,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村级财务主管部门的培训监管力度,提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6

连云港市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

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连云港市卫生局 (2011年8月17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精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苏省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市结合实际情况,在全市扎实有序地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在两个多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中,严格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制定具体方案,周密安排,行动迅速,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摸排管控,严厉查处违法添加案件,依法从严惩处违法犯罪分子,我市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6月28日,全市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340人次,执法车量614车次,检查餐饮服

1 务单位4287户次,发放《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以及宣传画3800套,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4000多份,备案登记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387家,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421家,查处违法行为5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治目标。

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是国务院确定的今年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中最为突出的一项任务,也是当前摆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最重点工作。为此,我市专门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周炜同志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同时为推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我市下发了《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卫监„2011‟16号),明确了我市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范围和重点,对专项整治工作的三个阶段,进一步细化了工作内容,明确各阶段工作重点,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同时规定每阶段召开工作通报会议,确保每个阶段工作领导督查到位、力量整合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我市各地餐饮监管部门均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织,按照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动员部署,层层召开专项工作会议。

2 为了全面部署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我市于2011年5月13日紧急召开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各县区分管局长、卫生监督所所长以及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同志、全市116家A级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共1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国家、省、市关于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学习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要求各地: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抓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二要全面摸清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相关档案。三要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四要严格落实企业、监管部门责任。五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专项整治行动舆论氛围,让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餐饮服务者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会后各县区迅速落实专项会议精神,在各地召开了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会议。

(三)多措并举,强化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积极推进整治工作。

一是调查摸底与清理整顿相结合。为全面摸清我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相关档案,我们结合餐饮服务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餐饮服务单位实行网格化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消除监管死角和盲点,对各单位添加剂使用、保管情况进行了逐一登记;对自制饮料和甜品、自制火锅底料和调料等食品中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备案登记,认真核查餐

3 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制度情况,特别是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实施重点监管,并且加大对小餐饮的巡查和抽检力度。基本掌握了我市餐饮服务单位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我市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主要品种有小苏打、泡打粉、干酵母以及花椒、八角、桂皮、茴香等调味香料。

二是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的采购索证规范化管理,在餐饮单位继续坚持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各餐饮单位根据食品原料来源、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对其检验报告或合格证等进行索证,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到不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以及其他非食作原料,杜绝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单位。对使用添加剂的单位,建立食品添加剂“五专” 管理制度,落实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并使用专用量具,确保使用者掌握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方法,不滥用食品添加剂。同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档案中包括卫生监督检查表、意见书、食品安全责任状、食品添加剂备案表、行政处罚情况等,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三是专项整治工作与当前工作相结合。结合省和我市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要求,加大对各类必

4 检品种的监督抽检力度,提高对自制火锅底料、饮料和甜品,及水产类加工食品等的抽检频次,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针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出加强企业自检的指导意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增加自检频次;结合餐饮服务单位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抓典型,以点带面。通过餐饮服务百千万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树立正面典型,用先进典型引路,促进餐饮服务行为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四是制定《连云港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飞行检查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飞行检查是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基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查的一种形式,是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随时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实施的现场检查和对基层监管机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的稽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飞行检查制度下发后,我市侧重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督查,从而积极高效的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实施安全承诺,实行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化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餐饮单位自律,各级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书》和《餐饮服务单位承诺书》,在2011年5月13日紧急召开的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上,全市116家A级餐饮单位代表走上前台,在食品安全承诺书签字画板上留下承诺单位名字,同时部分餐饮服务单位代表在会上宣读承诺书,对社会公开作出承诺。会后各餐饮服务单位将承诺书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餐饮单位还将包括自制饮料、

5 自制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在内的食品中添加剂使用情况向餐饮监管部门备案,并在店堂张贴向社会公示,让消费者有知情权,自觉接受消费者咨询和监督。凡未及时备案或未及时公示而使用的,均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消费者询问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如实告知。

(五)开展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

一是积极与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积极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专项整治工作,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如5月14日在连云港电视台播出专题报导《向非法食品添加剂说“不”》。与市广播电台联合举办市民食品安全满意餐饮单位评选活动,在5月28日启动仪式上,50余家餐饮单位代表分批上台,代表餐饮单位向全社会作出承诺,保障饮食安全。该节目通过连云港市广播电台直播,并在当天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新闻栏目给予报导。

二是根据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要求,在第一时间统一印制张贴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和易滥用的添加剂名单”和“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确保一户不落。

三是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在我市主流媒体如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市传媒网、在海一方网站、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信息网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线

6 索,举报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四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充分运用各地专项整治行动中取得的大案要案查处成果,通过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五是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中,采取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印发宣传材料、实物比较、邀请媒体参与执法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地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督查指导,确保专项整治有序开展。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了解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和质量,我市多次对各地各部门餐饮环节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在阶段工作通报会议上予以通报批评,确保次此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并督促各地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分别进行即时报、周报、月报,根据报告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跟踪督查。督查中发现我市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较均衡,各地均能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序时进度和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整治行动。另外,我们加强了联动工作机制,在餐饮服务环节发现的非法添加物如与其他环节有关,要求立即向市卫生局报告,与其他环节监管部门联系,追根溯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把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

7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推进网格化监管,消除监管死角,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争取提前对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二)加强索证管理。加强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宣传,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原料的采购索证工作,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切实加强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管理。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实施重点监管,尤其要加大对小餐饮的巡查和抽检力度。

(三)加大处罚力度。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各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按照法定幅度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对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一律吊销相关许可证,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经营的相关物品,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7

一、具体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药品安全这一民生问题,按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xx市工业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工业局局长刘廷凯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曾维谊担任,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企业服务科,将工作落实到职责人。

(二)强化服务,着力宣传。在该项工作的开展中,我局结合日常工作,建立了帮建促建制度和驻企联络员制度,通过适时走访,了解和收集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有力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向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企业了解了国家、省、市有关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与部署,并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杜绝虚假广告宣传,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抓好标准化管理,保证药品质量。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原材料标准化种植基地,强化对调迁医药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支持和督促药品生产企业申报gmp认证,保证企业在调迁后的药品质量安全。

(四)支持本地医药产品进目录,加大地产配套力度。鼓励、支持并积极推荐我市医药企业将产品申报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同时加大对本地医药产品的地方产品配套工作力度,拓展了企业产品销路,减轻了老百姓用药负担。

(五)制定规划,完善相关产业政策。我局编制了《xx市生物医药产业提升发展规划(XXD20xx)》,鼓励我市医药企业利用资源、品牌、平台和营销渠道等优势,大力发展我市医药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优化和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向园区调迁扩大规模、发展壮大,鼓励和扶持有实力的企业融资上市,解决发展瓶颈、提升全市医药行业整体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

通过以上工作,使企业更加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药品质量安全的工作措施,同时也为企业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为我市医药产业的发展谋划了未来。下一步,我局将按照《xx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部署,继续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整治和规范企业发展环境,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在规划和政策方面给予企业支持,促进我市医药产业提档升级、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水平,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全国、省、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后,我区召开了由药监、公安、质监、工商、卫生、物价、邮政等各职能部门参加的动员会,进行了宣传动员,学习会议文件,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个环节集中进行整顿规范,对全区涉药单位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查严办,力求取得扎实成效。一是成立了区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药监、公安、质监、工商、卫生、物价、邮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全区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区食药监局牵头实施,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食药监部门负责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工商、物价部门负责药品广告、价格的监测管理;质监、邮政、公安等部门全力配合做好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工作协调与调度。每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掌握工作重点和难点,及时调整战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组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活动。由区食药监局牵头组织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在城区集中开展了“关爱健康,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假劣药品展览”等宣传活动。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店采取挂横幅、发材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发放《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手册》XX余册,《抗菌药物管理宣传材料》5000余份,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五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对《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确定宣传重点,明确宣传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广造声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药品放心工程和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

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8

《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自查报告》是有为你整理收集,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

在“学法律、懂政策、守纪律、讲规矩”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活动进入查摆问题阶段之后,我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部署了第二阶段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扎实开展了查摆问题阶段的各项工作,把查摆问题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活动与工作同步推进,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深入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近期,全县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一次再摸排,确保全面排查、深入查找,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着力搞好“四个排查”,即排查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是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排查乱作为的问题,重点是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事不公、强占强拆等;排查贪腐谋私的问题,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排查执法不公的问题,重点是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全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重点抓好“三个动作”

一是全面自查。从10月下旬开始,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全面开展自查(自查表及问题清单见附件),自查工作原则上应于11月4日前完成。各村(社区)自查情况要报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和乡镇自查情况要报县委组织部。

二是逐个排查。在基层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抽调组织、纪检监察、政法、信访、督查等方面的专门力量,逐乡逐村逐单位摸底排查,尤其是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一一调查核实。排查工作原则上应于11月13日前完成。

三是列出清单。要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到事到单位到人头。排查出的问题清单,经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后,于11月2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备查。

二、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县委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对排查出来的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找准症结所在,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结合分工,认真反思。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从基层存在的问题反思查找工作方面的问题,从工作方面的问题反思查找领导班子的问题和教育干部个人的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深入分析原因,从严和实上触动思想和灵魂。

二是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县级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乡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基层单位组织生活会,要针对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

三是梳理分析,制定措施。要通过梳理分析,研究制定管用措施,真正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改清单。对问题较为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单位,县级教育干部要结合挂点工作,帮助梳理分析,督促指导整改。对涉及政策层面的问题,县委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体“会诊”,研究整改措施。专题会议适当邀请相关群众代表参加。

三、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按照上级要求,今年10月至12月,在全县各单位要围绕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各单位要在前阶段开展整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持续用劲,以“准、狠、韧”的精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重点从“四个方面”着力:

一要逐项认真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具体落地。

二要上下联动整治。特别是对那些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要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

三要公开透明整治。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示等形式,及时公开整治项目、进度和结果,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四要强化正风肃纪。对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持教育和惩戒并重,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对那些顶风违纪、贪腐谋私、徇私枉法的,要坚决查处。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各级党(工)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解决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对一些问题突出的县直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实行挂点联系。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单位的监管,查找并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要结合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点问题、抓整改,强化工作问责,切实把解决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深入抓下去。

各单位着力解决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情况,每月月底及时报告县委组织部。

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9

按照都江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等六项重点任务,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国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收入方面,本单位不存在提前征收税费、多征收税费、少退或不及时退还税费、异地引税、借款缴纳税费等“五类虚增”的情况。二是支出方面,不存在财政局决算表(包括正式上报的简表和公开报表)与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务支出数据不一致的情况。

二、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本单位20xx年至20xx年3月之间未发生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违规问题,不存在拖欠社会保险缴费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违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冒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情况。

(一)不及时将税务部门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划入社保财政专户,不及时足额将上级财政对社保基金的补助拨入社保财政专户,未足额安排和及时拨付本级财政应配套资金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二)未足额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预算,拖欠社会保险缴费等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拖欠社会保险缴费的情况。

(三)不按计划清缴被征地农民欠费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四)各项社保基金之间相互挤占,挪用社保基金支付不属于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违规将社保基金从财政专户调入国库,平衡一般公共预算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五)不按规定分险种单独记账、单独核算社保基金,不按规定核对社保基金账务,账实、账表不符,违规扩大社保财政专户核算范围,不按规定流程拨付社保基金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六)违规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违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冒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此类违规行为。

(七)审计、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三、基层“三保”保障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本单位不存在未严格落实“三保”主体责任,未加强“三保”保障组织领导,未建立健全“三保”全流程管控制度机制,未严格落实中央、省、成都市关于“三保”支出各项管理要求等问题。

二是本单位不存在年初预算未优先足额安排“三保”支出,执行中未及时足额补足“三保”预算缺口,未严格落实工资、基本民生专户管理要求,违规挪用“三保”库款资金,拖欠供养人员特别是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问题。

三是本单位不存在未严格落实中央、省、成都市规定的“三保”支出保障范围和标准,违规出台津贴补贴政策,“三保”政策违规提标扩面等问题。

四是本单位不存在未对镇(街道)落实帮扶指导监督责任等问题。

四、政府过紧日子专项整治行动

本单位不存在违规兴建楼堂馆所,超出财政承受能力新出台政策、新上项目;铺张浪费举办会议、培训、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超标准、超范围列支费用违规使用“三公”经费;挪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违规发放加班补贴和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未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三项清理”制度等五类情况。不涉及不兑现符合国家政策的招商引资承诺,安排区域性补贴造成市场割裂、重复投资建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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