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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合同集合

电气合同集合

电气合同。

寻求生存,以敬业爱岗的精神与公司共同面对命运;谋求发展,积极开拓进取,创造企业的新局面,合同贯穿于企业的每个经营活动中。签署合同可以使双方的合作伙伴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您是否了解签署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呢?为了方便您查阅,建议您收藏本网站的网址。

电气合同 篇1

需 方:

供 方:

工程地址:

产品名称: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

合同条款

需方:

供方:

为明确需、供双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供方向需方提供产品的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生产厂家:

1. GCL低压开关柜

2.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以上总价款不因市场材料价格涨落或汇率变动而调整)。

3. 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合同总价款为供方按图完成低压柜生产、安装所需的全部费用,含全部设备材料费、材料检验费、机械费、人工费、运输费、二次设计费、管理费、税费、系统调试检测费、现场安装拼柜、接地等费用)。

第二条

第三条 产品质量标准和保修条件:

1. 产品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供方承诺严格按需方提供图纸、广州市及萝岗区供电部门要求进行制作和生产,母线室三相母线及中性母线按照图纸要求提供、安装,柜内铜母排须做平柜顶,每组低压柜零排和地排要分别用不小于ZRBV-70mm2电线可靠连接于基础槽钢,每组低压柜外壳都要与基础槽钢进行不少于三点的焊接。主要开关按图采用在上海人民、贵州长征、广州白云系列中自主选择品牌系列,其它所供元器件必须为厂家全新原装产品。

2. 供方承诺,无论需方是否对产品进行并通过了各种检验,均不能解除供方对所提供产品质量的保证责任。

3. 供方所供产品必须保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和性能符合本合同约定,并确保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

4. 供方保证所供产品,为供方合法拥有所有权的,且可以合法转让产品,是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产品。

5. 在供需双方约定的保修期内,供方须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若因设计或外因造成产品相关质量问题,供方应及时给予处理解决,经签证认可后,需方只需提供零配件更换费用。

6. 供方所供产品保修期为验收通电之日起计二十四个月。

7. 保修期出现因产品质量需要维修,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两天内必须派员维修,否则需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维修,费用在供方保修金中扣除。

8. 因图纸设计变更造成产品更改的,供方应在需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负责更改,涉及到增减费用的,在产品验收送电后需方书面予以确认。为保证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需方的确认不影响双方关于交货安装日期的约定。若供方不积极配合,造成需方整体工程验收送电延误,需方有权追究供方由此造成需方的相关损失。

第四条 货品安装地点及运输方式:

供方负责将产品送至广州市萝岗区科汇金谷永电二期项目工地内并负责卸货、产品就位、安装及调试。运输方式及费用均由供方负责。对因采用运输方式不当而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产品缺陷等,由供方无偿提供包修、包换、包退等服务,并承担由此造成需方的损失。

第五条 包装标准、附件及附属资料:

供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相关产品包装标准,交货安装验收前,供方须按需方要求提供产品备品附件及实验记录、产品合格证、产品证明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需方有权不予验收,由此所造成交货日期延误或工程送电延误的损失由供方负责。若在双方约定交货安装日十天内仍不能提供上述备品附件及相关资料,造成需方工程无法验收送电的,需方有权更换供货厂家,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第六条 产品验收标准及结算:

1. 本合同约定产品验收标准以国家、省、市对本型号产品的制造及技术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所要求为准,且需达到相关区域供电主管部门验收要求。

2. 产品货到现场并安装完毕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经需方清点有关规格、型号、柜内开关、所有配件、数量、相关技术资料须与图纸要求及合同约定一致后,由供方填报《低压开关柜货品验收证明书》并加盖公章,交由需方现场项目经理和工程部经理共同确认并加署意见,作为支付货到款的文件依据,否则不予办理货到款。

3. 全部工程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送电后,由供方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加盖公章及上报工程量,交由需方现场项目经理和工程部经理共同确认并加署意见后,作为支付送电款的文件依据,否则不予办理送电款。

4. 如经需方验收不合格的,由需方出具《整改通知单》,供方应在签收该《整改通知单》之日起5日内进行商品更换、补发。

5. 凡牵涉到设备改型及零部件更改的或增减设备的,供方须在整体工程验收送电后15天内提交结算凭证,否则视为放弃对合同外增加设备或零部件造价主张。

第七条 需方委派蒙丹、供方委派 为双方合同履约代表,共同负责本合同产品交货、验收签证、款项收取、质量处理、下发相关通知等事宜。

第八条 合同价款支付:

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天内,需方支付总价款的20%给供方作为预付款。

2. 产品全部到达现场且安装完毕,并经需方按照需方提供的图纸初步验收合格后,需方再支付总价款的50%给供方作为货到款。

3. 全部工程经供电部门测试验收合格送电后30天内,需方再支付总价款的70%给供方作为送电款。

4. 按本合同要求,供方送齐竣工结算资料并经需方审核完毕后四个月内,供、需双方算清双方的违约责任,需方于结算完毕后10天内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95%。

5. 合同结算价的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扣除相应责任款)一次性付清。

6. 每笔货款支付的同时,供方均需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需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供方原因造成延期供货安装,每延误一天,需方有权从供方货款中扣罚人民币伍仟元作为违约金。超过合同约定时间10天供方不予供货或安装调试完成时间延期10天或以上,即作为供方无故不予供货处理,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及另行更换供货厂家,供方应无条件退场,供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及全额退回需方已付款项外,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需方工程的竣工工期延误的相关损失由供方赔偿给需方。

2. 需方逾期付款的,工期按相应逾期的天数顺延。

3. 确因现场施工条件及供方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供方提供《施工现场签证单》,经需方工程部核实确认后方为有效,工期按相应确认影响的天数顺延。

4. 若供方所供元器件不符合需方所提供图纸标注的厂家、品牌、规格等相关要求或非原装产品及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事故发生,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进行整改并暂停货款支付,供方须无条件更换产品,赔偿需方相关损失,并同意下浮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若在需方发出整改通知书10天内供方仍无法整改完毕、达到供电部门验收要求及符合需方图纸要求的,需方可不经通知自行整改,供方按需方自行整改总价款三倍支付违约金。

5. 供方不配合需方整体工程验收送电,导致需方送电延误的,需方有权按合同总包价下浮30%给予结算。

6. 供方必须保证提供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如经税务局验证为假发票的,供方负责无条件将假发票更换为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并需按每张假发票人民币壹万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可由需方直接在支付合同款时扣除,供方需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税局对需方的经济处罚及一切相关经济责任。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有关本工程的设计图纸,双方往来信函、传真,双方共同同意的设计变更签证等相关往来资料也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 供方需遵守工地现场要求以及国家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质量事故、防火等规章制度,否则,因安全、质量等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供方负责。

3. 因设计变更及供电部门验收造成货品修改或费用增减,必须由需方工程部确认核实并书面确认签证后,方为认可。供方应在验收送电后15日内,将有关变更、签证等原始凭证交付给需方,做为办理结算的依据。如供方逾期或不能提供,需方则按无变更、签证处理。

4. 供方在需方整体工程完工后,供方需接通临时电源对已拼装的低压柜进行调试试验,及时出具试验报告给需方,并需派出技术人员配合验收送电。

第十一条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附件:设计图纸、报价单、技术要求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需方:供方:

年月日:

电气合同 篇2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依据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合同双方就热风炉设备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具体以甲方书面确认的设备进退场通知单为准。

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________元/月/台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的_______日由甲方办理结算手续。

4.租金优惠,无。

5.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甲方书面的进场通知单为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甲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在机械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双方互不承担。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设备的正常运行。

机械退租时,甲方必须提前10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书面通知为设备租赁结束时间。若因乙方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乙方,致使乙方的书面通知单无法送达甲方,则退租时间以甲方的书面文件为准。

第四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工程

2.工作内容,彩钢房供暖

3.施工地点,

第五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乙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租赁设备及其构配件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约定履行及设备损毁,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满足甲方施工要求。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费用已包含在租赁费中不再另外计取。如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超过3天以上,则超过的天数不收台班费。

3.与甲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工作期间施工现场的管理,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和人员的损伤,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证及每月租费的签证工作,负责租赁费的及时支付。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相关约定履行义务,若出现甲方违约事件,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遵守承包方的施工现场管理,满足承包方工程进度需要。若出现设备故障连续超过3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服从并于________日内退出施工场地。

第九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争议与仲裁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果时,按下列第1方式解决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得影响与争议无关或不受影响义务的履行。若乙方因争议暂停施工,且经调查后被认定为理由不充分的,乙方不得免除合同责任,并还应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毕合同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传真件有效。

2、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合同签定后施工前,一方无故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甲方名称,__________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

电气合同 篇3

电气合同: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电气工程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新建项目的电气设备安装,还是旧设备的维修和改造,电气合同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电气合同是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旨在确保工程项目按照预期进行,并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份电气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项目描述、合同期限、合同价格、付款方式、供应商责任、工程师责任、完成日期等。这些详细的条款旨在为双方提供一个明确的框架,以确保工程项目能顺利开始和完成。

首先,在电气合同中对项目进行详细描述是必不可少的。这包括项目的规模、工程图纸、设备清单等信息。详细的项目描述有助于确保双方对工程范围有清晰的认识,避免后续争议的发生。

其次,合同期限是双方达成协议的时间范围。在电气工程中,合同期限通常是根据项目的复杂性和规模来设定的。例如,对于大型工程项目,合同期限可能长达几个月甚至几年,而对于小型项目,合同期限可能只是几周。合同期限的确立有助于双方明确工程进展的时间表,以便及时调整工作计划。

合同价格和付款方式也是电气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之一。合同价格应该明确规定,包括设备和劳动力的费用,并考虑到后续可能的变更。付款方式应当清楚明确,以确保供应商能按时收到款项,同时避免付款争议的发生。

供应商责任和工程师责任也是电气合同中考虑的重要因素。供应商应确保提供的设备符合规定标准,并保证设备的质量和性能能够满足项目的要求。工程师应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符合安全标准,并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职责。

最后,电气合同应规定工程项目的完成日期。这是确保项目按时完工并进入下一阶段的关键时间点。通过明确约定完成日期,可以确保各方在时间上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

总之,电气合同是电气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一个好的电气合同应具备详细、具体和生动的特点,以确保工程项目能够顺利进行。无论是供应商还是工程师,都应该对电气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有清晰的理解,并严格履行各自的责任。只有通过严格执行电气合同的规定,才能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电气合同 篇4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湖北省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某库区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

3、项目计划批准文号:

4、设计单位:

5、监理单位:

6、工程内容:水利措施、农业措施等。

7、承包范围:本标段施工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工期。经双方商定,本工程开工完工日期如下:

1、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总日历天数:200天。

第三条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本项目工程及数量见工程量表(详见附表)

第四条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达到设计要求

第五条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该项目的资金投入,并及时提供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检查施工进度﹑质量情况和工程竣工验收。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和图纸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第六条合同价款

本标段工程项目实行单价结算总价中标方式,本合同约定中标价为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

第七条竣工结算办法

按照各单项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相关验收标准规定和财务决算有关规定执行。竣工结算以本标段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价款为依据。最终结算价款以国家审计机关审定数为准。

第八条付款方式

项目具备开工条件由现场监理部审核下发《项目开工令》。合同内的建设内容,均由施工企业或个人垫资先建,工程款分期分批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后除10%的质量保证金外一次性付清(10%质量保证金在正式验收后半年付清)。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审计前工程支付应控制在中标合同价款的80%以内。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履约诚信保证金按中标价格的10%交付,在工程量全部完成后退还,不计利息。

第十条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相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条件;

2、洽谈、变更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工程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4、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和图纸;

5、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资料、技术要求;

6、国家和省、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第十一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2、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约束力。

3、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中,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协议签证资料均是合同组成部分,在竣工结算、工程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二条甲方代表

1、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姓名:

2、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十三条总监理工程师

1、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2、总监理工程师职责范围:全权负责各标段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第十四条甲方工作职责

甲方应按时完成以下工作,如未能及时完成造成工期延误,要承担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1、对乙方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和预算员等是否持证上岗进行督促检查,并实行上述人员押证管理。

2、负责协助乙方处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周边协调关系。

3、负责协调清障及其补偿工作。

4、负责对工程施工费拨付,由现场监理单位提交拨付计划。

5、负责对工程进度和工期进行统一调度,组织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管理。

6、负责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的工程变更进行审查、审核、上报。

7、负责制定工程管护方案,落实管护责任,组织有关人员对竣工工程进行交接。

8、及时组织相关参建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9、对施工中的有关情况负责记录、签证。

10、本项目重大变更或隐蔽工程在施工前或隐蔽前应及时通知审计机关参与查看现场。

第十五条乙方代表(项目经理)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项目经理姓名:

2、乙方代表和项目经理是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从招标到施工期负责人不得易人,因特殊情况需要易人的,乙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易人,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承诺,否则,合同履行终止。

第十六条乙方职责

乙方履行以下义务和责任,如未能正常履行义务与权利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乙方必须赔偿全部损失。

1、由乙方负责办理的施工手续和外劳、暂住、工商、税务登记及相关费用和税金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能按时交纳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按国家标准代收代缴;

2、向甲方按月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

3、按监理方要求做好各项施工资料和竣工资料;

4、乙方应加强安全宣传与安全措施,施工中和施工以外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5、保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工程交工前要达到完工清净场地的要求。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有关方面的罚款;

6、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承担未交付甲方之前发生损坏的修复和费用。接受甲方对已完部分工程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要求;

7、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提供各类人员上岗证的复印件,交监理审查;

9、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计划生育、安全施工与文明教育,切实加强场地材料、设备安全检查和保管,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工作;

10、施工企业应优先考虑使用当地劳动力资源,且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代为支付。

11、乙方应建立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基建财务专账,接受相关部门监管。

第十七条材料供应

1、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按照设计规范的要求购买材料,在材料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技术管理人员和监理现场人员并上报进场材料报验单进行验收签证。分批次,分品种验收签证。对按规定应抽样检测的材料应经甲方代表、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并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对于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材料和成品,乙方必须按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购置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成品,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费用和工期责任。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和责任

1、项目工程施工要求:严格按设计图纸(图纸确需变更的,按规定的变更程序办理)施工,未经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设计。

2、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质量等级。

3、工程质量应服从监理方的技术要求;

4、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成立项目部,并实行“五大员”和项目经理持证上岗,并将其证上交甲方管理。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和安全员、质检员等必须驻现场负责施工。

5、确定的项目施工单位不得向他人转包,也不得将本工程肢解后向他人转包。

6、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工序、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监理人员有权通知乙方停工整改、返工,乙方得到监理人员复工令后方可复工。

7、检验程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标准,采取正确的施工方案和工艺流程进行合同内全部工程项目的施工。为确保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执行下列质量检查、验收程序:

(1)在规定的项目开工前,报送“开工申请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工;

(2)每道工序完成后,向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报送“现场工程量签证单和单元工程报验单”并附上按规范进行的全部自检资料(自检必须合格才允许报验);

(3)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对报验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填写“质量验收单”,本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下道工序不得进行施工;

(4)工程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后,填报“中间交工证书”(附上所有工序的质检资料),作为乙方工程计量、支付依据。

7、隐蔽验收。需要覆盖隐蔽的工程项目,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进行现场检验,并在隐蔽工程检验单上签认后再覆盖。对未经检验签认而擅自覆盖者,乙方必须清除覆盖,经检验合格重新覆盖。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在接到乙方的书面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检查验收,不得无故拖延。

第十九条施工技术规定

一、一般规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乙方可在施工前7天内,自费复制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所需要的图纸。

2、乙方提交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1)如专用合同条款中有约定,乙方应在开工前7天内提交为施工所需要的图纸和文件,经甲方批准后执行。

(2)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内容有:工程施工总进度横道图、工程施工总布置图及说明、施工程序、施工方法与措施、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质量目标与质量控制、测量成果及用于本合同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及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3)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交三套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3、图纸和文件的审核和审批

按合同规定须经监理机构批准图纸和文件,必须经过监理机构报甲方审核签章后方能施工。

4、施工协调会议与报表

(1)乙方应参加监理机构和驻现场代表在每月定期召开的工地例会,以及其他协调会议和专题会议等,检查乙方的合同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5、现场临时设施

(1)乙方应在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全部临时工程设施的建造、管理和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场内施工道路

乙方负责修建、维护和管理场内施工进出道路。

(3)施工用电

本工程施工用电由乙方自行解决。

(4)供水、排水

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施工期内使用水质良好的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排水工程自行解决。

(5)照明

承包人应自行解决施工工区和生活区的全部照明系统,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6)通讯

乙方应与当地电信部门协商,解决工地的电信服务设施,项目经理要与甲方和监理机构保持电话畅通。

(7)临时生活设施

乙方应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负责管理和维护全部临时生活设施。

6、现场施工测量

(1)测量基准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测量所需的基本控制点、基线和水准点的基本数据。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测量基本数据后,应校测其基本控制点和基线的`测量精度,并复核其资料和数据的准确性,如有异议应在得到数据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乙方、监理方共同进行核实,核实后数据由监理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

(2)施工测量

乙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精度要求,负责设计施工所需要的全部施工放线工作。乙方应将测量成果资料报甲方审核,必要时甲方可直接监督复核测量。

经三方核签的测量成果应编写入竣工资料。

乙方应负责保护好测量基本控制点,使之容易进入和通视。乙方应对测量控制点的损失和损坏负全部责任。

7、质量管理

(1)乙方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个施工环节和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乙方的质检人员应及时向甲方的驻场代表和监理机构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2)所有取样(含材料、试块、土料)要有监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见证取样,并在取样上标记监理签字。

(3)试样的试验必须在监理机构批准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结果按规定的时间报送监理机构。

(4)监理机构应对乙方的现场试验设备和仪器进行核验,如需要应免费提供给监理机构使用。

(5)单元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报请甲方的驻场代表和监理机构检查复验。

(6)经监理人员检查认为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按监理人员要求进行整改和返工,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由乙方自负。

(7)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整理全部质量检查资料,报监理机构,作为整个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

(8)未经批准,乙方擅自更变图纸或超出实物工程量,甲方一律不予计量。由此,引起工期延误和费用由乙方自负。

8、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1)乙方应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管理辖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

(2)乙方应对劳动保护、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负责,同时应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也应在工程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乙方负责承担施工期间所有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不得因此要求增加费用或拖延工期。

(3)乙方应负责辖区内的消防、防汛和抗灾工作,应对工程及其管辖区内的人员和财产负责。为此,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常规消防器材,定期进行防火检查;配置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做好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防护工作。

9、环境保护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油等)污染土地、河流。在施工时要控制噪声,防止扰民。若因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赔偿,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2)乙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施工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掩埋或焚烧处理。

(3)在全部工程完工后,除已经得到监理机构同意外,乙方必须拆除一切必须拆除的临时施工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甲方决定保留的设施,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处理办法。

10、计量要求

(1)本合同工程项目的单项工程量,严格按图纸施工,无重大地质和高程变化不予计量与变更。确定需要变更和增量工程,严格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否则,一律作无效工程处理。

(2)所有工程项目的计量方法均应符合技术条款有关章节的规定,首先由乙方负责计量,并保证计量设备和仪器符合国家度量衡标准的精度要求。

(3)实物工程量经监理人机构签认后,列入乙方每月工程量报表,作为支付的依据。

11、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除本技术条款另有规定外,乙方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流程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应符合本技术条款中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

当本技术条款的内容与所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有矛盾时,应以本技术条款的规定为准。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为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有权指示乙方或批准乙方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进行施工。

二、技术规定

1、单元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报请监理单位和甲方驻现场代表检查验收。

2、经监理人员、驻现场代表检查为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按照监理人员及驻现场代表的要求进行整改和返工。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负。

3、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整理全部施工资料,报监理机构和甲方,准备竣工验收。

4、实物工程量经监理人员和建设单位的驻场代表共同签字以后列入乙方月工程报表作为支付的依据。

(二)水工建筑物工程

1、施工技术的依据是GB5202--20__《建筑物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__《砖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建筑物几何尺寸、轴线、高程的测量放线必须精确,偏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3、进场的砂、石、水泥、红砖、钢筋等材料必须经过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送检,付出厂合格报告,外购预制构件必须有生产资质的企业出厂合格证方可安装使用。

4、质量要求:水工建筑物工程严格按图纸施工,不准擅自变更设计。严格按设计标准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必须报请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覆盖或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土方工程、砼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安装工程严格按施工规范施工,并按规定取样送检。各建筑工程的几何尺寸偏差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5、对不合格的建筑物,乙方必须无条件拆除、加固或补强,对拆除重建的重新要进行验收。经设计验算可加固补强的按设计提出的方案加固补强,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排灌沟渠工程

1、施工技术依据是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和农田水利工程技术标准编制。

2、主要工程内容

(1)疏挖沟渠工程:疏挖沟槽及边坡土方,排除施工期内的明水、暗水、清理沟渠施工范围内的障碍、整理边坡、整理疏挖、开挖堆放的弃土。

(2)硬化沟渠工程:清理淤泥、夯实边坡基础,排除明水、暗水、清理施工障碍。

3、规格与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施工前认真搞好测量放线工作。沟渠线型必须顺直,“三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总的要求是沟渠顺畅、边坡稳定、坡面美观。

(2)硬化(衬砌)沟渠构件的几何尺寸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构件质量必须达到设计强度标准。构件拼装必须规范。基础浇筑、砌筑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外观质量要求精细美观、边坡稳定。

(3)硬化灌渠:线型顺直,接头止水严密,分水口、过路涵(板)符合设计要求。

4、单元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报请监理或甲方的驻现场代表复验。对不合格沟渠工程乙方无条件返工,必须达到设计标准,否则,不予计量。

(四)田间道路工程

1、施工技术的依据:TD/T1011--1013--20__《土地开发整理标准》、JTJ033--95《道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和GBJ--97--87《水泥砼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编制

2、主要工程内容

(1)水泥路工程:主要包括路基、挖填土方、灰土层、路基碾压整平、砼路面施工及砼路面两边路肩培土夯实。

(2)碎石路面施工用压路机压实、整平、清理边坡余土。

(3)泥土田间道路工程,土路基必须碾压密实、路面要求平整,临田面边坡余土要妥善整理好;临田边坡线要求整齐、顺直。

3、规格与质量要求

(1)水泥路工程:路基宽度、平整度、密实度、路面宽度、厚度、砼强度必须达到设计标准,几何尺寸误差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线型顺直美观。

(2)碎石路工程:碎石路基要求平整,碎石面层宽度、厚度、密实度达到设计标准,几何尺寸偏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碎石路表面平整光洁。

(3)泥土田间道路(生产路):要求路面宽度、厚度平整度达到设计标准,几何尺寸偏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沟渠余土要求清理成直线,线型顺直美观。树蔸及建筑垃圾运出施工场地,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擅自变更工程量一律不予计量。

(5)进场材料经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送检。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后方可使用。砼施工按规定留置试块并送检。

(6)每道工序应报请现场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单元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提请监理检查复验,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驻场代表和现场监理人员验收后方可隐蔽。

4、工程计量:土路基纵横断面无重大地质和高程变化不予增量(不办变更手续),达不到设计标准一律减量。

第二十条工程验收交付

1、工程竣工验收,按设计要求及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对该项目组织竣工验收。

2、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部分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竣工材料。甲方收到报告后,应在10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并按验收标准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所造成的整改损失。最后验收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

4、工程竣工按正规验收程序验收合格,甲方开出使用通知书后,乙方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一条保修

1、项目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后,其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2、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重修或重建,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本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每日按欠款额的万分之二支付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2、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承认乙方的竣工日期。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除负责无偿重建、返工或修缮外,处以重建、返工、修缮部分价款10%罚款,罚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甲方在施工监管中若发现设计错误,如因乙方未能积极配合甲方整改,造成损失扩大的,乙方无权就扩大的损失部分要求赔偿。

3、乙方要确保工程质量,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除责令乙方无偿返工、重建、修缮外,处以返工、重建、修缮、部分总额10%的罚款,罚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必须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期间发生人员伤亡和一切事故,乙方要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5、工程如延期交付,每日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五支付甲方逾期竣工违约金。

6、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如发生工程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按转包工程造价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乙方由于资金和技术上困难停止施工和终止合同的,除赔偿停止施工标段合同价款外,还支付甲方停止标段工程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工程变更

(一)设计变更

1、任何设计变更都必须履行以下程序,否则无效。

程序为:由乙方提出申请——总监审定——甲方审核——建设单位审批。

2、因设计变更,提出方应在该项目施工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建设单位审批、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设计方案,是乙方新的施工依据,乙方无条件执行,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实施。

(二)现场签证

所有现场签证必须履行以下程序,否则无效。

程序为:由乙方提出申请——分片监理审查——总监审核——甲方现场人员组织设计等部门审批。

所审批材料必须签字盖章,一式三份,作为工程量竣工结算的依据

(三)工程调整条件

1、发生承包范围以外的设计变更,并增加了工程量的。

2、发生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的。

第二十四条其它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它分送有关部门备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气合同 篇5

经双方协议,电气工程承包给电工作业班组,包价为________元,订立以下条款,

一、合同双方,

甲方,太和二建第一项目经理部

乙方,电工作业班组

二、承包内容,

电气工程,包括电照、电视、电话、配管、穿线、照明器具安装配电箱安装、避雷接地等施工图纸所含概的内容。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维护及临时线路架设和维护。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材料供应,协调各种工序施工。

2、乙方必须按设计、施工规范及施工技术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及时汇报。乙方要提前一周提出材料计划,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配合其他专业施工。

3、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避免轻伤事故发生。如乙方不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发生事故的责任自负。

4、乙方在施工中领取材料必须经过保管员准许,不准发生浪费和偷工减料现象,如发生浪费和不按设计施工,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5、乙方领用电动工具等小型工具要保管好,对于正常损坏(如炭刷用完,轴承损坏等)甲方负责维修,对于人为损坏(如摔坏外壳、摔弯轴承,因轴承损坏而烧坏转子、定子等),乙方负责一切维修费。

6、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超出质量验评标准一律不给计算工资,不合格的一律返工重作,并扣罚返工所用的材料费。

7、乙方施工完的每道工序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月报工必须经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和质量检查员签字后才能生效。

8、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不合理的工作安排。甲方提供安全保护用品。

9、乙方签订协议后向甲方交付安全抵押金_______元,要求乙方在施工中遵守安全法规及安全条例,班组作业完工后,未发生安全事故及未违反现场安全规定,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10、为保证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现场遵守文明施工条例,乙方向甲方交付抵押金_______元,作业完工后乙方未违反文明施工条例,甲方将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11、乙方在施工中质量优良、节约材料、文明施工,在工程完工后甲方视乙方表现情况给予_______。1-0。_______元/2奖励。

四、承包款结算方法,乙方在必须每月_______日前报上月工作量,履行签字手续后结算80%工资,工程完工后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并向甲方交工后一次结清。

五、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合同范文2

【篇一】房屋建筑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平方米,二层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30%,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75(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主体工程,遇天气原因顺延,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遇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

九、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电气合同 篇6

电气装配合同模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规定了电气装配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作为一个拥有多年工作经验的电气装配专家,我非常清楚该模板的重要性和需要包含的内容。在下面的文章中,我将针对电气装配合同模板的关键要素进行讨论,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并撰写这个文件。

首先,一个完整的电气装配合同模板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合同标题、缔约方、合同目的、合同条款、支付方式和结算条款、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以及合同生效和终止等。这些要素非常重要,它们确保了电气装配合同各个方面的规范和合理性。

合同标题应该清晰准确地表达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例如“电气装配合同”或者“电气装配工程承包合同”。缔约方包括甲方和乙方,甲方通常是电气装配业主或者委托方,乙方通常是电气装配承包商或者供应商。

接下来,合同目的应该明确表达电气装配合同的目标和要求。例如,“双方同意合作进行电气装配工程,包括设计、采购、安装和调试等工作,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达到预期的要求”。

合同条款是电气装配合同中最关键的部分,其中应该涵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些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设备采购和安装要求、安全和环境要求等。这些条款的目的是确保双方遵守规定,按照约定的要求进行工作。

支付方式和结算条款是确保电气装配合同正常进行和支付的重要部分。这些条款应该详细规定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进度和条件。例如,“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支付相应工程款项,每月支付的工程款项不得超过工程进度的百分之五十”。

违约责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款,它规定了如何处理合同双方的违约行为。例如,“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暂停工程进度,直至款项支付完毕”。

争议解决方式应该明确规定合同双方在发生争议时如何解决。最常见的方式是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以选择仲裁或者法律诉讼解决争议。

最后,合同生效和终止是电气装配合同的最后一部分,它规定了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条件。例如,“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十天。”以及“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在撰写电气装配合同模板时,以上要素是非常重要的。当然,根据具体的项目和双方的要求,可以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调整。但总的来说,一个完整且合理的电气装配合同模板应该包含以上要素,并且能够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和维护。希望这篇文章对您撰写电气装配合同模板有所帮助!

电气合同 篇7

电气维修合同是维修电气设备时由维修人员与委托方签署的合同。该合同的目的是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和责任,明确维修范围和服务要求,保障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转,维护客户利益。

1. 合同内容

电气维修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方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维修服务范围:具体列出需要维修的设备名称、型号、故障情况等。

(3)维修条件:包括工作时间、维修地点、使用的设备、配合问题等。

(4)维修费用:包括维修费、材料费、交通费等。

(5)维修期限:约定维修完工日期或维修时长。

(6)服务承诺:保修期、操作规程等。

(7)维修人员权利和责任:包括双方应当遵守的服务准则和相关法律规定等。

2. 合同签订

在签署电气维修合同之前,维修人员应对客户提出的服务需求进行积极的了解和了解所要维修的设备的故障情况。在确保维修条件、范围、费用、期限等方面达成一致后,双方可以签署合同。

3. 合同执行

在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应按照服务要求和承诺及时、高质量地完成维修工作。同时,维修人员应在维修过程中,尽可能降低对客户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护客户权益,避免设备因为维修而造成的额外损失。委托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向维修人员支付维修费用,并为维修人员提供合理配合,以确保维修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4. 合同解决争议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由于双方的误解、误操作等因素导致争议,应及时解决。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许可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5. 合同完结

在维修完成之后,委托方应对维修结果进行验收,确认设备已经恢复正常工作状态。维修人员在确认验收合格之后,应当将维修设备归还给委托方,并向委托方提供一份维修报告,详细说明维修过程、方法、效果等。

6. 合同追踪

在维修完结之后,维修人员应当对维修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追踪,了解维修结果是否稳定、设备是否存在其他问题等情况。委托方在使用设备的过程中,应当根据维修人员提供的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避免再次发生同类型故障。

7. 合同延期

在维修期限内,由于故障复杂、配件缺乏等原因,可能导致维修工作不能及时完成。此时,双方可以考虑延长维修期限,并在合同上对延长期限及相关费用等进行约定。

总的来说,电气维修合同有利于明确维修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约束维修人员的行为,同时也保护了委托方的权益。因此,在进行电气维修服务时,双方应当认真履行电气维修合同,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电气合同 篇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道路施工合同管理方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施工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职责与责任和付款方式:

(1)机械进场后要向乙方付款:

(2)在施工过程中付款:

(3)施工完成后一次付清:

(4)甲方负责技术上的问题:定点、放线、标高和一切的技术上的问题,如出现技术的问题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

(1)清废料;

(2)起方砖、铺路岩石、清表皮;

(3)上二灰要达到甲方的要求,厚度、压实度要达标;

(4)保证机械按时进场;

(5)摊铺要达到甲方所要求的质量、安全标准;

(6)摊铺沥青要平整、厚度、压实度要达到实际标准;

(7)乙方负责一切的机械、燃油、人工。

(8)以上所有的工程费用共计165元/平米。

三、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项目完成后、帐目清终止。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工程不含各种税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气合同 篇9

电气设备安装

27.1 变压器安装

27.1.1 充氮变压器未经充分排氮(其气体含氮密度>18%),严禁作业人员入内,充氮变压器注油时,任何人不得在排气孔处停留。

27.1.2 大型油浸式变压器在放油及滤油过程中,外壳及各侧绕组必须可靠接地。27.1.3 变压器吊芯检查时,不得将芯子叠放在油箱上,应放在事先准备好的大油盘内或准备好的干净支垫物上。在松下起吊绳索前,不得在芯子上进行任何作业。变压器吊罩检查时,在未移开外罩或未做可靠支撑前,不得在芯子上进行任何作业。

27.1.4 变压器吊芯或吊罩时必须起落平稳,必要时可在吊钩上加设倒链。

27.1.5 进行变压器内部检查时,通风和照明必须良好,并设专人监护;工作人员应穿无钮扣、无口袋的工作服,耐油防滑鞋;带入的工具必须拴绳、登记、清点。严防工具及杂物遗留在变压器内。

27.1.6 外罩法兰螺栓必须对称、均匀地松紧。

27.1.7 检查变压器芯子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梯子,严禁攀登引线木架上下。

27.1.8 变压器附件有缺陷需要进行焊接处理时,应放尽残油,除净表面油污,运至安全地点后进行。

27.1.9 变压器引线焊接不良需在现场进行补焊时,应采取绝热和隔离措施,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27.1.10 对已充油变压器的微小渗漏允许补焊,但:变压器的顶部应有开启的孔洞。焊接部位必须在油面以下。严禁火焊,应采用断续的电焊。焊点周围的油污应清理干净。应有妥善的安全防火设施,并向全体参加人员进行安全施工交底。

27.1.11 储油和油处理现场必须配备足够可靠的消防器材,制定明确的消防责任制;场地应平整、清洁,10m范围内不得有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

27.2 变压器干燥

27.2.1 变压器进行干燥前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交底。

27.2.2 变压器干燥使用的电源及导线应经计算,电路中应有过负荷自动切断装置及过热报警装置。

27.2.3 变压器干燥时,应根据干燥的方式,在铁芯、绕组或上层油面上装设温度计,但严禁使用水银温度计。

27.2.4 变压器干燥应设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经常巡视各部位温度有无过热及其他异常情况,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干燥现场。

27.2.5 采用短路干燥时,短路线应连接牢固。采用涡流干燥时,应使用绝缘线;使用裸线时必须是低压电源,并应有可靠的绝缘措施。

27.2.6 使用外接电源进行干燥时,变压器外壳应接地。

27.2.7 采用真空热油循环进行干燥时,其外壳及各侧绕组必须可靠接地。27.2.8 变压器干燥现场不得放置易燃物品,并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27.3 发电机及电动机安装(电气部分)

27.3.1 人工拆卸或安装电机的部件时,两人的抬运质量不得超过100kg,抬起高度不得超过1m。

27.3.2 在干燥房内对电机进行干燥时,应有防火措施。干燥房内不得有易燃物,并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27.3.3 开启式电机在安装期间应有防止杂物掉入电机内的措施。

27.3.4 在滑环上打磨碳刷应在不高于盘车的转速下进行。打磨碳刷时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27.3.5 发电机引出线包绝缘时应加强通风,严禁烟火。操作人员应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品,操作时应有人监护。

27.4 断路器及互感器安装

27.4.1 在下列情况下不得搬运开关设备:隔离开关、刀型开关的刀闸处在断开位置时。油断路器、自动空气开关、传动装置以及有返回弹簧或自动释放的开关,在合闸位置和未锁好时。

27.4.2 在调整、检修开关设备及传动装置时,必须有防止开关意外脱扣的可靠措施,作业人员必须避开开关可动部分的动作空间。

27.4.3 对于液压、气动及弹簧操作机构,严禁在有压力或弹簧储能的状态下进行拆、装或检修工作。

27.4.4 放松或拉紧开关的返回弹簧及自动释放机构弹簧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不得快速释放。

27.4.5 凡可慢分慢合的开关,初次动作时不得快分快合。空气断路器初次试动作时,应从低气压做起。施工人员应与被试开关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或设置防护隔离设施。27.4.6 就地操作分合空气断路器时,工作人员应戴耳塞,并应事先通知附近的作业人员,特别是高处作业人员。

27.4.7 在调整开关、隔离开关及安装引线时,严禁攀登套管绝缘子。

27.4.8 隔离开关采用三相组合吊装时,应检查确认框架强度符合起吊要求,否则应进行加固。

27.4.9 断路器、隔离开关安装时,在隔离刀刃及动触头横梁范围内不得有人作业。必要时应在开关可靠闭锁后方可进行作业。

27.4.10 对六氟化硫断路器进行充气时,其容器及管道必须干燥,工作人员必须戴手套和口罩。

27.4.11 检修六氟化硫断路器需拿取容器内的吸附物时,工作人员必须戴橡胶手套、护目镜及防毒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

27.4.12 六氟化硫气瓶的搬运和保管:六氟化硫气瓶的安全帽、防震圈应齐全,安全帽应拧紧;搬运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掷、溜放。气瓶应存放在防晒、防潮和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靠近热源和油污的地方,阀门上严禁油污和水分。六氟化硫气瓶不得与其他气瓶混放。

27.4.13 瓷套型互感器注油时,其上部金属帽必须接地。

27.5 蓄电池安装

27.5.1 蓄电池室应在设备安装前装好照明、水源、通风和取暖设施。蓄电池加注电解液前,必须将蓄电池室内的临时用电设施拆除。蓄电池加注电解液后,室内严禁烟火,并不得再进行与充电无关的其他作业。

27.5.2 安装蓄电池的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酸和防止铅中毒的防护用品,充电后不得穿容易引起静电的衣着入内。

27.5.3 配制电解液的容器应完好,配制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缓慢地注入蒸馏水中,并用玻璃棒或塑料棒不断搅动。严禁将蒸馏水注入硫酸中。

27.5.4 在配制电解液的过程中,如硫酸溅洒在身上,应立即用小苏打溶液清洗;如洒在地上,应及时用清水冲洗干净。

27.5.5 蓄电池室应备用足够的小苏打溶液和清水。电解液、小苏打溶液及清水等均应贴有明显的标志并分别存放。

27.5.6平整及清扫铅极板应在有通风设施的条件下进行,作业人员应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袖口应扎紧。

27.5.7 搬运硫酸瓶时,应有防止震动和酸瓶破损的措施。搬运未封口或破裂的硫酸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7.5.8 配制、储存、输送电解液的一切设施必须是耐酸制品。

27.5.9 配制电解液使用的工器具及防护用品用过后,应用小苏打溶液及清水进行清洗,清洗前不得用手触摸。

27.5.10 镉、镍碱性蓄电池的安装:配制和存放电解液应用耐碱器具,并将碱液缓慢倒入蒸馏水或去离子水中,用干净的耐碱棒搅动。严禁将水倒入电解液中。装有催化栓的蓄电池初充电前应将催化栓旋下,等初充电全过程结束后再重新装上。3 带有电解液并配有专用防漏运输螺塞的蓄电池,初充电前应取下运输螺塞换上有孔气塞,并检查液面,不应低于液面线。

27.5.11 不得在蓄电池内进餐及存放食物和饮料。

27.6 盘、柜的安装

27.6.1 动力盘、控制盘、保护盘等应在土建条件满足安装要求时方可进行安装。与热机安装交叉作业时,应采取协调或防护措施。

27.6.2 动力盘、控制器、保护盘在安装地点拆箱后,应立即将箱板等杂物清理干净。27.6.3 盘撬动就位时人力应足够,指挥应统一,狭窄处应防止挤伤。

27.6.4 盘底加垫时不得将手伸入盘底,单面盘并列安装时应防止靠盘时挤伤手。27.6.5 盘在安装固定好以前,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27.6.6 安装盘上设备时应有人扶持。

27.6.7 在墙上安装操作箱及其他较重的设备时,应设置临时支撑,待确实固定好后方可拆除该支撑。

27.6.8 动力盘、控制盘、保护盘内的各式熔断器,凡直立布置者必须上口接电源,下口接负荷。

27.6.9 新装盘的小母线在与运行盘上的小母线接通前,应采取隔离措施。

27.6.10 对执行器、变送器等稳定性较差的设备,安装就位后必须立即将全部安装螺栓紧好,严禁浮放。

27.6.11 在已运行或已安装仪表的盘上补充开孔前应编制施工措施,开孔时应防止铁屑散落到其他设备及端子上。对于邻近的因震动可引起误动的保护装置应申请临时退出运行。

27.6.12 高压开关柜、低压配电屏、保护盘、控制盘、热控盘及各式操作箱等需要部分带电时:需要带电的系统,其所有设备的接线应安装、调试完毕,并设立明显的带电标志。2 带电系统与非带电系统必须有明显可靠的隔离措施,确保非带电系统无串电的可能,并应设警告标志。部分带电的装置,应设专人管理。

27.6.13 在部分带电的盘上作业时:必须了解盘内带电系统的情况。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穿绝缘鞋并站在绝缘垫上,严禁穿背心、短裤作业。3 工具手柄必须绝缘良好。必须设监护人。

27.7 其他电气设备安装

27.7.1 凡新装的电气设备或与之连接的机械设备,一经带电或试运行后,如需在该设备或系统上进行工作,则其安全措施应严格按第26章的关规定执行。

27.7.2 远控设备的调整应有可靠的通信联络。

27.7.3 凡具有甲、乙两系统的回路及远控回路必须经过校核,确认其一次及二次回路均对应无误后方可启动。

27.7.4 所有转动机械的电气回路,应经操作试验,并确保控制、保护、测量、信号等回路均可靠无误后方可启动。转动机械在初次启动时,就地应设有紧急停车装置。27.7.5 无论用何种方法干燥电气设备或元件,均应控制其温度。干燥场所不得有易燃物,并应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27.7.6 严禁在组合式阀型避雷器上攀登或进行作业。

27.7.7 10kV及以上升压站(配电室)进行扩建时,已就位的设备及母线应接地或屏蔽接地。

27.7.8 在运行的升压站及高压配电室内搬动梯子、线材等长的物件时,应放倒搬运,并应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

27.7.9 在带电设备周围不得使用钢卷尺或皮卷尺进行测量工作,应采用木尺或其他绝缘量具。

27.7.10 电气设备及设施的拆除:必须确认被拆的设备或设施不带电,并应按第20章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措施。2 不得破坏原有安全设施的完整性。防止因结构受力变化而发生破坏或倾倒。拆除旧电缆时应从一端开始,严禁在中间切断或任意拖拉。拆除有张力的软导线时必须徐徐释放,严禁突然释放。弃置的旧动力电缆头,除有短路接地线外,应一律视为有电。

27.7.11 电力电容器试验完毕后必须立即进行放电。已运行的电容器组需检修或扩容时,必须先进行放电。

27.7.12 起吊、装卸大型或精密电气设备,如主变压器、电子计算机等,应事先由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按条的有关规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母线安装

28.1 软母线架设和硬母线安装

28.1.1 测量软母线档距时必须确保有绳、尺与带电体保持安全距离的措施。

28.1.2 新架设的母线与带电母线靠近或平行时,新架设的母线应接地,并保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离措施。

28.1.3 母线架设前应检查金属附件是否符合要求,构架横梁是否牢固。

28.1.4 放线应统一指挥,线盘应架设平稳。导线应由盘的下方引出。推转线盘的人员不得站在线盘的前面。在放到线盘上的最后几圈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导线突然蹦出。28.1.5 在挂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逗留或行走。

28.1.6 紧线应缓慢,并随时检查导线是否有挂住的地方,严禁跨越正在收紧的导线。28.1.7 切割导线时,应将切割处的两侧扎紧并固定好。

28.1.8 软母线引下线与设备连接前应进行临时固定,不得任其悬空摆动。

28.1.9 在软母线上作业前应检查金具连接是否良好,横梁是否牢固。使用竹梯或竹

2杆横放在导线上骑行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骑行作业母线的截面一般不得小于120mm。

28.1.10 压接软母线所用油压机的压力表应完好,压接过程中应有专人监视压力表读数,严禁超压或在夹盖卸下的状态下使用。应经常检查油压机的油位,如油位过低应及时补充。

28.1.11 绝缘瓷瓶及母线不得承重。

28.1.12 硬母线焊接时应通风良好,作业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并应遵守第11章的有关规定。

28.2 软母线爆破压接

28.2.1 进行母线爆破压接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作业证。28.2.2 进行爆破压接作业,每次不得超过两炮,作业时严禁吸烟。

28.2.3 炸药、导火索、导爆索及雷管应分别存放并设专人管理,由专人领用,用毕应立即将剩余的炸药及雷管退库。

28.2.4 药包应在专设的加工房内制做,室内严禁烟火,作业人员不得穿带钉子及铁掌的鞋。雷雨天气严禁填装药包。装药必须用木棒、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或用铁器捣实。药包装雷管的作业必须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

28.2.5 在运行的升压站内进行爆破压接时,严禁使用电雷管或将电雷管改作火雷管使用。

28.2.6 导火索在使用前应作燃速试验,其长度应使点火人离开后到起爆之间的时间不少于20s,但不得短于20cm。

28.2.7 切断导爆索及导火索应使用锋利的刀子,严禁使用剪刀或钳子,雷管与导火索连接时,必须使用专用钳子夹雷管口,严禁碰触雷汞部分及用牙咬雷管口或用普通钳子夹雷管口。

28.2.8 爆破点离地面一般不得小于1m,离瓷件一般不得小于5m。人员应离开30m以外,距爆破点50m以内的建筑物玻璃窗应打开,并挂好风钩。

28.2.9 放炮时应通知周围作业人员及电气运行值班人员,并设警戒。

28.2.10 遇有瞎炮时,必须待15min后方可处理。

28.2.11 爆破操作的其他安全规定应按第15章以及SDJ276、SDJ277的有关规定执行。电缆

29.1 电缆敷设

29.1.1 装卸、运输电缆盘时,应有防止电缆盘在车上、船上滚动的措施。盘上的电缆头应固定好。电缆盘严禁从车上、船上直接推下。滚动电缆盘的地面应平整,破损的电缆盘不得滚动。

29.1.2 敷设电缆时,电缆盘应架设牢固平稳,盘边缘与地面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m,电缆应从盘的上方引出,引出端头的铠装如有松弛则应绑紧。

29.1.3 在开挖直埋电缆沟时,应取得有关地下管线等资料,否则在施工时应采取措施,加强监护。只有在确认地下无其他管线时方可用机械开挖。

29.1.4 敷设电缆前,电缆沟及电缆夹层内应清理干净,做到无杂物及积水,并应有足够的安全照明。

29.1.5 敷设电缆应由专人指挥,统一行动,并有明确的联系信号,不得在无指挥信号的情况下随意拉引。

29.1.6 在高处敷设电缆时,应有高处作业措施。直接站在梯式电缆架上作业时,应核算其强度是否足够,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组合式电缆架或吊架。

29.1.7 进入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时,应取得运行单位的同意,办理工作票,采取安全措施,并设监护人。

29.1.8 用机械敷设电缆时,应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加强巡视,并有可靠的联络信号。放电缆时应特别注意多台机械运行中的衔接配合与拐弯处的情况。

29.1.9 电缆通过孔洞、管子或楼板时,两侧必须设监护人,入口侧应防止电缆被卡或手被带入孔内。出口侧的人员不得在正面接引。

29.1.10 敷设电缆时,拐弯处的施工人员应站在电缆外侧。

29.1.11 临时打开的隧道孔应设遮栏或标志,完工后立即封闭。

29.1.12 敷设电缆时,不得在电缆上攀吊或行走。

29.1.13 电缆穿入带电的盘内时,盘上必须有专人接引,严防电缆触及带电部位。29.2 电缆头制作

29.2.1 制作电缆头时,敷胶、化铅使用的各种炉子均应防火措施。熬胶、化铅应在通风良好处进行,加热应缓慢。

29.2.2 熔化锡块、铅块、绝缘胶的容器和工具必须干燥,熔化过程中严防水滴带入熔锅。熔化材料不得超过容器容积的3/4。

29.2.3 电缆胶的加热和搬运应采用有嘴的容器,不得使用密封容器。传递时应放在地上换手。

29.2.4 熔化或浇制焊锡、封铅及电缆胶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手套。29.2.5 制作环氧树脂电缆头应在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口罩和手套。29.2.6 做完电缆头后应及时灭火,清除麻包、油纸等杂物。

29.2.7 阻燃电缆应有防止纤维吸入体内及刺激皮肤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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