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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方案(优选九篇)

房改方案(优选九篇)

房改方案。

房改方案(篇1)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整合〔2020〕47号)、《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都政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住房安全保障巩固工作,继续精准施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的要求,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二、目标任务

完成2021年四类重点对象(包括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农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及边缘户农村危房改造24户。

三、改造标准

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尽量在原有宅基地上拆除旧房重建,避免异地大规模迁建。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为新建的,改造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人均13平方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不超过40平方米;家庭成员4人及以下的农户原则上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5人及以上的农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新建、改造面积误差为5%;改造方式为维修加固的,不受上述建设面积标准限制。

四、补助标准

(一)已脱贫建档立卡农户。zf133.CoM

在新建房屋建筑面积未超标准建设的情况下,补助标准按脱贫前识别分数划分4个档次:30分以下(含30分)4万元/户,31分~45分(含45分)3.1万元/户,46分~58分(含58分)2.9万元/户,59分以上无识别分值的按2.5万元/户进行补助。

以上4档补助标准均包含改造户拆除旧房奖金5000元,在住房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拆除旧房的给予补助5000元,无房户按补助资金标准全额发放,不拆或逾期拆除的不予补助,。

属于C级危房修缮加固:

1.仅墙体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6000元;

2.仅屋盖漏水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8000元;

3.墙体和屋盖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10000元。

危房修缮加固实际支出费用如低于以上3个档次标准,以实际支出费用给予补助,具体由乡镇及村委进行组织认定。修缮加固实际支出费用如高于以上3个档次标准,以3个档次补助标准为上限。

(二)其他三类重点对象户及边缘户。

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3.5万元/户;

2.低保户2.5万元/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2.5万元/户;

4.边缘户2.5万元/户。

以上补助标准均包含改造户拆除旧房保证金5000元,在住房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拆除旧房的给予补助5000元,无房户按补助资金标准全额发放,不拆或逾期拆除的不予补助。

属于C级危房修缮加固:

1.仅墙体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5000元;

2.仅屋盖漏水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7000元;

3.墙体和屋盖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9000元。

危房修缮加固实际支出费用如低于以上3个档次标准,以实际支出费用给予补助,具体由乡镇及村委进行组织认定。修缮加固实际支出费用如高于以上3个档次标准,以3个档次补助标准为上限。

五、资金来源及补助对象

(一)补助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市、县农村危房改造专项配套资金等;

(二)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四类重点对象(包括已脱贫建档立卡农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边缘户。

六、补助资金拨付进度

(一)开工(新建以开挖工基为准、维修加固方式的以制定了维修方案并且部分维修加固材料运送到现场的视为开工)后按补助资金总额40%拨付。

(二)完成一楼浇筑楼板按补助资金总额80%拨付(累计)。

(三)竣工(主体结构完工,接通生活用电,具备入住条件的视为竣工)验收合格拨付补助资金100%。

七、重点工作

(一)抓好2021年度危房改造前期工作。一是抓好编制规划。对整村(屯)搬迁或危房改造数量超过10户的村屯,要编制和完善村庄规划,按照规划集中建设房屋。二是抓好农房设计。根据自治县住建局免费提供的通用设计图集,按照抗震设防、突出特色等要求做好农房建设。三是危房评定。在自治县住建局指导下,各村(社区)要切实抓好农村危房等级评定,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四是确定对象。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二)抓好2021年度危房改造实施工作。一是制定方案。各村(社区)要制定本村(社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屯到户,加快组织实施;二是签订协议。各村(社区)要及时与经批准的农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合同),明确补助标准、建设标准、建设时限、竣工要求、抗震要求、建新拆旧等。三是组织施工。危房改造以分散分户自行改造、自建房屋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且有统一建设意愿的,各村(社区)要帮助其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统一建设。四是技术指导。各村(社区)要组织技术服务队进村入户,指导和引导农户进行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可采取拆除新建(含原址翻建、异地新建、农村集体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修缮加固、盘活置换等方式达到住房安全保障。

1.拆除新建。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应依照村庄规划在原宅基地上翻建,在原宅基地上翻建条件不允许或处于地质灾害等危险地带的,应依照村庄规划,在遵循“一户一宅’的前提下异地新建(包括分散或集中新建),有条件的还可根据群众意愿建设农村集体公共租赁住房,并统筹协调好农村危房改造后的道路、供水、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改善农村入居环境;异地新建房屋竣工后须自行拆除原危房(文物建筑和县级公布为历史建筑、传统建筑的除外)。

2.修缮加固。二级(C级)危房原则上采取修缮加固的方式进行改造,主要对房屋结构进行修缮加固,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或维修,以达到住房安全的要求;需要维修加固但住房面积达不到人均13平方米要求的,可采取拆除重建或扩建的方式进行改造。

3.盘活置换。农村危房改造可通过改造维修加固旧厂房、仓库或从其他农户闲置住房中购买稳固房屋等方式达到解决安全住房需求。通过盘活置换解决住房的,危房改造户应与提供住房的户主签订购买协议(合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出具危改户通过盘活置换方式解决安全住房的证明,作为农户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留存备查。

(三)抓好抗震设防工作。一是抓好宣传教育。加强危房改造知识和房屋建设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危房改造农户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和抗震意识。二是落实抗震措施。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的技术指导服务,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1〕11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16〕28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村〔2017〕47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建办村函〔2018〕172号)的要求,抓好改造房屋设计、施工检查。

(四)抓好信息管理工作。一是建立“一户一档”信息档案。将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结果、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批结果等进行张榜公示,并将上述信息进行归档。二是做好信息录入工作。要对危房改造对象有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及时将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等。三是抓好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各村(社区)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做好接受上级验收准备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实行一票否决。在危房改造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危房改造范围,原则上采取“一票否决”。

1.农户家庭成员(指同一户,下同)在城市、县城或乡镇驻地购买有商品住房(含自建房)、商铺、宅基地等或违反“一户一宅”规定的。

2.农户家庭成员有经营公司或其他经济实体(如饭店、宾馆、超市、农家乐、工厂、药店、诊所等)的,参加村民合作社除外。

3.农户家庭成员现有价值5万元以上,且能正常使用的拖拉机和收割机、面包车、轿车、越野车、卡车、重型货车、客车、船舶等之一的。

4.农户家庭成员有1人及以上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含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或是大、中型民营企业任中层以上领导的。

5.农户全家外出务工三年以上,已基本无人返回旧房居住的。

(二)工作步骤。

1.前期工作阶段(2021年1月10日-2021年1月31日)。做好危房等级评定、规划选址、危房改造对象确定、补助资金筹措、村庄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危房改造协议签订等工作。

2.项目建设阶段(2021年2月1日-2021年5月31日)。2021年3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2020年5月底前全面竣工(一层建筑封顶并安装好门窗即视为竣工)。

3.竣工验收阶段(2021年6月10日前)。各村(社区)要在改造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要做到竣工一户验收一户、投入使用一户。验收工作于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拉烈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指导和协调,按照自治县住建局制定的农村危房评定标准,确定危房改造范围,核查农村危房改造规模、数量;统筹安排项目补助资金,指导各村(社区)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指导和协助抓好农村建筑工匠、村庄规划协管员的培训等工作。拉烈财政所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筹措拉烈镇本级补助资金,统筹、审核和分配有关补助资金,并对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拉烈镇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协助镇危改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拉烈镇民政办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中农村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困难家庭的身份核查;拉烈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负责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诚信计生家庭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拉烈镇移民办和易地扶贫安置办负责有关水库移民及易地扶贫搬迁户信息工作的统计报送;拉烈镇精准办负责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核查统计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对口扶贫补助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工作;拉烈镇纪委办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负责协调解决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涉及的宅基地安排、置换、调整等相关工作。各村(社区)负责组织领导所辖屯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项目计划,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

(二)强化服务,确保进度。镇危改办要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包括农民工匠在内的技术培训,提高镇、村级相关工作人员的整体技术水平;各村(社区)要成立技术服务队,走村入户为农户危房改造提供技术服务,及时解决危房改造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分月制定倒排工期计划,将每一户危房改造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月开展项目建设质量和工程度检查,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各村(社区)党组织通过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并积极向后援单位汇报,争取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本村(社区)危改对象进行危房改造,降低建设成本。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镇纪委、财政所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管;镇危改办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做法和经验,对违反廉政纪律的索贿、受贿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为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房改方案(篇2)

为贯彻落实省、市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要求,做好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解决帮扶村贫困群众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帮扶村贫困群众的危房进行改造,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省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十项重点任务”之一。各县(市)住建局要充分认识做好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按照《沧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细则》要求规范操作程序,将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指标向帮扶村倾斜,通过政府补助、帮扶单位支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改造帮扶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危险房屋,为其解决基本居住安全问题,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工作任务

各县(市)住建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驻村工作组、乡(镇)和帮扶村庄,根据帮扶村的实际情况,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一)工作目标。结合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重点对帮扶村居住在危险场地、D级(整体危险)、C级(局部危险)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实施改造工程。经初步调查统计,在592个帮扶村中,除无危房改造户的和不在改造范围内的村,需进行危房改造的约为1849户。年内帮扶村危房改造覆盖率要达到85%,力争达到全覆盖。

(二)时间安排。要按照有关政策及程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抓紧确定帮扶村改造户,5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部完工并完成县(市)验收。

三、资金筹措及改造标准

(一)资金筹集。按照有关规定,国家和省给予补助,并以县(市)为单位,根据帮扶村群众贫困程度、危房改造方式等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危房改造户予以分类补贴。市、县(市)财政应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帮扶单位也要根据具体情况,积极予以支持。

(二)改造标准。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各地通过危房改造方案设计和推荐,为改造户提供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筑工法的方案,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客观公正确定补助对象。各地要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查、县级核准”的程序,根据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者优先和同等条件下残疾人家庭优先的原则,确定危房改造户,提前做好改造准备。

(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协助指导危房改造户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对需要搬迁异地重建的改造户,要帮助协调解决建设用地。对确定改造的危房,要尽快开工建设,尽早投入使用,发挥投资效益。

(三)做好技术服务。对于确定的改造户,当地建设部门要及时提供和推荐设计方案供危房改造农户选择。指导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按照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巡回指导,切实加强帮扶村危房改造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时,要组织协调落实建筑材料的供应。当地地震部门协助建设部门开展好农村危房改造中地震安全方面的技术服务。

(四)整合各类资源。对危房改造户数较多的村,可采取统一规划和设计,集中连片建设,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在农村危房改造中,要统筹协调整合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扶贫开发、改厕等建设项目,发挥综合效益,以危房改造带动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

(五)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实行农村危房改造月报制度,从危房改造正式计划下达后的次月开始,每月的25日前将当月危房改造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逐级汇总上报(上报表格参考沧建[2012]71号文附表),各县(市)住建局汇总后,上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每月对各县(市)帮扶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六)做好验收工作。危房改造完成后,各县(市)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符合村庄规划,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工匠)联合评价,确认质量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确保改造的质量和综合效果。

(七)加强危改户档案管理。按照《沧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细则》中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要求,完善农户危房改造档案,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相关信息管理。同步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确保全面、真实、完整反映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有效监督政策执行,为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做好与当地加强基层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驻村工作组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加大工作的推动力度。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住建局牵头开展全市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市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做好配合。县(市)住建局牵头负责本地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搞好督导协调,乡(镇)、帮扶工作组要组织帮扶村做好改造户的确定、指导农户实施改造工程,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上报。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市)落实工作任务。各县(市)住建局每半月向市住建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局每月进行通报、调度,并进行重点督查。各县(市)也要建立定期通报、调度制度,抓好组织推进工作,确保工作的落实和按时完成。工作滞后、措施不到位,或完不成任务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四)完善考核机制。将帮扶村危房改造情况,作为对各县(市)、驻村工作组及帮扶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住建局和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当地驻村工作组组织考核验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进行重点抽查,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房改方案(篇3)

导语:

渑池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革

工程履行方案

县教体局  县计委  县财务局  县扶贫办

比年来,在县委、县当局的珍视和赞成下,有关部分采纳切有效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进行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革工作,农村中小学办学前提获得了明显改进。可是,我县农村中小学仍有必定命量的危房,改革任务比较沉重。为切当作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革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当局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诲厅等部分河南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革工程履行方案的关照》(豫政办【2003】90号),联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革工程(以下简称危改工程)发起以下履行方案。

1、目标和任务

(一)危改工程履行的目标是:根本办理农村中小学现存的D级危房,建立和美满农村任务教诲办法构筑的投入机制。

(二)紧张任务是:从本年起,用3年或稍长一些时候,结束我县农村中小学现存的D级危房改革任务。现存的或新增的B级、C级危房由县乡两级当真核对,要订定筹划、落实资金、渐渐予以改革。

2、履行原则

(一)坚定当局投入为主的原则。以当局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资金,确保筹划目标任务按期结束。严禁借危房改革之机向农民收费和摊派各种费用,切当裁减农民负担。

(二)坚定“三联合分”的原则。对中间、省、市的补助资金,在保存资金性质巩固、资金投向巩固、办理渠道巩固的前提下,教诲、筹划、财务、扶贫办等部分要根据“联合筹划、联合政策、联合标准、按资金性质分话柄施”的原则,兼顾安排,各司其职,密切互助,互助做好工作。

(三)坚定“四联合”的原则。即:一是与中小学布局布局相联合,布局筹划中筹办撤除的黉舍不得纳入改革筹划。二是与已经履行的“中小学危改工程”和其他路子的黉舍构筑相联合,禁止反复构筑和资金华侈。三是与农村教诲成长相联合。在对传授用房进行改革的同时,要将农村塾校急需改革的门生宿舍、食堂和厕所纳入改革范畴,兼顾办理。联合农村中小学教诲信息化的成长必要,新建校舍要得当思虑履行农村中小学长途教诲的构筑计划要求。四是与履行的“集体促成、分批扶矜重点贫苦村”的扶贫开辟相联合。

(四)坚定紧张危房优先安排的原则。在兼顾安排的根本上,对破坏紧张、危及师生安定的校舍要优先仓促安排,尽快改革。

3、履行安排

(一)履行范畴。参加危改工程项目标黉舍必须是当局创办的农村任务教诲阶段的小学、初中。

(二)工作程序。全县危房改革工作由县教体局、计委、财务局、扶贫办探讨订定工程整体方案和履行定见,报县当局审批。各乡(镇)要根据县当局核定的本乡(镇)项目黉舍,抓紧订定本乡(镇)工程履行的整体筹划,明了改革任务、资金数额和年度工程进度筹划,报县教体局、计委、财务局、扶贫办核定,根据各乡(镇)筹划订定、资金落实和机制建立的环境,根据中间、省及市级配套资金的办理要求,分年度审批下达履行筹划,并签订危改工程目标办理责任书。

(三)资金办理。为包管危改工程的顺利履行,教诲、计委、财务、扶贫等部分要进一步强化对资金利用的办理与监督,对上级的专项资金和县当局安排的资金要联合纳入财务国库,履行分帐核算办理,确保专款专用。财务部分要根据教诲、筹划部分核实的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危改工程资金未履行分帐核算办理、未按要求建立投入机制、承诺资金不到位或弄虚虚伪、工程质量同等格的,在分年度核定上级专项资金补助数额时,将缓拨、核减乃至停拨资金,并由相干的单位负担责任。

(四)质量监禁。要牢靠建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见解,危改工程必须严厉根据根本构筑程序进行勘察、计划和施工。构筑计划、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度认定的天资,严厉工程监理,确保新建校舍利用寿命在50年以上。本着“经济、适用、整齐、安定”的原则。校舍构筑要随机应变,严禁不切当际的高标准构筑。工程履行项目办理,各项目黉舍要建立项目档案,有关部分要对工程进展环境、项目构筑质量、专项资金到位及利用环境进行凡是性监督查抄。

4、工作要求

危改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紧张思维,履行科教兴县计谋的一项紧张办法,对增进农村教诲连续健康成长,加快我县周全构筑小康社会步调有着非常紧张的效用。各乡(镇)和各有关部分必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当真的立场,细致构造,当真履行,确保危改工程目标按期结束。

(一)加强构造带领,搞好综合和谐。危改工程触及面广,关联干系度高。在县当局带领下,由县教诲、筹划、财务、扶贫等部分和各乡(镇)当局互助构造履行。为加强对全县中小学危房改革工作的带领,县当局建立由主管束育的副县长为组长,教诲、筹划、财务、扶贫等部分紧张当真同志为成员的县中小学危房改革带领小组,探讨决议工程履行中的庞大题目。带领小组下设办公室,详细当真项目标和谐和雷同。各乡镇也要建立响应的构造和谐机构,当真危改工程履行的带领、和谐和相干工作。

(二)明了工作责任,确保工程进展。要根据全县中小学危房状况,联合筹划、细致构造,当真履行,并加大力大举度、加快进度,抓紧改革危机校舍,确保师生安定。县当局将把这项工作作为考核各乡(镇)当局工作目标结束环境的一项紧张内容,加强鞭策查抄,并调整财务付出布局,筹措资金赞成履行危改工程,确保危改工程任务按期结束。要建立健康危房改革带领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严厉履行有关政策,严禁以各种名义高收费、乱收费。

(三)健康投入机制,包管资金到位。要建立健康以县级当局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农村中小学投入保险机制,要把保护、改革和构筑中小黉舍舍纳入社会奇迹成长和根本办法构筑筹划,纳入当局预算。要建立凡是、巩固的中小学危房改革经费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及时清除危房。各乡(镇)要自动筹措经费,改进农村中小学办学前提。

(四)强化监督查抄,完全清除黉舍危房。各乡(镇)要建立校舍档案,每一年要构造有关部分对辖区内里小黉舍舍进行安定查抄和危房鉴定,切当作到早发觉、早改革。县里每一年要构造气力对全县中小黉舍舍进行安定抽查,鞭策各乡(镇)履行好危改工作,发觉题目,及时办理。要建立中小学危房改革责任究查轨制,对失职失策、工作不力,产生校舍倒塌,造成伤亡变乱的,要究查有关带领和黉舍校长的责任。

房改方案(篇4)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县《关于印发

二、制定意义与总体考虑

昌桥乡党委、政府为着力保障群众住房安全,充分提升居民生活安全感、幸福感、满足感,根据我乡实际,特制定《昌桥乡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县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及本乡实际情况,由昌桥乡城建站牵头,召开专项研讨会,确定此《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各村要结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已经过房管局鉴定的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

五、主要内容

昌桥乡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的责任主体,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部委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严格执行《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

六、创新举措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七、保障措施

(一)指定专人负责。各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并指定一名专人负责危房改造。

(二)确保档案规范。各村要严把资料审核关,要确保上报资料和照片的真实性、完整性。

(三)加强质量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把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接下来,我乡将根据此《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先由危房户主填写书面申请,再由村委会受理申请,经乡政府审批后交由县危改办领导小组审批,最后签订协议开始危房改造,改造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

房改方案(篇5)

为推进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改善广大农民危房户居住条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通过群众自筹、政府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扶助等措施,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使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开展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我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

2、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整合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其自立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3、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群众建设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危房改造对象必须符合救助条件。对拟定的危改对象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程序进行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公开公示、政府审批。

本次危房改造救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牧区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危改房屋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推进住房建设技术进步。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对试点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元,自治区财政每户补助3888元,市、区财政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每户分别补助2916元,具备条件的乡镇、村组也要划拔相应资金,用于贫困农户危房改造补助。对农村特困危房户、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户要先行改造并给予补贴资金的倾斜和支持。

1、个人自筹为主。

2、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提供捐助和支持。

3、制定贴息、担保等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危房改造贷款。

4、整合建设、民政、农牧业、扶贫、残联、水利、发改和交通等部门的新农村建设和房屋改造建设资金,实行项目捆绑使用。

危房改造资金由区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资金使用计划,经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计划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监管,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危房建设需执行工程预决算制度,并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3月31日前全面启动全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20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度改造任务。各乡镇应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申报,乡镇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程序进行。

(1)建房对象申请;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附表二);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5)乡镇危改办所需其他村料。

(1)乡镇《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附表二);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

(5)区危改办所需其他村料。

分散建房和修缮加固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程序进行。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乡镇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1)乡镇《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

(4)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危房改造对象要严格按照“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由区危改办从各乡镇调查上报的危房户中确定。

(1)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按规定填写并加盖私章或手印。

(2)评议。村委会在接到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申请后,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救助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的,由评议会签署意见,由村委会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乡镇政府;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再评议、再公示,对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理由。

(3)审查。乡镇危改办接到村委会上报的《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后,及时组织人员上门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状况逐户进行审核。乡镇危改办对拟改造的危房进行数码正面全景及局部拍照,全景照片中须有户主影像并作必要的标注说明,如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困难类型等。核查中若村委会上报危房改造对象与前期调查摸底对象不符,必须由村委会说明原因,并留档备查。乡镇政府审查结果要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加盖公章后上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为加快工作进度,也可参照各乡镇农村低保工作中“一审核、两公示”的方法,将村评议和乡镇审查合并一次进行。

(4)审批。区危改办接到乡镇上报的《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后,组织专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危房改造对象的30%。核查结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批意见,加盖公章,连同统计汇总资料、影像资料及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整理归档。

危房改造对象申报、核查、审批实行主办人负责制。在申报、核查、审批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导致改造对象不准确,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办人的责任。

区建设局负责制定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专项规划、建房标准和图纸设计,经区危改办审查,报市危改办备案后实施。规划要贯彻危房改造基本原则,要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各乡镇要根据下达的改造任务和前期调查结果进行改造区域、数量布局、建房用地等的统一规划,规划到村、到户。原则上在同一个乡镇范围内整村推进异地重建的危房改造房屋应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样式,要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与尊重群众生活习惯相结合,与保护传统风貌和生态环境相结合,与开发农村旅游景点相结合。危改房屋要与自然环境相和谐,体现农村独特风貌和地域特色。要积极推广采用节能暖墙、节能炕、太阳能等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型节能系统。

区危改办定期不定期对改造工程进行检查和抽查。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后,乡镇危改办写出报告书,报区危改办,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市危改办,市危改办验收合格后,接受自治区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列为今年工作的重要任务,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认真研究,全面部署,保质保量完成危房改造任务。为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和乡镇分别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发改、财政、民政、环保、交通、水利、农业、卫生、国土、扶贫、残联、审计、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为:

1、区建设局: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指导、督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程质量及进度,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指导各乡镇开展危房改造试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2、区发改委: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自治区和市里配套资金,统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危房改造工程,协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报审批办理。

3、区财政局: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和自治区及市里配套资金,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区监察局: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规违纪进行严肃查处,对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区审计局: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6、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中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农村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协助建设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7、区交通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道路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8、区水利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水利、人畜饮水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9、区国土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旧宅基地恢复农田和新址占地等有关土地审批工作。

10、区规划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选址定点、村庄规划等有关规划方面的工作,对于具备集中建设条件的村庄,负责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村庄规划。

11、区扶贫办: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对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对贫困村中实施集中建设的未通路的村庄的通村道路建设给予扶持,并按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进行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工作。

12、区农牧业局、卫生局、民委、环保局、残联等其他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责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列支专项经费,抽调技术力量,采取措施,对危房改造项目依法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监管,消除质量和安全隐患,杜绝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

(二)明确工作职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照“渠道不变、用处不乱、捆绑使用、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资源整体效应,形成工作合力。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危房改造对象的确定、村级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指导村委会具体抓好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工作。

(三)落实责任制度。各乡镇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区、乡镇、村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分级负责、抓好落实。区危改办组织乡镇政府与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匠、危房改造户分别签订建房协议,明确任务、质量、进度、安全责任和竣工时限。严格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督查验收,重点把握好建材供应关、施工质量关、安全生产关、检查验收关,切实做到完工一处、合格一处,验收一处。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并责令限期整改。实行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要严肃处理,坚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列为政府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在工作中要坚持“五严格、五不能”,即严格制度、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不能优亲厚友,不能瞒报虚报,不能挤占挪用,不能推诿拖拉,不能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要实施行政问责制,由于工作责任不到位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规违纪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五)健全档案管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身份证明、改造前后房屋和农户主图片、公示、审批、协议等相关资料。

(六)奖惩措施。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和在组织实施工程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方案另定);对工作不力、引发矛盾的给予相应处罚。

房改方案(篇6)

一、 学校基本情况

沙子小学属乡镇中心小学,始建于1956年,迄今已有58年的历史。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导下,位各级各类学校输送了数以千计的合格人才。为镇宁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正做着贡献。

学校现有教学班9个,本学期学生479人,教职工26人,专任教师22人,工人4人,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教师职称:中级职称10人,一级职称9人,未聘3人(特岗教师)。校园占地面积为7225平方米,校园总体呈菱形布局,独具特色。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我校将办成一所初具规模的农村学校,是师生生活、学习、工作的美好家园。

我校所辖服务范围为全乡十二个行政村,总户数约有 户,总人口约19000人,其中少数民族达16000人。我校在读学生数478人(其中女生247人)少数民族学生为426人,本乡镇内学生为450人,外县学生数为10人,外乡镇学生数为18人。我校全体教职工在学校行政的领导下,具全校之力,狠抓“控辍保学”工作,并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管理,积极动员,让学生进得来、学得好、留得住,是我校辖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但由于我校基础设施薄弱,附属设施不够完善,这影响了学校师生生活、教学质量的提高。需要新增浴室等附属设施。

二、 学校规划

我校现有学生伙房100㎡,基本能满足学生食堂供餐操作的需要。学生宿舍600㎡,可容纳260人住宿。但无食堂设备、开水房和饮水设施,难于满足学生生活用水的需要。

学校规划于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新建开水房80㎡,投资12万元;饮水及附属设施,投资万8万元;设施设备购置,投资35.3万元;主要有:

1、学生开水房及饮水设施:项目名称:沙子小学饮水工程;建设性质:新建;建设面积:开水房80㎡;投资12万元;饮水及附属工程:工程于20xx年3月立项,20xx年6月开工,20xx年9月交付学校使用,项目实施完毕,满足学校学生宿舍内学生生活用水的需求。解决学生用水难现象。

2、设施设备购置:20xx年将购置教学仪器设备1套,投资5万元;音体美器材25套,投资10万元;图书4500册 ,投资4.5万元;多媒体教学设备(计算机)28台,投资9.8万元;食堂设备1套,投资6万元。

三、项目实施后的效益

项目完成后,我校基本办学条件将达到《省教育厅下达黔教计发【20xx】10号文件》的规划编制有关标准要求,满足项目学校在未来10年内均能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和提高教学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为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房改方案(篇7)

为推进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改善广大农民危房户居住条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通过群众自筹、政府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扶助等措施,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使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开展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我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

2、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整合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其自立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3、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群众建设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危房改造对象必须符合救助条件。对拟定的危改对象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程序进行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公开公示、政府审批。

二、救助对象

本次危房改造救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牧区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三、建设标准、改造方式和资助标准

(一)建设标准

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危改房屋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推进住房建设技术进步。

(二)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三)补助标准

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对试点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自治区财政每户补助3888元,市、区财政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每户分别补助2916元,具备条件的乡镇、村组也要划拔相应资金,用于贫困农户危房改造补助。对农村特困危房户、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户要先行改造并给予补贴资金的倾斜和支持。

四、资金筹集、发放和使用管理

(一)资金筹集

1、个人自筹为主。

2、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提供捐助和支持。

3、制定贴息、担保等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危房改造贷款。

4、整合建设、民政、农牧业、扶贫、残联、水利、发改和交通等部门的`新农村建设和房屋改造建设资金,实行项目捆绑使用。

(二)发放管理

危房改造资金由区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资金使用计划,经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计划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

(三)资金使用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监管,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危房建设需执行工程预决算制度,并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五、危房改造工作进度

20xx年3月31日前全面启动20xx年度全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20xx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xx年度改造任务。各乡镇应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

六、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申报,乡镇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程序进行。

2、村组报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附表二);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5)乡镇危改办所需其他村料。

3、乡镇危改办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乡镇《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附表二);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

(5)区危改办所需其他村料。

(二)分散建房与修缮加固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建房和修缮加固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程序进行。

2、村组报乡镇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乡镇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乡镇危改办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乡镇《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

(4)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三)确定对象、编制规划

1、确定对象

危房改造对象要严格按照“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由区危改办从各乡镇调查上报的危房户中确定。

(1)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按规定填写并加盖私章或手印。

(2)评议。村委会在接到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申请后,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救助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的,由评议会签署意见,由村委会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乡镇政府;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再评议、再公示,对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理由。

(3)审查。乡镇危改办接到村委会上报的《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后,及时组织人员上门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状况逐户进行审核。乡镇危改办对拟改造的危房进行数码正面全景及局部拍照,全景照片中须有户主影像并作必要的标注说明,如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困难类型等。核查中若村委会上报危房改造对象与前期调查摸底对象不符,必须由村委会说明原因,并留档备查。乡镇政府审查结果要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加盖公章后上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为加快工作进度,也可参照各乡镇农村低保工作中“一审核、两公示”的方法,将村评议和乡镇审查合并一次进行。

(4)审批。区危改办接到乡镇上报的《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后,组织专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危房改造对象的30%。核查结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批意见,加盖公章,连同统计汇总资料、影像资料及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整理归档。

危房改造对象申报、核查、审批实行主办人负责制。在申报、核查、审批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导致改造对象不准确,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办人的责任。

2、编制规划

区建设局负责制定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专项规划、建房标准和图纸设计,经区危改办审查,报市危改办备案后实施。规划要贯彻危房改造基本原则,要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各乡镇要根据下达的改造任务和前期调查结果进行改造区域、数量布局、建房用地等的统一规划,规划到村、到户。原则上在同一个乡镇范围内整村推进异地重建的危房改造房屋应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样式,要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与尊重群众生活习惯相结合,与保护传统风貌和生态环境相结合,与开发农村旅游景点相结合。危改房屋要与自然环境相和谐,体现农村独特风貌和地域特色。要积极推广采用节能暖墙、节能炕、太阳能等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型节能系统。

(四)检查验收

区危改办定期不定期对改造工程进行检查和抽查。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后,乡镇危改办写出报告书,报区危改办,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市危改办,市危改办验收合格后,接受自治区检查。

七、保障措施和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列为今年工作的重要任务,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认真研究,全面部署,保质保量完成危房改造任务。为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和乡镇分别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发改、财政、民政、环保、交通、水利、农业、卫生、国土、扶贫、残联、审计、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为:

1、区建设局: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指导、督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程质量及进度,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指导各乡镇开展危房改造试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2、区发改委: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自治区和市里配套资金,统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危房改造工程,协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报审批办理。

3、区财政局: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和自治区及市里配套资金,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区监察局: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规违纪进行严肃查处,对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区审计局: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6、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中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农村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协助建设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7、区交通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道路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8、区水利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水利、人畜饮水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9、区国土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旧宅基地恢复农田和新址占地等有关土地审批工作。

10、区规划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选址定点、村庄规划等有关规划方面的工作,对于具备集中建设条件的村庄,负责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村庄规划。

11、区扶贫办: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对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对贫困村中实施集中建设的未通路的村庄的通村道路建设给予扶持,并按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进行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工作。

12、区农牧业局、卫生局、民委、环保局、残联等其他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责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列支专项经费,抽调技术力量,采取措施,对危房改造项目依法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监管,消除质量和安全隐患,杜绝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

(二)明确工作职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照“渠道不变、用处不乱、捆绑使用、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资源整体效应,形成工作合力。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危房改造对象的确定、村级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指导村委会具体抓好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工作。

(三)落实责任制度。各乡镇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区、乡镇、村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分级负责、抓好落实。区危改办组织乡镇政府与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匠、危房改造户分别签订建房协议,明确任务、质量、进度、安全责任和竣工时限。严格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督查验收,重点把握好建材供应关、施工质量关、安全生产关、检查验收关,切实做到完工一处、合格一处,验收一处。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并责令限期整改。实行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要严肃处理,坚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列为政府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在工作中要坚持“五严格、五不能”,即严格制度、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不能优亲厚友,不能瞒报虚报,不能挤占挪用,不能推诿拖拉,不能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要实施行政问责制,由于工作责任不到位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规违纪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五)健全档案管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身份证明、改造前后房屋和农户主图片、公示、审批、协议等相关资料。

(六)奖惩措施。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和在组织实施工程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方案另定);对工作不力、引发矛盾的给予相应处罚。

房改方案(篇8)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按照党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最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坚持依靠群众,通过住户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等措施,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改善我镇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

 二、工作原则

(一)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大力推广节能材料和技术,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经济、适用、节能、防风抗震,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二)最贫困、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本地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同时必须满足改造对象是农业户籍的人员。

(三)统筹规划、重点安排的原则。必须符合镇和村庄规划,优先安排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避免土地、资金的浪费。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规范程序,坚持政策公开、补助标准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任务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20xx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85户,其中A类2户,B类83户。

 四、资金来源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整合有关部门资金和动员社会力量帮扶。

 五、组织实施

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复。重建户指住房属D级危房,即改造对象所居住的房屋两面以上墙壁或房顶濒于坍塌,或者房屋结构濒于崩溃、倒毁,必须拆除重建的家庭。修复户指住房属C级即所居房屋重度损坏和中度损坏,房屋部分承重构件出现损坏,或非承重构件出现明显裂缝,需进行较大规模修复才可以居住的家庭。

1、补助对象条件

20xx年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分为A类危房改造户(重建)和B类危房改造户(重建、修复)。A类危房改造户(重建)为:具有我市农业户籍,实际居住在非常危险,濒于崩溃、倒毁的D级危房中,家庭人口3人以上,因主要劳力年老、患病、残疾、痴呆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偶、丧子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的特殊贫困户;B类危房改造户(重建、修复)为:具有我市农业户籍,实际居住在D级或C级危房中的散居五保户、孤儿、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户、贫困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贫困农户。

以下农户一律不予认定为补助对象:在镇墟或中心村购地建房农户、建设房屋为两层以上(含两层)楼房农户。

各村要严格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把本村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户列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优先帮助他们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

2、补助标准

(1)A类危房改造户重建每户补助80000元;

(2)B类危房改造户重建:1、散居五保户、孤儿、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户、贫困重点优抚对象重建每户补助20000元;2、其他贫困农户重建每户补助15000元。

(3)居住在C级危房中的改造户修缮加固每户补助6000~10000元。

3、建设方式

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以分散分户建设为主。由改造农户将危房改造任务承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队具体负责施工,镇政府与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并实施监督。

4、重建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要达到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

5、工作流程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明确20xx年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流程如下:

(1)农户申请。农户请于20xx年6月20日前由户主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书面申请,申请书要真实反映家庭人口、住房、经济收入情况和危房改造计划。

(2)民主评议和公示。村委会接到农户申请后,及时报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对农户居住房屋做出危房等级初步鉴定后。于20xx年6月30日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确定补助对象,评议结果予以公示。经评议符合救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连同证明材料上报镇政府,同时保存评议记录、公示资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镇政府审核。镇政府对经村委会民主评议和公示的补助对象,组织核查组入户核查。核查组将根据建房对象贫困程度、危房破损程度及建设面积、开工情况等因素拟定B类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名单并报镇政府讨论通过后,在各村委会予以公示。并组织填写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市民政局审批。

(4)资金发放。在补助对象房屋主体完工后,镇政府将配合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予以审批。补助资金由市财政部门经“一卡通”直接拨付补助对象。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确定补助对象

各村委会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政府审核、市政府审批程序。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保存好民主评议、公示和会议记录等资料。

(二)做好农户解释说服工作

20xx年我镇申请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数量较多,指标较少,工作面临较大的压力和困难。各村委会要认真摸清本村农户基本信息,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努力做好农户的解释说服工作。

房改方案(篇9)

银川妇幼保健院机房改

造建议书

宁夏恒信捷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一、 机房现状

XXXXXXXXXXX现有两个机房,其中门诊楼机房位于门诊楼4楼,面积约40㎡,行政楼机房位于行政楼12楼,面积约60㎡。2014年10月,经基础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后,已经从基础架构上实现了双活数据中心,承载着全院的业务数据及办公系统,从业务及数据层面实现了高可用。

1、机房空间现状

当前,门诊楼机房内共有4台机柜,分别是监控及广播机柜、综合网络机柜、接入及门诊楼核心交换机机柜以及核心业务机柜,门诊楼机房内还放置了电信的电话交换机及PCM设备,承载着全员的电话系统;行政楼机房内共有5台机柜,分别是3台服务器存储机柜及2台网络机柜;这些机柜已基本没有空间。

由于信息中心机房没有配套的专门存放备品备件的空间,所以,目前的信息中心的所有电子仪器设备备品备件也放置在门诊楼机房内,占去机房仅有的1/3面积,且机房内显的非常杂乱无章,机房内的现状完全不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有很大的火灾隐患。

目前,机房内已无法添加放置新的机柜,致使需要新建的业务系统设备无法部署安装,严重的制约着医院信息化的建设和发展。

2、机房装修现状

各机房是医院建设期间土建进行建设的,并进行了简易装修。墙壁是在原建筑基础上进行了粉刷,地板虽采用了防静电地板,但防静电地板的离地高度也不符合相关的标准。防静电地板下无线缆槽位,线路糟乱,光、电线缆没有分离,线缆缠绕严重,如增减线缆时很容易造成线路故障且排障困难;强、弱电线缆没有分离,存在很严重的火灾隐患。

3、机房温湿度环境现状

门诊楼机房采用2匹海尔民用空调,已经老旧接近报废状态;因机房内服务第1页 /共9页

器做了虚拟化改造,

行政楼机房采用手术室退下的恒温空调,因机房内服务器做了虚拟化改造,设备CPU占用率大幅上升,发热量剧增,此空调已经无法满足散热要求;

两个机房因建设年代较久,没有兼顾到关于机房恒温恒湿建设的标准,也就没有配套机房专用空调、加湿、新风置换等专业设备。

4、机房供电系统现状

门诊楼机房使用一台10KVA UPS,因空调制冷效果不佳,后备电池寿命接近报废状态,无法满足停电情况下为机房设备供电的要求;

行政楼机房使用一台10KVA UPS,后备电池在地下室且寿命接近报废状态,长距离电池线导致压价较大,无法满足停电情况下为机房设备供电的要求;

两个机房的计算机设备、空调设备等共用一套供电系统。

根据最新的机房设计建设标准,机房内的计算机系统、空调系统、新风系统、照明系统以及辅助插座供电均需采用独立的供电系统。特别是计算机系统还必须采用UPS供电系统,与动力电源系统形成备份。

5、安防系统现状

因机房建设比较早,由于条件所限,基本没有采用任何的安防措施。而专业的计算机机房安防系统应包括:门禁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及必要的防入侵系统等。

6、消防系统现状

由于条件所限,基本没有采用任何的消防措施。专业的计算机机房应该配置气体灭火装置及相应的消防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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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房扩展需求分析

1、机柜部署需求

为满足贵院信息化业务的发展,需完成四大核心业务系统设备的部署(HIS系统、LIS系统、PACS系统及EMR系统),还有OA系统、院门户网站系统、网络系统,及配套的业务管理系统、安全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系统、备份系统、等设备的部署

为完成以上设备的部署,需在贵院信息中心机房配置6-8台标准机柜,考虑到长远的信息化的可扩展性发展,再预留2个标准机柜,共计需要配置10个标准机柜。

3、操作台部署需求

随着贵院信息化业务的不断发展,必将引进多个厂商,为保证业务系统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发展性,需为厂家技术工程师提供合适的现场办公环境,以便能为我院提供更好的服务。估计需要配置2-3个工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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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房建设要求及建设内容

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三级甲等医院的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原则上不低于第三级,结合《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中心机房的建设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1、物理位置的选择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 b) 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建设内容:

根据XXXXXXXXX的实际情况,不建议对机房选址进行变更,即在机房原址进行标准化改造即可。

2、物理访问控制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b) 需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应经过申请和审批流程,并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围;

c) 应对机房划分区域进行管理,区域和区域之间设置物理隔离装置,在重要区域前设置交付或安装等过渡区域;

d) 重要区域应配置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建设内容:

根据XXXXXXX的实际情况,建议增加机房进出门禁系统,并与机房综合管理系统进行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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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盗窃和防破坏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机房内;

b) 应将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 c) 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处,可铺设在地下或管道中; d) 应对介质分类标识,存储在介质库或档案室中; e) 应利用光、电等技术设置机房防盗报警系统; f) 应对机房设置监控报警系统。 建设内容:

根据XXXXXXXXX的实际情况,建议增加机房视频监控系统,并与机房综合管理系统进行联动。

4、防雷击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建筑应设置避雷装置; b) 应设置防雷保安器,防止感应雷; c) 机房应设置交流电源地线。 建设内容:

根据XXXXXXXXXX的实际情况,建议对机房防雷接地系统进行改造。

5、防火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消防系统,能够自动检测火情、自动报警,并自动灭火;

b) 机房及相关的工作房间和辅助房应采用具有耐火等级的建筑材料; c) 机房应采取区域隔离防火措施,将重要设备与其他设备隔离开。 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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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XXXXXXX的实际情况,建议建设火灾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并与机房综合管理系统进行联动。

6、防水和防潮

本项要求包括:

a) 水管安装,不得穿过机房屋顶和活动地板下; b) 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通过机房窗户、屋顶和墙壁渗透; c) 应采取措施防止机房内水蒸气结露和地下积水的转移与渗透; d) 应安装对水敏感的检测仪表或元件,对机房进行防水检测和报警。 建设内容:

根据XXXXXXXXX的实际情况,建议建设机房漏水检测系统,并与机房综合管理系统进行联动。

7、防静电

本项要求包括:

a) 主要设备应采用必要的接地防静电措施; b) 机房应采用防静电地板。 建设内容:

根据XXXXXXXX的实际情况,建议跟对地面进行改造,并更新防静电地板;

8、温湿度控制

机房应设置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使机房温、湿度的变化在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建设内容:

根据XXXXXXXXXX的实际情况,建议使用计算机机房专用精密空调,并与机房综合管理系统进行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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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电力供应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在机房供电线路上配置稳压器和过电压防护设备;

b) 应提供短期的备用电力供应,至少满足主要设备在断电情况下的正常运行要求;

c) 应设置冗余或并行的电力电缆线路为计算机系统供电; d) 应建立备用供电系统。 建设内容:

根据XXXXXXXX的实际情况,建议对机房供电系统按照相关国家规范进行改造,并对UPS、后备电池进行更新。

10、电磁防护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采用接地方式防止外界电磁干扰和设备寄生耦合干扰; b) 电源线和通信线缆应隔离铺设,避免互相干扰; c) 应对关键设备和磁介质实施电磁屏蔽。 建设内容:

根据XXXXXXXXXX的实际情况,建议对各机房窗口进行封堵,墙面敷设彩钢板并妥善接地。

11、不中断业务实施

建设内容:

根据XXXXXXXXX的实际情况,建议在不中断机房内各业务的情况下进行机房装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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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机房设计建议

1、B级机房标准

根据《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关于物理安全的相关要求,结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信息中心机房的建设标准应选B级机房建设标准。

2、专业设计

因机房建设项目属于基础性建设工程,一旦建设完成就不能随意的更改或改变,属于一次性投资。因此,为了满足银川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的长远发展,及保护相关的投资,建议按照B级机房建设标准,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及要求,进行专业设计。

五、建设内容及预算(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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