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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读后感(分享十三篇)

过程读后感(分享十三篇)

过程读后感。

不久前,我读完了一本名为“过程读后感”的作品。在阅读这本书之前,我对这位作者并不熟悉。然而,通过阅读他的作品,我深深被他细腻的文字所吸引。

首先,这本书的情节布局非常巧妙。作者将故事的主线和支线相结合,使整个故事更加丰满。每一个情节都扮演着特定的角色,相互呼应,为故事增添了更多的层次感。在读完之后,我不禁深思作者是如何构思出这样一个错综复杂的故事线索。

其次,作者在描写人物形象上下了很大的功夫。每一个角色都拥有独特的个性和生活经历,他们的行为和言语都非常真实。通过他们的对话和思考,我逐渐理解了作者想要表达的主题和哲理。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置身于故事中,与这些人物一同经历着他们的喜怒哀乐。

最后,这本书的写作风格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的语言简洁而富有力量,每一个字都被精心选择和安排。他运用了丰富的修辞手法和比喻,使得文字更加生动有趣。我常常在阅读时停下来品味一段美丽的句子,享受文字带给我的美好感受。

总的来说,通过读完“过程读后感”,我收获了很多。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小说,更是一次智慧的启迪。我相信,读书能够给我们带来更多的见识和情感体验,让我们的人生更加丰富多彩。所以,让我们一起多读书,开启心灵的黄金屋吧!

过程读后感 篇1

一、引言

在当下的法学领域,司法改革已经变成一个炙手可热的课题,甚至已成为横跨诸多法学学科的一门“显学”。应当说,在司法制度的基本框架设计存在缺陷的社会里,法学者对这种制度的改革保持一定的热情,对司法制度的重建进行充分的讨论,这是值得肯定也是十分有益的。

然而,法学界在若干年前就曾讨论并倡导过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人们不约而同地将引进对抗制作为改造中国“刑事审判方式”的突破口。时至今日,中国确实在刑事诉讼领域实行了所谓“抗辩式”的审判模式。但事实证明,这种改革并没有带来中国审判方式的根本变化:绝大多数证人、鉴定人依旧不出庭作证,法庭审理依旧采用书面、间接的方式;法院内部依旧实行所谓的“承办人”制度,绝大多数案件实际是由一名负责承办的法官进行审判的,合议制是名存实亡的;法院在多数情况下仍然实行“定期判决”或者事先判决,法庭审理过程对法院裁判结论的决定作用依然极其微弱;法院内部仍然存在着院长、庭长审批案件的惯例,审判委员会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仍然在单方面听取“承办人”汇报的基础上,进行秘密的讨论和决定……这不能不令人感到,所谓的“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原来是一栋奠基在沙漠之上的大厦,尽管外表漂亮,但其根基有着致命的缺陷,因此注定难以取得预期的成效。

当然,现在谈论的司法改革问题本身就是由“审判方式改革”的推行而引发出来的。正是由于存在司法制度方面的阻力,导致“审判方式改革”无法深入推进,也难以发挥人们所预期的效果,于是人们才意识到:原来中国司法的症结不在什么“审判方式”,而在整个的司法体制。可以说,现在呼吁的司法改革与当年进行的“审判方式改革”是有着直接内在关联性的。

但笔者所担心的是,目前这种动用大量学术资源研究司法改革的情况,带有较为明显的功利色彩:很多人都希望开展一场深刻而剧烈的制度变革,以“毕其功于一役”地带来司法的崭新变化。笔者注意到,目前进行的司法改革研究并没有改变传统的制度研究模式:描述问题,分析成因,然后提出对策。但是,由于少有高屋建瓴的理论加以指引,也由于对司法的内在规律缺乏认识,这种研究所触及的往往只是中国司法制度中的表层问题,所提出的改革方案也只是基于利害得失之权衡的应对之策。

例如,不少人以为司法制度的改革也就是法院体制和组织的改革。但是法院在国家权力体系中本来就处于较为弱小的地位,而且即使是在由“公检法三机关”组成的刑事司法结构中也并不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显然,仅仅进行法院体制的改革是无法完成整个司法制度的重建的。又如,很多人都认为,司法的行政化、官僚化是中国司法制度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但很少有人注意到,中国实际还存在着司法权的`“泛化”问题,也就是行政权、检察权甚至立法权的司法化问题。可见,对于司法的内涵和范围的确定问题,人们还没有形成一个明晰的认识。再如,人们通常都肯定司法独立的积极意义,认为这是中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目标。但是,在法官素质普遍低下、法律职业尚未形成专门化的情况下,司法独立一旦真正变成现实,那么司法公正也未必能够实现,甚至还可能出现大量法官滥用权力的现象……

看来,以法学界目前提供的思路推进司法改革,究竟能否取得预期的成效,笔者不能不表示怀疑。实际上,如果不了解司法权的性质,不对司法活动的基本规律形成明晰的认识,那么任何司法改革都将成为丧失目标和方向的试验活动。可以说,在司法改革问题上,当前最需要的是对一系列基本理论问题的冷静分析和对一些司法改革举措的理性反思。笔者并不反对进行有关的对策分析。应当说,在时机成熟的时候进行有关司法改革的对策分析确实是不可避免的。毕竟,研究司法改革问题的最终结果是要落实在改革方略的设计上。但是,对策分析包含着较大的风险和变数。如果没有经过缜密的理论分析和实际论证,尤其是如果没有一系列较为成熟的理论作支撑,那么这种对策分析也将很难抓住问题的要害。

有鉴于此,本文拟对司法改革的理论基础问题进行一次尝试性的探索。笔者将围绕“司法权的性质”这一核心问题,回答诸如何谓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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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读后感 篇2

《过程意识和经验指向》观后感范文1500字

近期,聆听了虞永平教授的《过程意识和经验指向》视频讲座,受益匪浅。

“过程“和”经验“这两个词,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我所理解的“过程意识”就是要有关注过程的想法,将幼儿园课程转化为孩子实际参与的过程,过程中让孩子获得活的知识。“经验指向”就是在有价值的活动中,幼儿通过探究、操作、体验、交往、表达去感受自己的内心从而获得经验即过程性的知识。如何让幼儿园的课程回归过程,如何让孩子获得经验并走向新的高度,通过研修学习,让我在虞教授的讲座里得到了更好的解答。

正如对虞永平教授所讲幼儿园老师的备课和小学初中高中老师的备课不一样,幼儿园老师不单单是备课,而是将知识点转化为孩子实际参与的过程,让孩子们在主动参与的过程中获取经验,收获知识。对幼儿园孩子来讲过程性的知识是更适宜的。要给孩子“原料”让孩子自己把它加工成”熟料”。

曾经也迷航

记得在小学实习的时候,有一篇叫做《雪地里的小画家》的课文。我将教学的重点放在了让学生们认识生字,读准字音,读通句子这几个方面。学生们跟着我一句一句的读着,读的很准确他们读得声音很响亮,也很好听。但是当时心里总是觉得少了点什么似的,学生们在整个过程中始终始终在被动的接受知识,没有一点的主动探索与互动,课后我幡然醒悟,这是我的失误,我没有给予孩子们探索的机会,没有给予孩子们自己去发现知识的平台。

远航的灯塔已树立

走上现在的工作岗位,在一个下雪的午后,脑海里瞬间浮现出陈鹤琴先生的一句话:大自然、大社会都是活教材。我想:让孩子在大自然中主动探索,获得直接经验岂不是更好?我灵机一动,将孩子们全部带到雪地里,用神秘的语气说:“孩子们,你们知道吗?我们幼儿园的小动物会作画,不用颜料不用画笔。”孩子们吃惊的问:“老师,是真的吗?”孩子们有些已经迫不及待,“那我们邀请小动物们也来试试吧!“孩子们在雪地里高兴地蹦起来,连忙拍手叫道“好好好”!让孩子们带着好奇心去观察去探索,一定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于是我把孩子们带到幼儿园饲养区,哪里的小鸡,小鸭,小花狗都出来迎接我们。果然不出我的所料,孩子们目不转睛的看着小动物们。可是有的孩子等不及了,急切的问:“老师,小动物们没有画画啊?”我安慰他说:“你再仔细再看看,看看它们的脚下,看看它们走过的雪地!”“这时候,有的小朋友大声欢呼道:“小狗踩在雪地里的脚印好漂亮!”孩子们都围观过去,我赶紧引导幼儿:”哇,小狗画的画真漂亮,小朋友再看看,它画的是什么呀?“小朋友们你一句,我一句讨论起来:“像小花”,“像点心”……这时,几个小朋友大声喊我:“老师,老师,小鸡画的小草,小鸭画的树叶!”“我故作吃惊的说:”是吗,我看看,那他们画的是什么叶子?“孩子们大喊:“小鸡画的像竹叶,像松叶。小鸭画的像无花果的叶子,像枫叶!”我又问:“为什么他们画的树叶不一样?”孩子们说:“他们的脚长得不一样。”

背上行囊重新上路

转瞬间我醒悟了,许多时候课堂上的讲解仅仅是间接经验的转述和灌输,缺少的就是这种直接经验获得的过程和参与的积极性。仔细想来,幼儿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幼儿园的活动是千变万化的,这不正是幼儿参与其中,直接获得的最佳途径吗?

后来,为了让孩子在此经验的基础上获得新的经验,我将这个活动课程请进了区域活动。阅读区中,孩子们不仅轻松容易的学会了儿歌,还学会了自己创编儿歌。美工区中,孩子们用画笔记录小动物们的脚印画,还请小朋友们一起收集树叶,认识不同的树叶,用树叶作画。科学区中,孩子们探索:“为什么小鸡和小鸭的脚掌不一样。”通过实验探索他们知道:小鸭的脚掌是连着的,拨水用。小鸡的脚掌是分开的,拔土用。与它们的生活习性有关。

正如虞教授所提倡的:幼儿主要是通过直接经验来学习的。幼儿教师不是要传授知识,而是要帮助幼儿获得经验,更重要的是要用正确的儿童观引导幼儿主动探索自然,鼓励幼儿大胆尝试,仔细观察。只有让幼儿亲身经历过、亲自去感受,他才会深有体会难以忘却,仅仅通过老师去讲,作为旁观者去看是没有用的。让每个孩子得到全面健康的发展这项任务任重道远,让我们一切从发展的角度出发,俯下身子,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切实了解他们的需求,给孩子真正需要的关爱。

过程读后感 篇3

文章来源于《第十三届全国意象对话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周烁方老师的文章《过程原型及其临床应用初探》。这篇文章太棒太棒了。烁方老师,真的是一个精灵,一个鬼马的精灵。想浅显的谈谈自己的收获:

1.这篇文章提出心理修行的很重要的一个心法:个人层面的意象,可以通过“看”、面对、接纳等形式得到自然地转化,而集体层面的原型是无法通过个人的努力而产生转化的。因此,当一个人用意象对话进行成长到一定深度,就需要逐渐掌握辨别普通意象和原始意象的能力,并且在态度、方法上加以区别对待,以利于自己的进一步成长。现在能够稍稍明白一点,为何有的时候代表死神魔鬼的原始意象出现后,如果你辨认出了,老师们不会带你去做更深的体验和感受。对这类意象,我们更应该考虑的是:他为何出现?他的出现让我的获益是什么?而不是一味地去盯感受,特别是把死神魔鬼意象的客体转化为当下的主体我去感受。比如,当我们真的领悟到,我们对死亡的恐惧,很大程度上是害怕跟母亲的脐带的断裂和共生体的死亡后,我们对死亡的恐惧就自然而然的没那么强烈了。切记,不要去和做个人情结成长那样盯在感受里。

2.个人成长走到了原型层面,并不意味着你的个人情结就不需要解了。意象对话初级班讲的“面对、接纳、呈现、盯感受”等等,其实是最重要的心法。朱老师有一次全程班讲过,为何很多人喜欢谈论原型,朱老师很实在,朱老师说是为了显得高大上。其实,我说句难听点的,就是装x。如果我们执着于原型总想从原型那里得到点什么,那么最终无异于又是一场更大的梦和自欺,最终容易被原型所反噬。原型的本质是,空,如果我们只是借助这个空来更好地发现自己和他人,更好地安住于当下,那么从这种无中会生出“有”,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自己和他人。咨询师也要注意,对来访者不能总是工作在原型层面。是来访者切实体会到了某个东西,而不是我们体会到了就告诉他。我们应该记得,我们花费了多少的努力,流了多少泪,才走到今天这一步。一定要允许来访者有自己的节奏,而不是满足咨询师自己的自恋。不要把所有看到的感受到的东西都告诉来访者。

3.有一次上何老师的课,何老师讲到,一个没有自我的母亲会把孩子给活活吞噬。我接了一句:“我已经被吞噬的支离破碎了,不存在了。”何老师回了一句:“可是你现在还是存在的啊。你要用这种存在、完整的状态去看你的不存在。”对这句话的理解有多了一点点。就是,不要过分沉浸在不存在的(死神魔鬼原型能量)状态中,而是,唤起自己生的能量,去看清他们的花招,去穿越他们。在个人层面,我们无力跟原型抗衡,但我们可以去借调其他原型的力,来解决自己在原型层面的问题。

4.第一次听到入世原型这个概念。挺有意思的。我觉得这块跟原型课上讲的儿童原型(童神原型)有点关联。我们还未出生前,都是童神。我们带着本来的心愿,来到了这个世界,却发现,人世间有诸多的规则和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基本心愿或许有两个:一个是我们父母的愿,另一个是生来就有的基本心愿。或许这一世,我们去满足了父母的愿,把我们真正的愿搁置在一边。或许在不断地过度社会化的过程中,我们觉得因为种种外界因素让我们的愿不可能实现。我们跟戴着大母神面具的母亲还用一根脐带连着,固着在全能自恋感的神的状态。但同时,又变成了越来越俗的人,丢掉了真正的神性。我觉得入世原型的几个案例,说的是对基本心愿的幻想式的补偿,我们一直活在桃花源和象牙塔中,不愿面对着真实的世界。心理成长帮助我们越来越接近真实的自己和真实的世界。我们既不完全不社会化,也不过度社会化,在每个当下,爱好自己,真的找到自己的基本心愿并且朝他坚定不移地走去,我觉得我们就会活的越来越开心快乐。这是我从入世原型中得到的启发。

5.周老师寥寥数语,就把逝去原型和死神原型的区别说的特别清楚。

(1)逝去原型体现为意象或者梦中的某个人要死了,死亡有可能是自己,也有可能是别人。

(2)逝去原型的显现,意味着个人的人格状态即将发生“新陈代谢”,旧的部分死去或者离去,新的部分诞生,或者因为之前那个部分的死去而变得不同。在人生的许多阶段,唯有经历必要的丧失,才能够给原本满满当当的心灵腾出一个“空间”,新的部分才有机会从这个“空”中诞生出来。

(3)死神背后的能量走向是趋向于绝对的寂静,而逝去原型的其后的能量走向是旧的能量的消解,新的生命力从中诞生。

(4)  在咨询实践和成长体验中,逝去原型与死神原型的辨析尤为重要。如果把逝去原型误认为死神原型,那么个人将会采取错误的态度来对待这一重要的心灵“新陈代谢”过程,死亡与新生有可能被回避,被延缓,甚至人格的发展会因此停滞。当然,反之我们也要小心死神原型把自己伪装成“必要的死亡”来使人心甘情愿地受其支配。

老师的文章让我潸然泪下。内心更加清晰,更加透亮。 以前对死亡的认识看了这篇文章后更加深了一层。我们一生要经历多次死亡。第一次,出生的时候,童神降落人间,脐带被剪断,我们在物理环境中离开了那个舒适的子宫,开始了我们这一世在人间的生活。离开了共生体,我们仿佛经历了一次巨大的心理恐惧。第二次,我们在心理上与母亲分离,剪断心理上的脐带,离开心理环境中的子宫,慢慢地成为一个具有独立思想和独立意志的人。遗憾的是,在中国,由于很多的原因,尤其是被古代统治者利用的扭曲的孝文化,让我们不舍得剪断这根脐带。我们会觉得,我们应该为父母,尤其是母亲的喜怒哀乐负责。那么怎么才能让母亲一直“开心”呢?这个时候,魔鬼就出场了。他会跟你签一纸契约,告诉你,你只要一切都听母亲的就好了。于是,你牺牲掉了自己的所有的选择权和决定权,只为满足那个虚无缥缈的“孝”,不想面对违背“孝”之后的巨大的负疚感。我身边很多这样的例子,很多妈宝男,根本不知道在婚姻中自己喜欢什么样的人,他们完全让父母决定自己的婚姻,本来婚姻应该是睡了爱,和被爱所睡。结果到了他们那里变成了睡了需求和被需求所睡。结了婚又发现不合适,离了又结,结了又离,生下了好几个同父异母的孩子,出现各种心理问题,本质上为他们的父母还债。这次死亡,如果我们不经历,不主动去穿越的话,会造成很多的心理问题。孝,并不一定等于顺。先爱好自己,走自己的路,让自己的生命绽放的精彩,真的有益于他人,才是最大的孝。一味地盲从父母的人,只会这一辈子都活的很憋屈,缺了点什么。第三次死亡,是上天送给真的想活出自己的人的礼物。这个过程跟周老师说的逝去原型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往往穿越了这个死亡,我们就会真的到达自性化。在我们成长到一定阶段(往往40岁左右),长期进行心灵成长的人到了一定阶段,或者到了四十岁的一些感受性很强的人往往会发现,自己无比的想死(我亲身经历过这个阶段)。自己甚至恨不得像电影《哪吒闹海》里的哪吒一样,把自己的身体,自己的血和肉都还给父母(觉察之后的深层潜意识发出的声音)。可是这个阶段,如果过了之后,你就会明白,你有多想死,你就有多想活。这个死亡的感觉,就像周老师讲的逝去原型一样,其实代表了一种重生。我内心的真我和自性,无比渴望自己的出现,所以,他们千方百计要让当下的这个假假的自己死去,让真正的自我犹如凤凰一样涅重生。不过这个阶段真的很难熬,我亲身经历过,魔鬼原型会利用死神原型去不断地让你自毁,让你放弃。如果你自己的觉知力不够强,家人如果再是个不开明的人,比如你这个阶段有了“网瘾”,他们把你送到了杨永信那里去点击你,那你就完蛋了。这个阶段谁都帮不了你,只有你自己保持觉知,保持清醒,勇敢地去面对,挥起宝剑剪断脐带,砍断黑蜘蛛的蛛丝,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和英雄。第四次死亡,如果你前三次死亡都真的经历并且穿越了的话,那么,第四次死亡就不会让你那么恐惧,那么焦虑。你会认为,死亡是一个很伟大的过程。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我们的肉体死了,我们的'精神却会在我们的后代,和我们所有接触过的人身上流淌着,生生不息,成为他们前行的、不断进步的动力。好死,是一种最高的褒奖。

6.过程原型中的最后一个原型是追逃原型。这个原型也很有意思,因为我们经常做被追赶的梦,但我们对这些梦的理解和馈赠却知道的寥寥无几。看了这篇文章后,我才能够明白,在这些令人恐惧的追赶“我”的意象中,有一份多大的慈悲和恩德。

(1) 追逃原型体现在梦中或者意象里,是有各种各样的人、动物鬼怪等在后面追赶,而被追赶者莫名其妙、恐惧,似乎一旦被追上就会发生巨大的不测。(2)然而唯一能够终结这一过程的走向,是不再逃避,被对方追上,而之后发生的事情往往出乎意料,原本假设中追赶者的敌意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某种重要的表达或连接,故事的走向变得更加富有感情。(3)心理层面上,追逃原型的显现,通常意味着某些重要的人格部分被忽略了,被排斥了,它们的追赶,目的是为了使那个逃跑者幡然悔悟,意识到自己的局限性。与此同时,追赶者会将其内在的某种“宝贵资源”以赠与、传递、感染等方式贡献给逃跑者,而逃跑者也将发现自身所面临的困境,其根源便在于缺少这种“宝贵资源”,从而明白了一个重要的道理:原来自己一直所逃避的,就是自己最需要的。(4)在自我成长体验与心理咨询过程中,追逃原型的出现,意味着这个人内心已经产生了某种二元对立的极端分化,其中一端被深深地认同为“我”,而另一端则被排除出自我的范畴。所以,“追你是有原因的”,被驱逐的人格部分当然可能产生怨气甚至愤恨,但更主要的是,他本身就是我们人格的一部分,他渴望着回归。停止逃避,面对着那个追赶者,分裂的人格才有机会得到整合。过于极端的态度被其另一端中和,中庸之道继而显现在我们面前。

这一段我特别想说的是两个字:感谢。谢谢什么呢?谢谢阴影。我说的这个阴影不单单是指阴影原型,我是泛指一切不被我们接纳的东西。我要谢谢死神。死神原型除了上段我们说的意义之外,死亡会带给我们人生的究极反思。最近我的一个亲人陷入了深度昏迷。我没有办法改变她的命运,只能默默祈祷和祝福。她曾经深深地伤害过我,我选择了原谅。我放下了很多事情,当你知道一个人快要不行了的时候,你会瞬间放下很多东西,你执着的很多东西,都会因为一个人快要离去而烟消云散。我会想起她对我的好,我更会慢慢地去反思,她的人生为什么会是这样一个脚本,从中得到了启示,而不再走她的老路。魔鬼跟我耍了很多花招,差点夺走我的生命,弄得我吃了不知多少金钱的亏,吃了多少精神上的苦,可是每一次识别出他的花招和伪善,我都能够提升觉察,增长智慧。睡神弄得我身体虚弱,不够清醒,昏昏欲睡。前段时间,甚至一天要睡十好几个小时,从小就天天像没睡醒的。可是,是他保护了我,让我在很小的年纪的时候,无力面对巨大的创伤的时候,用一种不清醒的态度先活了下去。而且,潜意识中丰富的创造力和馈赠,都是睡神给的。他是个很伟大的艺术家和创造家。我越和他们对抗,我就越痛苦,越难受。反而,当我理解他们,谢谢他们的时候,他们对我的影响,就没有那么大了。

阴影的吸引力是无限大的。你越不接纳什么人,什么事情,你会发现身边就来什么人,什么事情。你说压抑的阴影的吸引力是千方百计的,无限大的。但当你真的明白,这些阴影呈现的外在的是一份多么宝贵的馈赠的时候,你就会生起深深的感激,而不是一味地去和他们战斗讨好,觉得都是他们的错。比如最近对吸血鲜血情结有一些新的领悟,摘录如下:吸血情结当中,吸血鬼也是献血者,献血者也是吸血鬼。二者因为共同的情结,对空洞和空虚的不接纳,紧紧的联系在一起。本质上,是把仅剩一点的心理能量拆了东墙补西墙。最终,献血者会被吸干,或者献血者会因为吸血鬼的永不满足,而变成一个毁灭者。但这个情结不解决,还是会不断遇上吸血鬼。男性,在这个过程中更容易被耗干和吸干。情结性的性爱让人身体渐渐虚弱也是这个道理。献血者在这个过程中也有获益。比如,献血者去献血,得到了自己自恋的满足,觉得自己很伟大,很善良,很有爱。吸血鬼也得到了满足。但这种满足是暂时的,因为双方内心都满是空洞和空虚,所以双方都在消耗自己仅剩不多的心理能量。可悲的是,双方在潜意识中,还觉得离开对方自己就活不下去,自己没有价值,自己就不会被看到,没有存在感。所以,他们宁愿被吸的骨瘦如柴,面如白纸,也不愿不舍割断这种联系交易和交换。我觉得救赎的途径就是献血者,要看明白自己这不是爱。真正面对自己内心的空洞和空虚,自己就能够获得真实的存在感。无中生出有。而吸血者,也要看清自己的获益以及获益的无意义。

这个感悟怎么出来的呢?前几天碰到了一个亲戚,他/她做了一件事情,我觉得他就是个吸血鬼,非常的生气。但过了一会,去觉察自己,我发现自己的情绪开始稳定下来。后来通过面对、接纳、盯感受等等方式,自己慢慢地觉察到,原来是自己把自己阴影中的吸血鬼给投射给了对方,对方好冤枉。慢慢地就发生了上边的领悟。看,要是以前,非要有意无意地攻击一下这个亲人或者自己在家生半天闷气。但是现在,我要谢谢这个人。他的出现,是我内在阴影对我的呼唤和馈赠,我又看清了自己的一个模式。从而进一步走向更大的完整和合一。你生命中出现的每个让你不舒服的人,让你不舒服的事情,都是一个你最好的觉察和提醒自己的机会。当你借助他们和你的阴影发生了整合之后,你会发现,世界变得更真实了,不是你想象的那个样子。《大话西游》中,孙悟空最后发现唐僧其实在现实中是一个极其简单明了,不嗦的人就是这个道理。谢谢每一个出现在你生命中的人,和出现在自己生命中的事。

老妈以前是个祥林嫂式的人物,控制欲还极强。通过这两年的有意无意,直接间接的修炼,自己变得开始积极乐观,有主见,非常的开心。她经常出去说:“我要感谢我儿子,没有他,我会在自怨自艾中沉浸一辈子。他虽然现在没工作,但他将来一定是最优秀的,活的最潇洒自在的。”母亲的理解,成为了我前进的很大的动力。现在,如果我们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她不会来干涉我的任何事情。她自己也有了自己的圈子,出去旅旅游等等,不在把我当做她毕生的唯一事业和作品。人和人之间,有边界,独立真的好。我能够感觉到,我跟她之间的那根脐带在慢慢断掉,而断的越彻底,我们直接真正地感情才越深。

谢谢爸爸。他虽然不会多少心理学,但他无条件的理解我,支持我学习我去哪里上课,他都说好,行,然后打给我钱。他还说,这是他唯一能为我做的事情。很感动。当我不执着地拿精神分析的好爸爸标准要求他,我不再要求他给我过去小时候缺失的父爱的时候,我发现他很爱我,我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他修不修都没关系了。我要自己成为一个太阳,去驱散他身上的黑暗。

7.原型的分类很多,不应该说原始意象的分类方式很多。但不论怎么分类,都是最终归于一场空。烁方老师的分类,给我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去认识了更多的东西。不禁感慨一句,精灵,真的是极具创造性和美感的。

8.再说一句,我越来越能够看到意象对话的价值,因为我的生活越来越好,不是因为别的。因为我能够明白,它已经不单单是一种心理修行法门,它还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不断地在创新的一个新生的巨大的生的力量。它其中的底蕴,包含着精神分析,包含着真正地传统文化,包罗万象并且是极其灵动的、鲜活的。就像玉虎叔那次说的那样,在现在这个极其浮躁的时代里,能找到一个健康的、走得通的修行法门,能找到一条真正地救赎的、通向自性和真心的路实属不易。也许在这么个浮躁的时代里,意象对话的价值要经过不知道多长时间才能被大众真正认识到。但不要紧,酒香不怕巷子深。就像周星驰的《大话西游》电影一样。有一天,我们在天上,看到越来越多的人传承人性的光辉,或许我们都会很欣慰。

说到这里,自己感觉到自己终于有了一定的归属感,很开心,为自己点赞。

过程读后感 篇4

《司法过程的性质》是一本很特别的书,它是作者本杰明・卡多佐在耶鲁大学法学院进行的一次演讲,是卡多佐对自己多年法官经验的一个总结,同时也是对美国自霍姆斯以来形成的实用主义司法哲学的一个系统的理论化阐述。这本书的中心议题简单来说就是“法官立法”,是指法官在严格遵循先例的原则下又如何通过司法过程“发现”法律来适应不断变革的社会,推动法学的发展。这是一本独具特色的美国法律哲学和司法哲学的代表作,正面回应了如何在司法过程中正确对待判例的问题,是一位著名的大法官的经验之谈。它贯穿了卡多佐对于法律现实主义和实用主义的理解,有助于每一位法学的理论学者深入了解法律实践过程和社会现实。

司法审判过程就是一个酿造过程。在这本书中,作者卡多佐将司法审判过程形象的比喻成了一个酿造过程,所有参与审判的人都是在共同酿造一个叫做法律决定的化合物,而法官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酿造者。影响最终酿造结果的就是添加物的成分和比例,而掌握这些要素的人也就是最终决定酿造物的人。

成分――法官体现在他判决中的法律。这种渊源在书中分为两种,一种比较明显,也就是直接由宪法或者制定法提供的。这种情况是一种非常理想的状态,也就是说法官所需要做的只是服从。在这个意义上法官制定的法只是第二等的法,是在宪法和制定法之后的而且必须从属于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法官的工作也并非草率和机械,因为在法律适用过程中会有需要填补的空白,会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和含混,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法律解释问题。这种法律解释在书中分为两种,一种是对于真实并且可以确定的已有之物,也就是在赋予一个制定法含义的时候只需要理解立法者心目中的含义和立法意图;而另一种就相对比较麻烦但也更为普遍,就是立法机关对于所要解决的问题完全没有概念的时候(立法机关未想到的要点),这种情况下的司法解释就需要更深入地发掘实在法的深层含义,猜测立法机关在面对该问题时可能会有的意图,填补实在法的空白。

法律渊源的第二种,就是在宪法和制定法都沉默的.时候,法官必须从普通法中寻找适合案件的规则。第一步就是考察和比较先例。这个过程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就是依照明显符合案件的先例来决定案件,近似于按照制定法来决定案件的过程,不多加赘述。另一种就是没有决定性的先例时,法官必须为眼前的诉讼人制定法律。(同时也是在为其他人制定法律,因为一旦判决宣布,它就成了先例家族中的新成员,并且很可能会影响到之后的判决。)他必须从一些先例中抽象出基本的原则,即判决理由,然后确定该原则将要运行和发展的路径和方向。

确定原则的边界和发展、增长的趋向,是能够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的重中之重,同时也是本书的主要内容。在作者卡多佐眼中,一个原则的指导力量可以沿着类推的规则或哲学的方法,历史、传统的方法和社会学的方法四种路线起作用。

类推的规则或哲学的方法是沿着逻辑发展的道路起作用――在原则的统一化并加以理性化的能力范围内将其自身投射和延伸到新案件上去,是来自自然的、秩序的和逻辑的承继。法律观念的精髓就是高贵和公正的一致性,而先例又有沿着逻辑发展路线自我延伸的倾向,在追求形式与实质对称的道路上,这种逻辑的方法似乎是最占优势的方法。由归纳提出的一些真理构成一些前提,然后再进行新的演绎,通过不断重复将暂时性和探索性,变为新的永久性和确定性,最终成为基本的和公理性的,试用到更大范围内。(无用的、不公正的也会被剔除掉)这种类比的、逻辑的亦或是哲学的方法都是从一个规则、一个原则或一个先例中引申出一个结果,体现了法律的一贯性、确定性、计划和结构的统一性。但是,法律不总是完全合乎逻辑的(就像人并不总是理性的),而且有时一个案件也可能同时适合多个逻辑,而逻辑结果又是相悖的。这种逻辑的方法是分等级的,从强到弱一头是三段论,一头仅仅是类比,当推向逻辑的极端后就会产生另一个结论(里格斯诉帕尔默案)。这时就需要不断用正义来考察和检验哲学并不断用哲学考察和检验正义,在逻辑之间选择出最好的来作为哲学的方法。这是一个渐进的、探索的过程,是将一个个假说(案例)变为真理(典型的先例)的过程,也是这种逻辑道路上不可避免的过程。但更可能的情况,是这种倾向被另一种倾向抵消,比如被历史限度限定。

一个题目既适合于使用这种方法也适合于使用另一种方法时,习惯或者效用就会出现,来调整方法的选择。现行的许多法律中,有许多只是历史的产物,甚至在不动产领域没有历史就不可能进步。法律在历史中产生,历史一定会对之产生影响,为了真正合乎逻辑,法律的发展就必须充分注意到它们的起源(“一页历史就抵得上一卷逻辑”)。法律在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与历史保持一致,即考虑什么是已为。历史在照亮昔日的同时也照亮了今天,而在照亮今天之际又照亮了未来。

如果历史与哲学还不能用来确定一个原则的发展方向,习惯也许就会插进来。的确,在普通法发展中,习惯在今天的创造能力已经不如从前,甚至大多数时候我们寻求习惯只是为了找到一些检验标准――习性的自然且自发的演化确定了正确与错误的界限。但如果把习惯略加延伸,就会把习惯与习惯性道德、时代风气等同起来,这就是传统的方法与社会学方法的接触点。生活塑造了行为的模子,法律维护的就是这些从生活中获得其形式和形状的模子。

未达到目标的规则不可能永久性地证明其存在是合理的,所以我们应当关注法律的终极目标――社会的福利。法律所服务的目的将支配所有的这些方法,即在确定现存规则应如何延伸或如何限制时,让社会福利来确定路径,确定其方向和其距离。社会福利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共政策,集体组织的善,在这类案件中,社会福利所要求的仅仅是便利或审慎,而另一方面,它也可以指由于坚守社会标准而带来的社会利益,在这类案件中,社会福利的要求就是宗教的要求、伦理的要求或社会正义感的要求。热尼说过:“一方面,我们应追问理性和良心,从我们最内在的天性中发现正义的根本基础;而另一方面,我们应当关注社会现象,确定它们保持和谐的法律以及它们急需的一些社会秩序,正义和一般效用,这将是指导我们进程的两个目标。”(卡多佐在演讲中从宪法、私法以及一些公共政策的规则方面论证了社会学方法的作用)。

原则不是一个,而是一束,卡多佐在演讲中对司法过程的分析得出了一个结论:逻辑、历史、习惯、效用以及为人们接受的正确行为的标准是一些独自或共同影响法律进步的力量。在某个具体的案件中,哪种力量将起支配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必定取决于将因此得以推进或损害的诸多社会利益的相对重要性或相对价值。最基本的社会利益之一就是法律应当统一并且无偏私……而法官如何确定一种利益已经超过了另一种利益,必须像立法者一样从经验、研究和反思中获取他的知识(P68)

对于“法官立法”,作者卡多佐明确表示,法官确实有权力(不是权利)忽视一个制定法或者越出先例和习惯为司法创新所设定的边界,但尽管如此,法官也不是完全自由的。首先,他不得随意创新,不得随意漫游、追逐个人的美善理想,不得屈从于情感和未加规制的仁爱之心,应当用一种以传统为知识根据的裁量,以类比为方法,受到制度的纪律约束,并服从“社会生活中对秩序的基本要求”.一旦滥用权力,也就违反了纪律,同样会受到处罚。其次,与来自各方的限制法官的规则之数量和压力相比,任何法官创新的权利都无足轻重。法律这一有机体的形式和结构都是固定的,其中细胞的运动并不改变总体的比例。法官是在一个狭小的选择范围内寻求社会正义,通过对法律原则的不断重述并赋予它们不间断的、新的内容来使它们与道德习俗保持同步。这就是司法性的立法,而且是由法官自己承担风险的立法,但也正是这种立法的必要性和义务才赋予了司法职务以最高的荣誉。最后,法官制定的法律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或者并不涉及难题,或者涉及在没有完全公开的规则时不可避免的那些难题。法官所做的一切就是提出一条原则,并由此就提出了一个创造该原则的孤立且独立的意志,将之转化为一个新的实在,这个实在反过来又自我发展,赋予这一原则以独立的生命,并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接受检验。

至于遵循先例,这应当成为一种规则,而不是一种例外。如果不能在前人铺设的进程的坚实基础上为自己的进程添砖加瓦,法官的劳动就会大大增加。而且判例法中的规则和原则从来也没有被当作终极真理,而只是作为可资用的假说,它们在每一个新案件中接受实验和检验。尽管不应当放弃遵循先例规则,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应当放松这一规则。因为普通法也并不是稳固不变的,应当区分静态和流变的先例。如果时代的习俗已经发生改变,法官又为何要被捆在先辈的手里。法学的发展,就是将正在生长的、并在主流上是有益的趋势同法律所要求的一致性和确定性的要求加以协调,不断创新。

卡多佐在演讲的最后感慨道:“司法过程的最高境界并不是发现法律,而是创造法律;所有的怀疑和担忧,希望和畏惧都是心灵努力的组成部分,是死亡的折磨和诞生的煎熬的组成部分,但在这里面,一些曾经为自己时代服务过的原则死亡了而一些新的原则诞生了。”

《司法过程的性质》这本书是以美国实行判例法为背景的,我国并没有实施判例制度,但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出台的经典判例集和公报公布的案例。虽然法律上未规定其有约束力,但是我国法官具体判例时却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实质上起到了类似判例的作用。而且下级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由于考虑到它的判决有向上级法院起诉的可能性,因此,必然会注意以前在审理同类案件时所做出的判例。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和法治建设已经使中国进入可望保持长期稳定发展的阶段,因此一个更加专业的司法界将在这一过程中显得更加迫切。《司法过程的性质》这本书不管是对我国的司法实践还是对学术界的研究都有重大意义。

(这本书,虽然没有读得特别通透,但还是受益匪浅。这份读书报告更像是沿着卡多佐演讲的思路又走了一遍,谈不上有什么自己的见解。这份能将司法中的不确定地带这么详细地表达出来的经验之谈,我很庆幸自己读了。)

过程读后感 篇5

作为一名学者,我曾经认为阅读和学习的过程非常重要,甚至比最终的结果更重要。然而,最近我开始思考这个观点,我开始意识到,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结果才是最重要的。我相信,这与现代社会的需求和人们的生活方式息息相关。

我们现代人生活在一个以效率和速度为核心的社会中。无论是在学校、工作还是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不断地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任务和挑战。这些任务和挑战的完成质量可能很重要,但完成的时间和效率却是更重要的。虽然过程很重要,但我们也需要关注结果。

例如,在学校中,学生们需要完成许多作业和考试,这些作业和考试的结果决定了学生成绩的好坏。然而,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分数,而不是他们学习的过程。在工作中,我们需要完成各种任务和项目,以证明自己的价值和能力。这些任务和项目的质量很重要,但我们的主要目标是完成他们,以便获得奖励或晋升。

此外,我们还需要考虑到现代社会的时间和资源的压力。现代社会快节奏和瞬息万变,我们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更多的工作和任务。这种压力会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巨大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没有时间考虑过程,而需要迅速地得到结果,并采取行动。

总之,虽然学习和发展的过程对于我们的成长非常重要,但结果是最终的考核标准,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中。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和挑战,我们需要更加关注结果,注重效率和速度,以便快速完成我们的目标。当然,这不意味着过程不重要,但我们不能忽视结果,因为最终的结果是我们努力的最终标志。

过程读后感 篇6

有句话说的好,活到老,学到老。作为在太阳底下最为光辉的职业人民教师,作为一名刚入职的新老师,更应该把学习作为一种享受、一种追求、一种前进的动力。

20xx年8月15日我参加了寿光世纪集团幼儿园的暑期教师培训,今天是我参加培训的第二天。短短两天的时间,我以往的知识仿佛一座孤岛,被暴风雨强烈而猛力的洗礼了两天,时间流逝,在静静的反思之后,风平浪静,可我这座孤岛犹如大陆板块重组一般,与文明而先进的文化大陆碰撞、合并,希望与其融为一体。

是的,是学习的力量,让我焕然一新。是的,是培训的力量,让我醍醐灌顶。

而今天,我有幸听到了虞永平老师的研修讲座《过程意识与经验指向》。通过虞永平老师的谆谆教导,我了解到何为经验。虞永平老师为此做了一个恰当且一针见血的解释:幼儿的学习是以直接经验为基础的。

我们作为幼儿教师,应该让幼儿获得的经验在游戏和日常生活中进行,要珍视幼儿的游戏和日常生活的独特价值,同时更应该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为幼儿合理安排一日生活,最大限度的满足幼儿的直接感知、实践操作和亲身体验所获的的直接经验的需要,严禁拔苗助长等超前教育的发生。那么经验和过程意识又有什么关系呢?虞永平老师曾对其做了最为恰当的概括:经验=过程性的知识。虞永平老师说,在幼儿园许多老师都不会过多地使用知识这个词汇,而是使用经验这个词,那么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来了,那就是如何在幼儿园实际工作中体现过程意识并让幼儿获得新经验呢?我想,这必须以幼儿的直接经验为基础,通过幼儿的探究、操作、体验、交往、表达、感知等多方面的动手去做与亲身体验使幼儿获得新经验,这必然和幼儿的亲身去做离不开,而做,就是实践。

以上内容仅仅是我从虞永平老师讲座中获得的小小经验,它或许是不全面的,或许只是星星之火,但却是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我在这次培训上收获无价之宝。

听完了虞永平老师的讲座,作为一个新老师,我想无论是从思想上,还是专业上,都是一个很大的提高。专家、优秀骨干教师的精彩讲座,为我们教师的健康成长又一次指明了方向。愿我们的教师像大海那样敞开胸怀容纳百川,像太阳那样,不断地进行新的核聚变,积蓄新能量,做一支永远燃烧不尽的蜡烛,去照亮人类,照亮未来。

是的,学如海,求无涯。

过程读后感 篇7

第一类,案件的事实与规则均甚简明,所要思考的只是“对事实如何适用法律规则”。这些案件构成了法院的大部分事务,甚至于“堆积成山,令人乏味”。不过,相对于后述案件,其答案通常是确切不移的,甚至是惟一的,“只有一条路、一种选择”,因而,大部分法官历练既久,阅世多矣,如何处理,多半早已成竹在胸。

在第二类案件中,事实是明晰的,规则也是确定的,但是规则的适用却成问题,答案常常也并非惟一的,因而需要法官斟酌诸端,综合为判。

第三类案件的数量较少,甚至很少,但却属于通常所谓的“疑难”案件。当然,“疑难”并不一定意味着就是重大案件。在这些非常规案件中,相关规则往往呈现出不确定性,法院有可能做出各种判决。

同时,这些案件的判决对未来也具有重要价值。它们将促进或延缓法律的发展。在这些案件中,创造性因素在司法过程中找到了自己的机会和优势。正是围绕着这些案例,卡多佐衍生出了整本书的精髓。

在卡多佐看来,如果说前两类案件不论如何判决都还尚未“触动法理”的话,那么,此种案件的判决之最后达成,就必然会“触动法理”。第三类案件相比前两类案件,既没有明确的规则可用,又没有既成的先例可循,它们是法律的空白,法官要做的,则是运用自己的知识和智慧来发见立法旨意、填补法律空白,对这些疑难案件做出判决,也就是说,需要法官来造法。

卡多佐将法官造法的过程比喻为一个“酿造一种化合物”的过程,他将法官制定的法律作为生活中存在的现实之一来看待,法官从来都不是安坐在法官席上,他们会做出自己的选择,而非听任命运之神的摆布。

那么法官究竟依据怎样的方法来造法?卡多佐总结多年的司法实践经验,给出了四个方法,即:“一个原则的指导力量也许可以沿着逻辑发展的路线起作用,我将称其为类推的规则或哲学的方法;这种力量也可以沿着历史发展的路线起作用,我将称其为进化的方法;它还可以沿着社区***路线起作用,我将称其为传统的方法;最后,它还可以沿着正义、道德和社会福利、当时的社会风气的路线起作用,我将称其为社会学的方法”。

对于以逻辑为主线的哲学方法,卡多佐认为它不是最重要的方法。逻辑的演绎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完全符合逻辑也不是十全十美的。有时逻辑与逻辑的斗争是不可避免的,一个逻辑点的确定性与另一个逻辑点的确定性有时必须是相反的。但卡多佐并没有像霍姆斯一样完全否定逻辑,因为任何事实和任何规则的形成、发展与变化都无一不是遵循一定逻辑的,任何判决的做出同样也必须符合逻辑,“逻辑乃是法官造法的基础,尤其是当经验沉默无语时”。

而对于历史的进化方法,卡多佐认为:“历史在照亮昔日的同时也照亮了今天,而在照亮今天之际又照亮了未来”。某些法律的概念之所以有他们现在的形式,差不多完全要归功于历史。

除了把他们看作是历史的产物之外,后人也无法理解他们。卡多佐认为,任何概念都是历史的产物,任何规则都是历史演变的结果,因此进化的方法自然具有合法性。

而当历史和哲学的方法还不能用来确定一个原则的发展方向,“这个时候***许就会插进来”。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新情况不断出现。当立法机关不能及时以法律形式规范这些新情况时,法官可能需要完成将这些罪行纳入法律行列的任务。虽然对传统的保护往往戴上保守的帽子,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正是法律对传统的尊重,使普通法国家的法律秩序比大陆法系国家更加稳定。

在总结了上述三种方法之后,卡多佐注意到,在所有力量中,也存在着最大的力量,即社会正义的力量。卡多佐将此称作社会学的方法,就是指一种社会需求,社会目的、或社会目标,具体将此又归结为“社会的福利”。为了追求这个社会的终极目标,即使法官扭曲逻辑,无视历史,牺牲习惯,他们也能做任何事情。

需要指出的是,社会学方法的运用并不是说**可以随意废出现有的规则,而是只有当法律规则存在漏洞时,法官才能运用注重社会福利的社会学方法来填补这些漏洞。

经过上述方法的相互作用和相互补偿,法官的立法过程的以完成,司法程序的性质得以明确。事实上,法官的立法无非是在法律规则或判例无法应对和处理各种奇异的真实案件时,法官用自己的智慧去弥补这样的漏洞。法官在解决眼前问题的同时,也为未来的司法工作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正义不是纯粹的理性,它是法官根据自己的方法或规则综合各种因素的结果。但无论如何,正义的目的是明确的和确定的,即实现社会正义和追求社会福利。这可能是卡多佐想通过自己的经历告诉世人的司法程序的性质,值得我们思考和学习。

过程读后感 篇8

《返老还童》

在医院里,快死的黛西让女儿读一本回忆录。这本回忆录的主人是本杰明,所以一部解释生活的电影开始得很慢。

本杰明剩下来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而他自己却有着极其衰老的躯体。他皱巴巴的皮肤和衰老的心脏使它看起来像个老人。他父亲不能接受这个结果,所以把他送到了养老院。疗养院的好黑人阿姨接纳了他。她并不讨厌他,而是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他,所以本杰明快乐地长大了。

在养老院,本杰明并没有那么出类拔萃,但令人惊讶的是,当其他人都变老了,他却打破了规矩,变得越来越年轻,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黛西,黛西是最后一个陪她度过余生的人。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着,本杰明去了俄罗斯,参加二战,而黛西则成了一名出色的芭蕾舞者,而且在也不是以前的稚嫩的,青纯的黛西。他们各自都为着自己的生活奔波奋斗着,两个生活轨迹已截然不同的的人似乎已不能走到一起,然而命运就是这样,一场分秒不差的车祸断送了黛西的芭蕾舞生涯,也使他们走到了一起。

两个童年时的小伙伴就这样在一起快乐的生活。

很快他们就有了自己的孩子,但是本杰明越来越年轻的身体让他意识到他不能再和黛西在一起了。他想让孩子有一个真正的,正常的父亲,所以他选择了离开。结果证明他是对的。许多年后,当黛西成为一个老妇人时,本杰明成了一个对世界一无所知的孩子。当年迈的黛西领着一个孩子渐渐远去的背影出现时,我不禁感到了强烈的震撼,这样当年桌子下苍老的本杰明和稚嫩的黛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们终于明白无论生命以何种形势开始,最终,终将走向同一个终点——死亡。

不同的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道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角色:有的是商人,有的是舞蹈演员,有的是画家。。。。。。每个人都用自己的方式诠释着生命。

奄奄一息的黛西似乎什么都没有留下,留下的只有那满满地回忆。

所以我们以什么样的方式开始并不重要,以什么样的方式结束更是毋庸置疑,重要的是珍惜生命中所经历的每一刻。

写到这里不禁想起了几个月前自杀的那位同学,我不知道他是因为什么原因,所以不能感受它的痛苦,但是不管怎样都没有理由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我始终觉的,人活着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有自己的父母、亲人、朋友。也许你的生活中有很多不幸:爱是不令人满意的;你生活在一个如此狂躁和混乱的社会;你每天都做无聊的事情,但这就是生活。

已经发生的不幸是命中注定的,但还没有发生的事情就看你了。不管你如何生活和享受生活,这是一个很难接受的事实。所以要坚强,带着一个美丽的会议去你的终点。

过程读后感 篇9

[内容提要]司法权是法治社会里最重要的权力,它是法律的生命之所系,是权力正常运作的基本保障,也是权利的最后屏障。长期以来,我们对司法权的“刀把子”定位是阶级斗争为纲思想的产物。在法治社会,司法权是宪法性的权力,是中立的权力,是社会的权力。我们应当在这一社会主义的司法观的基础上,重新审视我们的司法改革,以建立符合法治的司法制度。

一对法学来说,二十世纪下半叶可以说是一个全新的时代――司法关怀的时代。法理学似乎从一开始就是偏爱法本体研究而忽略司法研究的。自然法学派、哲理法学派、规范法学派这些早年的法学流派都把目光投向法律是什么。或法律应当怎样。一句话,他们都研究法律本体问题而不关注或起码是不怎么关注司法问题。在二十世纪初,这一传统才有所松动。自由法学、利益法学、社会法学、法律现实主义、社会法学等等开始关注法律的经验,关注动态的法。这一对法律形式主义的反思运动改变了人们对司法的传统看法:司法再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从规则演绎出结果的过程,而是一个复杂的法律生命过程的一部分,是追求法律正义的事业的组成部分。这一对司法认知的改变直接推动了对司法的研究。在二十世纪下半叶,大量的有关司法的著作问世。新康德主义的继承人考夫曼将哲理法学派传统的法本体研究引向司法程序的研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1949年以后的中国法理学是典型的本质主义法理学,她继承的是西方19世纪的传统,(注:这一传统的哲学方面是本质主义的`,在法的本质认识上则是规则主义的。这种规则主义的法学的司法观是形式主义的。在形式主义的法学观下,司法被描述为一个从大前提(法律)到小前提(个案事实)到法律结论的三段论式的确定的推理过程。其典型的是概念主义法学或潘特克登法学。西方反法律形式主义的法学由于种种原因直到晚近才对中国法学产生实质影响。)她的主旨始终在于发现法的本质,发现法的规律而忽视司法的研究,对于这一法学来说,司法过程只是贯彻或重复立法者的意志,是立法者的工具。这从改革开放以后(在此之前是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法理学的)发表的大量的关于法的本质的文章和在本体的意义上研究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的文章中可以清楚地感知。中国法理学的司法转向始于1990年代,这是1980年代中期以来人们对法律实效的担忧的学术回应。人们先是在社会条件中去寻找法律实效差的原因,进而转向对司法制度的反思。因此,这一转变是以对司法改革的研究为特色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仿佛一夜之间中国的法学研究者们,不管是研究法理学的还是研究部门法的,一下子都成了司法改革家。

法理学的司法转向是现代社会司法权凸显的理论表现。司法权在各种权力中历来是最不起眼的,在东方,它的存在甚至被忽略。(注:司法权在东方长期在行政权的笼罩之下,它只是行政官的一项权能而已。)古代社会可以说是行政权的天下,因为古代社会通常为集权社会,集权制下立法权和司法权常常生存在行政权的阴影之下。即使在实行分权的古希腊、罗马,走在前头的也还是行政权。因为古代社会通行整体主义价值观,在整体主义价值观下社会稳定是它的首要价值。这一社会稳定第一的价值取向自然把“行动”放在首位。在向现代转型的社会阶段,凸显出来的是立法权。因为转型的社会重在改变规范,改变规范需要立法的权威。只有在现代法治社会,司法权才为社会所重,真正成为终极性的权力。因为现代社会是说理的社会,强力是行政权的特点,而说理则是司法权的特点。也因为在现代法治社会,合法性成为权力行使的第一原则,立法权和行政权都要接受合法性审查,而合法性判断的主体只能是法院。这就使司法权取得了评价立法权和行政权的主体地位。具体来说,现代社会司法权的重要性表现在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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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读后感 篇10

题目:《童梦奇缘》观后感――生命是一个过程

“生命是一个过程,可悲的是它不能够重来,可喜的是它也不需要重来。”

已经第三次看《童梦奇缘》这部电影了,每一次观看都能在其中洞悉出更深刻的意义,如本文开头引用的那句话。电影里的主人翁小光,从一个十多岁的孩子,几天之内经历了人生的各个阶段,变成一个八十岁的老翁。也许他后悔自己的行为,但至少他知道事情的真相,解决了多年来与家人的误会和怨恨。

本文第一句所引用的话语,过往我并不明白它的含意,因为我还没有觉悟到生命是一个过程的事实,无论我们曾经发生过什么,都没办法去改变,不可能重来了。不过我们在其中做的任何事情,感受过的任何一种体验,都构成了我们这个过程,也就是我们的生命,而不同的过程不同的生命都会有其独特的意义,这就是为何生命不需要回头。

回首自己的人生,遭遇过无数次的决择,决择过后有可能惋惜、懊悔,但路是自己走的,不同的路有不同的精彩,有可能欣喜,有可能伤心,甚至悲痛欲绝。或许行走其中你很难发现它所隐含的意义,但当你走到很远,很多年后再停下来回头看看,你的今天,正是过去的路所铺垫成的。

当生命即将结束时,我相信我不会为我所做的任何事后悔。好事有回报,坏事有回报。这个过程在宇宙中是独一无二的,而且永远不会有另一个。

“未来是充满希望的,哪怕你的生命还剩下一天,也要好好活。”

“上天赋予每个人的时间都是一样的,可是结果怎么样就全靠自己掌握了。”

这两句话也很有意义。当小光很快老了,他后悔自己的行为,但他不能回头。幸运的是,小光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天向家人坦白,最终得到了他们的谅解。我相信这些是小光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他也做到了。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想完成的事情,但正如电影所说,除了小光,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有时间。因为有那么多时间,我可以慢慢地度过,我不急着做我想做的事,但谁知道我能走多远。

未来总是充满希望的,我们因失去了什么或错过了什么而感到前途暗淡,是因为我们看到的,我们感受到的,都是现在满地的失败,却不愿意向后回顾自己的人生和向前瞻望我们的未来。无论任何难过的感受,只要我们原意向前走一步,就会看到新的希望,因为每一天都是崭新的,都是新的希望。

过程读后感 篇11

《请给我结果》读后感:强化过程,完善结果

“思路决定出路,结果改变人生”这句话曾被很多管理者引用,它经常出现在员工的职业培训中、企业老总的演讲中、集团的员工大会中・・・・・・。管理者一致认为这句话不仅是他们成功经验的精辟总结,更是一句催人奋进的豪言。我认为,这句话之所以频繁的出现在各种场合,皆因它精炼而全面的概括了员工的工作原则、工作方法、工作目标及职业追求等诸多方面的内涵。

工作过程既是一个学习与提高的过程,又是一个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良好途径。心态决定行动,行动决定结果,可见,心态、行动、结果三者之间是一脉相承、密不可分的。以一个良好的心态将自己投入到工作中,个人的工作热情和执行能力就会得到完美的体现。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工作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我为老板工作,老板付给我工资”的过程,更重要的是在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不断的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不断提升个人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工作一年,我们由一个对工作知之甚少的新员工,成长成为一名熟练掌握各项技术的职场精英。工作十年,我们又从一名普通员工成长成为一名经验丰富的管理者。工作的过程就是实现这一职场角色转换的过程。以这种心态投入工作的人,势必会在工作中发挥个人的最大潜力。因此这样的员工在个人素质得到提升的同时,也为企业创造了更大的利润,使个人价值和集体价值均得到了最大化的体现。而他的个人价值的实现及他为企业创造的价值,便是工作这一过程的结果。其中的一颗螺丝钉错位,都会导致整条锁链的脱节及整个工作过程的失败。

心态与行动是影响结果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却不是唯一的因素。个人的责任意识也会对结果产生影响,这一因素对工作结果的成败的关键性影响已经得到的普遍的认同。在《请给我结果》一书中,作者将责任比喻成一只猴子,在工作中,责任这只猴子总是在工作执行人员的`身上被动的跳来跳去,所有执行人员都不愿让这只可爱的猴子在自己肩上多停留片刻。因此推脱责任便成为部分员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部分。由此看来,要提高工作效率,就必须锁定责任。

历来,权利与责任均为相辅相成的统一体,员工在承担责任的同时,随之也应获得相应的权力。在此,作为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就应做好授权与监督受权的工作。首先是授权,将部分权力适当的下放给基层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培养员工的管理能力和决断能力。这也是为公司培养后备人才的一个重要途径。目前已经有很多企业采用此类方法。实践证明,此方法对合理管理基层员工、培养基层管理人员十分有利,是值得推广的一例良方。可见,监督受权比授权更重要。监督和指导工作做不好,极易给授权者造成误导:一部分表现为权责不清,不敢放手决断。另一方面受权者骄傲自大,俗称“拿起鸡毛做令箭”,对基层工人进行不恰当的管理,造成基层员工的逆反心理,最终导致基层工作的混乱。在此,中层领导对基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就极为重要了。这就是我们提出的有监督的授权。原则上授权与监督成正比,你授权到什么程度,监督工作必须与之相适应。简言之,如果有恰当的监督措施,权利都可以下放。

作为中层管理人员,工作能力、执行能力、沟通能力等素质是完成工作的重要支柱。同时,作为一名管理人员,良好的监督和检查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有些领导将监督和检查工作引入一个误区:“检查就是挑毛病,监督就是找问题。”找出问题、挑出毛病即完成了监督和检查工作,他们殊不知自己已经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工作流程:“解决问题”。我们在监督和检查下属工作的过程中,不但要善于提出问题,更重要的是善于协调下属解决问题,并传授给下属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才是做监督和检查工作的最终目的。可见,如果把监督和检查下属的工作作为过程,那么领导干部在这一过程中所做的努力便是一位催化剂,它能够进一步充实、完善结果,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得到解决和改善。因此只有强化监督和检查的力度,才能逐步完善结果,取得公司期待的业绩。

作为一名员工,我们经常会问公司给我带来了什么。但却很少有人反思:我给公司带来了什么。付出终有回报,作为一名员工,我们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公司创造利润,因为我们只要给公司一个它期待的结果,公司会同样给我们回报。强化过程,完善结果,这便是一条最实用的结果理论。

过程读后感 篇12

事实上不能将当代的教育管理看作分段式及可分离式的管理模式,而是要将其看作开放性的教育管理,开放性不仅仅体现在管理模式与管理手段上,还有管理思维与管理制度上,开放性意味着能够以开放性的思维与开放性的心态去进行管理工作,此时的当代教育管理工作是具有连续性以及联系性的,是能够回顾过去展望未来的,不以结果为最终结果,而是以过程为导向[2],促进管理人员以及教育管理工作的参与者思想意识的'提升。

传统教育管理进行过程之中,往往教育形式较为封闭,教育管理人员都固守自身的教育角色,缺乏灵活性与变通性。但是当代教育管理的基本特征中,是具有沟通性,一切的教育管理工作都离不开沟通,沟通也是教育工作进行的基础与前提,沟通性使得目前的教育人员都能够实现不同岗位最大程度可协调化,将整体的教育管理形成一个连续的过程,促进教育管理过程开放的同时,实现资源整体调控配置,增强教育资源使用的合理性[3]。总而言之,沟通性这一特征是当代教育管理的基础特征,只有在做好沟通的前提之下,沟通的双方实现交流行为,交换思维交换立场,新知识的理念以及立场思维的变更使得双方产生相应的理解,以此带动教育的转变以及思想行为的变革与妥协,才能够进行相应的教育管理工作,实现教育管理的目的。

当代教育管理还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转化性,能够将固有的知识结构理念进行转变,促进其使用知识与运用知识行为的产生,通常在当代教育管理过程之中也称其为能力的培养与变化。传统的教育管理中过度注重知识结构的掌握,但是忽视了能力培养与转化的过程,这就致使当代教育管理存在着缺失与不足,当代教育管理针对这一模式进行了改进,不是其管理形式上的问题,而是在管理过程之中的生成行为方式进行改进,促进对于学生的素质教育与素质培养,推动学生们能够掌握基础知识的同时,将知识进行相应的转化,以知识为基础合理运用知识,形成技能的掌握方式,又能够通过技能的使用而促进个人能力的培养,比如思维能力以及实践能力等[4]。转化性同时也是当代教育管理中最为具有灵活性的特征,一旦实现转化与转变,当代教育管理也实现的了质的发展与变化。

当代教育管理也呈现出灵活性的这一基本特征,有人将当代教育管理过程称之为互动过程与交流过程,在互动与交流过程之中实现有机化。但是从本质上而言这一互动过程与交流过程还是应该称之为灵活性的基本过程性特征的体现。在当代教育管理进行过程之中,灵活性的体现不仅仅在于管理之中相关要素的有机结合,同时也是对于教育情景以及教育行为的深层次理解。当代教育管理的过程是由不同的情境过程所组成的,在特定的教育管理开展的情境之中应该根据相应的情况选择不同的教育管理方式与处理方式[5],而且当代教育管理不同方面以及不同因素间联系较为紧密,所以灵活性也体现在对于多个因素多个方面的进一步管理与考量,实现最终的教育管理行为,实现教育管理过程的最优化,将教育管理过程与教育管理情境有机结合起来,最终实现当代教育管理发展与进步。

目前当代教育管理的相应互动活动也呈现出了较为丰富的局面,改变了当代教育管理活动较为单一的发展局面,实现了当代教育管理活动的丰富性,最大程度上满足了学生的学习标准需求、管理人员的管理需求、宏观教育的发展需求等。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之中,是将不同的个体单位与不同的社会角色建立相应的联系,产生多种的互动活动,例如从宏观层面上的教育理论与教育体制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等之间都会存在互动性活动,在丰富互动活动的过程之中也能够为当代教育管理过程建立一个相对平等的平台,提升所参与人员的积极意识,在促进其积极发展的同时,也促进当代教育管理过程的进行与发展。

共享性的体现是对于当代教育管理过程之中的管理成果、管理理念以及管理关系的一种交流与协商行为,所有的个体都能够参与到教育管理过程之中,而不是被当代教育管理过程排除在外,所有的个体也都在为当代教育管理起着参与创作的作用,这也实现了当代教育管理过程的综合性发展。共享性中强调发展、强调创造、更强调教育资源的分享[6],这不仅仅是当代教育管理的深层次的内涵,同时在合作共享之中能够实现对于当代教育管理的综合性整体发展。促进教育过程的发展与进步,个体在参与过程之中既保障了其参与的权利,又能够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个体对于当代教育管理的理解,实现当代教育管理的多向共赢。

在当代教育管理发展过程之中要将其看作成一个过程性的发展状态,明确其基本性质与基本特征,即开放性、沟通性、转化性、灵活性、丰富性以及共享性等,我们需要在明确这些基本特征的基础之上,以过程为导向,促进目前当代教育管理的发展与进步,以此实现教育发展的目标。

[1]安世遨。当代教育管理的过程性质与特征[J]。现代教育管理,(3):43—48。

[2]戚建。教育管理研究理论思维探论[D]。华中师范大学,。

[3]张伟坤,黄崴。近十年我国教育管理理论研究的进展与反思[J]。中国高教研究,2013(2):26—31。

[4]董泽芳,李东航,谭颖芳。全球化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管理的困境与出路[J]。高等教育研究,2013(10):10—17。

[5]毛亚庆。高等教育管理方式转型的知识解读[J]。教育研究,2013(12):68—74。

[6]马景惠。政事分开视角下的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研究[D]。吉林大学,。

过程读后感 篇13

吴睿涵

你想知道人究竟来源于哪里?人类起源的演化过程是怎样的吗?请跟我一起探索贾兰坡爷爷写的科普书《人类起源的演化过程》吧。

原来人是从猿进化来的,人与猿的真正区别在于人会制造工具。由于气候和环境的变化,热带和亚热带的森林逐渐减少,丰富的地面食物促使树栖生活的古猿开始向地栖生活转化。

为了取食、防御猛兽的侵害、谋求生存和发展,他们不得不借助其他物体来延长自己的肢体,弥补自身的不足。频繁地使用木棍和石块,慢慢地成了地面生活不可缺少的条件,这也意味着从猿到人的转变过程随之开始了。这些人科动物因频繁使用天然物,上肢逐渐从支撑身体的功能中解放出来,形成了灵巧的双手。上肢变短,拇指变长并能与其他四指相对,以便灵巧地捏、拿、握任何物体。整个下肢增强、变长,为了适应地面行走,大脚趾与其他四趾变短并靠拢,脚底形成有弹性的足弓和发达的后跟,逐渐形成了人的腿和脚。特别是骨盆的变化更大,猿的半直立的狭长的骨盆开始向短宽强壮的人类骨盆发展,这说明人科动物正在向人的直立姿势进化。

能劳动、会制作工具,是人区别于动物的重要标志。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更加要热爱劳动,鄙视不劳而获的行为,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多动手,多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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