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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活动通知热门12篇

评选活动通知热门12篇

评选活动通知。

评选活动通知【篇1】

各门店、部室、商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努力建设“美德鲁商”,根据集团《关于开展“鲁商好人”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在集团广大干部员工中广泛开展“鲁商好人”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凡公司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在职职工(含联营员工),均可推荐为候选人。

二、推荐步骤

1、组织推荐。各门店、部室、商场要立足一线,着重推荐广大干部员工身边耳闻目睹的先进人物,按照统一格式填写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一),并提供被推荐人生活照或工作**2张(jpg格式,100kb左右)和以内事迹材料(通讯稿形式),对存在多个推荐人的情况,应同时提出推荐建议顺序。

2、评审上报。各门店、各部门、各商场每月5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报送德州区域中心店综合部。每月10日前,区域中心店综合部报股份公司党群部。

符合条件的新候选人可随时提交。

三、有关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推荐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策划实施,广泛宣传,及时向上级报告。广大干部员工要充分动员一线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到推荐评选活动中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活动的意义、内容、措施和要求,积极营造助人为乐、团结友爱的内部氛围,及时上报身边的先模人物,为争创股份公司195亿,践行“双千亿”发展战略和喜迎集团成立20周年提供文明和谐的内部环境。

详细请登录 咨询

综合部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鲁商好人”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单位

评选活动通知【篇2】

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学校、市属幼儿园:

根据石市通知精神,我们安排参加了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希望各乡镇(镇)教育中心、学校、幼儿园在广泛动员选拔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附件1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

2石家庄市第十五届自制教学玩具活动申请表

三。教育中心、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推荐自制教学玩具数量

鹿泉市教育局电教仪器站

2009年2月18日

附件一:

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优秀自制教学与玩具评选方案

一、 评选目的

1、密切配合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充分发挥自制教具在研究性学习和**性实验中的作用,鼓励中小学教师应用自制教具进行教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方面的改革与创新。

2、发现蕴藏在广大教师中研制教具和设计开发**性实验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收集、整理、推广其成果,推动全市自制教具的广泛开展。

三。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自制教具和实验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收集运用新材料、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仪器整合的经验,推动教学仪器新产品的研发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

5、充分发挥我市幼教工作者设计制作玩教具和运用玩教具开展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自制教具在幼儿园教育教学中的作用,促进幼儿健康发展。

6总结交流全市开展自制教具、自制游戏教具的经验。

二、 评选范围

(一)自制教具评选范围、分类

1、评选范围

(1)凡在中小学各学科(含特殊教育,以下同)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学生或师生设计制作,以前未参加过省级和国家级

1评选,或虽已参加过评选但又有重大创新改进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已申请专利的自制教具应是专利人同意公开的)。

(2) 它是用计算机采集和处理数据(不包括纯计算机软件、课件和视听数据)的教学实验装置。

2、自制教具作品的分类

自制教具作品分教师作品和学生作品,其应用领域:(1)小学:语文、数学、科学、**、美术、体育、英语、综合实践活动;(2)中学:

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美术、体育、英语;(3)其他:如特教等。

(二)幼儿园自制教具评选范围

1、幼儿园教学中使用的,由幼儿园教师或其他幼教工作者自己设计制作、或对工业化产品进行创新改造的自制玩教具,以前未参加过国家级或省级评选,或虽已参加过评选但近期有重大改进和创新的自制玩教具;

2工业生产的游戏教具、纯电脑软件作品和视听资料作品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三、奖项设置

1、设优秀组织奖。

2、设作品

1,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优秀指导老师奖。

2附件二:

石家庄市第十五届自制教学玩具评选活动作品申请表

申请人单位全称填报日期:12

附件三:

乡镇教育中心、市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推荐自制教学玩具数量

乡(镇)教育中心推荐自制教具3-5件

幼儿园推荐3款自制玩具

各市直学校自制教具:1——2件

参评时间:2009年2月27日上午8:30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学校、市直幼儿园安排人员带上推荐自制玩教具到教育局参评。

自制教具应当标明教具名称、生产单位名称和生产企业名称。

评选活动通知【篇3】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周年。过去的一年,全区妇女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创先争优,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妇女儿童事业的不断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挖掘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为的大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妇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巾帼榜样评选活动。

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

长期工作、居住在,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在思想道德、自强创业、爱岗敬业、孝老爱亲、诚信守业、学习进取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中外女性。

二、评选条件

1、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思想解放,锐意进取,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2热爱党,爱国,坚定信念,品德高尚,热心公益,有较高的知名度或社会影响力,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3、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格恪守职业道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敢于抵制不正之风,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为文明和谐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三、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采取社会公众按照评选条件广泛推荐、个人自荐和各基层单位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广播电视台还将随机采访部分市民,推选百姓心目中的巾帼榜样。主办单位组成评委会,对推荐人选考核评定,评选出思想道德、自强创业、爱岗敬业、孝老爱亲、学习进取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巾帼榜样”,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周年颁奖典礼上进行隆重表彰,同时在新闻**开设专栏,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活动,广泛宣传“巾帼榜样”的先进事迹、时代风采和优秀品质,扩大社会影响力。

四、评选要求

1、各基层单位要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注意时代特征、行业特色和突出业绩,将本地区、本行业表现突出的妇女典型推荐上来。

3、社会公众推荐的,可将其基本情况(姓名、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及的事迹简介发送至妇联邮箱,要求对所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比较了解,实事求是地参与评选推荐活动。

评选活动通知【篇4】

武职团〔2012〕15号

关于推荐评选2012年“武职之星”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会联合会如下:

为激发我校广大学生的青春热情,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为胸怀才艺的武职青年搭建展示舞台,选拔在专业技能、文体艺术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力的个人和团队,校团委特联合湖北广播电视台联手打造“武职之星”选拔活动。现将选拔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武职新星,青春闪耀

二、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活动单位

主办单位:校团委

承办单位:各二级学院分团委、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

四、选拔类型

1、技能之星;2、器乐之星;3、曲艺之星;4、歌曲之星;5、舞蹈之星;6、口才之星;7、小品之星;8、武术之星;9、运动之星;10、杂技之星等。

五、赛程安排

1班级海选:各班将开展海选活动,并向学院推荐最优秀的选手参加复试;

2、学院联赛:各二级学院举办“武职之星”**学院选拔活动,组织本学院班级推荐选手参加学院间联赛,胜出的选手晋级校级决赛;

三。校级决赛:校团委组织各高校先进选手参加决赛pk比赛。

六、选拔形式

参赛选手填写《“武职之星”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展示现场给出30秒自我介绍,300秒以内的技能、才艺展示。专场评委由专任评委和大众评委组成。其中“学院联赛”专任评委由分团委选派专人组成,一般为4人,教师评委不少于1人。

大众评委由专场组织者在当日的观众中招募产生,一般人数为11人(或为7人以上的奇数)。根据《“武职之星”综合评价办法》(附件二),在“学院联赛”中获得2/3以上“晋级”牌的选手晋级校级决赛;在校级决赛中获2/3以上“武职之星”牌的选手,获得“武职**之星”称号并获得一定物质奖励。

七、时间安排

1、比赛时间

班级试听可以在晚上自习或其他非上课时间进行。学院的特别会议通常安排在每周五晚上7:00到9:00。

2、时间安排

八、有关要求

1要广泛开展,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各级团学组织要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扩大本次活动的覆盖面和师生的参与面,提高活动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加大宣传力度,抓好引导,营造氛围。各级团学组织要通过报刊、广播、网络、橱窗、微博、板报等**,宣传在选拔活动中涌现的亮点人物和团队,为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o一二年十月九日

共印:15份

附件一:

“武职之星”选拔报名登记表

附件二:

“武职之星”综合评价办法

评选活动通知【篇5】

关于开展“书香班级”“书香家庭”“读书之星”

根据《全区中小学读书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幸福校园”创建活动的几点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我校书香校园方案,定于2012年12月初开展“书香班级”、“读书名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范围

所有班级,所有学生和老师都可以参加选拔。

2.评选方法

学校应组成评估校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

对班级和个人进行考核打分,根据考核结果提出首批“书香班级”、“读书之星”名单。

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对有异议的班级和个人进行评审和调整。

确定“书香班级”2个、“读书之星”4名。

3.总结表彰

活动结束后将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全校通报评选结果并举行表彰仪式,获奖的上报教育局,参评教育局“书香校园”“书香班级”“书香家庭”“读书之星”

4.几点要求

班主任对照评选细则,结合学校书香校园创建活动,认真开展推选申报工作,并严格把关,真正把成绩突出有代表性的班级、家庭和个人推荐上来。

长白山一高中

2012年11月22日

评选活动通知【篇6】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初中地理精品课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县直各初中:

本市初中地理精品选课活动将于2012年3月20日至21日在我县中学举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初中地理教师的专业水平,各单位要珍惜这难得的学习机会。一定要派全校的地理老师按时观摩学习。

教研室对各校教师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和报告(参会教师先在巨野高中教师门口签到)。上课时间:上午8:

00 下午2:10)

巨野县教研室

2012.3.9

关于开展全市初中地理精品课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

根据市教学研究室工作计划,经研究,定于2012年3月20日至21日在巨野县举办全市初级中学地理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课题和讲课地点

地点:巨野县高级中学

专题1:用简单的方法演示地球自转,用地理现象解示地球自转。

专题2:利用地图和其他资料,总结了某一大陆的地形、气候和水系特征,并简要分析了它们之间的关系。

课题三:巴西

(本次评选所选课题均为2012年山东省优质课评选规定的课题,课题均参照修订版课标执行,省教研室目的是为秋季实施修订教材提供优质课程资源,望大家组织好备课与“磨课”。为帮助您了解相关教学内容,近日将向各县区发送部分教材电子版,供大家参考。)

二、课题分配

a 组(12人)

b 组(13人)

三、评选时间和报到地点

1.报到时间:评委(县区初中教研员)于2012年3月19日下午5点前报到;与会教师于2012年3月19日下午3:30前报到,并于3:30准时到新光凯悦酒店听课。

2.评选时间:20~21日进行评课。每节课的课时为40分钟。

3.报到地点:新矿凯悦酒店(从巨野汽车站沿人民路西行1000米左右,巨野中医院对过,银座购物广场西邻)。参会教师在酒店办理相关手续(联系人:

邹道华,联系人**:135需要住宿的也可以在这里住宿。

四、参评教师注意事项

1.参评教师需给评委准备课堂教学材料6份。

2.参评教师报到时需把讲课***及教学设计电子稿拷贝到指定电脑上(***及教学设计电子稿打包后命名为:“课题名+讲课人姓名”)

三。b组教师自带笔记本电脑。

五、听课教师注意事项

为充分发挥评选活动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市地理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请县(区)教研室组织、选派部分教师前去观摩。

菏泽市教研室

2012年3月7日

评选活动通知【篇7】

关于开展南京林业大学2011年“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激励我校贫困家庭学生在逆境中奋进,发扬自强不息、自立更生的优良作风,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配合第七届“阳光总在风雨后”活动的开展,学生工作处大学生资助中心今年将继续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南京林业大学十大“自强之星”人物评选活动。此次活动目的在于让广大学生发现身边的榜样,全面认识和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工作状况和价值追求,从而达到教育自己、启发自己、鼓舞自己的目的。

同时,通过宣传“自强之星”积极进取、拼搏奋斗的感人事迹,感染全校同学树立自强、自立、自信、感恩的信念,为我校学生工作全面健康的发展以及和谐校园的建设做出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和条件

参选对象:

学校全体在籍学生

参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好,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2他们敢于克服经济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奋斗精神和进取心,取得了突出成绩;

3、除申请人学业成绩、工作业绩和自强、自立、自信、感恩的事迹外,对申请人个人品德,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各方面的情况加以综合考评。

二、推荐方式及申请材料

本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采取个人自荐、他人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学院在本院学生中选拔、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积极进行申请。推荐人应当向评选委员会提交下列材料:

(1)南京林业大学“自强之星”推荐表(推荐者可在各院辅导员处、校助学报刊亭、大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领取);

(2) 被推荐人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可在教务**自行打印);

(3) 自强简介:通过书面材料介绍申请人的自强事迹。可通过描述该同学在面对家庭条件、课程学业、社会工作等各方面困境的情况下,如何通过自身努力,在逆境中发展自我、提升自我的过程中。

此外,还可以讲述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爱心活动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他未来的规划和展望。字数要求:不少于。

(手写稿、打印稿均可)

三、推荐及评选程序

(1)4月11日—4月14日领取南京林业大学“自强之星”推荐表,并在4月14日下午5:00前将申请材料交至校大学生资助中心(南方学院一楼101);

(2) 4月15日至4月19日,评选委员会组织对所有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并公布了参加评选的前20名学生名单;

(3) 4月20日至4月25日,20名入围学生将进行公开投票,具体投票方式另行通知;

(4)5月中旬在“阳光总在风雨后”活动闭幕暨颁奖晚会上公布2011年南京林业大学十大“自强之星”人物。

四、表彰和宣传

(1) 在“阳光总在风雨后”活动颁奖晚会上,对2011年南京林业大学十大“自强之星”进行公布和表彰;

(2) 对“自强之星”的自强事迹汇编成册,在全校范围进行宣传,营造全校学生自强自立的氛围。

学生工作部(处)

2011年4月11日

注:(1)此表应于4月14日下午5:00前交至大学生资助中心(南方大学101室);

评选活动通知【篇8】

***x党发〔2017〕5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五一”评选活动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生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激励公司广大员工立足本职、岗位建功,在公司发展新形势下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为实现公司稳健和谐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根据总公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五一”评选工作的通知》(***xx党发[2017]003号)精神进行“五一”评选,根据奖项设置和评选要求,最终评选出的个人将作为推荐候选人上报至总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劳动模范”:1名。

2.“先进集体”:1个。

二、评选要求

1.各部门、生产单位负责人积极发动群众推荐候选人,候选人撰写个人事迹材料,负责人结合日常工作表现给出民主推荐理由,于4月21日上午11点前将个人事迹材料、民主推荐理由上报至行政事务部,要求做到群众参与度高,意见民主性强,准确客观的评选出候选人。

2评审委员会组织投票活动。

三、评选条件

1.“劳动模范”:优先推荐基层一线工作者(高级管理人员不纳入推荐范围);在公司系统内工作满三年;认真贯彻公司工作部署,完成各项任务,成效显著;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素质;立足岗位,热爱奉献,能在公司发挥领导作用,为公司做出重要贡献,得到群众认可,能成为广大员工学习的榜样。

2.“先进集体”:出色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有较高的配合意识和协作精神,能自觉主动搞好内外部协作;工作效率高,工作绩效好,集体作用有效,为公司解决重大实际问题提供有力支持;具有强烈的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向上的氛围,较强的凝聚力,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评选时间和地点

15: 4月21日星期五下午30时,三楼会议室。

特此通知。

后附:1.《关于开展2016年度“五一”评选工作的通知》(***x党发[2017]003号)

2.“劳动模范”“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3.“劳动模范”候选人推荐表

4.“先进集体”推荐表

中国共产党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

*********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20日

抄送:党支部书记、公司高管。

中国共产党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  2017年4月20日印发

呼和浩特市**x****

2016年度“劳动模范”“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一、评审委员会

党支部书记、党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评选办法

(1)评选活动由评选委员会的执行部门行政事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名单及各部门、生产单位给出的事迹材料、民主推荐理由,按照规定名额和评选条件,本着公平、公正、真实有效的原则,结合民主意见和日常工作表现等分别进行现场不计名投票选举,得票最高者作为2016年度“劳动模范”、“先进集体”。

(3) 评审委员会票数:公司党支部书记、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各3票,职能部门负责人各2票。

评选活动通知【篇9】

关于开展幼儿园优秀班主任

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

为推动我区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坚持育人为本,加强幼儿园班主任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幼教工作者热爱幼教事业,提升班主任工作艺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保教质量,经教育局初(幼)教科研究,决定在全区幼儿园中开展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级幼儿园(含社会力量办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的一线教师可纳入选拔范围。

二、评选条件

1、师德表现为:热爱幼教事业,师风端正,乐于奉献,顾全大局,为人师表,言行堪称同行表率。

2、关注幼儿发展:尊重、爱护幼儿,能以幼儿的终身全面和谐发展为目标,坚持保教结合,满足幼儿个性化的成长需求,积极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深受幼儿喜爱。

3、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勤奋,精通业务,善于获取幼教事业发展的最新信息,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效果显著,教学成果突出,有统筹班主任各项工作的能力。

4、班主任工作有特色:结合时代要求,在班级建设、管理、教育活动中形成自己鲜明的特色,班级工作得到家长、同行及社会的认可。

5、家长工作:服务意识明确,能主动、积极开展家长工作,满足家长对教育的需求,获得家长的支持与认同,形成良性的家园互动、家园一体的幼教特色,深受家长信赖。

三、推荐名额如下:

申报比例原则上:6个班以下(含6个班)规模的1所幼儿园申请1个,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申请2个。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评选活动通知【篇10】

各位: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宝成14#厂房项目部将于2014年8月25日,开展“最美建筑工人”评选活动。希望您积极推荐优秀同事,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请直接到项目部推荐候选人。

建议时间为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8月24日。

评选基本条件如下:

(1) 必须是宝成14车间项目施工人员;

(2) 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3)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施工;

(4) 施工过程中严格戴好安全帽和安全带;

(5) 乐于助人,文明待人,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6)、尊老爱幼,吃苦耐劳。

评选具体条件将于2014年8月25日活动时,见于“最美建筑工人”评选活动。

陕西建六集团宝成十四车间项目部

2014年8月21日

评选活动通知【篇11】

关于**山东广播电视大学第三届“教学创新奖”

各分校教学点:

现将省电大关于开展山东广播电视大学第三届“教学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给你们,请根据山东广播电视大学第三届“教学创新奖”评选活动的范围条件标准,并结合自己分校教学点的教师教学情况,充分利用假期时间,按程序推荐1—3名“教学创新奖”候选人,于9月10日前以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有关材料送市电大教学科,参加评选。

滨州广播电视大学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山东广播电视大学第三届“教学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第三届“教学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城市、大企业、广播电视院校、省属高校:

为巩固全省电大开放教育教学模式改革成果,不断推广和应用全省电大系统教师先进教学经验,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广大教师在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开放教育“教学过程落实年”活动的开展,经省电大研究,决定开展山东广播电视大学第三届“教学创新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活动旨在表彰在开放教育教学模式改革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选拔范围包括各市、县级广播电视大学、教学点、省立学校学院承担开放教育课程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承担两年以上开放教育课程教学工作。

1.积极投身开放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探索远程开放教育教学规律,在课程教学模式探索中有创新和突破,其经验或成果在本校产生了示范作用,对于深化教学模式改革有实践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

2.按照课程教学目标和远程开放教育教学特点,在课程教学设计、教学环境创设、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教学过程实施及教学活动组织、学生学习支持服务等方面,或结合专业和课程教学加强素质教育,以及实践教学等环节的探索有独创性,实际成效显著。

3.具有较高的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的能力和水平,在课程教学中把有效利用多种**和手段作为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网上教学资源的开发与整合、利用远程教学平台开展教学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在教学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发挥教师的导学作用,适应学生学习需求和学习特点,为学生的个别化学习提供了高质量的支持服务,强化学生素质和能力、特别是自助学习能力的培养。学生对教学效果评价较高。

三、评选程序

1参加评选活动的学校由市广播电视大学、省立学校院校推荐人选。

2市级广播电视大学的推荐工作,根据学校情况制定实施。注册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市级电大可选择1-2人,1000人以上的市级电大可推荐2-3人。

三。各电大、省立大学各学院根据选拔条件对候选人进行初评,提出推荐意见,并将推荐材料报送评选活动组委会。

4每位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应包括:

(1)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创新奖”候选人推荐表一份(见附件1)。

(2) 本人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经验总结(1篇以内);或提交参加省电大开展的“教学反思”征文活动的征文一篇。

(3) 可提供考生在教学活动中的实录,供网上观察交流。实录**可以是面授、答疑、网上教学及其他教学活动,应能从某个侧面反映其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成果或教学特色。一般情况下,内容不超过20分钟,也可以发送现成的录制**,长度不超过50分钟,以mpeg-1格式存储在cd-rom中。

(4) 考生或者所在单位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5)曾获“教学创新奖”的教师,须按评选条件、推荐材料要求提交获奖后所取得的新成果。

5.请各市电大及省校各学院于2010年9月25日前将山东广播电视大学第三届“教学创新奖”侯选人申报汇总表及全部推荐材料送交省电大教学与督导处。推荐材料(1)和(2)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带有签名和加盖学校或省电大各学院公章的第(1)、(3)和(4)涉及的实物寄送省电大教学与督导处。

6.本次评选活动,省校将成立由校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所有候选人资料及其成果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获奖名单,并在2010年全省电大教学工作会议中给予表彰。

四、****

有关活动的具体事宜,请与省立学校教学督导室联系。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11路21号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教学督导室(邮编:250014)

******(0531)82626992

联系人:董彩云

电子邮箱:sdtvu_

附件1:山东广播电视大学第三届“教学创新奖”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山东广播电视大学第三届“教学创新奖”候选人申报汇总表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10年5月18日印发

附件1: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第三届“教学创新奖”候选人推荐表

市级电大(学院

附件:2: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第三届“教学创新奖”候选人申报汇总表

市级电大(学院

注:联系人和负责人的电子邮件必须填写共同地址。

评选活动通知【篇12】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学生处

院学工字〔2016〕19号

关于在全院学生中开展“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

为发掘全院学生在社会公益事业、校园文化建设、扶贫济困、助残帮教和敬老爱幼等方面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更好地宣传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弘扬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讲好师大故事,传播师大好声音,决定在全院学生中组织开展“好人好事”评选活动。政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现就在全院学生中开展“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5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25日

二、评选对象

政法学院全体学生。

三、评选范围

入选范围包括刻苦学习、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扶贫济困、助残帮教、敬老爱幼等方面。

四、评选方法和要求

1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并提供不少于具体的契约。

2.涉及三人以上(包括三人)的善行应宣布为集体,并在行为材料中注明每人的具体行为。文字力求朴实、简练、准确。

三。提交3封以上能显示事迹的电子邮件。

四、表彰和奖励

本次活动将根据学生的事迹,评选出一批好人好事进行表彰。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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