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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书(汇编9篇)

购销合同书(汇编9篇)

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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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书【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灯光音响设备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合同概况

(一)合同名称:灯光音响设备购销安装合同

(二)安装地点:

(三)合同标的:灯光音响系统

(四)履行方式:乙方供货、包安装、包调试

(五)履行期限: 年 月 日之前安装调试完毕

二、合同价款

(一)合同价款(含税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包含安装费、调试费等一切费用。

(二)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正常运行7日,乙方出具等额有效发票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价款(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安装前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相关图文资料,对提供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在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安装时,甲方应提供工作电源。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装调试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根据现实需要提出修改方案。

4.甲方提出修改方案后,乙方无故拒不履行的,甲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金。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加强对安装调试进度、安全的管理,在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对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好后,还需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相关使用技术培训。

3.乙方承担1年的免费售后维修服务工作,灯泡及耗材除外(人为损坏和自然灾害不在保修范围)。自乙方安装完成后甲方完成验收并提交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24个月。

4.乙方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作业。乙方在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一切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及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四、材料设备供应

(一)本合同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应按照甲方设计要求和有关

技术资料标准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乙方保证采用的所有设备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若由于产品质量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验收

(一)设备验收:甲方收到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对货物的数量、品牌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验。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调换。乙方拒不调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违约金。

(二)验收报告: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与乙方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交付前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疏忽没有做好保管工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三)试运行期间乙方责任

1.系统试运行期间乙方派专人在现场指导甲方使用人员的操作;

2.现场排除系统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软、硬件故障;

3.提供热线电话,接受甲方的随时咨询;

4.应甲方的要求,随时讲解系统的结构及设计;

5.试运行期间为10日,自乙方安装完工之日起算,乙方在试运行期间内免费提供上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零件的更换和维修等一切使设备达到正常使用目的的费用。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因自身问题造成安装调试延误的,每天按合同价款1‰的比例支付违约金。由于乙方延误安装调试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所提供的设备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更换合格产品,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况(如战争、台风、暴雨、地震等),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该设备给予免费维修调试。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双方任何一方都可向 仲裁委员提起仲裁。

合同附件:灯光音响合同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书【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 工程名称: 电子门锁的`安装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电子门锁的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件1

合同金额:

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本工程范围内的项目若有实际需要增加的,由双方协商定价。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以100%的开门率为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必须在两天内验收完毕,如甲方三天内未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之日起,门锁免费保修1年,1年内锁的电气和锁的机械传动部位出现品质问题,均全免保修。如有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均不属于保修范围;取电开关免费保修一年,24小时保修。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 )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 )天。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

3、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合同的设施、设备。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关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7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并签注验收结论。自合同签定起两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工程进行到安装门锁时付总金额40%(¥)(此部分资金不计算利息),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逾期不付按0.1%支付滞纳金。

八、约定事项

(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3)附件1作为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 0.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 0.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执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个人签名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购销合同书【篇3】

甲方:xxxx贸易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xx年12月10日

乙方:xxxx矿业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大冶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买铜精矿达成如下意见:

一、甲方欲出售铜精矿3000吨(毛吨),实际数量以双方交货时过磅质量为结算最终依据。

二、品质:甲方提供的铜精矿平均品位在15%以上,砷含量保留0.5%以下, 如超过0.1%,每吨扣10元;超过1%,扣1个系数,以此类推。如平均品位低于10%,乙方拒收货物。

三、结算方式:

1.乙方预付伍佰万元整(¥5000000.00)给甲方作为预付款,甲方必须在付款日起5日以内将货送达乙方货场,否则甲方须按照预付款的5%赔付乙方作为违约金。

2.该批铜精矿计价标准按上海期货交易市场最近任意一日铜价相关计价标准执行,双方在结算时以75%系数计价。品位在20-25之间,每个品位加人民币150元;品位在20~18之间,每个品位扣人民币200元;在18~15之间,每个品位扣人民币300元;15~10每个品位扣450元。

3.货到乙方货场后,乙方必须每月付款20xx万元,并于20xx年5月10日前结清本次交易全部货款。

四、该批铜精矿交货地点为乙方货场,乙方只承担运费费用(120元每吨), 其他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五、 检验方式:甲、乙共同现场取样,遵循单车单样的取样原则,取样一式四份,一份送检,甲、乙双方各留一份,一份作仲裁样;共同指定大冶有色化验室为化验单位;以有色化验为主,如化验结果品位出现差异,则按国家有关矿产品化验品位超差相关规定执行;品位化验如产生争议,以仲裁样和化验结果为最终结算标准。(双方共同取样---双方指定送样单位---分析结果---分析误差,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超差---仲裁---以仲裁结果为准)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购销合同书【篇4】

购买方: (简称甲方) 销售方:(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名称、规格、数量、计量单位和计量办法

1、货物名称、规格和数量

注:本合同单价为综合单价,为货物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的到场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制造、仓储、搬运装卸、运输、售后服务、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的报价,为到站总价。

2、材料差价调整:调整前提条件:当(P-P0)/PI≤10%时,材料差价不作调整;当(P-P0)/PI>8%时,按差价调整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单价。P-施工期间允许调整材料对应的取样品中在各月度《潍坊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中的单价的平均价。各允许调整材料对应的取样品中在《潍坊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xx年第8期中的单价。

3、计量单位和计算方法:根据堆积尺寸,按理论计算。

第二条:价款结算方式和期限

货到验收合格,乙方月底到甲方对账,对账无误后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付90%货款,剩余10%货款竣工后三个月内结清。

第三条:质量标准

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号碎石颗粒直径200mm-31.5mm,表观密度不小于2600千克/m,针片状含量不得超过10%,压碎值不得超过10%,堆积密度度1.5吨/m,含泥量不得超1%,泥块含量不得超0.2%,不得使用具有碱活性的石子,氯离子含量严格满足国标要求。各项指标均要符合《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xx的要求。砂子的细度模数2.6-3.2,表观密度不小于2500千克/m,松散堆积密度不小于1400千克/立方米,含泥量不得超3%,泥块含量不得超1%,不得使用具有碱活性的砂子,氯离子含量严格满足国标要求。各项指标均要符合《建筑用砂》GB/T 14684-20xx的要求。

2、质量负责期限:终生负责。

第四条

1、交货时间:以甲方具体通知为准,甲方提出计划要求后一日内到货。

2、交货地点: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神华寿光电厂项目部工地。

第五条: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和运杂费承担

1、交货方式:供方送货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

2、运输方式:汽运

3、运杂费用承担:货到工地之前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含卸车费用。

第六条:验收事项

1、由需方派专人对供应方所供应的碎石规格、型号、质量进行验收,经需方实验室检测验收合格的产品,需方方可投入使用;

2、若到场材料表观质量,含泥量,石粉含量等指标存在问题,需方有权拒绝签收;

3、由需方指定专人现场验收,一切验收合格,数量核实后,由需方指定专人在供方材料的发料单上签字后方可有效;

4、以供方开具的并经需方指定专人认可签收的送货单作为需方验收数量的结算依据;

5、需方收料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神华寿光电厂项目部指定工作人员,其他人员签收视为无效处理;

6、各种型号碎石需分批装车,不能造成一车中存在多种型号碎石的现象,若存在混乱装车的现象,则视为材料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第七条

1、甲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先妥善保管,应在1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在付款期内,需方有权拒付此部分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天内处理,否则视为违约。

第八条:随货技术证明文件

供方负责随车提供产品证明书,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和技术文件,否则造成需方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不能交货: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不能交货货款的3%作为违约金。

(2)交货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退换货物或加工处理,其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若不能进行退换货物或加工处理,则按照不能交货处理。

(3)逾期交货:逾期交货处罚违约金为应交货货款的3%。

(4)交货地点有误: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若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工具,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2、甲方违约责任:

拒绝接货或退货需方向供方偿付拒绝接货或退货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拒力

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2天内提供证明,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方式

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2、依法向甲方公司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货款付清之日终止。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购销合同书【篇5】

销货方(甲方):

购货方(乙方):

为确保甲、乙方双方各自的经济利益,增强双方的责任心,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商品的名称、种类、单位、数量、金额: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混凝土模板(灰黑面模板)

二、模板规格:

备注:以上数量、规格以乙方实收签收签单为准计算。

第二条质量要求:

经乙方验收过后的模板如出现3%有质量问题属正常范围(非人为损坏)超出的确因质量问题导致模板出现大面积脱开裂情形,乙方应在收货之日起2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保证以壹张换壹张,若乙方延误通知视为本批模板质量符合要求,如不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购买其它方的模板进入同一工地,都视为甲方的模板质量全部合格。

第三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应按乙方的通知按模板需用量准时到达工地。

2、交货地点:按乙方指定的地址:1

员指定地点)

3、每次送货数量不少于1000张(最后一次供货除外)。

第四条付款方式:分期付款:甲方模板到工地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50%的本次货款,货款余额三个月内付清,第一个月内付15%,第二个月内付15%,第三个月内付20%。

第五条验 收方式:

甲方货到乙方指定点后,由乙方委派专人验收货物,并给甲方联络电话、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乙方应在收货单或送货单上签名。(乙方委派专人姓名:证号: 联系电话:)。

第六第运输和装卸费用的承担

1、甲方负责运输的,其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货到工地后卸车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将合格货物运到乙方指定地点时,若乙方不接受货物或拒付货款,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本次货物,但由乙方负责本次往返的运输费、装卸费和其它由此而产生的费用(不合格货物由甲方负责)。

第七第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交货的(不可抵御自然因素除外), 应承担该批货款2%违约责任。

2、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清货款(况现支票)或无履行第四条内规定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已欠的货款或已出具的支票无准时兑现应以送货之日起滞款按日息2%计加给甲方,并赔其直接的经济损失,直至全部付清货款之日为止。

3、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清本次货款,甲方有权将乙方已用过模板每张按人民币贰拾元拆回。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协商,则以诉讼方式解决,本合同履行地甲方。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叁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

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时间:年月日 时间:年月日

甲方指定收款单位全称:

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帐号:

购销合同书【篇6】

需方:邯郸市万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琉璃瓦厂 (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价款:产品名称、规格、单价及数量见下明细表:

以上价格为货到工地价(不含卸货)

供货总造价:以实际现场交货数量为准,单价按上表进行结算。以上所订材料根据甲方工程需要选择定购。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企业相关产品标准,甲方按现场确认样板验收。

2) 乙方须提供材料的质保书(结构完整性叁拾年质保)、合格证、检测报告。

3) 产品货到工地抽样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满足工程验收要求。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到定金后合同生效)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第一批货到工地,其余货物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到货(甲方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保证工程进度; 交货地点:所有货物按照甲方要求送到工地内(货车可到地点),甲方组织现场签收。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货物运输到需方指定工地,包装费由乙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 材料运达交货地点后,双方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开箱进行验收,若因包装运输不当或其它乙方责任造成损坏、缺件等情况,乙方应及时予以调换或补齐,两天内未补齐,视为违约,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10%。

2) 验收标准和方法依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所供全部材料应与提供给甲方的样品一致,如与其不符,视为违约,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0%,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材料,并追求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 货到工地后甲方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付款,否则视为违约, 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0%.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并追求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先预付订金合同价的30%,即 万元,每批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付该批货款的65%,留实际供货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无息返还。

七、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货,每迟延一天,扣罚乙方合同总价0.21‰支付违约金,并以此类推。如甲方不能按时付款,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0.21‰支付违约金,并以此类推。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 曲周县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应到现场对所需供货数量予以核实,甲方给予配合,每幢楼按核实的数量提供材料。如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提出补货要求,乙方应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供货。如乙方未通知甲方给予补货,所供数量甲方均不予认可,且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乙方报价书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供方:琉璃瓦厂 需 方:邯郸市万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定日期: 年月日签定日期: 年月日

购销合同书【篇7】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第六条 验收方法:

第七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 %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供方:

法定代表人:

需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书【篇8】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电煤相关事宜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

合同编号:MNTSJS20xxRL******

合同签订地点:呼和浩特

合同购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

合同销方:************

2、数量及供货期限

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供货期限: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3、质量

3.1、煤种:烟煤;品种:原煤;粒度100mm。

3.2、质量: 入厂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18.82 MJ/kg(4300千卡/千克),全水分(Mt)全硫(St, ad)灰分(Aad)挥发分(Vad)灰熔点软化温度(ST) 1300℃。

3.3、上述质量指标中,低位发热量低于要求值时,按本合同第4.2条执行,其他指标中,如其中有一项不合格,购方可停止进煤,如经过整顿仍达不到入厂煤质量要求,购方可终止执行合同。

4、价格

4.1、一票结算,煤价380元/吨(含煤费、运费、装车费及17%增值税)。如遇市场调整,双方协商此价格也作相应调整。

4.2、质价挂钩办法:如Qnet,ar ≧17.98 MJ/kg(4300千卡/千克),每升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奖0.09元/吨;16.31MJ/kg(3900千卡/千克)

克),每降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扣0.12元/吨;热值低于15.05MJ/kg(3600千卡/千克) ,厂方拒收,已卸入煤场按150元/吨进行结算。

4.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煤炭市场价格大幅调整,双方协商后,对供货价格作相应调整,但必须签定调整价格的补充协议或合同。

5、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5.1、由销方安排车辆拉运,交货地点:热电厂煤场。

5.2、拉运煤矿及运距:*******煤矿,******公里。

5.3、在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销方承担。

6、验收

6.1、数量和质量验收以金山热电厂过衡、化验结果为准。购方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入厂煤车车采样、按批化验,每月对当月各项指标进行加权平均,依据本合同第4.1条、4.2条进行结算。

6.2、销方在交货后5个工作日内到购方索取化验结果,若5个工作日内未取,购方视为销方对化验结果认同。

6.3、购方应保存销方备查煤样一个月,如销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用备查煤样到当地煤质检验机构重新化验,化验结果双方认可。

6.4、如销方入厂煤属下列情形之一:粒度超标、水份大、矸石或杂物多、高温或火煤、上下分层装车,购方可酌情扣吨,情节严重的,拒绝入厂、卸车,已卸煤场的,不予结算。

6.5、销方拉煤必须为合同约定矿煤,窜矿拉煤、以近顶远、途中换煤、掺杂使假等行为,均属销方责任,购方除酌情扣吨外,罚款5000~10000元/车,且要求销方立即停止供煤进行整顿,屡次发生或情节严重者中止合同。

7.结算

7.1、本合同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7.2、销方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销方到购方核对入厂数量和质量后,购方出具结算手续。

7.3、购方原则上在次月结算上月煤款,如遇资金困难,可适当延长结算期。

8、计划

8.1、销方根据发电厂月度调运计划组织供煤。购销双方应合理安排供煤计划,保持均衡进煤,如因发电厂原因造成计划未完成,后续月度予以增补,如因销方原因造成计划未完成,后续月度不予以增补。

9、本合同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9.1、本合同生效须满足下列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9.2、本合同执行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合同一式八份,购销双方各执四份。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10.2、凡因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呈报各自的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后仍不能解决,则应将纠纷提交签约地法院提出诉讼。

10.3、法院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4、诉讼费用由败方支付,除非判决书中另有说明。

10.5、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合同中未提交诉讼的部分,双方应继续执行。

11、违约责任:

11.1、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12、其他

12.1、本合同只对购销双方具有法律约束,不针对任何第三方。除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合同无效。

12.2、如销方在签订合同后,两月内没有与购方联系,视销方单方终止合同。 12.3、在合同煤量和合同期限内,进煤时间和进煤量服从购方安排。

12.4、本合同未尽事宜,购销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13、签章

购 方 :

单位名称:*****电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热电厂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纳税人识别号: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行:

账号:

销 方: 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纳税人识别号:********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行:******** 账号:********** 日

购销合同书【篇9】

甲方:陕西华通公路工程公司省道307线箭杆岭至三要改建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洛南县红运石料场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省道307改建工程进度,保证防护工程质量, 甲方决定由乙方供应防护工程所需的片石。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签订以下合同: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片石供应的`段落及运输到场的堆放场地;

(2)、甲方负责乙方卸载片石的清理工作,确保乙方供应道路的畅通;

2、乙方责任:

(1)、乙方为甲方供应片石,并安排车辆运输到甲方指定的施工场地;

(2)、乙方要确保甲方的片石供应,不得在无法确保甲方供应的情况下,向其他单位供应片石;

(3)、乙方在片石爆破生产、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预见性及不可预见性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工程数量及单价:

乙方承担省道307线的防护工程片石供应工作,单价为运输到场单价,单价为82.0元/m(捌拾贰元整)。该单价为综合单价,含税金。数量按甲方验收后实体方量计量。 3

三、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的供应情况和工程进度适当适时的给予乙方拨付工程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款。

四、供应期限:

供应期限为工程开工日期至竣工日期,竣工后双方的供应合同终止。

五、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期供应甲方所需片石数量,乙方若不能按甲方安排的进度数量供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另行选择石料厂供应,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同样生效,工程结束后合同终止。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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