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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自查报告模板

政审自查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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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自查报告(篇1)

2016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一:

根据《盐池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作调研的通知》(盐审改办发〔2016〕1号)要求,现将我局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报告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卫生行政审批效率,根据《盐池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卫生局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进一步减少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按照“合法、合理”原则,将卫生局原来17小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减少合并为9项,审批时限压缩54%,工作流程减少8个环节,审批要件减少12个。

在电子政务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卫生局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全县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卫生局领导对深化行政审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管理。

(二)压缩时间,精简材料。从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出发,对现有审批事项承诺时间进行压缩,对申请材料进行精简,对通过日常监管即可的内容材料予以取消,对类似“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材料”等笼统性表述进行了规范,使办事流程更加简化,审批时限进一步缩短。规范后的卫生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由原来17小项减少合并为9项,审批时限压缩54%,工作流程减少8个环节,审批要件减少12个。

(三)积极推进,规范审批。对目前保留的审批事项,组织依法清权确权,编制行政审批目录,明确审批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完善行政审批配套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建立完善卫生局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将卫生局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大厅窗口,专人负责集中受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四)加强管理,提升质量。健全完善盐池县卫生局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AB岗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管理约束,及时沟通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收集和了解办结事项的反馈意见,做到热情接待,微笑服务,耐心解答。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深化行政效能建设,加强行政审批工作。一是要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建设,充实窗口工作力量;二是要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让整个审批事项在制度化下有机有序地运行,尽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2016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二:

为优化卫生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构建统一、高效、便民的卫生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市卫生局高度重视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通过近二年的努力打造,市直卫生审批事项实现了“统一受理、职能归口、批管分离、规范运作”的新机制,在规范卫生行政权力运行基础上做到了“五个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自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黄卫文[2016]5号)和市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后,我局迅速行动起来,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直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了基本工作目标:将原来分散、多头的卫生行政审批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平台集中,通过对卫生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能。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成立了局长为主管领导、有关副局长为分管领导、协管领导的市卫生行政审批领导小组。考虑到卫生行政审批涉及科室多,协调难度大的特点,局还特别指定卫生监督科、规财科、监察室3个科室为牵头科室,协调解决卫生窗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推进卫生窗口建设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为保障市级卫生行政制度改革落到实处,我局及时起草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卫发[2016]61号),明确了窗口实行首席代表负责制,并以授权书的形式充分授予其首席代表负责本机关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各项考核规定;行使对市级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决定权、组织协调权、办理送达权、协调答复告知权。为此,我局启用了卫生行政审批专用章,与单位公章同等效力,专门用于本机关行政审批。为了有效监督卫生行政审批效能,我局还进一步完善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全程代办”、“过错责任追究”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卫生局窗口工作人员年年评为先进个人,窗口多次评为“流动红旗”窗口。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市直行政审批“五减五制三集中”工作要求,我局对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的卫生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由原来的15项,通过精简、撤销、调整、合并,并报市纪委监察局审查核定,予以保留五类9项,其中:保留行政审批4项、调整为日常管理2项、调整为公共服务项目2项、暂缓执行4项、取消项目3项。申报材料由原来82项减为14项,办理流程由63项减为9项。

今年以来,根据市监察局的要求,我局及时完成了市级行政权力相关信息采集,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流程图报送、审批工作。其中行政许可类11项,行政处罚类26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奖励1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行政备案1项,其他权力事项类1项。在报送的资料中质量较高,受到有关领导好评及推介。

截止目前为止,市直卫生行政审批事项提前完成了“应进必进、授权充分、人员合格、流程优化、服务优质、办事高效”的预期目标任务。

目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均开通了局域网,成功搭建了黄冈行政审批工作平台,按照“受理、审批、决定、办结”四个环节有序开展各项审批工作,基本实现了全程网上审批。按照中心安排,已组织专班就市纪检监察部门核定我局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日常监管共7个相关项目的设定依据、申报材料目录等进行梳理、规范,并完成了电子版,适时将提供至中心完善黄冈行政审批平台建设。

按照《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等部门规章要求以及政务服务中心要求,我局最近印制了“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等9种规范性许可文书,并按中心要求印制统一格式的“一次性告知书”,极大地方便了行政相对人。同时,我们为窗口配备扫描仪等必要的办公设施,进一步完善受理材料上传功能;我们计划近期举办市直审批平台应用业务培训,以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工作顺利开展。

政审自查报告(篇2)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现报告如下: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告》(淮府[20xx]15号)精神,我局保留一项行政许可,即“国有林地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审批”。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我们按照现代行政管理的要求,规范程序,简化手续,缩短时限,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审批事项的依据、内容、权限、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等,都在政务中心大厅及网站上公布。我们还编制了林业局行政许可项目标准体系文本,编制了服务规范、办理规范及流程图。

我局不存在已取消的项目仍在执行或授权、委托企事业单位行使行政审批的现象。不存在行业协会商会、事业单位实施的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不存在变相实施的已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20xx年,省林业厅下放我局6项行政审批,我们保留了“国有林地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取消了与市情不符的三项行政审批:营利性治沙活动审批、进入林业系统省级以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审批、收购珍贵树木种子或限定收购林木种子许可。本着简化手续、方便群众、规范操作的原则,将“林区内木材经营与加工审批”、“省、市属国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两项行政审批下放至县区。我们已与各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对接,对县区审批人员进行了培训,将办事流程图、操作规范,相关表格、文书进行了移交,目前两项行政审批业务已在县区顺利实施。

20xx年,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原行政许可项目“森林植物检疫证”被取消,转变为行政监管,我局把“森林植物检疫证”下放至县区,为做好行政许可项目取消后的后续监管工作,防止出现管理上的脱节,我们积极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建立运行监督机制,认真执行监督,确保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政审自查报告(篇3)

__年元月至今,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科室与局有关业务科室的密切配合,始终遵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中心各项规定,积极工作,顺利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号召下,按照局党组和领导的要求,对我局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内容进行了重新整理,精简了内容,缩减“三个百分之三十”审批内容。为企业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今年上半年,我科在工作中实现了无错误、无超时、无违纪的工作目标。得到了中心的肯定和企业的赞誉。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加快速度、提高效率的要求,根据我局多年来事件的实际情况,局党组经过充分讨论,制定了减少审查项目30%的决定,加强了行政审查科的建设。大大推进了我局行政审批建设的步伐,加快速度,效果明显。在这一总体要求下,我科严格按照相关责任和审查制度,依法审查,按时结束。窗口建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先进。上半年科室接受了208件。其中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7家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了14家的新加工贸易票,其中供应加工票、供应加工票,进出口金额为万美元。新进出口经营权企业29家,22家变更邀请外商72批,共158人,涉及26家企业15个国家。新开设4家煤炭许可证。年审加油站308座,加油点310座。

一、加强思想风格建设,坚定确立为民服务观念。

行政审查科是商务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部门,她不仅是科室的问题,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我局在政府部门的形象,关系到我市投资环境的问题。这样,我们就把服务企业,方便企业,奉献社会作为我科的职业观念和宗旨。爱岗敬业,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上半年以来,我们为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进行耐心的指导,并且积极与省级部门为企业做好协调工作。让企业切实感受到一站式服务,为企业赢得宝贵的时间,节省资金。许多企业总是对我我的窗口服务周到,服务态度好。

因此我科室始终“把打造诚信窗口、巩固商务形象”作为我们工作的准则,并进一步强化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为民服务观念。

二、加强自身学习、规范服务理念

行政服务中心就是“政府服务超市”。我科室作为窗口,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学习尤为重要。我们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并深入的就如何将“科学发展”意识带到工作与生活中去,为如何提高现阶段商务工作效率和自身工作,我们要对所有的办件项目的审批做到熟练掌握其流程和申报材料内容。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期限和收费标准”这六项内容作为公开的工作方式。并且在窗口准备了各项业务宣传材料,对业务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和其他东西都作了详尽的说明。只有完善自身的学习,提升服务理念才能为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提供更好、更快的服务。

三、严于律己,加强效能建设

窗口是中心的一面旗帜,而中心是政府的一面旗帜。窗口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不仅代表了自己,代表了单位,更代表了政府的形象。我们继续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全面推行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具体制度,并逐步完善了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要深化和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探索建立政务通报、政务听证会、政务信息网络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不断提高我科室工作水平。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题,构建“审管分离、权责挂钩”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让企业积极有效地参与机关效能的监督,促使我科室人员在履行职责的办事过程中,做到办得公、办得快、办得廉、办得好。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打算

在下半年的工作当中,我科室仍严格按照局领导和中心领导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全面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我们还将继续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宗旨。用的热情和友情为企业服务。使我们商务窗口是真正成为企业着想的窗口,企业办实事的窗口!

政审自查报告(篇4)

按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深化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石编办发[201x]12号)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逐项对照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行政许可事项主要有全市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规划许可,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和规划验收工作。

我局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提高规划许可事项的办理,一是建立了政务大厅窗口集中审批机制,坚持所有审批项目“一个窗口”进出,集中受理、限时办结;二是建立了规划项目会审制度,每周三定期召开规划例会,集体研究解决规划审批事项,同时坚持重大项目上规委会和专委会研究确定;三是在全区率先启用了规划管理“审批师”软件,实现了数字化管理及信息共享,减少了地形图等收件数量,缩减了办事时限;四是建立了岗位监督台,全方位公开了规划方案、审批流程、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人员、办事时限、投诉监督电话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职责到人;五是建立了联合审批机制,多次与发改委、建设、土地、城管、园林等各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减少中间环节,实行联合审批,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六是按照程序简单化、审批快速化、管理人性化、监督法制化的“四化”要求,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重新梳理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精简了办事程序,审批表由以前的11个简化合并为9个,办事流程也进一步简化,其中:划拨用地的规划审批流程由以前的7项简化为4项,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审批流程由以前的8项简化为4项,“一书三证”的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七是按照简化程序重新印制了申请表,制作了便民服务卡,在办公区内为前来办事的群众设置了休憩区,创造了良好的办事环境。201x年以来,为了创新管理,我局还开通了工业项目规划审批“直通车”,每周二定期到工业园区管委会上门跟踪服务,集中受理,现场审批。

对国家和自治区已明确取消、转移、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一一对照落实并制定相应措施,不存在“截留”或变相审批行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无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审批事项;我局不存在擅自变更审批方式及条件情况且属于零收费单位。

政审自查报告(篇5)

县政府法制办: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行政审批(许可)实施及整顿非公有制发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近年来行政审批(许可)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审批(许可)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公示工作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1号令)和《刚刚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完成了涉及企业登记、广告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细化规范工作。经清理将原有的审批项目压缩为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2项,分别是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开业)、变更、注销、备案登记。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项,是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章程备案。并制定下发《嘉荫县工商局关于公布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细化内容的通知》将压缩后的3项审批项目规范细化内容通过窗口登记指南(告知单)、大厅触摸屏和**红盾信息网进行公开。

同时,我局将行政审批时限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对清理调整保留的项目,我局办理的地址县工商局登记服务窗口,且相关项目名称和规范细化内容的公开方式在红盾信息网进行了公布。

(二)、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将所有审批服务职能集中到登记注册大厅窗口办理,集中履行职能,严格规范管理,严守承诺时限,所有设立登记项目一律到中心窗口集中办理。根据“人进中心、公章进中心、值班领导进中心、所有手续进中心”的要求,明确了首席代表、AB角制度和值班领导,成立行政审批办公室,全权负责我局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职能,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保证了企业的设立登记申请能够在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办结。

(三)健全完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注册登记制度创新。

20xx年开始在全局推行“企业登记授权制度”。根据这项制度对从事企业注册登记工作的人员分别授予四个级别的事权,即:企业登记管理部门负责人事权、一级、二级和三级受理员事权。每个级别人员都有相应的职责权限,而级别较高的登记受理员的事权均包含级别较低的受理员的事权,各级别登记受理员按被授

予的事权开展企业登记工作,在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对简易登记事项实行“直接审查通过制”登记,在窗口一次办结,当场许可;对涉及前置审批的登记事项实行“审查—核准”的一审一核制登记;对复杂登记事项实行“集体合议制”登记。

“企业登记授权制度”是为充分发挥企业注册登记工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切实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服务而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将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人民群众,有助于增强了企业登记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工作质量,有助于工商廉政文化的建设。

二、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对外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和内部审批项目目录开展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没有进行变相审批或超范围审批,也无超时审批、不作为等违法审批现象,但自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以来,由于各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理解执行不一,给企业(个体)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造成很大困惑,也给广大市民申请注册登记造成极大不便。

例如:《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

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县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审核相关资料、核查生产场所、检验相关产品;对相关资料、场所符合规定要求以及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未执行法律法规对食品生许可的规定,要求企业(个体)工商户先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然后再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给广大人民群众申请注册造成极大的不便。为此市民多次向县政府反映,我局也就此问题向县政府做了情况汇报,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妥善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行政审批制度(许可)工作对于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刚刚具有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依法行政,推动行政审批工作向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程序规范、公正透明转变,全力打造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政审自查报告(篇6)

财政审计自查报告引言:财政审计是政府层面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监督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作为财政审计的一部分,财政审计自查报告是政府机构自我检查和评估的重要工具,用于发现和解决财政管理中的问题,提高财政效率和透明度。本文将详细探讨财政审计自查报告的内容和意义,并通过实例生动展示其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效果。一、财政审计自查报告的内容1. 财政收入和支出的核对与分析:报告应包括财政收入和支出的真实性核对、相关数据的分析和评估,以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性和合规性。2.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应对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检查是否存在预算执行超支、行政部门间财政分配不均等问题。3. 财政项目执行效果的评估:报告应评价财政项目的执行效果,如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存在资金浪费或低效使用的情况。4. 财务管理制度的审核和改进建议:报告应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提高财政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5. 财政风险和问题的发现与解决:报告应识别潜在的财政风险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减少财政损失和风险。二、财政审计自查报告的意义1. 自我监督和改进:财政审计自查报告是政府机构自我监督和改进的工具,通过全面和客观地审视自身的财政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2. 透明度和公信力的提升:通过向公众披露财政审计自查报告,政府机构展示了其财政管理的透明度和责任意识,增强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3. 提高财政效率和效益:财政审计自查报告帮助政府机构识别和解决财政管理中的问题,提高财政效率和效益,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三、财政审计自查报告的操作步骤1. 收集信息:财政部门需要收集相关的财务和预算执行数据,包括收入、支出、项目执行情况等,以为报告的编制提供依据。2. 分析数据:财政部门应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识别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找出可能的解决方案。3. 撰写报告:根据分析结果,财政部门应撰写财政审计自查报告,确保报告具备详尽、准确、客观的特点,以便相关方面进行有效的评估和决策。4. 提出改进措施:财政审计自查报告应对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以指导财政部门进行调整和提升。5. 报告公开和跟进:财政部门应将财政审计自查报告公开,接收公众的监督和建议,并跟进报告中的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四、财政审计自查报告的效果通过进行财政审计自查报告,政府机构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财政效率和透明度。此外,报告的公开和透明度也增加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通过持续开展财政审计自查工作,政府也将不断提升自身的财政管理水平,为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政审自查报告(篇7)

为优化卫生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构建统一、高效、便民的卫生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市卫生局高度重视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通过近二年的努力打造,市直卫生审批事项实现了“统一受理、职能归口、批管分离、规范运作”的新机制,在规范卫生行政权力运行基础上做到了“五个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自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黄卫文[]5号)和市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后,我局迅速行动起来,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直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了基本工作目标:将原来分散、多头的卫生行政审批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平台集中,通过对卫生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能。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成立了局长为主管领导、有关副局长为分管领导、协管领导的市卫生行政审批领导小组。考虑到卫生行政审批涉及科室多,协调难度大的特点,局还特别指定卫生监督科、规财科、监察室3个科室为牵头科室,协调解决卫生窗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推进卫生窗口建设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为保障市级卫生行政制度改革落到实处,我局及时起草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卫发[2012]61号),明确了窗口实行首席代表负责制,并以授权书的形式充分授予其首席代表负责本机关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各项考核规定;行使对市级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决定权、组织协调权、办理送达权、协调答复告知权。为此,我局启用了卫生行政审批专用章,与单位公章同等效力,专门用于本机关行政审批。为了有效监督卫生行政审批效能,我局还进一步完善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全程代办”、“过错责任追究”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卫生局窗口工作人员年年评为先进个人,窗口多次评为“流动红旗”窗口。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市直行政审批“五减五制三集中”工作要求,我局对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的卫生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由原来的15项,通过精简、撤销、调整、合并,并报市纪委监察局审查核定,予以保留五类9项,其中:保留行政审批4项、调整为日常管理2项、调整为公共服务项目2项、暂缓执行4项、取消项目3项。申报材料由原来82项减为14项,办理流程由63项减为9项。

今年以来,根据市监察局的要求,我局及时完成了市级行政权力相关信息采集,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流程图报送、审批工作。其中行政许可类11项,行政处罚类26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奖励1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行政备案1项,其他权力事项类1项。在报送的资料中质量较高,受到有关领导好评及推介。

截止目前为止,市直卫生行政审批事项提前完成了“应进必进、授权充分、人员合格、流程优化、服务优质、办事高效”的预期目标任务。

目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均开通了局域网,成功搭建了黄冈行政审批工作平台,按照“受理、审批、决定、办结”四个环节有序开展各项审批工作,基本实现了全程网上审批。按照中心安排,已组织专班就市纪检监察部门核定我局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日常监管共7个相关项目的设定依据、申报材料目录等进行梳理、规范,并完成了电子版,适时将提供至中心完善黄冈行政审批平台建设。

按照《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等部门规章要求以及政务服务中心要求,我局最近印制了“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等9种规范性许可文书,并按中心要求印制统一格式的“一次性告知书”,极大地方便了行政相对人。同时,我们为窗口配备扫描仪等必要的办公设施,进一步完善受理材料上传功能;我们计划近期举办市直审批平台应用业务培训,以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工作顺利开展。

政审自查报告(篇8)

20xx年,蕉岭县国家税务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总发[20xx]107号),切实转变税务机关职能,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推进简政放权,优化税收化服务,有力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发展。

一、充分认识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税务行政审批是税务机关行驶税收职权的主要方式,也是税务行政许可的主要形式,对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发挥税收宏观调控职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此,我县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习教育,深刻领会在新形势下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并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为转变税务机关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有效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我局建立了健全多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政策法规股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征收管理股负责调整和清理涉及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设置和表证单书,纳税服务股负责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优化服务,监察室负责牵头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后续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逐步形成多部门共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良好格局。

三、紧抓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

修改或者废止。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要求,省国税局、市国税局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并向市局报送相关材料和工作落实情况。通过认真排查,截至目前,我局坚持税收法定原则,除依据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外,未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四、坚持放管结合,强化监督管理

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不能一放了之,我局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方式,加强后续监管,优化税收服务。本着高效便民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在金三系统推行的基础上,把审批事项前移,能在办税服务厅办结的审批事项尽量当场办结,并加强事后监管,为纳税人提供更多的便利。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开公示方面和监督管理方面都比较到位。能够按照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等文件要求的审批权限、程序、环节、条件严格执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的文件要求,清理、完善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明确审批标准。同时,在办税服务大厅和蕉岭县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公示相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纳税人凭公示信息要求可以到前台办理在公示期限内办结,没有出现刁难纳税人或者要求提供与公示信息不一致的资料、条件等情况。而且单位内部也定期对行政许可事项工作的流程、标准、档案保存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关违法违规情况;在办税大厅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并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方便纳税人监督。

政审自查报告(篇9)

镇人民政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自查报告

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市监察局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迎接省监察厅、省政务服务中心对行政审批等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监发?2011?8号)要求,我镇对现有的行政审批进行认真、彻底的自查自纠,现就我镇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我镇由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书记切实负责,从党政办抽调2人专门负责对现有的行政审批进行认真、彻底的自查自纠。

二、严格自查自纠

我镇始终坚持机关效能建设“一线工作法”,便民服务中心因地制宜统一设置党政办公窗口、人口与计生服务窗口、国土与建设窗口、民政及社会保障窗口、新农合及涉农综合服务窗口、综治与安全窗口等8个服务窗口。每个窗口都由1-2名乡镇干部组成,实行AB岗位工作制。我镇便民服务中心确定了窗口服务人员、联系电话及办理程序。在服务过程中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政务公开为基础,严格按县政务中心要求

制作各类标牌、相关制度,按照“一规范”、“二上墙”、“四登记”、“五制度”、“六公开”、“八告知”的要求,突出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预约服务制度的工作制度,稳步实施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化。

(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1.充分利用现有办公场所,以镇政府一楼建成镇便民服务中心,将所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尽必进,充分授权”的原则全部纳入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

2.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实行统一名称,其标识、字体、风格等均按照省统一规定设置。在门口醒目位置公布服务事项和办事流程,服务窗口上方设置了告示牌标明服务内容,柜台上各种宣传资料齐备;

3.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保持干净整洁,门牌标识清楚,工作人员座牌摆放有序,党政办公室设置咨询服务台,为办事群众提供热情导向和咨询服务。随时向群众提供饮用水、座椅、纸张、笔等,保证服务质量;

4.便民服务中心对工作人员严格实施街子镇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制度,日常工作绩效纳入年终考核;

5.工作人员按值班制度统一安排、业务技能熟练、用语文明、态度热情。工作设置了首问责任岗,工作时间窗口无空岗现象。

(二)推行全程代办服务工作

1.加大宣传,扩大影响。我镇对便民服务中心全程代理制度进行大力宣传,截止目前,共下发宣传资料200份,各村(社区)制作宣传栏1期,书写标语3幅。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便民服务中心职能和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便民服务中心运行工作中的经验和好的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了便民服务中心的效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2.对公布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全程代理。对权限在上级的行政许可类事项,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初审、呈报、代理服务。对审批服务事项业务少、频率低的项目进行办理整合,实行一人多岗、一专多能。

(三)建设村全程代办点

1.固定了村委会为全程代办场所、标志及代办人员,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无偿为群众代办相关事项;

2.将服务事项及好办事流程、服务内容、法定办事时限和压缩后承诺时限公示上墙;

(四)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1.我镇积极支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按时办结完成市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

2.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电子政务建设及政务公开工

作,报送信息量居各乡镇前列;

3.严格按照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及时报送受理事项统计月报表,确保数据真实无误

便民服务中心自10年7月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3700余份,接待办事群众及咨询政策的700余人。其中及时办理362件,待办中的28件,咨询政策557件,不符合相关政策退回的3件。危房改造20户为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8人次,调解民事纠纷1件,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9人次,办理照顾生育二孩28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年参保人员达95%以上。全年为民义务咨询科技知识3866人次,印发宣传资料259份,同时为三农提供了充足的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全面落实了粮食直补,农机退耕还林等政策性补贴。

三、存在问题

经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我镇在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情况总体是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主要是:

1、行业执法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还不够强,不能很好地落实优质服务标准、执法责任制和承诺服务制,服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监督检查制度还不够完善;

3、学习不够重视,特别是对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4、由于资金困难,村级代办设置不完善,网络政务普及度不够。

四、下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强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办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加强对程序、实体的监督检查、使行政审批行为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努力实现审批行为的实体公正和程序正当。

三是强化宣传,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让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营造依法审批的良好氛围。

我镇行政审批将通过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精简行政审批程序,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服务量推进公共绩效管理和效能政府建设,巩固和深化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九日(好工具范文网 FaNwEN.hAO8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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