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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合同通用

民事合同通用

趣祝福范文大全在我们平日的工作生活当中,合同已经不知不觉和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的条款规定。这份“民事合同”是我创新思维的体现希望您会喜欢,建议您将本文收藏方便参考!

民事合同【篇1】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原告)因与 交通事故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 律师为甲方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 项代理工作。

三、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一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 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 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 元,其余代理费于 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 元;

甲方自行与供应商商定品种、规格、质量、价格、运输、装卸等事宜,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内容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乙方与供应商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 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 元,如 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 元;

甲方有义务要求供应商按约供货,并承担供货商迟发、不发、错发、少发货物及货物质量问题、货物价格变化、货物交付甲方之前及之后的所有风险,其他非乙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与本合同不符产生的责任后果与乙方无关,同时甲方不得以此拒绝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

4.其他特别规定: 。

四、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对供应商资信负责,承担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责任。前述供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

五、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若乙方发现甲方或供货方有以合同形式套用乙方资金或有其他欺骗嫌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全部货款、资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同时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六、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

七、甲方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若本合同或其他合同下甲方有违约行为或应付款项未付,乙方有权将本合同下货物直接抵扣或处臵或暂停交付。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代理费外。

甲方就 项目(具体采购项目清单、预算资金[ 万元]见附件)委托乙方代理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省采管办核准或甲方依法确定的采购方式—— 方式和规定的程序组织采购活动。甲、乙双方都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采购方式及采购程序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国际惯例,确保落实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十一、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合同【篇2】

上诉人(原审被告):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县分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XX县。

负责人:C某,分公司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大连XX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XX区XX镇。

法定代表人:Z某,该公司总经理。

原审被告: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XX市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L某,董事长。

上诉人因解除合作协议纠纷一案,不服XX区人民法院(2015)X民二初字第707号民事判决,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2015)X民二初字第707号民事判决书;

2、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3、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一)原审判决认定《补充协议》有效及应予解除是错误的

原审判决认定的“但由于双方未严格按该协议履行,且在实际经营中没能达到预期的盈利目标,双方于2015年3月17日签订了补充协议”,与客观事实相悖。原审判决错误地认定“XX分公司提出该协议系原告乘人之危,以胁迫手段迫使其违背真实意愿签订的,属可撤销合同,但未提供证据证明,不予采信。”补充协议系被上诉人乘人之危、威逼上诉人所签。其前言部分已明确“关于双方合资投资2台4m3太重电铲合作施工事宜补充以下条款”、第2条“乙方务必组织人员按项目部要求及时复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可见其重点在于解决被上诉人唆使电铲工作人员罢工、复工的问题。前述有关及时复工的规定及被上诉人向法庭提交的电铲人员在铲车上所打横幅照片能反映出当时的危急情势。原判决一方面认定“2015年5月15日、2015年6月2日,双方工作人员分别对电铲在2015年4月份的装车量结算值179453元和2015年5月份的装车量结算值85732.5元进行了确认”,另一方面又认为签订补充协议原因在于“在实际经营中没有达到预期的盈利目标”,签约在先核算在后,2015年3月17日签约时如何判断出是否达盈利目标?预期盈利目标是多少?在被上诉人没有对因何签订补充协议作出说明之下,原审法院却替其作出解释,令人费解,其有意偏袒被上诉人由此可见一斑。

原判决错误地认定补充协议实质约定了被上诉人单方终止(解除)合作协议的条件。即使原审法院不考虑补充协议签订的真实背景,也不考虑补充协议第2条前半部分有关及时复工的约定,那么该条款内容公平吗?约定的单方解约条件明确吗?在补充协议没有明确被上诉人的具体收益预期目标的情况下,如何判断是否达到?原审法院对如此约定不明条款也要支持!“只要原告认为收益达不到预期目标,就可终止合资、合作协议,这合理吗?即便是该条款约定有效,约定的解除条件是否成就也要用证据加以证实。2015年4月、5月双方只对机械租赁进行了结算,并没有对投资收益进行结算,两者完全是两码事,6月份双方还没进行任何形式的结算。原审法院在被上诉人没有证明经营收益的预期目标及其是否达到、解约的条件是否成就的情况下,凭什么来认定所附解约条件已成就并应予解除?

(二)《补充协议》实质被《电铲合同》所否定,原审判决认定两者“无明显冲突”错误

《电铲合同》是“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岩土爆破工程公司天然矿业项目部”与被上诉人所签,该合同前言称“根据甲乙双方签定的《电铲采购合作协议》现补充如下:1、甲乙双方各占2台电铲股份50%,甲乙双方互相补齐投资差额(甲乙双方提供各自相关付款凭证)”,而电铲采购合作协议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所签订,若该项目部不是上诉人的,被上诉人会同意其就电铲采购合作协议进行补充?上诉人提交的《电铲工作人员工资制度》上加盖有该项目部的印章,被上诉人提交的2015年4月、5月的“机械租赁结算单”上加盖有“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岩土爆破工程公司”印章,原判决以“被告未提供证明该项目部与其是同一主体”来否定上诉人抗辩理由未免有些牵强。

原审判决无视《电铲合同》首先强调了双方各自的股份比例及投资差额的补齐,称“从该电铲合同的内容看主要是对电铲作业结算的具体事项等进行了约定,并未提及解除或终止合作之事宜,与补充协议无明显冲突”。在当时紧急、被迫之情势下,上诉人能直接提及解除或终止合作?签订在后的电铲合同强调股份及电铲施工及结算的事实表明,签订在先的补充协议所提及的终止合资不复存在,如果是终止合作,则无必要补齐投资差额。《补充协议》与《电铲合同》本质上相冲突。

(三)原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投资额为1336255元是错误的

假使确应按补充协议之约定按原投资额收购被上诉人投入电铲投资,原审法院应重点查明被上诉人的原投资额实际是多少。因涉及双方分别采购或一方出钱由另一方采购;哪些花费算投资确定为股权;哪些不算投资只计入经营成本,投资额的确认本是个复杂的问题,原审法院却将其简单化为“经核算原告为电铲合作经营支付电铲货款、电铲配件货款、维修费、运输费、吊车费等计2066255元,而XX分公司除支付给大连XX公司维修人员的维修款247600元外,还向其支付了730000元,原告大连XX公司支付的费用中扣除该730000元后为其的投资额,其投资额为1336255元。”上述认定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原判决核算被上诉人为电铲合作经营支付了2066255元,无事实依据。被上诉人在诉状中自认“按被告要求购置了电铲及配件并按协议约定运至被告投资现场,原告为此共产生1451001元的费用”,其提交的证据反映的也是该数额,庭审中其也未作更改,原判决认定的2066255依据何在?

其次,原审法院在计算维修费时是否按“且维修人员的费用XX分公司已与原告签订付款协议支付给原告”予以扣减?若没有扣除,扣除其认定的上诉人付维修款247600元,也只有1088655元的所谓投资额。

第三,原审判决对于上诉人付给被上诉人977600元的设备款的实际去向未查清,造成上诉人出钱,被上诉人采购后又作为其投资,让上诉人再次出钱收购的不合理现象。原审判决将977600元区分为“维修人员的维修款247600元”和没有明确用途的“730000元”,表面看似乎上诉人所付款项都有了去处,但问题在于真实的维修费用是多少?《付款协议》中的“维修剩余尾款243600元”,而2015年1月5日上诉人付给被上诉人“电铲费用款”247625元。原判决认定“维修人员的维修款247600元”的依据何在?且730000元的去向成谜。双方约定上诉人的投资去向为旧电铲,上诉人提交的银行转账交易信息载明的用途为“购电铲设备款”,被上诉人理应提供上诉人所付款项去向及用于购电铲设备的证据。若被上诉人擅自改变款项用途,也不能将旧电铲作为其投资,要求上诉人再次付款收购。

第四,原审法院没有遵循双方约定的投资额确认程序,且对投资额的确认采用了两种不同的作法:对小额的费用强调“但未经XX分公司确认是因维修而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不计入原告投资款”;对绝大多数的费用原审法院自己直接核算即可认定。《电铲采购合作协议》第17条规定“双方实际投入经确认的费用作为股本金,按照实际投入额度确定投资比例”,既然当事人有约定,法院就理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由双方自行或在法院主持下进行确认,确实确认不了的专业问题,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司法审计或评估。电铲采购合作协议内容庞杂,既有投资股权的确定,又有合作后经营事项的内容。哪些算双方投资或单独投资?哪些列入经营项目费用之中,均须双方对照约定逐一进行确认。双方合作项目是旧电铲,上诉人之所以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及规定严格的确认程序是有着特殊的考虑。被上诉人具有维修电铲的技术和经验,而上诉人对此却一无所知。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一般都是正规厂家,不会胡乱开具,该发票又具有可追溯性,可凭借其编码在互联网上核对售价是否合理,也可在税务系统录入后验证真假。为防止一方出钱而另一方利用采购之机虚报价格情况的发生以及增值税发票可抵税等诸因素,双方在电铲采购合作协议第10条规定“双方在电铲、配件采购、运输、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按照甲方要求开具甲方抬头的增值税发票,确不能开具发票的费用,务必经双方协商确认,否则,不能核算为投资费用,甲方所需发票所产生的税金由甲方自己承担不能进入甲乙双方的投资成本。”该条实际是对确不能开具发票能不能核算为投资费用的约定,但原审法院却曲解为“上述内容是双方对支出费用如何开具票据的约定,并不影响对双方投资额的计算。”被上诉人在庭审中只是称没开具增值税发票是因为上诉人没付税金,付税金现在也可开具。在被上诉人承认双方的投资没有互相确认、没有主张第10条仅是对如何开具票据所作约定、且第22条还就开具发票有专门约定的情况下,原审法院作出上述解释意欲何为?

第五,原审法院武断的得出“但原告提供的购货发票中注明了购买货物的名称如高原型变压器等,而这些配件与双方制作的电铲成本构成明细表中预估的配件相吻合,应为维修必备配件”。即便是属于维修必备配件,也不能证明被上诉人购买的配件真实的用于双方合作的电铲项目,是否用于合作项目还需要查明的。被上诉人承认其是从事维修的专业公司,其服务对象可能众多,并不限于双方电铲合作项目中的电铲维修。被上诉人理应证明其购买的配件用于合作项目之中,被上诉人的入库单表明采购的材料进入了其库房,部分发票也是开具给被上诉人的,如何能说明被上诉人采购的配件一定是用在双方电铲合作项目上?

第六,原判决对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无原则的一概予以采信,但对上诉人提交的证据却采用了截然相反的作法。被上诉人所称的支出,或无合同、或无发票(增值税发票)、或有发票但不是开具给上诉人的而是开具给被上诉人的、或是开具给上诉人的但没交给上诉人、或无交货凭据、或无合格证明、或无交付给上诉人及用于合作项目的证明,其仅有的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及付款凭据等无法证实交易行为的真实发生。按照《太重二手4立方电铲转让协议》的约定,抚顺汇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对电铲完整并可以使用负责,被上诉人验收合格后付尾款。被上诉人还须花大笔钱去购配件及进行维修?大连XX电机改造厂开具的三份顺序号相连,开具时间在先,顺序号却在后,这样明显存在问题的财政《专用收款收据》,原审法院却予以采信。原审判决在被上诉人没有提供其从何处购买电铲电控的情况下,却直接认定2014年12月11日大连XX公司以400000元购买电铲电控后,开具了名称为上诉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其认定为被上诉人的投资额。从发票来看,被上诉人将自己的商品卖给了上诉人,而这种买卖并未征得上诉人的同意。即便是合作的旧电铲维修确实需要电控,被上诉人也确实将电控用于了合作项目,买卖的价格尚须双方商定,不应按照其自定的价值计算投资。不排除被上诉人开具该发票的真实目的在于冲抵上诉人支付的40万元定金。

第七,电铲是特种设备,国家对其实行特别管理,原审法院却将其视同为一般商品,强行要求上诉人为一个没有合格证明、监管部门不让使用的特种设备买单。

二、原审裁判有失公允

被上诉人在《起诉状》称“但被告对原告工作期间的工资一直未付,对采购的设备更是未给付设备款”,其诉请“判令二被告给付原告电铲等设备款共计1451001元”。被上诉人没有提出解除协议的诉请,更没有明确解除的是《电铲采购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电铲合同》?但原审法院在“原告诉称”中却替被上诉人增加了“但被告不按补充协议约定给付原告电铲设备款”的内容,进而认定“但在庭审中,原告要求解除协议、要求被告给付其投资款的诉讼请求明确,且符合双方约定,应予以解除。同时,原告要求被告收购其电铲投资,给付其投资款的诉讼请求亦符合双方约定,予以扶持。”若被上诉人真有解除协议之诉请,原审法院为何不在判决主文中直接判决解除呢?解除之后双方不需要对投资再进行清算?被上诉人诉请的是电铲设备款,原审判决却超出范围进行裁判。原审法院违背了“不告不理”之诉讼基本原则。原审判决对上诉人在《民事答辩状》中提及的.重要答辩意见有意省略,判决书未能客观反映上诉人的答辩意见,对于证据没有进行认真的审核认证,并说明其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对于上诉人指被上诉人存在欺诈及虚报及抬高采购价值,虚增投资额的问题原审法院根本未予理睬,原审法院的判决实难让人信服。

原审判决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关系确定为“合资、合作经营关系”,实为企业间的合伙型联营或协作型关系。合作的解除或终止均需要进行清算,并按约定承担债务、返还投资及分配合作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等。双方在电铲采购合作协议也有规定,但原审法院在双方的合作关系尚未终止,合作经营期间的债务没有清偿的情况下,一味要求上诉人收购。原审判决使得被上诉人没有承担任何投资风险,将其所有的花费一古脑判由上诉人承担,不仅有违“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之原则,而且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原审程序违法

原审法院在对上诉人就管辖提出异议时,由一个审判员作出了(2015)X民二初字第707号民事裁定书,表明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但这次开庭采用的是合议庭,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二款法院应“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但原审法院并未作出程序转换裁定并送达当事人;也没有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庭审中上诉人申请审判长回避,法庭未按规定宣布暂时休庭,进行合议,反而要强行继续审理,后在上诉人的一再坚持下,审判长便要求上诉人必须当庭书写书面回避申请,上诉人提交书面回避申请后,其径直拿上去找院长签批。法庭没有征询双方是否有问题发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的最后意见”这些都省略了。申请回避是法律赋予当事人正当的诉讼权利,但有些审判人员却不能正确对待,采取一些非理性的做法,甚至于作出明显有失公正的判决更不应当。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程序违法,判处结果有失公允,上诉人不存在违约,而被上诉人违约,其应赔偿上诉人的损失,为此,上诉人特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上诉,希冀得到公正之裁判。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合同【篇3】

原告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厂与被告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商初字第_______________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厂于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厂已歇业,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厂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厂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截止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执行人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厂尚欠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厂货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承担案件受理费_______________元,申请执行费_____________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本院的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号案终结执行。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请求继续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

二〇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书记员:______________

民事合同【篇4】

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系,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材料款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 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延期支付材料款的违约金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 元(详见计算清单)。

以上合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 元。

3、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建立业务往来关系,并书面签订了工程材料销售合同,对相关权利义务作出了明确约定。原告在____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____月陆续将工程材料发往被告指定的_____________,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

原、被告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对帐,确认双方来往材料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但被告只支付了原告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尚欠原告材料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现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诉请。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民事合同【篇5】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地址:编码:电话:传真甲方因 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通 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约签署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下列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1、对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

2、案由:

3、审理机关:

4、审级: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一般代理。或者全权代理,包括(选择项):

1、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

2、承认诉讼请求;

3、提起反诉;

4、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5、提起上诉;

6、申请执行;

7、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8、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 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

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

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

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根据______的法律_________仲裁解决。

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知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____日内支付,甲方并同意在本委托事务完成之日,以实际实现的标的 %或 元整加付给乙方作为律师代理费。乙方户名:北京账户:X01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

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合同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办案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在乙方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翻译、资料、复印、交通、通讯、差旅等费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4、上述办案费采取预付的形式由甲方预付乙方元人民币,由主办律师分阶段持费用使用清单及开支的有效凭证经甲方审核确认,据实报销多退少补。

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

第三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

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

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

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律师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

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7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

十因甲乙双方中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为止。

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个月,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本协议一式四份。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

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民事合同【篇6】

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男,汉族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

________县_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组村民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男,汉族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

________县_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组村民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________________元;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系网上相识。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被告因需资金周转,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出于帮忙之心,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____________元和向他人借的__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__元整一起借给被告。此后被告一直未偿还借款本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偿借款本金,但均未果,被告现在还躲避原告。

原告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不仅违背诚信、构成违约,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具状诉至贵院,诚望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____________

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民事合同【篇7】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合同诈骗的民事起诉状,希望能够帮到大家,谢谢!

 

民事起诉状

 

原告:实事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浙江实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温岭市太平街道三星大道温岭大厦X楼,法定代表人:陈XX。

被告:常州钟泰车业有限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前黄工业集中区,法定代表人:XX。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兰新大厦A座19层1901室。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建设工程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图纸押金人民币:15000元、报名费人民币:5000元;

3、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利息损失人民币:451528.77元;

4、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其他损失人民币:28471.23万元(上述款项共计150万元);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4年10月1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见证据3),承包被告位于常州武进前黄工业集中区的新建工业厂房一期工程。签订合同当日,即2014年10月15日,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章XX将工程保证金100万元打入被告方指定的杨XX私人账户,被告出具经单位和个人盖章的收据给原告(见证据5)。原告按被告方要求又支付图纸押金15000元,并交付报名费5000元(见证据6),原告为了该工程制作了投标书。

该合同双方约定的开工日期为2014年10月,后因被告方的.原因,工程无法开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此时,原告已为工程的施工做好了准备工作(见证据7)。在合同无法履行既成事实后,原告曾多次派员要求被告返还工程保证金并赔偿损失,均遭推诿,原告多次与被告方协商共花费各项费用28471.23万元,直至今日,工程仍无任何进展。

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求判令被告返还100万元保证金并赔偿利息损失,依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原告支付的保证金是该项目承包人章XX个人的资金,故赔偿的利息计算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四倍,即一年至三年期7.56%的四倍计算,退还图纸押金15000元、报名费5000元,以上共计人民币150万元,恳请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此致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年 月 日

民事合同【篇8】

反诉人(本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无锡市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总经理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_________________江苏YKL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对贵院受理的(20__________)苏0__________2民初字第3__________2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无锡市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提起反诉。

反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判令被反诉人立即向反诉人支付货款¥__________元以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58665.91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

2、请求判令被反诉人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元;

3、请求判令被反诉人承担反诉人律师费损失¥__________元;

4、本诉及反诉的诉讼费均由被反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被反诉人江苏YKL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据20__年与反诉人无锡市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主购货协议》,认为反诉人单方解除合同,构成违约,要求反诉人承担6万元违约金。反诉人认为与事实不符。

一、被反诉人与其关联公司组成YKL总部,彼此间法人人格混同,被反诉人作为YKL总部的代表对外签署《主购货协议》,反诉人有权向被反诉人主张YKL总部拖欠的货款。

YKL总部先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4个法人:_________________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反诉人江苏YKL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KL1号)工商注册而成立,股东顾__________兼法定代表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许__________;

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江苏YKL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KL2号)进行工商注册而成立,股东顾__________兼法定代表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单__________;

3、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宜兴市YKL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KL3号)工商注册而成立,法定代表人兼股东为王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周__________;

4、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宜兴市YKL自选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KL4号)工商注销登记,法定代表人为王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反诉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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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关于合同内容的撰写,可以遵循以下几点以确保其有效性。首先,明确合同的双方身份、地址以及联系方式,以便在需要联系或解决争议时能够顺利进行沟通。其次,详细描述合同的目的与约定事项,包括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确保双方都清楚自己的责任和权益。第三,明确合同的有效期限,以及双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方式,以提供必要的保障和灵活性。最后,确保合同涵盖法律规定的必要条款和要求,以便在需要时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与纠纷案在人民法院的审诉讼活动。甲方授权范围及出庭人员详见其《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代理目标:

通过乙方代理工作,力争达到以下代理目标:

目标一:

目标二:

甲方如在本案诉讼中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或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或甲方撤回诉讼的,视为乙方实现上述代理目标。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代理律师介绍案情,及时提供所掌握的证据、材料,保证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积极配合乙方律师的代理工作。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第四条乙方义务

乙方律师在代理甲方诉讼过程中必须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履行职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正当的商业秘密,努力争取实现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代理目标。

第五条代理费用

甲、乙双方确定的基本代理费为,由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 如实现本合同第二条代理目标一,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的外埠差旅费(包括交通、通讯、食宿等)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收款银行

甲方应付的律师费或其他约定由乙方收取的费用应通过以下方式支付给乙方:

1.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乙方以下银行账户:

单位名称:辽宁华恩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中国中信银行北站支行

账号:72223986

2.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乙方财务部门。

甲方以前款约定方式之外的方式支付律师费或其他费用的,未经乙方开具正式发票或有效收款凭证的,视为甲方未按约定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应当自行承担本案诉讼不利的法律后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视为乙方已经以全胜的结果完成了全部代理工作,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与退还,并且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律师费及延期付款的利息。

(二)乙方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经有权机关审查认定乙方负有过错责任,则甲方可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付的部分或者全部代理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可由乙方投保的执业责任保险机构向甲方先行赔付。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修改、补充,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二)因乙方律师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规定导致损害甲方利益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一)委托事项或要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二)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等情形的;

(三)逾期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应当预付或支付的律师费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修改与存放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补充,甲、乙双方应另订协议。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与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事项终结、双方帐清之日终止。

第十二条合同修改与效力

根据本合同履行及诉讼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篇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代理诉讼,订立以下条款,双方遵照执行。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代理人。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

3)甲方委托乙方为执行程序的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

4)甲方委托乙方为申请再审的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

5)其他委托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上述第项代理工作。

3、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_____________元。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

4、乙方律师接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对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乙方指派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5、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如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的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甲方须认真的向乙方指派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指派律师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8、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9、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裁定、调解、案外和解及撤诉)。

10、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予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约支付全部代理费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款项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11、本合同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12、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14、其他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篇3】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处理与_____(以下称委托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处理与_____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此处详细列出所有委托内容)

第二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为____年/月/日至____年/月/日。

第三条 代理费用

1.甲方应根据委托事项对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具体事项及支付标准详见附件 ______ 。附件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支付方式:_______ (现金/转账/支票等)

3.乙方应根据委托事项代理费用的金额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第四条 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有权要求甲方如实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所有资料、文件,为甲方维护合法权益做出一切努力。

2.乙方应认真履行职责,代为办理所有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手续,按照甲方的要求行事,并及时向甲方汇报办理情况。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或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委托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后,乙方应将所有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资料、文件交还甲方,不得留存。

第五条 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代理费用。

2.甲方应如实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所有资料、文件,并如实告知乙方相关情况。

3.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对委托事项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报,并要求查看相关文件。

4.甲方不得干扰乙方代理事务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和约定均不能被变更或解除,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乙方明确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影响乙方代理事务的正常进行或对乙方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如双方就本合同条款及其履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于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使用简体中文书写,合同解释权归双方共同享有。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委托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费用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范文: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人):张三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1号

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联系电话:13811112222

乙方(代理人):李四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

身份证号码:234567890123456789

联系电话:13911112222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处理与“购房合同纠纷”有关的所有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处理与“购房合同纠纷”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代表甲方与房地产公司协商、调解、签订和解协议或进行诉讼、仲裁等解决甲方与房地产公司生产的纠纷;

2.甲方因购房合同所生其他纠纷的处理等。

第二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为3个月,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第三条 代理费用

1.甲方应根据委托事项对乙方支付代理费用,为20000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转账;

3.乙方应根据委托事项代理费用的金额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第四条 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有权要求甲方如实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所有资料、文件,为甲方维护合法权益做出一切努力。

2.乙方应认真履行职责,代为办理所有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手续,按照甲方的要求行事,并及时向甲方汇报办理情况。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或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委托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后,乙方应将所有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资料、文件交还甲方,不得留存。

第五条 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代理费用。

2.甲方应如实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所有资料、文件,并如实告知乙方相关情况。

3.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对委托事项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报,并要求查看相关文件。

4.甲方不得干扰乙方代理事务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和约定均不能被变更或解除,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乙方明确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影响乙方代理事务的正常进行或对乙方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如双方就本合同条款及其履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于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使用简体中文书写,合同解释权归双方共同享有。

甲方(委托人):张三(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李四(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0年12月31日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因 一案,欲委托乙方代理。乙方听取了甲方的相关陈述并全面告知甲方相关诉讼权利和诉讼风险,已提示、解答了甲方相关咨询,完成了部分服务内容。甲方在充分了解乙方业务能力、服务现状及附件之基础上,有意建立委托代理关系。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与 纠纷一案。

第二条 乙方权限和义务

1、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或实习律师配合完成辅助工作。

2、乙方代理权限:对案件进行整体策划,就案件中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分析,设计救济方案;代书案件中需要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书;代为起诉、调查取证、出庭、发表代理意见;代甲方向有关部门反映相关情况,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参与调解、和解。

3、乙方律师应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勤勉、尽责的提供法律服务,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甲方权限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相关材料。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

2、乙方的代理方案和法律建议可供甲方参考,但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甲方因自身决策或判断而导致的任何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律师代理费和相关费用。

3、乙方可以以任何广泛合法的方式促成代理目的之实现,本合同签订后,无论何时何因致甲方委托目标实现,均视为乙方工作结果,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和相关费用。另付乙方为本案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

第四条 律师费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约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期律师代理费 万元;若甲方诉请款项全部或部分通过判决、调解或和解等任何方式得以支持的,甲方应按照其获得支持的诉请金额(或通过调解、和解所确认的款项金额)的 %的比例,于判决生效之日或调解、和解协议达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本合同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解除条件依附件处理。

第六条 保密

1、乙方对于书面向甲方索取的有关文件所涉及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严格保密之责。(根据代理事项,需要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相关组织披露的除外)。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包括代理费用在内的本合同相关条款内容及乙方的一切商业秘密。

第七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 。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地点在北京。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篇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代理诉讼,订立以下条款,双方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

3、甲方委托乙方为执行程序的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

4、甲方委托乙方为申请再审的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

5、其他委托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上述第项代理工作。

三、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甲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________元。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

四、乙方律师接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对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乙方指派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五、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如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的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须认真的向乙方指派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指派律师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裁定、调解、案外和解及撤诉)。

十、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予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约支付全部代理费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款项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十四、其他特别约定(_______)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民事合同精选十二篇


民事合同 篇1

原告:卢某,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系字号为“佛山市XX区XX布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经营场所:佛山市XX区XXXXXXXXXXXX,注册号:XXXXXXXXXXXX。

被告:欧某,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全部货款人民币XX拾XX万XX仟XX佰XX拾元整(小写:XXXXXXX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告从XXXX年XX月开始,向原告经营的佛山市XX区XX布行(以下简称“XX布行”)购买布匹。经原、被告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对帐确认:截至XXXX年XX月,被告共欠XX布行布款总金额为人民币XX拾XX万XX仟XX佰XX拾元整(小写:XXXXXXX元),被告并于当天向原告出具了一张《欠条》。该《欠条》确认被告共欠XX布行布款总金额为人民币XX拾XX万XX仟XX佰XX拾元整(小写:XXXXXXX元),被告并承诺从xxx0年7月至xxx1年6月,每月分期还清上述布款,其中xxx0年7月底偿还人民币XX拾万元整(小写:XXXXXXX元)、xxx0年8月底偿还人民币XX万元整(小写:XXXXXXX元)。然而,被告在向原告出具欠条后,却一直失去联系不知所踪,至今未向原告偿还xxx0年7月、8月两笔布款。

原告认为,被告在向原告出具欠条后一直失去联系且不知所踪,至今未偿还xxx0年7月、8月两笔到期布款,被告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偿还布款的义务,已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有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要求被告即时一次性偿还全部所欠布款;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因被告所未支付的xxx0年7月、8月两笔到期布款共为XXXXXXX元,该金额已达到全部布款总额XXXXXXX元的五分之一,所以原告有权利要求被告即时一次性支付全部布款。

综上所述,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相关知识:

1、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指员工非因客观原因,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义务而应发生的后果。

2、这种后果或表现为继续履行义务,或表现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3、在很多情况下,还可能导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消灭。

4、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5、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二、违反劳动合同法案例、违反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违反劳动合同赔偿办法、根本违反合同

3、根本违反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4、如果卖方已经根本违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7—69条规定的关于货物风险转移时间的各项规则,并不损害买方因卖方根本违约而可以采取的各种救济方法。

5、如买方有权采取撤销合同或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或降低价款、请求损害赔偿等。

三、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公司违反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l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3、公司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4、劳动合同依法律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6、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7、公司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xxx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事合同 篇2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之比较

梁晓旭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山西 太原 030006)

摘要2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纠纷是两类既相似又不相同的合同行为。在司法实践中, 这两 者往往容易被混淆, 导致许多判决结果存在争议。因此, 对两者进行全面分析, 认真把握两者在行为人主观故意、客观表现、履约能力、履行态度以及取得财物的处置等方面存在的不同, 对于我们分清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更好地惩治违法、打击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合同诈骗, 民事欺诈, 区别

当前,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 经济主体之间的交往活动日益频繁, 当事人之间因签订、履行合同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 司法机关受理的合同诈骗案件也呈逐年大幅上升趋势。针对采取部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与其签订合同的行为, 究竟是民事欺诈还是合同诈骗犯罪? 如何判断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故意? 由于现行法律规定不明确, 导致司法实践中认定该类案件在罪与非罪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 出现不同地区的法院, 甚至同一法院不同的承办人和合议庭可能就同一案件事实会做出截然不同的两种判决。因此, 亟需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加以探讨和解决。

民事欺诈是指在民事活动中, 一方当事人故意以不真实情况为真实的意思表示, 使对方陷于认识错误, 从而达到发生、变更和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不法行为。它与合同诈骗罪的相同点是: 两者都发生在经济交往活动中, 都有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存在, 两者在客观上都采用欺骗方法, 包括捏造、歪曲事实和隐瞒事实真相等, 意图使对方陷入错误;两者都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行/骗, 不存在过失问题;行为人都可能对特定的财物处于不法占有状态, 即非法占有对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标的物。由于二者之间有如此的雷同点, 因此明确二者的关系, 是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保证。笔者认为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有以下几点不同:

1.主观目的不同。

民事欺诈行为的当事人采取欺骗方法, 旨在使相对人产生错误认识, 做出有利于 自己的法律行为, 然后通过双方履行该法律行为谋取一定时/ 非法利益0, 其实质是牟利, 主观恶性较合同诈骗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要轻, 只是通过与对方订立合同, 想占对方的便宜, 在显失公正的交易中谋取不法利益, 如借鸡生蛋者, 还有如夸大履约能力骗签合同。而合同诈骗罪虽然客观上可引起他人一定民事法律行为的/ 意思表示0, 但行为人并没有承担约定民事义务的诚意, 而是只想使对方履行那个根本不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 单方义务。对于合同而言, 签订合同的着眼点不在合同本身的履行, 而在对合同标的物或定金的不法占有0其订立合同的目的并不是去占些对方经济上的便宜, 而是要非法占有、控制对方的财物。即使在订立合同时付预付款、搞担保, 也不过是体现/诚意的烟幕、获取对方信任的诈术、引诱大鱼上钩的饵料, 财物到手就据为己有, 不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因此, 可以得出结论: 合同诈骗罪是以直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故意内容, 而民事欺诈则是通过双方履约来间接获取非法的财产利益。

2.客观表现不同。

(1)在行为方式上, 合同诈骗罪都是作伪;而民事欺诈行为则不仅表现为作为, 还有相当一部分表现为不作为。(2)从欺诈的程度看,合同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以及非法占

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已达到了一定程度, 需要由刑法来调整;而民事欺诈行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 但其欺诈行为仍在一定的限度内, 仍应由民事法律来调整。(3)从欺诈内容看,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实际行动;而民事欺诈行为中仍有民事内容的存在。(4)从欺骗的手段看,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意图

利用经济合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总是千方百计地冒充合法身份, 如利用虚假的姓名、身份、空白合同书, 虚假的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等, 以骗取对方的信任使行骗得逞;而民事欺诈行为人一般无须假冒合法身份。

3.履约能力不同。

签订合同能否履行是区别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的根本区别。民事欺诈人与受欺

诈人订立合同一般是能够履行合同的, 其后果只是显失公正。如乘人之危, 以少额支出, 获得对方的大额财物, 或某种临时急用, 骗订合同, 并且承认债权债务关系, 临时占用对方财物于合法的急迫用途, 能在不长的时间偿付债务、理赔等等行为, 属于能履行合同的民事欺诈。而合同诈骗人订立合同并无履行的意愿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如前面所讲的行为人没有履行合同的物质条件, 或提供的担保人在法律上是不合格的, 甚至是假的。结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情况, 笔者认为对于履约能力应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考虑:

第一, 有完全履约能力, 但行为人自始至终无任何履约行为, 而以欺骗手段让对方当事人单方履行合同, 占有对方财物, 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第二, 有完全履约能力, 但行为人只履行一部分, 如果其不完全履行的目的旨在毁约或避免自身损失或由不可避免之客观原因造成, 应认定为民事诈欺行为;如果其部分履行意在诱使相对人继续履行, 从而占有对方财物, 则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第三, 有部分履约能力, 但行为人无任何履约行为, 而以欺骗手段诱使对方履行合同, 占有对方财物, 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反之虽有部分履约行为,但附有积极的履约行为, 即使最后合同未能完全履行, 亦应认定为民事欺诈。

第四, 签订合同时无履约行为, 但事后经过各种努力, 具备了履约能力, 并且有积极的履约能力, 则无论合同最后是否得到完全履行, 亦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4.履约合同的态度不同。

民事欺诈人所签订的合同虽然是显失公正的, 但欺诈人一般能努力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 以防止夜长梦多, 鸡飞蛋打, 不能获得显失正的利益。如行为人夸大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 与他人签订大于自己履约能力的合同后努力履行合同, 防止因欺诈民事行为无效。而合同诈骗对合同的履行采取消极态度, 或设连环骗局拆东墙补西墙, 或长期拖欠不还, 或骗取财物后, 挥霍浪费无法返还等等。

5.标的物的处置情况不同。

当事人没有履行义务或者只履行一部分合同, 则当事人对其占有的他人财物的处置情况, 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其当时的主观心理态度, 不同的心理态度, 对合同标的物的处置也必然有所不同。0所以, 当行为人没有履行合同的原因难以说明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真实难以断定时, 可以从对他人财物的处置情况, 认定其主观上是否有/ 非法占有0 的目的。其一, 如果行为人将取得财物全部或大部分用以挥霍, 或者从事非法活动、偿还他人债务、携款逃匿等, 应认为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之故意, 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其二, 如果行为人将取得的财物全部或大部分用于合同的履行, 即使客观上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之全部义务, 一般均应认定为民事欺诈, 不宜以合同诈骗论。其三, 如果行为人将取得的财物用于自己合法的经营活动, 当其有积极的履行行为时, 应认定为民事诈欺: 当其没有履约行为时, 应认定为合同诈骗;但是,行为人虽不履行合同, 却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将对方财物予以退还, 仍应视为民事欺诈。

笔者认为, 在现有法律规定不很明确的情况下,分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行为, 应

结合上述情况, 进行综合的分析、比较后再作出判断与认定。同时建议最高立法机关或司法机关应参照1996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并结合近年来司法实践经验,尽快制定、出台关于认定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有故意非法占有等方面具体的立法或司法解释。

参考文献:

112夏朝晕.试论合同诈骗罪1J2.法商研究,1997,(4): 78.122熊选国.论利用合同诈骗罪与民事诈骗行为的界限1J2.法学评论, 1990,(1): 41.(作者系山西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民事合同 篇3

原告:李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电话:XXXX。

被告:张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电话: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应当于XX年XX月XX日之前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然而直到XX年XX月XX日过后六个月,被告仍然未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以各种理由推脱其责任,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的了原告的利益。

为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望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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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 1、年 被告支付所欠原告货款共计人民币 月 元,并日起至生效判决确定的付款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元。 )

支付利息(至起诉日,该利息为 2、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实与理由 原告 公司与被告 公司有业务往来, 约定的付款方式为月结 30 天。被告 原告 合计仍有公司于 20xx 年 7 月,8 月,9 月份向 元, 但目前公司购买材料发生的货款合计有 元的货款未支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 讼,请求依法公正处理。具体诉请如前述。 此致 人民法院

民事合同 篇4

上诉人(一审被告)姚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xx省xx市XXXX94号,公民身份证号:370302XXXXXXXX.

上诉人(一审被告):xxXX经贸有限公司,住所地:xx中国财富陶瓷城XXXX, 注册号: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姚X

上诉人(一审被告):李X,女,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xx省xx市XXXXXXX94号,公民身份证号:370302XXXXXXXXXX.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广东XX陶瓷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镇金陶工业园,注册号: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周XX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xxxx)佛城法民二初字第942号民事判决书,特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xxxx)佛城法民二初字第942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被上诉人一审诉讼请求。

2、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一审程序违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168条之规定:“简单民事案件中的‘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的争执无原则分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本案中,诉讼标的近百万,合同标的额达1000万元之巨,双方争议意见完全相反,被告人一方人数众多,可谓事实不清楚、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争议存在原则性分歧,因此,本案一审依法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法院按简易程序审理违反法律规定,属程序违法。

2、判决书多列诉讼参加人,亦属程序违法。本案判决书中列明被上诉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黎XX,广东经纬法律师事务所律师”。但一审诉讼过程中,从来没有该律师参加过法庭庭审等诉讼程序,一审判决书中却列明该律师为被上诉人一审的委托代理人,属于多列诉讼参加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亦属程序违法。

3、本案一审追加上诉人李X为被告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李X在本案争议合同中没有签名,不是合同当事人,依法不享有合同权利,当然也不能承担合同义务,因此,李X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4、上诉人姚X不是本案适格被告。姚X在本案中签订合同的行为是作为xxXX经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企业法人的对外代表机关,其行为是法定的职务行为,因此,本案姚X签订合同的行为本身就是xxXX经贸有限公司的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xxXX经贸有限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人格的企业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一审随意将自然人人格和法人人格混同,列姚X为被告并判决承担民事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本案一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严重错误。

1、关于代理权滥用问题。“李通”是被上诉人的销售业务人员,本案《经销合同》是其代表被上诉人与xxXX经贸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姚X签订,在该《经销合同》的附件中,其又接受姚X的委托,代表姚X及xxXX经贸有限公司办理与自己公司的同一销售合同事务,明显属于在同一民事法律行为中同时为双方代理的代理权滥用的法律禁止行为,该行为如同在同一诉讼案件中,一个人同时接受原、被告的委托进行同一诉讼代理行为,这样的代理在开庭时会出现代理人在原告席代表原告宣读完起诉状又接着去被告席代表被告宣读相反意见的答辩状,这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不能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唯一要件,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利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即所有的民事行为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就是无效的。因此,一审判决中以“姚X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授权原告的员工李通作为业务代表,是对自身权利的合法处分”为由而否定李通代理权滥用法律事实的成立,严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适用法律严重错误,认定事实严重错误。

2、被上诉人提供的证据链相互矛盾,不能自圆其说。(1)合同是否实际履行,不能因合同标的达千万之巨就可认定合同已经履行,合同条款如果不履行,只是观念上的权利义务,不能成为现实的权利义务,这与标的额大小没有必然联系。而一审判决认定本案所涉《销售合同》标的额达1000万元之巨,合同没有履行“有违一般陶瓷行业大额交易的常理”为由认定合同已经履行,完全是一种主观臆断。如现在的借贷纠纷,只有借条或借款合同,而没有交付事实,不管合同数额多大,都不能认定还款义务的成就。(2)本案中,被上诉人签订合同后,被上诉人从来没有向上诉人履行交货义务,被上诉人也从来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结算付款义务,被上诉人提供的对帐单、银行结算流水明细等证据形成的证据链相互矛盾,不能相互印证。被上诉人出示的对帐单没有被上诉人的签字确认,而与对帐单一一对应的银行结算明细的结算人是黄明鑫和刘健,经查证,黄明鑫是被上诉人的销售业务人员,与李通是同事,刘健上诉人则均不认识。而对这一明显的事实,一审判决却故意遗漏分析,明显偏袒被上诉人,有枉法裁判之嫌。(3)从被上诉人提供的电话通话明细,都是首先拨打0533-5XXXX的电话,然后拨打0533-5XXXXX,而0533-5XXXXX并不是上诉人的电话,0533-5XXXXX又是一个打印社的公用传真号,存在不特定多个公司、门面共用的事实,况且,电话通话只是一种通信方式,并不是意思表示本身,无法证明本案合同履行与否的事实。

综上所述,本案一审判决,程序违法,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明显让人感到地方保护、有意偏袒被上诉人的判决取向。被上诉人隐瞒事实,移花接木,欺诈诉讼,意图让上诉人无端偿债,违背诚信原则和公平正义,严重损害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请二审法院查明事实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X经贸有限公司

姚X 李X

xxxx年12月1日

民事合同 篇5

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xxx

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xxx

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总经理

上诉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x中级人民法院(xxx)曲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现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请求依法撤销xxx中级人民法院(xxx)曲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

二、请求依法进行改判;

三、请求判决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导致做出了错误的判决结果,理由如下:

一、被上诉人所供铅精矿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1、被上诉人行为属于根本性违约。

根据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原料购销合同》第三条“质量要求:Pb≥60%。同批铅精矿质量应基本一致,不得混入外来夹杂物。”第四条“铅精矿含铅主品位增减价及杂质扣除标准见附表。”在《铅精矿含铅主品位增减价及杂质扣除标准》附表1规定“60%

以上规定说明,主要铅精矿应达到Pb≥60%,不达到此标准的少数铅精矿可按照附表递增和递减,Pb

2、公安机关取样检测的结果证明上诉人所供的铅精矿品位不合格。

(1)xxx年5月25日xxx公安局xxx公安分局民警xxx在上诉人xxx分公司粗铅厂依法对堆放车间内的xxx年4月29日、5月3日、5月4日被上诉人运到的铅精矿进行取样,经均匀布点取样后,混合十字对角四分法缩分,然后提取检测铅精矿一袋(灰黑色粉末状物)。(详见xxx年5月25日提取笔录)

(2)xxx年6月5日xxx公安局xxx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出具xxx公安局xxx分局委字[xxx]174号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委托书,委托xxx公安局xxx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对5月25日调取的铅精矿进行检测,委托书内容“为打击犯罪,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铅精矿进行价格鉴证。”(详见委字[xxx]174号委托书)价格认证中心依据委托“依法对被骗13.14%Pb品位铅精矿487.34吨的价格进行鉴定”(详见区发改价鉴[xxx]158号鉴定结论书)并出具编号:区发改价鉴[xxx]158号的价格鉴定结论书,该结论书价格鉴定基准日为xxx年4月29日至xxx年5月4日,结论书认定xxx年4月29日、5月3日、5月4日共计487.34吨铅精矿Pb13.14%,价格250532.00元。同时,在委字[xxx]174号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委托书中载明了5月25日调取的铅精矿Pb都为13.14%。

在委托xxx公安局xxx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认证的同时,xxx公安局xxx分局刑事侦查大队还委托滇东地质矿产测试中心对5月25日调取的铅精矿进行测试,滇东地质矿产测试中心出具编号P09-624检测报告书,报告指出5月25日铅精矿的Pb13.14%。

3、讯问笔录证实5月3日、5月4日的铅精矿均不合格。

民事合同 篇6

1.主体及主体具备的条件不同

民事合同与劳动合同双方主体是不同的,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是特定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即一方是提供劳动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则是企业、行政等用人单位。除此之外,劳动者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劳动者是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而民事合同的主体则可以是自然人、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具有不特定性。作为民事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可以是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也可以是年满10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具有一定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而且对于主体资格的具备并没有严格的要求。

2.合同性质不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之间既有平等关系,又存在特殊的从属关系。劳动合同的签订,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体现平等性特点;劳动合同成立之后,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之中,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和监督下,承担劳动义务,双方之间就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动者的劳动义务必须是劳动者以其自身的技能亲自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不能由他人代替劳动者提供劳动,这是劳动合同与承揽合同最主要的区别。一般民事合同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行使可以由他人代理。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各自独立,互不隶属,没有命令与服从关系,也没有监督和管理的从属关系。

3.合同订立的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为要式合同,即劳动合同订立应当采用法律规定的方式即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具备法定必备条款。这是劳动合同与一般民事合同相区别的重要方面。一般合同形式,不强调要式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电子邮件形式和其他多种形式。与劳动合同相比,一般民事合同的内容受法律限制较少,只要不与国家强制性规定相抵触,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所签合同就发生法律效力。

4.合同的具体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内容具有法定性,即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订立劳动合同必须要具备的法定条款,《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1款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9项,劳动合同只有完全具备了这些条款,才能依法成立,才能对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劳动合同的内容受国家干预程度较大,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常以法律强制性规范规定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比如国家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拖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条件等等;而民事合同的`内容则具有较大的自由协商的余地,当事人可以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对合同条款进行充分协商。如在劳务合同、承揽合同中,用人单位作为一方当事人,无义务为另一方当事人办理社会保险;当事人可以自主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时间等等。但注意的是民事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合同的标的不同

劳动合同的标的是一定的劳动行为,而不是劳动成果。即劳动合同的标的没有物存在,劳动者只需要按规定参加用人单位的集体劳动,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而不论其劳动成果是否实现。而民事合同的标的主要是物和行为,虽然有些民事合同的标的也涉及到劳动行为,但一般是与劳动结果相联系的劳动行为。

6.合同的效力不同

民事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无效、效力待定。而劳动合同则无效力待定一说。

民事合同 篇7

答辩人:XXX,男,汉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伊川县吕店乡XX一组。

答辩人因与XXX等五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人依法不应承担本案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事实理由如下:

一、事故发生时,答辩人不是肇事车辆实际的使用人。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车辆于 月 日由XX借走使用,已脱离答辩人的实际控制和支配。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据此,答辩人系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并非使用人,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出借造成侵权事故,答辩人作为出借人对损害的发生无任何过错,不属于法律规定范围的赔偿义务人。答辩人出借车辆时,车辆是通过国家标准的年检,车辆性能符合安全要求,且购买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在出借车辆时答辩人也进行了必要的审查,车辆使用人杨水杰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 综上所述,事故发生时,答辩人不是肇事车辆的实际使用人且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无任何过错,要求答辩人对XXX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依法无据,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XXX等五人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民事合同 篇8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该案违反了民事案件一事不再理的规定,应裁定驳回起诉;周的诉讼请求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现作扼要答辩如下:

一、 贵院受理本案违反了民事案件一事不再理的.规定。

答辩人与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历经贵院一审及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且二审法院已经做出厦民终字第1762号生效民事判决书。贵院再次受理该案件,违背了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二、周的诉讼请求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首先,上述(2008)厦民终字第1762号生效民事判决书已经执行完毕。

贵院执行局已经按每户3000元的标准向答辩人收取了9.9万元款项用于XX大厦33户的煤气设施建设,上述判决已经执行完毕,答辩人与周之间就煤气设施建设已无未了事宜。

另据答辩人了解,包括周在内的33户业主已经与燃气公司签署了煤气设施建设的协议,该协议已经大部得以履行,只是因为XX大厦部分业主不愿安装煤气,才导致南浦路63号 室无法进行煤气设施建设,这些情况,答辩人已向贵院提起了调查取证申请,请贵院调查核实。也就是说,现在南浦路63号 室无法进行煤气设施建设与答辩人毫无关系。

其次,周并未因煤气设施未能建设遭受经济损失。其提出的气罐租金、运气费、燃气费差价、通讯费等系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其计算依据为商品房的使用年限58年。这些费用既然尚未发生,则周并未实际遭受损失。

总之,上述(2008)厦民终字第1762号生效民事判决书已经执行完毕,答辩人与周之间就煤气设施建设已无未了事宜;现在南浦路63号 室无法进行煤气设施建设与答辩人毫无关系;周也未受任何经济损失。因此,周的诉讼请求没有任何事实作为依据。

综上所述,贵院受理该案违反了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应依法驳回周的起诉;其诉讼请求也没有任何事实依据。

民事合同 篇9

上诉人(一审被告):魏某某,女,xxx年3月17日出生,汉族,个体,住xx市xx区xx办事处xx村x号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李某某,女,xxxx年5月29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区渤海五路xx号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高某某,男,xxxx年4月7日出生,汉族,个体,住xx市xx区新华街建行宿舍

上诉人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区人民法院xxxx年7月4日做出的(xxxx)x民二初字第422号民事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2、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故意偏袒被上诉人一方

(一)、xxxx年7月9日,被上诉人李某某与上诉人魏某某签订房屋出租合同,约定由上诉人魏某某出租渤海国际广场A1-C59房屋给被上诉人李某某使用,租赁期限为xxxx年7月10日起至xxxx年7月9日止。自双方签订合同后,该房屋一直由被上诉人李某某使用,并且一审法院也认定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李某某应当在房租租赁期限届满后将该房屋返还给上诉人魏某某,但自从双方签订合同之后,被上诉人李某某一直使用该房屋,并未将该房屋返还给上诉人魏某某,截止到一审法院判决做出的xxxx年7月4日,至双方签订合同的约定期限还差5天,该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在被上诉人李某某使用房屋的一年时间里,该房屋的使用受益权都在李某某手里,李某某也一直在正常经营,并且根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但被上诉人李某某一直未将该房屋返还给上诉人魏某某,其一直在使用收益。并且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律最基本的原则是公平原则,而一审判决上诉人返还被上诉人李某某155000元显然违背了法律的公平原则,在我国无论是侵权法里的侵权责任还是合同法里的违约责任都始终贯穿着法律的一条基本原则,那就是损害填补原则。法律的目的在于弥补因法律所保护的法益受到侵害而遭受的损失,使法益恢复到未被侵害之前的状态。而法律严格禁止当事人因此而获得法外利益,具体到本案中,被上诉人李某某一直使用收益该房屋,并且直到现在也未向上诉人魏某某返还该房屋,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房屋租赁费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对价,而一审判决却对此事实予以不顾,做出错误的判决,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上诉人不服该判决。

(二)、一审判决曲解法律,在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司法的目的之一就是使不确定的法律关系明确化,法律的目的在于定纷止争,并且根据法律的公平原则要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在本案中,被上诉人高某某与上诉人魏某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与魏某某与李某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是基于同一事实而发生的连贯的、不可分割的法律关系,根源还在于被上诉人高某某的无权转租行为,一审判决不能把基于同一事实而发生的不可分割的法律关系人为拆解,假使一审判决正确 ,它也应当在判令上诉人魏某某返还租赁费的同时判令被上诉人高某某向上诉人魏某某返还租赁费,这才是公平公正的判决。因为被上诉人高某某并非不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也是一审的被告,而一审判决却回避了这个问题,将原本不可分割的法律关系人为拆解,明显的是在故意偏袒被上诉人一方。结合xxx法院(xxxx)滨民二初字第364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其并未判决被告高某某承担任何责任,可见一审法院偏袒高某某的行为更加明显,不能叫人心服。

二、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因程序违法导致实体判决不公。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也就是说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本案一审的立案时间是在xxxx年的年8月,而做出判决的时间是在xxxx年7月4日,审理期限长达近一年,并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的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而一审判决在xxxx年7月4日做出后,直到xxxx年2月20日才送达给上诉人,整整拖了长达7个月的时间,程序的严重违法,导致判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在上诉人的心目当中荡然无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四款的规定,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影响了案件的正确判决,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判决严重的程序违法,导致实体判决不公,法律丧失公信力,希望二审法院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综上,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法法定程序,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魏某某

xxx年二月二十五日

民事合同 篇10

上诉人:XX(上海)XX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董事长

住址:上海市XX区XX路375号

被上诉人:上海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住址:上海市XXX路58号880室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20xx)X民三(民)初字第XX号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判决第一项、第二项,依法改判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支付工程款人民币92619.56元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表现于以下方面:

一、原审法院依据原告提供开工日期的证据,认定内外架工期的起算日期为开工日期,且以此推定内外架工期起止时间一致且不可分,该认定与原审法院查明事实中双方合同的约定不符:

1、根据原审法院查明事实,双方约定外架工期从搭架开始,内架工期从木工通知正式进场开始,从该约定上看,内外架工期起算时间不同具备合同依据;

2、合同履行过程中,并非所有脚手架搭建在同一开始时间全部搭建完成,既然合同约定外架工期从搭架开始计算,那么地上部分脚手架外架的工期也应从地面部分脚手架外架搭架时计算,而不应为原审法院认定的开工日期;

3、关于内架工期起始事宜,原审法院以合同未约定内架与外架延期是否分开计算为依据,认为内架延期时间同外架一致,缺乏依据。首先,内架的工期起算时间同外架不一致;第二,合同履行中,内架使用方式同外架也大不相同,内架并非一次性全部搭建,而是根据施工需要,分楼层循环搭建,边拆边搭;

总之,原审法院仅凭被上诉人提供的开工日期,机械认定开工日期为所有脚手架工期的起算时间,并以此计算延期费用,违背双方合同的约定之意。

二、原审法院查明双方对账的事实,却不对双方对账的性质做出认定,得出结论违背双方的合意,事实上纵容了被上诉人的毁约行为。

原审法院查明“20xx年1月20日,原告出具说明一份,言明:从20xx年1月至20xx年1月20日,被告方已付原告23万元,余款34824元未付……”,该说明虽为被上诉人单方出具,但事实上双方皆按照该说明履行,为双方的合意;按照双方的合意,上诉人履行了合意所约定的付款义务,20xx年1月20日之前双方约定的合同债务,上诉人已经履行完毕;退一步说,假设上诉人真存在延期的事实,双方为合同履行所达成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亦同合同一样,受法律保护;然而,原审法院却罔顾双方合意的.事实,依旧判决上诉人承担从开工后210天至20xx年1月20日的延期费用,实际上纵容了被上诉撕毁双方合意的不诚信行为。

三、总之,原审法院违背事实机械认定了工期起止期间,又罔顾双方合意,判决上诉人承担所有脚手架从20xx年7月19日至20xx年1月20日之间的延期费用,认定事实不清,截止至20xx年1月20日,双方已对之前所产生的工程款项结算并履行完毕;上诉人所未付工程款为部分2#房外架从20xx年1月20日至实际拆除之日的部分使用费用。

恳请贵院依法改判为感!

此致

上海市第X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上海)XX材料有限公司

日期:

民事合同 篇11

原告:北京++++仪器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住所:xx市xx路,邮政编码:xxxx

电话:xxxxxxxxxxxx

负责人:林++++,职务经理

被告:熊xx

住所:xx市xx区xx乡xx村x组x号

电话:xxxxxxxxx

案由:买卖合同欠款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货款23,000元;

2、判令被告支付滞纳金23,000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xxx年6月22日签订《买卖合同》,被告向原告购买++++全站仪和++++铝合金脚架等配件,总价款27,000元。合同约定,被告在xxx年7月25日付清货款。还约定逾期付款时,按1%/天支付滞纳金。被告熊xx于xxx年6月22日收取了全部合同标的物并出具签字盖章的《合同货品签收单》。

原告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被告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严重违反了合同。根据《合同法》109条、114条应当承担支付价款和支付违约赔偿金的法律责任。被告应当支付货款23,000元,还应按合同支付逾期滞纳金23,000元(已经大幅减少),并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第108条的规定,特向贵院起诉,请贵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xx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原告:北京++++仪器有限公司

xx分公司

负责人:

xxx年六月十日

附:1、本状副本1份;

2、书证3份。

民事合同 篇12

上诉人(原审原告):潘白X,男,汉族,1xxx年9月2日生,住址:xx省xx市xxx区丰xx路XX号9幢xx室,邮编: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

被上诉人一(原审被告一):上海xx电子有限公司,住址:xx区xx镇环东一路65弄XX号1586室,法定代表人:陆根X,邮编:201501,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

被上诉人二(原审被告二):陆根X,男,汉族,xxxx年10月19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户籍地:江苏省兴化市茅山镇府前街X号,邮编:xxxx,现住址:xx区合xx镇xx村xx宅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xxxx)金民三(民)初字第1772号判决书第二项,依法改判支持原审诉讼请求:“要求被上诉人二向上诉人支付欠款人民币614,461.00元的利息,自xxxx年12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息,直至付清之日”;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二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审判决驳回上诉人主张利息的诉请,实属欠妥,具体理由如下:

1、双方约定货到付款,被上诉人二并未依约行事。上诉人考虑到维持合作,故允许被上诉人二在收到货物后迟几天付款,该事实可从已付几笔货款中得到印证,但上诉人并未同意可以无限期延迟付款,且与一般交易习惯不符。

2、上诉人曾采用多种方式,不断向被上诉人二追讨货款,并通过借高利贷(月利2分)维持生意,对此被上诉人二亦已明确知晓,且其曾承诺在xxxx年11月底前将全部欠款结清,但事后依旧没有履行。

综上,被上诉人二应当支付上诉人同期贷款利息,以弥补违约造成的利益损失,否则有失公平。现上诉至贵院,请求二审法院支持上诉请求。

此致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xxx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人事合同实用


出于您的愿望我们精心编辑了“人事合同”。时代的发展为人们带来很多便利,合同已经成了我们生活中最关键的一样东西了。签订合同能平衡签订双方的利益。欢迎您阅读本网页的内容!

人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乙方申请,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保管人事档案事宜协议如下:

一、委托保管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少于半年)。

二、甲方保管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调转手续;

2、依据有关规定,管理甲方人事档案,办理相关业务;

3、依据档案办理出国政审、职称申报盖章及出具有关证明;

4、存档人员退休申报;

5、在委托保管档案期间,乙方不负责其他非档案管理责任。

三、乙方责任

1、交付甲方档案管理费为每月五元,按存档期限一次结清;

2、一次性交费不少于半年,存档费一经交纳,存档期内转档存档费不予退还;

3、档案保管到期前一周,应及时与乙方办理续存手续。

4、保存好协议和交费凭证。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人事合同 篇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本企业职工。根据《xxx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公司保密协议》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个月。

第二条工作任务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工作。

2、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岗位,承担____任务。

3、乙方应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管理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

2、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劳动、职业道德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3、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

2、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每月____日为发薪日。

3、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及乙方的技术熟练程度、劳动效率以及工作年限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4、甲方支付乙方岗位工资____元、三金补助____元。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人才中心):______________(盖章)

兹因甲方工作需要,决定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乙方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及国家其它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劳动人事代理签订以下合同:

一、 代理服务范围

甲乙方开办的服务代理范围是现已开设和今后需增开的各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代缴,不含申领、享受等服务。

二、 甲方的责任

1、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下列第( )项人事代理服务:

2、甲方应尽可能协助乙方做好社会保险代理工作,并尽可能 为乙方提供方便。

三、 乙方的责任

1、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委托甲方代理内容,一次性交付半年以上相关代理社会保险费用及甲方规定的人事代理费。

3、乙方需在缴纳的费用到期前一个月到甲方续缴有关代理费用,不按时续缴的,甲方将停止一切代理服务,其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终止人事代理合同书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已缴的代理费甲方不予退还。

四、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五、本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订手续。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合同 篇4

甲方(聘用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企业单位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乙方 (受聘人)

姓 名: 性别: 民族: 学 历:

家庭地址: 身份证号: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甲方公司因发展需要,就乙方拥有的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甲方单位,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及人事关系管理

1、甲方聘任乙方( 专业 级执业资格建造师)兼职甲方公司顾问岗位。

2、乙方将资格证书注册在甲方单位,用于甲方企业施工资质就位、升级、年检。

3、乙方不纳入甲方员工编制,与甲方无人身或劳动关系。乙方受聘兼职期间,人事关系由乙方自行管理。任何情况下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人事关系。

4、乙方任何情况下都不去甲方单位坐班、不参加考勤、不遵守甲方内部规章制度、不参与甲方的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注册成功网上公告之日往后推1(壹)年止。

2、双方同意 年 月 日起至注册成功网上公告之日期间甲方不支付乙方兼职顾问报酬。但此时间不超过 天,否则甲方将给予乙方 元/天的补偿,直至注册成功网上公告之日为止。

三、工资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每年支付乙方兼职顾问工资 元整(税后)。乙方不承担注册、继续教育学习等过程产生的任何费用。

2、支付方式:(转账支付)

1)甲方确认乙方相关资格证书满足要求且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 元的聘用工资预付款。

2)乙方证书初始或变更注册成功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首年度兼职顾问工资余款 元人民币。

3)甲方银行账号信息: 。

3、合同期限超过一年的则下一年度的兼职顾问工资支付时间为每年的月日。

四、 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合同期间,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注册证书申报甲方公司的企业资质就位、升级、年检。

2、免费为乙方办理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年检等相关手续,并在《执业手册》上登记聘用期间的执业情况,保证证书上无对乙方利益有损的信息出现,且承担注册过程中所有的费用。

3、合同期间,甲方承担乙方每年的继续教育相关费用,乙方凭相关票据向甲方报销。若乙方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在政府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请人代之学习。

4、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册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保证乙方执业证书干净、整洁、无损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书原件应在注册成功后(10工作日内)及时交还乙方本人保管,建造师执业印章应在下发后(10工作日内)及时交还乙方本人保管。

5、签定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单位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6、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兼职顾问工资。

7、甲方对乙方如遇非乙方原因超过约定申请注册期限而最终未注册成功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有义务支付兼职顾问工资报酬为每月1000元人民币。

8、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时有权使用乙方相关证件,在使用结束后七日内归还乙方提供的证件。

9、甲方使用乙方证书和材料期间,应保证乙方证书和材料的整洁、完整、安全和隐私。

五、 乙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有关建造师注册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建造师执业资格合格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扫描件、一寸、二寸彩色相片 张】用于注册。

2、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并及时提供有关身份证、学历文凭等证明材料的。乙方有义务及时(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

3、甲方在申请注册期间,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初始注册,以便顺利注册成功。

4、乙方提供的证件必须合法有效,不提供虚假证件及资料、若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注册不成功时;则应退还甲方支付的预付工资 元人民币,如果已经全额收到兼职工资的,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兼职工资。

5、完成注册后,乙方同意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交由甲方管理,甲方应妥善加以保管。执业印章由乙方自己保管。

六、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兼职顾问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时,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如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则原合同效力不变(协商期不得超过30天)。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兼职顾问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1)聘用兼职顾问合同期满;

2)乙方原因申请注册不成功。且退还兼职顾问预付工资后。

3)甲方原因申请注册不成功,且依约补偿后。

依据上述条款自行解除聘用合同的,乙方应在20日内办妥终止聘用关系,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关证件并办理调出所需的一切手续。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在甲方申请注册期内不积极配合甲方注册的;

2)乙方在甲方申请企业资质就位、升级、年检期内不积极配合甲方的;

3)乙方提供的申请注册、资质就位、升级、年检所须学历、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明不符合要求经双方采取补救措施仍然不合格的;

4)乙方以甲方名义私自承接施工项目,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5)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约定的义务及岗位职责的。

甲方依据上述条款解除乙方聘用合同,应在30日内办妥终止聘用关系及调出所需的一切手续。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在国家规定的续期注册期间;应由甲方为乙方办理续期注册的

2)乙方为甲方工作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对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如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终止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约定承担义务,或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

2)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兼职顾问工资;不按期归还乙方相关证件及执业印章的;

3)乙方被招聘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

乙方依据上述条款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甲方应在接到书面要求之日起15日内给予答复,并对乙方办理解除聘用合同与变更调出手续。

人事合同 篇5

代理号:[200]号

甲方:___乙方:___(委托方)

为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单纯管理乙方委托人员人事档案的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1、代管人事档案;

2、出具与人事档案有关的人事关系证明。

二、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保存乙方委托人员的`人事档案资料,负责其人事档案的收集、鉴别、归档和转递;

2、按规定为乙方委托人员出具与人事档案有关的人事关系证明。

三、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承担下列责任: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委托人员的工资、病、伤、残、死亡、待业及各种保险等一切责任自负;

2、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委托人员如落实了新的工作单位,需要转递档案的,乙方委托人员向甲方提出申请和出具接收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材料,甲方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档案转递手续,手续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3、乙方委托人员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是否续代或增加代理项目的意见,若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委托人员不按合同办理续代、增代或转递手续,甲方应将所有代理资料予以封存。甲方将所管理人事档案资料封存后,如果委托单位或乙方委托人员需要使用,须向甲方提出拆封申请,甲方按规定加收服务费。

四、单纯保管人事档案收费:

甲方向乙方收取保管人事档案服务费每人每月元,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本合同期限内的人事档案保管费元。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商定。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人档案一份。

甲方:___乙方委托人员:___

联系电话:___联系电话:___

网址:___邮箱: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人事合同 篇6

甲方:乙方:经协商,乙方同意将其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为明确双方责任,就档案保管事宜商订如下:一、 甲方:1、 负责乙方档案的保管以及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按来函单位的要求出具乙方档案中有关的证明材料。2、 负责办理乙方有了新接管单位后的档案转递手续。二、 乙方: 1、 在合同签定时,按合同期(每月 元)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档案保管费共 元(中途终止合同,保管费不再退回)。2、 应及时把合同期内形成的各种书面材料交给甲方整理归档。三、 甲方不负责乙方的原身份、各种福利保险(如:待业、医疗、养老等)以及本合同以为的其他管理责任。 四、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不续签时,乙方应在期满后一个月内将档案转出;逾期从第二个月起按月倍收保管费,逾期壹年甲方不负保管责任。 五、 本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 七、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经办人签名: [page] 年月 日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合同书》续签表 续签一期 经协商,双方同意按原签定《档案保管合同书》续签合同, 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续签期内保管费每月元。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名: 签名:年月日 续 签 二 期 经协商,双方同意按原签定《档案保管合同书》续签合同, 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续签期内保管费每月元。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名: 签名:年月日 续 签 三 期 经协商,双方同意按原签定《档案保管合同书》续签合同, 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续签期内保管费每月元。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名: 签名:年月日[page]

人事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人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代理服务范围

甲乙双方开办的服务代理范围是现已开设和今后需增开的各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代缴,不含申领、享受等服务。

二、本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按乙方的需求提供下列第(

2、甲方应尽可能协助乙方做好社会保险代理工作,并尽可能为乙方提供方便。

四、乙方的责任

1、按甲方的需求,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

2、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补缴社会保险的服务并对补缴保险中的缴纳基数与缴纳比例承担责任,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补缴或其它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委托甲方代理内容,每月10日以前,乙方将委托代理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及甲方规定的人事代理费(人事代理费每人每月50元)存入甲方帐户。(开户行: ;帐号: )

4、乙方需要在缴纳的费用到期前一个月到甲方续缴有关代理费用,不按时续缴的,甲方将停止一切代理服务,其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终止人事代理合同书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已缴的代理费甲方不予退还。

五、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 年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有关材料整理后送交甲方。乙方在工作期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要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

2、人事规划设计;

3、人才招聘引进;

4、毕业生人事代理;

5、人事档案管理;

6、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接转;

7、档案工资调整;

8、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9、代办养老保险、公积金;

10、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11、代办集体户口落户;

12、聘用合同鉴证;

13、代办出国(出境)政审;

14、协调流动争议;

15、寒假工人事代理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第( )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项目的具体义务;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利做好交接工作。

十、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合同 篇9

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_(以下简称单位)聘用的同志(以下简称乙方),依据甲方与单位签订的《人事代理协议书》为原则,就委托代理人事档案及关系问题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责任:

1、应单位和乙方个人委托,管理乙方人事档案及关系。乙方原工作身份为_。户籍所在地为。

2、根据档案记载,经单位许可,为乙方出具相关人事证明。

3、乙方在聘用工作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4、乙方与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根据单位委托,按原工作身份介绍乙方到新的就业单位。

5、甲方在未得到单位与乙方解除聘用关系的书面通知前,不得应乙方个人要求调转其人事档案及关系或提供相关人事管理服务。

6、甲方不负责其他管理责任。

二、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人事管理规定和单位的工作安排。

2、乙方与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应在离职后的15日内持单位书面证明到甲方办理调档或转个人存档手续(非北京户籍员工档案必须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档案拟接收机构仅限新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北京市级及各区县人才机构、存档人员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组织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否则由于迟延调档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开具人事证明或办理有关手续时,须向甲方出具单位介绍信。

4、乙方调离或改变代理方式时,须交回合同书及存档凭证,结清代理费。

5、如乙方属非北京户籍人员,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自户籍所在地或北京市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至双高中心的转移手续,进行异地存档。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自乙方档案转出之日起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

人事合同 篇10

甲方(代理方)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委托方)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电话:

业务负责人:

负责人:

邮编:

传真:

E-mail: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雇员人事业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人事代理是指乙方根据管理需要,将全部或部分人事业务委托甲方依法办理的服务业务。

第二条 委托方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法人组织。

第三条 代理方是指沈阳市人才中心所属的、经授权的、依法从事人事代理及人才派遣业务的实体中介机构。

第二章 甲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 甲方有权力询问乙方与委托人事业务相关的情况,有权力核实乙方提供相关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五条 甲方有义务在合同期内按乙方要求开展如下委托人事代理服务:

1、提供国家、当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人事

代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服务功能等咨询服务;

2、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保管乙方员工的人事档案,负责办理出具各种以人事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3、提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推荐、招聘、测评、初步面试等服务;

4、负责代办乙方工作人员的社会统筹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的申报和缴交;

5、负责代办乙方与其员工的劳动合同鉴证相关手续;

6、乙方要求办理的其他人事服务。

第六条 甲方有义务保守乙方人事、劳资相关商业机密。

第七条 甲方按乙方委托要求,在办理过程中遇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三章 乙方权利义务

第八条 乙方有权力委托甲方为其代理、代办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人事代理业务,有权力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经与甲方协商后对本合同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后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合同。

第九条 双方签订合同后,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力通过甲方对其员工的档案及相关人事资料进行管理、调用、控制。

第十条 乙方有权力对甲方的代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办理本项业务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与本项业务相关的公司背景资料及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其员工的人事相关资料、劳动关系证明和其他与委托人事代理服务相关的资料。

第十三条 乙方有义务按委托代理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数额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第四章 费用及付款

第十四条 乙方应向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过程中遇第三方收费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五条 乙方应在每月8日之前支付

代理服务费,或划款至下列帐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五章 争议与仲裁

第十六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七条 由乙方提供的与委托甲方代理服务相关的数据、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六章 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应定期核对委托人事服务情况和账目等资料。

第十九条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提出单方中止合同的,乙方应按如下要求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签订合同时间未满一年的,乙方按当月代理服务费金额交满一年服务费;双方签订合同时间满一年未满一年半的,乙方按当月代理服务费金额支付满一年半的服务费;双方签订合同时间满一年半以上的,乙方违约金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 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第二十二条 其他需约定的协议见附页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人)

签字: 签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事聘用合同


请务必不要错过这篇内容丰富的“人事聘用合同”,阅读它将使您受益匪浅。利益对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越来越多地需要合同的机会。在合同中,我们绝不能通过恶意串通来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方的利益,同时也不能包含以下免责条款。希望这对您有所帮助,请务必收藏!

人事聘用合同【篇1】

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

甲 方:(单位名称)

乙 方:(个人姓名)

鉴于甲方为了保障企业高效运作,需要聘用专业的人事代理人员,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故甲乙双方依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人事代理人员的职责包括:

(1)拟定企业的人事政策及规章制度;

(2)招聘、录用、培训、管理和离职等相关工作;

(3)维护企业员工档案和工资福利制度;

(4)处理员工的纠纷和工作意见反馈。

2.工作时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起始时间至终止时间。

3.工作地点: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将到甲方工作。

二、服务质量

1.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在企业运作中所涉及的全部机密信息,不得泄露或用于个人利益。

2.乙方承诺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工作,工作质量应符合行业标准。

3.乙方应提供专业化的人事信息系统来加强管理和调查研究工作。

三、服务报酬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人事代理服务费。

四、合同变更

1.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或者出现变动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2.在出现变动问题时,甲乙双方必须及时进行沟通协商,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五、合同终止

1.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均可选择续约或不续约。

2.在合同期间如出现任何违规现象,一方可提前通知另一方进行解决,若不能解决,则可无责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认真考虑,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关协议。

六、违约责任

1.一方违反了合同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七、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双方可以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依据中国法律予以解决。

八、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备案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部门备案。

联 系 人: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个人姓名)

签署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人事聘用合同【篇2】

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

甲方:xxxxxx代理公司

乙方:xxxxxxxx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劳动合同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聘用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xxx年月日至xxx年月日。若需要延长或终止合同,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或劳动合同。

第二条:聘用岗位和职责

乙方聘用岗位为人事代理人员,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并招聘公司需要的人才;

2.负责筛选、初步面试、安排用人部门面试,审批入职手续;

3.负责安排新员工的培训和试用期工作;

4.负责协助部门经理完成员工的离职手续并进行员工离职面谈;

5.其他由公司安排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工资及福利待遇

1.乙方的工资为每月xxxxx元,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工资于每月15号发放,若遇到法定节假日,则将工资提前发放。

2.乙方享有公司给予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

3.公司也会根据其业绩和表现给予绩效奖金和年终奖金等薪资福利。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假

1.乙方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8:00,中午午休1小时。

2.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和病假(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等假期权利。

第五条:聘用期满、终止合同、解除合同

1.聘用期满时,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乙方是否继续任职进行评估,视情况决定是否与乙方签订新合同。

2.双方同意:如下列情形之一发生,为本合同的终止:

(1)乙方提出解除合同;

(2)因乙方严重过失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

(3)因乙方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

(4)因乙方不适应岗位、未达标工作业绩,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第六条:保密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服务期间,除为甲方工作需要知晓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信息外,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泄露甲方的任何信息。保守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同时要妥善保管和使用公司的各项资料。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协议,如有违反协议的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由于意外事件(如天灾、战争、社会事件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办法。

3.本合同采用双方确认签字的形式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效。

甲方:xxxxxx代理公司(章)

乙方:xxxxxxxx(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人事聘用合同【篇3】

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

甲方:×××公司

乙方:×××个人

鉴于乙方具有较强的招聘、筛选、面试、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同时熟悉人事政策和法规,能够为甲方提供高效、专业、优质的人力资源代理服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聘用内容及期限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人力资源代理服务,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招聘、筛选、面试优秀人才,为甲方提供相关人力资源咨询服务和招聘建议;

(2)与公司各级领导及部门沟通协调,组织和制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方案;

(3)负责制定、完善和更新公司各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办法;

(4)维护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信息档案管理,为公司提供人力资源管理报表;

(5)制定和执行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及考核标准,为公司提供绩效管理方案;

(6)协助公司进行员工福利、奖惩制度设计及管理工作;

(7)协助公司进行培训计划制定、实施和评估等相关工作。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为1年。期满前,乙方需提前60日向甲方提交续签申请。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约,如不续约,则于合同到期之日自动终止,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二、工作报酬及支付方式

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报酬为服务费,服务费用为乙方所代理人员每月薪资总额的5%(不含社保公积金)。

2、服务费用按月结算,结算期为本月底,服务费由甲方直接从代理人员所得工资中扣除并代为支付。如代理人员在月中入职,则服务费以入职之日为起算日,按比例进行结算。

3、甲方有权在乙方报酬中直接扣除相应的服务税费等相关税费,扣除比例以当地税务部门规定为准。

三、安全保密

1、为保护甲方的商业机密和财产安全,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不得将涉及甲方的任何机密资料、项目、方案和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或竞争对手,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应及时将发现的甲方机密泄露风险告知甲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将原招聘、面试、培训等人力资源文件归还给甲方,不得擅自保留。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以保证乙方有效履行职责;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约乙方服务,续约需另行签订协议;

3、甲方有权在乙方报酬中扣除相应的服务税费等相关税费,扣除比例以当地税务部门规定为准;

4、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人力资源代理服务进行质量检查,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5、甲方应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职业事故保险,确保乙方工作期间的安全。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人事政策和法律法规,保证工作的公正、客观和规范;

2、乙方应以甲方的利益为本,尽职尽责为甲方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代理服务,争取最优化的管理效果;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销等相关资料,保证信息及时准确;

4、乙方应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与公司各部门、员工沟通合作,促进公司的和谐发展;

5、乙方应为自身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职业事故保险,确保自身在工作期间的安全。

六、解决纠纷和违约责任

1、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本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如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调解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个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合同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制定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合同实施的顺利进行。

人事聘用合同【篇4】

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雇主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人事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因工作需要,需要雇佣一名人事代理人员,拟与乙方签订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要求,经甲、乙双方慎重协商,同意如下:

一、招聘的人事代理人员要求

1.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

3.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人事专业工作经验;

4.资格证书:熟练掌握人事专业知识,具有相应的人事管理及用人岗位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二、职务和工作内容

1.人事代理人员的职务为人事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培训、考核、绩效评估等相关工作的实施。

2.人事代理人员要能够按照公司人事管理的规定和流程开展相关工作,积极主动为公司提供人才服务,确保公司人力资源能得到合理合法的优化和配置。

3.人事代理人员应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及有关资料,并接受公司领导的工作指挥和检查,确保工作质量的高标准、高质量和高效率的实现。

三、期限和待遇

1.本合同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结束,期满自动解除,双方合作需要的,则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2.人事代理人员的工资标准以人事代理机构实际付给人事代理人员的工资为准,甲方不予干涉。

3.乙方向人事代理人员提供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并按时为之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相关费用。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

1.人事代理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在工作期间应当全身心地投入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地为公司提供人才服务。

2.人事代理人员应严格按甲方的规定休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身心健康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3.人事代理人员因公外出照实填报出差申请表,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和领导的安排。

五、终止合同

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提前终止:

1.人事代理人员家庭原因或个人身体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工作的,经乙方展开检查和调查,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经乙、甲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2.人事代理人员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况下,乙、甲双方约定提前终止合同。

3.本合同届满后,未经乙、甲双方约定接续合同或未经合同解除通知,导致续签未能实现的,合同自动解除。

六、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应当依法遵守有关劳动法规,保障人事代理人员的劳动权益。

2.如本合同未另有规定的问题,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

3.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中未涉及的问题可在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聘用合同【篇5】

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

一、甲方——雇主

(企业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二、乙方——代理人员

(姓名)

(地址)

(联系方式)

为规范雇主与代理人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协商,经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人员聘用条件

1.乙方应当具备合法的身份证件和工作经历;

2.乙方应当具备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知识、技能和能力;

3.乙方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能够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

4.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行政规章和内部制度;

5.乙方应当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第二条 代理人员工作内容

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将承担以下工作内容:

1.按照甲方的招聘计划,进行招聘活动的策划、执行和管理;

2.根据甲方的人力资源需求,为甲方提供人才咨询、招聘、培训、绩效管理等一系列人力资源服务;

3.在甲方制定的规定范围内,向甲方提交招聘、培训、评估等方案和报告。

第三条 代理人员报酬

1.甲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支付乙方报酬;

2.乙方的报酬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量和工作质量进行调整;

3.报酬支付方式:(按月/季/年)支付,具体金额和支付时间是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

第四条 代理人员工作时间

1.代理人员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2.代理人员需要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如因特殊情况(例如突发事件、客户紧急需求等)需要代理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代理人员应当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并且甲方需要支付相应的工作补贴。

第五条 代理人员保密义务

1.代理人员应当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2.代理人员离开甲方后,应当返还甲方工作期间内所掌握和创造的所有商业机密和资料。

第六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自 (具体时间)起,至 (具体时间)止;

2.合同期满前,如有需要,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届时双方须重新对合同条款进行协商确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违约而导致的损失;

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要求甲方赔偿因违约而导致的损失;

3.双方违约或有可能违反合同的情形,请双方及时协商解决,以避免影响合作双方利益。

第八条 合同解除

1.本合同期满后,甲乙两方应当及时进行结算,并将本合同已经完成的事项交接给双方协定的继任人;

2.在合同期限内,如有特殊情况(如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提前或者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等),合同可以提前或者被解除,但必须在书面协议中明确双方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不能解决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者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处理,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

(以下空白)

甲方(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乙方(代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人事聘用合同【篇6】

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

一、甲方(雇主):

二、乙方(代理人员):

三、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并经由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聘用合同。

第一条 工作内容

乙方作为甲方的人事代理人员,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 发布职位招聘信息,并在甲方设定的渠道中获取适合的人才,进行面试及入职前的初步筛选,并向甲方汇报面试者的情况,得到甲方的认可后,即推荐入职;

2. 负责新员工入职前的签约工作,办理员工入职前所需的材料和手续,至少提前一天告知入职员工的晋升、薪资、请假等事项,并及时与甲方沟通;

3. 协助甲方制定员工福利待遇的计划,制定薪资结构和方案,并积极参与甲方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由甲方审核后将方案实施;

4. 协助甲方进行员工培训、绩效考核和其他人力资源相关的工作。

第二条 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安排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但需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在需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工作计划,并加强对其工作的监管。

第三条 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1. 乙方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来确定并发放。

2. 在乙方为甲方找到合适的员工入职后,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佣金。佣金的数额应事先确定,并由双方协商同意后,写入合同。

3. 乙方除享受与甲方员工同等的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外,不享受任何其他的福利待遇。

第四条 劳动关系

1. 乙方为甲方提供中介服务,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

2. 乙方进行人事代理工作期间,对于其招聘对象聘用成功后在甲方的表现,其将定向提拔进入甲方内部。

第五条 保密条款

乙方应严守商业机密和保密协议,不能泄露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业务机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若因乙方的原因影响甲方在员工招聘过程中的正常工作秩序;各种违反劳动法和商业规定而引起的纠纷和不良影响;或者乙方泄密,给甲方财产、声誉或其他利益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在合同期满前,如需更改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等应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再行制定补充协议或签订新的协议。

第八条 解除合同

1. 本合同在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1) 合同期满后甲方不需续约,或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合同的;

(2) 乙方在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与工作无关的道德行为,或者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

2. 甲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当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乙方应得的合法权益,如有损失,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负有相应民事责任。

第九条 纠纷解决

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规定

除本合同外,甲方和乙方还需签署其他协议或文件,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所签署的协议或文件履行义务和责任。

本合同在经过双方同意后,以签字盖章的方式生效,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人事聘用合同【篇7】

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

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乙方(代理人员):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员工”)

一、服务内容

1.1 员工承诺向公司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并遵守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

1.2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双方另行签署的人事代理协议。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2.1 员工的工作地点为公司所在地;

2.2 员工的工作时间为公司制定的工作时间,如需加班或出差需要事先与公司协商。

三、聘用期限

3.1 员工的服务期限为一年,即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3.2 若服务期限届满后员工继续提供服务,双方应再次签署合同。

四、工资待遇

4.1 员工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4.2 具体工资待遇另行约定。

五、商业机密和保密义务

5.1 员工应严守公司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2 员工应对所有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业务秘密保持严格的保密义务。

六、解雇和辞职

6.1 若员工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或违反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则公司有权在通知员工后解雇员工;

6.2 员工如需辞职应在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并履行手续。

七、违约责任

7.1 若员工未能履行聘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则员工应赔偿公司因员工违约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7.2 若公司未能履行聘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则公司应赔偿员工因公司违约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八、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九、其他约定事项

9.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协商决定并签署书面协议;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姓名: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人事聘用合同【篇8】

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

甲方:(雇主单位)

名称:XXX公司

地址:XXX省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乙方:(雇员代理人)

名称:X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XXX省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自愿,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经签署(雇主单位)与(雇员代理人)合同,就委托(雇员代理人)作为(雇主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中介服务商,在(雇主单位)招聘、导入、培养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服务所达成的协议如下:

第一条 任务内容

(雇主单位)委托(雇员代理人)对招聘、人事代理、培训等进行必要的中介服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介绍、筛选和推荐适合职位需求的人员,并出具相应的人才评估报告;

2、完成面试安排、入职安排、试用期管理等事项;

3、对员工资格、归档、薪金、保险及福利等相应事项进行处理,处理财务、税务等相关事宜;

4、对员工定期进行档案查阅,完善人事制度、规章制度等管理工作;

5、对需要培训的员工,提供相关的培训服务,实现对员工的专业化培养。

第二条 任务期限

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期间可按照需要进行续签或终止。

第三条 服务费用

(雇主单位)每次提出委托要求,在(雇员代理人)完成相关职责后,应在(30)天内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服务费用包括以下费用因素:

1、人才筛选、评估、推荐等服务所产生的相关成本;

2、员工档案、薪资、保险、福利等服务所产生的相关成本;

3、培训相关服务所产生的相应成本,包括培训技术支出及人员出差、住宿等费用。

第四条 服务质量

(雇员代理人)应力争为(雇主单位)提供优质有效的服务,并配有实际应用经验的专业人员,保证工作得到正常推进行。如有正常情况下聘用员工无法成功在试用期内达到工作标准和职业素养评价要求,(雇员代理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保密

(雇员代理人)应保持商业机密,不得泄露(雇主单位)的商业机密和机密信息。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在(雇主单位)所需的服务期限内维持有效状态。服务期限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七条 争议解决

若本合同任何条款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可向合同约定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雇主单位) 乙方:(雇员代理人)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完整版(通用12篇)


写一份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随着世界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步伐,我们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签署的合同才能获得法律保护,并对合同当事人产生一定的约束力。为了让您更加了解“民间借款抵押合同完整版”相关知识,我们为您推荐一些优质文章,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完整版(篇1)

抵押人名称: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名称: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应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A.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C.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或经调解解决,如仍不能解决争议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签章)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完整版(篇2)

借款人(债务人):

抵 押 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整,小写:

¥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自月年月日

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为‰

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还清全部本息,如贷款未到期提前还

款借款人应该按日支付利息给贷款人。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五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房产(产权证编号: )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第六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20%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抵押人及共有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完整版(篇3)

借款人(债务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真实、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款

第一条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是民间借贷行为。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三条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万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借款期限:本借款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共个月。实际借款金额,借款日和还款日等详细约定以借贷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以借贷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六条借款人承诺:

1、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正当偿还贷款本息;

3、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在贷款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贷款使用情况时予以积极配合。

第七条贷款人承诺: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第八条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生计和经营之需确实要收回贷款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力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承担债务;

3、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利息的(如按季付息的不得超过当季合同约定付息时间的5个工作日);

5、抵押物毁损失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6、抵押人第二住所发生变化,致使抵押房内人员第二住所无保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抵押

第九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日照市号楼单元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的合法地产(权证字号:字第号;地证字号:字第号)抵押给贷款人,抵押期限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作为履行本合同担保,抵押财产所有权对此表示同意。如在到期20xx年x月x日内未还清贷款,贷款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屋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协同贷款人输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登记、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十一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二条抵押物保管: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三条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减少或的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借款人应服从贷款人意见。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额。

双方认定该房地产价值元(大写)。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贷款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全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补充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完整版(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与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主合同),为保障乙方在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债权得以实现,甲方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但保。甲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如下:房地产区坐落房地产房屋结构名称房屋所有权证号预售合同备案号建筑总面积(平方米)用地总面积摊土地面积权证号(平方米)(平方米)建筑总楼层抵押楼层使用性质东:房地产状况四至西:以下栏目仅供在建工程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投入工程款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已完成工作量和工程量北:南:抵押房产面积(平方米)抵押房产分土地使用所有权人小区街(路)号(附号)栋单元楼号

第二条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币种:______________;数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元。债务履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抵押房地产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负责抵押房地产的安全与完好,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如抵押房地产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使抵押房地产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房地产,或在_____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第五条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为乙方主债权_______________万元,占主债权____%,及由此产生的附属债权。

第六条本合同抵押期限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约定:

1、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不作约定。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押登记。天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到该房产管理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第八条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

1、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变更抵押合同,甲乙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抵押登记手续;

2、甲方以拆迁受偿价款偿付乙方在本合同担保范围内的主债权及附属债权。

第九条抵押房地产的转让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的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抵偿第三方债务、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2、甲方将抵押的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时,应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转让价款须交乙方指定的机构提存。

第十条抵押房地产的再抵押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再进行抵押;

2、甲方将抵押房地产余额部分再次抵押时,应通知乙方并告知新抵押权人抵押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但所担保债权不得超出余额部分的____%。

第十一条抵押房地产的出租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对外出租;

2、甲方出租抵押房地产时,应当将设置抵押的情况告知承租人,且租金收入须交乙方指定的机构提存。

第十二条本合同其他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的房地产作重大改装减损其价值,或改变其用途;

2、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债务人和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乙方工商登记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签订;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登记机关存___份。

甲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

乙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完整版(篇5)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抵押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借款合同条例》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小写)5000000元整,(大写)伍佰万元整;上述借款项用于经营周转。

第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为叁月,自xx年1月21日至xx年4月xx年1月21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资金,提供方式为下述第贰种方式:

1、 现金交付;

2、 银行转帐;

3、 其它方式: 。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借款的年息为 ,折合月息为 ,自甲方借款之日起计息,但不计算复利。如遇国家对利息作政策调整,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息采取下述第 种方式:

1、仍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执行,不作调整;

2、对本合同约定的利息作调整,调整的标准为: 。

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还款方式采用下述第壹种还款方式:

1、一次性还款方式;

2、每月等额还款方式,每月还款 元整;

3、其他方式: 。

第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须向乙方提供房产抵押作为履行还款义务的担保。如甲方以自有的房产作抵押担保,则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为甲方;如甲方以第三人拥有的房产作抵押担保,则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为丙方。

第六条 抵押房产的具体状况为:

1、房屋所有权人:

2、房屋座落:详见清单

3、房屋所有权证号:详见清单,房屋共有权证号:无,土地使用证号:详见清单;

4、房屋建筑面积:详见清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述房产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第七条 甲、乙、丙叁方同意,上述房产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八条 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就是指由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向乙方的借款期限,债务履行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房产抵押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项下的房产价值(人民币)计(小写)5000000元整,(大写)计伍佰万元整。

第十条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双方约定,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共同至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权登记,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还款义务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申请办理房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如经甲、乙、丙叁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的,抵押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变更协议后之日起五日内共同至杭州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抵押权变更登记,双方应当相互协助并保证各自的手续证照齐全。

第十一条 甲、乙、丙叁方同意就上述抵押房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意外损毁和灭失的法律责任及押权灭失的条件进行约定: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十二条 甲、乙、丙三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准确地履行义务,如有违约者,叁方约定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l、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所借款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如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使用、归还所借款项义务,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上述抵押房产归乙方所有。2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如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等。

2、乙方必须保证于xx年1月21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提供贷款,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如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等。

3.丙方必须以自己合法拥有的房产为甲方借款依法承担抵押报保责任,否则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

甲、乙、丙叁方在本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未作约定的从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三条 甲、乙、丙叁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者处分抵押房产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丙叁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杭州市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国家、省和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丙叁方签章后成立。

第十六条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共同至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权登记后,乙方向甲方交付借款资金。

第十七条 强制执行公证:本合同应当办理强制执行债权文书公证,费用由甲方负担。各方同意如果甲方到期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偿还本金、利息和违约金义务,乙方有权直接向拱墅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或变卖抵押物优先受偿,甲方和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杭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签订地点为杭州市 ,受签订地法院管辖。 甲、乙、丙叁方自愿签署本合同,并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包括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意义均有准确无误的理解。甲、乙、丙叁方保证本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愿意对因本合同条款不实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完整版(篇6)

借款人(债务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自年月__日起到__日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为____,手续工本费____。

第四条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还清全部本息,如贷款未到期提前还款借款人应该按日支付利息给贷款人。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五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房产(产权证编号:)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第六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抵押人及共有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完整版(篇7)

抵押人: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七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九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三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合同签定地点:________

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_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完整版(篇8)

借款人(债务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真实、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款

第一条 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是民间借贷行为。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三条 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实际借款金额,借款日和还款日等详细约定以借贷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以借贷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六条 借款人承诺:

1、 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2、 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正当偿还贷款本息;

3、 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 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在贷款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贷款使用情况时予以积极配合。

第七条 贷款人承诺: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第八条 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生计和经营之需确实要收回贷款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力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 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 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承担债务;

3、 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4、 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利息的(如按季付息的不得超过当季合同约定付息时间的5个工作日);

5、 抵押物毁损失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6、 抵押人第二住所发生变化,致使抵押房内人员第二住所无保障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抵押

第九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日照市 号楼 单元 户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合法地产(权证字号: 字第 号;地证字号: 字第 号)抵押给贷款人,抵押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作为履行本合同担保,抵押财产所有权对此表示同意。如在到期 年 月 日内未还清贷款,贷款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屋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协同贷款人输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登记、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十一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二条 抵押物保管: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三条 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减少或的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借款人应服从贷款人意见。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额。

双方认定该房地产价值 元(大写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完整版(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XXX,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_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本金__________,建设期利息 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其中:本金_________元,建设期利息_________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止,其中宽限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第三条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 (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 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

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 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浮动一利率按_________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_________。

第七条 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XXX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____月____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 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________________。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____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 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除

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完整版(篇10)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2.评估价值: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元整。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3.抵押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下列财产可以抵押(抵押物权属):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上述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5.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6.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完整版(篇11)

民间抵押借款合同书通用范本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民间抵押借款合同书通用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订立合同双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银行及账号:______银行及账号: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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