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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同公证书

最新合同公证书

趣祝福范文大全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合同对于我们的保障显得尤为重要。那么,我们该从哪几个方面开始写合同才更合适呢?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了一篇关于“合同公证书”的优质文章,如果你认为这个网站值得长期关注,请不要犹豫,赶快收藏起来!

合同公证书 篇1

一、借款合同公证书有什么用

1、公证机构作为国家的证明机构,公证书是公证机构出具的有特定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是国家公权行使的一种特定形式,具有公信力,因此对当事人产生一种威慑力。

2、公证具有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是指赋予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经过公证机构的证明,债务人到期不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不在经过诉讼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照法律规定,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议的,则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这是我国法律赋予公证机构的一项特殊职能,是法律强制性在公证活动中的体现。公证机构作出的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司法证明,与国家审判机关作出的给付判决是相同的,都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3、为保证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经过公证的合同,可以明确在法律无其他规定时应优先受偿。依据我国《合同法》意思自治原则,借贷双方完全可以明确在法律无其他规定时应优先受偿。

4、公证员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凭借其专业知识,可以帮助借贷双方完善借款合同,审查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及签订的合同是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权利义务是否平等,有无欺诈行为,有无显失公平。进一步明确借款合同的有效性,从程序上维护借贷秩序,发挥公证在金融活动中的作用。

二、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程序

1、申请人,即借贷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有保证人担保的借贷,应提交保证文书及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和保证人有能力担保的证明。

3、以抵押作为担保借贷的,应提交抵押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抵押物为共有物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共有人是夫妻的,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借款合同或抵押借款合同文本。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合同中,双方约定借款利息的,一定要在协议中写明。否则,按照无利息借贷处理。

三、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法律特征

1、民间借贷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属合同之债

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借贷双方是除金融机构之外的市场主体,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借款人必须基于合法目的,将借款用于约定的用途或是合法用途,合同的内容由借贷双方自由协商确定但必须合法。

2、办理公证的民间借贷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民间借款合同是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的内容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全部真实的体现出来,否则,公证员无从审查,无法办理公证。

公证过的借款合同在证明力上优先于其他合同,也可以侧面反映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确认,双方对此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因而不得因为意思表示不一致主张合同无效或者随意主张变更合同的内容,有助于稳定双方的法律关系。公证费用的收取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认为收费不合理时,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质询。

合同公证书 篇2

年第号

申请人:

甲方:,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号码:,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表人:,职务:。

乙方:,男/女,年月日出生,住址:或身份证件编号:。

公证事项:商品房预售合同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向本处申请办理前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

经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前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甲方转让的房屋期权坐落于,暂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相应占用的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系甲方经政府批准投资、开发的《》外销/内销商品房。甲方对该房屋期权持有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房屋期权至年月日在查无预售、抵押及其他权利受限制的登记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该房屋期权可依法转让。

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方以元整将上述房屋期权转让给乙方,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房屋交付日期及违约责任等条款具体、明确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的法定代表人

与于年月日在签订了前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鉴属实。

该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公证处

公证员:

年月日

合同公证书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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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公证书模板正文内容

(    )××字第××号    兹证明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承包方代表×××(企业经营者)于××××年×月×日在××(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条例(或规定)》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日    注:1.此格式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关于承包经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      规定》、《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规定的各类企业承包;      2.内容符合《××××条例(或规定)》引用上述三个条例(或规定)及相应的法规、规章;      3.有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在证词中列明;      4.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写;      5.其它类型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公证参照此格式出具。颁布 单 位: 国家工商管理局

合同公证书 篇4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证明金融机构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所签订借款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它分为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合同公证和民间借贷合同公证。

借款合同公证有没有必要,对于这一问题,有关专家分析如下:

一、办理借款合同公证的现状。

近年来,人们由于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不断更新等诸多原因,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股购房、购车及其他综合性消费贷款的狂潮,于是出现了时下比较流行的首付款加按揭贷款的消费方式。各种金融机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因此将按揭贷款业务作为本单位业务的一重头戏。但是,由于借贷双方对借款合同公证缺乏必要的了解,认为借款合同公证是可以办、也是可以不办的,作为借款方认为只要金融机构按时发放贷款,我按时、定期偿还债务,办理借款合同公证纯属多余,多交纳公证费更是没有必要,并以此来作为选择按揭金融机构的条件之一,作为金融机构也将是否办理借款合同公证作为其招揽按揭业务的一个重要砝码。显然,这种做法是欠妥的。

二、借款合同公证的必要性。

正是因为借、贷双方对借款合同公证缺乏必要的了解,导致了贷款方追还贷款希望渺茫的直接后果。究其主要原因是因没有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借款合同公证。因此,笔者认为办理借款合同公证是很有必要的。

(一)公证机构作为国家的证明机构,公证书是公证机构出具的有特定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是国家公权行使的一种特定形式,具有公信力,因此对当事人产生一种威慑力。我处于二00三年办理了一件中国银行同一借款人何某签订的《中国银行个人住房(商用房)按揭(抵押)借款合同》公证,截止二00六年六月十五日何某尚欠中行本息3803.36元,连续六期未归还贷款,二00六年六月十九日,何某偿还中行逾期本息700元,至此何某共欠中行本息3106.47元。依据我处出具的(20xx)渝沙证字第266号公证书,上述合同被依法赋予了强制执行的效力。我处在接受了中行出具执行证书的申请后,通过函告的形式对何某的债务清偿情况依法予以核实,随后何某主动继续履约。我处近年来通过核实债务人履行还款情况,促使大部分合同违约方继续履约,为减少司法压力,稳定金融秩序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二)公证具有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是指赋予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经过公证机构的证明,债务人到期不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不在经过诉讼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照法律规定,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议的,则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这是我国法律赋予公证机构的一项特殊职能,是法律强制性在公证活动中的体现。公证机构作出的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司法证明,与国家审判机关作出的给付判决是相同的,都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这就表明,债权人有权根据公证机构的证明,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追索债务,而不需要再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规定为赋予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的实现提供了法律依据。国家公证机构对无疑议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有着重要作用:

1、借款合同公证是公证机构解决某些特定纠纷,减少诉讼的特殊司法手段,也是从法律上保证债权的切实履行的有效和不可缺少的手段。

2、他可以避免因诉讼带来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上的损失。很多人认为办理公证须交纳一定的公证费,纯属无必要,感觉从某种意义上加重了他们贷款消费的负担。但是,若因借款合同引发的债权纠纷诉诸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也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按照债权争议标的额收取诉讼费,此外代理律师要收取代理费。从时间上看,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的诉讼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还可以延期审理。因此,办理了借款合同公证,在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可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并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快捷的实现。

(三)为保证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经过公证的合同,可以明确在法律无其他规定时应优先受偿。依据我国《民法典》意思自治原则,借贷双方完全可以明确在法律无其他规定时应优先受偿。

(四)公证员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凭借其专业知识,可以帮助借贷双方完善借款合同,审查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及签订的合同是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权利义务是否平等,有无欺诈行为,有无显失公平。进一步明确借款合同的有效性,从程序上维护借贷秩序,发挥公证在金融活动中的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品的显著提高,人们贷款消费的频率也随着提高,但很多人对办理借款合同公证的必要性缺乏了解,导致债权难以实现或不完全实现的尴尬局面,再此,笔者呼吁广大市民能够真正了解借款合同公证,主动要求申请办理借款合同公证,使债权从法律程序上得到实际意义的保护.

合同公证书 篇5

近期,笔者作为公证人员受理了本处首件国内保理合同公证业务,申请方分别为甲银行、乙公司和丙公司。申请事项是就甲、乙、丙3方签订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进行公证。此保理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乙方将其享有的与丙方签订的销售合同项下的未到期应收帐款债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转让金。这实际上就是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融资款。待应收账款到期后,丙方再向甲方支付其在销售合同项下本应付给乙方的款项。由于这一保理合同公证属本处首例,当事人欲通过公证加强其效力,以保障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笔者从为当事人提供切实法律服务的角度出发,受理了当事人的申请。我们首先核实了各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其次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了确认,同时审查了合同内容。在确定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属于债权文书的范围后,依法出具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这次公证业务实践促使笔者对保理业务进行深一步的研究。在研究过程中笔者发现保理虽然在国际贸易中已逐渐成为一种代替信用证的新兴的结算方式,但就目前中国国内的商务合同而言,保理还是一个陌生的概念。运用保理进行结算的商务贸易合同可谓少之又少。然而保理结算方式可以使卖方在出售货物后就获得80-100的贴现融资,买方亦可以避免信用证项下较高的开证费用和100的保证金,具有手续简便、费用低廉的优点,是一项集贸易结算、资金融通、会计理账于一体的综合性业务。因此,保理业务在中国拥有很广阔的市场前景。

公证机构若能够为国内保理合同提供包括公证但不限于公证的法律服务,不仅可以保障国内保理业务的健康发展,同时也可为公证机构拓展自身的业务范围提供良好途径。

一、保理的含义及种类

所谓保理,简单说就是从他人手中以比较低的价格买下属于该人的债权,并负责收回从而获得盈利的行为。保理业务涉及3方当事人:保理商(通常是银行或银行附属机构)、商务卖方、商务买方。其中保理商是债权受让者,商务卖方是债权让与者,商务买方是该债权的债务人。被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商务卖方与商务买方之间的合同,多为货物买卖合同而产生的。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学会保理公约》的规定,保理合同必须满足以下4个条件;(1)合同标的必须是债权让与;(2)被让与债权所基于的合同必须是商品贸易合同或服务贸易合同,而不是与个人以用于消费为直接目的相类似的合同;(3)债权受让人必须为债权出让人提供以下服务中之两项:保理融资、商账管理、催收账款、坏账担保;(4)让与通知债务人。从这个严格的定义中可以看出,保理是将债权让与和融资、催收账款等结合在一起的金融活动。仅仅是一项债权让与行为不足以构成保理的概念,因为保理之外也存在着其它债权让与的情形,如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是基于债权的让与,保证人在履行保证义务后也发生债权的让与。同样,只提供融资或商账管理或催收账款或坏账担保而不涉及债权让与内容也不能构成保理,最多只是一项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或是律师的催款通知业务或是保险公司的信用保险业务等等。

保理在实际业务中的种类繁多,从学理角度说,可以分为以下4种类型:(1)追索保理,指保理商向卖方提供保理融资、负责销售账款管理以及以保理商名义催收账款,但不向卖方提供坏账担保服务。在这种保理方式下,保理商有权就未收妥的应收账款对卖方享有绝对的追索权而不管是什么原因所致,包括买方破产的原因。(2)到期保理,指卖方只需要保理商提供全面的商账管理并收妥货款,并为应收账款的坏账提供担保,但不需要保理商提供融资服务。(3)发票贴现,亦称隐蔽保理或暗保理,即保理商只向卖方提供融资而不提供商账管理及坏账担保,保理商也不直接向买方催收帐款,买方还是向卖方付款,保理商对向卖方承购的应收账款具有完全的追索权。(4)完全保理,这是一种典型意义上的保理服务形式,包括了保理业务最基本的4项功能:保理融资、商账管理、催收账款及坏账担保。具体说,即保理商在债权让与之时付款给卖方并以自己的名义向买方收款,同时管理繁杂的销售分户帐目。保理商承购的这份债权是无追索权的,卖方不论在何种形式下,均会得到百分之百的坏账担保。

二、保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理合同的标的是债权让与,因此合同的主要内容都是围绕债权让与展开的。

(一)债权的可让与性。不论何种类型的保理合同,债权让与都是合同的基础。若商务卖方将一项含有禁止债权让与约定条款的贸易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进行让与的话,保理商是不能接受的。基于此,保理商在签订保理合同前应当要求卖方提供其与买方签订的贸易合同,以保证债权的可让与性。同时,商务卖方要在保理合同中对此做出相应的承诺。为保障债权的可让与性,卖方还应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不能含有权利行使的障碍,在签订贸易合同时,应具有对转让标的完全所有权。因此,在保理合同中,卖方必须承诺;从合同开始起就不存在所有权让与实现的障碍,并且在保理合同存续期间也不会产生任何所有权让与实现的障碍。

(二)让与债权的有效性。在保理合同中,商务卖方应对让与债权的有效性进行担保,一旦违反让与债权的有效性,保理商就可以对卖方进行追索。这类担保的具体条款包括:(与债权相关的货物已经交付,或者服务已经提供完毕,并且货物或服务是与买卖双方的贸易合同相符合的:(1)债务人(买方)对债不存在任何争议、抗辩和抵销;(2)债权让与后,卖方在得到保理商同意之前,不得向买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购买行为。

(三)债权价款的支付方式和买方付款的方式及期限。保理商承购应收帐款须对卖方让与的债权支付价款,即融资款。一般有两种支付方式:一是到期日方式,一是收款日方式。到期日方式有保理商与卖方约定自发票日、自债权让与日或自发票提交保理商日等,保理商向卖方支付价款。收款日方式即在买方债务人向保理商支付货款后,保理商再向卖方支付债权价款。或自应收账款到期日一定期限后,买方未付款时,保理商担保付款等。

买方付款方式通常情况下有两种:一种是在贸易合同约定的付款日买方一次性付清,另一种是买方在贸易合同约定的付款日前分期付清账款。这与贸易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相联系。保理合同约定的付款期与贸易合同约定的付款期一般情况下是一致的。保理商在买方未按期付款时,有权向买方收取逾期利息。

(四)卖方对让与债权的回购承诺。在保理业务中,有时会出现买方未按期或者未按约定方式和数额付款的情形,按照惯例保理商有权就相关未付款向卖方追索。在保理合同中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以卖方担保的方式,即卖方对买方债务人到期债务的支付进行保证,一旦出现保理合同约定的不支付情形,保理商有权向卖方进行追索;二是以卖方回购的方式,一旦出现保理合同约定的不支付情形,保理商有权要求卖方将已经转让的债权再度回购。

(五)买卖双方对事实披露的担保。在保理合同中,银行事实上承担了商业信用的风险。保理商为了使自己不遭受损失,往往要求买卖双方披露相应事实。这些事实可能会对保理商是否签订保理合同、是否对其承购的债权付款等行为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对保理商而言,在签订保理合同前,相关事实的披露是至关重要的,而且对在保理合同期间发生的此类事实买卖双方仍有进一步披露的义务。对于上述事实的披露买卖双方必须在保理合同中以明确的方式予以担保。

三、国内保理合同公证的意义

在当代中国,商业信用日益萎缩,岌岌可危,急需提供一种可靠的信用以辅助商业贸易的顺利进行。拥有较高信用的银行成为众望所归的信用提供者。因此,银行的介入显得十分必要和重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商业银行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也在积极拓展业务。国内保理业务是很多商业银行想要进入的领域,但由于对保理业务理论知识缺乏了解且没有实践经验可供借鉴,商业银行往往望而止步。公证机构若可以为银行提供国内保理合同公证将会为银行拓展此方面的业务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推动银行此项业务的拓展进程。同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目前国内商业信用的危机。

首先,公证人可以为银行与商务买卖双方签订保理合同提供法律咨询,规范保理业务市场。

如笔者前文所述,保理合同对很多人来说还是一个陌生的概念。作为保理商的银行也未必能够全面了解保理合同的各方面内容。公证人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可以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保理商和商务买卖双方规范保理合同,剔除合同中不合法及不合理之处,提出完善合同条款的建议。这样,在合同订立前做到合同条款的尽量完备,避免纠纷的发生。同时,公证人还可以为保理商和买卖双方解决关于保理方面的法律疑问,保障合同的顺利签订。保理商与商务买卖双方行为的规范性是保理业务市场形成及健康发展的关键,而公证机构对保理合同的法律咨询事实上起到了规范保理业务市场的作用。因此,公证机构对保理业务的介入将为保理业务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公证可以加强保理合同的效力,保障合同的有效性。

保理合同是一种新型合同,当事人尤其是商务合同的买卖双方有可能不敢贸然选择。若合同经过公证,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将得到“国家证明力”的保障,从而消除当事人的心理障碍,接受此种方便、快捷的结算方式。此外,通常情况下,合同的生效要件是各方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经过公证的合同将在合同本身有效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合同的效力,使合同带有国家认可的标志。这一点对于像保理合同这样新型的无名合同来说更加重要。一般来讲,公证过的合同,当事人更趋向于按约定履行其义务。因此,保理合同公证可以在合同生效后增强合同的效力、加强合同对当事人的约束力,从而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具有事后保障的功能。

再次,若保理合同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将会更加全面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证机构可以对满足条件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若一方当事人不按约定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可以越过诉讼阶段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对受损害一方当事人来讲,可以免除诉累,节约时间与经费,使受损权利尽快得到救济。甚至违约一方当事人也可以从中获得相应的便宜,如时间与经费的节省等。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能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公证机关可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具体包括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各种借据、欠单;还款(物协议;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等。保理合同属于还款协议的范围。因此,公证机构在审查当事人提交的保理合同是否符合可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3项要求后,对于符合要求且当事人提出相应申请的,应当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从而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四、保理合同公证的审查出证

作为一个新型的合同公证类型,保理合同公证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经过此次审查出证,笔者认为以下事项是在办理保理合同公证时必须审查的。现总结如下,以期对以后此类合同的公证有所裨益。

(一)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合同能否成立的要件之一。因此,对当事人资格的审查是出具公证书的必经程序。对保理商主要侧重于审查其是否是拥有金融许可证的合法成立的银行,合同签订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权限。对商务买卖的双方当事人则要审查它们是否为依法成立的法人,合同签订人是否是根据法律、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享有签订此合同的权利的人。

(二)审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这项工作主要通过询问当事人的形式进行。公证人向保理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询问签订此合同是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对合同中的条款是否清楚、明白,从而确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确认当事人真实意思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审查当事人在合同上的签名、盖章是否真实,是否是当事人本人所签,合同上的公司公章是否真实无误。

(三)对于保理合同内容的审查。对保理合同内容的审查是公证审查的关键部分。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都以合同的内容为基础。是否可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也要通过对合同内容的审查才能得出结论。因此,公证员在审查合同内容时要特别谨慎。根据保理合同的特点,笔者认为对合同内容的审查主要应侧重以下几个方面:(1)让与债权是否为商务买卖双方提供的商务合同项下的债权。(2)让与债权是否有权利上的瑕疵,是否具有可让与性。即,卖方对出让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商务合同对债权的让与没有禁止性规定。(3)保理的类型,不同类型的保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状况不尽相同,因此,要注意当事人所选择的保理类型。(4)融资的币种和金额是否有明确的约定。(5)关于商务买方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是否有歧义。(6)关于商务卖方对债权的回购承诺及保理商追索权的约定是否一致、明确。(7)三方当事人对相关文件及事宜的承诺与保证是否真实,前后无矛盾。(8)买方债务人是否承诺接受强制执行,此是公证员能否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的重要依据。

经过审查,若当事人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符合《民法通则》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正机构可以出具公证书,对于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规定的,可以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合同公证书 篇6

第九条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合同公证书 篇7

双方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贷款方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涉及外汇内容的提交《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借款合同文本、担保合同文本及其附件;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还须提供:

(1)抵押或质押清单、抵押或质押财产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证明、权利质押则应提供权利所属凭证,如股票、汇票、支票等;

(2)低押财产为土地使用权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

(3)抵押或质押财产为共有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合同中约定抵押或质押财产须评估,投保险的,提交保险单据及评估证书;

(5)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该项抵押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应由有关会议讨论通过的提交会议通过文件;保证担保合同,担保人应提供能证明其资信情况的证明,如资产负债表、评估证明等;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注:(1)凡在我处备案的金融机构,可不提供1、2所列材料。

(2)上述材料可以是复印件,但须携带原件以供核实。

合同公证书 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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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办理买卖合同公证正文内容

甲方:

住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秉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条房屋概况

1.1甲方持有房屋一套,位于,房屋用途为住宅,现甲方欲将该套房屋转让给乙方。

1.2该房屋面积为㎡,如实际房屋面积与其不一致的,误差在5%以内的,双方根据实际面积核算房屋价款,误差超过5%的,乙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已付房款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第二条房屋价款和付款方式

2.1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将该房屋以6140元每平方米计价,即共计995110元人民币出售。

2.2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定金1万元已于2022年12月24日支付,首期购房485110元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日内支付。

2.3剩余购房款50万元由甲方向正商公司申请贷款,乙方向甲方依约给付后,甲方需依照《贷款协议》的约定按时向正商公司交纳并将支付凭证及单据于支付之日起三日内返还给乙方。

2.4剩余购房款的还款期间为自3月31日至2023年10月1日,每期还款25000元。

第三条税费承担

3.1如房屋产权直接办理至乙方名下,则办理产权证及过户产生的手续及契税费用,由乙方承担。

3.2如房屋产权先办理至甲方名下,则乙方仅承担由甲方过户至乙方所产生的手续及契税费用。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甲方应保证房屋权属真实且无争议,不存在其他共有人。

4.2甲方应保证房屋未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类型权利负担,不存在承租人,未附着户籍。

4.3甲方于收到首期购房款日内将房屋交付至乙方,房屋交付时,应当将相关费用缴结票据、房门钥匙交付乙方,双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

4.4当房屋具备办理产权证书条件时,甲方应在当日通知乙方,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4.4甲方不得将房屋转售给他人。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款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如甲方出现如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违约情形或逾期交付、通知的,逾期在十五日之内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十五日或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或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款项,并支付总房款20%的款项作为违约金。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不影响甲方违约责任的承担。

6.2如乙方迟延付款,逾期在十五日之内,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十五日或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总房款20%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6.3若因不可抗力、政府政策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买受该房产的,则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其他

7.1甲方及其继承人对本协议明知且无异议,如甲方出现意外如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死亡的,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7.2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其生效。

7.3如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协商不成的,房屋所在地法院有权管辖。

7.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签字或盖章后与本协议效力等同。

7.5以上协议,若有涂改,须由涂改人捺手印,否则不发生效力。

甲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合同公证书 篇9

附件2: 编号:

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协议 [有追索权/无追索权]

融资申请人(甲方):xxxx有限公司 保理银行(乙方):

鉴于:甲方作为出租人以其与承租人之间形成的应收租赁款,向乙方申请办理 无追索权 [有追索权/无追索权]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有关用语定义

1.1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中下列有关用语的定义是:

1.1.1 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指甲方将其在租赁合同项下未到期的应收租赁款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受让甲方未到期应收租赁款债权,若承租人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租赁款,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追索未偿款项。

1.1.2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指甲方将其在租赁合同项下未到期的应收租赁款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受让甲方未到期应收租赁款债权,若承租人因资信原因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租赁款,乙方无权向甲方追索未偿款项。

1.1.3 租赁合同:指甲方与承租人签订的合法、有效成立并生效,且不存在争议的产生本协议项下所对应应收租赁款的售后回租合同。

1.1.4 承租人: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也即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赁款的付款人。

1.1.5 应收租赁款:指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其与承租人在真实、合法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唯

一、具体、特定和排他的无争议合法债权以及行使、保全该债权的所有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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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应收租赁款转让金额:指甲方将基于租赁合同产生的,应由承租人支付但尚未偿付给甲方的应收租赁款,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转让给乙方的数额。

1.1.7 保理融资金额:指本协议项下《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中的保理融资金额之和。

1.1.8 保理余款:指乙方实际收回的应收租赁款扣除融资本金、融资利息、逾期罚息及有关费用后的剩余资金。

1.1.9 保理账户:指甲方根据本协议在乙方开立的用于应收租赁款回收、保理融资本息扣划、保理余款支付的专门账户,是收取本协议项下应收租赁款的唯一合法账户。

1.1.10 保理业务手续费: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提供融资及咨询顾问、商业资信调查、应收租赁款管理等综合性金融服务,而有权向甲方收取的费用。

第二条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2.1 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或是经法人合法授权的分支机构),现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依法拥有其资产,合法经营其业务。

2.2 甲方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2.3 本协议的签署和执行不会与甲方必须遵守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相违背或抵触;执行本协议不会引起甲方违反其所应遵守的其他合同以及批准其成立的文件和公司章程。

2.4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任何隐瞒,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披露的重大债务或或有债务。

2.5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应收租赁款赖以产生的租赁合同及所对应的债权债务关系真实、合法、有效,没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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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甲方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中不含有任何限制应收租赁款转让的条款。

2.7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应收租赁款权属清楚,没有瑕疵,甲方未将其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也未在其上为任何第三人设定任何质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

2.8 在本协议生效时,没有针对甲方提出的或悬而未决的、可能会对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构成任何形式的实质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潜在的重大纠纷。

2.9 提供给乙方的最新财务报表是根据中国适用法律和条例以及会计准则编制的,完整、真实、公正地反映了甲方在有关财务时期结束时的财务状况及业绩。从该财务报表日期后,甲方的业务或财务状况并无不利的实质性变化。

2.10 本协议项下融资用途为向承租人支付设备购买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融资款项挪作他用。

第三条 乙方的陈述及保证

3.1 甲方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的能力。3.2 依据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转让款。

3.3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的信息或资料保密。

第四条 保理融资金额和期限

4.1 甲方将应收租赁款债权及相关权利转让乙方,乙方审查确认后,按照本协议项下《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中对应的保理融资金额之和,给予甲方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的保理融资(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转让日以及转让价款金额详见本合同附件1。)

4.2 乙方给予甲方的每笔应收租赁款对应的保理融资期限自融资发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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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至甲乙双方约定的融资到期日止,具体见《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

4.3 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 乙方将转让款划入甲方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4.4 若甲方在申请保理融资前尚未全额支付租赁物货款,保理融资款项中与甲方尚未支付的租赁物货款相应的部分,由乙方直接支付至供货商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第五条 保理融资利率、利息和费用

5.1 本协议项下保理融资利率见《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5.2 融资利率按 5.2.2 项确定:

5.2.1 融资利率按融资发放日前一工作日公布的三个月Shibor加 个基点(BP)执行(年利率 %或月利率

‰)。

5.2.2 融资利率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其中基准利率为融资发放日按照本协议第4.2条所约定的融资期限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幅度为(上/下)浮 %。

5.3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回购义务的,逾期回购部分仍适用上述利率确定方式。

5.4 以5.2.2约定方式确定融资利率的,如融资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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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贷款基准利率,则甲方将根据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未偿还租金支付表。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项下,如甲乙双方以5.2.2约定方式确定融资利率的,《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中尚未到期的应收租赁款对应的保理融资金额不予调整。

第六条 应收租赁款的回收

6.1 本协议项下的应收租赁款可采取以下 方式回收: 6.1.1 乙方自行负责管理和回收。

6.1.2 由甲方作为乙方的代理人,负责督促承租人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应收租赁款,并负责督促承租人按乙方的要求及时将应收租赁款存入保理账户。

6.2 甲方在乙方开立账号为 的保理账户(下同)用于收取相应应收租赁款以及扣划保理融资本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从该账户支取任何款项,也不发出从该账户支付任何款项的指令。该账户不得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6.3 甲方授权乙方对保理账户进行日常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对该账户的资金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了解和记录,且须配合乙方对到账的款项进行逐笔核对。

6.4 在本协议约定的融资到期之日,或融资对应的租赁款提前到账的,乙方有权直接从保理账户中划扣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

6.5 融资到期日保理账户中的金额不能足额支付其所对应的保理融资本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xxxxxxxxxxxxxxxx及其分支机构的任何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以清偿全部融资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无追索权保理不执行本条规定。

6.6 乙方收到承租人全额付款后,应与应收租赁款对应的融资逐笔勾对,确认无误的,该笔应收租赁款对应的融资从《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内勾销,5 / 17

如有保理余款的,乙方应及时将保理余款给付甲方。

6.7 本协议项下的应收租赁款采取6.1.2方式回收时,乙方委托甲方进行租金收付、租后管理。

6.7.1 租金收付的委托管理。

6.7.1.1乙方委托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并由甲方向承租人开具租金发票。承租人的还款时间及应还款金额如本合同附件3所示。

6.7.1.2 除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否则,甲方应在收到应收租赁账款后第二个工作日内将该等应收租赁账款划付至乙方。若甲方迟延支付应收租赁账款的,应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甲方迟延支付超过一个月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将剩余应收账款予以回购。

6.7.2 租后管理的委托

6.7.2.1 应收账款转让后,乙方委托甲方继续行使租赁合同项下检查租赁物及承租人状况等权利,甲方并应将依据租赁合同规定获得的承租人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租赁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记录报告以及其他承租人的书面通知及时转交乙方。

6.7.2.2 租赁期限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导致租金需要调整的,甲方负责调息计算并与乙方核实后通知承租人租金调整事宜,包括向承租人发出《租金调整通知书》。

6.7.2.3 租赁期限届满,由甲方负责办理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至承租人的相关手续。

第七条 应收租赁款回购条件、方式及程序

7.1 由于甲方的虚假陈述或保证,对本协议项下应收租赁款的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甲方应按照乙方通知事项进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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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除7.1规定外,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有追索权保理业务,甲方也应按照乙方通知进行回购:

7.2.1 因甲方未履行租赁合同的义务致使承租人对本协议项下应收租赁款的偿还提出异议,进而拒付或少付的应收租赁款。

7.2.2 保理融资到期日,乙方未收到承租人付款,或承租人付款金额不足以偿付融资本金、融资利息、罚息及有关费用。

7.2.3 构成本协议第九条约定的违约行为,被乙方宣布到期的应收租赁款。7.2.4 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应进行回购的其他情形。

7.3 除7.1规定外,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甲方也应按照乙方通知事项进行回购:

7.3.1 因甲方未履行租赁合同的义务致使承租人对本协议项下应收租赁款的偿还提出异议,进而拒付或少付的应收租赁款。

7.3.2 甲方与承租人或甲方与其他债务人发生贸易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技术、服务方面的纠纷)、债务纠纷,并且上述纠纷的责任方为甲方,从而导致承租人未能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的应收租赁款。

7.3.3 其他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承租人拒付或少付的应收租赁款。7.3.4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发现办理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应收租赁款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

7.3.5 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应进行回购的其他情形。

7.4甲方接到乙方要求其回购应收租赁款的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通知要求对《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中未收回的应收租赁款进行回购;甲方全额回购的,乙方与甲方签署有关确认应收租赁款回购的书面文件,并在款项到账后,本协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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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在本协议中行使以下权利,履行以下义务: 8.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提供融资。

8.1.2 甲方应在租赁合同中与承租人约定,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人支付应收租赁款的义务为绝对的和无条件的,并不因任何原因被影响或扣减,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无法使用租赁物、租赁物灭失或毁损等。

8.1.3 甲方应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将应收账款转让事项书面通知承租人(通知书格式见本合同附件2)。

8.1.4 甲方或甲方根据承租人申请需在融资到期前变更或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必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除非甲方将回购《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中未偿还的应收租赁款。

8.1.5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保理业务手续费、保理融资利息、逾期罚息及有关费用,并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回购义务。

8.1.6 甲方应与承租人约定应收租赁款回款由承租人以汇款等方式直接划入保理账户,对于使用票据等结算方式确实不能直接划入保理账户的,甲方应当确保收到款项后及时划入保理账户。

8.1.7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其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并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会计、财务报表等资料。

8.1.8 甲方应在乙方对承租人采取的收款措施或诉讼中提供必要的协助。8.1.9若融资期内承租人发生下列事件,甲方应在收到承租人关于下列事件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事件的有关资料:

● 发生任何租赁合同项下违约事件;

● 预期中的租赁合同项下违约事件或可能发生的将对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 8 / 17

权益造成侵害的任何事件;

● 涉及被任何债权人索偿总额超过人民币 万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的诉讼、仲裁或任何形式的索赔;

● 变更企业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合作,在财务方面发生重大变化或股权变动及其他重大事项。

8.1.10 若承租人或任意第三方对甲方的应收租赁款提供了任何形式的担保,甲方应一并转让给乙方;

8.1.11 除应收租赁款及相关权利转让给乙方外,甲方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

8.1.12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签署任何足以损害本协议项下乙方利益的协议或文件,或从事任何足以损害乙方利益的事项。

8.2 除8.1规定外,甲方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项下融资承担最终偿还责任,无论何种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及时、足额收回应收租赁款,均不影响乙方对甲方行使并实现追索权。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乙方在本协议中行使以下权利,履行以下义务: 9.1.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应收租赁款债权转移至乙方,乙方享有与该应收租赁款债权有关的所有权利。

9.1.2 有追索权保理业务下,若乙方认为必要,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担保,并与乙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9.1.3 在乙方未足额收回保理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前,乙方有权直接从保理账户中扣划融资本息、逾期罚息、保理业务手续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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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若发生甲方应回购而未予回购的事宜,乙方有权行使抵销权和追索权,即从甲方开立在中国**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划应予回购的款项或对其所欠款项予以追索。

9.1.5 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发放融资及提供其他服务。

9.1.6 乙方应对甲方、承租人提供的有关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保密,但本协议另有约定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2 除9.1规定外,有追索权保理业务项下,乙方还具有以下权利: 9.2.1 乙方有权了解、检查、监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计划执行、财务收支等情况。

9.2.2 融资到期日,若乙方收到的租赁款不足以支付融资本金、融资利息、逾期罚息及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对承租人进行追索,乙方向承租人行使追索权的,不影响甲方的回购义务,但如果乙方已从承租人处获得部分或全部租赁款,甲方的回购金额亦随之降低,如产生保理余款,乙方应及时将保理余款支付给甲方。

9.3 除9.1规定外,无追索权保理业务项下,乙方还具有以下权利: 9.3.1 对承租人连续出现两笔(含)以上不按期偿付应收租赁款的,乙方有权停止甲方以其与该承租人在本协议项下的应收租赁款办理的保理业务。

9.3.2 为避免歧义,乙方有权停止本协议项下的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应仅限于乙方尚未发放的款项,而不适用于乙方已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的保理额。

第十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10.1 一般原则:

10.1.1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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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依法或依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2 下述任一事项均构成甲方的违约:

10.2.1 甲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实质性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协议项下所作的陈述或保证。

10.2.2 因有权机关冻结、扣划保理账户中资金导致乙方无法按期足额收回融资款。

10.2.3 交叉违约事件,包括下述任一情形:

● 甲方超过 万元的任何其他债务在规定的到期日之前需要支付或被宣布为应付,从而实质性的影响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

● 甲方任何其他债务在约定的到期日未能支付,从而实质性的影响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

● 任何其他债权人取得甲方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业务或资产的所有权,或针对甲方任何资产的裁决或判决被强制执行,从而实质性地影响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

10.2.4 预期违约事件,包括下述任一情形:

● 甲方停止或可能停止经营其业务或其业务的任何重要部分,或甲方处置其业务或资产的全部或任何重要部分,从而对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甲方的财务状况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或其在本协议项下履约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0.2.5 除10.2.4规定外,有追索权保理业务项下预期违约事件,还包括下述任一情形:

● 甲方或承租人在乙方的信贷业务出现逾期、垫款、欠息等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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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连续两次不能按时支付租赁款;

● 租赁物价值贬损、担保不足值等已经危及租赁款的回收; ● 出现危及租赁物及项目安全的情况;

● 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任何其他情形。

10.3 发生上述任一违约事件,乙方有权自行决定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0.3.1 要求甲方纠正其违约行为;

10.3.2 停止对甲方办理保理业务,解除本协议;

10.3.3 宣布已办理的保理业务即刻到期,要求甲方立即对未收回的应收租赁款进行回购;

10.3.4 从甲方开立在中国**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任何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以清偿全部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费用;

10.3.5 要求甲方追加乙方认可的合法、有效、足值的担保; 10.3.6 应收租赁款到期时,直接向承租人追索。

10.4 甲方未按约定进行回购或在有追索权保理业务项下甲方未按期偿还本协议项下融资本金及利息的(含被宣布提前到期),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对未按期偿还的融资按原融资利率基础上加收 %的利率计收罚息。

10.5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融资款项的,乙方有权自融资款项挪用之日起,在原融资利率基础上加收 50 %计收罚息。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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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协议履行期间,凡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当事人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下述 方式解决:

12.1.1 仲裁。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12.1.2 诉讼。由 住所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 其 他

13.1 乙方将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应付的本金、利息、费用和其他任何款项及承租人的回款记录在乙方内部的账务簿中;上述记录及乙方与甲方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生并保留的单据和凭证构成乙方和甲方之间就本协议履行的有效凭证。

13.2 未经乙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13.3 乙方可以将本协议项下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13.4 乙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决定权,不应被视为对该等权利或决定权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的行使上述权利或决定权不应妨碍乙方进一步行使该种权利或决定权。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救济措施是累计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

13.4 未经乙方同意,租赁物不得对外设定抵押,转让租赁物所有权须经乙方同意。

第十四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4.1 本协议自缔约各方加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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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14.2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14.3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致使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不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要求,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尽快修改有关条款。

14.4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

14.5 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本协议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在本协议中,除非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

15.1.1 凡提及本协议应包括本协议及其附件,以及对该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修订或补充的文件。

15.1.2 凡提及条、款和附件仅指本协议的条、款和附件。

15.1.3 本协议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而设置,不应构成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不对标题之下的内容及范围作任何限定。

15.2 本协议的附件及各项补充、修订或变更,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协议的附件包括:《应收租赁款转让清单》、经出租人盖章确认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15.4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或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17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年 月 日

乙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年 月 日/ 17

附件1

转让日及转让价款

向 转让 与承租方于 年 月 日签定的编号为 的《售后回租合同》(下称“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金债权。

应收租金债权转让日为: 年 月 日

转让价款为(币种及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

/ 17

附件2

应收租赁账款转让通知书

编号【 】 致承租人【XXXXXXXXXXXXXXXX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我公司签署的编号为【 】的《售后回租合同》,我公司已将《售后回租合同》项下剩余的租金债权转让给【xxxxxx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现正式通知贵公司,自贵公司收到本通知函之日起,【xxxxxx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一切《售后回租合同》项下的权利,包括向贵公司收取租金的权利。鉴于【xxxxxx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已将租金收取及租后管理事宜委托我公司代为行使,贵公司收到本通知函后,除非【xxxxxx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否则不影响贵公司在原《售后回租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向我公司支付租金(由我公司代收)以及配合我公司租后检查等义务。

特此通知!

(公章)201年 月 日 本通知函同时抄送【xxxxxx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租赁账款转让通知书》回执

致 【 】 :

本公司已经收到贵公司发出的编号为【 】《应收租赁账款转让通知书》。本公司确认,【xxxxxx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编号为【 】《售后回租合同》项下的权利,包括向本公司收取租金的权利和对租赁物的所有权,鉴于贵公司接受了委托管理职责,在【xxxxxx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前,我公司将依照《售后回租合同》的约定继续向贵公司履行原《售后回租合同》。

承租人:XXXXXXXXXXXXXXXX公司

/ 17

合同公证书 篇10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即(小写)%。

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还款方式:借款方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条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合同公证书 篇11

公证处借款合同


随着社会的发展,借款活动逐渐普遍化,为了保障借款双方的权益,同时防止任何可能的纠纷产生,公证处逐渐成为了借款合同的主要签订地点。本文将详细介绍公证处借款合同的定义、流程、内容要点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一、公证处借款合同的定义和流程


公证处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和出借人通过公正的方式形成的一种书面文件,用于明确彼此的权益和义务,并注明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具体内容。在签订过程中,公证员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进行确认,并在文件上加盖印章,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公证处借款合同的流程一般如下:


1. 双方协商并达成借款意向,制定借款合同草案。


2. 双方将草案提交公证处,由公证员进行审核,并提供一些建议和修改意见。


3. 获取公证书:在完成审核并达成一致后,公证员会制发公证书,书中包含借款合同的具体内容,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


4. 存档备案:公证处将签署的借款合同归档保存,以备将来参考。


二、公证处借款合同的内容要点


公证处借款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要点:


1. 合同目的与背景:明确借款人的资金需求以及出借人的出借意愿。


2. 借款金额:明确借款的具体金额,便于双方确认。


3. 借款期限:约定借款的期限或还款的时间节点。


4. 利率:明确借款的利率,有助于明确借贷成本。


5. 还款方式:约定利息和本金如何进行偿还,可以是分期还款或一次性还款。


6. 违约责任:明确双方在违约情况下的赔偿责任和违约金等。


7. 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如发生争议应该如何解决,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等。


8. 法律适用和其他事项:明确借款合同的法律适用和其他事项。


三、公证处借款合同的保障措施


公证处借款合同通过公证进行保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真实性:公证处通过记录签署过程,确保借款合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合同有效性:公证处作为第三方机构,对双方签字确认的借款合同进行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可以防止合同的无效。


3. 争议解决:公证处借款合同中可以添加仲裁条款,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减少了诉讼的成本和时间。


4. 后续证明:公证处借款合同经过公证后,会发放公证书,可以作为借款人信用记录的证明,并用于后续还款或其他相关事宜。


小编认为,公证处借款合同作为双方借贷关系的书面凭证,起到了保护双方权益、明确借款事项、防止纠纷发生的重要作用。通过公证处借款合同的签署,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风险,提高借贷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在进行借贷活动时,尤其是涉及较大金额的借款,公证处借款合同是一种值得推荐的签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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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合同(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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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发包人或者发包单位审查承包人主体资格,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承包人的企业形式,如果承包人是个人、合伙企业、或是个人独资企业,按现行法律法规将不能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审查承包人企业是否具有建筑企业资质,资质等级是否与合同的建设项目相适应。按《建筑法》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发包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联合体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审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挂靠”情况,“挂靠”导致合同无效。

发包人在签施工建设合同前应当注意审核承包人资质,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情况,避免合同无效。

乙方:

联系电话: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_____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风险提示:

如果一方存在违反以上规定或者违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规定的,其行为严重影响另一方正常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双方可以据此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执行。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风险提示:

施工现场情况复杂,有的一个施工工地,会同时有几个不同的分包单位在施工,因此,针对安全生产来说,就是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等。

同时,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的安全责任也应当明确界定,保障工程建设安全,双方应当做好沟通与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时候双方相互推诿。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风险提示:

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4、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15、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第十三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金合同(篇2)

甲方(公司),

乙方(承包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公司车辆车牌号, 承包给乙方。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双方互利的原则,签订合同如下:

一、 承包期限及内容,

承包期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承租期限为一年。在此时间内,乙方用甲方车辆为甲方承运。

二、工资、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工作报酬,按车次计算。(10票以内保底运费670元,机场,梅山,大榭岛另加运费,超出10票的,加50元运费。)

2、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合同期满予以退回。

三、车辆责任,

1、乙方承包车辆属于甲方财产。

2、乙方车辆在工作期间的`一切修理费用、换季维修、保养、年检及缴纳国家的税收,等有关费用归甲方支付。

四、相关手续,

乙方向甲方需提交相关复印件, (如,身份证、驾驶证等),缺少的由甲方负责提供(如,行驶证,保险证,年检合格证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相关证件便于备案登记。

五、安全事宜,

1、乙方需提供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在未取得体检报告告知身体健康前,甲方不得将车承包给乙方),乙方不得伪造、更改、瞒骗体检报告中的相关健康数据,(乙方因此造成死亡事故的,如高血压,心肌梗死,脑溢血等重大疾病乙方需自行承担风险。)

2、甲方需给乙方办理保险。

3、从合同签订日起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其余部分有乙方支付。(在承包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保证金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按规定数额预交保证金,作为参加甲方组织的网上投标的信誉保证,无特殊原因有效期内不予退还。

二、乙方预交保证金后,有效期内参加甲方组织的网上政府采购投标时,不再另交投标保证金,中标后不再另交履约保证金。

三、甲方提供采购公告信息的网上查询、网上报价、网上撤标、网上下载标书、网上自助发布企业、商品及价格信息等功能。

四、乙方对用户名及登录密码、标书下载密码的保密负有全部责任,因密码被盗用引起的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五、乙方如发生_________或者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甲方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六、供应商应交付的保证金数额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情况作相应调整。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退出网上采购或被取消会员资格时止。有效期满,预交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金合同(篇4)

拍卖人,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在拍卖人于 举行的第 期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下列拍卖标的,依照拍卖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一、成交的拍卖物,

编号 拍卖物名称 规格 数量 成交金额(元) 佣金率 佣金额(元) 总金额(元)

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元)

二、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生效后,买受人即应向拍卖人以 方式支付拍卖物成交金额及佣金。

买受人不能当场全部支付拍卖物成交金额及佣金的,应向拍卖人支付定金 元,并承诺在 年 月 日前付清余款 元。买受人逾期不付清款项,拍卖人应通知买受人在确定的期限内支付。

买受人经通知后仍不能在确定的期限内支付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拍卖人经委托人同意对该项成交的拍卖物再行拍卖的,买受人应承担再行拍卖所产生的费用,再行拍卖成交金额低于原拍卖成交金额的,其差价由买受人负责支付。

三、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款项后应于 天内到 (拍卖物存放地)提取成交的拍卖物;买受人过期不提取拍卖物的,应向拍卖人支付拍卖物成交金额每天 %的保管费,超过保管期限又不宜保存的物品,拍卖人可依法再行拍卖,所得款项扣除支出费用后,多余款项退回原买受人或以其名义存入银行。

四、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的,拍卖人应予保密。

五、买受人在提取成交拍卖物时,应对拍卖物进行认真验收。若发现拍卖物与拍卖资料不符,应当场向拍卖人提出,拍卖人应予以解决。

六、拍卖物品一经拍卖成交,我公司不承担该机动车辆的任何责任,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七、本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其它约定,

买受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电话,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拍卖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电话,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保证金合同(篇5)

委托方, (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住址,

联系方式,

受托方, (乙方)

开户银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址,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 号和 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时间的维修保养责任。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为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由三方共同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开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证金约定条款将“质量保证金”,存入乙方,乙方为建设项目设立“质量保证金”专户,并在交款通知单回执上签章。

2.丙方交存的“质量保证金”只能用于工程维修及工程缺陷责任时间满后返还工程承包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如原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向维修单位支付维修金。

4.工程达到缺陷期满,并确定该工程有关保修项目确实不存在质量缺陷,丙方在承包单位提出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上签署同意意见,提交甲方一份。乙方必须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书面通知,才可将“质量保证金”拨付工程承包单位。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或支付工程维修金书面通知,擅自返还或挪用“质量保证金”的,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按 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附件,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开户通知书(回执)

根据 号和 号文件精神, 建设的 项目在你行设立“保证金”专户,“保证金”的使用必须经我站出具书面通知方可使用。应交存 元“保证金”。

开户行, (盖章)

专户账号,

经办人,   (签字)

年 月 日

最新合伙合同书


在我国民众法律意识的普遍增强的今天,如果没有合同,交易往来将没有保障。然而,您是否对于如何撰写合同感到困惑不解呢?趣祝福编辑制作了这份“合伙合同书”,期待能够令您满意,感谢您的阅读!

合伙合同书 篇1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依照《xxx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幼儿园名称、地址及合作年限

一、幼儿园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幼儿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作年限:

合作年限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始合作至有关国家政策调整要求停转办学或转制,除非届满之前出现合作人一致决定解散为止。

第二章合作方式

一、合作出资:

________出资________人民币,土地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的场地使用权、办学许可证以及包括办学条件(设施设备投入等)作为幼儿园的经营场所,____方占幼儿园的股权比例为______。

二、_____方负责该幼儿园一切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该园学生的安全和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保育教育、科研、师资培训、后勤工作等。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相关工作任务。_____方占幼儿园的股权比例为______。

第三章利润分配分担方法

一、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在幼儿园收费中支出,以生养园,不够支出部分由_______方自行承担。

二、幼儿园利润分配按照股份比例进行。

第四章会计及账册保管

一、幼儿园按照通行的会计方法或法律规定的会计方法进行记录、核算、存档。

二、每学期的会计报表及账册应置于幼儿园财务部供股东查阅,股东有权了解幼儿园财务状况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第五章幼儿园事务

一、股东会是幼儿园最高的权力机构,主要行使以下权利职责:

1、有权了解幼儿园状况,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决策。

2、对幼儿园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3、审批幼儿园的财务预算、决策、利润、分配和弥补方案。

4、从园长至全体员工均执行合同聘任制,由__________方全面管理。

二、股东会成员、园长的报酬和费用补偿

1、园长月薪_____元,财务_____元。

2、正常加班每工作日_____元,一般加班不给补贴。

3、外出开会学习必须事先上报批准方可有效实报。

第六章禁止事项

一、在合作期限内不得退回投资额,另一方同意的除外。

二、挪用、借贷幼儿园资金等其它盈利活动,利用职务从收支中提取回扣,虚报支出,少报投入,贪污、侵占幼儿园资金等行为。

三、在本幼儿园同一地区内,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办同档次的幼儿园。

第七章解散与清算

一、幼儿园因下列情形解散:

1、本协议约定办园期限已满。

2、投资人退出或死亡。

3、因国家政府变化不让办园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

4、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二、幼儿园解散后,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幼儿园进行清算。

第八章违约责任

一、双方合作期间,单方提出解除合作关系,应向对方赔偿违约金_____元。

二、单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一条,处违约金______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果,可以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附则

一、经双方协商,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修改内容为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幼儿园章程有规定,按章程规定执行。

二、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双方签名后生效。

四、以上协议双方已认真审阅,并经双方一致认可通过。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

合伙合同书 篇2

第一条合伙宗旨: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_______事务。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经营范围: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作价)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各占_________。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如未按时交齐,应向其它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出资应占比例按各方实际出资确定。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届时按约定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可约定)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6、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7、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可再约定其他)

以下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全部同意方可执行。

1、处分合伙共同不动产;

2、改变合伙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支付合同债务。

(可增加)

合伙负责人超出委托范围的行为,被其他合伙人追认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责任;其他合伙人不予认可的,由合伙负责人自行承担责任,造成合伙或其它合伙人损失的,由合伙负责人予以赔偿。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合伙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合伙成立后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伙合同书 篇3

合伙人甲: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经甲乙双方考查认定在_________合伙开设_________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店,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甲出资金额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乙出资金额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早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②购进常用货物;

③支付合伙债权;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_______每月_______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____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合伙

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权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权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缩短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第八条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的营业额,这个要与收银员讲好,收银员要注意少了钱收银员要负责

第九条以上合同若有衅待,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合同书 篇4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培训机构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合伙人甲: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教育培训市场现有资源优势,共同经营一家培训机构,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企业概况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机构名称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范围包括为针对开展的学生传统课程、特色课程及各种集训。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以及期限

甲方___________(姓名) 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

乙方___________(姓名) 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乙方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奖金分配以及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主要是上课老师的工资,按课时()分配。招生老师,按照约定提成比例()分配。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第一部分: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部分: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

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决议将该合伙人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三部分: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部分: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第二部分:合伙人的义务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伙期限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销;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附身份证复印件

签约日: 年 月 日

合伙合同书 篇5

甲方:xxxx林业有限公司

电话1350x107

乙方:xx酒家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经营“xxxx生态农庄”事宜,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xxxx生态农庄,总投资为人民币160万元,甲方出资人民币140万元(经营土地150亩折合人民币120万元,现金2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80%,折合股份为80万份;乙方出资人民币10万元和销售产品折合的资源股权,占投资总额的20%。折合股份为20万份。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经营农庄,甲方出任农庄主,并负责行政管理,养殖供给给乙方定额的产品。乙方负责财务并每年负责销售柴鸡25000只、生猪5000头、鸭25000只、兔13000只、鹅120xx只、牛1000头、三黄鸡28000只、老母鸡15000只、鱼50000斤、各种蔬菜瓜果500000斤。价格与当时新发地市场批发价为准.乙方在xx市内销售xxxx生态农庄产品的定点门店可冠名‘xxxx生态农庄产品直供店’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六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精诚合作。企业盈余每年年底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前三年如果双方同意将盈利转为扩大再生产则当年不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剩余资产按股权分配。)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xxxx生态农庄餐厅主店由乙方主持经营,出资各50%,收益分配各50%。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合作期限十六年

甲方:

乙方:

20xx年6月28日

合伙合同书 篇6

甲方:

乙方:

鉴于:

一、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增强责任感,以拓展市场,发展业务,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以让渡部分干股(分红权)的方式作为对乙方的激励措施;

三、乙方经甲方聘请,愿意担任甲方名誉董事,愿意与甲方订立本协议;

四、甲、乙方双方确认本协议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同意认真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

据上,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资恪守:

一、乙方为甲方聘用的名誉董事,乙方的待遇及职权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名誉董事,不享有基本工资,但可以按其业务开拓的业务收入提取业务提成,业务提成按其开拓业务收入的10%提取。

(二)甲方同意让渡干股给乙方,即甲方可让渡其依法所享有的公司分红权给乙方。乙方的干股比例为10%,即乙方可以获得公司年度之净利润的10%。乙方的权限仅限于此,其作为干股持有人并非公司法意义的股东,不享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不承担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义务。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干股(分红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等。

(三)乙方的职权、职责得由公司另行规定。

二、乙方必需在一个年度内能够实现净利润及销售业务指标达到,乙方方享有干股的分红权,否则乙方对该干股不享有分红权。

(一)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或公司所制定颁布的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损害公司利益的或者构成违纪、违法或被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乙方不享有本协议约定之干股(分红权):

1、未在任职范围内行使权利;

2、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3、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5、利用职权收受kui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或者未经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6、侵占公司财产;

7、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8、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泄露属于公司的商业机密或者未经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同意,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机密信息;

9、未经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以公司资产为自己或者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债务担保;

10、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二)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三)乙方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三、本协议所约定之干股(分红权)以公司章程规定之年度决算日(每年的12月31日)为准,在协议期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结算盈利与分红。

四、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双方均无异议,可以另行订立新的协议。

五、劳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仅代表双方的合作关系,并不代表甲方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具有劳动法律关系。

六、如不是乙方的原因造成该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仍按该协议的约定给予乙方实际履行期间的分红权。

七、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二)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三)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八、优先受让权

甲方若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转让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优先考虑乙方的受让要求。届时,双方得就转让标的、转让价格等另行订立股权转让协议。

九、争议的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十、附则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合伙合同书 篇7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于20XX年*月*日正式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是由***、***、***三位股东合资创办,股东***:占股份总额的34%;股东***:占股份总额的33%;股东***:占股份总额的33%。

公司自成立以来,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目前累计亏损 2 万元,由于自身原因***提出退股请求,经股东会议研究,同意其退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股东***自愿放弃所持有的所有股份,并按亏损比例拿出 0.66 万元弥补公司亏损。

2、***退股后,公司股东***持有公司51%的股份,***持有公司49%的股份,公司盈亏由股东***及股东***负责,与***不再有任何关系。

3、***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技术。公司盈亏及所需资金按投资比例分担。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由***、***、***各持一份。

5、本协议由***、***、***三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6、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有限公司

二○○七年五月十日

合伙合同书 篇8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本合伙各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通则》 、《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合作各方友好协商,就合伙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性质:

股份制。

第二条、项目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经营范围:

美容美发。

第四条、合伙各方同意共同出资以___________名义申办个体工商户,由合伙实际经营,并推举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全面负责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管理。但甲方不得私自转让和变卖该合作项目。

第五条、合作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______年内有效,期满后若需继续合作,需提前一年续约。

第六条、出资方式、金额、比例:

本合作项目原始总投资为___________,其中:(1)、固定装修、设备设施、转让费(以下简称为投资A)投资额为:___________元;(2)、房租、房租保证金、产品(以下简称为投资B)投资额为:___________元;(3)、学习费、品牌使用费等杂项开支(以下简称投资C)投资额为:___________元;甲方投资现金总额___________元,占投资的___________%;乙方投资现金总额___________元,占投资的___________%;

第七条、出资期限:

合伙各方出资必须于本协议签订后,项目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贷协议》签订前缴清。

第八条、收入分配:

1、每月可供分配的利润按合作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计算方法为:(每月营业收入----当月折旧费----各项成本及其他合理性开支)X出资比例,第四个月28日分前三个月红利。

2、折旧费=投资A÷36个月。

第九条、财务管理:

1、甲方负责财务日常管理,现金收入由甲方代为保管。

2、除甲方外其他合伙各方负责财务审查。

第十条、债务承担:

在合伙期内因合作项目产生的债务,由合伙各方按出资比例进行承担。

第十一条、财产清算:

当合伙项目经各方协商一致解散或被依法终止时,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缴纳所欠税款;

2、员工工资及劳动社会保险费用;

3、清偿或备足卡金余额;

4、其他债务。

当合作经营店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前述债务时,由各合伙方按出资比例进行承担。

第十二条、分工

1、经合伙各方同意,由甲方担任合伙业务的全面负责人,行使注册个体工商户业务的全面管理的权利。合伙各方同意并委托授权甲方行使本合伙重大事务的决定权。

2、合伙各方同意并授权由甲方决定是否接纳其他第三人为合伙人,若甲方依据本条规定决定接纳其他第三人为合伙人时,新入伙人所持投资股份额由本协议____方按其比例进行出让。

3、合伙各方授权甲方决定,甲方可以其个人名义代表本原始合伙与第三人签订入股协议,新入股人所持股份额由本协议____方按其比例进行出让。

4、合伙项目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品配送、经营决策由甲方统一负责管理。

5、除甲方外其他合伙各方负责财务审查和工商、税务、消防等行政事务:

第十三条、关于退伙:

1、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年内,合伙各方不得退伙;若有强行退伙,其投资金额及可分配的其他利益作为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而不予返还和支付;已获分配的卡金余额须如数反还甲方;并由甲方提供对持卡金顾客服务。

2、若退伙时处于亏损状态,应按本协议约定比例承担。

3、合伙各方友好协商共同转让所得金额,由合伙各方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4、本协议生效______年后要求退伙的,一律按该退伙人投资A部分的20%进行返还,同时该退伙人投资B部分按实际剩余价值进行返还,并且该退伙人投资C部分不予退还。其余可享有的其他可分配利益作为赔偿合伙因此受到的损失而不予返还和支付;同时已获分配的卡金金额如数返还给合伙组织。具体计算方法为:(投资AX出资比例X20%+投资B剩余价值部分X出资比例+折旧费X出资比例-已分卡金额-第十一条所属部分)。

5、合伙期间,甲方保证乙方在三年内所分红利达到其投资额度,若所分红利未达到投资额度(不计利息),乙方可选择退出合伙,甲方向乙方补足差额。

第十四条:

1、新合伙人入伙及投资份额转让,均须由甲方研究决定后书面同意。否则视为强行退伙,并按强行退伙约定进行处理。

2、在合伙期间,合伙双方共同另行设立新店时,新店只有在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以________________名义或标志对外进行经营,并且,甲方同意后,只能以_________________名义或标志对外进行经营。

第十五条、本合伙终止或解散后,除甲方外,其它合伙方均不得使用________________字号和图案作为其另行经营的商号或商标、标志,如有违反,每家店需向甲方赔偿伍拾万元。

第十六条、合伙期间,若甲方决定另行投资设立直营店经营同类业务,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方享有优先出资入股的权利(具体比例另行商定)。除甲方同意外,合伙各方不得另行设立经营同类业务的机构,或与其他第三人合伙或以其他方式参与同类业务的投资或经营。否则,视为强行退伙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约定对违约方进行清算,同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拾万元。

第十七条、合伙双方一致同意:

1、本合伙期满不续及未期满退伙的,在一年内不得在本合作项目所在地两千米范内以任何形式从事同类业务的投资或工作,否则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拾万元。

2、当本协议期满不续时,原合伙项目经营权及物资(包括场地使用权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权)归合伙甲方。其他合伙各方按本协议第十三条之约定处理。但其他合伙方愿继续合伙经营,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损失。

2、合伙各方严守本协议,若因其过错导致按本协议当解除合伙时,还需对违约方按本协议第十三条规定清算。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伙期间,合伙各方产生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伙项目所在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其它事项:

1、经合伙各方协商一致,可修改本协议或对本协议未尽事宜进行补充,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内容为准。

2、本协议经各合伙方签名、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合同书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家电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及管理优势经营一家家电,使合伙人经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乙、丙双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4、合作经营中,如需聘请员工,员工工资、奖金分配,由经营管理负责人提议,合伙人审定。

第三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3、经协商一致,合伙人能够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资料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资料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壹份。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最新担保保证合同范例


编辑认真阅读多篇文章后选出了“担保保证合同”作为精品,请您仔细阅读本文。伴随着整体教育水平的拔高,人民的法律意识也在增强,合同的约束力也就显得更有必要了。签订合同能够有效约束双方的违约行为。

担保保证合同 篇1

20xx年8月20日,甲银行与乙保险公司签订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作协议》。合同约定,乙保险公司负责向甲银行提供借款人(即投保人)购车资料(包括购车合同、发票、购车完税凭证等)并确保真实;乙保险公司应当对投保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认真审查,并对其借款承担保证保险责任。除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政策变动、投保人与银行恶意串通等免责范围外,不论何种原因投保人连续三个月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按期供款,乙保险公司承诺在收到甲银行的书面索赔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确认保险责任并予以赔付。

协议签订后,甲银行先后与借款人丙等20人签订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合同》并依约发放贷款共500万元,乙保险公司在收取投保人支付的有关保费后向甲银行出具了以该20名借款人为投保人、以甲银行为被保险人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保单。

20xx年12月,丙等20名借款人先后连续3个月未按期供款,甲银行即依照合作协议约定向乙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但乙保险公司以有关借款人涉嫌诈骗正被立案侦查,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尚不清楚为由予以推脱。

在多次索赔未果的情况下,甲银行以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为由将乙保险公司诉诸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出现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保证保险合同的实质属于保证合同,乙保险公司充当的是保证人的角色,所提供的保险责任实质上是以保险形式体现的有偿保证担保,乙保险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保证担保责任,案件处理的法律依据应为《担保法》;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乙保险公司既然已经收取保费,并签订合同,所以保证保险合同合法有效。按照合同约定,当投保人无法按期还款时,保险事故发生,乙保险公司应承担保证保险责任,应直接将赔款支付给贷款银行。故案件处理的法律依据应是《保险法》。

正如法院法官的意见相左一样,保证保险究竟是一种有偿保证,还是一种保险?我国目前是否存在真正的保证保险?学者们对其认识也不统一,法律上对于保证保险的概念界定更是不一致。

目前学界公认的保证保险的定义为,保险公司(保险人)经过对保险事项(保险标的)和投保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在认为符合保险条件而同意承保的情况下,向投保人收取保证保险保费,同时向投保人指定的被保险人(受益人)做出承诺 若投保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或责任达到一定状态,即构成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在赔付保险损失后获取向投保人继续追偿的权利。

单从保证保险合同的概念来看,我们不难发现它和保证担保合同存在着不少相似之处,但本质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别。

首先,保证保险作为一种保险手段,是以转嫁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所面临的投保人(即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风险为目的的一种保险,保证保险合同以经营信用风险为合同的主要内容。而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定担保形式。保证合同作为保证担保的法律形式,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作为合同的核心内容。

其次,保证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即投保人未能按期履行约定的还款责任事实是否发生;保险人在履行赔偿义务时,对合同约定的免责事项如战争、行政执法行为以及保险人未对投保人做资信调查等情况均可免除保险责任。而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当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享有检索抗辩权。除了法律或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形外,保证人一般没有实体法上的免责事由。

一个十分明显的区别是,保证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要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而保证担保合同当然是无偿的,根本就不存在有偿的保证。

需要指出的是,保证保险作为一种保险形式,其法律性质区别于保证担保,不属于担保的范畴。相应地,处理保证保险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当然是《保险法》。但是,目前《保险法》对保证保险的规定尚是一片空白,尽快完善《保险法》显然是当务之急。

可喜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紧锣密鼓地修订《保险法》的司法解释,业已考虑到该问题。

其实,保证保险作为一种舶来品,才刚刚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在西方,保证保险业务已十分完善和健全,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业务遍布货物买卖、借贷、工程承包等各种类型的合同。最早办理保证保险的是美国,然后是西欧。

综上,作为一个保险品种,保证保险合同显然不同于保证担保合同。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合议庭的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乙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我国《保险法》承担保证保险责任,而不是按照《担保法》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担保保证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订立:经甲方、乙方和丙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年___月___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种类)贷款人民币元整(大写:______),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乙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相同。

第三条乙方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利息。

第四条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对乙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丙方承担责任。丙方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代偿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乙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货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乙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由乙方及丙方负责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及丙方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甲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甲方加收___%的利息,并可以从乙方及丙方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当乙方及丙方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乙方、丙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陈述与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3.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包括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保证担保借款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二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保证合同 篇3

保证合同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号:

通讯地址:

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号:

通讯地址:

鉴于:

(以下简称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借款人与甲方签订了《委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合同乙方应借款人的请求向甲方提供信用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证范围

乙方保证范围包括:借款人须向甲方偿还的全部债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实际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务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二条 保证期限

自借款人未按《委托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偿还甲方全部债务之日起两年,即愿意承担有关民法典律法规规定的最长担保期限。

第三条 担保方式

乙方自愿以名下无争议资产和全部营业收入向甲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如借款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主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责任时,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代偿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代借款人向甲方全面履行清偿责任。在抵押、质押、保证等各种担保方式并存的情况下,甲方向各方担保人的追偿无顺序限制。

第四条 乙方承诺

1、乙方承诺自愿为借款人向甲方提供担保,即借款人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向贷款人支付属于担保范围内到期应付的全部款项,乙方即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2、乙方承诺同意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并担保借款人按期清偿所有债务。

3、乙方承诺若借款人未能按约履行其与甲方签订的主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代偿通知函后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代为清偿,不得存在任何异议。

4、乙方承诺如未按前述约定履行连带保证责任,由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非诉或诉讼程序等程序追偿乙方所有应付款项和相关费用。在抵押、质押、保证等各种担保方式并存的情况下,甲方向保证人追偿无顺序限制。

5、乙方承诺放弃作为保证人可能享有的任何抗辩权,并承诺无条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

第五条 乙方保证

1、乙方保证是在中国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并始终依法经营,存续不存在法律障碍,目前不涉及任何诉讼或仲裁。

2、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所需要的内部决议、授权手续已经完成,并保证已完成全部审批、核准手续。

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与担保有关的一切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4、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借款或以其他方式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乙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合同生效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保证不再向任何他方承诺、或约定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反映自身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财务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文件、合同、账目、凭证等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2、配合甲方对借款人的财务、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或随时的检查、了解和监督。

3、乙方以出租、出售、转让、投资、赠与、托管、转移等方式处分其财产、资金,必须事先经过甲方同意。

4、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重组、破产、解散、撤销等情况,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机构承担,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和借款人重新提供保证人。

5、若乙方发生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企业章程、地址、电话、传真、邮编邮箱发生变化,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甲方。

6、乙方作为担保人应遵守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甲方承诺

1、借款人向甲方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后,乙方向甲方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2、如属乙方代偿的,甲方收到乙方代偿的借款人所欠全部款项后,乙方向甲方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第八条 担保的独立性

1、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解除或终止。

2、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上级单位的指令,或各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减轻或免除。

3、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合并、分立、重组、破产、解散、撤销等事项或变更企业有关登记事项而减轻或免除,且本合同所列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承人继承承担担保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项下一切与贷款、抵押、质押有关的公证、质押登记、律师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并及时支付。

2、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或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所有要约、书面文件或通知)均应以中文制作,并以专递信函或传真(以专递信函确认)的方式,及时寄送或传交给相应一方。收到通知或往来函件的日期,如果是以专递信函方式送达,为经专递信函服务提供者确认的投邮日;如果是以传真的方式送达,为发出之日。所有通知及往来函件应发送至本合同中预留的地址。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过错方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相关责任。

3、借款人按时、按数归还甲方全部贷款本息和应收款项后,或一方履行了借款人所欠甲方全部债务代偿义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对由此给另一方实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2、如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全部债务,甲方通知一方履行代偿义务时,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限向甲方代偿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代偿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已各自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本合同所有条款,且对本合同内容均无异议。

甲方(出借人): 乙方(保证人):

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xx年 月 日 日期:20xx年 月 日

担保保证合同 篇4

保证合同

债权人(甲方):XX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

债务人(丙方):

鉴于:

1、甲方丙方之间存在_________业务关系,已经或可能存在债务关系或责任;

2、乙方愿意为前述业务关系已经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债务或责任向甲方提供担保,在甲方与丙方后续的业务中无需乙方另行确定担保。

各方为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保证范围:

甲方基于前述业务关系已经及继续产生的债权及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解决争议的费用、律师费、调查费等。

第二条 保证形式及期限:

1、保证人对上述合同的债务人的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债务人不按主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由此而造成的债权人的损失,债权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追偿。

2、主债权转让的,乙方担保责任自动随之转让。

3、乙方的担保期限直至甲方的全部权益最终实现为止。

第三条 保证效力:

担保责任的效力或内容不因主合同或主债务的效力、内容或变更、变化而受到任何影响,主债务或主合同的任何变更、变化也无须通知乙方。

第四条 放弃抗辩:

乙方承诺不对自身担保责任提出任何抗辩或异议,不因存在实物担保等任何理由而行使减免自身责任的抗辩权,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而无须先行对实物行使权利。

第五条 保证责任承担

甲方的权利部分或者全部受到了损害,或者未得到及时的实现,或者丙方没有及时全部或部分履行义务时,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而不受主债务履行期限限制。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

保证人有权对债务人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债务人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 保证人代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代为赔偿债权人的损失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为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经签署即对签署方生效。

2、关于本协议的通知,甲方均可按照合同载明地址或法定地址向乙方、债务人寄送,或在河南省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告,并均在发出后3日即视为业已有效送达。

3、未经加盖甲方公章任何人员的行为或表示均对甲方无约束力。

4、本协议各条款均基于双方真实意识表示,不存在任何可撤消或变更情形,任何一方也不得申请调整自身责任。

5、各方身份证、营业执照、房地产权属证书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

6、各方在甲方签约代表面前签署本协议,以保证签署真实性。

7、如果乙方为法人,则应提交该法人单位同意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8、本协议签署于郑州市金水区。

9、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保证人(签章):

债权人(签章):

债务人(签章):

年 月 日

担保保证合同 篇5

编号为:汇融(20xx)002-3号

致:广东恒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佛山市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于 20xx年4月 日签署的编

号为 号的《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贵公司为借款人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所借金额为叁佰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本人应借款人的请求,愿意以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

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的保证书。本担保人愿作如下保证:

一、担保范围包括:贵公司所担保的借款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它有关费用,

以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本担保人保证对借款人的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负有法律上和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

责任。若借款人未能按其与贷款人签署的编号为 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下

简称“借款合同”)规定如期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在贵公司代借款人清偿债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

人无条件地代为清偿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欠款,不得有

任何异议。

三、只要不增加担保金额,本担保书不因上述协议书和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

响或失效。

四、本担保人在此确认并保证:

1、本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足以保证本担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项担保;

2、本担保人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家庭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3、本担保人同意向贵公司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本担保人承担;

4、本担保人保证对清单中所列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本担保人非征得贵公司同意,不再自行处分以上财产(包括设定抵押、质押、转让等)。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其中部份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本担保人保证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如设定抵押、质押,本担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以上全部资产尚不足以承担贵公司的担保的费用,则本担保人对不足部份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本保证书第一条所述费用全部还清为止。本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贵公司代借款人清偿贷款之日起两年。

五、本保证书项下的担保是本保证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而有任何改变。

六、本保证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广东地方有关法规,若因本保证书引起纠纷,应向贵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保证书自本担保人签字之日生效,至上述的借款本金、利息、有关费用全部还清之日起失效。

担保人(盖章及右手食指模):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担保人配偶声明:

作为(担保人)的配偶,本人同意 (担保人)以我们夫妻共有财产为上

述反担保提供财产保证。

签字: 年 月 日

担保保证合同 篇6

债务保证担保合同是指担保人在债务人将来发生违约时,为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一种协议。在商业交易中,债务保证担保合同通常采用以保证人的财产为担保方式,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本文将详细叙述债务保证担保合同的具体细节。

一、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是担保的债务,不同的债权对应着不同的担保责任,因此,债务保证担保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债务种类、债权人名称和债务金额等内容。此外,担保的期限及担保人的义务和权利也应在合同中予以详细约定。

二、担保方式

债务保证担保合同所采用的担保方式多为金融担保,包括信用担保和保证担保等。其中,信用担保是指担保人根据其信誉和经济状况向债权人提供支持的担保方式,可通过银行信用证、保函等形式来实现。而保证担保则是指担保人承担特定债务的责任,如果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则担保人需要代替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担保人的责任

在债务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主要责任是在债务人违约时,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违约有追偿权,且在对债务进行追偿时,可以采取一定的手段,例如将债务人的资产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将其追偿权转让给其他债权人。

四、合同期限

债务保证担保合同的期限通常和债务期限一致,当债务人履行完债务后,该合同也就自然失效。如果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债务,债务保证担保合同的期限可以在债权人和担保人协商一致后延长。

五、法律保障

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保证担保合同是经过书面形式订立的,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当债务人违约时,债务保证担保合同是保护债权人权益的主要依据。同时,在合同中明确认定了担保人的义务和权利,有效保障了担保人的利益。

总之,债务保证担保合同是商业交易中非常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它能够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减少交易风险。在签订债务保证担保合同时,合同标的、担保方式、担保人的责任、合同期限等重要细节应得到精心约定和严格遵守,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担保保证合同 篇7

借款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人(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借款协议(编号_______)、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

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注: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借款利率

(1)借款利率执行固定月利率。

(2)在贷款期限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或下调,仍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执行。

第二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借款使用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借款人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三条列示的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不利行为或情形,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3、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及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4、借款人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贷款人有权向人民银行、其主管部门或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借款人认可此种公告催收方式。

5、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三条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2、按时归还借款本息。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10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3、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挤占、挪用借款。

4、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及贷款人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5、借款人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行为,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6、借款人发生除前项所述行为之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7、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8、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9、借款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10、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押物、质押权利价值减损,借款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或按贷款人要求提前偿还借款。

11、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但不限于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拍卖、登记、保管、鉴定、公证、诉讼等费用。

12、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时,贷款人可以单方面凭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自愿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13、借款人委托其他自然人或公司支付贷款人的利息或本金,不视为债务的转移。

第四条还款

双方协商同意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1)借款期限一个月以内的(含一个月),借款到期一次性归还所有本金及利息。

(2)借款期限一个月以上的,借款人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______日,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所有贷款本金。如借款本金到期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前还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

注: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外,另按该利息的百分之(大写)计收违约金。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外,另按该利息的百分之

3、对借款人贷款期限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月/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除按贷款合同利率计收复利外,另按欠息的万分之五/日收取违约金。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5、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任一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6、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取证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7、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时,贷款人可以单方面凭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自愿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七条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九条其他事项

第十条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当事人、担保人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月日

签约地点:

担保保证合同 篇8

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保证合同 篇9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经中国____银行_____(下称甲方)与 _____(下称乙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有的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乙方。

第一条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种类)

贷款(大写)_____,用于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

2、评估价值:_________。

3、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本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乙方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四条 抵押物登记

1、乙方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本合同、_____、_____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2、乙方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五条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3、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4、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6、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提前还款之规定

1、乙方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乙方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2、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3、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八条 贷款的展期申请

乙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按期归还贷款,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_________年。

第九条 抵押物的处分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2、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条 在乙方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甲方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3、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十一条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乙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

担保保证合同 篇10

甲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地址/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债权人):

身份证号: 地址/住所: 电话:

根据 (下称借款人)与乙方 签订的编号为 年 [个人借款]字第 号的《借款合同》的约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为(大写人民币) 万元,期限为 个月。现甲方自愿以借款人的担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担保,并明确以乙方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则:

1、《借款合同》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合同。

2、当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时,应当包括经双方同意修改、补充、变更后的合同或条款。

3、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和担保行为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关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4、本合同所称“债务‘系指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应向乙方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复息、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实现乙方债权及担保物权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 保证责任

为了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无论何种原因未按约履行,甲方均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 保证期间

一、保证形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另增加两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义务后,形成的对甲方追偿之债务。保证期间内,乙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证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以及《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义务范围。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实现担保权利而产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各项费用。

第五条 有关保证的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设立的担保为独立的担保。本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均须全面履行保证责任。

二、本合同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保证,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债务、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等各种情况而有任何改变。

三、乙方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的,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担保责任。但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的除外。

四、任何时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积极行使对借款人的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担保责任。

五、担保人特别保证:如乙方还同时享有由债务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论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提出承担担保责任的请求,甲方自愿优先承担对乙方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先于物的担保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乙方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条 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向乙方声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对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及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活动均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担保物,则甲方承诺放弃按《民法典》第28条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保证人享有的权利,且不以该规定作为向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抗辩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乙方接受其为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1)与其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2)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3)存在重大债务或有负债;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的其他共有权人;

(6)其他业已影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

1、乙方在向贷款行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款项。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即时支付乙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2、甲方若同时面临偿付债务及乙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乙方追偿金额;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时保证在事项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类产权变更;涉讼或仲裁事项;对外资金借贷等一切影响乙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4、甲方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

6、不出现因甲方故意或过失而影响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7、无条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在《借款合同》签署后按月向乙方报送上一月度财务真实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8、本合同保证期间内,甲方若对外提供担保,则甲方保证在提供担保10日前书面征求乙方同意,否则不能对外担保。

9、当甲方提供的保证担保与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责任与物保在实现顺序上不分先后,乙方可不经物保的实现,直接要求甲方承担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10、若乙方在保证期间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则本担保保证债权同时转让,甲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担保保证责任。若在保证期间,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发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1、甲方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乙方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担保人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甲方应按担保的债务本金的xx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清洁合同书


清洁合同书(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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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清洁工临时用工合同范本正文内容

甲方:

地址:

乙方: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为了保持工厂环境的清洁卫生,决定聘请乙方为钟点清洁工,负责厂内环境卫生的维护,乙方自愿承担此项任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付给乙方工资元/月,()不享受假期工资、加班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二、乙方来甲方工作,甲方应根据需要添置必要的劳动工具,乙方要妥善保管,不得无故丢失。

三、乙方按甲方要求的工作时间对厂内(会议室、过道、走廊、楼梯间、饭堂、卫生间、洗手台、办公室,)进行清扫,确保厂内环境卫生整洁。

四、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树立安全意识,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甲方对乙方因过失发生的意外事故、交通事故和生病等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和医疗费用。

五、为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按照规定定期支付乙方工资。工资每月日前以形式支付给乙方。

六、若甲方因公司内部结构调整不能续聘的,此合同自然解除,自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经济补偿。乙方自解除之日起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与甲方无关。甲乙双方任一方解除此合同的,需提前天提出。

七、本合同暂订三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顺延。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名)

日期:

乙方(签名)

日期:

清洁合同书(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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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清洁工聘用热门合同范本正文内容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____县甘棠初级中学,经行政会研究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_________从事学校厕所卫生打扫与保洁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元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甲方职责:

1.甲方只负责为乙方提供打扫厕所的扫除工具、洁厕液、水管、水等必备物品,其它由乙方自理,不提供食宿。

2.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每月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各部分工资

三、乙方职责:

1、主要负责学校上课期间两个大厕所卫生打扫和保洁工作。

2、学校临时安排的厕所扫除工作。

四、具体要求:

1、打扫次数:上课期间每天上午两次,下午一次。

2、打扫时间: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表,上午第

1、3节每节课各打扫一次,下午第一节课打扫一次。

3、清洁程度:每次必须打扫干净彻底,做到厕所无异味、无垃圾、无脚印、无蜘蛛网;粪坑尿池无堵塞、无粪便、无尿垢、无纸屑烟头杂物等。

五、工资待遇: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1100元(其中包括基础工资 880 元、补助社保170元、安全保险费50元)。完成工作量才能按工资标准完全计发工资。

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本职工作的;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4.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岗,又无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5.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民法典》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章)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自然终止劳动关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清洁合同书(篇3)

清洁员劳动合同

一、合同双方

清洁员劳动合同是指雇主(以下简称“甲方”)与清洁员(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岗位和薪酬,乙方通过清洁工作为甲方提供卫生整洁的工作环境。

二、工作内容和时间

1. 工作内容:乙方负责保持甲方所指定区域的整洁和卫生,包括但不限于清扫地面、擦拭家具、清理垃圾、保洁卫生间等。

2. 工作时间: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安排。

三、工资和福利

1. 工资:乙方的工资由甲方按时发放,月薪为XX元。

2. 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3. 带薪休假:乙方在连续工作一年后享有带薪年假,具体天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规范和责任

1.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和要求,如按时到岗上班、维护工作区域的整洁、卫生和安全等。

2.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将甲方的商业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 乙方应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突发情况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积极配合处理。

五、劳动保护

1.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装备,如鞋子、手套、口罩等,以确保乙方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2. 乙方在工作中应注意个人和他人的安全,并及时报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以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

六、合同期限和终止

1.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日期)起,至(日期)止,共计(月/年)。

2. 乙方在合同期内如需离职,应提前(天数)书面通知甲方,并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3. 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争议解决

如甲方与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可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以上内容为清洁员劳动合同的详细条款和约定。甲方和乙方应依法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通过合同保障双方的权益。希望双方能够根据该合同规范的要求,共同创建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共同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清洁合同书(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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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清洁员工合同书新正文内容

清洁员工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区域日常保洁事宜,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现将_________区域日常保洁工作委托给乙方。

第二条 乙方在约定期限内为甲方提供该区域全面清洁服务。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水电供应。

2.协助乙方解决工作现场遇到的特殊问题。

3.提供乙方员工更衣就餐、设备存放的房间。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负责对所有保洁员的全面管理工作。

2.乙方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3.乙方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清洁标准进行工作。

4.乙方负责制定详细的区域清洁计划供甲方参考。

5.负责提供清洁工作所用设备和物料。

6.乙方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及清洁质量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返工。

2.合同期间双方都有权利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

3.甲方应按期支付给乙方每月的清洁费用。

4.双方都有义务遵守各项条款,在工作中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条 双方的违约责任

1.双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剩余月份_________%的违约金。

2.逾期不付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过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金额:

1.按月付款:甲方于每月底以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清洁费用,乙方在收款后应开列发票。

2.每月的清洁费用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 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火灾、水灾、飓风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发生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清洁合同书(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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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清洁工劳务合同范本正文内容

甲方:

乙方:

电力局(以下简称甲方),为了美化院内环境,长期保持清洁卫生,使之成为花园式单位,经研究决定,聘请临时工一名,负责局内环境和花草树木维护管理,××同志(以下简称乙方)自愿承担此项任务,经双方研究特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给乙方每月工资包干600元,不享受假期、加班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不负责安排乙方的食宿,乙方可到甲方电力餐馆就餐,标准与甲方正式职工相同,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可以给予休假和其他照顾。

二、乙方来甲方工作,甲方应根据需要添置劳动等工具,乙方要妥善保管,不得无故丢失。

三、乙方就根据甲方卫生状况每天对全院进行大扫或小扫,确保院内卫生清洁。

四、乙方负责甲方院内花草的种植维护管理(包括打药)和办公楼上下花盆的摆放,夏天做好冬季花木的养护准备工作,确保局院内花草茂盛,一年四季办公楼有鲜花盛开。

五、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甲方对乙方过失发生的交通事故和生病不负任何安全责任和医疗费用。

六、甲方对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添置的工具种子等一切正常要求尽量给予满足解决,无法办到的乙方不能非议。

七、乙方在甲方工作过程中,表现好,成绩突出,大家反映良好,甲方年底给予一定的奖励。

八、本协议暂订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顺延。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再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清洁合同书(篇6)

清洁合同书

尊敬的各位阁下:

非常感谢贵公司对我们清洁服务的信任与支持。为了确保我们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清洁服务,并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我们特此编制了本清洁合同书。请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并在同意之后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和标准

1.1 我们将根据贵公司的需求提供全面的清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厨房、卫生间等的清洁,地板、墙面、窗户、家具等的清洁和护理。

1.2 我们将确保清洁工人具有相关的经验和技能,并提供必要的培训,以保证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1.3 我们将使用安全、环保的清洁剂和设备,并确保对贵公司的工作环境没有任何污染或潜在风险。

二、服务时间和频率

2.1 我们将根据贵公司的需求制定清洁服务的时间表,包括每天、每周或每月的清洁频率。

2.2 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清洁时间,我们将提前与贵公司沟通,并确保不会对贵公司的工作产生任何不便。

三、费用和支付方式

3.1 清洁服务的费用将根据贵公司的需求和清洁频率进行计算。我们将在签订合同之后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并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收取费用。

3.2 贵公司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清洁费用。如有逾期未支付的情况,我们有权暂停清洁服务直至款项结清,并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四、保密条款

4.1 我们承诺将严格保守贵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使用。

4.2 我们将确保清洁工人也同样遵守保密条款,并在签订合同之前对其进行保密义务的告知和培训。

五、违约责任

5.1 如因我们的原因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提供清洁服务,我们将承担赔偿责任,并进行补救。贵公司有权要求我们重洗或做相应的修复工作。

5.2 如因贵公司原因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地点提供清洁服务,我们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要求贵公司支付相应的费用或违约金。

六、解约条款

6.1 如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的条款,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6.2 如贵公司希望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我们,并支付相应的解约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则提交至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八、其他条款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为期一年。在到期前,双方如需继续合作,请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8.2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上为本清洁合同书的内容,请贵公司仔细阅读,并在清楚理解并同意的情况下签署本合同。感谢贵公司的合作,我们将竭诚为贵公司提供高质量的清洁服务。

特此协议。

贵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清洁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清洁合同书(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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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清洁人员劳动合同范本正文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同意在甲方指定地点从事清洁工作,遵守指定地点的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作好清洁工作。

2.甲方不可无故拖欠、苛扣乙方工资,按时支付乙方的劳动相应所得工资、报酬。

3.如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其赔偿责任。

4.甲、乙双方如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提前15天在本合同截止日期前通知对方。

5.如指定地点主管不满意乙方的工作或得到指定地点主管的投诉,甲方有权调换乙方的工作地点和终止本合同。

6.甲方在指定地的清洁工具及清洁药剂,乙方应妥善使用保管,如有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

7.如乙方在指定地点须添加清洁药剂和更换工具须提前3—5天通知甲方。

8.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_________元,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9.试用期内,如乙方被甲方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本合同有效期通常为一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本合同截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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