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祝福logo
地图 > 祝福语 > 作文 > 法律观后感 >

法律观后感精华

法律观后感精华

法律观后感。

关于这部电影的讨论是如此广泛和深入,引起了很多人的兴趣和思考。如果你有兴趣了解有关该电影的更多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

1. 阅读相关的影评和评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了解电影的不同层面和思想。

2. 参与电影讨论和交流的社区和论坛,与其他热爱电影的人一起分享看法和观点。

3. 购买或借阅电影相关的书籍和专业文章,深入了解该电影的背景、制作和意义。

4. 观看导演、演员等相关人员的访谈和采访,了解他们对电影的创作初衷和心得体会。

5. 亲自观看电影,并结合自己的观感和理解,形成自己独特的观后感并与他人分享。

总之,了解一部电影不仅要从表面看待,更需要探索其中的意义和思想,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不同的观点和理解,才能更好地欣赏和理解电影的价值。期待你可以通过以上的资料去深入了解“法律观后感”,并欢迎随时查看本文进行参考。

法律观后感【篇1】

上周,我们学校组织了一些关于法庭的小故事,让我们了解了真实的法庭和真实的审判,这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不论是怎样的法庭,都时刻保持着严肃的场面,不论是怎样的案件,都有着绝对公平的判决,这就是我在影片中所看到的。

为什么要有法律呢?我又想起了以前我参加过的辩论赛。人和**这更重要。我的直觉是——如果没有**来领导人民,那么进步从何而来,安全与和平从何而来?

所以我们需要一个不误入歧途的位置。而且**通过制定法律来规范我们的行为,所以我们需要法律。

法律,一个游戏的规矩。人生,就象一场游戏,有人穷,有人富,有人生,有人死····这个“法律”就是人生这场游戏的规矩,他规定你不能做什么?必须做什么?

这就是人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是个公平的家伙,但他始终是个工具,他没有生命,由人掌空着,但人是个善变的动物,常常破坏规矩,就象网络游戏中的外挂。:所以说:

“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法律是会永远存在的,它会永远延续到地球不存在的时候。当然了,有人会推翻封建的旧王朝,推翻腐败无能的**,但是他们会马上修改新的法律,法律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无时无刻在约束人的行为,有了法律社会才会稳定,人类才会发展。

包括我国最高宪法、民法、刑法、婚姻法、环境保**、税法、工商法、地方法等,每一部法律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触犯到哪个法律就会承担哪个法律的责任。

我们学会捍卫自己的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让我们我们处理问题的时候多了一点理性,要一点感性。大学生学习中国共产党,既是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因为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是法律工作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中国社会主义法是一个相对较新的基础,是一门相对薄弱的学科。因而对法律体系问题的研究具有迫切意义,这个问题不仅对法学基础理论的教学内容和法律院校教学计划中课程设置直接有关,而且对立法规划、司法实践,法规整理和法规的编缉,法学研究规划、法学图资料分类以及法学工具书的编缉工作,都具有直接或间接的意义。

法律是严肃的,教训是深刻的,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技能,从身边做起,做到知法、守法、用法,当我们为一点小矛盾而想挥愤怒的拳头时,当我们为了满足不该有的贪婪而把手伸向别人的财物时,当我们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对他人进行不法侵害时,当我们面对眼前的迷茫,不知所措时,请点亮心中“法律”的明灯,指引我们走出迷途。

让我们的每个人心中都高悬起两盏明灯,一盏是“德”,一盏是“法”,目无法纪必将导致行为的偏差。时代呼唤德才兼备的四有新人!而作为四化**人的我们,“知法守法,修身立德,勤学苦练,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让我们共同努力去做一个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的合格大学生,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法律观后感【篇2】

有的孩子由于父母离异,而缺少父母关爱。于是在社会上结识了一些游手好闲、吃喝玩乐的所谓兄弟,他们每天就是泡网吧打游戏等,他们把钱花光了,就开始商量如何才能弄到钱。于是他们便开始偷、抢。

**展中有一个实例,因为抢劫遭到反抗,几个十几岁的孩子竟向面包车司机进行殴打并对其女友实施**。

才十几岁的孩子为什么干下这种本不该属于他们所干的恶性事件呢?通过**我找到了答案。

父母是孩子的启蒙教师,他们的教育影响着孩子的思想和行为。如果父母与孩子经常交流,有感情,孩子就会有爱心,有责任感……如果在一个家庭里,“望子成龙”、“盼女成凤”在家长过于严厉的要求下午,孩子心理承受不了,就会自暴自弃,慢慢的走想极端;如果在一个家庭里,婚姻失败,家庭失和,对孩子的成长就会造成伤害。尤其是在单身家庭的子女因为缺少健全家庭的呵护,甚至有的家长放弃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从而培养出性格孤僻,心理畸形的孩子。

因此,过于严厉、过于放纵或放任家庭是儿童犯罪的原因。

此外还有社会因素,现在社会上的网吧到处都是,一些刺激的打斗游戏深深地吸引着这些还特培养,有教育的少年,他们频繁的出入这些场所,幼小的心灵埋下了不健康的种子,同时也点燃了犯罪的火种。

所以,我要亮开嗓门急呼:“未成年日呢是祖国的花朵,民-主的未来,属于他们的应该是五彩缤纷的花季,让我们的家庭给他们带来一份浓浓的深情,让我们的社会还他们一片明净的蓝天!”我通过法律讲座观后感之后,使我懂得了很多的人生道理,知道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它给我们讲了很多青少年典型真实案件,讲了很多青少年都是由纯真无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悲剧,指点我们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途径和方法。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是家庭教育、管理体制错误和环境恶劣。未成年人正是长身体、长知识的时候,很容易因为一步之差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例如,互联网是现代高科技的综合成果,它给人类共享丰富的科学技术等创造了条件,为经济发展做了巨大的贡献,但它也可以作为传播不良有害信息的手段或渠道,腐蚀伤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

比如互联网中交网友吧,它很耗精力,交了网友自然要保持联系,这一联系起来,通常以小时为单位,友谊深浅与沟通时间成正比,这自然要消耗较多的时间与精力使正常的生活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甚至“走火入魔”,酿成悲剧,所以我们要加强上网的自制教育,自觉构筑抵制不良信息的“防火墙”,正确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只要正确利用它,就能发挥它的特长。

我们在生活中有时会因为家庭矛盾或一些琐事而引起打斗等事件,而酿**命关天的大祸,所以我们要学会礼让,容忍、宽容、对事要冷静,理性地去处理矛盾和问题,妥善来化解事情,不要冲动,要学会自我调节,自我控制的能力,否则会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导致你走上犯罪道路。青少年应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学会抵制不良影响和不良诱导能力。我们要了解与掌握与自己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还要自觉守法,动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

对现代的社会,是一个既有权力膨胀、权利不张,又有道德失落、人格异化的转型社会,许多人民群众对法律上存在着疑问甚至迷惑不解。这次的法律知识讲座通过对当今社会所关注的法律焦点问题深入详实的采访和细致透彻的分析,让我更了解法律,更客观的感知法律,也让法制二字更贴近我的内心。

“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难矣。”对于中国法律界而言,并不缺少批判者,缺少的是建设者。

法律观后感【篇3】

《烛光祝福》读后感

烛光”,是蜡烛通过燃烧而发出的光亮,蜡烛的光,也许它比太阳四射耀眼的光芒,是显得那样的渺小、那样的微不足道,特别是在当今科学发达,能量之间能够相互转化、相互利用,“豆小”的烛光,似乎越来越不被人看重,或许有人感觉,那是不值得珍惜的现在也用处不大,甚至会说“不过是一个不起眼的微光,有时还会嫌弃它不够亮呢!”

本书主要通过六个部分,即: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和谐环境、和谐世界六个方面来阐述和谐社会给我们的要点:

民主法制,就是要扩大民主,让人民在祖国和城市建设中行使自己的权力;我们要依法办事,普及法律,让每个人都了解法律。在《火炬在我手里,谁也抢步走》这篇文章里,金晶用生命捍卫着圣火,在当时如此混乱的情况写,金晶能如此镇定,如此冷静,用自己弱小的身躯来捍卫着伟大的圣火,不使他受到一点玷污。这种精神真是值得我们学习呀!

公平正义就是公平合理地处理事务,不欺负他人,维护公平正义,不为私利而混淆是非。《第43号生》中同学们的表现就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就要有那种不歧视一些有生理缺陷的人,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给予他们关怀,让他感到平等。也要像《110迷彩队》中的队员那样,要主持正义公道,要努力和谐,不要让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打搅我们愉快的生活。

诚信友爱,就是要做事讲信义,说道做到;要互相帮助,与人为善。就像《一本杂志和一个怪人那样》,要努力去亲近、帮助那些平时不愿意与他人交谈的人,要让他们逐渐面对大家,面对社会,走向人群。我们也要向《一副耳环》中那个年轻人那样,要知错就改,勇敢的面对错误,这篇文章也从侧面突出了年轻人的诚信。

充满活力的是朝气蓬勃、热情奔放、勇于创新的工作和学习。《打开智慧之门》一文中就通过几个真实的例子来告诉我们要努力创新,例子中的人就是能在生活中多看、多想、多做。所以他们才能有如此成就。

《红领巾成了小参谋》一文中也提到了我们要有创新意识,要能在快速发展的今天努力创造,并向他人发表自己的意见,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出色。

安定有序就是保持安定的秩序,遵守纪律,避免混乱。就像书中《直选村委会》这个故事中所说的那样,每一位公民都要行使自己应有的权力,积极参与到村委会的建设中去。

为了与自然和谐相处,我们应该珍惜资源,节约资源,反对浪费。我们应该爱护环境,保护自然,把自然界的一切都当作朋友。不能像《还鲸一个宁静的家园》中那些少数国家那样,无视法律,在联合国公然禁止的情况下仍然进行扑鲸活动。对自然、对地球生态都具有着严重的威胁。

朋友,你可曾想到:

——当在那“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在那茫茫的征途上,人们苦苦探索而始终辨别不到方向的时候,可以使你在黑暗中经过它那微小的光亮可以使你看到希望,会使你“绝路逢生”、“柳暗花明”。烛光就是方向,就是向导,就是通向你理想彼岸的坐标。

——当“heppy birthday to you”的欢快歌声响起的时候,在烛光融融的映照下,人们脸上挂着激动的泪花,烛光给我们带来的是温馨的祝福,是甜美的微笑,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人们可进一步地想到曾想到:

——当烛光给人们带来光明,给人们带来欢笑,带来希望的时候,它却是以燃烧自身的“躯体”为代价的,这种牺牲自我的勇气,这种“燃烧自己而照亮别人”的精神正是烛光的高贵品质所在,也是千百年来人们所赞美和歌颂的主题。

面对闪烁的红烛,我想了很多,但我首先想到的是老师。烛光精神不正是我们周围老师真实行为的反映吗?多少次,老师因为给我们批改作业而孜孜不倦地伏案到天明;多少次,因为为我们认真地备课而主动地放弃了休息的时间;多少次,因为操劳过度而住进了医院;多少次,您为了为了给掉队的学生补课而忍痛丢下家中嗷嗷待哺的孩子;多少次,因为送生病的学生而忘记了家中的病人也需要照顾;又有多少次,亲爱的老师,你们站在讲台上辛勤培育了一代又一代的新世纪的花朵,但自己却毫无苛求、不图任何回报。讲台催老了你们的岁月,粉笔染白了你们的浓黑的头发,但你们却无怨无悔、矢志不改,耕耘讲台,一刻不辍。

你们这种甘为人梯、无私奉献的精神就如烛光一般,甘心燃烧自己来照亮别人,用自己的付出而换来一批批学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有人把老师比作辛勤的园丁,我说老师更像春蚕,更像蜡烛,正像唐朝诗人李商隐说过的“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老师”虽说只是一个职业的称谓, 而在现实中,老师的职业行为几乎成了他们的生活的全部。他们是以牺牲自我,来换得他们的学生茁壮成长的,他们心系学生,情倾讲坛,把学生的喜怒哀乐真实的写在自己的脸谱上。他们是老师,但更像父母有时比父母更爱慈善,更深刻,更感人。

老师的爱是初春里温暖的阳光,柔情地播洒着知识的种子,于是,知识的园地里便春意盎然,嫣紫姹红 ;老师的爱是盛夏里茂密的绿荫,无声的遮蔽着潺溪里的每一泓水流,于是,潺潺的溪水顺畅地流入知识的海洋;老师的爱是秋天里一片片红叶,于是便迎来满园秋色,硕果累累压枝头;老师的爱是冬天里的一缕梅香,瑞雪严寒,笑傲自开,教我们不畏困难,树立信心,战胜险阻,勇往直前。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遥远的,但并不遥远。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勇于创新,民主守法,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爱护环境,安定有序,这一目标的实现就不会遥远。因此,如果我们努力学习,我们将能构建设一个和谐社会!

事实上,像蜡烛那样“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人和事有许许多多,枚不胜举。老师就是蜡烛这种高贵品质和高风亮节的典范。我想,如果我们大家每一个人都能来像蜡烛那样,勇于牺牲、甘愿付出,那么世界不就变成美好人间了吗?

愿世界上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人多起来吧!那么,我们生活的这个大家庭里将变成“光明的世界、美丽的世界、美好的世界”!

法律观后感【篇4】

法律讲堂观后感

法律讲堂观后感(一)

生活中有很多选择。当我们处在十字路口,不知道该去**,我们将如何做出决定?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不能分清是非,选择错误的道路来后悔自己的生活,尤其是我们的青少年。由于这方面的原因,我校请来了派出所的两位所长给我们全校师生上了一节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教育课。

两位所长给我们讲了青少年犯罪的四个重要要件:1、犯罪客体2、犯罪的客观方面3、犯罪的主体4、犯罪的主观方面其中,犯罪客体有9个方面,这9个方面分别是:1、危害****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3、**社会主义经济罪4、侵犯公民的民主权利5、侵犯财产罪6、妨碍社会管理运输罪7、危害国防利益罪8、**、贿赂罪9、渎职犯罪。

它也讲述了许多典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这些案件都是从清白无知走向犯罪道路的。

听完讲座,我想我们应该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些知识会指引我们走上阳光般的光明之路,让我们走出黑暗。我们更应该学会礼让,容忍、宽容、对事要冷静,理性地去处理矛盾和问题,妥善来化解事情,不要冲动,要学会自我调节,自我控制的能力,否则会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导致我们走上犯罪道路。

守法不仅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也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法律讲堂观后感(二)

今天,在电视节目《法律讲堂》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对年轻的夫妇王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四年共同买了新房子。正当两人家庭和事业都很顺意的时候,听说女方的父母家里的房子要动迁。

虽然两人已经结婚四年了,但女方的户籍仍在母亲家。根据政策,未婚成年子女可获得相应的安置房补贴。无奈她已经结婚了,无法得到这笔补偿。眼看一笔不义之财就要不翼而飞,正当无奈之时,王先生绞尽脑汁想出了良策---假离婚.

和妻子李女士一说,两人一拍即和.因为两人结婚以来感情一直很好,相信假离婚也不会有什么大碍.

就这样,两人成功办理了假离婚。为了从娘家搬迁办拿到补贴,他们办理假离婚时,将房屋分割成男方名下。离婚后,两人还居住在一起,和原来比也没什么变化。不久,他们就如愿以尝的领到了一份动迁补贴。

这时,李女士想,目标已经实现,她可以办理再婚手续了。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王先生却提出要和别人结婚的要求,并且要求李女士搬出去。这可气坏了李女士。她怎么也弄不明白自己朝夕相处了四年的丈夫怎么说变心就变心了呢?

而且是这样的绝情!他们可是大学的同学啊。相识也有八年之久了。

原来王先生不想背叛他的妻子。事情发生了。他们办理假离婚时,王先生不会想到他们公司新分配的大学生林小姐也是王先生的下属。自从到了他们公司,我非常钦佩王先生的才华和能力。我喜欢他私下里。

我不知道她是怎么听说王先生假离婚的。想到这个机会,她对王先生发起了猛烈的攻击。但是,王先生也是个正常人,也有七情六欲,受不了糖果姑娘的胁迫

虽然从良心上讲感觉对不住自己的妻子,但比较之下觉得还是和林小姐幸福得多。就狠下心来背叛了妻子。干脆连房子也占为己有,反正是有合法手续的。

李女士很不高兴,一气之下把王先生告上了法庭。经调查审理,法院认为王先生的行为不违法。直到这时,李女士才想哭而不哭,后悔不急。

真是:为了贪图一时的小利,丢了丈夫和房子。还不止这些!

从这件事中我们还应当吸取这样的教训:

一.当你准备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的时候,要把问题的结果想清楚,不要只想好的一面,还要想到由此可能引发的不利的一面。

二.追求平淡的生活,在平淡中享受生活。

3、 我们要脚踏实地,不作弊,无视法律,既要尊重法律,守法,又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如果李女士不是贪图微利,林小姐就没有机会了。王先生还是她的好丈夫,家里会充满温馨和幸福。

法律观后感【篇5】

通过对法律基础的学习,我首先明确了曾经模糊不清的法律的基本概念,也了解了法律的适用范围,最重要的是,通过对一些具体法律的学习,加之穿插其中的生动的案例分析,让我真切的感受到法律对维护社会的正常稳定所起到的贡献,也了解了法律究竟是如何最大限度的维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我也发现在日常生活的许多琐碎的地方都有规律可循。在对诸多法律内容的学习中,给我印象深刻的,同时也是比较复杂的,应该算是《继承法》了,尽管在学习继承法,进行案例分析的过程中,课堂上时时刻刻都在“死人”,给人感觉有点“诡异”,但是继承法对遗产进行公平分割的办法,的确让人我了解了不少以前完全不懂的东西,真是受益匪浅。

不过,通过对法律基础的学习,我也感受到我国的法律机制还不够完善,很多事情还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上来。比如,几天前***开除的大学生的婚姻问题,就是由于立法过程中的不完善造成的。其实在法律中对大学生这个特殊的群体能否在上学期间结婚做一个特殊规定完全是举手之劳,但是就因为当初立法的时候没有进行全面、周到地考虑,造成了如今的法律漏洞,以至于产生了学生不服学校“校规”,提出起诉的事情。

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例如新加坡把灭蚊、在公共场所不允许咀嚼口香糖这种“小事”都写入法律,我国的法律体制和法律法规涉及面还十分狭窄,只有一些比较“大”的事情被写入了法律

总之,通过这个学期的法律基础学习,我对我国的法律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对一些比较重要的法律知识有了一个概念上的认识。这对我将来越来越频繁的与社会的接触将是一个极大的帮助,至少,我知道如何使用法律的**来保护自己的应有权益。

进入大学以来,我也算见识了不少大学的课程,可惜的是有些课程等到将来我们走出校园以后就再也不会用到,至少我们专业的同学没人打算将来从事如今专业所学的工作,所以如今学的那些专业课,将来能用上多少,都是一个未知数,学起来有些“浪费感情”,还有些我个人比较偏激的认为完全没有用处的课程,更是给人“鸡肋”的感觉——学之无用,弃之没分。不过,法律基础课到是为数不多的几门让我和同学们都觉得对将来进入社会后很有帮助的 “实用”课程之一。

法律观后感【篇6】

《法律之门》是美国各**学院比较通用的一本法律教科书。作为法律专业人员,在研读之后,第一感觉是上大学时都干什么去了,这么好的书竟然没读?不过,晚虽晚矣,但终于已经阅读了。

读后有以下拙感,籍以自勉。

《法律之门》从内容上来看,有其广泛性(不仅全面介绍了英美法律、而且深入浅出地描述其适用过程)、生动性(不是冷冰冰的说教,而是集法理、判例、文学素材、相关资料于一体)、开放性(不仅是高高在上的法理陈述,而是平等地提出问题,授予分析法律问题的方法);从体例上看,整篇从解读现实中的法律开始,到法律如何实施、法律的实施主体、冲突如何解决以及法律的未来均有论述。《法律之门》作为大陆法系的阅读者,不仅仅是阅读习惯上的新奇之感,而且其理论的深邃、理论述说的条理逻辑,均有震撼之感。好像到现在,法律之门已经打开了,但我只是要求进入

法律是什么?作为法官,虽然我们每天都在使用法律,但如果有人问我们这个问题,怎么回答?我还真不知道。

在我们日常处理的案例中,有两种模糊性,即事实上的模糊性(发生了什么事?)和法律上的模糊性(对所发生的事实运用什么法律?),而真正确定的东西在我们裁判之前是不存在的。

那究竟法律是什么?美国著名**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说:“法律就是法院事实上将做什么的**,而不是其他的虚伪和矫饰。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我和他的想法一样。

在司法过程中,一旦技术和工艺占主导地位,就会导致纸面主义的结果——对所有遇到这种结果的人来说,这是一件悲哀的事情。法官是工匠吗?法官只要求他了解技术原理、解释规则、法律术语,以及推断结论、寻找答案,就够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作为法官,我们有自己的价值观。我们判断的目的是寻求公正。我们提倡正义。

何谓正义?记得罗斯柯·庞德曾经说过:“我们都需要地球,都有大量的愿望和要求需要满足。

我们有那么多人,但却只有一个地球。每个人的愿望都不断地与邻居发生冲突或重叠,即使这些物质和手段不能满足人民的一切需要,至少应该尽可能让每个人共享。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说法律的目的在于正义。

我们不认为正义是个人美德,我们不认为正义是人与人之间的理想关系。我们认为,正义是一种制度,我们指的是对这种关系的规范和行为准则——它将使生存的物质成为人类享受物质和采取行动的手段,每个人都能在尽可能少的摩擦和浪费的情况下分享。”依庞德之见,法律体系的设计是用来决定在物质财富和生存空间方面相互抵触的需求之中,何者应被认可和保障,何者应被否认和拒斥。

法官,是上述判断的裁判者,用正义的理念指导裁判。

因此,于优秀的技术人员相比,法官应该有更深层次的价值追求。虽然争议不是可以抓住或解决的,但通过我们的判断,至少可以使结果更接近正义,趋向正义。我认为法官不仅应该是一个优秀的技术人员,而且应该是一个思想深刻的哲学家,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

法官不仅在适用法律,同时亦是在创造法律。

大多数美国人将法律视为解决纠纷的主要途径,尽管他们可能在这一过程中输掉法律战役和金钱,这种“诉讼**”往往使人们成为了“司法帝国”的奴隶。现阶段,我国的“诉讼**”亦初露端倪。有人说,法治的目的是规范人们的物质分配行为,以最小的摩擦和浪费满足每个人的需要。

那么,法院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单一途径是否妨碍了我们社会的法律健康?诉讼泛滥使我们的法院没有能力及时、经济而有效地施以救济,诉讼泛滥同时又使法院超越自身的能力与合法性而将触角伸向不该伸向的领域,不仅要求法院处理公民好讼喜争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又将法院力所不及的社会难题一股脑推向法院这个看似终极的处理方式。

有鉴于此,西方国家对小社会调解机制的研究较为集中。在美国,有美国律师协会、美国司法部、美国仲裁协会、调解和冲突解决协会,还有许多社区团体试图利用社区调解解决个人的小纠纷,这将提供一个更加人道的,反应迅速和容易获得的正义形式。这种争端解决方式具有安抚性和协商一致性,在越来越多的批评、对抗性审判和威胁性制裁的情况下更具吸引力。

或许,在现有法律制度的正式程序之外,一些纠纷所涉及的实质性司法可以更好地认识到,这似乎与我们现在主张的庭外和解以及法院要求的调解和纠纷解决不谋而合。为了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应该寻求更多的庭外纠纷解决方式。

于是,我们又回到了正义的话题。正义作为法律的目的,是在拥挤的世界中,个人生活与所有人的活动之间的一种理想的妥协。我国的司法程序追求这种理想的这种,而法院之外的另类纠纷解决机制则是从个人活动主体的角度进行探讨,使个人活动主体主观上同意这种。

这不仅是纠纷解决的方式,更是纠纷解决的艺术。

美国的法学不是没有深刻的理论,它的理论体现为一种面向民众的说理,虽没有德国哲学的繁琐和法国文学的浪漫,却有着古罗马演说家的激情和雄辩。

“法的门前有一位守门人在站岗……”而我已经从门外走进去了……

《法律之门》这本书,虽然只是看了书里的第一章以及前面的部分,但是感想和启发还是有很多的,我觉得这本书是需要慢慢琢磨的,需要对法哲学有自己的一些感悟才不至于读起来那么迷惑。首先,说一下我对《法律之门》这本书的总体感觉。《法律之门》给我的第一个启发是里面提倡的法律研究方法,书的作者主张,我们不能单纯学法律而学法律,而是要把法律与其他学科联系起来,从法的总体精神去理解法。

我认为这对我们真正学好法律很重要。当我们审视一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大多数时候我们只停留在专业知识的层面。这样的观点往往是狭隘的,不利于我们长期的学习,所以书中提倡的研究方法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另外,《法律之门》是一本很有味道的书,它除了让我们从中了解到一些英美法系的法律知识,更多的是指导我们去思考问题,不仅是在引导我们思考书中的问题,更多地是在传达给我们一种理念方法,让我们掌握如何来分析问题,如何从被动看书转变为主动探究。书的开篇序言中就讲到,初读本书的人可以从前言、导言和引言中获益,确实,在这些部分,也会有引起我们思考的问题。

引言中,作者给我们陈述了卡夫卡的一则寓言——法的门前,第一次读了这个寓言的时候,感觉这个寓言所要表现得是法律的威严及其具有神秘性,但是,对守门人最后说门是为乡下人而设的但是乡下人最终还是没能见到法感到费解。接着,看了卡夫卡拟续的一位教士和k关于这个寓言的讨论,对这则寓言的寓意又有一个新的认识,但同时对这则寓言还是留有同样的疑问。教士与k的争论点我认为是乡下人到底有没有被守门人蒙骗,k在开始的时候认为乡下人是被蒙骗了,而在教士与k在争论的过程中教士提出了真正受蒙骗的是守门人的说法,守门人不了解门内情况,不知道自己其实从属于乡下人,处于受蒙骗的状态,我觉得这两者都有理,但是重新审视那责寓言,我又觉得他传达给我们的是法或许是虚无缥缈的,但因为有乡下人的期待和守门人的存在,使得法的存在是必要的。

讲到这里,我想讲一下对后边提到的“坏的秩序比根本没有秩序要好”这个问题我的一些粗浅的看法,坏的秩序或许没有让所有人的权利都得到保障,但坏的秩序还是一种秩序,秩序的存在,起码生活在其中的人不会终日惶恐不安,生活相对是安稳的,人们能慢慢适应秩序来调整自己的行为,但是如果没有秩序,人们的生活是处于动荡与不安稳的,我认为,人们对于安稳生活的共同期待可能是使得坏秩序也具有强制力的原因之一。后边看了第一章,它的标题是:法官和律师是如何从先例开始推理,只要通过一系列北卡罗来纳州的案例来阐释遵循先例的原则,从中我们了解到美国的法律过程是争讼者先提出基于判例法、制定法和一系列平衡原则的论点,法官则需在争讼者提供的论点范畴内,基于先例作出判决,就这样的法律制度而言,律师制度的地位就显得格外重要,尽管法院可能制作并保存了判例记录,但却很少注意它们或者随意对待它们,而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就会寻找支持观点的方便判例记录,用法院以前的判例向法院施加压力。

书中的提示和问题总是引导我们超越法律框架,从日常生活中窥视遵循先例的原型及其原因。先例可以直接理解为一种经验吗?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听到人们说:“这个还没有先例”、“破例了!

”、“下不为例!”。其实就是对传统的尊重的体现。

作为先例的判例有助于社会稳定和延续,不至于被突然袭击所扰乱。此外,卢埃林还写到:继续过去的实践,就是为经验不足的新共产党人提供前人积累的经验。

如果他无知,他可以向他们学习,从先行者的知识中获益;如果他懒惰,他可以注意前人的行为,并从他们的勤奋中受益;如果他愚蠢,他可以从他们的智慧中获益;如果他有偏见或者腐败,则过去存在的实践在与他的行为进行比较时,对其偏见或者腐败进行了公开的监督,限制了他可以肆意胡为的空间。最后,即使前人进行实践时也曾懒惰、无知、愚蠢而有偏见,不过,知道他将继续前人所为,也会提供一个基点,使人们能够由此预见法院的行为,事先调整自己的预期。”由此可见,先例的还在于对法官的监督作用,有利于法官集体智慧的形成,更为重要的是,普通人从具有权威性先例中知道哪些是可以为的,哪些是不可为的,从而调整自己的预期,先例因此具有信赖保护的作用。

最后,我想说,虽然只是看了书很少的一部分,但是确实有对书里的一些内容进行反复地揣摩,并尝试着去解答书里提出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会有一些迷惑,但这也是一种思维的乐趣,最佳的读书效果就应该是与作者之间有思想的交流,相信随着我们阅历的增长以及法律哲学方面的知识的学习,回过头来看这本书,一定会有不一样的思考与收获。

法律观后感【篇7】

我通过法律讲座观后感之后,使我懂得了很多的人生道理,知道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它给我们讲了很多青少年典型真实案件,讲了很多青少年都是由纯真无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悲剧,指点我们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途径和方法。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是家庭教育、管理体制错误和环境恶劣。未成年人正是长身体、长知识的时候,很容易因为一步之差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例如,互联网是现代高科技的综合成果,它给人类共享丰富的科学技术等创造了条件,为经济发展做了巨大的贡献,但它也可以作为传播不良有害信息的手段或渠道,腐蚀伤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

比如互联网中交网友吧,它很耗精力,交了网友自然要保持联系,这一联系起来,通常以小时为单位,友谊深浅与沟通时间成正比,这自然要消耗较多的时间与精力使正常的生活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甚至“走火入魔”,酿成悲剧,所以我们要加强上网的自制教育,自觉构筑抵制不良信息的“防火墙”,正确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只要正确利用它,就能发挥它的特长。

我们在生活中有时会因为家庭矛盾或一些琐事而引起打斗等事件,而酿**命关天的大祸,所以我们要学会礼让,容忍、宽容、对事要冷静,理性地去处理矛盾和问题,妥善来化解事情,不要冲动,要学会自我调节,自我控制的能力,否则会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导致你走上犯罪道路。青少年应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学会抵制不良影响和不良诱导能力。我们要了解与掌握与自己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还要自觉守法,动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

对现代的社会,是一个既有权力膨胀、权利不张,又有道德失落、人格异化的转型社会,许多人民群众对法律上存在着疑问甚至迷惑不解。这次的法律知识讲座通过对当今社会所关注的法律焦点问题深入详实的采访和细致透彻的分析,让我更了解法律,更客观的感知法律,也让法制二字更贴近我的内心。

“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难矣。”对于中国法律界而言,并不缺少批判者,缺少的是建设者。

法律观后感【篇8】

法律读本读后感一:《法律读本》读后感

读了《法律读本》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许多关于法律的解决方案和各种犯法行为。

我真的读了第二本。我们应该得到父母的监护权,这是法律规定的。所有16岁以下的儿童都是未成年人,你的父母在他们达到法定年龄之前是你的监护人。作为监护人,我们应该严格监控孩子的言行,但家长做了一件法律禁止的事情,就是偷看孩子的个人物品。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当然也包括16岁以下的孩子。可是父母根本就不在乎,自从我买了一本日记本,开始写日记的时候,趁我沐浴或其他空儿,妈妈就会趁机偷看我的日记。要不是上次被我发现了,我还真不知道妈妈居然会管到这种地步!

父母却说,偷看孩子的日记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孩子的心事,好好的帮助她们。事实上,小孩子也是人。他们还需要一些小的私人空间,甚至一本日记,你可以在其中写任何秘密或关注。所以,我买了一本带锁的日记。我24小时随身带着日记的钥匙,以防发生这种事故!

即使是在网上建一个小空间,我也不需要任何人把孩子们管的那么紧。让我们一丁点自由的感觉都没有,更何况属于是父母想了解孩子的内心呢?其实,我们的内心是希望有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建立一些属于我们青春的小秘密,这是任何人都不知道的。

法律读本读后感二:法律读本读后感

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我们应该学习它,遵守它,使用它,热爱它。

说到我们中小学生的犯罪问题,最近数量可是逐年上升,我原本以为,犯过法的人一定很偏激,且一定是生活的或定是生活的环境促使他犯罪,事实却不是这样,与我们息息相关的电脑网络,很值得注意。现年许多学生因为沉迷网络离家出走,成绩一落千丈,最后还踏上了犯罪这条不归路。

网络就像是一把双刃剑,它也许能给你带来知识,让你金榜题名;也许会让你成绩一落千丈,视力下降,甚至家破人亡。而现在,电脑多半是被人看成了娱乐工具,在网吧里,多半的人影是学生,他们而进网吧不是查找资料提高成绩,多数是玩一些有害身心的游戏。自从网络被发明以来,它不但为人们带来知识的宝库,却令我们青少年常常“受伤”。

作为一个学生,我们该做的不是叛逆。我们不应该听从父母、老师的劝阻,也不应该向别人学习,但我们每天都沉迷于游戏。如果我们没有很强的自控能力和抵御各种违法**和困惑的信心,未来的结果可想而知。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我们的成长是非常重要的。《小学生法律读本》中有着这样一个实例,一位叫小英的单亲女孩,听社会上的朋友说吸烟能解愁排闷,提神醒脑,便学会了抽烟,越抽越多,她渐渐成了学校闻名的“问题少女”,最后受到了学校的处分。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不良朋友的引诱,可能只是叫你去玩一些看似对心理只会微不足道的影响的游戏,就像大家赌赌钱,虽然尽管是5毛1块,这样下去,赌上了瘾,接下来的行为将可能变得不理智,抢劫,盗窃。

我们要杜绝自己受引诱,首先应该加强思想与心理的防线,还要增强自律、自尊、自强意识。当我们受到**或困惑时,我们必须提醒自己坚决拒绝。

让我们点亮心中那盏法律的明灯,要从小学法、知法,从而慢慢的懂法、守法。为建设和-谐社会做一份贡献。

法律读本读后感三:《法律读本》读后感

一开始,我对法律的认知并不多,只是有些模糊的概念,但读了《法律读本第一章》后,我不仅对法律有了全新的认识,也懂得了像家长不能侵犯孩子隐私这么法律条款。

我们有权让父母抚养我们,也有权不让父母**侵犯我们的隐私。隐私是只属于我们的东西,比如我们的日记,私人信件这些都是我们的个人隐私。没有我们的同意,父母不能未经允许偷看我们的日记。

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地违反了法律《未成年人保**》里隐私保**这条规定:《条例》对接纳未成年人进网吧、父母偷看孩子聊天记录、学校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等行为都作出了明文禁止。

所以偷看孩子的日记或聊天记录是违法的。为了了解孩子的心理状态,一些家长背着孩子看日记和聊天记录。今后,这些表面上看是为孩子好的行为将被禁止。

但是,在如今这个世界,这个21世纪,这个什么事情都完全不能由我们说了算的世界里,又有多少学生的日记是可以受到保护,没被家长看过的呢?又有多少家长真正在意过这些法律呢?真正在意过我们这么小孩的感受呢?

很少,真的很少,我甚至敢说没有。

我一直很期待,甚至认为我的父母是一个开明睿智的父母,但是虽然表面上,他们对我的日记总是满不在乎,但私下里他们总是对我的日记充满好奇。他们好奇的内容,我是否写在他们如何,以及那些关于我自己的小秘密。如果不巧,他们偷看日记时被我发现了,就算我生气万分,甚至顶嘴。

他们也只会说:行了,你也不至于这样。不就是偷看了你的日记吗?

我们只是为你好,我们只是想知道你内心的想法,想和你更融洽地相处好,仅此而已。

有时候,我真的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这么做?难道我们小孩真的不应该有隐私吗?不应该收藏些专属于自己的小秘密吗?

难道那些法律条款都是摆设吗?即使我们和他们讨论法律问题,他们也总是说,我们是你的父母。我们还没看到什么?

看一下你日记你还心急如焚了?难道法律的束缚真的没用吗?他们偷看我们的日记真的很自然吗?

这些问题,我到现在也想不明白。

就说说我自己一次发生的事情吧。

那天,我正在翻看自己的日记时,恰巧这时,妈妈却让我去帮忙买东西。我立刻惊慌失措,把日记藏了起来,怕妈妈偷看。然后以风的速度跑下楼去买完东西后,上楼时我还一直在担忧着妈妈会不会**我的隐私,殊不知此时妈妈此时正看的津津有味了。

当我叫妈妈开门时,却觉得不对劲了,奇怪,妈妈不应该在厨房的吗?应该听得到我的喊声的埃怎么貌似在我卧室?于是,我紧张起来,轻声地用钥匙开了门后,蹑手蹑脚地来到卧室一**竟。

果然,妈妈真的坐在椅子上看我的日记。似乎是察觉到了有人进来,发现是我后,她先是一阵诧异,然后又理所当然地说了一句这些隐私最好少想点,影响学习。我很生气地说:

妈妈,你怎么可以**我隐私!而妈妈却不以为然偷看你一下日记而已,不用反应这么大吧?又不是国家秘籍。

其实,我很想对家长们说,日记是我们个人内心的表露,是我们内心世界的自己的想法。在成长之路上,谁都会有不可告人的小秘密,谁都会有不可外露的隐私,谁都会有自己内心的想法,毕竟没有秘密长不大!如果家长**了我们的隐私,偷看了我们的日记,就等于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扼杀了我们应有的隐私权。

这样的话,就会对我们的心灵陰影,会让我们对你们有隔。。你们总抱怨我们和你们不亲,总是不冷不热的样子,但是,如果你们都无法做到不**我们隐私的话,我们又怎么愿意和你们沟通呢?所以,为了亲子之间的沟通,请你们不要再偷看我们的日记了。

法律观后感【篇9】

《法律讲堂》是一档深受大众喜爱的法律讲座节目,由知名法律专家担任主讲,内容涵盖了各类常见法律问题以及案例分析。最近我有幸观看了一期《法律讲堂》,对这档节目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期《法律讲堂》以"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原则"为主题,节目一开始就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主讲人首先介绍了个人隐私的重要性,指出在现代社会,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的个人信息越来越容易被泄露和滥用,因此保护个人隐私成为了当务之急。他还通过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向观众们普及了个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主讲人在节目中提到了一些最近曝光的个人隐私泄露事件,并深入分析了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和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这些案例,我深刻地意识到保护个人隐私并非只是一种道德责任,更是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同时,主讲人还展示了一系列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措施,如知情同意原则、数据保护法等等。观看时,我对这些法律知识有了更为清晰的了解。

除此之外,节目还采访了几位受害者,让他们分享了自己的遭遇以及对个人隐私泄露事件的看法。这些真实生动的故事深深触动了我,让我更加明白了保护个人隐私的迫切性。其中有一位被非法搜集个人信息的受害者明确表示,如果当时更加了解自己的权利,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就能够避免自己的信息被滥用。这也让我意识到,个人在面对隐私泄露问题时,需要学会依法维权,保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节目还特别强调了网络隐私保护的重要性。针对当今社会互联网的高度发展和广泛应用,主讲人提出了网络隐私保护的法律措施和注意事项,如安全上网、隐私设置、网络诈骗等等。他还指出了目前网络空间存在的隐私泄露问题,教授了一些应对网络隐私泄露的解决办法。这些信息对我而言具有很大的启发,让我更加懂得如何在网络世界中保护自己的隐私。

通过观看这期《法律讲堂》,我不仅对保护个人隐私权的法律原则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还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法律知识。我认为这档节目做得非常好,通过生动的案例和真实的受害者故事,向观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使人们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未来,我将会继续关注这档《法律讲堂》,并积极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我相信,掌握法律知识不仅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也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正向影响的公民。

法律观后感【篇10】

《法律与革命》是世界知名的比较法学家、国际法学家、法史学家、社会主义法专家,以及法与宗教关系领域最著名的先驱人物哈罗德·伯尔曼的著作。本书主要着重研究“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因素。该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论述教皇革命和教会法,第二部分论述西方世俗法律体系的形成,包括封建法、庄园法、商法、城市法和皇家法。

可以说倾注了伯尔曼四十多年心血的《法律与革命》,集其在中世纪早期罗马法和教会原始材料以及在知识传播中的近五十年认真批评性的学术成就,将一个西方法律传统的历史清晰地归纳整理出来了。伯曼的70万字巨著为人们(特别是正在思考和探索法治之路的中国人)解读西方法治提供了独特的视角。伯尔曼的研究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教皇革命与教会法;第二部分是西方世俗法律体系的形成,即西方封建法、庄园法、城市法、商法和皇家法的形成。整个研究的主题是:宗教法是最早的国际法律体系,对西方所有法律体系都有着根本性的影响。

我们遵循伯曼的思想,首先把握他对西方法律传统特征的表达。

伯尔曼在导论部分开宗明义地宣称,他要讲述的是一种被称为“西方的”文明。这一文明形成了独特的法律制度、价值观念,并自觉传承了几个世纪,形成了一种传统。何谓“西方”包括西方文化,自然成为《法律与革命》一书首先重点讨论的问题。

在伯曼看来,用罗盘找不到西方。地理边界有助于确定其位置,但它们会不时变化。西方是具有强烈时间性的文化方面的词。

它意味着历史的结构和历史的结构。伯曼强调,1050-1150年前的欧洲与1050-1150年后的欧洲政治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断裂。他指出,正如欧洲历史上大多数研究者所做的那样,在开始描述格里高利改革、任命权之争以及所谓的中世纪鼎盛时期或12世纪文艺复兴之前,研究者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凯撒的高卢战争,日尔曼帝国的入侵,法兰克君主制的兴起,查理曼大帝和阿尔弗雷德大帝。因此,虽然有些人听起来很奇怪,但欧洲的日尔曼人仍然是前西方的。伯尔曼的结论是:

西方不是指古希腊、罗马和以色列人民,而是指西欧人民转而吸收古希腊、罗马和希伯来书籍,并以令原作者感到惊讶的方式加以改造。至于西方文化,它的每一个古老元素都经历了与其他文化相结合的世界观。例如,希伯来文化、希腊哲学和罗马法原本是不相容的,但在11世纪末和12世纪初,西方将这三者结合在一起,从而使它们各自发生了变化。

伯尔曼认为,像“西方”这个词一样,“法律的”一词也有其历史。法律曾被定义为“源于制定法和法院的司法判决”的“规则体”。然而,这种定义过于狭隘,受到了伯曼的批评。

伯曼指出,法律的实际运行包括法律制度和程序、法律价值、法律观念和思维方式以及法律规范。它包括有时称为“法律过程”的东西。伯尔曼认为,。

因而,他主张一种广义的法律概念。他强调,在法律一词通常的意义上,它的目的不仅仅在于管理,它还是一种促成自愿协议的事业-通过交易谈判、发放证件(例如信用证或所有权文据)和履行其他性质的法律行为。实践中的法律包括人民立法、裁判、执法、谈判等法律活动。

这也是一个分配权利和义务,从而解决冲突和创造合作渠道的生活过程。这一宽泛的法律概念为伯曼分析西方法律传统的特征提供了有效的工具。

从西方法律传统的视角审视中国,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权力制衡的缺失是中国人治传统形成的重要因素。在中国,宗教从来没有形成足够的力量对抗皇权,宗教力量与皇权的对抗几乎不存在。与此同时,由于中国成功创建了世界上最大、最持久的政治势体,世俗政权内部的多种政治力量之间的对抗也未能出现。

因此,伯曼在中国强调并导致西方法律传统形成的因素并未出现。麦迪逊曾经猜测,“中国在造就世界上最庞大、最持久的政治实体方面的成功与资本主义发展的成功不能并存”我们也可以这样认定,中国历史过于强大的****集权的存在与强调分权的现代型法制也无法并存。

另一方面,传统中国没有西欧意义上的对抗。韦伯指出,“按照法律,家产制官僚机制直接统领小市民与小农民,西方中世纪时那种封建的中间阶层,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实际上,都不存在。”在传统中国,士农工商只是四种职业,而不是阶层,中国社会是一个职业分立而不是阶层对立的社会,“在此社会中,非无贫富,贵贱之差,但升沉不定,流转相通,对立之势不成,斯不谓之阶级社会耳”.

何怀宏还认为,西周以后,社会不再是贵族与非贵族的对称。在西欧,封建主义成功地塑造了西方社会的中间层,对西方法律传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通过对西方法律传统形成机制的分析,可以深刻理解完善民主宪政、将制衡精神注入国家制度、构建中国公民社会的深刻意义。


本文的网址是//www.zf133.com/a/57062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