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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通知锦集十三篇

调整通知锦集十三篇

调整通知。

各个地方都会有引人注目的通知公告。这些公告的内容都是为了在现实环境中传达所需的知识,那么在编写通知公告时,我们需要考虑哪些事项呢?如果您继续阅读下文,您会发现这份名为“调整通知”的指南非常实用,想要了解更多!

调整通知 篇1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民政厅《关于调整20xx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补助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xx〕20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调整全州20xx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补助标准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标准64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由190元调整到220元);大中小学生、儿童和不满十八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统一提高到460元(其中个人年缴费40元标准不变)。

二、补助标准

20xx年政府补助标准按人均不低于420元标准执行。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00元,省财政承担72元,县(市)财政承担48元。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城市困难居民参保予以补助。具体补助范围及标准如下:

(一)一般中小学生、儿童和不满十八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个人缴费40元,各级财政补助420元(中央财政补助300元,省财政补助72元,县(市)财政补助48元)。

(二)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与中小学学生缴费标准一致,财政补助按原渠道解决。

(三)低保家庭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重病未成年人个人缴费10元,医疗救助资金补助30元,各级财政补助420元(中央财政补助300元,省财政补助72元,县(市)财政补助48元)。

(四)孤儿参保,医疗救助资金补助40元,各级财政补助420元(中央财政补助300元,省财政补助72元,县(市)财政补助48元)。

(五)城市“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义务的公民)参保,医疗救助资金补助220元,各级财政补助420元(中央财政补助300元,省财政补助72元,县(市)财政补助48元)。

(六)一般成年人个人缴费220元,各级财政补助420元(中央财政补助300元,省财政补助72元,县(市)财政补助48元)。

(七)属低保对象的成年人个人缴费114元,医疗救助资金补助50元,各级财政补助476元(中央财政补助300元,省财政补助72元,县(市)财政补助104元)。

(八)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低收入家庭重病成年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缴费114元,医疗救助资金补助30元,各级财政补助496元(中央财政补助300元,省财政补助72元,县(市)财政补助124元)。

(九)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缴费160元,各级财政补助480元(中央财政补助300元,省财政补助72元,县(市)财政补助108元)。

以上各项补助不可重复享受,具体补助标准就高不就低。县(市)财政部门应将补助资金按年度列入预算,按时足额划拨。人社、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特定群体信息转换和补助待遇审核工作。

通知人:

日期:

调整通知 篇2

各办事企业、群众:

根据政府夏令作息时间要求,自20xx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实行夏令工作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城区大厅作息时间:

上午: 9:00—12:00

下午: 15:00—17:30

园区大厅作息时间: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

特此通知.

 xx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20xx年7月1日

调整通知 篇3

广大城乡居民:

根据《邯郸市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调整全县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6月13日开始,我县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调整为每周二、五集中开展,实行男、女分采,其中周二对男性居民进行检测,周五对女性居民进行检测。

请广大城乡居民积极配合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届时按统一安排到指定区域定点采集。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衷心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通知人:

日期:

调整通知 篇4

各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地区各局、委、办:

我地区夏季高温津贴制度自2011年5月建立,认真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能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确保企业在高温条件下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新人社发([2012]69号)精神,结合吐鲁番每年长期高温的气候特点,在综合考虑我地区经济发展、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基础上,决定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在职职工高温津贴发放标准由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标准发放调整为每人每天20元标准发放。

二、企业高温津贴支付等有关问题仍按《关于吐鲁番地区企业高温津贴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吐地劳社字([2011]122号)要求执行。

三、各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用人单位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企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做好高温期间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工会组织依法对企业高温天气期间采取的劳动保护措施实施监督。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

四、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吐鲁番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吐鲁番地区卫生局

吐鲁番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吐鲁番地区工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调整通知 篇5

公司作息发生调整会下达通知,一般都是由人事部撰写,今天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作息时间调整最新通知,欢迎阅读!

县直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接上级通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实行冬季上下班工作制度,具体上班时光调整如下:上午上下班时光不变;下午14:00上班、17:30下班。

各科室:

根据《xxxx》(桂中办〔201x〕13号)精神,现将冬季上班时光通知如下:

从201x年11月1日至201x年4月30日,上班时光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教学时光安排按广西中xxx处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各部(室)、班(站、所):

为了统一工作时光,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集团公司《关于201x年国庆节放假安排及上班时光调整的通知》(桂水电司办〔201x〕125号)文件要求,从11月1日起至201x年4月底上班时光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请各部(室)、班(站、所)认真执行。

因夏季来临,集团公司对作息时间作出如下调整:

自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实行夏季作息时间。具体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自3月1日起,县党政机关及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下午工作时间调整为14:00至18:00,上午工作时间不变。各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幼儿园)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作息时间。

集团各有关单位:

经集团研究决定,自20xx年2月10日起,对工业园区作息时间作如下调整:

上午上班时间不变,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13:00点--17:00点。

特此通知

各办事企业、群众:

根据政府夏令作息时间要求,自201X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实行夏令工作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城区大厅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30

园区大厅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特此通知.

调整通知 篇6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xx年“五一”放假、作息时间调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2日(星期一),共3天。5月3日(星期二)起全校正常上班、上课。

“五一”过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20xx年5月3日起执行)。

根据作息时间调整,学校班车运行时间进行相应调整,由总务处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各部门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掌握放假期间离校外出学生的去向。如遇到突发事故和异常状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确保校园安全。

调整通知 篇7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经贸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二、企业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企业的高温津贴可按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职工福利费的规定计算扣除。

三、防暑降温工作季节性强,企业应合理安排职工夏季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四、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用人单位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企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做好高温期间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企业高温天气期间采取的劳动保护措施实施监督。

五、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11年8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调整通知 篇8

公司机关各部室、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xx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5.1国际劳动节”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及节后作息时间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共3天。5月3日(星期二)正常上班。请各部门相互转告。

自5月3日(星期日)起,公司各部门人员的作息时间将调整为:

1. 放假期间,公司机关将暂停办理公务,要求公司各部门妥善处理好个人办公事务,做好断电、防火、防雨等工作,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留守值班人员按规定轮换值守。

2. 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监理部要根据现场工作情况,同项目建设单位合理安排现场值班、加班、调休工作,并将实施情况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3. 在节假日期间,大家如外出旅游、探亲、访友,请务必注意交通及人身财产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安全。

调整通知 篇9

公司2017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

鉴于季节变化,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7年4月30日起执行夏令作息时间:

作息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

请各部门(区域)根据调整后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工作,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特此通知!

贸易有限公司

调整通知 篇10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民团体,中央、自治区驻吐各单位:

2017年清明节即将来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7]72号)要求,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

2017年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4月4日(星期一,清明节)放假。

另,从4月1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9:30-13:00

下午:16:30-20:00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调整通知 篇11

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20元提高到200元;

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80元提高到140元。

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费用。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新标准自8月1日起施行,目前2016年山东省高温补贴参照该标准执行。

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规定:

《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

(二)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

(三)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用人单位采取空调降温等措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的,以及因行业特点不能停工或者因生产、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用人单位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二)未建立劳动者健康档案的.;

(三)未设立中暑紧急救助场所或者配备中暑救助人员的;

(四)提供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不符合卫生标准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调整通知 篇12

夏季已经到来,根据季节变化,为满足广大客户购物需求,从2017年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

万客汇店:

营业时间:早上07:45-晚上21:30

171店:

营业时间:早上07:45-晚上21:30

三里街店:

营业时间:早上07:45-晚上21:30

县人民医院店:

营业时间:早上07:45-晚上19:30

天禧店:

营业时间:早上10:00-晚上22:00

马回岭店:

营业时间:早上7:30-晚上18:30

以上营业时间调整敬请所有新老客户知悉。淘宝贝陈国栋总经理携全体同事在此诚祝大家5.1劳动节快乐!

淘宝贝母婴连锁店

2017.5.1

调整通知 篇13

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7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xx年国庆节学院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10月1日至10月8日放假,共8天。9月30日正常上课,执行10月2日(周一)的教学任务。10月9日(周一)正常上班上课,10月9日校车按照正常教学日时刻发车。

2.从10月1日起,学院实行秋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校车运行时刻同步调整。秋冬季作息时间表和校车运行时刻表附后。

3.学生10月8日19:30上晚自习。学生管理系统人员要做好学生晚自习检查工作。学院校车将于10月8日下午19:00准时在临渭校区A楼前发车到高新校区,请有需要乘车到高新校区的学生管理系统人员按时乘车。

二、假期注意事项:

1.学管系统要做好学生放假期间安全教育工作。保卫处要加强两校区校园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平安。

2.请各部门安排好各自的.工作,重点部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并于9月28日(星期四)下午18∶00前,将值班安排(纸质版)加盖本部门公章,经主管院领导签字后,报送院长办公室,值班安排(电子版)通过广讯通发至院办李博处。

3.放假期间所有公务车辆封存,不予派车。

祝全体师生假期愉快!

院长办公室

20xx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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