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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调整通知(经典14篇)

最新调整通知(经典14篇)

调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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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通知【篇1】

20xx年度苏州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0xx年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365400元(3045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3080元(6090元/月)。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

20xx年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365400元(3045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3080元(6090元/月)。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20xx年度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113250(9438元/月)。以上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执行时间,苏州市区为20xx年4月1日。各县级市、吴江区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人民政府确定。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不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办理程序为:参保单位于每月11日至次月7日(截止至17:00)申报期内,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停保申报手续。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根据功能设定,在上述申报期内,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8-10日进行结算,确定各参保单位当月社会保险费应缴数额。参保单位可于每月11日后,至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打印《社会保险费月度结算表》。每月25日前,参保单位缴纳当月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其中,企业参保单位应于每月22日前解缴至其在地税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已开设地税纳税专户的可合并使用);机关事业参保单位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

苏州市20xx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即将结束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社保缴费基数年度申报是社会保险征......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社保缴费基数年度申报是社会保险征收的重要环节,也是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账、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待遇计算的基础。申报对象为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参保职工;申报内容为用人单位职工上一自然年度全年工资性收入总额。

20xx年度相城区企业申报缴费基数自20xx年1月开始,至3月10日结束。截止3月1日,已有6683家企事业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或柜面办理申报了本单位的社保基数。为提醒各参保单位社保经办人,避免单位缴费基数的硬性调整和列为20xx年度缴费基数专项审计重点检查单位,社保中心于3月1日对尚未完成申报的单位再次发出提示短信,告知申报截止日期及申报渠道。

调整通知【篇2】

各中小学:

进入夏季后,我市天气炎热,为确保学生安全上下学,在保证完成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的前提下,兼顾家长意愿,教育局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中小学生作息时间作出调整。调整后,早到校时间普遍延后,晚放学时间尽量提前。

为了落实好中小学生作息时间,特提出如下要求:

1、各校接到通知后,马上在学生中进行宣传,做到人人皆知,不留死角。各校立即以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将现行作息时间第一时间通知家长,争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致家长一封信在每名学生和家长签字后,星期五(17日)早返校时必须反馈到学校。

2、各校要教育好教师特别是班主任不准以个人或班级的行为要求学生早到校或晚放学。教育局将于下周一开始对各校执行情况进行连续跟踪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教育网上通报。对拒不执行和执行不好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3、学生午休时间不得少于1。5小时,不得留作业和强制学生在学校吃午饭。

调整通知【篇3】

公司各部门:

根据季节变化,为便于员工工作生活,自9月9日(星期一)起,作息时间进行调整,同时中午上、下班增加打卡考勤,具体如下:

1、中午午休时间调整为12:00-13:00。

2、中午午休打卡时间为11:55-12:20,下午上班打卡时间为12:20-13:00。

3、如遇特殊原因未能打卡,请及时填写《员工未打卡说明单》或履行请假手续。

行政部

20xx年9月5日

调整通知【篇4】

各部门:

公司20xx-20xx年度出入口收费与码头管理承包人员确定后,人事变动较大。现根据公司经营和管理需要,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报请管委会批准,决定对公司人事作如下调整:

一、吴xxxx、王xxx调入行政办公室负责监控室值班工作;

二、张xxx调入计划财务部;

三、孙xxx调入物业管理部;

四、张xxx调入渔人码头管理办公室侧重水电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五、吕xxxx、吴xxx派驻象山水产城物流有限公司协助工作;

六、潘xxxx、周xxxx、王xxxx、徐xxxx、林xxxx、吴xxxx等6位调入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市场夜间治安巡逻工作。

上述人员调入时间从20xx年9月1日开始算起。出入口收费和码头管理承包人员按承包合同确定。

公司其他人员岗位不作变动。

特此通知。

xx年xx月xx日

调整通知【篇5】

市直各企业单位,省、部属驻衢各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和《衢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xx年度衢州市市直及省部属驻衢各企业单位(含巨化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调整和年度验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调整工作自20xx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调整后的缴存工资基数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xx年1月至3月住房公积金的差额部分予以补缴。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xx年工资总额除以12求得,具体列入缴存工资基数计算口径项目为: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各种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实行上下限制度。上限不超过19782元(20xx年市区城镇在岗职工月均工资6594元的3倍),下限不低于1530元(20xx年11月市政府提出的衢州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30元)。由此计算可得: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为2374元(19782×12%),单方缴存最低限额为77元(1530元×5%)。

(四)已签订网上业务办理协议的单位,由单位专办员登录衢州住房公积金网站“网上办事大厅”,进入“业务申报-缴存变更业务-职工缴存基数变更申请”界面,选择申请录入或模板导入方式进行申报,办理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职工基数调整业务。

未签订网上业务办理协议的单位,请自备U盘到公积金中心窗口拷贝《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调整清册》和《衢州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表》,并按照设定的格式填写,对格式内容和顺序不得随意变动。经填写(录入)、审核,并加盖单位印章(用U盘拷贝调整的用A4纸打印调整表和清册一式二份)的.纸质调整表返回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确认。调整期间对其他相关信息提出修改的,以加盖公章的纸质调整表为准。如实填报后于6月15日前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工作

(一)验审的目的。通过验审工作,掌握各单位建立和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情况,督促各单位依法建立和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验审内容。验审内容为单位和职工是否依法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验审重点:

1、缴存单位基本信息;

2、单位各人员办理住房公积缴存登记及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3、单位未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或未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的有关管理规定的情况及原因。

(三)验审程序。

1、单位书面申报(已签订网上业务办理协议的单位直接通过网上大厅申报);

2、中心受理后,根据社保缴纳情况对比审查;

3、中心将审查结果及整改意见反馈给各单位。对验审不合格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按规定要求整改。

(四)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本通知执行。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衢州市财政局

20xx年4月5日

调整通知【篇6】

各部(室)、**物管中心、各管理处:

Z物业[20xx]16号文的有关规定经试行后,现作如下调整:

一、统查:由质管部负责,每月查夜不少于15次,查夜记录于每周末送办公室。

二、本区自查:

1、X花园X1、X园X2每周在本小区查夜3-4次。

2、X花园保安组领导每周查夜不少于3次。

3、查夜记录送管理处,由管理处汇总后于每周末送办公室。

三、取消定点查夜和交叉查夜,其余查夜工作仍按16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O**年*月*日

调整通知【篇7】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决定从20xx年7月25日起至9月9日止,调整夏季作息时间:

市直机关各单位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不变,下午调整为15:00-18:00。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各窗口服务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夏季作息时间。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7月22日

调整通知【篇8】

亲爱的一幼家人们:

为了幼儿更好的适应夏季幼儿园作息规律,我园定于5月9日(下周一)开始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具体为:

幼儿入园时间:7:45

幼儿离园时间:17:00

为了孩子的安全和幼儿园工作的有序进行,请各位家长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凭卡准时接送幼儿,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周末愉快~~~

武宁县第一幼儿园

20xx.5.7

调整通知【篇9】

各有关局、总公司,各区县物价局: 为促进节约用水和加快建设节水型城市步伐,经价格听证会听证,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自20xx年1月20日起,适当调整我市自来水、地表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资源费 ㈠地表水资源费 市水利局所属供水单位供工业消耗水和市自来水集团公司的地表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0.30元调为0.60元。 ㈡地下水资源费 1、市自来水集团公司用地下水由每立方米0.30元调为0.60元。 2、各区县自来水公司(含市自来水集团公司收购的自来水企业)用地下水由每立方米0.30元调为0.60元。 3、农业用地下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0.02元调为0.04元;乡、村办企业用地下水由每立方米0.20元调为0.40元。4、城镇地下水资源费:生产纯净水用地下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3.00元调为4.00元,其他由每立方米1.20元调为1.50元。 ㈢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按我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来水价格 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由2.00元调为2.30元;旅游饭店、旅馆、招待所、餐饮、娱乐业等用水每立方米由3.80元调为4.20元;特殊行业用水价格:洗车业用水每立方米由16元调为20元,洗浴业用水每立方米由850元调为10-60元(见分类价格细则);工商业等其它用水每立方米由2.90元调为3.20元。城近郊区自备井供水价格按市自来水集团公司供水价格执行。各远郊区县自来水价格,按不高于上述价格由区县物价局报区县政府审定,并报我局备案。如需高于上述价格,报市物价局批准。

三、地表水价格 鉴于水资源费的调整,地表水价格相应同幅度调整。工业消耗水价格每立方米由0.97元调为1.27元;供自来水公司(包括燕山石化公司)用于加工自来水的地表水价格每立方米由0.92元调为1.22元;燕山石化公司对自来水公司田村山水厂转供的地表水价格每立方米由1.16元调为1.46元,对自来水公司长辛店水厂转供的地表水价格每立方米由1.23元调为1.53元,对六一八厂、航天部三院、云岗储备厂、闫村饭馆、供电局五十万变电站、五零七电厂、凤凰亭储备厂等转供水价格每立方米由1.44元调为1.74元;航天部三院动力站转供燕山石化公司的地表水销售价格每立方米由1.74元调为2.04元;市水利局供城子水厂的地表水每立方米由1.05元调为1.35元。以上地表水价格均不含库区移民扶助金。库区移民扶助金的征收仍按现行办法和标准执行。公园、湖泊用地表水价格每立方米由0.15元调为0.30元;其它供水价格暂不调整。

四、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按用水量征收,居民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由0.50元调为0.60元,其他每立方米由1.00元调为1.20元。远郊区县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调整,按不高于市区标准由区县物价局报区县政府审定,并报我局备案。

五、中水价格中水价格为每立方米1.00元,由生产供应单位向用户按使用的水量计费收取。对中水用户使用的中水暂不征收污水处理费。市城市排水集团中水公司供市自来水集团公司第六水厂的二级污水处理达标出水价格为每立方米0.15元。

六、各供水、用水单位要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减少跑、冒、滴、漏,积极实施节水措施,严禁搭车涨价。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的监测和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对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用户充分理解调整水价的意义。

附:北京市自来水分类价格细则

一月十七日

调整通知【篇10】

根据国家发改委[20xx]122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和北京市发改委[20xx]1013号《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校批准,并根据学校的用电管理相关办法,对我校校内用电电价调整如下:

1、居民电价

居民生活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08元。即由原来的.0.48元/度,调整到0.488元/度。

2、学生电价

按发改委文件精神,学生生活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学生超标用电0.488元/度。

3、本校单位用电

由原价0.78元/度调整为0.86元/度。

4、驻本校校外单位

驻本校校外单位用户用电费,由原来的1.12元/度调整为1.28元/度。此电费是由北京市供电公司向学校收取的基本电费,以及校内电网供电设备和线路损耗、配电运行和维护等因素核算出的校内加价电费两部分组成。

5、本次电费调整经学校批准从20xx年8月10日执行。为了准确地掌握用户的用电情况,动力中心将从9月15日开始,入户核定表底,核实用电量情况,结清以往电量。截止日期为9月25日, 此后交费一律按新价格执行。请各用户予以协助。咨询电话:68912940(查表) 68913436(收费)

总务后勤部能源动力服务中心

20xx年9月12日

调整通知【篇11】

各年度申报单位: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和基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园区公积金20xx结算年度(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的申报工作将于20xx年6月29日—7月13日进行,年申报单位应通过网上申报缴费系统进行结算年度申报及补充年度申报工作。此次申报的人员范围为20xx年6月30日前进入单位并已办理劳动合同报送的所有在职员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6月29日至7月13日网上申报缴费系统中结算年度申报权限将开放给各年申报单位。

二、从7月7日至7月13日网上申报缴费系统将开通20xx年7月的补充年度申报权限。

三、各用人单位应根据员工20xx自然年度的实际工资收入总额申报20xx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如员工工资收入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平均工资折算成全年工资总额计算。社会保险(公积金)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应对照公积金缴交额上、下限的规定。

四、员工工资收入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员工本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收入等。各单位20xx年度的.年终奖金也应计入此次申报的员工工资收入总额中。

五、各单位应如实、准确申报员工工资收入总额。少报、瞒报、漏报工资收入的单位,经查实,除按规定补缴外,园区公积金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和《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和基金管理规定》第十条及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因单位少报、瞒报、漏报社会保险(公积金),或未按时缴纳而影响本单位会员享受有关社会保险(公积金)保障待遇的,责任由单位承担。

六、各单位在输入员工缴费基数前,须仔细核对员工的基本信息,如发现有误,应及时填写《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表B2),至中心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为及时更新缴费单位基础信息资料,各单位还必须准确核对并修改确认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单位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信息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缴费客户端直接修改。

七、本次年度申报时各类综合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按如下标准操作:

1、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17700元、2697元;

2、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16738元、2697元。

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17700元、2697元。

各公积金年度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20xx年度结算年度申报工作以保证本单位社会保险(公积金)的准确与正常缴纳。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

20xx年6月26日

调整通知【篇12】

尊敬的xx银行xxx信用卡客户:

为进一步让利客户,提高xx银行xxx信用卡客户境外用卡体验,我行自xxx年1月1日零时起对信用卡境外紧急挂失手续费、xxx境外紧急补卡手续费和境外非美元交易兑换手续费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本公告未提及的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变。本次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一、境外紧急挂失手续费

自xxx年1月1日零时起,境外紧急挂失手续费与挂失手续费合并,即不再区分境内境外,挂失手续费统一按50元/卡的标准收取(白金卡免费)。

二、xxx境外紧急补卡手续费

自xxx年1月1日零时起,xxx境外紧急补卡手续费收费标准调整为148美元/卡(金卡及以上级别免费)。

三、境外非美元交易兑换手续费

自xxx年1月1日零时起,境外非美元交易兑换手续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按交易金额的1.5%收取(VISA Signature IC卡及MasterCard Business IC卡有效期内暂免收取)。

感谢您继续支持xx银行及xx银行信用卡,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能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不懈努力!

xx银行xxx信用卡中心

xxxx年十一月三十日

调整通知【篇13】

体教职员工及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临近深秋,夜长昼短。为了方便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以及让大家能够持续更好的.精力工作与学习,学校从20___年10月1日起,将启动秋冬季作息时光,具体时光调整为:

早晨、上午作息时光不变,中午以后作息有所调整;

12:00—12:30午餐;

12:30—13:25午休、书法写字;

下午课程学习从13:30开始:

13:30-14:10第一节课

14:20-15:00第二节课

15:10-15:50第三节课

15:50-16:05加餐

16:05-17:00选修课

17:00放学

(周五15:00学生放学,全校教师开会,学习。)

17:00-18:10晚餐

18:10-19:00第一节晚自习

19:10-20:00第二节晚自习

特此通知,敬请相互转告。

x校园

20xx年x月x日

调整通知【篇14】

养老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0xx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5130元;

4、城镇职工:单位缴费19%,个人缴费8%;

5、有雇工的个体商户雇主:12%,雇工:8%;

6、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7、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医疗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4、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5、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

失业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4、单位缴费比例0.6,%,个人不用缴费。

工伤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缴费比例:单位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不用缴费。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4、城镇职工: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5、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6、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自愿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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