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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合同(精华14篇)

实施合同(精华14篇)

实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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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合同 篇1

合同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目录第一条 定义

第二条 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第三条 合同价格

第四条 支付条件

第五条 技术服务和培训

第六条 技术资料

第七条 考核与验收

第八条 技术改进

第九条 保证和索赔

第十条 保密

第十一条 侵权

第十二条 税费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 仲裁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

第十六条 合同有效期

附件

专利实施自用许可合同(精选3篇)本合同涉及的专利实施自用许可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签约时一次性付清,以许可方确认银行进帐为付款标志。自该日起。

附件一 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和申请情况(略)专利资料:《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用以证明专利的合法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最近期),用以证明专利的有效性;《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知识产权出版社:《实用新型专利公报》有关页面;设计图;_________专利接到的获奖通知、荣誉称号若干份。许可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扫描件或文档的格式集中于光盘中。

附件二 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略)

被许可方正式使用本专利之前,必须邮寄给许可方单个模特、双个模特、单个真人、双个真人使用本产品的不同体位的数码照片或彩色照片(不小于四寸)不少于_________张(其中真人照片不少于_________张)。

附件四 出让方查帐的内容和方法(略)

附件五 对甲方人员的培训计划(略)

附件六 乙方派遣专家的技术服务计划(略)

附件七 产品考核验收办法(略)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订立。合同一方为__________公司,依法律组建,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和__________公司,依__________法律组建,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为__________公司,依__________法律组建,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此证:鉴于乙方拥有合同所述专利技术;

鉴于乙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合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甲方;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并销售合同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下列词语的含义:

1.1.“专利技术”,系指乙方目前拥有的或未来获得的和/或有权或可能有权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世界任何国家许可转让的,适用于或可能适用于制造本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

许可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扫描有关文件、编辑有关文档、制作数据光盘;专利许可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2.“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产品及其改进发展的产品。

1.3.“甲方”系指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财产继承者;

1.4.“乙方”系指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财产继承者;

1.5.“合同工厂”系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即北方管件工业公司;

1.6.“备件”,系指用以代替合同产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备用件;

1.7.“部件”,系指乙方随时书面允许甲方生产和销售的合同产品的构件及零配件;

1.8.“技术资料”系指列于附件一与制造和维修合同产品有关的工程、制造及原始资料,包括与制造设备、工具和装置有关的图纸、蓝本、设计图表、材料规格、照片、影印资料和一般资料、设计及共说明书等。

使用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办理签约手续;设计、试制、生产、宣传自用的合同产品。使用方如果指定在_________以外的地点签约,许可方到达签约地点时,使用方先行按实报销许可方的车船交通费(单程,指火车票、汽车票、船票,不含飞机票、公交车票、出租车票,无旅差及其他补贴)。

1.9.“净销售价”,是指在扣除合同产品的包装费、安装费、运输费、商业和数量折扣、佣金、保险费和税费之后的发票金额;

许可方保证是本专利的合法持有者及保证本专利签约时的有效性,并且有权向使用方许可。如有第三方指控使用方实施的专利侵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合同签约后,如果本专利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或失效,则本合同终止。

1.10.“合同生效日”,系指本合同双方管理机构和有关权力机关中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条 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2.1.甲方同意从乙方获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这种技术应与乙方最新产品的技术完全一致。

被许可方以任何方式(销售、赠送、出租、转让等)将合同产品许可第三方使用,必须按每许可一个单位或个人,在壹个月内向许可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整。

2.2.乙方以非独占方式许可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销售和出口产品的权利。

2.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合同产品有关的专利技术资料和样机所需的配件,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五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过期答复。

2.4.本合同产品不包括乙方外购件的专利技术,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外购件的样本和技术说明资料与制造厂商的名称。

许可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扫描有关文件、编辑有关文档、制作数据光盘;专利许可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5.乙方有责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训的技术人员,乙方应设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使用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办理签约手续;设计、试制、生产、宣传自用的合同产品。许可方到达签约地点时,使用方先行按实报销许可方的车船交通费(单程,指火车票、汽车票、船票,不含飞机票、公交车票、出租车票。

2.6.乙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详见本合同附件六)

2.7.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体内容双方另行协商。

被许可方以任何方式(销售、赠送、出租、转让等)将合同产品许可第三方使用,必须按每许可一个单位或个人,在壹个月内向许可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整。

2.8.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使用其商标,在合同产品上亦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售证方的许可制造”字样。

专利技术“系指乙方目前拥有的或未来获得的和/或有权或可能有权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世界任何国家许可转让的。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技术资料“系指列于附件一与制造和维修合同产品有关的工程、制造及原始资料”包括与制造设备、工具和装置有关的图纸、蓝本、设计图表、材料规格、照片、影印资料和一般资料、设计及共说明书等。

3.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甲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若在交付专利权使用费后,已售合同产品被退回或折价。

3.5.甲方依据本合同的专利许可,销售的合同产品一经付款,则视为货已售出。

3.6.若在交付专利权使用费后,已售合同产品被退回或折价,甲方有权在以后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

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甲方。

3.7.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甲方,其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4.本合同条中规定的提成费。

第四条 支付条件

4.1.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通过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甲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乙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

4.2.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乙方:

5.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一名技术专家到甲方,对合同产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解释,并就产品设计、制造、调试和检验,以及维修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以使甲方在保证合同产品性能的情况下。

a.提成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3.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技术服务和培训

5.1.技术服务

5.1.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一名技术专家到甲方,对合同产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解释,并就产品设计、制造、调试和检验,以及维修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以使甲方在保证合同产品性能的情况下。

5.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甲方受训人员掌握合同产品设计,性能测试,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质量检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专门知识,在合同工厂制造出与乙方产品质量相同的产品。乙方应设法安排甲方受训人员参观制造合同产品外购件的生产过程和合同产品的主要用户。

5.1.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分两次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共30人日。

5.1.3.第一次技术服务在合同生效后第六个月,乙方派遣技术人员1人赴甲方工厂,提供技术指导12人日。

5.首批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第三至第四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4人。

5.1.4.第二次技术服务在合同产品验收期间,乙方派技术人员1人赴甲方工厂,提供技术服务,时间为18人日。

5.4.批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第八至第九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4人,翻译1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

5.1.5.乙方负担其人员的旅差费。甲方负担由驻地到工厂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费。

5.2.技术培训WWw.Zf133.COM

5.2.1.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甲方受训人员掌握合同产品设计,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质量检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专门知识,在合同工厂制造出与乙方产品质量相同的产品。

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项目、件数、重量、航班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2份寄给甲方。

5.2.2.甲方受训人员在协议期间分两批,320人日以内(翻译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训。

5.2.3.首批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第三至第四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4人,翻译1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内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工艺。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在甲方收到技术资料后60天内,如果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资料不全或增补要求。

5.2.4.第二批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第八至第九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4人,翻译1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

合同产品的第一台样机,由甲、乙双方组成的联合考核小组,按附件七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规定的技术要求,即可验收,并由双方代表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4份,双方各执两份。

5.2.5.甲方负担受训人员的旅费。在乙方受训期间的膳宿费及驻地和工厂之间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负责提供。

如果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消除缺陷,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

第六条 技术资料

6.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在中国北京首都机场交付技术资料。

6.2.首都机场空运代理人的邮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1份寄给乙方。

7.经过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验收,若责任在于乙方,则乙方须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

6.3.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项目、件数、重量、航班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2份寄给甲方。

7.经过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九条的规定处理。若系甲方责任。

6.4.若技术资料在空运中丢失、损坏、短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在甲方收到技术资料后60天内,如果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资料不全或增补要求,则视为甲方验收。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原材料、外购配件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情况下。

6.5.技术资料采用英文,计量单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条 考核与验收

7.1.合同产品的第一台样机,由甲、乙双方组成的联合考核小组,按附件七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规定的技术要求,即可验收,并由双方代表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4份,双方各执两份。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六条规定,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

7.2.如果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如果乙方迟交技术资料6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将甲方已给交付的全部金额。

7.3.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自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进行第二次考核。

7.4.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验收,若责任在于乙方,则乙方须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三次考核。

由于乙方责任,验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确投产而终止合同时。

7.5.经过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九条的规定处理。若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如因乙方原因,产品部分性能指标没能达到合同产品的规定时,视具体情况,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予以赔偿,若因甲方原因产品没能达到性能指标时。

第八条 技术改进

8.1.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原材料、外购配件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1乙方根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一切图纸、设计、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甲方均须严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或泄露给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为生产合同产品而使用技术资料的雇员。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产合同产品部件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分包人须书面保证对其所得到的技术资料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8.2.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创新,都免费将改进和创新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

8.3.改进或创新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或创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对其申请专利或将其转让给第三者。

第九条 保证和索赔

9.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经过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明的技术资料。

1乙方保证,它是依本合同条款转让给甲方的专利权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转让专利权的权利。若发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权利的事件。

9.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按时交付。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六条规定,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清晰、正确的资料寄给甲方。

2.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关于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9.4.如乙方的技术资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时间交付,乙方则须按下列比例支付罚款给甲方:

(1)迟交1至4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

(2)迟交5至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

(3)迟交超过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

9.5.乙方按本条规定被罚款时,并不解除其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9.6.如果乙方迟交技术资料6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将甲方已给交付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的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3.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无法按期执行合同时。

9.7.由于乙方责任,验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确投产而终止合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的利息。

并于此后14天内以航空挂号邮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9.8.如因乙方原因,产品部分性能指标没能达到合同产品的规定时,视具体情况,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予以赔偿,但是,若因甲方原因产品没能达到性能指标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金额。

合同签订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公司管理机构或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邮件确认。若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

第十条 保密

10.1.乙方根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一切图纸、设计、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甲方均须严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或泄露给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为生产合同产品而使用技术资料的雇员。

鉴于被许可方_________对上述专利有所了解,希望获得本专利自用许可权。鉴于许可方同意将其专利实施权许可给被许可方自用。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甲方同意将该专利技术许可给乙方使用?并且应许可乙方使用与实施该专利技术有关的技术秘密。

10.2.若上述技术资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的技术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0.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利,即甲方可以继续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述实施专利技术的预期目的、技术内容、成果权益、收益分配、风险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及其资料等合同条文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十一条 侵权

11.1.乙方保证,它是依本合同条款转让给甲方的专利权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转让专利权的权利。若发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权利的事件,则乙方应对侵权事件负责,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属于签约各方共有,各方均有实施使用的权利,其所获得的利益由使用方各自享有。

11.2.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关于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2份专利证书和专利申请的影印本。

按以下第 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税费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获得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纳税。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无法按期执行合同时,则可延长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专利资料:《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用以证明专利的合法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用以证明专利的有效性;《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知识产权出版社:《实用新型专利公报》有关页面;设计图;许可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扫描件或文档的格式集中于光盘中,以当面交接或挂号邮寄的方式交给使用方。

13.2.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此后14天内以航空挂号邮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被许可方正式使用本专利之前,必须邮寄给许可方单个模特、双个模特、单个真人、双个真人使用本产品的不同体位的数码照片或彩色照片不少于_________张。

13.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四条 仲裁

14.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达不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使用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办理签约手续;设计、试制、生产、宣传自用的合同产品。使用方如果指定在_________以外的地点签约。

14.2.仲裁将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根据该院的章程进行仲裁。

14.3.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4.5.若仲裁的内容是合同的部分条款,合同的其他条款在仲裁期间应继续执行。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依据。

第十六条 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公司管理机构或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邮件确认。若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

被许可方以任何方式将合同产品许可第三方使用,必须按每许可一个单位或个人,在壹个月内向许可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整,许可方承认第三方拥有本专利普通许可实施权。

16.2.本合同有效期十年,期满时自动失效。

16.3.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支付未了债务。

本合同有中、英两种文本。当对其中条款的解释产生异议时,以中文本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实施合同 篇2

法院执行期间,也是可以进行和解的,这个属于执行和解,很多时候法官会积极促进双方进行执行和解。所以说达成的还款协议是有效的

但是最好是约定一个违约责任,即如果分期还款协议有一期不履行的,则全部执行还未履行的判决金额。然后直接申请恢复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期间,双方达成的还款协议,有法律效力。

依据《xxx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2、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实施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2015年“可登杯”越野e族集材汇活动承揽合同

甲方:云南集材汇建材城

联系人:字雪松

******:139********

乙方:云南运通信息技术****

联系人:马志

******:186********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揽“2015年“可登杯”越野e族集材汇活动”活动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一、委托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执行举办于2015年11月28日的“2015年可登杯越野e族集材汇活动”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活动实施细化方案制定、活动执行、活动现场布置、道具设计及制作、安装等**事宜(具体事项以附件约定为准)。

二、费用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人民币32017元(大写:人民币叁万贰仟零壹拾柒元整)

2、本合同承揽费用已经包含所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随意变动甲方指定物品及甲方要求之活动内容,否则,视乙方违约。

3、本次活动中因甲方的需要增加或更改制作产品,由甲、乙双方主要负责人书面进行确认,最终费用按书面确认单为准。

4、费用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50%预付款¥16008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零捌元整);乙方如约履行完毕,甲方2日内将合同余款一次性付清即¥16008元整,(大写:

人民币壹万陆仟零捌元整)支付给乙方。

三、基本流程

乙方承诺基本流程如下:

活动立项→活动基本信息确认及场地勘测→提供策划初稿→正式提案→甲方审定→甲方书面签字确认案→活动筹备→活动现场执行。

四、乙方工作内容

1策划活动流程,设计展览方案,推荐场地,选择配送人员;

2、活动现场执行及应急处理;

3、活动资料的保存与保密;

六,乙方完成委托执行活动的其他工作。

五、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获取活动布置项目,并对布置要求提出意见;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信息,以确保乙方能够完成合同;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指量进行监督指导,对重大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变更;

4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承诺费;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布图要求及达到的效果提供布图预算。预算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相应的服务费;乙方应执行经双方书面确认的规划方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规划;

3、乙方应保证工作的质量及工作的进度,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活动不能如期举办,或达不到原定的布置条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乙方承办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4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解决;

5乙方在合同行为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和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

6如果现场有其他项目,额外费用将另行计算。

七、不可抗力及违约责任:

1、因水灾,火灾,**等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双方应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2、因国家政策或政治原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双方有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待不利原因消除后另签补充合同。

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如一方单方面无正当理由中止合同,将依法追究赔偿责任,并依法支付守约方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补偿。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手写形式修改或删除本合同,该修改或删除对双方均无法律约束力。

9、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的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合同公章或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15年11月17日

实施合同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务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选人,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提高整体绩效。

第三条公司鼓励项目部对一些成建制的活动实行劳务分包,选有资质的单位或由分包人挂靠法人实体签劳务分包协议。

第四条办制度用于公司所有劳务用工。

第二章工程(或期任务)劳务分包

第五条各单位工程施工要采取劳务或工程等多种合作形式,如沥青前场摊铺、沥青拌和场生产、板梁预制、拌和料运输、起重班组等。要与有资质的正规单位合作,并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协议。必须明确其所用人员不和公司或项目部发生或存在劳动关系,是分包单位人员或承包人个人雇佣,承包费用不得以工资表形式出现。

第三章劳务用工管理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劳务用工指集团内各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承包用工(劳务发票人员)、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条使用程序

(1)各项目经理部、分子公司需使用劳务工,由项目经理部、分子公司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劳务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内容)。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协助办理用工手续,然后进行统一调配;

(2)特殊情况下,如需紧急使用的劳务工,应由项目经理部、分子公司负责人事先与人力资源部电话联系商定,并补办劳务用工申请手续。

第八条劳务用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审批,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核定的劳务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用、安排劳务工,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劳务用工进行检查,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发生劳动纠纷的,公司追究相关人责任,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经理(项目经理)承担。

第九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用工相关规定,不得再出现随意用工、隐性用工行为,同时将用工情况纳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日常检查督查范畴。各单位人员进出,必须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条劳务工在本公司工作期内,由用工部门负责其教育和管理,在用工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及有关部门,协议期满,用工部门应主动向人力资源部办理清退手续。

第十一条对于进入生产场所工作的劳务工,用工部门必须会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安全和思想教育,必须指派一名正式员工负责领导其工作,经常检查、督导和纠正其不规范操作和不安全行为,必要时可宣布停止其工作。

第四章劳务派遣用工

第十二条下列工种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可实行劳务派遣:

实施合同 篇5

第一条 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订立或者履行的合同。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合同管理,指导企业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提供企业合同信用状况征信服务。

第五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提倡使用国家和省已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合同示范文本的推行和管理。

第六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格式条款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免除或者限制格式条款提供方依法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二)免除或者限制格式条款提供方可能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免除或者限制格式条款提供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

(四)免除或者限制格式条款提供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财产损失的责任

(五)免除或者限制格式条款提供方对其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应负的保证或者保修责任,或者缩短产品的法定保证期限;

(六)规定格式条款提供方可以任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延迟或者停止合同的履行;

(七)规定对方当事人需经格式条款提供方或者其代理人同意方可行使合同权利;

(八)排除或者限制对方当事人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九)规定格式条款提供方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出现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对方当事人继续履行该合同;

(十)规定只有格式条款提供方有权对合同进行解释;

(十一)其他免除格式条款提供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内容。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格式条款,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内容符合要约规定和前款规定的,视为格式条款。

第八条 格式条款含有免除或者限制自身责任内容的,提供方应当在合同文本中用清晰、明白的文字表述,采用醒目方式标明,并在合同订立前提请对方注意,按对方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还应当设在醒目位置。

第九条 下列合同含有格式条款的,格式条款提供方应当在合同文本使用之日起十日内,将同文本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但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视为合同格式条款的除外:

(一)房屋买卖、房屋中介、住宅装饰装修、物业管理合同;

(二)供电、供水、供热、供气合同;

(三)旅游、拍卖合同;

(四)有线电视、电信服务合同;

(五)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备案的含有格式条款

的其他合同。

经备案的合同文本,内容需变更的,格式条款提供方应当将变更后的格式条款重新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行业,其合同格式条款的备案机关为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其他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的备案机关为其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上级机关备案的合同文本,不再重复备案。

已备案的合同文本,应当在其合同文本封面左上角位置加注‘已备案’字样。使用国家和省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的,不需要备案。

第十条 商行政管理机关经备案审查发现合同格式条款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向格式条款提供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式条款提供方应当在收到修改意见之日起二十日内修改合同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提供方对修改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修改意见之日起十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书面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要求。

格式条款提供方提出陈述申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陈述申辩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要求举行听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听证要求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听证。

第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听证的,应当在举行听证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格式条款提供方和其他有关当事人。

商行政管理机关举行听证时,应当邀请有关行政管部门、消费者协会、行业组织和家学者以及消费者代表参加。

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听证结束后十五日内做出是否修改合同格式条款的决定。

第十二条 陈述申辩或者听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应当修改合同格式条款的,格式条款提供方应当在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书面答复或者听证决定之日起二十日内修改合同格式条款。

第十三条 合同当事人不得采用下列欺诈手段:

(一)伪造合同;

(二)虚构合同主体或者盗用、冒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

(三)虚构标的,销售渠道或者假称包销、回收产品;

(四)故意交付部分货物(货款)骗取全部货款(货物),或者骗取货款(货物),拒不交付货物(货款);

(五)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质量保证金等费用;

(六)定作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合同,骗取所收定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预付款、材料款等费用。或者拒不支付加工费;

(七)使用不能兑现或者不能完全兑现的票据、债权文书;

(八)为合同提供虚假担保;

(九)非法占有或者处分对方当事人或者担保人的购物,不履行合同义务;

(十)设置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条款,造成对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

(十一)无实际履行能力而与他人订立合同;

(十二)其它采用欺诈手段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

第十四条 合同当事人不得采取下列手段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一)利用合同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物品的;

(二)利用合同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的;

(三)利用合同恶意串通的;

(四)利用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 (六)利用合同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建设工程的; (七)采用贿赂订立、履行合同骗取国有资产的`; (八)其他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所列的违法行为提供证明、营业执照、印章、账户、凭证以及其他便利条件。

第十六条 营者在合同外通过书面形式或大众传媒方式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应当被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违反服务承诺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十八条 对已备案的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文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互联网进行公示。对有推广价值的行业合同和其他合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联合其他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并在互联网提供免费下载,供同当事人选择使用。

第十九条 格式条款提供方不得擅自更改已备案的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文本,或者将未备案的合同冒充已备案的合同使用。

第二十条 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应当在签订动产抵押合同后依照自愿原则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工商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当事人的要求依法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第二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招标投标、拍卖等与订立合同有关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合同争议进行调解。

第二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有权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证明人;

(二)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查阅、提取、复制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凭证、业务函件和其他有关资料;

(三)调查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和与之有关的活动;先行登记保存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及财物;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行使职权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证据和财物。

第二十四条 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利用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收归国有或者责令返还给有关集体或个人。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失,另一方当事人不予追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查处,并可责令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违约金、赔偿金无法给予当事人的,应当上缴国库。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回所骗财物,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有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至第(五)项和第(八)项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视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行为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有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六)项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视情节轻重,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对合同进行监督管理,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违者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实施合同 篇6

关于合同法实施前不妨设立“冻结期”

近日,上市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北京片区为了应对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要求80多名员工以“个人原因”辞职。

为何如此?“解铃还须系铃人”,据泸州老窖销售公司四川总部的办公室、人力等部门证实,确实发过通知,并称此举是“为了调整各地的劳动关系,应对《劳动合同法》。”

其实,这一新闻已经不能算是“新闻”了。据《南方周末》报道,新劳法实施在即,航空、银行、石油、电信等行业的许多大型国有上市公司,纷纷在年底前突击,把一些老员工改为劳务派遣。这意味着,有更多员工将不再是所服务企业的员工,而只是由劳务公司派遣到企业工作的人员。据《河南商报》12月15日报道,近日,中石化河南分公司决定花费735万元,将旗下郑州石油总公司144名员工全部转为“劳务工”。当中字头的企业都如此时,我们还能奢望其他企业如何?

《劳动合同法》的宗旨本是保护劳动者,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却不料,在其临实施之际,却对部分劳动者造成了“误伤”。想来,这一幕不是法律制定者及劳动部门所想看到的。

应该看到,对于可能的“误伤”,相当部门已经作出了一定的“条件反射”。在华为、LG等公司发生“辞职门”事件后,中华全国总工会曾于12月初发布通知,要求坚决制止用人单位劝辞职工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然而,千万不要放大一纸通知的.作用,更不要高估资方的良知。在利益面前,在有“擦边球”可打时,资方很可能弃通知及道德于不顾。

面对资方规避《劳动合同法》的冲动及智慧,“道高一丈”的做法其实是“冻结”。即在新法实施前,严禁一切变更合同行为,保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身份、合同不变,所有劳动关系的变化都在新法实施后再施行。

“冻结”在官场应该能常常看到。上级组织明确某地领导调整,一般有一个附加通知,要求“冻结”人事调整期间的一切人和物权。这样,有些被调整人,即使想上演“最后的疯狂”,也往往无计可施。事实证明,“冻结”是应对可能出现的复杂局面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同样,在《劳动合同法》进入倒计时之际,也应该设立一个“冻结期”。这样,相关企业即使再有冲动再动脑筋,在“冻结”的铁令下也无计可施。而这,无疑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可以想象,随着《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日期临近,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实施规避行为。而且,企业实施的手段将越来越巧妙。彼时,我们将面临一个极其郁闷的困境,即除了给其道德谴责外,将不能在法律上给其任何处罚。而对于个别不良企业而言,谴责只是“耳边风”。只有设立“冻结期”,不给不良企业任何可趁之机,才能实现对劳动者的真正保护。而这,无疑也符合《劳动合同法》出台及实施的初衷。

实施合同 篇7

专利名称:___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

许可方:_________

被许可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鉴于许可方_________拥有_________专利,本专利为非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号为_________,申请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告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鉴于被许可方_________对上述专利有所了解,希望获得本专利自用许可权。鉴于许可方同意将其专利实施权许可给被许可方自用。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2.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指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实施合同技术的同时,甲方保有使用该技术的权利。

7?技术指导:许可方为被许可方使用专利技术所进行的指导。

1、本专利是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_________,发明创造名称:_________。本合同是专利实施自用许可合同,即被许可方有权依据本专利和设计图设计、制造_________自用(含本单位使用其直接对外营业)。

专利实施自用许可合同(精选8篇)专利技术“系指乙方目前拥有的或未来获得的和/或有权或可能有权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世界任何国家许可转让的。

2、本合同涉及的专利实施自用许可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签约时一次性付清,以许可方确认银行进帐为付款标志。自该日起,被许可方即永远拥有_________专利实施自用权。

3.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指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使用合同技术。

【合同导语】为大家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如果你有这方面的写作需求,相信本文内容能为你起到参考作用。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

2.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关于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原材料、外购配件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情况下。

5.4.批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第八至第九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4人,翻译1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

技术资料“系指列于附件一与制造和维修合同产品有关的工程、制造及原始资料”包括与制造设备、工具和装置有关的图纸、蓝本、设计图表、材料规格、照片、影印资料和一般资料、设计及共说明书等。

3、专利资料:《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用以证明专利的合法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最近期),用以证明专利的有效性;《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知识产权出版社:《实用新型专利公报》有关页面;设计图;_________专利接到的获奖通知、荣誉称号若干份。许可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扫描件或文档的格式集中于光盘中。

(注: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即在合同中明确授权性质是独占实施许可,排它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对于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可以采取生产许可,使用许可或销售许可等形式。)

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5、许可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扫描有关文件、编辑有关文档、制作数据光盘;专利许可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保证签约日起的不少于贰年的专利有效性而缴纳的维持年费。

合同生效后,甲方(或中介方)收到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入门费人民币元后的_×日内。

转让方向受让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①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②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③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④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⑤有被政府采取“

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甲方。

6、使用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办理签约手续;设计、试制、生产、宣传自用的合同产品。许可方到达签约地点时,使用方先行按实报销许可方的车船交通费(单程,指火车票、汽车票、船票,不含飞机票、公交车票、出租车票。

4.本合同条中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通过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甲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乙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7、许可方保证是本专利的合法持有者及保证本专利签约时的有效性,并且有权向使用方许可。如有第三方指控使用方实施的专利侵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合同签约后,如果本专利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或失效,则本合同终止。

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乙方:

8、被许可方以任何方式(销售、赠送、出租、转让等)将合同产品许可第三方使用,必须按每许可一个单位或个人,在壹个月内向许可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整,许可方承认第三方拥有本专利普通许可实施权。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自己又实施本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实施行为。

5.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一名技术专家到甲方,对合同产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解释,并就产品设计、制造、调试和检验,以及维修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以使甲方在保证合同产品性能的情况下。

9、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五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甲方派出到乙方技术服务的人员,如乙方不另支付技术服务费。

受让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转让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合同,应当返还非法所得。

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属于签约各方共有,各方均有实施使用的权利,其所获得的利益由使用方各自享有。

1乙方根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一切图纸、设计、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甲方均须严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或泄露给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为生产合同产品而使用技术资料的雇员。

7.经过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验收,若责任在于乙方,则乙方须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

5.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甲方受训人员掌握合同产品设计,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质量检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专门知识,在合同工厂制造出与乙方产品质量相同的产品。

10、本合同用中文书就,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付清专利实施自用许可费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许可方、使用方各存一份。

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专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

按以下第 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它是依本合同条款转让给甲方的专利权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转让专利权的权利。若发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权利的事件。

7.经过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九条的规定处理。若系甲方责任。

5.首批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第三至第四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4人。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中介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实施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加快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优化用地结构和促进节约用地,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黔国土资2015116号)、镇府办发20122号和募府发20123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募役乡党政班子会议研究,确定乙方为斗糯村黄瓜哨组土地增减挂钩复垦工程施工单位,为保障该工程顺利进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施工时间:

年 月 至 年 月 日前结束。

二、具体施工面积及内容、单价:

1、实施面积9.35亩,清除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内渣质,将原有残渣土层占地恢复为耕地,平整土地(平整度在10㎝以内):2100元/每亩,清除的渣质用于道路修缮(以原有小路为基础进行修整,填整机耕道。

2、地块石更的修筑:干砌墙:20m,按120元/m取石及运输,按80元/m干砌,合计:4000元/亩。

3、图斑内进行土石分开,恢复为耕地。

4、石更干砌要求厚度达到50㎝,小湾取直,大湾就势,稳靠劳固,石块大小搭配得当,达到稳、平、厚、直的目的。

三、施工工程款:

1、渣质平整:9.35亩×2100元/每亩=19635.00元

2、地块石更的修筑:

(1)干砌墙:20m×120元/m=2400.00元

(2)取石及运输:20m×80元/m=1600.00元

3、总工程款:23635.00元。

四、实施方式及要求:

1、以动员群众自行修缮为主,若群众没有劳动力修缮,可组织小型施工队在短期内完成该项目的工程,达到验收的目的。

2、主体工程完工后,按照募役乡“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进行土地培肥:按300元/亩进行补助。

3、在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施工者自行负责,政府不负任何责任。

4、实施该项目完毕后,申请上级相关单位及领导进行验收。

5、乙方施工必须严格工程质量,保证达到验收的目的,若达不到验收的目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并进场施工后,甲方支付乙方总款的10%(2363元)作为开工费,其余资金按施工工程进度拨付,留10%的资金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次年涨过洪水不垮塌,无质量问题存在或因质量问题引起的重大事故,在次年的8月底前可付清余款。

六、施工安全: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不涉及甲方任何问题。

七、协议事项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若有凝问或其他相关事宜,需甲、乙双方在场共同协商解决或申请仲裁,上诉等相关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实施合同 篇9

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述实施专利技术的预期目的、技术内容、成果权益、收益分配、风险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合同条文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鉴于甲方(许可方)是——技术的专利权人且同意将其持有的专利技术许可给乙方(被许可方)使用;鉴于乙方希望使用该专利技术且愿意支付给甲方专利实施许可费;乙方应为甲方的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方圆的配合,接受甲方培训的人员的条件和文化水平,应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条 签约方

甲方(受让方):_________

乙方(让与方):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

2.1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

2.2 排他实施许可合同□

2.3 普通实施许可合同□

第三条 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第四条 项目名称(许可实施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技术名称):_________

第五条 专利状况

5.1 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属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5.2 专利权人:_________

5.3 专利授权日:_________

5.4 专利申请号:_________

5.5 专利号:_________

5.6 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第六条 专利实施状况

6.1 让与方自行实施专利的状况(时间、范围、方式):_________

6.2 让与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状况(时间、范围、方式):_________

第七条 许可范围和方式

7.1 让与方许可受让方在以下范围内实施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技术:_________

7.2 实施专利技术的方式:_________

第八条 技术资料

8.1 让与方向受让方交付以下与实施专利技术相关的技术资料及样品:_________

8.2 交付时间:_________

8.3 交付地点:_________

8.4 交付方式:_________

8.5 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九条 技术指导

9.1 让与方向受让方提供技术指导的地点:_________

9.2 技术指导的内容:_________

9.3 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十条 相关技术秘密

10.1 让与方是否允许受让方使用与本合同专利相关的技术秘密:

(1)是

(2)否

10.2 让与方向受让方提供与专利技术相关的技术秘密内容:_________

10.3 保密范围:_________

10.4 保密期限:_________

第十一条 专利效力

让与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有义务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 权利保障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如发生第三方侵犯专利权,应由让与方及时采取法律措施予以制止,受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甲方应当保证许可给乙方使用的专利技术是归其持有的,且甲方享有处分权。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责任承担

13.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_________

13.2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法律规定的情形之外,还包括以下情形:_________

第十四条 验收标准及方法

14.1 验收时间:_________

14.2 验收地点:_________

14.3 验收标准:_________

14.4 验收方法:_________

第十五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5.1 本合同费用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

(1)专利实施许可费为_________元;

(2)技术指导费为_________元;

(3)技术秘密使用费为_________元;

(4)其他费用:_________。

15.2 本合同费用,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约定方式如下:_________

15.3 让与方有权查阅受让方会计账目,查阅时间、立法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后续改进

16.1 签约各方是否有义务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

(1)是□

(2)否□

16.2 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权益分享,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履行:

(1)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属于研究开发一方享有,另一方有权使用,并且a.无需向提供方支付费用□b.应当向提供方支付费用□c.具体约定如下: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该专利技术许可给乙方使用,并且应许可乙方使用与实施该专利技术有关的技术秘密。

(2)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属于签约各方共有,各方均有实施使用的权利,其所获得的利益出使用方各自享有。但一方如果转让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需经另一方的同意;

双方可以选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排他实施许可合同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等形式。

(3)签约各方就后续改进技术成果权益问题另行约定如下:_________。

16.3 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7.1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中的任何一条,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

(2)按合同总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实际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为:_________;

(4)其他计算方式:_________。

17.2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签约方确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于具体内容需要变更的,由签约各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的变更文本。

如果甲乙双方选择独占实施许可的形式,则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立即停止实施该专利技术。

第十九条 合同的解除

19.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签约方可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1)因对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

(2)其他约定情形:_________。

19.2 合同解除后,对于已履行部分给签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按如下约定承担:_________。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20.1 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20.2 协商解决不成,签约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申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名词解释

为避免签约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签约方对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内容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及技术术语,特作如下确认:_________。

如果甲乙双方选择排他实施许可的形式,则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将该专利技术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第二十二条 补充约定

22.1 签约方确定以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2.2 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到_________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本合同书是由国家科学技术部监制的示范文本,作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部门的统一格式文本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排他实施许可合同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签约方按照合同的性质并根据具体条款的提示内容签订合同。

如果甲乙双方选择普通实施许可的形式,则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仅保留在该范围内的使用权。

三、签约方为多方当事人的,按各自在合同中的地位列为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

四、合同条款中带“口”的内容,为选择性条款,请在选定内容后面的“口”中打“√”或打“x”。

五、对于合同有关条款,签约方需约定更多内容,可另行附页。

六、本合同中签约方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可在该条款处注明,尽量不留空白。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出具有效的委托证明。

八、通过中介机构签订本合同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九、本合同最后页的“认定事项”部分,由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作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凭证。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实施该专利技术所需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包括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等有关内容。

实施合同 篇10

专利名称:___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

许可方:_________

被许可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鉴于许可方_________拥有_________专利,本专利为非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号为_________,申请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告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鉴于被许可方_________对上述专利有所了解,希望获得本专利自用许可权。鉴于许可方同意将其专利实施权许可给被许可方自用。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1、本专利是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_________,发明创造名称:_________。本合同是专利实施自用许可合同,即被许可方有权依据本专利和设计图设计、制造_________自用(含本单位使用其直接对外营业)。

2、本合同涉及的专利实施自用许可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签约时一次性付清,以许可方确认银行进帐为付款标志。自该日起,被许可方即永远拥有_________专利实施自用权。

本合同订立前?甲方已许可如下单位实施该专利技术。

3、专利资料:《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用以证明专利的合法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最近期),用以证明专利的有效性;《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知识产权出版社:《实用新型专利公报》有关页面;设计图;_________专利接到的获奖通知、荣誉称号若干份。许可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扫描件或文档的格式集中于光盘中。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甲方出让专利使用权和乙方取得专利使用权的程度和范围,双方可以选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排他实施许可合同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等形式。

4、被许可方正式使用本专利之前,必须邮寄给许可方单个模特、双个模特、单个真人、双个真人使用本产品的不同体位的数码照片或彩色照片(不小于四寸)不少于_________张(其中真人照片不少于_________张)。

?如果甲乙双方选择独占实施许可的形式,则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立即停止实施该专利技术,且不得将该专利技术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5、许可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扫描有关文件、编辑有关文档、制作数据光盘;专利许可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保证签约日起的不少于贰年的专利有效性而缴纳的维持年费。

如果甲乙双方选择排他实施许可的形式?则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将该专利技术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6、使用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办理签约手续;设计、试制、生产、宣传自用的合同产品。许可方到达签约地点时,使用方先行按实报销许可方的车船交通费(单程,指火车票、汽车票、船票,不含飞机票、公交车票、出租车票。

,?如果甲乙双方选择普通实施许可的形式,则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仅保留在该范围内的使用权,而且还保留着在该范围内对该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再出让给第三方的权利。

7、许可方保证是本专利的合法持有者及保证本专利签约时的有效性,并且有权向使用方许可。如有第三方指控使用方实施的专利侵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合同签约后,如果本专利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或失效,则本合同终止。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实施该专利技术所需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包括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等有关内容,双方可以约定提交有关资料的清单和份数,以便于双方共同监督、检查)

8、被许可方以任何方式(销售、赠送、出租、转让等)将合同产品许可第三方使用,必须按每许可一个单位或个人,在壹个月内向许可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整,许可方承认第三方拥有本专利普通许可实施权。

应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培训乙方技术人员和试制人员。

9、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五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甲方派出到乙方技术服务的人员,如乙方不另支付技术服务费。

10、本合同用中文书就,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付清专利实施自用许可费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许可方、使用方各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 中介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实施合同 篇11

受让方(甲 方):

让与方(乙 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甲乙双方应明确约定有关技术情报和资料提交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提交方式。双方约定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专利实施许可使用费后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如4.1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情报和资料。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许可受让方在约定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约定的费用而订立的合同。

从乙方试制专利技术产品时起,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直至试制出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因乙方原因不能试制出符合该标准的产品除外)。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甲方在乙方试制专利技术产品期间,应派出技术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所派出的技术人员应符合如下的标准: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须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受让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实施合同 篇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的土地使用权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各该市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有关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编制,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当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需要,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开垦区、建设用地区和禁止开垦区等;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

土地分类和划定土地利用区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批准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

(二)规划期限;

(三)规划范围;

(四)地块用途;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原编制机关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后,涉及修改下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通知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相应修改,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二)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

(二)土地利用现状;

(三)土地条件。

地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报国务院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土地调查规程,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土地等级评定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等级评定标准,对土地等级进行评定。地方土地等级评定结果,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土地等级每6年调整1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耕地,以及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分别由市、县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负责开垦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土地整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进土地整理。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的百分之六十可以用作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指标。

土地整理所需费用,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者共同承担。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还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分批次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二)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补充耕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

(三)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建设项目分别供地。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一次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分期

实施合同 篇13

为了进一步规范外用工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降低使用外用工的事故责任和法律风险,杜绝因此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范围

劳务用工(以下简称外用工)是指公司项目分公司、班组及作业现场,从事与建筑施工生产有关的工作的城镇临时工、民工。

二、管理制度

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外用工合同的格式,履行审批程序,提出现场管理要求和管理方法,列入各方安全职责的内容和各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三、合同

公司必须与外用工所在的企业(以下简称对方企业)签订劳务承包合同,不得与外用工直接签订劳务合同。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并附有安全施工措施,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安全施工措施要经过公司安全监督部门(工程技术)审查同意。对方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和管理能力。

四、资质和条件

1、对方企业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资质,并具有劳务提供的营业范围。

2、对方企业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使用的外用工需体检合格,并有相应作业的技能和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须有相应证书和资质。

4、外用工必须与对方企业签订劳务合同(或属于对方企业职工的书面证明)。

五、劳动关系

1、与对方企业签订劳务合同的只发生劳务承包的合同关系,不产生劳动关系,基层各用人单位不得直接向对方企业提供的外用工发放工资、资金等费用。

2、公司需使用外用工时应书面向对方企业提出要求,并列明劳务工作时间、地点,不得由班组采用“随叫随到”或或长期呆在班组跟班工作的直接安排方式。

一、安全教育

1、项目分公司应协助对企业对外用工进行使用前的安全教育,讲述熟悉的施工安全知识,要求和应注意的危险点。外用工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并经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规程的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项目分公司应建立临时工履历档案,登记体检情况,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学习考试成绩。

2项目公司企业应组织外用工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学习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应及时向外包工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二、工器具

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等必要物品由对方企业外用工提供。必要时可在劳务合同费用总额中增加这部分费用。项目分公司必须监督外用工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物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符合要求。

三、危险点、安全事项交代

1、开工前,项目分公司必须对外用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

2、在有危险性的施工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发生为灾、坍塌、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项目分公司须向外用工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对方事先制定安全措施,经公司工程技术部门审查合格后派员监督实施。

四、现场监督

1、外用工分散到项目分公司、班组参加施工生产作业时,必须由所在项目分公司、班组管理人员领导,并指定有经验的正式职工带领和监护下参加工作。

2、外用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和监护下进行,并做好安全措施。

实施合同 篇14

摘要:通过对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合同管理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提出业主方项目管理团队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与方法。

关键词:合同管理;实施阶段;重要性

建设项目法人制是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制度之一,业主方组建的PMT或项目经理部受项目法人委托直接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在经过设计、采购阶段、进入实施阶段后,实施现场就成为各参建单位的主战场,尤其对于大型建设项目,如何有序协调好是对项目管理团队的一场考验。建设法人以市场为载体,以合同为纽带,把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利益相关者)集中到工程项目中,形成了一个动态的、开放的项目组织。组织中,合同是确定各方利益关系主要的法律文件,因此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尤为重要[1]。本文结合某新建大炼油项目实施阶段合同管理中实际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提出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与方法。

1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依据

项目建设的性质与特点决定了其实施过程的复杂性,我国的建设管理程序对建设项目的实施有着严格的规定,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造、设计单位、实施单位以及政府监督管理单位都参与其中。合同是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是约束各方履行义务并取得对应的权利的桥梁。通过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落实,去主动控制双方的履约过程,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2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合同管理素质与要求

作为业主方,在项目建设中的角色非常重要,项目管理人员不仅要具有很好的专业技术技能,还应具备项目管理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工程师、项目经理,还要对工程的合同、法律、造价、综合协调等具备一定水平和能力。具备了这些综合素质,方可在日常管理中统筹解决好各方提出的问题,及时处理争端、正确分析判断项目进度,发出正确的指令。

3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3.1强烈的合同意识

合同是缔约双方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依据。工程建设中的合同对承发包、买卖、委托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立了合同双方的经济和法律关系。在履行合同出现纠纷和争端时,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但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都是以合同条款为依据。在履约中,合同双方都有权利用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正当、合理的经济利益。项目建设合同结构和关系复杂,尤其是大型炼化项目建设,往往有多家设计单位,十多家实施安装单位,而且设备厂家制造的范围也在向纵深发展,这些合同的关系出现的界面争端、疏忽、遗漏等问题大都集中在实施阶段爆发,常常表现在各单元设计之间的碰头、单元与总体全厂性的工艺、供电、通讯之间的界面,加热炉模块、钢结构厂家制造与现场实施单位之间的界面和交接,安装单位与第三方无损检测之间的工作配合,大件集中吊装、消防、防雷等专业实施单位与相关的土建、安装单位之间的工序交叉和配合,甲乙供材料之间的重叠和漏项等等。由此看来,对合同的重视在拟订合同时就要开始。合同以及合同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地位非常重要,对合同的理解和应用必须全面,而且这种意识在合同条款拟订前就应牢固树立,结合管理策划和管理方案,将各参建单位之间的界面和工序交接点理清,将监督、控制和各种工作预案等管理思路在合同中系统的、严密的体现。否则,合同履行中引起的纠纷和争端处理会对项目建设的工期、成本造成严重影响。

3.2理解并熟练应用合同

对合同的理解和熟练应用,明确各方的责任、义务,是开展项目管理工作的前提。实践中经常出现对合同不熟悉、理解片面或错误理解,造成管理实务,有时被承包商钻空子,有时陷入管理被动,失去业主方的权威性。而熟练的应用合同,在一定的程度上也可及时处理好合同争端,协调项目推进,甚至可以降低减少经济损失。比如某大型炼化项目,业主方在“超限设备”运输合同中明确了提供港口到厂区的道路,而且满足运输的要求,而运输承包商在使用该路段时发生了路面沉降、车轮沦陷的情况,运输方因此对增加的辅助手段、车轴破坏更新等进行索赔。业主方的项目管理人员对港口至厂区道路的合同界面熟悉,该路段属于工业园区的配套项目,对满足运输的承载力要求做出过承诺,由此该项索赔最终通过园区和保险对运输单位进行了补偿,避免了业主的经济损失。可喜的是,目前建设单位对此有明显的转变,加强了合同签订前的审核流转、合同签订后的交底工作,对合同招标过程的澄清答疑、合同订立过程的谈判记录、合同的内容、范围,与其他合同包、协作单位之间的界面划分和工序间的逻辑关系,付款和结算,工期和违约等主要的合同内容向执行合同的部门进行交底,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对合同的惯性思维和片面理解。

3.3变更的及时和谨慎处理

建设项目的特点和经验告诉我们,无论合同考虑的如何缜密、制定的多么详细,都不能预计和包含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在实施阶段,是一个全方位、多兵种、立体交叉的作业场面,任何一个项目都各具特点,摸索出的规律就是动态的特点。该规律就决定了设计变更、设备材料的变化、实施程序和方法的变化等等变更的出现时必然的。变更的存在,对于业主方可及时对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有利于节省投资和发挥工程效益;对于承包商,可通过变更取得经济补偿和改变工期。但是,合同变更在实践中往往是双方争执的焦点,是影响工程进展的主要因素。如,变更的价格因为原合同中没有,迟迟得不到业主方的确认,承包商停工等待;变更累积到一定程度,没有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受原合同价款约束无法支付该部分的进度款,造成承包商资金运转出现困难,影响到项目推进。合同变更的次数、范围和影响的大小与招标/合同文件的完备性、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的科学性密切相关。实践中发现主要原因有:(1)钓鱼工程的隐患。建设单位自身原因,认为压低投资估算,或故意漏项少算,争取批准立项。(2)设计不足,勘察粗糙,地质条件发生变化,规划调整,标高、基准线、位置、尺寸变更。(3)工程量计算有误,预算编制水平,人员对图纸的理解、计算规则的理解、计算的偏差、图纸自身的不确定性,造成工程实际的变更。(4)设备质量标准的`变化。(5)各协作方的原因。如建设方或其它协调承包商原因,设备材料到货推迟,造成现场停工、窝工,打乱了实施进度,使得实施时间和进度重新调整。因此,对于变更的处理一定要及时,在对变更进行综合判断可行后,及时发出,并对计价的模式和价格做好准备,以便于承包商迅速达成一致;同时,还要谨慎处理好合同变更,比如要考虑有些变更的影响,对某个合同的变更有无可能引起整个项目的调整;设计变更节省的投资,是否会对整个工期造成负面影响,承包商可能的返工和补偿与节省的投资比较;一些属于考虑操作方便的小修小改,在项目大干期间实施好,还是在中交以后的三查四定、尾项处理时更合适;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案的运用上更要做好充分的技术经济分析后再决策。

4几点建议

4.1加强合同法制化制度建设

国内的项目建设中,对监理单位没有充分的放权,造成业主方的管理工作较为繁重。利用好监理单位这个业主的“律师”角色,使其真正处于独立行事的第三方地位,业主方支持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标准和合同开展工作,尊重监理独立、公正的处理意见。业主方项目管理团队的工作有时还要受到一些行政影响,如受到其上级主管部门、其公司内部的财务、法律、质量管理等工作上的指导和审核,会影响到项目管理团队的决策及时性和独立性。

4.2团队自身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

业主的项目管理团队能否服务好工程建设,能否协调好参建各方的关系,要求项目管理团队在自身建设上下功夫:避免松散型的管理,加强学习,取得专业的项目建设管理资质,通过行业协会加强沟通和交流,重点加强思想素质、专业素质、道德水平、团队精神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培养和锻炼。形成和构建与时俱进的合同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体系,不断去积累合同管理的实际经验应是业主项目管理适应市场变化、降低风险的主要研究课题。

4.3重视专业复合型人才的发掘和培养

目前工程建设存在人才缺乏、素质有待提高的现象。敢于培养和锻炼青年人才,更应特别重视复合型人才的发掘和培养。人才的培养是长期的一项策略,尤其是即懂专业技术、又在实施管理统筹、计划编排、费用控制、合同条法等方面具备一定的知识和水平,才能更好地适应工程市场日益剧烈的竞争环境。

参考文献

[1]刘鹏翔,顾祥柏,编.工程合同分析与设计[M].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2010.

[2]FIDIC文献编译委员会.实施合同条件(新红皮书).北京:中国工程咨询协会,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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