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祝福logo
地图 > 祝福语 > 作文 > 乱观后感 >

乱观后感推荐11篇

乱观后感推荐11篇

希望这份"乱观后感"能够为您提供更为全面的信息,特此提醒您将此页面收藏在浏览器中。很多经典桥段常常被提及,这些感悟会随着电影情节的推进而不断变化。将内心的想法记录下来,可以方便日后细细品味,经常写下观后感能够养成勤于思考的好习惯。此外,您还可以浏览作文栏目的祖父日记

乱观后感(篇1)

趁着暑假这段闲暇的时光,我看了许多电影,其中《乱世佳人》给我的感触最深。

《乱世佳人》又名《飘》,是美国女作者米切尔的成名作。这部电影以美国南北战争为社会背景,其中穿插着郝思嘉(女主)与白瑞德(男主)的爱情故事。

在战争来临之前,郝思嘉是一个幸福的公主,心想着要与阿希礼结婚,但阿希礼却拒绝了,因为他知道自己需要什么,虽然他也爱郝思嘉,但他需要的是一个可以与他平静快乐生活的人,这个人就是米兰妮。当战争来临后,阿希礼去当兵了,郝思嘉又不在父母身旁,只有善良的米兰妮去安抚郝思嘉那颗因战争而焦躁的心,使郝思嘉对生活充满希望,充满温暖,充满爱。

在经历许许多多的困难后,米兰妮的死终于让郝思嘉明白了,他爱的是白瑞德,可是白瑞德却退出了这场爱情,离开了郝思嘉。郝思嘉回到了塔拉庄园,她相信在那片神圣的土地上,她会想到让白瑞德回来的办法。

在生活中,我们所遇到的困难远比不上郝思嘉所遇到的,但我们要学习郝思嘉面对困难的精神,因为坚强、乐观、勇敢会帮助我们战胜困难!

乱观后感(篇2)

书籍简介:《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出版的第一部小说,它讲述了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展现了种种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小说穷尽世间爱情,洞穿爱情真相,充满了对生活的思考。

“一个世纪以前,人们毁掉了我和可怜男人的生活,因为我们太年轻;现在,他们又想在我们身上故技重施,因为我们太老了。”

费尔明娜.达撒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

在这五十年的跨度中,费尔明娜结婚并有了自己儿女,但丈夫乌尔比诺医生却在八十一岁时,从树上摔下来,跌断脊椎而亡。

尽管看起来如此荒唐,但从费尔明娜结婚时起,阿里萨所做的一切都是基于一个希望,那就是有朝一日能听到这个消息。这一天他等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

平静偶有跌宕的爱

二十八岁的乌尔比诺医生认识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时,心里没有丝毫的波澜。但最后,他不可救药的被她那种质朴的魅力迷住了。其间虽有林奇小姐之间羞涩大胆的爱,但直到八十一岁那天他们都过着平淡幸福的生活。

他们因为世俗在一起,因为习惯变成相互依赖,也在日积月累的相处中产生了爱情。乌尔比诺给她的是一生的稳定,不是幸福。

正如他所说对于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

信念坚守的爱

在费尔明娜结婚后,阿里萨决定为她保留童贞,等候一生。他宁愿放弃一切、宁愿死,也不愿有负于费尔明娜.达撒。二十岁时的相遇便注定一生,读后感.在这漫长的五十年等候中,爱情对于他最大的诱惑便是找到一个费尔明娜的替代品,他开始消磨打发自己孤寂的时光,结交了一个个女人,但没过多久对费尔明娜的思念又会占据他全部的空间。

为了能配得上这个女人,他开始努力工作,注意自己的外形,他要给她今后的生活幸福,他加强体魄,他知道他要等到乌尔比诺死的那天。为了所爱之人,努力改变,这也许就是爱情最美好的地方吧。

静静相伴

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一生一世”的答案。

他坚持的等候,克服了儿女的阻拦,赢得她的接纳。在费尔明娜丈夫去世后,他如朋友般的心灵慰藉,给了她活下去的信念,他不期待她立马的接收,只是一步步的靠近她,如一个老年忠实的陪伴者,他知道她需要什么,一切都是那么顺其自然,不疾不徐。

面对等候一生的爱人,他不再强加干涉,只是静静陪伴身旁,这一天他终于等到了。

他用一生一世的承诺,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等候诠释了他的爱情——是不分年岁的坚守。

乱观后感(篇3)

今天,我看了《乱挠痒痒的章鱼》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章鱼,它很喜欢挠别人。有一次,它去挠珍珠贝诗,但却把珍珠被最爱的宝贝珍珠给弄丢进了深海,于是它就去追珍珠,在追珍珠的过程中,它还发现了自己许多以前不知道的技能,然后它决定以后再也不挠别人。

我最喜欢的书中的第13段,珠母贝看到珍珠又回到自己身边,非常开心。章鱼也发现了自己的优点,我真为它们高兴,因为它已经不再是那个只会挠别人痒痒的章鱼了,它已经发现了自己的四个优点:游得飞快、能潜入深海、身体柔软、会喷墨汁。我相信它的身上绝对不止这四个优点,它的身上肯定还有更多的优点,正在等着它去发现呢。

人就像一座无价的矿山,矿山里埋藏着许多的宝藏。每一个宝藏就等于一个优点,这些优点在等着被发掘。一个人要善于发现自己的闪光点,只有这样你才能在人群中脱颖而出,成为自信的人,而自信于我们是多么地重要,它是一个人成功的基石。

我原来字写得很慢,但写得很好,可是我一直不知道,每次我还在奋力地写作业时,别人已经都写完了,当我听到教室外同学们的欢声笑语时。我都会问我自己:辛文帅,你为什么写的这么慢,你看别人早写完作业出去玩儿了,你为什么写得这么慢。我十分地懊恼。

直到有一次,我正写作业时,一位同学看到我写的字,对我说:“哇,辛文帅,你字写的好漂亮啊!”

就是这短短的一句话给了我极大的鼓励,就是这短短的一句话让我知道了我的优点,一个人要善于发现自己的优点,这样才能成为最闪耀的人。

乱观后感(篇4)

像是介绍说的那样,马尔克斯试图将世间的一切爱情包括进去。似乎他做到了,我读完后情绪久不能平,我一遍又一遍的咀嚼着小说中那些精彩的部分。我停下来思考了很久,我想我找到了我的爱。

爱情,这个曾经一直令我迷惑和怀疑的东西。我也曾经说过这样的话,爱情只不过是荷尔蒙一时的吸引罢了,其实在说的时候在心底里,何尝不渴望得到一份真真正正,切切实实的爱呢?只是用否认的方式来掩饰内心的贫瘠而已。

爱情,首先是一种本能,“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永远都不会”

这句话像是一把锋利的尖刀,刺穿了爱情它神秘的皮囊,也将人毫不留情的分为了两派。阿里萨在一边,乌尔比诺医生在另外一边。像是乌尔比诺医生内心的诉说:

他心里明白,自己并不爱她。同她结婚是因为喜欢她的高傲,她的严肃,她的力量,也因为自己的一点儿虚荣心,但当她第一次吻他时,他确定,没有什么障碍能阻止他们建立一份完美的爱情。

他明白他的爱,他认为的爱情,是稳定的婚姻生活,也就是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加起来近乎等同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

而费尔明娜懂得爱,却为了一些东西放弃了爱,就像是书中所说。

当初,为了换取一种安全感,她们不仅放弃了自己家庭的姓氏,甚至放弃了自我,可那种安全感不过是她们做姑娘时许多幻想中的一个罢了。

最后在乌尔比诺医生去世之后,她也只不过觉得自己是一个在房子里游走的幽灵罢了。回忆起婚姻生活,满是争执与无奈,在这里面竟然还有幸福。她又是何其幸运,有一个不能更好的丈夫,有阿里萨这样懂得爱情本质的人,一直守候着她,在人生的最后走向了爱的内核。

说着费尔明娜是幸运的,仿佛我怀着羡慕的眼光,渴望她这样的生活一般。不,我不渴望,因为我是更像是阿里萨。一个找到所爱能执着一辈子的人,我贪婪的要带着我的爱与我所爱之人走过一生。爱情,是看穿了一个人的本质而依旧爱他。阿里萨爱费尔明娜的活泼与叛逆,他明白她的虚荣与傲气。他包容着这一切,直到老去他也能看到她身上那吸引他疯狂的东西,骨子里那独一无二的东西,这些东西永远不会被衰老的气息所覆盖。

我总觉得他在看着她的时候,看到的不只是那副皮囊,而是在皮囊之下令他疯狂的灵魂。

乱观后感(篇5)

前两天看完了一本书,名字叫《长安乱》。韩寒写的,爵哥推荐的,我自己看的。说实话,刚看完的时候我是满头的雾水,不知道韩寒到底想表达什么。导致我看完这本书之后好几天了才敢提笔写点感悟。我不会写书评,因为每一个写书的人都不是只为了写一本书来给世人阅读甚至评价的,而更重要的目的是为了表达自己的一种想法或者是思想。如果和某人的观点不同,甚至相悖,某人大可自己也去写一本来驳倒对方,只是自己写几句或好或坏的评语其实是很无聊的,只能给其他同样看这本书的人添个乐子。不过这个乐子由于历史悠久,慢慢发展到各个领域,到现在似乎已经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了。黄健翔就是这里边的佼佼者。如果我们看一场球突然没有人去解说了,可能我们还会有点适应不了,甚至感觉到很没劲

哈,说了那么多没用的。杂想嘛,能杂到什么程度就看我思维能跳多快了。既然是因为读《长安乱》才写的读后感,那我再回来琢磨琢磨这本书。没看懂是一回事,毕竟一本书只有写这本书的人自己才最清楚其中心思想。好像韩寒也曾说过类似的话。

看过这本书之后让我想起了一本西班牙名着《堂吉柯德》。同样两个人的旅行,都是一个主角,但《长安乱》里跟随主角的却不是仅仅是助手这样简单的关系,她还是主人公的爱妻,虽然没有过正式的结婚仪式,但同居久了自然就成事实婚姻,而且在小说的最后他的这个助手兼爱妻就死于给他生孩子

也同样都有一匹矮小瘦弱痴痴呆呆的可怜的马与他们同行。但他们是夫妻所以就要合骑一匹马,因为或许只有两个异性同用一个交通工具才能演绎出更多精彩的暧昧情节。不过《长安乱》的主人公写的还是很传统的,他是一个不愿做武林盟主的练武奇才兼武林高手,身世不明且诡异,武器无敌且灵性。这个简介听起来很熟悉哈,貌似每个武侠小说的主人公都是这样的。但故事的大小情节却并不传统,想必大家都明白暗箱操作这个词,那么这本书就能让人感觉到好像韩寒就是趴在暗箱里写出来的,站在揭露本质的坚定立场上用自己虚构的故事来映射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东西

此书中:故事背景是一个不知名的朝代,故事情节只能用少来形容,故事地点不超过五个名字

但韩寒却通过这本书写出了他对一些事物许多的观点,什么事儿什么观点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太多且没记住。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很有思想的人,且思考过很多东西,对事物都有自己独到的看法。哈,这个想必不用我说大家也都知道,不过也许这句话才是我的这篇杂想里最有意义的一句话了

乱观后感(篇6)

谁拿情深乱了流年的读后感,来自亚马逊网上书店的网友:第一次看衣露申的书,也第一次被她的文字触动,从书名到封面设计我们应该能够看到和猜到了蝴蝶季一贯的风格,《谁拿情深乱了流年》这是一个简单而又温馨中带有稍稍虐感的故事,感觉有一段时间没有这种一口气读完一个故事的畅快感了,这个故事让我重新找回了这份感知。一种难言的温馨感久久地萦绕在心头,彷佛豆蔻年华就在昨日。谁拿情深,乱了流年。男主和女主是青梅竹马的邻里关系,同学关系。两小无猜的他们一起走了天真无邪的童年,情窦初开的岁月,从浅到深,相识相知,从聚到散,形同陌路。两人之间有青春年少时纯真萌动的情意,在这份朦胧的情意还没戳破时就已被各种变数给生生遏制了,造就了男主往后长达20年心头割舍不下的执念。执念总是令人动容的,至少男主的这份执念让我无法不动容。女主出生爆户家庭,父亲的溺爱惯成了她无法无天混世魔女的个性,他人视她为洪水猛兽,远离她排斥她,唯男主未用异样的眼光看过她,从相识到相知他们走过了情窦初开的岁月,到形同陌路。再到再次相见,那已是多年以后,此时的女主早已嫁作他人妇,女主冷淡漠视的转身,男主情深不倦驻视女主的离开的双眸,无不让人心生动容。故事通篇都在虐男主,视角也倾向男主,若说女主的性格是倔强绝决的,那男主的性格就执扭刚愎的,如若他当年不自以为是的逃避,我想后面的结果会截然不同的。好在繁华落尽,如梦初醒,他说出了“我已经迟到了很多年,这一次我再也不会放你走了”的深情宣言,挽留住女主不悔的回视。结局的温情感让人看后犹如吃了蜜糖般的甜而美好,回味无穷……

乱观后感(篇7)

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一次没有因为西方文学中常见的长篇累牍的铺陈觉得烦——这话其实不对,人家马尔克斯先生压根就没有把太多的笔墨花费在铺陈上,小说一开始,直接就进入了叙述状态: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儿童摄影师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六十岁生日到来之前服毒自杀,作为他交情最深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进入死者房间闻到的是一种苦杏仁的气味,这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根据朋友的遗嘱,医生见到了怀着仰慕和谦卑的温柔陪伴了他一生女人——作为医生他最好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竟然不知道这位摄影师有这样一个女人,女人平静地跟自己的爱人下完最后半盘棋,然后留下他一个人静静地迎接死亡。这是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份传奇爱情。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搅乱了医生的弟子庄严豪华的从业二十五周年纪念午宴,紧接着,一只飞出笼子的鹦鹉不仅把医生装饰华丽而舒适无比的家弄得乱七八糟,而且要了医生的命。在医生的葬礼结束以后,他的医生费尔明娜·达萨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正准备用最后一丝力气关上大门时,看见了身穿丧服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后者颤抖而又庄重地将帽子放到胸口的位置,让许久以来支撑他活下来的相思之苦一股脑儿迸发出来: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抄录几段话,作为这篇笔记的结束:

有两部书写完后使人像整个儿被掏空了一般:一是《百年孤独》,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我小说的许多地方,都有对爱情的恐惧。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加西亚·马尔克斯

如若没有在这条河上的航行,就没有爱情可言:这样航行的最好产物就是那些把我们破损不堪的灵魂归还给我们的作品,而这其中不可置疑地包括这部炫目且令人心碎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托马斯·品钦

这部多姿多彩、时间跨度为五十年的悲欢离合的巨著,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安东尼奥·卡瓦耶罗

乱观后感(篇8)

总感觉我在年纪小的时候应该是看过《长安乱》的,里面某些场景,有些调皮文字莫名地有些熟悉,但对于故事情节和阅读感受却全无印象。也许是时代久远加自己的破记性忘了,也许是那个年纪对于这种缺乏剧情的小说的草草。

出于对韩寒的滤镜和书友的推荐,很爽快地把这本书带回家了。恰逢最近睡眠状况异变,晚上3、4点总醒,于是读他的时间集中这周晚上10—11点迷糊前,半夜3-4点迷糊中和凌晨6-7点迷糊后。于是我称之为“伴睡读物”。一本很合格的伴随读物,文字有趣经常性地能会心一笑,情节平淡不会因兴奋而无法入睡。至于思想性嘛,毕竟是韩寒早期作品,言语中总在犀利地讽刺现实,对于我这种已麻木现实的“中年大姐”来说,已经掀不起什么大波澜了。

哎呀,这是一篇书评,又当日记写了……赶紧拉回正题。

拉回正题后,又觉得一片茫然,不知道该怎么写这篇读书感受。作为玩弄文字的高手,韩寒这本书里每句话都有种要像读者传递些什么的感觉,但是深想又一片虚无。就像主人公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离开少林,又出于什么目的去往长安,出于什么目的成为盟主,又处于什么目的归隐山林。也许就像少林那个屎尿积蓄池,这些无法预测的、无法看清的,到头来其实也不过是个虚无的念想。

放弃写什么逻辑性、思想性的书评吧,既然是我在迷糊中读的,说不定韩寒也是迷糊中写的。毕竟写这本书的韩寒已经是xx前的韩寒了,和现在那个“谈我所理解的教育”的韩寒一不可同日而语了。

不知道韩寒回看以前自己写的东西,会不会像我们看自己以前的QQ空间一样,一边觉得羞耻,一边又因青涩而珍贵。

什么年纪读什么书,放下深刻的执念,就当它是本“伴睡读物”吧!

乱观后感(篇9)

初次拿到这本书时,吸引我的是他的书名—霍乱时期的爱情,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爱情?是青春期的情窦初开,还是不惑之年的感慨万分,亦或是耄耋之年的回首相望,这一切的一切,在作者马尔克斯笔下,演绎出了多种爱情存在的方式。

小说讲了一个年轻的电报员阿里萨与美丽富有的女主人公费尔明娜之间的爱情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

阿里萨在一个偶然的场合邂逅了费尔明娜,从此对女主人公暗生情愫,为了获取费尔明娜的芳心,他写了一封又一封情书,日积月累,慢慢的走进了费尔明娜的内心,他为女主人公做了所有他能做的一切,然而当费尔明娜将这种内心对爱情和婚姻的憧憬和向往在父亲面前试探时却遭到了父亲的强烈反对,换来的确是一场远行。即使当时霍乱肆虐,费尔明娜就这样与初恋告别了,等到她再次回来的时候,走进了父亲给她安排的在别人眼里看来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嫁给了一个当地受人尊敬的医生乌尔比诺,阿里萨从此也消失在她的生活里。阿里萨经过了半个世纪的漫长光阴,俨然成了一位蹉跎的老人,可是在他内心深处,仍旧住着这样一个女人,一个能让他怦然心动的女人。当阿里萨得知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消息时他感到难过,但正是这样也终于有了表白的机会,不同于年轻时的热情洋溢和纸上谈兵,而是脚踏实地、以心交心,每日与费尔明娜交流谈心,一起度过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小说结尾,作者给了一个开放式的结局,他们扬帆远航,在一艘轮渡上挂起了代表霍乱的黄旗,为的是没人能够再打扰他们的爱情世界,一生一世。

有人说,爱情是什么?这个问题无从回答。因为每个人的感受不同,对爱情的理解也不同。如果说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的爱情是那种少女情窦初开、懵懵懂懂的、激情四射的爱情,那么医生乌尔比诺和费尔明娜的'爱情则是平淡无奇、迟缓却偶有起伏。前者是感性的梦幻的,后者是理性的世俗的,作者并没有轻蔑任何一种爱情,只是对各种爱情和形式做了一种诠释,费尔明娜和医生在一辈子的相濡以沫中,坚定地走到了最后。在我看来,这种如沐春风、沁人心脾的爱情,也是一种永生永世。

作者在文中的各种具体、细微、甚至琐碎的生活情节,这种细腻的描写,无不反映出了纯粹的细节,正是这些,彰显了爱情的伟大力量,他给予读者的,是一种最原生态的“纯粹”。爱情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似乎不来点惊天动地,就不能称之为爱情,而马尔克斯却将这种感情渗透在主人公的日常生活和文章的字里行间,没有轰轰烈烈,而是点点滴滴的渗透在当时的大环境下,战争、瘟疫、城市的污秽恶臭以及黑暗阴森,也正是在如此的凄惨背景之下,更加衬托了阿里萨爱情的寂静无声、凄美动人。我不禁惊叹于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文笔,他用细腻的情感和心理描写塑造出生动形象、栩栩如生的人物,隐秘的表达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正如文中所说:“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以爱情为题材的小说,作者把普通人眼里的生活赋予了新的生命和意义,轻轻的翻开它,细细地品味,慢慢地体会......

乱观后感(篇10)

独自静静地走在长安街上,身旁百姓,江湖人士匆匆而过,我用不解的眼光看着这满是陷阱的国都。迎面做来的老汉青幽幽地吐出一句话:长安何时才能真正长安?

长安的乱源于少林和武当两大门派的比武,想到比武人们通常会想到那些高手对弈,飞檐走壁,只见人倒不见人为何会倒。是比赛,自然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是很平常的事,然而在场比武中却是败者被摔死,胜者被饿死的惨淡结局而告终的。于是便开始了乱世。

韩寒在这本书中所提到的是一种深奥而又有些荒唐的江湖生活。看完这本书,所发出的感慨只有几个字:完全不懂。说以我也不去想。因为作者说:凡是可以仔细去想的事情最好都不去想,所以我只能用一些肤浅的想法去解释那些深奥的问题。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杀手留下的一段废铁有那么重要吗?无灵仅仅是一个杀手,他在世的时候,人们敬仰他和他那把绝世宝剑;他死了,人们敬仰他的神剑,并把他的神剑越传越神乎,说什么有了神剑就能号令天下,那么捡到龙袍也能号令天下吗?殊不知,灵在铸剑老者的眼里不过是司空见惯罢了。到后来,万永当初拿着灵的那种坦然也就不难想象了,也难怪万永拿着断掉的灵时会瞪大眼睛,看着地上的剑再看看我手中的剑,然后摇摇头,走下去,这都是世人一手造成的。一传十,十传百,越传越邪,看到这里也就明白剑气能伤人了。都是忍字呀!

文中的释然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僧人到一代大侠,其中的经历并不曲折心酸,反倒有几分趣味,这也让人明白了,什么强不强,都是意志呀!

我从这本书中看到了一些真实的灵魂,一些强意识的忍字。让我明白了内心强大才是真正强大!

乱观后感(篇11)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我受益匪浅。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传说。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本文的网址是http://www.zf133.com/a/55989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