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规章制度。
岗位规章制度 篇1
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经营行为的规范、有序,确保药品经营性质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应保持营业场所的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3、负责人对硬件场所的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4、营业场所定期进行卫生清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5、货架及陈列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药品陈列规范有序。
6、保持店堂内外清洁卫生,严禁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放入货架,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药品货架或柜台中。
7、工作人员上班时,统一着装,穿戴整洁、大方,工作服夏天每周至少洗涤3次,冬天每周洗涤2次,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着装整齐,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8、每年定期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药品验收和养护人员应增加“视力”、“色盲”检查项目,并建立健康档案。
9、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及精神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经营行为的合法性,确保药品销售质量,安全合理地为消费者提供放心药品和优质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3、应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证明。
4、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5、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签放置准确,字迹清晰,填写准确、规范。
6、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予顾客。
7、拆零药品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8、对缺货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门传递消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并通知顾客购买。
9、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
10、做好当日报表,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总是及时报告药店经理。
11、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购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12、在店内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
药店营业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药品法规,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药品。
2、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3、营业时应统一着装,佩载胸卡,主动热情,文明用语,站立服务。
4、正确销售药品,对用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根据顾客所购买药品的性能、用途、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5、认真执行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处方药审方、发药工作。
6、做好相关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
7、负责对陈列的药品按其药品性质的名称、数量、有效期等逐一登记并及时上报组长。
8、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及配送中心传递药品信息,并通知客户购买。
9、负责对营业场所环境卫生的清洁与保持,每日班前、班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卫生清洁。
10、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11、应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负责人岗位职责
1、组织贯彻各项方针目标,对本店内的经营管理及质量工作全面负责。
2、积极实施并完成经营质量目标及各项任务,认真执行各制度和规定。
3、督促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确保药品经营质量。
4、负责进货计划的报送,调整好进货与库存的合理结构。
5、组织质量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做好月审核查工作进度表,确保各项考核指标完成。
6、负责督促药品质量的处理和近效期药品的促销落实工作。
7、每月定期召开质量分析总结会议,提出措施,以防为主,不断改进。
8、负责对消费者提出意见及建议进行分析,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
9、负责定期上报药品质量信息,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10、以身作则,团结员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尊重员工的创造性,增强凝聚力。
11、认真抓好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外部公共关系。
岗位规章制度 篇2
第一节辞职规定
一、因种种原因不能继续在公同工作而产生辞职意愿,需公司提出辞职申请。
二、辞职者按公司规定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属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书》要求内容具体、实事求事,写清辞职原因、理由,履行辞职审批程序。
三、辞职审批程序:
1、普通员工;组长——车间主任——部门主管——厂长
2、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部门主管——厂长——总经理
四、辞职者经上述程序审批完毕后,将审批好的《辞职申请书》交厂长报总经理备案,自批准日起到招进同等职位新员工为止到公司办理相关离厂手续。
五、因特殊情况如:结婚、参军、丧事及发生紧急意外事故可考虑提前办离厂手续。
六、未履行完公司规定工作承诺期限(注;所有进厂员工工作承诺期限均为一年,进厂时有约定期限和因重病不能工作者除外)申请辞职者工资结算80%
七、没有充分的辞职理由申请辞职,除履行上述程序办理外,工资结算60%。
八、认真履行公司规定工作承诺,完成承诺者工资结算100%。并且享受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九、编造理由、蒙骗公司领导申请辞职者,如被查出,不予办理辞职手续,如产生无理取闹、消极怠工、骟动是非行为公司将给予违纪开除之处罚。
第二节辞退规定
一、辞职因种种原因达不到公司工作要求标准,公司将给予辞退处理。
二、一般构成辞退原因的条件如下:
1. 不能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者。
2. 操作水平不过关,经技术培训仍达不到标准者。
3. 工作消极,做事不专心,不团结同事,没有上进心,无法与他人沟通者
4. 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耍老油条作风者。
5. 在试用期不能适应本岗位工作被辞退的员工,按试用期工资100%结算
(注:试用期为一个月)。
三. 被辞退者由部门主管填报辞退通知书,写清辞退原因,上报厂长或总经理备案后执行辞退决定。
四. 被辞退者经调查在日常工作中如没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损失者,工资结算工资80%,如经调查有对公司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轻重)工资结算60-70%。
岗位规章制度 篇3
值班经理岗位职责
1、目的:明确值班经理岗位职责,保证公司药品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值班经理/班长岗位。
3、责任人:值班经理/班长药圈会员分享
4、内容:
4.1 在店长领导下协助店长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
4.2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4.3负责员工服务、礼仪及同仁堂文化等的培训和考核,督促职工严格落实服务规范,不断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4.4负责店内各种纠纷、投诉的处理工作,积极进行协调有关部门处理。
4.5协助店长做好门店安全工作,落实有关防火、防盗、防抢、防骗的安全防范措施。
4.6协助店长做好门店商品盘点,确保账货相符。
4.7负责当班期间员工仪容仪表、劳动纪律的检查,发现违反纪律和管理制度的问题,要及时批评、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
4.8负责员工日常工作流程的监督检查,保证店员在工作期间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工作程序,避免发生售错药品、开错票、收错款等情况的发生。
4.9负责组织执行卫生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4.10及时检查顾客意见本、缺药登记本,对顾客反映的意见及时回应和处理。
4.11执行店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规章制度 篇4
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临床应用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3、医院采购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三证复印件应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即《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登记制度。
4、在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必须进行验收,除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相一致,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迷你句子网 jzD365.Com)
5、医院设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
6、临床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若发现包装有破损、过效期和产品不洁等不得使用;若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7、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医疗废物处理规定处置。
岗位规章制度 篇5
1、严禁本院人员在单位私自销售药品、耗材、器械。
2、严禁私自收费,一经发现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并处以所收取费用的5倍罚款,同时给予科主任2倍连带责任罚款,再次发现给予开除处理。
3、严禁私自介绍患者到外院检查、诊治,如患者确需到外院检查、诊治者,必须报请院长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违反一次罚款300元。
4、严禁私自对亲属、患者进行免费检查。未经院长允许,如有私自检查,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处以该费用的3倍罚款,同时给予科主任1.5倍连带责任处罚。医院在职员工及员工直系家属涉及就医优惠的,都必须经过院长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优惠(注:直系家属指员工配偶、子女和双方父母,其他亲属关系不属于直系家属范围)。
5、严格禁止接受患者、患者家属、供应商的红包、回扣,发现一次给予当事人处以该项金额的3倍处罚。
6、严格禁止酒后上岗,因工作、公务活动需要午间饮酒,须经主管院长同意,中层以上人员须经院长同意。违反此项规定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再违犯者加罚1.5倍,第三次开除。对饮酒后影响工作,造成医疗事故(含交通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本人全部负责,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禁止在办公室内、办公区和值班室抽烟,发现违反此项规定人员每次罚款20元。
8、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准乱窜科室、私自外出和擅自离岗;严格禁止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玩弄手机;违犯一次罚款100元,违犯多种情况者叠加处理,情节严重者解聘处理。
9、在任何情况下,无论工作人员是否有理,都不得与患者及其家属发生争吵,否则,视情节决定给予严肃处理。
10、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有问必答。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患者冷、硬、顶,不得以任何形式推诿患者,发现一次给予经济处罚100元。
11、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100元。
12、爱护公共财产,凡因个人不负责任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
13、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其它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人人有责。
14、不得在公共场所会私客,不准聚众聊天、不准上班时间带领孩子,不准带领无关人员进入检验室、治疗室、仓库、药库、药房、收费处等。不准在值班室存放车辆及杂物。违犯一次给予处罚100元。
15、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被调员工自接到人事部门调动通知后,在要求时间内办完交接手续,前往新的科室岗位报到 。不准擅自自行调动岗位。
16、必须24小时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外出离开县域境内者须事先告知主管院长。违反任一项者给予经济处罚50元。
17、任何人不得私下打听别人的薪酬待遇,也不得相互交谈,否则,给予问问题及回答问题者双方每人处罚500元。
岗位规章制度 篇6
第一条性质
学校教科室是在校长(校长室)直接领导下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中层管理职能部门。教科室主任为学校中层干部。
第二条机构
1.教科室。
2.教科室主任一人,科研人员若干名。
第三条职能
1.管理职能。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规划、组织和协调工作;拟订、实施学校有关教育科研工作的条例和规章制度;组织校级科研课题的申报、论证、立项、检查、成果评审和推广,以及向上一级教育科研部门推荐立项课题、优秀成果等工作。
2.指导职能。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普及教育科研基本知识与方法;指导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活动和总结经验;组织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3.研究职能。根据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的需要,主持、参加课题研究;组织、承担上一级教育部门、科研机构下达的科研任务,成为学校教育科研的带头人。
4.咨询职能。收集各类教育科学信息,为校长决策和教育开展科研提供住处服务;组织《教育科研》等刊物订阅,办好学校校刊;完善学校教育科研档案管理。
第四条经费
1.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应拨给教科室相应的科研经费,并力争做到逐年有所增加。
2.科研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学习资料,举行和参加各种科研活动、成果奖励等科研方面的支出。
第五条附则
1.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制订具体的《教科室工作岗位职责》和其它各种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教科室人员的工作,提高科研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2.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岗位规章制度 篇7
一、在护士长领导下担任器械或巡回护士等工作,并负责手术前的准备和手术后的整理工作。
二、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参加手术人员的无菌操作,注意病人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三、参加卫生清扫,保持手术室整洁,肃静,调节空气和保持室内适宜的'温度。
四、负责手术后病员的包扎、取暖、护送和手术标本的保管和送检。
五、按分工做好器械、敷料的打包消毒和药品的保管,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六、指导进修、实习护士和卫生员的工作。
岗位规章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简介:本公司是一家集研发、制造、销售汽车、摩托车、通用机化油器的专业厂商。
经营方针:依托科技、人才为本、精于管理、湛于质量。
经营目标:打造知名品牌、创造百年企业。
第三条省略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浙江精湛化油器有限公司;员工是指公司聘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七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第八条公司招聘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有要求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十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十一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履历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十二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十三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训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十四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十六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2个月,合同期限不满,合同期限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招聘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公司根据《劳动法》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聘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3、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二十三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须提前45天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条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二十七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二十八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5小时,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二十九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告执行。
第三十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
第三十一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
第三十二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每月1日、16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三十三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8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至10天。
2、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8天。
3、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第五章工资福利
第三十四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温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及各种津贴。
第三十五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第三十六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12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十七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三十八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30日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
第三十九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条有下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3、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4、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5、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6、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7、员工请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四十一条公司将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四十二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十三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十四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任)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四十五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填写由本部门经理或主任签名的《忘记打卡证明单》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己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任提交《辞职申请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综合办签发的《员工离厂交卸记录》办理移交手续。
第四十六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四十七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任和组长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组长、部门主任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动;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八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四十九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告表场。
第五十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告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敢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五十一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五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五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电饭煲及高功率电器;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五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五十五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九章保密制度
第十章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五十六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五十七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五十八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五十九条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六十条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十一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六十二条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六十三条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六十四条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企业。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六十六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六十七条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第六十八条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