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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必备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必备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制订计划是一种提高个人语言能力的方法,这在我们的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非常重要。为了更有针对性地制订工作方案,我们有时会感到困惑,不知道如何写好计划。因此,现在我向大家介绍一篇揭示“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内涵的文章,以供需要的朋友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县文体广电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坚决打击和有效整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促进我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党办通〔2022〕9号)工作要求以及《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东南文体广电旅通〔2022〕20号)工作部署,结合我县文体广电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有效的执法监督,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生产安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消除各类旅游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文化旅游市场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文体广电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特成立全县文体广电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全县文体广电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粟爱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系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各项工作任务的上传下达,协调督促局属各部门工作任务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全县文体广电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局属各部门的安全督促工作;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全县旅游行业领域安全工作;非遗中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安全工作;体育中心负责全县体育场馆、体育培训机构、体育赛事的安全工作;广电业务股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全县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及全县文体广电旅游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案件办理工作;文保中心负责全县文物文博单位的安全工作;其他股室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各自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主要打击治理任务

(一)治理星级旅游酒店、乡村旅游村寨、A级景区未达旅游安全标准,民宿、客栈等新业态存在的安全隐患。

1.治理A级旅游景区未达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安全标准,未建立完善安全保卫制度,未建立紧急救援机制,未编制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的,消防、防盗、救护、交通、机电等旅游基础设施设备配备不齐全或存在故障的,危险地段无明显警示标识标牌、防护设施不全的。

2.治理乡村旅游村寨未达到《贵州省乡村旅游村寨建设与服务标准》安全标准,未组织开展村民防火、防盗、公共安全方面安全宣传教育,未编制自然灾害、社会事件、医疗及消防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村寨和各服务区域未配备灭火器、消防栓或其他消防设备,未设置消防通道或紧急疏散路线,村寨内未配备应急照明设施的;木质结构建筑连片乡村旅游村寨存在消防设施不足、电改、水改、厨改不到位的。

3.治理乡村旅游客栈(民宿)未达到《贵州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安全标准,经营用房结构不合理、未配备安全监控及防盗设施,未明确乡村旅游客栈(民宿)消防、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未组织安全培训,易燃、易爆等物品的储存和管理违反相关安全规定,未投保火灾财产险、旅客意外险的。4.治理星级旅游饭店未达到《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安全标准,未取得消防许可,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未严格执行安全管理防控制度,安全监控设备存在故障及安全管理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

(二)治理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

(三)治理旅游客运及景区内部交通安全。治理旅行社违规租用无资质车辆和聘请驾驶人运送游客的;治理景区内道路存在隐患、交通安全警示标识标牌不齐全;治理A级旅游景区内观光车(接驳车)未定期进行维护检修,照明、行车、驻车制动等系统失效,驾驶人存在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饮酒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的。

四、主要排查整治任务

(一)排查整治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体育高危经营项目场所、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火灾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是否有合法经营资质;消防应急通道、紧急出口是否畅通;是否违法、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无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灭火应急预案;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全、能否正常使用;有无安全警示或禁止标识;有无电线裸露、电线乱拉乱接、使用低质伪劣插座板等易引发电气火灾的现象;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电动车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体育高危经营项目场所是否具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规定;文体广电旅游行业“三合一”场所有没有严格的防火分隔,消防设施是否健全,是否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培训等。

(二)排查整治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重点强对A级景区桥梁、临水临河临崖路段的巡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旅游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等排查工作,落实安全防范、隐患整改措施。同时,加强旅游景区的道路、防洪排洪等设施的隐患排查,确保游客的安全。要重点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的汛期安全,对易发生滚石、塌方、滑坡以及文物本体倒塌、水淹等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对防护设施老化、基础设施失效的要尽早启动维修保护工作。充分发挥调动基层力量,动员群众共同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来,畅通热线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确保文物本体安全。

(三)排查整治A级景区内在建项目安全隐患。会同住建部门整治景区内在建项目证照不全、未办理施工手续擅自施工、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行为;整治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行为。

(四)排查整治文体广电旅游领域燃气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整治有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文体广电旅游行业各类场所存在燃气管道被违规包封、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等问题的;整治存在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使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隐患问题。

(五)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隐患。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整治A级旅游景区内餐饮服务场所及星级饭店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排查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和标准、无食品留样制度、厨房环境卫生脏乱差、从业人员无健康证。

(六)排查整治文博场馆安全隐患。重点检查防火设施设备配备,对游客或工作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控,电气设备安全使用并定期巡检,文博场所内外严禁堆放柴草、木材等可燃物品,安全范围内有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以及设立安全警示标牌,出入口设计存在不合理而导致人员排队聚集,人防、技防等安保措施建立健全等情况。

五、工作步骤

全县文体广电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4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督促所监管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制定并长效坚持安全生产“日巡查”制度,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排查,集中打击阶段(5--9月)。对属地文化旅游企业、单位及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采取明查、暗访、媒体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集中曝光,严惩一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从严加强安全管理。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月)。开展“回头看”,深入总结分析本行业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问题根源与本质,找准短板、弱项和漏洞,建立健全制度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属各股室、县内各文体广电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细化明确到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行业场所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严格监管执法。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加强对文化旅游业的督促检查,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合执法,切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以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做到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紧紧抓住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篇2

根据旗委和旗安委办、市农机局要求和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旗委、旗安委办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为主线,以依法履行职责、规范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农机安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以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违法作业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农机安全"打非治违"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xxx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目标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打击农业机械的非法生产和违法作业,以及牌证使用中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和农机经营者的合法守法经营意识。

四、工作重点

(一)突出责任落实。在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重点完善具有农机监理特色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一岗双责"制度,做到"两不准"、"一严禁",严格农业机械牌证核发管理,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做好重大节假日及重大安全活动的安全值守和信息通送,完善农机安全预防和监控体系,加强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和提高农机监理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组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苏木镇、场院、集贸市场,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已经建立起来的"平安农机"村的作用,定期对农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坚持开展送农机安全教育课进学校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三)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消除"两无"现象。对无牌证行驶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下发限期登记入户通知书,责令其限期登记入户。对屡教不改的进行教育并依法严肃处理。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必须做到证照齐全,登记入户率、年度检审验率要达到100%。对享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购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率达到100%。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人员下发限期参加技术培训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参加技术培训,严格考试。对申请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人员,必须先培训发证再购机,确保享受购机补贴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完善农机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农机安全动态监控。农机安全检查是农机监理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农机安全检查计划、检查要求、工作目标要制度化,形成较为完整的农机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农机监理人员经常深入苏木镇、田间、场院和农机作业场所,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制止违法行为、纠正违章作业,消除农机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农机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车辆、违章情况、处理措施、检查责任人等内容要齐全清楚,检查程序合法、工作措施恰当。

(五)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在建立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将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认真分析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类型,分布区域、路段,针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载客拉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农机违法行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计划,落实治理措施;坚决查处私自制发挪用农业机械牌证及套牌、异地发牌发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使治理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六)扎实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在确保质量的同时,力争数量全面达标。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5月25日前)。制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6月-7月)。各地要按照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和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抓好重要农时季节、隐患多发区域、重点路段和主要作业机型的监控及检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和农机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将组成工作组适时对各地"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进行督查。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作用。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重点地区积极组织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切实搞好拖拉机及驾驶员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机车带病作业、报废车辆上路、酒后驾车、载客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9月)。

总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于9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安委办。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旗委、旗安委办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我局各站室,特别是监理站要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职责,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本辖区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我旗实际,制订本辖区整治行动方案,在工作中要突出重点,落实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将农机安全生产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我局一把手是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承担具体责任。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查落实。分管领导要盯上靠上、抓实抓细,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在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要农事季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特别是抓好春耕、秋收及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政策,建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财政投入机制,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加快解决影响农机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强化重点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我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重点内容

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农村危房建设等;

1、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2、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或备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或擅自变更设计,或未按经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3、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证照不全或相关证照已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

4、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

5、新建、改建、扩建、资源整合矿山未达到生产经营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和矿山安全监管部门验收而擅自投入生产;

6、建设矿山抢时间、抢速度、抢工期,安全设施和条件达不到要求,安全设施没有按设计施工;

7、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未按照批准的设计要求组织生产和建设;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整改到位、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9、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工艺设备、生产技术水平达不到国家和省、市相关标准;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

10、没有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

11、相邻矿山开采重叠,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开采相互严重影响安全的。

12、有严重水患,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13、非法用工、无证上岗,未办理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未按规定发放合格劳动防护用品;

14、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承包矿山工程,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15、未对井下采空区实施治理或采取监测监控措施;

16、尾矿库防汛措施和救援队伍、设备、资金、物资配备不到位,尾矿库超量排放尾砂,以及不按设计堆筑坝体;

1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

1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19、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或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

20、露天矿山未按规定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未按规定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及机械铲装;未按规定进行爆破;

21、地下矿山每个矿井、每个生产水平(中段)、每个采场没有两个安全出口的;没有按规定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以及通风能力不足,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要求的;未按相关规定建立排水系统,以及排水系统能力严重不足的;没有按规定使用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设备设施;

22、坝体超过设计坝高、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以及尾矿库排洪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危库、险库没有停止生产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未按规定进行闭库的。

23、其他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应该停产整顿治理问题。

(二)行动方式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各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本矿生产中非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市安监局开展对事故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重点矿山进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肃处理。

(三)全面检查阶段(8月):市安监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全市所有非煤矿山进行覆盖面100%的全面检查,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对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市安监局进行重点督查。各非煤矿企业要及时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5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矿要成立非煤矿山“打非治违”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实行“打非治违”第一责任人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各班组和具体责任人,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各企业要结合本矿山工作实际,制定本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非煤矿山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开展非煤矿山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矿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个落实”。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企业要以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有力推动非煤矿山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进展,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六大系统”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全年非煤矿山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联合执法,从严处罚。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发现的无证无照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律取缔关闭,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责令停产整顿并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并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监督。市局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将进行严厉查处。

(五)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各企业要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将本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市安监局。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篇4

为严厉打击和有效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指挥长:

组 长:

副组长:

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办,x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重点

一是重点行业领域。

在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烟花爆竹、特种设备、餐饮燃气、石油天然气、校车、农机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二是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8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关闭取缔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4、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7、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明确责任分工,深入开展打击5大类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占道霸道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和危化品运输车辆挂靠营运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涉校车辆超速、超载的;农用车辆非法载客的。责任单位:镇交通办、派出所。

2、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任单位: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3、消防。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消防设施、器材未定期检测,消防安全标志缺损的;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三合一"建筑等重点单位未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责任单位:镇消防办、派出所。

4、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零售经营点与建筑物安全间距不足的;零售经营点存在超量储存的。责任单位:镇经济办、安监办。

5、特种设备。未经许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非法使用无资质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在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未经法定监督检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使用未经注册登记特种设备的。责任单位:镇工商所、经济办。

四、工作安排

1、全面安排部署。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全面分析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顽固非法违法行为,明确打击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2、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村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3、深入排查摸底。各村、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所管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清晰、目标准确。

4、针对全面排查摸底和巡查监控的情况,各村、各单位要在镇安委会指导下及时系统进行研究,就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严格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镇安委办将开展暗访抽查,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各村、有关单位"打非治违"工作的全面、深入和平衡开展。

5、各村、各单位要加强"打非治违"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分析,及时开展"回头看",加强督查督办,不断完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镇安委办将采取有效形式组织检查验收,并将"打非治违"纳入各村、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是"打非治违"不力被曝光、被通报、被约谈的,一律予以考核扣分;非法违法事故多发、事故指标超控的,取消评先资格,并按照"一票否决"的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按照全镇统一部署,专题研究,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本地区、本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

二是增强工作合力。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全镇统一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切实抓好本行业本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相互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营造"打非治违"良好氛围。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相关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的原则,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和巡查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露头就打,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各村、各单位要把"打非治违"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互相促进; 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疏堵结合,做到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要针对"打非治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程,在注重预防、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切实把"打非治违"工作与构建本质安全体系结合起来,强化治本之策,实现"打非治违"常态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篇5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维护我校安全稳定为重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学校打非治违专项工作的领导,成立通化师范学院打非治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肖 平

副组长:秦旭鹏 林 松 李乐营

成 员:学校各单位党政领导

打非治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林松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

三、整治重点

按照省厅《通知》要求,以开展消防安全、校车安全为主,覆盖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在全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消防隐患,健全安全责任制,确保学校安全。

四、任务分解

(一)学校办公室

负责公务用车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公务用车保险情况,车辆维护和保养情况。

(二)保卫处

1.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报告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隐患排查。

2.负责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消防档案健全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

(三)后勤处

1.负责教职工通勤车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通勤车保险情况,车辆维护和保养情况。

2.负责全校所有建筑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校舍和老旧建筑的安全隐患。

3.负责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学校各食堂进货、操作和食堂卫生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4.负责特种设备隐患排查。重点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含钢瓶、液化气瓶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铲叉车等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

(四)学校各单位

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域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办公室、教室、实验室、机房等安全隐患。

(五)化学学院、物理学院、制药与食品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负责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本单位实验药品的购买、使用和保管方面存在的隐患。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9月28日至10月15日)。学校各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帐,落实安全责任人,对能整改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立即上报主管校领导,在未整改之前落实责任死看死守。

(二)重点督查(10月16日至10月31日)。学校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跟踪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11月)。各单位要对本单位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要把专项行动作为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认真部署、全面落实、抓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方案的要求,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把工作做好。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单位要把本次打非治违工作宣传到单位每一名师生员工,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支持、人人参与,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工作落到实处。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0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9号)。根据赣龙复线铁路有限公司《赣龙、龙厦铁路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赣龙司安43号)的精神,切实加强对管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赣龙复线铁路工程监理三标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赣龙铁路工程监理*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设在安质部。为有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2个包保小组和一个专项检查组:

1、赣龙铁路GL-*标监理管段:

组长:

2、赣龙铁路GL-*标监理管段:

组长:

3、专项行动检查组:

组长:

二、与管段施工单位共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责任体系

JL-*标监理项目部与管段GL-*标局指项目部、GL-*标局指项目部建立联防联控的机制和包保责任制度,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责任。JL-*标监理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责任人:总监:***,联络人:***;GL-*标施工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责任人:***,联络人:***;GL-*标施工单位营业线施工安全总责任人:***,联络人:***。

三、建立工作制度

1.周例会制度。专项行动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交流各工作组掌握的信息,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制定本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信息报告制度。安质部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明确信息报送工作规定和要求,并将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赣龙复线铁路公司,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从发文之日起,安质部要按照附表及其他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赣龙复线铁路公司报送统计数据和信息。周报时间:每周二18:00前,月报时间:每月27日18:00前。

3.统计分析制度。安质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信息统计分析范围,每周统计,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每周报送1条以上“打非治违”工作动态。报送内容:专项行动的部署推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典型案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4.跟踪督办制度。各包保组和专项检查组要将查出的典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跟踪督办,对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造成的较大以上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对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5.月通报制度。监理项目部每月汇总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四、抓住关键环节

1、抓好宣传发动。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制作安全宣传片、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引导参建人员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曝光,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工作重点: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尤其是不具备资质的分包行为;施工中的违反规章制度和违反安全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降低工程实体质量的行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违章作业行为;不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要求,野蛮施工作业行为;违反铁道部(铁建设【20xx】120号)和施工红线管理的规定行为。

3、抓好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各工作小组和安质部对“打非治违”工作要一周一分析、一月一小结,并将分析和总结报告及时报送赣龙复线铁路公司。报送的材料要有翔实数据、有典型案例、有分析归纳、有工作建议。并把“打非治违”工作落到实处。

4.抓好督管段施工单位对下属项目部、架子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抓好专项行动总结。专项行动结束时,路局有关部门、各单位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要认真总结,按时向路局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

五、细化专项行动方案(重点检查项目)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和建设设计、施工;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尤其是不具备资质的分包行为。

2.非法用工,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3.偷工减料行为和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

4.非法违法设计、生产、维修、进口、销售工程设备、器材的;

5.工程原材料、设备、配件、器材的采购、使用不符合行政许可、产品认证相关规定的;

6.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7.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和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8.擅自变更设计内容和施工规范规定的工序和程序,简化施工工艺或程序;

9. 违反铁道部(铁建设【20xx】120号)和施工红线管理的规定行为;

10.营业线施工不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要求行为,营业线施工管理人员、监护人员、作业人员未经资格考试擅自上岗、上路作业的行为;在营业线两侧堆放材料超限、侵限行为。

11.违法在铁路线路两侧安全保护范围内采矿、采石、采砂、抽取地下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爆破作业的;

12.施工工点和营房驻地防火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技术状态不良,占用、堵塞、封闭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不符合规定的;

13. 施工中的违反规章制度和违反安全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降低工程实体质量的行为;;

14. 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违章作业行为;

15. 不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要求,野蛮施工作业行为;

16.铁路建设工程产品、设备采购不符合行政许可、产品认证、上道审查等规定的;

17.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的;

1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0. 火工品管理不到位,不严格执行剩余炸药物品退库规定,私藏爆炸物品;火工品库设备坏损维修不及时,人员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行为。21.拒不执行铁路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2.计量设备、检测设备不按规定周期检定、标定行为。

23.压力容器和大型设备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强制在工程上使用;

24、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行为;

25.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工程事故的;。

26.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铁路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六、方法步骤

1、坚持与参建单位“联防联控、责任包保、专项治理、齐抓共管”。从现在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至5月31日)。细化活动方案,明确“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制定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时报送赣龙公司(龙厦建指)安质部。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全面整改,消除隐患。

2.联合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至31日)。采取跟踪检查、检查整改“回头看”等方式,对管段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部门要落实专业监管责任,结合专业特点,对重点工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打非治违”取得实效。

4.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30日)。各单位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8日前报赣龙公司(龙厦建指)安质部、总监办。

上海先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方案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篇7

今年以来,东平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法监管,狠抓事故预防,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贯彻《唐山市丰南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和上级安排部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决定从4月22日起至9月底,在全区教育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学校安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督导检查力度,加强安全教育,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校园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及重点部位,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疑难问题,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有效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通过安全大检查,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事故起数、在校非正常死亡人数、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创建平安校园,促进全区教育事业的科学和谐发展。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

安全大检查的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重点是:学校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和执行、校舍安全、交通及学生接送车、学校食堂和校园商店、学校饮用水、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消防安全、教育教学设施、校园周边环境等。

四、校园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

1、检查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学校是否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书有没有层层签订落实,相关责任有无到岗、到人。

2、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国家校车管理条例》、《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执行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情况,师生对各项制度的知晓率,日常管理中各项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3、检查学校保安门卫、巡逻、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4、检查学校制订和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情况;有没有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做到一校一预案,进行针对性的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

(二)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关于中小学学生接送车、校车管理的要求,有无执行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车辆检测和定期维护登记,检查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档案。

2、检查学生接送车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当地的学生是否存在“黑车”接送和“超载”现象。

3、检查学校组织学生安全上车情况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4、检查校门口学生上下学上下车秩序和交通安全设施情况(校门口减速带、警示标志)。

(三)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重点对食堂的布局、防蝇、防鼠和消毒设施设备、食堂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规范和物品采购流程等进行检查。

2、检查校内饮食店的食品安全情况;检查有无卫生许可证,有无“三无”商品、过期食品等。

3、检查学校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管情况,是否有留样食品等。

4、检查有无发生食物中毒。

(四)学校饮用水安全

1、检查学校饮用水水源情况;是否采用城镇统一管道供应自来水,如果是学校自备水源,水源选址是否合理,消毒和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2、检查饮用水水质情况;定期检查饮用水水质是否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学校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

1、学校医疗设施配置情况;学校是否按标准设立医务所(室),有没有配置必要的医疗设施,有无过期药品。

2、学校传染病等防控制度建立情况;学校有没有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了解和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3、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是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免疫接种工作,在传染病高发期,是否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六)学校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情况

1、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各类在建工程或未交付使用工程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和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等。学校对闲置不用的校舍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封闭,设置警示标志。雨季校舍安全防范是否到位。

2、检查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学校提供的体育和劳技器材(如车床)、锅炉、旗杆、护栏、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

3、检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室)、礼堂的消防栓、应急照明、指示灯、灭火器配备和完好情况,电线老化的更新情况,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落实。

4、检查学校实验室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储藏、使用、登记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七)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1、检查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情况;安全教育是否做到教师、课时、教案三落实,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2、检查学校组织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情况;有无组织安全教育周(日)活动,学校各类安全的预警教育措施是否到位。

3、暑期是发生学生溺水事件的关键时期,各中小学要通过班(队)会、板报墙报、专题报告等形式,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对学生进行一次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4、检查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学生纠纷引发的安全隐患。检查班主任工作,及时掌握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化解学生间的矛盾,调处学生间的纠纷,将学生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九)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1、检查学校周边有无“黑网吧”和违规经营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游戏室。

2、检查整治学校周边各类流动摊点情况。

3、检查学校周边存在影响师生安全的治安、交通、危险水域等安全隐患。

五、排查治理步骤

全区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分二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22日至5月31日)。各校要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方案,成立学校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7月31日)。各校要根据不同时段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围绕汛期、高考、中考、体育考试、重要节假日、敏感时期时段、暑假的安全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好汛期校舍安全工作,严防倒塌的发生;做好道路交通和食品卫生工作,确保高考、中考的安全;做好消防、建筑工地等安全大检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好学期结束安全工作和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校要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等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各校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区教育局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段煦宁任组长,王树玲、史长生、王福江、张立民、毕会军任副组长,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安全法制科。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的整理、上报,工作协调以及工作督查。各校要高度重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并部署学校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明确时间步骤、内容、治理标准,落实责任,同时要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提高安全大检查效果,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稳步推进。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学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排查治理本地本校的安全隐患,狠抓落实,不留死角,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对重大隐患治理实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控,确保及时得到有效治理。

(三)加强宣传,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深入宣传专项行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他们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参与。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走过场的学校,要进行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登记建档,完善机制。在对排查的隐患进行登记归类建档的基础上,按照隐患的分级分类标准,建立和完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分级监管网络,实行重大安全隐患的分级分层监管。通过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治理制度、治理验收制度,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台帐、日常检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整改治理台帐。

(五)及时总结,加强交流。各校要建立学校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报送制度,按时报送学校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报送教育局安全办),及时掌握和通报安全大检查工作进展,适时进行督促检查。要加强安全大检查活动的信息交流,及时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做法,定期编发简报,推广经验,推动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切实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平安丰南”和丰南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篇8

为深刻吸取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惨痛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从源头打击治理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大石布依族乡实际,特制定大石布依族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全乡全行业全领域集中严格监管,坚决“打非治违”,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迅速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充分发挥群众、媒体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媒体报道”的工作格局,群策群力、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共筑安全生产防线。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防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这个总目标,以国务院安委会专项督导帮扶为契机,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严的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从严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以“打非治违”为载体推动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问题彻底整改、隐患彻底消除、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杜绝,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安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持续促进大石布依族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优。

三、主要内容

(一)严厉打击治理非法私挖盗采行为

坚决制止以火灾治理、耕地治理等名义非法采煤、采石,盗取国家资源行为。

(二)严厉打击治理建筑施工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高边坡、深基坑、施工围堰、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工程项目肢解发包,违规指定分包、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单位出租出借资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和个人资质承揽工程的;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建立“两张清单”的;存在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严厉打击治理交通运输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营运车辆超员、超速、超限、超载和驾驶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驾乘人员不正确使用安全带,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货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违规装载,私家车驾驶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载客,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各类车辆假牌套牌、拼装改装、已注销报废仍上路行驶的;面包车、私家车、“黑校车”、“营转非”大客车、网约车等非法违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旅游包车长期异地经营、超范围经营、违规开展班线客运经营的,“两客一危一货”营运车辆和网约车未取得营运资格证或营运资格证过期仍然从事运输行为的;道路维护、维修、保养作业未经批准或未落实批准施工方案、安全措施作业的;乡镇自用船舶违法营运载客的;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违规的;违法违规装载、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缺少安全防护设施,特别是通村通组道路存在突出交通事故隐患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厉打击治理城镇燃气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未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非法违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燃气,违规存放使用气瓶的;生产、销售和安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设备和配件的;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建立“两张清单”的;存在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严厉打击治理消防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用于生产经营或租住的自建房和沿街门店未实现生产经营和居住区域完全防火分隔,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安装防盗窗影响疏散逃生;销售、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的;拒不执行消防限期整改指令或行政处罚决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落实隐患整改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严厉打击治理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或证照过期,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的;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建立“两张清单”的;未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七)严厉打击治理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非法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存在许可证过期或超量(限)、超范围、异地经营以及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违规跨区运输烟花爆竹产品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其他物品混装运输等情况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八)严厉打击治理民爆物品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或证照过期,从事民爆物品经营的;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证照;未经许可或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过期继续作业的;销售、购买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爆破作业单位民爆物品发放领取、现场使用、爆后检查、清退、销毁不规范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未按照其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现场管理混乱,超员作业、“假销毁真作业”的;未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严厉打击治理旅游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乡村旅游客栈(民宿)未达到《贵州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安全标准,经营用房结构不合理、未配备安全监控及防盗设施,未明确乡村旅游客栈(民宿)消防、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未组织安全培训,易燃、易爆等物品的储存和管理违反相关安全规定,未投保火灾财产险、旅客意外险的;乡村旅游点、文保单位存在地质灾害及防汛隐患突出问题,无防范措施、警示标志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十)严厉打击治理生态环境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违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超标排放的;含重金属的渣场未采取截洪、截污、防渗措施,严重威胁周边及下游饮用水源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严厉打击治理森林防灭火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故意纵火、失火烧山的;阻碍开展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的;拒不执行森林火灾隐患整改要求的;破坏和侵占森林消防设施设备的;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的;在林区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的;未经审批开展炼山造林、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生产用火的;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林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的;林区周边危化品仓库、油库等重点区城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的;防火期内防火区、禁火区主要路口未设置防火检查站、防火宣传标牌及“防火码”标识的;林区周边在建工程现场未配备消防设施,有火隐患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严厉打击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除以上12个重点行业领域以外的教育、卫生、农业农村、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医疗、水利、电力、供水、通讯、农业机械、林业等其他行业领域同步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四、时间步骤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同步推进、交叉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4月)

各行业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接受举报,积极通过走访摸底等方式,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利用“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网络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征求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线索,边排查、边受理、边打击、边整治。

(二)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5—9月)

全面梳理汇总排查出的案件线索清单,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依法打击、集中惩戒、集中曝光,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非法违法行为组织相打非治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打击,全面营造“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及时发现“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12月)

各部门要针对反复出现、屡禁不止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总结分析,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及主要原因,找准弱项、短板,从源头进行治理,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大石布依族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党政同志”、“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依法打击,严惩重罚。

(二)强化作风转变。各部门、各村要结合“庸、懒、散、软、浮、推”作风问题专项整肃活动,大力整治安全生产领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和文山会海、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本《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和阶段任务,要明确任务分工,加大督查力度,全程跟踪问题整改,全面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制度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部门、各村要统筹做好“打非治违”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专题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12345”热线“打非治违”专线作用,鼓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充分调动群众监督作用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构筑“打非治违”基础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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