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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篇

最新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篇

这篇研究报告就“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主题,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而来。规章制度是指雇主制定的管理规则和制度的集合,其中大部分与员工权益息息相关。规章制度是衡量企业管理理念和水平的重要标志,然而规章制度的制订会让员工们十分煎熬。阅读本报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此外,您还可以浏览范文大全栏目的爸爸的花儿落了课件(实用7篇)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

第六条 外包单位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承包工程资质,特殊项目的工程承包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的证明。

第七条 外包施工单位应具备施工简历和三年安全施工记录。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技术素质要符合工程要求。

第八条 承包方必须有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第九条 建筑施工承包单位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条 为了落实安全与经济承包挂钩,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到安全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协议书要明确应负的安全责任和处罚条款),办理有关开工手续。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遵守发包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发包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安全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对情节严重者有权立即停止工作,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负责。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部门。

第十二条 施工管理部门应对外包工程安全施工负责,负责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派专人办理有关工作票手续,进行施工监督,并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应有双方签字,并到安全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在危险性的区域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管道爆破、塌方、水淹或因气候变化等易引起人身伤害的场所作业,施工承包单位应制定完善的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后监督实施。

第十四条 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档案,施工档案应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资质证书、三年以上的施工安全证明、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试成绩、安全交底书面材料、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等。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得乱动、乱碰运行设备,不得乱接水源、电源、气源,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施工期间凡承包方违章作业,按山西沁水顺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安全奖惩规定进行处罚,给发包方造成财产损失者,承包方应负责赔偿。因承包方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人身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第十七条 施工结束后应当到安全部门办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的终止手续。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2)

第八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应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外聘作业人员必须签订用工合同,明确安全生产义务和权利。单位要为生产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并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九条营林生产单位必须配备安全员,安全员必须熟知安全生产知识,在一线检查时候应有明显的标识,如佩戴袖标等。

第十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及时为从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标准、在使用期限内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时认真填写发放记录,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营林作业场所要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各作业组要有班组长跟班作业,随时督促检查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发生紧急情况时要启动应急预案,各小组要分工明确,妥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保护事故现场,要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向当地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工作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长袖紧身衣服及高筒靴,枉防虫罩,扎紧袖口、领口和裤脚口以防止蜱虫(草爬子)的叮咬;春季要为作业人员注射森林脑炎疫苗,提前做好预防。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3)

为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本作业文件适用于各级、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3.1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3.2副经理:负责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1.1各单位在各项生产和建设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实行全员安全管理的氛围。

4.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本单位其它区域有监督监护的责任义务。

4.2.1在纵向管理方面,必须贯彻行政第一领导负责制的原则。各级行政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做到思想、责任、工作三到位。凡是由于职工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安全设施、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不齐、不全、不清;设备严重失修、蛮干、超负荷;对事故熟视无睹,不采取措施,重复发生同类事故;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造成伤亡事故的,首先要追究各级领导的责任。

4.2.2.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工作。

4.2.2.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相应作出决策,组织实施。

4.2.2.3在编制安排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并付诸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防止伤亡事故发生,保证本单位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2.2.4负责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消除或制定可靠的控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2.2.5组织制定、修改、审订安全技术规程,对健全各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负责,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4.2.2.6负责对职工,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与培训,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经验,并给予表彰奖励。

4.2.2.7负责对伤亡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2.2.8检查指导副职和基层领导的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4.2.2.9制订的承包方案和经济责任制要有安全内容并与安全紧密挂勾。

4.2.3.1协助经理在分管的职权范围内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并对主任负责。

5.2.3.2组织并参加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落实解决。

5.2.3.3负责审批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5.2.3.4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三同时”的原则,做好施工与验收工作。

5.2.3.5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定期复审。

5.2.3.6负责组织全公司设备大、中修计划的审批,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并负责组织安全措施的落实。对因检修中安全措施不完善或不落实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5.2.3.7对在生产现场出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其它安全问题要及时制止和解决,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5.2.3.8主持和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5.2.4.1对所领导的厂、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5.2.4.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每月、周主持召开厂、车间安委会会议,每月、周至少组织一次厂、车间安全检查。

5.2.4.3针对厂、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及其它危害要及时安排力量解决。对本厂、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可靠的控制措施。对本厂、车间安全防护设备、装置处于齐全良好状态负责。

5.2.4.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严格贯彻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注意职工思想动态,提高安全意识,制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5.2.4.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5.2.4.6负责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对于生产同步进行的检修工程的安全措施及进行生产试验的临时安全措施,要亲临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5.2.4.7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对已、未遂事故和违规违制都要执行“三不放过”,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给予表彰或奖励。

5.2.4.8负责贯彻执行上级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饮料标准。做好女工保健工作。

5.2.4.9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5.2.5.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带领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作业标准和遵守劳动纪律,对本班组工人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5.2.5.2熟知本班组各岗位安全规程,带头遵守并组织工人学习和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修改补充意见。

5.2.5.3指导班组工人正确使用所分管的机器、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消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5.2.5.4对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标准化作业方法训练,对新工人和换岗工人及时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2.5.5经常检查并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合理放置。

5.2.5.6开好“三会”:班前布置会(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对安全工作有具体要求);班后总结会(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活动会(要有内容、有效果、有记载)。组织开展事故预知活动。

5.2.5.7不违章指挥,且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5.2.5.8组织“三查”:交接班检查(查设备、物料、环境是否有隐患,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班中检查(查制度和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定期检查(按有关规定查隐患、查不安全行为、查班组安全管理)。

5.2.5.9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5.2.6.1班组安全员在车间领导、班组长和厂安全管理人员领导下,在安全生产上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2.6.2对本班组人员“三违”行为有权进行制止批评及向上级报告,并提出处罚意见。

5.2.6.3指导班组成员正确使用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开展班组安全教育。

5.2.6.4配合班组长对三级安全教育对象进行教育,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

5.2.6.5对伤亡事故要及时登记,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协助班长进行分析,制定改进安全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

5.2.6.6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妥善保存。

5.2.7.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

5.2.7.2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管安全、我保安全。

5.2.7.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5.2.7.4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体防护用品。

5.2.7.5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5.2.8.1各项工作由经理直接领导,并在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汇总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5.2.8.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5.2.8.3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经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5.2.8.4负责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问题,有权下达行政指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在生产中,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

5.2.8.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好职工全员安全教育。做好对“三级”安全教育对象的教育工作,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复审和发证工作。

5.2.8.6组织推广目标管理、安全系统工程,标准化作业等现代化管理方法和先进的安全,职业卫生技术和设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测预防事故的发生。

5.2.8.7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建议与要求。

5.2.8.8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业务工作。

5.2.8.9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小修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5.2.8.10负责编制组织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年、季、月安全及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5.2.8.11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管理,组织对噪音及其它物理性危害作业岗位的检测。组织研究并督促检查防噪、防物理性危害技术措施的实施。

5.2.8.12参加重伤、死亡、重大险肇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2.8.13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并建立伤亡事故档案。

5.2.8.14督促检查个体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发放使用情况,制定并监督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发放标准。

5.2.8.15加强专业基础管理。分别建立以下台帐:

5.2.8.16组织进行防火、防爆宣传教育和检查,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监督贯彻执行。

5.2.8.17负责充实消防器材,指导义务消防员工作。

5.2.8.18负责对新、改、扩建工程消防项目的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5.2.9.1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经营指标时,要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在季度(月份)计划和经营活动分析时,要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内容。

5.2.9.2分配年度更新改造资金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需要。

5.2.9.3凡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5.2.9.4坚持生产与安全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5.2.9.5在指挥生产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必须坚持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指挥作业。

5.2.9.6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通知有关部门。时刻保持生产信息与安全生产信息渠道同时畅通。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并保护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待现场勘察处理完毕,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5.2.9.7调度会应首先汇报生产、施工的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5.2.10.1组织审查技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时,要通知安全部门参加并签署审查意见。

5.2.10.2开展科技攻关、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凡危及人身安全的,都要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并征求安全部门意见。未经论证和无保证安全措施的项目,一律不准采纳和推行。

5.2.10.3对因技术操作规程不健全,规程管理混乱而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负责。

5.2.10.4在制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划。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

5.2.10.5对新技术推广和科研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负责。

5.2.10.6对新改、扩建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内容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负责。

5.2.10.7对基建技改工程中的安全负责,要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落实。工程开工前要让施工单位到安全部门办理相关的安全手续,否则,不允许施工。

5.2.11.1对因设备失修、设备缺陷或因防护装置不全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5.2.11.2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避雷设备和工业建筑

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5.2.11.3负责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定与健全,负责分管的特种作业人员、设备操作、

维修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

5.2.11.4各种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引进、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和竣工验收,

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条例、规程和标准。

5.2.11.5新设备和自行改造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和检测仪器。使用前制定出技术操作规程并分送有关部门。

5.2.11.6组织大、中、小修要搞好事故预测,超前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并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冒险作业。

5.2.11.7在进行有关电、汽、气等危险作业时,应事先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5.2.11.8对厂建筑物和设备抗震工作全面负责。

5.2.11.9严格按设计部门和使用单位提出的设备、材料、备品配件计划,保质保量地按时采购。对因采购的工器具、设备、备品配件、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安全要求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1.10在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时,应将安全、职业卫生所需的工具、材料等编入计划并及时采购供应。

5.2.11.11新购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符合质量标准。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要在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的工厂订货。

5.2.11.12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采购、搬运,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各项安全规定,保证安全。

5.2.11.13对已批准采购的安全技术设施设备,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证供应。

5.2.11.14要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对因管理不善而发生的火灾及人身伤亡事故负责。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库房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

5.2.11.15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供配电设施的安全使用负责,健全档案管理,负责检验复查等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2.11.16对因采购的原、燃、材料和废金属质量不合格及品种不符合安全要求导致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2.1对因劳动组织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当或劳动纪律松驰又未予以解决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2. 2负责对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不适合所在岗位工作的年老体弱、患有各种疾病(含严重职业病)的人员以及经体检诊断不适应本岗位作业的人员的及时调整,并安排适当工作。

5.2.12.3不得分配女职工到有害女工保护的岗位作业。已在有害岗位作业的,负责调离并另行妥善安排工作。

5.2.12.4对新工人、调转人员、实习代培人员、复工人员、调换工种人员等安全三级教育对象,在进入岗位之前须通知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对未经安全教育并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

5.2.12. 5新工人入厂前必须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和文化考核,不符合招工条件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素质的不得录用。

5.2.12.6在编制岗位定员时,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对新岗位要根据技术复杂程度,按定员提前配齐并进行培训。

5.2.12.7在职工工资晋级指标、系数、期限及职工个人晋级都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

5.2.12.8负责劳动纪律教育和检查工作。对因劳动纪律松驰和不执行安全规程的,应予以制止并按经济责任制予以处罚。

5.2.12.9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对持证上岗进行监督检查。

5.2.12.10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时,要有安全、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安排教育经费。

5.2.12.11按照职工安全、职业卫生应知应会内容和继续工程再教育的要求,组织各级领导及职工的岗位培训。

5.2.12.12对因职工未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2.13要把安全生产列入干部的教育和考核内容。

5.2.12.14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3.1在调研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

5.2.13.2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时,应将安全生产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

5.2.13.3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参与协助伤亡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5.2.13.4定期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5.2.13.5按需要保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并监督实行。对因安全标准不完善、不科学而引起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3.6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时,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内容。

5.2.13.7组织制定、修定责任制和其它制度时,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列为主要内容之一。

5.2.13.8制定岗位作业标准要有安全内容。

5.2.13.9在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工作中要同时推行安全现代化管理方法。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4)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5)

为落实安全生产有关安全教育培训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临时工、外包工及外来培训、实习、参观人员等),必须进行公司、车间(部)、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由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职业卫生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各车间、部门。

由生产设备部经理及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教育资料包括: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本车间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例案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班组。

由班组长负责。教育资料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生产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职责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其预防和应急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

4。1 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公司级由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由项目负责单位和项目所在部门负责,教育资料同新入厂职工;

4。2 进入公司参观、学习、检查等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其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教育,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有专人陪同,以保证安全;

5。1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理解市区安监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本事考核,取得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并按时参加复审;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环保质监部组织实施,考试合格方可任职。

5。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应定期复审。

5。3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进行独立作业。

5。4 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各部门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以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6。1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市安监局组织进行。

6。2 其它管理层的安全技术考核,由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

6。3职工的安全技术考核,由部门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落实安全职责,严格考核和奖惩,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作业秩序,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最大限度的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3。1 公司安全委员会为每个部门设定当年的安全指标;

3。2 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各部门上报事故的统计;

3。3 公司安全委员会根据公司发展适时提出安全激励措施;

3。4 各部门根据以下奖励细节,向公司提出奖励要求;重大奖励事项,由安全环保质监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3。5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够向本部门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奖励提议,经领导批准后按规定执行;

3。6发生事故的部门,由公司根据本制度进行处罚,全公司范围内通报处罚结果。

4。1。1 对个人的奖励:凡贴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公司根据具体情景,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4。1。1。1 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完成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成绩显著者;

4。1。1。2 积级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提议,经有关部门评审,确有较大价值并收到实效者;

4。1。1。3 查出或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火灾、爆炸、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等事故,成绩显著者;

4。1。1。4 及时制止或纠正了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重大事故者;

4。1。1。5 为改善劳动条件,发明或改善安全防护装置和职业卫生设施,效果显著者;

4。1。1。6 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及其它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4。1。1。7 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其他特殊贡献者的奖励由公司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

4。2。1。1 有下列情景之一的部门,扣罚该部门安全第一职责人的当月奖金:

a。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的;

b。不按规定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c。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不进行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而投产使用的;

d。按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达不到合格标准的;

e。对有关组织或部门查出的重大隐患,拖延或拒不整改的;

f。不制定本部门的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进行及时处理或隐瞒不报的; g。由于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

h。不参加安全例会,又不请假者。安全例会迟到者,扣安全职责奖50元人。

4。2。1。2 有下列情景之一的,扣除其部门安全第一职责人当月安全职责奖的50%,扣除管理岗位其他职责人员当月安全职责奖:

a。不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或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导致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混乱;

b。 未按规定对新职工(包括外协人员、临时工、民工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c。对本单位的各种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包括建立台帐、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和检测检验不到位;

d。不按时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活动和应急预案演练,各种安全记录不齐全;

e。不按期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

f。各车间不按规定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会议资料记录不全的;

g。发现职工违章作业,不及时纠正制止的。

按照《劳动纪律管理条例 》和《安全职责考核奖惩细则执行》。

4。2。3。1 发生一齐轻伤事故,扣除事故职责部门当月安全职责奖总额的10~20%;

4。2。3。2 当年累计发生三起以上轻伤事故的,从第三起事故起(含第三起),每发生一齐扣罚事故职责单位当月安全奖总额的30~50%;

4。2。3。3 发生事故(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不在规定时光内上报,对事故职责单位扣罚当月安全职责奖总额15~25%;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事故职责单位扣罚当月安全职责奖,同时对瞒报、谎报或延期上报事故的职责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职责人扣罚当月安全奖的300%;

4。2。3。4 发生职责事故每重伤1人,扣除职责部门当月安全职责奖总额的100~300%(注:上级的处罚单独执行)。

4。2。4。1 对扣罚工资的处罚,由人保部根据各职能部门提交的处罚通知办理;

4。2。4。2 其他罚款由各职能部门出据罚款单进行扣罚,罚金直接交财务管理部门,交款人要及时将交款凭证交相关职能部门备案。不按时交纳或拒交者,按有关规定从工资中扣除。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6)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景,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资料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职责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资料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景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职责管理与经济职责制紧密挂勾。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资料。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景及事故情景,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资料。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光。例会时光、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理解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资料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资料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资料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异常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资料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景。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景,理解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提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景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景,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职责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景,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景;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景,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景,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职责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礼貌、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景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景,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景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景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我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必须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光、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职责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一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职责。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职责。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职责。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职责。

6、非上班时光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我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职责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职责人和职责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职责。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职责班组若找不出职责人,则职责班组承担50%的经济职责。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一天一次的场地清理,坚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职责人100-500元罚款。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职责制(要职责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职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职责班组100-500元。

2、认真进取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职责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坚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所以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职责技术员和职责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职责。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职责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职责。(职责分4种:直接职责、主要职责、重要职责和领导职责。)

1、认定负直接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职责。

2、认定负主要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职责。

3、认定负重要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职责。

4、认定负领导职责的,相关职责人承担20%以下经济职责。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职责的,相关职责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职责。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礼貌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 100元。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景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景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进取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供给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光、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提议。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景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景,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贴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坚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礼貌施工、要有礼貌、讲礼貌,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十二、认真理解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7)

一、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对监理组及项目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经常对工地安全员进行灌输实施,现场的安全指挥知识。

二、负责制定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改造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改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安全技改经费的及时落实。

四、组织创建“安全企业”活动,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及交通复杂的施工现场管理。

六、安全员上岗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严格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文明试生产,坚持交接班时必须交清安全情况。

八、遵守劳动制度,认真执行安全员工作制度,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九、按时检查,发现问题能自己处理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领导,以防事故发生。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8)

第一条通报督办是指,以市安委办名义印发通报,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解决突出问题。

第二条通报督办范围为,全市三区四县、__风景区、__经济开发区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第三条通报督办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市安委办组织的对全市三区四县、黄山风景区、黄山经济开发区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需要解决的安全隐患。

第四条通报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寄送给被暗访的地方政府或单位。

第五条采取限时办结制,各地、各单位对暗访检查通报督办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限时整改完成。

第六条对安全生产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市安委办将实行跟踪督办。

第七条对采取创新性做法,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取得明显效果的地方政府或单位,市安委办将在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中,对其予以加分。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9)

为了规范XX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市级、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针对煤炭行业安全管理制定中、长期规划。并积极引进、推广使用

二、市煤炭管理部门每季度要组织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三、市煤炭管理部门要组织安排好每年的矿井瓦斯鉴定和煤的自燃倾向性及爆炸性鉴定工作,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市煤炭管理部门工作。

四、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矿井是否进行瓦斯抽放进行科学界定,并积极指导符合抽放条件的矿井进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各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人员及“一通三防”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六、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监控网络系统的统一管理、维护、监督和控制。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煤矿网络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反映网络故障,协调技术人员和煤矿处理各种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并督促、检查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工作。

八、安全措施上报、审批制度:

上报市局措施的种类:火区启封措施;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第112条规定的串联风措施。以上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批复时限:市煤炭管理部门接到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报来的措施后,15日内批复完毕。

九、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半年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对本市煤炭行业的瓦检器、风表等安全检测仪器进行校验、强检。并组织、协调、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对所属区域煤矿的甲烷传感器按规定进行校验。

十、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指导煤炭企业解决管理中的各种安全技术问题。

十一、各煤矿必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为便于掌握事故、隐患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规定事故上报制度:

上报事故种类:发生火灾事故、瓦斯燃烧与爆炸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有害气体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

上报程序:乡镇煤矿及县(市、区)属国有地方煤矿在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汇报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及邻近救护队,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同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汇报,救护队接到汇报后,要汇报、请示市煤炭管理部门,以便采取行动;市直属煤矿,要立即汇报市煤炭管理部门,由市煤炭管理部门会同市救护队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或市直属煤矿向市煤炭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材料,市局对材料存档。对事故隐瞒不报,按隐瞒事故处理。

十三、各煤矿要建立管理记录,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时,一并检查。记录名称如下:矿井测风记录、瓦斯检查记录、巷道贯通记录、排放瓦斯记录、反风设施检查记录、清扫煤尘记录、自燃发火记录。

十四、为更好的进行以风定产,规定测风制度如下:

(一)、各矿井要有专、兼职的测风员。

(二)、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三)、在矿井的主要风巷中,均应建立测风站,测风站内悬挂测风记录板。

(四)、要有测风记录。

十五、为规范瓦斯检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检查制度:

(一)、矿长、矿安全、技术负责人及通风管理人员入井必须携带瓦斯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

(二)、电工作业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检查瓦斯情况。

(三)、矿井检查瓦斯的范围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总回风道、密闭、挡风墙。检查的内容包括:GH4、、CO2、CO浓度、温度及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

(四)、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规定:

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CH4浓度,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3次。

有双突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CH4)。

采、掘工作面CO2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CO2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CO2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经常检查CO2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CH4和CO2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CH4或CO2的硐室和巷道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检查结果必须“三对号”(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填写结果必须一致)。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0)

一、注塑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1、设备正常运转时,除注塑机前安全门、控制面板外,严禁接触设备任何部位。

2、任何生产异常的处理必须等待在设备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3、各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定人定机制),未经设备安全培训,并经取得操作资格,不得操作该设备;故障维修由车间指定人员进行,非指定人员不得进行维修操作。

4、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5、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各类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报修,待修复后才能使用。

7、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8、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长头发要扎起来,不准披发,不准穿背心、短裤或裙子,不准穿拖鞋。

9、使用电动工具前必须检查电线、插头、塑料外壳有无破损。

10、更换气接头时关闭气源,防止接头飞出伤人。

11、维持通道畅通,在通道内严禁长时间作业或堆放工件。

12、设备使用完毕必须关闭电源,注塑机PC料保温时例外。

二、注塑机安全生产须知:

1、注塑机半自动正常生产时,只有如下动作可以进行:

a.打开前安全门

b.取出产品和料杆

c.关闭前安全门

如需要额外动作,必须经技术员确认属正常生产必须动作,方可作业。

2、除此以外的任何动作,必须在手动状态下,关停油泵后进行;涉及电气的,还必须关闭电源,比如工作可能接触射嘴及熔胶筒时,必须关闭电源,以策安全,清理工模或调整任何机械零件之前,必须切断电源;

3、设备自动报警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从设备范围内撤出,切换到“手动”状态。

4、发生紧急事件(人身事故,设备、模具突然发出异常响声)时,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并大声求援。

5、机器运转时,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入关闭的安全门内;把手伸入模具前先将安全门打开;检查、修理时如上半身进入两模板中间,应关掉油泵;无论什么场合,整个身体进入两模板时都应先切断电源。

6、机器运转时,必须关闭后安全门,必须使用前安全门来控制模具的开锁模。

7、机器运转时。除注塑机操作者外的任何人接触注塑机前,必须通知注塑机操作者调到手动状态,关停油泵。特别是多人协同作业时,任一方有异常动作前,必须通知协同人员,得到确认后方可作业。

a.注塑机操作者就是操作注塑机进行生产、调试的人,可能是挡车工,顶岗人员,也可能是调试人员。

b.异常动作:除第一条款列出的动作之外的动作。

8、分别在手动、半自动状态下,检查拉开安全门能否切断油泵和电源。

9、检查紧急停止按钮是否有效,按下时能否切断油泵和电源。

10、保证设备及设备周围无油、无水,保障行走安全。

11、发现注塑机的异常情况(漏油、电线损坏、电器插头损坏等等)及时向班长或技术员报告。

延伸阅读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分享10篇)


在这里编辑提供了一篇涉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文章供大家参考。公司制定规章制度必须要在全员面前公示,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才能让管理高效化。规章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降低员工的失误率,公司完善的规章制度制定往往很难满意。节省时间的技巧是值得与好友分享的!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一天操作前,对自我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资料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贴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贴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景,主要资料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贴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团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光、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景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职责,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忙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所以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1、企业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景在最短时光内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4、整改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企业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1、本企业厂长、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理解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上岗。

2、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企业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资料,并保证职工有资格上岗。

4、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理解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5、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供给贴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5、企业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6、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贴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坚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生产场所的噪声强度应贴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贴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4)企业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1、逢节、假日、夜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置,遇紧急情景随时联系。

2、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直到开除。

3、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要厂区各处巡查。

4、遇陌生人进厂,值班人员问明来意,才决定是否放行。

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电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2、在厂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35呎(10米)。在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组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安全组在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之前,要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依据许可证上所列之项目逐条核对无误,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警事故后,才能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

4、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筒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5、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6、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组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

7、安全组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8、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

对不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职责。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供给贴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必须贴合如下要求:

1、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3、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企业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5、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贴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坚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贴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4)企业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1、本单位每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并由专人负责记录归纳,传达落实。

2、对安全生产会议中作出重大决定等重要资料不准漏记或错记。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会议资料,各部门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4、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经验找出教训,制定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因生产需要使用临时工时,用人单位应提前申请报,经批准后方可雇用。

1、雇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及本地临时居住证。

2、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劳动纪律、保密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3、必须与雇用的临时工签定劳动合同或协议并注明安全职责。

4、临时工必须遵守公司内各项管理规定,不得随意串岗。

5、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临时工,经教育不改者应解除雇佣关系。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各级主管领导能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                    6。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单位。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单位,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100元罚款,对职责人处以50元罚款。

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以单位200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20元罚款。

4。安全管理账不健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5。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光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6。对出现事故的职责人,按职责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职责。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有关部门。

3、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的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填报职工工伤确认申请表。经劳动安全部门确认后,企业持《职工工伤确认表》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领取工伤保险金。

1、发生事故,任何人不准隐瞒不报,或不如实上报。

2、事故调查报告公司留存一份,同时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事故调查所需数据、资料,公司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协助调查。

4、对于事故职责人要有奖惩,必须再培训的则由安全生产管理员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1、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资料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景记录存档。

3、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职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理解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5、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6、公司经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景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光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1、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3、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4、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1、公司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2、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景记录存档。

4、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1、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职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景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职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5、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掉的电源应予以关掉,否则安全部将对职责人提来源分。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景进行全面修订。

2、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3、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资料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景、业务学习情景、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景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2、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1、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景,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4、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坚持必须距离。

5、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光、上下交叉作业。

6、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8、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9、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十)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掉。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6、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7、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8、上班时光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9、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生产企业将制订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危险源和危险部位的管理和检查,使生产过程中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为了在重大事故发生时能及时予以控制,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救灾,防止事故的扩大,生产企业将对本单位的危险场所和部位进行危险源安全评价。对所有被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部位和场所,应事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的状态和定量进行预测,评估事故发生后的危害大小、人员伤亡情景、设备破坏和财产损失程度,以及由于物料的泄漏可能引起的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的扩散对周围地区可能造成危害程度的预测。依据预测,提前制订重大事故应急措施方案,组织、培训抢险队伍和配备救援所需的装备、器材,以便在重大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按预订方案进行实施,在较短时光内使事故得到控制,或按照正确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救助和疏散人员,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一、企业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机构。

(1)制订应急指挥组织系统图。

(2)熟知有关应急救援方面的立法文件和规范规定。

(1)指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a、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完善工作。

b、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c、负责组织排险队、救援队、医护队的实际训练等工作。

d、负责建立通信与警报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物资。

e、负责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a、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b、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的情景。

c、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

d、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

e、负责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3。指挥部人员分工总指挥负责组织企业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安全部门负责人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景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保卫部门负责人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生产部门(或调度长)负责人: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的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系和对外联系。机电(设备)部门负责人: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卫生部门(包括防疫站站长、医院院长)负责人: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伤亡、中毒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后勤(总务)部门负责人:负责抢修和抢救伤亡、中毒人员的有关必需品的供应工作。供销部门负责人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环保部门负责人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有毒物质扩散区域内的监测和处理工作。

1。通信保障:包括有线、无线、警报、协同通讯的组成、任务和有关信号规定,保证完好畅通、联络无误。

3。抢险物资保障包括抢险抢救装备物资的种类、数量、编号等要求。

4。治安保障包括治安人员的任务分工,重点警戒目标区的划分,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1。根据危险品性质评估危险性根据危险源所涉及的危险品的性质、生产工艺过程、气象条件、地理位置等,估计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影响范围。如事故涉及化学品,则要估计其毒性、挥发性、扩展性、氧化速度、可释放量及预测其浓度等。

2。根据生产工艺流程进行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对每一个已确定的危险目标要做出潜在危险性的评价。即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引起的后果,可能对周围设备、生产工艺、环境带来的危害及其范围。预测可导致事故扩大的发生途径,按可能扩大范围的危险性大小排序,确定应急救援抢险目标,控制事故的发展。

1。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为了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抢险救护的工作,必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的规章制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全企业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常识教育,落实岗位职责制。同时还应建立以下相应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夜班由行政值班和生产调度负责,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制度:每月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例会制度:每季度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组织召开一次指挥小组成员和各救援队伍负责人会议,检查上季度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进取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

2。加强对救援队伍的培训指挥小组要从本企业的实际出发,针对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救援训练演习。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一、企业必须建立贴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光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二、企业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三、企业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女职工月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作

四、企业应做好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和在校学生,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五、企业应经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规范,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有关安全规定,组织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景;

4、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专项方案的审核,现场机械设备及防护设施的验收,及大型机具设备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

5、组织并参与安全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6、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景,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对企业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进取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9、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和产品质量,防护性能检查,监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得到劳动保护;

10、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11、当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组织抢救,监督指导保护现场,清查人员伤害,资源损失情景,寻找证人,证物,汇集事故相关资料,填报事故快报。并督促报告公安及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完成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现场复工前的整改,整顿,并负责实施验收。

a。 负责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于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b。 落实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源充足。

c。 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员。

d。 负责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联络。

a。 具体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管理员工作。

b。 对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或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员所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并安排整改。

c。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a。 检查公司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b。 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c。 对公司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保养。

d。 公司发生紧急事故时,在安全管理机构领导下及时处理险情。

a。 协助安全生产管理员检查公司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整改。

b。 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c。 协助安全生产管理员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d。 公司发生紧急事故时,在安全管理机构领导下及时处理险情。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2】

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各工种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技术培训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并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5、企业实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由安全小组负责,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6、严禁将危险物品带入维修现场,要害设备、由穿戴防护用品的专人保养和管理,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

7、维修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不得酒后操作、打闹和聊天。

8、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9、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11、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2、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13、坚持安全检查和自查。

安全检查内容:检查安全负责人员安全工作实施情况;检查员工安全执行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教育情况。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3】

公司安全生产是企业安全发展的关键,在现代化的工业时代中,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安全风险和危害越来越大,因此,具备完备、科学、严密的安全生产体系,组织好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势在必行。下面,就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我试着进行探讨和解释。

一、公司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

我国《安全生产法》和《劳动法》明确规定了企业必须制定与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关部门、组织和机构必须监督检查执行。根据企业所在地的不同,还可能存在一些地方的特殊规定或政策。我作为一名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管理工作。

二、危险源识别及风险评估

为了保障全员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工作情况受侵害的程度,公司需要进行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并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在工作中,我们要学会识别各种潜在的危险源,并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种规定,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向上级主管汇报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共同打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公司为保证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需要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工程师和职员做出明确的要求和规定,明确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员工。公司就安全生产采取了严格的责任制度,将安全接连纳入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中,确保每一步工作都是安全的、合规的,从源头上杜绝造成伤亡的因素产生。

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企业是一个文化的整体,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是企业全面安全管理的基础,也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企业需要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意识的教育和培养,推动全员参与、共建安全生产的创新机制,让员工在安全生产中获得更多的快乐和成果。公司人性化、平等与和谐的工作环境,让每一位同事都能够在这里有一份满意度的工作。

五、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企业需要建立科学、公平、公正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和长期稳定的健康发展。公司在安全生产的考核中,每一个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都被纳入到了考核范围之内,公司这样做既是对选用优秀员工的肯定,也是对安全生产的重视。

总之,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是企业安全发展的重要保障,一个企业要想健康、稳定地发展,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实行一系列科学、严格、有效的安全生产制度, 才能避免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效率,使企业得到长期稳定的发展。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4】

为了加强我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以工程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工的使用、考核与晋升

二、档案是公司的集体财产,由综合部负责统一管理和保管。

三、所有资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的管理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1、按档案类别,制定各类的编号规定;

四、凡档案材料均要求字迹工整、审签手续齐全,禁用字迹不牢固和易褪色的书写工具。

五、材料的整理与归档期限

六、行政文书类材料的归档范围介绍。项目工作类材料的归档范围介绍。

七、其他如人事、劳资、经营、财务、资产设备类档案材料的范围另行补充。

八、保守机密,防止泄露有可能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资料信息。

九、遇到有关人员查寻资料要随时予以协助。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5】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的依据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地方政府的法规和标准为依据。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其核心就是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控制。

3)以国际、国内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为依据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的原则

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主要负责人原则: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3)系统性原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应按照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涵盖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全员、全方位。

4)规范和标准化原则:规章制度的建立应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以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的严密性、整体性、有序性。

3、规章制度体系的建立

1)综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2)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工具的使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及特种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三同时制度;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定期维护检修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4)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作业环境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4、规章制度建立的管理

1)起草。根据本单位生产责任制,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起草

2)会签或公开征求意见。起草规章制度,应通过正式途径征得相关职能部门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规章制度颁布后的贯彻落实。

3)审核。规章制度签发前,应进行审核。由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应邀请相关专业技术性专家进行审核。

4)签发。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性较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般由生产经营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签发;涉及全局性的综合管理制度应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

5)发布。生产敬仰单位的规章制度,应采用固定的方式进行发布,如红头文件形式、内部办公网等;发布的范围应涵盖执行的部门、人员;有些特殊的制度还正式送达相关人员、并由接收人员签字。

6)培训。新颁布的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组织进行培训,安全操作规程类规章制度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试。

7)反馈。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或建立信息反馈此道,及时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

8)持续改进。单位应每年制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计划,并应公布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对安全操作规程类规章制度,除每年进行审查和修订外,每3-5年应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重新发布,确保规章制度的建立和管理有序进行。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6】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将考试成绩报安全部门备案,经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准许施工。

第十九条 施工人员进入厂区前应接受安全部门的入厂安全教育,

第二十条 施工人员应到门卫办理人员入厂登记、出入证件等有关手续方可进厂,烟、火、手机存入门卫烟火柜,每次进出要出示证件,配合门卫检查。

第二十一条 施工人员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劳动纪律。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规范使用。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认真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发生的违章行为,与本单位员工同等处罚对待。

第二十四条 施工管理部门指派的监理人员,应熟悉生产现场,监理人员确实做到始终如一,认真负责,监护到位,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负责。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疑问,应立即停止施工,向监理人员或甲方领导请示,经甲方人员排查清楚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通过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有安全自我防护意识,在施工中做到“四不伤害”。

第二十七条 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适应安全施工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

第二十八条 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十九条 施工人员在施工中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准在施工现场与施工无关的地方逗留,不准随意串岗,不准乱碰、乱动所有运行的设备,要爱护保护好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措施。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7】

随着工业生产的高速发展,安全生产已经成为我们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制定适应实际情况的安全规章制度。

1. 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对于公司安全生产的实施至关重要。在制度中应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和纪律,明确安全责任人的职责,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公司还应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保障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2. 建立应急预案

公司应建立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这一预案需要明确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与权限,明确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组织形式、应急处置流程和调度管理等事项,以及各类事故的应急手段。在平时练习中,员工可以熟悉应急预案,并明确相关应对措施,这样可以在发生事故时迅速抢险救援,控制事态。

3. 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

公司应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保证生产设备、操作流程、人员操作符合安全标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同时,公司还应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对员工和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监管效率,降低安全生产风险系数。

4. 加强安全培训

公司应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保障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增加安全方面的素养,特别是新员工要重点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保障能力。公司应制定完善的安全培训计划,并逐步实施,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以便员工能够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技能和素质技能的掌握和应用。

总之,公司要想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必须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制度,制定适用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加强各方面的安全培训,为员工的健康、安全和身体安全保障提供全面的保障。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8】

第十九条营林生产作业点搭建营地要选择地势平坦、背风、朝阳的地点(坡度5度以下)。在雨季或多雷电区,营地绝不能扎在高地上、高树下或比较孤立的平地上。要将已经选择好的帐篷区打扫干净,清除石块,矮灌木等各种不平整、带刺、带尖物的物品,并填平地面。

第二十条营林生产作业人员在春秋两季生产时,必须办理野外作业证,经过防火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山作业。

第二十一条营地周围要打防火隔离带,烟筒必须安装防火罩。在防火期内应有二号工具、防火桶及细沙等灭火器具。

第二十二条用火区应在下风处,距离帐篷区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防止火星烧破帐篷。炉筒和帐篷连接处要采取防火隔离措施。生产、生活用火要确定有专人管理。使用蜡烛时要与帐篷和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严禁卧床吸烟和随意丢弃烟头。

第二十三条机库与员工帐篷不得连接搭建,机具、油料严禁放置于帐篷内。机库与员工帐篷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0米。

第二十四条营林生产作业点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条幅。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记录等。

第五章割灌机、油锯、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割灌机操作人员、油锯手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首次使用前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

第二十六条严禁酒后、疲劳、患病者操作割灌机、油锯。

第二十七条要穿紧身的`长袖上衣和长裤,不要穿短袖、裙子、穿戴围巾、领带和工作衣进行作业。

第二十八条按规定穿工作服和戴相应劳保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防滑工作鞋等。

第二十九条添加油料时,油箱盖和加油口四周必须在加油前清洁,以免有杂物进入油箱,割灌机要放置一平坦地方,使油箱盖朝上,加满时不能外溢,加油后一定要用手拧紧油箱盖。

第三十条要经常检查安全装置是否牢固,各部分的螺丝和螺母是否松动,燃油是否漏出,特别是刀片的安装螺丝及齿轮是否牢固。

第三十一条保养与维修时,关闭发动机,卸下火花塞高压线。

第三十二条割灌机手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得低于20米,油锯手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得低于50米。

第三十三条割灌机与捡枝丫人员之间要保持2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三十四条注意怠速的调整,应保证松开油门后锯头不能跟着转。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使用机器时或在机器附近吸烟,防止产生火灾。

第三十六条如碰撞到石块、铁丝等硬物,或是锯片受到撞击时,应将发动机熄火。检查锯片是否损伤,如果有异常现象时,停止使用。

第三十七条割灌机手、油锯手在5级以上风或者降雪天气禁止作业,以免风折木伤人或者视线不清伤人。

第三十八条割灌机手不宜长时间作业,3-4小时应强制休息,同时检查各个零部件是否松动,特别是锯片部位。

第三十九条机器运输中应关闭发动机。搬运或存放机器时,锯片上一定要有保护装置,搬动时要使锯片向前方。

第四十条油锯在清理风倒木、悬浮木、折断木时不得单作业,应配备助手,使用支架,并截断就地归堆。

第四十一条中幼林抚育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酒后从事生产作业。

第四十二条抚育后采伐木和藤条灌木不得高于5公分,伐区内高于40公分的.旧伐桩必须伐掉。

第四十三条枝丫归堆后必须横山堆放,长不超过2米,宽不超过1.5米,高不超过1米,堆要整齐,成行成列,在林地空间,不得靠近活树。

第四十四条修理打枝时,要将低于1.7米的死枝清理干净,确保树干光滑。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9】

为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本作业文件适用于各级、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3.1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3.2副经理:负责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1.1各单位在各项生产和建设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实行全员安全管理的氛围。

4.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本单位其它区域有监督监护的责任义务。

4.2.1在纵向管理方面,必须贯彻行政第一领导负责制的原则。各级行政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做到思想、责任、工作三到位。凡是由于职工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安全设施、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不齐、不全、不清;设备严重失修、蛮干、超负荷;对事故熟视无睹,不采取措施,重复发生同类事故;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造成伤亡事故的,首先要追究各级领导的责任。

4.2.2.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工作。

4.2.2.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相应作出决策,组织实施。

4.2.2.3在编制安排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并付诸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防止伤亡事故发生,保证本单位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2.2.4负责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消除或制定可靠的控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2.2.5组织制定、修改、审订安全技术规程,对健全各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负责,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4.2.2.6负责对职工,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与培训,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经验,并给予表彰奖励。

4.2.2.7负责对伤亡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2.2.8检查指导副职和基层领导的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4.2.2.9制订的承包方案和经济责任制要有安全内容并与安全紧密挂勾。

4.2.3.1协助经理在分管的职权范围内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并对主任负责。

5.2.3.2组织并参加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落实解决。

5.2.3.3负责审批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5.2.3.4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三同时”的原则,做好施工与验收工作。

5.2.3.5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定期复审。

5.2.3.6负责组织全公司设备大、中修计划的审批,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并负责组织安全措施的落实。对因检修中安全措施不完善或不落实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5.2.3.7对在生产现场出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其它安全问题要及时制止和解决,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5.2.3.8主持和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5.2.4.1对所领导的厂、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5.2.4.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每月、周主持召开厂、车间安委会会议,每月、周至少组织一次厂、车间安全检查。

5.2.4.3针对厂、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及其它危害要及时安排力量解决。对本厂、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可靠的控制措施。对本厂、车间安全防护设备、装置处于齐全良好状态负责。

5.2.4.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严格贯彻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注意职工思想动态,提高安全意识,制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5.2.4.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5.2.4.6负责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对于生产同步进行的检修工程的安全措施及进行生产试验的临时安全措施,要亲临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5.2.4.7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对已、未遂事故和违规违制都要执行“三不放过”,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给予表彰或奖励。

5.2.4.8负责贯彻执行上级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饮料标准。做好女工保健工作。

5.2.4.9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5.2.5.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带领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作业标准和遵守劳动纪律,对本班组工人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5.2.5.2熟知本班组各岗位安全规程,带头遵守并组织工人学习和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修改补充意见。

5.2.5.3指导班组工人正确使用所分管的机器、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消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5.2.5.4对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标准化作业方法训练,对新工人和换岗工人及时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2.5.5经常检查并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合理放置。

5.2.5.6开好“三会”:班前布置会(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对安全工作有具体要求);班后总结会(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活动会(要有内容、有效果、有记载)。组织开展事故预知活动。

5.2.5.7不违章指挥,且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5.2.5.8组织“三查”:交接班检查(查设备、物料、环境是否有隐患,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班中检查(查制度和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定期检查(按有关规定查隐患、查不安全行为、查班组安全管理)。

5.2.5.9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5.2.6.1班组安全员在车间领导、班组长和厂安全管理人员领导下,在安全生产上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2.6.2对本班组人员“三违”行为有权进行制止批评及向上级报告,并提出处罚意见。

5.2.6.3指导班组成员正确使用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开展班组安全教育。

5.2.6.4配合班组长对三级安全教育对象进行教育,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

5.2.6.5对伤亡事故要及时登记,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协助班长进行分析,制定改进安全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

5.2.6.6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妥善保存。

5.2.7.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

5.2.7.2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管安全、我保安全。

5.2.7.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5.2.7.4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体防护用品。

5.2.7.5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5.2.8.1各项工作由经理直接领导,并在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汇总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5.2.8.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5.2.8.3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经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5.2.8.4负责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问题,有权下达行政指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在生产中,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

5.2.8.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好职工全员安全教育。做好对“三级”安全教育对象的教育工作,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复审和发证工作。

5.2.8.6组织推广目标管理、安全系统工程,标准化作业等现代化管理方法和先进的安全,职业卫生技术和设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测预防事故的发生。

5.2.8.7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建议与要求。

5.2.8.8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业务工作。

5.2.8.9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小修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5.2.8.10负责编制组织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年、季、月安全及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5.2.8.11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管理,组织对噪音及其它物理性危害作业岗位的检测。组织研究并督促检查防噪、防物理性危害技术措施的实施。

5.2.8.12参加重伤、死亡、重大险肇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2.8.13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并建立伤亡事故档案。

5.2.8.14督促检查个体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发放使用情况,制定并监督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发放标准。

5.2.8.15加强专业基础管理。分别建立以下台帐:

5.2.8.16组织进行防火、防爆宣传教育和检查,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监督贯彻执行。

5.2.8.17负责充实消防器材,指导义务消防员工作。

5.2.8.18负责对新、改、扩建工程消防项目的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5.2.9.1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经营指标时,要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在季度(月份)计划和经营活动分析时,要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内容。

5.2.9.2分配年度更新改造资金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需要。

5.2.9.3凡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5.2.9.4坚持生产与安全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5.2.9.5在指挥生产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必须坚持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指挥作业。

5.2.9.6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通知有关部门。时刻保持生产信息与安全生产信息渠道同时畅通。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并保护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待现场勘察处理完毕,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5.2.9.7调度会应首先汇报生产、施工的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5.2.10.1组织审查技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时,要通知安全部门参加并签署审查意见。

5.2.10.2开展科技攻关、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凡危及人身安全的,都要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并征求安全部门意见。未经论证和无保证安全措施的项目,一律不准采纳和推行。

5.2.10.3对因技术操作规程不健全,规程管理混乱而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负责。

5.2.10.4在制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划。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

5.2.10.5对新技术推广和科研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负责。

5.2.10.6对新改、扩建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内容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负责。

5.2.10.7对基建技改工程中的安全负责,要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落实。工程开工前要让施工单位到安全部门办理相关的安全手续,否则,不允许施工。

5.2.11.1对因设备失修、设备缺陷或因防护装置不全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5.2.11.2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避雷设备和工业建筑

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5.2.11.3负责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定与健全,负责分管的特种作业人员、设备操作、

维修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

5.2.11.4各种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引进、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和竣工验收,

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条例、规程和标准。

5.2.11.5新设备和自行改造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和检测仪器。使用前制定出技术操作规程并分送有关部门。

5.2.11.6组织大、中、小修要搞好事故预测,超前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并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冒险作业。

5.2.11.7在进行有关电、汽、气等危险作业时,应事先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5.2.11.8对厂建筑物和设备抗震工作全面负责。

5.2.11.9严格按设计部门和使用单位提出的设备、材料、备品配件计划,保质保量地按时采购。对因采购的工器具、设备、备品配件、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安全要求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1.10在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时,应将安全、职业卫生所需的工具、材料等编入计划并及时采购供应。

5.2.11.11新购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符合质量标准。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要在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的工厂订货。

5.2.11.12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采购、搬运,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各项安全规定,保证安全。

5.2.11.13对已批准采购的安全技术设施设备,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证供应。

5.2.11.14要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对因管理不善而发生的火灾及人身伤亡事故负责。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库房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

5.2.11.15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供配电设施的安全使用负责,健全档案管理,负责检验复查等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2.11.16对因采购的原、燃、材料和废金属质量不合格及品种不符合安全要求导致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2.1对因劳动组织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当或劳动纪律松驰又未予以解决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2. 2负责对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不适合所在岗位工作的年老体弱、患有各种疾病(含严重职业病)的人员以及经体检诊断不适应本岗位作业的人员的及时调整,并安排适当工作。

5.2.12.3不得分配女职工到有害女工保护的岗位作业。已在有害岗位作业的,负责调离并另行妥善安排工作。

5.2.12.4对新工人、调转人员、实习代培人员、复工人员、调换工种人员等安全三级教育对象,在进入岗位之前须通知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对未经安全教育并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

5.2.12. 5新工人入厂前必须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和文化考核,不符合招工条件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素质的不得录用。

5.2.12.6在编制岗位定员时,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对新岗位要根据技术复杂程度,按定员提前配齐并进行培训。

5.2.12.7在职工工资晋级指标、系数、期限及职工个人晋级都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

5.2.12.8负责劳动纪律教育和检查工作。对因劳动纪律松驰和不执行安全规程的,应予以制止并按经济责任制予以处罚。

5.2.12.9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对持证上岗进行监督检查。

5.2.12.10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时,要有安全、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安排教育经费。

5.2.12.11按照职工安全、职业卫生应知应会内容和继续工程再教育的要求,组织各级领导及职工的岗位培训。

5.2.12.12对因职工未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2.13要把安全生产列入干部的教育和考核内容。

5.2.12.14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3.1在调研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

5.2.13.2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时,应将安全生产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

5.2.13.3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参与协助伤亡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5.2.13.4定期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5.2.13.5按需要保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并监督实行。对因安全标准不完善、不科学而引起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3.6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时,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内容。

5.2.13.7组织制定、修定责任制和其它制度时,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列为主要内容之一。

5.2.13.8制定岗位作业标准要有安全内容。

5.2.13.9在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工作中要同时推行安全现代化管理方法。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0】

一、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省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仅限于总承包工程及其所属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三、公司生产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深入施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总承包工程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员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单位和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帮助解决。

(4)协助基层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基坑支护按专项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对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8)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2、职能部门要对总承包工程阶段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是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地下部分(含基础)施工完安全生产条件,主体工程质量中检前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申请和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检验、装修阶段过程检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级评价申报等阶段的安全检查达标。对每一阶段的达标检查通过后,方可盖章同意申请上报政府监督部门。否则,项目经理应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将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帮助项目经理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项目经理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五、奖励与惩罚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实行强化管理对减少事故及隐患的发生、降低事故频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经济奖励与惩罚除了按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关(企业管理标准)要求执行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突出贡献成绩或违反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3、凡能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出显著成绩的;

4、凡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有重大发明、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改进成效显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6、对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经教育劝阻不改、行为恶劣的给予处罚或处分;

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发现事故险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10、发生事故不能保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他人的;

11、对批评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12、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又不及时对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和违反重点治理安全达标要求的;

13、对各级管理部门下发各种形势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或停工单后,不能认真组织、按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单,又给企业或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

14、下达的各项安全考核指标和确立安全生产达标项目及创建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不能实现或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或直接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

15、在施工过程中,不注重安全生产,直接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区段、工种的管理直接负责人分别进行同等处理,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用10篇)


一般而言,规章制度可分为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四种类型。企业应当定期检讨其规章制度中的条款,并适时进行调整。规章制度的内容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每家公司都有必要建立自己的规章制度。接下来,编辑为大家搜集了与“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相关的信息,供参考,希望大家会喜欢!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公司及员工生命.

财产的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公司每一位员工都有维护公司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有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防火安全工作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日常事务由综合部归口管理。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各副总任副组长,首席以上人员(含首席)任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在集团安全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工作,负责公司全面的防火安全工作。防火安全的日常事务由综合部负责。

第六条公司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安全责任人。公司的防火安全责任人为总经理;各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人为相应部门负责人。

第七条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制定.修改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二).审批公司各部门制定的防火安全实施细则;

(三).布置公司总体的安全防火工作;

(四).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五).扑救.调查处理公司重大的防火安全事故;

(六).审批公司防火安全培训计划;

(七).负责公司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实检查,提高全体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八).负责公司员工的消防知识.消防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第八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一).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和集团.公司防火安全制度;

(二).根据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制订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实施细则,报批通过后严格执行;

(三).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四).负责本部门员工接受消防知识.消防技能的培训和考核;

(五).定期对所管辖区的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六).发生火警积极扑救,并及时报火警;

(七).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各部室在工作中,都要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实施细则。

第十条公司所有员工在公司办公区内一律不准吸烟。

第十一条公司所有员工均有义务告诫和劝阻来访客人不要在办公区内吸烟。

第十二条全体员工在公司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热宝.电椅垫.电暖器等用电设备。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区的电脑时,需将电脑电源关闭,下班前需将工作区座位下的电源关闭。

第十三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全体员工必须掌握“三懂三会四能”。

“三懂”是指懂本岗位日常工作中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

“三会”是指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报火警119。

“四能”是指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能有效扑救初期火灾。

第十四条综合部主任要定期公司员工进行消防训练,各部门部主管协助完成具体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逐级例行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各部门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在每日下班或交接班前,对所管辖区域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每周对所管辖区域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各系统的防火责任人每月本系统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大检查。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各级每次例行检查都必须详细记录《防火安全例行检查记录单》,该单一式两份,一份本部门留存,一份报综合部。

第十六条每逢节假日和季节变化.异常天气变化时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对全公司进行一次安全防火.防雷电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以定人.定措施.定时限的方法予以解决。

第十七条公司办公区以及机房等要害部位要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要定位置定人管理,不得损坏.挪位.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公司内严禁明火。

第十九条未经够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准私拉.私改电源线。必需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由集团电工专业人员操作。

第二十条电源.电脑.电视等用电设备以及易燃的设备应指定责任人并定期检查。

第二十一条工作地点的易燃..危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妥善保管,非本部门专业工作人员不得动用。

第二十二条库存物资中的易燃..危险品要隔离存放.注意通风散热,实行定位置定人管理。

第二十三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综合部或公安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参加有的扑救活动。公司综合部接到报警后要立即集合公司员工进行扑救或配合公安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二十四条火灾目击者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第二十五条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必要时通知临近其他单位戒备。

第二十六条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纺织物等扑灭,切勿用水灭火。

(二).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三).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四).在烟火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五).如火焰封住出路,应设法从窗口逃生。

(六).一旦发生火情,不要乘坐电梯。

第二十七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经济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促进安全工作者;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於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险,勇於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第二十八条对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必要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

(二).超过整改限期尚未完成整改的;

(三).违反本制度第十二.十五.十八.十九条规定的;

(四).发现火险隐患或火警未能及时报险.报警致使公司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

(五).损坏消防器材设备.消防设施或挪作它用的;

(六).未按规定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的;

(七).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

(八).其他威胁公司防火安全或造成火险.火灾事故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制订,报集团批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检查与考核,日常事务由综合部负责。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施行后,公司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2

第六条 外包单位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承包工程资质,特殊项目的工程承包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的证明。

第七条 外包施工单位应具备施工简历和三年安全施工记录。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技术素质要符合工程要求。

第八条 承包方必须有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第九条 建筑施工承包单位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条 为了落实安全与经济承包挂钩,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到安全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协议书要明确应负的安全责任和处罚条款),办理有关开工手续。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遵守发包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发包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安全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对情节严重者有权立即停止工作,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负责。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部门。

第十二条 施工管理部门应对外包工程安全施工负责,负责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派专人办理有关工作票手续,进行施工监督,并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应有双方签字,并到安全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在危险性的区域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管道爆破、塌方、水淹或因气候变化等易引起人身伤害的场所作业,施工承包单位应制定完善的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后监督实施。

第十四条 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档案,施工档案应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资质证书、三年以上的施工安全证明、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试成绩、安全交底书面材料、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等。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得乱动、乱碰运行设备,不得乱接水源、电源、气源,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施工期间凡承包方违章作业,按山西沁水顺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安全奖惩规定进行处罚,给发包方造成财产损失者,承包方应负责赔偿。因承包方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人身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第十七条 施工结束后应当到安全部门办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的终止手续。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3

一、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对监理组及项目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经常对工地安全员进行灌输实施,现场的安全指挥知识。

二、负责制定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改造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改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安全技改经费的及时落实。

四、组织创建“安全企业”活动,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及交通复杂的施工现场管理。

六、安全员上岗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严格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文明试生产,坚持交接班时必须交清安全情况。

八、遵守劳动制度,认真执行安全员工作制度,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九、按时检查,发现问题能自己处理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领导,以防事故发生。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4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

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法律、法规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均适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司在安全生产上实行三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其安全组织机构由总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成。

(一)总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与要求,指导、协调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总公司设专门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处),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并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分公司也设安全生产委员会,落实上级机关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协调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并设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三)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办公室人员(安全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安全队伍建设

每个工地最少必须设置1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10000m2以上的工地应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20xx0m2以上的工地,要按施工、机械、消防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安全工作。

第五条、现场安全员要选择责任心强,并有相应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安全员要按规范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检查记录。

第六条、安全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安全管理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基层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企业内部应实行安全管理人员委派制,基层安全员的调动要得到上一级安全管理机关的同意。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体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支持、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应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公司经理、分公司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经常对各级领导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注重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本企业、部门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四)组织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落实防范措施;

(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奖惩。

第九条、公司副经理、分公司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协助经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度;

(二)领导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三)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会、现场会;

(四)领导组织进行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五)负责并主持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十条、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时,明确提出指导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严格审查施工中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等作业交底,指导主管职能或安全管理部门制订相关操作方法或规程;

(五)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技术性调查,并要求有关部门制订技术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科(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制度、规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指导、督促基层企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安全检查,指导并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隐患进行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险情时有权停止作业,令职工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对基层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奖励和处罚;

(六)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七)做好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办公室、工程部、技术部、科教室、物资供销部、设备动力部和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认真执行,对各自管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一)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经营承包的重要指标;

(二)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班组安全保证体系;

(三)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努力创造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予以解决;

(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现场组织调查、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六)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按通知书有关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七)支持安全员工作、积极发挥其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

第十五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要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交工段长和安全员,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三)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从技术上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六条、施工员和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对本工段、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负责组织本工段、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三)坚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认真进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

(四)经常进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第十七条、职工安全生产守则

(一)认真执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自觉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

(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四)工作前对所用的设备和机具要进行认真检查,遇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

(五)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和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

(六)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安全标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动。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

第十八条、总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九条、总公司根据工程需要不定期组织分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有关技

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或培训;每年组织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训。

第二十条、总公司要监督检查各分公司对新参加工作职工及转岗、复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其培训资料要齐全、完整,签认记录要由有关部门归档。

第二十一条、总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应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留有记录备查。

第五章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第二十二条、现场综合安全管理

(一)确定工程后,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工程现场环境,首先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合理布局;

(二)施工现场要根据所承担的工程合理布置,并按要求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体平面图;

(三)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消防、交通、环境保护等法规和相应技术规范,制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落实;

(四)在市区主要路段、人车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庄施工时,现场应设围挡,并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

(五)现场物料要按规定码放和保管,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严禁靠近围护墙及建筑墙壁堆放。大型模板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分类存放;

(六)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卸料平台架等设施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要进行经常检查维修,保证安全。并必须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搭设;

(七)高处作业的施工设备和防护设施要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要求,作业人员要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等防护用品;

(八)做好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上岗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第二十三条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一)开挖土方前,必须掌握地质和地下设施等情况,并由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在安全员监督下方可开挖施工,地下各种管线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防挖坏;

(二)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

(三)在进行拆除工程时,必须要制定操作规程和采取安全措施,拆除范围大、危险程度高的要指派专人指挥和安全监护,并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

(四)深槽和较深沟坑施工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坑槽周边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机械,如施工机械确须在坑槽边作业时,应对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第二十四条、现场运输道路管理

(一)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内行驶、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和人员,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二)严禁人货混装、装运各种材料、物件要绑牢,自卸车斗内不准载人;

(三)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转向、制动机构及灯光、信号等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行车时严禁载人。往沟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四)使用手推车、要保持安全距离、装物要牢靠、适度。

二十五条、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一)大型施工起重、提升设备,如卷扬机、塔吊、外用电梯等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其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

(二)清洗、维修机具和设备时,要停车打掩,切断电源,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要设专人看管电闸;

(三)使用蛤蟆夯、震捣器及其它电动工具设备,必须有防触电措施或装置。操作人员配戴防护用品;

(四)使用卷场机、提升机操作前要检查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地锚是否牢固;

(五)挖掘机、吊车等机械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臂杆回转半径内和吊钩下严禁站人;

(六)圆盘锯、木工平刨等设备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一律不准使用;第二十六条、安全技术交底

(一)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按下列程序执行: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三份),征求安全部门意见后,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发后实施;

(二)安全交底具体步骤: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3份,公司安全科、项目部和班组各执1份。班组长组织全体参与该项施工的职工接受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并履行交底的签认手续。专职安全员应现(敬请期待制度大全推出更好文章:场监督交底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做书面记录备查。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一)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和电气防火措施;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三)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系统。临时线路的架设要符合有关要求。配电箱要按集团规定要求设置,用电设备要采用一机一闸,电气开关、插头、插座应完好,加箱上锁,且有防雨、防漏电装置。熔断器按额定负荷装设;

(四)高压输电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规范要求。;

(五)施工现场动力、照明线路的架设及使用的电器设备均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线路跨越道路时,应架空或埋入地下并做穿管保护;

(六)移动式电动机具,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配置防漏电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选用类手持电动工具并装漏电保护器,初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者要在有经验人员监督下操作。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第六章安全检查

第二十八条、企业坚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十九条、企业每年组织2次由总公司主要领导带队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分公司在建项目部。

第三十条、分公司应每季度由分管生产副经理组织安全科人员对分公司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一条、项目部应每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小组成员对工地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并要有检查记录。

第三十二条、作业班组应每旬自行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值日员应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三十三条、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基础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以及各种事故隐患等。

第三十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由检查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有关责任人员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第七章职工伤亡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职工在从事用人单位指派的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伤、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项目部、分公司、总公司应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事故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和其他相关部门,按规定填报"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报表",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第三十六条、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后,对事故责任人要进行处理,对隐患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十七条、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由总公司会同企业所在地的安全、公安、工会、检察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三十八条、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结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与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或行业规定为准。

第四十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可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5月4日起执行。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6

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7

一、注塑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1、设备正常运转时,除注塑机前安全门、控制面板外,严禁接触设备任何部位。

2、任何生产异常的处理必须等待在设备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3、各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定人定机制),未经设备安全培训,并经取得操作资格,不得操作该设备;故障维修由车间指定人员进行,非指定人员不得进行维修操作。

4、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5、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各类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报修,待修复后才能使用。

7、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8、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长头发要扎起来,不准披发,不准穿背心、短裤或裙子,不准穿拖鞋。

9、使用电动工具前必须检查电线、插头、塑料外壳有无破损。

10、更换气接头时关闭气源,防止接头飞出伤人。

11、维持通道畅通,在通道内严禁长时间作业或堆放工件。

12、设备使用完毕必须关闭电源,注塑机PC料保温时例外。

二、注塑机安全生产须知:

1、注塑机半自动正常生产时,只有如下动作可以进行:

a.打开前安全门

b.取出产品和料杆

c.关闭前安全门

如需要额外动作,必须经技术员确认属正常生产必须动作,方可作业。

2、除此以外的任何动作,必须在手动状态下,关停油泵后进行;涉及电气的,还必须关闭电源,比如工作可能接触射嘴及熔胶筒时,必须关闭电源,以策安全,清理工模或调整任何机械零件之前,必须切断电源;

3、设备自动报警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从设备范围内撤出,切换到“手动”状态。

4、发生紧急事件(人身事故,设备、模具突然发出异常响声)时,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并大声求援。

5、机器运转时,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入关闭的安全门内;把手伸入模具前先将安全门打开;检查、修理时如上半身进入两模板中间,应关掉油泵;无论什么场合,整个身体进入两模板时都应先切断电源。

6、机器运转时,必须关闭后安全门,必须使用前安全门来控制模具的开锁模。

7、机器运转时。除注塑机操作者外的任何人接触注塑机前,必须通知注塑机操作者调到手动状态,关停油泵。特别是多人协同作业时,任一方有异常动作前,必须通知协同人员,得到确认后方可作业。

a.注塑机操作者就是操作注塑机进行生产、调试的人,可能是挡车工,顶岗人员,也可能是调试人员。

b.异常动作:除第一条款列出的动作之外的动作。

8、分别在手动、半自动状态下,检查拉开安全门能否切断油泵和电源。

9、检查紧急停止按钮是否有效,按下时能否切断油泵和电源。

10、保证设备及设备周围无油、无水,保障行走安全。

11、发现注塑机的异常情况(漏油、电线损坏、电器插头损坏等等)及时向班长或技术员报告。

##结束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8

第一章公司概况

深圳宝运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5月9日,注册资金为30万元,经营范围是仓储;普货运;提供搬运装卸服务;通讯器材、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汽摩配件的销售。法定代表人是刘玉政。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刘玉政职务总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四、制定货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货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出车前的车辆技术状况检查、高速公路及特殊路段行车注意事项、恶劣天气下的行车注意事项、夜间行车注意事项、应急驾驶操作程序注意事项等。

五、制定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包括卫星定位系统的车载终端、监控平台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要求,监控信息采集、分析、处理规范和流程、违章处罚信息统计报送及处理要求及程序,监控信息保存要求和程序等。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当地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事故单位负责人除向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外,应当于1小时内以《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表》(见附件)书面向市交通运输委总值班室(电话:83168123、83168110,传真:83165191)报告。

三、道路货运企业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总结事故特点和原因,提出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措施。

四、建立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五、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将应急演练方案、演练结果进行记录存档,定期报送给主管部门。

第五章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和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一、企业按照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的1%的比例提取、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及时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所需资金。跟踪、监督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2)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等支出;

(3)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5)安全生产检查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二、企业应建立符合国家规定及适合业务情况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坏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三、企业应根据国家标准要求及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开展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购置、发放和管理工作,建立劳动用品发放记录。

第六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二、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三、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四、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货运企业对货运车辆、货运驾驶人、运营过程等安全生产各要素和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和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日期;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事故隐患治理意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企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七章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企业建立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制度。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提高员工安全生产能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安全工作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

一次,安全例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定期对车辆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等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训练、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道路货运企业应当组织和督促本企业的驾驶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驾驶人员参加教育和培训的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新入职驾驶员上岗前要经过至少24小时的安全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再培训。货运驾驶员,每年至少进行8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货运驾驶员接受教育与培训后,企业应建立企业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档案。

三、企业配备和完善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设施和设备,定期更新宣传、教育的内容。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应予以记录并建档保存,保存期限应至少为3年。

第八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管理制度

1.建立企业驾驶人聘用制度。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严格货运驾驶员录用条件,严格审查货运驾驶人的驾驶证件、从业资格和驾驶经历,符合条件的,签订聘用合同。

2.严格落实驾驶员持证上岗制度,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定期检查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确保证件及时有效,并备案到相关服务单位。

3.建立驾驶员日常管理制度。货运车辆每日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超过800公里)的,按规定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24小时累计驾驶不超过8小时;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4.建立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企业驾驶员实行一人一档,内容包括驾驶人基本信息、从业资质信息、安全行车记录情况、奖惩情况、违章违纪情况、行车事故情况等。

二、车辆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制度。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逾期未年审、检测或年审不合格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2.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对货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货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货运车辆的维护作业项目和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18344)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3.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货运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实现车辆从购置到退出市场的全过程管理。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技术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4.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货运车辆,应当及时交回《道路运输证》,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5.车辆持有效的《道路运输证》、《机动车行驶证》,配备三角木、警示牌、防滑链等安全设备,配足有效消防设备及器材。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9

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研究处理。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4.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6.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进行实施。

8.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要马上进行上传下达。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第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第二十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第二十二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电梯

第二十三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二十六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二十七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二十九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四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三十五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五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0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我们公司建立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标,我们通过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培训人员、改进设施等多种措施,切实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一、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公司采取一级负责、二级管理、三级落实的管理模式,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制度,对安全生产贯穿于公司各项管理工作中,确保公司内部每个岗位员工都必须对自己的工作安全负责。各级领导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职责,认真执行国家与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现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长治久安。

二、 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制度

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防范和减少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制度。包括安全理念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和隐患排除、事件教育、紧急救援等多项措施。并积极开展安全环保活动,引导全员参与,使员工们内化安全守则,做到管事、管人、管物、管事故。

三、 瞬时安全防护制度

公司考虑到实际作业环境的特殊性,建立起了一套瞬时安全防护制度。包括机器维护、设备检查、危险源防护、特种设备及费用检查等,凭借健全的制度和规程,变量应变,拥有足够的准则,把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小,最大限度地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四、环境保护制度

公司坚持科学发展,注重环境保护,努力营造绿色、低碳的生产环境。我们建立了严格的环保制度,主要包括废弃物处置、空气排放控制、水费监管、噪音控制等。凭借比较健全的监管机制和规范的处理流程,努力达到环境保护的重要目标。使员工所在的公司生产环境得到了更优化的完善,让员工们可以安心工作,为公司的发展创造坚实条件。

总结: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公司为保障员工安全和职业发展而不断进行改进的一项重点工作,是企业的生命线。企业要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和落实制度,使员工充满安全感和动力,让公司的生产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从而更好地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管理、监管、教育和创新成为了保证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不可或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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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

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作为现代企业,安全生产是每个企业必须重视的事情。今天,我想谈一下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关注和思考。

1.安全方针

我们公司的安全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不断改进”。在我们公司,安全是我们最重要的一项任务,我们的目标是保持零事故。我们在注重预防的同时,也注重综合治理和不断改进,以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公司规定了安全管理规定。该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在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中,我们采取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不断改进等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成为我们进行安全管理的方针和指导思想。

(2)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职责分工、权责对应等方面的内容,以保障职工的安全和企业的安全。

(3)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我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该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制度法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相关内容。

(4)安全生产的应急措施

我们公司还制定了应急预案,以保障职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公司还注重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在公司,我们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我们采用了定期开展安全培训、设立安全知识学堂、开展安全文化活动等举措,使职工建立起正确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习惯。

4.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

为确保安全生产,公司还要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在公司,我们采用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设立安全巡逻制度、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等方式,以排除安全隐患和风险,保障企业安全。

总之,在我们公司,安全生产是我们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我们采取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不断改进等基本原则,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断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监督,以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职工的安全。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2

公司安全生产是保障生产和员工安全的重要基础,本文将从公司安全生产建设、事故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等多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一、公司安全生产建设

公司应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建设,重视安全文化的建设。公司应当通过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管,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公司应当通过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文明活动等方式,全方位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员工的安全观念和责任感。

二、事故应急预案

针对突发性事故,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做到事前预防、事中迅速处置和事后弥补损失。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应急预案组织机构、预警与预测、应急处置方案、救援力量等,同时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加强应急预案的实战演练。公司还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培训计划,不定期对员工进行应急预案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安全培训

公司应当注重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公司应当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安全培训的内容、对象、方法、时限等,并制定评估和考核机制,评估安全培训效果。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对生产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专业知识和安全技能水平。同时,公司还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会议、讲座、宣传册、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员工的安全素养。

综上所述,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等多方面都是保障公司生产和员工安全的重要基础。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建设,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技能,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3

第四十三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指导快递行业协会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公示制度。快递行业协会应当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建立完备的自律管理制度,强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服务质量、消费维权、诚信经营的评价机制。

第四十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服务质量社会监督网络,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快递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第四十五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快递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市场监管力度,提高行政监管效能。

第四十六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

(一)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二)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

(三)约谈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按照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查封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活动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

(五)经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对信件以外的涉嫌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快件开拆检查。

第四十七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市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并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被检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四十八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服务申诉制度,依法及时处理用户提出的申诉,并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4

公司安全生产是企业安全发展的关键,在现代化的工业时代中,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安全风险和危害越来越大,因此,具备完备、科学、严密的安全生产体系,组织好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势在必行。下面,就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我试着进行探讨和解释。

一、公司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

我国《安全生产法》和《劳动法》明确规定了企业必须制定与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关部门、组织和机构必须监督检查执行。根据企业所在地的不同,还可能存在一些地方的特殊规定或政策。我作为一名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管理工作。

二、危险源识别及风险评估

为了保障全员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工作情况受侵害的程度,公司需要进行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并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在工作中,我们要学会识别各种潜在的危险源,并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种规定,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向上级主管汇报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共同打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公司为保证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需要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工程师和职员做出明确的要求和规定,明确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员工。公司就安全生产采取了严格的责任制度,将安全接连纳入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中,确保每一步工作都是安全的、合规的,从源头上杜绝造成伤亡的因素产生。

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企业是一个文化的整体,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是企业全面安全管理的基础,也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企业需要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意识的教育和培养,推动全员参与、共建安全生产的创新机制,让员工在安全生产中获得更多的快乐和成果。公司人性化、平等与和谐的工作环境,让每一位同事都能够在这里有一份满意度的工作。

五、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企业需要建立科学、公平、公正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和长期稳定的健康发展。公司在安全生产的考核中,每一个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都被纳入到了考核范围之内,公司这样做既是对选用优秀员工的肯定,也是对安全生产的重视。

总之,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是企业安全发展的重要保障,一个企业要想健康、稳定地发展,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实行一系列科学、严格、有效的安全生产制度, 才能避免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效率,使企业得到长期稳定的发展。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5

一、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对监理组及项目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经常对工地安全员进行灌输实施,现场的安全指挥知识。

二、负责制定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改造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改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安全技改经费的及时落实。

四、组织创建“安全企业”活动,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及交通复杂的施工现场管理。

六、安全员上岗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严格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文明试生产,坚持交接班时必须交清安全情况。

八、遵守劳动制度,认真执行安全员工作制度,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九、按时检查,发现问题能自己处理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领导,以防事故发生。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6

第三十二条邮政管理、国家安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快递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寄递渠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三十三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

第三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保存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信息。

第三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除法律明确规定或者用户书面同意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用户使用快递业务的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设置快件处理场所,应当事先征询市邮政管理部门以及有关部门意见,并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预留工作场地,其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机关、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收寄快件时,对信件以外的快件,应当当面验视内件,符合寄递规定的,应当当场封装并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第三十八条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遵守国家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寄件人需要出具身份证明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依照国家规定需要寄件人提供有关书面凭证的,应当要求其提供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收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第四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接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托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遵守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与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

第四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收寄的快件中有国家禁止寄递物品的,不得继续转发和投递。对于依法应当没收、销毁的物品或者不能判定其安全性质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向邮政管理、、国家安全等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对已经收寄但不需要没收、销毁的禁止寄递物品以及一同查处的禁止寄递物品之外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第四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实物以及电子档案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快递运单的实物保存和电子档案保存应当满足快递服务标准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保存期满后,按照规定集中销毁或者删除。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7

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企业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针对企业生产环境的不同特点和员工的不同需求,公司应建立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包括“谁负责、谁管理、谁承担责任、谁培训”四个方面,明确企业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此外,还应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业务范畴和管理职责,规定各种应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处理程序。

二、生产作业安全制度

生产作业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应包括从材料的收购、仓储、运输、生产、加工、包装、贮存、分装到使用、回收、废弃和处理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要求。制定生产作业安全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员工在工作中需要遵循的安全要求,并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职工安全防护制度

职工安全防护制度是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安全的基础。应包括各种职业病防护、安全帽、防护眼镜和呼吸器等个人防护用品的选用、使用、保养及管理制度。同时,还应针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制定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机械设备安全制度

机械设备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要环节,应包括机器设备的保养、维护、检修、使用人员的培训、操作规程等。此外,还应配备完善的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体制,并制定完善的机械设备安全检测和使用记录。

五、火灾防控制度

火灾是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隐患,企业应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火灾防控。应包括灭火器具的配置、人员的火灾预防知识和应急逃生演练,制定火灾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火灾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六、安全应急预案

安全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保障。应包括安全事故的处理、应急救援组织、通讯手段和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等。企业应定期组织演练,并根据演练成果完善应急预案。

七、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可拓展宣传与教育口径,促进员工的安全意识,提升安全防护的效果。应包括安全知识宣传、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培训、安全经验借鉴等。同时,还应注重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监督,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心。

总之,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身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员工在工作环境中得到安全保障。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也是企业对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承诺和保障。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8

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确保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以下是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管理规定

1.1、公司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各级责任和权利。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拥有专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

1.2、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所有员工必须接受招聘前、入职时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每个员工必须意识到自己在工作中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1.3、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违反规定进行操作和行为。发现违反规定的员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生产安全规定

2.1、公司应当保证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并定期进行维护、检修和更新。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操作资格证书和证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管理。

2.2、公司必须建立安全检测和监测制度,确保生产环节的安全性。各类检测和监测数据必须及时记录和汇总,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和整改。

2.3、公司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用电规定,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和稳定。并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响应和抢险救援工作。

三、劳动保护规定

3.1、公司应当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建立完善的劳保用品发放、替换和检修制度。严格禁止员工私自更换或弃用劳保用品。

3.2、公司必须建立员工体检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发现健康问题的员工必须进行诊治,并保证其安全和健康。

3.3、公司必须建立安全上岗证制度,保证员工的岗位匹配和上岗合格。同时,建立岗前培训、考核和复磨制度,确保员工上岗前经过全面的培训和考试。

四、应急管理规定

4.1、公司必须建立应急预案,制定各类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干部队伍。

4.2、所有员工必须知晓应急处置流程和方法,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模拟。公司还要定期开展现场消防、防护设备使用和事故处理演练,以提高员工应对危险事故的能力和素质。

以上是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公司将持之以恒地执行这些规定,为员工和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公司还将加强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为员工提供更优质的工作环境和服务。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9

第四十五条采种作业人员,要选择技术熟练,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担任,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和不适合高空作业人员,禁止上树采种。

第四十六条上树采种,必须使用爬树器、安全带、安全绳等设备,保证防护设备质量,坚固适用。采种作业人员每组不得少于3人。

第四十七条在上树采种时,必须站在不易折断的枝丫上,并系好安全带,严禁跨越树采种。采用机械设备采种作业的,应注意机械的安全使用和油料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条遇有搭挂树和挂枝的树木,以及身畸形怪状等易折易断树木和五级以上风、雨、雪天时,不准上树采种。

第四十九条地面捡运种子人员应佩戴好安全帽,严禁与采种人员交叉作业。

第五十条采种人员上下树时,地面上要有人监护以防蹬空坠落,不准单人作业。

第七章割带、整地、造林人员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条割带、整地等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五十二条清理倒木、树头、枝丫时,要抬运,不准用肩扛,在坡度较和有滚动危险的地段清理倒木时,不准站在下坡作业。

第五十三条割带、刨穴、抚育等作业使用的工具,要经常检查,安装要牢固,并将刀、斧上套,锯上夹。

第五十四条刨穴时,首先清除障碍物,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十五条整地与造林同时进行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3米。

第五十六条在30度以上陡坡造林时,要防止浮石滚落伤人。

第五十七条造林设临时假植棚、要搭牢固,经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十八条作业人员要了解熟悉生产作业场所的环境,严禁单人出行,以防走失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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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

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我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落实到实际生产操作中。以下是关于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详细介绍:

一、 安全管理制度

1.1 员工入职前培训

公司在聘用员工前,必须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新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并了解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员将就个人员工的安全行为和责任进行详细讲解并有问答环节,确保培训安全知识的效果。

1.2 安全操作规程

生产作业前,操作人员必须查阅和按照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如未经过操作规程学习和操作者未按照规程执行,公司将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1.3 事故报告制度

如发生安全事故,公司内部的时间线、事故原因、影响和负责人等必须详细记录在日志中方便长远跟进及审计反馈。员工必须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并进行相应的处置和报告,确保事故能够被及时控制和解决。

二、 人员安全规程

2.1 安全防护用品

公司要求员工使用所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安全鞋、手套、呼吸器等。操作人员必须检查并确保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没有损坏或有磨损。

2.2 禁止使用管制物品

公司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或带入公司内部任何管制物品,如烟草、酒精、毒品等。

2.3 良好作息规律

公司强烈建议员工保持良好的健康生活习惯及睡眠规律,不过度工作,避免睡眠不足引发的安全问题。

三、 生产作业安全规程

3.1 安全检查制度

公司要求员工在作业时,每天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并确保所有的安全措施都已经准备就绪。

3.2 设备标识标注

公司所有设备必须标明电源信息,接线图、异常公示、按电动机命名必须按照固定的员工编号、设备位置方向及其组合,便于员工在操作时快速明确指令。

3.3 职业卫生检测

公司将在定期检查工作环境的卫生标准,并宣传职业危害因素的可防范、可预防、可控制等的相关政策,促进员工工作健康。

3.4 相关纪律要求

公司要求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绝对不能打闹、偷懒、游戏,必须保证生产操作的严肃性且工作时间内不能进行私人活动。

四、 应急处置规程

4.1 事故应急预案

如出现生产意外情况及紧急事件时,公司操作维护人员一定要熟知各项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进行处置。

4.2 防范意外措施

公司规定了各种场景下的防范意外措施,以预防未发生的意外事件。员工必须按照相关措施进行操作,提高自身的防御能力。

以上为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详细介绍。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安全意识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我们相信,在公司规章制度的持续性应用和每个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将会不断提高,公司的生产经营也将更为稳定、可持续。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2】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01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02 行政办公室安全职责 03 安全环保部安全职责 04 生技科(含设备科)安全职责 05 质监部安全职责 06 开发中心安全职责 07 财务部安全职责 08 采购部安全职责 09 物资管理科安全职责 10 销售公司安全职责 11 物流部安全职责 12 环保站安全职责 13 董事长安全职责 14 总经理安全职责 15 工厂厂长安全职责 16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7 开发中心主任安全职责 18 财务部经理安全职责 19 安全环保部部长安全职责 20 生技科(含设备科)科长安全职责 21 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职责 22 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23 物资管理科科长安全职责 24 保管员安全职责 25 技术(设备)员安全职责 26 统计员安全职责 27 开发人员安全职责 化验员安全职责 29 班组长安全职责 30 操作工安全职责 31 后勤员工安全职责 32 电工安全生产职责 33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承诺书 第三章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第四章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第五章 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第六章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第七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八章 法律、法规识别与管理制度 第九章 交接班制度 第十章 消防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第十二章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章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 工器具管理制度 第十六章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七章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八章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九章 仓库管理规定 第二十章 巡回检查及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第二十一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章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章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章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章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章 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章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章 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章 防跑料、串料管理规定 第三十章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章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章 承包商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章 变更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章 职业卫生及生产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章 事故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章 防建、构筑物倒塌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十七章 防汛、防台风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十八章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十九章 文件控制程序 第四十章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章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章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制度 第四十三章 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目的 为保障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强化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公司的每位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各尽职守、各负其则。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部门和车间。说明 3.1 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2 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3 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3.4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01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1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确立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健全安全设施。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审批安全生产奖惩方案。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消减风险,预防事故的发生。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并迅速做出处理。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和使用计划,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设计审查、总体开工方案审查、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组织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安委会负责评审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的评审。安委会负责每年评审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适合性,并及时予以修订;当发生各项变更时须进行修订时可随时组织实施。

02 行政办公室安全职责 1 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及时转发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负责收集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编制清单,汇总、存档,负责文件控制。协助安全环保部对新入厂员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负责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对特殊作业人员体检,并将检查结果告知从业人员。做好新工人招收(包括临时工录用)和职工调配工作。负责企业员工的人事变更管理工作。做好司机、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行驶。负责本单位食堂、所属库房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工作,防止火灾和食物中毒。负责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厂内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编制、修订公司的保卫、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负责员工的伤病救护工作,制定急性中毒、灼烫伤等急救措施,参与企业各种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03 安全环保部安全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方针、目标的制订、分解、实施和考核;参与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编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绩效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考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有关安全标准化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安全技术规程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安全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工作。负责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负责监督车间及相关部门的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活动计划。会同生产部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安全设施附件和罐区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动火证、高处作业证、设备内作业证的签发工作。负责监督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参与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到公司汇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位,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并作会议记录。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评级管理工作及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04 生技科(含设备科)安全职责 1 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制定生产计划,组织安排生产,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作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负责起草和修订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负责各种设备、设施、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气设备进入生产装置。负责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隐患要坚决停用。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试车工作。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并通知相关部门,防止事态扩大。及时如实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重大伤亡、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事故的防范措施。负责监督排查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组织编制、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对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和作业监督管理。负责执行企业的安全方针目标,加强风险控制的策划。加强生产设施的安全使用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负责协调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05 质监部安全职责 1 了解、熟悉国家有关安全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从质量管理上对公司的安全负责。负责对企业监视、检测、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仪表进行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对作业过程中监视和测量设备、作业场所的各类仪器、仪表定期检维修,确保精度和灵敏度。对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的易燃、易爆物料和有毒有害物料分析,必须准确及时。负责生产事故分析时的化验检测和数据处理。负责及时掌握在化验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类事故的情况,并制定应急措施。负责对本部门新工人进行二、三级和员工换岗的安全教育考核,并做好相关记录。要经常对所属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保证安全生产。负责公司化验规程、化验项目、化验仪器、化验人员的变更管理。

06 开发中心安全职责 1 研制和开发新产品应作出安全预评价,提出安全措施,并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编制和修订小试转生产项目的工艺、操作、安全规程,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安全技术说明书)。在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时,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负责开发中心所用原料和化学药品的保管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设备。负责对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作业技术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对设计项目的安全性负责。当出现技术工艺、设施设备等的变更时,负责组织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工作。对本部门所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写出事故报告报事故主管部门。

07 财务部安全职责 1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审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物品的经费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按照“三同时”原则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资金,落实劳动保护设施,不留安全隐患。审查各项安全奖惩的落实情况,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08 采购部安全职责 1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本部门的安全运行负责。负责按计划要求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材料。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的采购各类劳动防护用品。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危险化学品法规和标准,加强危化品的采购和贮存运输管理,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对购入的原材料、设备、配件等质量负责,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有特殊安全性能要求的应按规定要求采购。

09 物资管理科安全职责 1 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安全保障制度,严格执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加强对危化品贮存的管理,根据物料特点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加强对各库区、贮罐区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管理,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和按标准及时发放。负责对叉车的安全管理,加强危化品在本公司的运输、装卸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加强对本部门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其能及时投入使用。要经常对所属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保证安全。对本单位所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写出事故报告报事故主管部门。负责公司防汛、防火、抢险用物资的保管、维护、发放。销售公司安全职责 1 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加强对危化品贮存的管理,负责公司驻外地仓库的安全管理。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在交付商品时提供给用户,作为一种服务随商品在市场上流通。加强危化品的运输管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监督指导客户对农药的安全使用。物流部安全职责 1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本部门的安全运行负责。负责公司对外物料运输、出口报关的管理工作。负责物料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物资运输任务。负责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环保站安全职责 1 环保站由安全环保部直接领导,负责全公司的环保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令、指示,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保证环保设施安全正常运行,确保其治污效果,保证“三废”达标排放。负责对废水等进行采样监测,随时掌握排污状况,及时发现排污存在的问题,会同有关单位整改。负责对本单位新工人进行二、三级和员工换岗的安全教育考核,并做好记录。要经常对所属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保证安全生产。对本单位所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写出事故报告,在三天内报事故主管部门。董事长安全职责 1 对公司总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进行决策。授权总经理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4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对本公司重大的安全事务进行决策,时刻监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处理本公司内突发的的重大安全事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就安全事务进行讨论或决策。总经理安全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根据公司的情况配备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解决安全措施费用。组织和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难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法。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工厂厂长安全职责 1 对工厂负安全领导责任。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组织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领导监督车间改建、扩建、新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工作。组织参加车间重大伤亡、火灾、爆炸等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督促检查车间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协调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监督车间的安全管理,经常巡回检查。直接领导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定期检查和听取安全技术管理机构的工作汇报。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 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对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设计要符合国家安全、消防、环保和工业卫生要求(规范)。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安全卫生防护措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负责组织编写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操作规程等文件,并对上述文件的的正确性负责。负责设备、工艺等变更管理,包括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的修改完善以及组织人员的培训教育等。开发中心主任安全职责 1 对分管的单位安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生产工艺操作规程、技术标准,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协助厂长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负责审核引进技术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解决隐患,保证安全。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制定事故防范措施。财务部经理安全职责 1 负责财务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根据公司领导的安排和工作需要,参加安全经济分析活动。参加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的审定工作,负责提出资金费用的落实方案或建议,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安全环保部部长安全职责 1 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主要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监督全公司的安全培训工作和考核工作。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试车工作。负责消防器材的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工作,搞好员工体检、职业病防护和健康监护工作。参与设备事故、生产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伤亡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车间、部门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生技科(含设备科)科长安全职责 1 在工厂厂长领导下,对所分管的工作负安全领导责任。协助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参加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协助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参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和修订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试车工作。参加车间重大伤亡、火灾、爆炸等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督促检查车间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协调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监督车间的安全管理,经常巡回检查。监督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和作业监督管理。协调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职责 1 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本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拟定、修订本单位的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落实二级安全教育,定期进行考核。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并落实整改措施。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充分发挥安全员、班组的作用。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检查、处理和上报。组织车间内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公司领导书面报告。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规定。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 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助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并负责实施。对新进员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班组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并有权制止违章行为。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做好安全装置、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物资管理科科长安全职责 1 对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成品物资安全保障制度。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贯彻执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库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购入设备、配件和入库成品及有关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储存、发放成品要符合物资安全管理要求。负责本部门的隐患治理。保管员安全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对分工仓库的安全负责。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爆、防盗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做好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对仓库的所有物品、原辅材料做到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布局合理、存取方便。了解、熟悉所分管仓库内物料的性质以及出现危险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和各种报表。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坚决不予验收。保管员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准确地记好物资账目,随时反映库存变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核算、结账和有关报表。技术(设备)员安全职责 1 负责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参与编制安全技术、设备维护检修、保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生产、设备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参加新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设计审查,竣工三同时验收,参加设备工艺改造,操作工艺条件变更方案的审查。发生安全和设备事故,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负责安全生产和设备管理工作记录、资料的管理、分析、汇报。统计员安全职责 1 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

2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掌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参加安全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开发人员安全职责 1 对研制和开发新产品作出安全预评价,提出安全措施。编制和修订小试转生产项目的工艺、操作、安全规程,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负责转化项目的技术工艺培训,对生产线进行技术指导。提供相关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安全技术说明书)。参加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设备。参加本部门及相关项目的事故调查、分析。化验员安全职责 1 在部门领导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安全工作。了解、熟悉国家有关安全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负责对各种试剂的安全管理,管理好各种仪器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努力学习新知识,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保证所提供各项数据的可靠性。保持化验室清洁卫生,做到物品排列有序,负责做好各种器具的洗刷、消毒工作。负责生产事故分析时的化验检测和数据处理。班组长安全职责 1 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公司有关的安全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认真执行交接班管理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负责本岗位的防护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的管理工作。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领导。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操作工安全职责 1 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严格执行工艺规程,精心操作。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中的异常情况。维护保养好设备,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的及时上报。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好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后勤员工安全职责 1 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履行安全职责。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文明办公。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电工安全生产职责 1 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履行安全职责。各项作业前,穿戴好相应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安全措施,开具安全作业许可证,检查工具、仪表是否完好。任何电器未经检查,一律视为有电,严禁用手触及。电器设备维修,必须在停车,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方可作业。认真做好用电、维修记录,对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的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为全面贯彻执行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本制度的考核工作。负责对各部门、各级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2、安全责任考核按月度进行,年终进行总结,由安全环保部汇总,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提出奖惩意见,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公司的安全生产实行以首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责任应明确内容、时间和考核标准的奖惩办法。

4、公司各级领导、全体员工与各职能部门,均须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项目负责任。

5、车间或部门因管理不到位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原因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火灾、爆炸或重大伤害事故,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扣除车间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当月安全补助金,并取消车间及车间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人当年评优资格。

6、内车间或部门发生轻伤事故、火情、一般设备事故(责任事故),扣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扣除车间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当月安全补助金。

7、年终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总结,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进行考核,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执行、兑现。

第二章

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了提高公司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保障本公司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的安全、稳定,受董事会委托作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在此,向广大员工和社会郑重承诺:

1、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和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保障其受到严格执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政府及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3、保障安全投入资金的合理提取和使用;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为员工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使用;持续完善安全工艺、设施,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4、经常参加公司的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5、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6、保证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坚持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整改落实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8、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积极弘扬公司安全文化,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9、落实安全奖惩,做好绩效考核,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表彰安全先进典型,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本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接受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内容与要求 3.1 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 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2.2 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3 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4 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置、落实)。

3.2.5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3 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

3.4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

3.5 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6 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7 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

3.8 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相关记录 《会议记录》

第四章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 目的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要求,为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职责与分工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和使用计划。并对其使用监督检查。

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支出。

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费用的审批、使用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费用包括 A 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资金投入。

B 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C 安全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防雷设施、防噪声防尘设施等费用。

D 职业卫生改进、检测费用,员工休息、洗浴设施费用。

E 应急设备投入和人员组织费用及应急演练费用。

F 事故隐患整改费用。

G 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费用。

H 其它为提高安全状况所需费用。

4.2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3 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 4.3.1 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1月份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提取比例按附录标准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

4.3.2 财务部门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台帐,专款专用。

4.4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4.4.1 使用安全生产专款的部门填写《安全费用审批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提取使用。

4.4.2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完成后应进行总结,并将费用使用情况逐一填写清单报相关部门存档。

4.4.3 安全生产费用项目的使用主要部分应将发票(复印件)与安全费用汇总表一并存档。

4.5 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4.5.1 安全生产费用由安全环保部按计划审批,年末编制汇总。

4.5.2 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4.5.3 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专户资金不足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临时追加安全帐户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相关记录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安全费用台帐》 《安全费用审批表》 《安全费用汇总表》

《领料单》 附录: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超额累退方式)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2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3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五章

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了充分识别与评价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在出现新问题时能及时更新控制,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达到事前预防、消减危害、控制风险的目的,特制订本程序。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组织并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具体实施。

相关部门:生技科;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内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内容与要求 4.1 术语 4.1.1 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4.1.2 风险:特定危险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4.2 公司组织以总经理为组长、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代表为组员的风险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范围的风险评价及控制工作。

4.3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的范围包括公司进行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和作业场所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危害辨

识和风险控制应为确定设备要求、明确培训需求、建立运行控制和对所需控制活动的监测提供信息,以保证实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4.4 辨识危害时,应充分考虑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和七种危害。

4.4.1 三种状态:包括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连续生产过程,属正常状态。生产的开始和临近结束时,危害与正常状态有较大的不同,属异常状态。紧急状态则是火灾、大风、暴雨、风暴等情况,对可预见的紧急状态,应有相应的计划、措施,以保证其影响最小化。

4.4.2 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辨识危险时应在对现有的危害进行充分考虑的同时,也要看到以往遗留的风险以及策划中的活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应在尽可能全面地考虑生活活动的各个方面使风险得到控制。

4.4.3 七种危害类型: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生理、心理)。

4.5 危害辨识应依据本单位区域范围、生产性质和时限进行确定,以保证该方法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危害辨识应从基层做起,各部门也应对自己的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危害进行辨识。危害辨识一般可通过以下方法进行。

4.5.1 询问、交谈 由对某项工作具有一定经验的人组成小组(一般3-5人),分析某项工作中存在的危害,可初步分析出该项工作存在的所有危害。

4.5.2 现场勘察和工作经验判断 由具有一定安全技术知识和掌握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要求的人组成小组(一般2-3人),进行现场勘察。通过对现场环境或工作经验判断,发现存在的危害。

4.5.3 查阅有关记录

通过查阅事故、事件、职业病记录,从中发现存在的危害。

4.5.4 获取外部信息 从同行业或类似行业、文献资料、聘请专家咨询等方面获取有关危害信息,包括货主及其他相关方的要求,加以分析研究从中辨识存在的危害。

4.5.5 工作任务分析 通过分析员工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辨识有关的危害。

4.5.6 安全检查表 运行已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从而辨识出存在的危害。

4.5.7 其他适应的辨识方法。

4.5.8 下列四种危害,应定为本单位风险评价级别较高的危害 A 曾发生过事故,至今无合理控制措施的; B 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风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C 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标准的; D 相关方依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或局及公司所做承诺提出的合理抱怨。

4.5.9 风险评价的方式可分为定性评价和半定量评价两种。

定性评价一般适用于可以比较直观得出结论的风险评价;其它不宜直观得出结论的风险可通过公式(D=LEC)进行半定量风险评价。其中:D-风险评价值,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暴露于风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4.6 风险评价实施 4.6.1 各部门、单位统一组织部门负责人、班组长、生产骨干进行本部门、单位危害辨识,风险评价。

4.6.2 安全环保部汇总各部门、单位的危害辨识,统一组织风险评价小组进

行公司的风险评价,编制重大危险源清单。

4.6.3 风险评价的结果应形成文件,作为建立和保持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中各项决策的基础,并为持续改进本单位的安全标准化管理绩效提供衡量基准。在确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目标、管理方案时,应充分考虑风险评价的结果。

4.6.4 在风险评价中评价为Ⅱ级以上级别的风险应确定为重大危险源。

4.7 风险控制 4.7.1 公司对识别出的危害,按照其风险等级,进行风险控制策划并进行分级控制。风险控制包括消除、限制、处理、转移风险、个体防护等,可通过制定管理方案、强化运行控制、制定应急预案等方法实现。

4.7.2 对辨识、评价出的风险,由安全环保部组织进行控制策划,制定风险控制计划。所制订的风险控制计划应有助于保护环境、员工的安全健康,并与公司的运行经验和所采取风险控制计划的能力相适应。

4.7.3 各部门、单位应对风险控制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控制效果进行监测,每半年对风险控制计划的有效性进行一次评价,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风险控制计划。

4.8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动态管理 4.8.1 公司根据生产变化、国家法律法规发布、变更等情况,针对变更的因素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重新发布或更新风险清单,并进行风险控制策划。

4.8.2 对新增项目,如新增设备、库房、厂房、道路、新使用的生产工艺和工器具等,应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更新风险清单并进行风险控制策划。

4.8.3 对已消除的危害,及时从风险清单中撤消。

4.8.4 将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信息定期进行评审。

4.8.5 公司应将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信息提供有关部门、单位

作为人员培训、运行管理、设备管理、进行所需的监视活动等的内容。相关记录 《安全检查表》 《危险源识别评价表》 《安全检查表》 《重大危险源清单》 《风险控制计划》 《会议记录》 附录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L L 值的确定)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发生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Ⅱ

暴露于风险状态的频繁程度E(E 值的确定))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C 值的确定))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40 灾难, 数人死亡, 或造成一定财产损失 15 非常严重, 一人死亡, 或千万一定财产损失 7 严重, 重伤, 或较小财产损失 3 重大, 致残, 或很小财产损失 1 引人注目, 不利于基本安全生产要求 Ⅳ

风险等级划分表

D D 值

风险程度

风险等级

措施

﹥320 不可接受 Ⅰ 必须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仅在将风险降低到可允许的程度,方可工作 160-320 重大的 Ⅱ 严格落实控制措施,降低风险 70-160 中度的 Ⅲ 努力降低风险,但符合成本与有效性相一致的原则 20-70 可容许的 Ⅳ 实施控制措施和监测 ﹤20 可忽略的 Ⅴ 保持控制措施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第六章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 目的 安全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车间及部门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职责与分工 3.1 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科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3.2 各车间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并组织群众性的安全自查活动。内容与要求 4.1 日常安全检查 4.1.1 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严格执行班中的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

4.1.2 非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之中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

4.1.3 各单位、班组如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人、财、物的安全,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隐患要上报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监督落实整改。

4.1.4 各单位要发动全体员工随时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4.2 定期安全检查 4.2.1 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4.2.2 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防中毒、防汛为重点。

4.2.3 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防冻保温为重点。

4.2.4 冬...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3】

第一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三、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四、运输货物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运输证件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证件,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五、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六、做到三不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七、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九、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第二章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公司总经理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具备安全员资质。

三、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五、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六、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七、安全生产和日趟检机构人员名单:

日趟检承诺书

漳州开发区运管处:

为贯彻实施开展我区营业性道路货运车辆的日常维护、检验(日趟检)制度,本公司郑重承诺按照运管部门的要求,严格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把营业性道路运输车辆建立日常维护检验制度,作为本公司安全生产中的一件头等大事来抓,为确保日趟检工作的顺利开展,特规定:

一、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要做到一日三检

二、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三、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四、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五、做好各项检查工作的记录,如有异常,及时汇报。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二、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三、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四、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五、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六、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七、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4】

公司安全生产是保障生产和员工安全的重要基础,本文将从公司安全生产建设、事故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等多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一、公司安全生产建设

公司应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建设,重视安全文化的建设。公司应当通过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管,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公司应当通过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文明活动等方式,全方位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员工的安全观念和责任感。

二、事故应急预案

针对突发性事故,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做到事前预防、事中迅速处置和事后弥补损失。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应急预案组织机构、预警与预测、应急处置方案、救援力量等,同时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加强应急预案的实战演练。公司还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培训计划,不定期对员工进行应急预案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安全培训

公司应当注重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公司应当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安全培训的内容、对象、方法、时限等,并制定评估和考核机制,评估安全培训效果。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对生产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专业知识和安全技能水平。同时,公司还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会议、讲座、宣传册、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员工的安全素养。

综上所述,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等多方面都是保障公司生产和员工安全的重要基础。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建设,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技能,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5】

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企业数量与规模不断扩大,企业安全生产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企业的正常运转,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当务之急。本文旨在全方位介绍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以期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规范性。

一、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意义

安全生产制度是企业正常运转的保障,也是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制定良好的安全生产制度,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企业产能、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给企业带来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

二、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分类

(一) 总则类制度: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总则类制度主要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和责任制度。

(二) 行政类制度:如《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办法》等。行政类制度主要针对企业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

(三) 技术类制度:如《企业机械设备安全使用规程》、《高处作业管理制度》等。技术类制度主要针对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四) 状态类制度:如《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安全检查与监督制度》等。状态类制度主要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机制。

三、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内容

(一)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规定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处理

4.安全培训与教育

5.生产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改进

(二)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消防组织机构及职责

2.消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3.火灾风险评估与期间控制

4.火源管制和烟雾管理

5.应急消防设施使用与演练

(三) 企业机械设备安全使用规程

1.机械设备保护措施和维护管理制度

2.机械操作员必须遵守的规定

3.机械保养、维护、维修、检查、调试标准和操作规程

4.机械故障处理和排查

(四) 企业高处作业管理实施办法

1.高处作业管理员的职责与权利

2.高处作业人员的管理与控制

3.高处作业安全资料和分配工具的管理

4.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和管控要求

五、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实施

安全生产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共同参与,每个员工都应当认真遵守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同时,企业应该建立监察和检查机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的检测和评估,加强对于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规范性。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够健康发展,员工能够平安工作。

六、结语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是企业发展的保障,也是员工工作的保障。制定和实施好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说极为重要。希望本文可以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规范性,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6】

一、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按照许可证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显着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单位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四、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五、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六、食品操作人员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七、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冷藏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0℃-10℃之间,冷冻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20℃--1℃之间。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八、制作凉菜应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凉菜专用的要求;

九、按照要求清洗消毒餐饮具,并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饮具;

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导致或者或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7】

第四十九条违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利用快递服务车辆从事快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违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露天场地堆放、分拣快件或者野蛮分拣快件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按照规定收集、统计、分析运营信息,报送有关数据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时,未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违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收寄的快件中有国家禁止寄递物品,继续转发和投递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快递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8】

一、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二、对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变更等情况变化,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及时相应补充完善。

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的各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使各类隐患能全面得到克服和治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条件等等第一手资料,并熟悉安全法规、标准等才能编制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全面、具体。安全技术措施贯彻于施工的全过程,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只有把各种因素和各种不利条件,考虑周全,有对策措施,才能真正做到预防事故。全面、具体不等于罗列常用的规章制度,这些规定在安全技术措施中,虽未被抄录,但仍必须严格执行。

五、对大型群体工程或一些面积大,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中编制施工技术总体措施,确保该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对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

六、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分部分项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在开工前编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

二、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执行。遇到因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时,应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必须认真执行,遇到因条件变化或不周必须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

三、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程开工前,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要将工程概况、班组长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应重复进行交待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安全技术中的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应向工地负责人、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和讨论,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打下基础,安全交底应有书面材料,有双方的签字和交底日期。

四、分部分项和各种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开挖深度和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壁桩,以防土方坍塌。

(2)、脚手架等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3)、高处作业及独立悬空作业防护。

(4)、安全网的架设要求、范围、架设层次、段落。

(5)、垂直运输机具,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位置及搭设要求、稳

定性、安全装置等要求和措施。

(6)、施工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的隔离措施。(7)、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道的布置。

(8)、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纸,在建筑工程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间距,没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和采取的防护措施。

(9)、中小型机具的使用安全。(10)、模板安装与拆除安全。

(11)、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12)、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隔离设置。

五、安全技术措施中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六、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检查,技术负责人、编制者和安全技术人员,要以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问题,要对其补充和修改,使之更加完善、有效,各级安全部门要以施工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落实。

七、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督检查外,还要建立必要的与经济挂钩的奖罚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一、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公司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编制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主要责任,其它有关领导在管范围内负分管职责,财务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按时支付,不得挪用他用。

二、每年第四季度开始编制下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1)、由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向项目经理布置编制计划的具体要求。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广泛吸取职工群众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编制出客观存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审查后,上报公司。

(3)、由公司质安科负责将各下属单位上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初步审查汇总,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总工程师、质安科、技术科详细讨论,明确资金限额,设备材料来源、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并限定完成期限。(4)、上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5)、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

(6)、各级领导必须首先从思想上要对批准后的计划高度重视,把这项计划的实施列入日程,关心和经常了解计划的实施过程情况,深入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计划一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必须变更内容时,也应按报程序

办理变更手续。

(7)、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是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基础,专款专用,才能保证计划的实施。

(8)、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人纳入单位施工(生产)计划、财务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购置(制作)计划。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按期实现。

(9)各级安全生产部门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要经常性地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安全措施计划的实施。

(10)、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完成后,还要组织验收。学按期完成的要查明原因,限期完成。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发现和消除隐患,落实整改,推动工作的有效措施和重要手段。检查办法有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检查形式有经常性、定期性、突击性、专业性和季节性检查。

一、公司领导实行安全值勤检查制,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督促工作。

二、项目管理干部须轮流负责安全生产总值勤和检查,在上班前及生产活动中,应组织和管理好班组安全值日员工作,认真抓好当天安全活动。

三、管理干部在安全值勤检查期间,对本单位、本工地的安全生产负有全责,必须认真负责,履行职权,严格贯彻执行政府及上级的政策法令,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做好群众性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管理干部值勤人员要特别重视对例假前后、季节变化和常发性的,易被忽视的部位以及在特殊情况下操作的安全生产检查。

五、生产班组每天派有专人进行安全生产值勤检查,值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检查所在场所的安全设施,操作环境,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填写班组记录,对不安全因素有权及时提出纠正和加固或向上一级汇报,及时处理,对所在班组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劝止,根据情况在必要时可停止其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

六、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每月二次,对查出的问题由负责检查的一级组织以书面形式分发所在单位和工地,限期落实整改,各专职安全员负责督促执行。对整改不执行者可停止或部分停止生产和工作,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加别给予处罚。

七、各单位自行制造、修理的机具,在出厂前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验收和安全装置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签证后,方可出厂使用,塔式起重机、脚手架、井架、登高设施、施工机械等,在搭设完毕后,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施工人员,班长和安全员进行检查验收。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使广大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检查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二、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三、新入企业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公司(分公司)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和有关事故案例教训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项目部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本工程施工特点、项目部规章制度、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现场危险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及电气安全事项和防火、防毒、防爆知识,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班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装置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和作业环境、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50学时。

四、工人变换工种(包括临时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五、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教育档案,经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场(厂)

工人,应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并履行签字手续,收项目安全员负责管理,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人不得分配工作上岗作业。

六、对电工、电焊、塔吊司机、架子工、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企业负责管理,并建立培训档案。

七、施工现场应利用安全会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宣传标语、安全生产录像等多种形式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工人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八、项目经理每应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

九、专职安全员必须经有关主管部时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每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管理人员考核奖罚制度

一、对精心管理,精心施工的管理人员,根据责任管理轻重和本工程达标获奖情况,给予每月200-1000元及其以上的奖金。

二、在施工规范的约束下,凡管理人员在管理和施工中积极创新,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并取得明显效益,视其贡献奖励100-800元。

三、在施工管理中能及时发现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苗头,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视挽救效益给予奖励。

四、今天的事今天完成,凡拖到明天的均罚款100-200元;完成不了要有充足的理由须事先说明,经项目经理批准方可。

五、推卸责任,该负责的事不负责,还指责别人过失的,罚款100-500元。

六、由于本职工作失误,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或化大力气挽救达不到原要求的,根据工作职责及情节轻重罚款300-1000元。

七、管理人员工资按出勤考核,不得随意离开本职岗位,有事须向项目经理或工程负责人请假,违者罚50元并扣除当天工资。

八、夜间值班制度是每个管理人员的应尽义务,每五天轮流一次;值班人员全权负责处理当晚的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的治安,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值班人员罚款50-100元/夜。

本制度以奖励为主,罚款水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希望大家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贯彻执行。“在生存中求发展”,为本工程达到预定的质量、安全目标而奋斗!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1、事故统计:

1.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均要进行统计。统计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各类事故发生的次数,职工伤亡人数,伤亡程序,事故的类别,造成伤亡事故的原因和经济损失。

1.2职工伤亡事故分轻伤、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事故。事故的大小、轻重、标准、统计方法均按建设部(94)年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2、事故报告:

2.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2.3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3、事故调查:

3.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

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3.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有地的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3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关系由省、市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①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伤亡、经济损失情况。②确定事故责任者。③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④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3.6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以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劳动部门处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但不得超过事故处理工作的时限。

4、事故处理

4.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4.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3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

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5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施工现场不扰民措施

一、施工现场应加强环境管理,控制扬尘、噪声和水污染,把环境保护作为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

二、施工现场应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经常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建筑楼层清理建筑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四、在市区、郊区城镇和居民稠密区、风景区、文物保护区的施工现场,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茶炉、大灶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六、凡进行现场搅拌作业的,应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过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排污管线或回用于洒水降尘。

七、施工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八、凡居民区进行施工作业的应防止施工噪声污染,必须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夜间22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噪声措施,报经所在地环保局许可后公告周围居民群众,方可施工。

九、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扰民。

十、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夜间施工照明不得直射居民住宅区,现场住宅内夜间不得大声喧哗或播放电视、音乐时音量过大。

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一、脚手架、井字架搭设安装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脚手架的搭设材料、连接方法、脚手架搭设应提供施工图。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企业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安装、拆除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建筑安全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操作证,持证上岗。

二、塔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设备安装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提供设备安装基础图及隐检记录,验收装拆单位许可证复印件和参加装拆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三、塔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用施工电梯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进入本地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

四、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进行调试检测,并有验收记录,数据齐全,经安装单位和施工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再报当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后使用。

施工机具保养维修制度

一、新购或改装的机械设备由质安科鉴定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重要施工机械(包括起重机、施工电梯,打桩机等)应定期大修理,大修理后,要经质安科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三、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在安装前要进行维修、保养,并经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和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公司技术科、质安科进行验收,挂牌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不准使用。

四、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机修和机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应按原机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坚固、调整和防腐工作。禁止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

五、按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各类设备的安全检查表,定期进行检查评定,查出的问题要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整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报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使用报废的机械设备。

六、做好冬雨季和台汛期间机械设备报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使用报废的机械设备。

七、两台起重机在同一轨道或相近的轨道上作业,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八、施工现场及其主管部门应健全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每台设备的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及其它要运行和检测记录必须正确、及时、齐全,两班制以上作业的机械设备均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好交接班记录,并归入技术档案。

施工现场门卫值班制度

一、凡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大门须一律佩戴由项目部颁发的工作卡。

二、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人员时入工地,必须说明情况或主动出示有关证件,方可进入。

三、外来人员请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四、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必须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五、外运材料须经项目经理签字,方可进和行。

六、门卫须坚守工作岗位,夜间值班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及向工地领导报告。

七、门卫人员礼貌待人,严肃制度,搞好大门内外卫生,疏通车道,及进处埋门外设摊及围观人群,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等检查。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一、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建立保卫组织,配备保卫人员。

二、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值班室和巡逻护场体系,门卫人员应佩带执勤标志,实行凭工作卡出入的制度。

三、要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掌握每人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非施工人员不得留宿,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同意。

四、治安保卫人员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月组织治安保卫检查,检查施工现场的治安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记录在册。

五、教育所属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施工现场不得打架斗殴,不得从事盗窃、窝脏、销脏、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施工现场应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娱活动,树立团结友爱、互敬互爱的社会公德,共同建立施工现场安定的生产、生活秩序。

七、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查破。

项目部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各班组应开展上岗三活动(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班后下岗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每月开展的班组安全讲评活动应记入本台帐。

三、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工作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班前安全交底。

四、班组长应将安全活动交底内容记录在记录本上,各成员应在记录本上签名。

五、工程项目安全部应加强对各班组班安全讲话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每周应对班前安全讲话记录本进行检查,并及时进行讲评。

六、遇有特殊季节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工长应参加班前安全讲话,并对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交底。

七、工程项目每周一开始工作前须对全体在岗工人开展至少1小时的安全生产及法制教育活动。

八、周一安全活动可以采取看录相、听报告、分析事故案例、图片展览、急救示范、智力竞赛、热点辩论等形式进行。

九、周一安全活动由安全部组织,工程项目主要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施工工长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

十、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在每次周一活动时,对上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不少于5分钟时间的讲评。

十一、对上一周安全生产形势,存在问题及对策,开展最新安全生

产信息的探讨,对重大和季节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探讨,制定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对发生在本周安全生产式作的重点、难点和危险点进行探讨。

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一、建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把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并在施工现场划分防火责任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二、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图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三、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脚手架、装饰楼层、食堂均挂设灭火器,建筑物每层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30M及以上)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及设加压泵,按楼层面积每100m2设置2只来灭火器。同时对职工进行消防防火、消防器材使用知识宣传。

四、明火作业必须经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有关部门确认无火险隐患,批准后才可动火,并配备动火监护人员,注意防风。

五、注意对电焊工、气焊工、油漆工、木工、电工等特殊重点工种

应提高其防火意识,提出相应的防火要求。电焊工、气焊工发须持证上岗,严禁他人擅自操作,特殊施工场所如地下工程、古建筑修缮、设备安装调试、高层建筑及冬季、夏季、雨季施工中的防火要求加强消防管理,并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

六、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处,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及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各种可燃液体、油漆涂料、各种气瓶、爆破及引爆物品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指派专人负责,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七、一切架空电线均须用固定瓷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

八、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m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方,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少于1.2m,同时门必须外开。

九、施工现场防火通道必须畅通,不准任何材料占用通道。

卫生保洁制度

一、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场内其他次道路地面也应硬化处理。2、3、4、5、6、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施工现场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处,作业区内禁止随意吸烟。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

二、材料堆放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2、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

3、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

4、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

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不用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时出场。

三、现场住宿

1、施工现场根据作业需要职工宿舍。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严禁在厨房、作业区内住人。

2、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确保场地狭窄不能划分的,要有可靠的隔离栏护措施。

3、4、宿舍内应有保暖、消暑、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措施。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禁止用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设的简易工棚作宿舍,活动房搭设不宜超过二层。

5、宿舍建立定长卫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宿舍内空设置统一床铺和储物箱,室内保持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整齐堆放,禁止摆放作业工具。

6、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锅、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7、宿舍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

四、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亭)。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整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应功能分隔,特别是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间应分开。积极使用燃油。电热灶具,不宜用柴灶。

2、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室和厕所,并要保证结

构稳定、牢固和防风雨。厕所天棚、墙面刷白,高1。5M墙裙、便槽贴面砖,地面用水泥砂浆或地砖,宜用水冲式,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整洁,要有灭蚊蝇和防止蚊蝇孽生措施。高层建筑应每层设置临时便溺设施,多层建筑应每二层设置,便溺设施应尽量做到文明。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3、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生活垃圾必须盛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

防火管理制度

一、工地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九项主要职责;督促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二、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理补救。

四、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要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六、搭设临时建筑物,必须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七、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八、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事故,确保国家和企业财产免受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一、必须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保证防火安全措施有效的贯彻执行。

二、经常向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做到人人防火、班组检查,每季一次大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三、组织义务消防队,在各级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执行防火与灭火任务,建立必要的学习训练制度,不断提高消防业务能力。

四、设置必要的符合规范的灭火工具,分别布置在明显易取地点,并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完好使用。

五、走道、出入口不准堆放物料,保持要道畅通。当发生火灾时,便于灭火和疏散物资,以确保人身安全。

六、木才堆垛的面积不宜过大,堆与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周围禁放易燃易爆的可燃物品。

七、明火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操作,应与易燃、可燃和爆炸物品保持一定的距离,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八、在堆放易燃、易炸、危险品的仓库,除需通风良好外,严禁库内外四周明火、吸烟,并有专人负责督促检查。

九、防火区严禁吸烟,凡吸烟者应在指定点吸烟。

十、电器设备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修复,以保安全。

十一、机械电器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静电起火。

十二、焊接、切割工作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十三、灶前不要堆放大量燃料,炉灶使用完毕后,要关闭炉门,熄灭炉火。

十四、发生火警或爆炸时,必须立即向消防队报警。

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一、建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把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并在施工出卖划分防火责任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二、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三、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脚手架、装饰楼层、食堂均挂设灭火器,建筑物每层配备消防水源管道及设加压泵,按楼层面积每100m2设置2只灭火器。同时对职工进行消防防火、消防器材使用知识宣传。

四、明火作业必须经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有关部门确认无火险隐患,批准后才可动火,并配备动火监护人员,注意防风。

五、注意对电焊工、气焊工、油漆工、木工、电工等特殊施工场所如地下工程、古建筑修缮、设备安装调试、高层建筑及冬季、夏季、雨季施工中的防火要求加强消防管理,并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

六、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处,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及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各种可燃液体、油漆涂料、各种气瓶、爆破引爆物品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指派专人负责,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七、一切架空电线均须用固定瓷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

八、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m以外,并不行搭在高压线路下方,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少于1。2m,同时门必须向外开。

九、施工现场防火通道必须畅通,不准任何材料占用通道。

仓库防盗、防火安全制度

一、仓库保管员为本部门的责任人,对防盗、防火安全负责。严格收发料手续,有职责对领料人、进库人进行防火督促和教育。

二、库内物品分类堆放,标上标识,保持清洁、整齐,干燥,严禁吸烟。

三、仓库围墙、门窗要牢固,库房周围严禁搭建易燃棚屋,库内不准住人,保管员离开库房随手关闭库门。

四、严禁无关人员入库,钥匙随身携带,进入仓库人员均不得易燃易爆物品带入。

五、库内不准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屋面无漏水、积水和物资无受潮、霉变等情况。

六、物资堆放要远离灯泡、电线、闸刀开关箱,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工作结束切断电源,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七、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立安全固定牌,负责管理好本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器材和使用消防品格。

生活区防火规章制度

一、认真对全体住宿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防火知识,做到防火未燃,人人为安全防火而努力。

二、把生活区的防火规章制度张贴上墙,使每个职工能正常看到规章,自觉遵守规章,提高防火安全意识,保障职工生命生财产的安全。

三、宿舍内严禁吸游烟,严禁上床吸烟,烟蒂有统一摆放处,室内严禁动用明火进行取暖、焚烧等不安全因素。

四、住宿层内电统一由项目部安排专业电工按规范进行安装路线及插头,未经许可,任何人没有权利私自接电拉线。

五、凡住宿区必须有专人打扫卫生,检查防火安全,如发现隐患,立即报告消防领导小组成员,一旦出现火灾险情,要采取相应急救措施。

六、生活区按防火要求放置相对应的灭火器具,并正常检查灭火器具的使用时间和保养、调换、维修且指定专人保管。

七、对住宿人员能照章办事,对义务防火作出贡献的将给予奖励。如下执行制度或违章造成损失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现场防火制度

一、认真执行公司关于安全防火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组建义务消防队,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网络机构。

二、及时做好二人的防火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

三、禁止在禁烟区内吸烟,不准乱丢烟蒂,禁火区严禁使用明火,下班后切断电源闸刀,防止电器失火。

四、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所有职工必须服从消防负责人的消防安全督促和指导。

五、防火工作必须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定,不采取措施整改的将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罚,造成后果的提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易燃、危险物品防火制度

一、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在项目部领导下,经常学习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二、本部人员是本仓库的直接责任人,需将本制度上墙,并熟记而操作,在收发料中严格加以执行。

三、领用易燃、危险物品时,必须远离明火,仓库内严禁吸烟。

四、库房必须通风、干燥,严格按照消防规范分库。分类堆放,配上标识,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立固定牌。

五、项目经理部要向仓库管理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并提高自我保护和紧急抢救知识。

六、项目部要定期,仓库要每天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要全面,要有针对性,发现隐患要定人定时间及时整改,保证仓库消防安全的运转。

木工间防火安全制度

一、木工班长为本并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负责,做到熟悉和使用消防器材,发生火警时组织人员进行补救。

二、木工间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堆放的木材、成品、半成品必须严格控制储量,不得过多过密,并保持道路畅通。

三、因生产需用的混合油或废油、砂轮机,必须与工作场所离开。

四、下班要切断电源,及时消除生产中的锯木片,木屑创花等废料,以防自然。

五、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立安全固定牌,维护保管,如木部门的消防器材,器材附近不准放其他物品。

六、木工机具均要按规范接零,机具、材料堆放,都要同电线、灯具保持一定距离,及时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周期,破损、老化电线的调换,以确保防火安全工作顺利展开。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一切电气安装必须按国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53和国家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要求执行。

二、施工现场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由有专上岗操作证的电工进行安装管理,认真做好班前后检查,及时清除不安全因素并做好记录。

三、不准使用铜丝和其它不合规范的金属丝作照明电路保险丝。

四、电线残旧要及时更换,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五、加强对照明灯具的使用管理。

六、室内外电线设应有瓷管与其他物品隔离。

施工现场落手清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管理班组落手清工作是搞活经济好项目部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因须发动班组,抓好班组管理,按各工种班组操作落手清标准进行定期考评并与奖罚挂钩,在提高班组操作素质的基础上,使班组自觉地按照各自的管理标准操作落手清工作,以保证场容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项目管理领导班子要有专人负责落手清工作的推行、检查、考核。由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实施具体的检查、考核,原则上谁签发任务单谁考核,一般由施工员负责。评分符合实际,不弄虚作假,扣分处注明原因,重实拒假,奖罚要分明。

三、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的一般要求:

1、施工班组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清理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作到无散落的砼、砂浆、碎砖等杂物。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作到就层就地破碎利用。

3、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用具、设备、周转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及时冲洗铲清按规定存放,注意保管。

4、在脚手架上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须在操作完毕后及时清除脚手片上砼、砂浆、碎砖等杂物,不能影响其他班组区域落手清工作。

5、落手清工作最根本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站场安全、稳定、有序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站场日常生产运行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和交接班制度

第三条公司站场管理部负责门站、鲁能晋北铝业调压站、同煤锅炉房调压站等大型调压场站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是站场管理的归口部门。

第四条站场管理部设经理一名,全面负责站场部工作,副经理两名,一名负责公司门站和同煤锅炉房调压站等城区大型站场设施,另一名负责鲁能晋北铝业调压站和其它工业用户调压设施,站场部经理柯根据业务需要适时调整。

第五条站场部运行工实行四班三倒作业制。公司门站每班两人,其中班长一名,运行工一名。鲁能晋北铝业调压站每班三人,其中班长一名,运行工两名。同煤锅炉房调压站为无人值守站,由分管门站的副经理每日巡查一次;新增场站将根据实际需要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统一调配。

第六条所有进站人员必须遵守《进站安全管理规定》:

1、本部门上班人员及公司安全检查人员进站须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证。

2、公司其他部门人员及外来人员须经有关领导(站场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登记手续;各种机动车辆不得进站,若必须进站按规定带合格的防火帽,进站后按指定位置停放。

3、外来入站人员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着防静电服装,在站内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车间。

4、公司或上级领导参观视察时,应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站场部经理陪同,并按要求着装、确保站场安全。

5、未经允许不得在车间照相、录像。

6、进入站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禁止乱动设备、消防器材。

7、施工人员,严禁进入非施工区域。

8、站区内严禁烟火,不得带火种,不得穿铁钉鞋进站,规章制度各种动火作业方案需经相关人员审批后方可作业。

9、违反上述规定,值班人员有权盘查、制止。

第七条门站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倒班及交接班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1、接班人员上班前必须保证有充分的睡眠和良好的休息,并不得饮酒,严禁酒后上岗。

2、严禁携带小孩及非生产人员进入场区。

3、每班结束之前半小时以内为交接班时间,接班人应在此时间内上岗接班,未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未结束之前,交班人不得离岗。

4、交接班工作的组织实施由上一班次和下一班次的班长负责。

5、交接班时,必须做到"十交""五不接"

十交:

交运行情况及记录;

交设备工作情况;

交阀门启闭情况;

交上级领导指令情况;

交加臭液位情况;

交流量计流量;

交带气设备接口检漏情况;

交维修工具及消防器材;

交岗位卫生和存在的问题。

五不接:

生产及记录情况不清不接;

阀门开关情况不清不接;

工具、用具、消防设施不全不接;

岗位卫生不好不接;

无客观原因,该处理的问题不处理不接。

6、交接班时要责任明确,交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由交班班长负责,接班人签字后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7、交接班记录必须书写工整,不得用铅笔填写,不得涂改,并妥善保存,并由本部门存档。

第三章值守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八条上岗前准备工作要周到,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用品,工作区域要干净整洁。

第九条当班人员要对SCADA系统数据和视频影像实时监控,每两小时对站场工艺区巡视一次,按运行日志要求对各类数据进行记录,并与SCADA系统数据进行校对。

第十条每班人员对工艺区管道及设备用便携式检漏仪进行检漏一次,并做详细记录。

第十一条每班检查阀门“开、关”标志牌悬挂是否正确,不得开启悬挂“严禁开启”标志牌的阀门。

第十二条同煤锅炉房调压站运行时由分管副经理每日巡视一次,停运时每周巡视一次。SCADA系统数据和视频影像由公司门站值班人员实时监控。

第十三条每周一对各站区进出口阀井用便携式检漏仪检漏一次,并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四条站场调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每年进行春季、秋季两次检修,确保性能良好。

第十五条工作时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听从指挥。

第十六条保证站区消防通道畅通,对消防器材必须会正确使用和保管,保证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消防设备严禁挪作它用。

第十七条禁止在站区工艺装置附近堆放油布、破布、废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并保持站场干净整洁。

第十八条站区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任何情况下,严禁使用有明火的电气设备。

第四章设备维检修内容及要求

第十九条站区内一切维修、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二十条日常维修、检修内容包括:处理接口微量泄漏;排污;更换过滤器滤芯;拆装压力表、流量计、安全阀等。

1、处理接口微量泄漏、排污、拆装压力表等小型作业时,经部门经理同意后,由部门分管副经理现场指挥,当班人员现场作业。

2、更换过滤器滤芯、流量计、安全阀拆装较大等作业时,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并由安检部审核,公司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电器设备、线路的一切维修工作,必须由公司电工进行作业;SCADA系统相关的软硬件及附属设备必须由公司网络维护员进行操作。

第二十二条调压器和电动球阀的大型维修必须由厂家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

应急管理与计量交接

第二十三条站区内的一切应急活动必须依据各单元应急预案和公司综合应急预案进行实施。

第二十四条应急材料和工具要建立台账,存放定点有序,并每月检查一次,是否齐全有效。

第二十五条当班人员为应急事件的第一响应人,应立即按照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并通知相关人员,通知内容应讲清事故性质、发生位置、发生时间及后果。

第二十六条每年各站区应急演练不少于四次,并进行总结改进,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七条鲁能晋北铝业调压站的夜班班长下班前(8:00左右)与鲁能

焙烧炉计量员核算、交接上日用气量,核对无误后,用电话报回门站夜班班长。

第二十八条门站夜班班长下班前(8:00左右)准确记录站内超声波流量计累计气量和同煤锅炉房等调压站流量计累计气量,再到省公司末站进行气量交接,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取回《购销气量交接单》。

第二十九条门站夜班班长进行核算、统计各场站用气量,核实无误后,由部门经理签字,报送总经理、生产副总、调度指挥中心。

第三十条气量交接数据必须准确无误,站内相关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协议》的相关条款。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按照公司《违纪职工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0】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树立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

1、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不断改进”的方针,确保消除生产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 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最高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b. 相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

c.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并保证资源的有效配合。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公司积极实施“四重保障”:重视思想引领、重视技术创新、重视管理创新、重视审计监督。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生产有可行的应变方案。

4、针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安全生产有人员支持和参与。

四、安全生产遵守规定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安全生产规定。

2、严禁擅自改动、拆卸、打开相关设施设备,必须完成相关部门的检查和批准方可操作。

3、严禁擅自转移、使用或销毁公司的安全生产记录和文件。

4、必须有效维护公司设备、产品、环境及资产的安全。

五、安全生产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机构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工程技术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及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功能和安全的统一。

六、安全生产基础设施

1、为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有充分的安全保障措施。

2、必须定期检测和维修基础设施,实时了解设施状态,及时处理设施问题。

七、安全生产标准及奖惩

1、公司所有生产工序必须有专门制定的安全规程,对安全生产的责任人进行明确。同时,制定一个相关的检查标准,确保生产过程中顺利进行。

2、对于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的人员,应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政策进行处罚。对于业绩突出的员工和安全意识强的员工,应该根据业绩或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奖励或激励。

八、总结和评估

1、对于事故和安全问题,在及时解决之后,应当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后续制定,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问题。

2、利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相关数据,进行年度安全生产报告的制定,以便实现绩效评估,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水平。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充分教育了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明确了公司相关部门的职责,针对公司安全生产遇到的难点和疑问进行了实际有效的解决方案,有助于确保生产安全、提高企业效益,全面发挥了企业领导的作用,对保障企业的安全稳定运行有深远的意义。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1】

1、人身事故:企业在册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生产操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隐性中毒事故)

2、设备事故:由于各种原因构成采矿机械、动力、电器、仪表、运输设备及管理、建筑物等损失的事故;

3、生产事故:生产事故:因违反工艺流程、岗位操作规程和指挥失误造成设备损坏以及停电、停水、停风等原因造成停产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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