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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工作半年总结优选

计生工作半年总结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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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工作半年总结(篇1)

一、人口统计方面

截止2020年5月末,我镇共出生人口474人,预计全年出生率9.6‰。一孩250人,二孩214人,多孩10人。政策内出生464人,总政策符合率97.9%,二多孩政策符合率99.55%,政策外多孩出生比例为0.21%。出生人口总性别比为113.5,一孩性别比100,二多孩性别比130.9。出生人口孕掌握率94.16%,二多孩早孕发现率57.29%。

二、证件办理方面

截止2020年5月末,我镇共办理“生殖健康家庭一卡通”425本;办理生育证9本;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43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0本。上述四证办理全部及时办结,无超时办结现象。网上办证率超过60%,很大程度上方便群众办证。

三、奖扶、特扶工作

2020年1月启动此项工作,3月末工作结束。新增奖扶(含扩面)73人,新增特扶2人,年审退出奖扶10人,新增对象在县级复核时准确率达100%。2020年最终享受奖扶(含扩面)490人,享受特扶43人。下一步制定打卡清册。

四、孕优检工作

县级下达我镇任务数281对,截止5月底已完成276对,完成任务数的98.2%。孕优检的随访工作已开展到4月底。孕优检对象已发现孕情况35人,孕优检妊娠率达12.68%。下一步要完成任务,加强随访提高孕优检妊娠率。

五、人口基金工作

2020年度开展了一系列的人口基金慰问:特殊救助、特扶住院补贴、关爱留守儿童、情暖计生、贫困慰问、紧急慰藉、5.29困难慰问,共计慰问41户33420元。下一步将开展人口基金助学成才活动。

计生工作半年总结(篇2)

今年以来,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紧紧围绕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主线,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突出治理“三高”(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高、出生人口性别比高、出生人口缺陷率高)问题,不断提升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各项计生主要指标得到较好地执行。据统计,目前,全县总人口为人;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全县人口出生2152人,人口出生水平为‰,同比下降个千分点;其中,符合政策生育1841人,政策符合率为%;政策外多孩出生66人,政策外多孩率为%;出生性别比为。主要措施:

(一)围绕一条主线。紧紧围绕“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主线,坚持“三不变”。一是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县委、县政府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定期进行督查,并把人口计生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内容。同时,为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开展,还表彰了一批2011-2013年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二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不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多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计生专题汇报会,亲自研究部署人口计生工作,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决定增加计生事业经费投入86万元,提高部分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标准,为村级计生管理员办理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养老保险等,为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和助力。县计生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及时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做到常抓不懈。三是坚持计生一票否决制不变。我县各项评先评优、录用国家工作人员、入党、享受有关优待等都经过计生部门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一律给予否决,今年以来共否决6人。

(二)加强“两基”建设。不断加强计生基础工作和基层队伍建设,做到强基固本。抓好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母亲节”和“三下乡”等有利时机,通过有线电视、广播、宣传牌(栏)、发放宣传材料、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文艺演出、发送计生宣传短信等开展丰富多彩的计生宣传服务活动。加强村级人口家庭服务室建设,充分发挥服务室宣传教育、信息采集、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优生优育指导、健康咨询等功能。抓好信息化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计生服务网络。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完善政务村务公开,推进诚信计生和阳光计生活动开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计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计生队伍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为稳定村级计生管理员队伍,进一步调动他们工作积极性,县政府研究决定出资为村级计生管理员办理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养老保险。

(三)治理“三高”问题。继续把治理“三高”问题作为全年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加大落实常规工作力度。继续抓好查环查孕工作,加强孕情跟踪管理,积极动员节育对象选择可靠的节育措施,努力减少政策外生育。2013年第三轮和2014年第一轮查环查孕到位率分别达到%、%;今年以来共落实节育措施2059例,其中上环1424例、结扎582例、补救措施53例。二是加强依法管理。坚持政策宣传开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一法三规”等计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尤其是加强对调整生育政策,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宣传,不断增强育龄群众的法制意识。加强征收社会抚养费,做到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征收,依法据实征收,严格征收标准,严格规范管理和使用社会抚养费。今年以来共征收社会抚养费433万元。三是加大打击“两非”案件力度。组织公安、卫生、计生、药监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两非”巡查,努力形成高压态势,全县共处理非法出售终止妊娠药品案5件。四是加大优生优育宣传服务力度。通过举办优生优育讲座、发放宣传品积极宣传普及优生优育知识等,努力降低缺陷儿出生。积极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宣传“优检”的好处,积极引导符合政策准备怀孕的夫妇参加“优检”。1至5月,已落实“优检”对,占年任务数的%。

(四)强化四个服务。一是强化计生窗口办证便捷服务。进一步加强计生服务窗口建设,深化公开服务事项,简化办证手续和流程,努力使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服务标准达到“五个零”,即零距离、零障碍、零缺陷、零积压、零投诉。二是强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县、乡计生服务机构开展经常性的人口计生基础知识教育,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知识,提供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开展育龄群众需要的各种便民利民活动,受到群众的好评。同时,为解除落实节育手术的计生对象后顾之忧,计生部门对在有资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经许可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落实结扎、引产、人流手术的计生对象,给予每例50元计划生育手术责任保险,有效地促进了节育措施的落实。三是强化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把推进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作为强力推动流动人口计生“一盘棋”工作的一项重点工程来抓,协调各职能部门,积极探索推进我县流动人口计生均等化服务工作,努力为流动人口创造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大流动人口计生奖励优待力度,对流动人口落实节育措施在市发给奖励金的基础上,我县再配套发给奖励金,其中上环每例200元、结扎每例500元;关爱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农民工)家庭子女;每半年帮扶50名,每人补助500元。四是强化计生特殊家庭亲情服务。进一步完善计生特殊家庭的社会保障和优惠政策,通过经济扶助、生活照顾、精神抚慰等方式,减轻计生特殊家庭各方面压力,提高计生特殊家庭幸福指数。

(五)完善五大利导体系。我县不断完善以“致富、安居、成才、保障、亲情”五大工程为主要内容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营造了“民本计生、和谐计生”的良好氛围。在致富工程方面,我县计生协会大力开展幸福工程,共救助贫困母亲82户,发放98万元无息贷款。在安居工程方面,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时,对计生家庭多给予一人份额的优惠;在造福工程中,有19计生户享受多发一人份额的建房补助金。在成才工程方面,有255名计生家庭子女享受中考加3分的优待;为2616名0-6岁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家庭女儿办理爱心保险。在保障工程方面,有804人享受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有582人享受农村部分计生家庭贡献奖励金;有23人享受计生特别扶助金;有人享受参加新家合由政府出资为其投保的优待;有5734人享受参加养老保险政府给予另加补贴20元的优待。在亲情工程方面,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母亲节、助残日等时机,积极开展“生育关怀·幸福家庭”活动,积极为计生困难家庭送温暖、送政策、送服务,全县共慰问计生困难户及计生特殊家庭870户,慰问金约达60万元。与此同时,我县还在提高部分计生奖励优待提高标准上下功夫。县政府研究决定,提高部分计生奖励优待标准,其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一次性奖励费均由1000元提高到1300元;农村生育两个女孩落实绝育措施一次性奖励费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30元(对享受此待遇对象同属于农村低保户的,在省级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的基础上,我县再每人每月增加5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1000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救助金一级由每人每年6000元提高到8400元,二级由每人每年4800元提高到6600元,三级由每人每年3600元提高到4800元。

虽然,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形势比较严峻。由于生育周期的惯性作用,我县正面临新一轮的生育高峰期,再加上一些群众守法意识薄弱,政策外生育有一定的反弹,给控制人口增长带来较大压力。二是打击“两非”案件力度尚待加强。目前“两非”重大案件还未突破。三是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加大。由于超生对象多属流动人口,给取证工作带来困难,再加上缺少有效的行政手段和一些征收对象存在等待观望现象,给征收工作带来困难。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计生工作半年总结(篇3)

一、20xx年上半年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完善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推动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实施,20xx年落实建设项目932个,投资45.7亿元(基建项目603个,设备购置项目329个)。目前,项目建设方案已经下达,正在组织各地实施。

(二)提高民族地区妇幼健康水平。

一是统筹实施妇幼健康服务惠民项目,逐步扩展至“17免4补”妇幼健康惠民政策,将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20xx年上半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8.17/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5.32‰;婴儿死亡率为3.71‰;新生儿死亡率为2.1‰;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0.83‰。妇幼健康主要指标保持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居西部省份先进行列。二是持续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项目,巩固“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成效,婚检率达99.07%,位居全国首位,20xx年1—6月,免费婚检人数31.56万人,叶酸补服39.27万人预防了神经管缺陷,孕妇产前筛查人数达19.45万人,为1.95万对孕期筛查双阳夫妇进行地贫基因诊断,为4655对夫妇双方基因诊断结果为同型的胎儿进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人数达29.73万人,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6.51%。新生儿听力筛查人数为29.67万人。三是实施国家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将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县从9个县扩点覆盖全区54个贫困县,任务数由5万人扩大至24万人。20xx年5月完成营养包招标采购工作,组织指导各地发放儿童营养包,持续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贫血和生长发育迟缓状况。

(三)提升民族地区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

一是重视顶层设计。组织开展《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xx—20xx年)》中期评估。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结合我区民族自治情况,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修订工作;制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拟于7月底出台;贯彻落实《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我区中医诊所备案工作,截止20xx年7月中旬,我区已完成中医诊所备案125个。二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广西国际壮医医院的建设,继续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单位建设。三是推进中医药改革。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指导各级中医医院组建医疗联合体,助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指导全国社会办中医试点城市桂林、梧州市开展试点工作。两市共审批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审批67家,备案中医诊所30家。四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继续深入开展中医名医名家走基层行动,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项目建设,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目前全区有98.98%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8.41%的乡镇卫生院、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90.26%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居全国前列。五是组织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获得第二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广西中医药大学一附院儿科、玉林市中医医院推拿科入选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培育项目。六是切实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深化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强中医住院医师、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能力建设。完成了20xx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验收工作、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督导工作。开展20xx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遴选工作,推进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岐黄学者申报推荐项目进程,做好20xx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举办了20xx年广西中医医院财务骨干省外培训班,共培训了221人。七是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在全区开展持续一个月的以“推广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养生保健文化”为主题中医药壮瑶医药宣传活动。八是加强中医药国际交流。广西作为首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区域,经过三年的建设取得显著的成效,已顺利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商务部对我区的验收工作。积极开展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高峰论坛筹备工作。积极指导玉林市筹备举办第十届中国(玉林)中医药博览会。

(四)稳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一是加强资金筹措,保障项目实施。20xx年,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从20xx年的人均50元提高至55元,持续保障14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强化业务培训,规范项目服务。截止20xx年6月底,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共举办1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班,对市级、县级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培训。三是开展年度考核,推动考核结果应用。20xx年3月,自治区组织7个考核小组对各地20xx年度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全区通报并要求对存在问题限期完成整改,明确考核结果作为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同时,顺利完成国家卫生健康委和财政部对我区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的现场考核工作,并获得国家奖励补助资金216万元。截至20xx年6月底,全区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85.78%,儿童健康管理率达77.56%,新生儿访视率和孕产妇产后访视率分别为96.3%和96.1%,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86.65%、86.3%、84.99%;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99.7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升。

二、存在问题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少部分民族地区的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用房面积不足,设备配置存在短缺现象。预防控制出生缺陷的形势依然严峻,妇幼保健院管理体制亟待改革;产儿科医护人员的薪酬待遇亟待提高。

三、20xx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强化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做好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历年在建项目的实施,加强政策指导,强化督导检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二)实施提升民族地区妇幼健康工程。

加强民族地区妇幼保健院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提高民族地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三)提升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

全面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等已制定出台的政策规划,出台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继续推进中医诊所备案工作。持续推进深化医改中医药工作。积极推进广西国际壮医医院项目建设。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深化中医专科专病防治体系建设。继续推广中医壮瑶医优势病种诊疗技术。加强中药资源保护,推进中药资源普查,继续推进世界级广西药用植物园建设。继续加强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骨干人才培养。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推动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提高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加强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广西)的建设,深化与东盟国家、港澳地区的交流合作,办好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高峰论坛。

(四)提高民族地区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

继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和重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强化项目服务能力提升和监督管理,着力在服务规范、服务质量和服务全程上下功夫,提高城乡居民的依从性和获得感,提高民族地区群众的身体健康水平。

计生工作半年总结(篇4)

我们东北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在市计生局和镇计生办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央《决定》为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这一任务,依靠社区干部和群众,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计划,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仔细做好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信息统计上报及时准确,对迁入迁出的流动人口及时变更,做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流入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和PIS中数据一致准确,截至5月29日,东北社区最新统计数据为总户数:2985户,7815人,其中育龄妇女:2250人,已婚育龄妇女1698人,期内出生13人,其中男孩5人,女孩8人。死亡15人。流入人口100人。流出人口86人。

二、加大计生工作的宣传力度,让计生观念深入人心

创新宣传手段,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零距离”婚育新风宣传工作。为了加大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我社区计生助理与网格长亲自到居民家中普及计生知识,并通过电话回访、短信沟通的形式搭建居民与社区之间的交流平台,宣传新型婚育观念、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进行避孕药具的随访。

三、加大流动人口的管理,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

社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是重点工作,对于流动人口管理,我们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一月一小清,一季度一大清,流动人口清查期间,1.加大宣传力度,在入户期间积极宣传计生法律法规发放避孕药具,并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2.在服务过程中,做到以人为本,积极推行个性化宣传服务,对育龄人群,开展婚前教育,提供生理健康等方面知识;对新婚夫妇,进行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提供知情选择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四、药具管理规范

避孕药具管理规范,做好育龄妇女避孕节育工作,对新婚、孕产期、哺乳期的及重点管理对象妇女做到及时随访,为她们提供宣传资料和避孕药具。加大出生干预工程的宣传力度,和指导新婚和孕妇服用“福格森”。

五、独生子女证的办理

严格按照国家法定要求办理独生子女证,充分了解男女双方信息,查看所有

相关证件,确保只有一个孩子并且是政策内才给予办理。特别是户籍地为东北社区现在在外地居住的居民需要居住地证明为独生子女方可办理。在我社区居住户籍地为外地的居民也需要出示户籍地证明为独生子女方可给予办理。

六、特扶家庭明细统计

严格按照特殊扶助办理程序给予办理,并且做好统计工作,核实信息统一办理银行卡,发放补助金。给予特扶家庭更多精神上的关怀。

七、做好国企改革中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的人员统计工作

首先通过委主任上报符合条件的居民信息,做到不虚报不漏报。其次如有户籍地为东北社区而非我居住地的居民来我社区登记也要做好记录。最后做好安抚工作,详细解答居民的疑问,并且阐明此次统计工作的性质原因,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做好本职工作。

以上是我社区计生上半年的工作总结,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扎实推进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切实做好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圆满完成全年的计划生育工作指标。

计生工作半年总结(篇5)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省人口计生委指导下,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四大目标”总体取向,突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民生改善、健全服务体系等工作重点,创新举措,强化落实,成效明显。

一、主要指标执行情况良好

上半年,全市共出生人口 人,占省下达控制数的,比省下目标任务高 百分点;自然增长率xxx‰。

二、人口计生重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一)计生惠民行动深入推进。

一是全面完成 “两奖一助”资格确认工作。20xx年,全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37581人;省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2145人;xx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困难扶助对象460人;独生子女奖励对象30.7万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半边户”1441人。

二是扎实推进“关爱女孩”行动。上半年,全市共资助358名贫困独生女就学,占目标任务的71.6%。

三是继续深化“三结合”帮扶。20xx年,全市落实帮扶基地131个,落实帮扶对象10080户,其中新增户2360户、联系户3860户、帮带户3860户。

(二)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深入开展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半年查环99万人次,查孕78.9万人次,妇检58万人次,免费手术16387例。

二是全面启动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在我市东坡区的试点工作和洪雅县纳入省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县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四是切实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免费发放各类避孕药具价值xxx万元。

(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更加有效。

一是加强PADIS系统培训,制定乡镇流动人口子系统使用规范,促进信息反馈率提高。

二是深入社区、工厂、小区、学校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1万余份,避孕药具10万余盒,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4万余份。

三是在居住小区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点,在工业园区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进园区工作,初步建立起服务管理阵地。四是不断推进区域协作,与省内外人口计生部门联合查办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案件8起,征收社会扶养费近xx万元,提供和协助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3000余份,交换流动人口信息近1.4万条。

(四)统计质量工作机制不断创新。

一是全面推行人口计生信息社级起报制,从源头保证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

二是开展PIP系统延伸至村(居)的探索,在东坡区苏祠街道办事处和青神县高台乡开展的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三是建立系统数据定期评估通报制度,市、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定期对下级人口计生统计报表和系统数据进行分析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补救和完善措施,进一步保障了统计工作质量。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宣传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新闻媒体宣传。上半年,我市人口计生工作被各类新闻媒体报道80余篇次。

二是加强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全面启动30个新农村建设点的人口文化建设。在东坡区广济乡农村开展“全家福”项目试点,为2444户农村计划生育户免费照“全家福”。

三是积极开展计生“三下乡”活动。市人口计生委先后深入13个村开展“三下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3万余份,避孕药具5000余盒,慰问农村困难独生女家庭30户、基层计生工作者60名。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约2.5万群众参加了20xx年计生“三下乡”活动。四是加强网络舆论监测和引导。建立网络宣传资料档案,坚持每天进行网络监看,正确回应和引导网络舆论。上半年,我委共受理网络问政14次,并全部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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