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大全# #考试安排通知#】在单位工作的过程中,常常会和公告通知打一此交道。公告通知是协调行动和工作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写公告通知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呢?请注意本文所述的重点!
考试安排通知 篇1
材料三 若夫以一身之言动、进退、生死,关系国家之安危、民族关系之隆替者,于古未始有之,有之,则袁督师(袁崇焕)其人也。
(1)材料一为两种不同类型的史料,提取其中可以相互印证的历史信息。(4分)
(2)根据材料二,指出影响历史人物评价的因素(至少两个)。(4分)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梁启超写作此文的时代背景。(4分)
32.(14分)教科书是课程的承载,不同时期的教科书体现出不同的时代特色。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考试安排通知 篇2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并自行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规格数码照片。
二、受理报名对象:佛山市辖区内合法医疗卫生机构试用合格人员(户籍与试用单位均不在佛山者不予受理)。
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10-25日,由考生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可以报考的学历:
(1)高等学校医学专业的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历;
(2)月31日前入学取得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专业学历;
(3)年10月31日前,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学历;
(4)9月1日前入学取得的医学专业中专学历;
(5)209月1日后入学取得的中医、中西医结合、藏医、维医、蒙医、傣医医学专业的中专学历;
(6)-入学取得的广东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验印的医学类专业中专学历。
(7)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取得的成人高等教育中医(含藏医、蒙医、维医、傣医)医学专业专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2、不能报考的学历及情形:
(1)2002年10月31日后入学取得的医学成人教育学历;
(2)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属自主招生办学的医学专业中专学历;
(3)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取得的医学成人中专学历;
(4)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5)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6)医学专业毕业,但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7)医学专业毕业,但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8)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9)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的;
(10)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11)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1、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者,毕业后必须试用工作满1年,试用期截止至2007年8月31日。
2、医学类专业博士、硕士和七年制及以上的长学制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当年报考,但必须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毕业实习和一年以上的临床工作实践;
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可以在毕业当年报考,但在学习期间必须具有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或公共卫生实践的经历。
(1)本科和本科以上(硕士、博士等)学历。
(2)大专学历:①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后,连续工作2年的,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与注册后取得医师执业证复印件和连续工作2年的证明材料(即《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②6月26日以前毕业并转正,须提交由人事部门存档的转正证明和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3)中专学历:①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后工作5年的,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与注册后取得医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工作5年的证明材料(即《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②196月26日以前毕业并转正,取得医士资格的,须提交医士任职资格证明和由人事部门存档的转正证明、连续从事医士工作五年以上或从事医士工作时间与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时间累计满五年的证明。
2、执业助理医师:(1)中专和大专学历。(2)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报考类别(分临床、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5个类别):
1、按本人试用期所从事的专业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试用期在医疗机构检验科承担检验医师工作的,可报考临床类别。
2、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者,只能报考临床类别。
3、中西医结合类别:已获得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又取得中医专业学历或脱产二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获得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或者参加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
4、学历类别、试用岗位类别、报考类别三者必须一致。
六、现场报名须提交材料(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全部报名材料用a4规格纸张)
1、考生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助理医师资格证与执业证书和医士职称证(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者提供)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如身份证与毕业证出生日期不符的,应同时提交错证发证机关的证明。
2、《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3、《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4、持中专学历报考者,提交由有资质机构出具的验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
5、试用单位录用表或录用合同复印件(审核原件);
6、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考试安排通知 篇3
自《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实施以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在促进中学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和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有个性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17号),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决定从起,我省学考增加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由考生自愿选择报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考试科目。将语文、数学和英语列入学考科目,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考试成绩是学生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的重要依据。20秋季及以前入学的高一新生报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科目仍按《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粤教考〔〕28号)实施,考试对象、考试内容范围、命题方式、考试方法、组织形式、成绩评定、呈现办法和使用方式等保持不变。
(二)考试内容和方式。语文、数学和英语学考科目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规定及要求确定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为主。命题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对综合运用能力的考查。以书面笔试形式进行,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考试大纲(说明)另行下发。
(一)考试对象。普通高中三年级学生自愿报考学考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1.考试时间。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每年组织一次考试,与1月举行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6门科目学考同时报名、统一组织安排考试。
2. 考试时长。语文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数学和英语每门考试时长各为90分钟。
(一)成绩呈现。学考语文、数学和英语各科目考试卷面满分值为100分。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卷面原始分数的方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的要求,等级分为A、B、C、D和E五等,各等级人数各占当次考生总数的比例15%、30%、30%、20%和不超过5%。E等级为不合格。
1. 作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主要依据。年起,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均应参加依据学考成绩录取的分类考试招生的改革,高职院校通过分类考试招生的招生计划数要占本校年度招生计划的一半以上,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学考成绩,作为高职院校依据学考录取“文化素质”的成绩,也可以作为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文化素质”的成绩,成绩当年有效。高职院校的相关录取办法另行制订。
2. 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学考成绩也可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之一,成绩长期有效。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取得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学考成绩,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可办理成绩转入。但只能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同等学力认定的相应科目成绩,不能作为当年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的依据。
(一)高度重视。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是学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我省学考制度,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满足高等职业教育选拔人才的需要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教育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各普通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及时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精心组织。各市、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实施程序等。加强安全保密,建立健全诚信机制。严肃考风考纪,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加强统筹。各级教育部门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压缩课程授课时间。学生参加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学考后,学校要继续根据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标准的要求开设课程,完成教学任务,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四)规范收费。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增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1391号)的要求,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的考试收费为每科次25元。请有关收费单位做好收费公示,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请各市教育局将此通知转发辖区内各县(区)教育局、中学。
考试安排通知 篇4
有关NCRE考试的安排通知
各教学单位、广大学生:
考点的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本次考试采用201x版考试大纲和证书认证体系,全部级别和科目均为无纸化考试。为了做好本次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安排
二、报名考试费【ZR120.com 节日祝福网】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规定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12月12日9:00-12月18日17:30。
2、我校考点只接收我校在校本科学生和研究生的报名。
校园卡账户扣费两个阶段。个人信息必须准确、完整,否则报名无效。
4、网上报名时,学生重复提交报名信息会将前一次报名的所有信息清除,系统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报名信息为准。请报名学生提交最终报名信息后,确认一下。
,到一卡通管理中心更正身份证号。网上报名信息中无身份证号的参照后面第6条要求进行更正。
:学生先不要在网上报名确认,应于报名期间的工作日内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到教务处教务科(知行楼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版照片(照片要求见本通知附件一)或信息更正申请,待教务科维护后,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7、学生报名期间不在校且卡内余额不足的学生,应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学生名单及每人的.充值金额列表打印,由辅导员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于12月19日上午持名单和现金到一卡通管理中心集中进行充值。
8、校园卡账户扣费:12月19日下午14:00开始;报名学生必须在此时间之前在校园卡账户内存入足够的报名费,并保持12月19日下午时段在校园卡内一直有足够余额;因学生卡内余额不足导致扣费不成功者,无法完成报名。
9、请广大考生尽早报名,及时充值,以免有问题不能及时处理而影响报名。
四、最终信息确认
一卡通扣费后,报名学生本人可登陆我校NCRE报名网页,确认扣费及报名是否成功。
五、考试时间
1、考试时间:20xx年上半年考试时间为3月21日-24日。
2、考试准考证将于考前由考生上网自助打印。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新证书体系说明
1、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计算机水平选择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或几个级别的考试,但同一次考试中的同一个级别只能报考一个科目。
四两个级别的成绩可保留一次。考生一次考试可以同时报考多个科目。如:考生同时报考了二级C、三级网络技术、四级网络工程师三个科目,结果通过了三级网络技术、四级网络工程师考试,但没有通过二级C考试,将不颁发任何证书,三级网络技术、四级网络工程师两个科目成绩保留一次。下一次考试考生报考二级C并通过,将一次获得三个级别的证书;若没有通过二级C,将不能获得任何证书。同时,三级网络技术、四级网络工程师两个科目成绩自动失效。
考试安排通知 篇5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实行行业准入制,是贯彻落实《教师法》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推进我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以及《云南省关于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云教认定[2012]4号)文件的要求,我市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网络申报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近年来刚参加工作,因种种原因未及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部分新录用教师(主要是中专类教师);
(2)长期在教师岗位上不具备合格学历,现已通过函授、自考等形式取得相应合格学历,至今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
(3)因工作变动,目前在初中、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教学岗位上并取得相应的合格学历,需重新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的人员;
(4)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曲靖籍公民均可在网上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证。
请查看云南教育网:(Article/List/List_11.shtml )和进入曲靖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的曲靖市教育局页面。
以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报名或网上报名。户籍是麒麟区的,可到麒麟区教育局报名。曲靖市市直学校需要申请报高中、中专及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带着相关证件,到市政务中心(曲靖会堂)报名。自己在网上报名的,请把相关证件交到本人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或指定报名的地点)的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要求,2012年教师资格受理时间,3月份启动,6月底完成。具体时间如下:4月16日至4月24日全市申请各级各类教师资格人员报名,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认定权限,高中、中专及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曲靖市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各县(市)区教育局于4月25日至4月27日统一报送申请高中、中专和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到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5月18日至20日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5月21日至5月30日各县(市)区现场确认,5月28日至6月1日,曲靖师范学院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学生现场确认,6月2日至6月30日,上报信息,领取证书、打印、发放教师资格证书。7月初给遗失教师资格证者补办。
各县(市)区在认定教师资格时,特别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过程中,要根据职责权限建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和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建每学科不少于10人的专家库,每次测试按抽签决定专家组人员名单,测试组每组由3-5名专家组成,“专家库”成员要求具备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和所任学科的高级职称,认定高级中学或中专及其以上教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员,应该是在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任教的教师。
1.笔试包括封闭状态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案。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两学”考试,再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所开设和选修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的成绩一律不予认可。
2、专科学历是师范类专业毕业,后通过函授、自考等形式取得师范类本科学历的教师资格申请者,申请材料中要出示师范类专科时的学历证书,如专科不是师范类专业毕业,本科属师范类毕业(免修教育学、心理学)的一律要参加“两学”考试。非师范专业参加全省“两学”考试的成绩,有效期两年,截止时间:2012年3月31日。
3、重新申请认定高层次教师资格人员的在职教师,需提供原有的教师资格证书;补证人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并注明教师资格证书的种类、号码。
根据“云教语”5号《关于启用全国通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市于10月份以后开始启用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凡持有国家级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视为合格;持有云南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有效期限为5年,截止时间:2012年3月31日。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重要性,把好教师入口关,宁缺勿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精心组织、严格实施。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和专用设备;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掌握好政策。对不符合认定范围和条件的人员,一概不得受理;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确保认定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严禁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教师资格证书,一经查实,五年内不得申请教师资格证书;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追究其单位领导及各有关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考试安排通知 篇6
为有序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开展,按照《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XX)39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营口市20XX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营口市20XX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及集体报名三种方式。
二、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20XX年8月25日(周四)上午9:30开始,报名限额为1600人,额满为止,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
(二)现场报名:20XX年8月27日(周六)9:00一11:30
(三)集体报名:20XX年8月26日一9月2日
三、报名资格
(一)网上报名
1.具有营口户籍的社会人员;
2.非营口户籍,有本市居住证(居住证明)或本市社保缴费证明或本市本人名下房照,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至少一科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或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二)现场报名
1.具有营口户籍,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合
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2.非营口户籍,有本市居住证(居住证明)或本市社保
缴费证明或本市本人名下房照,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三)集体报名
1.营口市大中专院校师范类及相关专业在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限报1次);
2.公办市属院校在职教师;
四、报名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测试当天携带相关材料,按准考证测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网上报名资格认定。
2.测试当天资格认定须携带材料:
(1)营口户籍考生,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及身份证复印件。
(2)非营口户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市居住证(居住证明)或本市社保缴费证明或本市本人名下房照原件及复印件,在有效期内至少一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TCE)笔试成绩”合格成绩单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认定的考生,取消测试资格。
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工作人员指定路线撤离考点。
(二)现场报名
1.符合现场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8月27日(周六)9:00一11:30携带相关材料,到营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6数育局窗口进行现场资格认定,相关防疫要求按照营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要求执行。
2.现场报名资格认定须携带材料:
(1)营口户籍考生,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及身份证复印件,“中小学数师资格(NTCE)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非营口市户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居住证(居住证明)或本市社保缴费证明或本市本人名下房照原件及复印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认定合格者,将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按顺序进行个人信息录入和现场采像(请考生注意着装与仪容)。
4.资格认定不合格者,请按工作人员指定路线离开。
(三)集体报名
1.大中专院校师范类及相关专业在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限报1次),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负责人携带考生学籍证明、集体报名表及考生电子照片到营口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进行审核认定。
2.公办市属院校在职教师,各县(市)区由县(市)区语言文字工作负责人,市直学校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负责人携带在职教师编制证明、集体报名表及考生电子照片到营口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进行审核认定。
五、相关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由营口市财政承担,考生无须缴纳报名费、测试费。
六、测试时间
1.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的测试时间拟安排在20XX年9月3日(周六)、4日(周日),9月24日(周六)、25日(周日)。
2.集体报名的测试时间待定。
3.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4.如遇不可抗因素影响,测试必须改期的,以营口市教育局官网正式通知为准。
七、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测试日期前两天登录在线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及本通知相关要求,准备好资格审核相关资料、疫情防控相关材料,特别是须按要求提前准备好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测试当日,按准考证测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参加资格认定审核。
八、测试地点
营口市教师进修学院(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56号)。乘公交车7路、12路、14路、28路可达,打车或自驾车导航“营口市教师进修学院”即可到达。)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校外车辆严禁进入院区。
九、成绩查询
测试结束40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查询成绩。
十、证书发放
1.领取证书时间及具体要求,将在营口市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另行通知。
2.不按规定时间领取证书,出现证书丢失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一、其他说明
1.营口市20XX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相关事宜均以营口市教育局官网和营口市教育局发布信息为准。
3.请考生详读《营口市20XX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须知》(附件2),严格遵照执行。
4.网上报名的考生,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测试场次,一经报名,不能更改。
5.营口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咨询电话:0417-4855030,集中咨询受理时间为8月25日8:30一11:30。
6.其他未尽事宜,以营口市教育局官网另行通知为准。
普通话等级划分标准
一级
甲等 朗诵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汇、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测试总失分率在3%以内。
乙等 朗诵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汇、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偶然有字音、字调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8%以内。
二级
甲等 朗诵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少数难点音(平翘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等)有时出现失误。词汇、语法极少有误。测试总失分率在13%以内。
乙等 朗诵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平翘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fu--hu、z-zh--j、送气不送气、i--u不分、保留浊塞音、浊塞擦音、丢介音、复韵母单音化等)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测试总失分率在20%以内。
三级
甲等 朗诵和自由交谈时,声韵母发音失误较多,难点音超出常见范围,声调调值多不准。方言语调较明显。词汇、语法有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30%以内。
乙等 朗诵和自由交谈时,声韵母发音失误较多,方音特征突出。方言语调明显。词汇、语法失误较多。外地人听其谈话有听不懂的情况。测试总失分率在40%以内。
考试安排通知 篇7
各有关高校:
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学岗位专职教学人员。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两个阶段进行。
笔试阶段:
专业技能考试阶段:
三、有关事项
1、本次笔试采取集中考试办法,根据报考情况在全省设立若干考点。
2、专业技能考试按以往形式举行。
3、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各有关高校要做好现场确认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确保现场确认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报名网址: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网jszg.
4、各高校要及时对外公布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做好考试咨询工作。
考试安排通知 篇8
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现将《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安排做好各项有关工作。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长
201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时间分别是1月9日(星期六)和6月9日(星期四)。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6科,各科考试时长为9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名时间
(一)1月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在2015年11月16-20日。
(二)6月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在2016年4月11-20日。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1月考试,接受我省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下同)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报名参加考试。6月考试,接受我省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二年级学生、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报名参加考试。
(二)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相应年级的,可报名参加我省学考。
(三)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高职类面对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须按规定报名参加我省相关科目的学考。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3.高中阶段教育在校一年级学生。
四、成绩公布和使用
(一)成绩公布
1月考试成绩在2月下旬公布,6月考试成绩在7月下旬公布。
(二)成绩使用
1.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依据。考生参加2016年(含1月和6月)学考所取得的考试成绩可作为2016年及以后普通高校录取的依据。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考〔2008〕28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具备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
2.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取得的由省级教育或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学考(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按规定办理成绩转入手续后,我省予以认可。
3.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规定的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参加2016年学考所取得的成绩,如在我省参加2016年及以后高考,可作为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录取的必要条件。其他非广东省户籍考生,在我省参加学考取得的成绩如何使用,由其户籍所在地的省招生委员会确定。
请各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上述安排,做好考试组织各项工作,并通知有关学校安排好教学工作。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11月6日
考试安排通知 篇9
各学院、学生班级:
我校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开设的4门网络通识课在线学习阶段已经结束,期末考试在12月4日举行,在线学习成绩未达到要求者不允许参加考试。网络通识课的总成绩由在线学习、课堂作业、在线讨论、期末考试四部分组成,其中期末考试是网络通识课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次期末考试采用的.形式为闭卷、统一机考,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课程名:《网络创业理论与实践》 考试时间:12月4日 17:30-18:10
2.课程名:《创新思维训练》 考试时间:12月4日 18:20-19:00
3.课程名:《古代名剧鉴赏》 考试时间:12月4日 19:10-19:50
4.课程名:《影视鉴赏》 考试时间:12月4日 20:00-20:40
二、考试地点
第一教学楼5楼2机房
三、咨询方式
联系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江红霞、王兴阳
电话:88487050-87
QQ群:沈农网络学堂 167903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