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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月活动总结

资助月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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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1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学生、家长对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晓力度,各学校开展了“扶贫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活动。

各班班主任以宣讲形式,让学生了解什么是扶贫、帮扶内容以及扶贫政策的知识等,大力宣传扶贫政策的重大意义,要求学生们树立劳动光荣、脱贫光荣和勤劳光荣的理念;引导学生们学会感恩,感谢国家,感谢党和政府。将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给每一个学生,全面提升知晓率。

扶贫助学,表达的是一种殷切关爱的情感。知识改变命运,爱心成就未来。

孩子们听的很入神,幼小的心灵已经感受到了党的关怀和祖国的强大。同时表示,要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社会。学好本领,为国家建设添砖加瓦。

学校将宣传材料张贴在校门口,提高家长们对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增强社会对教育扶贫的获得感。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人间。同一片蓝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孩子们小小年纪也明白这一道理。他们用手中的画笔描绘最美的心灵,用手抄报的形式积极宣传教育扶贫政策!

雨露滋润,爱心传递。资助工作是一项持续长期的工作,只有让政策深入人心,工作才会做到位,才能直接精准的帮到贫困家庭,帮助贫困儿童完成学业。八湖镇中心小学此次“扶贫资助政策”宣传班会,将国家对青少年的爱心传递、散播,给孩子们上了一堂感恩课,对于孩子的成长具有深远意义。

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2

三天的募捐活动结束后,大家都松了一口气,想想5天的经历。这真是大起大落

当我们快乐地工作,快乐地学习,有抱负的学生时,晏双在同学们眼里谦虚、团结、友好、乐于助人

消息传到我校同学们抱头痛哭踊跃捐款学长的辅导员、会计系学工办主任高莹老师、分团委书记郑文婷老师也赶到了医院探望晏双学长鼓励他积极**、

伤病无情人有情我们会计系分团委学生会了解到这个情况时毅然决定为这个多难的家庭发起《伸出爱的双手共创生命奇迹募捐活动》.7元5元10元虽力量有限但都是出于真心其中位同学捐款200元却并不愿留下姓名,这种奉献的精神让人感动和振奋;有的同学在自己第一次捐款后又带着自己朋友同学继续捐款;有的同学带着亲戚把自己的储蓄罐的零花钱全部捐给了这个苦难的家庭;......

感动是永远存在的而这些感动让我们的存在、我们的努力有了意义这些捐款凝聚着广大师生的爱心和关怀

过去和展望未来,我们相信,只要我们继续发扬团结、不怕困难、艰苦奋斗的精神,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好

爱心资助活动总结[篇2]

有没有那么一句话或者一件事能让这个到的有点早的凉秋充满温情充满暖意在经历了“小悦悦”事件之后好像很多人都在思考着这样的问题但我知道有的比如那句传疯了的“拒绝冷漠传递爱心”的心声再比如这次的爱心募捐活动

10月26日上午11:30由自强社主办历史、社人、外院、信管、信息、培训hnd、财金七院青协联合举办的“义助潘姝霏”爱心募捐活动在学生活动中心、公教二门口拉开了帷幕本次募捐持续了3个小时全校同学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到目前为止共筹得善款13150.4元为昏迷中的姝菲的**增添了一份希望

自强社办公室杨连炯副部长听说这个消息后前去医院看望并把情况汇报给了社里随后社长、

“爱心无疆奉献无悔”、“呼唤您的爱心期待您的援助”等口号让这条小路成了一条寒风中温暖的爱心长廊许多同学深受感动纷纷慷慨解囊献出了自己的一片爱心5元、10元、20元、50元当一张张纸币投入红色的募捐箱中我们感受到了同学们相同的爱心我们仿佛看到了姝霏**成长的希望

当被问及为何要参与协助举办此次募捐的时候培训hnd青协的同学说∶“奉献爱心是每个人的责任而青协作为关爱性的公益团体对组织此次募捐更是义不容辞”校内多个报刊杂志采访了此次活动青年人大的记者李瑞说:“”

通过这次活动我们又一次地看到了爱心对于人们的凝聚力看到了自强社、青协积极地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践行自己的宗旨看到了同学们心中的爱心、热心和关心看到了人大作为人文学校所散发出来的独特的人文魅力自强社社长王辉耀总结说:“‘传递社会关爱锻造自强之才’”

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3

3月31日下午,我校暨励志模范、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表彰会在仙林校区举行.校党委副书记朱庆葆出席大会并讲话.党委学工部、教务处有关负责同志,各院系学工办主任、辅导员以及学生代表200余人参加了本次大会.大会由党委学工部副部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王洪涛主持.

教务处副处长王唯宣读了“关于授予张新林等21名同学20xx-20xx年度南京大学‘励志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和“关于表彰20xx年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决定”.与会领导为21名励志模范和33名勤工助学先进个人颁发了证书和奖品.来自历史学系的钟丽雯同学作为获表彰学生代表上台发言.

王洪涛副部长就我校20xx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做了总结报告.他从资助机构建设、资助政策落实、资助体系完善、资助信息管理以及资助育人开展等方面做了介绍,总结回顾了过去一年我校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实施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绩,并强调了要让南京大学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同学能够“安心学习、快乐生活、全面成长”的工作目标.

朱庆葆副书记在讲话中肯定了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年以来取得的成绩,并用“体系全、力度大、渠道宽、效果佳”点评了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特点.他勉励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同学把艰难困苦的经历视为一种财富,在逆境中磨砺和锻炼自己,争取做到“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未来.朱庆葆副书记号召同学们向获得表彰的同学学习,学习他们自强不息的信念和励志前行的态度,发奋图强,立志成材,努力提高各方面素质,不辜负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殷切希望,用青春和聪明才智回报社会.

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4

“资助育人,感恩励志”主题教育活动总结

根据市县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我校围绕 “资助育人,感恩励志” 活动主题,在全校受助学生中扎实开展“五个一”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做一次公益活动。

组织学生参加值日食堂,自觉打扫校园和街道,受到师生和周围群众的好评。

二、听一次励志报告。

11月24日,高二年级举行了向万梦焱同学学习报告会,会上,万梦焱同学作了“自强不息,感恩社会”的主题发言。万梦焱是诸佛庵中学高二(2)班的学生。但面对艰苦的生活环境,她学会了坚强。

在与残疾人抗争的日子里,她在社会、学校等部门的帮助下,不断提高自己,克服困难,努力学习,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报告会振奋人心,反响强烈。通过感恩教育和榜样引导,让我们的学生志存高远,鼓励每一个学生成才。

三、出一期资助感恩励志专栏。

学校制作了一期资助宣传专栏,从资助方案实施、资助政策宣传、资助工作成果到资助活动开展,分四个板块全面宣传了国家资助政策以及资助效果。师生**后反响强烈。

四、写一封感谢信。

我校每位受助学生围绕活动主题,抒发感恩,展现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活动共收到感谢信200多封,充分表达了学生们对党和国家的无限感激之情。

五、开一次主题班会。

各班级利用周会课开展“资助育人,感恩励志”主题教育活动,让学生充分了解国家的资助政策,感受党的温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人员亲自参与到高二(1)班和高二(2)班的主题班会当中,一起谈感恩,诉励志,立志成才,报效国家。

六、进行一次主题征文活动。

组织受助学生以“感恩,成才”为主题,开展征文活动。共收到205篇**,评选出20篇优秀**,并在专题会议上展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总之,围绕主题的活动结束后,学校环境更干净,学习氛围更加浓厚,更多的人学会了感恩。

我们坚信,家庭困难的学生能在爱的阳光下,像大别山的映山红一样,一定会在未来人生路上绽放出最美丽的花朵!

霍山县诸佛庵中学

2017.12.7

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5

“ 爱心资助,圆梦大学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的活动总结人员:物本112班学生应到人数:48

地点:b1304实到人数:48

时间:2012年4月10日20:00

活动背景及经过:

为了贯彻国家助学政策,体现以人为本的育人原则。为了让学生全面了解国家助学金、生活费补助等资助政策,创造“人人感恩,助学成长”的良好校园氛围,提高学生的感恩意识,物本112班举行了此次班会。此次班会围绕着“ 爱心资助,圆梦大学 ”学生资助政策这个主题展开,在会上同学们不仅仅认识到学生资助政策市如何实施的,也明白到人生的道理,并严格的要求自己要自觉磨砺锐意进取、不懈奋斗的意志和毅力,积极培养友善诚信、乐于奉献的心灵和品格,不断完善适应社会、适应需求的能力和素质,将来无论身在何处、从事何种职业,都要以满腔的热忱来回报社会,回报关心帮助过自己的各级组织和每一资助人,并把爱心接力棒从我们的手中传下去,将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不断发扬光大。

最后,班长号召同学们努力学习,报效祖国。“出身贫寒不为过,奋发向上更有为”,同学们要志存高远、脚踏实地、艰苦奋斗,加强自我教育,加强自身修养,追求科学,崇尚文明,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从树立远大志向出发,树立和培养正确的理想信念;从规范行为习惯入手,培养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文明行为;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促进社会协调发展,把“关爱他人、自立自强、奉献社会、开放创新”的美好品德贯穿于工作和学习的始终。

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6

1、两免一补”政策好,上学“一个都不少”;

2、不用买书不缴费,住校还补生活费;

3、“两免一补”政策好,农民负担又减少;

4、贫寒学子求知路,“两免一补”来帮助;

5、“两免一补”助孩子,发展教育奔小康;

6、“两免一补”做到位,贫困家庭得实惠;

7、关注贫困家庭,关爱贫困家庭学生;

8、实施“两免一补”是党和政府的德政之举;

10、贫困孩子要读书,党和政府把你助”

18、“两免一补”送关怀,农村学生贫困学生上学,政府“两免一补”

1、唤醒爱心、 伸出援手、 关怀贫困学生。

2、乐善之本、 助人为快、会聚爱心、共创未来。

3、关注教育、关注贫困学生。

4、财富源于社会、爱心回报社会、关注贫困学生。

5、救助一个学生、改变一个人生。

6、用我们的真心、真情、真意关爱贫困学生。

7、只要你我都献出一点爱、贫困学生就会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8、凝集社会之力,资助贫困学生;

9、爱心点燃希望,关注寒门学子;

10、知识改变人的命运,扶贫共奔和谐之路;

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7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是实践“”重要思想、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

1.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20,《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13号)及其配套办法颁布实施后,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2.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本简介插页附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3.高校资助政策实施范围

所有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 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中央高校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 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评审和发放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五、师范生免费教育

从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1. 享受条件

年开始,录取为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的学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年起,新招收的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也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并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2. 履行义务

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3.优惠政策

①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

②在相关省级政府统筹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教师岗位,确保每一个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在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③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④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提供便利的入学条件,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申请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 申请金额

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4.贷款审批

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5. 贷款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一个学年内的生活费贷款,银行(或学校)按10个月逐月发放给学生。

6.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年8月份以前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其在校学习期间以及毕业后到最终还款前的利息,一半由财政负担,一半由学生本人负担。

7.还款期限

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年8月份以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包括毕业生还款协议),一般规定贷款学生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8.违约后果

①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②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③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④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和在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年,国家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试点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目前,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的办法。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 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⑥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2. 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 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4. 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5.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年确定,最长不超过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八、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

从年起,在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县以下)从事第一线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详细情况,请学生向所在学校咨询。

九、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1. 活动管理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或校外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学校不得安排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健康的劳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

2.时间安排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3.劳动报酬

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适当上下浮动。学生参加校内临时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小时计算。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人民币。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进聘用协议。

4.权益保护

学生在开始勤工助学活动前应当与有关单位签订协议,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学生在进行校内勤工助学前,应当与学校的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学生在进行校外勤工助学前,应当与代表学校的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三方协议书。协议书应当明确学校、用人单位和学生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以及争议解决方法。

十、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1. 学费减免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订。

2. 辅助措施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3.“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使用说明

本简介附带《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简称《调查表》),一式两份。《调查表》是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请学生如实填写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时,向学校提交一张盖章的《调查表》原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向学校或经办银行提交另一张盖章的《调查表》原件。

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8

爱国诚信资助活动总结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人们对于个人的爱国意识和诚信意识的重要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为了进一步培养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诚信观念,我校于今年举行了爱国诚信资助活动。此次活动的开展深受全校师生的欢迎和支持,参与人数众多、形式多样、效果显著,为校园文化建设增添了浓厚的爱国氛围。

此次活动的主题为“爱国诚信,奋斗共赢”。通过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爱国主义观念和诚信观念,培养他们做一个有责任感、有担当、有爱心的时代新人。为了使活动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按照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活动方案和举措。

首先,在校园内张贴了大量展示国家历史、文化、风貌的画展、图片和常年展览,通过这些图片,引导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对传统文化的尊重。同时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讲座、座谈会,邀请社会上的专家学者来校园宣讲爱国情怀和诚信意义,使广大学生对于爱国主义和诚信观念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此外,还结合学校的特点,开展了系列的主题活动,如国旗下讲话比赛、爱国歌曲演唱比赛等,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其次,我们还通过教师的引导和学生自主组织,开展了走进社区的爱国义务劳动活动,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学生们积极参与社区的环境整治、老人看护、义务植树等活动,通过实际行动践行爱国的诚信精神。这些活动不仅让孩子们更加深入地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需求,还让他们学会捧着一颗感恩的心,用自己的行动回报社会。

此外,我们还在校内外广泛开展了学生爱国诚信意识的宣传工作。制作了海报、横幅,设计了校训标语,通过宣传栏、电子屏、校报等形式,让爱国诚信的理念深入到每一个学生的心中。同时,还通过抖音等新媒体手段,让学生们在平台上发布自己的爱国诚信故事,激发他们融入爱国潮流、传递正能量的积极性。这些工作的开展,让学生们更好地理解了爱国诚信观念,增强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通过整个爱国诚信资助活动,不仅深化了学生对爱国主义思想和诚信观念的理解和认同,更让整个校园充满了浓厚的爱国氛围。活动的顺利开展,得益于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在活动中,学生们展示出了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奋斗目标和信念。同时,学生们也从活动中获得了很多自我发展的机会,拓宽了自己的眼界,提高了自身素质。

总之,此次爱国诚信资助活动为我校的校园文化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加深了学生对爱国主义和诚信观念的了解和认同。我们相信,通过这样的活动,学生们将能够更好地实践爱国诚信的理念,做一个有责任感和担当的时代新人。同时,我们也希望此次活动的成功经验能够得到借鉴和推广,为其他学校开展类似的活动提供一些参考。让我们携手共进,培养更多的爱国诚信新生力量,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

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9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周活动总结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年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教助中心〔〕号》,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全体师生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我班进行了主题班会的宣传。

1、 主题:筑梦、成长、感恩与奉献。

二、确定活动目标此次活动,是为了全面贯彻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宣传工作,提高资助政策知晓率,促进教育公平,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进行班级演讲。

利用主题班会,以筑梦、成长、感恩、奉献为主题进行演讲,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周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知识普及环节。

结合国家补贴政策,在班上开展补贴政策宣传专题班会,提高学生对补贴政策的了解。

模拟学校播音站,让小播音员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宣读资助政策。

微信**资助政策。

四、活动成效通过这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他们当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注国家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得到了全校师生及家长的一致的好评,大家都表示要努力工作,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群众经济压力,坚决防止出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不了解学生资助政策而放弃升学的现象。进一步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在我校顺利展开,让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有力地促进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现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的思想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的良好氛围,使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政策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宣传社会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体会和感受;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靠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措施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

三、宣传目的

我校学生层次不一,家庭条件各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少,我们通过广播、宣传栏、网络等**,广泛宣传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实施范围、助学金标准、审批与发放流程等规定,及时让广大学生、家长和教师都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并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宣传的方式

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橱窗宣传栏、专题工作会、主题班会等多种载体,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学校具体举措,使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五、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教学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其成员有岑奕品、张小宇、黄海萍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宣传领导小组。此外,为了使班主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确保宣传工作能够有效、顺利地开展,特制定了活动方案。

六、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为做好宣传工作,我校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1悬挂横幅和张贴海报。我校在学校门口悬挂了"贫困资助政策宣传月"横幅。

2.发放宣传资料。共印制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使全校师生一份。教师和学生可以更方便地了解和掌握各种资助政策的内容,并让学生和家长在信息收据上签字备案。

三。在国旗下举行了主题为“通过助学政策帮助我成才”的演讲,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

4全校组织了一次主题班会。通过知识竞赛、讨论、谈感受等方式,让学生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进一步增强学生热爱祖国、报效国家的意识,激发了同学们刻苦勤奋学习的决心。

5在全校家长会上向家长宣传国家补助政策。

6开展以“支教政策助我成才”为主题的征文比赛。

活动总结:

通过这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他们当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注国家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得到了全校师生及家长的一致的好评,大家都表示要努力工作,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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