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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方案(锦集十二篇)

监管方案(锦集十二篇)

监管方案。

方案的內容應該具有科學價值和預見性,在工作進行中幫助我們解決問題,當領導交給我們一項非常困難的任務時。制定方案幾乎成了我們必須的工作內容,現在你是否對工作方案無從下手呢?經過小編持續的努力和磨練,我們最終完成了最新的"监管方案"。以下意見僅供參考,您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做出決策!

监管方案 篇1

一、监督检查对象

水产品养殖育苗企业、个体生产者。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生产主体水产品生产记录建立情况

(二);生产主体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措施

履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一)检查巡查。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定期检查辖区内养殖育苗过程中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行为守法守信等情况,填写检查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督导水产品生产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水产品生产销售记录。

(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的渔药等违法行为,对检查或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或者予以监督销毁;对责任主体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将相关线索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宣传引导。积极通过报刊、电视、渔业信息网等媒体和专题讲座、咨询服务等活动进行宣传告知,向生产经营主体、消费者积极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介绍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坚持正面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舆论引导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方案。制定监管工作方案,确定监管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等。

(二)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检查工作。

(三)整改后处理。督促辖区内生产主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和调查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通报相关部门。

五、监督检查处理

依据《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一)可以对养殖水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水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使用水产品投入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四)水产品生产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水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水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监管方案 篇2

为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实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为契机,以加强饲料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强化饲料原料监管和严禁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为重点,通过抓规范、促执法、打禁药,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提高人员素质,提高执法能力,提高饲料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100%,饲料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饲料执法能力。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标准的宣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联动、检打联动、产销联动等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二)规范经营企业。对饲料经营市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经营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识的三无饲料产品和过期变质饲料行为。

(三)严打违禁添加行为。针对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监测任务,对瘦肉精、三聚氰胺加强自身监测,扩大监测范围,及时查处发现问题。对《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养殖户的抽查和巡查,强化活畜产地检验检疫联动,实行打宣并举,提高养殖业主质量安全意识,指导科学选择和使用饲料产品。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瘦肉精等饲料及养殖环节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3月1日3月31日)

建立组织机构,并制定20xx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11月底)

1、开展检验监测,强化检打联动。各站要继续以饲料原料、饲料产品和养殖环节为重点,认真协助县局完成上级下达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抽检任务。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2、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督促整改。县局要分上下年各组织一次专项集中整,各站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随时对辖区内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县检疫所接报后要果断进行处理。

3、开展法规培训,强化守法意识。做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标准的宣贯培训,对监督执法人员、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户采取不同方式开展法规培训。通过全面深入的法规培训活动,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总结阶段(12月)

全面总结20xx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的成效,将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度化、日常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乡畜牧兽医站要按照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力量,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工作任务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三)强化联动整治

各站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部门之间、乡镇之间的协调和联动,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监管方案 篇3

第十条凡批准立项的项目,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完成各项任务,每年月10日前向市科技局提交年度总结及经费使用结算报告。

第十一条市科技局对项目执行情况实行全程动态管理,以合同目标为依据,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及三项费使用情况,随时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同时也可委托有关县、特区、区科技局协助管理。

第十二条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财工字(96)44号〕执行。

第十三条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使用,只能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的'需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项目经费必须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四条市科技局提取项目总经费的7%作为管理费,该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论证、现场检查、考核评估、验收及奖励。

第十五条在项目检查中发现未按合同开展研究工作或经费使用不当甚至挪作它用的,市科技局将终止项目的执行,对于情节严重的将追缴其所拨款项,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项目经费中的有偿部分回收后,一律并入星火科技发展基金,但为了提高回收效益,由各县、特区、区管理的市级科技项目,年回收总额的70%上缴市科技局,30%留本县、特区、区科技局并入科技发展基金。

第十七条对按合同要求完成各项科研任务、达到试验研究水平及社会、经济效益较好的,予以奖励。奖励经费从市科技局提取的7%的管理费中解决。

监管方案 篇4

确实加强组织领导

县工商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注册股,负责组织部署和指导开展全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协调处理行动中的有关工作和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职能股室分工负责,基层工商所具体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各股所要从履行工商职能出发,细化整治方案,深入扎实地开展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切实打出声势、打出效果。

严格把好前置审批

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必须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股及各工商所要依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核发营业执照,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认真部署专项行动

各工商所从20xx年2月7日至2月22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具体要求:

(1)加强对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检查,各工商所要对辖区的超市商场、食杂店、杂货店、日用品店进行认真排查,发现存在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一律给予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加强对无证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整治。春节期间,不乏村民百姓自行在家中或路边摆搭临时摊点销售烟花爆竹,他们无任何证照且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给监管带来难题,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各工商所应加大检查力度,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并引导整改,拒不整改的给予取缔。

(3)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者的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者的前置许可条件是否过期,是否被相关部门撤销或吊销,对前置许可条件过期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提交新的、有效的许可证件给工商部门;对于前置许可证件被相关部门撤销或吊销的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拒不变更的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4)加强对烟花爆竹地下生产窝点的`排查,各工商所应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加强对烟花爆竹地下生产窝点的检查,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给予举报者以一定的奖励,并对举报者保密。对构成犯罪的烟花爆竹违法生产行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积极配合联合执法

注册股及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联合执法行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工商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片段长为直接责任人,片段长要加强巡查,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重大情况要立即按程序上报。二是要及时总结上报工作情况,各所把这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情况材料于2月22日下午下班前上报注册股。

监管方案 篇5

为持续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巩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成效,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管住用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根据《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医字[2022]1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

二、组织领导

为把握集中宣传月工作的正确方向,推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宣传月工作突出重点、开展有序,取得“到人、管用、有效”的预期效果,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下设办公室:基金监管科(医保局407室),负责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四、宣传内容和形式

(一)开展演讲比赛。4月下旬,省医保局将举办《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人人都是医保基金监管员演讲比赛》,基金监管科负责组织市医院、中医医院、中心医院、五大连锁定点零售药店开展节目排练,届时选择优秀节目参赛,并对取得名次的人员给予物质奖励。

(二)曝光典型案件。全面梳理2020年以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案件,对做出行政处理、协议处理的已办结案件,通过“XX医保”微信公众号网站全部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强化遵纪守法意识和协议约束力。

(三)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警示教育会,通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使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警钟长鸣。

(四)制作、播放医保基金监管宣传片。一是利用各定点医药机构电子屏幕滚动宣传医保政策,为全市集中宣传月造势,二是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着力推陈出新,通过海报、折页、宣传栏、公益广告、情景短片、普法知识、动漫宣传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

(五)发放系列宣传材料。下发由国家医保局统一制作的宣传海报,发布《国家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动漫小视频》等宣传素材。采取寓教于用、寓教于乐的形式,共同制作、发放手提袋、通过海报、折页等宣传用品,提升宣传延续性和实用性。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人人都是医保基金监管员演讲比赛。紧密结合宣传主题,积极征集宣传节目。形式包括演讲、快板、三句半等。

落实要求:基金监管科,完成时限:4月15日前。

(二)曝光典型案件。全面梳理2020年以来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案件,对做出行政处理、协议处理的已办结案件,通过“XX医保”微信公众号全部公开曝光。

落实要求:基金监管科,4月10日前。

三)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警示教育会,通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落实要求:基金监管科,完成时限:4月25日前。

(四)宣传月相关材料制作、展播、发放等工作。

1、宣传片展播。各定点医药机构利用自身条件在本单位侯诊大厅电子屏幕、闭路电视等场所展播宣传月活动主题、国家医保局统一制定的宣传片,时间持续一个月。

落实要求:基金监管科,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2、扑克牌宣传。发放宣传月主题相关扑克牌。

各科室针对本科室业务领取省局下发的扑克牌并到我市各乡镇(街道)进行扑克牌发放和医保政策宣传。

落实要求:各科室,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3、手提袋宣传。结合宣传月主题,下发手提袋宣传品。

各科室针对本科室业务领取省局下发的手提袋宣传品到各乡镇(街道)进行发放和医保政策宣传。

落实要求:各科室,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4、市医保局统一下发的鼠标垫、扇子、雨伞、宣传海报的宣传。

各科室针对本科室业务领取省局下发的鼠标垫、扇子、雨伞、宣传海报宣传品到各乡镇(街道)进行发放和医保政策宣传。

落实要求:各科室,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5、基金监管科组织重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宣传活动

在我市市医院门口、医药商场门口、集贸市场、各乡镇卫生院门口等人流较大的场所与定点医药机构联合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条例》及医保政策,发放宣传折页、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

落实要求:基金监管科,完成时限:4月25日前。

六、工作要求

(一)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方式,创新宣传手段,通过“XX医保”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加强对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和工作进展成效的宣传。要以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为宣传主阵地,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通过进街道、进乡镇、进村社等形式,广泛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信用承诺活动,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

(二)提升宣传效果。鼓励结合真实案例,制作展播“普法短视频”,采取“到人、管用、有效”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做到宣教结合,宣打结合,提高监管对象和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意识。要积极融合地方特色,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加强舆论引导。

(三)畅通举报渠道。公布省市县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等,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加强对举报办理流程等的解读,对实名举报并查实的欺诈骗保案件,做到应奖尽奖,鼓励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及时总结经验。本次宣传月活动完成后于2022年5月3日前将宣传活动有关视频、照片、宣传资料,媒体报道以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书写宣传活动总结。

上面就是网网小编特意收集整理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精选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管方案 篇6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强化煤炭、成品油、车用尿素等产品质量监管,切实将各项环境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建设绿色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省、市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聚焦上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省、市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已整改的环保问题再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过硬整改。对照《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中市场监管职责,全面梳理汇总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情况,做到生态环保监管对象和监管任务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无照经营查处力度。围绕黑加油站点以及其他涉及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严格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采用疏堵结合的工作方式,做好生态环保领域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发现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查处部门报告;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全面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对环境管理体系获证组织进行双随机抽査,重点检查认证机构的认证过程是否合法规范。对辖区内机动车尾气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査,重点检查伪造数据、超范围检测等行为,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二是督促强化环境保护计量检定,对申请检定和送检的生态环境监测设备、仪器、仪表等按要求及时进行检定。

(四)强化散煤污染治理,加强民用散煤抽检力度。加大对政府指定供煤点煤炭的抽检力度,重点检査散煤等煤炭产品中的灰分、硫分等环保质量指标。针对供煤点制定具体抽样计划,动态管理抽检对象,做到批批抽检,实现全覆盖。对灰分、硫分验结果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子以处理。

(五)加强油品及车用素产品质量监管。对车用油品销售企业质量监管,组织开展车用汽柴油品、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流通领城车用汽柴油、企业自备油库汽柴油、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抽查。车用尿素抽查以国道、省道的企业为主,力争全县全覆盖,公布抽检结果,对监督抽查发现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六)加大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打击力度。以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市场为重点区域,以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对象,全面排查可能从事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经营户,严查经营资质;严格索证索票、进销台账制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行为。加强对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广告媒介的监测,依法查处售卖、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全面清除网上有关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的信息坚决切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网上非法交易的链条。

(七)严控低效燃煤锅炉使用。一是严格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锅炉安全节能工作的通知》(市监〔20xx〕143号)文件要求,持续取缔35吨以下燃煤锅炉,及时注销已取缔锅炉的使用登记证。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合建设工作的通知》(市监发〔20xx〕28号)要求,全面推动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和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使用“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实现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检验、注销、报废一张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局相关股室、各基层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研究部署,制定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提实要求、抓实任务、压实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或因工作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在评选评优中“一票否决”。

(二)紧盯重点难点,解决突出问题。要准确把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重点,全面排查细致梳理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明确整改责任、目标、措施和时限。对督察组反馈的新问题,主动认领、迅速行动、力行力改、全面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的实际成效。

(三)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局相关股室要切实加强与政府和部门间沟通协调,密切指导各基层所扎实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能源、市场监管、生态环保、商务、公安等部门间的整体合力,加强各环节监管的协同配合,不断提升各部门联合监管效能。

(四)加强信息报送。县局各相关股室在对本业务条线环保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的同时,要加强进度跟踪和工作进展情况的`收集,由专人负责,务必于每月月底前,将所承担任务的进展情况汇总上报县局办公室。

监管方案 篇7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双随机”抽查机制,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严格依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纳入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行政检查权裁量空间。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规范随机抽查程序,通过机选或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对执法检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依托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探索通过公证部门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到现场监督等形式,强化过程监督。

(三)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

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执法扰民,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强化抽查结果运用。

抽查工作情况,应当按要求录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基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并按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加快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六)健全“双随机”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失信者在投融资、土地供应、招投标、财政性资金安排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将严重违反市场竞争原则、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消费者、劳动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列入“黑名单”,对严重违法失信者依法予以市场禁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人行南充市中心支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七)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抽查。

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主动对接省级各部门在推广随机抽查过程中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要求,加强对下级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随机抽查不仅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也要在各部门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双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细化推进“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抓好督促落实,并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政府依法行政绩效考核,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培训。

“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报道,为“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监管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和区管委会支持复工复产的要求,支持我区企业复工复产,结合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制定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案措施。

一、主要业务网上办理

推行登记注册业务全程“网上办、零见面”,通过“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实现全部市场主体务48小时内办结。对生产卫生防护、应急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企业,在登记注册、变更登记和许可发放上,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告知承诺,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二、建立行绿色通道

建立行政许可绿色通道,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利用自身生产条件通过改变生产工艺流程等方式生产防疫物资,在企业经营范围增项等业务的受理、审批上提前介入,提供业务咨询、登记指导。

三、违法行为从严整治

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重点加大价格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四、建立容错机制

建立包容审慎的执法监管机制,建立“容错”机制,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先行告诫说理,责令限期改正,指导企业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一般不予行政处罚。

五、异常名录审慎管理

审慎异常名录等信用管理。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实行市场主体自主年报,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延长至2020年年底前。

六、发挥热线作用

充分发挥12315服务热线作用,对投诉举报事项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理,并做好投诉举报事项的转交办、答复反馈工作,确保12315维权渠道畅通无阻、高效运行。

监管方案 篇9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质检总局、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以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和谐、强质监”为总方针,切实加强我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破解工作难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确保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结合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实际以及确定的各类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20xx年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xx年工作思路是:进一步提高意识,靠实责任,有效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的总体目标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能有效结合工作有效性切实得到提高,我州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监管能力建设得到切实加强。

(一)深入开展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督促企业严格按《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规范生产,要将各项质量控制要求和制度落到实处,落实乳制品生产企业电子监管记录系统的有效使用。 二是继续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以肉制品、酒类食品生产企

业为注,认真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安全。

(二)严把准入关,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许可和证后监管工作质量。对新发证和换证企业要严格审核。坚持宁少勿滥的原则,消除隐患。一是对申请办证和换证的食品企业加强帮扶,严格按照审核细则进行审查,在现场核查中提出的问题必须整改到位,凡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不上报,不迁就。二是不放松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通过严格执行巡查、年审等监管手段,对存在不按照规定进行生产或生产条件持续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切实做到事前保证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力争从源头上杜绝不安全食品的生产隐患。

(三)有效落实监管责任,正确引导食品加工小作坊安全健康发展。一是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按照《甘肃省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逐条逐项认真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分类记录,准确掌握和判定企业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基本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食品监管工作有的放矢。二是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将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引导帮助小作坊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逐步实施小作坊生产许可制度。

(四)继续深入开展全州食品生产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安排节日检查,加强对季节

性产品和重点产品及食品添加剂监督检查。集中整治一批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食品生产加工区域和风险较高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并严厉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以高风险产品、地方特色产品和季节性产品为重点,以监督企业生产行为是否违法,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为目的,做实专项检查的每一个细节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达到安排一个专项,整顿一个行业为目的。循序渐进,逐步发展,逐步完善最终防止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同时进一步探索、健全食品生产过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制定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监管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融入到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去。

(五)全面完成食品抽检计划,严肃查处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确保食品生产安全。充分运用监督抽查这一食品安全监管重要手段,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重点食品企业的产品抽查,把定期监督与专项抽查相结合,把季节性产品监管和确保节日食品安全检查相结合,增强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适时公布抽查信息,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要曝光,后处理措施要到位,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震慑力和权威性。

继续深入破解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难题。

通过对食品审查员的培训交流,使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得到提高,全州食品生产质量保证能力得到加强。

1、继续举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培训班,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指导培训。一是强化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的教育。通过《食品安全法》、《审核通则》、《审核细则》的培训,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使企业加强自律,规范生产行为。通过开展自查,找出不足,加强整改,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落实生产过程控制,从而保持持续生产合格产品能力。二是对以明确界定纳入监管范围的食品小作坊要通过《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管理办法》的宣贯培训,使食品生产小作坊负责人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要按照“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完善和满足生产食品的基本条件,落实添加剂使用制度、质量承诺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产品在限定区域内销售,并加贴限售区域标志。

2、加强对县(市)局食品监管工作人员培训。一是通过对《 食品安全法》《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核通则(20xx版)》以及相关产品《评审细则》的再学习、再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有效提升对食品申证企业的帮扶

工作质量,从而达到受理、帮扶、初审、评审全过程高质量、程序化运转。二是通过对《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管理办法》的学习,明确应属质监部门监管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界定的基本依据和具体条件,对本辖区食品小作坊了然于心,全面监管。同时充分利用技术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以技术促监管,落实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出厂委托检验工作,积极推进监管责任制,正确引导小作坊安全稳健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和帮助扶持力度,将《安全承诺书》的签订和限制区域销售落到实处,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健全符合自身实际的质量控制体系,使其逐步向食品生产企业转换。

3、继续举办食品生产许可现场评审观摩会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业务技能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学以致用,科学监管,抓住关键环节,解决重点问题的能力,有效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

(二)坚决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有效提升监管工作质量。一是继续完善和推行食品生产许可流转过程中县(市)局初审把关制度。以此来带动和提高县(市)局监管员业务能力和监管积极性,同时进一步靠实监管责任。二是切实落实年审工作制度,督促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能力。充分利用年审监管手段,对存在不按照规定进行生产、生产条件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整改不到位企业

监管方案 篇10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大和届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城镇化和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工作大局,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努力构建法治,法治行业为出发点,为我市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实现“--”时期的任务目标,促进全市建设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召开全市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

2、指导各县(市、区)建设局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各县(市、区)建设局适时召开动员部署会,总结“”普法经验,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3、组织好全局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安排,计划于月份开展。

4、抓好“六五”普法教材征订工作,做好“六五”统编教材的组织学习。

5、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1、根据我局实际,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开展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家庭”主题活动。

2、总结“法律八进”的好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八进”活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3、重点做好领导干部法律培训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潜力。

4、做好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把法律、法规纳入机关学习资料,搞好新法培训,认真抓好全系统新上岗执法人员专业法培训,坚持先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切实提-部职工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潜力和水平。

5、加强建设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促进守法诚信,依法经营、依法-。

6、加强全市建设系统普法队伍建设,培养普法骨干力量。透过现场会、观摩培训会等形式交流普法经验。

7、举办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计划下半年举办以宪法和建设法律、法规为主要资料,个性是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法律知识竞赛。

1、用心推进我局的法治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2、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板报、墙报、电子屏幕、宣传专栏、法治主题公园等阵地作用,不断推进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3、充分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网络电视等媒体,开办普法专栏,采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效果。

4、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

1、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加大信息沟通力度,开展工作交流,相互借鉴经验,推进工作深入开展。为确保全市建设系统“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建设局,要进一步培养和充实法制宣传骨干,确保人员、经费、普法成效落实到位。

2、加强典型培育,注重发现和培育新的先进典型,确定普法工作联系点。召开交流会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联系点的示范作用。确保全市建设系统普法工作的整体提高。

为确保“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启动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市建设局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调研员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建设局法规处。

监管方案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创建统一开放透明高效的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市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廉政建设,实现资源整合、增收节支目标,根据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指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以项目业主身份,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对应纳入市场化配置的自然性资源、资产性资源、社会性资源、行政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竞价、协议等交易方式确定中标人(买受人、受让人)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实施及监督管理。省、常德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公共资源交易应当遵循管办分离、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廉洁高效的原则。

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交易活动。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竞买人)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第二章管理与服务机构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重大事项决策、协调和领导工作。第六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公管委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决策机构。

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管工作,第七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管办市公管委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贯彻落实市公管委决定的事项,牵头拟定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管理制度、配套政策,对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执法活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场内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受理举报投诉和咨询,督促各行政主管部门对举报投诉事项及时作出处理。

不取代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直接具体监管职责。市公管办对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执法活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场内交易活动只有监督权,市公管办履行综合监管职责时。没有行政执法权。

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相关配套服务,第八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市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统一服务平台和唯一指定场所。为行业监管、行政监察和中介代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负责场内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服务和实时监督工作,对违反交易程序和规则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按照各自职责权限,第九条市发改、财政、住建、水务、交通、卫生、国资、国土等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直接具体的监督管理,受理举报投诉,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与市公管办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相互合作,共同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工作。

重点督促各单位依法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第十条市监察局依法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开展监察。督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行服务职责。

严格依法办事,第十一条代理公司、拍卖公司等中介机构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章交易范围

必须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第十二条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下列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建设工程项目的分包,1依法应当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含建筑、水利、公路、桥梁、市政、园林、信息、供水、供气、管线铺设、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灾害治理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定以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的采购。采用BTBOT等融资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选定;

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及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和权限范围内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

3国有(集体)产权、股权转让;

4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的招标、拍卖、挂牌;

监管方案 篇12

为了加强管理,强化学生法制、安全意识。避免重大恶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进出校门

1、由保安、及校园管理组负责管理。

2、学生出入要走校门,不许翻越院墙,违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严肃处理。

3、出入校门不要拥挤,互相谦让。推车出入校门,校内不准骑车,更不许滑车。

4、不要在校大门口逗留。

二、上、下学路上

1、学生自己负责自己的人身安全。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三、劳动

1、由组织学生劳动的教职工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

2、凡参加劳动的师生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保证本人及其他人的人身安全。

3、在劳动中使用劳动工具时,人与人之间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以免工具伤人。

4、劳动中必须服从劳动指挥者的统一安排及具体安全要求,必须精神集中,不准乱跑及打闹。

四、卫生大扫除

1、大扫除时,二层以上班级不要擦窗户外面的玻璃。

2、擦拭电器设备时,要切断电源。擦灯管时,不要用手拉吊灯的铁链,下面要有人扶稳登踩的桌椅。

3、擦屋内高处设施时一定要登稳,踩实桌椅,再进行操作,要有人保护。

4、大扫除时,严禁打闹。

五、课间安全要求

1、下课后不要在教室和走廊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2、外出上课在上下楼梯时,要按规定顺序靠右侧行走,不要推推搡搡,拥挤抢行。

3、严禁从楼上向下仍东西,风雨天远离玻璃窗下。

4、课间禁止在楼道或教学区追逐打闹,禁止做危险游戏或踢球、投球等活动。

5、严禁半身探出楼外观望、严禁上楼顶、爬墙头、跳窗户、跳阳台,严禁攀爬篮球架、禁止在施工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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