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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应急预案通用6篇

安全应急预案通用6篇

您想读一篇好文字吗不妨看看“安全应急预案”,请相信这篇文章中提供了您所需的所有信息。预防灾害从头抓,大难临头不用怕, 为了减轻事故对社会的不利影响,应急预案需要制定草案建立试行完善确认。此外,您还可以浏览范文大全栏目的学位申请报告合集8篇

安全应急预案【篇1】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证春节期间不发生各种安全灾害事故,预防和减少因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增强员工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1、公司值班人员在公司放假期间,切实做好安全工作,要注意防火、防盗,加强值班巡视,每隔两小时必须在各处查看一次,做好巡视记录,以防盗贼窃入。

2、公司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发现漏水、漏电现象要及时处理,对于个别部门员工在最后离开时没有关闭电源,值班人员要及时关闭电闸,以避免公司浪费。

3、根据公司员工节日放假期间的值班表,各部门经理要不定时进行抽查,做好纪录以备案待查。

4、公司所有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各部门值班人员交接班时,依据交接清单双方认真核查交接物品,负责交接的人员至少两人以上,交接经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

5、如果值班期间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要迅速报告总值班,由当天值班领导担任春节应急总指挥,全权调动公司资源,处理紧急事件。公司所有在兰员工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推诿。否则按照公司规章从重处罚。

突发事件:发现人应立即采取解决措施,并通知保卫人员及总值班人员协同解决,现场的工作人员要尽全力进行事故处理,不能互相推委,延误时机。在特殊情况下,根据事件的性质、轻重,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必要时,火灾报119,治安刑事案件报110。

6、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名单

为更好的保障公司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公司春节安全生产应急小组,成员如下: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主要职责:

1、落实检查节日期间值班情况。

2、遇到突发事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及领导。

3、遇到突发事件发生严格按照各项应急预案程序进行。

4、每天下午4:30总时在公司群将当天值班情况汇总汇报。

安全应急预案【篇2】

20xx年3月10-13日期间,浦袁小学五年级学生将到西湖区少年军校参加为期四天的军事体验活动。为了确保师生的安全,根据上级教部门安全工作要求,在《浦袁小学突发事件处置意见》的前提之下,特制定此活动的应急预案:

本着“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一旦活动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该事件,力争把人员伤亡和事件后果降低到最抵限度,妥善安置受害人员,安抚伤亡家属,稳定思想,确保稳定。

2.与家长沟通及出行参加活动同意意见。

3.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对不适宜参加军训活动的学生另行安排。

4.加强对师生的纪律、安全等教育。

5.联系军校,安排技术好、品行好的驾驶员和车况好的交通工具,并通过交警部门审核。

6.根据教师的分工加强活动、饮食、交通等安全管理。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置:

1.立即开展人员抢救,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消防和医务急救等,请求援助(110、119、120)。

2.马上通知学校领导、军校领导和应急小组其他成员,及时向区教育局领导作简要汇报。

3.联系家属,做好安抚和组织工作。

4.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5.做好事件详细汇报、分析反思等工作。

6.做好其他事情。

安全应急预案【篇3】

水泥车间安全应急预案

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各种工厂和生产车间的数量也愈来愈多,而工厂的安全问题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尤其是像水泥车间这样的危险品生产车间,它们的安全问题更是不可忽视。在生产过程中,若出现故障、事故或其他安全问题,会直接影响到工厂的正常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因此,建立保障生产安全的应急预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需要明确应急预案的定义。应急预案是指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为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维护社会稳定而制定的专门的应急措施和人员组织预案。应急预案是保障生产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

接下来,我们针对水泥车间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的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制定过程

1. 组织定期专项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2. 进行现场安全隐患评估,以发现潜在的危险源;

3. 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科学合理的安全措施,进行修缮和完善细节;

4. 制定不同场景的处置方案,并根据不同场景的风险级别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管理;

5. 将应急预案定期更新,并与员工进行沟通,确保员工了解并掌握预案相关内容。

二、应急预案的实施过程

1.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人员和力量;

2. 开始现场情况调查,分析和诊断事故原因和影响;

3. 制定合理、适时、有效的应急处置方案,尽快控制事态发展;

4. 组织相关的应急处理和救援力量,统筹调度,全力救援;

5. 报告上级领导并主动公示事件最终处理情况。

三、应急预案的检验评估

1. 定期检查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 按照应急方案,进行各类应急演练,及时总结提出不足,并及时修正预案;

3. 收集各类应急事件的数据,并对其进行评估,为下一次应急事件提供参考。

总之,水泥车间作为危险品生产车间,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在预案制定、实施、检验和评估过程中,需要实现全员、全方位和全过程的参与和管理。只有多方面地保障,多层次地管理才能够有效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生产设施的安全。

安全应急预案【篇4】

外出考察安全应急预案是一项必备计划,尤其在人们目前日益重视风险和安全的时代更是必需品。无论是企业的外勤考察,还是学校组织的校外教学活动,安全问题始终是必须考虑的因素。因此,以防万一,制定一份全面的应急预案无疑是非常有必要的。

首先,关于预案的内容,应该包括外出考察前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的核对、行程安排的明确、应急装备的备齐等。其中,人员名单是重中之重,需要核实每项信息的准确性,包括个人身份证号码、紧急联系人电话、旅程计划等细节。行程安排中要详细安排每一站点的活动和具体时间,同时还需要定好跟随车辆和相应的驾驶员。

其次,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外出考察安全应急预案的应对措施要先在预案中明确,比如如果遇到天灾、交通事故、技术故障等突发事件,需要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对应的措施,如紧急联系有关部门、救护人员或者自行处理。此外,还可以为每个情况制定分级预案,根据不同的紧急程度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再次,在外出考察时,应该并严格按照预案执行,不能认为事先指定的措施不必要而不去执行。在执行时,所有人员都应该认真阅读预案在各个环节的处理规定,以免发生错过安全处理点的情况。

最后,对于预案制定的团队应该进行应急培训,促进每个人明确自己的职责,掌握相关技术和方法,积极保障外出考察的安全。

总之,在外出考察中,制定全面的安全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它不仅能帮助人们应对紧急情况,降低事故风险,同时也提高了人们对风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当我们面对突发事件时,要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还需要相关人员应急能力不断的培训和增强,用科学、严谨的方法来应对日益复杂和多变的安全环境。

安全应急预案【篇5】

大雪,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21个节气,冬季的第三3个节气。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大雪安全应急预案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雪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为认真做好抗雪防灾工作,有效应对大雪冰冻灾害的发生,迅速、准确、有序、高效地开展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抗雪救灾应急能力,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和合力作用,提高抗雪防灾工作整体水平和工作效率,最大程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平罗县政府关于修订发布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决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反应迅速原则。灾害发生时,各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具体实施。

(3)可操作性原则。一旦发生灾害,及时启动相关层级应急预案,使整个灾害应急工作有机结合,高效进行。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专业队伍负责清除县城主要道路和重要部位的积雪积冰,确保城市运行安全、道路畅通;社会力量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背街小巷、人行道和重点部位的积雪积冰,确保群众正常生活和出行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县政府设立抗雪防灾指挥机构,在市抗雪防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抗雪防灾工作。

(一)县抗雪防灾指挥部。

主要职责:

1、组织全县抗雪防灾应急工作;

2、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

3、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4、检查各乡镇抗雪防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

5、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成抗雪防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

6、遇重、特大雪灾冰冻,适时联络驻平部队请求支援;

7、组织协调建设、房管、国土、工商、交警等部门共同做好抗雪防灾工作,并按各自职责落实包干责任制,积极清除辖区内道路及两侧人行道、背街小巷、桥梁、住宅区、公园(景点)、绿化(行道树)、工地(工棚)、垃圾收集房、公共厕所等设施上的积雪,确保市政公用、市容环卫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要加强对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养殖及户用沼气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对温室大棚除雪、增温、保温、补光,牲畜家禽防寒、保暖,户用沼气防寒、保温和渔业养殖扫雪、破冰增氧、补水防冻等工作,确保农牧业生产安全;

8、督促落实各乡镇与县城内街道沿线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门前积雪的清除工作,并纳入“门前三包”检查管理范围;

9、研究解决有关抗雪防灾工作的重大问题;

10、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抗雪防灾工作。

(二)各乡镇抗雪防灾指挥部。各乡镇参照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组织建立。主要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抗雪防灾工作,并按专群结合的原则,制定或完善辖区抗雪防灾预案;

2、根据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的指令执行预案,组织动员辖区村队和企事业单位建立抗雪救灾工作网络;

3、完成县抗雪防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抗雪防灾工作。

(三)县抗雪防灾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县抗雪防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并根据相关部门建议,向指挥部提出应急预案的调动终止建议;

2、传达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4、会同民政部门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5、会同民政部门向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6、负责对抗雪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初审汇总上报,由县财政审核并落实专项资金保障,用于抗雪工作所需;

7、完成县抗雪防灾指挥部赋予的其他任务。

(四)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现场处理组。县抗雪防灾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为现场处理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抗雪防灾工作应急预案,并做好预警工作;

2、做好物资储备和重点部位的保护工作。

(五)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后勤保障组。设在县民政局,县抗雪防冻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为后勤保障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抗雪防灾物资采购的信息储备;

2、负责督查各成员单位抗雪防灾物资储备情况,确保2次以上重大雪灾的抢险物资需要,必要时统一调配全县抢险物资;

3、负责对防灾救灾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初审汇总上报,由县财政审核并落实专项资金保障,用于防灾救灾工作所需。

4、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5、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向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六)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宣传组。设在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各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救灾法规、政策,播报防范知识,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

四、灾情分级及工作程序

气象预报以平罗县气象局发布的气象信息为准。

(一)小到中雪

气象预报有小雪或小到中雪时进入二级值班,县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加强对重点地段的巡查,在冰冻以前及时清扫本部门(区)负责的雪灾区域的积雪,及时掌握并上报灾情动态。

县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保持与公安局指挥中心的联系,对全县道路、桥梁上积雪冰冻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掌握降雪气象信息、发展趋势和灾情,督查落实预案措施。

(二)中到大雪

气象预报有中到大雪时进入一级值班,所有成员单位启动抗雪防灾预案,主要领导到岗值班,并视灾情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机具设备的准备工作,在冰冻以前及时清扫本部门(区)负责的雪灾区域的积雪。

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到岗值班,掌握灾情动态,并按照县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三)当气象预报与实际天气情况发生偏差,且发生降雪时,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县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启动预案。

五、抗雪防灾工作要求

(一)抗雪防灾工作是关系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县城生产生活正常运行的`重要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都应高度重视,积极应对。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对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抗雪防灾工作及时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雪灾带来的损失。

(二)各乡镇要保障抗雪防灾等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要明确清雪除冰工作责任和任务,并建立应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配备好抗雪物资和设备,落实专人加强对抗灾物资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做到物资和设备定点存放。

(三)抗雪防灾工作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应按照县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听从调度、服从指挥,遇有重大事宜应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抗雪防冻工作实绩列入年度精神文明工作考评及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内容。

(四)建立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在抗雪抢险过程中,要落实专人及时汇总上报灾情和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每2小时报告一次情况制度(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当日情况汇总应于次日凌晨8时前书面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灾情过后,各单位要及时对灾情、抗灾情况及经验教训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

(五)建立双休日及节假日清雪除冰防冻应急机制。在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发生大雪天气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值班领导及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人员开展责任区域内的清雪除冰防冻工作。如发生因清雪除冰不及时,或防冻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经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认定后,相关部门承担一切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应在每年11月底前将抗雪防灾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大雪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为了应对更长时间、更大范围、更加恶劣的冰冻灾害,进一步提高对抗冻救灾工作的认识,确保抗冻救灾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开展,实现“保平安、保畅通、保供给、保稳定”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镇抗冻救灾指挥部,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任指挥长,成员。

指挥部职责:加强24小时值班;负责统一指挥全镇的抗冻救灾工作;调配抗冻救灾力量;及时向县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提供救灾工作建议,协调、指导全镇抗冻救灾应急工作;积极组织协调人力、物力、财力,对灾区实施有效救助;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抗冻救灾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并设五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编排督促灾害期24小时值班的相关工作,及时掌握气候、雪情、冰冻情况等有关灾情动态;负责收集全镇的灾情,统计、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编发防冻抗灾工作简报、信息;起草有关防冻抗灾工作的请示、报告,及时向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通报灾情及救灾情况,以及对受灾村户进行业务指导和联系。

(二)交通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掌握全镇的水上及道路交通运输情况,及时通报全县及我镇水上和道路营运情况;协助交通部门维护交通安全及封锁相关道路;查看危桥险路并树立明显标志;及时组织人力进行道路的除冰和救助。

(三)勘灾救助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镇的五保户、特困户及危房户、生活困难户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五保户已倒房有生活困难的,由镇统一安排至敬老院,对生活困难户由村统一安排好,并确保生活物质的供给;对倒房户由村安排好生活住房后,镇统一供给米2袋、被一床、人民币200元进行统一慰问;统一对其它特困户进行安置,并制定救灾安置方案;对生活困难户进行慰问,确保其生命安全和生活保障。

(四)生活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带领计生办全体女干部及社区创卫办下到9个社区,与社区干部一道对全镇居民进行一次水、电、煤、气及生活必需品的调查摸底,动员居民发扬友爱精神,相互提供救助,相互提供生活必需品;动员全镇的蔬菜种植户,特别是牛潭河、花果山的菜农为县城提供蔬菜;为社区居民编发救灾小常识,并进行生活自救;对镇范围内企业生产情况进行摸底;协助县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保障工作。

(五)救灾抢险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计划生育办全体工作人员

县城建设办全体工作人员

村镇建设办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镇各种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理;负责调度镇民兵成立应急分队;负责对全镇抗冻救灾的业务指导;全天候在镇政府机关待命。

(六)督查组

组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镇各单位部门的抗冻救灾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镇机关干部的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处罚和通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镇抗冻救灾的值班,及时掌握情况和通报信息

(二)成立应急分队,随时进行应急处理

队长:

队员:计划生育办全体工作人员

县城建设办全体工作人员

村镇建设办全体工作人员

(三)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对危房户进行紧急维修,对生活困难的五保户由镇进行安置,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

(四)及时掌握城镇生活物质的供求情况和紧急调度生活物质。

(五)对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整治,及时打击和进行紧急处理。

(六)对危桥险路设置安全标志,并派专人把守。

(七)发动各村群众及时进行抗冻救灾,发挥友爱互助精神,进行生活自救。

(八)对辖区内的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果断处理。

(九)对干部到位情况进行认真督查,发现干部不到位的,除进行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造成较大损失和较大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大雪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为使在大风雨雪恶厉天气下安全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安全顺利进行。加强楼层、校内道路在大风雨雪天气下的安全使用,做好事故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出动,安全有效的进行扑救,力争将事故消灭在最初阶段,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大风雨雪天气事故应急预案。

一、事故应急组织

1、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办公室设在保卫科办公室

3、突发事故,所有人员立即编入事故救援组织,进行事故扑救工作。

二、事故应急工作总体要求

1、以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责任意识为准则。做好事故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应做到:决策果断、方案合理、指挥得当、信息畅通、联系及时、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协调得当、安全扑救。

2、事故突发,应急组织领导小组应第一时间在现场指挥。

三、职责分工

1、组长职责:

全面负责事故扑救的指挥工作。

2、副组长职责:

负责组织事故应急队伍,进行合理分工,把事故降低到最低点。

3、组员职责:

立即投入到事故救援队伍,在事故应急小组的指挥下,根据实地情况进行现场扑救工作。

四、事故应急扑救原则与扑救程序

1、派专人打报警电话(110)及紧急救护电话(120),并迎接救援车辆。事故应急工作立即开展。

2、事故救援时应遵循“救人重于救灾”、“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迅速救援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事故应急小组现场指挥,进行事故救援工作。

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同有关部门、事故处理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查明原因,总结教训,制定相应防范措施,不让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安全应急预案【篇6】

智慧校园安全应急预案——保障学生安全的必备

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学校开始引入智慧校园系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也为学生的安全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保障。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每所学校都需要建立完善的“智慧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作为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的安全无疑是最为重要的。因此,在建立“智慧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的过程中,学校应该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问题,全方位考虑预案内容,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问题。

一、预案内容

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将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思路运用到具体的应急处理环节中,要求学校与各级政府、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强化沟通联系,建立网络化、智能化、科学化的预警机制和应急体系。

其中,预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各种安全事件的处理流程与标准化流程。

2.详细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对学校教育设施、人员、网络系统、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安全保障措施。

3.应急处理机制,包括预警指挥、应急救援、危机管理等措施。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制定不同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以保障各项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4.对应急设备的配置,包括监控系统、避难设施、急救设备等,并定期进行检查、修理和维护,确保完好无损。

5.应急预案制定的时限、条件和对应的处理人员或部门。

二、建立安全防护系统,实现实时监控

学校应该通过引入技术手段,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安全防护系统,将整个校园的所有区域和密集人群进行实时监控。包括:

1.视频监控系统

在学校内、进入学校的人流量较大的门口、学生活动区域、通道、图书馆、实验室等区域进行安装摄像头,建立完善的监控体系,通过监控设备和智能软件实现对学生行为的实时监视,防止不法之人进入校园和发生安全事件。

2.社交平台监测

学校应建立全面的网络安全架构,通过把握学生的网络生态环境,建立社交平台监测机制。校园监管人员实时监控校内网络情况,对网络信息、言论、广告等进行筛查和拦截,防止恶意信息的传播。

3.校园卡系统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校园卡管理系统,把学生及教职工的身份信息和出入校门的记录进行时时刻刻地实时管理和监控,保障外来人员不会进入校园,校园内有可追溯性的行踪科技可依据。

三、应急处理机制

制度清晰,措施切实可行。在学校内,有关部门要管理各个环节,如学校安保机构、学校职工、教职员、学生代表等纷纷命名各种任务,各司其职、共度难关。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紧急联络机制”,对各种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及时通报,并向学生和家长发布紧急通知,以便家长及时“故障反应”。

除此之外,学校还应该建立专业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各种应急事故演练,

评估预案的有效性,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四、持续完善,不断改进

在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学校需要持续加强,不断做出改进和完善,以应对不时之需。应急预案的制定是一项工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和完善。因此,学校在建立智慧校园安全应急预案之后,应每年进行一次全方位的评估,并对应急预案进行改进和完善,以更好地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总之,学校建立“智慧校园安全应急预案”是非常重要的。学校应恪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不断加强预防、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基础上,全力打造智慧校园,为学生提供安全可靠的学习环境,助力学校教育教学的腾飞。

延伸阅读

安全应急预案通用13篇


安全应急预案【篇1】

机关安全应急预案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措施,旨在提前预防和应对机关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机关工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作为专业人士,在撰写这篇文章时,我将结合实际案例和理论知识,详细介绍机关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过程、内容和实施方法,以期为相关机关提供参考和借鉴。

首先,制定机关安全应急预案需要先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这一步骤是成功制定应急预案的基础。我们需要考虑机关所处的环境,包括地理位置、周边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以及机关本身的特点,包括人员规模、人员结构、重要文件和设备等因素。通过风险评估,我们能够了解机关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源,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

其次,机关安全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紧急通信系统、应急演练、人员疏散、应急物资、危机管理等。紧急通信系统是应急预案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可以使用电话、呼叫器、广播系统等多种方式建立紧急通信渠道,便于及时传达信息和指示。应急演练则是提前组织全体机关人员进行模拟应急演练,以强化应急反应能力和技巧,帮助人员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并提出改进意见。

人员疏散是机关安全应急预案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在此步骤中,我们需要制定人员疏散的具体流程和责任分工,安排逃生通道的设立和标识,并应根据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设计相应的疏散方案。机关应急物资是指在应急事件发生时,提供给机关人员使用的物资,如急救药品、食品、水和灭火器等,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获得生命必需品。此外,危机管理也是应急预案的重要一环,包括事件识别、信息发布、应急指挥等,旨在迅速进行事件评估和决策,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最后,机关安全应急预案的实施是保证整个计划成功的关键。在实施过程中,机关应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中心,设立应急值班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和工具。同时,与周边的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保持密切合作,加强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此外,定期的演练和维护也是非常重要的,只有通过不断的训练和实践,机关人员才能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应急反应能力。

总结起来,机关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通过风险评估,合理设计预案内容,并在实施过程中作出周密的安排和规划,我们能够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作为专业人士,我将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为机关安全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希望本文能为相关机关的安全工作提供参考,让机关人员和财产免受安全威胁,并为机关的正常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安全应急预案【篇2】

塔吊是建筑工地的重要工具,它可以高效地提升和运输工程材料和设备。然而,一个塔吊的失灵或失控,很容易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因此,每个工地都应该制定一份塔吊安全应急预案,以使工人和公众在意外情况下得到保护。

首先,预案应该包括塔吊的安全使用规范。这包括操作员需要遵循的具体程序,例如每天必须进行的检查,以确保塔吊的各个部件都正常运行。还应包括操作员在控制台的最佳做法,以降低风险并避免塔吊干扰其他设备或人员的能力。

其次,预案应规定塔吊的维护和保养,包括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零部件。例如,应明确规定每多长时间需要检查一次塔吊的钢丝绳和对各个部件的紧固度进行检查。预案也应该规定任何发现的缺陷的报告程序,以及如何使塔吊不同于工作期间的维修或更换。

预案还应该考虑到特殊情况,例如恶劣的天气或紧急情况。在恶劣天气的情况下,操作员需要遵循特别程序,以避免塔吊的受损和对公众的危险。当发生紧急情况时,预案应指导操作员采取的措施共管控塔吊的行动以减少对工人和公众的威胁。

最后,预案应该包括培训操作员的程序。操作员需要掌握一系列技能,包括如何检查和维护塔吊,如何在紧急情况下采取行动以保护工人和公众,以及如何与其他设备和工人协调工作。培训程序应定期进行,以确保操作员能够始终掌握最新技能和安全信息。

塔吊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可以大大提高塔吊的使用安全性以及预防塔吊事故的发生。因此,每个建筑工地都需要制定和培训操作员实施好应急预案。在这个基础上,就可以使我们的城市更加安全和可靠。

安全应急预案【篇3】

矿山安全应急预案是指在煤矿安全生产中,根据矿区实际情况和灾害风险状况,制定的一套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其目标是最大限度的确保矿山安全生产,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预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矿山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至关重要。

编制矿山安全应急预案需要考虑的因素非常多,包括矿山的地质条件、采掘方式、生产设备、人员组成等等。针对矿山的不同情况,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制定出预案。在制定矿山安全应急预案过程中,一般需要充分调查矿区的安全基本情况,包括人员分布、各个岗位工作流程、关键操作流程、重要设备设施、矿山周边环境等情况。只有在制定矿山安全应急预案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因素的全面性和综合性,才能制定出实用性强、操作规范的矿山安全应急预案。

矿山安全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救援措施两个方面。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矿山应急组织、应急流程、紧急通讯协调和应急资源保障等方面。应急救援措施主要包括事故应急处置、伤员抢救、坍塌体搜救、危险物撤离等救援方案。具体实施时,首先要对应急组织进行组建和训练,并建立起紧急通讯系统和应急资源储备体系。一旦发生紧急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部署应急救援措施,即可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损失,降低伤亡和财产损失。

针对不同的灾害类型,矿山安全应急预案需要针对性地制定应急救援措施,以应对地质灾害、火灾、瓦斯爆炸、矿井坍塌、机器故障、交通事故、尾矿泄漏等多种情况。例如,当矿山发生火灾时,应急救援措施应该包括警报打响、立即疏散现场人员、拨打火警电话、现场灭火等。在应对瓦斯爆炸时,应急救援措施应该包括立即切断气源、组织人员搜救、疏散煤矿工人、制定救援方案等。对于矿山坍塌场景下,矿山安全应急预案应该包含矿井坍塌防范、安全撤离、生命救援和带病压放等方案。

总之,作为矿业行业的从业者,我们要时刻牢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理念,注重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制定好矿山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只有在全员参与下,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安全意识,才能更加有效地减少事故事例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为矿山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安全应急预案【篇4】

爆破安全应急预案是为应对爆破事件发生时采取的应急措施和预防措施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指导文件。该预案是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各行各业的必备应急预案,其编制和实施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和保障人民安全至关重要。下面,我将详细介绍爆破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以及应急响应流程、安全防范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一、爆破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1.1 爆破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

爆破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遵循科学、规范、实用、可操作的原则。首先,应建立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确定编制预案的时间、范围和标准。其次,编制组应调查研究当地爆破安全的现状和存在的隐患、漏洞,形成一份详细的调查研究报告。接着,编制组依据调查报告和应急预案编制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针对各类爆破事件的应急预案。最后,应就预案的内容进行合法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预案公布并进行定期评估,不断完善、更新。

1.2 爆破安全应急预案的实施

实施爆破安全应急预案是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手段。所以在实施预案前,应根据预案对应的灾害类型,根据预案的预警等级和处理流程,及早采取预防措施,降低安全风险。实施时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实施

应急预案的实施需要组织起所有协助配合的部门和人员,现场建立应急指挥部和工作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信息收集与分析

实施预案时,应及时收集、汇总和分析各类信息,根据时效性和可靠性,判断危险程度,进行有效预警,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3)应急处理流程

在紧急情况下,应指挥部门按照流程进行应急处理,妥善安排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指挥部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群众报告,做好信息沟通和处理工作。

(4)现场处置与应急救援

爆破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调动应急救援力量,进行现场处置,保护人员安全和环境稳定,经过评估后采取科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尽快恢复生产和社会秩序。

二、应急响应流程

爆破事件的应急响应是控制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稳定社会秩序的一系列措施。爆破安全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流程应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响应

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判断危险性和影响程度,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同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和群众。应对现场危险点加以隔离封锁,确保安全。

(2)应急处理阶段

应急处理阶段是爆破安全应急响应中最关键的环节。在这个阶段,应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救援力量,并对现场应急措施进行详细规划和实施。同时,应加强对现场安全风险的判断和监控,及时拟定应对措施,避免事态变得更糟。

(3)后期处理阶段

在应急处理阶段顺利进行后,应进入后期处理阶段,对事故原因进行彻底调查,查清责任,拟定处理方案并予以实施。此时,应快速恢复生产和社会秩序,进行事故预防和安全防范工作。

三、安全防范措施

为了进一步提高爆破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爆破安全防范工作,必须采取科学、全面、系统、细致的安全防范措施。这些措施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是爆破安全防范的关键。应加强对爆破装置、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装置安全性,升级安保设备,提高自动化程度。此外,还应加强现场监控和记录,确保现场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2)管理措施

管理措施是安全防范的基础。爆破装置的管理应采用分类管理、负责制原则,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标准,确保人员素质培训和安全意识的提高。同时,应根据爆破安全标准,加强对爆破活动的全面、系统的管理,加强对爆破装置和设备的审查和检测。

(3)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是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应对的关键,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专业人员和防范救援体系。应急预案应包括设立应急指挥机构、设置救援巡逻队、完善应急物资和设备,以及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理流程等内容。同时,还应加强对应急预案的排查维护和更新。

综上所述,爆破安全应急预案是应对爆破事件发生时采取的应急措施和预防措施的规范和指导文件。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和保障公民安全至关重要。编制和实施爆破安全应急预案,需要保证预案制定的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应急响应流程中,需要加强对信息收集和分析、应急处理流程和现场处置等方面的协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尽快恢复生产和社会秩序。如此才能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确保公共利益得到维护和保护。

安全应急预案【篇5】

作为一份门店安全应急预案,它必须综合考虑各种潜在的安全风险,并为应对这些风险制定一套完善的预案措施。门店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也必须与组织内的危机管理计划相一致,并在危机发生时快速响应,为组织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

一般而言,门店安全应急预案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基本情况分析

门店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必须首先对门店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地分析,包括门店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场地设施、人流量等情况。这些信息能够为制定门店安全预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判断基础。

2.安全风险分析

在门店的基本情况分析的基础上,对门店周边环境、军事战略形势、法律法规等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制定应急预案并基于情况随时更新。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门店安全应急预案可以根据不同的事件类型分别制定应急预案措施。

3.安全预警体系

门店安全预警体系是门店安全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机构之间的配合、信息的共享和体系的建设等,实现对安全风险的及时预警,并在发现风险后立刻采取有效的措施。

4.应急预案组织与领导

门店安全应急预案在设计的初期,应该设定应急预案组织与领导的职责和义务。如果安全事件发生,应急预案组织将立即启动,以确保门店的安全与稳定。

5.应急预案要点

应急预案要点是门店应急预案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它包括响应计划,救援特别流程,组织管理、通讯及协调安排、道路关闭及分流计划等要素。对于每一项要素,都要对各种不同情况进行权衡,并给出最优的解决方案。在门店的应急预案制定过程中,应该对应急预案要点及其实行细节进行大量演练,以保证其可行性。

最后,门店安全应急预案还需要与其他组织的侦察、调度、培训和演练等方面的计划相协调。预先准备好的门店安全应急预案,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种安全风险,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并保障正确有效的处理紧急事件。

安全应急预案【篇6】

近年来,全球经济形势风险不断增大,各种经济安全风险也愈加突出,为保障国家和人民安全,我国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经济安全预案措施,其中重要之一就是制定了经济安全应急预案。

经济安全应急预案是一项应对各种经济风险的计划,其中包含了经济应急预案、财政应急预案、产业应急预案、失业救济应急预案等,这些预案都是为了应对不同的经济风险所做的全面准备和积极预防。

在制定经济安全应急预案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应急响应机制。在国家经济安全受到威胁时,政府应立即实施相应的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的措施,防止和化解经济危机的出现,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其次,需要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装备、车辆等资源,以全力应对可能发生的极端情况和突发事件。最后,要做好应急响应的协调和指挥。需要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在领导班子牵头下,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发挥各自的优势,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并在应急响应的过程中密切协作和指挥,共同应对可能发生的经济风险和灾害。

在实际运用中,经济安全应急预案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例如,由于疫情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国家经济面临了重大冲击,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立即根据预案进行调整,执行应急预案中必要的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行动。同时,应对经济风险还需要建立全面的风险评估机制,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和调整应急预案,保障应对危机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在实际工作中,经济安全应急预案需要各级财政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因为财政能力直接影响到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效果。财政部门应对预案制定的经济支撑措施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确保应急预案能够有效落地,实现应急响应的目标。

总之,经济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国家和人民经济安全的必要措施,也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在制定、完善和执行应急预案的过程中,我们才能更好地保障经济安全,防范各种风险和冲击的出现,实现经济、社会和民生的全面发展。

安全应急预案【篇7】

矿山安全应急预案

作为矿山安全的重要保障,矿山安全应急预案是一份包括矿井事故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和措施的文件,确保在矿山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应对,减小事故损失。矿山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涉及多个方面,不仅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对矿山生产、管理的全面了解,本文将详细介绍矿山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要点和注意事项。

一、确定编制组织机构及领导小组

要编制一份符合实际的矿山安全应急预案,首先需要成立一个编制组织机构及领导小组,由高级管理人员担任领导,安全生产部、应急救援部、技术质量部、生产部、后勤保障部等部门的代表担任成员。领导小组要制定编制计划和进度表,明确编制目标,制定编制流程和工作分配。

二、开展应急资源调研和评估

在编制矿山安全应急预案前,组织人员要对矿山的资源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调查,包括消防设施、救援力量、通信设备、应急物资等。根据矿山实际情况,评估应急资源是否足够,是否能够满足各种应急情况的需要,若不够,则需要进行补充。

三、制定应急预案

根据矿山的实际条件和资源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具体、科学、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要有系统的组织和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涵盖了矿山可能遇到的各种应急情况,如火灾、瓦斯爆炸、矿难、交通事故等。同时,应急预案还要区分应急响应级别,明确各级别要采取的措施。

四、组织应急演练

编制好应急预案后,要进行应急演练,考察各部门的反应能力、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应急演练要有计划、有组织、系统全面,通过定期演练,发现漏洞和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五、宣传教育

要加强应急教育与宣传工作,使全体员工了解应急预案,掌握自救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要注重应急预案的普及和宣传,实行“全员参与,应急预案家喻户晓”的理念。要不断加强矿山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应对紧急情况的全面能力。

六、总结改进

要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实行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督导,促进安全生产持续改进。

矿山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工作,其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矿山生产的安全保障。在编制矿山安全应急预案的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备齐案、救援有力”的原则,完善预案内容、建立科学合理的应急响应机制,使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应急预案【篇8】

矿山安全应急预案是指在矿山发生突发事件或事故时,采取一系列措施和行动,以保障人员安全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的文件。作为矿山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矿山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对预防和应对矿山事故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详细阐述矿山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要点以及实施步骤,以期能够展现出专业人士的形象。

矿山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要点包括灾害风险评估、应急组织与指挥体系、应急救援措施、信息报告与应急通讯、演练与评估等。首先,灾害风险评估是指对矿山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估,以确定应急预案的编制重点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其次,应急组织与指挥体系是指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架构和指挥体系,包括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员、救援力量的组织和协调等方面。第三,应急救援措施是根据各种灾害风险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和预案,包括人员疏散、应对火灾、瓦斯爆炸、矿井坍塌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第四,信息报告与应急通讯是指建立矿山内外的信息报告和应急通讯系统,确保在事故发生时及时传递相关信息,提高应急救援的效率。最后,演练与评估是指定期对矿山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和评估,以发现和纠正其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矿山安全应急预案的实施步骤主要包括组织实施、检查监督、信息管理和持续改进。首先,组织实施是指将矿山安全应急预案组织起来,明确责任人和工作任务,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演练,确保各项措施能够有效实施。其次,检查监督是指定期对矿山安全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第三,信息管理是指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记录和整理各类事故案例、应急演练情况等,为应急预案的改进和调整提供有力的依据。最后,持续改进是指根据实际情况和问题反馈,对矿山安全应急预案进行持续改进和调整,提高其实施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矿山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是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对灾害风险评估、应急组织与指挥体系、应急救援措施、信息报告与应急通讯、演练与评估等方面的全面把握和科学设计,能够提高矿山事故应对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实施过程中,组织实施、检查监督、信息管理和持续改进等步骤的顺利推进和完善,将更好地发挥应急预案的作用。因此,矿山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者和执行者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和总结,以确保应急预案的质量和有效性。只有在专业人士的严谨管理下,矿山安全应急预案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保障矿山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应急预案【篇9】

机房是我单位的重要场所,重要仪器、设备相对集中,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后果。为此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触电

(1)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应迅速安全切断电源,切忌直接接触触电者。

(2)即刻拨打紧急电话120并通知相关领导,同时开展现场应急救护。

二、火灾

1、报警程序:

即刻通知领导及相关部门,根据火情大小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2、组织实施:

机房管理员一旦发现火情后,应即刻切断电源,并使用灭火器扑救起火设备。

三、空调漏水

若空调系统出现渗漏水,应立即安排停用故障空调,清除机房积水,并及时联系设备供应方处理,同时临时用电扇进行降温。

四、设备发生被盗或人为损害事件

(1)发生设备被盗或人为损害设备情况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立即报告中心负责人,同时保护好现场。

(2)中心负责人接报后,通知保卫处,一同核实审定现场情况,清点被盗物资或盘查人为损害情况,做好必要的影像记录和文字记录。

(3)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将有关情况向领导汇报。

五、机房停电

(1)接到长时间停电通知后,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部署应对具体措施。

(2)如遇临时停电,且停电时间在3小时之内,管理员要检查UPS是否正常工作,以确保机房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网络故障

(1)发生通信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等故障后,网络管理员应及时查清通信网络故障位置,隔离故障区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检测故障区域,逐步恢复故障区与服务器的网络联接,恢复通信网络,保证正常运转。

(2)事态或后果严重的,应及时报告领导并请求协助解决。

七、不良信息和病毒事件

(1)发现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时,管理员应立即断开网线,终止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传播,并报告。

(2)中心负责技术人员应采取隔离网络等措施,及时杀毒或清除不良信息,并追查不良信息来源。

(3)事态或后果严重的,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以及相关部门。

八、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

(1)发生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后,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重新启动故障服务器系统;重启系统成功,则检查数据丢失情况,利用备份数据恢复;

(2)若重启失败,应立即安排备份服务器启用,并请求技术人员支援,作好技术处理。

九、注意事项:

第一、机房管理员要加强日常监控,及时处理、消除及上报安全隐患。

第二、备齐安全相关装备。

第三、及时做好备份。

停电情况发生后采取的紧急措施:

1配电房值班员发现停电情况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处工程主管。

2、工程主管立即到现场,组织当值电工检查电力系统状况,并及时汇报管理处主任;

3、当外线故障导致主供电源停电情况时;

1、值班电工要检查真空开关的指示牌是否分闸,再检查电压和指示灯,当明确失压断电后,按《电业规定》要求将主供电源进线柜真空开关退出,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指示牌;

2、值班室电工向供电局调度室报告并了解外线停电情况状况;

3、工程主管及时把状况汇报管理处经理,并提启用备用电源,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用电话向业主解释停电情况原因并提醒业主做好来电的准备;

4、工程主管要求值班电工做好操作准备。按《电业规定》送上备用电源;

5、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停电情况区域是否已恢复正常;

6、恢复正常供电后,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7、详细记录事故全过程(停电情况时光、报告时光、受话人姓名、报告资料、离开时光、事故原因等);

8、当内线故障导致主供电源停电情况时;

9、工程主管组织机电检查电力系统故障原因并及时抢修;

10、加强电区域的安全巡逻;

11、工程主管及时把状况汇报管理处主任,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用电话向用户解释原因并提醒用户做好来电的准备;

12、工程主管要求值班电工做好操作准备,按《电业规定》进行送电操作;

13、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停电情况区域是否已恢复正常;

14、恢复正常供电后,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15、详细记录事故全过程(停电情况时光、报告时光、受话人姓名、报告资料、离开时光、事故原因等)

安全应急预案【篇10】

1.总则

1.1目的

为做好南宁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应急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应急工作,各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供水企业及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依据职责分工,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和应对紧急情况。

1.2.2统筹安排,各负其责。依据行政区域、供水范围、突发事件性质,建立分层分级、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应急处理体系。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挥、协调、处理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供水企业按照职责负责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1.2.3保障供水,常备不懈。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优先采取措施保障居民用水,同时将保证重要公共场所、自治区及南宁市党、政、军、警重要机关(部门)用水。各级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供水企业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机制,加强演练,做到平战结合。

1.3编制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1.3.2《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等相关行业标准。

1.3.3《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南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指导性文件。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4.2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是指由于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污染、发生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事件(地震、台风、洪灾、干旱、滑坡、泥石流等)、取水水库大坝(拦河堤坝、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供水系统设施设备发生事故引起的突发性事件(爆炸、倒塌、失控、毁坏、严重泄漏等)、城市主要输供水主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爆管造成局部地区受淹(房屋倒塌、道路塌陷)、传染性疾病爆发、战争和恐怖活动等各种自然灾害、事故等引起的供水突发事件。

1.5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等级分级

按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可控性、影响城市供水居民人口数量和供水范围的严重程度,事件等级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5.1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Ⅰ级(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

1.5.1.1受影响居民人口40万以上;

1.5.1.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供水范围的50%以上。

1.5.2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Ⅱ级(重大)供水突发事件:

1.5.2.1受影响居民人口30万~40万;

1.5.2.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供水范围的40%~50%。

1.5.3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Ⅲ级(较大)供水突发事件:

1.5.3.1受影响居民人口20万~30万;

1.5.3.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供水范围的30%~40%。

1.5.4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Ⅳ级(一般)供水突发事件:

1.5.4.1受影响居民人口10万~20万;

1.5.4.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供水范围的20%~30%。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领导机构与职责

2.1.1成立南宁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供水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住建局、应急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商务局、粮食和储备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水利局、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政园林局,南宁供电局、气象局、南宁海事局、消防救援支队、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南宁交投集团,供水企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在本市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排序递补。

2.1.2主要职责:研究决定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本预案;指挥和协调全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拟定全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总结全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相关供水事件应急处置做出决策,下达指令,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视情况派出指导组对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救援工作直接指导或支援;组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接报、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根据应急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处置效果,及时调整应急处置行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新闻发布;指导供水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2.2工作机构与职责

2.2.1市供水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2.2.2主要职责:负责与自治区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及各城区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联络,及时了解最新信息,并根据城市供水重大突发事件情况判定事件等级。根据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讯联络工作,组织对事件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负责收集情况,了解事件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审查城市供水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稿件,编发事件应急情况简报;负责应急响应期间专家组的联络,指导各地利用城建档案,为事件发生地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组织全市范围供水应急知识宣传;按照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城市供水事件损失的汇总上报工作。

2.2.3事故等级初步判定。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初步判断事件等级。当判定事件等级为Ⅲ级(含Ⅲ级以上)的市级供水事件时,应立即逐级报告,根据指挥长的决定负责安排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地点并通知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参加会议,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决策落实各工作小组;在超出市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向市供水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并向自治区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请求,并将应急指挥权移交自治区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当判定事件等级为Ⅳ级(一般)供水突发事件时,通知相应城区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指导和协助城区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对本辖区内事件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2.3.1市住建局:及时了解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情况,判定事件等级,启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送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执行;根据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组织专家赴事件发生地开展组织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对市管道路、排水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协调事件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组织应急供水;按照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事件进行调查。

2.3.2市应急局(市应急联动中心):负责应急联动中心覆盖范围内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处警和通知;与110、122实时通报救援抢险车辆通行情况(出动位臵、路线),保障救援车队通讯畅通;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组织临时转移安置灾民,做好灾民临时生活安排;组织供水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2.3.3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指导、协调开展城市供水重大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2.3.4市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协调事件处置,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网络宣传引导、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2.3.5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事件发生后重建基础设施项目列入投资计划。

2.3.6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助市住建局对事件发生后城市供水重建规划工作;按照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指示,按部门职责协助组织相关力量对事件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援。

2.3.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本部门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运输企业车辆运送城市供水抢险应急物资,组织协调运输企业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2.3.8市财政局:负责供水事件应急资金的筹措、安排和拨付。

2.3.9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治安秩序,参与抢险救援和人员疏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救援车辆快速通行,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2.3.10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协调慈善组织做好灾害事件期间的社会捐赠资金、物品的接收、管理及发放工作。

2.3.11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应急生活必需品的组织、供应。

2.3.12市粮食和储备局:根据应急管理的要求,负责应急储备物资的调度和供应工作。

2.3.13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水源环境污染的应急工作,协调水源地环境污染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议并监督实施,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公布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

2.3.14市卫健委:负责水污染引起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和水质卫生安全监测工作。

2.3.15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供水市场监管,处理和防范突发事件发生后引发饮用矿泉水、纯净水及净水设备等商品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2.3.16市水利局:负责城市供水重大事件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的协调、调度和水情、汛情的预警、监测,修复毁坏的水利工程。负责应急备用水库水源、敞开式应急连通渠道的日常维护清理工作,在应急期间负责调度应急备用水源。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综合利用。

2.3.17市气象局:负责对天气气候、雨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适时发布灾害性天气气候的预警、预测、预报。

2.3.18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参与应急期间对涉及违反城市供水管理和市政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2.3.19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应急期间,有关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管理工作。

2.3.20南宁供电局:负责应急供电设施的抢修,保障应急抢险救援供电需要。

2.3.21南宁海事局:负责对郁江、左江、右江干线航道上的城市供水水源地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管和防治船舶污染工作,保证城市供水水上取水设施免受船舶损坏及取水处水域免受船舶污染,保障应急救援水上交通安全及协助交通运输工具征用。做好应急期间老口枢纽船闸通航调控工作。

2.3.22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应急救援及抢险保障工作。

2.3.23南宁交投集团:应急期间,当邕江老口水利枢纽上游水源遭受严重污染事件时,负责对邕江老口水利枢纽进行关闸截流,防止污染源往邕江下游扩散。

2.3.24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建立本辖区相应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成立相应的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制定和完善本辖区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强化对本辖区供水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本辖区发生Ⅳ级(一般)供水突发事件时,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做好现场指挥、事件调查、救援保障、应急处置等各项应对工作。

2.3.25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绿城水务股份公司、南宁市大沙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等供水企业:根据本应急预案工作要求制定各供水企业内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抢险队伍,配备应急救援抢险设备,开展应急抢险演练。在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根据企业内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现场抢修作业、事件现场的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负责应急设备保障(如运水车辆、器材、机具)和应急供水的调配,保证应急供水的需要。配合事件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部门职责,涉及其他部门工作的,由市住建局会同其他部门共同处置。

2.4设立专家组及现场救援专业组

2.4.1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市供水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组,作为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咨询机构,由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和管理,成员由供排水、环保等相关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是:参加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分析事件原因和有关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技术措施,为应急决策提供技术咨询或建议;参与事件调查,对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指派,对供水企业供水设施发生的重大事件实施技术支持。

2.4.2.紧急抢险抢修组组成及职责

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公安局、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政园林局、交通运输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供电、供水企业等组成。

主要职责是:组织动员受事件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人员避难疏散;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电和其他市政设施,保障其正常运行和供应安全;对已经发生事件或者可能引发的其它“次生事件”进行抢险,消除隐患;对涉嫌城市供水设施维护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

2.4.3水源地污染抢险治理组组成及职责

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利局、住建局、海事局、应急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南宁交投集团、供水企业等组成。

主要职责是:牵头协调水源地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水源污染消除和治理的方案并实施,防止水源地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涉及邕江老口枢纽上游水源遭受严重环境污染事件时,老口枢纽实施关闸截流,启动应急供水措施,并协调做好应急期间邕江老口枢纽上游临时最高蓄水位调控工作以及老口船闸通航调控工作,根据事故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下泄流量方案。

2.4.4治安交通保障组组成及职责

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组成。

主要职责是:维持社会治安,处置公共安全事件;维护交通秩序,以确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为前提,视情况对通往事件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和车辆分流;协调运输保障。

2.4.5综合保障组组成及职责

由市发改委牵头,市住建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应急局、财政局、粮食和储备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成。

主要职责是:及时组织调运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对全市的自来水供应进行科学合理调度,优先确保居民生活及重要公共场所、设施用水;负责应急物资的紧急调配和供应,设置应急物资发放点;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2.4.6医疗救护组组成及职责

由市卫健委牵头,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成。

主要职责是: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抢救伤病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监测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2.4.7监控监测组组成及职责

由市住建局(负责通知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南宁监测站)牵头,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通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市卫健委(负责通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及供水企业组成。

主要职责是:调查、核实事件发生的时间、位置、已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查明事件类型、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以及事件成因和诱发因素;组织事件监测,实时掌握事件动态,及时分析、预测事件发展趋势根据事件变化及时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监督管理污染物、污染源的监测、防治工作,对环境污染事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处理,防止污染源的进一步扩大;开展水源、城市供水等的水质、水量监测工作,做好水质、水量等的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

3.日常预防预警机制

3.1监控机构

市住建局负责城市供水系统运行预警工作,对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河流水体水质监测,沿河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市卫健委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测,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检验、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

各供水企业应按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水质监测系统,负责对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并作出报告。

3.2监测网络

针对可能发生的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整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水利局以及供水企业的监测系统,建立统一的市级水质应急监测网络,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

在日常管理中,各监测部门、机构应不断完善监测网络和断面,在水源地和后备水源地上、下游及保护区范围内设立监测断面和监测站点并建立定时跟踪巡查制度,实时监控其水质、水量状况。出现异常状况或判断会出现异常状况应及时向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在第一时间对供水突发事件现场实施不间断的跟踪采样、分析,及时报告监测结果,并对事态危害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做出分析、预测,提出初步的处置建议等。

3.3预警

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水源地来水及供水预警信息,判断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及发展趋势,及时作出必要的预警。预警措施包括: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发布预警公告;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家组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采取必要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及时更新发布预警信息。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危险已经解除的,指挥部应当立即在原公布范围内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采取的措施。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4.1.1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应立即按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尽力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除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119、120)求助外,还应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抢险、控制事态发展。

4.1.2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在接到供水较大事件、重大事件、特别重大事件报警后,要及时报市应急局,由市应急局及时报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和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供水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发出指令前,市应急局按应急预案行使应急指挥权限,进行先期应急处置。

4.1.3接到事件报告后,市住建局应迅速组织力量核实突发事件情况,对突发事件等级和发展趋势作出研判,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市住建局的建议决定是否启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报自治区政府和住建厅。与此同时市住建局及相应城区政府应迅速组织、安排抢险队员进行抢险、抢修和现场处置,同时与市公安局协调、组织好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工作。

4.1.4Ⅲ级(含Ⅲ级以上)的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在积极抢险救灾的同时,有关单位必须保护事件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件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和绘制事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除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外,需拍照、摄影记录的必须经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批准。

4.1.5Ⅳ级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对本辖区内事件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4.2响应措施

4.2.1当发生特大事件(Ⅰ级)时,采取的措施:由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南宁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宣布城市供水进入应急供水状态,同时报自治区政府和住建厅,启动自治区级应急预案,上移指挥权;各应急救援小组立即按职责开展各项工作;停止供应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关闭相关给水阀门;限制工业用水;对南宁市的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统一调配,并从柳州、桂林等其他城市调运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供水企业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4.2.2当发生重大事件(Ⅱ级)时,采取的措施:由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南宁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宣布城市供水进入应急警戒状态,同时报自治区政府和住建厅,启动自治区级应急预案,上移指挥权;各应急救援小组立即按职责开展各项工作;限制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削减市各级工业开发区的工业用水;做好调运商品水的准备;供水企业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4.2.3当发生较大事件(Ⅲ级)时,采取的措施:由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南宁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待命;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供水企业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4.2.4当发生一般事件(Ⅳ级)时,采取的措施:事发地的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立即采取措施,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全力进行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减少损失,同时组织力量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进行评估,并向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在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向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请求。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业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理工作。

4.3指挥协调

4.3.1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城市供水应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专业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的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按照事件的性质和现场情况,依据各自职责组织并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4.3.2当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是由于发生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事件(地震、台风、洪灾、干旱、滑坡、泥石流等)、取水水库大坝(拦河堤坝、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供水系统各类别设施设备发生事件(爆炸、倒塌、失控、毁坏、严重泄漏等)、城市主要输供水主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爆管造成局部地区受淹(房屋倒塌、道路塌陷)等事件引起时,归口管理部门市应急局根据对应的指挥部指示,启动相应的《南宁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当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引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归口管理部门市卫健委根据对应的指挥部指示,启动相应的《南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当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是由于城市水源遭受污染、破坏引起时,归口管理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根据对应的指挥部指示,分别启动相应的《南宁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关于印发南宁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当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是由于恐怖活动引起时,归口管理部门市公安局根据对应的指挥部指示,启动相应的《南宁市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当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是由于其他原因引起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3.3邕江老口水利枢纽上游水源遭受严重污染事件时,立即对邕江老口水利枢纽进行关闸截流,同时停用老口取水口泵站并关闭阀门,在对下游水源动态监测合格情况下并经指挥部批准,启动下游应急取水泵站进行临时应急取水,同时调度第二水源及备用水源向市区供水。

4.4信息报告

4.4.1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信息获取单位应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属地城区(开发区)政府、市应急联动中心、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住建局会同市应急局核实情况后,立即将核实情况和建议意见上报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住建厅。其他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市住建局,同时直接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迅速通知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向自治区政府报告。市住建局应随时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住建厅报告事件的后续情况。

4.4.2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4.4.2.1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的原因和单位及发生时间、地点;

4.4.2.2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4.4.2.3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等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4.2.4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4.2.5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4.4.2.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件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4.4.2.7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5各成员单位设立值班电话

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设立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24小时对险情进行预警和监测。相关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4.6新闻发布

城市供水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过程中信息和新闻的发布实行归口统一管理,由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和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以确保信息正确、传递及时,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布。

5.应急结束

5.1结束程序

如有自然灾害事件的,市应急局对现场恢复程度以及地质灾害是否已消除进行检查;供水企业对供水管道及相关供水设施进行检查;市住建局(负责通知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南宁监测站)牵头,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通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市卫健委(负责通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对城市供水水源和城市供水进行水质检验;并由以上单位将检查结果报告相应层级供水应急指挥部。经相应层级供水应急指挥部确认事件现场得到控制并消除后,相应层级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应急救援终止,宣布应急预案终止,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住建厅报告,并通知公众。

5.2善后处置

事发地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供水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抚恤补偿、征用物资补偿、保险理赔、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处理等事项),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一般事件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会同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较大事件由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重大事件由市人民政府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特别重大事件由市人民政府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

5.3事件调查

5.3.1由相应层级的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组建由住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利、卫生健康等部门组成的事件调查组,20个工作日内形成事件调查报告,包括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内容,上报市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住建厅。后续继续保持跟踪监测。

5.3.2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各项规定。

5.4总结建议

5.4.1市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件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5.4.2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住建厅做出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5.4.2.1发生事件的供水的基本情况;

5.4.2.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5.4.2.3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5.4.2.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4.2.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5.4.2.6事件结论;

5.4.2.7事件责任人及其处理;

5.4.2.8各种必要的附件;

5.4.2.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5.4.2.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6.1.1市住建局、各供水企业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建、管理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配备专业抢险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在应急抢险救援时确保胜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1.2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应开展日常演练,同时按照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参加全市性的城市供水应急演练,做到平战结合。

6.2技术保障

市住建局应建立城市供水应急救援专家库,负责供水设施、工程抢险等的技术保障措施;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负责水源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水质监测、水文地质等方面的技术保障;各供水企业负责城市供水应急的技术保障,建立完善的技术文件、技术人才、技术措施保障体系,实现远程监控等技术手段。

6.3运输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的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单位或当地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协调相关运输企业按照应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6.4医疗保障

市卫健委负责组建市级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开展现场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6.5物资保障

市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根据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供水企业配齐抢险物资、机械设备、机具、车辆等,确保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抢险物资的供应。凡抢险紧急调用的物资、器材,经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批准,按“先处置、后结算”的要求进行抢险、救助,所发生的费用在抢险完毕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6.6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原则,安排应急工作预备经费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应急支出的需要。

6.7宣传教育

加强城市供水预防、抢险知识的宣传,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宣传培训计划,督促各部门、单位、供水企业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应急抢险法律法规和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宣传供水设施、供水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减少供水突发事件,普及应对供水突发事件的知识,普及节水常识。

6.8预案演练

为确保预案的完善,真正做到能快速、及时、有效地进行抢险排险工作,在本预案公布实施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演练计划,组织全市演练。各供水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演练计划方案和演练总结,报送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6.9监督检查

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供水企业的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7.附则

7.1管理与更新修订

市住建局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并视评审情况对预案作出相应修改。该预案编制完成后,按照市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报批程序报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发布。预案文本报市应急局备案。

各供水企业应参照本预案编制本部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报送市住建局备案。

7.2奖励与责任

市人民政府对在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7.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预案具体应用问题由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7.4预案的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xx年印发的原《南宁市城市供水专项应急预案》(南府办〔20xx〕124号)在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废止。

安全应急预案【篇11】

护理安全应急预案

护理安全是医疗机构护理工作中的关键问题之一。在护理工作中,预防和控制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患者和护理人员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制定和执行一份全面的护理安全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护理安全应急预案是一份详细的计划,旨在在紧急情况发生时提供指导和行动方案,保护患者和护理人员的安全。这份预案旨在准备并应对各种紧急情况,包括火灾、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突发传染病等。

首先,护理安全应急预案应该明确责任和职责。每个护士和医护人员都应该了解他们在紧急情况下的职责,并且有相应的培训和能力来处理这些情况。此外,还应该指定应急情况的负责人和团队,以确保紧急情况得到及时、有效的管理。

其次,护理安全应急预案应该包含详细的应急指南和流程。这些指南和流程应该覆盖各种紧急情况,包括火灾时的疏散和灭火、自然灾害时的疏散和救援、恐怖袭击时的避难和报警等。每个指南和流程都应该明确具体的步骤和责任分工,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有序地进行应对。

此外,护理安全应急预案还应包括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安装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紧急照明和紧急疏散设备等是确保护理安全的基本要求。此外,应急医疗设备和药品也是必不可少的,以提供迅速的救援和治疗。

护理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还需要考虑到患者的特殊需求。例如,对于行动不便、认知障碍或特殊疾病的患者,应提供特殊的照顾和疏散计划。同时,还需要考虑到不同种族、宗教和文化背景的患者的需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尊重和满足这些需求。

最后,护理安全应急预案应该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通过定期实施紧急演练,可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及时进行修订和更新。同时,定期评估预案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提高应急响应的能力和水平。

总之,护理安全应急预案是保障医疗机构护理工作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通过明确责任和职责、制定详细的应急指南和流程、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考虑患者的特殊需求以及定期演练和评估,可以有效应对各种紧急情况,最大程度地保护患者和护理人员的生命和安全。作为专业人士,我们需要认真对待护理安全,并严格按照预案中规定的流程和步骤进行工作,以确保护理工作的安全可靠。

安全应急预案【篇12】

医院安全应急预案是指为了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保障医院内部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预防、控制和救治措施。该预案的编制需要专业人士的参与和指导,以确保其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在本文中,我将尽力表现得像个专业人士,详细介绍医院安全应急预案的重要性、编制内容和实施措施。

首先,医院安全应急预案是保护医院内部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医院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作场所,存在着较高的安全风险。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恶劣天气等,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制定医院安全应急预案可以提前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医院内部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其次,医院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需要依托专业人士的经验和知识。医院安全应急预案应涵盖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的分类和等级划分、安全疏散和避险规程、医疗救护措施、设备和药品配备、应急通讯和指挥系统、应急演练等。这些内容的制定需要专业人士对医院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的深入了解和实践经验,以确保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三,医院安全应急预案的实施需要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参与。制定好的预案如果无法得到有效落实和实施,将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专业人士应担任指导各部门参与预案实施的责任,包括医疗人员、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等。他们需要进行各种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紧急情况下的处置能力。此外,专业人士还需定期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医院的发展和变化。

最后,医院安全应急预案的重要性需要被全体医务人员和患者认识和重视。医院管理层应宣传和推广预案的内容,加强对预案的培训和宣贯工作,使每个人都具备应对危险和紧急情况的自我保护能力。此外,医生和护士等医疗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时刻将患者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遵守医疗操作规程,减少人为差错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总结起来,医院安全应急预案是保障医院内部人员和患者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在编制和实施预案时,需要专业人士的参与和指导。医院管理层应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使每个人都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只有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才能为医院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可靠的工作环境。

安全应急预案【篇13】

为使艺术节活动顺利开展,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切实落实安全工作,尤其是当各种安全紧急情况出现时能得到妥善有效的处理,特制订本应急预案,以备不虞。请各处室、各年级认真学习,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

一、领导机构

1、成立艺术节活动安全领导小组并明确其职责

组长:张x(校长)职责:负责检查督促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对活动安全工作负总责。

副组长:姚x(书记)职责:负责检查督促接待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对活动安全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x(副校长)职责:负责检查督促会场学生的纪律、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对活动安全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李x(副校长)职责:负责检查督促舞台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对活动安全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组员:张x(后勤主任)职责:负责活动过程中场地、设施及所有电器、音响设备的安全检查,对用电安全负直接责任。

孙x(政教法制主任)职责:负责拟定各项安全措施及制度,负责检查督促班主任在活动中对学生的管理,出现突发事件负责指挥舞台学生安全撤离。

xx(教导处主任)职责:负责检查督促会场学生的纪律、安全工作,负责检查督促班主任在活动中对学生的管理,出现突发事件负责指挥会场学生安全撤离。

2、各部门安全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3、一旦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则立即组织和有关人员进入现场开展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4、总负责在第一时间里向文教体局汇报事故具体情况。

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方案措施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并组织落实、组织协调、调查和处理等。

二、安全应急方案:

1 、各班班主任做好活动前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2 、政教处、法制办要提前做好活动过程的计划安排,保证活动的安全进行。

3 、后勤处要认真检查活动场所的安全通道、电源等设施。如果存在安全隐患应停止活动。

4 、各部门负责人及各班班主任要做好学生进出会场秩序的组织与管理。

5 、班主任协助做好活动过程中学生纪律的管理,对因缺席私自离开活动场所造成后果的,班主任负主要责任。

6 、活动中学生要离开所在班级的指定位置,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禁止自由行动。

7、活动中遇突发事件:责任教师要镇定自若,指挥班主任做好学生稳定工作并组织好学生,按活动总指挥的安排,有序地疏散学生,同时向有关领导和上级汇报。

8、五年级班主任名单:xxx

四年级班主任名单:xxx

三、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活动中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文教体局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生的安全,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四、医护救急员

x(备用糖、创可贴、酒精、纱布)

五、电路应急员

x(备用两个应急手电筒)

六、门口安全员

后门:x

侧门:x

有关安全汇报电话:

校长:张x 1x6

书记:姚x x

副校长:x x

李x x

火警:119

交通安全报警电话:122

安全事故电话:110

医院急救电话:120

x小学

20xx年xx月xx日

灾害应急预案通用(6篇)


灾害应急预案(篇1)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类别

自然灾害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对医院医疗、生活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级—Ⅳ级。

Ⅰ级事件:医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医院医疗和生活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Ⅱ级事件:医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较大损害,对医院医疗和生活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Ⅲ级事件:对个体造成损害的,对医院医疗和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应急处置程序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医院所在区域的自然灾害预报后,医院即可宣布进入预备应急期。

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启动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执行情况。要按照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发布相关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灾害发生后,医院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置。同时,将医院受灾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各科室要在医院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本科室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人员抢救与工程抢救;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医院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协助交通部门恢复被毁坏的.道路和有关设施。

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

协助电力部门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医院用电供应。

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灾民安置: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职工及病员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维护社会治安: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医院和社会治安。

消防: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协助有关部门对医院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灾害损失评估: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应急资金: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接受外援:协助有关部门接受和安排紧急救援物资。

宣传报道:按照有关规定,由医院办公室统一归口向社会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善后与恢复

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医院正常秩序。

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医院秩序,疏导职工及病员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再次发生衍生事故。

总结经验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自然灾害事故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灾害应急预案(篇2)

为做好我镇防灾减灾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县减灾委员会要求,依据“救灾先救人”原则,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减灾委员会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的主题,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推行“政府主导、村社运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模式,建立快速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做好充分准备,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对我镇防灾减灾公共管理功能进行进一步强化。

二、适用范围

凡在我镇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气象灾害(水灾、冰雹、暴雨、大雪)、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三、工作原则

1、依法管理,及时反应。对灾害的预警、报告、处置实施依法管理,依法追究对灾害处置不当的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灾害和可能发生的灾害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2、应急优先,整合资源。全镇上下要服从和服务于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围绕应急工作展开抢险、救援、保障等工作。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集中财力办大事。

3、以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搞好演练、演习,加强检查和监督,并不断完善监测、预警、防护等应急处置工作的手段,统筹协调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加强资源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应对能力。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及应急联动机制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镇政府设立镇防灾减灾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各类灾害应急工作。镇应急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其他政领导、各站所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卫生院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为成员。具体职责是:统一决定全镇各类灾害应急工作重大问题。实施本应急预案。具体实施相关灾害事件应急预案。法律规定的其他的职责。

镇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工作。

2、镇直各部门站所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

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负责农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做好灾区农业生产自救的指导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水库大坝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日常观测和储备防汛抗旱物资。

计生办: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卫生防疫、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受伤群众及抢险救援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工作。参与火灾、交通、民用爆破器材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畜牧站: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工作。

林业站:负责森林火灾、林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

民政:负责灾情统计上报,灾民安置,物资的准备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应急工作。

3、村委会应急责任

村委会负责做好本村突发灾害事件应急工作,及时上报灾情信息,组织本村应急救援工作组进行救援、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二)应急联动机制

在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灾害应急处置的各村、各站所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五、信息监测与报告

1、行政监测。镇村两级及有关人员要对各种灾害信息进行认真监测、收集、传递、分析、处理、存储和报告,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2、群众上报。任何公民、组织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电话、微信等)向各村委会、镇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突发灾害信息。

3、信息处置。有关人员接到突发灾害信息后,应当经初步核实后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报专项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并进行分析评估。

4、逐级上报。有关人员收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进行核实与风险分级,并在1小时内分别逐级向上一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灾害应急预案(篇3)

7.1 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方人民政府要组织建立抢险救灾应急队伍,并与当地同级武警部队建立抢险救灾的协调机制。抢险救灾应急队伍要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加强救灾装备建设,配备专用越野车辆、无线通讯设备、信息传输工具、应急用品、抢险救灾装备等。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7.2 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7.3 应急技术保障

市国土资源局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同时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7.4 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自救知识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7.5 监督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

灾害应急预案(篇4)

根据南宁市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防自然灾害各项防范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确保医院在发生自然灾害时能自救。现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防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凡属我院管辖的区域内已建、在建建筑物,地下空间,公共场所,宿舍区等均按本预案处置。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医院成立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副职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各职能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发生自然灾害时,及时收听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和上级紧急通知要求及时采取应对防范措施。按照预案处置要求组织人员、物质抢救,避免因自然灾害医院病人和职工以及医疗设备、器材受到直接和间接伤害和损害。组织职工做好日常防护和防灾害教育培训工作,按上级要求做好医疗救援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下设四个应急抢救小组即:人员、设备疏散抢救组、后勤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教育培训组。

(一)人员、设备疏散抢救组

分别由总务科、保卫科、设备科全体人员,院办、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部分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发生自然灾害时,人员、设备疏散抢救组及时召集下属人员携带抢险工具,做好人员疏散和应急抢险工作,协助后勤保障组做好物质供应保障工作。

(二)后勤物资保障组

由总务科采购、水电班组及抽调部分人员,营养、膳食全体人员,院办、工会、财务等人员组成。

(四)宣传教育培训组

由党办、院办、工会、离退办、信息科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做好自然灾害的日常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当接到上级紧急通知或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预报时,及时把预警信息传递到全院职工和病人;对在抗击自然灾害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进行统计上报和宣传报道;总结上报自然灾害受损情况。

二、自然灾害处置程序

(一)发生台风暴雨时

当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预报时,医院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可能发生灾害实际情况,及时启动抢险处置预案,各抢险小组及时召集配属人员,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1、宣传教育培训组及时下发通知,向全院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息并根据抢险情况,不断的向职工及病人发布气象信息和灾情报告。

2、人员、设备疏散抢救组提前加固或拆除广告牌及高层易落物,通知在建工地加固脚手架、塔吊,关闭病房、办公室门窗玻璃,修剪因大风或暴雨不堪重负的树枝,必要时腐朽树木进行砍伐,防止吹落伤人。打雷时关闭设备电源,人员躲避在房间,最好不要用手机通电话,防止雷击而造成伤害。因暴雨发生内涝时,应立即撤离人员离开危房、工棚或有危险地带到安全区,并用挡板、沙包封闭低洼雨水入口处,及时转移人员、设备、物质到安全地带,同时启动潜水泵排水。对大型设备一时无法转移的,要采取防侵泡措施,用塑料布或防水材料包裹,防止雨水侵泡,如果设备运行时应立即关闭电源。暴雨量级别高且持续时间长,除及时疏通市政排水和打开院内排水井盖外,要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并做好向119求援的`准备。

主要职责:当接到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时,按照各小组组需求,经核实后迅速组织人员采购所需的抢救和防护物质;做好对疏散人员饮食保障供应;

(三)医疗救护组

由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组成。

主要职责:发生自然灾害人员需要疏散转移时,做好转移病人的救护和因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急救和抢救工作,负责转移病人和贵重小型设备,负责病人疏散后清点、核对、统计上报工作。

3、医疗救护组根据人员疏散情况,迅速集结伤病人进行治疗并核对上报病人疏散情况。

4、后勤物质保障组要时时做好灾情变化所需的抢救物质供应,同时要做好人员疏散后饮食保障工作。要确保水泵线路供电正常,沙包沙袋充足,各类铁铲、钢钎、撬棒、手锯、剪刀、水桶、扫吧以及拆卸工具、搬运工具、人员安全防护工具齐全有效。人员需要转移疏散时,要做好疏散场地的划分,如遇内涝紧急情况:内科楼一楼病人转移到外科一楼大厅或按领导小组指示地点转移;医技楼一楼设备器械库房、行政库房堆垛加高,封闭门窗后人员撤离;门诊楼地下药库发生内涝积水时,药品应加高堆放或对部分药品紧急转移,毒麻药品应单独转移存放并做好登记,严禁丢失破损;胃镜室、供应室及低洼办公的科室人员发生内涝时要迅速撤离,精密贵重轻便设备携带转移,大型重型设备采取防水防护措施;污水处理站发生内涝时,及时关闭设备人员撤离;宿舍区各楼栋一楼发生内涝,人员和贵重物品应转移楼上或宿舍区操场临时搭建帐篷居住。发生自然灾害根据实际情况应采取区域限电措施,防止发生电线短路而引发次生灾害。自然灾害发生时人员疏散后要做好人员饮食保障和防寒、防暑保障。

(二)发生地震时

宣传教育培训组要及时发布灾情预报并通知建筑物内人员迅速撤离,对行动不便的病人,医疗救护组要组织人员要抬、背、推,对震级较高又来不及发布预警信息的,发生地震时人员要躲避到房间横梁的三角地带或小房间内(如卫生间、床、桌下面)以等待救援人员。发生地震时要提前断开电源防止引发火灾。

灾害应急预案(篇5)

应急响应分为险情应急和灾情应急。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5.1 险情应急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同时应当立即派出专业人员(专家组)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省级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应急调查;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市级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应急调查。

地质灾害险情确定为临灾状态时,当地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立即成立现场险情应急抢险指挥部,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启动“防、抢、撤”方案,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加强监测预报,有序组织抢险防灾各项工作。必要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市、县(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地质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县级人民政府应解除险情应急状态,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管制措施,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并移交有关部门或单位组织实施。

5.2灾情应急

5.2.1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市和县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紧急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及时了解灾情,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组织动员全市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请求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

5.2.2 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市和县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及时了解灾情,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当地人民政府和基层组织按照预案,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并向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5.2.3 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市和县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灾情,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在灾害发生后迅速派出工作组开展应急调查,核查灾情,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成因,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范措施,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将应急调查报告及时上报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灾害发生现场应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并根据需要和部门分工,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监测预警,划定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抢救受伤、被埋人员,转移受威胁居民并安排好灾民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及死难者的善后事宜等工作。

5.2.4 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1)县级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灾情,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市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迅速派出由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组成的应急调查组,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核查灾情,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成因,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范措施,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灾害发生现场应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并根据需要和部门分工,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监测预警,划定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抢救受伤、被埋人员,转移受威胁居民并安排好灾民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及死难者的善后事宜等工作。

(2)市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市人民政府可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灾害现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工作,慰问受灾群众。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省国土资源厅并在事后上报应急调查报告。

5.2.5应急响应结束

灾情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建议,及时解除灾情应急期,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

灾害应急预案(篇6)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应对气象灾害行为,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8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天津市气象条例》、《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本市应对气象灾害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洪涝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相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2)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整体合力,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4)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5)专兼结合,社会参与。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企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为先期处置力量,逐步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气象灾害应急体系。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设立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气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气象局局长担任。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落实应对气象灾害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组织指挥全市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负责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落实和管理工作;制定专项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专业应急训练、演练和宣传教育工作等。

2.2 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市指挥部决策命令的落实情况,协调、指导成员单位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与处置工作;为市指挥部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组织气象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提出对策建议;组织修订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组织召开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会议;管理气象灾害应急专家队伍;总结分析本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并向市指挥部提出对策建议;承担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成员单位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全市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2)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市气象局提出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和数量,做好应急物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粮油保障供应;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和组织协调我市各相关部门安排各种灾害恢复重建资金,组织协调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生产和供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监督,采取必要措施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3)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灾害期间电力生产和供应,组织电力企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对电力设施的抢修和维护,全力恢复和保障电网正常运行;掌握有关应急物资、紧急医药用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状况、生产能力和储备情况,建立相关档案,根据应急需求负责组织企业迅速投入生产。

(4)市商务委:负责保证灾区猪肉、鸡蛋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会同市农委做好蔬菜供应,加强市场监测,做好市场调控;负责组织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5)市教委: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中小学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按有关要求做好全市中小学停、复课的组织工作并落实相应的防护措施。

(6)市建设交通委:负责保障城市供热、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正常运行;指导受损供热、供气等公共设施的抢修;在危险建筑工地和危险建筑物附近设置警戒标志,组织排险。

(7)市市容园林委:负责组织、指导、推动全市性降雪的除雪应对工作,协助指导区县开展区域性降雪的除雪应对工作,监督指导除雪物资、设备、车辆和除雪队伍的落实管理工作;组织对经行政许可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进行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负责组织指导各区县进行行道树的防风修枝,及时清理影响交通的树木。

(8)市农委:负责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好全市蔬菜、肉、蛋、奶等农产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9)市国资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市管企业相关应急物资的生产、调度工作。

(10)市公安局(含市公安交管局、市公安消防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保护人员、救灾物资安全,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全市高速公路沿线的巡控,负责城区交通疏导,对事故易发、多发路段严密监控;做好运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车辆秩序维护等工作;做好以防火灭火为主的各项消防保卫工作;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承担消防救援任务。

(11)市民政局:负责组织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指导和协调救灾款物捐赠、转移安置灾民、灾民生活救济、损毁民房重建补助等工作。

(12)市财政局:负责抢险救灾资金和灾民生产、生活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会同市民政局、市政府应急办做好救灾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和监督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向中央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13)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全市因气象因素可能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指导和部署有关防御工作;组织指导各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开展危房解危和鉴定工作;组织相关专家赴灾区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指导帮助灾区开展灾后重建。

(14)市水务局:负责及时提供水文、抗旱监测信息;组织防洪安全检查,组织修订防洪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防汛抢险、防洪调度,编制防汛险情、灾情报告及抢险救灾情况报告;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负责保障城市供水、排水等水务设施正常运行,指导受损供水、排水等水务设施的抢修。

(15)市卫生局:组织开展对伤病人员的医疗、后续治疗和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6)市气象局:承担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负责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负责制作、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负责气象灾情和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和上报;参加应对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部门联合会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增雨(雪)、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

(17)市环保局:负责做好环境污染的监测工作,发现污染后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消除污染的措施建议。

(18)市海洋局:负责及时提供因气象因素引发海洋灾害的监视监测和预报预测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海洋灾害的预报预警信息。

(19)市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旅游企业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配合区县人民政府做好旅游景点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疏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因灾滞留在景区内的人员实施救援工作。

(20)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因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工作;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因气象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后重建和恢复的协调工作。

(21)市交通港口局:负责保障城市公交客运的正常运行;负责协调和监督铁路、机场、港口、道路运输企业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和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统计、报告及运输工作;负责协调铁路、机场、港口、长途客运因灾滞留旅客的生活保障等工作。

(22)市市政公路局:负责市政道桥、公路设施运行安全工作;按照职责组织清融雪队伍、设备和物资,清除外环线和普通公路积雪;负责监督检查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做好预防气象灾害的物资、机械设备和应急队伍的落实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众通信网络正常运行;指导灾后公众通信网络的恢复重建工作;按照有关发布规定,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利用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24)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按照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统一部署,指导协调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时向社会播发本级气象局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25)天津海事局:负责天津辖区海上船舶、人员遇险搜救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通过海岸电台等途径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负责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为航海安全提供保障。

(26)天津警备区: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及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协调驻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27)武警天津市总队: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灾害发生地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2.4 现场指挥部

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需要,由市指挥部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的工作职责是:对气象灾害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伤员救治、人员疏散转移和群众安置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调动应急救援队伍,调集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随时向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事件处置进展。

2.5 应急专家组

市指挥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为本市中长期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气象灾害发生发展趋势研究、气象灾害应对措施等提供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6 区县应急机构

各区县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各区县人民政府应设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市指挥部和区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预防与应对工作。

2.7 基层应急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健全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对工作,并协助气象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情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应明确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应对工作。

2.8 企事业单位应急机构

本市所有企事业单位应明确气象灾害应急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气象灾害的应急工作,组建救援队伍、落实应急物资器材、组织应急训练演练。

3 监测与预警

3.1 监测预报

3.1.1 监测预报体系

加强灾害监测网络建设,优化加密观测网站,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在气象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和大型活动场所等增设气象灾害监测站、点,建设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健全应急监测队伍,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

3.1.2 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并与市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环保、国土房管、交通港口、铁路、水务、农业、卫生、安全监管、林业、电力、海洋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会商分析制度和应急联动联防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3.1.3 灾害普查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气象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以社区、村镇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建立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开展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

根据气象灾害的严重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分级标准详见附件1。

(1)一级预警

发布了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陆地大风、海上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大雾、霾、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或者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超出本市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组织处置。

(2)二级预警

发布了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陆地大风、海上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或者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

(3)三级预警

发布了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陆地大风、海上大风、沙尘暴、高温、雷电、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或者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

(4)四级预警

发布了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陆地大风、海上大风、霜冻蓝色预警信号,或者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

3.2.2 预警发布

(1)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蓝色、黄色预警信息以及雷电、冰雹灾害的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指挥中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雷电、冰雹预警除外),由气象部门提出发布和解除预警信息的建议,经市指挥部批准后,由气象部门发布和解除。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构等。

(2)发布途径

建立和完善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市委宣传部、市通信管理局积极协同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各种媒体应无偿发布预警信息并大力宣传气象防灾减灾应急避险常识。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建设交通、农业、教育、人力社保、旅游等部门,应在学校、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农村、山区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设施,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确保信息传播的及时准确。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气象部门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前,要及时通知相关地方和部门,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公告。

(3)预警调整与解除

气象部门密切关注气象灾害进展情况,并依据天气形势演变情况和专家会商建议,按气象灾害预警发布程序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及时发布。当确定气象灾害的等级或强度减弱且危险已经解除时,气象部门应按程序及时解除预警并发布。

3.2.3 预警准备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根据气象灾害预报和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受到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区、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确定人员,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告

事发单位、监测网点和信息员要及时向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及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气象灾害信息。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应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市指挥部报告气象灾害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市和区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气象灾害信息。

气象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必须在1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中心电话报告,书面报告不得迟于事发后2小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按照上述时限要求向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事件性质、损害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发展的趋势等。

4.2 先期处置

接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或气象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开展防灾、抗灾、救灾行动,确保社会稳定和电力、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市政等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准确地向市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报告。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同时组织本辖区有关部门采取应急行动,并及时向区县人民政府报告。事发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他组织要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4.3 响应分级

根据气象灾害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能力,本市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三级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4.3.1 Ⅰ级响应

发布一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雷电、冰雹预警除外);气象灾害涉及2个及以上区县且呈现向全市或周边省(区、市)扩散态势,需市人民政府统一指挥进行应急救援行动或需请求国务院支援、协调;气象灾害后果已经或者将要造成人员特别重大伤亡、经济特别重大损失或特别重大危害;国务院已经启动Ⅱ级或Ⅰ级应急响应。

根据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等,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指挥部报告,由总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4.3.2 Ⅱ级响应

发布二级或三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雷电、冰雹预警和高温、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黄色预警除外);气象灾害涉及2个及以上区县或超出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市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处置;气象灾害后果已经或将要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经济重大损失或重大危害;国务院已经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根据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等,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指挥部报告,由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3.3 Ⅲ级响应

发布四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高温、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息,雷电、冰雹各级预警信息;气象灾害后果已经或将要造成一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或较大危害;国务院已经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根据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等,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和部门自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将应急响应情况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4.4 处置措施

4.4.1 Ⅰ级响应

(1)市指挥部总指挥部署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工作。根据市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意见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市指挥部形成应对气象灾害决策建议,上报市人民政府。

(2)市指挥部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救援队伍,启动救援装备、物资,展开抢险救援工作,并由市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相关部门,赴灾情严重地区指挥防灾救灾工作。

(3)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时启动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保障预案,根据各自应对气象灾害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4)由市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报告气象灾害发展动态,必要时请求支援。

(5)区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迅速赶赴事发现场,组织本地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4.2 Ⅱ级响应

(1)市指挥部根据各成员单位灾害预警及防灾救灾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抢险救灾防御重点和对策,上报总指挥,重要情况要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2)市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筹集、调运防灾救灾资金和物资,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

(3)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值守,及时启动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保障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密切监视灾情发展变化,随时做好增援准备。

(4)区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迅速赶赴事发现场,组织本地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4.3 Ⅲ级响应

(1)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和成员单位研究部署抢险救灾防御重点和对策,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市指挥部做好指挥协调抢险救灾工作的相关准备。

(3)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值守,及时启动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保障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密切监视灾情发展变化,随时做好增援准备。

(4)区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视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赶赴事发现场,组织本地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流程图见附件2。

4.5 分灾种响应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守,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积极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4.6 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一般由灾害发生地区县人民政府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救治伤员、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根据气象灾害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市指挥部视情况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赴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现场指挥工作。

4.7 响应调整

4.7.1 响应升级

(1)当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升高,或气象灾害严重程度增加、影响范围扩大,预计已经超出初始判定的响应等级时,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市指挥部提出提升响应等级建议,市指挥部研判决定响应升级,组织、调动相关救援力量实施增援。

(2)当气象灾害严重程度依靠政府部门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时,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天津警备区、驻津部队、武警天津市总队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7.2 响应降级

当气象灾害预警级别降低,或气象灾害影响范围缩小、危害程度减轻,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指挥部报告,根据综合分析评估,由启动应急响应命令的领导决定应急响应降级。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调整后应急响应级别采取应急措施。

4.8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灾害发生地区县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害发生地区县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邻近的区县、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灾情广泛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4.9 新闻报道与公布

气象灾害的新闻报道与发布,严格遵循归口管理、政府发布、区别情况、分层报道、讲究方式、注重效果的原则,由市委宣传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组织。较大以上气象灾害,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新闻报道,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发布信息。一般气象灾害,由相关区县人民政府负责。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信息公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10 应急结束

气象灾害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经专家评估,事件危害基本消除,次生、衍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重大、较大气象灾害由市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特别重大气象灾害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处置的有关部门、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

5 后期处置

5.1 灾情报告、评估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响应结束后,根据情况开展灾情的调查、收集、整理工作,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

5.2 救济救灾

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灾民救助物资储备工作,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5.3 医疗卫生

卫生部门做好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和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5.4 设施恢复

电力、交通、建设、水务、通信等有关部门尽快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输油、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5 灾害保险

市和区县建立公共财政支持的灾害风险保险体系,鼓励公民积极参加气象灾害事故保险。保险机构应当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气象部门主动参与灾害损失评估并科学出具气象灾害受损理赔证明。

5.6 征用补偿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6 应急保障

6.1 机制保障

6.1.1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制度

市指挥部每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总结、安排、部署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提高气象灾害应急能力和水平。

6.1.2 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会议制度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根据气象灾害应对工作形势,适时召开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

6.2 应急队伍保障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成立各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确保重要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

建立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灾害救助等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及时更新和补充技术装备,通过培训和演练等多种方式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防范和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

学校、医院、车站、港口、机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气象部门要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应急联系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协助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收集、传递灾情信息。

各街道、乡镇至少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气象协理员,各社区和村至少设立1名气象信息员。气象协理员和气象信息员要及时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协助组织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工作,报告气象灾害信息,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

6.3 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区县人民政府要合理安排气象灾害防御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并明确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一旦发生气象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气象灾害应对工作顺利进行。

6.4 物资保障

区县人民政府、市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开展物资装备的调查摸底,增加必要的物资装备,配备现场气象应急保障装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

6.5 通信保障

通信部门要保证气象灾害抢险救灾的通信畅通。必要时,可调度应急通信设施为气象灾害应对工作组织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6 法制保障

制订和完善本市防御气象灾害的法规、规章,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防御、应急工作。

7 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教育

7.1.1 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信息发布平台,广泛宣传气象灾害应急避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和责任意识。

7.1.2 市有关部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以及其他群众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本部门、本系统、本区域的人员进行气象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

7.1.3 市教委要将气象灾害应急避险知识纳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避险知识教育大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提高学校及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7.2 培训

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培训规划,并指导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应急专业培训。区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制定气象灾害应急培训年度计划,组织对本区县、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责任人、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等进行培训。

7.3 应急演练

7.3.1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加强气象灾害应急专项演练,专项演练每年至少组织1次。

7.3.2 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根据演练情况及时调整、修订本级应急预案或本部门保障预案。

8 附则

8.1 责任与奖惩

8.1.1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完善考评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8.1.2 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定期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区县和部门对预案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8.1.3 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在工作中违反应急管理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

8.2 预案管理

8.2.1 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市指挥部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备案。

8.2.2 建立健全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8.2.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0〕127号)同时废

安全饮水应急预案6篇


安全饮水应急预案【篇1】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城市安全供水,科学应对城市供水突发事故,规范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机制,使应急供水工作快速启动、高效有序地运转,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程度消除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危害,降低事故损失和影响,维护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扬州市处置供水安全应急事故能力,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1.2.3《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1.22)

1.2.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置条件》(国务院[2008]493号)

1.2.5《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

1.2.6《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6号)

1.2.7《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

1.2.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1.2.9《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公告第74号)

1.2.10《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6号)

1.2.11《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xx]153号)

1.2.12《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供水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苏建城[2009]247号)

1.2.13《扬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扬府发[2006]38号)

1.2.14《扬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扬府办发[20xx]132号)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突发性事件,致使城市供水系统发生事故,严重影响城市供水水质、水量或导致人身伤害的应急处置。

发生在本行政区域以外,但可能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害的事件,适用本预案。

危及城市安全供水的突发事件主要指自然或人为因素使水质受到污染、供水设备和设施严重故障及水源供水量不足等,具体是指:

1.3.1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1.3.2战争、破坏、恐怖活动和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事件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

1.3.3水源取水口、原水输水管道发生垮塌、断裂致使原水断供。

1.3.4地震、洪灾、台风、水灾、干旱等导致水源枯竭、取水受阻,产水设施、设备毁损,输供水主干管线断裂。

1.3.5输电及变配电系统事故造成无法供水或区域供水减压。

1.3.6氯气严重泄漏。

1.3.7氯气、净水药剂等原材料出现供应中断。

1.3.8城市主要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爆管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水。

1.3.9传染性区域疾病影响城市供水或由于城市供水导致传染病流行。

1.3.10调度、自动控制、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1.3.11较大范围的群众性事件影响城市供水。

1.4工作原则

应急供水工作实行“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全局互动、保障供水”的指导方针,遵循统一指挥、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原则,要与日常行政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消防管理、水资源管理协调一致,统筹兼顾,并保证应急供水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权威性。

1、统一领导原则:扬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现场指挥机构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紧急情况下全市城市供水人员、技术、设施和设备等方面工作。

2、依法规范原则:依法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个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紧急情况下城市供水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保证紧急情况下城市供水安全。

3、属地为主原则:各级政府负责组织本地区紧急情况下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可申请上级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全市城市供水行业及社会力量予以支援。

4、分工协作原则: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其主管范围内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工作,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有效的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5、以人为本原则:在发生突发事故影响城市供水情况时,坚持以人为本,首先保证居民基本用水和国防、医疗等用水,兼顾工业及其他方面用水。

6、预防为主原则:高度重视供水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供水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日常工作机构

市城乡建设局根据省住建厅、市政府应急工作制度及办法,设立供水突发事故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平时负责落实市应急委的指令,制定和修订应急响应方案;建立相关专家库;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通过87329110热线,全日制受理和收集有关供水事故信息,并及时上报;在发生突发供水事故时,负责甄别事故级别,初步提出实施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在市突发供水事故现场指挥机构成立后,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工作,监测供水水质和水量,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评估事故原因、发展趋势及影响程度等,为市应急处置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各供水企业和水质检测部门应建立先行应急行动组,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供水事故。

2.2市突发供水事故现场指挥机构

2.2.1组成及主要工作职责

2.2.1.1组成

在发生突发供水事故并启动应急预案后,市政府将根据需要成立市突发供水事故现场指挥机构,负责在市政府统一指挥下,组织协调全市力量,按照预案实施应急状态下抢险工作,确保实现应急供水目标。指挥机构由市政府牵头,负有应急处置责任的相关部门、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供水企业及事故发生单位等组成。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秘书长、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和事故发生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对次生、衍生性供水事故,由法律规定的相关部门牵头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2.2.1.2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国家应急工作方针,根据市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2)领导和协调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工作,部署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3)及时了解掌握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市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提出应急措施的建议;

(4)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负责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6)其他有关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7)组织协调指挥部各职能组按照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8)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抢险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9)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在事故处理后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10)如发现事故可能导致重大溢出或产生环境污染危害,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检测调查,如已发生二次危害,立即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2.2现场处置组

市突发供水事故现场指挥机构根据突发供水事故类别需要,可下设相关的处置职能组,各职能组牵头单位及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综合办公室: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主要任务是:在指挥部的领导下,配合指挥部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完成指挥部布置的各项抢险救灾任务。

(2)警戒保卫和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集中供水场所的治安警戒保卫工作,根据需要实施一定范围的交通管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等。

(3)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紧急救治受伤和中毒人员,必要时将伤员送往医院作进一步治疗。同时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医疗器械,汇总统计伤亡人员救治情况等。

(4)应急监测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和市气象局配合,负责监督管理污染物和污染源的监测、防治工作,确定事故危害区域,并通报危害程度和范围,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处理,防止污染进一步扩大。

①出厂水、管网水的供水质量(水质、水压)监测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

②供水水源及氯气泄漏的监测由市环保局负责。

③调水通道、饮用水源地的水文情况监测由市水利局负责。

④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质和末梢水水质监测由市卫生局负责。

⑤气象要素的监测由市气象局负责。

(5)应急抢修组:由市城控公司牵头。主要负责指导供水企业做好供水设施设备的抢修工作。

(6)应急供水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城控公司及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其中: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应急送水、集中供水和企业避峰用水方案等,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并对以上行为进行检查和监督。

市经信委:负责落实企业避峰用水的措施。

市公安局:负责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

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应急车辆为指定地区送水、供水。

市城管局:负责组织环卫、市政绿化等社会洒水车辆为指定地区送水、供水。

市商务局:负责调配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等并送达指定地。

市水利局:做好原水的调度工作,指导启用备用水源和应急水源。

市城控公司:负责落实供水水源,安排应急供水计划和车辆运输力量。

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送水和集中供水的地点,组织供应和发放,并配合市公安局做好有关社会稳定工作。

(7)物资供应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协调和调集事故应急救援抢修、恢复生产所需的物资;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协调和调集事故应急救援后勤保障所需的物资。

(8)信息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政府新闻办负责联络新闻媒体,宣传应急知识和健康知识,统一发布有关信息,确保新闻报道的客观性、真实性、权威性,并配合发布和宣传疏散路线,稳定民心,维护社会稳定。

(9)善后处理组:分别由市民政局、市总工会等部门牵头,主要负责事故所涉及的安置、抚恤等工作,配合医疗救护组做好有关登记和统计工作等。

(10)通讯联络组:由市经信委牵头,负责落实电信扬州分公司、移动扬州分公司、联通扬州分公司等电信运营商做好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通讯联络保障工作。

2.3专家组

专家组由给排水、水质检验、水处理、气象、卫生监督、疾病控制、生物化学、供电及电力维护、环境保护等专业组成。其职责是:参加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在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部要求研究分析事故发展趋势、影响范围和程度,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受指挥部指派,为事故发生地提供技术支持。

供水事故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积极配合以上各组开展相关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

3.1应急准备措施

市应急委统一部署协调突发供水事故的预防工作,市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按照管理职能协同有关部门分别对城市供水质量(水质、水压)和城市供水水源质量进行监管。

(1)加强对城市供水水质、原水水质及其生产设施设备的检验与检测,建立城市供水质量监测信息网络共享体系,掌握水质动态。

(2)开展突发供水事故的假设和风险评估,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3)建立供水应急人才资料库和应急保障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

3.2危险源分析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供水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可能导致发生供水事故的早期信息有:

(1)城市水源地上游陆域、水域发生重大有毒有害物泄漏、污染的;

(2)水源水位过低或枯竭,取水困难的;

(3)地震、塌陷、城市供电系统发生事故等,影响到水厂生产和安全的。

根据早期信息、监测信息,对可能引发供水事故级别进行分析评估,作出预警。预警和评估信息应该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各级供水事故应急处置日常工作机构。预警和评估信息应包括:供水事故预警的级别、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警示事项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3.3预警分级指标

根据供水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紧急程度,现将供水事故分为四个级别: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其相应的预警分级颜色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其中:

i级(红色)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人员: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②制水、供水管网及其设施:制水、供水管网及其设施出现意外,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止供水48小时以上。

③供水水质、水源:因战争、自然灾害或突发性污染造成原水放射性指标或毒理学指标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10倍以上。

ⅱ级(橙色)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人员: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②制水、供水管网及其设施:制水、供水管网及其设施出现意外,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止供水24小时以上。

③供水水质、水源:因战争、自然灾害或突发性污染造成原水放射性指标或毒理学指标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1-10倍。

ⅲ级(黄色)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人员: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②制水、供水管网及其设施:制水、供水管网及其设施出现意外,造成1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止供水12小时以上。

③供水水质、水源:因突发性污染造成毒理学指标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ⅳ级(蓝色)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人员: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②制水、供水管网及其设施:制水、供水管网及其设施出现意外,造成1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止供水6小时以上。

③供水水质、水源:因突发性污染或原水水质恶化,一般化学指标或感官指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3.4预警发布

市政府有关部门在收到相关信息并证实突发供水事故即将发生或已发生时,应在初步判定其级别与类别后,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入预警状态。进入预警状态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其中:

ⅰ级(红色)预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宣布进入供水事故应急期;

ⅱ级(橙色)预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宣布进入供水事故应急期;

ⅲ级(黄色)预警,由市城乡建设局请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后发布;

ⅳ级(蓝色)预警,由供水企业主管部门或县(市)级成立应急指挥中心,视社会影响程度,请示市城乡建设局后发布。

(3)根据突发供水事故的级别与类别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机构。

(4)各处置职能组和各应急救援队伍立即进入应急状态,供水监测机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即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调集事故应急所需的专家人员及有关物资和设备等,确保应急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3.5预警解除

供水事故应急处置日常工作机构根据供水事故预警和报警信息,作出接警处置的应急决策,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

四、应急处置

4.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突发供水事故的单位,无论事故级别大小,都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接报或通过社会反馈等其他途径获得突发供水事件信息后,应判定事故级别和类别,达到ⅳ级及以上的在2小时内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对情况紧急或可能发生重、特大供水事故的,可以先越级上报,但应及时向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补报。

4.2信息报告

突发供水事故发生或即将发生时,各供水企业要立即如实向当地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先期处置过程要做好记录。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情况紧急,可采用先电话报告、后书面补报的方式。

报告应涵盖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性质,简要经过,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用户(减压、无水)范围,伤亡人数,事故发展趋势;

(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5)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报告时间。

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3先期处置

供水事故发生后,市现场指挥机构成立前,事发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在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有关预案迅速实施先期处置,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同时,要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4.4分级响应

突发供水事故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

ⅰ级、ⅱ级事故响应与处置,由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突发供水事故现场指挥机构,按预案组织先期处置,并根据需要将有关情况报告省政府、供水主管部门或国家有关部门。

ⅲ级突发供水事故响应与处置,由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突发供水事故现场指挥机构,按预案组织处置,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政府和供水主管部门。

ⅳ级突发供水事故响应与处置,由市城乡建设局和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成立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按预案组织处置,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

4.5指挥与协调

市突发供水事故现场指挥机构根据突发供水事故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后,各有关单位应立即派员赶赴指定位置,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本着“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的原则,重点抓好:①通报事故情况,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②指派有关人员参与应急指挥和指导工作;③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抓紧完成指挥机构交办的应急处置任务。

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机构可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6信息发布

市委宣传部会同现场指挥机构对事故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发布、组织媒体报道。

4.7应急终止

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并已恢复正常供水。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供水主管部门向市政府提出建议,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供水事故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供水行业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部门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理赔工作。

5.2社会救助

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红十字会等志愿者队伍的组建、管理和日常的训练指导和专业支持。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训练场地、业务培训、训练器材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红十字会等各类志愿者队伍作为群众性组织,平时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活动,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要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全市社区保安队伍要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加强平时的防范巡视,及时报告有关信息,并协助专业队伍做好现场治安维护等工作。

5.3调查与评估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会同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对供水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市政府报告。调查评估报告应在应急终止后一个月内完成。调查评估报告应包括:

(1)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2)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3)发生事故的供水系统基本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4)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经验教训;

(5)从城市供水系统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等。

六、应急保障

6.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队伍及装备保障

各应急处置机构根据各自的实际工作内容及应急要求迅速组织精良的应急抢险队伍,并组合特定的应急任务,提供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基本信息,建立专家、队员及装备储备数据库随时调用。

6.2财力保障

对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应急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资金。

6.3物资保障

根据救援需要,保证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而且要实现快速、及时保障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重视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设施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装备贮备救援物资、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建立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的维护、保养、检查,保证设施、装备性能的安全可靠。

6.4医疗卫生保障

突发供水事故发生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在市卫生局指导下,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同时要根据突发供水事故的特性和需要,严密组织实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病等相关工作,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

6.5交通运输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与实施紧急处置交通安全保障,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扬州市海事局、扬州市地方海事局分别依法实施长江扬州段及内河的航运管制,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助做好紧急交通保障工作。

6.6治安维护

突发供水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处置过

安全饮水应急预案【篇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镇各村(社区)供水应对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全镇供水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应、有效解决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各村因发生供水水源出现季节性缺水、村民操办红白喜事需水量增加、突发性供水事件等造成的一定范围或一段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木引镇供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镇供水的应急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水务站办公室,由杨月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联系各村(社区)供水保障工作。

(二)供水应急指挥部职责

(1)及时了解掌握全镇各村(社区)供水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应急工作。

(2)审定全镇供水应急工作预案。

(3)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镇供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镇饮水专班、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起草全镇供水应急预案。

(2)负责全镇供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应急 指挥部报告。

(3)对需应急供水的组作具体分析后先组织采取应急供水车拉水供应或分时供水等措施。

三、农村供水事件分类

(一)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以致发生“水荒”的供水问题。

(二)由于其它原因,造成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三)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四、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应急预案:村(社区)负责饮水工作的同志负责编制完成本村(社区)供水应急预案,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五、预防和预警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六、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村供水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凡镇上应急预案启动,村级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应急响应

当发生农村缺水问题时,要启动相应预案。

(1)供水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各组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协助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2)供水应急领导机构派出工作组,指导各村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3)各级应急领导机构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 并在镇工作组抵达时配合做好应急供水工作。

(三)应急处理

当农村供水事件发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购买蓄水设备,组织技术人员对饮水设施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七、应急处置

(一)因持续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的农村供水。

1.启用备用水源;

2.通知村民做好储水准备,控制好调蓄设施工况等方便用户储水;

3.关停部分取水设施,按“先生活后生产”原则,采取分时段、应急供水车送水、分区域等方式调度供水,确保群众生活用水正常;

4.利用启闭管网中阀门等手段,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用水。

(二)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资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由镇应急领导机构统一指挥,积极采取其他相应的办法恢复供 水。

八、应急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农村供水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要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应急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抢险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

(三)物资保障

供水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供水应急需要,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四)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治安维护

村警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安全饮水应急预案【篇3】

一、编制目的

为应对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供水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县级水利局职责,明确内部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同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相应职责,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县级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长效管理,落实责任。农村饮水以保障饮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相应应急程序,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应急责任机制。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水厂在供水中出现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二、应急预案

1、水厂供水故障应急预案

根据停水时间长短,将水厂供水故障分为四级,其中一级的级别为最高。

1.1 四级:短时故障停水,时间在二小时以内。

1.1.1 故障种类

(1)专用供电线路故障:引起突发短时停水,能在二小时内恢复供电的。

(2)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短时停水,能在二小时内修复的。

(3)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水质超过3NTU,能在二小时内修复的。

1.1.2 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水厂负责人。水厂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及时判断故障种类,迅速报告所在镇、村主要负责人,并及时与县农村饮水管理站联系,及时提供技术支持。

1.1.3 抢修措施

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时组织人员维修。抢修工作完成,撤离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应及时将正常供水信息通知镇、村负责人。

抢修责任人:水厂技术负责人

1.2 三级:突发故障停水,时间在四小时以内。

1.2.1 故障种类

(1)专用供电线路或公共供电设施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四小时内恢复供电的。

(2)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四小时内修复的。

(3)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浊度超过5NTU或出厂水无余氯,能在四小时内修复的。

1.2.2 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水厂厂长。厂长到达现场后,判断事故等级,将发生故障情况报告镇、村负责人和县水利局负责人。

1.2.3 修措施

厂长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人员抢修。抢修工作完成,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及时将正常供水信息通知镇负责人和县水利局负责人。

抢修责任人:水厂厂长和村主要负责人

1.3 二级:突发故障停水,时间在十二小时以内。

1.3.1 故障种类

(1)专用供电线路或公共供电设施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2)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3)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浊度超过10NTU或出厂水无余氯,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1.3.2 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水厂厂长。厂长到达现场,判断事故等级,并将发生故障情况及时报告镇、村负责人和县水利局负责人,镇、村负责人接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

1.3.3 抢修措施

水厂厂长和村主要负责人现场组织指挥,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抢修;协调相关部门和外援人员参与抢修;作出事故是否升级的判断。抢修工作完成后,撤销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通知供水,并向县水利局报告。

抢修责任人:镇(办)分管责任人

1.4 一级:突发故障停水,时间在十二小时以上。

1.4.1 故障种类

(1)专用供电线路或公共供电设施故障:引起突发停水,不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2)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不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3)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浊度超过10NTU或出厂水无余氯,不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1.4.2 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水厂厂长。厂长到达现场,判断事故等级,并将故障情况及时报告镇、村主要负责人和县水利局负责人。镇、村主要负责人接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组织抢修。

1.4.3 抢修措施

水厂厂长、镇分管负责人现场组织指挥,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抢修;协调相关部门和外援人员参与抢修;抢修工作完成后,撤销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抢修责任人:镇主要负责人

2 供水管网抢修应急预案

2.1供水管网突发事故分级及应急处理措施

根据县实际情况,将供水管网突发事故分为三级,其中一级的级别最高。

2.1.1 三级:指管道口径在DN50以下的爆管,关阀后影响50户以内正常供水的。

(1) 信息通知:接到报漏,水厂技术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确定影响供水范围。

(2)抢修负责人:水厂技术人员。

(3)抢修措施:抢修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要关闭的阀门,迅速止水,组织抢修。

(4)开阀送水:抢修完成后,应立即开阀送水。

2.1.2二级:指管道口径在DN75~110之间的爆管,关阀后影响整个村庄或影响100户以内正常供水,且漏水点在重点地区、重要道路的。

(1)信息通知:接到报漏,水厂厂长应迅速到达现场,确定事故等级。

(2)抢修负责人:水厂厂长。

(3)抢修措施:由水厂厂长现场指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抢修。抢修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要关闭的阀门,迅速止水,组织抢修。对抢修现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开阀送水:抢修完成后,应及时开阀送水,并报村主要负责人。

2.1.3 一级:指管径DN110的爆管,停水影响200户以内正常供水,且漏点在重点地区、重点道路的。

(1) 信息通知:接到报漏,水厂厂长应迅速到达现场,确定事故等级,并及时向镇分管领导汇报。

(2)抢修负责人:镇分管负责人。

(3)抢修措施:由水厂厂长现场指挥,组织人员参与抢修,抢修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要关闭的阀门,迅速关阀止水,组织抢修。对抢修现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开阀送水:抢修完成后,应及时开阀送水。

2.1.4 应急响应

(1)确定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由水厂厂长确定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2)抢修指挥部的设定

抢修指挥部设在水厂。

(3)事故升级

在抢修工作中,抢修负责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认定事故等级,需要三级升二级、或二级升一级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同意升级后,及时根据相应的级别,增加抢修人力、物力。

(4)要做到“三要三随”

要备足备品备件,做到随用随取;

要保障抢修设备正常完好,做到随到随用;

要抢维修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做到随喊随到。

(5)备品备件及责任人

PE100管材:DN200、DN160、DN110、DN75、DN50、DN25、DN20各储存不少于300m, 各类管件各储存不少于30件。

3 水源水质事件应急预案

3.1 水源水质事故的分级和应急处理措施

3.1.1 三级:一般水质事件

原水含有大量泥沙和悬浮物质,造成原水浊度增高时。可通过合理调整净水剂投加量的方法来达到满意的净水效果。

原水水质出现异常,污染物质超过有关标准,但经过水厂正常处理,出厂水水质可以达标时。县疾控中心和农村饮水管理站要加强水质检测的频率。

3.1.2 二级:较大水质事件

当发生不明原因的水质恶化、污染物严重超标及水源性疾病爆发时,接到报告或发现原水水质问题的第一负责人,应立即向水厂厂长报告,同时向县卫生监督部门和县水利局报告,县疾控中心化验室要加强对水源水水质的监测,增加检测频率和检测项目,并协同县卫生监督部门、县水利局尽快查明原因。同时水厂要提高液氯投加量,增加杀毒效果,采取必要的特殊处理措施,确保出厂水水质达标,如果水质不达标,确需停止供水的,应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直到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3.1.3 一级:重大水质事件

源水水体发生突发投毒性化学污染事故时,接到报告的第一负责人,应立即向水厂厂长报告,同时向县卫生监督部门和县水利局报告。县疾控中心化验室要协同县卫生监督部门、县水利局迅速了解清楚污染物的种类、包装、数量及出事地点等有关情况,并立即对水质进行监测,若监测出现异常情况或化学检测超出允许浓度时,应立即停止供水,直至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3.2 应急响应

进入应急状态时,各部门要立即到位,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发生一般水质事件,水厂第一负责人向水厂厂长、镇分管负责人报告,由水厂厂长现场指挥,保证正常供水。发生较大水质事件,立即报告镇主要负责人,由镇主要负责人现场指挥,并会同县水利局和县卫生监督部门尽快查明原因,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并将事故的发生和处置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发生重大水质事件,镇主要负责人接报告后立即到达现现场,了解情况,迅速向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卫生监督部门报告,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预案,在上级领导的指挥下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饮水应急预案【篇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科学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3.1 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1.3.2 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受到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1.3.3 洪灾、滑坡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设施遭到破坏;

1.3.4 采矿、钻探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1.3.5 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1.3.6 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中断的突发事件。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查找供水工程短板弱项,落实各项抢险措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供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处置可能导致饮水不安全的隐患。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县、镇、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1.4.3 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县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置好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1.4.4 快速反应,有效控制。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2 应急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2.1 指挥体系

县政府成立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财政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环保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电力局等有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饮水工作的水利局副局长兼任。各镇及村(社区)成立相应的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2.2 饮水安全应急机构的职责

2.2.1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2.1.1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2.1.2 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饮水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及应急措施;

2.2.1.3 审定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2.2.1.4 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水利、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饮水安全事故抢险排险、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2.2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县农村饮水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负责农村饮水突发性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指导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水利、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存在隐患的工程进行不定期检查;负责传达和执行省、市、县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2.2.3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政府办:负责农村饮水应急信息的统一审核、起草上报和发布;负责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

发革科技局:负责重大农村供水安全工程计划下达和应急物资储备。

财政局: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作经费、恢复重建费用的安排和调拨,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解决应急备用水源的建设资金。

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安全工程的建设;提供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负责恢复农村供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卫健局:负责组织协调事件中的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医疗救护工作及农村供水工程的取水、制水、供水的卫生监测和卫生保障。

环保局:负责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对农村供水水源周边及上游工业企业的监管,制止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负责事件事发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监测和实时报告,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农药、肥料等农业可能污染物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事故工作;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公安局:负责事件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组织指挥案件侦破等工作,负责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供水工程设施安全。

电力局:负责农村供水设施应急的电力供应。

2.2.4 专家组职责

专家组由水利、环保、资源、卫健、电力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应急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撑工作。应急响应时,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3 预防和预警

3.1 预防

3.1.1 监控机构

各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负责掌握本辖区相关饮水安全信息,公开农村饮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联系电话:)。

3.1.2 信息监测和收集

各镇对本辖区内水源短缺、水质污染、突发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及以上情况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分析后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3.1.3 信息报告

各镇农村饮水安全机构是本区域农村饮水安全日常监测、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事件。各级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遵循快速、准确、真实。

3.1.4 预防工作

各镇要加强水源地保护,水源井周围50米内,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禁止堆放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开展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各镇要建立完善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人员健康档案,加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3.2 预警

3.2.1 预警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收集信息,组织研判,根据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和发展态势决定,划分为四级:Ⅰ级预警(特别严重)、Ⅱ级预警(严重)、Ⅲ级预警(较重)、Ⅳ级预警(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信号表示。

3.2.2 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由县农村饮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编后,经领导小组批准,由县农村饮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内容包括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及应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3.2.3 预案编制

3.2.3.1 县水利局负责编制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3.2.3.2 各镇政府负责编制本镇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县农村饮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2.3.3 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县农村饮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3 预警控制

3.3.1 在预警状态下,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饮水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各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3.3.2 当供水连续不足,各镇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应及时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研究决定应急供水方案。

3.3.3 在水源污染或有人为投毒行为发生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人员应立即停止供水,及时通知所有用户停止使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情况逐级上报。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卫健、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水源水质、管网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并合理调配消防、洒水车等车辆为受影响区域送水。

3.3.4 在供水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污染已解除、管网已消毒、能达到正常供水标准时,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4 应急响应

4.1 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要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置;各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要在1小时内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对应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预警的同时,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县农村饮水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饮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各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置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修、排险、救护、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4.2 Ⅰ级应急响应

4.2.1 Ⅰ级饮水安全事件包括:

4.2.1.1 因供水工程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因水质污染影响4个镇以上。

4.2.1.2 因供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4个以上镇供水中断48小时以上。

4.2.1.3 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4个以上镇供水中断48小时以上。

当发生上列饮水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发布Ⅰ级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4.2.2 工作会商

Ⅰ级应急响应会商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安排应急供水计划,动员力量投入饮水安全应急工作,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并形成会议纪要。

4.2.3 工作部署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工作会商会议纪要,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作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在半小时内将突发情况上报县政府,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镇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启用备用水源和运输车辆,动员镇村干部,组织群众,全力投入工作,确保群众尽快用上安全饮用水。

4.2.4 部门联动

按照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需要,明确各单位具体任务和要求。在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4.2.5 方案启动

4.2.5.1 抢险救灾

当饮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采取向受影响区域派出送水车,协调应急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受灾居民尽快使用生活用水。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农村人畜饮水供应。

4.2.5.2 医疗救护

县卫健、环保部门要及时对事发地加强水质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事发地应急机构应积极配合医疗救护队开展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4.2.5.3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应急事件后,各级应急机构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及早恢复供水。

4.2.6 宣传动员

在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后,新闻媒体要及时准确报道事故处理工作。各级应急机构应做好宣传工作,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恐慌,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4.3 Ⅱ级应急响应

4.3.1 Ⅱ级饮水安全事件包括:

4.3.1.1 因供水工程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3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因水质污染影响2个至4个镇。

4.3.1.2 因供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2个以上至4个镇供水中断48小时以上。

4.3.1.3 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2个以上至4个镇供水中断48小时以上。

当发生Ⅱ级饮水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发布Ⅱ级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工作会商、工作部署、部门联动、方案启动、宣传动员程序同Ⅰ级应急响应。

4.4 Ⅲ级应急响应

4.4.1 Ⅲ级饮水安全事件包括:

4.4.1.1 因供水工程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25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质污染影响1个至2个镇。

4.4.1.2 因供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1个至2个镇供水中断48小时以上。

4.4.1.3 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1个至2个镇供水中断48小时以上。

当发生Ⅲ级饮水安全事件情况时,应立即发布Ⅲ级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Ⅲ级应急响应会商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工作部署、部门联动、方案启动、宣传动员程序同Ⅰ级应急响应。

4.5 Ⅳ级应急响应

4.5.1 Ⅳ级饮水安全事件包括:

4.5.1.1 因供水工程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25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质污染影响1个镇内多个行政村。

4.5.1.2 因供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1个镇内多个行政村上供水中断48小时以上。

4.5.1.3 因自然灾害或水源地水质污染造成1个镇内多个行政村供水中断48小时以上。

当发生Ⅳ级饮水安全事件情况时,应立即发布Ⅳ级预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工作会商、工作部署、部门联动、方案启动、宣传动员程序同Ⅲ级应急响应。

4.6 应急响应结束

4.6.1 解除应急响应的条件

当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恢复正常后,该相应等级应急响应结束。

4.6.2 解除应急响应的发布程序

解除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的发布,经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解除命令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

解除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的发布,经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发布解除命令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

5 应急保障

5.1 组织保障

各镇政府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要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保障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5.2 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饮水安全应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5.3 资金保障

县政府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事故等级划分,由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政府审批,申请调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5.4 物资保障

发生应急事件时,各级应急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公安、应急、交通部门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性吃水困难。由县政府统一调配物资,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5.5 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5.6 治安维护

当地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受影响区域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5.7 技术保障

建立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受益群众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6 后期处置

6.1 调查与评估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终止后1周内,发生区域镇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县应急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处置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6.2 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县水利部门负责技术支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卫健部门要继续加强对事发地农村饮水水质的监测,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方能恢复供水。

6.3 奖励与责任追究

县、镇政府对参加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纪律处分、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附则

7.1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请县政府审定后印发至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实施。

7.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3 名词解释

本预案确定受影响镇的数量以各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上报的正式文件确定。

安全饮水应急预案【篇5】

柘城县水利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根据省、市防汛工作要求,为了让人民吃上安全水、放心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安全饮水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为动力,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作体制,加快形成科学管理,高效稳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服务监管体系,让全县人民饮上洁净水、安全水、放心水。

二、编制应急预案的目的

为防止和减少村镇供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全县村镇供水安全,维护和稳定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特制定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三、目标任务

(一)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供水安全管理工作,突出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供水生产事故发生;严格执行村镇供水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水质的净化管理工作,根据汛情和天气变化,做好净水的储备和有计划地供应工作,提高水网、设备等引起停水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能力。

(二)统一指挥。在柘城县水利局安全饮水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供水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三)保证重点。在供水事故处理和控制中,以保证村镇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为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围和供水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五)《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六)《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七)《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八)《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工作意见》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柘城县县域内应对和处理村镇供水安全生产事故、供水设施外力破坏、严重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导致村镇供水安全事件发生,引起对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村镇安全应急故事。

六、柘城县水利局安全饮水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共35人

(一)各成员分工

防汛办安全管理办公室:统筹安排,汛情预防,信息监管,同时上报,任务布置,事故处置,做到上通下达,管控及时,服务于民

应急抢险维修队:排水抢险救灾,抢险物资,防汛及时,排除险点,畅通供水

后勤保障局:后勤保障,负责后勤物资保障,抢险人员运送,物资配送,资金保障

化验室:水质化验,水质处理

(二)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马复兴

副组长:李洪民、李三治、李连福、刘征远、刘效银、靳修伟、李文杰、王荣国、张家立

成员:刘庆然、卢文杰、李庆丰、聂艳、李伟、陈振峰、赵阳、杨传东、齐可林、刘红亮、刘明义、赵海峰、杨其文、王阳、曹勋超、王博、孙俊林、刘敬礼、祖志高、李华、路博、常水利、唐杰、许晓琨、赵伟杰

值班电话(县水利局):xxxxxxx

七、方法措施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隐患。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和水利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顶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三)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县政府为主题,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四)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做出反应,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八、柘城县村镇供水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有关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和制定全县村镇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二)接受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负责村镇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统一组织指导村镇供水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等工作。

(四)研究制定供水事故重大应急决策部署,负责协调公安、水利、环保、卫生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

(五)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督促各乡镇的村镇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

(六)搞好应急处理过程中各种资料收集和信息传递工作。

(七)宣传进入和接除预警状态、应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负责供水事故的新闻报道。

九、应急分队人员组成名单附后

应急抢险服务队负责人:李文杰

队长:卢文杰

成员:李庆丰、聂艳、李伟、陈振峰、赵阳、杨传东、齐可林、刘红亮、刘明义、赵海峰、杨其文、王阳、曹勋超、王博、孙俊林、刘敬礼、祖志高、李华、路博、常水利、唐杰、马洪波、李海亚、李赛、王亚坤、马国华、李磊、李全义、曹子贵、李智立、吴俊杰、冯永亮、邵利明、张松山、余辉、李德选、杨金峰、关申西

后勤保障组负责人:李三治

成员:刘玉芳、王乾、王瑞涛、韩民杰、周倩

防汛安全饮水办公室负责人:李洪民、李连福、刘征远、刘效银、靳修伟、李文杰、王荣国、张家立

成员:刘庆然、赵伟杰、梁冰涛、王丽、赵红艳、王迪

水质化验负责人:许晓琨

成员:林娜、张海威、张梦丽、李颖、姜亚蒙

安全饮水应急预案【篇6】

农村饮水安全是脱贫出列考核的“硬指标”之一,是脱贫攻坚“3+1保障”的重要内容。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事关脱贫攻坚进程、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实现同步小康目标。根据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松脱总指办发〔20xx〕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松桃苗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和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切实维护农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性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松桃苗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街道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或水源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因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遭到严重破坏;

4.因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或其它原因严重影响农村饮水安全的。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成立街道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张文飞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主任王再涛担任,蓼皋片区水务服务中心、街道综合办、财政分局、卫生院、供电所、派出所、武装部、民政办等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街道综合办,由王再涛担任办公室主任,李明周负责办公室日常相关工作。

(一)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制定全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领导和协调全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开展供水设施抢险、排险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全街道供水单位(村、社区)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信息发布工作;对潜在隐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报告执行情况;其他有关农村安全供水应急的`重要事项。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全街道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蓼皋片区水务服务中心: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管理、指挥部办公室人员调配及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提供雨情、水情、灾情、水源调度方案及受灾应急措施,供领导指挥决策。

2.街道综合办: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确保应急工作有序地进行;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事宜。

3.街道财政分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恢复经费的安排、下拨和管理;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应急措施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4.街道卫生院:负责疫病的防治和医治工作,组织应急队伍赴灾区进行医疗救护;负责事发地周边环境卫生防疫、水源水质监督监测等工作。

5.街道供电所:负责输、变电工程设施的运行安全,加强输、变电工程设施的运行和检修管理。保障救援现场应急用电。

6.街道派出所:严厉打击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通讯线路的违法活动,保证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抢险现场秩序。

7.街道武装部:负责组织并领导民兵执勤和急、险、重任务,负责拟制事发地的动员,并做好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完成防汛等任务。

8.街道民政办:负责受灾农村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做好受灾农村群众的生产救灾工作。

三、应急响应

全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响应按照供水突发事件抢修,恢复时间划分为Ⅰ级响应(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严重事件)、Ⅱ级响应(农村饮水安全突发较大事件)和Ⅲ级响应(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一般事件),由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约应急供水,抢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一)Ⅰ级响应

因发生特大早情,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污染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5000人以上饮水不安全的事件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严重事件,由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报镇政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一方面组织技术人员对农村饮水工程进行抢修,另一方面协调有关村启用应急备用水源临时供水,或向停水村组派送水车送水,必要时请求县级部门支援,保证当地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二)Ⅱ级响应

因发生旱情、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1000-5000人饮水不安全的事件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较大事件。由镇人民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组织人员对损坏的工程进行抢修,启用应急备用水源临时供水,或向停水村组派送水车送水,必要时请求县级部门支援,保证当地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三)Ⅲ级响应

因干旱、自然灾害、供水设备损坏和供水管网遭受人为破坏,导致1000人以下饮水不安全的事件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一般事件。由镇政府统一协调指导有关村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启用应急备用水源临时供水,或向停水村组派送水车送水,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

四、应急措施

五、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街道级财政应设立镇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街道办事处也可通过水费提留等方式筹集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二)物资保障

应急指挥部要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时,应急指挥部要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三)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人员,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四)交通运输保障

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应急指挥部应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群众解决临时性吃水困难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治安维护

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应急指挥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六)技术保障

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置培训和用水户的技术指导。

六、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镇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二)预案的解释与生效时间

本预案由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酒店安全应急预案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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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安全应急预案【篇1】

一、发现案情立即报警

每个员工在酒店内一旦发现发生了抢劫、绑架、凶杀、枪杀等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必须迅速将案情信息传到总机室(x x x)和监控室(x x x)。

1、员工在发现案情时,不要惊慌失措,应沉着冷静,就近用电话向总机室(x x x)和监控室(x x x)报警。

2、报警时,应语言清晰地将案发时间、地点、区域、楼层房号、人数及简要情况报告清楚。告知报警人的部门、姓名或工号。

3、总机室、监控室值班员应迅速准确地记录案情信息,并立即报告安保部经理。

4、安保部经理接警后须即可赶赴现场,了解案情后,立即向总经理或总支书记汇报。

5、总经理或总支书记接到报告到达现场后,应立即作出是否向长航公安局治安大队报警的决定。

二、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1.安保部:

A、监控室立即通知大堂岗、员工岗封锁前、后门,禁止任何人员出入酒店,特殊情况需出入的,公安人员到达前,经总经理或总支书记决定;公安人员到达后,由他们决定。

B、监控室通知主管、领班、休息的安保员赶赴现场,划定警戒线,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维护现场秩序。

C、如发现犯罪嫌疑人正在行凶或准备逃跑,应立即将其抓获并派人看守,待公安人员来后交他们处理。

D、如有人质被绑架,应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待公安人员来后配合行动。

E、如被害人伤势严重,应立即与市急救中心联系前来抢救;如被害人已经死亡,待公安人员、法医来后配合工作。

F、公安人员勘察现场、调查访问、侦察案件时,做好配合工作。

G、记录整个案件的处理情况。

2.客房部:

客房部经理携带钥匙赶赴现场以备急用,按总经理或总支书记指令配合安保部工作。

3.工程部:

工程部经理带一名电工携带手电筒,接线板、照明设备以备急用,按总经理或总支书记指令配合安保部工作。

4.前厅部:

A.负责提供涉案客人的资料信息;

B.负责提供办案人员调查案件的临时办公、休息地点;

C.保管客人遗留下来的财物及行李物品。

5.有关部门:

按总经理或总支书记的指令配合安保部或公安人员工作。

酒店安全应急预案【篇2】

酒店仓库安全应急预案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和人们对旅行的追求,酒店作为旅行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渐成为人们休憩的首选。而酒店仓库作为核心设施之一,承载着酒店运营的重要物资和财产,其安全问题更加凸显。为了确保酒店仓库的安全,制定一份完善的仓库安全应急预案势在必行。

一、仓库安全风险评估

仓库安全风险评估是仓库安全应急预案的基础。酒店应组织专业人员对仓库进行风险评估,包括物理安全风险、火灾风险、盗窃风险等方面。评估的结果将为编制应急预案提供参考。

二、制定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应制定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仓库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制度要求对进出仓库的人员、物资进行登记和核对,并采用封条、锁具等措施确保仓库的正常运营和安全。同时,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发现异常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安全设备和防火措施的配备

酒店仓库应配备一系列安全设备和防火措施。安全设备包括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报警器等,能够对仓库进行实时监控和报警。防火措施包括安装灭火器、疏散通道、烟雾报警器等,保障仓库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发现和进行处置。

四、人员安全意识培训

酒店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仓库安全意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防盗、防火、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有效地进行处置。

五、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酒店应制定一份完善的仓库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演练。应急预案应包含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处置流程,包括火灾、盗窃等情况的处理手段和步骤。演练要求模拟真实场景,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和执行,以便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变能力。

六、应急资源和应急队伍的建设

酒店应建立一支稳定的应急队伍,包括应急指挥人员和应急专业人员。应急队伍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资源,如灭火器材、急救设备等,并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建立紧急联系机制,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调度和协调资源。

七、定期检查和评估

酒店应定期对仓库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内容包括仓库安全设备的运行情况、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等。评估结果将为改进和优化仓库安全措施提供依据,确保仓库安全措施的持续有效性。

通过以上的措施和方法,酒店可以制定一份详细且具体的仓库安全应急预案,提高仓库的安全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仓库安全是酒店运营的重要环节,只有确保仓库安全,才能为酒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酒店安全应急预案【篇3】

1、火灾发生后,不要惊慌失措,要沉着冷静,果断处置,更不能大声尖叫;

2、初起火灾时竭尽全力设法扑救,控制火势蔓延;

3、不要留在危险地段;不要回到着火点拿遗留的物品;

4、因电引起的火灾,在未切断电源时,不要使用水与消火栓扑救(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以免因水导电,危及人身;

5、不要使用电梯,不要进入自动扶梯间;

6、除不得已外,不要敲窗跳楼;

7、被烟雾笼罩或能见度低,应用湿毛巾、袖口、餐巾纸等捂住口或鼻等部位,并按安全出口指示标记俯地或沿墙向室外疏散;

8、如果你正处在室内,发现烟雾从门缝进来,应先用手在门上试探一下,如感觉很烫,说明门外正在燃烧,此时不能开门;如感觉不烫,应试探性的开一条门缝察看室外情况,如无法逃生,应立即关紧房门,采取措施防止烟雾进入(如用布条或毛巾堵住门缝),有条件的,向门上不断地泼水,并不断地将房间内不易砸伤人的物品扔向窗外并通过电话向110指挥中心报警,以提醒救护人员营救;

9、在引导酒店宾客疏散时,千万切记,应从就近的安全楼梯向下撤离;如就近的安全楼梯被火或烟封堵,应走其它就近的安全楼梯;

10、在撤离时,应随手把经过的门关上,特别是起火的房间,以阻止火势蔓延。

酒店安全应急预案【篇4】

为确保在破坏性地震发生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给中心造成的灾害,保障中心财产和宾客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执行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发生突发事件时在处理小组组长、执行组长或副组长成员到达之前,由总值班员负责处理。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综合处理抗震救灾有关事宜;掌握震情和灾情,随时向上级汇报,向指挥部各工作组通报;筹集、调拨救灾经费和救灾物资;负责处理指挥部的日常事务。

二、各组任务与职责

(一)抢险救灾组(建议主要由工程部、中厨、保安部人员组成)

负责人:待定

1、迅速集结人员和器材,抢救被埋压人员;

2、及时运送重伤员和调配救灾物资;

3、震后第一时间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4、抢修供电、供水、供气等管线和设备,迅速恢复供电、供水、供气主要职责:组织指挥全院师生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包括抢救被压埋人员;

5、保证通信联络设备的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接受和发布信息。

(二)医疗救护组

负责人:待定

1、准备充足的药品,器械和设备;

2、根据领导小组命令,立即进行现场救护;

3、根据灾情情况,部署救护力量,妥善安置重伤员。

(三)治安保卫组

负责人:待定

1、加强单位内治安巡逻、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心安全稳定;

2、检查各部门的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完好、可用情况;

3、地震灾害发生后,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4、维护治安,严防各种破坏活动;

5、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6、疏导中心交通。

酒店安全应急预案【篇5】

酒店客房、商务楼租赁单位、办公区域、公众场所及区域、员工更衣室及宿舍、停车场内的车辆,一旦发生房门被撬、车窗被砸、车门被撬、客人报称财物被盗时,立即进入应急处理程序。

一、报警

发现人应就近用电话通知安保部监控室(内线xxx、外线xxx),讲清盗窃案件发生的地点、区域、楼层房号。基本状况。报警人的部门(或单位)、姓名(或工号)。保护现场,不准客人或其他人员进入现场。

二、处理程序

监控员接到报警后:(1)立即通知安保部主管或领班赶赴现场,保护现场。主管或领班赶到现场后,严禁客人或其他人员进入现场。(2)立即通知安保部经理、大堂副理(夜间通知值班经理赶赴现场)。如案件发生在客房,大堂副理应马上就近安排房间安顿客人,做好安抚工作。安保部经理或值班经理了解基本案件后,立即向总经理或总支书记报告。(3)总经理或总支书记到达现场后,视情况立即作出向长航公安局治安大队或刑侦大队报警的决定。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安保部配合公安人员工作,有关部门按总经理或总支书记指令做好善后工作。

三、防范措施

安保部:l、大堂岗密切注视、仔细观察大堂内各种人员的动向,发现可疑情况,立即通知领班与大堂副理前去查看。

2、员工岗对从后门进入的非酒店工作人员,一律进行盘查,密切注视停车场内的情况,发现可疑情况立即通知领班前去查看。

3、领班巡查时,注意观察各区域的异常情况和发现可疑人员。

4、如发现犯罪分子正在作案,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围堵,将其抓获。

前厅部:

1、大堂副理注意观察大堂内各种人员的动向,发现可疑情况立即通知监控室或安保部。

2、前台接待员、收银员注视观察接待区域各种人的动向,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大堂副理报告。

客房部:楼层领班、服务员注意观察本区域内的异常情况或发现可疑人员;听到异常响声,应立即前

补充回答:

往查看;发现可疑情况迅速通知监控室实施监控。

餐饮部:为客人服务的同时注意观察可疑人员的异常动向,一旦发现立即通知监控室。安保部领班迅速前去查看。

火势走向?

(2) 火源是什么?是电起火还是其他原因?

(3) 火场的详细情况,有无人员被困?有无贵重物品?

补充回答:

四、灭火指挥

调查小组确认火情后,应立即通知总机值班员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在察看现场后,迅速成立灭火指挥部,由总经理担任总指挥,指挥部由总经理、总支书记、副总经理、安保部、工程部经理(或值班人员)以及桑拿部经理组成。指挥部设在监控室。

酒店内一切人员,包括桑拿部全体人员必须服从灭火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

灭火指挥部的职责

l、确定现场灭火指挥人。及时召集组织力量,布置救人,抢救物质,供水、排烟、灭火等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2、视火势大小,迅速做出是否通知消防队的决定。

3、视火情决定是否通报人员疏散,并组织实施。

4、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或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按照统一布置带领员工实施各项灭火工作。

5、密切注意酒店内的一切情况,稳定客人情绪,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五、有关部门的任务

A、义务消防队的任务

1、听到报警后,立即带好消防器材和工具赶赴现场,等候命令。

2、听从指挥部的命令,实施各项灭火工作。

B、安保部的任务

1、主管携带对讲机赶赴现场,随时将火情反馈给监控室值班员。

2、大堂岗位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酒店,保持高度警惕性,密切注视可疑情况,防止治安案件发生。

3、员工岗及时清理酒店周围的通道,为保证消防车接近大楼作好准备。

4、监控员要密切注视火灾现场及其他区域的情况,随时向指挥部报告。

5、指派义务消防队员迎接消防员的到来,指示室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的位置,告之火灾现场及灭火指挥部的位置。

6、指派义务消防员在桑拿部上一层及四周担任警戒工作。

补充回答:

7、指派义务消防员协同安保员加强警戒巡逻,防止犯罪嫌疑人趁火打劫和进行破坏活动。

C、工程部的任务

1、指派一名技工携带对讲机迅速进入消防泵房,按指令启动、关闭消防泵,保证消防用水正常供应。

2、派电工控制火灾部位的电源,并设法解决现场必需的照明。

3、采取排烟措施,视火情关闭所有电闸。

D、客房部的任务

1、客房部经理及时赶赴现场,及时将火情报告监控室和总机。

2、客房部领班应赶到洗衣房,迅速准备足够的湿毛巾,以备灭火人员急用。

3、其他人员待命,听从指挥部的命令和安排。

六、组织疏散

如无法控制火势,迅速组织疏散,以免遭受重大伤亡。

1、如消防队领导或火场临时指挥部认为火势不可控制,二次报警后,指挥部应立即做出疏散决定。

2、二次报警后,立即利用广播将录制好的中,主要内容是要求客人听从指挥,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从最近的疏散通道撤离大楼以及不要乘坐电梯。

3、疏散客人时,应由上往下逐一房间搜寻,迅速检查房内有无客人,检查完毕后,挂出“房内无人”的牌子方可离去。

4、客人已经撤离火灾区域,必须阻止客人以任何理由重返火灾区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5、人员撤离后,安保部、客房部经理或主管应对客房再次检查一遍。

酒店安全应急预案【篇6】

近年来,酒店业的高速发展无可避免地推动了酒店网络化进程的加速。然而,与此同时,酒店网络安全问题却逐渐成为了一个难以回避的话题。一旦酒店网络遭受黑客攻击,就会直接威胁酒店客户和用户的隐私数据安全,严重危害到酒店的信誉和经济效益,因此,建立一份完善的“酒店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势在必行。

一、“酒店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的必要性

1. 保证酒店的网络安全性

网络安全是酒店用户和客户的核心需求之一,对酒店网络安全的保障是酒店能否顺利运营的重要因素之一。只有依据酒店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突发网络安全事件,减少数据财产损失,保证网络畅通的同时,才能获得顾客的信任及良好的口碑。

2. 提高酒店网络安全意识

酒店网络安全意识是指在进行网络管理和网络使用过程中,能具备威胁和风险感知能力,能较好地识别和避免网络威胁行为的能力,这需要一个全面有效的预案,引导酒店员工能够更加了解并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和实施步骤,从而增强酒店网络安全意识。

3. 推进酒店网络安全技术升级

应急预案的建立,常常需要群策群力,涉及人才、技术设备、防范措施等多个方面,建立预案的过程实际上是对酒店网络安全的全面升级,同时,酒店也能顺应互联网时代,提升网络安全技术与防范措施,长期拉近与网络犯罪的差距,保障酒店的安全运营。

二、“酒店网络安全应急预案”需要包含的内容

1. 应急响应组织机构

酒店应急响应组织机构是指应对网络安全事件时应急响应人员的职能分工、管理职责、权责关系、人员配备等基本条件,依据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组织机构,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突发网络事件。

2. 应对紧急事件的流程

针对不同类型的网络安全事件,建立不同的应对流程,为应急响应的人员提供明确清晰的应急流程,包括事件收集、分析、评估、报告等,确保应急响应工作的全面深入和有效展开。

3. 防范网络安全事件的措施

酒店应加强对网络管理的监控和安全防范工作,提前设置防范措施。建立安全策略和计划,对系统漏洞、身份认证、数据加密、密码管理、网络隔离防火墙等进行防范,尽可能减少网络攻击的出现。

4. 数据备份与重构

数据备份与重构是发生紧急事件后保障数据安全的关键步骤之一。应明确详细的数据备份和重构计划,并定期实施数据备份和重构,恢复被攻击造成的数据损失,挽救酒店的业务和声誉。

三、“酒店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的实施流程

1. 应急响应人员的配备

应急响应人员的配备是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之一。酒店应急单位应该配备有能力进行应急响应的网络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确保应急响应人员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类网络安全事件。

2. 认真收集分析异常报警信息

酒店员工应随时关注网络安全状况,及时掌握网络异常情况,并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员和应急响应组织。报警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是避免紧急事件发生的关键之一。

3. 快速定位和处理紧急事件

当发生紧急网络事件时,应急响应人员应该快速定位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应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协作解决问题,确保网络安全的稳定状态。

4. 事后分析降低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的概率

处理紧急网络事件后,酒店应进行相关统计与分析,总结问题原因,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策略和预案,降低网络安全事件再次发生的概率。

四、结语

网络安全是酒店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完善的“酒店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提高酒店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水平,有助于保障酒店的正常运营,并向客户传递出更加安全、可靠、高品质的服务理念,从而树立酒店安全信誉,提升酒店整体形象。

酒店安全应急预案【篇7】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学校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发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具体措施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饮用水,做好每年两次水处理设备的检测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1、报告制度

校区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医务室及时向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向教育局和卫生防疫监督所报告。

2、现场保护和水源处理

保护好水源现场,请市卫生防疫监督所及时提取水样。将污染水源彻底放尽,停止饮用。

3、指挥协调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要各施其职,各负其责,指挥校区师生员工协调作好校区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饮用水卫生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4、加强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①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②结合季节性、突发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饮用水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学校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2、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3、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酒店安全应急预案【篇8】

一、擦伤或切割伤的应急处理

1 擦伤

(1)一般伤口较浅,出血不多,因而可用卫生棉稍加挤压,以挤出少许被污染的血液。

(2)如果伤口很脏,则可用清水冲洗后再用酒精消毒,然后再用创口贴或纱布包扎。

2 切割伤

(1)多为锋利物所致,其伤口比擦伤更深。如果伤口较浅,可参照擦伤的应急处理方法进行。

(2)如果伤口较深或很深,且流出的血色泽鲜红、很急,甚至往外涌,则可判断为动脉出血,这时首先应设法止血。可采用压迫止血点的方法进行止血,即压住伤口近心部位的`动脉。止血后,经简单创面处理后应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3)如果手指或脚趾被全部切断,应马上用止血带扎紧伤口,或用手指压住受伤的部位止血,将断指用无菌纱布包好,把伤者连同断指立即送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注意在夏天最好将断指放入冰桶,禁止用水或任何药液浸泡,也不要做其他处理,以免破坏再植条件。

二、扭伤和拉伤的应急处理

1 扭伤和拉伤多因顾客在参与康乐活动中姿势不正确或用力过猛所致。由于肌肉或韧带已经损伤,会伴有较强的疼痛感。

2 发生这类事故时,服务员应该马上扶顾客坐下,然后查看扭伤或拉伤的部位,观察伤势。

3 如果伤势不严重,可以喷一些“好得快”之类的局部外用药,并嘱咐客人注意休息;如伤势较严重,服务员在对伤者进行简单护理后应建议其马上到医院治疗。

4 立刻将事故情况逐级上报,由康体中心经理决定是否派服务员陪同客人去医院。

三、烫伤和烧伤的应急处理

1 烫伤

(1)发生这类伤害事故时,首先要局部降温。

(2)一般只有红肿的为轻度烫伤,这时可用冷水冲洗几分钟,再用纱布包好即可。

(3)重一些的烫伤,局部已起水泡,疼痛难忍,这时须立即用冷水进行较长时间冲洗 ,注意不要碰破水泡,以防止细菌感染。

(4)如果烫伤的局部很脏,可用肥皂水清洗,但要特别注意不可揉搓擦洗 ,以免碰破表皮,这样不利于以后治疗,而且也会增加伤者的痛苦。

(5)清洗之后,蘸干表皮的清水,盖上纱布,用绷带包好,送到医院做进一步治疗。

2 烧伤

(1)由电击或火灾引起,可先用生理盐冲洗一下。

(2)如果伤口被脏物污染,可先按烫伤清洗办法处理,再用生理盐水冲洗,保持伤口及其周围皮肤的清洁。

(3)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包扎,并尽快送医院治疗。

四、骨伤

1 若骨伤有出血现象时,应先止血,然后包扎。

2 包扎出血伤口后再固定,可用木板、杂志、纸板、雨伞等可找到的物品作支撑物固

定伤骨,固定夹板应扶托整个伤肢。不要试图自己扭动或复位。

3 固定时,应在骨突处用棉花或纱布等柔软物品垫好,以减少伤者痛苦,然后用绷带包扎。包扎的绷带要松紧适度,并要露出手指或脚趾,以便观察血液的流通情况。包扎后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4 遇到颈椎创伤,更要认真对待,切不可掉以轻心。应急处理时应将伤者平移至担架或木板上,并迅速送到医院治疗。

酒店安全应急预案【篇9】

1、应急工作程序---流程图(解析)

a.发现事故后,由康乐部第一时间进行人员抢救

b.根据实际人员实际状态进行判断

①轻微状态:

1进行简单的处理:如包扎、降温等

2建议客人到医院进行再次的检查

3如客人就医,大堂副理需跟进结果,及时汇报

4对此次事件做好记录

②严重状态

1拨打120急救电话

2疏散无关人员,保护现场

3通知酒店相关负责人

4在急救人员未到之前,康乐部员工第一时间对溺水、晕迷或受伤人员进行施救;

5根据其具体情况进行不同的施救方法:如CPR(心肺复苏)或紧急救护止血固定等;?在急救中心人员到来后由急救中心人员接手抢救事宜;

6将受伤、晕迷或溺水人员送往医院治疗;

7因情节较为严重及时通知应急预案管理小组成员,同时通知受伤人员家属。

2、急救方法及措施

1、康乐部

1)发现人员晕迷无外伤时:

a.第一时间救助客人上岸,立即将患者体位平卧,头部放低,轻拍他的肩膀呼唤他的名字;

b.疏散围观人群,让伤者呼吸新鲜的空气

c.通知部门负责人、当值经理、大堂副理;

d.在伤者苏醒后,安抚伤者情绪,可以给他喝一些淡盐水或有机饮料。同时建议其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

e.做好客人基本资料及后续工作的登记。

2)发现人员溺水,且出现意识丧失,瞳孔放大,呼吸、心搏消失或出现死亡症状

a、救助客人上岸,立即拨打二期疗养院电话、120急救中心电话。同时向值班大副、本部领导,值班经理或向安保部报告。

b、救助上岸后,将溺水者头偏向一侧,立即清除溺水者口鼻内的污物,检查溺水者口中是否有假牙。如有,则应取出,以免假牙堵塞呼吸道。同时保持呼吸道通畅。检查呼吸,脉搏。

①救护员立即取半跪姿势,将溺水者的腹部放在大腿上,使头部下垂,轻压其背部,使吸入的水从口、鼻流出。这个过程要尽快,不可占过多时间,以便进行下一步抢救。

②检查溺水者是否有自主呼吸,如没有,应马上进行人工口对口呼吸,方法是:使溺水者仰卧于硬板上或地面上,一只手托起其下颌,打开气道,另一只手捏住其鼻翼,口对口吹气,约每分钟10~12次,每次吹气均要保证有足够的气体进入并使胸廓隆起,每次吹气时间1秒钟。

③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时,检查溺水者的脉搏,以判断心跳是否停止。如心跳停止,则应在进行人工呼吸的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将溺水者置于心肺复苏体位,方法是:双手叠加对溺者心脏部位进行每分钟80~100次的挤压。

c、迅速将溺水者送医院急救,在送医院途中不要中断抢救。

d、陪同人员随时与酒店领导保持联络。

a)大堂副理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看现场状况,问询溺水人员情况,及时联系疗养院、120急救中心;

b)及时将现场情况汇报给值班经理、安保部及总办领导,同时联系保险公司。

2、安保部

a)立即赶到现场,保护好现场,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和围观,协助康乐部完成现场人员清场工作;

b)迅速展开初步调查,弄清溺水人员情况,了解溺水原因及经过,向总经理汇报;c)当总经理决定通知公安机关时,应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做好协助配合工作。

配合急救中心医护人员的抢救工作;

d)如溺水人员已死亡,应保护好现场,按总经理指令,配合公安人员、法医的调查及取证工作。

a)在接到有相关信息后,第一时间赶往出事地点,同时向酒店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a.总经理在听取汇报后,根据现场状况应迅速做出抢救措施,指导、安排及协调相关人员对事件的处理

b.组织人员及时有效的对溺水者家属进行情绪安抚工作。

5a.及时启动危机公关预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抚媒体;

b.在没有得到总经理的指示前不可随意答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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