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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会通知模板

推进会通知模板

推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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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会通知(篇1)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两述两化推进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安全责任意识,避免“两述两化”流于形式,让每名员工实现由熟练背诵到深刻理解,由深刻理解到规范操作,由规范操作到固化行为,最终使“两述两化”落实到生产现场各个环节,真正起到规范人的行为和物的不安状态的作用,达到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二、领导小组

为确保活动的扎实开展,公司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仝矿伟连金江

副组长:尤福德、张吉林、张传应、庞学文、吕同庆

李军张大伟刘忠宇

成员:李天根周雁彬刘世忠张保法霍斯林

孙芬珍赵丙银吴国强郭兵李志胜

安新红王保民周勇张炳林方建勇

古保臣高柳树梅国龙张胜利赵汉民

陈振峰、陈守忠、张留水、车、松春、林英亮

活动办公室由唐炳忠领导小组成立,设在安检部,李天根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安检部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活动内容

1、提升对“两述两化”工作重要性认识。“两述两化”是职工安全行为养成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状态、遏制零星事故的一个有效手段,各区队(部室)必须把“两述两化”纳入日常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制度进行严格考核。通过不断深化和细化“两述两化”管理,提高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

进一步规范军事化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言行,真正做到行为规范化、行动军事化。

2、扩大“两述两化”开展范围,使其更具广泛性。“两述两化”不仅职工要掌握,班组长、区队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跟班矿领导都要掌握,使“两述两化”真正覆盖到井上下各个系统、每个岗位,达到人人上标准岗、人人按标准操作。

3、加强“两述两化”过程管理,增强其实用性。主要是从抓好正式操作前的“两述”、交**时的“两述”、操作过程中连续性的“两述”、联合作业时的“两述”做起,引导职工每做一件事都要经过叙述、确认、操作三个环节,从而确保工作行为的准确性。

4、加大“两述两化”考核,增强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准军事化管理、安全行为养成训练、加强安全知识培训等形式,积极打造独具特色的安全文化,形成育心与规行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执行服从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使“两述两化”真正成为职工的自觉行为,彻底消除安全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

5、实施安全确认制度。安全确认分为班前会、开工前、各工序前三个阶段。

班前应确认员工无酒精、疲劳、疾病、浮躁麻痹等症状,方可上井或工作场所;项目开工前,班组长和班组长应检查现场的安全状况,包括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并在作业前确认安全;每道工序开始前,员工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后才能正式作业。通过实施安全确认,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除不生产,质量不达标不生产,安全没有把握不生产”。

6、进一步强化准军事化管理。要按照举止文明化、仪表整洁化、行走整齐化、会议规范化、接待正规化、场所公德化、工作标准化、干部示范化、考核严格化、奖惩制度化的“十化”要求,大力开展准军事化训练,提高员工的服从力、执行力,增强员工凝聚力,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矿井实现安全、可持续发展。

7全面深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要以精细化动态管理为平台,创建“精品工程”,由采掘头面逐步向矿井全方位各岗点扩展辐射,努力构建制度零缺项、管理零盲区、安全零事故为重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要坚持从源头抓起,从细节抓起,对每件事、每个过程、每道工序,都做到严格控制、考核和监督,做到人人都管事、事事有人管、事事有标准,确保在保持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水平的基础上,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各区队(部室)要对“两述两化推进月”活动给予高度重视,明确工作目标,精心组织此项活动,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2、严格管理,发挥实效。要把“两述两化”与本职岗位结合起来,以“两述两化”促进对本岗位工作的认识,要通过深入开展“两述两化”,实现职工由被动管理向主动遵循的转变,进而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为实现安全生产发挥作用。

3、相互交流,共同提高。各区队(部室)要以推进月活动为契机,通过积极探索对“两述两化”内容不断给予创新和丰富,并利用每周安全活动会时间相互交流学习,促进 “两述两化”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为安全生产奠定更加坚实牢固基础。

4、严格考核,落实到位。活动办公室到基层区队督导检查“两述两化”执**况每周不少于2次,并具体负责指导、帮助基层区队开展好“两述两化”活动;同时井下安全检查员成立“两述两化”纠察小分队,对职工掌握“两述两化”知识情况随时抽查提问,对执行不规范的及时纠正,做到推行“两述两化”有督导、有检查、有考核,确保“两述两化”精细安全管理整体推进。

5月底,各活动单位应写出活动月总结,并于9月1日**提交活动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

孟津公司“两述两化”考核办法

1、各区队(部室)、施工单位每班必须在班前会进行“两述两化”学习、活动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检查,没有进行学习的建议责任区队(部室)交纳安全保证金500元。

2、安检员每班对井下各区队、各作业地点人员进行“两述两化”抽查,每班抽查不少于2人,不熟练的,建议个人交纳安全保证金50元,责任区队长50元,跟班队长50元;不会的,建议个人交纳安全保证金100元,责任区队长100元,跟班队长50元,不熟练或不会的与互保联保挂钩,责任单位负责人按绩效考核扣分。

3、井下带班领导每班对现场人员进行不少于5人的抽查,抽查不会的,个人交纳安全保证金100元,责任区队长200元、跟班队长100元。

4、对所抽查职工能准确、熟练掌握手指口述、岗位描述和操作规程、应知应会内容,表现特别优秀的,给予职工奖励50—100元,每月1—5名。

5、对于能够将“两述两化”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并持之以恒,取得良好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

6、区队内部制定考核办法,激发职工“两述两化”积极性,使职工“两述两化”工作得到有效提高。

7、对职工抽查奖惩情况由安检科负责监督落实。

推进会通知(篇2)

通知xx各科室: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全会和xx市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增强宗旨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吸取教育、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奋力夺取xx年首季开门红,开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征程xx决定自xx年xx月xx日-x月x日强力推进“工作作风整顿月”活动,提升工作效率,并提出如下要求:

1、各科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xx书记讲话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纪律观念,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部门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工作。在工作期间,要坚决杜绝看电影、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浏览帖子、聚众聊天的现象。

三。各部门工作人员平日中午不准饮酒,提倡少喝,晚上尽量不喝酒。

4,在正常工作日,各级检查组或**机构发现有纪律问题的,由级检部门予以处罚。

“工作作风整顿月”期间,将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发现问题当场处理。

特此通知

xxxxxx

xx年xx月xx日

推进会通知(篇3)

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

(2009-11-18)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

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 〔2009〕154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改造的实施

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推进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

措,是省委、省政府为扩大内需、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作出的重大决策,对提升我省城市居民居住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棚户区改造,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和谐中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把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二)基本原则。———统一领导,属地实施。坚持全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加强协调。由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棚户区改造的实施工作,实行市长负责制。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省辖市政府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矿区发展规划,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文物古迹保护、历史街区和优秀建筑物保护等工作,统一编制改造规划和计划,明确近期工作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

———市场运作,政府支持。充分发挥个人、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以棚户区居民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各省辖市政府在政策与资金上要给予必要的支持。

———多方结合,综合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廉租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用地挖潜结合起来,注重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注重提升城市形象,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综合开发。

———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将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因地制宜,多模式改造。对列入改造计划的项目,要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精确测算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对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应当通过房地产综合开发方式进行重建。对改造难度大、经当地政府认定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可由政府直接组织实施改造,择优选择业主单位,其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及有条件的工矿企业承担。

二、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

(一)改造范围。列入改造范围的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建筑面积

超过2万平方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中居住区:一是房屋破损严重,房龄超过40年的房屋比重达到50%以上;二是符合《建设部关于修订〈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29号)规定的三、四类条件的房屋占50%以上;三是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供热、供气、消防等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列入改造范围的工矿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管理的建筑密度大、年久残旧、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活环境差、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改造户数超过200户以上危旧房集中连片的筒子楼或职工住宅区。先期启动工矿棚户区比较集中的老工业基地城市。

(二)工作目标。从2009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筒子楼等工矿棚户区和省辖市市区棚户区改造任务。其中:2009年年底前完成拆迁改造任务的20%左右,2010年完成拆迁改造任务的50%以上,2011年基本完成拆迁改造任务。县(市)棚户区改造目标由各省辖市政府制定。

(三)建设标准。棚户区改造要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购买能力和意愿,原则上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高层建筑可适当放宽到90平方米。城市棚户区安置回迁居民的户型面积应结合当地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和居民收入水平确定,以中小套型为主。

三、政策保障

(一)资金筹措政策。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筹措采取市场化运作、政府奖励的方式,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多渠道筹措。省财政设立棚户区改造以奖代补资金,对改造力度大、进展情况好的省辖市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根据工矿棚户区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完成面积、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等相关因素和权重计算确定。省奖励资金由各省辖市政府统筹安排使用,通过奖励、补助、贴息等形式用于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改造,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棚户区改造中配建廉租住房项目的资金筹措采取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省财政资金补助和市县配套的办法解决。各省辖市可通过土地出让、房屋产权调换等市场运作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具体实施方案由省辖市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二)土地支持政策。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并完成拆迁安置工作的国有建设用地,由省辖市土地储备机构统一纳入储备计划,实施开发整理,也可以委托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的开发整理。开发整理后的土地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居民安置费、拆迁补偿费、开发整理费一并计入公开出让地块土地成本。前期参与投资开发整理土地的资金,按实际投入成本加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给予补偿。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市政和公用设施用地及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出让土地所得收益,优先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工矿棚户区,原属于国有划拨的生产用地,城市规划部门应及时调整为棚户区

建设住宅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规划部门的土地用途调整为原土地使用者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对于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涉及使用的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比照保障性住房用地报批方式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各省辖市政府要将已完成棚户区拆迁安置、开发整理的改造项目用地纳入当年的土地供应计划,按期供应,保障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建设顺利进行。

(三)税费优惠政策。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按低限减半征收。参照煤矿棚户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并免征土地契税;城市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面积未超出拆迁面积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房屋面积部分,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税费。棚户区改造中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拆迁安置政策。严格拆迁计划管理,在拆迁计划中优先满足拆迁棚户区的需要。城市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采取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鼓励以产权调换方式为主。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拆补平衡。各省辖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措施,房屋安置面积超出原有面积,但在规定标准(各省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最低安置面积)内的部分,可按成本价格购买;超出规定标准的部分,按房屋市场价格购买。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折旧等因素,以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价款,不再进行土地补偿。

(五)住房保障政策。各地城市棚户区和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比例不得低于建筑总面积的20%;对棚户区内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被拆迁居民就地优先保障,一次性解决住房问题。

(六)棚户区居民购房支持政策。各省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对缴纳公积金的居民要降低首付款比例,简化贷款手续,支持棚户区改造。设立规范的住房置业担保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各类经济组织和民间资金介入,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贷款担保,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支持个人合理住房消费。

(七)产权政策。城市棚户区改造中用于回迁居民安置的房屋产权归棚户区居民所有,商品住房以市场价购买后确认产权。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房屋纳入经济适用住房的,实行国家和个人共有产权制度,个人以其出资额和企业补助取得部分产权;工矿棚户区居民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取得全部产权。持有部分房屋产权的工矿棚户区居民转让棚户区改造房屋时,要取得全部产权后方可上市交易。棚户区改造配建的廉租住房,产权全部归国家所有。

四、组织实施

(一)编制改造规划和计划。各省辖市政府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住房发展规划、棚户区改造任务及资金筹集情况,按照3年完成改造任务的要求,编制3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和计划。省政府与各省辖市政府签订棚户区改造目标责任书,纳入各地政府绩效目标考核范围。

(二)加快项目审批。要将所有工矿棚户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部纳入省、市两级联审联批范围,实行一站式、一条龙集约化审批服务,由联审联批办公室负责定期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对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各省辖市市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市长作为直接责任人,协调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三)依法组织拆迁。拆迁安置由各省辖市政府负责组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拆迁政策,阳光操作,和谐拆迁。坚持先安置后拆迁,实行货币补助或提供过渡性住房相结合的方式,解决被拆迁群众的安置问题。(四)加强建设监管。要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制和项目招投标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项目竣工后,各省辖市要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省、市有关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稽查工作力度,对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改造资金的筹集和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省辖市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对不能按期完成改造任务的省辖市和工矿企业,扣减省棚户区改造以奖代补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强化物业管理。新建回迁小区实行物业管理,按招投标方式确定物业管理公司,严格执行有关物业管理政策。小区内配建的商业性用房的经营收益可作为补充小区管理、房屋维修等费用。

五、加强领导

建立省棚户区改造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审计厅、地税局、人防办等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强合作,研究解决棚户区改造的重大问题,主动提供服务,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的制定和综合协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工矿棚户区的认定,指导各省辖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省财政厅负责棚户区改造省级财政补助奖励资金的落实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督促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土地出让收益征缴入库工作;省审计厅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的监督;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各省辖市政府要相应成立棚户区改造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抓好组织落实。

推进会通知(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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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节能节电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供电局

(2005年5月24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节能节电工作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05〕75号)的精神,在全县深入开展节能节电工作,以缓解能源供应紧张局面,促进我县县域经济全面、协调、持续、快速发展,现就我县开展节能节电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强节能节电宣传和舆论监督,营造浓厚节能节电氛围全县各级、各部门应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各种方式,开展以节能节电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原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节约用电管理办法》、省经贸委代省政府起草的《广东省加强节能节电管理工作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节能节电的方针政策,宣传“节能降耗、节约用电”对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保护环境、建设生态家园的重要意义。当前要突出宣传节约用电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营造浓厚的节电氛围,强化全社会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有序用电和提高电能利用效率的意识。各新闻媒体应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褒扬节能先进典型事例,对浪费行为予以曝光。要适时组织开展节能节电工作研讨交流活动,县三电办公室要制作节能节电宣传图片并发放至有关单位、企业、学校、商场、医院和居民小区,广泛宣传节能节电的重要意义和国家节约资源的法律法规,普及节能节电知识,倡导文明节俭的生活方式,增强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全社会能源忧患意识以及节能节电的自觉性,形成全社会节能、节电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节约用电水平。二、加大依法节能节电监测力度,深入推进企业节能节电工作首先,加大对节能节电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根据《广东省加强节能节电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定》,依法加强重点用能用电单位的节能节电监测工作,认真排查企业用能用电管理薄弱环节,帮助企业加强节能节电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企业应加强节能节电管理基础工作,设置节能节电管理岗位。重点用能企业能管员应持证上岗,能源使用应按国家标准要求进行计量统计和定额考核。用电大户应充分利用峰谷电价差,合理调整各时段的用电负荷,既为企业减少用电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又为电网削峰填谷、减少负荷、提高电网机组运行效率做出贡献。其次,抓好用电大户的节能节电监测,严格控制非生产用电。工业企业加强用电负荷管理,合理安排生产工艺,生产班次工序前移或错后到电网高峰时段,用电高峰,可中断生产设备或生产参与避峰,在非高峰时段安排连续生产或辅助生产,对生产较大冲击负荷的设备采用需量控制,严格限制及减少厂区辅助、办公、生活等非生产用电。对用电负荷在1500kw或年用电量在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大户,按照国家《节约用电管理办法》规定开展用电能平衡技术测试,由县供电部门提供全县用电大户名单,县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制订出对全县用电大户进行电能平衡监测计划,开展电能平衡测试工作所需经费从节能专项资金中核定列支。企业要根据电能平衡测试结果,及时制订并实施切实可行的节约用电措施。同时要求工业企业实施节能节电技术改造,淘汰各类旧式变压器、电动机、风机等,督促其进行整改,使用节能节电设备,从而降低变损。给予这些企业一定时间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由县节能主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三,加强源头节能节电监测工作力度。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新增装机容量在500kVA以上的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要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禁止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耗能产品和耗能设备。从严控制高耗能项目建设,现阶段对没有能源条件支撑的钢铁、造纸、水泥、电镀、印染、冶炼、化纤等高耗电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根据网供电量平衡情况,确定是否受理业扩报装。对新报装的其它电力用户要按规定配置足够容量的无功补偿装置,对未配置无功补偿装置或配置容量不足的用户,供电部门不予验收供电。供电部门还要加强对用户功率因数的核查,并按规定奖惩。第四,加强对公共营业场所用电设备的节能节电监督。各级节能节电主管部门要依法组织节能、节电监测机构加强对全县比较大型的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的中央空调设备系统进行节约用电检查,对中央空调配套的主要风机、水泵未采用变频调速等先进节能节电技术的单位,要督促其做好节能节电技改工作。宾馆、酒楼等餐饮业要尽量用气、油做燃料,少用电烹饪,商场、超市、酒楼等的用电使用相控技术,推广冰蓄冷空调技术。对限期未进行有效整改的单位,由供电部门削减其用电负荷,直至整改结束。对新建电力中央空调系统必须经运行调试和有关部门验收认可,方能投入使用。供电部门可对大型电力中央空调系统在供电合同中明确用电量限制条款,促使用户节约用电。三、全面推广节能节电技术,促进节能节电产品广泛应用(一)加大节能节电技改推广力度。以管理为基础,以技改为突破口,依靠科技进步,抓好节能节电工作。工业企业尤其是耗电大户要在节能节电工作中抓好“四改”:一是改革落后的生产工艺,二是改造低效率高耗能的设备,三是改进操作技术和优化产品设计,四是积极改用太阳能、地源热泵空调、冰蓄冷空调、余热回收及综合利用等新技术。各级、各有关部门每年要实施1-2个重点节电项目,当前应着重推广注塑机专用节电器、风机水泵变频调速器、不锈钢电炉煤制气改造、灯光节电器、冰蓄冷空调、地源热泵空调等效果明显的短平快节能节电技术,对于节能节电项目使用后经县能源利用监测中心技术测试效果较好的,由县节能节电专项资金列支中给予资金贴补。(二)推行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节能节电新机制。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国内外各类电耗、先进技术和管理信息,加快资源节约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对那些生产正常、信誉较好的用电大户企业在推广采用节能节电技术产品时有经济技术顾虑的,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办法,即由供售方单位提供节能节电装置和设备的投资,使用单位通过使用后产生的节电量来偿还投资额,协议期满以后,该节能节电装置(产品)无偿归使用单位所有,使其继续发挥节能效果。(三)加大节能节电技术和设备的科研攻关力度和对外合作交流。在推广、引进节能节电技术产品同时,加大对节电技术、设备研发和生产上的投入。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人员到较为先进发达地区进行学习考察,提高电力需求侧管理和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水平。(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做好节能节电工作。为全面开展节能节电工作,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积极为全社会做出表率。中央空调要采用变频技术或冰蓄冷空调技术进行改造,照明全部采用节能灯,光亮工程和道路照明配用照明节电器或改用太阳能电源灯,淘汰白炽灯,杜绝长明灯。根据办公情况,尽量减少开启和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对停用1小时以上的办公设备,关闭设备电源,使用时再重新开机(需待机工作的除外);有省电模式功能的办公设备,开启省电模式功能;下班必须关闭办公设备电源插线板总开头;电热水器要定时管理,下班时关闭电源。用电高峰时段,所有城市景观照明、公路路灯、休闲活动广场等减少照明用电50%(重大节假日除外);各娱乐场所、酒楼等在用电高峰时段减少30%的霓虹灯或照明用电;全县商业楼、居民小区、各行政事业单位,晚上一律关闭景观照明。在夏季和冬季用电高峰时期,要尽量减少使用制冷和取暖设备,严格控制办公制冷(取暖)空调负荷,确需开启空调的,要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降低空调用电负荷,夏季将室内空调温度控制在26摄氏度以上, 冬季取暖空调温度应控制的18摄氏度以下,无人办公时关闭空调。四、切实加强节能节电基础管理工作,实施主要工业产品耗电定额标准考核为推动高耗电行业节能技术进步,不断提高能源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高耗电行业八大类工业产品率先实行电耗定额考核管理。各有关生产企业要对照定额标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实际电耗降到定额标准以内。各级、各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电力消耗统计,认真抓好主要工业产品电耗定额考核工作,并实行节奖超罚制度,督促企业严格实施定额管理。对产品单位电耗超过规定的,给予书面警告,责令限期进行节能节电技术改造,对超过单位产品电耗限额用电且不进行节能节电技术改造和违反节能节电措施的单位,由节能节电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止整顿或者关闭。五、加强组织管理,推广节能节电经验(一)加强节电工作组织管理。节电工作实施主体是全县范围内所有用电单位和家庭,其中年用电量在10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电大户为重点考核单位。具体考核工作由县三电办牵头,会同县经委、县财政局和县供电局等部门共同抓好落实。县属有关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节能节电主管部门应专人负责本地区、本行业节能节电工作。各工矿企事业单位、学校、商场、部队等基层单位也要明确相应的责任部门和人员,认真组织和开展本单位的节能节电工作。(二)认真做好节能节电工作经验的交流和总结。各主管部门和用电大户要注意做好资料收集工作,深入调研,及时发现和总结本系统、本单位节能节电工作的先进经验,认真组织推广交流,发挥典型示范和引导作用。每年年终进行节能节电降耗工作总结,对那些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推进会通知(篇5)

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省委9月14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工作推进会精神,做好迎接省高工委第三轮专项督查准备工作,部署下阶段党建工作任务,决定召开党建工作任务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xxx年11月28日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

综合楼406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党委书记;

各党总支书记;

机关党支部书记、各系负责党建工作的辅导员、党委工作部工作人员。

中共xx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委员会

推进会通知(篇6)

各县(市)区、高新区文明办,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领导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指示精神,市文明办定于近期召开“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对中央文明办下发的《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测评体系(20xx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xx版)》进行讲解,安排部署下一阶段迎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定于20xx年6月14日(周四)上午9:30,在龙奥大厦G0301会议室召开。

各县(市)区、高新区文明办主任,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有关处室负责人。

1、请各单位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

2、由参会单位负责通知涉及到的下属单位(见参会单位名单括号内)分管负责人按时参加会议。

3、请各与会单位于6月13日(周三)上午10:00前,将本单位参会人员名单(姓名、职务),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报市文明办。联系人:刘健、韩冰,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x(传真),电子信箱:82062047@。

4、请各与会单位登录济南文明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打印并携带《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及责任分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及责任分工》两个测评体系参会。

推进会通知(篇7)

各镇(社区)党委、政府,普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级各人民团体: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市平安建设工作会议和市委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形势,总结经验,查找并解决平安建设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当前及下一阶段平安建设工作,提升“两率一度”。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全县平安建设工作推进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报20xx年度全市第一次“两率一度”调查结果;对全市20xx年第一次公众安全感和基层政法单位满意度调查参评单位进行奖罚;分析形势,安排部署当前及下一阶段平安建设工作。

1.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2.各镇党委书记、分管领导,普集街道党工委书记、分管领导,各社区主任、分管领导;

3.县级各部门(含临设机构)主要负责人;

4.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派出所、基层法庭、司法所主要负责人(政法部门基层单位分别由公安局、法院和司法局负责通知)。

1.所有参会人员统一着夏正装(不系领带),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不得缺席。

2.与会人员参会期间一律关闭通讯工具。

3.县广播电视台、信息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4.县联合督查室做好会风会纪督查工作。

推进会通知(篇8)

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节能节电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供电局 (2005年5月24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节能节电工作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05〕75号)的精神,在全县深入开展节能节电工作,以缓解能源供应紧张局面,促进我县县域经济全面、协调、持续、快速发展,现就我县开展节能节电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节能节电宣传和舆论监督,营造浓厚节能节电氛围 全县各级、各部门应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各种方式,开展以节能节电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原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节约用电管理办法》、省经贸委代省政府起草的《广东省加强节能节电管理工作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节能节电的方针政策,宣传“节能降耗、节约用电”对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保护环境、建设生态家园的重要意义。当前要突出宣传节约用电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营造浓厚的节电氛围,强化全社会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有序用电和提高电能利用效率的意识。各新闻媒体应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褒扬节能先进典型事例,对浪费行为予以曝光。要适时组织开展节能节电工作研讨交流活动,县三电办公室要制作节能节电宣传图片并发放至有关单位、企业、学校、商场、医院和居民小区,广泛宣传节能节电的重要意义和国家节约资源的法律法规,普及节能节电知识,倡导文明节俭的生活方式,增强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全社会能源忧患意识以及节能节电的自觉性,形成全社会节能、节电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节约用电水平。 二、加大依法节能节电监测力度,深入推进企业节能节电工作 首先,加大对节能节电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根据《广东省加强节能节电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定》,依法加强重点用能用电单位的节能节电监测工作,认真排查企业用能用电管理薄弱环节,帮助企业加强节能节电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企业应加强节能节电管理基础工作,设置节能节电管理岗位。重点用能企业能管员应持证上岗,能源使用应按国家标准要求进行计量统计和定额考核。用电大户应充分利用峰谷电价差,合理调整各时段的用电负荷,既为企业减少用电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又为电网削峰填谷、减少负荷、提高电网机组运行效率做出贡献。 其次,抓好用电大户的节能节电监测,严格控制非生产用电。工业企业加强用电负荷管理,合理安排生产工艺,生产班次工序前移或错后到电网高峰时段,用电高峰,可中断生产设备或生产参与避峰,在非高峰时段安排连续生产或辅助生产,对生产较大冲击负荷的设备采用需量控制,严格限制及减少厂区辅助、办公、生活等非生产用电。对用电负荷在1500kw或年用电量在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大户,按照国家《节约用电管理办法》规定开展用电能平衡技术测试,由县供电部门提供全县用电大户名单,县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制订出对全县用电大户进行电能平衡监测计划,开展电能平衡测试工作所需经费从节能专项资金中核定列支。企业要根据电能平衡测试结果,及时制订并实施切实可行的节约用电措施。同时要求工业企业实施节能节电技术改造,淘汰各类旧式变压器、电动机、风机等,督促其进行整改,使用节能节电设备,从而降低变损。给予这些企业一定时间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由县节能主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三,加强源头节能节电监测工作力度。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新增装机容量在500kVA以上的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要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禁止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耗能产品和耗能设备。从严控制高耗能项目建设,现阶段对没有能源条件支撑的钢铁、造纸、水泥、电镀、印染、冶炼、化纤等高耗电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根据网供电量平衡情况,确定是否受理业扩报装。对新报装的其它电力用户要按规定配置足够容量的无功补偿装置,对未配置无功补偿装置或配置容量不足的用户,供电部门不予验收供电。供电部门还要加强对用户功率因数的核查,并按规定奖惩。 第四,加强对公共营业场所用电设备的节能节电监督。各级节能节电主管部门要依法组织节能、节电监测机构加强对全县比较大型的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的中央空调设备系统进行节约用电检查,对中央空调配套的主要风机、水泵未采用变频调速等先进节能节电技术的单位,要督促其做好节能节电技改工作。宾馆、酒楼等餐饮业要尽量用气、油做燃料,少用电烹饪,商场、超市、酒楼等的用电使用相控技术,推广冰蓄冷空调技术。对限期未进行有效整改的单位,由供电部门削减其用电负荷,直至整改结束。对新建电力中央空调系统必须经运行调试和有关部门验收认可,方能投入使用。供电部门可对大型电力中央空调系统在供电合同中明确用电量限制条款,促使用户节约用电。 三、全面推广节能节电技术,促进节能节电产品广泛应用 (一)加大节能节电技改推广力度。以管理为基础,以技改为突破口,依靠科技进步,抓好节能节电工作。工业企业尤其是耗电大户要在节能节电工作中抓好“四改”:一是改革落后的生产工艺,二是改造低效率高耗能的设备,三是改进操作技术和优化产品设计,四是积极改用太阳能、地源热泵空调、冰蓄冷空调、余热回收及综合利用等新技术。各级、各有关部门每年要实施1-2个重点节电项目,当前应着重推广注塑机专用节电器、风机水泵变频调速器、不锈钢

推进会通知(篇9)

10.提升行政监管能力。各级民政部门加强对养老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服务实施监管。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整合充实工作力量,加强业务培训,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1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养老机构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南,对养老机构行政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主动公开违法案件办理流程、明确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对养老服务企业做出的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依法予以公示。

12.建立社会评估机制。发挥行业自律、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方面的作用。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13.畅通投诉渠道。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养老服务举报和投诉制度,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推进会通知(篇10)

遂国资党委〔2010〕44号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通知

所属企业党委(总支、支部):

自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各企业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生产经营工作大局,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采取有力措施,为基层党建注入了新的活力。目前,各企业创先争优活动开局良好,有序推进,有力地推动了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要求,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创新,将国有企业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现就下一步重点开展的工作通知如下:

- 1 -

1、 要贯彻落实**和省、市**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正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方向。各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省、市领导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这个主题,牢牢抓住活动“重在解决问题、重在取得实效”的要求,坚决杜绝活动和工作“两张皮”,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在继承和创新的基础上,形成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为推进国有企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证。

2、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兑现公众承诺,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企业要坚持群众标准,更好地为群众服务。要把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作为创先争优的重点,进一步注重公开承诺和群众评议。

在承诺中主动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排查工作的弱点和难点,用实在的措施、具体的行动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各种利益问题,努力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结合群众评价和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创先争优的结果,推动创先争优热潮的形成。

3、 要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契机,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各企业要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特点,把学习的普遍性要求与特殊需要相结合,分别提出相应的学习计划、任务和要求,扩大覆盖面和

党员的参与,形成了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学习和努力奋斗的局面;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严格规范管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示范中的引领作用,不断扩大示范的辐射效应;创新学习方式,积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加强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学习教育网络建设。

4、 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总抓手,努力提高国有企业党建科学化水平。各企业要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深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会议精神及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全省组织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要求,发动国有企业政工干部争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表率。坚持带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创先争优出色地落实企业党建工作任务,创造党组织和职工群众满意的优秀业绩;紧紧围绕提高党建工作满意度,以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在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完成任务、自身建设上创先争优。

同时,要加强引导,选拔先进典型,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通过组织事迹汇报会和活动旅游团,不断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影响力,形成了浓厚的宣传宣传氛围。

5、 要坚持党的建设引领工人、团、妇女建设,形成党群工建、创先争优的良好格局。各企业要贯彻落实在全国、全省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建设引领党的建设、服务于党的建设

方针,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在团结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广大职工比工作进度,比管理水平,比技术进步,比挖潜增效,比节能降耗,创诚信企业,创示范窗口,创服务品牌,创行业标杆。把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融入到服务企业中心工作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实践当中,共同推进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党建带群建,党员带群众,党内带党外,形成共创先进、齐争优秀的争创格局。

遂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1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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