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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报告15篇

公司财务报告15篇

公司财务报告。

我们写报告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报告要关注事实,确保准确、客观地呈现所研究、调查或总结的内容。其次,在写作过程中要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清晰度,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或不准确的词语。另外,报告中的信息应该有逻辑性和条理性,通过合理的段落和标题来组织内容,让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吸收所呈现的信息。同时,报告还需要注重细节和细致的描述,尽量避免遗漏重要的信息或疏忽细节。最后,报告还应该附上相关的参考文献,以便读者进一步了解相关的领域或进行进一步研究。希望以上建议对您在写报告时有所帮助,读完后能够有所收获!

公司财务报告 篇1

[摘要]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日益成为证券市场各方面关注的热点问题,鉴于界定有关各方法律责任对治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本文拟分别公司及管理当局,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以及其他法律主体,剖析应如何认定其法律责任以及应由何者来认定,并分析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优劣,提出了有关的政策建议。最后简要探讨了对财务报告粉饰可能采取的法律制裁措施。  

[关键词]财务报告粉饰  法律责任  法律  

    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是一种公共产品,使用者为数众多,包括政府部门、大量的投资者等。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将可能产生严重的经济后果,进而引发诸多法律责任问题。近年来,这一问题呈愈演愈烈之势。以1998年为例,该年因财务报告粉饰,投资者先后状告山东渤海公司和红光实业公司;琼民源公司董事长及财务主管“开创”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先河”;东方锅炉公司的前任董事长、总经理亦受到刑事制裁。这些案例昭示着研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的法律责任问题已经非常迫切了。本文拟不揣冒昧,对此作一粗浅的探讨。  

    一、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涉及的法律主体除上市公司及管理当局外,还可能包括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为其进行资产评估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等机构和人员。  

    (一)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当局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当局要对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承担法律责任。然而如何认定虚假财务报告以及由谁来认定,却没有明确规定。  

    首先,判断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虚假的标准不统一。对于虚假财务报告的判断标准,在会计专业人士看来,通常以会计准则为依据,即只要符合会计准则,不管财务报告所反映的内容与事实是否有出入,都不能认定为虚假财务报告;非会计专业人士对虚假财务报告的认定则比较直观,即只要财务报告所反映的内容与事实有所出入,就认定其是虚假的。显然,这两种认定标准存在重大差异,会计专业人士强调的是会计的过程,非会计专业人士强调的是会计结果。然而,从各自的角度看又都有道理。这种分歧势必给司法实践带来一定的困难。为此,一方面应该加强对会计准则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增加了解;另一方面,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必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尽量缩小会计专业人士与非专业人士的认识差距,便会计准则真正具有公认性,真正成为“公认会计准则”,只有这样,依据会计准则来认定虚假财务报告才可能被社会各界所接受。  

    第二,如何认定虚假财务报告产生的原因,是故意还是过失,是一般过失还是重大过失,也是追究公司及其管理当局法律责任必须慎重考虑的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公司管理当局对故意、一般过失、重大过失三种情况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但有关法规没有对此做出具体规定。这必然给实际认定工作造成困难,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是很难在故意与过失,尤其在一般过失与重大过失之间作出明确区分的。为便于准确认定法律责任,必须提供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认定指南。  

    第三,有关法规对虚假财务报告应由谁负责判定留有空白。这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财政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审计部门均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虚假财务报告进行认定的混乱现象,这对治理财务报告粉饰问题是很不利的。在虚假财务报告的判定机构上,应该予以适当统一。  

    (二)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上市公司粉饰财务报告时,为其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应否承担法律责任呢?按有关法规规定,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出具了虚假审计报告,但是,何为虚假的审计报告?如何认定虚假的审计报告?虚假审计报告由谁来进行认定呢?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的澄清。  

    1.虚假审计报告的认定  

    首先分析一下会计界是如何认定虚假审计报告的。按照《注册会计师法》第21条的规定,判断虚假审计报告的关键在于是否遵循了有关执业准则。该法第35条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据这一规定制定了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8和9条以及《审计报告准则》的有关规定表明:会计界对审计报告的真实与虚假是从审计过程的角度来进行认定的。这一点在《错误与舞弊准则》第7条中体现得最为明显,它规定:由于审计测试及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固有限制,注册会计师依照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不能保证发现所有的错误与舞弊。由于现代审计本身的特点,以及抽样审计及制度基础审计或风险导向审计的运用,使得注册会计师即使恪守审计准则,也不能保证发现公司所编制财务报告中的虚假或隐瞒之处,从而可能导致其出具的审计报告与事实不符。从重要性原则来看,即使财务报告有失实之处,如果不重要,也不影响审计意见。  

    然而在非会计专业人士眼中,尤其在司法实践中,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包括虚假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时,应如何认定证明文件属虚假文件,常常引起争议。这些法律规定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很难断定其重视的是过程的真实还是结果的真实。一些法律界人士将其解释为结果的真实。例如法律专家刘燕认为:“这些条款充分揭示立法者在使用‘虚假报告’等概念时所希望表达的意思,即‘虚假报告’是指。‘内容不真实的报告’。因此,法律上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验资报告’中的‘虚假’一词,应该是指验资报告的内容和结论与出资人实际的出资情况不相符。”她是从验资报告来论述这一命题的,因为审计报告与验资报告是类似的,其论述应同样适用于审计报告。她还更进一步阐明:“在法律界以及公众看来,如果说只要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满足了审计准则的。真实性'要求,就

不能认为其工作的结果是‘虚假’的,其逻辑是很荒唐的。”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分歧的实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注册会计师职业执业状况与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期望存在较大差距。二是现行的独立审计准则尚不是“一般公认审计准则”,缺乏足够的权威性。为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生存和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注册会计师行业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逐步缩小期望差距,其关键在于使独立审计准则成为“一般公认审计准则”。  

    2.虚假审计报告产生原因的认定  

    有关法规也末对虚假审计报告产生原因做出详细的规定。我们不妨借助国外的经验来对此进行详细分析。在国外的'司法实践申产生虚假审计报告的原因可分为三类,即过失、重大过失、欺诈。  

    评价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是以其他合格注册会计师在相同条件下可做到的谨慎为标准的。当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时,注册会计师应负过失责任。通常将过失按其程度不同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普通过失(ordinary negligence)是指注册会计师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重大过失(gross negligence)则是指注册会计师没有按专业准则的主要要求执行审计。首先,如果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存在重大错报事项,注册会计师运用标准审计程序通常应予发现,因工作疏忽未能将重大错报事项查出来,就很可能在法律诉讼中被解释为重大过失。其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项目的证实审计是以其内部控制结构的研究与评价为基础的。如果内部控制结构不太健全,注册会计师应当扩大抽样范围,这样,一般都能揭示出由此产生的错报,否则,就具有重大过失的性质。如果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本身非常健全,但由于职工串通舞弊,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失效,由于注册会计师查出这种错报事项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因而法院一般会认为注册会计师对此没有过失或只具有普通过失。                 

     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欺诈就是为了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明知公司的财务报告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伪的陈述,例如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作案具有不良动机是欺诈的重要特征,也是欺诈与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的主要区别之一。与欺诈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推定欺诈”(constructive fraud),是指虽无故意欺诈或坑害他人的动机,但却存在极端或异常的过失。推定欺诈和重大过失这两个概念的界限往往很难划定,美国许多法院将注册会计师的重大过失解释为推定欺诈,特别是近年来有些法院放宽了“欺诈”一词的范围,使得推定欺诈和欺诈在法律上成为等效的概念。这样,具有重大过失的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就进一步加大了。  

     3.虚假审计报告的认定机构  

     在实际工作中,对虚假审计报告的认定机构也包括多个部门,这种状况必然带来了一些混乱,从而对治理财务报告粉饰问题造成不利影响,应予以适当统一。         (三)其他法律主体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的法律责任还可能涉及其他法律主体,如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等。对他们的法律责任如何认定以及由谁来进行认定,亦是解决财务报告粉饰中有关法律问题的重要方面。  

     对于资产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其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作弊或者玩忽职守,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其他有关法规也作了类似的规定。然而,何为资产评估结果失实呢?在原来的资产评估管理体制下,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结果需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加以确认,通常不大可能发生失实的资产评估结果。但在资产评估管理体制改革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再确认资产评估结果,仅确认资产评估确认方法;与此同时,陆续出现了非国有上市公司收购非国有资产等所进行的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无关的资产评估。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就可能发生失实的资产评估结果。  

     由于资产评估这项工作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即使两家水平相当、非常注重质量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同一项资产进行评估  ,也可能得出不同的结果。换言之,要想认定一项资产评估结果失实,从技术的角度看非常困难。或许正因如此,实务中才会出现“公司上市前的资产评估是‘财务包装’的一项重要内容”,上市公司利用资产评估——进行“利润包装”的案例也才会屡见不鲜。至于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认定机构,有关法规也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由此,我们认为应该重新审视有关法规,采取某种类似"釜底抽薪"的做法。例如,在公司改组上市时,严禁按照资产评估结果调账。  

    二、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现行规定描述  

    1.上市公司及管理当局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现行的许多法规,包括《刑法》、《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会计法》等都对上市公司及管理当局因粉饰财务报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具有如下特征:  

    (1)相关法规的规定间存在着一定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如下表所示):一是对公司本身要不要进行处罚,有的法规做出了规定,有的没有;二是这些法规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给予哪些处罚的规定不尽相同;三是这些法规对罚款数额的规定不一致。显然,这种状况下,在具体对某一公司或某人进行处罚时,到底依据哪一个法规便成为一个大问题。为此,应尽快统一相关法规的规定。(2)有关法

规对公司管理当局因粉饰财务报告应否承担民事责任,或是没有规定,或是仅仅作了原则性规定。例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此仅作了原则性规定《证券法》则末作规定。也许这是要我们援引《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民法通则》第106条也只是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本身亦十分原则。 

2.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样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刑法》《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会计师法》等法规均对此作了规定。  

     根据这些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因提供虚假审计报告所受到的处罚可能包括:(1)行政责任,即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暂停全部或部分经营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撤销事务所等。(2)民事责任,即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册会计师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而可能受到的处罚包括:(1)行政责任,即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吊销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等。(2)刑事责任,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其他法律责任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其他法律责任主体在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问题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三类,我们不再加以详述。  

     (二)行政责任  

     由以上叙述可见,因财务报告粉饰问题而受到行政处分是当前追究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并且,行政处分的形式也多种多样。然而,行政处分真的那么有效吗?对行政处分作简单的分析后,我们就会发现其不少弊端。  

首先,行政处分的威慑作用不够。警告处分不疼不痒,因为警告是建立在人们十分珍惜荣誉的基础上,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人不以受到警告处分为耻;撤职或开除处分,由于上市公司等通常没有主管部门,其管理当局无所谓来自主管部门的撤职、处分,只可能受到来自证券监管部门的处分,对许多人来说,这并不能形成一种威慑力,因为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处分往往演变成调离原工作岗位,或许还有可能得到提升;没收违法所得的处分是理所当然的,但要知道,查到的违法收人在实际违法收人中所占的比重往往不是很高,对一些人来说,也许还是“有利可图”的;罚款处分时,为数不多的罚款也不能形成威慑力,因为这点罚款往往早在、或以后会在其他事项中得到补偿;吊销资格证书的处分理应具有较高的威力,但在实际中没有资格证书的可以从前台走同后台,工作照样千,薪酬福利照样拿。由此看来,行政处分的威力并没有立法者所想象的那么大。  

    其次从行政处分的时效性来看。《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这在客观上给行政处罚的运用造成了很木的限制,不少人也因此萌发了侥幸之心。  

    从上述分析知,行政责任虽然是追究财务报告粉饰法律主体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形式,但由于其存在上述弊端,我们不应对其过于看重。   

    (三)刑事责任  

    尽管相关法规中己经明确规定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问题上相关法律主体的刑事责任,可遗憾的是:  

    第一,因粉饰财务报告被处以刑事责任的案例并不多见,就是被处以刑事处罚,处罚也不是十分严厉。就拿轰动一时的琼民源案来说,最后判决的结果是两人分别被处以两年和三年徒刑,与该案件本身的恶劣程度相比,严厉与否不言自明。导致这一情况的根本原因何在?一来可能与我国这种只有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才定罪量刑的刑事制度有关,许多案件难以寻找到确凿的证据;二来可能与财务报告粉饰问题较为严重,以至法不责众有关。然而,“规定了刑事处罚,执行时不得不稀稀拉拉,这就象狗光叫不咬人,久而久之,人们就不把它当作回事了。”  

    第二,对某些人来说,刑事责任并不会让其“望而却步”。对他们来说,“如果通过内幕交易等非法行动能够狠狠‘发它一笔’,坐两三年牢快活后半生,也是值得考虑的买卖。”  

    第三,对法人犯罪,刑事责任无用武之地。纵然法人犯罪,可以追究法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但这可能无法对法人犯罪形成威慑力。追究某些个人的刑事责任,则有可能出现“替死鬼”的现象。  

    以上的分析表明,针对当前状况和刑事责任本身的特点,一方面需要加强刑事处罚的力度;另一方面,在追究有关法律责任主体法律责任时,也需要考虑刑事处罚效力的局限性。  

    (四)民事责任  

    现有法规就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相关法律责任所体现出的重视行政及刑事的法律处罚,轻视民事法律调节的倾向,与市场经济是不相适应的。因为"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各经济主体之间具有自主性和平等性并且承认其各自物质利益基础之上的,而各经济主体之间的矛盾绝大部分又都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民事法律来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各主体的经济利益。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民事赔偿具有调动有关利害关系人起诉的积极性,提高对财务报告粉饰者的威慑力等方面的优势。大量的案件告诉我们,多数刑事案件的受害者没有报案的积极性,但对于民事案件,如果受害者知道惩罚侵害者可望得到赔偿,他们就有了举报违法行为、协助政府部门调查以及起诉的积极性。“这不但是较低成本的执法行动,而且通过提高违

规者被发现和处罚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制裁的威慑效果。”同鉴于此,应尽快建立健全民事赔偿制度,充分发挥民事赔偿制度的作用。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要充分发挥民事赔偿制度的作用,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建立“信赖假定制度”。在一投资者起诉红光实业案中,法院以原告无法证明其损失与被告虚假陈述的因果关系为由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显然,在民事诉讼中,我们不希望这种情况经常出现。但要证明损失与虚假陈述之间的因果关系,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建议引入国外的“信赖假定制度”,即假定原告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已经信赖了被告提供的虚假陈述。  

    第二,要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由于个别投资者的利益有限,他们往往不愿意去起诉大公司、大机构。原因是告倒大公司、大机构费时费力,告倒它们的难度大。这一问题不解决,势必难以充分发挥民事赔偿制度的作用。而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以发挥集团诉讼的作用。  

    第三,要对民事赔偿金额的确定方式做出详细的规定,这既是起诉人在起诉时需要了解的,也是实施民事赔偿制度的关健。但迄今为止,如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应赔偿哪些经济损失,在法律上还是一个非常模糊的问题。  

    (五)法律责任的分担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中可能涉及的法律主体很多,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法律责任的分担便显得十分重要。就刑事责任而言,《刑法》第25条到29条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就民事责任来说,如何确定有关法律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则是十分棘手的问题。本文结合红光实业案来剖析这一问题。该案中被告除了红光实业原董事外,还包括为红光实业上市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上市推荐人的法人代表和负责人。假定原告胜诉,那么,有关各方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呢?  

   首先,我们来分析有关各方的归责原则。就发行人红光实业来说,我国《证券法》规定了发行人的无过失责任。只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红光实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所难免。但原告并没有起诉红光实业。  

   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经理,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仅是“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负有连带赔偿责任,这里实行的是推定过错责任。同样,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一样承担无过错责任,主承销商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负有推定过错责任。对于其他法律责任主体而言,《证券法》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此规定,我们只能理解为这些机构承担的也是推定过错责任。  

    对于法律责任的分担问题,若任何一项法规均末予以规定,其结果往往是引用“深口袋理论”(Deep Pockets Theory),即采取谁最有能力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就由谁来承担的原则。这种分担方式使得法律责任转移到有经济能力承担的一方,由此将导致过失与法律责任的不相匹配,同时又怂恿了那些没有经济能力者去粉饰财务报告。在这一间题上,建议借鉴美国《私有证券诉讼改革法令》中的做法,即根据被告错误程度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三、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法律责任的确定性与严厉程度  

   面对愈演愈烈的财务报告粉饰问题,我们必须做好一件事:强化有关的法律制裁。从犯罪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决定制裁的威慑效果取决于两个变量——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和法律责任的严厉程度。法律责任愈严厉,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愈大,威慑效果就愈强,反之就愈差。因而,制裁的威慑效果取决于这两个变量的最佳组合。要提高威慑效果,就必须提高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或严厉程度,或者同时提高这二者。应该说,在我国目前情况下,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问题的严重性与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威慑效果低下有着极大的关系。因此,要解决这一间题,就必须设法提高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威慑效果,而其具体措施只能是在提高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与严厉程度两个方面想办法。  

    就提高法律责任的严厉程度来讲,加强行政处罚和充分利用民事赔偿制度是理所应当之举。诚如前述,某些行政处罚本身的威慑效果十分有限,但我们可以从其他方面予以弥补,例如提高罚款的金额等。对于民事赔偿,这一方面更是大有空间的。  

    在现阶段,仅仅通过提高法律责任的严厉程度难以有效地治理财务报告粉饰问题,我们还应在提高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上采取一些有力的措施。对于提高法律责任的确定程度,需要采用这样两项举措:一是在相关法律上充分明确有关法律主体法律责任的认定问题;二是改革现行的司法制度,让应承担法律责任者确实受到应有的处罚。  

参考文献  

1、 2刘燕  法律界与会计界分歧窨在哪里,注册会计师通讯, 1998;7、30  

3、4、6、蔡文海  中国证券期诈屡禁不止的成因。信报财经月刊,1999;11、23  

5、李若山   我国会计问题的若干法律思考  会计研究,1999;6、18  

7、国内首例不股东状告上市公司期诈案有结果  中国经济时报, 1999-5-4  

8、南方周末,1999-1-8

公司财务报告 篇2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根据《会计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1、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是指企业以一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由会计账簿的数据整理得出,以表格的形式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书面文件,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主体和核心。

企业会计报表按其反应的内容不同,分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其中,相关附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补充报表,主要包括利润分配表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附表。

2、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面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

会计报表附注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利于增进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和突出重要的会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 篇3

1、建立资产负债表为重的风险防范观念。

利润表是某一期间的经营成果,是“流量”的概念,它的结果最终会流人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下;资产负债表是“存量”的概念,报表各项余额反映公司在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好坏,也代表着公司价值的高低。

因此,阅读财务报告时,一定要先建立资产负债表为重的风险防范观念。

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分析。

一是要比较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的关系。

当应收账款增长率大幅度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时,应特别注意应收账款的收现性;应注意是否有虚增资产和利润之嫌,尤其应关注来自于关联方交易的应收账款的增长。

二是要观察其他应收款中是否存在非法拆借资金、抽逃资本金、担保代偿款和挂账费用等,尤其应关注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应收款。

3、长期投资分析。

一要慎防通过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互转操纵利润。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短期投资以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计量,而长期投资以账面价值与预计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量。

阅读报表时尤其应注意公司是否通过长、短期投资互转操纵利润。

二是通过比较长期投资和投资收益,根据投资的收益情况分析各项长期投资的质量。

4、无形资产分析。

首先,对于企业突然增加的巨额无形资产,应关注是否确实符合无形资产资本化条件,并分析对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

其次,应关注企业合并会计处理对商誉的影响,因为“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对公司商誉的确认及对当期和以后各期净利润的影响各不相同。

5、递延税款分析。

企业采用纳税影响法核算所得税时,如果时间性差异产生的递延税款为借方余额,应分析公司在今后转回的期限内(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为3年)是否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没有,则应当在当期直接确认为费用。

递延税款常被公司当作操纵利润的“蓄水池”,在阅读会计报表时尤其需要关注。

6、由负债比例看企业财务风险。

公司营运状况不佳时,短期负债、长期负债及负债比率不宜过高。

此外,可以长期资金(即长期负债与净资产之和)对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的比率检测长期资产的取得是否全部来源于长期资金。

若比率小于1,则表示公司部分长期资产以短期资金支付,财务风险加大。

7、长期负债与利息费用分析。

如果利息费用相对于长期借款呈现大幅下降,应注意公司是否不正确地将利息费用资本化,降低利息费用以增加利润。

1、从利润构成分析公司盈利质量。

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越大,说明公司更多地依靠生产经营活动取得利润,盈利能力具有较好的可持续性,如果公司利息收入、资产处置收益、投资收益等非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大,公司利润可能更多地依赖于风险较大的金融市场,收益的可持续性差。

公司财务报告 篇4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大家好!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2003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的意见,提交给与会代表,供大家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一、认真执行新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

自从上市以来,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中国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国际会计准则。2003年,国际会计准则的变化对我公司财务报告编制没有重大影响。财政部新制定或修订的准则以及发布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中,与中国石油相关的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为规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财会字[1998]14号)进行了修订。从2003年7月1日起实施。与原准则相比,新修订的准则改变了资产负债表日后与股利有关的会计处理方法:原准则将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利,视同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作为流动负债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股利”项目;新修订的准则对该事项不再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现金股利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列示,股票股利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

股利处理方法的改变对我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资产、负债结构有一定程度的影响。按照新修订准则,中国准则下对股利的处理方法与国际准则下的处理方法基本一致,减少了报表转换调整事项,但仍存在的细微差异是,中国准则下需要将该类股利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下单独进行列示,国际准则下只是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二)财政部发布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针对《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发布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于2002年10月9日和2003年3月17日下发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

(一)》(财会[2002]18号)和《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

(二)》(财会[2003]10号)文件,做出了明确解答,在我们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中需要关注的是:

1、因更新改造、大修理而停止使用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原则

地区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时,应将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在此基础上核算经更新改造后的固定资产原价。处于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因已转入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待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这里需要强调两点,一是应严格区分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大修理的界限,分别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并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二是各地区公司不要随意改变经更新改造后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这在去年的决算会上已经明确。

2、无形资产摊销日期的确定原则以及价值摊销的核算方法

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处置无形资产的当月不再摊销。无形资产摊销的起始和停止日期为:当月增加的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当月不再摊销。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是这一规定与固定资产开始、停止计提折旧的时间点不同;二是购置的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专利产品等,必须在取得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规定年限摊销,而不是投入使用时再摊销。

自用的无形资产,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出租的无形资产(即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摊销价值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3、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则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以外,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但这一规定并不意味着地区公司对与存续企业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可以不计提坏账准备。地区公司与存续企业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与应收其他企业的应收款项一样, 应在充分协商并兼顾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在期末时分析其可收回性,并按照个别确认法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按照股份公司规定的程序确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4、股权转让收益的时间确认

地区公司转让股权收益的确认,应采用与转让其他资产相一致的原则,即以被转让股权的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转移给购买方,并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地区公司为标志。在会计实务中,只有当保护相关各方权益的所有条件均能满足时,才能确认股权转让收益。这些条件包括:出售协议已获股份公司有关部门批准通过;与购买方已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已取得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地区公司已不能再从所持的股权中获得利益和承担风险等。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有关股权转让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则股权转让收益只有在满足上述条件并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时才能确认。

因此,地区公司对外投资、股权转让事宜应严格按照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5、地区公司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的会计处理方法

地区公司按照股份公司有关规定,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应按非货币性交易的原则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分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借方差额,与原规定相同,即按规定的期限摊销,减少当期投资收益;(2)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贷方差额,要求直接将全部差额一次性记入资本公积,即直接增加权益,不再确认投资收益。请大家注意,新规定与原规定完全不同,原规定是通过分期摊销增加当期投资收益处理。地区公司以现金对外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也比照上述原则处理。请涉及到此业务的地区公司予以重视。

地区公司对外投资已按原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不再做追溯调整,对其余额应继续采用原有的会计政策,直至摊销完毕为止;本规定发布之后,地区公司新发生的对外投资,按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违约补偿收入确认时间

地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应收有关方面的违约补偿收入,应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收入的定义,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地区公司并能可靠计量时,才能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和营业外收入。在会计实务中,违约补偿收入应在得到违约方的确认或认可,并且有足够证据表明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地区公司,且能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在没有取得违约方的认可,也没有取得相关证据之前,不得确认为一项资产,也不得确认为当期营业外收入。

7、外购软件的核算

地区公司对于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单独计价的软件和单独购买的软件,均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会计制度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除上述规定外,解答中还涉及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存货跌价准备的转销和结转、关联交易、合并报表、承诺事项等的处理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会计法规体系,该解答属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一部分,请各地区公司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实施。

(三)财政部和股份公司对对外捐赠的有关规定

2003年3月19日,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3]95号),对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若干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具体涉及到对外捐赠的定义和途径、原则和要求、类型和对象、范围、内部管理程序、财务处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自2003年5月1日起执行。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财政部的规定,股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石油财字[2003]114号),对股份公司所属地区公司对外捐赠的程序、纳税要求等做出了具体要求,请各地区公司严格执行上述规定。

(四)财政部将出台的准则和国际准则的发展变化

除上述内容外,近两年来,财政部先后颁布了《每股收益》、《分部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的列报》、《终止经营》、《政府补助和政府援助》等五个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后,将在适当时间发布实施。

此外,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近期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03》合订本,从2003年起,“国际会计准则(IAS)”改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主要变化有:新发布了《解释公告第32号—无形资产:网站成本》,修订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以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前言》取代原来的《国际会计准则公告前言》等。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还发布了第一个冠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初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上,会计准则的协同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目前,IAS(IFRS)与GAAp(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是国际上两套最具有影响力的会计准则,2002年10月29日,这两套准则的制定机构IASB和FASB(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承诺在2007年前共同制定“适用于国内公司和跨国公司财务报告的高质量、可比的会计准则”。从现在看来,两者协同的基础是IASB的原则导向。这标志着会计准则国际化迈出了重要一步,并使全球资本市场适用相同的会计准则成为可能。应该说,这个统一的会计准则将成为真正的国际准则,成为国际财会人员共同的语言。众所周知,会计准则的变化将导致不同的利益结果,会计准则也能给公司创造价值,因此,我们要充分研究好会计准则、运用好会计准则,为公司价值最大化服务。

二、认真贯彻落实公司会计政策

除上述新准则和相关规定对我公司会计政策有一定的影响外,今年我公司会计政策总体上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的意见来自好范文-,仅供学习,转载请注明出处。

公司财务报告 篇5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间已到20_年。回顾20_年,我本着“认真做事,踏实做人,勤勉敬业”的原则,较顺利的完成了全年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我所做的这些工作离不财务科全体同仁的积极配合,离不开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的支持,离不开同事们的帮助。借助这次机会一并表示最衷心的感谢,谢谢大家!现将我日常所做工作向各位代表简要汇报如下:

二、加强财务基础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参与院内各项事

1、制定《院会计内部稽核岗位责任制》,完善《院会计电算化管理相关制度》。结合我院财务实际情况,对原有关《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院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等进行修改。

2、合理安排使用财政部门预算资金及项目资金。今年我院承接了全省矿业权核查项目,项目实施早,项目资金计划批复晚,为使资金及时到位,正确合规使用,在院领导的指引下,我多次向省局、国土厅、财政厅领导取经。

3、认真审核院列支的各项费用,并签署意见或建议。审核广告公司、测绘工程处、航测遥感、动态检测、现代制图、第四测绘分院记账凭证及帐表。稽核院本部、一、二、三分院、原工程分院记账凭证及帐表。

4、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认真审核对外报送的各种财务报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

5、加强财务检查及内部控制管理力度,实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领导授权批准制度,加强防范资金风险意识,对大额资金的使用实行集体决策,对各生产单位资金不定期进行盘点,做好内部稽核工作。

6、在满足院正常生产经营使用资金的前提下,积极参与银行理财,理财收益达二十多万元。

7、根据《_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暂行办法》、《_省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配合由_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_省国土资源厅财务处联合委托_华州会计事务所对我院2007年承接的西藏山南四县(错那、措美、洛扎、浪卡子)地籍测绘勘查基金项目决算进行核查。解释存在的疑问,提供有效的凭据。进行良好的交流,使项目资金通过核查。

8、参与院生产及办公用设备、院内办公用房改造装修等招投标工作。参与院资本运作,起草《借款协议》、《合作协议》。

9、合理安排日常工作、适当调配财务人员,配和院其他各部门完成职工自购地矿家园首付款收款、核对及回购款的发放工作。

10、接待_市地税局对我院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检查。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耐心解释,使我院顺利通过税检。

三、配合省局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1.积极配合局考核领导小组对我院20_年度经营目标业绩的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按局20_年预算编制的要求,及时稳妥的编制我院20_年度部门预算草案。

3、根据局20_年财务决算要求,及时布置落实,并整理相关。顺利完成20_年财务决算的编报。以上是我20_年工作的一个小结,请各位代表批评指正,提出宝贵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 篇6

关于财务报分析实践总结

关于这次财务报分析实践我觉得它使我受益良多,本次我们实践的内容是对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进行细致的分析,全面了解该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让我们对企业的生产运作和财务运转有了一个更加深刻具体的了解。后来我们了解到老凤祥是一个处于上升阶段的企业所以他在发展势头强劲的同时也暴露了他在偿债能力等方面的一些不足!我们了解到这些使我由原来的一窍不通到现在基本上能看会看一个公司的财务报表,这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质变,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我初步掌握了一项对于会计专业的我来说非常重要的技能!

在这个实践中我们小组六人通过通力合作克服了很多的困难,遇到不会的不懂得数据我们会展开小组讨论或者咨询老师等多种途径解决我们所遇到的困难,所以本次的实践活动不仅让我们学会了如何看企业报表,如何分析企业财务报表而且他教会了我们团队合作的重要性,他是我们本次取得收获的重要因素可以说如果不会不懂得团队合作的话本次实践我们是不可能出色完成任务的。通过小组成员的不懈努力的不断地钻研我们第三小组最后圆满完成了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本次我们第三小组选择了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作为我们时间企业,我们首先通过小组成员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了该企业的各项财务报表,然后我们一起把这些搜集来的资料通过系统的筛选总结后整理起来最为我们后续各项工作的数据源。把数据整理好之后,我们有小组长进行了详细的分工,最后在通过杜邦分析对该企业进行一次总的分析。我想说小组长分的很好,他根据个人的特长进行任务分工,把这个大蛋糕切得一块块的让我们大家消化解决,遇到问题大家就汇总起来讨论解决,这让们觉得很快乐,普遍认为这种在快乐中学习是高效的,学习效率非常高。

当我们完成所有的工作的时候,我们都觉得这次实践活动让我感觉到了充电的感觉,有种很务实的感觉,应为我们真正在实践中学到了东西并且获得了很深刻的感悟。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我们懂得了合作懂得了利用团队解决问题,学会了看企业财务数据,懂得如何为更具企业的各项财务数据为企业发现问题,提供为决策服务的财务报告分析。最后我还想说关于这次财务报告分析的实践,其实我们不是付出最多的,我们的老师为了能够让我们的这个实践活动能够顺利开展并实施,花了很多的心思,我们所有时间用的表格是她亲自设计,而且上课时还给我们详细的举例并做相应的分析,为我们后续的开展实践分析工作提供了莫大的方便,后来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一步步走来一步步成长,终于我们师生一起克服困难走向了最后的成功!所以这次的财务报告分析实践活动老师是成功的,学生是成功的,我们都在付出汗水和艰辛后获得了赢得的成功!

总的来说我们这次实践活动主要是以让我们学会看企业财务报表,能够分析财务报表,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能够看出企业的不足与漏洞所在,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或解决方案,再然后我们也通过了这次实践获得了平时缺乏的团队精神,让我们体会到了团队的力量和强大,让我们彼此之间更加信任!

公司财务报告 篇7

负债比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湘潭电化资产负债率为0.41=41%

资产负债率在20%——40%是适宜水平,企业的负债较安全,财务风险较小。 B.所有者权益比率

权益比率=所有者权益总额÷资产总额 58% 湘潭电化的股东权益比率为58%, 可见,湘潭电化资产的42%是通过负债资金融通的。债权人利益的保障程度较低。 C.产权比率

产权比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 69%

湘潭电化的产权比率69% ,较低,表明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较强,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较高。

企业的经营确实已经出现困难。营业外收支净额不断减少,到年已经不能弥补营业利润带来的亏损。非正常生产经营的活动也不能好好地兼顾。总的来说,该公司的企业前景十分危险。主营业务利润太低,期间费用太高。同行业产能下降,公司产品销售量下降,产品销售价格的下降幅度大于单位生产成本下降幅度,加上电解金属锰生产线部分停产时间较长,期间费用不断上升,导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大幅度下降。 建议:

1、加大力度研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同时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抢占市场份额,提高主营业务利润。

2、合理分配公司的人力、物力资源,裁减多余的人员,严格控制原材料的消耗,提高产品的合格率,降低管理费用。

公司财务报告 篇8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大家好!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的意见,提交给与会代表,供大家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一、认真执行新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

自从上市以来,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中国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国际会计准则。~年,国际会计准则的变化对我公司财务报告编制没有重大影响。财政部新制定或修订的准则以及发布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中,与中国石油相关的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为规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财会字[1998]14号)进行了修订。从~年7月1日起实施。与原准则相比,新修订的准则改变了资产负债表日后与股利有关的会计处理方法:原准则将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利,视同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作为流动负债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股利”项目;新修订的准则对该事项不再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现金股利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列示,股票股利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

股利处理方法的改变对我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资产、负债结构有一定程度的影响。按照新修订准则,中国准则下对股利的处理方法与国际准则下的处理方法基本一致,减少了报表转换调整事项,但仍存在的细微差异是,中国准则下需要将该类股利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下单独进行列示,国际准则下只是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二)财政部发布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针对《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发布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于2002年10月9日和~年3月17日下发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

(一)》(财会[2002]18号)和《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

(二)》(财会[~]10号)文件,做出了明确解答,在我们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中需要关注的是:

1、因更新改造、大修理而停止使用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原则

地区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时,应将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在此基础上核算经更新改造后的固定资产原价。处于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因已转入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待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这里需要强调两点,一是应严格区分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大修理的界限,分别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并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二是各地区公司不要随意改变经更新改造后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这在去年的决算会上已经明确。

2、无形资产摊销日期的确定原则以及价值摊销的核算方法

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处置无形资产的当月不再摊销。无形资产摊销的起始和停止日期为:当月增加的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当月不再摊销。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是这一规定与固定资产开始、停止计提折旧的时间点不同;二是购置的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专利产品等,必须在取得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规定年限摊销,而不是投入使用时再摊销。

自用的无形资产,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出租的无形资产(即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摊销价值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3、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则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以外,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但这一规定并不意味着地区公司对与存续企业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可以不计提坏账准备。地区公司与存续企业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与应收其他企业的应收款项一样,应在充分协商并兼顾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在期末时分析其可收回性,并按照个别确认法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按照股份公司规定的程序确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4、股权转让收益的时间确认

地区公司转让股权收益的确认,应采用与转让其他资产相一致的原则,即以被转让股权的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转移给购买方,并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地区公司为标志。在会计实务中,只有当保护相关各方权益的所有条件均能满足时,才能确认股权转让收益。这些条件包括:出售协议已获股份公司有关部门批准通过;与购买方已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已取得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地区公司已不能再从所持的股权中获得利益和承担风险等。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有关股权转让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则股权转让收益只有在满足上述条件并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时才能确认。

因此,地区公司对外投资、股权转让事宜应严格按照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5、地区公司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的会计处理方法

地区公司按照股份公司有关规定,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应按非货币性交易的原则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分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借方差额,与原规定相同,即按规定的期限摊销,减少当期投资收益;(2)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贷方差额,要求直接将全部

差额一次性记入资本公积,即直接增加权益,不再确认投资收益。请大家注意,新规定与原规定完全不同,原规定是通过分期摊销增加当期投资收益处理。地区公司以现金对外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也比照上述原则处理。请涉及到此业务的地区公司予以重视。

地区公司对外投资已按原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不再做追溯调整,对其余额应继续采用原有的会计政策,直至摊销完毕为止;本规定发布之后,地区公司新发生的对外投资,按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违约补偿收入确认时间

地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应收有关方面的违约补偿收入,应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收入的定义,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地区公司并能可靠计量时,才能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和营业外收入。在会计实务中,违约补偿收入应在得到违约方的确认或认可,并且有足够证据表明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地区公司,且能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在没有取得违约方的认可,也没有取得相关证据之前,不得确认为一项资产,也不得确认为当期营业外收入。

7、外购软件的核算

地区公司对于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单独计价的软件和单独购买的软件,均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会计制度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除上述规定外,解答中还涉及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存货跌价准备的转销和结转、关联交易、合并报表、承诺事项等的处理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会计法规体系,该解答属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一部分,请各地区公司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实施。

(三)财政部和股份公司对对外捐赠的有关规定

~年3月19日,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95号),对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若干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具体涉及到对外捐赠的定义和途径、原则和要求、类型和对象、范围、内部管理程序、财务处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自~年5月1日起执行。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财政部的规定,股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石油财字[~]114号),对股份公司所属地区公司对外捐赠的程序、纳税要求等做出了具体要求,请各地区公司严格执行上述规定。

(四)财政部将出台的准则和国际准则的发展变化

除上述内容外,近两年来,财政部先后颁布了《每股收益》、《分部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的列报》、《终止经营》、《政府补助和政府援助》等五个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后,将在适当时间发布实施。

此外,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近期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合订本,从~年起,“国际会计准则(IAS)”改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主要变化有:新发布了《解释公告第32号—无形资产:网站成本》,修订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以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前言》取代原来的《国际会计准则公告前言》等。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还发布了第一个冠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初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上,会计准则的协同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目前,IAS(IFRS)与GAAp(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是国际上两套最具有影响力的会计准则,2002年10月29日,这两套准则的制定机构IASB和FASB(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承诺在~年前共同制定“适用于国内公司和跨国公司财务报告的高质量、可比的会计准则”。从现在看来,两者协同的基础是IASB的原则导向。这标志着会计准则国际化迈出了重要一步,并使全球资本市场适用相同的会计准则成为可能。应该说,这个统一的会计准则将成为真正的国际准则,成为国际财会人员共同的语言。众所周知,会计准则的变化将导致不同的利益结果,会计准则也能给公司创造价值,因此,我们要充分研究好会计准则、运用好会计准则,为公司价值最大化服务。

二、认真贯彻落实公司会计政策

除上述新准则和相关规定对我公司会计政策有一定的影响外,今年我公司会计政策总体上遵照一贯性原则。有变化的和需要大家注意的有:

1、预提费用

为了规范预提费用的核算,总部下发了《关于下发“预提费用核算办法”的通知》(油财字[~]216号)文件,对预提费用的核算范围、要求和监督检查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六条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不允许采用待摊和预提的方式。对于跨期进行的大修理,从报告月开始,在大修理期间内,于每月月末,根据预算及工程主管部门确认的修理工作量,确认、计量修理费用,计入预提费用科目,进入相应成本费用;大修理结束,及时结算,并进行抵冲;对固定资产一般性维护修理,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月损益。”地区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已发生的修理项目及时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月末,当修理工作没有结束,或修理工作已完成,但尚没有进行费用结算的,财务部门应及时与资产管理部门或工程部门联系,取得修理发生的工作量清单,并根据全年的修理计划或合同金额,计算应计提的修理费用(暂估)。修理费用依据财产的使用部门,确定列支渠道。各地区公司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预提费用的核算工作,不得出现无合理确认、计量依据,随意预提成本、费用的现象。

关于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纳税原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的,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原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若地区公司发生的大修费用已经超过固定资产原值的20%,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

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一次扣除。

2、减值准备与资产核销

为了规范会计核算,更好地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减值准备的有关规定,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水平,总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油财字[2002]442号)文件,对股份公司减值准备的提取原则、内容和有关工作程序等进行了规范。各地区公司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好减值准备的确认、计量工作,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和完整。各地区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一定要充分、合理,既不能提取秘密准备,一次性多提、滥提减值准备,为日后利润埋下伏笔;也不能在资产确实发生减值的情况下,不提、少提减值准备,以达到实现利润和考核的目的;更不能对与已无实物形态的资产通过采用计提减值的方式来规避资产管理责任,这些做法都是滥用会计政策,恶意造假行为。

在实务中,地区公司应参照“现金产出单元”的概念来确认、计量固定资产,如加油站的减值准备。

资产非正常报废、减值准备的提取核销,未经总部审批,不得自行处置。

3、资产重估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的规定和美国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需要对公司资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性解释,股份公司决定对13家炼化地区公司的生产装置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基准日为~年6月30日。评估对象为列入资产分类表第四大类的全部炼油装置和化工装置。

对于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中国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同。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第37和38段对重估价的规定,对于股份公司成立后新建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直接增加股东权益,评估减值计入当期损益。对于1999年6.30已经评估(原估)的资产,分4种情况进行处理:(1)原估增值的,重估也增值的,计入股东权益;(2)原估增值的,重估减值的,先冲减原估增值计入股东权益的部分,如有余额再计入当期损益;(3)原估减值的,重估也减值的,计入当期损益;(4)原估减值的,重估增值的,先将原估减值计入损益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收益,如有余额再计入权益。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这次重估资产采取重置成本法,因此,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第4条第2款的规定,各地区公司还必须再运用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的规定,来确认上述全部炼油装置和化工装置是否可能已经减值,即采用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来确认。

根据现行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持续经营过程中进行的资产评估结果无须进行会计处理。但在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下,同样需要采用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国际会计准则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实质上与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的相关规定一致。因此无论是在国际会计准则下,还是在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下,此次评估结果只能作为确认资产减值的参考因素,但绝不能直接用来确认资产减值,这一点希望大家务必高度重视。

13家炼化地区公司资产评估后,中国准则和国际准则的折旧将出现较大差异,地区公司必须建立两套资产系统来计算折旧,以确保两个准则下折旧数额的准确性。

4、固定资产

对于使用安保基金、技术开发费购建的固定资产的核算要求明确如下:按照股份公司2000决算工作会议的精神,使用返还的安保基金、技术开发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应一次性计提累计折旧,对于这类固定资产进行实物管理;如果这部分资金返还用于某些项目建设并发生项目在建的情况时,仍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将来该项在建工程转资时,同时仍应按照其中使用返还的安保基金、技术开发费的金额,一次性计提累计折旧。

5、合并报表

按照股份公司合并报表会计政策规定,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50%权益性资本,或可控制其经营活动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今年大连西太平洋石化公司、中油和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但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编制合并报表的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规定抵销内部未实现利润,规范运作,并保持一贯性,不得随意调整合并口径,并按2002年决算的要求上报母公司报表。

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对于资产归属于集团公司、由股份公司代管的庆阳石化、宁夏大元等炼化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从今年起,先由股份公司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再转报集团公司。

6、坏账核销

地区公司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债务重组和坏账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石油财字[2002]29号)的有关规定,作好坏账核销工作。对于单笔金额在5万元以下,形成时间在1999年以前,有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且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的欠款,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各地区公司可视坏账做核销处理,但应同时报股份公司清欠办备案。

7、工资提取及福利费支出

各地区公司在提取工资总额时,不得出现计划外提取现象发生,并合理控制进度,避免同期对比波动异常。对国际准则下的外雇工所发生的劳务费应列入到损益表的员工工资及福利费支出项目。不能将应列入福利费的支出在成本费用核算,并且福利费支出不得出现赤字。

8、干井核销及费用化

在干井核销及费用化处理问题上,要求各油田公司按季度进行单井分析,也可根据历史资料确认一个成功率,根据这个成功率将本期探井支出及时予以资本化和费用化。

三、科学规范地进行会计核算

1、重视确认、计量工作

国际惯例中的会计是一个包括由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四个环节组成的完整系统。长期以来我们财务人员一直

比较重视“记录”和“报告”这二个环节,而对确认和计量工作重视不够,使会计人员对生产经营、市场销售缺乏了解。这是我们会计核算的薄弱环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的角色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客观上要求会计人员对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全过程进行控制,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1998年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2001年的《企业会计制度》,特别是若干会计准则,包括了会计的计量、确认等过去认为是财务制度规定的内容。股份公司成立以后,我们一直强调财务管理的职能应当从核算向管理分析、决策支持转变,财务会计集中核算为这种转变提供了可能。这大大加强了会计的确认、计量工作,完全符合新制度新准则的要求。

几年来,我们的计量、确认工作有所加强,但仍需提高。个别地区公司日常对当期资产、负债和损益有重大影响的会计事项确认、计量、核算不及时,而主要集中在年底进行处理,如油气开发支出、探井等未严格按照实际工程进度确认已发生的支出,造成资产不实、成本变动异常,各月度损益波动不合理。各地区公司对会计事项应及时进行确认和计量。

2、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规范其它应收款科目核算

各地区公司应加快结算进度,控制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增长。其它应收款科目核算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它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地区公司支付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已不符合预付款性质而按规定转入的预付账款等。要严格区分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的核算范围,属于预付账款核算的工程款、材料款等不应列入其他应收款。

3、及时签认内部购销及往来账款

各地区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股份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产品劳务购销及往来核对管理办法的通知》([2000]179号)文件精神及决算会议要求,在认真做好内部购销及往来对账签认工作的基础上,真实、准确、完整的填报内部购销及往来报表。板块间的产品互供价格,没有总部的批文,不能人为地调整。

购销及往来双方应密切配合,认真核对购销产品所属板块及数量、金额,严禁串板块填报。各单位应在确保金额无误的同时,严格核对购销产品数量,避免因数量差异导致价格异常波动,对于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的,应说明原因。为保证账表一致,双方要负责任地签认。同时,各单位要将经双方单位签认的《股份公司内部单位购销签认单》和《股份公司内部单位往来签认单》整理留存,以备查证。

同时,各地区公司要按规定认真做好包括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往来款项的核对工作。

4、存货管理和成本结转方法应保持一致

各地区公司应全面进行存货清查,及时处理盘盈盘亏,确保账实相符,对盘盈盘亏金额较大的应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详细说明。存货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产成品存货数量、金额必须与计划部门核对,出现差额应说明原因,要求产、购、销、存平衡。半成品的价格确认必须要符合一贯性原则,不得随意变更。不得随意改变存货成本结转方法,我们发现个别地区公司在完成预算指标的情况下,为减轻下的生产经营压力,随意改变存货成本结转方法,多结转存货成本记入当期损益,造成存货金额不实,利润虚减。如果根据客观情况,确需调整存货成本结转方法的,必须报经总部批准。

5、及时办理在建工程转资

对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还未进行竣工决算的资产,必须按《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核算。各地区公司要加强内部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及时办理转资手续。转资前,要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清理,规范使用有关会计科目,特别是在建工程用料是否及时入账,炼化地区公司在建工程用料进项税转出问题等要及早清理,以提高资产核算的准确性。

同时,地区公司要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实物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的沟通,认真落实固定资产盘点,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报废、变价处理手续,并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确保固定资产“账账、账卡、账物”相符合。

6、规范销售公司批发零售业务核算

为规范炼油销售业务核算,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股份公司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批发零售业务核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石油财字[~]217号),要求对炼油销售业务类型中的批发和零售业务实行分开核算,分别填报损益及成本费用类报表,完成账务系统与报表系统的一体化。

7、规范成本、费用核算

各地区公司应严格按照股份公司《关于下发“成本、费用核算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油财字[2001]第407号)规定进行成本核算,不得根据预算预提、摊销各项成本费用;成本、费用要在发生时及时确认,不得提前、推迟或随意调整各项支出的核算项目;必须严格划分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的界限,不得随意改变列支渠道;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内的费用,应采用预提、待摊的方法,由开工期间的生产成本负担,不得计入停工损失,也不得计入当月生产成本后转入销售成本和存货成本。

8、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核算

对于关联交易的核算,除去年决算规定的以外,今年强调:对同一存续企业的往来挂账,必须认真签认,不得应收应付同时挂账。各地区公司关联交易应抓紧结算,尽可能降低预提费用余额,预提费用的计提和待摊费用的摊销应按有关规定执行。要根据业务性质分明细项目核算关联交易,不得一笔计入管理费用“其他”项。

根据各月度财务报表审核、普华现场审计和审计部门的经验,部分地区公司由于关联交易签订滞后等原因,造成关联交易等核算时出现按预算、计划或历史经验计量入账的不规范现象。希望各地区公司加强与存续企业的沟通协调,加快协议的签订进度,避免因协

公司财务报告 篇9

黄石邦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财务报告体系,做好财务报告编制、分析工作,保证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能提供客观、准确、完整、及时的财务信息,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具体工作由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完成,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及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

财务报告信息由各相关会计人员提供,财务部相关人员汇总编写,并经财务部主管会计审核上报。财务报告信息应在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编写。财务报告信息要求全面详细,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季度财务报告信息应有重点地作扼要的分析说明。

第五条 财务部管理职责:

1、负责公司财务报告月报、季报、年报的审核、汇总工作;

2、负责公司个别报表、合并报表的编制工作和财务分析工作;

3、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对公司财务报告工作进行布置,并对公司各部门给予必要的工作指导;

4、负责财务报告(主要包括财务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附注等)的编制上报工作;

6、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报告体系及财务分析工作做出规范;

7、负责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全过程、各项经营指标、财务收支、签约合同等具体情况,履行财务监督职能,在月度会计核算业务结束前,对会计凭证进行审核,确保会计业务已完整、准确、客观计入当期;

8、负责牵头落实根据公司工作要求需要特别编制的专项财务报告和专项分析资料;

9、负责向公司领导提供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资料。

第二章 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的提出及布置落实

第六条 财务部部长根据上级单位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财务报告编制方案。

第七条 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核批准后布置落实。第八条 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的布置落实:(1)由财务总监组织召开财务、审计、市场、供应、综合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公司财务决算工作布置会议,具体布置和落实财务决算工作;

(2)根据公司决算会议相关通知,明确决算编制工作的政策和要求,落实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3)与中介机构共同讨论确定决算审计的时间安排和配合工作,明确财务报告的内部审核程序和上报时间;

(4)财务部门根据决算会议安排,调整和制定正式财务报表编制计划,明确各有关工作的责任目标、部门和人员。

第九条 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为了充分发挥财务报告的作用,财务报告的编制必须符合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格式统一。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

(二)数字客观。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合规性检查、报告前的资产清查、债权债务确认和资产质量核实等准备工作,做到账账、账款、账实、账证、账卡和账表相符,认真组织会计报告编制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存在隐瞒收支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计算要准确,各表之间数字有勾稽关系的必须相互衔接。

(三)内容完整。对于按规定上报的财务报告中的各类报表要编制齐全,不得缺漏,对所有财务报表中包含的每个项目的数据,除未发生外,必须填列齐全,不得遗漏。编制财务报表后,要针对财务报表有关需要说明的事项,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形成完整的财务报告。

(四)编报及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编制、上报财务报告,并按照股东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按程序对外报送财务报告。

第三章

财务报告编制前的基础工作

为全面、客观地反映各部门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财务会计信息,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公司经营情况、经济效益、资产质量和资本保值增值情况,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在编制财务报告前,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

第十条 会计核算的合规性检查

(一)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

(二)核对各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三)依照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结出有关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科目账簿之间的余额;

(四)对于国家相关会计制度未涉及到的有关交易及事项,检查其是否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确认及计量,并检查账务处理是否合理;

(五)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而需要调整的项目。一经发现串户、记账科目使用错误、借贷方向错误等差错时,应及时根据原始凭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向有关制证人员等询问办理调账。重大调账事项由经办人员上报财务部长及财务总监,经财务部长和财务总监书面批准授权后方可办理调账事宜。

(六)在会计期末的一个月之前,财务部应当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并将对当期有影响的会计事项报财务部长及财务总监:

1、以前审计调整及相关事项对当期的影响;

2、会计准则的变化及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3、新增业务及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4、对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新发生的事项;

5、内合并(汇总)报表范围的变化及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七)财务部对于需要专业判断的重大会计事项,制定合理合法的会计核算办法,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下达各相关单位执行。

对检查中发现上述问题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公司相关财务规定纠正处理。

第十一条 资产清查:

(一)财务部门清查核实货币资金;

(二)综合部每月25日对材料配送中心的工具进行盘存,每季15日对材料配送中心的材料和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盘存。年终,综合部会同财务部门等对固定资产和存货等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同时进行减值测试并编制资产减值报告。财务部门根据经审批的减值测试结果及资产减值报告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三)对制作完工发出的产品成本进行清理核算,对产品制作过程中涉及成本的问题如设计人员设计、选型错误造成材料备件积压浪费,操作人员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等每月及时整理上报有关部门并依照成本进行处理;

(四)财务部门根据综合部提供的资产盘点报告,与财务账面数据进行核实;

(五)综合部调查盘盈或盘亏的资产,分析其原因,将分析报告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审议。财务部门依据审议结果,对资产的盘盈盘亏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六)财务部门根据投资减值测试报告及财务报告正确计算权益; 第十二条 账目的核对:

(一)关联方往来款项及交易金额的核对:

公司财务部门应于报告期末(每半年末和年末)向各关联单位发放关联往来款项对账单和关联方交易对账单(包括交易项目内容、交易额、毛利润等内容),各关联单位核实无误后在对账单上盖章确认。如有差异,双方应查找原因并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外部往来款项的核对:

每半年末和年末,财务部应在会计报表编制前对本公司外部往来款项进行询证核实。对账应采用书面方式(可采用中介机构统一格式的询证函)进行。对账如出现差异,由财务部门通知相关业务部门配合查找原因并进行相应帐务处理。核对无误后,对账双方应在对账单据上盖章确认。财务部门应保留彼此盖章确认的对账单或其他证明性文件。

(三)财务部门负责与相关金融机构核实银行借款及应付利息;

(四)财务部部长负责核对总账和明细账,保证账账相符。

第四章

个别会计报表的编制

第十三条 个别会计报表的编报要求

公司财务部部长应根据统一制定并下发的报表编报方法和报表编制格式,编制本公司的会计报表。

第十四条 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规定的结账日执行,不得提前或者推迟。结账日为公历每年的12月31日,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十五条 财务总监对所编制的会计报表进行审核,审核要点为:

(一)报表格式及编制方法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二)报表数据来源是否正确,是否系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来编制,并且无漏报或者任意取舍;

(三)报表表内及表间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1、会计报表内有关项目的对应关系;

2、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有关数字的衔接关系;

3、会计报表与附表之间的平衡及勾稽关系。

第十六条 编制并审核无误的会计报表应交董事会集体决议讨论后由董事长批准。

第五章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

第十七条

公司应统一公司和所属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时,子公司必须按照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既会计期间对其会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十八条 合并范围:公司应当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一)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被投资单位: 母公司应当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二)母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也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第十九条 合并报表编制方法详见《黄石邦柯会计核算办法》

第六章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

第二十条 财务部部长应针对编制完毕并经审核的会计报表来编写报表附注。附注的编写要符合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财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其他相关会计人员及公司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应配合进行报表附注的编写,提供所需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二十二条 编写完毕的报表附注应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审核要点为:

(一)附注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附注是否符合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要求,披露是否充分、规范;

(三)附注中相关数据是否与会计报表相应数据一致。

第十八条 编制并审核无误的会计附注应交董事会集体决议讨论后由董事长批准。

第七章

财务报告的报送与披露

第二十三条 报送与披露的时间要求

(一)财务报告对外报送与披露的时间为:

1、财务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

2、中期财务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

3、季度财务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第三、第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时间不得早于上一报告的披露时间。

(二)每月10号财务部及时、准确编报会计报表,及时整理会计档案,完成装订、归档。并负责财务报表的对外报送。

第二十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公司名称、公司统一代码、组织形式、地址、报表所属或者月份、报出日期,并由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董事长签名并盖章。

第二十五条 报送对象:

(一)对外报送对象为:税务、财政、金融及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

(二)内部报送对象为:财务总监、审计部、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第二十六条 财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报告一并提供。

第二十七条 财务报告的归档

财务部门将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电子及实物及时整理归档,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第八章

财务分析

第二十八条 财务分析要求:

(一)提高预测水平。公司应根据职责分工,跟踪分析企业所处行业、所在区域的发展态势,实事求是分析各种因素对目标计划的影响,早调查、早研究、早报告、早决策,争取主动。

(二)突出重点,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根据重要性原则,财务分析内容应有侧重,抓住对公司效益影响较大或起关键作用的收入及成本要素,在文字分析的同时,应作详细的量化分析,不能仅仅停留在数据表面,对深层次的影响因素进行剖析。

(三)运用科学方法。公司财务部门应认真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和财务分析,对本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阶段性小结,以财务指标和相关统计指标为分析的主要内容,适当运用趋势分析、比率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进行横向、纵向的比较与评价,重点反映各项指标的变动情况及主要影响因素。

(四)加大成本分析力度。公司应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逐一分析导致成本费用增加、单位变动成本上升、个别费用变动较大的各种因素,查找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措施。在成本分析的同时,注意运用成本效益原则,以公司效益为先。

(五)加强与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财务部门在进行财务分析时,对涉及生产量、人员及工资、工程投资等方面的指标,应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口径一致,避免出现统计及分析口径的差异。

(六)加大对财务分析的管理力度。逐步完善财务分析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将分析情况反馈给各相关职能部门。力求提高财务分析编报质量,充实分析内容,对在财务分析工作中不予配合、财务分析质量不高且不予整改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九条 经营财务分析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经营及财务情况的总体评价。包括生产量、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总额的实际完成情况和全年计划执行情况。

(二)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应分析当月生产量同比增减情况,市场、经济、环境、政策等变化情况,以及这些因素对本公司经营目标的影响。

(三)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分析:

1、收入分析。同比增减及主要影响因素分析,包括生产量、综合单价、主营收入结构变动等情况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措施及有针对性的收入管理措施。

2、成本费用分析。同比增减及主要影响因素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措施及有针对性的控本措施。

3、利润及利润分配情况。同比增减及主要影响因素分析,分析利润分配情况。

4、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其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数额。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数应单独列示说明。

(四)财务状况分析

分析当期财务状况的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对出现的异常波动原应重点说明。

1、现金流情况分析:分析经营、投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这项工作由财务部、综合部、市场部、供应部共同分析。

2、资产情况及结构分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资产等是否有重大变动,分析变动原因。

3、负债情况及结构分析:长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是否有重大变动,分析变动原因;重点分析公司的偿债风险,关注三年以上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金额、主要债权人及未支付原因。

4、损益情况及结构分析: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是否有重大变化,分析变动原因。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如当月与上月数据变动幅度达30%,且占报表日资产总额5%以上的,应详细分析原因。

(五)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包括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分析,通过对流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的分析,揭示公司财务风险的大小。

2、盈利能力分析。一般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指标有:收入成本率、成本费用利润率、营收利润率、资本保值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等,盈利能力分析是企业财务结构和经营业绩的综合表现。

3、资产运用效率分析。通过对存货、应收账款、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总资产周转率等资产运用效率指标分析,对公司总资产或部分资产额运用效率和周转情况作出评价,评价公司收入与各项营运资产是否保持合理关系等。

(六)全年计划执行及完成情况分析。主要分析各项生产经营指标计划执行及完成情况,对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三季度末应对全年计划预计完成情况进行预测分析。

(七)存在问题的分析及对策建议。根据对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全面分析,找出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措施。对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在财务分析中予以说明。

第三十条 对根据公司工作要求需要特别编制的专项财务报告和专项分析资料,由综合部负责落实,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完成的,由综合部统一安排,提前布置,共同完成专项报告分析工作。

第三十一条 财务分析时需要各职能部门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由财务部和综合部人员提前要求。每月十五日,财务部负责将月度财务情况分析报告呈送总经理批阅。

第九章

相关人员的责任考核

第三十二条 相关人员未按本办法规定,切实做好资产清查、账目核对等报告编制基础工作的,扣考核分;

第三十三条 报表编制人员未按相关规定编制(写)报表及附注或编制(写)错误的,扣考核分; 第三十四条 审核人员未能通过审核发现报表或附注编制(写)错误的,扣考核分;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公司财务报告 篇10

摘要: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房地产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有着雄厚的资本,较大的业务辐射范围,在中国的房地产行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社会上的众多企业中也有很大的代表性,因此选择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务分析对象。本文选取~报告中的财务报表,主要利用比率分析方法,对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发展能力进行财务分析,并与行业水平进行了比较,分析行业地位,发掘异常指标,帮助管理者有效追溯问题根源,客观反映企业经营状况,评价企业存在的问题并给予建议。以期给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债权人、股东等报表使用者提供参考,做出正确决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偿债能力;获利能力;运营能力;发展能力;行业地位

近期的房地产市场变化无常,股市也是一直低迷不振,影响原因往往比较容易找出,但是调节起来却没有那么简单。房地产是受国家或地方政策影响最大的行业,细微的政策波动足以让一方房地产市场迅速膨胀,也足以让一方房地产市场迅速下滑。各房地产企业面临多重问题,融资难,处理存货难,资金周转速度就慢,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万科作为房地产上市公司的龙头企业同样面对着这些机遇和挑战,和的住宅成交面积一直是萎缩的状态,同比下降达到29.6%和19.2%,而后几年渐渐回缓。初,房地产大量的负面信息出现在人们视线里,人们更多的采取暂不投资房地产。在这样的行业环境下,万科集团成为目前最大的专业住宅开发企业当然是有其独特的优势。围绕这一问题,本文从几大财务指标上对万科集团近年来的财务数据,在同行业以及国家经济的大环境下进行对比分析。由于能力水平有限,并未进行企业财务及其问题解决方式的具体做法探究,经营状况的深层次探究,仅仅对财务指标数字层面上的浅析,目的在于从近期财务数据中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状况,总结优势和问题,予以初步建议。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万科集团,公司总部位于中国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63号万科建筑研究中心,本公司于1984年5月成立,目前是在中国最大的专业住宅开发公司,也是股市里的代表性地产蓝筹股。1991年1月29日,本公司发行之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3年5月28日,本公司发行之B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3年12月28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更名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到,已在20多个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在20万科率先成为全国第一家年销售额超过千亿的房地产公司,这个数字相当于美国四大住宅公司高峰时的总和。万科于1991年成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第二家上市公司,持续增长的业绩以及规范透明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公司赢得了投资者的广泛认可。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先后入选《福布斯》“全球200家最佳中小企业”、“亚洲最佳小企业200强”、“亚洲最优50大上市公司”排行榜;多次获得《投资者关系》等国际权威媒体评出的最佳公司治理、最佳投资者关系等奖项。公司致力于不断提升产品品质。

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信息使用者尤其是外界的使用者非常关注企业偿债能力,偿债能力强,说明企业财务状况好,对破产风险的抵抗力就强,也可有效反映企业资本结构是合理的。企业偿债能力,从静态角度来看,是企业资产还清公司债务的能力;从动态角度来看,则是企业的资产在业务的使用过程中创造的收入来偿还债务的能力。现金的支付能力和偿债能力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一般按债务偿还期限分为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

偿债能力的衡量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比较可供偿债资产与债务的存量,资产存量查过债务存量较多则认为偿债能力较强;另一种是比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和偿债所需现金,如果产生的现金超过需要的现金较多,则认为偿债能力较强。短期债务存量比率主要包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

流动比率假设所有的流动资产都可以用来偿还流动债务,表示用多少流动资产作为偿还每1元流动负债的保障。一般,流动比率越高,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越强,但并不是流动比率越大越好,若比率过大资金被滞留在流动资产上,就不会得到更好的运用,影响资产周转,从而影响其盈利能力。通常国际上认为,当流动比率为2时,其偿债能力是较为充分的。从短期债权人来看,流动比率越高越好,对债务的保障程度高,但从企业经营者来看,货币资金不被闲置是目的,应将流动比率维持在合理水平。

从表1数据可知,在20之后,由于房地产行业受到限购令的影响,出现整体行业市场紧张的情况,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也受其影响,流动比率有明显下降趋势,都达不到人们认为的理想数值2。之后的几年也一直是走下坡路,这在公司日后的发展趋势中值得关注,探其原因是否是应收款项等因素的影响。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2)

相对与流动比率,更进一步的有关变现能力的指标是速动比率。表示用多少速动资产作为偿还每1元流动负债的保障。计算速动比率是将流动资产扣除流动性不确定性较大的存货预付账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项目,避免了流动比率的局限性假设,使短期债务的存量比率更可信。此项数据反映了企业运用随时可变现资产偿付到期债务的能力,是对粗略估计计算得到的流动比率的补充。一般情况,速动比率越高,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该指标在1左右为佳,不同行业差别很大。

如表2所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10年的速动比例非常乐观的达到0.5-0.6之间,而在20更是有明显的下滑,下一年又稍有回升,而去年再次下降。进一步说明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受到国家政策性调控的影响,即使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这样的行业领军企业,也因市场紧缩而面临严峻的形势。比较两组数据,我们能看出,在考虑了公司存货等变现金额和时间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因素之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现非常明显的差距,流动比率表现出来的良好偿债能力被大打折扣。同时可以看出指标较低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差,但与同行业相比属于正常现象,原因是房地产行业与众不同之处,其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率十分高,土地储备和待售房较多。而在年时,房地产市场的政策调控效果开始显现。对房地产市场造成了较大影响,导致企业销售乏力,大量资金被存货占据难以回笼,新建成的楼盘仍旧待售,就出现了速动比率明显下降的现象。 2. 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长期偿债能力是企业偿还长期负债的能力,它表明企业对债务负担的承受能力和偿还债务的保障能力,表明企业有无足够的能力偿还长期负债的本金和利息。长期偿债能力能反映公司资产质量和对财务杠杆的.使用程度。长期偿债能力的强弱,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稳定与安全程度的重要标志。其主要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股东权益比率、产权比率等。

资产负债率表示企业对债权人资金的利用程度,是企业从债权人处筹集资金占企业全部资产的比重。

公司财务报告 篇11

一是带动和规范行业发展,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大多以民间资本为主力,国有资本的介入,不但是国有资本在这方面的有益尝试,还可以起到规范行业发展的作用;二是国有资本对_届_全会发展“三农”精神的具体执行;三是对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对于活跃地方“三农”、微型经济起到促进作用;四是在经济效益方面具有良好的潜力,根据前期的研究和试点的实践来看,“三农”和微型经济对小额贷款的需求很大,经济效益可期。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运作模式及特点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_〕23号,以下简称“23号文”),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

23号文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集团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建议首期注册资本1-2亿元,并引入商业银行作为股东。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

23号文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四)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运用

23号文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五)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

23号文规定,凡是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手续,并向当地公安机关、银监部门、人民银行报送相关材料,接受监督。

(六)小额贷款公司的运作特点

小额贷款的服务对象为低端客户,包括农户(农场主)、城市个体户和微型企业。小额贷款公司有以下一些运作特点:

1、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所以一般要求提供无须抵押的信用贷款。

2、由于是信用贷款,所以额度一定要小到可以控制风险的程度,并适当采用个人担保的方式。

3、贷款周期灵活,一般较短,常见的贷款周期有3个月-2年。

4、国际上对小额信贷的额度一般用当地人均GDP的倍数来衡量,其经验是,在农村一般不高于5000元,在城市一般不高于2万元。在实际操作中,鉴于国内城市和城市近郊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可适当提高小额贷款额度。

5、针对小额度的信用贷款,需要有一套不同于普通银行机构的贷款管理模式,手续相对简化以降低操作成本,缩短审批周期。

6、小额信用贷款的操作成本和风险较高,需要收取可以弥补成本和风险的较高的贷款利息,国内试点年利率一般在16-18%左右。

7、还款方式一般采取“整贷零还”,还款周期比较短,一般以月为还款周期,以降低风险。

8、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特殊性,需要在金融监管方面采取相对灵活的政策和做法。

三、小额贷款公司产品设计框架

1、目标客户

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位主要是为统筹城乡服务,服务于“三农”。但在现阶段,由于农村土地流转等一系列具体政策、制度尚未出台,而且与农信社、村镇银行存在一定的市场重合,所以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目标客户群定位于中心城市的零售商、批发商和小型制造企业,以及中心城市近郊的农户、农场主和农村企业。

2、客户限制(黑名单)

小额贷款公司根据控制风险和成本的需要,设立行业限制,避免与高风险行业的业务往来,如:出租车、旅行社、房地产中介、娱乐业、美容业等。Zf133.Com

小额贷款公司通过信用调查、征信查访等方式取得相应信息后,可以对部分客户作出信用限制,必要时予以排除。

公司财务报告 篇12

一、上海医药

2013-03-312013-06-302013-09-302013-12-31

流动比率1.50941.63731.65441.6779

速动比率1.13451.22621.22651.2867

资产负债率52.828049.237648.499048.2467

根据上海医药13年各季度的财务指标显示,其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呈上升趋势,说明其短期偿债能力正在逐步提升;其两个指标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故我们可以说上海医药具有较差的短期偿债能力。而其资产负债率逐季度递减显示出其长期偿债能力在不断增强,但比行业平均水平高出约13个百分点,说明其具有极大的债务风险。

二、复星医药

2013-03-312013-06-302013-09-302013-12-31

流动比率1.28391.32241.32371.5745

速动比率0.99121.01291.01781.1949

资产负债率43.455240.527840.069940.2575

由复星医药13年各季度的财务指标可以得出,其流动比率呈上升趋势,速动比率也呈上升趋势,但都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因此我们可以说复星医药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差。而其资产负债率随季度递减,并且基本在百分之四十左右,说明其有较强的长期偿债能力。

三、红日药业

2013-03-312013-06-302013-09-302013-12-31

流动比率3.15733.32442.75653.2628

速动比率2.56022.72372.31172.7520

资产负债率21.579520.817023.271821.1836

红日药业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随季度先上升后下降再上升,但其流动比率每个季度都高于行业平均值2.52,速动比率也明显高于行业平均值1.92,说明该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好,可能有部分存货积压或者滞销,还拥有过多的现金没能很好的在经营中加以运用。其资产负债率呈波浪形随季度波动,但都是在百分之22左右,低于行业的平均水平值35.53,说明其具有较好的长期偿债能力,公司经营比较谨慎。

四、双鹭药业

2013-03-312013-06-302013-09-302013-12-31

流动比率23.009019.505616.671827.9074

速动比率21.872718.323515.600725.0385

资产负债率3.45023.94814.53852.7569

该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前三个季度都逐渐下降,第四季度上升,其值均明显高于医药行业的平均值,说明该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很强,有过多的现金没有用于经营。而且其资产负债率也明显低于该行业平均值,说明该公司的远期偿债能力很强。

五、海正药业

2013-03-312013-06-302013-09-302013-12-31

流动比率0.95721.09301.11061.2217

速动比率0.68070.80690.80750.8797

资产负债率60.448458.210357.356457.8788

海正药业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随季度递增,但都明显低于该行业平均水平值,说明该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差。但其资产负债率明显高于该行业平均值,说明该公司的负债过多,存在一定的风险。但其资产负债率在逐渐减小,经营状况有所改善。

由上述五家公司我们可以看到在医药行业里面,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的波动比较大,只有双鹭药业的这两项指标异常高于其他公司,有过多的现金没有在经营中得到很好的运用。该行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为35.53,只有红日药业低于平均水平,有较好的远期偿债能力。

公司财务报告 篇13

湖北合加制度汇编

财务报告管理办法

编号:HBHJ/CW02-2014

批准时间:2014年8月1日生效时间:2014年8月1日

承制部门:财务部批准人:胡新灵

第一条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集团公司加强财务报表编制和报送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三)公司财务部门是财务报告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收集并汇总有关会计信息;编制、半、季度、月度以及集团要求的财务报告等。

(四)公司不得编制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告。

(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公司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告。

(六)公司财务报告编制人员应按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司的披露资料和信息准备。

(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条 财务报告的构成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一)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说明;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说明;

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4、公司主要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说明;

5、税项说明;

6、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说明;

7、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说明;

8、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说明;

9、或有事项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0、承诺事项说明;

11、重要事项说明。如: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企业合并、分立,重大投资、融资活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变更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2、集团公司对财务报表的其他要求;

13、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

第三条 财务报告的编制

(一)公司应当依照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结账日为公历每年的12 月31 日;半、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二)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进行。

(三)公司应当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对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不得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

(四)公司应当对交易或事项所属的会计期间实施有效控制。对故意漏记或多记、提前确认或推迟确认报告期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情形,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对会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或事项,财务部门应当及时上报分管财务领导。

(五)公司财务部门应对本期确认、计量、分类或列报有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分析、评价,特别关注是否存在滥用或随意变更会计政策、不恰当调整会计估计所依据的假设及改变原先做出的判断等情形;对会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当及时上报分管财务领导。

(六)公司财务部门在编制财务报告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并将清查、核实结果及其处理方法向公司相应决策机构报告,以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和资产的安全完整。

(七)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日常会计处理过程中及时进行对账,确保会计记录的真实和完整、计算准确、依据充分、期间适当。

(八)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告,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

(九)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十)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沟通、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负责核对、校验审计后的汇总财务报告草稿;公司分管财务领导应与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就其所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进行沟通,沟通的情况及意见应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确认。

第四章 财务报告的报送

(一)公司应当按规定的时间、内容、范围,向内部相关负责人及外部使用者及时报送财务报告。在财务报告公开披露前,公司依法对外报送财务报告,应该审慎处理对外报送数据,并按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二)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严格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标准和程序,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公司应积极配合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及时提供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资料。

(三)公司在每一会计、季度、月度起按照集团财务报告的要求及时、完整、正确的提供财务报告。

(四)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报告所属、月份,报告日期,并由董事长、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五)财务报告编制人员作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财务报告的内容。

第五条 附则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合加本公司,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起生效。

公司财务报告 篇14

1、利润表水平分析:

总体评价:

从表上看公司营业利润本期比上期增加11,536,356、96元,增幅高达102、87%,但剔除非经营性因素也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2,809,767、62元,实际经营利润为9,940,716、47元,利润总额为10,445,880、82元,加上项目投资融资利息抵减成本,实际公司本期完成利润总额12,719,333、92元。由此可以看出公司本期在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上升的情况下,营业利润较上年相比有所下降,总体上说明公司本年生产经营盈利能力弱于去年。

利润增减变动水平分析:

净利润:2015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8,435,179、10元,剔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2,809,767、62元后,实际为5,625,411、48元,比上一年减少了2,607,117、27元,减幅为31、67%,减幅很大,从水平分析表看,公司净利润减少主要是由于利润总额比上年减少414,015、75元,加上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增长2,193,101、52元,两者相加导致净利润减少2,607,117、27元。

利润总额:2015年的利润总额为23,638,886、80元,剔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2,809,767、62元后,实际为10,829,119、18元,比上年减少414,015、75元,减幅为3、7%,这主要是由于营业利润减少1,273,410、66元,加上今年得到了1,000,000、00元的营业外收入,抵减后才有小幅的下降,说明公司利润总额主要还是来自于经营利润,但也有额外的偶发利润。

营业利润:营业利润本期比上期减少1,273,410、66元,主要是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的大量增加,前两者增幅各为22、48%和近49%,当然,财务费用的增加作了成本费用扣除,所以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它们分别较上年增涨了10、76%和66、61%。由于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的大幅上升,直接导致营业利润的减少、公司效益的相对下降,应从扩大煤气销售和安装实现、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增加利润,下面会作具体分析。

2、利润表垂直分析:

总体评价:

从利润垂直分析表中可以看出2015年度公司各项财务成果的构成情况,公司本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看似较去年上升不少,但只要剔除非经营性因素,也就是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司本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分别下降如下: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本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分别下降了4、58%、3、70%、5、11%,即便是允许扣除财务费用2,778,617、45元,上述三项指标比重较上年仍然分别下降了1、69%、0、8%、2、21%,这足以说明公司本年盈利能力比上一年度有所下降,特别是生产经营这一块,公司应从加强成本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比例着手提高其盈利能力。

具体分析: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由上表列示可以看出:

除星炬公司以外,公司各子公司都处于亏损状态,今年整个公司利润实现主要依靠安装收入来实现。

化验公司主要是为公司检验从水钢购进煤气气质的相关指标,没有对外营业,其收入主要依靠与公司签订化验合同才能产生,目前已正式开展工作。从总公司的角度来说,其产生收入公司必定要产生费用,因此其尚未与公司签订化验合同,没有收入产生,只有一些化验药品的采购费用和日常工资等费用,全年累计亏损107,085、99元。

盘县燃气公司于今年5月底才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总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燃气主管的敷设,于今年7月15日前进行税务申报,只产生了一些开办及筹建费用,一直没有安装收入,今年累计亏损743,314、09元。

热力公司于今年12份成立,注册资本3400万元,年末审计将其合并报表,目前只有从总公司转入的前期费用及在建工程项目,没有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因此该公司没有形成利润。

设计院全年营业利润为65731、13元,但最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4,406、80元,主要是因为第二季度申报所得税时,该公司当期利润较大,造成预缴所得税费用较高,以至于年末形成亏损。但预交的所得税在年末汇算时会抵减下年度所得税费用,因此,本期设计院实为盈利49,298、38元。

从上表来看,公司利润的形成主要得益于煤气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这两大公司主营业务,下面主要分析公司两大业务板块对公司利润形成的`具体情况。

三项费用比较

公司财务报告 篇15

一、严于律己,严格要求,遵章守纪,团结同志

自到公司上班以来,我能严格要求自己,每天按时上下班;同时我也能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不搞特殊,也从不向公司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对公司的人员,不管经理还是工人,我都能与他们搞好团结,不搞无原则的纠纷,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

二、尽职尽责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我在合肥办事处主要从事财务工作,为此我从以下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1、严格控制合肥办事处现金支出。严格按公司发布的备用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备用金的控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发票、超出费用报销范围的费用或相关手续不完善的报销凭证坚决不予报销,将合肥办事处发生的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制定合肥办事处备用金二次借款管理办法,对二次借款进行严格控制,提醒借款员工按时归还或冲销借款。对发生的费用及成本及时寄回总部冲销备用金,保证现金的正常周转。

2、认真审核需支付第三方物流承运商的承运费。费用结算严格按合同规定价格和周期执行,对所支付金额过大的费用认真审核,询问相关人员原因,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票要求承运商重新开据或者拒绝报销。

3、按时结算。按时与美菱物流部及长虹销售分公司核对配送费用,及时向总部申请开票,开票时严格匹配收入与成本,取得统一发票第一时间交美菱物流部结算费用。

4、正确计算工资薪酬。根据公司规定严格按照考勤记录及加班情况正确计算员工工资,耐心准确地解释员工对自己当月工资的各项疑问,对因我个人原因造成个别员工工资计算错误的情况,及时向办事处总经理及总部人事主管反应,保证员工正当利益不受损。

5、及时向总部报送财务分析及经营分析。根据r3系统及业务台帐数据及时准确的填制财务分析表,监督该月各项指标执行情况,分析各项指标异常因素,制定下月预计目标;及时填制经营分析,反应该月合肥办事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6、及时完成总部的其他要求。如及时完成对11年合肥办事处收入预算的编制、及时配合完成11年公司财务决算工作,为公司的正常工作当好助手。

三、存在的问题

半年来,围绕自身工作职责做了一定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公司的要求和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是:自己来公司时间短,一些情况还不熟悉,尤其是对部分公司规定还没有吃透,另外合肥办事处正处于逐步走向制度完善的境况,相关业务流程对工作效率有一定影响,对这些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学习,不断提高自我,为公司发展竭尽所能。

最后,还想说三点:一是我的述职报告还不全面,有的具体的工作没有谈到,就今天我所谈的,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二是我工作能顺利的开展并取得较好的成绩,首先要感谢我的前任外派财务经理李静及财务部对口会计薛春燕,她们对我的工作给予许多帮助和配合。同时,我还要感谢公司其他人员。

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在各位同事的大力支持和协作配合下,我紧紧围绕自身财务工作职责,强化学习、学以致用,求真务实、拼搏实干,尤其是11月份竞聘任科长助理后,积极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做到自我加压、勤奋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升_素质。

一是提高_认识。我深知:财务工作是公司的重要职能工作,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只有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在学习中丰富知识,认真把握相关政策,才能为不断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打下基础。

二是强化业务学习。一年来,我坚持以党的_大精神为指导,主动学习各级涉及财务工作的新制度、新规定、新准则,广泛涉猎相关的财务专业知识,并将其运用到具体工作中,真正使自己在工作中得到了成长锻炼。三是加强沟通交流。工作中,按照规范财务基础工作的要求,做到既坚持原则又不拘泥形式,自身工作得到了大家的充分肯定。同时,我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对上有效理解执行上级的战略部署,对内与员工顺畅沟通真诚交流,积极促进各部门密切配合,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切实履职尽责,勤恳扎实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了土地清理登记工作。去年上半年,我们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公司所有土地资产进行了盘点清查。工作中,始终坚持土地登记的统一性和完整性,严格执行土地登记各项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土地登记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落实好土地登记发证清理整改工作。二是做好了实物资产管理系统前期上线和试运行工作。

20_年初,我主动放弃个人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和大家一起对全公司的实物资产进行了全面登记清理。历时三个月的时间,实物资产管理系统于20_年4月份开始运行,确保系统准时上线和顺畅运行,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三是做好了科长助理的相关工作。去年11月份成功竞聘科长助理后,作为分管资产、稽核和在建工程组的组长,我深感责任重大。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结合实际,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全组工作计划,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向,明晰了下一步工作中的个人职责任务,为做好今后的各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强化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一是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通过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个人能够经常性的学习党纪法规、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财务人员工作制度,真正从_深处进一步提高了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了个人的拒腐防变能力。二是认真履行个人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努力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工作中,坚持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努力按制度、按规定办事,尤其是在负责资产、稽核和在建工程工作期间,做到严格把关、公道正派,杜绝了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三是注重协调配合。财务工作与公司其他部门都密切相关,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我积极配合公司及各兄弟部门的工作,与大家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总的来说,一年来自己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和同事们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自身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工作中的开拓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对外协调能力需进一步强化等。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以党的_大精神为指导,全方位提升自身业务能力,进一步改进完善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努力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自己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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