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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通知

监理通知

监理通知 篇1

监理安全通知

建筑工程的监理人员应该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以安全为首要任务,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管,对于安全事故,应当及时进行思考和总结,制定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1.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对于建筑工程的监理人员来说,正确的施工现场管理是保证施工安全的必要手段。

首先,应该强化施工现场的防护意识,遵守现场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与调整,将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其次,要做好现场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工作失误,纠正不规范行为,及时调整现场施工计划以及现场施工管理,保证施工进度顺利推进。

最后,做好现场设备和材料的管理,管好施工人员的操作行为,掌控整个现场施工流程,从而保证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

2. 加强职工素质培训

监理人员应该将职工作为安全生产的重点培训对象,通过各种培训方式,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让其能够自主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具体来说,应该注重以下几点:

一是设置安全培训标准,按照不同职能的要求进行人员培训,包括安全操作技能、应急处理方法等。

二是注重对职工的普及宣传,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并向上级单位请示。

三是规范化考核职工的安全操作能力,保证职工的专业水平和驾驶能力符合资质标准。

3. 重视安全检查

监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现场施工环境、材料和设备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同时,也要协助工程建设单位建立健全的安全监控机制,及时通报和处理发现的安全问题。

要想做好安全检查,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规范安全检查程序,按照不同的检查对象进行相应的检查内容、标准、方法等制度的制定和规范性操作,确保检查结果真实有效。

二是设立安全检查档案,对经常出现安全隐患的施工点或设备进行重点关注和跟踪,建立完整的安全监控档案。

三是强化现场的应急反应机制,针对意外事件,及时展开应急处理,切实减小对人员及现场环境的影响,保证施工安全进行。

总之,建筑工程监理人员应该严格履行职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将安全作为第一位的工作任务,为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监理通知 篇2

各设区市民防局(人防办),昆山、泰兴、沭阳县民防局(人防办),各有关监理企业:

为落实《x省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苏防规〔〕1号)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人防工程监理工作,提高我省人防工程监理人员从业素质,省民防局决定20xx年继续开展全省人防工程监理业务考试,现就业务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第一批:20xx年2月20日—3月12日。

第二批:20xx年5月20日—6月9日。

第三批:20xx年10月9日—10月29日。

(二)报名方式:登录民防考务系统()网上报名。

二、考试时间和方式

(一)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三、考务工作

(一)20xx年度人防工程监理业务考试共设置3轮,时间分别在3月、6月、11月;

(二)考试设置2个专业:土建专业和安装专业,应考人员可根据需要报考其中一项;

(三)通过业务考试的`人员,发放盖有x省民防局印章的考试合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各民防局(人防办)请将此通知内容及时告知本市辖区内各人防工程监理企业。考务工作联系人:祝伟,联系电话:。

x省民防局

20xx年2月17日

监理通知 篇3

监理进度通知单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的一种重要记录表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监理进度通知单是监理工程师对建筑施工工程进度把握的一种记录表单,它能够清晰的反映出建筑工程施工进度及工作质量,为建设工程的成功运营提供了重要支撑。本文将深入探讨监理进度通知单的相关内容。

一、监理进度通知单的作用

监理进度通知单是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记录建筑施工进展和情况的一种文书记录表单。它无论从完善工程监管、提高施工质量、保证工程安全与质量、防止事故和纠纷等角度都有其重要意义。其作用主要是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工程监管:监理进度通知单记录了施工现场的重要工程节点及进度,能够有效地监督工程质量和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提高施工质量:监理进度通知单要求监理工程师对建筑施工工程进度进行把握,并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对施工质量提出要求和检查,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从而提高施工质量;

3.保证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理进度通知单能够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如在施工现场进行及时监督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能够有效地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工程质量的降低;

4.防止事故和纠纷:监理进度通知单记录了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整改等情况,规避掉工程质量问题,能够有效地防止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二、监理进度通知单记录的内容

监理进度通知单应当记录施工过程的关键节点、质量、安全、环保、工作量、工作人员、材料构成等信息。具体来说,监理进度通知单的内容如下:

1.施工过程关键节点:主要是指各种重要施工节点的时间节点、已完成的施工部分和未完成的施工部分等;

2.质量:记录施工现场的质量和施工质量要求;

3.安全: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及安全质量要求;

4.环保:记录施工现场的环保状况及环保质量要求;

5.工作量:记录施工现场的工作量及质量要求;

6.工作人员:记录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情况、招募人员情况等;

7.材料构成:记录施工现场的材料要求及材料构成。

三、监理进度通知单的编制

监理进度通知单的编制应遵循规范化、标准化、实际性、可操作性和信息化等原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周报或月报上进行填写或者通过电脑软件进行记录和打印出能够反映出建筑施工工程进度的文书。

在编制监理进度通知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时间:为保证监理进度通知单的及时性,监理工程师要按照规定时间编写;

2.标准:要根据国家建议和标准、建设合同、工程规划、技术方案等相关文件编制监理进度通知单;

3.内容:监理进度通知单内容应准确反映施工进度及质量情况;

4.形式:监理进度通知单可以采用手工填写或通过电脑软件等方式进行编制。

四、监理进度通知单的使用

监理进度通知单的使用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常规工作,严格执行和实施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报告和检查中,必须包括监理进度通知单的使用。

在日常工作中,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地更新监理进度通知单,了解建筑施工工程进展,以便能够随时在需要的时候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监理进度通知单也要组织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等相关人员开展深入研究和分析,以便更好地保障建筑工程的成功运营。

五、总结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进度通知单是监理工作中最为重要的文书表单之一。它具有非常重要的记录和反映建筑施工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各方面工作的作用。在使用监理进度通知单时,要遵循标准化、实际性、信息化等原则进行操作,使监理工作得以更加规范、准确、及时、高效。

监理通知 篇4

居民和朋友:

据气象部门预测,23-25日,受高空低槽、底切变、西南急流的'共同影响,全市将继续大降雨,累计降雨量可达200mm,部分地区降雨量可达250mm以上。

根据景汛发20xx25号文件通知,我市现启动防洪III为确保辖区居民安全渡过汛期,请采取以下防洪措施:

1.注意防台防洪,关好门窗,周末尽量减少外出,检查窗外的花盆和杂物,放在安全的地方,避免伤人。

2、辖区范围内有居民生活在危房中的,请尽快转移到各自亲戚家中或地势高的地方。

3.社区进入全面戒备状态,周末全体人员正常,社区工作人员24小时待命。如有紧急情况,请联系电工作人员或社区。

希望社区居民积极配合。

监理通知 篇5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专业素质,满足监理市场的需求,根据交通部关于《公路工程监理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站拟于20xx年10月中旬举办江西省第50期公路工程监理业务培训班,培训班将聘请由交通部指定院校长沙理工大学教师授课,培训成绩合格者颁发由交通部统一印制的监理培训结业证书,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方式:

应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参加工作1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采取脱产集中面授方式。每期培训班时间为25个工作日。

二、培训要求:

为保证教学质量,每期培训班结束时,将组织学员考试,考试采取单人单桌闭卷的形式。学员在学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课堂和考试纪律,认真执行考勤制度,服从组织单位的学习安排,违纪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到取消其培训学习资格。

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将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及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于20xx年10月10日前务必报我站或太乙村培训中心审查,(报名回执见附表)为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每期培训班名额不得超过90人。

三、培训费用及相关事宜:

1、每期每人培训费185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每人须交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3、报到时须带身份证。

4、我站联系人:黎燕

联系电话: 传真:

特此通知。

20xx年九月二十六日

监理通知 篇6

"安全监理通知"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其主要目的是确保现场施工过程中所有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无疑会给项目进度和质量带来不良影响,甚至会给工人带来严重的人身伤害。因此,保障安全监理的有效运作是一个必要的步骤,也体现了项目经理对项目的管理能力。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通知的发布在许多方面都是至关重要的。首先,它可以确保相关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意识到必须秉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并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这种前瞻性的思想有助于在事故发生之前避免潜在的问题,维持工地安全和稳定。

其次,它可以确保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遵守正确的标准和规范。这对于防止有人采取不当的措施,或是在有风险的工作场所行事不慎造成伤害来说,非常重要。安全监理通知能够告知施工人员有关施工时间,施工的要求,场地安排等细节上的信息,能够有效避免误解和误操作。

此外,安全监理通知还可以促进工人之间的交流,增强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 在本项目中,安全监理现场的工作人员可以在工作现场听取来自不同人员的建议,同时也可以与相关人员协调和妥善处理任何可能出现的问题。监理人员能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更好的安排现场资源,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在制定安全监理通知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一方面,必须考虑当地的安全规定和法律法规;另一方面,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环境特点来制定不同的方案。例如,在有高温、高现场高度等特殊环境下的工作人员,需要增加领导、安保教育和紧急处置方案等内容。

作为一个成功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理通知的发布和执行至关重要。通过有效的管理、执行和监督,整个项目可在安全和稳定的环境中完成,能够更快地实现既定目标,同时给业主乃至整个社区带来更完美的结果。

监理通知 篇7

论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评价与表彰

活动的通知

中建监协[201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建设监理协会(分会、专业委员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各专业分会:

为了树立工程监理行业的良好形象,鼓励工程监理企业的创新和发展,激发监理人员的职业精神,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行业协会的服务能力促进了我国工程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决定2012年开展中国工程

监理行业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和范围

1先进工程监理企业:必须是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单位。

2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企业必须是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

三。优秀专业监理工程师:企业必须是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单位。

4协会优秀工作者: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分会组员、专职人员。

二、评选名额

1评选出124家先进工程监理企业;

2评选出150名优秀的总监理工程师;

三。优秀监理工程师200人;

4、监理协会优秀工作者评选53名(团体会员、分支机构各1名)。

三、评选条件

先进工程监理企业评审条件(见附件1);

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评选条件(见附件2);

优秀专业监理工程师评选条件(见附件3);

监理协会优秀职工评选条件(见附件4)。

四、组织工作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相关行业建设监理协会(分会、专业委员会)、中国建筑

监理协会各专业分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的评选推荐工作。

2对未设立监理协会的地区和相关行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秘书处应当与当地有关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商

评选推荐工作由行业协会共同实施(推荐单位必须是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单位)。

三。选拔工作要严格按照选拔要求进行,确保选拔工作客观、公正、公开。

4各单位的遴选推荐结果和材料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审查,并报送中国建设监理咨询服务**

进行公示(**:

五、时间安排

评选表彰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提交材料:2012年6月30日前

2回顾:2012年7月1日-7月20日

三。公示时间:2012年7月21日-7月30日

4、公布:2012年8月

六、其他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根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好选把关,同时要关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意见。22010年以来,凡因工程质量或安全责任造成的事故,都受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的关注

被部门通报处罚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评选。

三。各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获得先进监理企业和优秀个人荣誉的,一经

核实,取消职称,通报批评,取消参加下次评选的资格。

4申请渠道可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申请或相关行业协会申报两种。监理企业申报评

选择物料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物料,不能同时申报。

5对受到表彰的优秀个人,建议所在单位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6、本通知及相应**可从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协会动态”栏目中**。

7申请材料用电脑打印,用a4纸装订成册,并附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证书复印件

国建设监理协会联络部。

七、****

联系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联络部王北卫、张胜利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慧科大厦10楼

邮政编码:100142

**:010-88374174(传真)

邮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市场监管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抄送:协会名誉会长、总顾问、顾问、会长、副会长。

监理通知 篇8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专业素质,满足监理市场的需求,根据交通部关于《公路工程监理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站拟于20xx年10月中旬举办江西省第50期公路工程监理业务培训班,培训班将聘请由交通部指定院校长沙理工大学教师授课,培训成绩合格者颁发由交通部统一印制的'监理培训结业证书,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方式:

应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参加工作1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采取脱产集中面授方式。每期培训班时间为25个工作日。

二、培训要求:

为保证教学质量,每期培训班结束时,将组织学员考试,考试采取单人单桌闭卷的形式。学员在学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课堂和考试纪律,认真执行考勤制度,服从组织单位的学习安排,违纪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到取消其培训学习资格。

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将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及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于20xx年10月10日前务必报我站或太乙村培训中心审查,(报名回执见附表)为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每期培训班名额不得超过90人。

三、培训费用及相关事宜:

1、每期每人培训费185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每人须交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3、报到时须带身份证。

4、我站联系人:黎燕

联系电话: 传真:

特此通知。

20xx年九月二十六日

监理通知 篇9

浅议建筑工程质量有效监督管理1 现阶段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几个方面

现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阶段监督管理是从建设工程质量形成的先后顺序描述质量监管部门对其形成过程的各阶段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管理,是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是否形成为界线将其分为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三个方面,是实现全面、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思想的具体体现。

1.1 建筑工程之前的监督工作 主要是对有关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以及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重点放在对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一旦发现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和勘察文件,可以通过直接的经济处罚和法律制裁,使直接责任主体承担由其失误疏忽或有意所造成的质量责任。

1.2 建筑工程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三大部分的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监督管理,三大部分即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在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中,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部位。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方式应采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和设备,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增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监督抽查,保证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保证建筑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贯彻落实,从宏观整体上把握建设工程质量和结构使用安全。另外,在加强程序管理的同时,必须加强技术控制。如何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

2.1 建立健全建设法律体系 纵观发达国家成功的建设管理经验可发现,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建筑业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完善建设法律体系上。健全的建设法律体系是建筑市场高效有序运作的根本保障,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各国的建设法律体系一般包括基本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标准三个层次。基本法律作为国家建设法律总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规条例属于基本法律的实施细则,构成行政法规;规范标准由专业部门或专业协会、学会制定,具体结合不同专业特点,指导限定各种技术活动。

2.2 实行施工许可和使用许可制度 施工许可制度和使用许可制度是当前很多企业对于建筑工程质量微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德国、美国、新加坡等施工企业都是实行两种许可制度的代表国家。通过施工许可和使用许可的具体实施,既避免了不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盲目上马,给工程建设参与各方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又杜绝了质量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交付使用,给国家和使用者合法权益带来不必要的损害。在这些发达国家,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承包商及中介机构负责完成,建设主管部门并不直接参与具体的竣工验收工作,也没有核验工程质量等级的任务,颁发使用许可证是在竣工验收之后。我国《建筑法》确立了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需要介入竣工验收并核验工程质量等级,笔者认为,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建立使用许可制度,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本着“谁设计谁负责”、“谁

施工谁负责”的国际惯例原则,工程质量监督应由核验工程质量等级转变为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2.3 加强监理单位的管理

推进监理公司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理公司在人才结构上要自觉进行调整,缺乏的人才要尽快补上去。监理公司应该是有综合能力的,应储备各种人才。在工程建造过程中,社会监督与社会舆论起到重大的主导作用,现阶段可以靠社会监督来推进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记录管理,建立工程质量诚信体系,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质量监督保证机制的重要内容。

2.4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监督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应根据公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合同、协议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首先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建设单位要根据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按有关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必须有质量条款,明确质量责任,并真实、准确、齐全地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认真进行设计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国家现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

术标准及合同规定。工程竣工后,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施工验收,未经验收备案或验收备案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其次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相应的勘察设计任务,不许承揽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以外的任务和不得将承揽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然后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施工单位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相应的施工任务;对所承包的的工程项目施工的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未经设计单位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在施工中,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不得偷工减料,不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

2.5 严格内部管理,树立执法人员形象,严格工程质监人员的执法行为 要促使工程质监人员正确依法履行职责,即工程开工前由监理部门向开发建设单位递交工作联系卡,公布工程质监员姓名、岗位证书编号、业务职责,廉政纪律,以求得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评价。实行工程质监管理情况的定期书面汇报制度,努力做到监督记录制度化、规范化,即各专业质监员和所有监管工程管理人员,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立即报告,不得拖延,当日工作当日记,周末集中报送工程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反馈本人,月度工作要于当月末写成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工程主管部门审查并对工作情况和有关问题签批意见,也可采取工程例会等各种载体发挥作用,使工程质监工作做到勤

检查、勤督促、记录及时、台账健全、考核到位,保证高质量工程的全面竣工。结束语

随着建设行政工作法制化的推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严格遵循质量监督程序,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依靠先进的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活动,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建立起规范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监理通知 篇10

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五月一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市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和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对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南

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江宁、栖霞、雨花台、六合、浦口、高淳、溧水等区县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所在区、县立项的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计划、建设、规划、市政公用、房管、环境保护、市容、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四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第五条 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区县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统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六条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二)监督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三)对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影响重要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和室内环境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建筑工程实体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混凝土及相关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五)监督建筑工程的桩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验收和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六)对建筑工程的重大质量事故参与调查和监督处理;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可以责令限期整改,对其中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安全隐患的,督促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持下列文件和资料到建筑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三)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四)施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五)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监理合同或者监理中标通知书;

(六)岩土工程勘察及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收到上述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要求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质量监督人员应当按照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建设各方主体的下列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检验;

(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监理资料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等施工技术资料是否完整、真实;

(四)涉及结构安全或重要使用功能的实体以及重要部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实体检验;

(五)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幕墙、防水、管线、设备安装、部位工程、主要隐蔽工程,以及构配件、预拌混凝土等建筑材料是否执行强制性标准;

(六)地基处理子分部、桩基子分部、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及涉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是否按规定进行验收;

(七)隐蔽工程阶段是否通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 建筑工程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重大质量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建筑工程参与各方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部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在验收之日的3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建筑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筑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检测资料已收集完整,监理(建设)单位经过审查符合要求,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施工单位签署了工程保修书;

(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质量问题已处理完毕;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7个工作日前将竣工验收的时间、地点、验收单位及人员名单书面通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将有关工程质量文件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报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十四条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到工程现场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工程竣工验收中有违反建设工程管理规定行为的,有权责令整改,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或者区、县建筑工程主管部门(以下称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下列资料到备案机关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人防、城建档案、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十七条 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对符合备案要求的,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和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投诉。

符合受理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及时受理,负责调查并督促工程质量责任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告知投诉人。

第十九条 对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由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和军事工程、市政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二条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理通知 篇11

工程名称:古堰画乡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序号:LD[20xx]079号

招标单位:浙江丽水古堰画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xx年08月17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泮良英2273006

中标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总监理工程师:沈永武 注册证书:33004315

中标价:玖拾陆万壹仟陆佰元整(¥:961600.00元)

监理服务期:全部工程的实际施工工期,及施工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中标人接到本通知书后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到浙江丽水古堰画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招标人(盖章):浙江丽水古堰画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见证单位(盖章):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9月9日

监理通知 篇12

XXXX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XXXX置业有限公司的 “ ”小区人防 工程的评标工 作已经结束,根据工程招标报价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 我方将于本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15日内,依据本工程招标文件、你方的投标文件与你方签订合同。 请你方派代表于20**年 4月 5日前张家港市 置业有限公司我方洽谈合同。 你方中标条件如下:

4、 中标单位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资质证书号:E**0

延伸阅读

监理总结报告通用


你了解如何整合范文的基本结构吗?近期,大众对于范文的重要性逐渐有所了解。我们能够借助优秀范文的全局规划来提高我们的写作技巧,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为你解析一些“监理总结报告”的细节,本文仅供大家参考并期待能对你产生实质性的帮助!

监理总结报告 篇1

同心县月雅苑住宅小区

工程竣工总结报告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宁夏广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宁夏信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浙江港汇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施工。

本工程A区位于原武装部院内,B区位于原建设局院内,C区位于原质检站院内,设计为住宅楼,A1、A2、A3、B3、B4、C2为框架结构层数六层带阁楼(架空层,A3带夹层),B2、C1、C3为框架结构层数五层带阁楼,总建筑面积为41974.65㎡(A1为4184.36㎡;A2:为4151.12㎡;A3为4275.73㎡;B2为4528.99㎡;B3、B4均为4175.14㎡;C1为2467.43㎡;C2为2861.22㎡;C3为2681.12㎡),建筑檐高为15.4m至19.38m(A1、A2、A3为19.38m;B2为15.9m;B3、B4、C1为15.4m;C2、C3为16.885m)。主体工程砼强度等级一层以下为C30,二层以上为C25,钢筋采用一、二级钢筋,M5混合砂浆砌筑。本工程按地震烈度八度设计,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二、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 监理人员如下:

总监:周伟东

总 监 代 表:纳建宁

土建监理工程师:李祝金

水电监理工程师:关成彦

安全员:周伟东

监理员:纳晓鑫

见 证 取 样 员:纳建宁

三、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本监理机构根据监理合同、施工合同以及国家规范和建筑法规执行标准,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跟踪控制,在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派专人跟班,有详细的监理旁站记录和监理日志。在建设单位的严格要求下、在质量监督站的监督和指导下、在施工单位全力配合和精心施工以及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的严格要求和控制下,均已按照施工合同和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保质保量的完成了该项目工程。

四、监理工作程序:

严格履行监理合同所包含的内容,对进场原材料的严格控制,不合格材料不容许进入施工现场,并不能在施工中使用。积极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要求监理人员,积极热情的对待工作,发扬高尚的职业道德。在施工过程中,禁止监理人员吃、拿、卡、要,在工作中熟悉施工图纸,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确保工程质量,狠抓安全施工。合理维护甲方的权益,但是绝对不能损害施工单位的利益。在今后的工作中更上一层楼。

工程竣工后,按照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该工程七分部验收,经检查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安全和安全使用功能共核查13项,符合要求13项。质量控制资料共22项,符合要求22项。观感质量检查14项,符合要求14项。

本工程能够圆满竣工,还得感谢建设单位、监督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设计、勘察单位及各位专家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谢谢!

宁夏信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011 年 12月 25 日

监理总结报告 篇2

我们xx公司在过去一年完成了不少重要的工程项目,作为监理人员能够牢自己的职责并认真将其履行下去,既要保障工程的质量又要通过工作的完成来锻炼自己,所幸的是领导和同事们都很重视这类问题并给予自己不少支持,而我也很珍惜工作中的机遇并很重视对自身的锻炼,随着这一年工作的告一段落让我进行了简单的工作总结。

能够根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来对工作进行规划,无论是项目的审批还是日常工作的管理都很重要,所以要对负责的项目认真对待并确保工程能够顺利完成,在这之中则能够做好本职工作并对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在提出意见的同时则会思考工作流程的正确性,总之我会主持好项目规划的编制并认真实施下去,在这之中也会严格监管并对工作规划进行调整,即在监理工作中出现意外状况的时候会对自己的做法进行反思,而且对监理工作的完成也会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每项工作都能够严格按照制度进行从而保障工程的进度。

人员调配方面能够进行合理分工从而保障项目尽快完成,事实上通过监理工作中的表现让我意识到自己需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无论是对图纸的查看还是材料的审批方面都要严谨一些,而且我也需要多向工程师学习以便于从监理工作中发现不足之处,因此我在主持会议的时候能够对项目工作的完成发表意见,主要是引起其他员工的重视从而保障工程的质量,无论是技术方案还是施工流程都要进行严格的监管,这样的话便能确保承包单位的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落实下去,虽然流程比较繁琐却能通过这种方式提升工程的质量。

针对合同方面的问题进行调解并做好监理报告的编制,为了避免工程事故的发生让我明白做好合同的审查以及调解很重要,所以我会积极参与到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之中并根据合同来处理后续工作,而且在对工程进行审查的时候也会履行好监理人员的职责,认真对每月的监理工作编制报告并及时汇报给领导,在竣工结算方面则能够对工程质量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工程项目能够顺利通过验收从而让领导感到满意。

我明白监理工作中需要自己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因此我不会因为这一年监理工作的完成感到自满,我会正视自身的不足并期待接下来一年的监理工作能够做得更好。

监理总结报告 篇3

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市质监站领导、市档案馆领导、勘察、设计单位领导、专家、施工单位同仁大家好:

通过招投标,我公司承担了泰州市金山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目前该工程已完成了合同及设计图纸内约定的全部工作量。现将本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情报汇报如下:

泰州市金山路工程位于泰州市周山河街区内,为一条南北向的城市支路。北接洪泽湖路,南至周山河路,道路全长720m,规划红线宽18米。本工程具体施工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根据监理合同及监理规范结合工程实际施工情况,针对本项目要求,本公司及时组建了以总监理工程师周立国 为首的项目监理部。

项目监理部按照委托监理合同、设计文件、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相关的标准图集,结合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要求,有序地开展工作,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和责任。

该工程2016年3月20日进场开始至2017年 5月 29 日具备验收条件。

根据工程情况及监理范围,采取了相应的监理方法和措施,定期召开工地例会、主要设备进场、材料见证取样、送样复试及工序报验、旁站、隐蔽工程验收,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资料审核等等。采用跟踪监理与旁站动态监理相结合的手段,使工程施工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质量方面:

施工前检查测量仪器,经有效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要求施工方在施工前对各项工种班组进行了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确保质量安全,无一例事故产生,质量合格。

监理人员认真熟悉了解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进行了审查,对水准点、控制点进行了复核。确定水准点位置和高程无误。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重要的工序与部位进行复测,确保测量成果的准确性,发现误差及时通知施工单位重测再报,合格后方可进行后序施工。对进场材料,审阅其合格证、检验报告,检查其外观质量,符合要求后按规定见证取样复检、合格后予以报验,保证材料的质量。

采取旁站、见证取样,检查验收等手段对道路施工、雨污水排水工程施工进行复查,保证其不偏差,见证土方砂石方回填、水泥稳定碎石压实度试验。该工程的各分部分项及隐蔽工程都按相关程序进行验收,基本满足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工程所有试验合格,工程资料基本齐全。

本工程车行道为12米宽,结构层厚度为63.6cm包括【20cm 12%石灰土→16cm水泥稳定碎石→16cm水泥稳定碎石→0.6cm下封层→7cm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cmAC-13改性沥青混凝土】 施工过程中巡查发现问题:①为确保工程进度、质量,道路两侧要求施工单位设置排水沟。保证路基无积水。②灰土施工局部表面存在少量起皮,裂纹现象,不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及时修铲、清除、平整到位;③局部表面存在少量轮迹、起皮等缺陷,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平整、清除。④水稳施工:参加考察水稳生产厂家,首先检查水稳生产单位资质、在拌合场有现场实验室、材料检测合格等,具备条件后同意供应;水泥稳定碎石拌合时,监理人员驻场监理,做好旁站记录,在出料单签认出场时间;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旁站监理全工程施工。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养护。⑤沥青施工: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考察沥青生产厂家,检查生产厂家资质、生产条件、材料、里程等具备条件后,同意符合条件后供货;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旁站监理全过程施工,检测、复验弯沉值、压实度、厚度等符合设计要求,材料复测合格;

本工程人行道为3米+3米,结构层厚度为39cm包括【15cm厚12%石灰土→15cm厚C20水泥混凝土→3cm厚M10水泥砂浆→6cm厚透水混凝土砖】

施工过程中巡查发现问题:

①局部侧平石平整度较差,已要求整改到位;

排水工程:全部采用环刚度≧10KN/㎡HDPE钢带增强管。污水管道采用DN400的HDPE钢带增强管,由南向北分别接入太湖路和洪泽湖路预留污水检查井;雨水管道采用DN500-DN800的HDPE钢带增强管,分别排入洪泽湖路、太湖路和周山河路雨水管网,环刚度均≧10KN/㎡。

监理巡查发现问题:

①部分预制砼井未添加抗渗剂,配筋规格与设计要求不符;②管井连接口施工不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均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监理在巡查中发现中线、边线及高程控制桩部分偏移损坏,立即下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校正恢复;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方组织召开了16 次工程监理例会,主持或参加了5次其它专题或协调会,发出监理通知21份,对工程的顺利进行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督促施工单位依据合同工期审核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对承包单位报送的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进度计划时,及时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利用工地周例会,分析和总结周、月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在未完成施工进度时,请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分析原因,拿出合理的整改措施,并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连续数月阴雨天气,加上太湖路→洪泽湖路段分先大面积淤泥土及暗塘,协调确定处理方案等情况,对该工程进度造成了很大影响。

安全方面

(1)对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工程参建各单位的安全责任。(2)审查承包单位安全保证体系,检查安全专职人员的岗位责任制。(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保证措施。

(4)对危及安全的施工方法、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的行为及时与承包方联系,施工过程中部分主管井未做防护措施,临时用电不规范,监理单位及时签发整改令。

工程质量的评价

各分项工程完工后分别组织了验收,各分项工程都实现了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初验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工程资料基本完善,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同意验收,验收合格。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实施得到了泰州市市质监站、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在工程施工中,建设单位有关领导和常驻人员,多次协同监理人员做好质量、进度监控工作,市质检、安监有关人员经常巡视施工现场,对一些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及安全方面的工作提出了积极建议和要求,对工程的顺利进行起了重要作用,在此特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泰州市兴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5 日

监理总结报告 篇4

20--年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始终围绕公司整体工作目标,严格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监理工作。同时紧密结合“安全月活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等。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建科院及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在监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跟踪巡查。强化各分公司对所属项目的管理和日常监督。由于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的进一步提高,经过上下共同努力,一年来,公司在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为总结过去,更好地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20--年度的安全监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安全监理保证体系建设情况

1、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公司在监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公司于20--年初修订了20--年质量安全工作意见、公司项目管理办法、项目考核办法、项目管理奖惩办法等一系列管理文件,并签发各分公司、各项目监理部,要求组织学习和认真贯彻、执行。

由于公司实行抓大放小的经营理念和努力拓展外地市场等一系列的经营举措的实施,公司承接的大项目逐年增多,外地分公司的建设与发展也逐步走向规模。据12年年底统计现有在监项目达172个。随着近年来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因此公司项目管理工作必须实行“强化制度建设,实行分级管理”。今年以来公司着重强化落实各分公司的制度建设和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分公司要依据总公司的纲领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分公司必须对所属的项目巡查督促到位,做到层层制度完善,人人责任明确,真正做到以制度管项目,把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安全工作目标

1)、监理项目杜绝发生监理责任的安全事故;

2)、监理项目力争“零事故”;

3)、创省、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若干项。

3、加强内部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理水平

全年开展了多次的专题安全学习和培训,通过讲解实际案例、放映幻灯片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通过公司生产会和专题例会传达国家安全生产动态以及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安全文件精神和要求,极大地提高了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监管能力。

4、及时传达建设主管部门会议精神,转发上级部门文件

为及时传达“省厅、市建委、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等有关部门的重要会议精神,公司采用会议和信息平台等形式及时贯彻学习并督促落实。密切关注有关部门网站,及时下载、转发有关文件给各项目监理部,并在每次的公司“生产会”上进行贯彻和落实,经统计今年以来转发上级部门文件和签发公司文件共73份。利用公司QQ群等网络信息平台,及时快捷地向各分公司、项目监理部传达上级和公司的指令,使公司及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政策和指令及时得到贯彻落实。

二、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逐步改进实施

公司分季度制定了质量安全工作检查计划,并成立检查组,明确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重点检查:

①分公司对其所属项目的检查情况;

②总监履责及到岗情况;

③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持证及履责情况;

④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情况;

⑤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对合肥市区工程项目及各分公司的项目抽查,力争做到全面覆盖、全面了解工程施工动态和监理部工作情况,对存在有较大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跟踪督促项目监理部认真履行监理工作职责,规避监理工作责任风险,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和监理责任的质量事故发生。通过检查、巡查、督查,促进了监理人员的监理力度,增强了履行职责的意识。在实际工作中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适时调整检查和管理重点,以便及时跟踪督查到位。

2、加强节日期间的巡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由于节假日期间施工现场往往疏于管理,质量安全事故易发。为确保节假日期间的施工安全,公司均签发通知要求各项目监理部,凡节假日安排施工的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必须在岗履责,对节假日期间不安排施工的工程也要安排专人值班。公司领导带队,项目管理部组成检查组到工地安全巡查,确保人员在岗,严防节日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元旦、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先后共巡查了42个项目,通过节日期间巡查,各项目监理人员均在岗履责,项目上值班人员基本没有在节假日擅自脱岗现象,有部分项目监理部因工程需要监理人员全部坚守岗位。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理意识

今年6月份结合安全月活动由公司主要领导带队先后对亳州分公司、滁州分公司、淮南分公司和芜湖子公司、安庆机场大道还建房项目、淮北市烈山区丰山花园二期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分公司对所属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监理情况及“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结合建设主管部门近期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以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治理为重点。对现场的“安全月”活动提出了要求并对部分项目下发了安全整改通知单。检查组抽查了部分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理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大多数分公司的项目管理工作到位,做法和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如;亳州分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巡视检查记录完整、建立监理项目档案(重大危险源、一般危险源记录清楚)、组织安全培训考试、组织工程初验;滁州分公司的总监带班检查记录、每月的安全检查通报等。芜湖子公司的每月简报,定期召开项目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定期考评等等都是分公司管理的亮点。为进一步增强各分公司的安全监理意识,规范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

20--年7月26日公司顺利召开了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强调:各分公司要把这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作为起点,互相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要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做到警钟长鸣。这次会议对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今年一至四季度共检查工程项目:计312项次;分公司和外地项目计120个,下发质量、安全、资料等整改通知单72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各项目部督促限期整改。全年陪同院安委会进行项目安全检查4次,先后对我公司监理的亳州大唐国际城、亳州工业园3#还原小区B区工程、东至县丽山秀水1—6#楼、滁州新城国际大厦、六安高速·御景天地项目等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存在问题已督促项目监理部落实、整改,并回复。

通过加强在监工程安全巡查,增强了项目监理部对安全监管的意识,对更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理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引导作用。

监理总结报告 篇5

xx年9月本人经惠州市人事局考核认定具备助理工程师资格,之后一直在广东XXXXXX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工作,公司具备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我主要从事通信机房、综合机楼建筑工程和综合楼、营业厅装修工程等监理工作。在5年的磨练和学习中,逐步熟练掌握了土建、装修工程的各种基础知识,并应用到各项专业技术工作中,现简要报告如下: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决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工作具有端正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参与公司工会各项有益的活动,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

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在公司有关部门的组织安排下,通过培训、进修、学习,不断地完善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业务能力, xx年至xx年,参加由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避主办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通过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基础与实务》、《专业技术人员科技论文写作》、《广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及《广东文化强省建设》的培训并考试合格,掌握了专业技术人员必备的一些基础知识。此外,严格要求自己每年至少花三个月时间利用业余时间看书考证,本人于xx年9月通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了《注册安全工程师证》,xx年3月通过职称英语A级考试,xx年9月通过了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了《国家一级建造师证》,2011年6月通过了职称计算机5个模块考试。

除参加公司统一的专业技术培训外,我还利用大量业余时间学习建筑工程专业的技术知识。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学习,逐步掌握了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等专业知识和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在学习技术性内容的同时,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现代管理理论知识。平时积极收集国家有关的最新技术规范、法规,及时了解建筑工程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协调和解决公司承接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技术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我注重跨专业人才的培养,合理分配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提高了公司的人员利用率。在公司举办的各种内部培训中,向新员工积极传授专业技术知识,并负责答疑解惑。协助技术室编制各综合楼建设项目的监理实施方案,为土建专业的招投标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xx年,负责惠州电信xx年营业厅装修工程现场监理工作,该工程含13个营业厅装修改造工作,本人严格按规范标准,认真做好现场各工序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监理效果良好,得到业主表扬信。

xx年与xx上半年,主要负责江苏省无锡移动公司的基站接入用房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和综合楼与营业厅装修改造工程监理工作,本人作为项目组长负责工程整体监理工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投资各项目目标管控到位,监理效果良好,并获建设单位表扬。

xx年下半年负责惠州市电信大亚湾综合楼建设项目的现场监理工作,按设计及相关标准做好现场各工艺过程和工序质量的检查记录,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到位,监理效果良好,并获得建设单位表扬。

xx年至今,主要负责河源移动传输接入用房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和河源移动第二通信机楼建设项目咨询服务工作。在传输接入用房建设项目中本人作为土建专业负责人负责工程整体监理工作,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及进度目标做到有效把控,监理效果良好;在第二通信机楼建设项目咨询服务工作中,为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支撑,指导和协助业主完成前期各项管理工作,工作获建设单位好评,并获其颁发“技术岗位能手奖”。

在学习中不断进行总结、探索和创新,xx年7月,凭借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和积累的工作经验,撰写了《常见混凝土结构裂缝的成因及防治探讨》与《常见砌砖墙体裂缝的成因及防治探讨》两篇论文并在《惠州科技》上得到了发表。

综上所述,本人在历经5年的专业技术工作后,具备了建筑工程、装修工程等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资料编制、工程结算审核、组织与协调施工管理以及该专业人员培养等方面的能力,已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刻苦学习、钻研业务,以求在建筑工程专业技术、管理方面能力不断提升。

监理总结报告 篇6

经过了几个月的实习,使我得到了不少的感悟,与工作经验。这一份工作是我的第一份工作,也是我走入社会的第一步。这一步对我既有兴奋、好奇,又有恐惧与迷茫。但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和奋斗,终于战胜了这个困难。走出了了自己人生的第一步。以下是我在工作中的感悟总结。

我作为一位监理人员,不但要求要有坚实的专业知识,还要有良好的说话语言表达技巧,更要拥有较强的沟通和交际能力,因为监理人员是业主的雇者,是享受重大权利者,它就像法官,具有极高的权利与决定权,是公平与正义的化身。因此,作为每一个监理人员不但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要懂得法律知识。

比如说有些时候,施工单位为了偷工减料,会在送检的文件资料中做手脚,故意违反规定和规则制度,这个时候相当于是设置了一个陷阱让监理员来踩,作为一名监理员,这个时候就应该明确监理员的职务和要领,以及认识到问题所在和相应的规范制度,基于这些,监理员是绝对不能再文件上面签章确认通过的,因为一旦盖章后,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该项目工程出现了什么样的问题,监理员是要负重大责任的,而且万一问题特别严重的话,谁来承担后果,谁都负不起这样的责任;但是不签章的话,施工单位又会找一些借口和理由来搪塞监理员,或者是硬钻牛角尖,所以,这样的情况下,作为一名监理员,必须找到相关的法律条文作为说话的依据,与施工单位人员周旋到底,切实的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可靠和进度控制。

做监理工作一定要学会法律,不会法律的话,一旦遇到工程纠纷就不会做到公平公正。学会了法律不但可以处理工程纠纷,还可以自检自律。做监理要参加有关合同方面知识的培训学习,每位监理员对合同都要有所了解;监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和熟悉监理合同和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合同,明确而清醒地认识合同中所赋予自身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在监理工作中既要全面履行合同赋予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又要正确行使监理委托合同中赋予自身的权利,以合同为依据处理问题。监理人员也只有熟悉了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才能合理地运用自身掌握的专业技能,谨慎、勤勉地为业主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服务,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

另外,我发现监理单位除了三大控制,管理,一协调外,还必须十分重视安全建设,规定工地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戴好安全帽,随时检查工地里各种材料、设施的安置情况;此外,工程还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见证人员便由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检测和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生命只有一次,金钱是买不到生命的,所以注意安全人人有责。在实习过程中,我听说过,也亲眼看过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别的工地的施工人员由于没有注意安全,结果造成员工宿舍着火,幸好没有造成人员的伤亡。在这一次的事件,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都很重视,马上以这一件事故为警告,对自己的工程做一次仔细的安全检查。从中我也在这一次的检查学到了不少的安全事项,为了做好自己的工作,我努力的学习安全规范,在每次的监理巡视中做到仔细、认真,不放过每一个安全隐患。

虽然工作过程比较辛苦与艰难,施工单位往往认为小题大作,对一些安全隐患屡次不改。这因为涉及到施工方的利益。但作为监理人员要做到自己的责任,严行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只有在一个安全的工地,人员才能放心的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没有事故的发生不但保护了生命,而且对工程的进度就有了保障,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业主都有好处。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在指导师傅的带领下,从熟悉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监理工作制度、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相关规程规范开始,逐步熟悉了本工程的建设情况,初步掌握了工程监理工作的基础知识和操作的基本程序,吃住都跟随在一线的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上,通过现场直接参与,学习怎样发展、管理、处理实际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参与每一次的监理例会,学习怎样协调各方关系,以及分析项目施工的质量、进度状况,并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现场做现场监理员的我,主要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现场的安全巡检;检查承包单位每日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机械等,按设计图纸及相关标准对施工单位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和记录。

通过这些工作实践,我加深了对工程监理的认识,明确了自己在实习中应该掌握和学习的知识,同时通过实践也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再学校学习到得相关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通过这些实践更是增强了自己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提高了自己的能力,基本达到了实习的目的。为期半年的监理实习生活结束了,在这半年的时间里通过实践,切身的参与到生产建设当中,近距离的观察,让我对书本所学的知识有了更深层次、更真实的了解,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次是理论与实践想结合的过程,

我深深的感觉到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是一项社会化、专业化的高智能服务工作,它要求监理员在建设过程中利用自己的工程建设方面的知识、技能设经验为客户提供工程监理管理服务,妥善协调处理好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实现工程建设目标。因此,作为一个合格的工程监理员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工程管理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各类知识,同时要求监理员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应变能力,从而确保能够从容的面对工程建设中各种各样的问题。

为此,工程监理员必须要加强行业内部的学习,建设合同文件,熟悉设计文件,熟悉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熟悉监理管理规范和监理文件,熟悉施工环境和条件,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运用权限,促使业务工作能力和监理水平不断的提高,在为业主提供高水平专业服务的同时,也为施工单位提供服务,要在技术上和施工组织管理上为施工单位出谋划策,帮助施工单位解决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认真细致的做好各方面的监理工作,力争使工程监理行业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在实习期间我也发现了自己的很多不足,需要加强学习,在工程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项目层出不穷,工程技术标准、规划也是时有更新,新技术新要求日新月异,这都要求我们必须经常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道德素质,这样才能做一个合格的工程技术工作者,才能为建设单位和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

在实习的过程当中,我积极学习和阅读了一部分施工阶段的监理资料,还特地购买了监理方面的书籍,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这使我对监理资料的管理有了一个总体的认知。期间我接触过的监理资料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工程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日记、监理日报、工地例会文件等。

另外我还有阅读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懂得了每一个工序每一部分的要求都该按规范明确表示。实习中,我除了将自己在书本上学到的东西应用于实践外,我格外注意学习书本上没有讲到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十分有用的东西,对于监理单位的运作,监理人员的主要工作我也得到了初步的认识,施工中的每一个工序,我都有了一个大范围的概要了解。

虽然,我在工地是以一个实习生的身份来学习,很高兴也很感谢学校和监理单位能给我实和能现场监看,还提供图纸让我来核实检查的机会。虽然工作环境是很艰苦的,但正是这样让我明白:作为现场监理员,与施工单位同在建设生产第一线,必须要有不怕苦、不怕累,艰苦奋斗的精神,更要做到谨慎严谨,认真对待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和能预测发现的各种潜在小问题,防止问题因小不治而演变成大问题,造成人力、物力、财力各方面的损失。实际操作过程但中,不单只是用眼去看,更要用心去看,带着问题,认真的检查。处理资料,处理问题,应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考虑,即是自己的话,又会怎样去处理,这是本次实习给我最大的收获和感受。

xx监理实习报告总结5000字【三】

一、实习单位、时间

实习单位:重庆笃远监理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实习时间:xx-3-1至xx-5-31

二、实习内容

一)、模板工程

对模板及支撑系统应掌握下述原则:

a.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性;

b.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砼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

c.构造简单,装拆方便,并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和砼的浇筑、养护等要求;

二)、钢筋工程

1)、钢筋的下料、加工,应要求承包方的技术人员根据图纸及规范进行钢筋翻样,并就钢筋下料、加工,对钢筋工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为避免返工,监理人员应深入钢筋加工场,对成型的钢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改正。

2)、钢筋的焊接,监理人员首先应检查焊工的焊工考试合格证,在正式焊接前,必须监督焊工根据现场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应根据《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抽取焊接接头试样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批准上岗操作,焊接接头应符合规范要求。

三)、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的浇筑、接槎、振捣

混凝土的浇筑顺序和方法,事先应周密考虑。对于大体积、大面积混凝土的浇筑施工单位要制定浇捣方案交现场监理审核、备案,分层、分段要合理;层、段间的间隔时间要计划好,在前一层、段混凝土初凝前,浇筑后一层、段的混凝土,振捣器要插入下一层。浇筑竖向结构,要根据结构形式采用串洞、开门子洞等方法,保证混凝土浇筑中不发生离析,并保证各部分浇筑密实。

四)、承台施工

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驻地监理组提供承台立柱施工组织设计,及时组织施工技术交底会。监理工程师应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以及工程业务联系单,掌握规范要求,特别正确掌握允许的最大偏差值范围。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应认真做好内业签证工作,并及时做好施工的内业资料。基坑开挖不得扰动基底土,如发生超挖现象,严禁随意的用土回填。

五)、墩身,托盘,顶帽,施工

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驻地监理组提供墩身施工组织设计,及时组织施工技术交底会,以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及工程业务联系单,掌握规范的要求。按设计图纸的墩身钢筋数量、规格、插入上盖梁中预留筋,要符合设计要求。

六)、钻孔桩

1、承包人可选择任何一种钻孔方法,但完成的钻孔,应符合图纸规定的允许偏差。

2、钻孔时采用长度适应钻孔地基作件的护筒,保证孔口不坍塌及不使地表水进入钻孔,并保持钻孔内泥浆表面高程。护筒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护筒可用钢板或钢筋混凝土制作。

(2)护筒内径一般应比桩径稍大,一般大200~400mm,可根据钻孔情况选用。

(3)护筒顶端高程,应高出地面0.3m或水面1.0~2.0m。

(4)当钻孔内有承压水时,应高于稳定后的承压水位2.0m以上。若承压水位不稳定或稳定后承压水位高出地下水位很多,应先做试桩,鉴定在此类地区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的可行性。试桩结果,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采用钻孔灌注桩基。

(5)当处于潮水影响地区时,护筒高度应高于最高施工水位1.5~2.0m,并应采用稳定护筒内水头的措施。

(6)护筒中心竖直线应与桩中心线重合,除设计另有规定外,一般平面允许误差为50㎜,竖直线倾斜不大于1%;干处可实测定位,水域可依靠导向架定位。

(7)护筒埋置深度应根据图纸要求或桩位的水文地质情况确定,一般情况埋置深度宜为2~4m,特殊情况应加深以保证钻孔和灌注混凝土的顺利进行。有冲刷影响的河床,应沉入局部冲刷线以下不小于1.0~1.5m。

(8)在钻孔排渣、提钻头除土或因故停钻时,应保持孔内具有规定的水位和要求的泥浆相对密度和粘度。

(9)当设计为斜桩理,为保证开孔斜度准确,埋设的护筒应准确,长度不宜小于3m,护筒直径只宜比钻锥直径大20~30㎜。护筒埋设的斜度宜稍大于设计斜度,应埋筑紧密。

(10)斜孔孔壁较易坍塌,故孔内水头、护壁泥浆相对密度、粘度等指标应比钻竖孔时稍大。可掺用适量添加剂以改善泥浆性能。

3、地质情况较为复杂的在钻孔灌注桩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或监理工程师指示,在桩基现场试桩,以验证桩的设计参数及承载力,并根据地层情况、施工条件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在试桩中发现地质情况(如有地下水、地层对混凝土有腐蚀作用、有较大承压水等)与原设计不符时,承包人应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或变更设计,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4、钻孔时须及时填写钻孔记录,在土层变化处捞取渣样,判明土层,以便与地质剖面图相核对。当与地质剖面图严重不符时,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汇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处理

5、承包人应采用钻孔泥浆护壁,以保持孔壁在钻进过程不坍塌,但采用全长护筒者除外。

6、承包人可用膨润土悬浮泥浆或合格的粘土悬浮泥浆作为钻孔泥浆。钻孔泥浆不得污染地下水。根据钻孔方法的适用性的论证,不加掺加物的清水钻仅在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情况下才可采用。

7、钻孔时须及时填写钻孔记录,在土层变化处捞取渣样,判明土层,以便与地质剖面图相核对。当与地质剖面图严重不符时,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汇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处理孔泥浆应始终高1.钻孔达到图纸规定深度后,且成孔质量符合图纸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应立即进行清孔。清孔时,孔内水位应保持在地下水位或河流水位以上1.5~2m,以防止钻孔的任何塌陷。

8、清孔时,应将附着于护筒壁的泥浆清洗干净,并将孔底钻渣及泥砂等沉淀物清除。清孔次数按图纸要求和清孔后孔底钻渣沉淀厚度符合图纸规定值为前提进行,大桥基础钻孔后一般需进行两次清孔。

9、出孔外水位或地下水位1.0~1.5m。

10、摩擦桩的沉淀厚度应等于或小于10cm嵌岩桩的沉淀厚度应满足图纸要求,并不得大于5cm(含砂2%泥浆比重

七)、旁站

本桥梁工程为商品混凝土,检查混凝土预拌厂商提供的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检查测定混凝土的坍落度、和易性,按《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要求见证抽取混凝土抗压试块及混凝土抗渗试块;检查、控制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插入距离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经常观察模板、支架、钢筋、预埋件和预留孔洞情况,当发现有变形、位移时,及时督促承包方进行处理记录好起止时间详细做好旁站记录及监理日记

三、心得体会

一)、工作谨慎负责,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在工程开工前认真审图,熟悉设计图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熟悉合同文件、业主有关要求的文件。看到图上有误的地方要及时提出,向领导汇报,提出意见。检查现场机械设备、人员、施工组织计划,施工工艺、施工材料等,发现问题根据现场情况做出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按照自己的岗位职责认认真真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少出纰漏,把事情做好,按照监理规范,注重动机和效果的统一尽量有效地工作,并经常与监理部同事研究监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位。

二)、加强日常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

业务素质是监理履职职责的基础条件。作为一名年轻的监理工作者,我热爱自己的专业,喜欢钻研工程监理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处理方法,并善于总结,思悟独到的见解,并热衷于对工程问题处理方案的积累。经常和监理部领导及其他同事共同探讨管理跨度、管理方法和管理内容,以及在工作如何相互配合,取长补短

三)、工作作风严谨,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只有从解决工程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围绕业主、承包人切身利益多办实事、多解难题,使双方满意,才能说明工作的成效。长期以来,始终坚持“服务无止境,满意是标准”的服务理念,在工作点滴之中体现与业主、承包人的和谐、共赢,为承包人和委托人搭建沟通的桥梁。注重维护监理部声誉,在监理过程中,在言谈举止中,都注重做到合理合度,在沟通交谈中,努力做到行如流水。在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勤奋学习方面,我都能够严于律已。

监理总结报告 篇7

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通过招投标,四川X X X X 市政道路工程由A B C 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目前该单位工程征地部分除道路右侧K0+000-K0+220外全部竣工。现将本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程概况:

道路全长约2.94Km,具体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涵洞工程(箱涵5座)、交通工程(标志、标牌)、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等。

二、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及实施

根据监理合同及监理规范结合工程实际施工情况,针对本项目要求,及时组建了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项目监理班子。

三、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项目监理部按照委托监理合同、设计文件、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相关的标准图集,结合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要求,有序地开展工作,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和责任。

1、监理工作开始时间:2013年3月6日进场开始至2014年 5月 25 日具验收条件。

2、根据工程情况及监理范围,实行了一系列监理制度,如工地会议制度、主要设备、材料见证取样、送样复试及报验制度、旁站监理制度、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工程资料审核制度等等。

3、采用跟踪监理与旁站动态监理相结合的手段,使工程施工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4、主动做好事前控制工作(如审图、做好监理交底等),强化事中控制,积极采取事后控制措施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四、监理工作成效

(一)质量方面:

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施工方在施工前对各项工种班组进行了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确保质量安全,无一例事故产生,质量合格。

监理方认真熟悉了解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计划、施工方案进行了审查,对水准点、控制点进行了复核。对进场材料,审阅其合格证、检验报告,检查其外观质量,符合要求后按规定见证取样复检、合格后予以报验,保证材料的质量

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采取旁站、见证取样,检查验收等手段对5座箱涵、雨污水排水工程、电缆沟工程、通信工程、路灯照明工程施进行复查,保证其不偏差,见证土石方回填、水稳、级配碎石压实度试验;仔细检查模板的支撑和拼缝质量,保证砼构件几何尺寸的准确,表面平整,垂直度符合要求 ;仔细检查砼及构件内钢筋的制作安装质量,砼保护层厚度。保证钢筋制作安装及砼浇筑质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该工程的各分部分项及隐蔽工程都按相关程序进行验收,基本满足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工程所有试验合格,工程资料基本齐全。在施工过程中监理方组织召开了55次工程监理例会,主持或参加了2 次其它专题或协调会,发出监理通知11 篇,对工程的顺利进行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施工进度控制方面:

(1)依据合同工期审核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年、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分

析,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进度计划时,及时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

施。

(3)利用工地周例会,分析和总结周、月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在未

完成施工进度时,请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分析原因,拿出合理的整改

措施,并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

(4)主要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有: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征地移交缓慢,在施工进场后并未全段征地完成,至工程竣工依然有道路右侧

K0+000-220未征地移交;其余是施工段内有众多的管线需要保护及

搬迁缓慢为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因素。

(三)投资控制方面

(1)对工程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2)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工程费用提供证据,并把好现场签证关。

(3)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不计入工作量,拒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四)安全方面

(1)对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工程参建各单位的安全责任。

(2)审查承包单位安全保证体系,检查安全专职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保证措施。

(4)对危及安全的施工方法、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的行为及时与承包方取得联系,必要时签发监理工程师联系单、通知单予以阻止和要求整改。

五、工程质量的评价

各分项工程完工后分别组织了验收,各分项工程都实现了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初验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工程资料基本完善,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同意验收,验收合格。

六、结束语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实施得到了X X市质安监站、业主单位的大力支持。在工程施工中,业主单位有关领导和常驻人员,多次协同监理人员做好质量、进度监控工作,市质检、安监有关人员经常巡视施工现场,对一些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及安全方面的工作提出了积极建议和要求,对工程的顺利进行起了重要作用,在此特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A B C 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0 日

监理总结报告 篇8

监理实习总结报告范文

**年*月*日至**年*月*日,我到在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为期四个月的毕业实习,期间被安排的工作岗位为深圳市石岩水库截污工程土建第二标段现场监理员。由于笔者马上面临大学毕业走上工作岗位,但自己的实际工程经验、社会经验及各方面的能力均十分欠缺,因此,为了强化对大学所学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增强对实际工程的感性认识,提升实际工程中将理论于实践工作的能力、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增加自身素质能力,同时也通过实习积累一定的社会经验为毕业后正式走上工作岗位做准备,故进行此次实习。

二、实习内容

一)、熟悉工程基本资料

1、工程概况

深圳市石岩水库截污工程位于宝安区石岩镇。本截污工程是为保护深圳市石岩水库生活饮用水源,而对石岩水库流域内六条入库支流进行截排,消除雨季入库支流对水库的污染,改善生活水质。工程设东、西两个截排系统。东岸截排系统截排王家庄溪、石岩河、深坑沥、白坑窝等支流受污染水体,在径背村鱼塘处设置一座30万m3的调蓄库对初期雨水径流削峰;设置一过流能力为20m3/s的隧洞将污水输送到库外下游茅洲河,茅洲河按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进行整治。西岸截流系统设置两座前置库,对入库的运牛坑水、麻布水两条支流污水通过调蓄池均质和沉淀后进入人工湿地。

2、监理工作范围

本工程监理工作范围为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监理单位在签定监理合同后开展监理工作,在项目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在施工阶段、保修阶段,作好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监控、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协调工作,并处理监理任务范围内全部索赔与结算,以及其它相关事宜。服务期限为1094天,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为729天,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限为12个月。

3、监理工作依据

①、石岩水库截污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②、《石岩水库截污工程监理合同》;

③、《石岩水库截污工程施工合同》;

④、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

⑤、经建设、监理单位审定的有关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及说明文件、设计单位所作的关于本工程的设计变更、补充通知等书面文件。

4、监理工作主要方法

①、现场记录。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②、发布文件。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③、旁站监理。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④、巡视检验。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⑤、平行检测。在承建单位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承建单位的检测结果。

⑥、协调。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

二)、具体监理工作

1、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在施工过程阶段推行以动态控制为主,事前预防为辅的管理办法,主要抓住事先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三个环节。一切以数据说话,一切以书面为根据,做好提前预控,从预控角度主动发现问题,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动态控制。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抓重点部位的质量控制,对工程施工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控,从而有效地实现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面质量控制。项目监理部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情况,对重要的原材料、半成品配件,按规定组织检验试验,对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和各项隐蔽工程,组织旁站监理和检查验收。审核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现场试验(评定)报告,经审查确认并签认后方可用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由项目监理部签认。项目监理部处理工程变更时,如果是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项目监理部,由项目监理部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项目监理部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检查分析项目施工质量状况,并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负责起草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代表签字。

2、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要协助业主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根据水利工程特点,在安排资金投人时要注意避开洪水期),将计划投资控制作为投资控制的目标值,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定期地进行投资实际值与目标值的比较,通过比较发现并找出实际支出额与透支控制目标之间的偏差,然后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证投资目标的实现。依据质量合格证、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定的项目、工程变更项目,监理员负责复核或在施工现场直接获取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并签发计量凭证;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复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总监在投资控制中的主要工作是审核签署支付证书,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处理索赔事宜。

3、进度控制

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经业主同意的承包商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应的施工方法说明,将是工程师控制施工进度的依据和最终目标。在控制中,将控制总工期的关键工序具体化、网络化,直观地显示出工程形象进度计划。在劳力、设备等资源配置上,要求承包商满足关键工序施工进度计划需要。对滞后的工序适时做出调整,及时发布赶工令,确保总体施工进度。同时不断收集原始数据、资料,每月定时向业主提交进度报表,进度控制始终以确保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竣工日期为目标来编制整体施工进度计划,并以此来指导工程实施。在总进度计划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又组织承包商共同编制了分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特别是在施工主工期,应详细认真地编制了网络计划及日进度横道图,时时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动态比较,并逐旬调整,建立健全组织措施及进度协调工作制度。通过周进度协调会及月生产协调会等形式,协调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进度关系。要求对技术管理人员任务分工、项目分解,在资金、劳力、材料供应等方面加大力度,积极筹措资金、组织劳务,以日进度保周进度,以周进度保月进度,以月进度保工期。(找总结网)

三、实习总结

在实习过程中,笔者在指导老师程红盘先生的指导下,从熟悉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监理工作制度、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相关规程规范开始,逐步熟悉了本工程建设情况,初步掌握了工程监理工作的基本知识及操作的基本程序。随后积极跟随程先生上工地,通过现场直接参与,学习怎样发现、管理、处理实际工程问题;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学习怎样协调各方关系。现在一个人搬到了现场做现场监理员,负责现场安全巡检;检查承包单位每日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机械等;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施工单位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和记录。通过这些工作实践,使我加深了对工程监理的认识,明确了自己在实习中应该学习掌握的知识,同时通过实践也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在学校学习到的相关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自己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提高了自己的能力,基本达到了实习的目的。

经过实践,使我认识到工程建设监理是一项社会化、专业化的高智能服务工作,要求监理工程师在建设过程中利用自己的工程建设方面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为客户提供工程监督管理服务,妥善协助处理好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以现工程建设目标。因此,作为一个合格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工程经济学知识、工程管理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各类知识,同时要求监理工程师较强的组织协调及应变能力,从而能够从容面对工程建设中各种各样的问题。为此,监理工程师必须要加强行业内部的学习,熟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熟悉设计文件,熟悉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熟悉监理管理规范和监理文件,熟悉施工环境和条件,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运用权限,促使业务工作能力和监理水平不断提高,在为业主提供高水平专业服务的同时也为施工单位提供服务,要在技术上和施工组织管理上为施工单位出谋划策,帮助施工单位解决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认真细致地做好各方面的监理工作,力争使水利工程监理行业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监理总结报告 篇9

20__年即将过去,新的一年就要来临,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有必要对过去一年的工作做一个回顾总结。

______________工程按年头算起进入了第三年的施工期,我在这个工地的时间基本上与施工期是同步的。20__年施工项目为二次结构施工,室内装饰装修到最后的竣工验收。

一、对监理工作的态度和认识

建设工程是一种特殊的产品,价值大、使用寿命长,并且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健康和环境。因此,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是摆在监理人员面前非常重要的一个课题。随着参与监理工作的年代越久,时间越长,感受就越深,责任就越大。对于监理工作认识的不断提高,从而加大了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所以在工作中认真熟悉图纸,审核施工方案,做到心中有数,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进度、安全各方面进行控制。遇到工程施工中与图纸发生矛盾和新问题,能与施工单位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协作解决问题。在工作过程中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总监的直接领导,认真学习相关规范,对开展专业监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掌握好电气施工中的特点,开展好监理工作

__________整个工程电气施工中的特点较多,掌握好其特点,才能有效的开展好监理工作。其特点如下:

1、电气施工队伍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还有一部分无资质、无证件、文化层次低、反应不灵敏的人员,这部分人员控制不好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针对这个特点首先抓好总包方与施工方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培训教育,有培训记录有考试分数。控制无证人员,严禁带电操作,可安排与电操作无关的工作。对严重违规的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并在监理例会上通报,确保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施工安全。

2、电气施工中监理图纸不全,图纸与实际施工矛盾较多,造成图纸变更、洽商变更较多,施工中的暗盒、暗管移位较多,造成施工质量不好控制,还有工程量的确认工作量大。针对此特点,及时与甲方协商、与施工单位沟通,加强现场的旁站、巡视和检查,以及增加工作量的现场确认并记录签认,确保了图纸变更、洽商变更的正常施工,变更到位。

监理总结报告 篇10

在20xx年的各项监理工作中:我认真的落实了公司及项目部领导对我工作的要求,参与了公司发文的各种倡议、活动,也经历了了很多次项目部自行组织的培训学习工作。加强日常工作管理,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考勤制度,落实现场监理检查工作制度和监理日志填写。同时兼郑州移动无线专业信息接口人。经常保持与建设方,施工方联系与沟通,征求意见密切配合、服务于移动。按照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具体执行文件及甲方具体要求,依据监理规范、技术验收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完成了无线专业全年工程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

一、13年全年度完成工程概况:

郑州移动无线专业13年的主要工程建设项目为TD六期二阶段及lTe一期的建设工作:其中TD六期二阶段共xxx个站点,lTe一期共xxx个无线宏基站。

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积极配合甲方的建设要求,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建设流程,于8月底完成了TD六期二阶段的建设任务,并基本完成验收工作。9月份lTe建设开工,面对郑州移动时间紧任务重的4G网络建设工程,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安排了一批有经验的监理人员驻扎郑州移动成立的合署办公,而我也有幸是其中的一份子,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截止目前完成了xxx个站点的建设及开通工作,按照整体工程分期年终可基本完成4G一阶段的建设工作。

二、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监理员的职责:

在13年的工作中我主要负责本年度无线工建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监理工作,最主要的是每天对工程信息进行通报公示工作,作为信息接口人,负责郑州移动市区及郊县工程的信息汇总,每日如此,从未间断。虽然有时候会感觉枯燥无味,但是我深刻认识到信息管理在监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每当有懈怠情绪时,我就做一次阶段性的总结,把近期遇到的问题,解决的办法,进行梳理一下,并及时的跟项目部的领导交流,消除自己消极的情绪,继续以认真严谨积极的态度投入到每日的工作学习中。

2、加强监理业务能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日常工作的经历也使我的监理业务能力有了长足的提高,对工程的关键点能够主动地把控并协调进展,本年的工程共经历了2个阶段的小高潮,第一次是7月底,TD六期二阶段建设进入冲刺阶段,根据省公司要求,8月5日要完成此阶段的工作,郑州移动采用监理牵头的方式进行工作开展,我负责每天的工程把控及信息汇总通报工作,经历数十天连续奋战,完成了400个站点的安装及开通工作,创造了郑州移动开站数日增量记录;第二个阶段就是现阶段4G网络建设一阶段的工作,从国庆开始至今,根据建设方郑州移动采用合署办公的要求,牺牲休息时间,负责整体指挥调度及主持工程建设例会,进行工程进度通报工作,衔接各环节之间的沟通及协调工作,并协助郑州移动制定出了lTe建设环节流程图,安排每日的工作计划及整体进度通报。

说实话面对这个工程一开始始确实有点不适应,工作强度及压力都大大超出了以往的工程建设,但是经过项目部领导的指导,家人的理解及嘱咐,我很快就放开一切杂念的投入到工作中去。虽然每天熬夜,休息时间大大缩短,但是见证了郑州一千多个4G网络宏基站的从无到有,市区重要道路的连续覆盖,主城区的全面铺射,充满了自豪。通过这两个阶段的工作,我个人的工程监理思路及项目管理经验都有了很清晰的发展及提高,在这里要十分的感谢公司、项目部领导对我的栽培及给我这么多次参与大型工程建设的机会。

首先感谢我家人对我工作的支持,可以说这一年很少有时间去陪我的家人。面对双鬓白发愈来愈多的父母,有时候会感到深深的自责,可是他们给我的总是积极的鼓励,让我放心工作。其次是感谢公司及项目部领导,在我迷茫及懈怠时及时的指导我,让我回到正常的模式中。谢谢你们。

经过这一年的时间,我也发现了我自身的许多不足:文字表达能力有待提高,由于经常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数据分析,写过不少材料,但是总是在修改几版后才确定终稿,问题所在往往不是核心数据的准确性上,而是在文字语言的组织上;语言表达的准确性,由于每日主持工程会议并做相关整体调度报告,在语言表达中有时候会出现偏离,这无疑会影响到相关工作;现场监理能力的欠缺,由于近一年时间作为接口人都在移动联合办公,去现场的机会就相对来说少一点,这些不足,都是我在后期需要注意并加强的地方,请领导监督并指正。

1、加强和客户沟通:及时了解客户各方面的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客户处理各项工程,并向客户提出改进措施及创新管理思路,以确保工程稳步高效地进行

2、加强内部管理工作以及人员培养,加强团队合作力度以及执行相关计划。

3、加强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质量是我们服务能力的最佳体现,保证了工程质量我们在工作中才能掌握主动,在工程建设中拥有决定性的话语权。安全无小事,无论是工程建设还是自己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都需要注意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学习:通信行业的发展是日新月异的',年初的TD到现在的4G就是很好的见证,作为监理,我们更应该及时的补充我们的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作为我本人决定在新的一年里争取多补充自己的通信专业知识,并力争把职称英语及信息系统监理师通过。

管理通知


在平日的工作和生活中,公告通知已经十分常见了。它们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不同类型的机构都会发布通知。为了帮助读者更好地阅读,趣祝福小编特别对“管理通知”进行了分类整理,希望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

管理通知【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对在西环路上晾晒的玉米进行了清理。目前,只有西环路与北方街交叉路口北侧一处占道晾晒玉米的主人没有联系到。请在此晾晒玉米的主人于10月13日之前自行将玉米收走,逾期将予以清理。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xx年10月11日

管理通知【篇2】

发票管理通知

尊敬的员工们:

为了规范公司发票管理,加强财务管理,特发布本通知,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以确保公司财务运营的稳定和安全。

1. 发票开具和领用

1.1 发票开具

公司要求发票开具必须规范,发票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造假。在开具发票时,应按照相关税收规定和会计制度操作,确保开具的发票合法有效。开具发票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按正常流程操作,由经手人填写发票内容。

(2)填写完成后,由领导或主管审核核实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

(3)将发票抬头名称、发票号码、金额等信息录入公司统一管理系统。

1.2 发票领用

领用发票时应填写领用申请表,并由上级领导、主管或财务人员审核确认后才能领用。领用后必须按要求正确管理使用发票,不得私自挪用、乱用发票。

2. 发票归档和保管

2.1 发票归档

发票归档是发票管理的重要环节,归档不规范会给公司经营带来不良影响。归档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分类归档。根据销售情况及税务要求,将发票按类别整理归档;

(2)时限法则。根据税收规定及公司财务规划要求,按时限把期间内开具的发票归档,逾期不能归档的,应说明原因;

(3)标注清晰。发票号码、抬头名称、金额等信息都需要标注清晰,以免产生混乱。

2.2 发票保管

发票保管是发票管理的重要环节,发票一旦丢失或弄乱,将直接影响公司的财务运营。保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合理密封。领用的发票必须专用信封密封后妥善保管;

(2)安全存放。发票在存储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如果条件允许,建议采用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3. 发票使用和报销

3.1 发票使用

公司发票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税收规定,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开票。发票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抬头名称准确。发票应开具到正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名下;

(2)发票金额一致。开票金额必须与实际金额一致,不要虚报或瞒报;

(3)发票领用有限。发票领用有严格限制,私自使用或转借发票都是不被允许的。

3.2 发票报销

发票报销是由员工向公司报销所支出的费用,应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具体操作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报销期限。按照公司规定的报销期限及标准进行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2)合规原则。严格遵守财务相关规定,不能有任何违规行为。

以上通知旨在规范公司发票管理,确保公司财务运作的安全和稳定。希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确保财务的安全和稳定。因公司相关规定而导致的违规行为,公司将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谢谢大家!

此致

敬礼!

人力资源部

2021年9月20日

管理通知【篇3】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铅锌冶炼企业

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原〔2010〕3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主管部门: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原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的有色金属行业管理职能划转我部。为明确职责,进一步促进有色金属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我部重新修订了《铅锌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本地区的铅锌冶炼企业公告申请,并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按照《铅锌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对申请公告的铅锌冶炼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将核实意见和企业填报材料一并报送我部。

二、我部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复核、重点抽查和公示后,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形式发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

三、请负责此项工作的省级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好本地区铅锌冶炼企业的公告管理工作,于2010年9月30日前,将符合公告要求企业的核实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我部。

联系人:原材料工业司 张凤奎黄瑜

电话:010-68205574 010-68205580

邮编:10080

4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铅锌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铅锌冶炼行业的准入管理工作,发挥先进企业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推进铅锌行业结构调整,依据《铅锌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所有类型的铅锌冶炼企业。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对符合《准入条件》的铅锌冶炼企业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各级行业协会负责协助做好公告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申请与核实

第四条 申请公告的铅锌冶炼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三)符合《准入条件》中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企业铅锌冶炼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土地使用权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三同时”等手续符合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要求;

(五)企业不得存有《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规定应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六)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依法履行各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手续。

第五条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所列条件的现有铅锌冶炼企业可向本地区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告申请,如实填报《铅锌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及相关报表(见附件)。公告申请书应对本企业是否符合《准入条件》中企业布局及规模、外部条件、工艺装备、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等方面的要求做出详细说明。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环保、国土、安全监管等部门依照《准入条件》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严格审查并提出具体意见,将核实意见和企业申请材料按规定时限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三章 复核与公告

第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申请材料后,于3个月内组织有关方面对各地报送的企业材料及核实意见进行复审或现场核实。征得环境保护部等有关部门同意后,确定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后,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方式予以公布。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八条 进入公告名单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准入条件》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对公告企业保持《准入条件》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九条 欢迎和鼓励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正在申请公告的企业或已公告企业有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可向工业主管部门投诉或举报。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各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已公告企业的公告资格:

(一)不能保持《准入条件》的;

(二)填报相关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

(四)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或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

被撤销公告资格的企业,经整改合格2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公告申请。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铅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

2、锌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

管理通知【篇4】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5日】 【来源:原材料工业司】 【字体:大 中 小】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钼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原[2012]3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钼行业准入条件》规定,为规范准入公告管理,便于各界对符合准入标准的钼企业实行监督,我部商有关部门制定了《钼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及时将本地区符合《钼行业准入条件》和《钼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企业申请材料和

审核意见(各一式三份)报我部(原材料工业司)。

联系人:黄 瑜

电 话:010-6820558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钼行业的准入管理工作,发挥先进企业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推进钼行业结构调整,依据《钼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所有类型的钼企业。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对符合《准入条件》的钼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各级行业协会负责协助做好公告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申请与核实

第四条 申请公告的钼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三)符合《准入条件》中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企业不得存有《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规定应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五)按指令性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六)无重大违法行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所列条件的现有钼企业可向本地区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钼企业准入公告申请报告》(见附件)。申请企业应当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环保、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等部门依照《准入条件》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严格审查并提出具体意见,将核实意见和企业申请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三章 复核与公告

第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申请材料后,于3个月内组织有关方面对各地报送的企业材料及核实意见进行复审或现场核实。征得环境保护部同意后,确定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后,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方式予以公布。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八条 进入公告名单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准入条件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对照准入条件开展自查。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度自查报告报送省级工业主管部门。

自查报告是监督检查企业保持准入条件情况的重要依据,应说明以下情况:

(一)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二)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能源节约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三)法人代表、股权或资本金、资质、主要产品品种及生产能力等变更情况。

第九条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对公告企业保持准入条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查企业自查报告。经审查,自查报告不符合实际的,由企业重新自查;重新自查后仍不符合实际的,由省级工业主管部门组织检查,并责令其整改。

每年2月28日前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将监督检查结果和企业自查报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条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对公告企业实行监督检查时,应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由监督检查人员和企业代表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加强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正在申请公告企业或已公告企业有不符合规定的,可向各级工业主管部门举报或投诉。

第十二条 已公告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各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不合格企业名单及相关情况:

(一)不能保持《准入条件》;

(二)填报相关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

(三)不按指令性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四)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或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

(五)拒绝接受监督检查。

因前款规定被公告不合格的企业,经整改合格2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公告申请。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应立即收回不合格企业当年未完成的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

第十三条 钼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优先向公告企业配置。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2年7月17日起施行。

附件:钼企业准入公告申请报告大纲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企业布局、生产规模、工艺装备和产品质量情况;

三、企业资源回收利用及能耗情况;

四、企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及劳动保险情况;

五、附件目录

(一)附表1、2、3、4、5(附后);

钼企业准入公告申请报告大纲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项目建设备案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四)项目建设土地审批文件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五)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审批文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和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六)安全专项验收批复文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七)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证明文件;

(八)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管理通知【篇5】

1、礼貌聊天、团结友爱;

2、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职责;参与本群即证明您已经阅读并理解本规定条款;

3、服从并监督管理员的管理,对管理员执行管理权力有异议者,可向群主或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4、聊天敏感资料尽量避免直接使用关键词,用通假字,符号代替;

5、聊天资料包含私密信息或别人不便加入讨论的,能够在群外私聊;不想参与群内讨论时能够暂时屏蔽群消息;

管理通知【篇6】

1、xx群统一由秘书处管理,执行xx群管理规定,负责群成员实名制、聊天监管、违规处理等。

2、每日检查群成员,不应加入人员予以剔除。

3、对群成员发布非本群应发容有权制止,并指导其发布相应的资料,有权终止不合时宜的话题和言语。

4、发布负面广告信息者警告一次,第二次再发直接清退出群。

5、不得发布带有煽动性、过激性的信息,违者直接清退出群。

6、不尊重他人或故意打断其他成员的发言,警告处理。

7、未经群主或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拉人进群。

管理通知【篇7】

为全面打赢"百日攻坚战",根据市委、市政府环境整治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市城建检察大队将对城区市容环境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现特作如下通告:

一、市区五一九路、八一路、华光路、李纲路、熙春路为城市管理一级严管路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路段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乱泼污水、乱倒垃圾等。

二、市区主次干道不得随意设置(摆放)店招,广告牌,不得随意晾晒物品等。

三、早、夜市经营者必须进场进店或按指定地点,规定时间文明经营,不得随意占道,污染城市环境卫生。

四、建筑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撒漏、遗撒。

五、遵守社会公德,杜绝不文明行为发生,市城建检察大队将以拍照、摄影等方式对市民不文明行为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予以曝光,严禁将宠物进行放养,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

六、对于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市城建检察大队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管理通知【篇8】

第六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要求;

(二)具备与开办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三)具有与开办市场的规模相应的资金;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登记注册手续。领取商品交易市场登记证后市场方可开业。

第八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市场食品准入制度,杜绝各类不安全食品上市:

(一)应当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货等条款;

(二)应当督促场内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经营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三)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市场开办者应当每天派专人检查场内经营者的重要食品进货凭证,审核重要食品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情况;

(四)应当设置规范的市场食品准入档案柜,建立食品安全质量档案;

(五)应当在市场内设置独立的蔬菜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和人员,每天对场内销售的蔬菜和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或与有资质的质量检验中心签订定期送检协议,也可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

(六)应当查验畜产品、禽鸟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检测合格方可销售的其他农副产品的检测证明,对未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或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入场交易;

(七)应当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相关的基本事项和重大事项。

公示内容包括:场内经营者的证照情况、市场管理制度(含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电话、农副产品的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退市情况、场内经营者违法违章记录等。

(八)应当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市场管理人员每天都应对市场内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要求经营户停止销售,或监督其销毁,做退市处理。

(九)应当建立健全市场食品购销挂钩制度。市场开办者应积极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生猪屠宰尝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企业、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尝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九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市场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要求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一)制定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配置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消防检查到位,有记录。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持证上岗;

(二)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三)每个固定铺位应当配置灭火器;

(四)市场内禁止商住不分、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物品、电线乱拉乱接、烧香拜佛等造成消防隐患的行为;

(五)市场开办者应当经常检查市场建筑物状况,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

(六)市场开办单位应严格消防管理,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第十条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组织制度,承担对其所办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市场开办单位应当保证场内经营者的主体合法性,领取证照经营,与入场的经营者签订场地租赁和经营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市场开办单位应当建立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经营者基本情况、信用状况等。专业或批发市场应实行计算机管理;

(三)应在市场内设立消费者投诉服务站,落实专人受理消费者投诉。消费者投诉站应当设有公平秤、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公平秤须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

要求并督促检查农贸市场经营者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相适应的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也可以统一配置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提供给经营者使用。

配合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市场定量包装商品、零售商品等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四)应当设立专门机构,配备负责维护市场秩序、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设施设备检修、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信息宣传等方面的管理人员;建立市场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制,市场管理人员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并佩戴统一证件上岗;

(五)划行归市,设置规格统一、美观、醒目的经营区域标志牌及明确的市场导购图;

(六)维护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督促家禽及肉品经营户实施每天清洁消毒制度,对鲜活家禽存放销售区实施每月清空家禽停业消毒制度。有完善的清洁制度、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并有记录;场内地面应做到硬化、平整、清洁,及时清除场内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保持市场通道畅通,无占道违章经营、乱摆卖、乱搭建、乱张贴;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保证门前、场内车辆停放整齐;承担市场责任区内的“门前三包”责任;

(七)保持三鸟档口排水排污通畅,禁止人畜混居;应修建专门的活家禽宰杀加工室,实行封闭式宰杀;销售、屠宰人员防护措施到位;

(八)家禽及肉品经营户应对经营场所实施每天清洁消毒制度,其中鲜活家禽经营户营业时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品上岗作业,禁止人与家禽混合居祝在市场开办者组织下实施每月清空家禽休市消毒制度;

(九)市场内熟食档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分开,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十)应当修建公用卫生间,并保持整洁明亮;

(十一)应当根据国家政策调控规定的需要调整相关责任。

管理通知【篇9】

为加快行业结构调整,规范项目准入,推进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出台《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年修订版)》(工消费[2010]第93号),今后印染项目的投资备案、施工建设、环评审批、土地供应、信贷投放、质量、安全监管、生产运营等工作将以此为据,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贯彻《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年修订版)》和《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全市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在周村召开。各区县经信局、文昌湖经发局及我市有关印染企业共5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纺织行业协会杨迅处长就《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与《印染行业准入条件》中相关指标填报时需注意的亊项进行了详细指导。

市纺织行业协会赵鹏会长指出当前印染企业准入工作在纺织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促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实现纺织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鼓励我市印染企业积极申报,在企业生产和管理方面上台阶,上水平。克服印染行业在纺织产业链中的短板地位,在纺织行业中发挥更大作用。

市经信委总工程师刘洪松做了总结发言。强调了印染企业准入在印染行业可持续发展中起的引导、规范、促进作用,并就下一步印染准入工作做了部署。

另,我市纺织行业协会、兰雁集团、沃源集团、祥源纺织公司4月26日派员参加了由中国印染协会主办、上海印染协会承办的全国宣传贯彻“印染企业准入公告”和“印染企业资源消耗计算方法”会议。

会上,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曹学军处长解读了《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

中国印染协会副会长邢惠路就如何协助政府、配合企业贯彻落实《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作出了解释。

随后印染行业专家讲解了《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中《印染企业综合能耗计算办法及单耗定额 》、《机织印染产品取水计算办法及单耗基本定额》、《针织印染产品取水计算办法及单耗基本定额》的计算方法,并对相关能耗及取水定额指标软件进行了现场演示。通过学习,我市与会企业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印染行业准入政策,掌握了印染能耗及取水的计算方法,为我市印染企业准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管理通知【篇10】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进口企业:

国家将对部分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部分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的公告》(2011年第55号),该公告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本次公告中实施强制性认证的部分消防产品包括:喷水灭火产品、消防水带、火灾报警产品、泡沫灭火设备产品、灭火剂产品、消防装备产品、建筑耐火构件。自2011年10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的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检验检疫机构提醒进口企业,当进口消防产品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时,应及时到具备资质的认证机构申请“CCC”认证,并按规定在产品上加贴“CCC”标识,经检验检疫机构检查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链接:中国强制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英文缩写为“CCC”,是中国政府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或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深圳检验检疫局坪山办 张国礼)

管理通知【篇11】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驻京部队和广大市民特别是拥有机动车的市民大力支持下,自20xx年10月11日起试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取得良好效果。xx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好于往年同期,市区道路交通流量下降、车速提高。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市区空气质量和道路交通压力将进一步加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要求,巩固前一阶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取得的成果,大力推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建设人文、科技、绿色,市政府决定继续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xx年4月11日起,xx市各级党政机关继续封存30%公务用车。xx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xx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xx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继续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xx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xx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有关规定,自20xx年4月11日至20xx年4月10日,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xx市其他机动车(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继续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的交通管理措施,停驶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根据上述第一、二条规定,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停驶日,分别为:

(一)自20xx年4月11日至20xx年7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xx年7月11日至20xx年10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三)自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自20xx年1月9日至20xx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市政府将继续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分阶段缓解市区交通拥堵方案,打通断头路,完善过街设施,优化平交路口,畅通道路微循环系统,努力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方便市民出行;推行差别化配套建设停车位标准和适度提高停车收费价格,严格规范占道停车;加快建立智能交通系统,大力推进现代交通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特此通告。

二○xx年四月三日

管理通知【篇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工联原[2010]86号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采取综合措施对耐火粘土萤石的开采和生产进行控制的通知》(国办发[2010]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特制定《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行业准入标准》,现予公告。

各有关部门在对耐火粘土(高铝粘土)建设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环境影响评价、信贷融资、产品生产和出口、质量认证、工商注册登记、安全监管等工作中要以本准入标准为依据。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行业准入标准

一、总 则

(一)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开发利用与有效保护资源和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采取综合措施对耐火粘土萤石的开采和生产进行控制的通知》(国办发[2010]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准入标准。

(二)本准入标准中的耐火粘土(高铝粘土)系指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储量备案的高铝粘土矿区的高铝粘土矿石和经过窑炉煅烧(电熔)的高铝粘土熟料。

二、生产布局条件

(三)高铝粘土矿采选、加工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和产业规划,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铝粘土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要求。

(四)严格限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限采区新设高铝粘土开采矿山。禁止在禁采区内新设开采矿山,已建矿山应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学校与托幼机构、疗养地、医院和食品、药品、电子等对环境质量要求高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主要河流两岸、公路、铁路干线两侧一定范围,不得新建高铝粘土生产加工企业。

三、生产规模、工艺与装备

(五)新建高铝粘土矿山开采规模应与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并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矿山开采设计应根据资源状况、赋存条件以及开采设计方案等选择安全、节能、环保、高效、适用的采矿方法和装备。

(六)高铝粘土选矿企业单条生产线原矿年处理能力应大于5万吨。选矿回收率要求达到80%以上。

(七)高铝粘土熟料加工企业年生产能力不得小于5万吨,其中,单线年生产能力要求达到:1.回转窑≥3万吨; 2.隧道窑≥2万吨; 3.梭式窑、竖窑≥1万吨。

四、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消耗

(八)高铝粘土采选企业露天采矿回采率要求达到80%以上,地下采矿回采率要求达到70%以上。

(九)高铝粘土矿一般情况下只能用于耐火材料、刚玉型研磨材料、高铝水泥、陶瓷匣钵等工业生产原料。对同一矿床伴生(共生)的多种耐火原料及相关矿产,必须综合开采,合理利用,严防优材劣用。

鼓励对低品位高铝粘土矿进行选矿加工提纯,分级选别、分级使用,实现资源综合利用。

(十)高铝粘土熟料煅烧平均能耗指标要求:1.转窑吨产品能耗小于220公斤标准煤; 2.隧道窑吨产品能耗小于230公斤标准煤; 3.梭式窑吨产品能耗小于300公斤标准煤; 4.竖窑吨产品能耗小于180公斤标准煤。

(十一)熟料煅烧装备应采用通过技术改造的环保节能型窑炉,并采取余热回收利用措施。

五、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

(十二)高铝粘土矿山采选以及熟料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要符合国家《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等有关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以及有关地方标准和要求的规定。

(十三)企业必须按照环保、水土保持和耕地保护等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防止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执行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规定,履行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义务。

六、主要产品质量

(十四)高铝粘土生料和高铝粘土熟料应满足以下标准:《铝土矿石》(GB/T24483-2009)、《高铝矾土熟料》(YB/T5179-2005)。

七、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

(十五)高铝粘土采选生产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等有关规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活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和竣工验收。

(十六)高铝粘土采选企业必须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具备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条件。完善职业危害防治设施,按照标准配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十七)矿山开采企业应设置地质测量机构,配备地质、测量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矿山资源储量的动态监测。大中型矿山应配备3-5人,小型矿山2-3人;确无条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应以合同(协议)的形式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矿山地质测量工作。

(十八)矿山开采企业必须配备具有矿山开发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大中型矿山2-3人,小型矿山1-2人。

(十九)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各类保险,并为从业人员缴足相关保险费用。此外,企业还应遵守其他各项法律法规,做到合法经营。

八、监督与管理

(二十)重点高铝耐火粘土资源地区应制订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并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未列入规划和未开展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不得受理审批。

新建和改扩建高铝粘土项目应当由省级工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编制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充分论证和评价项目的资源回收率、综合利用水平,能源利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生产工艺条件对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保护程度,评审合格方可进行项目核准申请。

对不符合准入标准的项目,主管部门不得核准;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贷款和其它形式的授信支持,国土资源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消防、卫生、工商、质检、安监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地方人民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决定撤销或责令关闭的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应依法撤销相关许可证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二十一)现有高铝粘土开采和生产企业应通过技术改造、资源整合、加强管理达到本准入标准。2011年7月1日以后仍达不到本准入标准要求的,应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

(二十二)高铝粘土开采和生产企业必须建立生产和销售台帐,自觉接受和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报送报表。不符合准入标准的生产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高铝粘土;用户不得购买不符合准入标准的生产企业生产的相关产品。

(二十三)省级和市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执法部门负责对当地生产经营企业执行本准入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本准入标准的生产企业,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分别取消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出口供货资格和产品出口许可证。工信、国土资源、环保、安全生产等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依据各自职能负责对当地高铝粘土开采和生产企业执行准入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对高铝粘土采选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检查。

(二十四)国土资源部定期公告符合本准入标准的高铝粘土矿开采企业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定期公告符合本准入标准的高铝粘土生产经营企业名单,实行社会监督、动态管理。

(二十五)充分发挥现有国家级铝粘土批发市场的产品配置功能,本着“优质优用、优质优价、综合利用”的原则,调控产品流向,统筹安排各地区、各行业对高铝粘土的需求,合理高效地配置矿产品。(二十六)行业协会要协助、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行业准入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国内外高铝粘土市场的分析研究、促进采选生产工艺技术发展,推广行业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环保新技术,建立符合准入标准企业的评价体系,科学公正提出评价意见。

九、附 则

(二十七)本准入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所有类型的高铝粘土矿山、高铝粘土加工企业。

(二十八)本准入标准中涉及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政策、法律法规若进行修订,则按修订后的规定执行。(二十九)本准入标准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监理合同


一般的合同是如何书写的呢?随着人们对法律信任度的提高,合同成为了合同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的表现。本文作者挑选出一篇十分有参考价值的“监理合同”,特此分享并欢迎各位读者前来阅读。希望您读后能够受益并喜欢本文,不妨把它分享给身边的人吧!

监理合同【篇1】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_________个月(天),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理合同【篇2】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十六条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

……………………

监理合同【篇3】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主订立的合同属于( A )

A 效力待定合同 B无效合同

C 有效合同 D 附条件合同

2、施工企业授权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施工管理,项目经理为施工企业实施采购材料的行为属于( D )。

A 职务代理 B指定代理

C 法定代理 D委托代理

3、在如下代理的法律特征中,正确的表述是( D )。

A 在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中应约定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B 代理人不得在被代理人不在场的情况下以被代理人名义与另一方签订合同

C 在被代理人履行合同过程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时,可适当追究代理人的责任

D 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4、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实分为行为和事件两类。下列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事实,属于行为的是( D )。

A 地震灾害导致施工暂停 B 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

C 社会动乱影响施工进度 D 图纸设计错误导致的工程返工

5、施工项目的工程担保中,保证期限因保证内容和风险不同而各异。下列保证方式中,保证期限相对较短的是( A )。

A 施工投标保证 B 施工履约保证

C 施工预付款保证 D 质量保证金保证

6、监理公司以其所有的房屋作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该抵押合同的生效日期为( B )之日。

A 当事人签字 B 抵押物登记

C 转移产权证 D 转移房屋占有

7、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主要区别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D )。

A 抵押物必须是债务人的财产,质押物可以是第三人的财产

B 抵押物必须是第三人的财产,质押物可以是债务人的财产

C 担保期间,抵押物必须转移给债权人,质押物不需转移给债权人

D 担保期间,抵押物不需转移给债权人,质押物必须转移给债权人

8、下列关于留置担保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B )。

A 留置不以合法占有对方财产为前提 B 可以留置的财产仅限于动产

C 留置担保可适用于建设工程合同 D 留置以合法占有对方固定资产为前提

9、投标保证的有效期限从( C )之日起计算。

A 招标文件出售 B 投标文件递交

C 投标截止 D 中标通知书发出

10、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可以据此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是( D )。

A 投标文件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B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

C 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D 投标截止日期后要求撤回投标文件

监理合同【篇4】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履行期间,在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下列关于勘察费结算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B )。

A 不论工作进行到何种程度,发包人均应全额支付勘察费

B 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应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应全额支付勘察费

C 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定金不退;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根据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D 不论工作进行到何种程度,定金不退,并应根据工作量比例支付勘察费

2、某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的合同价为100万元,定金为合同价的20%。设计工作完成40%时,发包人因建设资金筹措困难决定取消该项目的建设,通知设计单位解除设计合同。按照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发包人应赔偿设计单位的违约金额为( C)万元。

A 20 B 40

C 50 D 100

3、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当组成合同的文件出现矛盾时,应按合同约定的优先顺序进行解释,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优先顺序正确的是( D )。

A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B、中标通知书、专用条款、协议书

C 中标通知书、专用条款、投标书 D 中标通知书、专用条款、工程量清单

4、下列关于施工合同计价方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

A 工期在18个月以上的合同,因市场价格不易准确预期,宜采用可调价格合同

B 业主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即招标的,因工程量估算不够准确,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C 采用新技术的施工项目,因合同双方对施工成本不易准确确定,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D 设备安装工程因无法估算工程量,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5、根据标准施工合同的约定,工程接收证书的颁发日期标志( D )。

A 缺陷通知期开始 B 工程的竣工日期

C 承包商的合同义务完成 D 应当由业主承担照管主要工程的责任

6、施工合同中,通常基于工程的性质和承包工程量等因素约定工程预付款,其目的是(B )。

A 担保发包人能够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

B 发包人帮助承包人解决工程施工前期资金紧张的困难

C 表明发包人与承包人合作的诚意

D 防止承包人擅自变更、终止施工合同

7、下列关于施工进度计划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D )。

A 承包人应当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B 工程师无权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提出不同意见

C 工程师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认可,不能免除承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缺陷应负的责任

D 经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将作为工程的施工进度控制的依据

8、某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2010年9月10日,承包人在9月1日向工程师提出了将在9月17日开工的延期申请,理由是主要施工机械正在大修,工程师在9月2日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要求其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于9月25日运抵施工现场,实际开工日期为9月30日,根据标准施工合同,该工程的.合同工期自( A ) 起计算。

A 9月10日 B 9月17日

C 9月25日 D 9月30日

9、某工程开工通知写明的开工日期为2009年2月1日。承包人因主要施工机械未到场向工程师递交了延期开工1周的申请,但未获得工程师批准。工程实际在2009年2月5日开始动工。2009年12月5日,承包人在自检合格后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于2009年12月20日通过了竣工验收。按照标准施工合同的规定,承包人的施工期应为( A )。

A 自2月1日始,至12月5日止 B 自2月1日始,至12月20日止

C 自2月5日始,至12月5日止 D 自2月5日始,至12月20日止

10、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发包人采购的建筑材料运抵施工现场,在由承包人保管前,应经过( B )共同验收。

A 发包人与监理人 B 监理人与承包人

C 发包人与承包人 D 监理人与供货人

监理合同【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以下简称本工程)委托监理及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4. 本工程建安工程费(或项目概算总投资): 。

本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专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专用条件;

4. 通用条件;

5.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

工程);

6. 附录同容包括: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附录C 廉政责任协议书;

附录D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

附录E 先导区管委会直接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暂行);

附录F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项目建设部关于《先导区管委会直接投资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考核评比办法(试行)》;

附录G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直接投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试行)

(长先建发6号);

附录H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政府投资市政道路基层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附录I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市政道路沥青面层SBS改性沥青及沥青混合料技

术要求;

附录J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直接投资市政道路工程沥青面层质量控制要点

附录K 委托人上级主管部门工程技术管理办法(试行)(长先控发71

号);

附录L 委托人上级主管部门安全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 本工程监理酬金按下述第 ( )种方式计算和支付。

(1)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工程监理酬金按暂定总投资额约人民币(大写) 万元及取费费率 %,计算暂定监理报酬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 元)。

率 %计算,除本合同明确约定计取的费用外,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附加

2、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提供的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

本工程如果中途停工(停建),停工(停建)期间委托人确需监理人提供相

关服务的,经委托人确认后承担实际发生的直接费;

经委托人书面委托,监理人提供本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有关监理服务,相关服务费用由委托人审查确认后另行支付。

3、监理人或委托人依法所应缴纳的税款或行政规费,由监理人或委托人各自承担。如果法律规定委托人为监理人税款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则委托人在扣缴该税款后,将相应扣减支付给监理人的款额,同时向监理人提供有关完税证明。

六、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及工程品质评价要求应达到本监理合同服务范围内各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同等标准或要求。

1. 本工程监理期限自 年月日始,至监理服务范围内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完成备案、竣工结算完成、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月日始,至 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月日始,至 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 年月日止。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3. 本合同一式 十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 九 份,监理人执 三 份。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住所: 住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监理合同【篇6】

1、合同管理监理与公路施工的关系

公路施工和合同管理监理具有紧密的关系,公路施工的目的就是完成施工双方签订施工的合同内容,完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首先公路工程从施工招投标开始,通过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竞争性的公路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办法,邀请一定的候选人,实现公平公买竞标的方式,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而施工合同则是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的具有明确协议的法律文书,它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法律层面的规定,所以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是对公路施工的保障。从完成合同角度来看,合同的履行也是完成市场交易的行为,从工程的业主提出项目到施工方中标签订合同的过程,其中合同的履行是公路施工完工的最终结果,而工程施工则是合同签订的之后要进行的,两者互相缺一不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合同的签订是决标之后进行的,通过签订正式的合同文件将双方的权责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得双方都需要遵守上的条款。最后从监督的角度来看,只有合同双方完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合同的约定完全的履行了合同的规定,才能算合同最终履行完毕。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公路施工和合同管理是不可分割的紧密关系。

2、公路项目中合同管理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2.1招标过程中的问题

根据相关招标工作调查显示,招标过程中,存在各类违规问题较多。公路项目施工招标主要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掌控,而一些招标代理机构由于缺少施工工程的经验,只能将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交由其他专业机构编制,而有些编制合同条款的人员对于实际施工项目的经验不足,根据自己的理解做出的合同条款有时候会存在偏差,比如专业意思表达不清等情况,严重的可能造成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的互相背离,在合同履行阶段会造成很多意外的情况和无法履行的现象,比如由于在编制合同专用条款中没有考虑到实际施工完成情况存在意外情况,导致合同中没有就某些项目进行规定,在完工结算后才发现与最初的设想有出入,但是业主会因为合同的问题而无法追责,因此在施工项目进行招标前要对合同专用条款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树立,找出一切可能的漏洞,以免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损害双方的利益。

2.2合同文本签订不合规范

在施工中标方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对合同文本进行仔细的审阅,防止出现合同条款不合理的问题,这是因为在我国许多建筑合同文本签订不合规范,存在合同内容模糊不清的问题。中标方不注重建筑合同的签订,再签字之前对合同文本没有进行仔细的审阅,导致最终签署的合同文件存在许多漏洞;比如合同文本中对权责规定条款不明确,双方的权责出现明显不对等的现象,而一旦出现违约的情况,对违约责任的认定和出发办法都难以做出界定。对于合同文本签订不合规范的问题在我国出现很多,而且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因为合同管理的问题产生分歧,这是难以避免的问题。

2.3施工中的合同管理问题

从合同具体条款来看,其中有利于发包方的居多,主要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而对于建设单位的制约条款却是很少,特别是针对建设单位的违约条款规定不明确,对违约赔偿方面规定也较少,这是合同条款的不公平,也是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上的一个比较常见的不合理现象,建设方通常以这种方式将自身的风险转嫁到施工方,而施工方为了获得项目只能被动的接受。

3、公路施工中合同管理监理措施

3.1健全合同管理体系

在进行施工招投标的过程中,首先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签约双方对所负的义务和责任都明确了解,在具体签约的过程中可以保证合同执行的合法性。其次要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执行人的层面,只有真正的将责任落实到人才能对合同管理做到真正负责,同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体系,将施工方、合同管理人员、建设方等都纳入到合同管理中来,使合同管理走向规范化和标准化的道路。

3.2强化公路施工中的合同管理工作

在签订前合理选择合同的类型和条款,首先根据不同种类的工程来选择不同的专用格式条款,要对工程总体目标有明确的规划,根据施工要求、空间和施工的总体建构进行综合考虑,这样可以确保合同条款选择的正确性。在施工前双方均要仔细审阅合同具体文本,对不明确的地方要进行仔细询问,了解权利和责任之后才能对整体有一个把握。重要注重对合同的管理,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进行施工,也要按期完工,同时要对施工的质量进行符合,使其符合合同的规定。而在合同履行阶段则是合同管理的重要阶段,首先要设置专人对合同进行管理,定期考察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将具体情况反馈给合同双方。发包方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点进行付款,也要在合同规定起内及时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和对完成工程进行及时的验收工作。承包方需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点内完成相应的工程量,并且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及时通知发包方进行工程质量检验,自觉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使得双方很好的履行合同。

4、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繁荣发展和交通事业的不断进步,我国公路建设的公路里程不断增多。但是公路建设过程中,不论是施工还是监理过程中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管理缺乏统一的文件,监理工作不够详尽到位。公路项目在未来也必定朝着更加规范的市场化方向发展,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在施工招标中的作用,做好施工前中后三个阶段的合同管理,真正将合同作为落实双方权利和责任的依据,一切在合同的框架内进行,这样对规范市场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监理合同【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改造工程委托监理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甲方委托乙方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办公楼联网改造。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办公楼____层____室。

3.工程规模:总投资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

第二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2.甲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3.乙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5.当甲方发现乙方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甲方或工程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在乙方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2.甲方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乙方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3.甲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4.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甲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

6.甲方应当将授予乙方的监理权利,以及乙方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7.甲方应在不影响乙方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8.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乙方员工地住房及约定的设施,对乙方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乙方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补偿损失。

3.甲方如果向乙方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乙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五条 乙方权利

1.乙方在甲方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权利:

(1)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甲方的建议权;

(4)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应当书面报告甲方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

(7)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开令、但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甲方不支付工程款。

2.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甲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甲方批准时,乙方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甲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3.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甲方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甲方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证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乙方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乙方员,向甲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甲方报告监理工作。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甲方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甲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甲方。

4.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2.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条。如果因乙方过失而造成了甲方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

3.乙方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乙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八条 监理报酬及其支付

1.监理报酬总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

2.上述监理报酬的支付方式为。

3.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的滞纳金。

第九条 合同期限

个月,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和解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餐通知


涉及公告通知是所有城市都必须面对的问题。公告通知的内容通常涉及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因此在写作时需要仔细考虑。趣祝福小编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是一篇有关于“管理餐通知”的文章,相信你可以从中找到有用的信息!

管理餐通知(篇1)

近年来,滏阳新河、滏东排河、盐河故道、中干渠等重点河道堤段发现有坟场、养殖场、鱼塘、房屋等违建和河道种植树木、倾倒垃圾等破坏河势稳定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河道畅通和行洪安全,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为进一步加强河道规范管理,发挥河道综合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通告如下:

一、国家对水工程实施保护,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严禁以下行为:

(一)私自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私自在大坝、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安全的活动;

(三)移动或者拆除河道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以及各类测量、监测等附属设施;

(四)设置拦河渔具以及弃置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杂物;

(五)挤占河道。

二、禁止围垦河道。禁止在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对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限期清除;逾期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工程和防汛抢险的义务。不得破坏、侵占、毁损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等。

四、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部门监察机构或人员,依法维护水利工程的管理秩序和水事秩序。为维护水利工程的管理秩序,禁止:

(一)干预和阻挠工程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二)拦截、抢占水源,破坏供水、用水、排水秩序;

(三)非工程管理人员操作闸门及各项设备。

违反以上规定者,由行政部门依法查处,拒绝行政处理的,移交公安部门,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x

20xx年x月x日

管理餐通知(篇2)

一、群管理员应热爱xx群、xx群管理工作,具有自觉奉献的精神。

二、管理员应及时发布公司内部的工作公告及相关通知。

三、管理员应维护好群内秩序,正确引导员工参与讨论,热心

回答和进取帮忙员工解决问题。

四、管理员有权对违反规定的成员给予清理出群。

五、管理员不得将自我的xx号与密码借于他人使用。

管理餐通知(篇3)

各位老师、同学们:

为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优化、美化校园环境,经学院研究决定,近期将对校园内长期停放的无主摩托车、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的区域为:校园内所有停车场(含地下停车场)。

二、对无主车辆进行清理的办法及时间如下:

1、xxxx年6月19日—7月19日期间,在校园内存放有车辆的人员对自己的车辆进行清理,正常使用的车辆请务必停放在学院新划定的各个停放点(区)并停放整齐。

2、xxxx年7月19日—7月31日期间,学院将对无人认领的、符合无主车辆认定标准的车辆进行统一清理。

3、毕业班同学的自行车,请在7月19日之前处理完毕,逾期未处理的,视为无主车辆。

4、请有被学院查处而暂时寄存的摩托车、电动车车主,请在本学期放假前带有效证件和保证书到保卫部办理取车手续,并带出校园处理。学院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资 料 站 大 学 资 料 站 学 院 保 卫 部

资料站大学资料站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20xx年x月xx日

管理餐通知(篇4)

电动车火灾亡人火灾事故频发,教训极其深刻,为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公民应自觉遵守《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

二、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应设置电动车集中存放(充电)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并落实专人看守。

三、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清理未集中停放电动车,制止公共部位乱接乱拉充电线路的行为。

四、如有违反规定,将采取强制清理、暂扣、罚款等措施。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特此通告。

xxx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

年8月29日

管理餐通知(篇5)

为加强对城市建设工程、修缮工程的垃圾渣土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本市市区产生、清运、弃置、调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通告。

二、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是本市工程渣土的主管部门。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是管理工程渣土排放和弃置场地的专门机构。公安、交通、市政、规划、环保、建工、房产、园林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搞好工程渣土的处置管理。

三、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建设单位及个人,应在工程开工前,携带证照、图纸和有关资料,向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申请办理弃置手续;建筑、维修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由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委托所在区城建局办理有关手续。

四、运输工程渣土的单位,必须到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领取工程渣土清运许可证,按市规定交纳管理费,并携证按指定的地点弃置,不得在指定范围以外倾倒工程渣土。

五、需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单位应到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由该处统一调剂。

六、清运工程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将工程渣土运至市环卫部门设置的弃置场,按弃置数量交纳弃置费。

七、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负责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下列处罚:

违反本通告第三条的,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处以3000元罚款;

违反本通告第四条的,责令其补办手续,清除一定范围的工程渣土,并按运输车辆大小,每车次处以20xx元至5000元罚款;

违反本通告第五条的,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处以每车500至1000元罚款。

对未经市环卫部门批准,擅设工程渣土弃置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所设规模及影响程度,处以3000至10000元罚款。

八、对非法倾倒工程渣土的机动车驾驶员,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人员有权持公安和环卫部门联合印制的专门检查证,暂扣驾驶执照,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九、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通告,秉公依法进行处罚,对辱骂、殴打以及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正在施工的单位,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15日内到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补办手续。

xxx

20xx年xx月xx日

管理餐通知(篇6)

一、登记

1、本群以统一成员群名片格式的形式实行成员登记,具体能提帮助的修改:地区-某某捐助-某某。

2、新人入群后在经过入群面试后,必须认真学习本群规,并在管理员提示学习群规当日内跟贴表示遵守群规;

二、广告

本群不允许发布与流浪猫狗主题无关的广告(形式包括网站链接或文字介绍)宠物交易,配种信息

三、活动管理

1、有效活动信息(由管理员发布并组织实施的)

2、除群管理员以外的群成员发布的公告、紧急、通知等带有通告性质信息,均不代表群管理意见,如出问题与群管理无关。

3、除群管理员以外的群成员组织活动的均属于私下活动,不代表群管理意见。

4、对于不接受管理并一意孤行的群成员予以清除

5、除群管理以外人员不得使用群邮件功能进行群发,已经发现立即除名

管理餐通知(篇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加强河道和堤防管理,确保城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工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为保证防洪堤坝的抗洪能力,在坝面泥泞期,除公安、救护、消防、防汛车辆可以行驶外,其它车辆禁止通行。

二、为保证行洪需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修建工程或堵截、开挖河道,改变原有流势;不得在河道行洪断面内植造阻水林木、倾倒灰渣、垃圾,滥采乱挖砂石或取土。如需要在江河河道内修筑工程挖河改道,必须经河道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河道内已有的阻水工程,不得继续扩建,并由设障单位作出清障方案,市、县防汛指挥部监督限期清除。

三、主要江河堤防迎水面一百米内、背水面五十米内范围为护堤地,由江堤管理部门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在护堤地内从事开荒种地、放牧、采砂取土、开顺堤渠、修建房屋等。

四、保护堤防、涵闸、护岸等水利工程设施。禁止在堤身挖掘草皮,滥扒道口,堆放货物,取土挖洞和从事其它危及工程安全的活动。除防汛抢险船只外,任何船只不得在非指定港口、码头停泊或装卸货物。对破坏堤防工程和危害堤防安全的行为,堤防管理部门和护堤人员有权制止。对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严肃处理。

五、严禁滥砍盗伐护堤林木和护岸林木。违者要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要依法惩处。

水利、城建、交警、公安等部门要通力协作,严加管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认真遵照执行。

xxxx

20xx年x月x日

管理餐通知(篇8)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环境安全,防止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确保我区环境安全,现将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要结合自身的'生产情况及环境特点,重点针对环境安全的环节,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环保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环保设施、设备正常、有效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2、加强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管理。要落实各种防范措施和责任,杜绝生产及使用过程中的滴、漏、跑、冒等现象,各种气态、液态化学物品储罐要设置围堰、应急池等防护设施,避免因泄露等造成环境污染。要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建立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并按规定处置。

3、加强停产期间的环境管理。企业设备维修、停产检修时,应严格按照设备检修安全规程进行操作,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和清洗废液直接排放,杜绝污染事件的发生。

4、加强环境应急处理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开展应急培训、演练。

5、各相关单位登陆163邮箱,下载以下附件

特此通告。

xx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xxXX年3月28日

管理餐通知(篇9)

从1月17日到1月21日,我在市交通局及其下属单位进行了为期五天的实习,接触实际,学习新知,感受颇多。尤其是交通局领导的大力支持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各单位的鼎力协助,同样使人感受到这些单位对大学生的重视,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了交通系统对人才的重视程度。现在我就把这五天的实习作一总结如下.

行程简述:

为期五天的实习,首先从参观市交通局开始,交通局的领导对河南理工的同学极为重视,局长亲自与我们的辅导老师薛艺君商议日程安排,并派了一位办公室副主任全程指导,在接下来的座谈会上,孙主任给我们详细介绍了焦作市交通局的地位、职责、成绩等,然后由孙主任带领,一行人徒步来到距交通局不远的焦作市新客运站。在新客运站,负责接待我们的是当日值班站长卢站长,在他的带领下,我们对这所刚刚投入运营的车站进行了实地考察,学习到了作为一级车站的硬件和软件设置,不禁为焦作客运市场的蓬勃发展感到兴奋不已。周一下午大家即按卢站长的安排,进入各自的岗位进行操作,在新站的实习持续到周二结束。周三早上,孙主任一大早就率领一辆交通局内部通勤车在西门口等待大家了,一行人来到市南的焦作市运输管理局,运管局局长兼党委书记王学银在百忙之中热情接见了大家,并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了自20xx年运管处更名为运管局之后的可喜变化。这是市交通局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焦作市的道路运输,车辆安全以及驾驶员技能培训等等,除此之外,另有下属的三个独立企业,货运中心,交通加油站和一个汽车修理厂。我们首先参观了全程微机控制的车辆安全检测中心,另外参观了运管局自己的图书馆,依整体安排,我来到客运科参与科内事物的处理,收获颇大。周五是实习的最后一天,依孙主任的安排,我们一行20人到焦作境内的黄河大桥,参观游览了宏伟的黄河大桥,领略了冬日黄河的另一番魅力。

实习认识:

第一部分:通过交通局办公室孙副主任的介绍和自己的相关查找,我了解到如下资料:焦作市交通局是负责全市交通行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它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点: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订全市交通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路、内河航运、地方铁路发展规划,编制并实施交通工作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三)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制订全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负责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保证国家战略物资、紧急物资的运输;协助国家、省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实施,组织实施全市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四)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维护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路、内河航运、地方铁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负责交通规费的征稽和管理;负责全市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六)负责全市水上安全监督,船舶检验,防止船舶污染以及航运管理工作。

(七)负责制订和实施全市交通科研规划、中长期计划,组织科技开发,传递交通管理、科技情报和经济信息,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八)指导全市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对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

(九)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局属学校;指导行业学会及有关群团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另据介绍,我了解到交通局的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二)人事教育科

(三)计划科技科

(四)工程管理科

(五)路政运管科

(六)规费征稽科

(七)财务科然

而令人惊异的是,交通局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据了解,20xx年焦作交通共完成固定投资额达17亿元,然其整个系统编制则精简的令人吃惊——交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含兼职),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即使编外人员有定存在,这样精干的队伍,确实令人佩服。第二部分:在为期两天的客运站实习里,我逐步了解到以下的信息:焦作市新客运站,总投资4200万,占地90余亩,建筑面积达12,700m。

管理餐通知(篇10)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深入开展“清洁武汉,美化家园”活动,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根据《武汉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施工渣土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行施工渣土清运资质管理。凡从事施工渣土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市城市管理部门认定的施工渣土清运资质。严禁无施工渣土清运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从事施工渣土运输业务。各建设、施工单位不得雇请无施工渣土清运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运施工渣土。

二、严格实行施工渣土排放统筹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排放施工渣土前,必须到市城市管理部门办理施工渣土排放手续,按市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排放。

自有施工渣土消纳场地的单位,必须到市城市管理部门办理申报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消纳;未经市城市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设立施工渣土消纳场地。

三、严格施工工地和消纳场地保洁措施。需要排放施工渣土的工地出入口和消纳场地出入口,必须采取硬化措施并配置冲洗设施。进出施工现场和消纳场地的车辆应保持整洁,禁止车轮带泥上路。

四、凡从事施工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按市城市管理部门指定路线和规定时间运输。

五、凡从事施工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设置密闭式加盖装置,否则,不得从事施工渣土运输业务。施工渣土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对运输车辆安装密闭式加盖装置。安装工作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六、对未取得施工渣土清运资质从事施工渣土运输业务的违法行为,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照《武汉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元至20xx元罚款;对施工渣土运输车辆污染路面的违法行为,按每平方米50元处以罚款;对擅自将施工渣土倾倒在非指定场所的`违法行为,按每立方米500元处以罚款。

违反本通告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等有关管理规定的,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

七、市城市管理、公安交管、交通等部门和武汉警备区应加强对施工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对无牌、无证、报废、未经密闭加盖和假冒军警车辆运输施工渣土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八、本通告适用于本市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其他区的施工渣土管理工作参照本通告执行。

九、本通告自20xx年5月25日起施行。

xxx

20xx年xx月xx日

管理餐通知(篇11)

为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树立良好文明城市形象,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xx市城市渣土管理办法》等,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渣土专项治理”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渣土是指城市建设、企业生产中需要和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工程土石方、弃土、余泥等),建筑材料(含沙、卵石、灰浆等)及散体物料(含散煤、煤渣等)。

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区渣土管理工作。公安、工商、交通运输、环保、住建、规划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搞好渣土管理工作。

三、在城区进行建筑垃圾处置(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活动),应当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3日内依法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

四、建设(拆迁)工地的建筑材料应当堆放在护栏围挡内,围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围挡外不得堆放渣土、摆放施工机具,施工完毕后必须及时清运建筑垃圾。

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禁止建立非法土场。

六、单位和个人因住宅、门店装修产生的零星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禁止临街堆放。

七、单位和个人应主动清除沟港、鱼塘以及道路两边的垃圾,一万方以下由各单位和个人清运,一万方以上由政府部门清理。

八、渣土运输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车辆在从事渣土运输时,必须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证》、《车辆行驶证》,并接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的管理、检查;

(二)运输车辆必须按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并到指定地点倾倒;

(三)运输车辆运输液体、散装货物,在行驶出施工现场前,应作密封、包扎、覆盖,并将车厢漕帮、车轮清洗干净,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泄露、不遗撒,不得带泥上路,不得随意倾倒。

九、有下列情形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改正:

(一)基建工地不围挡作业的;建筑材料等堆放在围挡处的;建设工程竣工后,未按规定时间清运渣土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施工单位处以5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二)施工场地的泥浆水未经沉淀排入下水道的;渣土运输车辆不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不按指定地点倾倒渣土的;沿途撒落渣土,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三)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者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单位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四)擅自设立处置场受纳渣土的,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五)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六)随意倾倒和堆放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七)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十、对侮辱、殴打渣土管理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市民也可以积极举报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xxxxxxxx(上班时间)、xxxxxxxxxx(下班时间)。

十二、本通告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实施,自20xx年5月27日起施行。

xxx

20xx年xx月xx日

补充资料

充分认识加强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项目和建设工地逐渐增多,工程渣土及各类建筑材料运输需求及处置数量日益增加,同时应该看到,工程渣土运输处置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污染城市环境、危害群众交通安全等突出问题,社会各界对此十分关注。加强工程渣土运输处置规范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型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态文明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强化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营造安全整洁优美舒适的宜居环境有着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配合,落实分工,齐抓共管,推进我县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

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实施密闭运输,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杜绝机动车带泥上路和运输过程中的抛撒滴漏;规范工程渣土运输秩序,严格落实运输资质审批,严肃查处无证运输,坚决遏制工程渣土运输车辆不遵守交通信号、超载超速、车容不洁、偷倒乱倒等现象;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化管理水平;完善许可制度,强化依法行政,整合管理资源,逐步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处理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厉的工程渣土全程管理长效机制,改善城市道路交通和生态环境,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管理餐通知(篇12)

各位老师、同学们:

为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优化、美化校园环境,经学院研究决定,近期将对校园内长期停放的无主摩托车、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的区域为:校园内所有停车场(含地下停车场)。

二、对无主车辆进行清理的办法及时间如下:

1、xxxx年6月19日—7月19日期间,在校园内存放有车辆的人员对自己的车辆进行清理,正常使用的车辆请务必停放在学院新划定的各个停放点(区)并停放整齐。

2、xxxx年7月19日—7月31日期间,学院将对无人认领的、符合无主车辆认定标准的车辆进行统一清理。

3、毕业班同学的自行车,请在7月19日之前处理完毕,逾期未处理的,视为无主车辆。

4、请有被学院查处而暂时寄存的摩托车、电动车车主,请在本学期放假前带有效证件和保证书到保卫部办理取车手续,并带出校园处理。学院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资料站大学资料站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20xx年x月xx日

处理通知精品


在我们所处的社会中,经常会与公告通知打交道。各种机构都可以发布公告通知,那么在撰写公告通知时,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如果你对“处理通知”感兴趣,栏目小编为您准备了相关内容,请您莅临我们的网站,与我们分享!我们真诚欢迎您的到来!

处理通知 篇1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工资等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8〕65号)

各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市级企业主管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

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过程中,部分区县(自治县)劳动保障部门和企业就贯彻执行有关工资、工作时间制度等规定提出了一些问题,现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和假期工资标准的问题

用人单位执行《关于企业职工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6〕124号),其职工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和假期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原则上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和假期工资标准。

二、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一致的,适用最低工资标准时应当遵循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就高不就低。

三、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问题

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四、关于中班、夜班津贴的问题

《重庆市劳动局关于移植修订和废止一批劳动保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0〕199号)第二条规定:“对现仍在适用的原重庆市劳动局(含以重庆市劳动局为主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发)的劳动保障规范性文件,从2000年7月1日起予以废止。其中部分政策需继续执行的,由本局移植制定并予以公布。”2000年7月1日后市劳动保障局及有关部门没有制发过有关中班、夜班津贴方面的规定,此前我市有关中班、夜班津贴的规定已经废止。中班、夜班津贴属于企业内部分配的范畴,由企业在内部分配办法中解决,并注意向脏、苦、险、累岗位倾斜。

五、关于清凉饮料费的问题

根据《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05号)第十四条规定:“每年5月至9月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清凉饮料费用标准按以上规定执行。《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用标准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5〕28号)废止。

六、关于烤火费的问题

烤火费属于福利范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规定执行。

七、关于非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审批的问题

(一)关于非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审批的适用范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的适用范围执行,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二)对企业职工非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审批按分级管理的办法进行。市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城区的合资、外资企业,规模以上的民营企业,外地在渝的企业单位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不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企业(中央直属企业除外)由企业所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三)执行非标准工作时间制度的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问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每天实际工作时间和每月工作天数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月工作20.83天)。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89号)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加班工资规定,包括法定休假日上班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平均日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工作天数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工作日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是法定休假日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超过36小时。

上述处理意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处理通知 篇2

市河务(管理)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因我局所属有关单位名称变更,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公文处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关于文件头的印制 1、省局根据此次变更后的名称设计了文头,字体为华康简标宋体(同黄委文头字体),各市河务(管理)局、局直各单位可以此为参照印制本单位上、下行文的文头。 2、请各市河务(管理)局指导要求好县局的文头更改工作。 3、文头印制标准严格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执行。 二、关于发文字号 1、根据变更后的名称,对各单位发文字号规定如下: 菏泽河务局发文字号为“菏黄X〔2004〕XX号”(其中X为机关部门代字,XX为发文顺序号,下同); 东平湖管理局发文字号为“东平湖X〔2004〕XX号”; 聊城河务局发文字号为“聊黄X〔2004〕XX号”; 济南河务局发文字号为“济黄X〔2004〕XX号”; 德州河务局发文字号为“德黄X〔2004〕XX号”; 淄博河务局发文字号为“淄黄X〔2004〕XX号”; 滨州河务局发文字号为“滨黄X〔2004〕XX号”; 河口管理局发文字号为“黄河口X〔2004〕XX号”; 经管局发文字号为“鲁黄经管〔2004〕XX号”; 服务中心发文字号为“鲁黄服〔2004〕XX号”; 职工学校发文字号为“鲁黄校〔2004〕XX号”; 黄河医院发文字号为“鲁黄医〔2004〕XX号”; 信息中心发文字号为“鲁黄信〔2004〕XX号”; 供水局发文字号为“鲁黄供水〔2004〕XX号”; 储备中心发文字号为“鲁黄储〔2004〕XX号”; 培训中心发文字号为“鲁黄培〔2004〕XX号”; 设计院发文字号为“鲁黄设〔2004〕XX号”; 工程局发文字号为“鲁黄工〔2004〕XX号”; 水泥厂发文字号为“鲁黄厂〔2004〕XX号”。 监理公司发文字号为“鲁龙监〔2004〕XX号”。 2、便函的发文字号在年份前加“函”字即可,如“菏黄办函〔2004〕1号”。 3、传真电报的发文字号在年份前加“电”字即可,如“菏黄电〔2004〕1号” 4、各单位文件要使用规定的发文字号,不得自行变更或重新设立。 5、各市河务(管理)局对所属单位发文字号作统一的规定。 三、关于发文概括语 1、省局。“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简称“山东河务局”,系统内可简称“省局”。 2、各市河务(管理)局。指菏泽、聊城、德州、济南、淄博、滨州河务局,东平湖、河口管理局。 3、局直各单位。指经管局、服务中心、职工学校、黄河医院、信息中心、供水局、储备中心、培训中心、设计院、工程局、监理公司、水泥厂。 4、各县河务(管理)局。指各市河务(管理)局所属的河务(管理)局。 5、局属各单位。指各市河务(管理)局及所属县河务(管理)局、闸管所,局直各单位。 6、局属有关单位。指局属单位中部分单位。 7、机关各部门。指省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党委、山东黄河工会。 8、文件发送单位较少或直接发送某一单位的,可直接写发送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全称、简称以《山东黄河河务局机构名称规范》规定的为准。自11月1日起使用。 四、关于文件头上网 1、各市河务(管理)局对上网的文件进行规范,做到上网文件字体、字号等与纸质文件相同,并加上相应的红头,实现与纸质文件原样的显示效果。 2、各市河务(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县局文件上网的格式规范工作。 3、详细技术问题请与山东黄河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0)7018、(80)7019。 五、关于规范使用单位名称的问题 各单位文件、信函、会场、标语等需要标识单位名称时要使用规范化全称或简称,字体使用规定的简化字,不要出现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

处理通知 篇3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你所应对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为保证股票特别处理期间交易通信系统的安全和有关信息的及时披露,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证券交易所应要求上市公司在特别处理之前于指定报刊头版刊登关于特别处理的`公告。如果公告日为非交易日,公告后第一个交易日开始,证券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实行特别处理;如果公告日为交易日,该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公告当日停牌一天。

2.特别处理股票的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

3.证券交易所应在发给会员的行情数据中,于特别处理的股票前加“ST”(special  treatment的缩写)标记,要求会员据此标记将行情公布给投资者,并要求有条件的会员使有“ST”标记的股票行情闪烁显示或另屏显示。

4.指定报刊应另设专栏刊登特别处理股票的每日行情,不得将特别处理股票的每日行情

处理通知 篇4

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

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企〔2005〕123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据一些地方和企业反映,企业因城镇规划、库区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搬迁而收到政府给予的相应补偿款,其有关财务处理规定不明确,不便执行。为此,现就有关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财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二、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区分以下财政部文件情况进行处理:

(一)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二)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四)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关于财企[2005]123号文件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收到动拆迁补偿的会计处理是我们在审计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之一,但以往只有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发布的地方性文件而缺乏全国统一的处理规定,致使实务中做法不一致的问题相当普遍(例如有的地方作为资本公积,有的地方冲减新购建的资产的入账价值,还有些地方则作为一次性的收益)。财政部于2005年8月15日发布了《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首次在财政部文件的层面上明确了企业在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时应进行何种会计处理的问题。该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1. 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2. 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应当核销该专项应付款。其中:

(1) 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2) 以下各项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l 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注:也就是可搬迁设备因搬迁而发生的增量费用); l 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

l 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

3. 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指贷方余额,即拨款结余),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指借方余额),应计入当期损益。

4. 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 财企[2005]123号文件的规定总体上与现行会计规范中收到与特定资产相关的政府拨款的会计处理规定是一致的,即收到时先计入专项应付款,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在其中核销,项目完成后将剩余的不需上缴的拨款转入“资本公积—拨款转入”科目,可用于转增资本或者弥补亏损。 在该文件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下文对此进行讨论。

一、 关于财企[2005]123号文件的适用条件问题

1. 可适用本文件的动拆迁项目的范围

根据财企[2005]123号文件的规定,该文件只规范从政府收到的搬迁补偿款的财务处理。既然搬迁补偿款是从政府收到的,那么相应的动拆迁项目也必然是由政府主导的。这也就是此类搬迁的最重要特征。政府主导性所派生出来的另一项特征是非自愿性(或者说非主动性),即不是企业主动搬迁,而是根据政府的指令被动搬迁。由政府下达的搬迁通知是表明“政府主导性”和“非主动性”的重要证据。

另外,此类搬迁在多数情况下是为了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水库库区建设或者建造重大市政设施(如道路拓宽、地铁、绿地等以社会公益目的为主的设施)而实施的,也就是建设项目在多数情况下带有公益性质。但建设项目的公益性本身并不构成适用财企[2005]123号文件的必要条件。例如:政府为了调整城市布局,将原位于市中心区的重污染工厂搬迁到郊区,在原址兴建高级住宅区。此类建设项目当然并非公益性项目,但它是在政府主导下,并非企业主动进行的搬迁,因此,在此类搬迁中企业从政府收到的补偿款项也同样适用财企[2005]123号文件的规定。

在实务中,此类动拆迁可能是由政府直接出面实施的,也可能通过“市场化操作”由政府委托专业的动拆迁公司或者政府办的“开发公司”等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或者通过企业所在的上级控股公司实施。这时除了考虑前述的“政府主导性”和“非主动性”两项基本特征以外,还要结合补偿款项的来源判断能否适用财企[2005]123号文件。关于对补偿款项来源的分析,详见下文“2. 补偿款项的来源”。

企业通过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协议,将其原先的用地转让给房地产公司进行房产开发,不属于财企[2005]123号文件规范的范围,而应当按照常规的转让无形资产业务进行处理。有时在此类业务中还会出现这样的安排:先由企业将土地交回给土地储备中心,再由土地储备中心转让给房地产开发公司。这种安排中虽然有土地储备中心作为中间人,但只是为了满足相关政府部门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要求,土地储备中心往往是“平进平出”,并不赚取差价,即土地储备中心按照企业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签订的协议上注明的补偿款向企业支付补偿,同时向房地产公司收取转让金,本身并不从该交易中谋取经济利益,也就不影响交易的实质。更重要的是该交易并非由政府主导。因此,此类情况下的搬迁及其补偿款的处理不适用财企[2005]123号文件的规定。 2. 补偿款项的来源

根据财企[2005]123号文件的规定,该文件所涉及的补偿款是指由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在实务操作中,此类款项的收取可能有以下几种途径,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1) 直接从政府取得补偿金,也就是付款人为政府财政专户。这是最简单的情形,多见于由政府直接实施搬迁的情形。款项直接来源于政府本身就是该项动拆迁系政府主导的一项重要证据。在此类情况下,审计时应取得政府的搬迁通知、确定搬迁补偿款项金额的政府批文和银行进账单等证据,将实际收取的补偿款金额与政府批文核对一致,同时核实银行进账单上载明的付款人是否为财政专户。

(2) 从动拆迁的具体实施者,例如专业动拆迁公司、政府办的“开发公司”或者被搬迁企业所在的企业集团(控股公司)获取补偿金。我们认为,在同时满足以下2项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将所收到的搬迁补偿款项视同为政府拨款:

① 补偿款项的金额最终由政府确定并以批文形式明确,实际收到的补偿款项金额与政府批文一致。政府可以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对被拆迁的房屋、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被搬迁企业因搬迁而需发生的其他增量费用和损失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需支付的补偿款项金额,但补偿款项金额的最终决定权应当在政府手中,最终以批文的形式加以明确。

在实务操作中可能会出现被搬迁企业与动拆迁的具体实施者谈判确定补偿金额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是由于政府拨给动拆迁的具体实施者一笔总的款项,但不确定其中每一户被搬迁企业和居民动迁户应获得的补偿份额。同时,动拆迁的具体实施者通过与被搬迁企业的谈判,意图尽量压低补偿金额,实际支付的补偿金额与其从政府收到的款项之间的差额就形成了动拆迁的具体实施者的利润。这种情况下被搬迁企业收到的补偿款不能视为政府拨款,不适用财企[2005]123号文件的规定。

② 补偿款项最终来源于政府财政专户,动拆迁的具体实施者在这一过程中只是起到代收代付的作用,即把政府拨给的款项原封不动地支付给各家被搬迁企业,并不利用搬迁补偿款的收付过程谋取其自身的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为此,审计中需要实施下列程序:

l 如果被搬迁企业不能提供确定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方式的政府批文(政府应在该批文上明确各家被搬迁企业分别应获取的补偿款金额),则应向动拆迁的具体实施者索取该批文(可以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动拆迁具体实施者的公章以确认其与原件一致)或者函证该批文的主要内容,将该批文中的各项规定与目前实际收到的补偿款项金额、支付方等核对一致。凡不能提供相关政府批文或者函证确认其各项主要条款内容的,则不能认定为政府拨款。

l 向动拆迁的具体实施者了解其所支付的搬迁补偿款项的来源是否为财政资金。可以要求动拆迁的具体实施者提供收到政府拨款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核实其付款人是否为财政专户。

实务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补偿款的付款人是政府办的“开发公司”,但政府实际并未向开发公司拨入该笔补偿款项,而是要求或者默许其从土地出让金、转让金收入中坐支。这种情况违反了财政收支“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因而是不合规的;同时也因为其直接来源不是财政,不能认定为政府拨款。 不符合上述政府拨款构成条件的补偿款项不属于财企[2005]123号文件的规范范围,对其处理尚无明文规定。对此我们认为:此类款项应当视为企业转让其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和相关固定资产所收到的款项,应当在扣除所清理或报废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因搬迁直接导致的费用后,将余额计入损益处理;但如果确有证据表明所收到的搬迁补偿款显著高于所清理或报废的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其他因搬迁直接导致的费用之和,则所清理或报废的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可以计入损益;同时应将超出部分视同非政府机构所给予的、与重新购建新资产相关的捐赠,计入资本公积。

二、 搬迁补偿款项会计处理中的一些特殊问题

1. 可从搬迁补偿款项中核销的费用和损失的范围

财企[2005]123号文件对于可从搬迁补偿款项中核销的费用开支的范围采取列举的方式。根据该文件的规定,可从搬迁补偿款中核销的费用开支主要包括两种类型: (1) 间接核销,指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的清理损失。这些资产应当首先按照常规的固定资产清理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对于清理结束后的净损益不是计入营业外收支,而是从专项应付款中核销。因此需要注意:在编制现金流量表的间接法部分时,这部分固定资产清理损益不包含于“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和“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两个项目内。

(2) 直接核销,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搬迁中所灭失的原有土地使用权的原账面价值,二是因与搬迁直接相关的一些费用性支出,例如可搬迁设备的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支出,以及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对于所灭失的土地使用权,视同国家提前收回,故其摊余价值应当作为损失,从专项应付款中核销。对于可搬迁设备的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支出,从理论上说应当将这些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前一次安装、运输、调试支出及其所对应的累计折旧分别从原值和累计折旧中转销,再将本次新发生的拆卸、运输、重新安装和调试支出增加其原值,在该固定资产的剩余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但因为这种操作比较复杂,实际上多数采用简化的处理方法。

如果除了财企[2005]123号文件中所列举的损失和费用以外,被搬迁企业还发生了其他直接与搬迁相关的费用和损失,例如搬迁期间的停工损失等,则这些费用和损失应如何处理?对此,我们的观点是:财企[2005]123号文件中未列举的费用和损失,只要是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与当前的搬迁活动直接相关,如果不进行当前的搬迁活动就不会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也应该可以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2. 搬迁已经开始但尚未收到搬迁补偿款项时的处理

有时政府的搬迁补偿款到位比较晚,在实际到位时企业已经开始实施搬迁,并已发生了可以从专项应付款中核销的损失和费用。对此问题的处理,我们的意见是:

(1) 在收到政府关于确定搬迁补偿款金额的批文之前,因为能否收到补偿,以及补偿的金额都不能确定,因此不能将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挂账,而应当直接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2) 在政府关于搬迁补偿款金额的批文(应以书面文件为证)收到后、搬迁补偿款实际收到之前发生的与本次搬迁直接相关的费用和损失,如果在批文中有明确的关于支付期限、进度和方式的规定,因而可以合理预期将会按照该批文的规定收到搬迁补偿款的,则可以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暂挂(但挂账金额不应超出可收到的补偿款金额),待收到补偿款后与“专项应付款”对冲。如果虽然政府批文明确了应收取的搬迁补偿款金额,但未明确支付期限、进度和方式,则应当结合过去的经验合理估计将来收到的可能性,如果基本确定可收到补偿款项,且补偿款项足以弥补这些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的,也可以将这些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暂挂处理,但应考虑是否有必要对这些挂账的费用计提坏账准备。

(3) 为稳健起见,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将尚未收到的搬迁补偿款预计入账。

前述(2)关于在一定程度上允许费用和损失挂账的处理方法,不应追溯到收到批文前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也就是说不能将收到批文前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从损益中转出而重新计入其他应收款。这是因为:对于补偿款项能否收到,以及补偿款金额的估计,都应当基于资产负债表日所能获得的信息。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前发生费用和损失,期后获得批文的情形,由于当初费用和损失发生时尚无法估计收到补偿款的可能性及其金额,所以不能根据期后发生的事实对原先已作账务处理的费用和损失进行追溯调整。 3. 收到搬迁补偿款项在现金流量表上的列示

从理论上说,搬迁补偿款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对旧资产清理和报废损失以及因搬迁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和损失的补偿,二是因新资产的购建成本高于原资产,而对所增加的成本给予的补助。在现金流量表上,前者属于投资活动性质,而后者属于筹资活动性质,因此理论上应当分解为“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和“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两个项目反映。但是,由于补偿款收到时整个搬迁过程尚未结束,难以对搬迁补偿款在投资和筹资活动之间按照可靠的标准进行估计和划分,因此通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即全部作为“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处理。

4. 新旧规定的衔接处理

财企[2005]123号文件明确自下发之日(2005年8月15日)起施行。对于该文件有无追溯既往的效力这一问题,文件并未作出规定。对此我们的理解是:财企[2005]123号文件不适用于2005年8月15日之前已收到补偿款,且在业务和账务处理两方面均已处理完毕的企业搬迁。这是因为:从财政部发布的有关企业财务、会计处理的文件的惯例来看,凡是标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类的文件,对于发布日前已完成的交易基本上都没有追溯的效力,最典型的例子是当初的财会[2001]64号文和“问题解答二”中关于股权投资贷差计入资本公积的规定。而且财企[2005]123号文件所规范的是企业的财务处理而不是会计处理,规范财务处理的文件尚无追溯调整的先例。

三、 与搬迁补偿款项相关的税务处理问题

1. 营业税

截至目前,对搬迁补偿费是否要交纳营业税的问题,在国家级的税务文件中尚无明确规定。唯一一项内容比较接近的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于1997年发布的《关于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87号),该文件规定对于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费收入,应按照营业税“销售不动产——其他土地附着物”税目征收营业税。另外,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有人将其理解为对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不征收营业税)。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税务机关自行制定了一些搬迁补偿款项营业税税务处理的规定。例如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拆迁补偿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闽地税发[2004]63号)规定:

一、拆迁人给予被拆迁单位和个人补偿安置的房屋,不论其以何种方式结算价款,均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拆迁人支付的拆迁补偿金应作为成本费用列支,不得冲减其“销售不动产”的计税营业额。

二、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因拆迁取得的房屋(或土地)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补助费或补偿安置的房屋,除下列两种情况外,均应征收营业税。

1、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取得政府财政部门支付的房屋(或土地)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补助费,暂免征收营业税。

2、被拆迁个人因自用普通住房拆迁,所取得的补偿费或拆迁过程中发生的房屋等面积产权调换,暂免征收营业税。

由于目前尚无搬迁补偿费营业税税务处理的统一政策,可建议企业在遇到此类业务时多与主管税务机关及其专管员沟通,并根据沟通结果确定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2. 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1条进一步规定:此处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1条规定,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由上述规定可知,企业从政府收到的搬迁补偿款项,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但是此类情况下的免征应以原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的批文为准。在审计中,我们需要关注是否已获得税务机关的免税批文。如果尚未收到批文,则应视同房地产出售或转让,计提应交土地增值税。 3. 企业所得税

(1) 搬迁补偿款结余的所得税处理

截至目前,内资企业所得税法中对搬迁补偿款的税务处理未作专门规定。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方面,规范搬迁补偿费税务处理的最主要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15号)。该文件的内容如下: ① 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重新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以下称重置固定资产)的,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冲减企业重置固定资产的原价。

② 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不再重置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44条的规定,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及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务中内资企业收到搬迁补偿费的税务处理在很多情况下也是参照国税函[2003]115号文件执行的。有不少地方的税务机关参照该文件的精神,对本地区内资企业搬迁补偿费的税务处理作出了规定,例如《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业务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04]97号)等。 (2) 搬迁过程中发生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① 对内资企业而言,当搬迁补偿款不足以弥补企业因搬迁而发生的费用和损失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可以在经过税务机关审批后作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 l 该办法第9条规定,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由该级政府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审批。 l 该办法第44条规定,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申请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法律、政策依据;

(二)不属于政府摊派。

l 该办法第45条规定,企业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依据下列证据认定财产损失:

(一)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决定文件及法律政策依据;

(二)专业技术部门或中介机构鉴定证明;

(三)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依据。

据此,我们在审计内资企业时如遇到此类情形,应当以税务机关的批文作为确定是否需对该损失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的依据。

② 对外商投资企业而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0号)第十条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的税前扣除自2004年7月1日起从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企业发生财产损失的,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就其财产损失的类型、程度、数量、价格、损失理由、扣除期限等作出书面说明,同时附送企业内部有关部门的财产损失鉴定证明资料等,若涉及由企业外部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应附送企业外部有关部门、机构鉴定的财产损失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检查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时,应就企业财产损失进行重点检查。对企业列支的财产损失,凡没有提供上述情况说明资料的,又没有办法实际取证,可以进行纳税调整。

因此,在审计外商投资企业时,因搬迁补偿款不足以弥补企业因搬迁而发生的费用和损失而导致的财产损失能否税前扣除,更多地是取决于职业判断。

(3) 企业搬迁涉及所得税税务处理与财务处理差异的总结

从上述规定看,收到搬迁补偿费的财务处理与税务处理差异较大。主要体现在:

① 财务上对于核销相关费用和损失后的搬迁补偿费结余数规定计入资本公积,也就是不影响被搬迁企业的损益,但税务上规定此类结余数应当冲减重置固定资产的原价,也就是通过减少可税前列支的折旧的形式计入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因此,在重置了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情况下,就会在以后内形成应税暂时性差异。为稳健起见,对于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的企业而言,应当在将搬迁补偿款结余转入资本公积时,按照结余金额乘以适用税率预留出递延税款贷项(而不是将结余款全额计入资本公积),在以后根据会计和税法上对于折旧计提的差异逐年转销该贷项。

② 财企[2005]123号文件未对搬迁后不再重置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时结余款的处理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根据税法规定,此类情形应视同常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处置进行税务处理。

③ 财企[2005]123号文件规定可从搬迁补偿费中列支的费用和损失包括可搬迁的机器设备的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费用,但国税函[2003]115号文件并未明确此类费用可作为财产损失予以税前扣除。

④ 财企[2005]123号文件规定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可以直接核销搬迁补偿款,我们理解这里所说的安置费主要包括“买断工龄”的一次性补偿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918号)的规定,一次性补偿金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该文件同时规定:各种补偿性支出数额较大,一次性摊销对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较大的,可以在以后均匀摊销。具体摊销年限由省级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因此,在企业搬迁过程中如涉及部分职工“买断工龄”或支付其他补偿的,还应关注税务机关是否允许将买断工龄款一次性税前扣除。如果税务机关要求分年扣除的,则在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情况下会出现可扣除暂时性差异(也就是递延税款借项)。在确认该递延税款借项时,应特别关注《企业会计制度》第107条关于该差异未来转回期间(一般为3年)内应预计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产生这一前提条件。

四、 与IFRS的差异及其协调

IFRS中涉及该问题的准则主要是IAS20《政府补助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根据IAS20的基本原则,搬迁补偿款项应当分解为两部分:对于因原有资产报废处置或收回的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给予补偿的部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搬迁补偿款超过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部分,应视为政府对于新资产购建成本超过原有资产的补偿,应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会计的基本原则是:“政府补助应当在与其拟补偿的相关成本相配比的期间内,系统地确认为收益。政府补助不应当直接贷记股东权益”(见IAS20第12段)。根据IAS20,对于这两类不同性质的补助,应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1.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收益表内通常作为一个贷项单列,或者在诸如“其它收益”的一般项目中反映。也可采用另外一种方法,即报告有关费用项目时将其扣除(IAS20第29段)。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包括按公允价值的非货币性补助,都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列报,要么把补助作为递延收益,要么在确定资产账面金额时将补助额扣除(IAS20第24段)。 根据上述规定,鉴于搬迁补偿款在实际收到时难以在两类补助之间作出准确划分,可以在收到时先在某一负债类科目中暂挂,在发生可从搬迁补偿款中核销的费用和损失时,将相应金额从负债科目中转出,直接冲减相关费用和损失(也就是这些费用和损失在利润表上不出现);在搬迁完成后,将结余的搬迁补偿款按照新购建的各项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冲减各项相关资产的入账价值;也可以继续予以递延,在以后这些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冲减其折旧、摊销费用。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处理方法与前述国税函[2003]115号文件规定的所得税税务处理方法有类似之处。

另外,IAS20对政府补助的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根据IAS20第7段的规定,在企业能够满足补助的附加条件,且能够收到补助时,即可确认政府补助。而目前中国的会计规范对于政府补助的确认,除了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贴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可以确认为应收补贴款以外,其他各项政府补助的确认均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这也是IAS20与中国现行会计规范的一项重要差异。

处理通知 篇5

退学处理的通告

尊敬的各位师生:

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学校向全体师生通报一个重要决定:经过认真研究和辩论,学校决定对某某同学进行退学处理。下面,我将详细介绍此次决定的原因、过程和具体内容。

某某同学,应该是我们学校里的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字了。他来自一个普通家庭,入学时成绩不错,也有一定的潜力。然而,自从上学期开始,他的学习态度和行为举止逐渐出现了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和了解,我们得出了如下几个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首先,某某同学在学习上表现出明显的怠慢和懈怠的态度。他对学习缺乏兴趣与动力,课堂上经常走神、思绪不集中、注意力不集中等。这使得他的成绩一落千丈,从原本的前列跌落到了倒数的位置。

其次,某某同学的违纪行为也屡见不鲜。他多次迟到、旷课和偷窃同学物品。他甚至还曾参与学校内打架事件,并对老师进行不敬、恶言相向的行为。这样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学校的正常秩序,对他人的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再次,某某同学在社交层面也存在明显问题。他与同学的关系紧张,经常与同学发生冲突。他经常故意孤立自己,不加入任何集体活动,与同学和老师保持着一种对立的关系。

针对以上问题,学校通过与某某同学沟通交流、多次批评教育和个别谈话,希望他能够改正错误,重新回到正确的道路上来。然而,某某同学对我们的努力置若罔闻,并没有展现出一丝的悔过之意。

基于以上情况,学校决定对某某同学进行退学处理。退学处理的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某某同学的在校学籍将被作废,不具备继续在本校学习的资格。从即日起,他不再是本校的学生。

其次,学校将通知他的家长,要求他们立即办理转学手续,将某某同学转移到其他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最后,学校将对某某同学违纪行为进行严肃的处理。他将面临学校纪律处分,并可能会受到相应法律法规的制裁。

学校坚决维护学校的教育秩序和正常的学习环境,对于行为不端的学生我们将绝不姑息。退学处理是一种严重的教育措施,我们深信只有经历了这样的教训,某某同学才能从中吸取教训,重振旗鼓,重新开始自己的学业生涯。

最后,希望全体师生能从这次退学处理中汲取教训,认清自己的错误,谨记学校的校规校纪。同时,也希望我们能够积极关注身边的同学,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共同营造一个和谐、融洽的学校氛围。

谢谢大家!

学校 xx年 x月 x日

处理通知 篇6

为规范上市公司临时报告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披露临时报告涉及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披露临时报告必须经过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未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各指定报刊不得刊登上市公司的临时报告。

二、本通知所称临时报告是指按《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十条和《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四章及第五章的规定应当披露的报告。证券交易所审查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核实公司办理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人员的身份以及是否经过合法授权;

(二)核查公司临时报告涉及的政府批文、有关中介机构的意见书;

(三)核对公司临时报告涉及内容和时间与其备查文件的因果关系;

(四)对公司临时报告进行必要的'文字核查。

三、证券交易所审查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应当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上市公司临时报告涉及的行为须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如国家股转让、外资收购控股、金融类上市公司国家股或法人股转让、上市公司收购兼并涉及其股份变动的,应要求上市公司出具相应的审批文件。

(二)上市公司临时报告涉及的行为须经有关中介机构出具意见书的,如公司资产评估等,应要求上市公司出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的意见书。

(三)上市公司的临时报告涉及发行证券新品种(如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非流通股份上市、股份类别转换(如国家股、法人股转换为优先股)等事宜,应当要求上市公司于披露前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其披露方式和内容。

前款各项,上市公司未履行审批程序或者提交的审批文件、专业意见书不完整,证券交易所不得同意其披露临时报告。

四、上市公司不得以答记者问或发布新闻信息的方式代替其应履行的报告和公告义务。各指定报刊从公司采访到的涉及股份变动的信息和事实,其刊登日期不得先于上市公司对该信息的公告日期。

五、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发现上市公司申请披露的临时报告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六、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上市公告书、配股说明书、股份变动公告书等,原则上也适用于以上规定,同时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要求。

七、证券交易所和指定报刊应当根据本通知的规定建立并完善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证券交易所应当尊重上市公司对指定报刊的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干预。

九、证券交易所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通知规定,未履行审查职责导致上市公司擅自公布误导性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中国证监会在依法对上市公司进行调查处理的同时,将依据《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证券交易所的责任;指定报刊未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刊登上市公司临时报告的,中国证监会将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暂停直至取消其指定报刊的资格。

附件: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对上市公司临时报告进行形式审查时应注意的重点事项

1.上市公司临时报告涉及国家股转让事宜的,应当重点审查是否有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授权部门的批文;

2.上市公司临时报告涉及外资收购控股事宜的,应重点审查是否有国家证券管理部门的批文;

3.上市公司临时报告涉及金融类上市公司国家股、法人股转让事宜的,应重点审查是否有中国人民银行

[1] [2]

处理通知 篇7

合肥市劳动局关于建立合肥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合劳险[2001]209号)

各县、区劳动局,各企业主管局,各企业:

近年来,我市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企业主管局以及各企业认真执行国家关于职工退休条件的规定,按照规定的退休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对职工退休、退职的报批工作从严把关,较好地维护了职工参加劳动和享受养老保险的合法权益。但是,也有少数企业和职工未如实申报和提供真实情况及档案材料,给退休审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为进一步健全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制度,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加强对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皖劳办发[1999]109号)规定,现就建立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公示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其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且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包括正常退休、特殊工种退休、病残退休、工伤退休、破产提前退休、病残退职等退休类别的人员,均应实行退休审批公示。

二、退休审批公示内容包括: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2、职务(工种);

3、参加工作时间;

4、退休时间;

5、退休类别;

6、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折算缴费年限);

7、从事特殊工种人员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名称、特殊工种性质、从事特殊工种简历(起止年月);

三、退休审批公示程序为:

1、退休申报内容公示。

职工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且符合退休条件的当月5日前,由所在企业将上述

第二条1-6项内容,以书面形式在单位公告栏内公布5个工作日以上;按特殊工种条件申报退休的,从事特殊工种情况(第二条第7项内容)与第二条1-6项内容应同时予以公布。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病残退休、工伤退休、病残退职的,也应将第二条1-6项内容同时予以公布。

职工对公布的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劳资、工会、纪检部门反映,或者向市劳动局保险福利处反映。经公布无异议的,由企业劳资、工会、纪检监察部门分别在《职工退休(职)申报公示情况表》(见附件)上签署意见,并报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认可。

2、退休审批。

企业携带《职工退休申报公示情况表》和职工档案材料,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按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退休审批结果公示。

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退休的,由企业从批准之日起5日内,将经审批同意的退休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在单位公告栏内公布5个工作日以上。职工对公布的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劳动局保险福利处反映,或者向市劳动保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举报。

四、经查实虚报、瞒报、更改以及编造职工档案材料的,已办理的退休手续无效,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相关费用,并提请相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本制度自2001年9月1日起实行。合肥市劳动局退休审批部门电话:2630471、2621309,合肥市劳动局纪检监察部门电话:2644259

附:职工退休申报公示情况表(略)

二00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处理通知 篇8

尊敬的学生:

根据学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的退学处理。请注意以下退学处理通告:

1. 你已经不符合学校的入学条件,因此无法继续在学校学习。

2. 学校也已经收到你的退学申请,并将在适当的时间进行处理。请注意,退学后,你将无法保留学籍,也无法参加学校的任何活动。

3. 退学处理通告将会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发布,请随时关注学校发布的信息。

4. 如果你需要与学校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可以联系学校的相关部门,如学生处、教务处等。

希望你能理解并遵守学校的规定,同时感谢你对学校的支持和配合。

祝好!

此致

敬礼

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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