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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承诺书(精华五篇)

医院承诺书(精华五篇)

趣祝福范文大全(编辑 摇滚小子)从多篇文章中挑选出的是一篇易懂的“医院承诺书”,你是否也被写作范文所困扰?教育领域对于范文的引导作用日益重视。范文向我们提供了一种写作思路,欢迎阅读本文并参考其内容!

医院承诺书 篇1

医务人员党员承诺践诺书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特别是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肩负着为人民服务的重担,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我自愿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严整纪律,规范行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以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要求自己,因此,我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牢记党的宗旨,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定理想信念,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认清科研工作的性质是不断学习,在平时要注重积累,要懂得厚积薄发,学习是第一要务,要努力创造条件,抓紧一切机会学习, 向老同志学经验,向新同志学理念,要找准自己的薄弱点,攻坚克难,通过学习增强自信心,增加追求事业的责任心。

三、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在工作中找准自己的位子,勇于承担责任,善于攻克难题,发扬长处,更好地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为病人健康服务的宗旨,帮助患者解难题、办实事,切实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尽力帮助患者排忧解难,加强与病人的联系沟通,维护好患者的根本利益,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恪守医德,做到不收受病人“红包”,不以医谋私 ,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做老实人,办老实事。

五、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促进医院健康和谐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合理用药的指导工作,做到热情服务、礼貌接诊,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内团结,爱岗敬业,专心致志,开拓进取。不断提高自己的责任感,增强事业心,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努力适应各种环境,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找准工作中的难点,不断摸索适合自己的方式方法,做到活学活用。树立正确的道德观、荣辱观,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为医院的发展作出贡献。

医院承诺书 篇2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医院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

1、本人在进场医院工作时,已接受“安全生产纪律”、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2、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医院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医院规定,自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自觉参加安全学习。在工作中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有事外出要请假,经批准后才能外出,在规定时间内归队。

4、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

5、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责任人签字:xxx(单位公章)

20xx年x月x日

医院承诺书 篇3

为了全面加强第四医院行风建设,更好地履行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一神圣职责,我院向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公开承诺:

一、重塑“白衣天使”的光荣形象,医院的工作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态度为宗旨。在临床工作中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首诊负责制,主动热情提供优质服务,讲究文明用语和服务态度,杜绝服务忌语和“生、冷、硬、推”等不良的服务态度。

二、要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费用,并在医院门诊醒目位置公示,不乱收费、乱检查和搭车开药。

三、要廉洁行医,不接受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礼品和宴请,不收受商家的药品回扣。

四、临床治疗病人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做重复和不必要检查,不开与疾病无关的药品,不无故拖延手术时间,药房不出售假冒伪劣和过期药品。

五、在临床工作中医护人员要严格遵守医护技术常规,急诊抢救及时到位,各项检查和检验结果及时出报告,不让病人在挂号、收费、取药窗口排队等候时间超过10分钟。

六、医院要给病人提供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有齐全、美观的指示标识。门诊和病房的就医环境整洁、安静、温馨、舒适,不出现“脏、乱、差”现象。

七、要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证做到,早发现并及时准确报告,妥善处理,不隐瞒、缓报、谎报、漏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以上承诺,诚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如发现违反者,可直接向第四医院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xxxxx)。一经查实,要对违反者实行“一次审告下岗”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违反者及单位领导的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医院承诺书 篇4

今天,我们欢聚一堂,庆祝“512国际护士节”这一神圣而光辉的节日,我谨代表院领导班子向全院日夜奋战在护理工作岗位上的各位护士致以节日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同时也为了让这个节日更有意义,特对获得护理工作先进荣誉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在过去的一年,我院在发展的同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医院的内涵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我院被授予“全市卫生系统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这些荣誉的取得,和我们广大护理人员的辛勤劳动是分不开的。目前,我院的护理人员共有202人,占全院职工的42%。她们直接服务于病人,战斗在一线,在平凡的护理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兢兢业业,有的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有的带病坚持工作,有的舍小家顾大家,以真诚的“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认真对待每一位病人,赢得了广大病友的赞誉和信赖,也为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做了突出贡献。

同志们:今天的二医院已经步入全新的“十二五”发展时期,未来五年,医院的面貌一定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形势令人鼓舞,但是面对压力和挑战,面对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我们任重道远,我希望我院的白衣天使们,克服护理工作量大、人员紧张等诸多困难,齐心协力,努力工作,继续发扬“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伟大精神,认真学习新业务、新知识、立足医院实际,深入实践,以高质量的护理技术和博爱、无私的精神服务于病人,努力做到“安全零差错、关爱零距离、服务零投诉”,在工作中再创新佳绩,再现新风采。

最后,我再次对获奖的集体和个人表示衷心地祝贺!祝护士同志们节日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庆祝5.12国际护士节大会。值此机会,我谨代表院领导班子向坚持在护理工作岗位上的各位护士致以节日的祝贺和亲切的问候,向受表彰的优秀护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祝贺!

护理工作是医院非常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综合性强、学科领域广的专门学科,在生命科学中占有重要而不可替代的地位,在促进人类健康、预防疾病、恢复健康、减轻痛苦的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我院门诊量达6万多人次,在365个日日夜夜里,我们的护士配合医生以爱心、耐心、细心和高度的责任心为病人进行护理和治疗,特别是对患者的医疗保障服务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6万多名患者,6万多个家庭,我们用辛勤的劳动使他们摆脱了病魔,获得了光明,获得了幸福,从以上数据,我们看到了护理事业的崇高和伟大,看到了白衣天使的辛苦和圣洁。我院三十七名护理人员用辛勤的劳动和热情的关怀取得了患者的信任,有许多患者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为了表彰护士的无私奉献精神,我院总护士长张艳艳被评为包头市优秀护士长,郭慧敏护士被评为市级优秀护士;杨艳、陈梦瑶被评为区级优秀护士;这是我们全体护士的光荣,护理一科被评为市级优秀集体,同时也是我们医院的光荣,我院有这样的团队,我们感到自豪,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再次向他们表示祝贺和谢意!

国务院的《护士条例》到今天颁布实施整一年了,根据《护士条例》的规定,我院逐步完善了护士管理制度,保障了护士的权益,依法规范护士执业,而且护士同志们无论从地位和待遇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我们的护理人员是一支年轻的队伍,要积极探索护理学新理论、更新护理服务新理念,发扬朝聚精神。随着医疗卫生改革的深入,护理事业也处在一个完善与革新并举,开拓与建设共存的时代,因此,我们要深化护理改革,结合医院实际,整体抓好落实。

护理部要结合当前医院文化建设,增强护理人员的效益观念、竞争观念和服务观念,突出深严细实,精益求精,要以尊重病人、关爱病人、方便病人、服务好病人的人文精神为指导,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我们殷切地期望全院护理人员要继续继承和发扬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南丁格尔精神,坚持以病人为中心,齐心协力、努力工作,以红十字会精神的人道、博爱、无私奉献的精神服务于病人,争当人民满意的白衣天使。

最后,衷心的祝愿我们全院的白衣天使们美丽、健康!工作顺利!节日愉快!

谢谢大家!

医院承诺书 篇5

为了全面加强第四医院的道德建设,更好地履行挽救生命、防治疾病、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神圣职责,我院向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公开承诺:

一、重建“白衣天使”的光辉形象。医院的工作以病人为中心,旨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态度。在临床工作中,要实行首问首诊责任制,积极热情地提供优质服务,注重文明用语和服务态度,杜绝“生、冷、硬、推”等服务禁忌和不良服务态度。

二、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并在医院门诊的显著位置公示,不收取费用,随机抽查和搭车开药。

三、要老老实实行医,不接受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礼品、宴请,不接受商家的药品回扣。

四、临床治疗患者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重复和不必要的检查,不开与疾病无关的药品,不无故拖延手术时间,药店不卖假药和过期药品。

五、在临床工作中,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技术常规,紧急抢救及时到位,检查和化验结果及时报告,不要让患者在挂号、收费、取药窗口排队等候超过10分钟。

六、医院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医院临床和医疗部门有完整、美观的说明书。门诊和病房的医疗环境干净、安静、温暖、舒适,不存在“脏、乱、差”的现象。

七、加强传染病报告制度,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早期发现和及时准确报告,妥善处理,做到不隐瞒、不延误报告、不虚报、不漏报,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我们真诚邀请社会各界监督上述承诺。如发现违反者,可直接向第四医院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xxxx)。一经查实,要对违规者实行“审后一次性下岗”制度,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违规者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扩展阅读

售后承诺书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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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承诺书(篇1)

质量保证措施、培训方案、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承诺

质量保证措施:

1、原材料采购严把质量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厂。

2、变压器制造严格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执行,确保每一件加工产品的合格与优质。

3、变压器出厂严格检查运行声音、远方测控装置、电器元件确保每一台均为优质产品。

4、做好用户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密切配合指导用户。

5、定期回访用户,确保机床使用过程中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原则上每半年为客户定期上门服务一次。

6、机床产品质量免费质保期1年。

培训方案:

1、定期开培训班。

2、随时来人到厂家培训。

3、针对此次项目中,我厂可分别派技术工程师去客户现场培训,提高服务效率,方便客户。让该批设备尽早为教学服务。

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承诺:

1.维修人员均为高技术技能人员,确保在指导用户使用、调试、维修过程中及时准确判断和解决机床问题,不留尾。

2.接到用户传真后1小时内及时回访用户电话,了解分析问题和使用状况。若需到现场指导或维修机床时,保证1个工作日到用户后解决问题。

3、机床到用户后,售后服务人员做到不培训好用户不能离开、变压器调试不好不能离开、变压器维修时不解决问题不能离开、用户对机床调试或维修不满意不能离开。

4、服务过程中做好用户每台机床档案,及时配合用户做好机床的定期维护工作。

5、质保期内无偿提供服务、质保期过后收取配件费用人工费不在计算。

北京通利华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4月28日

售后承诺书(篇2)

致:福州博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您对招标编号为FZBYZ20xx007的长乐市属单位及社会团体20xx年度办公自动化设备定点协议采购项目的招标,对本项目做出如下售后服务承诺:

1、质量保证:我公司保证本次投标的所有产品均为制造商的原装包装,符合国家质量认证中心3C认证标准的要求,并提供产品技术资料(包括产品目录、操作说明书、合格证和操作指南);

2、供货安装时间和技术培训:如果我公司在本次招标采购中中标,我们将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与用户签订采购合同,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货物提供给用户安装。此外,提供的所有产品负责免费交付、安装和调试,直到设备正常运行。同时,我公司还负责对用户进行设备操作和简单维护的培训,并与客户签订售后服务协议,保护客户利益。

3、保修期:我公司将对本次招标供货期内提供的所有产品及配件保修三年,提供现场服务,不需要用户送修,提供终身技术服务支持和维护。设备使用过程中的耗材以市场上最好的价格提供,不收取上门服务费用。

4、响应时间:我公司坚持对本次招标供货期间提供的所有产品进行每月定期回访、巡回检查和维护,以延长机器的使用寿命。在保修期内,如果产品出现故障,福州的用户将在收到用户的维修信息后2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

维护,市外用户在4小时内到达维护地点并到位进行维护,8小时内修复。如果特殊情况不能在12小时内修复,我公司将免费提供备用设备供客户使用。在保修期内,如果设备经过反复故障排除后不能正常使用,我公司将免费更换新设备。保修期满后,如果产品出现故障,我公司可以免费派遣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服务。如果备件需要更换,备件将以市场上最好的价格提供。

5、服务工作时间:对于本次招标供货期间提供的所有产品,我公司坚持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工作。

6、我公司保证提供的所有耗材均为原装正品,绝不提供替代品牌耗材或假冒伪劣耗材,以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行。

售后承诺书(篇3)

尊敬的用户您好,感谢您使用xx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

为了更好地向您提供优质的服务,我公司将售前售后细分化,安装调试工作将由我公司专业售后人员(而非销售人员)为您提供服务;因此,在您购买本公司产品之日起,即进入售后服务阶段。请您配合我公司售后服务人员完成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请依据合同执行,以下仅做参考:

售后服务内容包括:

i.xxgps定位系统硬件设备安装。

ii.xxgps定位系统软件设备安装及使用培训。

iii.提供本公司增值税发票。

iv.依照贵方与我方合同中所规定的其它保修条款进行的保修义务。

v.一年保修,终身维修。每年365天,每天24小时的gps监控调度服务。

售后承诺:

1、售后服务人员按双方约定时间,准时到达安装现场。

2、安装完成后,若一个月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我方立即进行整机调换。

3、我方为您提供有软件操作说明书(光盘/或下载),请参照说明书进行操作。若贵方仍有操作困难,我方免费提供电话指导、远程软件安装示范。

4、我方保证gps操作系统软件的合法性,绝无后门程序,更不会破坏您的pc系统,请放心使用。如遇到您的其它应用软件与本软件有冲突时,请随时与本公司联系解决。

5、xxgps定位系统从硬件到软件,均预留有功能扩展余地。若您在实际其用过程中需要增加其它功能,可随时咨询本公司。

以下情况将不允保修:

1、非本公司产品。

2、人为损坏(含进水、自行拆修等)。

3、已过保修期的产品。(我公司终身提供成本价有偿维修)。

承诺单位:______有限公司

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售后承诺书(篇4)

如我公司中标,我司将按照以下方案实施本项目:

1、中标后公示期的准备工作

1、公司成立专门的项目小组,按照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数量进行备货,并对货物抽样检查,以便一次达到验收合格。

2、联系好生产厂家和物流公司随时可发货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3、联系采购单位相关负责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签订粮油采购售后承诺书,并协商好供货的相关约定。

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我公司还做承诺:

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符合设计标准、质量合格的产品。

2、严格检查和控制原材料的进厂质量。保证所供材料加工工艺完善、检测手段完备。产品决不带缺陷出厂。

3、对涉及分包商的供货、质量、材料性能、技术接口、服务等方面问题负全部责任。按粮油采购售后承诺书规定的关键部件分包商必须符合有关资质的要求,并经需方认可。

4、对材料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及时向需方通报,不隐瞒。若材料缺陷超过粮油采购售后承诺书规定的标准,供方无条件更换。在安装和试运过程中,材料出现质量问题,先处理问题,再分清责任,一切以满足工程进度需要为准则。

5、为所供的材料在生产、运输、装卸过程中投保,一旦发生意外,我方将按需方要求对所供材料尽快进行免费更换、修理,直到需方满意为止。

6、在开箱过程中如发现数量与粮油采购售后承诺书数量不符,我方负责尽快免费补齐。在材料的安装、调试过程中以及今后在材料运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如属我方原因,我方将承担责任,赔偿需方所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

售后服务承诺

1、质保期:按国家规定和厂家承诺实行“三包”,免费送货上门;自验收合格后,所提供的质保期为2年(免费维修、维护)。保修期满后承诺继续有偿维修,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2、售后技术服务承诺:

A:免费送货上门,所提供货物必须是通过合法渠道取得,且是生产厂家原装未经使用的全部合格产品。接故障通知15分钟内即时响应,一般问题在1小时内通过远程方式解决;

遇到大的问题,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如预计维修时间超过24小时提供备用机使用;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质保期内定期对设备进行免费保养和维护,提供终身维护和保养。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公司每3个月定期派专门的技术人员回访,每30天进行电话询问采购方使用情况,除了解设备的使用运行情况之外,并加强沟通了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买方放心、使用方满意。质保期后也每半年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及维护,预防事故的发生。

替代品服务说明:

针对该项目,我公司提供库存备用设备。当设备出现故障无法在24小时内修复时,我司将携带同档次或更高性能的备用设备给用户顶用,并以最快的速度修复故障,以不影响用户的正常工作为已任。公司把该项目设备的售后服务工作落实到人,所有维护人员与公司签定责任状,明确各自的职责、义务、要求等,制订了严格的奖励措施,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售后服务工作万无一失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

售后承诺书(篇5)

1、售后服务部门机构及人员配备、技术力量情况

我公司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负责对公司建设的项目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同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工作,我公司已组建专门的本地售后服务队伍,为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成立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的售后服务管理机构,为售后服务的质量提供保障。我公司设立的银川市本地售后服务机构是直接面对用户的一线售后服务人员,是本项目售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在接受公司的售后服务管理机构的监督下为本项目提供优质及时的售后服务。所有本地的售后服务人员都具有丰富的指挥中心的建设和服务经验,同时都将参与本项目的建设。在项目建设中和完工后,公司项目部,将对所有本地售后服务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以提高售后服务人员处理故障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的保证用户的维修服务要求,在本地服务机构得到满足。

2、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期

系统从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任何因安装工艺、材料和产品质量或其它任何原因而造成的设备或部件的损坏,由我公司提供无偿的更换和维修。在质量保证期内,我公司负责系统维护,系统维护及时、高效。

免费保修维护期时间为一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共一年。

3、故障维修响应时间

从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在免费保修维护期内,对招标人提出的服务请求,立即做出响应,对系统提供免费值班人员,值班时间为早8:00至晚12:00;接到现场维护要求后,8小时内派维护人员到达维修现场,24小时及时修复故障。保证有充足的备品备件。

4、技术服务计划

一旦中标,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内容立即纳入到本投标人技术服务体系中。我公司将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的要求以及我公司做出的承诺,开展技术服务的相关工作。

技术服务工作,将保证宁夏高速公路监控系统的顺利实施;系统建成后,系统功能完全满足合同要求,用户能够正常使用;用户的人员得到专业化的培训和详细的技术指导;向用户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保证质保期后的技术服务。

5、技术培训计划我方承诺

在系统正式投入运行之前,我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招标单位的操作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免费的、不同层次的培训,直到被培训人员能完全胜任工作要求。

售后服务承诺书我公司将本着优质、高效、发展的精神,以优质的产品、贴心的服务为理念,并公开、负责地向您郑重承诺:

第一、进场时间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场,提前做好施工准备,编制总进度计划及阶段性进度计划,报业主审核。

2、优选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的专业人才,组建项目管理团队。

3、选择优秀施工队组,且依法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按时支付工人工资。

4、严格按计划完成阶段性里程碑,保证总进度目标,确保工期。

5、每周五上报下周进度计划,每月25日上报下个月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和材料进场计划,经监理审核后报业主进行最后定板。计划中包括进度、材料、劳力、设备、资金等的细部计划。

6、认真做好施工日记,记录工地上每个工种人数及使用机械的台班、运到工地物料数量,以及每天的天气情况,并将其放在工地办公室,以便业主查阅。

7、充分重视业主的指示,现场管理人员随时以书面形式记录业主的指示,并予以贯彻。

第二、工序交接

1、进场后,第一时间与结构施工方进行沟通,相互协调,仔细全面做好前期结构工程的移交工作。

2、每完成一道工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部门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填写交接检查验收记录并存档。

3、严格执行“三检制”,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成品保护

1、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时,注意保护已完工程,有完善的成品保护措施。

2、安排专人进行巡查,严防施工时破坏已完成品,保护措施有缺失,及时进行完善。

3、每日班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教育,建立奖惩制度。每日班后由成品保护员全面检查。施工现场不允许人员留宿。

第四、现场服务

1、积极协助业主及相关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日常施工及管理工作。

2、协调各分包之间的关系,工序交叉,保证施工顺畅有序进行。

3、尽力满足业主及相关单位的合理要求。用心服务,诚实守信。

第五、质保服务

我们对工程整体质保2年,终身维护,公司成立专业售后服务小组,坚决执行“昼夜24小时不间断服务,365天无假日工作”的服务方针。针对本项目在售后服务期间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当废水处理环节出现故障,在接到业主故障信息后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并交付使用。

质保期后我公司会继续保持与用户联系,随时了解我公司施工项目的售后信息,以便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派专人进行定期检查,使用户放心使用。

质保期满后可续签维护协议,且只收取产品成本费用。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响应,给出相应解决方案。1小时内有专业人员带专业工具赶到现场解决故障。

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范本为创造名牌,提高企业知名度,树立企业形象,我们本着“一切追求高质量,用户满意为宗旨”的精神,以“最优惠的价格、最周到的服务、最可靠的'产品质量”的原则向您郑重承诺:

一、产品质量承诺:

1、产品的制造和检测均有质量记录和检测资料。

2、严格控制对产品性能的检测,待产品被确认合格后再发货安装。

二、产品价格承诺:

1、为了保证产品的高可靠性和先进性,系统的选材均选用国内优质名牌产品。

2、在同等竞争条件下,我公司在不以降低产品技术性能、更改产品部件为代价的基础上,真诚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给贵方。

三、交货期承诺:

1、产品交货期:尽量按用户要求,若有特殊要求,需提前完工的,我公司可特别组织生产、安装,力争满足用户需求。

2、产品交货时,我公司向用户提供下列文件;

①技术保养维修手册

②外购件说明书及制造厂家

四、售后服务承诺:

1、服务宗旨:快速、果断、准确、周到、彻底

2、服务目标:服务质量赢得用户满意

3、服务效率:保修期内或保修期外出现故障,供方在接到通知后,维修人员在12小时内可达到现场并开始维修。

3、服务原则:产品保修期为一十二个月,在保修期内供方将免费维修和更换属质量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保修期外零部件的损坏,提供的配件只收成本费,由需方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供方维修或提供的配件均按成本价计。

售后承诺书(篇6)

山西兴达工贸有限公司多年来一直以"竭尽一切可能,真诚为您服务"为宗旨,在重视和不断提高产品品质的同时,更加注重产品及设备的售后服务。公司拥有一支年轻化、专业化的技术服务团队,用户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我公司最优质的技术支持及最满意的售后服务。针对贵方的厨房工程,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售后服务承诺:

1、我公司在本次报价文件中的所有设备产品均为全新原装设备。

2、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按承诺对本招标项目的设备提供保修服务;

3、服务响应时间为2-12小时;市区用户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市外省内用户1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

4、将不定期上门巡检或电话访问用户,了解系统及设备的运行情况,现场解决用户的问题;

二、技术服务承诺:

1、负责将用户所订购的设备按图纸要求安装、调试直至正常运行;

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我方专业调试人员会同贵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和技术要点培训。使贵方操作、维护人员达到三会"会使用、会保养、会简单维修"。

3、产品安装调试后,我公司将组织专人与用户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签字。

承诺人:

时间:XX年XX月XX日

售后承诺书(篇7)

(一)按厂家保修条例免费提供保修期内的上门维修服务

(二)免费为保修期内出故障的led灯具提供更换及维修;

(三)免费提供售前、售后技术咨询;

(四)免费提供定期跟踪维护##;

详细服务内容如下:

一、 led灯具保修:

按我司质保期二年内提供整灯免费保修。

二、运输方式

在产品购买后,我公司首先会与用户单位具体负责人联系,确认送货时间与要求; 其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双方协议将产品运输到贵司;

第三、对所提供的产品,保证均有外包装,包装外观无破损,并且没有开封; 第四、货到贵司确认型号及数量与合同上无误差后再进行安装调试;

第五、产品外包装及所有产品附加物归贵司所有,自行处理;

第六、产品送达贵司在开箱验收时,如有缺损、备品配件、随机工具、附件、产品本身破损,由我公司负责。

三、交货时间

在签订采购合同后,我公司与贵司具体负责人联系,确认送货时间与要求,按照合同上的工作日内交货。

由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及厂商供货延迟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内产品不能全部或部分按期交货的,我公司会在三天内书面和电话通知贵司,并提供免责情况证明,在得到同意后,明确提出解决方案和交货时间。

四、安装、调试服务

我公司设有售后24小时热线咨询,在贵司委派技术人员进行安装时。贵司可通过售后热线咨询我司技术人员,并对贵司在安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疑问会耐心的与贵司交流,以便其以后可以进行独立的安装过程。

售后承诺书(篇8)

XXXXX器械设备有限公司就此次对投标南阳理工学院工业微生物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三标包第11项名称:不锈钢立式高压蒸汽灭菌器,型号:LDZX-50KBS,生产厂家:上海申安医疗器械厂,所售产品售后作如下承诺:

一、服务方式

1、电话支持:通过电话或传真形式,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设备故障定位,并拿出解决方案,最终排除故障。

2、现场支持:通过电话不能诊断的故障,将安排工程师赴现场分析原因,制定方案,排除故障。

二、服务承诺

1、服务响应及时;

2、解决问题有效;

3、服务过程规范;

4、服务内容全面。

对本公司提供的设备均不少于规定保修期,如在此(党员公开承诺书)期间出现质量问题,我公司将派专门工程师,1小时内响应,16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在24小时内不能解决的,当天给予相应产品替代更换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三、售后服务内容

1、产品质保期内免费保修,五年维护机械设备售后服务承诺书机械设备售后服务承诺书。质保期在产品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质保期满后根据情况合理收取费用,详见备品备件收费标准机械设备售后服务承诺书文章机械设备售后服务承诺书

2、每次服务完毕后,都会向客户提交正规的售后服务报告。

3、服务计划:详见投标文件内容

4、备品备件:详见投标文件优惠备品备件。

5、联系方式:详见投标文件售后服务网点机械设备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

6、安装调试:免费提供货物的安装调试,根据预定方案及用户的实际需求,制定安装方案并安装调试。 .

7、资料:安装完毕、免费提供必需的文档及全部有关本次工程项目的资料。 四、优惠条件

设备产品保修期内,我公司将利用许可时间(节假日)免费对产品实行至少每年四次的定期检查,及时解决间题,免费客户后顾之忧。

投标单位公章:XXXXX器械设备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售后承诺书(篇9)

我公司为本项目售后服务的各项内容等特此承诺:

自货物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最多隔两个月免费上门回访客户一次,以了解显示屏使用状况。免费保修期自货物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限为壹年(包括硬件、软件),壹年内免费维护维修。免费范围包括维修所需的零配件、人工费、交通费等所有维修费用和产品使用培训和调试的费用。

遇有重大活动时,提供现场维护。

(1)、提供电话热线支持。用户的维修人员如遇在维护或操作上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我公司的售后维修服务处,向技术人员咨询相关问题。如有关技术问题未能实时解决,我司将按实际情况派出工程人员到工程现场协助。

服务热线时间:8小时/天(上午8:30-下午5:30),6天/周(星期一至星期六)。公司售后服务联系电话:

(2)、在任何情况下,用户可能过我司工程服务部24小时运作的技术支持电子邮箱:与我司联系,当我司收到邮件后,会于最短时间内解答用户的提问,尽量解决有关问题。

(3)、在保修期内,我方负责保养和维护合同规定的全部设备,对任何因产品设计、安装工艺、材料、产品质量和部件造成的设备或部件损坏,进行无偿的更换和维修。

(4)、当系统软件版本升级时,无偿对设备进行终身软件升级,及时为使用方提供最新版本。

提供终身维护:

(1)、质保期后,我公司工程人员对大屏幕进行一次性的整体测试及调校。

(2)、在免费保修期过后,我公司向用户提供的同档次的备品备件可用作紧急的故障更换及大屏幕运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故障维护,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对更换的备件,只收取成本费用。

(3)、保修期后,如有模块、电源、控制系统等的故障,用户可直接寄回我公司检修,我司技术人员确定修好后及时返回给用户;如遇到不能修复的情况,可向用户提供同档次配件,只收取成本费。

(4)、在接到用户电话报障时,如不能在电话中解决问题的,我司将派出技术人员上门检测,期间只收取基本费用。

其它条款

(1)、维护服务只有效于原有供应的设备及该设备原有安装的地点及用户。如有关设备在其它地点重新安装,或用户把合同提供的屏幕设备的所有权转让,用户需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司,以对有关服务重新评估。否则,有关的维护服务将作无效。

(2)、服务不包括一切因疏忽、大意、意外、自然灾害、不按说明书操作、错误使用、不依批示处理产品而引致的故障或损坏,亦不包括经自行改造的产品和遗失零件。

(3)、任何由非本公司授权人士因维修、改动或擅自变动系统或而引致的损坏,不包括在此保修服务条款之内。

售后承诺书(篇10)

1、我公司设立市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办公用品供应服务接待前台,安排至少两位专业人员专门负责投报项目的跟进,准时上报有关产品的报价资料,并保证产品的供应时间及质量符合采购合同上的规定。

2、我司本着“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原则,将公司商品的质量,信誉、形象作为公司生存的首要因素。我司采购部将严格把握好产品进货的质量关,所有产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提供全新未经使用的商品。所有商品严格按照国家“新三包”标准及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实施执行:

A 、包退货:自交货验收之日起15日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用户有权利选择退货、更换或维修。如果选择退货,由我司免费为用户办理。并按照购机时价格(以购机原始凭证价格为准,下同)一次性退清货款。若遇到不能及时维修的故障,我司可提供同型号的备用商品,替代有故障的商品。

B 、包更换:自交货验收之日起第八日至十五日内(含),出现故障时,用户有权利选择更换或维修。如果用户选择更换,我司将免费为用户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新产品。

C、包维修:保修期以销售单上日期起计算:一年保修,具体内容按国家及各厂家规定的内容进行保修。

3、售后服务机构的设立,应急维修及维护服务响应时间安排:售后服务机构设立情况:每一位成为王牌正式员工的人员,必须时刻以“急用户所急,想用户所想。”为服务指导方针,用“王牌品质,王牌服务。”的服务宗旨来武装自已的头脑,高举“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光荣旗帜服务全城。

(1)、本公司设有独立的售后服务中心,是专门负责售后工作的一个专业场所,地址位于:恩平市新平中路23号。

(2)、开设多条服务热线。并设有售后服务文员四名,专门负责聆听客户所反映的情况,并将客户所反映的信息作出详细记录,尽快安排工程技术人员或售后服务人员解决问题,并监督其执行落实。

(3)、对于用户而言,我们的技术知识、后勤资源以及专家服务体系均对用户服务,节假日均有专人值班,确保服务的“三全实施”:全天候、全方位、全品质。于每天的营业时间8:30—22:00内提供常规技术支缓,如用户有急需,我司亦可在非营业时间内预约提供服务。

(4)、为了使服务质量能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惯切落实一,我司每天指定最少四名专人负责电话回访客户,调查客户的满意程度。

(5)、设立专业的售后跟踪服务队伍,24小时为顾客提供上门服务,我司现在安装维修售后技工人员共计(20)人,其中签约长工(15)人,临工(5)人,安装维修经验丰富,一定能为您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6)、我司售后零配件库存充足,所有配件原厂供应,并与各厂家签订相关的售后服务协议。保修期内的商品,严格按国家三包制度免费上门保修;保修期外的产品,严格按照各厂家的零配件供应价格标准收取合理的配件费和服务费。

(7)、为方便对顾客进行跟踪服务,公司设有一套完善的售后服务系统,对所有用户建立详细的电子档案,所有档案统一管理,每一个售后服务均有记录。我司将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及时收集客户的反馈信息,监督我们的售后服务质量,以此不断改进。如客户有疑问能及时为客户登记并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处理。

4、多元化的技术支持服务

(1)电话指导排除故障服务:电话指导排除故障服务是指客户在使用电器设备时遇到使用中的疑难或者设备出不正常状态,通过电话向我公司寻求技术支持和帮助,我公司在确认用户的帮助请后,将安排技术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话帮助用户进行故障定位,并提出解决方案,最终指导用户排除设备故障。

(2)硬件支持服务:本公司所出售的电器产品在保修期内免费更换故障零件,现场能更换的现场更换故障零件,现场不能更换的,我公司维修工作人员在收到故障零件后,保证在1个工作日内将故障零件更换或修复或寄出到厂家更换或保修。

5、应急维修或维护响应时间安排:

当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和保修或维修要求,在接到通知后,市区客户:工程师或技术维修员会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特殊性的响应时间为:15分钟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排除故障,如在24小时内无法排除或恢复,我公司会与客户协商解决方案或为客户提供备用设备。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和不会影响用户的正常工作。保修期内本公司技术维修员会每月定期上门维护设备和保养。维后服务专员会定期做用户回访工作。

6、零配件、维修, 维护及安装服务收费标准:

(1)保修期内的产品设备,一律提供免费上门保修服务。

(2)保修期外的产品设备,以不高于国内市场价格的标准, 提供长期有偿维修、维护和咨询服务。

20xx 年xx 月xx 日

售后承诺书(篇11)

根据贵方为20___年___月___日xx___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方对该项目做出如下售后服务承诺:

1、有合法的、经生产厂家认可的销售渠道,所提供的货物保证是全新原厂正品,且得到生产厂家提供的在中国大陆标准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2、对合同条款、付款方向全部予以响应。

3、对使用单位提供技术培训与保养常识培训。

4、提供整套工程系统"保修服务",且保修期内提供"每季度一次"的设备维护(包括压力系统测试、出水温度检测、电控系统检测、空气循环系统检测、补水系统检测等)。

5、设备投入运营后,质保期内整套工程故障免费维修,并提供免费维保;以最优惠的价格供应所需零配件及耗材,免收服务费。

6、维修响应时间:接到故障通知后必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做出答复,一般问题在四十八小时之内解决,如遇重大问题或其他暂时没有办法快速解决的问题在一周内解决。

7、备品、备件:公司有充足的常用备用零部件,能及时处理各种一般性故障,公司设有售后服务中心,急需备品、备件可在二十四小时内到达现场。

8、我公司建立健全了一整套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服务流程,并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保证整个售后服务能及时全面地实施。

承诺单位:

授权代表:

日期:

售后承诺书(篇12)

我司本着为项目服务,并以本项目利益就是公司利益的指导思想原则,严格执行合同协议的有关规定,响应一切以本项目为出发点,满足系统的技术要求、方便运行管理。

公司以“客户满意不低于99%”为质量目标,严把售后服务质量关,竭诚为客户朋友提供优质服务。

通过厂家、代理商、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项目共同努力,进行全方位的、统一的、科学的、规范化的管理和工程商的及时、高效的技术支持服务。

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技术力量雄厚,研发生产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质检员、维修人员均接受过专家培训,在信息服务系统方面有丰富的技术经验,今后还将不断派遣优秀管理、技术人员到国家智能化行业技术认证培训中心培训,以保证员工队伍的高素质、高技能。

我司坚持“顾客至上、不断创新”为宗旨,配合稳健经营的的方针,事事以客户先,透过超卓的服务水平和先进可靠的技术性能,为社会各界和广大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益的售后服务。

一、提供货物“三包”

在产品质保期内,除不可抗力和人为造成的事故外,系统出现的问题均由本公司负责,本公司将及时处理存在问题,无条件实行包修、包换、包退,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本公司自行负担。

为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货物修理、更换、退货(即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我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提供货物时,我公司将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1)说明货物的配置,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货物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质量状况,当面向业主交验商品;

2)对货物商标、型号和编号;

3)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4)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三包凭证按规定的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并加盖销售者印章;有效发货票注明货物的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

5)三包凭证包括以下内容:

货物的名称、商标、型号;

货物出厂编号或批号;

货物商地;

供货商单位名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供货商印章;

发货票号码;

销售日期;

安装调试日期;

业主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修理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及邮政编码;

维修记录,包括送修日期、送修次数、送修故障情况、故障原因、故障处理情况、交验日期、维修人员签字。

6)我公司将设立专业人员负责处理“三包”期间各种维修问题,修理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1)具有维修资质证书,维修人员应当具有执业资格,持证上岗;

(2)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软件维护业务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费修理业务;

(3)维护供货商、生产商的信誉,应使用新的、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的部件和元器件;

(4)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用部件和元器件全部用于修理;

(5)接受生产商、供应商的监督和检查;

(6)保持常用维修部件和元器件的储备量,确保维修工作正常进行,避免因维修部件和元器件缺少延误维修时间;

(7)认真、如实、完整地填写维修记录,记录故障、修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微型计算机商品和维修记录;

(8)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9)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接受消费者有关商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xxxx

xxxx.xx.xx

诚信承诺书(精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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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篇1)

做诚信企业,让消费者放心是_____行业始终秉承的理念。_____企业是良心企业,源头涉及到农民的利益,终端关系着消费者的健康,属于道德产业,良心工程。在全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启动之际,为此_____企业向全国消费者作出庄严承诺:

1、弘扬诚信理念。把“做诚信企业、让消费者放心”作为_____行业的核心理念,通过广泛宣传、深入教育、点滴养成、激励奖惩,使之成为_____行业全体员工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以高尚的人品生产高质量的产品。

2、遵守诚信法规。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_____生产的规范和标准,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偷工减料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不赚黑心钱。

3、坚持诚信经营。信守合同,诚信交易,公平竞争。诚实地发布经营信息,真实地宣传产品的品质和质量,及时地履行服务承诺。

4、严格诚信管理。从_____收购、辅料添加、运输仓储到生产加工、检验检测建立起规范、系统的管理制度。把诚信管理贯穿到各个环节,使之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5、提供诚信产品。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严格进行产品的检验检测,做到不合格原料不进厂、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让广大消费者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6、履行诚信责任。开展经常性地自查自纠活动,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和评判,真心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承诺单位(加盖公章): 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诚信承诺书(篇2)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基本条件。为了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提高诚信素质,树立中学生的良好诚信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适应社会主义需要的诚信人才,争做一名合格的道德公民。我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认定申请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二、提供有关家庭困难情况、学习成绩和品质状况等方面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三、本学期已经得到单位(个人)资助金元。

四、承诺自己所受助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购买学习用品和上学所需的生活费。

五、我自愿为学校公益性事业无偿服务。

六、我愿意同时接受以下条件:

1.弄虚作假,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取消助学金资格。

2.在校期间如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取消助学金资格。

3.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的,停止助学金资格。

4.高中未毕业,但终止了学业,取消助学金资格。

承诺人:______时间:__年__月__日

学号:______班级:______

家庭详细住址及联系电话:

父亲姓名:职业:

母亲姓名:职业:

____年__月__日

诚信承诺书(篇3)

大连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自愿参与贵中心组织的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绝不在招标活动中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监督。

1.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3. 向招标采购单位**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5. 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的;

6.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7.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

8. 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9. 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

10. 擅自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1. 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

12. 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13. 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

14. 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15.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6. 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公司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诚信承诺书(篇4)

考试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当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刻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考务当中心,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刻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本人承诺:不请他人代来考,在考试过程当中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上面考试规则,诚信考试。

签名:

日期:

诚信承诺书(篇5)

致: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根据你方招标的__________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全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郑重提交我们的投标文件,并作出以下承诺:

1、我方愿以所报的投标总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实行综合单价风险包干,且我们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报价的有关规定,并且无意询求此外的任何解释。

2、我方将派出__________(项目经理姓名)作为本次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将认真履行项目经理管理岗位职责,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及整个现场承担全面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并保*常驻现场。

3、在中标后,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将常驻现场,并不随意更换所拟派的项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如确需更换,须报监理公司、发包人审批认可。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_____日历_____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_____.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工程保修条款。

5、若我方中标,在中标后自愿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工程履约保*给招标人。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我方提供的资料全部为真实资料,如我方提供的业绩资料不真实或存在虚假,我方将放弃中标的权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括修改补充通知、答疑(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响应并认可上述文件的所有条款。

9、投入本工程的建筑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都是经质量检验合格的产品。

10、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招标人发出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擅自改变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11、项目管理部将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书。

12、承诺实施完成本工程范围内的增加及变更工程,费用按照投标报价书中的相应价格或经审定的价格完成;1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4、我们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定标的方法,并且无意询求此外的任何解释。

投标人:__________(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诚信承诺书(篇6)

诚信是做人之本,更是兴企之基。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党的十八大把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诚信已成为行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和基石。根据国家、省、市人社部门、省人才服务行业协会关于创建、保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要求,我们向所有客户单位和服务对象做出如下承诺:

一、树立诚信理念。坚持“为政府分忧、为客户解难、为员工维权、为社会担责”服务宗旨和“依法经营、科学管理、人和力行、诚信服务”经营理念,科学、规范、优质、高效服务客户单位和服务对象。认真学习和实践“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强化诚信意识,把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价值观纳入本公司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之中,使公司全体员工进一步树立诚信理念和信用风险意识。

二、遵守国家法律。严格遵守执业纪律,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规范的规定,维护市场经济经营秩序,共同创造自由竞争、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

三、夯实管理基础。把诚信建设纳入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明确诚信建设目标,从单位信用、员工信用、合同管理、服务规范、消费者评价、舆论监督等方面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使诚信体系建设、防 范信用风险等各项职责落到实处。

四、坚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行业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履约践诺,与客户单位真诚合作;杜绝弄虚作假、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不道德和非法行为;决不为本单位自身利益而侵害、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公平竞争。从事经营活动时,自诫自律,自觉约束经营和管理行为,维护行业内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行单位之间要相互尊重,公平竞争,摒弃一切不公平、不透明、不公正的手段。

六、提供优质服务。公司全体员工应勤勉尽职,认真负责地办理各项业务,保证优质、高效的服务。在业务交往中,讲究信誉、履行合同,做到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价格 “四公开”,自觉维护客户单位和服务对象应有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七、做到诚信经营。在经营中,恪守诚实信用,依法经营,不牟取违法违规不当得利。在客户单位或服务对象发生投诉或与本单位产生纠纷时,公司及其相关业务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回答疑问,认真、妥善处理客户单位或服务对象要求与投诉,力求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

八、维护行业秩序。公司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应自觉维护本行业、本公司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和经营服务秩序,依法与派遣类员工签订合同,约定外派员工的劳动待遇、工资支付及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的方式;不得阻拦公司员工和外派员工的合法合理流动。

九、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发挥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优势,以社会效益优先,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为促进社会充分就业、维护客户单位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作出应有的贡献。

十、接受社会监督。遵循市场活动的公开性原则,自觉接受工商、税务、质监、安全、新闻媒体等相关方和客户单位、服务对象的监督,保持全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荣誉,争创全国行业诚信服务示范机构,为全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科学、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承诺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经营承诺书(精华8篇)


经营承诺书 篇1

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阳城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特作出以下承诺:

1、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饲养,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符合法定要求的畜产品,维护消费者权益。

2、保证按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进行规范饲料,建立健全真实、可信的兽药饲料购进、使用等相关记录,遵守兽药安全使用技术规定,不滥用兽药抗菌素药物,严格执行兽药停药期的规定,以确保动物及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3、保证在饲养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禁止性规定,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不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添加农业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76号公告所列药物品种,不使用人用药品,不直接将兽用原料饲喂动物,不使用未取的《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合格证》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

4、保证在饲养过程中随时无条件接受畜牧管理部门开展的药物残留检测工作,不销售含有违禁药品或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使用动物及其产品。

5、随时接受畜牧行政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畜牧行政管理等部门作出的整改意见或处理处罚决定,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6、因本场饲养的动物及产品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愿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给他人噪声损失的,愿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

承诺人: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经营承诺书 篇2

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申请人已了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告知的关于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应遵守的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知晓并愿意遵守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向贵局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明确自身责任,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

二、制定落实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贮存制度、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等管理制度,配备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切实提高自身保健食品安全内控能力。

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从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购进合格产品,认真审验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以及产品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等信息。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和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确保购进和销售的保健食品来源可追溯。不销售盗用、假冒批准文号的伪劣保健食品产品。

四、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查验(审核)制度。按照《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对经营的保健食品的标签标识说明进行查验审核。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须真实、完整、规范。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等必须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

五、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后方可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

六、保健食品经营场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健食品经营场具有与经营保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场所,所配备相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者设施。贮存、运输和装卸保健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七、规范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内产品宣传资料。保健食品宣传资料必须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宣传资料中有关保健功能、产品功效成份/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食用量等的宣传,应当以《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内容为准,不得任意改变。

八、妥善处理消费者的维权事宜,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管和公众监督。

本承诺书中的有关内容均真实、可信。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本申请人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经营承诺书 篇3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

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及时公布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备案信息。申请人可以查询审批进度和审批结果,公众可以查阅审批结果。

第七条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二)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

(三)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全部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

(四)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五)具备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还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鼓励从事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第八条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四)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五)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七)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八)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九)经办人授权证明;

(十)其他证明材料。

第九条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属于其职权范围,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

(二)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的,应当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通知书。

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核查。需要整改的,整改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在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进行审查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十二条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填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并提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资料(第八项除外)。

第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对企业提交资料的完整性进行核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发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第十四条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现场核查。

第十五条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载明许可证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发证部门、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等事项。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应当载明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备案部门、备案日期等事项。

第十六条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事项的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包括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的变更。

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变更。

第十七条 许可事项变更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中涉及变更内容的有关资料。

跨行政区域设置库房的,应当向库房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原发证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准予变更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需要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核查的,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不予变更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变更后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限不变。

第十八条 新设立独立经营场所的,应当单独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第十九条 登记事项变更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 因分立、合并而存续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变更许可;因企业分立、合并而解散的,应当申请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因企业分立、合并而新设立的,应当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在其他场所贮存并现货销售医疗器械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第二十二条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

原发证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对延续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后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二十三条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

第二十四条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遗失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立即在原发证部门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自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原发证部门及时补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补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限与原证一致。

第二十五条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遗失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及时向原备案部门办理补发手续。

第二十六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因违法经营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但尚未结案的,或者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但尚未履行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中止许可,直至案件处理完毕。

第二十七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情形,或者有效期未满但企业主动提出注销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第二十八条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延续、变更、补发、撤销、注销等许可档案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档案。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以及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第三十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经营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保证经营条件和经营行为持续符合要求。

第三十一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对其办事机构或者销售人员以本企业名义从事的医疗器械购销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销售人员销售医疗器械,应当提供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第三十二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其购进、贮存、销售等记录应当符合可追溯要求。

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有效期后2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鼓励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第三十三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从具有资质的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保证医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与供货者或者相应机构约定由其负责产品安装、维修、技术培训服务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以不设从事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部门,但应当有相应的管理人员。

第三十四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医疗器械运输、贮存过程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或者标签标示要求,并做好相应记录,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低温、冷藏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低温、冷藏设施设备运输和贮存。

第三十五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委托其他单位运输医疗器械的,应当对承运方运输医疗器械的质量保障能力进行考核评估,明确运输过程中的质量责任,确保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三十六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应当与委托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具有与产品贮存配送条件和规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具备与委托方开展实时电子数据交换和实现产品经营全过程可追溯的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和技术手段。

第三十七条 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销售给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

第三十八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售后管理,对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当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和反馈,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应当通知供货者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第三十九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具备原经营许可条件或者与备案信息不符且无法取得联系的,经原发证或者备案部门公示后,依法注销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在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中予以标注,并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条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自查制度,并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全项目自查,于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第四十一条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行停业一年以上,重新经营时,应当提前书面报告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经营。

第四十二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得经营未经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第四十三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的医疗器械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第四十四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符合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规范经营活动。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全项目自查的年度自查报告,应当进行审查,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

第四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并监督实施。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管重点、检查频次和覆盖率,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监督检查,应当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标准,如实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被检查企业。需要整改的,应当明确整改内容以及整改期限,并实施跟踪检查。

第四十七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器械的抽查检验。

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抽查检验结论及时发布医疗器械质量公告。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现场检查:

(一)上一年度监督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

(二)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新开办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进行现场检查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九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医疗器械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

第五十条 对投诉举报或者其他信息显示以及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可能存在产品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或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实施飞行检查。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一)经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二)经营产品因质量问题被多次举报投诉或者媒体曝光的;

(三)信用等级评定为不良信用企业的;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开展责任约谈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二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档案,记录许可和备案信息、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并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登记事项变更的;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派出销售人员销售医疗器械,未按照本办法要求提供授权书的;

(三)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在每年年底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的。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未按照规定进行整改的;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房地址、扩大经营范围或者擅自设立库房的;

(三)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给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的;

(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

第五十五条 未经许可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办理延续、仍继续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六条 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七条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资料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

(二)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停止经营医疗器械的。

第六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经营的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二)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的。

第六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经营企业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

(二)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的。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医疗器械经营,是指以购销的方式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的行为,包括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

医疗器械批发,是指将医疗器械销售给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行为。

医疗器械零售,是指将医疗器械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医疗器械经营行为。

第六十三条 互联网医疗器械经营有关管理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另行制定。

第六十四条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格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由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印制。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X食药监械经营许XXXXXXXX号。其中:

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

第二位X代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的简称;

第三到六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

第七到十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案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X食药监械经营备XXXXXXXX号。其中:

第一位X代表备案部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

第二位X代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的简称;

第三到六位X代表4位数备案年份;

第七到十位X代表4位数备案流水号。

第六十五条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列明的经营范围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类别、分类编码及名称确定。医疗器械管理类别、分类编码及名称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核定。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8月9日公布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号)同时废止。

经营承诺书 篇4

材料供应商产品质量承诺书

遂宁市佳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贵公司 货物的供应商,为保证我司所供应产品的质量安全性,特向贵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一、关于我方经营资格的承诺

我公司承诺向贵公司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经营生产许可证等必要证件。

二、关于我方供应货物的承诺

1、我公司所有供应货物都有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和相关的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并保证及时提供消防验收所需的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一切证件,并保证所有证件真实、合法、有效。

2、我公司所有供应货物如经贵公司书面确认供应品牌后,对涉及到该指定货物的质量要求、钢管厚度、生产厂家不作随意更换。如有更换,一经发现,按约定给予贵公司相应的赔偿。

3、我公司保证提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我公司保证提供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操作情况下,运行安全、可靠。在施工期内,如发现我公司提供货物有缺陷,不符合合作约定时,贵公司可向我公司提出索赔。我公司按要求进行修理、更换,或赔偿买方的损失。如需更换,我公司及时用合格优质的产品进行更换。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4、我公司认可贵公司的货物验收制度和仓库保存条件,并在对供应货物进行验收时,自愿严格遵守贵公司的货物验收制度

5、我公司对提供的货物(如内外径的差异)问题,我公司保证及时补充贵公司正确的所需货物。如不能及时到货,因尽快通知贵公司,商榷及时有效的 解决办法,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6、我公司所提供货物如出现质量问题,影响工期的顺利完成,造成贵公司的信誉问题我公司承诺给予赔偿:除工人要求赔偿一倍的施工费用外,同时给予贵公司两倍的损失赔偿。

7、我公司所提供货物在贵公司施工工作完成后,如有贵公司购买多余货物,双方同意下,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我公司同意退货。

8、我公司愿意用供应货物货款的一部分作为每月结帐的滚动质量保证金,于下次结帐时进行结算。

为共同确保质量安全,我公司特向贵司作出上述承诺,并愿意遵照执行;本承诺书在我司供货期间及双方终止合作一年内有效。

承诺方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章

年 月

经营承诺书 篇5

贵州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管理指引(试行)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管理,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依法经营,维护融资性担保市场秩序,根据中国银监会《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管理指引》(银监发〔2010〕77号)、《贵州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贵州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和各市(州)政府确定的监管部门。

本指引所称融资性担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制和公司制以外的担保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是指省金融办依法颁发的特许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法律文件,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包括正本和副本,副本的记载内容在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基础上,同时记载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年检情况。第四条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由省金融办统一制作。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换发、补发须到省金融办办理。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按照《贵州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审批工作指引》中分级审批权限办理,市(州)监管部门注销后的许可证应上缴省金融办。

第五条 融资性担保机构依法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向有登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第六条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融资性担保机构应按照《贵州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年检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年检。

第七条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实行机构编码终身制(编码规则见附件2)。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如遗失或损坏,申请补发或换发经营许可证时,原机构编码继续沿用。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如被注销,该机构编码自动作废,不再使用。

第八条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机构名称

(二)注册资本

(三)业务范围

(四)营业地址

(五)机构编码

(六)发证机关及公章

(七)有效期限

(八)颁发日期

第九条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最高不超过5年。

新设立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1年;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1年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年检合格的,新换发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延长至3年。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3年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连续3年年检合格的,新换发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延长至5年。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的,应提前90日向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换发新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不再延续的,应提前90日向发证机关和所在地监管部门报告,注销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条 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应按照《贵州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审批工作指引(试行)》的规定,经监管部门许可后颁发、换发或缴回经营许可证。第十一条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正本应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副本应安排专人妥善保管。

第二节

许可证发放与注销

第十二条 监管部门根据行政许可决定向融资性担保机构颁发、换发、补发经营许可证的,应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换发、补发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 融资性担保机构向省金融办申请领取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市(州)监管部门工作联系函

(三)融资性担保机构章程

(四)融资性担保机构(筹建)介绍信

(五)经办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六)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应向监管部门申请补发、换发经营许可证。

经营许可证遗失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在监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进行公告,重新申请领取新证时须附遗失情况说明。

经营许可证损坏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先缴回旧证再重新申请领取新证。

第十五条 融资性担保机构出现以下情形时,应注销其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一)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被撤销的(二)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被撤回的(三)融资性担保机构解散的(四)融资性担保机构破产的(五)融资性担保机构被撤销的

(六)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不再延续的

(七)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融资性担保机构被注销经营许可证的,应在收到监管部门有关文件、法律文书或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将经营许可证缴回发证机关。逾期不缴回的,由融资性担保机构所在地监管部门及时依法收缴。

第十六条 颁发、换发、补发、注销经营许可证,监管部门应在指定的网站或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公告的具体内容应包括:机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营业地址(住所或分支机构所在地)、机构编码、流水号、发证机关、有效期限、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第三节

内部管理

第十七条 监管部门应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信息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依法披露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 监管部门应按照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编码规则制作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并加盖监管部门公章。

第十九条 监管部门应将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作为重要凭证专门管理,建立经营许可证颁发、换发、注销、收缴、销毁登记制度。

第二十条 许可证管理原则上实行“证账分管、证印分管”的内部控制要求。

“证账分管”是指许可证实物管理与台账管理应当分岗负责。监管部门对许可证实物应当做到专人管理、专库(或专用单证柜)保存;建立许可证使用台帐,保证账实相符。

“证印分管”是指许可证应当与专用印章实行分开管理、分人使用。

第二十一条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属于重控文件。空白、作废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均应存放至具备防火、防盗措施、须由两把钥匙(或一把钥匙、一个密码)才能开启的文件柜中。两把钥匙(或一把钥匙、一个密码)需分两人持有,互不借用(持有钥匙的一方不得知悉密码)。许可证的入库存档和领用出库应经相关领导签字认可,并在台账上进行记录。开启、关闭文件柜应由两人同时进行。

第二十二条 对于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废证、收回的旧证、依法注销和缴回的经营许可证,应加盖“作废”章,作为重要凭证专门归档,定期销毁。

许可证的销毁,监管部门应由两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销毁。许可证销毁的,应填写销毁清单,并在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管理台账上作相应记录。

第二十三条 空白许可证遗失的,应在监管部门网站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旧证作废。

第四节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本指引由省金融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填写说明》

2.《贵州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编码规则》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填写说明

一、机构名称:全称填写。字体为宋体,字号为28号。

二、注册资本:资本金额用汉字大写填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20号。

如:叁亿捌仟伍佰壹拾陆万元人民币。

三、业务范围:以省金融办批准文件所列经营范围为准。字体为宋体,字号为20号。

如: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 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

四、营业地址:住所或分支机构所在地,以机构主要办公场 所所在地为准。字体为宋体,字号为20号。如:×× 省×× 市×× 区××路(街)××号。

五、机构编码:由省金融办统一编制。字体为宋体,字号为20号。

六、发证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字体为宋体,字号为20号。

七、有效期限:按公历、汉字小写填写。如:至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八、年月日(公章):按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以发证日期为准,并加盖省金融办公章。字体为宋体,字号为20号。如:2010年11月19日。注:X 为名称或数字。

附件2

贵州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编码规则

1.省别号(第1位),贵州省的简称“黔”。

2.市别号(第2-3位),表示融资性担保机构及其分支机 构所在的市。省直为00,贵阳市为01,遵义市为02,六盘水为03,安顺市为04,毕节市为05,铜仁市为06,黔东南州为07,黔南州为08,黔西南州为09。

3.年序号(第4-7位),表示融资性担保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的时间,以年为单位,选择纪元年号数字组成。如:1998年设立填写1998,2010年设立填写2010。

4.组织形式编号(第8位),表示融资性担保机构属哪种组织形式。如1表示为有限责任公司;2表示为股份有限公司;3表示事业单位法人;4表示社团组织法人;5表示合伙企业;6表示其他。

5.内、外资代码(第9位),表示融资性担保机构是中资、外商及港、澳、台商独资还是合资、合作机构。其中:1表示国有独资机构,2表示国有控股机构,3表示国有参股机构,4表示民营独资机构,5表示民营合资机构,6表示外商及港、澳、台商独资机构,7其他。

6.分支机构编号(第10位),表示融资性担保机构是否为分支机构及分支机构性质。分支机构编号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0表示该机构不是分支机构;1表示该机构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2表示该机构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7.顺序号(第11-13位),表示该地区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准设立的先后顺序。如:第5个,顺序号填写005;第15个,顺序号填写015。

经营承诺书 篇6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监督管理,指导我市经营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实际,特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应符合本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 经营企业应建立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信息系统应能记录至少包括《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的相关记录项目和内容,采用信息技术对信息进行收集、记录,并具有信息查询和交换等功能,能接受药品监管部门网络监管。系统应能对设置的经营流程进行质量控制,采购、验收、贮存、销售、出入库、退(换)货应在系统中形成内嵌式结构,对相关经营活动进行判断。

第四条 经营企业应具有支持系统正常运行的终端机或服务器,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固定接入互联网的方式;具有可实现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的局域网或互联网;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业务票据生成、打印和管理功能。

第五条 系统的数据维护与保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各操作岗位人员须通过用户名、密码等身份确认方式登录系统,在权限范围内处理业务数据,未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不得修改任何质量管理相关数据信息,修改数据的原因和过程在系统中应予以记录;

(二)操作人员姓名的记录应根据专有用户名及密码自动生成,系统操作、数据记录的日期和时间由系统自动生成,不得采用手工编辑、菜单选择等方式录入;

(三)系统记录和数据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按日备份。

第六条 系统应具有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控制功能,数据至少应包括《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规定的内容。供货单位、购货单位、产品基本信息等相关内容。

第七条 系统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应与对应的供货单位、购货单位以及购销医疗器械资质合法性、有效性相关联,与供货单位或购货单位的经营范围相对应,由系统进行自动跟踪、识别与控制。

第八条 系统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应由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审核、确认、更新、维护,更新时间由系统自动生成,其他岗位人员只能按规定的权限查询、使用,不能修改任何内容。

第九条 系统应具有对近失效的质量管理基础数据进行提示、预警的功能;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失效时,系统应能自动锁定与该数据相关的业务功能。

第十条 采购订单应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生成。系统对各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能够自动识别、审核。

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应自动生成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至少包括医疗器械名称、规格、型号、批号/序列号、注册证号、生产企业、供货企业、供货企业地址及联系方式、数量、单价、金额、购货日期等。

第十一条 系统应在采购记录的基础上生成查验记录,记录应至少包括批号/序列号、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或失效日期、到货数量、到货日期、查验合格数量、查验结果、查验人员姓名、查验日期等内容,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查验记录。

查验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记录还应包括运输方式、运输过程温度、运输时间、到货温度等内容。

第十二条 系统应当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及库存记录生成销售订单,拒绝生成任何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销售订单。系统应具有对购货单位资质进行自动识别、审核功能。

第十三条 销售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销售记录,销售记录应至少包括医疗器械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数量、单价、金额、批号/序列号、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或失效日期、销售日期、生产企业名称、购货企业的名称、购货企业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四条 系统应当将确认后的销售数据传输至仓储部门提示出库及复核。复核人员完成出库复核操作后,系统自动生成出库复核记录。

第十五条 经营企业在系统中处理销后退回医疗器械时,系统应能调出与之对应的销售记录;退回医疗器械实物与原记录信息不符或退回数量超出原销售数量时,系统拒绝退回操作;系统不支持对原始销售数据的任何更改。

第十六条 系统应具有对库存医疗器械失效期自动跟踪、控制功能、近失效期预警提示、到失效期自动锁定功能。系统应具有对疑似质量问题的医疗器械锁定、控制功能。

第十七条 经营植入类产品的经营企业,系统应具备自动采集记录植介入类医疗器械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医疗器械名称、生产企业、规格、型号、批号/序列号)和记录入库、出库、销售流向的功能。

第十八条 系统应具有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控制功能,数据应包括供货单位、经营品种资质等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系统应具有与结算系统、开票系统对接,自动打印每笔销售票据功能。

第二十条 系统应具有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对医疗器械有效期进行跟踪,实现近效期预警提示、超有效期自动锁定功能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监督管理,促进我市医疗器械流通行业发展,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实际,特制定本技术要求。

第二条 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以下简称“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应当符合本技术要求。

第三条 企业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企业应当为注册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法人企业,所持有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经营范围、库房应包含所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医疗器械类别和库房地址。

(二)企业应当建立与所提供贮存、配送服务业务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和相关记录。

(三)企业应当配备与所提供贮存、配送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收货、查验、上架、检查、拣选、复核、包装、运输、送货等岗位的人员,并明确各岗位职责。

(四)企业应当配备与提供贮存、配送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

第四条 企业应当具有与贮存医疗器械要求和规模相适应的仓储设施设备,库房地面平整光滑、进行硬化处理;常温库温度为0℃~30℃,贮存有特殊温湿度要求的医疗器械时,还应当具有与其贮存要求和规模相适应的恒温库(15℃~25℃)、冷藏库(2℃~8℃)、冷冻库(-15℃~-25℃)。

第五条 企业贮存医疗器械的货位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贮存植介入类医疗器械(类代号为Ⅲ-6821、Ⅲ-6846、Ⅲ-6863、Ⅲ-6877)的,拆零拣选货位应不少于5000个。

(二)贮存一次性无菌耗材类医疗器械(类代号为Ⅲ-6815、Ⅲ-6845、Ⅲ-6864、Ⅲ-6865、Ⅲ-6866)的,托盘货位应不少于个,托盘货架间高度不小于1.5米,托盘规格应符合国标《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B/T2934-)。

(三)贮存需冷藏、冷冻保存医疗器械的,冷藏库容积不小于1000立方米,冷冻库容积不小于50立方米。

(四)贮存上述类别以外其它类医疗器械的,托盘货位不少于1000个,拆零拣选货位不少于5000个。

第六条 仓储设备设施主要由入库管理设备、货物信息自动识别设备、货架系统、装卸搬运及输送设备、分拣及出库设备、环境监测及控制设备、运输车辆及设备构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库管理设备。可以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条码编制、打印设备及计算机信息管理设备,在入库医疗器械无有效自动识别标签时对其进行赋码,实现入库医疗器械信息自动采集和贮存、配送过程追溯。

(二)货物信息自动识别设备。医疗器械入库、出库、分拣、检查、盘存、出库复核等环节应当使用电子识别系统管理(对于植入类医疗器械应能识别和记录产品序列号),可以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条码和射频识别设备,实现对医疗器械贮存、配送环节的全程追溯。

(三)货架系统。包括托盘货架、隔板货架及其他货架(如自动化立体货架、流利式货架等)。

(四)装卸搬运及输送设备。包括推车、叉车(手动、电动)及其他设备(如堆垛机、输送机等)。输送设备应覆盖存储区、拣选作业区等作业环节。

(五)分拣及出库设备。可以采用电子标签辅助拣货系统(DPS)、手持终端(RF)拣货系统等设备进行分拣。采用电子标签辅助拣货系统(DPS)的,电子标签数量应与拆零拣选业务相适应,应能实现对每个拣选货位的操作指示。

(六)环境监测及控制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库房温湿度自动监测、记录、报警以及温湿度自动控制设备(恒温库、冷藏库、冷冻库)、物流作业摄像监控设备, 以达到对仓储条件和物流作业过程的监控和记录功能。恒温库、冷藏库、冷冻库中每个独立空间至少配备2个温湿度监测探头,能够实时采集记录库房温湿度情况,并配备备用温度调控设备。

(七)运输车辆及设备。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应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可实现对车辆运输监控。企业应根据运输医疗器械的数量、路程、运输时间、储存要求,选择适合的运储车辆。冷藏运输车辆应能够对运输医疗器械在途温度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冷藏箱(保温箱)应配备移动温湿度监测仪,实时采集、记录运输医疗器械在途温度数据,并具备温度外显的功能。

采取外包方式进行运输的企业,应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承运方进行质量体系考核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第七条 企业应建立中央控制室。中央控制室应具备库房温湿度监测,恒温库、冷藏库、冷冻库、冷藏车温湿度监控,一般仓储作业区视频监控,仓储设备控制以及异常状况报警功能。

常温库应至少每隔30分钟自动记录一次实时温湿度数据;恒温库、冷藏库、冷冻库应至少每隔10分钟自动记录一次实时温湿度数据;冷藏车应至少每隔5分钟自动记录一次实时温度数据;当监测的温湿度值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当至少每隔2分钟记录一次实时温湿度数据。

第八条 贮存冷链医疗器械的企业应配备备用供电设备或采用双路供电,具备突发情况下的电力保障功能。

第九条 企业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应当由仓库管理系统(WMS)、运输管理系统(TMS) 组成,冷链运输医疗器械的,企业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还应包括冷链运输追溯系统(CCTS)。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应能对医疗器械的贮存、配送全环节质量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和控制,对相关数据可进行收集、记录、查询。数据采集应完整、及时、准确,并可制作相关统计报表。

第十条 企业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中各岗位人员需经过身份确认、设定操作权限,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平台数据的维护和保存,未经授权不能更改任何数据。

第十一条 企业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应能实现委托方与被委托方之间收货、查验、库存、发货等数据同步交换。

第十二条 企业仓库管理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一)委托方企业、医疗器械资质维护及自动跟踪、识别控制功能;

(二)自动生成收货、查验、检查、发货、复核等工作记录功能;

(三)入库时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采集医疗器械基本信息,并根据医疗器械贮存条件自动分配货位功能;

(四)医疗器械收货、查验、上架、贮存、检查、拣选、复核、包装等各环节质量状况进行实时判断和控制功能;

(五)通过与原始出库信息(收货单位、生产企业、医疗器械名称、规格、批号/序列号等)相符性比对,控制退回医疗器械退库操作功能。

第十三条 企业运输管理系统应具备对运输车辆、运输医疗器械、承运人员、调度分配、送达状况等信息进行追踪管理的功能,追踪记录数据包括:车号、司机姓名、订单、收货单位、医疗器械名称、数量、批号/序列号、发货时间和到货时间。

第十四条 企业冷链运输追溯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一)医疗器械运输过程中温度进行监测、记录、保存、查询功能;

(二)医疗器械运输过程中异常温度进行自动报警功能;

(三)医疗器械运输环节温度进行统计功能,并根据统计结果汇总形成温度曲线;

(四)可供委托方查询医疗器械运输过程温度功能。

第十五条 企业应具备独立的服务器,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存储记录各类数据,按日备份,备份数据分别存放于两个独立存储空间,防止数据损坏和丢失。

第十九条 企业应按照部门设置和岗位职责建立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质量管理文件,应当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委托方资质审核管理规定;

(二)委托方外部审核管理规定;

(三)医疗器械收货、查验、入库、贮存、检查、出库、复核、配送、运输、退回环节操作规程及工作标准;

(四)受托方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五)委托、受托双方质量协议及相关文件。

第二十条 企业应按照质量管理文件建立工作记录,记录医疗器械名称、型号、规格、生产企业、批号/序列号、生产日期、货主、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等基本信息,还应当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医疗器械收货记录。依据委托方确认的收货指令收货,收货完成后生成收货记录,记录应当包括收货日期、供货单位名称、包装单位、数量、收货结论、收货人员姓名等内容。

(二)医疗器械查验记录。依据双方确认的查验标准,对医疗器械到货后的外观、包装、标签以及合格证明文件等内容进行查验,根据查验结果生成查验记录,记录应当包括查验日期、供货单位名称、注册证编号或备案凭证编号、到货数量、查验合格数量、查验结果、查验处理措施、查验人员姓名等内容。

(三)医疗器械贮存检查记录。依据双方确认的检查计划对贮存的医疗器械进行定期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形成贮存检查记录,记录至少应当包括检查日期、货位号、货位数量、质量状况、处理意见、检查人员姓名等内容。

(四)医疗器械发货记录和复核记录。依据委托方确认的发货指令形成发货记录,记录至少包括委托方名称、发货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等内容;依据发货记录拣选、复核,形成出库复核记录,记录应当包括出库日期、货单号、出库数量、复核人员姓名及发货记录的内容。

(五)医疗器械运输记录。依据委托方确认的配送指令配送至收货单位,至少记录货单号、货物数量、运输工具、发运时间、收货单位、收货地址、收货人员姓名等内容,并由收货单位确认。

(六)冷链运输及到货温度记录,至少记录运输过程温度变化及到货温度数值。

(七)库房温湿度监测记录。

经营承诺书 篇7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

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及时公布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备案信息。申请人可以查询审批进度和审批结果,公众可以查阅审批结果。

第七条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二)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

(三)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全部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

(四)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五)具备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还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鼓励从事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第八条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四)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五)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七)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八)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九)经办人授权证明;

(十)其他证明材料。

第九条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属于其职权范围,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

(二)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的,应当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通知书。

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核查。需要整改的,整改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在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进行审查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十二条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填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并提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资料(第八项除外)。

第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对企业提交资料的完整性进行核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发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第十四条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现场核查。

第十五条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载明许可证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发证部门、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等事项。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应当载明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备案部门、备案日期等事项。

第十六条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事项的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包括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的变更。

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变更。

第十七条 许可事项变更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中涉及变更内容的有关资料。

跨行政区域设置库房的,应当向库房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原发证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准予变更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需要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核查的,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不予变更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变更后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限不变。

经营承诺书 篇8

为共同构建健康和谐的旅游市场环境,坚持诚信经营和创造优质服务,争做诚信旅行社,XX市青年旅行社郑重地向全市广大旅游者作出“七做”和“七不做”的承诺:

一、旅行社诚信经营服务“七做”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经营。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2、旅行社对本社员工从事旅行社业务实施委派制度,加强对旅行社门市部和员工的管理,并对其经营行为承担责任。

3、与旅行社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和出团补助,不克扣员工应享受的劳动报酬。

4、在旅游接待服务过程中选择有良好信誉的地接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签定合同,规范服务流程。

5、为旅游者提供质量价值相符的旅游产品,真实介绍产品信息,不欺骗客人。

6、使用规范的旅游文本合同,明确价格、服务标准等事项,信守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承诺,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办理旅行社责任险,确保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

二、旅行社诚信经营服务“七不做”

1、不超范围经营,不非法转让和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搞挂靠承包。

2、不使用不具备旅游营运资质的车辆和社会上无导游证、无领队证的人员接待游客。

3、不搞“零团费”、“负团费”等低于成本价的不正当竞争。

4、不违反合同约定,不降低服务标准,不组织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和购物项目。

5、不发布虚假旅游信息和广告,不用含糊不清的语言误导游客,不欺客宰客。

6、不故意拖欠团款,不侵害客人利益。

7、不向旅游者介绍和提供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内容,含有淫秽、迷信、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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