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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分配方案十五篇

绩效分配方案十五篇

绩效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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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分配方案 篇1

学年度绩效工作考核,是总结每位教职工在一学年中工作业绩和不足,通过全面、综合的评价,进一步发扬优点,找出差距,明确工作方向,树立奉献精神,不断完善师德监督考核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根据榕教人[2010]5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职业道德(定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

优秀: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自觉地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并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3.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受到学校及上级单位的表彰或奖励。

合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服从工作需要,能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较好。 不合格:

1.有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情节严重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令、以及道德品质败坏,作风极不正派,严重妨碍安定团结,影响恶劣的。

3.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4.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5.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

说明:⑴必须分别具备优秀、合格各个条件,才能评为优秀、合格。⑵凡是涉及“不合格”条件中的一条就可定为不合格。⑶上述规定与上级文件规定有不同之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二、出勤情况: (10分)

1.出满勤者得10分;

2.病假:每十天扣1分;

3.事假:每五天扣1分;

4.旷工:每半天扣0.5分;(教学工作人员每一节算半天)

5.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校、年段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

每缺席一次扣0.5分。

说明:⑴无故旷工达半个月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中有2/3以上不参加者,可视为不合格教师;⑵病假达四个月、事假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三、工作量(18分)

(一)专任教师(18分)

1.标准课时工作量(12分):

⑴专职教师每学年320节、校级领导兼课120课时、中层干部兼课160课时、一般行政人员兼课240课时,(一年按40周计算),得12分。

⑵学年度应完成任课总课时规定的最低时数,每缺10节扣一分,缺150节以上者,除工作另项目内不给分,并在教学常规栏目内不取最高档成绩。

⑶专兼任教师要求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5课时,每缺一节扣0.5分。

⑷凡担任毕业班属省、地(市)、县(市、区)统考科目授课者,可按实际授课节数1.5倍计算。

⑸教务处安排的代课、选修课、学科竞赛辅导课及第二课堂教学亦可列为教学时数。

2.班主任工作量(6分)

(1)承担学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班级管理成效显著,班风学风良好,得6分;

(2)承担学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班级管理取得一定成效,班风学风较好,得4-5分;

(3)承担学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班级管理成效一般,班风学风尚好,得1-3分;

3.兼职工作或其他工作量(6分):

⑴能认真做好教研组长、集备组长等管理兼职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业绩显著,管理资料齐全,出色完成上级部门的各类检查工作,得5—6分。

⑵兼职工作做得较好,政策水平较高,管理能力较强,取得一定成绩,管理资料较为齐全,较好完成上级部门的各类检查工作,得3—4分。

⑶兼职工作做得一般化的,得1—3分。

注:班主任工作量与兼职工作(或其他工作量)两项只选一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二)管理人员(18分)

1.管理工作量(12分)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或学校安排的管理工作,工作无过失的,得12分。

(2)因管理失职而造成责任事故或学校财产损失的,酌情扣分。

2.课时工作量(6分)

(1)校级领导兼课120课时、中层干部兼课160课时、一般管理人员兼课240课时,(一年按40周计算),得6分。

(2)学年度应完成任课总课时规定的最低时数,每缺10节扣一分。

四、业务能力(40分)

班主任工作或管理工作(含其他兼职工作)[(一)(二)选一项](7分)

(一)班主任工作 (7分)

1.班级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做好学校规定的常规管理工作,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在《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记录本中如实记录,得1分,无工作记录或材料不齐的得0.5分。

2.定期组织召开班(团、队)会等班级活动,每学期至少5次,有班(团、队)会课教案记录。活动有过程性材料记录,得1分;班(团、队)会等班级活动每少1次扣0.2分。

3.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育,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心理辅导活动,并及时与课任教师、家长沟通,做好家访工作,形成教育合力,得1.5分。

4.组织学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所带班级在各项活动中获得荣誉,班风学风良好,家长学生满意率达85%及以上的得2分,70%-85%的得1。5分;70%及以下的得1分。

5.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评定学生操行,得1分。

6.服从分配,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德育工作得0.5分。

(二)管理工作(含其他兼职工作)(7分)

(1)能认真做好党政管理等兼职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总结,按规章制度、规定程序办事,廉洁奉公,得2分。

(2)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师生,态度和蔼,师生评价良好,得2分,师生评价一般得1分。

(3)协调能力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良好,完成工作目标成效显著,得2分,成效一般得1分。

(4)管理工作有改革创新的措施,成效显著得1分,成效一般得0.5分。

说明:

(1)年段长、教研组长参照班主任给分;

(2)其他非班主任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

①一部分协助班主任工作;

②一部分兼任党政和其他工作。

在评分时,上述①②两个项目不能同时得分;协助班主任工作的,最多只能得5分。

(三)教学常规(33分)

1.依据课程标准认真拟定教学计划。按时参加集体备课,并能承担主备任务,有主备材料。按成规定的听课任务,有听课和评课记录。写好教案,教案齐全、规范、有课后反思记录。(8分)

⑴写好教案,教案齐全、规范、有课后反思记录。(4分)

教案由教研组正副组长负责检查评价,教案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得4分、3分、2分。教师上课没有教案的每节扣0.5分,整个学期教案均没有课后反思记录的扣1分。扣完为止。

⑵按时参加集体备课,并能承担主备任务,有主备材料。(2分)

集体备课缺一次扣0.5分, 不能承担主备任务或缺主备材料扣0.5分,扣完为止。

⑶按时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有听课和评课记录。(2分)

不能按规定完成听课任务,没有听课记录,每少1节扣0.5分,扣完为止。

2.按时上、下课,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课堂管理有序,上课期间禁止使用手机。(5分)

⑴教师能按时上、下课,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课堂管理有序,上课期间禁止使用手机的得4-5分;

⑵教师能按时上、下课,从学生实际出发,组织教学,课堂管理较有序。

绩效分配方案 篇2

根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25号令)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甘人社厅〔20xx〕60号)、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xx〕654号)以及市县人社部门有关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奖励性绩效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单位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单位县财政拨款的全额事业管理人员。

二、分配原则WWW.zF133.cOM

1.在绩效工资分配形式上,建立总量宏观控制、加大岗位考核兑现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岗位目标考核上,建立岗位目标考核、扩面目标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的立体考核制度,按期公布考核结果,实现量化考核,确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绩效工资分配兑现上,建立重工作目标、重工作实绩、重争先创优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拉开分配档次,保证收入分配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三、绩效工资分配

按照绩效工资分配的要求,为切实搞活内部分配,强化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机制,适当拉开分配档次,实行绩与效挂钩,按分配工资的总额和个人基本绩效工资为基础,以量化分数来进行分配,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由于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不一致,每人每月500元纳入绩效考核分配,其余部分由个人所得。

四、考核方法

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对事业干部进行绩效工资考核评分,从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态度、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陪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抽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长期病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要求

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xx〕654号)的精神执行,或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确定。

绩效分配方案 篇3

一、目的

为规范年终奖发放,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分配方案适用于部长级(含)以下员工;不包括总经理等由董事会委派人员。

三、年终奖基数来源

根据公司20xx年经营成果和运行状况,结合年度预算利润目标,确定公司20xx年年终奖分配总额。

四、年终奖分配方法

1、员工的年终奖数额分配是根据员工的职务级别核定标准基数;

2、员工的年终奖标准基数影响系数有如下分类:当年服务公司月数系数、全年月满勤系数、安全质量事故系数、绩效评价系数等。

3、具体标准基数如下:

五、年终奖计算方法

分类:

a.中层管理=标准基数*(当年服务公司月数系数*40%+全年月满勤系数*30%+绩效评价系数*30%);

b.普通员工=标准基数*(当年服务公司月数系数*50%+全年月满勤系数*20%+绩效评价系数*30%);

c.一线员工=标准基数*(当年服务公司月数系数*20%+全年月满勤系数*40%+质量安全事故系数*10%)

绩效分配方案 篇4

为调动我单位全体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绩效考评工作的部署和《凤山县20xx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凤绩发〔20xx〕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局绩效奖励二次分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的总体目标,按照简明、精准、务实要求,优化考评指标,用高质量的绩效考评推动住建事业发展。

二、分配目标

遵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原则,不实行平均分配,根据干部职工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差别化发放,对在绩效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人员给予倾斜,真正发挥绩效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保证绩效奖金的公平、公正合理分配和发放,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考评主体

局班子成员

四、考评对象

按以下三类分别进行考评:

(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享受绩效奖励的行政编制人员和参公人员;

(三)享受绩效奖励的事业编制人员(含不在编但列入财政全额供养人员)。

五、资金来源

从享受绩效奖励(包括年度综合绩效奖、4个专项绩效奖)全体人员中,每个人每月预留绩效奖金200元,统一纳入“绩效二次分配池”作为二次分配奖金。

六、考评方法

年度考评实行平时考核,即“民主测评+领导评价。平时考核指标总分值为100分,采取民主测评和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民主测评60分,领导评价40分。民主测评内容为综合性单项指标,即对考核对象季度履职情况进行综合测评;领导评价内容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共性指标和工作成效个性指标,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每项分值为6分,工作成效分值为10分。工作成效指标应体现考核对象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产生的效益等,对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突出考核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兑现情况,注重体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实效,体现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一)民主投票:党组书记、局长同时参加本单位全员民主测评和县四家班子领导成员民主测评,单位分值占30%,四家班子领导成员分值占70%,综合分值转换为百分制分值后即作为平时考核分数,其他享受绩效人员参加全局民主测评。上述得分均按照4个季度平均得分计算。

(二)领导评价:主要领导由县领导打分;其他人员由局领导班子共同打分取平均值。上述得分均按照4个季度平均得分计算。

七、资金分配方法

全局参加绩效奖励人数为28人(详见附件),等次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其中年度考评被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评为优秀名单的直接“一票肯定”为一等奖(副科以上1人,参公1人,事业2人)。其余按照评分从高至低依次递补足够。

三等奖人数占21.4%,即6人;按照本人纳入奖池金额的0.6倍回报。(如纳入奖池金额2400元,分配领回1440元)。

二等奖人数占53.6%,即15人;按照本人纳入奖池金额的0.95倍回报。(如纳入奖池金额2400元,分配领回2280元)

一等奖人数占25%,即7人;按照本人纳入奖池金额占一等奖6人共同纳入奖池金额的比例分完奖池资金。(计算方式为:一等奖6人A、B、C、D、E、F,共同纳入奖池金额为M元,奖池分配完二、三等奖后剩余资金为N,则A的二次分配奖金=(A纳入奖池金额/M)xN;B的二次分配奖金=(B纳入奖池金额/M)xN;依次计算)

八、相关说明

在操作过程中遇到其他困难的,提交班子讨论决定。

绩效分配方案 篇5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委员会及考核小组

组长: 校长

成员: 副校长 、 教导主任 、 教研组长、 少先队辅导员 、 教师代表

二、绩效考核项目:

1、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师风10分,考勤15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2、特殊加分10分(此项作为学校领导对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服从学校安排并认真完成任务的老师,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性加分)

三、制定方案原则:

1、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重实际,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四、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10分)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如因师德有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上访,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经调查核实每次扣除师德考核1分。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女学生。如发现并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一经查实,一次扣除2分。

3、热爱学生,关心集体,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或不接受学校安排,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较大影响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不迟到早退,有事办好请假手续。认真做好每学期工作笔记,不做与政治学习无关的事。违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镇统一举行的各类竞赛活动和统考中弄虚作假。违规者扣除师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诿,不服从分配(学校各室、教研组等安排的工作必须服从,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违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危害学校声誉,违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当之风,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2分。

9、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如:男教师穿拖鞋、背心,女教师穿低胸衣服、过份分散学生注意力的奇装异服进入教室,随地吐痰,讲粗野话等)发现一次扣0.5分。

10、严禁在上班期间打牌或打麻将等,违者每次扣2分。

(二)教师出勤(15分)

1、一学期工作期间,无病事假者记15分;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2天扣1分: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此项不记分;无故旷工1天以上此项不记分。

2、旷课每节扣3分,迟到、中空、早退每次扣1分。

3、旷会议每次扣3分。

4、病假必须有医院的证明,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以出院单为凭)。

5、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到期未上班者,每天扣2分。

6、学历进修的教师,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经学校同意后,以文件通知的天数为准自行调课参加,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者,按旷课处理。

7、教师外出培训,参加教研活动等,必须先把课程对调好。

(三)工作量(15分。)

1、除语、数、英语、科学学科外的其他学科系数为1,英语、科学、数学和一、二年级的语文系数为1.1,三、四、五年级的语文的系数为1.2,六年级语文系数为1.3。

2、教师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课时量×该科系数

3、此项满分为15分、高出15分的只记15分、高出部份在特殊加分项体现。

(四)教育教学过程(30分)

1、教学资料上交――计划、总结、学校要求的资料(4分)

3、教师备课(5分)

4、作业布置与批改(10分)

5、听课与评课(6分)

6、考试及试卷分析(2分)

7、教研活动(3分)

(五)教学效果(30分)

1、按镇统考试名次,从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个名次相差1分。

2、教师带语数多科头的按最高分名次记分。

3、后勤人员、非检测科目及教师的成绩得分以全校教学一线教师教学成绩的平均分。

4、①因教师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时制止,放任事故发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优选先、年度考核的依据。

2、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扣绩效考核分数(总分÷月份):

(1)造成教育事故,影响恶劣的;

(2)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3)工作不负责任;

(4)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师生评价很低的;不服从学校管理,经常无理取闹,影响学校工作正常开展的;

(6)不讲社会公德,言行不检点,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7)如有一半家要求撤换该科教师的,应教师作代岗处理。

六、如本方案所规定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2016-04-27 15:54 | #2楼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为了发挥绩效工资的调节功能,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客观公正地量化评估教师的工作绩效,更好地对每一位教师进行绩效考评,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委员会及考核小组

组长: 校长~~~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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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考核项目: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师风10分,考勤15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三、制定方案原则:

1、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重实际,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四、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10分)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如因师德有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上访,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经调查核实扣除师德考核1分。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女学生。如发现并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一经查实,一次扣除2分。

3、热爱学生,关心集体,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或不接受学校安排,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较大影响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不迟到早退,有事办好请假手续。认真做好每学期5000字的读书笔记及心得,不做与政治学习无关的事。违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乡统一举行的各类竞赛活动中弄虚作假。违规者扣除师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诿,不服从分配(学校各处室、教研组等安排的工作必须服从,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违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危害学校声誉,违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当之风,当众顶撞领导,说别人闲话,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1分(累计扣分)。

9、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如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随地吐痰,讲粗野话等)发现一次扣0.5分。

10、严禁在工作期间打牌或打麻将等,违者每次扣2分。

(二)教师出勤(15分)

1、一学期工作期间,病假累计不超过7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3天记15分;病假累计不超过10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6天记10分;病假累计不超过15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记5分;病假累计不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记2分;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此项不记分;无故旷工半天以上此项不记分。

2、旷正课每节扣3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早操、周日例会每次扣1.5分。

3、旷升旗、会议每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请假一学期累计不超过3次从第4次起按事假进行扣分)。

4、病事假把功课对调好并告知教导处备案,则不扣考勤分。

5、病假必须有医院的证明,每学期4天内不扣考勤分,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住院期间不列入病假4天范围(以出院单为凭),但住院的当月和本学期不得满勤奖,病假5天以上每天扣0.5分。

6、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到期未上班,每天扣2分。

7、学历进修的教师,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经学校同意后,以文件通知的天数为准自行调课参加,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者,按旷课处理。

8、教师外出培训,参加教研活动等,必须先把功课对调好。

(三)工作量(15分。)

1、除语、数、英学科外的其他学科系数为1,英语、数学和一、二年级的语文系数为1.1,三、四、五年级的语文的系数为1.2,六年级语文系数为1.3。学校安排六年级语、数、英的课外辅导系数为1。

2、附加工作量:当班主任的每周加2课时工作量,男55岁以上(含55岁)女50岁以上(含50岁)的教师每周加2课时工作量。

3、教师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课时量×该科系数+兼任学科周课时量×该科系数+附加分

(语、数)。

4、教师的工作量分=20×(教师的周课时量÷全校周平均课时量)+本学期代课分。

5、班主任工作,从绩效工资中提取20元/每班每月,另行考核后加入班主任绩效工资。

(四)教育教学过程(30分)

1、学习笔记(2分)

2、教学资料上交(2分)

3、教师备课(5分)

4、作业布置与批改(2分)

5、听课与评课(4分)

6、考试及试卷分析(2分)

7、教研活动(3分)

(五)教学效果(30分)

1、按期中考试名次,从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个名次相差0.3分。

2、教师带语数多科头的按最高分名次记分。

3、①后勤人员、②学前班、幼儿园教师、③非检测科目及教辅人员的考绩得分是全校教学一线教师教学业绩的平均分。

4、①因教师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时制止,放任事故发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表模、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位晋升、年度考核的依据。

2、作为发放教育绩效工资的依据

教师一年的绩效工资总量=上半年浮动绩效工资总量×(本学期量化分÷本学期全校平均分)+下半年浮动绩效工资总量×(下半年本人所得量化分÷下半年全校平均分)

3、考核的组织领导及操作办法

①、教职工的考核工作由校长领导,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负责考核。

②、考核时个人提供履行职责的条款和履行的职责情况的总结及有关材料,据此,考核小组进行逐条逐项考核,登记考核情况并作出评价。

③、非考试科目的教学成绩合并于“德、能、勤”进行考核,按90%记入总分。考试科目成绩同年级无法比较的,教学成绩合并“德、能、勤”按100%记入总分。

④、教师考核有关德部分的考核采取评议打分的办法,教师互评占60%,校领导评议占40%(其中学生问卷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评分依据)。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①造成教育事故,影响恶劣的;

②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③工作不负责任,动辄撂挑子的;

④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因本人水平低,能力差,教学质量低,一直不受学生欢迎的;

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师生评价很低的;

⑦不服从学校管理,无理取闹,影响学校工作正常开展的;

⑧不讲社会公德,言行不检点,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⑨旷工累计3天以上,请假累计6天以上的。

六、如本方案所规定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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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7日

XX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2016-04-27 22:11 | #3楼

为切实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县教育局工作意见结合我镇小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全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我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一)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二)其他职工绩效考核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如考核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等方面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考核依据

1、县教育局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有关问题的说明

2、相关法规、文件

3、《XX镇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操作细则》

(三)考核等次

教职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百分制计,得分在75分以上为合格以上等次;得分在60-74为基本合格;得分在59以下为不合格,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 不服从学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行政机关和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2. 连续旷工超过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日的;

3. 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4.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5. 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责任事故的;

6.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 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8. 违反教师道德规范,在校内外造成一定影响的;

9. 触犯国家法律的。

对当年因病(因公除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予考核。

(四)严格考核程序。学校考核程序一般按照:被考核人进行自评(述职)、学校组织民主评议、学校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学校考核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被考核对象考核等次、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并将结果报中心校审核等程序进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绩效考核要结合学校实际,班主任按月,其他人员按学期、年度等形式考核,且一定要注重对每位教职工每周、每月、每季度过程性考核结果的积累。

学校对教师、教干、班主任、教辅、工勤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

其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所在学校、中心校和县教育局申诉。

六、发放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按照教育局规定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1.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设立的项目:班主任津贴、职业道德10%、工作量津贴30%、教学质量奖30%、考勤奖10%、教科研奖10%、其他活动奖等项目10%。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任务的,由学校根据对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结果发放。

2. 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是指支付班主任费之后部分的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3. 教师标准工作量参照1999年《江苏省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小学教师16-20节进行计算。

4.校长、副校长、中层机构人员、村校校长每周兼课时数分别不少于同学科教师标准课时的1/4、1/3、1/2,超课时或课时不足的和教职工一样增减津贴。

5.教辅、工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原则上不超过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80%,由学校考核后按年度发放(具体考核办法由各校制定)。

6. 工作调动但工资关系未随之转出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拨入调入单位发放。

7. 交流任教人员(含新毕业生)由受援学校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由受援学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8. 督导组长、督导组副组长、协理员,教育部门审批和人事部门备案的提前退岗人员按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

9. 经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借用在本县非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或教育系统以外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原学校同类型人员平均

水平,由原学校发放。

10. 教职工因病持有县级医院以上诊断证明确需请长病假的,在病假期间,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纳入病假工资计发基数,生活补贴和农村学校教师补贴按原标准执行。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11. 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后从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已执行此款的,前述受处分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折扣不再重复执行),停发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原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发所在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一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和不予考核的人员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12. 对于病伤残教职工,学校应通知其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病伤残鉴定,符合办理病退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病退手续。

13. 无故连续旷工15天及以上的,学校应书面通知其返校,执意不返校的,学校应予以辞退,并通知其办理辞退手续。

14. 经组织安排,在当地乡镇中小学之间相互借用,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现工作单位发放。

15. 女性教职工在产假期间原则上享受所在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

16. 对内部转岗、培训待岗及经县教育、人事部门同意分流离岗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按照《XX县人民政府印发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洪政发[2015]46号)文件相关精神执行。

17、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最低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

18、成教、幼儿园教职工优秀等次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合格等次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80%。

七、组织领导

(一)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学校在实施绩效工资时,要按照维护稳定、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的要求,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到公平公开,规范操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XX中心小学

2011年5月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2016-04-27 23:12 | #4楼

绩效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内容和方法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的自觉性、能力和业绩。绩效考核分平时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考核工作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工作表现及年度考核述职情况量化评分。学校正校级领导由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副校级及其他教职工由学校考核。

(一)学校正校级领导绩效考核主要考核学校领导的工作态度、管理水平、工作绩效等方面。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小组和学校教职工评分,总分为100分。考核小组及教职工评分各占总分的50%.

(二)教师绩效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操守、育人成效、专业水平、教学效果、教研成效等方面。由学校组织教师绩效考核小组和年级组(学科组)及学生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中学教师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的50%,年级组(学科组)考核评分占总分的40%,中学生评分占总分的10%;小学四、五、六年级教师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的50%,年级组(学科组)评分占总分45%,小学生评分占总分的5%;小学一、二、三年级教师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的60%,年级组(学科组)评分占总分的40%(年级组、学生对教师考核、评分具体内容见附件一、二、三)。

(三)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主要考核他们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方面(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四)。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和教师评分,总分为100分。考核小组和教师评分各占总分的50%。

(四)班主任绩效考核主要考核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关爱学生、学生教育、学生转化、学生评价、沟通家长、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具体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见《上饶县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评分细则》(饶县教发[2015]7号)。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评分,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班主任津贴的依据。

(五)学校对教职工的绩效考核总体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为: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制定。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2)工作量(30分)。各校以全县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同类学校工作量为系数1,把教师实际周课时按学科系数折算成周标准课时数,除以全县同类学校周标准工作量,得出教师个人周标准工作系数,教师个人周标准工作系数乘以工作量分值(30分),即为教师工作量得分。教师工作量得分可以超出30分。计算公式为:

教师个人周工作系数=教师个人周标准课时÷同类学校周标准工作量

教师个人周工作量得分=教师个人周工作系数×30

(教师个人周标准工作课时的计算办法见附件五)

各学校(单位)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为分数。特校教育教学实绩考核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考核细则。

(六)各类人员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办法(计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学校正校级绩效考核得分=县级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教职工评价平均分×50% 初中教师(含副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年级组(或学科组)考核得分×40%+学生评价平均分×10%。

小学四、五、六年教师(含副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年级组(或学科组)考核得分×45%+学生评价平均分×5%。

小学一、二、三年级教师(含副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60%+年级组(或学科组)考核得分×40%。

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教师评价平均分×50%。

五、考核程序

(一)平时绩效考核的工作程序

平时绩效考核要坚持准确及时、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月度记录为基础,每学期考核一次。

1、教师本人在每月末将本月的教育教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政治思想表现情况以及出勤等情况如实记录。

2、教师所在教研组或年级组在每学期末根据教师月工作记录,并结合其平时实际表现,客观公正地提出档次建议和写出评语,并报主管领导审核。评语中应指出教师的工作成绩和不足,并提出工作指导意见。

3、学校将平时绩效考核结果和意见及时反馈教师本人。

(二)学年度绩效考核的工作程序

学年度绩效考核坚持发扬民主、全面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第二学期末集中考核的办法进行,每学年考核一次。

1、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按照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结合平时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3、校长对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4、将绩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六、考核等次的确定和结果的使用

(一)学校领导的绩效考核等次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绩效考核得分确定,其他教职工绩效考核等次由学校根据绩效考核得分确定。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90分(含)以上定为优秀,70分(含)以上定为称职,60分(含)以上定为基本称职,少于60分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称职: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被评为不称职的人数不占比例。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并经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以上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视不同的考核等次发放;对不称职的教职工,全部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不得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的结果同时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依据。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绩效考核总分减去70分,即为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全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办法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必须在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报县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执行。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八、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2、县教育局把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乡镇和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3、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校长、分管校长和财务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九、借用人员由借用单位负责考核并发放绩效工资。借用人员包括支教人员、跟班学习人员、单位借用人员等。

十、本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十一、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绩效分配方案 篇6

事业单位奖励绩效分配方案(试行)

为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管理机制。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全体职工,依照考核结果,每半年发放一次。

三、实施细则

1、考勤管理

职工旷工、请假及缺勤等处罚标准参照请销假规定执行。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全额奖励绩效

①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的;

③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④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⑤工作中弄虚作假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绩效

①累计旷工超过15天的;

②事假超过30个工作日的;

③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未满一年的;

④考核不合格的;

⑤工作态度不端正,全年出现三次及以上教学事故的;

4、考核优秀的职工奖励绩效奖增加200元;考核合格(含合格)的教职工按相应岗位或职务以实际核定数额发放。

5、对于学期内出勤较好的职工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经济奖励。

四、其它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所在学期执行,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绩效分配方案 篇7

为加强医院管理,深化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成本核算与控制为基础、以提高医疗质量与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全院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推行绩效考核,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通过成本核算与控制,促进增收节支,提高医院经济效益;通过深化医院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医院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为全局广大员工、家属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向临床一线、技术风险高的科室倾斜,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

2、绩效分配以成本核算与控制、医疗质量与服务质量并结合岗位责任制考核为主,不与药品收入、辅助检查开单提成挂钩。

三、绩效考核责任主体

医院成立绩效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院的绩效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对全院各科室进行绩效考核。

四、考核单位

考核单位分四个系列:

1、临床科室、职能科室、药剂科、工勤人员。

2、辅助检查科室。

3、门诊单人科室(口腔科、中医理疗科)。

4、救护车司机。

五、考核内容

1、医疗质量与服务质量。

2、成本效益考核。

3、岗位责任制考核。

六、分配办法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及医院运营效益情况确定全院绩效工资总额,当月无利润情况下全院不得绩效工资,并将亏损额度计入下月利润指标。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临床科室、职能科室、药剂科、工勤人员

1、当月利润20%计入绩效,按系数分配。系数标准为:正职系数2.0;正职待遇1.8;副职系数1.6;科主任护士长系数1.4;普通医护人员和一般干部系数1.2;工勤人员系数1.0。

2、门诊诊查费1.00元(挂医保号0.2元)计入绩效。

3、新入院患者当天床费计入绩效。

4、出院患者按住院天数每天2.80元计入绩效。

5、会诊费100%计入绩效。

6、休息时间因特殊情况到院工作每人次5.00元计入绩效。

7、手术费、麻醉费(不包含局麻)50%计入绩效。

(二)辅助检查科室

1、检验科、电诊室、超声室:科室总收入减去卫材费用、办公耗材费用的5%计入绩效。

2、放射线:拍片每曝光一次10.00元计入绩效。

(三)门诊单人科室

1、口腔科:科室医疗收入减去卫材费用、办公耗材费用、工资额后上缴500.00元,剩余收入全部计入绩效。

2、中医科:科室医疗收入减去卫材费用、办公耗材费用、工资额后上缴400.00元,剩余收入全部计入绩效。

(四)救护车司机

救护车司机出车按0.30元/公里计入绩效。

七、有关要求

1、各科室须于每月20日将报工表、各项统计表、报送定额员统计

2、每月1-5日召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专项会议。

八、宏观调控

在绩效考核及分配方案实施过程中,医院将根据物价调整、设备投入和维修等不确定影响因素,经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对有关考核指标和绩效分配方案进行适当宏观调控,做适当调整以力求公平、公正和实效。

本方案经员工代表大会通过后于20xx年6月20日开始执行,以前的《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同时废止。

绩效分配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乡镇卫生院按岗取酬、绩效挂钩、优劳优酬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乡镇卫生院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分计酬”的原则。

(三)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岗位倾斜的原则。

(四)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的原则。

(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各单位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院长(主任)为组长,成员由院委会成员等人员组成。

四、绩效工资构成

我县将财政拔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资和单位收入减去支出结余部分的一定比例部分(原则上不超过15%)作为各单位的岗位绩效工资总量,划分为基本工资、基本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三部分。财政拔付工资额中的30%部分作为基本工资;财政拔付的40%部分作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单位收入减去支出结余的一定比例部分三项构成。

五、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工作人员基本工资依据考勤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岗位、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和工作数量(核定工作量的70%)等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扣除部分纳入单位考核周期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再分配。各单位制定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标准并报卫生局备案。卫生局按照各单位考核结果及时拔付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与工作数量(核定工作量60%以上部分)相挂钩。县卫生局制定

乡镇卫生院(社会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卫生局按季度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财政局、人社局参加二、四季度考核,考核结果做为资金划拔、人员奖惩的依据。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拔付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单位按月对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进行考核,作为本单位季度考核后对职工进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

(一)卫生局对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根据《柘城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结合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县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单位进行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80分的,财政拔付工资的30%部分全额拔付;低于60分的按财政拔付工资的30%部分的50%拔付;60分≤绩效考核

(二)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卫生局核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加上本单位扣除的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单位收入减去支出结余的一定比例部分作为本单位季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可先提取院长奖励基金,剩余部分依据对职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1、院长(主任)奖励基金。各单位可提取单位奖励性

绩效工资总额2%,设立院长(主任)奖励基金。用于发放给单位职工在考核周期内工作量大、贡献量大、关键岗位成绩突出人员的绩效奖励。各单位应制定院长(主任)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其激励创新作用。

2、加、值班费。由单位在运行经费中另行列支。

(三)工作人员考核方法

1、岗位分类。各单位将职工依据工作性质分为临床医疗、护理、医技(包括心电图、B超、检验、放射、药房等科室)、公共卫生、行政后勤(包括总务后勤、收费等)五个考核类别。

2、岗位考核内容。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工作数量等具体每项指标及分值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

3、岗位系数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责任风险、工作量等确定每个岗位的系数。岗位系数设置指导性意见:医生1.1;护理1.0;医技药剂0.95;公共卫生1.0;总务后勤0.95。其中副高、中级(技师)、初级师(高级工)职称各在本岗位系数上加0.10、0.07、0.05;无执业(从业)资格人员的岗位系数减少0.1;除领导外的院委会成员加岗位系数0.1,中层干部加岗位系数0.08(上述人员不得重复计算系数);兼职人员加岗位系数0.08(兼职人员岗位系数原则上只累加1次)。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完善。

4、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分配

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工作数量(核定工作量70%部分)等指标实行百分制考核,按月进行,与基础性绩效挂钩。工作数量0分开始计算,累计总得分,上不封顶、核定工作量70%以上部分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

(1)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劳动纪律20分+医德医风20分+工作质量20分+群众满意度10分+核定工作量70%部分30分)得分数/100(大于等于0.9的按1)×每人基础性绩效工资额。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定工作量70%以上部分得分×个人基础性考核得分率(等于大于0.9的按1)×岗位系数×全院(中心)工作量每分金额。

全院(中心)工作量每分金额=(全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院长奖励基金)/工作人员工作量70%以上部分总得分。

工作人员工作量70%以上部分总得分=(每人工作量得分×每人基础性绩效考核得分率×个人岗位系数)之和×30%。

(2)单位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各单位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卫生局对单位考核结

果分配。单位考核得分≥80分,正职、副职分别享受工作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1.5倍、1.2倍;60分≤单位考核得分

(3)考核周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后,按岗位系数50%及以下确定考核得分系数(具体由各单位在考核细则中明确)。

①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被上级部门通报处罚的; ②收受红包、回扣等经调查核实的;

③私自非正常途径转诊病人或擅自在院外从事各种医疗经营活动等经查实的;

④因服务态度、工作失误引发医疗纠纷给单位造成损害的;

⑤遇有重大事件不及时逐级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的; ⑥私自收取现金不及时入账的;

⑦以医谋私擅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种辅助检查费经查实的;

⑧受各种党内、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⑨不服从院领导工作安排的。

考核周期内实行医疗责任事故、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无理闹访、挂床骗保、胎儿性别鉴定等一票否决制,

奖励性绩效工资零发放,同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

(4)奖分事项

①因工作积极,态度认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积极参加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效果显著等,受到上级表扬的,视级别高低给予加分。

②在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著作、新闻稿件等被上级采用的,视级别高低给予加分。

③鼓励学历和资格教育,取得高级证书的当月给予一定分值奖励。

④各单位制定的其他加分事项。

5、考核时间及结果运用

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绩效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于每年4月、7月、10月上旬和12月下旬集中组织进行。

各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分月进行,分别在每月结束后5天内进行。绩效考核结果是工作人员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未开展绩效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晋级、奖励评优、提拔任用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依据,年度内两次绩效考核达不到60分的,个人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一次绩效考核达不到60分的,定为基本合格。

七、相关规定

(一)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经市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的,其病假期间绩效工资发放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非工作急需本人主动申请并经单位同意脱产进修的,其进修期间不享受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法定产假、婚嫁、因公致残按国家规定执行工资等遇。

(四)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是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重要基础,对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工作组织领导,县卫生局成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落实具体经办人员,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成立考核组和监督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组和监督组中职工代表均应不少于2人。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各单位要依据本指导意见,将本单位目标工作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岗位的工作任务量,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本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会议或院职工大会通过后,报市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正公平。各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考核,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考核结果要及时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监督。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发放津补贴。

各单位要不断完善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机制,规范考核程序,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合理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绩效分配方案 篇9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保证学校绩效工资顺利实施,根据《灞桥区教育局教职工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意见》精神,结合我街道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推动狄寨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

街道全体在编教职工

三、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四、考核内容

1、校长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主要考核校长在办学方向、办学行为、依法治校、教育教学质量、德育工作、学校管理、队伍建设、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实绩。

2、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对教师的绩效考核,以教师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全面考核教师的德、能、勤、绩,重点考核的教师师德、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教师的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与此同时,还要求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等内容作为教师绩效考核是否合格的必备的基本要求。

(2)教育教学工作。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发展等履行职责情况。

德育主要考核教师根据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

教学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

教育教学研究主要考核教师对学生思想的把握和有关学生问题的研判;对教学方法、教育技术手段和学生智力开发的研究;取得的教研和科研成果。

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全面把握教育教学规律,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3)班主任工作。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科任教师岗位一样计算基本工作量。主要考核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等。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主要考核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办法可参照教师考核办法制定。

五、考核办法

校长的绩效考核由学校学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校长的学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各占50%;副校长的绩效考核在学校进行。学校的学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由街道中心校按照校长量化考核方案综合考核,记入校长的绩效考核内容。

教师的绩效考核工作在街道中心校的指导下,由各学校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在绩效考核中要充分发挥校长、教师的作用。

教师的绩效考核分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平时考核由学校结合平时的工作按月进行,学期考核可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项目,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同时适当听取学生及家长的意见。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办法由学校制定并组织实施。

六、绩效工资的构成与分配

1、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案和办法。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2、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各学校要完善考核制度,制定考核细则,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和分配制度,加大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力度,拉开分配等次。

对工勤人员各校要根据工勤人员的考核情况适度拉开档次。

3、对支教教师的考核按照《灞桥区教育局支教教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参照学校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以上由区振兴办每年发交通和生活补贴3000元,同时在职称评定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年终目标考核不占学校优秀指标。

4、发放办法

绩效工资由区人事局按照街道中心校人员情况核定全街道绩效工资总量。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区财政局按在册人数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校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并将分配方案报中心校审核后,方可通过。

七、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

1、推行岗位聘用,强化竞争机制。按照公开竞聘、双向选择、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在核定的岗位内实行岗位竞聘,逐人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并按岗位兑现工资待遇,提高用人自主权。通过岗位设置管理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实现人员职务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

2、改进和完善考核分配制度,建立与聘任制度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各学校要积极实施分配制度改革,加大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逐步建立与聘任制度相适应的分配机制,将教职工的绩效工资与岗位职责、工作量和工作业绩挂钩,进一步建立起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

3、下列情况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作如下规定:

(1)因区委、区政府整体性工作,通过组织、人事部门借调到教育系统以外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借调单位考核意见发放;其他借调到教育系统以外的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

(2)当年到龄退休、正常流动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月发放。

(3)国家规定婚、丧、产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标准发放;在工作期间休探亲假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寒暑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纳入前半年和后半年考核总量发放。

(4)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处分期间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4、未参加目标考评的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对连续两次目标考评不合格人员,通过解除聘用合同、转岗、待岗等方式予以调整。对目标考评不合格人员,落聘及待岗人员给予半年或一年离岗学习提高,在离岗学习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对期满后仍不能上岗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将其人事关系交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理,自谋职业。

5、教师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或从事有偿家教及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扣发当月或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6、教师月内无故出现旷职现象不享受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期内旷职累计3次及以上,不享受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病事假按照学校请假制度执行。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教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肃纪律,认真把握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确保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2、规范操作。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必须建立在严格的量化考核的基础上,对没有绩效考核办法,平均分配的学校,区教育局将停止下拨或追回已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心校将追究校长直接责任。

3、严明纪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草率从事,不敷衍塞责,不上交矛盾。要深入调研,缜密决策,科学地制订教职工学期工作量化考评办法和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方案必须通过教代会通过。对在发放中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执行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一经查实,对学校主要领导予以戒免。

九、本实施意见由区教育局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绩效分配方案 篇10

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总则

为加大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兼顾国家、医院、职工三者利益的前提下,使职工的收入增长与单位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正确处理好积累与分配的关系,根据云南省20xx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中绩效工资的实施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二、指导思想

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以实绩和贡献,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三、政策依据

云南省20xx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第二部分的第(四)条绩效工资的实施规定:“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总量:根据云工改[20xx]3号文件《关于我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中第38条规定:“事业单位在分类办法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出台前,绩效工资总量按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省统一执行的津贴补贴核定或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其中,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差额拨款单位40%)的部份,按绝对额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四、基本原则

绩效工资发放的基本原则是:全成本核算,收支有结余,总量调控。

绩效工资是以成本核算为基础。主要是通过科室对收入和支出的控制来降低医疗成本,提高收益率,并与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的一种分配形式。其核心是按科室的人均收支结余,根据科室对医院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的贡献来分配,不仅考虑了科室工作的数量、质量,而且还考虑了医德医风,以及所消耗的各种成本的价值,这就鼓励科室必须进行增收节支,提医疗护理质量,以取得收入为前提,体现人均结余最大化;控制成本支出,增强科室的成本意识。科室为了人均结余最大化,科室必须减员增效;增强科室的投资风险意识,科室增加设备时,必须考虑投入回报的问题。

1、推行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包括院级及后勤管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根据科室人均收支结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绩效工资。收支结余为负数时,一律从固定工资中扣除,直至扣到财政差额补足为止。

2、医院对各临床科室不下达任何经济任务指标,按实际收支结余计发绩效工资。

3、绩效工资取消从档案工资扣出一部分作为绩效考核参与搞活分配。

4、以科室和个人为基本核算单元;

5、质量考核与科室效益挂钩;

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范本

实施绩效工资是贯彻落实国家工资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我院绩效工资的实施,必须与我院的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相结合;必须与有助于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我院职工的收入紧密相结合;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根据国家工资改革文件规定,“原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套改后按绝对额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并按原来的分配办法继续发放”。我院按职工原高出的10%的绝对额直接计入职工工资帐户,按月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推行成本核算,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由审计科制定科室效益绩效分配原则,制定临床科室、医技科室效益绩效核算办法和行政后勤科室质量考核体系。按月核算,分科室发放,每两个月兑现一次奖励。各科室制定本科室个人绩效核算办法,按个人绩效核发到职工本人。

三、津贴性绩效工资:

为更好地加强人才管理,有利于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人才激励机制,我院实施了“胡萝卜”人才激励工程。“胡萝卜”人才工程评选分甲、乙、丙三等,每一年考核评选一次。甲等津贴8000元/月,乙等4000元/月,丙等2000元/月,按月计入当选人个人帐户;

为激励护理工作者继承、发扬南丁格尔精神,促进护理人才队伍的健康发展,在护理系列开展“南丁格尔”人才评选活动。“南丁格尔”人才评选分为甲、乙两等,甲等800元/月,乙等600元/月。按月计入当选人个人帐户。

为吸引人才,鼓励职工钻研业务,促进员工继续教育,对取得硕士学位的职工发放硕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按月计入个人帐户。

为鼓励职工热爱医院,积极参与科室管理,有利于管理人才发挥才能。在院内实施中层干部聘任制,每年一考核,一年一聘任。发放中层干部岗位津贴,院级600元/月、正科级500元/月、副科级300元/月,正护士长400元/月,副护士长、技师长、干事200元/月,按月计入个人帐户。

以上津贴性绩效工资不重复享受,按就高的原则执行。

四、绩效考核:

全院职工必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强调医德医风建设,树立白天使形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医院管理。

“胡萝卜”人才、“南丁格尔”人才、中层干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和学术水平,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违反《医德医风》、违反劳动纪律和《“胡萝卜”人才管理办法》及医院其他规定的,按照相关管理条理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绩效分配方案 篇11

一、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何制定

1、确定实施绩效考核方案的时候,要得到公司管理层的授权,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在制定考核方案的时候参考部门的意见。

2、要引起公司管理层和部门经理足够的重视。

3、在绩效考核制定之初,和各个部门进行沟通,直观的反映员工的工作状况,能够使绩效考核真正起到激励的作用。

4、绩效考核方案应该能够让员工真正看到实惠,在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划分的时候,根据职位的不同划分出不同的档次。

二、绩效工资有哪些特征

它的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业绩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比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内涵更为宽泛,它不仅包括产品数量和质量,还包括雇员对企业其他贡献。

企业支付给雇员的业绩工资虽然也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几项主要内容,但各自之间不是独立的,而是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这体现了绩效工资的综合性特征。与传统工资制相比,绩效工资制的主要特点;一是有利于雇员工资与可量化的业绩挂钩,将激励机制融于企业目标和个人业绩的联系之中;二是有利于工资向业绩优秀者倾斜,提高企业效率和节省工资成本;三是有利于突出团队精神和企业形象,增大激励力度和雇员的凝聚力。绩效工资体系的不完善之处和负面影响主要是:容易导致对绩优者的奖励有方,对绩劣者约束欠缺的现象,而且在对绩效优者奖励幅度过大的情况下,容易造成一些雇员瞒报业绩的行为,因此,对雇员业绩的准确评估和有效监督是绩效工资实施的关键。

三、绩效工资与效益奖金的区别是什么

绩效工资和效益奖金是最常见的浮动薪资的表现方式,都属于非固定的经济性报酬,都具有一定的激励与约束的功能。但两者还是有显著的区别,具有不同的管理作用。

首先,管理意义不同,绩效工资重约束,效益奖金重激励。绩效工资的实质是岗位价值押金,即企业在人岗不完全匹配的情况下,将员工对应的岗位薪资水平分拆成两部分,一部分固定发放,一部分则根据绩效调整发放。通常,在人岗匹配度较低的国企中,绩效工资占有较大份额;在人员任用规范、人岗匹配度较高的外资企业,绩效工资的比例就相对偏低。而效益奖金的实质是企业业绩分红,即从企业年度业绩目标的超出部分中,拿出一定数额的业绩奖金,有差别地分配给企业员工。这种分享式的浮动薪资形式,重在激励员工努力实现企业整体业绩目标。

其次,要项构成不同,绩效工资是常规项目,效益奖金是非常规项目。绩效工资根据员工表现发放,有一定的范围区间,不是有没有的问题,是多与少的问题;而效益奖金是企业的一种额外付酬方式,视企业效益而定,效益不理想的情况下,可以不发。

再次,比较基准不同,绩效工资与外部市场比较,效益奖金与企业自身经营状况比较。绩效工资是岗位价值回报的一部分,要更多地参照外部市场。比如技术岗位,外部市场的通常做法是固定工资加项目奖金。若把技术人员固定工资中拿出一部分来浮动,每月或季度考核后发放,势必会减弱对外部市场中优秀人才的吸引力。而效益奖金是企业业绩分红的一种方式,更多地与企业业绩目标达成情况及利润状况进行比较。

绩效分配方案 篇12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劳绩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中心学校审核后报市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2、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两大块发放:20%--30%发放领导和班主任津贴,80%--70%发放教师绩效工资。

四、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教师考核方法(100±10分)

【师德师风】(15分)

主要采取家长座谈、学生评教、教师互评、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估: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记15分。

2、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遭到家长投诉,一次扣5分。造成恶劣影响,被中心校、市教育局通报批评的一票否决,记0分。

3、因赌博抹牌被抓(以派出所记录为准),一次扣5分。因情节严重,被派出所拘留的`一票否决,记0分。

4、擅自兜售教辅资料,进行有偿家教的一票否决,记0分。

5、有存在道德品质败坏或作风不正派,严重妨碍和谐社会安定团结的行为,且影响恶劣的一票否决,记0分。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一票否决,记0分。

7、不承担学校分派的任务,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校长戒勉谈话三次不改的一票否决,记0分。

8、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一票否决,记0分。

9、参加非法组织,通过网络等媒体散布反动言论的一票否决,记0分。

【教师工作量】(30分)

以教师周人均工作量为标准进行评估,计算公式为:

教师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师总人数

1、凡完成学校标准工作量的,记30分。

2、教师工作量得分=每周课时÷教师周人均工作量×30。

3、副校长职务的工作量相当于一个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中层干部和班主任职务的工作量相当于一个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后勤、门房管理人员的工作量相当于一个教师的标准工作量。

【坐班考勤】(10分)

以值日领导的巡课记载为依据进行考评:

1、严格遵守学校《坐班考勤制度》,按时坐班上课的,记10分。

2、迟到、早退一次(5分钟内)扣0.5分;旷办一节扣1分;旷课一节扣2分。

3、事假(法定假日除外)全学期累计5天之内不扣分;超出一天扣2分;病假(不含住院治疗)全学期累计5天之内不扣分,超出一天扣1分。

4、无故缺席应参加的政治业务学习、网络培训、专题讲座、教师例会、集体活动等作旷办处理。(每次按2节课计算)

【教学过程】(15分)

依据《教师上课制度》、《备改量化细则》、《听课评课制度》、《校本培训制度》等要求进行评估:

1、严格按照学校《教师上课制度》要求,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记3分。没完成教材的,按每一课(节)扣1分计算。无案上课,坐着讲课,上课接打手机,歧视、谩骂、侮辱、驱赶学生的,一次扣0.5分。

2、严格按照学校《备改量化细则》要求,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记5分。备改月查受到通报表彰的一次加0.5分,受到中心学校通报表彰的一次加1分。备课缺一课时扣0.5分,教学反思缺一次扣0.5分,作业(不含大作文)缺一次扣0.5分,大作文缺一次扣1分,上级检查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

3、严格遵守学校《教育科研制度》,按时参加各级组织的教研活动,圆满完成授课、听课、评课任务,并做好记录,记2分。无故缺席活动一次扣0.5分,听课节次(每周1节),缺一节扣0.2分。

4、按时参加校本培训,每月完成2000字以上的学习笔记,记2分。缺一次学习笔记扣0.5分。

5、全学期完成一篇优秀教学设计和一篇优秀论文,记2分,缺一项扣1分。

6、学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记1分,缺一次扣0.5分。

【教学效果】(30分)

1、语数教师按期中(15分),期末(15分)分两次结算。计算公式为:科任教师积分=15×班级数÷班级积分之和×班级积分

2、小科教师以学生测评(10分),期末检测(20分)为依据结算。

①实行分组结算:

英语组(2人):李俊芬 彭林涛

科学组(3人):饶开好 吴和平 刘 兵

品德、健康组(4人):刘爱珍 曾凡涛 敖常发 罗彩琼

体育组(4人):许义新 蒋再喜 李 刚 万 里

音美组(2人): 高丽 君 张春方 杨怀洲

②“学生测评”以学生问卷调查和领导集体评议为依据确定等级。

③“期末检测” 英语、品德、科学三科以全市统考为依据结算,体育、音乐、美术以学校检测为依据结算。

英语、品德、科学三科合格率达所有年级平均值记20分,每增加5%按1分累加;每减少5%按1分累减。体、音、美三科每个年级抽一个班学生检测,均分达所有年级平均分记20分,每增加5分按1分累加;每减少5分按1分累减……

绩效分配方案 篇13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xxxx】15号)、《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浙教人【xxxx】132号)和温龙政办发[xxxx]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从xxxx年1月1日起实施。

三、考核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向骨干教师、一线教师倾斜,适当照顾老教师【离退休2年内可照顾工作量50%(享受学期末教育教学奖95%);离退休5年内可照顾工作量2-3节课时(享受学期末教育教学奖100%)。】的原则,实施阳光操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实行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原则。实施过程评价,学期或学年累积,再结合结果评价和考核,以学期或学年为单位进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

四、一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构成及权重

1、工作量(超课时)津贴约占25%

2、考核奖约占30%

3、教育教科研成果奖和名优教师及优秀团队奖约占5%

4、期末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约占40%

五、一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各项目具体计算方法及相关规定

(一)工作量(超课时)津贴

主要考核聘任者岗位工作超量、超课时补贴,主要体现多劳多得。

1、超课时津贴(和两周及以上代课津贴)=临时代课金15元×学科折合系数×职称折合系数计算;临时代课津贴按15元/节。

2、安排在非工作日时间的考试,监考以每场30元,考务20元计算。期中、期末考试及安排在工作日时间的考试,该级段教师必须负责二门监考或考务三门,不足则以每场30元,考务20元扣除,超过部分监考、考务分别以每场30元,20元计算,改卷以语文120元,其他80元计算(今后可根据级段学生人数作相应调整),完成学校指派命题以每份200元计算。

3、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值班,抗台按每天80元计算;工作日非工作期间加班,每晚以30元计算;其他时间加班(包括周日、六、寒暑假)以每天60元计算。(各类活动、加班,事先需填写活动加班申请表,由主管科室申报,分管校长审核,再经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有效)

4、文体2+1活动以每次15元计算,社团指导每次以20元计算,校田径运动会、校艺术节汇演举行以每天100元计算。

5、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组织每3次折合一课时工作量工资。

6、运动队集训以每次15元-30元计;音、美、信息等参赛辅导以每次20元计(一课时时间),学科竞赛辅导(数学、科学)以每次40元计(一课时)。

7、值周、中午管理、早间管理等补贴,根据原来设立的制度考核。

8、外出进修、培训、学习期间,未经批准需由本人支付相应代课金(每节15元);严格控制在上班期间外出讲座、当评委等活动,经批准同意外出的,也需支付相应代课金。

9、病、事假,产假,婚假,丧假按校请假制度执行

10、各学科周满工作量(课时数)、学科折合系数、行政和处室干事、后勤、教学辅助人员等的周工作量折合、职称折合系数根据xxxx年聘任制方案文件执行。

考核处室: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团委、总务处

(二)考核奖(每学期考核结果同时做为期末教育教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1、上下班考勤奖,额度为每人每周全勤80元、满勤100元,每周统计累计以学期为单位发放。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行政、班主任、科室、后勤人员坐班时间为8:00—16:30;食堂管理人员坐班时间为7:00—15:00;其他教师坐班时间为8:30—16:30。全体教职员工每天考核3次(食堂人员每天考核2次),具体时间:(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

行政、班主任、科室、后勤人员:①8:00之前②11:40---13:40③16:30之后

食堂管理人员:

①7:00之前

②15:00之后

其他教师:

①8:30之前

②11:40---13:40

③16:30之后

行政、班主任、科室和后勤人员:全勤12次(机动3次,即一天);食堂管理人员:全勤8次(机动2次,即一天);其他教师:全勤9次(机动6次,即二天)。

考核超过规定,按如下办法扣除结构工资:(迟到或早退以半小时为限)迟到、早退超过一次扣5元,缺勤超过一次扣10元。外出人员需填写请假单向主管校长或校长办公室请假,外出培训、进修按考勤实际发放(公出办事或会议除外)。

2、周前例会与周一晨会请假1次扣15元(无故且不请假者扣30元);学校规定的教职员工必须参加的集体会议活动,请假1次扣30元(无故且不请假者扣60元);迟到、早退2次折合1次,扣完为止。(因公办事、外出或正在进修、学习除外)

3、研训考勤奖:额度为每人每月50元。学校各教研组、备课组组织活动每缺1次扣除15元,规定教师必须参加的市、区教研活动每缺1次扣15元,扣完为止。(因公办事、外出或正在进修、学习除外)

4、班主任管理工作考核奖根据《中永中学班主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分三档(1000元、800元、600元)分配;食堂主要负责人工作补贴每学期750元;教研组长工作补贴每学期650元;备课组长、副段长工作补贴每学期300元。(以上管理岗位人员外出学习、培训、会议一周(含一周)以上需扣除相应月工作补贴;班主任病事假或因函授学习请假,班级事务须委托为代理班主任,代理班主任相应地按比例享受班主任当月绩效津贴,由请假班主任扣发给代理班主任。[班主任病、事假、函授学习一周者扣发月补1/4,二周扣发月补1/2,3周扣发月补3/4,四周月补不发,绩效奖励按比例扣发,扣发部分补贴由代理班主任期末领取])。

考核处室:办公室、教科室、政教处、教研组

(三)教育教科研成果奖和名优教师及优秀团队奖

具体见附件1《中永中学教师教科研专项奖励办法》。

(四)期末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

根据教师对学校、学生的发展贡献度实施奖励

1、学期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根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余额设定奖金W,完成岗位工作量的得基础奖W,另设一等奖(W+1/2W)、二等奖(W+1/3W)。由相关科室根据《中永中学教师绩效评价制度》进行考核,具体见附件2

五门学科任课教师人数比例:一等25%;二等35%

技能组、地方课程、综合实践课教师人数比例:一等20%;二等40%

(无兼课)行政、后勤人员人数比例:一等20%;二等30%

注:兼课的行政、处室及教学辅助人员,其处室或教学辅助工作绩效占其总绩效的50%,其教学工作绩效占总绩效的50%。

考核处室: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政教处、工会

2、班主任考核奖

具体见附件3《中永中学班主任考核制度》。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结果按班级数划分三个等级(3、6、3或3、4、3)。第一等级的奖1000元/人,第二等级的奖800元/人,第三等级的奖600元/人。(期末考核时根据实际考核情况每一等级人数可作适当调整)

考核处室:政教处

3、毕业班中考质量奖(以学年为单位)

以20000元为基数,上下进行浮动,最多不超过基数的30%,具体由教务处制方案进行考核。

考核处室:校长室、教务处

(五)其他

节日生活补贴: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全年节日生活补贴为4000元,平均按节发放,具体分配如下:教师节1000元,春节1000元,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元旦各为500元。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

1、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不胜任岗位的;

(二)经组织选派挂职的,支教的,可享受绩效工资。

(三)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学期为单位累计考核统一发放。

(四)根据有关规定,教职员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高不限低,最低为零,最高不得高于全校教职员工平均绩效工资的2倍。

(五)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学期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职察看、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教师学期教育教学考核奖的20%、25%、35%、45%、55%、65%、75%、100%。

(六)本《方案》解释权为学校校长室,不尽事项由校长室研究,再交教代会通过实施。

(七)本《方案》自学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绩效分配方案 篇14

和教师实际出发,现制定《明光市高王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XX年10月13日我校全体教师讨论、表决通过(试行稿)现予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但不宜过大),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工作付出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全体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师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发放形式

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分学期三次(2―6月、7―8月、9―元月)考核造册,学校依照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案,每项独立核算,提出考评结果报教育局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

五、实施细则

(一)考勤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胡宏忠、伏德州负责)

1、教师在校时间不少于8小时,全体教师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实行签到坐班制,出满勤、干满点,每月公布考勤一次,月满勤者学校发给月满勤奖(考勤津贴的均值)。

2、教师因事因病需履行请假手续,中心校教导处和村校长可审批本校教师半天假。中心校及村校教师请假一天以上的(含一天)由中心校校长审批。七天以上由学校签署意见报教育局审批,较长时间的病假需有医院诊断证明。教师因病请假,半天扣5元;因事请假,半天扣10元。

3、未请假者无故不上班的,均视为旷课旷工,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半天扣50元,旷工超过三天的取消当月工作量津贴。

4、迟到、早退(各处室安排工作时无故不在岗一节课内即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一节课的视为半天事假)每月3次折算半天事假,扣10元。

5、教师违规代签到,每次扣代签、被签者各50元。

6、值日(含中午)不到岗,不履行职责(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1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公假除外)。

7、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临时性通知及其他集体活动)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以会议记录为准)。

8、教师签到由教导处负责监督,学校主要领导以及值班领导抽查,当天教导处人员监督不到位的扣20元。

9、上课迟到、中途离堂、提前离堂一次扣5元。

10、教师调课需要经教导处批准,私自调课视为旷课,旷课一节20元。

11、严禁在上班时间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否则,一次扣5元。

12、公假代课每节3元,病事假代课每节2元。

13、对婚、丧、产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假期,按照文件规定的执行。特殊的并事假经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绩效分配方案 篇15

为充分调动全县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和激励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xx年修订版)基础上修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绩效工资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适当拉开差距,坚持向一线岗位倾斜、向重要岗位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要妥善处理本单位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防止差距过大,努力推进我县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大、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即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未参加考核或未实行考核制度,不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五)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的原则。

三、绩效工资实施对象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含“定编定岗不定人”的人员)。

四、绩效工资构成及水平核定

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三大类。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两部分;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护士提高10%津贴、护龄津贴等)继续保留。

实施绩效考核后,绩效工资分为财政绩效工资和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编内人员的财政绩效工资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各岗位标准发放;

(二)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其包括:一是实行月绩效奖,根据本单位当月工作任务完成和财务运行情况,次月考核后发放。二是单位年底绩效奖,于次年1月经卫健局等部门考核后按规定发放(考核方案另定)。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和考核分配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组成和分配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其组成是:一是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单位考核组对各组工作人员于次月考核结果,发放上月的绩效工资;二是年底绩效工资,根据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巴马县乡镇卫生院年度绩效综合考核工作方案》结果,在确保本单位有足够资金结余情况下发放(即年底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计算方法

1、绩效工资收入来源

(1)自治区财政对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15%的补助;

(2)医务人员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所获得的补偿部分;

(3)临床医疗合理收入部分;

(4)政策性财政拨款;

(5)其他合理性收入。

2、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和分配方法

(1)月绩效工资

①临床科室月绩效工资总额=(月业务收入+药品15%差率)×40%,月业务收入=月收入总额减该月药品费及医用耗材费。

个人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临床组)﹦(月业务收入+药品15%差率)×40%÷本组实际岗位系数总数(含聘用人员)×个人岗位绩效工资系数÷本人应出勤总日数×本人实际出勤天数×个人岗位工作质量考核目标比例。

②公共卫生科的月绩效工资总额=当月临床组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平均值为基数×公卫科人员数(以院办通知文为准,含聘用人员),根据考核结果从公共卫生资金中支出。

个人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公卫组)=公共卫生科的月绩效工资总额÷本组实际岗位系数总额×个人岗位绩效工资系数÷本人应出勤总日数×本人实际出勤天数×岗位工作质量考核目标%(1至6月的绩效以年初考核结果为依据;7至12月以当年年中考核结果为依据)。

③办公室、财务、工勤人员的月绩效工资按其自身系数参照临床组人员考核后发放,资金来源于卫生院非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的其他收入。

(2)年底绩效工资。年底绩效工资根据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巴马县乡镇卫生院年度绩效综合考核方案》于次年1月份考核结果,按本单位年底结余的50%比例提取职工年底绩效奖励基金。

个人年底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年底结余50%的比例÷本院实际岗位系数总数×个人岗位绩效系数÷本院应出勤总日数×个人出勤天数×个人岗位工作质量考核目标比例-缺陷扣款。

缺陷扣款是指考核周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受到名誉或经济损失的,可按损失情况以缺陷扣款论(具体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①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被上级部门通报处罚的;

②收受红包、回扣等经调查属实的;

③私自非正常途径转诊病人或擅自在院外从事各种医疗经营活动等经查实的;

④因服务态度引发医疗纠纷给单位造成损害的;

⑤遇有重大事件不及时逐级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

⑥私自收取现金不及时入账的;

⑦以医谋私擅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种辅助检查费经查实的;

⑧对损坏卫生院荣誉,造成不良后果,或受各种党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⑨不服从院领导工作安排的;

⑩考核周期内实行一级医疗责任事故、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挂床骗保、胎儿性别鉴定等一票否决制。

(3)单位委派外出进修学习按所在科室同类人员100%发放。非工作需要本人主动申请并经单位同意脱产进修的,其进修期间不享受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法

(一)岗位分类。医院依据工作性质分为临床医疗、公共卫生、护理、医技(包括心电图、B超、检验、放射等科室)、药剂、行政(办公室、病案室)、财务(会计、出纳)、工勤(包括收费、司机、清洁、门卫、水电)等七个考核单元。

(二)岗位考核内容。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工作质量、工作数量、群众满意度、收支结余等指标核定任务。

1、服务数量:主要考核门诊诊疗人次、住院人次、收治病人数、病房出院病人次、实际占用床位、医技检查与治疗人次、药剂调配处方数及行政后勤科室完成相关任务情况;健康档案建档数;健康教育数;免疫规划接种人(剂)次;传染病报告处理数;孕产妇、儿童保健数;老年人体检数;慢性病管理数;重症精神病人管理数、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执行情况等。通过对门诊人次、住院人次等工作量的统计制定相应的系数奖励临床工作人员,即当月临床医师每就诊一个门诊病人计系数0.0005;每完成办理一例住院病人的`住院手续计系数0.005;每完成1例门诊心电图或3例尿液分析或1例血常规计系数0.0005;每完成1例门诊彩超或DR检查或一套血生化计系数0.0020。

2、服务质量:主要考核医疗文书(包括门诊病历、门诊登记、传染病报告、住院病历合格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差错事故发生率、病区管理、消毒隔离管理、基础护理、级别护理、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档率、覆盖率、管理率、报告率、符合率等以及各项制度制定实施情况。各单位通过对门诊病历、门诊登记、传染病报告、住院病历合格率等工作量的统计,奖罚相关工作人员相应的系数(如每完成1份甲级病计系数0.0025,如被评为丙级病例则倒扣系数0.0020)。

3、工作纪律:主要考核对卫生院规章制度的遵守、医院核心制度的执行、出勤情况、医疗收费与药品价格政策的执行等。

4、医德医风: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因病施治、廉洁行医、医患和谐、团结协作、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服务满意率等。

5、收支结余:进行科室成本核算,合理核定各考核单元收支指标,根据收支增减率评价计分。

(三)各类人员岗位系数

乡镇卫生院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责任风险、工作量等确定每个岗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依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卫农卫〔20xx〕51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定各岗位系数如下:临床(门诊)1.05、公共卫生1.05、护理1.05、医技(药剂)1.0、财务1.0、工勤0.8。其中大学本科、专科、中专人员系数上各加0.3、0.2、0.1;副高、中级、初级师(仅限高级工)职称各在本岗位系数上加0.3、0.2、0.1;有助理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会计人员上岗证)岗位系数加0.2;执业(从业)资格人员(会计初级证)岗位系数加0.3。中层干部正职、副职分别加岗位系数0.3、0.2(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同意并办理相关借调手续的人员,可享受中层干部正职职位的系数);兼职人员加岗位系数0.1(兼职人员岗位系数原则上只累加1次)。院长、副院长岗位系数分别加0.6、0.5;工龄系数根据不同工龄段累计数(工龄以工资卡上为准),即1年至5年每年系数为0.01;6年至10年每年系数为0.02;11年至20年每年系数为0.03;21年至25年每年系数为0.02;26年以上每年系数为0.01。

各乡镇卫生院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完善。经班子和职代会讨论后对有技术特长或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在原岗位系数基础上加0.05-0.2,对业务技术差或工作能力不强的工作人员,在原岗位系数基础上可适当下调0.05-0.2。

(四)单位、科室和个人岗位工作质量考核标准(另文)。

(五)单位、科室和个人考核结果应用

1、临床科室按个人岗位工作数量、质量考核实行100分考核,考核结果每降低1分扣出1%奖励性绩效工资;

2、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以科室实行100分制,年中、年底两次考核结果均达85分以上,可根据个人系数享受100%的季度性奖励性绩效工资;两次平均达90分以上者,年底每个人奖励5%奖励性绩效工资;低于85分每降低1分扣出个人2%奖励性绩效工资。

3、财务、工勤人员的考核按个人岗位工作质量考核实行100分考核,考核结果每降低1分扣出1%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院领导和中层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广西乡镇卫生院院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卫农卫〔20xx〕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岗位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普通职工一样,按个人系数及考核结果发放;年底绩效工资根据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巴马镇乡镇卫生院年度绩效综合考核工作方案》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院长、副院长、科长、副科长可在原岗位系数基础上分别加0.5、0.4、0.3、0.2;分值在70-84分为合格,院长、副院长、科长、副科长仅享受本单位本年度月平均绩效工资;69分以下定为不合格,院长、副院长、科长、副科长不能享受本年度年底绩效工资。

(七)考核时间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对各乡镇卫生院和院领导绩效考核每年进行1次,于次年1月中旬集中组织进行。

各单位临床、护理、财务、工勤等工作人员每个月进行绩效考核,分别在下个月的上旬(10天内)进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定的时间进行(当年7月、次年1月)。绩效考核结果是工作人员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未开展绩效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七、单位或科室成本的核算办法

(一)收入部分

医疗业务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药品和耗材收入、政策性的财政拨款、其他合理性收入等。

(二)支出部分

1、药品费和一次性耗材费;

2、业务经费(出差费、进修学习经费、短期培训费、新技术新项目开展费);

3、办公经费(招待费、办公用品、宣传资料费、水电费、洗涤费、病人床上用物);

4、设备、车辆维修费,车辆油费;

5、支付绩效工资、夜班费(每班30元)、社会保险费、聘用人员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6、申购式的医疗器械、房屋修缮费及院内基建等固定资产的投资。

八、其他相关政策

(一)政策规定

1、法定假(产、婚、探亲等)按国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但不能享受绩效工资。

2、调动或借调(上级部门因工作需要的除外)、离退人员从当日起不参与奖励性工资考核分配;

3、受纪检监察部门处分(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的或事业单位受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的仅能享受同类人员80%的绩效工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公安机关处理等按国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

(二)内部规定

1、工作人员因事假、病假期间不发放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只发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即财政部门按月拨付其个人的工资部分。

2、月旷工7个工作日(不参与开会、处理突发事件、业务学习的与旷工同论)不参与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损害服务对象利益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不参与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4、工作人员受立案审查尚未有结论的,绩效工资其岗位津贴或生活补贴暂不发放。待有结论后,再按有关规定执行。

5、因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工作贻误,各种质量检查负责人工作贻误,各种质量考核不及时报告汇总,造成全院绩效工资不能如期发放,上述人员将不能领取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6、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补助为100元,但需要附排班表。

7、补充条款未提及的,以单位管理制度院务会讨论决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部分专业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一名领导、一名中层领导、两名工作人员组成,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二)建章立制,严格考核。成立考核组和监督组,职工代表均应不少于4人,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依据本方案意见,将本单位目标、工作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制定本单位分配考核办法,由本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批准后公布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考核,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考核结果要及时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十、其他说明

(一)各乡镇卫生院自聘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由全院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可参照该方案在编人员实行。

(二)实行东山乡卫生院职工(含聘用人员)特殊补助待遇,即“东山补助”。自20xx年6月起在东山乡卫生院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助伍佰元(500元),所需资金从当年全县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基金中支出。

(三)本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为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xx年修订》基础上修订。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新的问题和不足的,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逐步修改完善。

本方案自20xx年6月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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