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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系列四篇)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系列四篇)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1】

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及、及、、、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理解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贴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

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持续在4575%之间。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

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瓶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瓶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三、药品的调配

进行药品调配的人员务必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务必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调配、拆零药品,应当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立调配、拆零场所或者专用操作台并定期清洁消毒,持续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手直接接触药品,应当做好详细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务必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四、中药饮片的管理

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

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配和质量管理,执行的有关规定。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

五、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按照、等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应及时、处置果断、依法处理的原则。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逐级报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用心配合相关部门查清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原因,如重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应事件、重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三章医疗器械管理

按照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从取得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作记录。

因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并上报

第四章有关档案、记录和凭证管理

1、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制度,并严格执行。

2、相关人员、药品、购药单位等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3、医师处方按相关规定由专门人员保管。

4、开处方权限及医师签字,经医务科审批后,其处方签字笔迹应在药房备案。

第五章其他

1、工作人员务必具备相关的专业合格资格证书。

2、药房、药库的管理按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医疗废弃物按照中相关规定处理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2】

根据XXX印发的《XXX实施方案》要求,我院积极响应号召,以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为契机,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的指导,减少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努力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和获得感,实现健康老龄化。结合辖区实际,特将XXX202X年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措施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健康管理工作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通过开展健康体检、巡诊义诊,掌握老年人健康状况及影响的主要危险因素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逐步为老年人建立个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做到无病早预防,有病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提高健康水平,改善生活质量,实现快乐地生活、健康地长寿、优雅地老去。202X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XXX,管理人数达5XXX人;老年人中医管理人数达XXXX人,并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

(二)健康教育工作 XXXX健康科普巡讲队专家定期到各类老年协会、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和咨询活动。

二、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老人。

(二)项目内容

⑴健康管理服务

1、对202X年已登记管理的老年人开展年度体格检查工作并及时更新档案信息。继续加强65岁老年人健康管理,在12月底前使登记管理率达到XXXX。

2、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和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等情况。

3、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腰围、臀围、皮肤、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检查以及视力、听力和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

4、辅助检查:为老年慢性病患者每年免费测4次空腹血糖及血压。增加血常规、尿常规、大便潜血、血脂、B超、肝肾功能、心电图检查、中医体质辨识等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

5、告知居民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干预。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对存在危险因素且未纳入其他疾病健康管理的居民建议定期复查。

(3)告知居民进行下一次健康检查的时间。

6、对所有老年居民进行慢性病危险因素和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及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⑵巡诊义诊服务

7、定期组织巡诊。成立老年人健康科普巡诊小组,巡诊小组涵盖内、外、妇、中医、护理等专业医务人员。每年2次要对辖区内的敬老院、养老机构开展定期集中巡诊义诊活动。

8、巡诊内容。巡诊主要服务内容至少包括建立维护居民健康档案、健康体检、随访指导、咨询义诊、健康宣讲、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等。对空巢老年、行动不便等患者,提供家庭病床、上门换药、指导康复等医疗服务。

⑶健康教育服务

9、提供宣教材料。印制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防治内容的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等资料,向敬老院、养老机构、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的老年人提供,宣教材料要求发放到每人。

10、大众健康教育。通过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等防治保健知识公益性宣传,传播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利用“世界高血压日、糖尿病日”等主题日活动,开展健康咨询宣传活动。

11、健康知识讲座。每年要到辖区内的敬老院、养老机构、开展XXX次以上的专家专题健康、心理讲座。讲座内容要涉及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等疾病防治保健知识,健康生活方式等。

三、工作流程

1、按照《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结合实际情况,确定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基本健康体检内容、项目。

2、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让老年居民了解健康体检的惠民政策,主动积极参与。

3、联合居委会,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居民进行登记造册,并发放《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通知单》和《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表》,凭通知单、身份证和健康体检表,按规定的时间到平吉堡卫生院进行健康检查。

4、由慢病科登记和发放相关表格,填写基本信息栏目及相关内容等,完成体检前期准备工作,并动员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参加健康检查。

5、接受健康体检的老年人,由家人陪同前往体检单位。健康检查单位核对接受检查人员身份后,收取通知单和健康体检表等,按要求实施健康体检。对需要进一步检查和治疗的老年人,需征得本人自愿。

6、健康体检资料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内容。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按照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建立65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档案。

7、健康体检结束后,由慢病科书面反馈个体健康体检结果给被检查人,并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个体健康体检结果应包括个体体检项目的客观结果、对体检结果的综合评价以及健康指导建议

8、根据受检者健康情况对重点人群、特殊人群进行跟踪随访观察治疗,宣传卫生防病治疗知识,并对不良卫生行为进行干预。各项跟踪随访及观察治疗记录定期归入个人健康档案。

9、按照有关要求,体检结束后,形成本辖区老年人健康管理总结,内容应包括年度辖区内老年人口基本信息、健康管理宣传、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健康体检基本情况、体检结果的分类、健康指导及干预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职责任务,根据开展工作的需求,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为了保证工作质量,确保群众真正受益,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XXX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健康检查工作。要合理设计告知程序、便捷健康检查流程、人性化健康检查环境,统一健康检查方法、标准和要求,高效、高质量的开展健康健康检查工作。

2、要将健康检查与平时门诊病人和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健康档案的建立与完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有机结合起来。对健康检查结果进行审核,出具健康健康检查评估报告,及时反馈给被健康检查者,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健康教育。

3、对发现的高危人群、慢性病患者,要纳入相应病种的规范化管理。对可疑的慢性疾病、传染病、肿瘤等疾病患者,转上级医院院或专科医院确诊,并及时随访掌握诊断结果;对已出现转诊症状的,须及时转上级医院。

4、及时分析评估辖区老年人群健康状况以及影响老年人健康的分类因素,有针对性制订辖区老年人群疾病谱干预工作方案。

5、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指标,合理安排进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操作,规范服务,保证质量。

(三)提升服务能力 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辖区卫生能力建设项目,以综合防治措施培训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培训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等疾病防治保健知识、健康管理与服务技能培训,建立千名医师下基层帮扶机制,提高医务人员综合防治能力和诊疗水平。

(四)加强宣传,考核评估 要加强项目的宣传,层层宣传动员,让广大农村居民了解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的服务内容,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鼓励适龄群众积极参与。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保证任务落实和群众受益。同时,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更大的实惠。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3】

为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医保医师是指执业医师或有医疗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具有统筹基金支付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注册执业,愿意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服务,并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的医师。

第二条医保医师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时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熟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熟练掌握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自觉履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各项规定。

(二)认真核对参保就医人员相关证件,做到人、卡相符,防止冒名就医、住院等现象。

(三)认真书写门诊(住院)病历、处方等医疗记录,确保医疗记录清晰、准确、完整。

(四)坚持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诱导过度医疗。

(五)坚持首诊负责制,执行逐级转诊制度,不得诊断升级,不得推诿、拒收病人,严格入出院标准,不得以各种借口使参保人员提前或延迟出院。

(六)严格落实住院参保患者每日费用清单制度,对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药品、诊疗项目和耗材等要告知住院参保患者,并经本人或家属签字同意。

(七)认真审核参保人员就诊记录避免重复开药、重复检查,严格执行门诊、住院带药相关规定。

(八)能够协助医疗保险部门开展的基金检查、门诊慢性病、门诊大病评审等工作。

第三条医保医师登记备案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定点医疗机构聘任的医师,可随时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申请表》,向所在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医师申报材料的收集、审核和汇总,并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报送《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申请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申报人员汇总表》(含电子版),经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即可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三)市级统筹前确认的市本级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报送。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按所在行政区域分别报送,各县区汇总后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第四条医保医师执业地点发生变化的,要按规定的程序,重新进行登记备案。医保医师退出定点医疗机构执业的,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办理注销手续。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多点执业的医师,要分别向相应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第五条医保医师每年度初始积分为12分,考核时根据本年度考核查实的违规情形进行扣分,扣分分值记录在考核年度,积分和扣分不跨年度累积,多点执业的医保医师在不同执业地点违规,扣分分值累计计算。

第六条医疗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对医保医师医保服务行为的监管,通过日常管理、网络监控、专项检查、费用审核、受理投诉举报等途径,对医保医师执行医保政策、履行医保服务协议以及医保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七条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扣分6分以下的,由医疗保险行政部门责成其所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诫勉谈话;满6分的,暂停医保医师医保服务3个月;满9分的,暂停医保医师医保服务6个月;满12分的,暂停医保医师医保服务1年。暂停服务期限可跨年度执行。

第八条第一次年度内医保医师累计扣12分以上的,一年后可重新进行医保医师登记备案;第二次三年后可重新进行医保医师登记备案;第三次不再进行医保医师登记备案。

第九条医保医师被暂停医疗保险服务后要写出书面检查,报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并认真学习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待暂停期满后,可重新申请医保医师登记备案。

第十条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负责全市医保医师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医保医师诚信档案,对考核、违规处理等相关情况记录在案。县区发现的医保医师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市医疗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市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处理结果进行备案,并定期对医保医师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第十一条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应在处理决定作出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相关处理决定告知违规医师所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违规医师本人。

第十二条医保医师对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存在异议的,可在接到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所在单位向医疗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应认真研究,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合议后作出决定。

第十三条定点医疗机构被中止或解除定点服务协议的,该医疗机构的医保医师服务权限同时中止或解除。

第十四条非医保医师和取消登记备案的医保医师提供医疗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急诊、急救除外),基金不予支付,由所在定点医疗机构负责。

第十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制定本单位医保医师管理办法。定期对医保医师进行医疗保险政策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培训情况应及时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报。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定期举办培训班,重点对年度扣分较高的医保医师进行政策培训。

第十六条医疗保险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公开投诉电话,畅通举报通道,及时掌握医保医师为参保人员服务情况。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4】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医院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医院应当设置(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开展防火检查。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

(八)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三、开展防火巡查。医院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四、加强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管理。医院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且每年至少检测1次。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应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并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程序(见GB25506-2010)。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五、规范消防安全标识。医院应当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

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处应当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记载维护保养、检测情况的卡片或者记录。

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新上岗、转岗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七、建立志愿消防队。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并结合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训练。

八、开展消防演练。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九、严禁下列行为:

(一)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建筑、场所;

(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三)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四)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室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

(八)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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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汇集七篇)


规章制度一般是指企业或公司内部的规定和制度,其中大部分内容涉及员工的权益。规章制度反映了一个企业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水平,而制定规章制度常常会给相关员工带来困扰。编辑已经为您准备好了关于“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相关资料,请查收。希望这些参考资料能够帮助您更高效地达成目标,克服各种困难和障碍!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1】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目录

第一节门诊消毒管理规定 第二节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第三节 口腔器械消毒制度 第四节 门诊部规章制度 第五节 门诊岗位工作职责 第一节门诊消毒管理规定 一、建筑布局要求

1.应设置有相对独立的器械清洗室和消毒室。 2.候诊区和诊疗区应分开,设有实际屏障,采光良好。 二、器械的配备要求 1.应配备压力蒸汽灭菌设备。

2.为患者进行诊疗操作的器具必须做到一人一消毒。 三、器械的消毒、灭菌要求

1手术治疗器械以及其它各种接触患者伤口和血液、口腔软组织或骨组织的器械必须进行灭菌,其它口腔诊疗以及检查器械,应做到一用一消毒。 2器械选压力蒸汽灭菌,不适于压力蒸汽灭菌或干热灭菌者选用化学方法进行浸泡消毒或灭菌。

3使用后器械应严格按照预处理后灭菌或消毒的程序进行处理。 四、消毒灭菌程序 1.预处理

1.1预消毒:可采用中高效消毒剂浸泡20-30分钟; 1.2预消毒后彻底的清洗:流水刷洗 2.灭菌法: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132℃ 30分钟; 上述器械待冷却后分类存放无菌柜盒内备用。 2.3化学浸泡灭菌:

2.3.1预处理后的器械擦干并浸没于一定浓度灭菌剂中,保证作用时间,如2%

戊二醛,浸泡时间应达到10小??

2.盛装消毒剂的容器应注明品名、浓度及使用期限; 六、诊疗区域的消毒

1.诊室按每立方米1.5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毁灭作无公害处理。

二、患者使用过的车针、高速涡轮机、洁牙机工作尖、洁牙机手柄、喷砂枪头及金属器械要先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0分钟,然后放入清水中刷洗干净,单个塑封,高压蒸汽灭菌后取出待用。 第四节门诊部规章制度

1、 对就诊病人全部实行存档管理,每位病人一个就诊号,认真记录病史,按顺序就诊。

2、 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 3、 对所有用于口腔内或接触患部的器械均严格消毒。

4、 进行各项治疗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 门诊所有设备、器械,须经常检查、加油、保养,并定期清点,防止损坏或遗失。

6、 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每日治疗室通风30分钟以上,紫外线空气消毒。 7、 注射麻醉剂前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并按常规要求作过敏实验。 8、 治疗室内应备有常规急救药品。

9、下班前应检查各诊室及技术室,并切断水、电总开关,防止发生意外。 第五节 门诊岗位工作职责 一、口腔科医生工作职责

1.对病人热情接待,认真检查,精心治疗。

2.认真阅读病人填写的病史,及时发现对治疗有关的全身病情、正在接受的治疗和服用的药物。

3.全面检查病原体的口腔情况,不要受病人主诉的限制。

4.详细制定治疗计划,清楚而全面地向病人做解释,保证病人充分理解和同意。 5.对每一项治疗内容的收费标准都要准确无误地告诉病人,并协助病人制定支付计划。

6.每个治疗步骤都要详细向病人解释清楚,取得病人同意和配合,绝对不要在病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开始治疗。对某些治疗内容,要病人签署“治疗同意书”。 7.规范详细地书写病历,不能简单从事,以免导致日后的纠纷。

8.遇到疑难病例和特殊病例,要及时报告,组织会诊,制定治疗计划,按计划治疗,并随时注意病情变化。

9.努力学习新技术,不断提高业务和外语水平。 四、护士助手工作职责

1、护士助手的工作原则是积极而高效地配合医生的诊治。医生和病人的满意程度就是护士助手工作好坏的衡量标准。

2、按照接待服务台的安排,引导病人到诊室,同时核对病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 发现变动及时修正。

3、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洁治,同时做牙科卫生宣教工作。 五、门诊卫生员工作职责

做好诊所内外的卫生工作,保证诊所环境的清洁整。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2】

为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医保医师是指执业医师或有医疗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具有统筹基金支付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注册执业,愿意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服务,并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的医师。

第二条医保医师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时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熟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熟练掌握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自觉履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各项规定。

(二)认真核对参保就医人员相关证件,做到人、卡相符,防止冒名就医、住院等现象。

(三)认真书写门诊(住院)病历、处方等医疗记录,确保医疗记录清晰、准确、完整。

(四)坚持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诱导过度医疗。

(五)坚持首诊负责制,执行逐级转诊制度,不得诊断升级,不得推诿、拒收病人,严格入出院标准,不得以各种借口使参保人员提前或延迟出院。

(六)严格落实住院参保患者每日费用清单制度,对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药品、诊疗项目和耗材等要告知住院参保患者,并经本人或家属签字同意。

(七)认真审核参保人员就诊记录避免重复开药、重复检查,严格执行门诊、住院带药相关规定。

(八)能够协助医疗保险部门开展的基金检查、门诊慢性病、门诊大病评审等工作。

第三条医保医师登记备案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定点医疗机构聘任的医师,可随时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申请表》,向所在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医师申报材料的收集、审核和汇总,并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报送《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申请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申报人员汇总表》(含电子版),经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即可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三)市级统筹前确认的市本级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报送。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按所在行政区域分别报送,各县区汇总后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第四条医保医师执业地点发生变化的,要按规定的程序,重新进行登记备案。医保医师退出定点医疗机构执业的,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办理注销手续。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多点执业的医师,要分别向相应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第五条医保医师每年度初始积分为12分,考核时根据本年度考核查实的违规情形进行扣分,扣分分值记录在考核年度,积分和扣分不跨年度累积,多点执业的医保医师在不同执业地点违规,扣分分值累计计算。

第六条医疗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对医保医师医保服务行为的监管,通过日常管理、网络监控、专项检查、费用审核、受理投诉举报等途径,对医保医师执行医保政策、履行医保服务协议以及医保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七条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扣分6分以下的,由医疗保险行政部门责成其所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诫勉谈话;满6分的,暂停医保医师医保服务3个月;满9分的,暂停医保医师医保服务6个月;满12分的,暂停医保医师医保服务1年。暂停服务期限可跨年度执行。

第八条第一次年度内医保医师累计扣12分以上的,一年后可重新进行医保医师登记备案;第二次三年后可重新进行医保医师登记备案;第三次不再进行医保医师登记备案。

第九条医保医师被暂停医疗保险服务后要写出书面检查,报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并认真学习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待暂停期满后,可重新申请医保医师登记备案。

第十条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负责全市医保医师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医保医师诚信档案,对考核、违规处理等相关情况记录在案。县区发现的医保医师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市医疗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市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处理结果进行备案,并定期对医保医师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第十一条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应在处理决定作出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相关处理决定告知违规医师所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违规医师本人。

第十二条医保医师对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存在异议的,可在接到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所在单位向医疗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应认真研究,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合议后作出决定。

第十三条定点医疗机构被中止或解除定点服务协议的,该医疗机构的医保医师服务权限同时中止或解除。

第十四条非医保医师和取消登记备案的医保医师提供医疗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急诊、急救除外),基金不予支付,由所在定点医疗机构负责。

第十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制定本单位医保医师管理办法。定期对医保医师进行医疗保险政策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培训情况应及时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报。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定期举办培训班,重点对年度扣分较高的医保医师进行政策培训。

第十六条医疗保险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公开投诉电话,畅通举报通道,及时掌握医保医师为参保人员服务情况。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3】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医院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医院应当设置(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开展防火检查。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

(八)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三、开展防火巡查。医院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四、加强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管理。医院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且每年至少检测1次。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应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并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程序(见GB25506-2010)。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五、规范消防安全标识。医院应当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

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处应当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记载维护保养、检测情况的卡片或者记录。

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新上岗、转岗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七、建立志愿消防队。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并结合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训练。

八、开展消防演练。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九、严禁下列行为:

(一)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建筑、场所;

(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三)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四)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室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

(八)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

(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第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血液透析室的日常管理。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应由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应由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的初级(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的担任。

第九条血液透析室医师、护士和技师的配备应当达到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的要求。

第十条血液透析室医师负责制定和调整患者透析治疗方案,评估患者的透析质量,处理患者出现的并发症,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一条血液透析室护士协助医师实施患者透析治疗方案,观察患者情况及机器运行状况,严格执行核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血液透析室应当根据透析机和患者的数量以及透析环境布局,合理安排护士,每名护士每班负责治疗和护理的患者应相对集中,且数量不超过5名透析患者。

第十三条血液透析室技师负责透析设备日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转,定期进行透析用水及透析液的监测,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四条血液透析室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血液透析器复用工作人员,从事血液透析器复用工作。血液透析器复用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有关操作技术规程。

第三章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设置血液透析室,应当经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进行执业登记后,方可开展血液透析工作。

第十六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第十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严格按照血液透析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血液透析质量及相关工作,建立合理、规范的血液透析治疗流程,制定严格的接诊制度,实行患者实名制管理。

第十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建立血液透析患者登记及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加强血液透析患者的信息管理。

第十九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机制,按照规定对患者进行告知,加强沟通,维护患者权益。

第二十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建立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确保透析液和透析用水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一条血液透析室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医疗设备、医疗耗材、消毒药械和医疗用品等。

第二十二条血液透析室应当为透析设备建立档案,对透析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证透析机及其他相关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三条血液透析室的医疗废弃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

第四章感染预防与控制

第二十四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加强医源性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建立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科学设置工作流程,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

第二十五条血液透析室的建筑布局应当遵循环境卫生学和感染控制的原则,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六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分为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办公室等。工作区域包括透析治疗区、治疗室、水处理间、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当设置复用间。

第二十七条血液透析室的工作区域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透析治疗区、治疗室等区域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III类环境的要求。

(二)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更换。[page]

(三)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时应当严格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透析治疗区。

第二十八条血液透析室应设有隔离透析治疗间或者独立的隔离透析治疗区,配备专门治疗用品和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用于对需要隔离的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治疗。

第二十九条血液透析室应当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进入患者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二)接触患者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三)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血液透析室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第三十条每次透析结束后,应当对透析单元内透析机等设备设施表面、物品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透析机进行有效的水路消毒,对透析单元地面进行清洁,地面有血液、体液及分泌物污染时使用消毒液擦拭。

第三十一条血液透析室应当根据设备要求定期对水处理系统进行冲洗消毒,并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每次冲洗消毒后应当测定管路中消毒液残留量,确保安全。

第三十二条医务人员进入透析治疗区应当穿工作服、换工作鞋。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治疗或者护理操作时应当按照医疗护理常规和诊疗规范,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实施标准预防,并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和无菌操作技术。

第三十三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建立严格的接诊制度,对所有初次透析的患者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相关检查,每半年复查1次。

第三十四条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及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患者应当分别在各自隔离透析治疗间或者隔离透析治疗区进行专机血液透析,治疗间或者治疗区、血液透析机相互不能混用。

第三十五条血液透析室应当严格按照血液透析器复用的有关操作规范,对可重复使用的透析器进行复用。

第三十六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监测制度,开展环境卫生学监测和感染病例监测。发现问题时,应当及时分析原因并进行改进;存在严重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透析工作并进行整改。

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发生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院感染暴发,应当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第五章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

第三十八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岗位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继续教育,提高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第三十九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落实对本机构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使工作人员具备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第四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血液透析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第四十一条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血液污染的锐器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

第六章检查评估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对辖区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评估。

第四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不符合规定、存在医疗安全的,应当责令其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责令暂停血液透析室工作。

第四十四条医院应当对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数据统计和质量评估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四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设置血液透析质量控制中心或者其他有关组织,对辖区内血液透析室的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评估与检查指导,促进血液透析室工作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5】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诊所规章制度

一、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6】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文

  一、门诊医生应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二、工作中要做到体贴关心病员,热情主动、态度与蔼,用文明语言、热心解答病员的询问。

 三、诊断、检查疾病要认真细致并做好门诊病人登记,做好疫情报告。询问患者既往病史与药物过敏情况。

 四、门诊处方、观察病例要严格按照处方与观察病例的书写要求与格式书写。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与遗嘱。

 五、对危重、难以确诊的患者及时请上级医疗机构医生会诊或者提出转诊意见。

 六、对高烧病员、极危重、老幼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七、门诊应该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门诊环境。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知识。

 八、医生要采取高效、经济的治疗方法,合理用药,尽量减轻病员负担。合理使用抗生素药物。

 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保持室内清,每做完一项处理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医生与被治疗病人外,其他人员不许进入。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清洁区、污染区严格分开。

 三、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务必穿工作服、带工资帽及口罩。

 四、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五、无菌物品务必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务必重新消毒。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及器械消毒液的配置、更换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七、注射、处置前务必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八、配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与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者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九、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全面询问有无过敏史,需做药敏试验者务必做药敏试验。特殊药品要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十、注射、处置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药房工作制度

 一、调配处方前务必查对患者的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用方法、禁忌症等,审查后方能调配。

 二、配方时要精神集中,细心慎重,不得估计取药,处方调配后,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

 三、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四、含有剧毒药品、麻醉药品、限制药品的处方应按毒、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的管理规定来执行。

 五、对有错误的处方,如: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者有禁忌时,

 六、药房人员务必秉公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制度。应经常向医生介绍新药信息,并定期做出购药计划,季度盘点一次。平常做到无过期、失效药品。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有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与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人代表人(要紧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的传播与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有关法律与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与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并做好各项登记。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储存地点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与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两天。

 六、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是,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执行传染病管理条例,做到及时诊断治疗与严格隔离,减少传播,认真等级,填报疫情,时间不能延误。

 二、学习与掌握防疫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三、按时参加例会,处理好辖区内的计划免疫与各项免疫工作,及时下发通知单,准确及时上报各类报表、薄、卡、册,做的项目齐全,字迹清晰。

 四、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做好防疫工作的应急准备,如发现疫情,到达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与口罩。

 二、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类注射务必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需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三、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 0.2%过氧乙酸喷雰或者揩檫,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 0.5%过氧乙酸消毒。

 四、体温表应 1%过氧乙酸溶液或者含 1000ml/l 有效氯消毒

 剂浸泡 5 分钟,再放入另一 1%过氧乙酸溶液或者含 1000mg/l 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 30 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者 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五、压舌板用后浸入 0.5%过氧乙酸浸泡 30 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六、消毒镊子要专用,用 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者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并有严格记录。

 七、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篇二

 一、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1、服务理念。患者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患者的健康是我们共同的心愿,用亲情服务,用爱心施术。

 2、仪表、仪容。美观、整洁、大方、得体。

 3、服务语言:

 (1)称谓。按职业、职位、统称。

 (2)要尊重患者与患者家属;吐字准确(讲普通话);要有情感性,快慢适中;要有保护性(注意患者的隐私、缺点)。

 (3)常用的谦语。

 (4)禁忌的语言。推理性的语言,顶撞性语言,伤害性语言。

 4、行为规范: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严于职守,认真工作。

 (3)优质服务,礼貌待人。

 (4)打电话时,要时间适宜,通常不得超过 3 分钟,语言简练。

 5、劳动纪律。按时上岗,工作时不准干私活,不能串岗、换岗、离岗、聊天。

 6、职业纪律。医务人员书写要符合要求,不能乱开证明文件,不能开展特殊医疗服务,不能随便评价他人的医疗技术,不能私收财物,不能推荐成药、生活用品、保健品、办公用品等。

 7、安全守则。严格遵守诊所各项规章制度。

 二、医师岗位责任制度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带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历等,并对病人作认真认确实检查。

 4、医师务必认真写门诊病历,作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待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的习惯证、药品理作用、用量、用法、禁忌、不良反应与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

 与社区健康诊所,作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工作宣传。

 7、

 8、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公司与有关门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有关新知识、新业力,提高专为技术水平。

 三、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

 1、人员聘用:

 (1)、公司所聘用的医师应当符合《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即取得医师资格后经注册连续在医疗机构从事 5 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公司内诊所可作为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的第二执业地点进行注册,但每个诊所至少有1 名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的第一执业地点。

 (2)、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诊所服务工作,爱岗敬业,服务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熟练掌握医疗技能,胜任诊所服务工作职责。

 2、培训

 (1)、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服务工作需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短期培训、进修等学习,定期进行检查。

 (3)、有计划的选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慢性病管理及康复医疗等业务培训。

 (4)、执行卫生局有关继续教育的规定。

 (5)、每周组织一次的业务学习。

 (6)、每季度对医师进行一次业务理论考试及技能考核,时间为季度末。

 (7)、每年度末,组织召开一次医学论文交流会。

 3、考核与奖惩

 ⑴、考核目的

 为提升诊所管理水平,建立严谨、规范、公平、公正的人才进展与竞争机制,促进诊所人事管理的良好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⑵、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诊所员工。

 ⑶、考核原则

 a、考核工作是以人为本,确保诊所人才培养、管理与使用的基础性工作,务必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考核具体规定严格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定期化。

 b、考核要素要紧包含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与组织观念、劳动纪律。c、员工的上岗、任职及岗薪调整等均以考核结果为要紧根据。⑷、考核工作操作流程:

 a、员工根据《员工考核自我评述表》首先进行自我评价。

 b、诊所负责人按照《员工考核表》、《业务主管考核表》及《员工考核评定标准参照表》的考核内容与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并评

 c、考核结果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存档。

 ⑸、考核组织与实施

 考核工作由门店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⑹、考核时间安排:

 每年度考核二次,时间安排在 6 月与 12 月下旬。

 四、技术规范与工作制度

 1、技术规范

 ⑴提供通常常见病、多发病与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医疗服务。

 ⑵疑难病症的转诊。

 ⑶危急重症的识别,现场紧急救护与及时转诊。

 ⑷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2、工作制度

 ⑴应准时开诊,医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诊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⑵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热情耐心,有礼貌,关心体贴患者,耐心地解答问题。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

 ⑶医师对工作应严谨,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认真填

 写门诊记录,按时统计上报。⑷坚持查对制度,保证医疗质量安全。

 ⑸积极开展慢病管理,按规定建立慢病档案,并规范化管理。

 ⑹使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治疗方法,合理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精神与经济负担。

 五、医疗事故防范与报告制度

 为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保患者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保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诊所对全体员工定期进行医德医风教育,以《中华人民共与国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卫生部等部委制定的有关配套文件为行为准则,严格依法行医。以法行医、以德行医作为每位员工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2、医务人员严格执行诊疗常规,门店负责人经常深入检查工作,及时纠正问题。对容易发生医疗纠纷与安全问题的科室进行重点管理。

 3、医务人员应充分懂得与尊重患者的隐私权、知情权及同意权;医师在实施检查治疗方案前,将诊疗计划如实告诉患者,取得患者与家属的懂得、认可与配合。

 4、办公室对医疗质量实行定期监控,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分析原因,寻找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如确系医务人

 员的医疗行为过失,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将采取整改措施,防止隐患酿成大错。对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按医院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向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小组汇报。

 5、医院对员工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定期组织考核,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六、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公司务必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诊所的各项工作中。

 2.公司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诊所、职能部门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措施应力求为满足病人的需要,保证医疗工作以最佳与技术状态为病人服务。

 (2)质量管理以操纵预防为主的思想。

 (3)系统管理的思想。

 (4)标准化管理的思想。

 (5)科学性与有用性统一的思想。

 (6)对新招聘来人员进行严格的岗位教育,学习各项规章制度与岗位职责教育。

 3.开展全公司性质教育。

 4.各科要定期组织学习规章、职责及各类操作规程与专业基

 础知识

 5.对质量观念弱者要进行强化教育。

 七、药品销售及调配处方管理制度

 1、在醒目位置悬挂企业的合法证照及公布监督电话。

 2、诊所应宽敞、明亮、整洁、用具齐全、完好、卫生;陈列药品的货架、货柜整齐,宣传广告符合要求。

 3、营业时间内,有执业药师或者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并挂牌明示:药师不在岗,不可销售处方药。

 4、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出售,但如顾客要求,在岗执业药师或者药师要负责对药品的购买与使用进行指导与咨询。

 5、营业员应遵守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6、销售处方药品时,处方应经执业药师或者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与销售,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换或者使用,对有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7】

一、从业人员

至少有一名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生; 至少有 1 名执业护士。从业人员执业期间必须统一着装(白大挂) ,配戴统一格 式的胸卡。 (两人均需执业注册)

二、业务用房

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 60 平方米,诊室、治疗室、药房、消毒供应室、处置室五室必须各自相对独立,诊室应位于前排,五室布局合理,并有统一规格的醒目标志牌。五室应与家庭生活区分开独立设置,各室的地面、内墙要硬化防潮、保持卫生,消毒供应室应保持密闭无菌。

三、基本设备

1、诊室:至少有检查床 1 张、诊断桌椅 1 套、资料柜 1 个、候诊椅 2 张、听诊器 1 付、血压计 1 台、身高体重计 1 个、出诊箱 1个、有盖污物桶 1 个、紫外线消毒灯 1 台,以及满足需要的体温计、压舌板。

2、治疗室:至少有紫外线消毒灯 1 台、注射台 1 张、注射凳 1 条、敷料碗 2 只、敷料槽 1 个、敷料镊 2 把、止血钳 1 把、 手术剪 1 把、有盖方盘 2只、有盖污物桶 1 个,及满足需要的冷藏设施、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器械物品。

3、药房:中、西药品柜(橱)至少 1 个(不得沿街设置透明药柜) 。

4、消毒供应室:高压灭菌锅 1 台、密闭式无菌物品存放柜 1 个、紫外线消毒灯 1 台。

5、处置室:有满足需要的有盖医疗垃圾存放桶、紫外线消毒灯 1 台。

6、配有灭火器、固定电话,以及其它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四、药品管理

在依法核定的诊疗范围配备药品,进药渠道合法,药品明码标价,无过期、淘汰、变质等假劣药品。

五、门面装饰

1、室外: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名称、执业科别,制作风格统一、式样一致,内容规范的个体诊所招牌和灯箱标示。

2、诊室:配有统一规格的卫生宣传栏和收费公开栏,悬挂高度适中,便于群众查阅;卫生宣传栏内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张贴整齐美观,每月至少更新一次;收费公开栏内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字迹应工整清晰,收费标准符合规定;统一制作的有关制度牌应上墙,且张贴整齐美观。

六、规章制度

市卫协会统一收集制定有各项规章制度、 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国家制定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汇编形成《石狮市个体诊所规章制度汇编》后,统一下发各诊所。各诊所同时应配有统一格式的处方、门诊日志等医疗及药品管理文书资料。

(一)基本制度 1、个体诊所任务 2、个体诊所医德规范 3、个体诊所医疗管理制度 4、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5、个体诊所消防安全制度

(二)卫生防疫专项制度及表、簿、卡 1、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流程图。 2、表、簿、卡:传染病报告卡、登记簿、疫情报告单;健康教育处方、健康宣传栏本底资料。

(三)医疗管理专项制度及相关资料 1、制度:门诊登记制度、处方管理制度、查对制度、消毒 工作制度。 2、技术操作规程:消毒隔离操作规程、清创缝合操作规程、无菌操作规程、常用试敏药物操作规程表、急诊抢救示意图。 3、相关资料:门诊日志、出诊登记本、门诊病历、处方、 紫外线消毒登记本。

(四)药品(药械)管理专项制度及相关资料

1、制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制度、重大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的报告与处理制度、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员责任、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相关资料:药品购进质量验收登记本、临近有效期药品 验收情况登记本、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验收记录本、 医疗废物处置登记本、 医疗废物消毒记录、 医疗废物回收登记本。

七、卫生环境

环境美化,地面平整无垃圾杂物,墙壁清洁无乱贴乱画,门窗洁净无蛛网浮尘,诊具整齐无灰尘,器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所内有卫生间。

八、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不少于 5 万元。

诊所规章制度

各类诊所必须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制度和岗位职责应方便工作人员查阅。以下制度和岗位职责范本仅供参考。

一、工作制度

(一)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二)病历书写制度

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三)处方书写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含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必须书写处方。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5.处方取药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等。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卫生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没有规定的药品可用通用名,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片、丸、胶囊等剂型以片、丸、粒为单位。中医处方按有关规定书写。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7.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开具的药品不得超过5种。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医师按照卫生部制定的药品和精神方面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药品和第一类精神方面药品。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销毁并登记备案。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1.药品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采购药品。药品采购有计划,按正规渠道购药,保证质量、价格合理。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2.药品排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室内禁止吸烟。

3.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4. 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应按《中国药典》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要求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计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5.发药时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6.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8.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护理工作制度

1.护理工作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经注册的护士开展。

2.执行医嘱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3.经常观察候诊病人和注射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对治疗观察患者应建立护理记录,并归入门诊病历。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操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六)消毒隔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和规定。

2.制定控制感染方案,配备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隔离工作。

3.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工作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如有污染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5.进行各种手术、穿刺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各种注射一律实行“一人一管一用一灭菌”,加强一次性注射用具的使用管理,并做好用后的毁形消毒处理。

6.发现传染病人,应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并按规定上报病情。要指导病人就医,防止病人到处走动引起交叉感染。

7.对诊所内的环境,用物及疑被污染的物品,要及时进行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污染的垃圾应送到固定地点进行消毒处理;便器、痰盂、脸盆等应定期消毒。

8.建立诊所消毒工作记录,对机构内部每一次消毒工作进行记录。定期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七)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

1.诊所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2.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法定传染病的网上直报。严禁缓报、瞒报、漏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3.建立传染病登记报告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基本情况。

4.严格遵守传染病管理工作纪律,保护患者隐私,严禁私自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

5.按照诊疗科目要求开展传染病诊疗工作。发生传染病流行或爆发时,诊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和安排。

6.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使用过的器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消毒或处理。

(八)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4.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采取消毒、毁形、焚烧、填埋等措施。

5.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九)社会监督制度

1.设立监督电话或意见箱,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登记。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应及时回复或改正。

2.诊所标牌含有诊所核准名称、联系电话和诊疗范围。

4.门诊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和卫生部、省卫生厅制定的医德医风规范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科室、 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6.公布主要检查、治疗、手术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常用药品价格。

7.患者诊疗完毕后,应出具正规的费用结算凭证。

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本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2.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搞好法律、业务学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执业水平。

4.加强诊疗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财务、药品、物品的管理。

6.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转诊、疫情报告、危重病人抢救及医疗差错事故的上报等工作。

(二)医师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技术操作规范开展执业活动。

2.遵守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3.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4. 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械和医疗器械。

5.努力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医学新理论、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6.执业助理医师要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执业类别执业。

(三)护士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三查七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

2.协助医师做好诊疗接待工作,认真执行医嘱,做好护理工作记录。

3.经常观察候诊患者和输液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

4. 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消毒工作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四)药剂人员岗位职责

1.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 做好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药品(材)预算、采购保管、请领、分发、中药材加工炮制、登记、处方调配等工作。

3. 严格按照医嘱调配和发药,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

4.做好药物盘点和业务统计报表工作。

(五) 医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 掌握各种仪器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特殊描记技术,定期校正仪器,负责维护、保养工作,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收藏14篇)


制度规章是企业公司生存与发展的一个保障,公司或者单位制定规章制度不能凭自己的喜好随意行事。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增加工作效率,使工作规范化。然而,制定一份适合企业发展的合理规章制度是一项具有一定难度的任务。那么,如何制定一份优秀的规章制度呢?下面是编辑整理的“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类的内容,希望能给您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方向!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要求,聚焦全委卫生健康服务质量提升攻势,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加强全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在做好全部人群普惠医疗服务的基础上,重点关注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完善各项政策,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高老年人就医满意度,推动老年友好社会建设。到20xx年底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医院老年友善医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承担老年友善医院建设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老年友善医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副主任由xx担任,办公室成员为相关科室主任,负责老年友善医院建设的日常工作。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

三、创建内容

(一)构建老年友善文化

   加强医疗机构文化建设,将关心爱护老年人、维护老年人尊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纳入机构文化建设体系,加强老年友善文化工作,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形成尊老、敬老、助老的文化氛围。

(二)加强老年友善管理

   通过建章立制、业务培训、经费支持等方式,建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对老年健康教育、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老年患者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医联体协作管理模式。

(三)优化老年友善服务

   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情况,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注重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和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查,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高风险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在老年病科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智慧助老”行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

(四)营造老年友善环境

   根据老年人的身心特点,加强对无障碍服务设施和标识系统的维护与完善,加强老年友善环境整治,改善老年患者就医环境,提升老年患者就医感受,确保老年人就医舒适和安全。

四、创建标准

   根据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制定《青岛市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标准》(试行),其中,老年友善文化15分,老年友善管理20分,老年友善服务30分,老年友善环境35分,加分项目最多加至20分,总分最高120分。

五、创建安排

   20xx年,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在医院全面展开。20xx年底,成为第一批市、区两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1.全面创建。20xx年x月—x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创建任务。

2.自查自纠。20xx年x月,对照创建标准,梳理存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整改。

3.创建申报。20xx年x月,申报区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成为胶州市择优推荐单位参加市级评选。

4.市级评选。20xx年x月,通过市卫生健康委专家的评选。

5.挂牌推广。20x年x月底前,成为第一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并挂牌,对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将创建工作作为加强医院自身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列入议事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将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与落实老年人优待规定、开展“智慧助老”行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健全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开展安宁疗护试点等工作统筹推进。在“敬老文明号”推荐评选活动中,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将作为优先条件。

(二)广泛宣传,提升医院整体形象。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广泛宣传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中的突出亮点、优秀事迹和创新举措,提升老年患者的就医感受,打造我院新形象,营造尊老敬老、“智慧助老”的良好氛围,弘扬尊老助老的社会风尚。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篇2

一、门诊医生应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二、工作中要做到体贴关心病员,热情主动、态度和蔼,用文明语言、热心解答病员的询问。

三、诊断、检查疾病要认真细致并做好门诊病人登记,做好疫情报告。询问患者既往病史和药物过敏情况。

四、门诊处方、观察病例要严格按照处方和观察病例的书写要求与格式书写。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和遗嘱。

五、对危重、难以确诊的患者及时请上级医疗机构医生会诊或提出转诊意见。

六、对高烧病员、极危重、老幼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七、门诊应该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门诊环境。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知识。

八、医生要采取高效、经济的治疗方法,合理用药,尽量减轻病员负担。合理使用抗生素药物。

一、保持室内清,每做完一项处理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医生和被治疗病人外,其他人员不许进入。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清洁区、污染区严格分开。

三、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带工资帽及口罩。

四、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五、无菌物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必须重新消毒。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及器械消毒液的配置、更换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七、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八、配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九、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详细询问有无过敏史,需做药敏试验者必须做药敏试验。特殊药品要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十、注射、处置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一、调配处方前必须查对患者的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用方法、禁忌症等,审查后方能调配。

二、配方时要精神集中,细心谨慎,不得估计取药,处方调配后,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

三、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四、含有剧毒药品、麻醉品、限制药品的处方应按毒、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品的管理规定来执行。

五、对有错误的处方,如: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药房人员应主动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发药。有责任拒绝不规范和不按规定开出的处方发药。

六、药房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制度。应经常向医生介绍新药信息,并定期做出购药计划,季度盘点一次。平时做到无过期、失效药品。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的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并做好各项登记。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储存地点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两天。

六、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是,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执行传染病管理条例,做到及时诊断治疗和严格隔离,减少传播,认真等级,填报疫情,时间不能延误。

二、学习和掌握防疫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三、按时参加例会,处理好辖区内的计划免疫和各项免疫工作,及时下发通知单,准确及时上报各种报表、薄、卡、册,做的项目齐全,字迹清楚。

四、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做好防疫工作的应急准备,如发现疫情,到达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一、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和口罩。

二、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种注射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需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三、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0.2%过氧乙酸喷雰或揩檫,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0.5%过氧乙酸消毒。

四、体温表应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l/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再放入另一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五、压舌板用后浸入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六、消毒镊子要专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并有严格记录。

七、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一、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

二、值班医师需提前15分钟上岗,做好出车前准备,包括检查药品、氧气、急救器械等。发现器械损坏或丢失,及时报告科长。

三、值班医师出车救护时,应穿工作服,带工作帽,佩带工作牌,对病人或家属要态度热诚,文明礼貌。

四、值班医师在接到出车指令后1分钟内出车。出车时需携带急救箱、氧气及必要的急救器械到现场,在现场进行急救处理后,协助并指导救助员、驾驶员将病人安全搬运上车,必要时通知所送达医院急诊室做好接诊准备。

五、转送途中医师必须坐在后车厢,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准备抢救,并坚持“就近救急、病人自愿和医院能级”的原则进行分流病人,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六、到达医院后,医师必须护送病人到急诊室并向接诊医生交待病情及现场抢救情况,同时协助驾驶员开具发票,向病人或家属收取费用。

七、对病人要有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遵守急救医疗工作程序及急救原则,按急救医疗规范及服务标准处理病人,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

八、加强查对制度,不管在现场或在途中救治,医师所实施的各种治疗措施,返回后要及时记入院外急救病历上,并认真填写急救病历。所有药品安瓿及包装均需核对后带回中心处理。

九、严禁与病人及家属发生争吵,遵守职业道德,严禁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收取红包。

十、保管好急救设备和药品,当班用完,及时补充,使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做好急救设备的交接工作后方可离开。

十一、值班期间不得自行换班或请人代班,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时,必须经科长同意,在落实好代班人员后才方可离开。

十二、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应请示科长协助处理。

十三、值班医师交班时,应将重点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填写值班记录。

十四、值班医师对可能引起医疗纠纷的事件应及时上报站长。

十五、值班时间不得喝酒、打牌、玩游戏、白班不得看电视。

一、医嘱查对制度,处理医嘱应做到认真查对。

二、处理医嘱者或查对者,均需签全名。

三、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

1.三查七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品、计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备药有无裂痕,有无过期,批号不符合要求和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易致过敏药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4.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方可执行。

四、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诊室每天喷洒消毒液一次,桌椅、诊查台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一次,医疗器械按规定灭菌,防止交叉感染。

五、门诊护理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对待病员,要讲文明礼貌、态度和蔼,待病人如亲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六、下班前要整理好室内物品,关好水电开关及门窗,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门诊护理人员必须做好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科的各种护理技术操作,减少病人痛苦,提高护理质量。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篇3

1.1 遵守上班时间。因故迟到和请假的时候,必须事先通知,来不及的时候必须用电话联络。

1.2 做好工作前的准备。

2.1 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迅速踏实地进行。

2.2 遇有工作部署应立即行动。

2.3 工作中不扯闲话。

2.4 工作中不要随便离开自己的岗位。

2.6 不打私人电话。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2.7 在公司内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

3.1 公司内实施定置管理。

3.2公司用品和文件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后马上归还到指定场所。

3.3 公司用品和文件不得带回家,需要带走时必须得到许可。

3.4 文件保管不能自己随意处理,或者遗忘在桌上、书柜中。

3.5 重要的记录、收据等文件必须保存到规定的位置。

3.6 处理完的文件,根据公司指定的文件号随时归档。

4.1 下班时,文件、工具、用品等要整理,要收拾桌子,椅子归位。

4.2 考虑好第二天的任务,并记录在本子或黑板上。

4.3 关好门窗,检查处理水和电等安全事宜。

4.4 需要加班时,事先要得到通知确认。

4.5 下班时,与同事打完招呼后再回家。

1.1 接受上级指示时,要深刻领会意图。

1.2 虚心听别人说话。

1.3 听取指导时,合理消化,作好记录。

1.4 疑点必须提问。

1.5 重复被指示的内容。

1.6 指示重复的时候,首先从最高上司的指示开始实行。

2.1 充分理解工作的内容。

2.2 遵守上司指示的方法和顺序,或视工作的目的而定。

2.3 实行决定的方案时,需要别的部门的人协助时,要事先进行联络。

2.4 备齐必要的工具和材料。

2.5 工作经过和结果必须向上司报告。

2.6 工作到了期限不能完成时,要马上向上司报告,请求提示。

2.7 任务实施时,遇到疑问和上司商量。

2.8 检查被指示的内容和结果是不是一致。

3.1 工作完后,马上向上级报告。

3.2 先从结论开始报告。

3.3 总结要点。

3.4 根据事实发表自己的意见。

4.1 首先报告上级。

4.2 虚心接受意见和批评。

4.3 认真总结,相同的失败和错误不能有第二次。

4.4 不能失去信心。

1.1 早上上班时要很有精神地说“早上好”。

1.2 在公司内外,和客人、上司、前辈打招呼,同样他们也会和你打招呼。

1.3 开朗而有精神地同别人打招呼,会让整个公司气氛很活跃、有生气。

2、努力愉快地工作。

2.1 工作中自己思想要活跃。

2.2 通过工作让自己得到锻炼成长。

2.3 为他人愉快而工作。

2.4 相互理解、信任,建立同事间和睦关系。

3.1 如果人们聚在一起,常会有引起个人烦恼、个人解决不了或者决定不了的事情,为了找到好的解决方法,大家应经常在一起互相讨论交谈。

3.2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有问题时一个人搞不明白,很多人在一起商谈就明白了。互相讨论时,可以从不知到知。使自己明白不足,从而确定出好的意见和想法。

3.3 从互相讨论变为互相帮助。根据讨论大家互相制约、互相理解,人与人将产生新的关系。在集体中,要有勇气敢于发表意见。

1.1 服装正规、整洁、完好、协调、无污渍,扣子齐全,不漏扣、错扣。

1.2 在左胸前佩戴好统一编号的员工证。

1.3 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

1.4 衬衣下摆束入裤腰和裙腰内,袖口扣好,内衣不外露。

1.5 鞋、袜保持干净、卫生,鞋面洁净,在工作场所不打赤脚,不穿拖鞋,不穿短裤。 2 仪容 自然、大方、端庄

2.1 头发梳理整齐,不染彩色头发,不戴夸张的饰物。

2.2 男职工修饰得当,头发长不覆额、侧不掩耳、后不触领,嘴上不留胡须。

2.3 女职工淡妆上岗,修饰文雅,且与年龄、身份相符。工作时间不能当众化妆。

2.4 颜面和手臂保持清洁,不留长指甲,不染彩色指甲。

2.5 保持口腔清洁,工作前忌食葱、蒜等具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

3.1 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无疲劳状、忧郁状和不满状。

3.2 保持微笑,目光平和,不左顾右盼、心不在焉。

3.3 坐姿良好。上身自然挺直,两肩平衡放松,后背与椅背保持一定间隙,不用手托腮。

3.4 不翘二郎腿,不抖动腿,椅子过低时,女员工双膝并拢侧向一边。

3.5 避免在他人面前打哈欠、伸懒腰、打喷嚏、抠鼻孔、挖耳朵等。实在难以控制时,应侧面回避。

3.6 不能在他人面前双手抱胸,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手势动作。

3.7 站姿端正。抬头、挺胸、收腹、双手下垂置于大腿外侧或双手交叠自然下垂;双脚并拢,脚跟相靠,脚尖微开。

3.8 走路步伐有力,步幅适当,节奏适宜。

1.1 语音清晰、语气诚恳、语速适中、语调平和、语意明确言简。

1.2 提倡讲普通话。

1.3 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不能心不在焉,反应冷漠。

1.4 不要随意打断别人的话。

1.5 用谦虚态度倾听。

1.6 适时的搭话,确认和领会对方谈话内容、目的。

1.7 尽量少用生僻的电力专业术语,以免影响与他人交流效果。

2.1 公司名称、工作岗位和自己的姓名。

2.2 公司外的人可递送名片。

3.1 严禁说脏话、忌语。

3.2 使用“您好”、“谢谢”、“不客气”、“再见”、“不远送”、“您走好”等文明用语。

1.1 接待来访热情周到,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

1.2 迎送来访,主动问好或话别,设置有专门接待地点的,接待来宾至少要迎三步、送三步。

1.3 来访办理的事情不论是否对口,不能说“不知道”、“不清楚”。要认真倾听,热心引导,快速衔接,并为来访者提供准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或引导到要去的部门。

2.1 要事先预约,一般用电话预约。

2.2 遵守访问时间,预约时间5分钟前到。

2.3 如果因故迟到,提前用电话与对方联络,并致谦。

2.4 访问领导,进入办公室要敲门,得到允许方可入内。

2.5 用电话访问,铃声响三次未接,过一段时间再打。

3.1 接电话时,要先说“您好”。

3.2 使用电话应简洁明了。

3.3 不要用电话聊天。

3.4 使用他人办公的电话和电脑等要征得同意。

4.1 名片代表客人,用双手递接名片。

4.2 看名片时要确定姓名。

4.3 拿名片的手不要放在腰以下。

4.4 不要忘记简单的寒喧。

4.5 接过名片后确定姓名正确的`读法。

5.1 员工有履行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5.2 不与家人及工作无关的人谈论公司商业秘密。

5.3 使用资料、文件,必须爱惜,保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

5.4 不得擅自复印、抄录、转借公司资料、文件。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保密级文件,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1. 事先阅读会议通知。

2. 按会议通知要求,在会议开始?分钟进场。

3. 事先阅读会议材料或做好准备,针对会议议题汇报工作或发表自己的意见。

4. 开会期间关掉手机、BP机,不会客,不从事与会议无关的活动,如剪指甲、交头接耳等。

5. 遵从主持人的指示 。

6. 必须得到主持人的许可后,方可发言。

7. 发言简洁明了,条理清晰。

8. 认真听别人的发言并记录。

9. 不得随意打断他人的发言。

10. 不要随意辩解,不要发牢骚。

11. 会议完后向上司报告,按要求传达。

12. 保存会议资料。

13. 公司内部会议,按秩序就座,依次发言。发言时,先讲“××汇报”,结束时说:“××汇报完毕”。

1.1 在所有工作岗位上都要营造安全的环境。

1.2 工作时既要注意自身安全,又要保护同伴的安全。

1.3 提高安全知识,培养具备发生事故和意外时的紧急管理能力。

1.4 爱护公司公物,注重所用设备、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节约用水、用电、易耗品。

1.5 应急电话,市内伤病急救 120;市内火警 119;公司火警 ;市内匪警 110。

2.1 员工有维护良好卫生环境和制止他人不文明行为的义务。

2.2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不流动吸烟。办公室内不得吸烟。

2.3 如在公共场所发现纸屑、杂物等,随时捡起放入垃圾桶,保护公司的清洁。

2.4 定期清理办公场所和个人卫生。将本人工作场所所有物品区分为有必要与没有必要的,有必要的物品依规定定置管理,没有必要的清除掉。

1. 在工作时间不得在网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 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 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规定的以及不健康的信息。

4.1 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2 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储存、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3 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

1. 上下关系 尊重上级,不搞个人崇拜,从人格上对待下级,营造相互信赖的工作气氛。

2. 同事关系 不根据自己的理解对待同事,以温暖的关心栽培荣辱与共的同事爱,营造“同欢乐,共追求”的氛围。

3. 尊重他人 肯定、赞扬他人的长处和业绩,对他人短处和不足,进行忠告、鼓励,造成明快和睦的气氛。

4. 相互合作 在意见和主张不一致时,应理解相互的立场,寻找能共同合作的方案。

5. 禁止派别 不允许在工作岗位上以地缘、血缘、学员组成派员。

1. 虚心接受人他人的意见。

2. 不要感情用事。

3. 不要解释和否定错误。

4. 真诚地对待他人。对他人有意见应选择合适的时机和场合当面说清,不要背后乱发议论。

5. 不要看他人的笑话,在公众场合出现他人有碍体面,有违公司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善意地提醒。

6. 对领导的决策和指示要坚决执行。有保留意见的,可择机反映,但在领导改变决策之前,不能消极应付。

7. 不要胡乱评议领导、同事或下级,更不能恶语伤人。

8.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信息,以让员工及时了解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变化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1.不服从上级管理安排,劝说无效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50,第三次200,三次以上辞退。(特殊情况除外)。

2.员工出工必须是安排或请示得到上级领导确认同意方可出工,如擅自出工或外出等则一律按早退处理,超过10至20分钟 罚款10元,20至30分钟则扣除半天工资(特殊情况除外)

本规范为试行,不妥或不全面者待修改或补充。解释权归公司事业部。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篇4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目录

第一节门诊消毒管理规定 第二节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第三节 口腔器械消毒制度 第四节 门诊部规章制度 第五节 门诊岗位工作职责 第一节门诊消毒管理规定 一、建筑布局要求

1.应设置有相对独立的器械清洗室和消毒室。 2.候诊区和诊疗区应分开,设有实际屏障,采光良好。 二、器械的配备要求 1.应配备压力蒸汽灭菌设备。

2.为患者进行诊疗操作的器具必须做到一人一消毒。 三、器械的消毒、灭菌要求

1手术治疗器械以及其它各种接触患者伤口和血液、口腔软组织或骨组织的器械必须进行灭菌,其它口腔诊疗以及检查器械,应做到一用一消毒。 2器械选压力蒸汽灭菌,不适于压力蒸汽灭菌或干热灭菌者选用化学方法进行浸泡消毒或灭菌。

3使用后器械应严格按照预处理后灭菌或消毒的程序进行处理。 四、消毒灭菌程序 1.预处理

1.1预消毒:可采用中高效消毒剂浸泡20-30分钟; 1.2预消毒后彻底的清洗:流水刷洗 2.灭菌法: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132℃ 30分钟; 上述器械待冷却后分类存放无菌柜盒内备用。 2.3化学浸泡灭菌:

2.3.1预处理后的器械擦干并浸没于一定浓度灭菌剂中,保证作用时间,如2%

戊二醛,浸泡时间应达到10小??

2.盛装消毒剂的容器应注明品名、浓度及使用期限; 六、诊疗区域的消毒

1.诊室按每立方米1.5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毁灭作无公害处理。

二、患者使用过的车针、高速涡轮机、洁牙机工作尖、洁牙机手柄、喷砂枪头及金属器械要先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0分钟,然后放入清水中刷洗干净,单个塑封,高压蒸汽灭菌后取出待用。 第四节门诊部规章制度

1、 对就诊病人全部实行存档管理,每位病人一个就诊号,认真记录病史,按顺序就诊。

2、 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 3、 对所有用于口腔内或接触患部的器械均严格消毒。

4、 进行各项治疗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 门诊所有设备、器械,须经常检查、加油、保养,并定期清点,防止损坏或遗失。

6、 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每日治疗室通风30分钟以上,紫外线空气消毒。 7、 注射麻醉剂前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并按常规要求作过敏实验。 8、 治疗室内应备有常规急救药品。

9、下班前应检查各诊室及技术室,并切断水、电总开关,防止发生意外。 第五节 门诊岗位工作职责 一、口腔科医生工作职责

1.对病人热情接待,认真检查,精心治疗。

2.认真阅读病人填写的病史,及时发现对治疗有关的全身病情、正在接受的治疗和服用的药物。

3.全面检查病原体的口腔情况,不要受病人主诉的限制。

4.详细制定治疗计划,清楚而全面地向病人做解释,保证病人充分理解和同意。 5.对每一项治疗内容的收费标准都要准确无误地告诉病人,并协助病人制定支付计划。

6.每个治疗步骤都要详细向病人解释清楚,取得病人同意和配合,绝对不要在病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开始治疗。对某些治疗内容,要病人签署“治疗同意书”。 7.规范详细地书写病历,不能简单从事,以免导致日后的纠纷。

8.遇到疑难病例和特殊病例,要及时报告,组织会诊,制定治疗计划,按计划治疗,并随时注意病情变化。

9.努力学习新技术,不断提高业务和外语水平。 四、护士助手工作职责

1、护士助手的工作原则是积极而高效地配合医生的诊治。医生和病人的满意程度就是护士助手工作好坏的衡量标准。

2、按照接待服务台的安排,引导病人到诊室,同时核对病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 发现变动及时修正。

3、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洁治,同时做牙科卫生宣教工作。 五、门诊卫生员工作职责

做好诊所内外的卫生工作,保证诊所环境的清洁整。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篇5

根据XXX印发的《XXX实施方案》要求,我院积极响应号召,以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为契机,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的指导,减少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努力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和获得感,实现健康老龄化。结合辖区实际,特将XXX202X年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措施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健康管理工作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通过开展健康体检、巡诊义诊,掌握老年人健康状况及影响的主要危险因素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逐步为老年人建立个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做到无病早预防,有病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提高健康水平,改善生活质量,实现快乐地生活、健康地长寿、优雅地老去。202X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XXX,管理人数达5XXX人;老年人中医管理人数达XXXX人,并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

(二)健康教育工作 XXXX健康科普巡讲队专家定期到各类老年协会、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和咨询活动。

二、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老人。

(二)项目内容

⑴健康管理服务

1、对202X年已登记管理的老年人开展年度体格检查工作并及时更新档案信息。继续加强65岁老年人健康管理,在12月底前使登记管理率达到XXXX。

2、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和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等情况。

3、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腰围、臀围、皮肤、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检查以及视力、听力和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

4、辅助检查:为老年慢性病患者每年免费测4次空腹血糖及血压。增加血常规、尿常规、大便潜血、血脂、B超、肝肾功能、心电图检查、中医体质辨识等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

5、告知居民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干预。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对存在危险因素且未纳入其他疾病健康管理的居民建议定期复查。

(3)告知居民进行下一次健康检查的时间。

6、对所有老年居民进行慢性病危险因素和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及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⑵巡诊义诊服务

7、定期组织巡诊。成立老年人健康科普巡诊小组,巡诊小组涵盖内、外、妇、中医、护理等专业医务人员。每年2次要对辖区内的敬老院、养老机构开展定期集中巡诊义诊活动。

8、巡诊内容。巡诊主要服务内容至少包括建立维护居民健康档案、健康体检、随访指导、咨询义诊、健康宣讲、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等。对空巢老年、行动不便等患者,提供家庭病床、上门换药、指导康复等医疗服务。

⑶健康教育服务

9、提供宣教材料。印制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防治内容的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等资料,向敬老院、养老机构、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的老年人提供,宣教材料要求发放到每人。

10、大众健康教育。通过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等防治保健知识公益性宣传,传播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利用“世界高血压日、糖尿病日”等主题日活动,开展健康咨询宣传活动。

11、健康知识讲座。每年要到辖区内的敬老院、养老机构、开展XXX次以上的专家专题健康、心理讲座。讲座内容要涉及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等疾病防治保健知识,健康生活方式等。

三、工作流程

1、按照《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结合实际情况,确定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基本健康体检内容、项目。

2、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让老年居民了解健康体检的惠民政策,主动积极参与。

3、联合居委会,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居民进行登记造册,并发放《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通知单》和《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表》,凭通知单、身份证和健康体检表,按规定的时间到平吉堡卫生院进行健康检查。

4、由慢病科登记和发放相关表格,填写基本信息栏目及相关内容等,完成体检前期准备工作,并动员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参加健康检查。

5、接受健康体检的老年人,由家人陪同前往体检单位。健康检查单位核对接受检查人员身份后,收取通知单和健康体检表等,按要求实施健康体检。对需要进一步检查和治疗的老年人,需征得本人自愿。

6、健康体检资料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内容。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按照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建立65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档案。

7、健康体检结束后,由慢病科书面反馈个体健康体检结果给被检查人,并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个体健康体检结果应包括个体体检项目的客观结果、对体检结果的综合评价以及健康指导建议

8、根据受检者健康情况对重点人群、特殊人群进行跟踪随访观察治疗,宣传卫生防病治疗知识,并对不良卫生行为进行干预。各项跟踪随访及观察治疗记录定期归入个人健康档案。

9、按照有关要求,体检结束后,形成本辖区老年人健康管理总结,内容应包括年度辖区内老年人口基本信息、健康管理宣传、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健康体检基本情况、体检结果的分类、健康指导及干预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职责任务,根据开展工作的需求,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为了保证工作质量,确保群众真正受益,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XXX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健康检查工作。要合理设计告知程序、便捷健康检查流程、人性化健康检查环境,统一健康检查方法、标准和要求,高效、高质量的开展健康健康检查工作。

2、要将健康检查与平时门诊病人和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健康档案的建立与完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有机结合起来。对健康检查结果进行审核,出具健康健康检查评估报告,及时反馈给被健康检查者,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健康教育。

3、对发现的高危人群、慢性病患者,要纳入相应病种的规范化管理。对可疑的慢性疾病、传染病、肿瘤等疾病患者,转上级医院院或专科医院确诊,并及时随访掌握诊断结果;对已出现转诊症状的,须及时转上级医院。

4、及时分析评估辖区老年人群健康状况以及影响老年人健康的分类因素,有针对性制订辖区老年人群疾病谱干预工作方案。

5、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指标,合理安排进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操作,规范服务,保证质量。

(三)提升服务能力 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辖区卫生能力建设项目,以综合防治措施培训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培训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等疾病防治保健知识、健康管理与服务技能培训,建立千名医师下基层帮扶机制,提高医务人员综合防治能力和诊疗水平。

(四)加强宣传,考核评估 要加强项目的宣传,层层宣传动员,让广大农村居民了解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的服务内容,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鼓励适龄群众积极参与。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保证任务落实和群众受益。同时,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更大的实惠。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

(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第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血液透析室的日常管理。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应由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应由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的初级(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的担任。

第九条血液透析室医师、护士和技师的配备应当达到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的要求。

第十条血液透析室医师负责制定和调整患者透析治疗方案,评估患者的透析质量,处理患者出现的并发症,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一条血液透析室护士协助医师实施患者透析治疗方案,观察患者情况及机器运行状况,严格执行核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血液透析室应当根据透析机和患者的数量以及透析环境布局,合理安排护士,每名护士每班负责治疗和护理的患者应相对集中,且数量不超过5名透析患者。

第十三条血液透析室技师负责透析设备日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转,定期进行透析用水及透析液的监测,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四条血液透析室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血液透析器复用工作人员,从事血液透析器复用工作。血液透析器复用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有关操作技术规程。

第三章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设置血液透析室,应当经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进行执业登记后,方可开展血液透析工作。

第十六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第十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严格按照血液透析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血液透析质量及相关工作,建立合理、规范的血液透析治疗流程,制定严格的接诊制度,实行患者实名制管理。

第十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建立血液透析患者登记及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加强血液透析患者的信息管理。

第十九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机制,按照规定对患者进行告知,加强沟通,维护患者权益。

第二十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建立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确保透析液和透析用水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一条血液透析室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医疗设备、医疗耗材、消毒药械和医疗用品等。

第二十二条血液透析室应当为透析设备建立档案,对透析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证透析机及其他相关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三条血液透析室的医疗废弃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

第四章感染预防与控制

第二十四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加强医源性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建立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科学设置工作流程,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

第二十五条血液透析室的建筑布局应当遵循环境卫生学和感染控制的原则,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六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分为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办公室等。工作区域包括透析治疗区、治疗室、水处理间、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当设置复用间。

第二十七条血液透析室的工作区域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透析治疗区、治疗室等区域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III类环境的要求。

(二)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更换。[page]

(三)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时应当严格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透析治疗区。

第二十八条血液透析室应设有隔离透析治疗间或者独立的隔离透析治疗区,配备专门治疗用品和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用于对需要隔离的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治疗。

第二十九条血液透析室应当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进入患者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二)接触患者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三)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血液透析室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第三十条每次透析结束后,应当对透析单元内透析机等设备设施表面、物品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透析机进行有效的水路消毒,对透析单元地面进行清洁,地面有血液、体液及分泌物污染时使用消毒液擦拭。

第三十一条血液透析室应当根据设备要求定期对水处理系统进行冲洗消毒,并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每次冲洗消毒后应当测定管路中消毒液残留量,确保安全。

第三十二条医务人员进入透析治疗区应当穿工作服、换工作鞋。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治疗或者护理操作时应当按照医疗护理常规和诊疗规范,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实施标准预防,并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和无菌操作技术。

第三十三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建立严格的接诊制度,对所有初次透析的患者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相关检查,每半年复查1次。

第三十四条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及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患者应当分别在各自隔离透析治疗间或者隔离透析治疗区进行专机血液透析,治疗间或者治疗区、血液透析机相互不能混用。

第三十五条血液透析室应当严格按照血液透析器复用的有关操作规范,对可重复使用的透析器进行复用。

第三十六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监测制度,开展环境卫生学监测和感染病例监测。发现问题时,应当及时分析原因并进行改进;存在严重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透析工作并进行整改。

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发生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院感染暴发,应当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第五章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

第三十八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岗位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继续教育,提高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第三十九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落实对本机构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使工作人员具备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第四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血液透析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第四十一条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血液污染的锐器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

第六章检查评估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对辖区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评估。

第四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不符合规定、存在医疗安全的,应当责令其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责令暂停血液透析室工作。

第四十四条医院应当对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数据统计和质量评估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四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设置血液透析质量控制中心或者其他有关组织,对辖区内血液透析室的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评估与检查指导,促进血液透析室工作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篇7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每个科室的每位员工都要养成每天上班前、下班后对本科室区域内进行防火检查的好习惯。重点检查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锁闭情况,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场所有无遗留火种等。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篇8

根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部署和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工作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原卫生部令第35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该实施细则中的“卫生部”统一修改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卫生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二、将第三条第二项修改为:“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增加一项,作为第十三项:“(十三)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

第十三项改为第十四项。

三、第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的.设置审批权限另行规定”。

四、删除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并将第二款修改为:“有前款第(二)、(三)、(四)、(五)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五、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经相关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六、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采用电子证照等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实行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管。有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2月2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其网站上发布《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决定》明确,增设医学检验实验室等5类医疗机构类别,删除“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内容。

《决定》对原《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的医疗机构类别进行了修改,增设了一些新的机构类型,包括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并将原医疗机构类别“妇幼保健院”修改为“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决定》删除了原《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内容。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同时配发的解读,修改后的《实施细则》关于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人的条件,将重点围绕医疗质量和安全,注重审查申办者的办医条件和资质,充分发挥医师专业技术优势,调动医师自主创业积极性;促进民间投资、加快社会办医发展,推动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原《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对医疗机构报备、归档提出了要求。《决定》将其修改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采用电子证照等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实行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管。”

解读说,实施电子证照制度,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服务效率和透明度,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原《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必须经设置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由于医疗机构的建筑设计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应当各负其责,推动并联审批,不互设审批前置条件。因此,修改后的《实施细则》规定:“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经相关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篇9

一、门诊医生应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二、工作中要做到体贴关心病员,热情主动、态度和蔼,用文明语言、热心解答病员的询问。

三、诊断、检查疾病要认真细致并做好门诊病人登记,做好疫情报告。询问患者既往病史和药物过敏情况。

四、门诊处方、观察病例要严格按照处方和观察病例的书写要求与格式书写。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和遗嘱。

五、对危重、难以确诊的患者及时请上级医疗机构医生会诊或提出转诊意见。

六、对高烧病员、极危重、老幼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七、门诊应该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门诊环境。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知识。

八、医生要采取高效、经济的治疗方法,合理用药,尽量减轻病员负担。合理使用抗生素药物。

一、 保持室内清,每做完一项处理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医生和被治疗病人外,其他人员不许进入。

二、 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清洁区、污染区严格分开。

三、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带工资帽及口罩。

四、 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五、 无菌物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必须重新消毒。

六、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及器械消毒液的配置、更换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七、 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八、 配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九、 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详细询问有无过敏史,需做药敏试验者必须做药敏试验。特殊药品要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十、 注射、处置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一、 调配处方前必须查对患者的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用方法、禁忌症等,审查后方能调配。

二、 配方时要精神集中,细心谨慎,不得估计取药,处方调配后,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

三、 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四、 含有剧毒药品、麻醉药品、限制药品的处方应按毒、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的管理规定来执行。

五、 对有错误的处方,如: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药咳嗽庇χ鞫胍绞α担笤俜⒁S性鹑尉芫还娣逗筒话垂娑龅拇Ψ椒⒁

六、 药房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制度。应经常向医生介绍新药信息,并定期做出购药计划,季度盘点一次。平时做到无过期、失效药品。

一、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 医疗机构的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的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 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 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并做好各项登记。

五、 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储存地点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两天。

六、 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是,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 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执行传染病管理条例,做到及时诊断治疗和严格隔离,减少传播,认真等级,填报疫情,时间不能延误。

二、 学习和掌握防疫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三、 按时参加例会,处理好辖区内的计划免疫和各项免疫工作,及时下发通知单,准确及时上报各种报表、薄、卡、册,做的项目齐全,字迹清楚。

四、 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 做好防疫工作的应急准备,如发现疫情,到达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一、 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和口罩。

二、 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种注射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需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三、 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0.2%过氧乙酸喷雰或揩檫,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0.5%过氧乙酸消毒。

四、 体温表应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l/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再放入另一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五、 压舌板用后浸入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六、 消毒镊子要专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并有严格记录。

七、 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篇1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五)疗养院;

(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七)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八)村卫生室(所);

(九)急救中心、急救站;

(十)临床检验中心、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

(十一)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十二)护理院、护理站;

(十三)其他诊疗机构。

二、将第十二条修改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四)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五)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二)、(三)、(四)、(五)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三、将第十八条修改为: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必须按相应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经相关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四、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的图样设计方案和印刷技术要求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印刷、发放。

五、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采用电子证照等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实行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管。有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于11月1日发布了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决定,该征求意见稿与现行有效的1994年发布实施的,分别于、作出部分修订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相比,主要有以下五点变化:

在这次征求意见稿中,相比原《实施细则》,医疗机构的类别中第二项新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第十项新增“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意味着医疗市场专业分化日渐细致、成熟,医学影像、血液中心等将会成为新的行业增长点,国家在政策层面予以认可和支持。

相比原《实施细则》,在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情形中,删除了“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这一条。意味着即便是在职医务人员,也可以申请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开诊所”。

对于医疗机构的建筑设计,《实施细则》规定“必须经设置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这次征求意见稿中,则修改为“按相应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经相关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即可施工”。意味着建筑设计不再需要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的审批。

在这次征求意见稿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图样设计方案和印刷技术要求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印刷、发放,不再由卫计委统一印刷。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采用电子证照等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实行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管,无需按机构名册、年度逐级上报。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篇11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院:

为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促进我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xx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2019年老年友善医院创建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20xx年老年友善医院创建范围包括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三年内有重大医疗差错事故、未设置老年医学科的医院不得申报。

二、创建内容

(一)老年友善文化

1.构建老年友善文化,在全院形成一切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2.在全院形成尊老、爱老和孝老的老年友善文化氛围,医护人员能用尊敬的态度、易懂的语言文字或图片与患者、家属及其照护者沟通。

3.向老年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就医指导与健康宣教,应用老年人及其家属便于理解的方式进行服务信息的公示。

4.向老年人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者服务,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老年友善管理

1.建立老年友善医院建设的制度和机制,具有相应的经费支持。

2.建立具有老年医学服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持续改进机制。

3.建立对员工进行老年医学知识和技能教育与培训的长效机制。

4.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医联体和医养联合体的协作管理模式。

(三)老年友善服务

1.优化服务流程,开设老年特殊门诊,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

2.通过老年综合评审服务,对跌倒、误吸、坠床、压疮等高风险因素早期干预,给予患者个性化、有针对性的医疗照护,保障医疗安全。

3.注重对常见老年综合征和照护问题的评审与干预,开展多学科整合管理服务,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4.为患者提供具有老年特色和连续性的医疗照护服务,如用药咨询、营养干预、老年护理、急性医疗、中期照护、长期照护和临终关怀等服务。

(四)老年友善环境

1.交通安全便利,通道无障碍,方便老年人就医。

2.标识系统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

3.整体环境优美整洁,病房设施温馨完善,卫生间和浴室宽敞明亮。

4.设施设备齐全,家具、电梯等稳固与适老。

三、创建标准

按照老年友善医院四方面创建内容,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北京市老年友善医院创建标准(试行)》(见附件1),采取百分制,其中,老年友善文化15分,老年友善管理15分,老年友善服务40分,老年友善环境30分。

老年友善医院等级评定分为A级、B级和C级,总分≥90分的为A级;80分≤总分<90分的为B级;70分≤总分<80分的为C级。

    四、创建程序

    (一)医院自评

    各医院对照《北京市老年友善医院创建标准(试行)》进行准备,对存在的不足进行整改并自评。于9月底前,自评分≥70分的有一个,填写《北京市老年友善医院创建申请表》(附件2),向辖区卫生健康委提出区级创建申请。

(二)区级评估

各区卫生健康委收到辖区医院创建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区级评估,于10月底前,区级评分≥70分的医院,在《北京市老年友善医院创建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区卫生健康委公章后,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市级复核申请。

(三)市级复核

市卫生健康委于11月底前对区级评估情况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确定为“北京市老年友善医院”,并对社会公布。

五、结果应用

市卫生健康委将通过官方网站和媒体对老年友善医院进行宣传,同时将老年友善医院优先作为市级和国家级敬老文明号单位进行推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老年健康服务工作质量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老年友善医院创建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建立督导评价机制并做好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及时组织检查评估,确保老年友善医院工作质量和进度。

(二)全面推进,加大老年友善医院推广力度

全市各医疗机构要以老年友善医院创建为契机,以老年患者为中心,改善老年患者的就医流程,提高老年患者的满意度。各区要加大老年友善医院推广力度,逐步扩大创建范围,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及照护需求。

(三)强化动态管理,建立老年友善医院长效机制

老年友善医院分年度实施,实行动态管理。老年友善医院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区卫生健康委要对已创建成为老年友善医院的单位进行持续督导,市卫生健康委将不定期抽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动态调整北京市老年友善医院名单。对检查和抽查中发现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老年友善医院”资格。各区要尽快启动相关工作,按照老年友善医院工作步骤和要求推进工作,并不断巩固成效,总结经验,推广创建成果,切实发挥老年友善医院示范效应。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篇12

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规章制度【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规章制度1

根据XXX印发的《XXX实施方案》要求,我院积极响应号召,以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为契机,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的指导,减少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努力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和获得感,实现健康老龄化。结合辖区实际,特将XXX202X年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措施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健康管理工作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通过开展健康体检、巡诊义诊,掌握老年人健康状况及影响的主要危险因素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逐步为老年人建立个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做到无病早预防,有病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提高健康水平,改善生活质量,实现快乐地生活、健康地长寿、优雅地老去。202X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XXX,管理人数达5XXX人;老年人中医管理人数达XXXX人,并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

(二)健康教育工作 XXXX健康科普巡讲队专家定期到各类老年协会、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和咨询活动。

二、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老人。

(二)项目内容

⑴健康管理服务

1、对202X年已登记管理的老年人开展年度体格检查工作并及时更新档案信息。继续加强65岁老年人健康管理,在12月底前使登记管理率达到XXXX。

2、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和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等情况。

3、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腰围、臀围、皮肤、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检查以及视力、听力和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

4、辅助检查:为老年慢性病患者每年免费测4次空腹血糖及血压。增加血常规、尿常规、大便潜血、血脂、B超、肝肾功能、心电图检查、中医体质辨识等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

5、告知居民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干预。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对存在危险因素且未纳入其他疾病健康管理的居民建议定期复查。

(3)告知居民进行下一次健康检查的时间。

6、对所有老年居民进行慢性病危险因素和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及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⑵巡诊义诊服务

7、定期组织巡诊。成立老年人健康科普巡诊小组,巡诊小组涵盖内、外、妇、中医、护理等专业医务人员。每年2次要对辖区内的敬老院、养老机构开展定期集中巡诊义诊活动。

8、巡诊内容。巡诊主要服务内容至少包括建立维护居民健康档案、健康体检、随访指导、咨询义诊、健康宣讲、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等。对空巢老年、行动不便等患者,提供家庭病床、上门换药、指导康复等医疗服务。

⑶健康教育服务

9、提供宣教材料。印制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防治内容的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等资料,向敬老院、养老机构、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的老年人提供,宣教材料要求发放到每人。

10、大众健康教育。通过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等防治保健知识公益性宣传,传播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利用“世界高血压日、糖尿病日”等主题日活动,开展健康咨询宣传活动。

11、健康知识讲座。每年要到辖区内的敬老院、养老机构、开展XXX次以上的专家专题健康、心理讲座。讲座内容要涉及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等疾病防治保健知识,健康生活方式等。

三、工作流程

1、按照《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结合实际情况,确定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基本健康体检内容、项目。

2、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让老年居民了解健康体检的惠民政策,主动积极参与。

3、联合居委会,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居民进行登记造册,并发放《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通知单》和《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表》,凭通知单、身份证和健康体检表,按规定的时间到平吉堡卫生院进行健康检查。

4、由慢病科登记和发放相关表格,填写基本信息栏目及相关内容等,完成体检前期准备工作,并动员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参加健康检查。

5、接受健康体检的老年人,由家人陪同前往体检单位。健康检查单位核对接受检查人员身份后,收取通知单和健康体检表等,按要求实施健康体检。对需要进一步检查和治疗的老年人,需征得本人自愿。

6、健康体检资料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内容。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按照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建立65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档案。

7、健康体检结束后,由慢病科书面反馈个体健康体检结果给被检查人,并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个体健康体检结果应包括个体体检项目的客观结果、对体检结果的综合评价以及健康指导建议

8、根据受检者健康情况对重点人群、特殊人群进行跟踪随访观察治疗,宣传卫生防病治疗知识,并对不良卫生行为进行干预。各项跟踪随访及观察治疗记录定期归入个人健康档案。

9、按照有关要求,体检结束后,形成本辖区老年人健康管理总结,内容应包括年度辖区内老年人口基本信息、健康管理宣传、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健康体检基本情况、体检结果的分类、健康指导及干预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职责任务,根据开展工作的需求,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为了保证工作质量,确保群众真正受益,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XXX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健康检查工作。要合理设计告知程序、便捷健康检查流程、人性化健康检查环境,统一健康检查方法、标准和要求,高效、高质量的开展健康健康检查工作。

2、要将健康检查与平时门诊病人和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健康档案的建立与完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有机结合起来。对健康检查结果进行审核,出具健康健康检查评估报告,及时反馈给被健康检查者,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健康教育。

3、对发现的高危人群、慢性病患者,要纳入相应病种的规范化管理。对可疑的慢性疾病、传染病、肿瘤等疾病患者,转上级医院院或专科医院确诊,并及时随访掌握诊断结果;对已出现转诊症状的,须及时转上级医院。

4、及时分析评估辖区老年人群健康状况以及影响老年人健康的分类因素,有针对性制订辖区老年人群疾病谱干预工作方案。

5、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指标,合理安排进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操作,规范服务,保证质量。

(三)提升服务能力 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辖区卫生能力建设项目,以综合防治措施培训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培训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等疾病防治保健知识、健康管理与服务技能培训,建立千名医师下基层帮扶机制,提高医务人员综合防治能力和诊疗水平。

(四)加强宣传,考核评估 要加强项目的宣传,层层宣传动员,让广大农村居民了解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的服务内容,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鼓励适龄群众积极参与。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保证任务落实和群众受益。同时,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更大的实惠。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规章制度2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院:

为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促进我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xx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2019年老年友善医院创建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20xx年老年友善医院创建范围包括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三年内有重大医疗差错事故、未设置老年医学科的医院不得申报。

二、创建内容

(一)老年友善文化

1.构建老年友善文化,在全院形成一切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2.在全院形成尊老、爱老和孝老的老年友善文化氛围,医护人员能用尊敬的态度、易懂的语言文字或图片与患者、家属及其照护者沟通。

3.向老年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就医指导与健康宣教,应用老年人及其家属便于理解的方式进行服务信息的公示。

4.向老年人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者服务,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老年友善管理

1.建立老年友善医院建设的制度和机制,具有相应的经费支持。

2.建立具有老年医学服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持续改进机制。

3.建立对员工进行老年医学知识和技能教育与培训的长效机制。

4.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医联体和医养联合体的协作管理模式。

(三)老年友善服务

1.优化服务流程,开设老年特殊门诊,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

2.通过老年综合评审服务,对跌倒、误吸、坠床、压疮等高风险因素早期干预,给予患者个性化、有针对性的医疗照护,保障医疗安全。

3.注重对常见老年综合征和照护问题的评审与干预,开展多学科整合管理服务,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4.为患者提供具有老年特色和连续性的医疗照护服务,如用药咨询、营养干预、老年护理、急性医疗、中期照护、长期照护和临终关怀等服务。

(四)老年友善环境

1.交通安全便利,通道无障碍,方便老年人就医。

2.标识系统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

3.整体环境优美整洁,病房设施温馨完善,卫生间和浴室宽敞明亮。

4.设施设备齐全,家具、电梯等稳固与适老。

三、创建标准

按照老年友善医院四方面创建内容,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北京市老年友善医院创建标准(试行)》(见附件1),采取百分制,其中,老年友善文化15分,老年友善管理15分,老年友善服务40分,老年友善环境30分。

老年友善医院等级评定分为A级、B级和C级,总分≥90分的为A级;80分≤总分<90分的为B级;70分≤总分<80分的为C级。

    四、创建程序

    (一)医院自评

    各医院对照《北京市老年友善医院创建标准(试行)》进行准备,对存在的不足进行整改并自评。于9月底前,自评分≥70分的有一个,填写《北京市老年友善医院创建申请表》(附件2),向辖区卫生健康委提出区级创建申请。

(二)区级评估

各区卫生健康委收到辖区医院创建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区级评估,于10月底前,区级评分≥70分的医院,在《北京市老年友善医院创建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区卫生健康委公章后,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市级复核申请。

(三)市级复核

市卫生健康委于11月底前对区级评估情况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确定为“北京市老年友善医院”,并对社会公布。

五、结果应用

市卫生健康委将通过官方网站和媒体对老年友善医院进行宣传,同时将老年友善医院优先作为市级和国家级敬老文明号单位进行推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老年健康服务工作质量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老年友善医院创建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建立督导评价机制并做好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及时组织检查评估,确保老年友善医院工作质量和进度。

(二)全面推进,加大老年友善医院推广力度

全市各医疗机构要以老年友善医院创建为契机,以老年患者为中心,改善老年患者的就医流程,提高老年患者的满意度。各区要加大老年友善医院推广力度,逐步扩大创建范围,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及照护需求。

(三)强化动态管理,建立老年友善医院长效机制

老年友善医院分年度实施,实行动态管理。老年友善医院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区卫生健康委要对已创建成为老年友善医院的单位进行持续督导,市卫生健康委将不定期抽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动态调整北京市老年友善医院名单。对检查和抽查中发现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老年友善医院”资格。各区要尽快启动相关工作,按照老年友善医院工作步骤和要求推进工作,并不断巩固成效,总结经验,推广创建成果,切实发挥老年友善医院示范效应。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规章制度3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优化就医环境,县卫生健康局决定在县内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进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先政策,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和环境,提供老年友善服务,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维护和保障信息化时代下的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老年人看病就医满意度。

到2021年,5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到2022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二、创建范围

2021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圣和老年病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必须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鼓励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到2022年,县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三、具体措施和创建内容

(一)老年友善文化

1.各医疗机构要倡导以人为本的理念,大力营造尊老、爱老、敬老的老年友善文化氛围。

2.机构愿景或文化中有关心、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尊严等内容。

3.职工手册、行为守则等规范中有对老年人态度、行为和用语等要求。

(二)老年友善管理

1.建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

2.建立具有老年医学服务特点的技术规范和持续改进机制。

3.建立老年学和老年医学知识、技能等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4.建立老年患者的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医联体的协作管理模式。

(三)老年友善服务

1.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畅通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实际情况,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医联体的核心医院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预约号源,方便老年人通过村(社区)预约转诊就医。

2.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确保智能设备配有人工值守。有专/兼职社会工作者承担老年人服务相关职责,挂号、收费等设有人工服务窗口及现金收费窗口。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入口可通过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等方式,协助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

3.县内各二级综合性医院要在老年医学科或内科门诊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有条件的二级综合性医院要开设老年医学科,到2022年,县内二级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要积极开展老年专科门诊、用药咨询、营养评估、护理门诊等特色服务。开展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对老年患者高风险因素给予早期识别与干预,保障医疗安全。

4.拓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领域。县中医院要以中医药特色老年健康中心或老年病科为依托,综合性医院要以中医科为依托,加强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积极开展中医药特色诊疗服务,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村(社区)、向家庭、向养老服务机构延伸。

5.大力发展老年照护服务。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可通过签约、巡诊、健康扶贫、老年健康管理等多种方式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照护、失能评估、医养结合等个性服务。鼓励县内各二级综合性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

6.注重对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与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7.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查,重点开展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项目,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高风险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

(四)老年友善环境

1.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性、便利性、适老性,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就医环境。

2.机构内标识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

3.机构内陆面防滑、无反光。设置有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

4.适老性病房温馨整洁。病房中应当配有时钟和提示板,温、湿度适中,家具稳固。

5.门急诊、住院病区配备有辅助移乘设备(如轮椅、平车等),并方便取用;主出入口处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所有出入口、门、台阶、坡道、转弯处、轮椅坡道及信息标识系统等的设置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四、创建标准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由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印发后另行印发。

五、创建程序

(一)医疗机构自评。各医疗机构对照本方案进行自评,自评合格的医疗机构,填写《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2021年3月底前向县卫生健康局申报。

(二)县级初审。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医疗机构,在《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上报。

(三)市级复审。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初审合格的医疗机构进行复审。2021年7月10日前,对复审合格者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复审合格者作为“敬老文明号”等评先评优重要参考的基本条件。对达不到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标准的单位,将适情况取消“敬老文明号”等相关荣誉称号。

(四)省级审核。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复审合格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审核确定为“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和具体措施,建立工作考核机制,确保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质量。

(二)强化监督,动态管理。县卫生健康局定期对已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单位进行持续督导。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将对此项工作不定期抽查,对检查和抽查中发现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资格。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规章制度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要求,聚焦全委卫生健康服务质量提升攻势,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加强全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在做好全部人群普惠医疗服务的基础上,重点关注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完善各项政策,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高老年人就医满意度,推动老年友好社会建设。到20xx年底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医院老年友善医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承担老年友善医院建设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老年友善医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副主任由xx担任,办公室成员为相关科室主任,负责老年友善医院建设的日常工作。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

三、创建内容

(一)构建老年友善文化

   加强医疗机构文化建设,将关心爱护老年人、维护老年人尊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纳入机构文化建设体系,加强老年友善文化工作,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形成尊老、敬老、助老的文化氛围。

(二)加强老年友善管理

   通过建章立制、业务培训、经费支持等方式,建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对老年健康教育、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老年患者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医联体协作管理模式。

(三)优化老年友善服务

   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情况,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注重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和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查,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高风险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在老年病科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智慧助老”行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

(四)营造老年友善环境

   根据老年人的身心特点,加强对无障碍服务设施和标识系统的维护与完善,加强老年友善环境整治,改善老年患者就医环境,提升老年患者就医感受,确保老年人就医舒适和安全。

四、创建标准

   根据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制定《青岛市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标准》(试行),其中,老年友善文化15分,老年友善管理20分,老年友善服务30分,老年友善环境35分,加分项目最多加至20分,总分最高120分。

五、创建安排

   20xx年,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在医院全面展开。20xx年底,成为第一批市、区两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1.全面创建。20xx年x月—x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创建任务。

2.自查自纠。20xx年x月,对照创建标准,梳理存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整改。

3.创建申报。20xx年x月,申报区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成为胶州市择优推荐单位参加市级评选。

4.市级评选。20xx年x月,通过市卫生健康委专家的评选。

5.挂牌推广。20x年x月底前,成为第一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并挂牌,对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将创建工作作为加强医院自身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列入议事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将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与落实老年人优待规定、开展“智慧助老”行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健全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开展安宁疗护试点等工作统筹推进。在“敬老文明号”推荐评选活动中,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将作为优先条件。

(二)广泛宣传,提升医院整体形象。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广泛宣传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中的突出亮点、优秀事迹和创新举措,提升老年患者的就医感受,打造我院新形象,营造尊老敬老、“智慧助老”的良好氛围,弘扬尊老助老的社会风尚。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规章制度5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紧紧围绕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区建设,统筹资源,创新融合,狠抓医疗机构老年友善文化、管理、服务、环境打造,持续深化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有效推动建设老年友好社会。

一、彰显老年友善文化,着力完善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支撑体系。区卫健局把“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纳入卫健系统重点工作,统筹推进,严格要求辖区内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各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在机构愿景或文化中必须有关心、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尊严等内容;职工手册、行为守则等规范中有对老年人态度、行为和用语等。同时,积极协调财政、医保、民政等部门,根据老年人对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服务的需求,在人员和设备配备等方面争取支持。区财政每年投入5亿元补贴城乡居民医保及智慧化医养结合服务工作,投资近2亿元高标准建成智能化社会福利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全力提供老年友善服务,解决老年人就医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积极营造老年友好社会浓厚氛围。

二、融合老年友善管理先进理念,打造智慧化机构养老品牌。面向老年人专业化养老需求,XX医院对接XX旅居养老十大品牌--XX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在医院内合作举办XX养护院,建立老年患者的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医联体的协作管理模式。养护院建筑面积7500平米,设有床位210张,有机融合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实行日巡诊制度并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建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实现“重症快速进医院、康复立即回机构”。引入“慧济国际”养老管理团队和智慧化管理运营模式,建立具有老年医学服务特点的技术规范和持续改进机制,严格按照国家最新的适老化建设规范,配备最先进的智慧化养老管理系统,从基本自理、部分自理、无法自理直至安宁疗护逐级设定11类护理标准等级,大力发展专业化的深度照护服务,失能、失智老人占比达到90%以上。同时,建立老年学和老年医学知识、技能等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推出慧济舒适照护、慧济食坊、时间银行、志愿者之家、老幼同乐、宠物疗法多种特色智慧化服务,成为兖州机构养老的优质品牌。

三、推进老年友善服务,探索“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针对大部分老人习惯居家养老的现状,在区中医院建设医院、机构、居家“三位一体”的智慧化居家医养服务平台,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并将电子病历系统与全科医生助诊系统融合对接,打造了线上线下联动、院内院外协同、机构居家融合的信息化居家医养服务模式。通过组建以医师、专业护士、康复治疗师、专业照护师为主的居家医养服务团队,建立多学科诊疗体系,自主研发实现十多项常规检查的便携式“全科医生助诊包”,让移动巡诊、移动护理、药品配送等入社区、进家庭、到床前,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为居家老人提供健康查体、疾病治疗、健康管理、功能康复、预防保健、生活照护等连续性医养服务。

同时,积极引导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XX医院合作、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XX老年公寓合作,联合推行街道社区医养模式,打造医疗养老联合体,将智慧居家医养信息平台与基本公共卫生平台进行对接,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慢病老年人,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进行定期回访、科学管理,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生活照护、身体指标监管、紧急救助及慢病管理等个性服务和远程诊疗服务,形成“居家体检医疗-健康数据上传-异常信息预警-专业团队跟踪服务”智慧型养老医疗服务链条,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各类养老服务,全时段保障居家老人生命健康安全,切实增强医疗服务精准性、及时性、专业性。

四、聚焦老年友善环境,创新智能养老综合体。针对规模较大的新建城市社区,以“XX依养家”高端养老公寓为试点,打造“XX依养家”智能养老综合体。项目总投资6.2亿元,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其中,XX依养家老年颐养中心项目,作为XX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重点工作,项目建筑和内部装修全部采用适老化设计,设置有依养家医院、休闲活动中心、长者生活起居照护区、健身服务中心等功能分区,集优质机构养老、社区日间照料、智能居家养老为一体,现已入住50余人,二、四、五层入住率达到90%。中心在老人生活照护区配备无障碍通行、低位开关、一键急救按钮,房间内通过物联网技术连接心电、血糖等健康监测设备,以及灯光、空调、电视等生活电器,实时监测老人睡眠情况、生命体征以及离床时间,方便老人生活起居,一旦发生异常系统自动报警,工作人员即刻到位处置,全天候保障老人生命健康安全。

同时,综合体配套新百汇商圈,为老年人提供吃住行游购娱全方位服务,并建设“5G+量体化养老”模块,布设智能养老设施设备,配合高效5G网络、智能管理平台和专业的服务团队,实现社区老年人健康状况实时监测、健康预警精准反馈,打造智能、高效、安全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综合体周边整体规划一、二、三期大型养老社区,能够满足1.6万老年人养老需求,将成为XX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基地。

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巩固深化我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区和市级安宁疗护试点区创建成果,持续完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政策保障,加速推进医养服务衔接,建设覆盖区、镇、村,公立与民营相结合的“三级两元化”服务体系,实现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全覆盖。同时依托智慧居家医养信息平台,利用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下沉社区,着力改善老年患者就医环境,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老年患者看病就医满意度。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篇13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各医院要常年开设腹泻病门诊,要求有专人、专室、专设备等,达到“七专”要求,医生24小时值班。

2、科室设臵要相对独立,内部结构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清楚,便于患者就诊,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

3、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4、腹泻病门诊只准接诊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

5、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需抢救治疗及留床观察病人另做详细病历记录。

6、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必检、逢疫必报”,每日按要求上报区疾控部门。

7、对中、重型腹泻病人应在门诊积极抢救治疗或留床观察。

8、对漏报、瞒报、缓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综合医院要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6、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检验科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制度

1、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病例,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报告。

2、发现传染病病例要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检验标本的检测结果为阳性或超过国家标准或超过正常值范围等,能够确定为传染病者,检测结果必须有专人保管。

4、由检验科指派专人每日分两次将检测结果分送开具化验单的医生,或者由检验科指定专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5、对传染病检测阳性结果要用传染病登记本专门登记。

6、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逐项填写,不得有漏项、缺项和逻辑错误。卡片填好后报送预防保健科或由疫情管理人员收取。

7、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电话通知开具化验单的医生和预防保健科。

8、任何个人对传染病病例阳性检验结果及其病人相关资料有保密的义务。

9、检查发现迟报、漏报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住院死亡病例登记管理规定

1、住院部要建立死亡病例登记薄。

2、住院部死亡病例登记薄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就诊日期,疾病诊断,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等基本内容。

3、住院部要有指定人员负责死亡病例的登记保管和管理。

4、负责死亡病例登记的人员要认真填写死亡病例登记簿,做到填写完整、准确、及时、无缺项。

5、死亡病例要及时上报医院网络直报责任科室进行网络直报,七天内网络直报区疾控部门。

6、登记报告责任人要高度负责,对登记报告中出现迟、误现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医务处在院长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篇14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文

  一、门诊医生应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二、工作中要做到体贴关心病员,热情主动、态度与蔼,用文明语言、热心解答病员的询问。

 三、诊断、检查疾病要认真细致并做好门诊病人登记,做好疫情报告。询问患者既往病史与药物过敏情况。

 四、门诊处方、观察病例要严格按照处方与观察病例的书写要求与格式书写。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与遗嘱。

 五、对危重、难以确诊的患者及时请上级医疗机构医生会诊或者提出转诊意见。

 六、对高烧病员、极危重、老幼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七、门诊应该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门诊环境。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知识。

 八、医生要采取高效、经济的治疗方法,合理用药,尽量减轻病员负担。合理使用抗生素药物。

 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保持室内清,每做完一项处理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医生与被治疗病人外,其他人员不许进入。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清洁区、污染区严格分开。

 三、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务必穿工作服、带工资帽及口罩。

 四、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五、无菌物品务必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务必重新消毒。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及器械消毒液的配置、更换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七、注射、处置前务必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八、配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与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者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九、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全面询问有无过敏史,需做药敏试验者务必做药敏试验。特殊药品要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十、注射、处置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药房工作制度

 一、调配处方前务必查对患者的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用方法、禁忌症等,审查后方能调配。

 二、配方时要精神集中,细心慎重,不得估计取药,处方调配后,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

 三、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四、含有剧毒药品、麻醉药品、限制药品的处方应按毒、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的管理规定来执行。

 五、对有错误的处方,如: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者有禁忌时,

 六、药房人员务必秉公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制度。应经常向医生介绍新药信息,并定期做出购药计划,季度盘点一次。平常做到无过期、失效药品。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有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与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人代表人(要紧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的传播与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有关法律与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与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并做好各项登记。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储存地点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与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两天。

 六、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是,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执行传染病管理条例,做到及时诊断治疗与严格隔离,减少传播,认真等级,填报疫情,时间不能延误。

 二、学习与掌握防疫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三、按时参加例会,处理好辖区内的计划免疫与各项免疫工作,及时下发通知单,准确及时上报各类报表、薄、卡、册,做的项目齐全,字迹清晰。

 四、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做好防疫工作的应急准备,如发现疫情,到达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与口罩。

 二、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类注射务必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需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三、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 0.2%过氧乙酸喷雰或者揩檫,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 0.5%过氧乙酸消毒。

 四、体温表应 1%过氧乙酸溶液或者含 1000ml/l 有效氯消毒

 剂浸泡 5 分钟,再放入另一 1%过氧乙酸溶液或者含 1000mg/l 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 30 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者 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五、压舌板用后浸入 0.5%过氧乙酸浸泡 30 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六、消毒镊子要专用,用 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者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并有严格记录。

 七、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篇二

 一、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1、服务理念。患者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患者的健康是我们共同的心愿,用亲情服务,用爱心施术。

 2、仪表、仪容。美观、整洁、大方、得体。

 3、服务语言:

 (1)称谓。按职业、职位、统称。

 (2)要尊重患者与患者家属;吐字准确(讲普通话);要有情感性,快慢适中;要有保护性(注意患者的隐私、缺点)。

 (3)常用的谦语。

 (4)禁忌的语言。推理性的语言,顶撞性语言,伤害性语言。

 4、行为规范: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严于职守,认真工作。

 (3)优质服务,礼貌待人。

 (4)打电话时,要时间适宜,通常不得超过 3 分钟,语言简练。

 5、劳动纪律。按时上岗,工作时不准干私活,不能串岗、换岗、离岗、聊天。

 6、职业纪律。医务人员书写要符合要求,不能乱开证明文件,不能开展特殊医疗服务,不能随便评价他人的医疗技术,不能私收财物,不能推荐成药、生活用品、保健品、办公用品等。

 7、安全守则。严格遵守诊所各项规章制度。

 二、医师岗位责任制度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带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历等,并对病人作认真认确实检查。

 4、医师务必认真写门诊病历,作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待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的习惯证、药品理作用、用量、用法、禁忌、不良反应与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

 与社区健康诊所,作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工作宣传。

 7、

 8、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公司与有关门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有关新知识、新业力,提高专为技术水平。

 三、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

 1、人员聘用:

 (1)、公司所聘用的医师应当符合《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即取得医师资格后经注册连续在医疗机构从事 5 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公司内诊所可作为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的第二执业地点进行注册,但每个诊所至少有1 名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的第一执业地点。

 (2)、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诊所服务工作,爱岗敬业,服务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熟练掌握医疗技能,胜任诊所服务工作职责。

 2、培训

 (1)、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服务工作需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短期培训、进修等学习,定期进行检查。

 (3)、有计划的选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慢性病管理及康复医疗等业务培训。

 (4)、执行卫生局有关继续教育的规定。

 (5)、每周组织一次的业务学习。

 (6)、每季度对医师进行一次业务理论考试及技能考核,时间为季度末。

 (7)、每年度末,组织召开一次医学论文交流会。

 3、考核与奖惩

 ⑴、考核目的

 为提升诊所管理水平,建立严谨、规范、公平、公正的人才进展与竞争机制,促进诊所人事管理的良好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⑵、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诊所员工。

 ⑶、考核原则

 a、考核工作是以人为本,确保诊所人才培养、管理与使用的基础性工作,务必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考核具体规定严格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定期化。

 b、考核要素要紧包含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与组织观念、劳动纪律。c、员工的上岗、任职及岗薪调整等均以考核结果为要紧根据。⑷、考核工作操作流程:

 a、员工根据《员工考核自我评述表》首先进行自我评价。

 b、诊所负责人按照《员工考核表》、《业务主管考核表》及《员工考核评定标准参照表》的考核内容与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并评

 c、考核结果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存档。

 ⑸、考核组织与实施

 考核工作由门店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⑹、考核时间安排:

 每年度考核二次,时间安排在 6 月与 12 月下旬。

 四、技术规范与工作制度

 1、技术规范

 ⑴提供通常常见病、多发病与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医疗服务。

 ⑵疑难病症的转诊。

 ⑶危急重症的识别,现场紧急救护与及时转诊。

 ⑷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2、工作制度

 ⑴应准时开诊,医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诊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⑵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热情耐心,有礼貌,关心体贴患者,耐心地解答问题。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

 ⑶医师对工作应严谨,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认真填

 写门诊记录,按时统计上报。⑷坚持查对制度,保证医疗质量安全。

 ⑸积极开展慢病管理,按规定建立慢病档案,并规范化管理。

 ⑹使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治疗方法,合理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精神与经济负担。

 五、医疗事故防范与报告制度

 为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保患者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保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诊所对全体员工定期进行医德医风教育,以《中华人民共与国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卫生部等部委制定的有关配套文件为行为准则,严格依法行医。以法行医、以德行医作为每位员工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2、医务人员严格执行诊疗常规,门店负责人经常深入检查工作,及时纠正问题。对容易发生医疗纠纷与安全问题的科室进行重点管理。

 3、医务人员应充分懂得与尊重患者的隐私权、知情权及同意权;医师在实施检查治疗方案前,将诊疗计划如实告诉患者,取得患者与家属的懂得、认可与配合。

 4、办公室对医疗质量实行定期监控,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分析原因,寻找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如确系医务人

 员的医疗行为过失,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将采取整改措施,防止隐患酿成大错。对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按医院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向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小组汇报。

 5、医院对员工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定期组织考核,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六、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公司务必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诊所的各项工作中。

 2.公司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诊所、职能部门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措施应力求为满足病人的需要,保证医疗工作以最佳与技术状态为病人服务。

 (2)质量管理以操纵预防为主的思想。

 (3)系统管理的思想。

 (4)标准化管理的思想。

 (5)科学性与有用性统一的思想。

 (6)对新招聘来人员进行严格的岗位教育,学习各项规章制度与岗位职责教育。

 3.开展全公司性质教育。

 4.各科要定期组织学习规章、职责及各类操作规程与专业基

 础知识

 5.对质量观念弱者要进行强化教育。

 七、药品销售及调配处方管理制度

 1、在醒目位置悬挂企业的合法证照及公布监督电话。

 2、诊所应宽敞、明亮、整洁、用具齐全、完好、卫生;陈列药品的货架、货柜整齐,宣传广告符合要求。

 3、营业时间内,有执业药师或者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并挂牌明示:药师不在岗,不可销售处方药。

 4、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出售,但如顾客要求,在岗执业药师或者药师要负责对药品的购买与使用进行指导与咨询。

 5、营业员应遵守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6、销售处方药品时,处方应经执业药师或者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与销售,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换或者使用,对有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系列四篇)


企业运作管理者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必不可少,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制定必须要合理和可履行。规章制度可以使日常工作程序化和标准化,好的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不会是死板的,规章制度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阅读了这篇文章我们对于“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欢迎您的到来我们希望我们的网站能够成为您的读书驿站并收藏!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篇1

第一章 劳动作息制度

第一条 全体员工有责任和义务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条 全体员工应在正常上班前作好自己岗位的清洁卫生,当日清洁值班人员按清洁值日规定做好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通知员工加班时,员工不得无故不到岗或中途脱岗。员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加班时应向负责安排加班的领导说明理由,不得无故推诿。

第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办公人员的作息时间拟定为:每周为六个工作日,休假一天。

每个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的权利,节假日加班享有加班工资。每个工作日的作息时间安排如下: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生产作业班按计件工资制度的,实行弹性工作时间,按生产需要实行两班或三班制。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五条 公司考勤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执行,各车间(部门)考勤员分管本部门的考勤事务。考勤记载要求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因顾及私情和讲求面子而故意遗漏、隐瞒。

第七条 公司严禁无故缺勤,擅离职守。

第八条 员工均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未经公司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更改或缩短工作时间。

第九条 公司员工上下班,实行刷卡制。要实事求是,不托人、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得弄虚作假,为难考勤记录人员。

第十条 员工考勤分出勤、出差、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公假、旷工、迟到、早退等。

第十一条 员工请四小时以下事假,按半天计算,超过四小时而不足八小时按一天计算。

第十二条 迟到。除班车原因之外,上班迟到20分钟内为迟到。超过20-200分钟以旷工半天论处。凡在本厂规定的开会、学习和领导通知的活动时间,不按时出席的,均作为迟到(事先经过批准可不作为迟到)。

第十三条 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20分钟之内下班者为早退,早退超过20分钟,为旷工半天论处。末到正点离开工作岗位或中断学习、活动,又未经批准,作为早退,经主管签证请假或公出者除外。提前就餐,一经发现一律以早退论处。 第十四条 各车间(部门)在每月5日前把上月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并附请假手续,报车间(部门)领导签字,送劳资部门作为编造工资、奖金及有关福利的依据。

第三章 请销假制度

第十五条 事假

1、员工上班,因公外出,须向领导报告,并在办公室去向登记本上认真填写外出日期、时间、事由等。

2、员工如因私事须请假,应提前一天向部室(车间)领导提出书面申请,注明请假原因和天数,经领导批准,办妥手续后才可离岗。特殊情况可电话、传真请假,但事后应履行补假手续,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报主管经理审核后,可作为事假。不得托人代为请假。事假手续不完备均作旷工论处。

3、非特殊情况事假,一律严格控制。

4、已批准事假的职工,按请假天数,扣发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按日工价×请假天数)。

第十六条 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回公司后应出示医院证明。

2、非因工负伤需休息,可参照病假处理。

3、因病长期休息达六个月的,病愈后要求复工,必须持医院复工证明,报人力资源部同意在原岗位试工一个月,能正常工作,方可办理正式上岗手续,如在试工期间原病复发,病假连续计算。

4、长病职工应每月到公司,将复查报告送人力资源部,如有违者,停发病假工资。

5、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胜任另行安排的工作,应解除劳动合同。

6、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连续休息时间在六个月以内者,根据劳保条例规定,连续工作八年以下者,发本人月基本工资的60%;连续工作8—15年者,发本人月基本工资70%;连续工作15—25年者,发本人基本工资80%;连续工作25年以上者发本人工资100%。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连续休息超过六个月以上者,发本人基本工资的60%。病假期间,岗位工资全部扣除。

第十七条 工伤假

1、工伤假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需要治疗、恢复,不能正常上班的假期为工伤假。

2、员工在企业外因抢险救灾或见义勇为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而负伤,凭有关证明,可比照工伤。

3、符合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第二章

第八条的按工伤假处理。

4、工伤假由工伤人员持医院鉴定,经企业生产部确认责任工伤或非责任工伤,审定后方可作工伤处理。

5、工伤人员待遇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四章中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第十八条 婚假

1、凡符合婚姻法规定,已领证结婚的员工,均可享受婚假。

2、婚假一般为三天,如双方年龄达晚婚,其婚假为十天。

3、经批准的婚假,按公假处理,基本工资照发,岗位工资扣发,月奖、营养费、津贴适当扣发。

第十九条 产假

1、企业在职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本人申请,持部门和工会意见,办理休假手续,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生育第一胎达法定年龄的女员工,享受产假为90天(包括产前假15天);符合晚育条件的,并有医院上环证明的,增加女员工产假30天;属难产的或双胞胎的,增加休假30天。

3、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疗单位证明和工会意见,可休20—30天产假;三个月以上至七个月以下的,产假60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90天。

4、产假期间待遇:聘用人员、合同工、计划内临时工其基本工资照发,计划外临时工按其基本工资的80%计发,岗位工资扣发。月度奖金、年度奖金中的此月所得部分,月度营养费(在夏季包括冷饮费和高温费),劳保用品均不享受。

5、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安排晚班劳动,每班劳动时间内安排休息1小时。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

第二十条 护理假

1、双方达晚婚年龄,女方生育孩子后,男方享有护理假。

2、男方护理假一般为5天。

3、护理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二十一条 哺乳假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二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每次30分钟,双胞胎每次增加30分钟。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二次喂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2、哺乳时间,单位应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3、女员工产假期满后,上班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同意,工会出具手续,原则上可考虑半年的哺乳假。

4、哺乳假待遇:聘用人员、合同工、计划内临时工,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计发,岗位工资扣发,国家规定的补贴照发,效益工资、月度奖金、年终奖金中此月所得部分、月度营养费(在夏季包括冷饮费、高温费),劳保用品不予享受,计划外临时工不休哺乳假。

第二十二条 丧假

1、员工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养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由单位领导批准给假3天。旁系亲属死亡时,经单位领导批准,休假一天。

2、员工去外地料理丧事,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车船费自理。

3、假期基本工资照发。

第二十三条 公假

1、员工根据国家规定,参加由国家、地区组织的各类考试或竞赛活动等,凭有关方面证明, 由当事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同意,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可享有公假。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团、女代表等参加有关会议可作公假。

3、由单位组织的员工健康体检、妇女病普查按公假处理。

4、经单位领导同意,按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和地方法规规定的公益事项,可享有公假。

5、公假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第二十四条 其他假

员工违反治安管理被传唤,其缺勤时间作事假处理。 第二十五条 旷工

1、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末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2、员工无故不服从组织调配,经教育仍坚持错误拒绝分配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3、无故擅离生产、工作岗位,以及生产、工作时间不从事生产、工作满半天以上者,以旷工论处。

4、上班干私活或无事生非、争吵打闹、寻衅斗殴,一律以旷工论处。

5、各种假期无正当理由无故超假者。超假时期作旷工论处。

6、对经常无故旷工,经说服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单位通知本人期限不回的`),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7、其他条例中规定为旷工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 准假权限

1、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

2、各单位中层干部请假,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3、部室、车间管理人员请假,三天内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

4、职工请假,一天内由主管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由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公假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6、工伤假需持医院医疗证明,经劳动部门鉴定,报单位领导批准。

7、婚、产、哺乳假,凭单位工会意见,经本单位领导批准。

8、任何员工请假必须递交书面申请,按照程序得到批准方可休息,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

9、如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者,需电话征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在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内及公共区域(地面、走廊、卫生间)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 公司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综合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应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二章 办公环境卫生管理

第六条 各部门办公室内环境卫生的管理由各部门人员负责,由部门主管监管,安排卫生值日表,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消除卫生死角。

第七条 经理级别以上的办公室环境卫生,由其助理或者秘书做好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第八条 办公室环境卫生应做到:

1、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

2、每天更换垃圾桶。

3、保持桌面干净整齐无灰尘。

4、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保养良好,表面无尘土,污垢。

第三章 员工个人卫生管理

第九条公司员工个人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机、传真机、书橱、书柜、书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负责卫生与洁工作;须保持清洁、干净。

第十条个人的文件、资料须摆放整齐,桌面应保持整洁、干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摆放在办公桌上,个人的餐具、用具等应单独放在抽屉或橱柜内。

第十一条 下班后个人的文件要整理、摆放整齐;座椅要归位。

第十二条 员工个人应保持仪容端正,衣物整洁;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壳;不吃零食(充饥食物除外),不在办公室吃饭,不在办公室吸烟。

第四章 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三条 办公室内公共环境卫生管理主要由综合部负责督查,保洁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打扫。

第十四条公共走廊、卫生间、洗手间由专职保洁人员打扫,保持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等脏物。卫生间的垃圾桶满时,保洁人员要及时更换垃圾袋,并定时运走。

第十五条 洗手间台面、镜面要保持干净、清洁,茶叶渣过滤框和桶内污水,保洁人员要每日清理,用水管冲洗过滤框和桶。

第十六条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综合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随意弃置的;

三、办公桌面脏乱、个人物品随意摆放的。

第十七条 以上制度规定综合部监督执行,由各部门主管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每月进行卫生联查,平时不定期进行抽查,将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检查结果及时公布于公告栏,以促进、推动公司卫生管理的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管理。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望各部室认真执行。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为搞好机关的卫生管理工作,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使机关干部、职工有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委员会组织,划分卫生责任区。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遵守社会公德,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保持好环境卫生。

三、各科室工作人员每日上班前,要进行办公楼卫生区和室内清扫、整理,保证楼内的清洁。各科室不得在办公室随意张贴通知、宣传画、标语,如需要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张贴。

四、机关各种机动车辆必须按划定的位置停放。非机动车辆一律在车棚停放,不准放在办公楼门厅内。

五、机关公共场所卫生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制,每周星期五下午按照各科室划分的的责任区进行大清扫,各科室要认真负责地进行清理,“元旦”、“五一”、“国庆节”、“春节”前要进行大扫除,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地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六、对楼梯、门厅、走廊、卫生间、院内、大门口等卫生区按分工每日清扫一次,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七、本制度执行情况由办公室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对违反者及时进行批评,并实行挂旗评比,挂红旗的科室在机关全体会上进行表扬,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科室的一项条件。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篇4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二、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每个员工在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桌面整洁,每日工作后维护好公共区域的卫生。

四、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串岗,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不能因个人影响整个公司的形象。

五、工作时间内避免接听私人电话,严禁占用公司电话处理私事。

六、公司本着互尊互爱,团结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鼓励员工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员工使用标准的服务用语,做好积极主动、热情以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调、语速的服务。

八、认真对待对待每一个客户,合理的处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

九、服从分配、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不得透露公司机密,违者重罚。

十、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请假规章制度(系列13篇)


规章制度一般是指企业或者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内容要保证具有民主性和科学性。规章制度甚至可以作为一个公司企业文化的根基,一个完善的规章制度在公司里面是多么的重要,如何制定出一篇优秀的规章制度呢?编辑煞费苦心地打造了这篇“请假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喜欢,我们提供的方案仅供参考具体实施建议您咨询专业人士!

请假规章制度 篇1

①公司规定员工的年假为:______天/年

②上班满______个月可开始休假(满______个月则享有______天年假)

③年假遇节假日顺延

④员工休年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⑤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年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年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时终止,不再累计。

⑥员工如愿意放弃年休假,年假期间的工资按日工的基本工资的______倍计算。

请假规章制度 篇2

一、总则:

为了健全公司的规章制度,便于管理以及员工的合理休假,并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假期分类及相关规定:

(一)、法定假期:

所有公司员工享受以下规定节假:(带薪休假)

元旦一天(公历1月1日)

春节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劳动节三天(公历5月1日、2日、3日)

国庆节三天(公历10月1日、2日、3日)

三八妇女节(女员工放假半天)

公司对于法定假期安排工作的员工,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

(二)、过年休假:

所有公司员工均可按公司规定过年休假,(年假期间包括春节三天固定假期)。

(三)、事假:

1、公司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正式员工提供4天/月的带薪休假,如无充分理由,员工不得缺勤或请假。事假可以按公司实际情况调休。无论任何其他原因超过4天/月的事假每人每天扣100元。

2、事假超过一周者,当月资薪按0。75工资基数计算。一个月累计事假达一周,扣发当月奖金。

(四)、病假:(带薪休假)

1、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必须治疗或休养,依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书参考假期时限。突发急症可依附近诊所诊断参考。

2、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公司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

3、员工因病需到外地治疗,持转院证明,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延长假期,但需要办理相关的续假手续。

4、员工在聘任期间,经有关医疗部门诊断患严重或重大疾病者(如恶性肿瘤等),在参照国家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可延长假期或停薪留职一年。

(五)、婚假:

1、公司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结婚时提供3天带薪休假。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双方初婚的可增加不带薪晚婚假7天。重新组合的家庭,初婚一方符合晚婚条件的,可享受同样待遇。

2、员工凭结婚证复印件在半年内请假有效。

(六)、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去世,公司提供三天带薪丧假。旁系亲属去世,公司提供一日带薪丧假。路途远者另给假。

(七)、公假:(带薪休假)

查体、培训等因公需要请假,需要呈验有关证件,经上级主管签字批准。

(八)、产假:

1、公司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女员工提供90天带薪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依公司认可的医院证明,给予产后加假20天至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产后加假50天。

2、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依公司认可的医院证明在月经期间给予一至两天的带薪休息。

3、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男员工因对象产假,可享受7天带薪休假。

(九)、护理假:

1、女职工产假满后,若婴儿无人护理,且工作岗位离得开,经人事部门批准,可申请护理假,但最长时间不超过半年。3个月以内,按80%发给基本工资;超过3个月的,按60%发给基本工资。

2、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公司给予在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十)、公伤假:

1、员工因公伤需要休息,依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书参考假期时限,并发放9元/天的生活费。

2、特别病伤假期满仍未能上班者,可办理续假手续或停薪留职手续。

3、因打架斗殴致残者,公司停发全部工资奖金。

三、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应由本人于事前填写请假条,附交有关证明呈请核准,(电话或口头请假一律无效),请假条必须讲明请假种类、请假事由、请假时间、交接事项等,文字端正、格式正确。

2、请假时间:

≤1天,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批准。

1―3天,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3天,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再由总经理签字方可生效。任何人请假,不得越级。

3、对于紧急或特殊情况,应委托告知部门领导,事后24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岗位,作旷工处理。若造成生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行政处分等,屡教不改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4、对于请假的内容,经查实是私自捏造或与事实不符的,将视请假无效,作旷工处理。

四、续假规定:

1、因患重病不能如期按时,可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续假手续,或超假时间可作为事假处理,若不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处理。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返回,持有关证明可事后办理续假手续。

五、销假规定:

1、假期届满之后,应立即到部门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处销假。假期已满而不销假者按旷工论处。

六、附则:

1、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有关请假制度的规定。

2、全体员工病事假由组织人事部负责做累计、统计,作为考核主要依据,并存入档案。一年累计旷工1天(含)以上者,取消当年先进个人考评资格。一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或连续旷工超过7天者,予以辞退。

3、请假期间不影响工龄、晋级调资金。

4、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公司以前发文中若有与本规定不一致,以本规定为准。

5、本制度解释权在总经办。

6、本制度自――日起生效。

请假规章制度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请假行为,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病假、休假及其工资福利待遇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手续

1、请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1天(含1天)以内的,由处室审批;1天以上3天(含3天)以内的,由分管局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局长审批。

2、请假手续应在事前履行,并安排好手头工作。特殊情况事前未能请假的,要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不上班,又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3、请假3天以上的,应填写《请假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处室留存;一份及证明材料交人教处,作为年底考核依据。请假结束后要及时销假。

4、处室主要负责人请假应向分管局长报告,并报局长。

二、病假

1、生病不能正常工作,可以请病假。病假7天以上的,应提供病历,并出具医保定点医院或医疗机构的证明。

2、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0__年,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计发。工作年限满20__年及其以上的,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0__年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70%计发,其它各项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20__年不满20年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8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发放。

三、事假

1、因事不能上班的,可以请事假。

2、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从第16天起停发本人的单位考核部分的工作性津补贴。

3、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工作人员,可以用年休假冲销病事假天数,冲销不完的病事假天数再按上述规定处理。

4、当年度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未参加考核的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不予发放;因病、事假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目标考核奖。

四、年休假

1、鼓励机关职工按照规定休假。年休假由各处室根据工作情况,结合个人要求统筹安排。

2、工作年限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每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休假10天;满二十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休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可扣除节假日天数后顺延。

3、如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未安排休假的,经局长同意,可与下年度休假期合并使用。

五、探亲假

1、工作满1年,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指利用公休假在家居住1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可享受探亲假。

2、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20天。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3、请探亲假的,当年不再安排年休假。探亲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探亲假的往返路费,可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六、婚假

1、机关干部职工达到法定婚龄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时给予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延长婚假10天。

2、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半年内休完,逾期作自动放弃。

七、产假

1、女职工生育时给予产假90天。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的,延妇女方产假30天。

2、产假期满后,因身体不好,上班有困难,需要继续休息的,持医院证明、本人申请,经研究批准,可再请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工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

3、女方产假期间,给男方护理假7天;女方为晚育的,给男方护理假10天。护理假应在女方产假期间用完,过期不补。

4、妊娠3个月内自然或人工流产的,给予休假20—3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休假50天;7个月以上引产的,给予休假90天。男性结扎,休息7天;女性结扎休息21天,如在产后结扎的增加产假14天。女性放节育环休息2天,取环休息1天。

八、丧假

1、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给予丧假3天。

2、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九、附则

1、本制度如与国家及省、市有关新出台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及省、市规定为准。

2、本制度由人教处负责解释。

请假规章制度 篇4

为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学校管理,保证正常的秩序,根据巴区委组发(20__)16号,巴州教发(20__)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定

(一)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假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的除规定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

2、女职工在医院分娩的,由医院出具女职工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增加产假一个月,享受出勤待遇。

3、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含多胎生育或无证生育)。

4、不允许超计划生育,如有违者,除按计划生育法规处理外,学校扣除其请假期间的工资和绩效工资。

(二)婚假

1、教职工本人结婚,由校长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晚婚(男不得早于25周岁,女不得早于23周岁且初婚的为晚婚)条件的增加婚假20天。

2、教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教职工亲生儿女婚嫁,给予3个工作日假期,家居农村的增至5天。

4、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教职工的工资照发,增加的晚婚假视为出勤。途中的车船费自理。

(三)丧假

1、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由校长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教职工祖父母、岳父母亡故,给予3个工作日丧假,家居农村的可增至5天。

2、教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教职工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教职工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全部自理。

(四)病假

1、3个工作日以内病假,持社区(乡镇)级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教职工履行请假手续。3个工作日以上病假,教职工持区(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履行请假手续。

2、教职工因公(工)负伤,治疗期间,视为出勤。

3、教职工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4、教职工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0%计发。

(2)工作年限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

5、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2)工作年限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发。

6、病假期间的绩效工资发放:

三个工作日以上的一般性病假,不享受每天50元的绩效工资。住院病假和手术康复期内的病假,不享受每天30元的绩效工资。特殊情况,经学校行政研究,酌情处理。

7、试用期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病假待遇,按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

(五)事假:原则上不得批准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病假等以外的事假,特殊情况需请事假的,全期累计不得超出3天。超出3天的自第4 天起,每天扣工资40元,同时不享受每天50元的绩效工资。

(六)学习假:

(1)教师参加自学考试、函授学习,学校集中组织的学习和单位派出去培训,凭通知批假,视为出勤。

(2)教学政治学习、例会、及学校组织的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升旗仪式、教研活动等无故缺席一次扣100元,请假一次扣30元,请假三次(不含三次)以上的每次扣60元(婚假、丧假、学习培训假、因公出差和履行请假手续的病假除外)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

二、请销假审批

(一)请假审批

1、教职工请探亲假、产假、病假、晚婚假和10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经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备案;

10个工作日(含10个工作日)至20个工作日的病、事假:学校同意,由区教育局审批;

20个工作日(含20个工作日)至30个工作日的病、事假:由巴州区教育局审批并报人社部门备案(累计满20个工作日的事假要扣发工资);

超过30个工作日的病、事假:由区教育局同意报人社部门审批。

2、所有请假必须写假条,提前办理手续,获准后方可离岗。在校长处批假、若校长外出,3日以内的假期可在分管教学副校长处批假。

3、请假获得许可后,请假人持假条到教导处登记、调课,若未有送到者,视其无效。

4、3天(含3天)以内的短时请假自行调课,在请假条上写明代课教师的姓名,可采取补课或自行负担代课费的方式,自行负担代课费的按每课时30元的标准发给代课的教师。由学校安排的代课按每节20元的标准补助给代课教师。

5、禁止自行调课,教师需要调课必须经过教导处,否则,对调课双方按每节50元标准扣除绩效工资。

6、禁止擅自离岗,按耽误课时每课时100元标准扣除绩效工资,任课教师本人承担安全责任。

7、教导处、办公室凭假条做好缺勤登记,每月底汇总后交校长审批后由报帐员在发放工资或津贴时扣除。

(二)、销假程序

请假期满后,凭单位的上班证明到审批机关办理销假手续。其中请病假的,还需凭区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和医保局的报销证明到审批机关销假。凡请假期满未按时销假的,从次月起停发工资或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三、相关问题的处理

(一)对教职工不假外出的处理

1、教职工连续旷工在5日或一年累计旷工在10日以内的,责令其检讨。

2、教职工连续旷工在5日以上15日以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在10日以上30日以内的,其余人员连续旷工5日以上10日以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在10日以上20日以内的,除书面检讨外,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教职工连续旷工超过15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日的,予以辞退;其余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0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日的,予以解聘。

4、旷工期间,学校扣发旷工期间的工资和相应绩效工资,并承担旷工期间发生的教育教学安全管理责任。

(二)、对长期病假和特殊病的处理。

1、凡一年内累计请病事假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不享受年度绩效工资。

2、对以请病事假为名,在外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其他活动,一经发现,停发其工资,符合辞退解聘条件的,予以辞退解聘。

3、对身患癌症、精神病等一时难以治愈的人员,凭市级以上公立医院医学鉴定证明并经人社部门调查核实后作特殊情况处理。

请假规章制度 篇5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三、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一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一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主管人员,假期一天内由经理核准,一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3、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四、员工的病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需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在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物交代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要求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均以旷工论处外,并以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一、本规则经公司所有人员同意并签字,同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执行。

请假规章制度 篇6

1总则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________公司所有员工。

3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4病假

①员工休病假,超过______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②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③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______天带薪病假。

④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的,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的,员工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超过______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全市最低工资______%的基本生活费、按其基本生活费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待合同期满,不再续定劳动合同。

⑤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论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5年假

①公司规定员工的年假为:______天/年

②上班满______个月可开始休假(满______个月则享有______天年假)

③年假遇节假日顺延

④员工休年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⑤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年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年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时终止,不再累计。

⑥员工如愿意放弃年休假,年假期间的工资按日工的基本工资的______倍计算。

6工伤假

①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并立即作出处理,并进行报告至ceo和人力资源部。

②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予工伤假。

③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

④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

7婚假

①女职工年满______岁前结婚有薪婚假______天(______小时)有关公司员工休假与轮班规章制度提供!

②女职工年满______岁后结婚有薪婚假______天(______小时)

③男职工年满______岁前结婚有薪婚假______天(______小时)

④男职工年满______岁后结婚有薪婚假______天(______小时)

⑤男、女职工婚前体检可享受半天全薪假。

8产假

①产假所涉及的假期,均应包含节假日,即遇节假日不顺延。

②员工妊娠期间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检。

③员工生育可享受______天全薪产假。

④年龄______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长______个月带薪产假。

⑤如遇难产,可凭医院证明增加有薪产假______天。

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______天。

⑦男员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______天陪产假。

⑧女员工生育后的第一次流产,公司将依据医生的诊断证明给予______天带薪假,以后的流产全部按无薪病假计算。

9丧假

①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______天(______小时)

②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______天(______小时)

10倒休假

①员工在休息日加班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享受因休息日加班产生的倒休假。

②员工休倒休假时,须考虑部门工作的安排,并应提前二周申请,经主管同意。

③员工休倒休假时,应在请假单后附有部门经理批准倒休的加班申请单(参见加班制度)。

④倒休假只限当年有效。

11公共假日

员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

①五一节:______天

②新年:______天

③春节:______天

④国庆节:______天

⑤女员工可在妇女节享有半天公休(遇休息日不顺延)

如国家政策有调整,则遵循国家政策。

12事假

①事假系无薪假,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员工休无薪假

②事假最长不超过二周。

13请假批准权限

请假日期批准人

____-____天(包括____天)直属上级

____-____天(包括____天)部门经理

____天以上总经理

直接主管在一个月内对同一员工批准假期时限为____天,____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

14请假程序

员工填写请假单,报主管、经理批准后,送至人力资源部。

请假规章制度 篇7

1、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提前当面或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级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按旷工规定处理。

3、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经理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部门副总核准,并送办公室备案,3天以上由部门副总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副总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4、请假以天数为最小单位计算。

5、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本酒店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本酒店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8、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9、本酒店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10、员工办理续假手续并需报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续假;员工假满当天需到人事部销假。

11、请假条应在休假前交于人事部备案,作为考勤附件、计算工资依据。若请假条各级审批不符要求,人事部有权做无效处理;紧急请病假事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该员工应于病假事假销假后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条。

12、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13、各部门要把各类请假与考核挂钩,与分配挂钩,严格请假制度,按月上报请假情况。

请假规章制度 篇8

1、员工到酒店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单,根据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时候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当月请假除公休外,请假一天扣除一天公休;请假2天,扣除公休两天;请假超过3天,则当月不享受公休,月工资按出勤几天数结算工资)。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满回酒店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5、备案制度

酒店管理层无论因公私请假,均报酒店办公室备案;个管理层无论因公或私请假,获批准后,均需备案。

请假规章制度 篇9

员工因病休假,填写病假申请表,出示区级以上医院病假通知书,经部门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到人事部方可生效。

急诊:员工如遇到紧急病情,可在自己居住的附近医院就诊,急诊在三小时内通知部门经理,24小时内病假请明交到部门,填写病假申请表。

病假证明不得由他人代交或邮寄(病假证明中注明发烧和不能行走的病例除外)。

如无开病假证明者,将按旷工处理,并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

病假一天扣当天工资。

病假超过五天(含五天)自动离职。

请假规章制度 篇10

1、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当月酒店全勤奖和绩效奖金。

2、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一天(含一天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酌情处理。一天以上应到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2)、员工病休假由员工持《诊断证明》,填写《员工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由各级领导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

(3)、员工班前患急症,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病假不发放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当月酒店全勤奖和绩效奖金。

(5)、对在酒店长期病休或事假,在外从事其他有工资性收入劳动的员工,酒店要求其限期复工,对拒绝复工者,企业将与其解除雇用关系。

3、旷工

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旷工者,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

4、婚假

凡在酒店连续工作满一年者,均奖励三天婚假,休婚假前需办理婚假手续。

请假规章制度 篇11

一、进修期间一般不安排探亲假、寒暑假,原则上不得请事假。不得将工休假日累积使用。法定假日和特殊事宜离宁者,需办理请假手续。

二、进修期间,如有特殊事宜,需要请假者,必须执行请假制度:事假一天内由所在科室科主任同意;三天以内书面申请经科主任签字同意,报教育处备案;三天以上须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大内科、大外科、门诊部、护理部审批后,报教育处批准并备案,办好交—班手续后方可离院;假满回院后及时向教育处和相关部门报到并销假。

三、病假需有我院保健科出具的病假休息证明。如属急病可先行口头请假,以后补办病休证明。

四、进修一年病事假超过30天(半年超过15天)者,即取消进修资格,恕不作鉴定,不退进修费。

五、违犯上述规定或虽经请假但未批准而擅离职守者,或假满不按期回院销假或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进修资格,教育处有权将该进修人员退回原单位。

六、本规定由教育处负责解释,以前相关规定同时作废。

七、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请假规章制度 篇12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安全工作环节,确保学生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现对学生考勤、请假做以下规定:

1、实行课前考勤制度。每节课(正式课、自习、辅导、各类活动)教师首先必须对学生进行考勤,对无故不到学生及时报告教学处。

2、实行出入校门登记制度。学生出校门必须持班主任(领导)签字的请假条出校门,并进行详细的登记,学生返校要在门房进行销假。

3、实行家长签字制度。走读生临时请假外出,班主任要与家长取得联系,必须告知家长,住校生临时请假外出,必须要安排至少一名学生陪护。学生请长期假(一天及其以上时间),必须由家长在请假条签字并来校领人,如果学生有特殊情况需要电话请假,必须要有家长给班主任通过发信息请假。

4、实行领导签字制度。学生请假超过3天,必须由德育处批准签字,学生请假超过一周7天,必须由分管校长签字。

5、实行跟班教师准假制度。学生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如果属于班主任不上班时间,则由跟班、辅导教师准假,并严格执行相关签字,陪护制度。

6、实行值周领导准假制度。学生在班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则由值周领导准假,并严格执行相关签字,陪护制度。

请假规章制度 篇13

一、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院风、学风和班风,促进个人良好生活、学习、行为习惯的.形成,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度本制度。务必遵照执行。

二、上课、自习、实验、上机、实践课及学校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均实行考勤,按时到位。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的,均以旷课论处,严格按《西京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处理。

三、考勤时间规定:早读7:25到教室,7:30点名。下午2点到教室,2:05点名。每节课都要考勤,课堂专心听讲,认真记笔记,不得随意出入教室,请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者调为震动状态。考勤表每周汇总,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奖先评选奖助学金的原始依据。

四、因病不能到课,必须到教室以书面形式请假(紧急情况除外),得到允许才能回宿舍休息或者去医院就诊,后凭医务室或正规医院诊断证明和收费票据到辅导员处销假。

五、因事请假,必须持请假条到辅导员处办理有关手续,做到先请假再办事,不得事后补假。离开学校或者请假2天以上必须与家长电话联系并征得家长同意。

六、请假条必须本人书写,不允许口头、电话、短信请假,不允许他人代假,违者以旷课论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请假必须亲自当面办理,不得向班长请假(辅导员老师授权者除外)。

七、书面请假条必须注明:专业班级、姓名,请假事由、请假时间(一天以内按8节课计算,两天以上按天计算)、何时返校,本人及家人联系电话、宿舍号,并注明"请假期间安全责任由本人及家长负责"。

八、双休日、节假日离开学校(回家、探亲、访友等)不在校住宿必须书写假条,将假条交至班长或值周干部处;外出务必注意自身财物安全。周五上完课之后方能离校,周日晚上7点前务必返校,7:40按时到教室参加班会。

九、课间操听从班干部安排,第二节课后迅速到天井集合按广播操队形站好,结束后待班干部清点完人数后再自由活动。上机课要有组织的到科苑楼上课,下课后及时返回教室,不得无故旷课。

十、全体同学写出承诺书,互相监督;要自觉遵守校纪班规,严格要求自己,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以学业为重,维护班集体荣誉,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为完成既定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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