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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规章制度(推荐十五篇)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推荐十五篇)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希望这份“培训学校规章制度”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共同构成员工关系管理的依据,规章制度涉及着劳动者员工的切身利益。规章制度是任何一个公司或者群体的核心之本,制定优秀又适合的规章制度让很多人都困扰。请将本页添加到您的浏览器书签夹中以便快速访问!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篇1)

一、为了交流讲课经验,不断提高学校教师的讲课水平,培训学校实施听课制度。

二、学校原则上每门课程安排一次听课。每次由该课程具有较丰富教学经验教师授课,学校专(兼)职教师原则上均参加听课。

三、安排听课的教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通知,参加听课教师应按时到场,并应认真做好听课笔记。

四、凡参加听课的教师必须遵守学校培训班制度,自始至终参加,不得擅自中途离开。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篇2)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我校突发应急预案制度。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Www.yjS21.COM 幼儿教师教育网】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

3、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4、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5、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6、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7、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篇3)

教学要求

1.带班教师全权负责本班教学任务。

2.教师进班辅导前要准备好教材、教案、教具和课堂必需品,必须在辅导前5分钟到达教室。期间不得随意出教室(课间严禁学生在楼道追逐打闹)。维持好各自班级的教学秩序。

3.带班教师应保证学生课堂课后作业的及时完成,对于学校期中和期末考试,教师应合理安排,确保学生掌握所学知识,如有必要可针对性地安排单元测试。

4.教师上课必须保持衣冠整洁、态度温和、举止大方,避免情绪化(女性教师上课不得化浓妆、严禁穿吊带衫、拖鞋、超短裙、超短裤或过于透明的服饰等;男性教师不得穿无袖、背心、西式短裤等不符合教师规范的服饰)。

5.上课时,教师手机必须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禁止上课接听手机或发送信息(特殊情况除外)。对于学生家长将作业发送到老师手机上的,允许老师课后看短信。

6.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堂流程,对学生严格要求,培养良好的课堂纪律和行为规范,随时注意学生听讲状态,以确保课堂能顺利进行。

7.教师在辅导期间进行授课要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楚、语言简洁、深入浅出,力求内容充实;板书要规范、简要醒目、字迹清楚工整,方便学生记录和记忆。

8.教师教学时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方法、自学能力、积极主动的学习精神和认真刻苦的良好习惯。注重教与学的结合,提高教学效果。

9.课间休息时,教师禁止离开教学区,禁止长时间进行电话闲聊。

10.教师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授课,不得任意调课、停课、延课和私自换课,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11.教师应及时给缺课的学生补课,以免影响后期学习;为了保证学生安全,有事需请假的学生,教师应与家长交流并核实。

教师日常行为管理制度

1.考勤: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作息时间,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果因为其他原因迟到,请提前20分钟打电话,并在管理老师处说明原因。(10元/次)

2.卫生:每天下班之前必须打扫本班教室的卫生,要求地面干净,桌凳摆放整齐,清洁用具归置墙角,讲桌整洁等;每周晚自习辅导结束后,必须打扫教室的卫生。

3.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按旷工处理。(30元/次)

4.上班时间出去办公事,须经批准,否则以早退处理。(10元/次)事假,须提前三天提交请假申请,并自行联系代课的老师,代课过程中课时费减半。

5.全体教师例会、各项活动等,教师须按时参加。教研、例会、各项活动迟到和早退按20元/次、旷会按30元/半天扣除。(注:教师和行政人员的作息时间均以通知的为准。)

6.电话家联管理条例:

(1)教师应记录好每位学生的联系电话,并把每次和家长沟通的内容记录下来,每月交到办公室。

(2)教师每月应对学生进行1次电话回访,每次电话不少于3分钟,要做到每位学生都电话回访到位,每次回访都要有回访记录。

(3)教师对所带班级学生进行电话回访内容为:与家长联络感情、沟通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家庭学习辅导情况、学校活动安排、升班续费及下学期续班等事宜;与学生直接沟通学习的内容、巩固课堂上所学的知识,英语课如:课文朗读,单词背诵等。

(4)学生如有缺课、迟到、早退、学习不认真、退步等现象,教师应及时打电话与家长沟通。

(5)每期最后一节课应该为家长汇报课,教师应提前通知家长参加。

学员须知

一、教育管理

(1)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差生,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2)所有教师都对学生负有教育的责任,所有教师均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及卫生教育工作,必须从思想上阻止学生进入网吧,爱惜教室内的电灯、空调、音响等用电设备和电器开关;必须阻止学生之间的打闹行为;必须阻止学生乱扔纸屑、杂物等。

(3)、辅导教师负责班级学生的出勤检查,对迟到、缺席的学生调查原因并做好记录。对请病假、事假的学生,必须家长本人打电话请假。

(4)、热爱关心学生,严格管理,对违纪学生要进行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工作。若遇本人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可请校领导配合解决。

(5)、晚自习辅导教师不得无故请假,若确实需请假的,由请假教师必须在前勤任课教师中找寻一位自愿代替本人的所有工作职责的教师,做好说明并由自愿代替的教师同意后,方可向学校申请请假。

(6)、晚自习辅导教师发生严重失职行为时,经学校行政研究讨论后作出严肃的处理,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情节严重的,停职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教室管理

(1)、学员凭听课证进入教室;

(2)、注意保持教室整洁,举止文明,爱护公物;

(3)、教室、走道和洗手间内不准吸烟,果皮、纸屑要扔进垃圾桶;

(4)、不准在教室内乱涂乱画,不准大声喧哗、打闹;

(5)、上课时请将手机设为振动或关机;

(6)、爱护桌椅、视听设备,损坏者照价赔偿。

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责如下:

(1)、安全员由全体老师担当,应该采取轮值班制度,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意识;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依照培训学校有关的要求,协助学校建立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及必要的措施,确保本年度不发生重大事件及突发性事件。

(3)、定期检查防火学校、防盗、防破坏等工作落实情况,做好检查记录;加强学校人防、技防、物防等各方面的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改正;负责学校的治安管理;处理发生在学校的违规违纪事件;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上级学校领导,并督促改正。

(4)、对学校电器、电源及一切公共设施和消防器材应该看护,防止丢失、损坏等情况发生,及时更换。

(5)、负责学校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看护,防止丢失、损坏等情况发生,及时更换。

(6)、负责学员上下电梯时,安全引导和秩序维护,确保学员上下课时乘梯安全。

(7)、及时询问盘查来访身份不明人员,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

(8)、遇有意外时要不慌不乱,第一时间要确保人身安全,及时上报问题,维护现场秩序。

(9)、安全员有责任经常教育学员,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做有损于他人和集体的事情,不玩不安全的游戏,远离有安全隐患的场所。

教学管理制度

一.课后转班制度:

(1)、课后转班指学员在所报课程试听期结束后至课程开课后俩周内办理转班。开课俩周后,概不办理课后转班。(注:开课俩周是以该班正常进行教学的事件为准不以学员本人是否上过俩周课程为准。)

(2)、办理课后转班须在停课当日,提前电话或本人告知,并在一周内由本人或他人将听课证交回,并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交纳手续费20元;办理时间计算剩余课时,已结束的课程不能补办课后转班手续。

(3)、办理课后转班手续仅限一次,有效期半年(以原班级开课日期计算),学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完课后转班的课程,否则过期作废。

(4)、课后转班不退还差价,不得转让他人,不得退班,名额已满的班级不得转入。

(5)、课后转班只能保证转入的课时,但不能保证课程内容的衔接。

(6)、转班学员必须到报名校区办理转让手续,过期或未办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剩余课程。

(7)、听课证丢失概不办理课后转班手续,持补办的听课证的学员不能办理课后转班。

二.有关学员请假及补课的规定:

(1)、学员在所报课程第一次开课后至最后一次课程结束前,允许因个人原因请假三次,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5个课时。同时学校为学员提供三次补课机会。

(2)、学员请假须在每次课程开始前3小时以电话形式通知老师,如事前未通知老师且学员本人未到校上课,则视为该学员请假一次。

(3)、如学员请假次数超过三次或者请假时间超过15个课时,则学校不再为学员提供补课机会。

(4)、请假学员如需办理课后转班,则参见本须知第七条相关制度办理。

(5)、补课一次指安排学员到其它同类课程的班级中听课一次,补课只保证补齐相同的课时,不保证课程内容,授课老师,上课校区等其它情况相同。

退班退费制度

一.报名后试听期内均可办理退费,在所报课程开课前,学员可全额退费;在试听期内的课程,学员退费时,我校扣除20元试听费后,其余所交费全部退回学员。试听期后,概不退费。

二.办理退班的学员须携带学费收据,听课证等才能办理退费手续。如领取我校发放的免费资料或是赠品礼物者需完好无损退回,否则照价扣除物品金额。

三.开课次数少于10次(含)以下的各类班级,如冲刺班,串讲班等开课后不予退费。

四.凡需我校代理报名参加国内外统一考试的课程,一旦报名成功后,则所交一切费用概不退还。

五.一对一辅导课程报名需填写统一的报名表,学员交费后,一律不予退费。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篇4)

一、教案指教学方案和教学案例,对搞好教学工作,关系重大,必须精心做好管理。

二、教学方案由学校组织相关教师及部门负责人,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讨论制订。

三、学校教学方案制定后,由学校教务处打印发至相关教师,作为教学要求和备课依据。

四、教学案例是教学过程成功经验的总结,应认真加以重视和管理。教学案例,由学校相应课程的任教教师在备课前,共同讨论形成,作为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的借鉴。

五、要经常对教学案例进行剖析,不断总结,使案例质量不断提高。

六、学校教务处应定期汇集、整理归档相关教案,以作备查。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篇5)

教育培训机构人事管理制度

随着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为进一步推进全镇中小学领导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构建科学规范的教育人事管理体系,加强校长及领导班子建设,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形成领导能上能下,教师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根据鄱府发[2015]02号文件及县局有关精神指示,特制订我镇教育人事管理制度。

一、中小学领导干部人事管理

第一条:严格规范中小学领导干部任职条件。中学领导班子必须具备中学以上教师资格,学历达大专或中学中级以上职称,小学领导班子必须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学历达专科或中级以上职称。

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如未达到以上任职条件,允许两年的时间达标,两年后仍未达标者,免去其行政职务。新提拔的中小学领导干部必须符合以上任职条件。

第二条:校长任用年龄原则不超过男50周岁,女45周岁。如中学在绩效评估排全镇第一,小学排全镇前五名以内的到龄校长可续任一年。

第三条:中小学领导干部应服从组织和领导,顾全大局,团结同志,作风正派,率先垂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如因工作失误或决策错误,违反政策及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或结果者,除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外,同时给予停职、免职或撤职处理。

同一学校的领导干部如因工作上发生严重分歧或冲突,在学校乃至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遵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免去相关人员的行政职务并予调离本单位。

第四条:中小学领导干部个人申请调换单位的,组织上在满足其申请时,一律不予职务考虑。

第五条:中小学领导干部因健康原因请假一个学期以上仍不能正常工作,建议其辞去行政职务,并就近分配其工作单位。

第六条:学年结束后,中心学校将对绩效评估中学居倒一、小学居倒三的学校领导干部进行暑期考察和民-意测评。如有领导班子不团结,工作皮踏,相互推诿,严重失职等现象,中心学校将免去或报请县局免去校长或中层干部职务。

第七条:学年绩效评估中学居倒数第一,完小居倒数三名的学校,第一年校长应作表态发言,连续两年位次仍居不前的学校校长应接受组织上的戒免谈话或换岗;连续三年中学居倒一,完小居倒三的校长直接免职,并对该校其他领导干部戒免谈话或换岗交流。

第八条:在全镇中小学绩效评估中,连续三年学校排名明显下滑的学校,免去该校校长职务,并对其他领导干部戒免谈话或换岗交流。

第九条:中小学领导干部应严密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如校园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校长及分管领导直接免职。

第十条:中小学干部人事原则上一概不破格提拔。如因某一领导岗位空缺,应从干部后备库中的人选中优先提拔。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破格提拔,必须由组织考察及民-意测评并获得通过方可提拔任用。

第十一条:中小学领导班子退居领导岗位后,应自觉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向组织提出离岗要求。如本人坚持离岗,中心学校将按上级有关规定上报县局。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工作特点及中心学校绩效评估结果等因素视具体情况对在同一学校任职达五年以上的校长逐年进行交流,促进我镇教育均衡发展。

第十三条:及时合理安排中小学领导干部参加相关层次岗位培训,学习和考察活动。

二、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

第一条:油墩街镇教师发展性评价是我镇中小学教师综合评价的常规工作,是我镇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年度考核,评模选优,交流换岗等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有力依据。各中小学校教师必须服从执行本校教师发展性评价实施方案并接受学校考核。

第二条: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管理。如有教师因不服组织人事安排或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擅自离岗,中心学校将按相关政策规定上报县局。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应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上岗者,应按县局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1、病假:因病需请假一个月以上者必须附请假条,病历卡及县人民医院院长签字的疾病诊断证明上交中心学校报县局批准。

2、产假:应向中心学校递交请假条,结婚证,准生证及出生医学证明报县局批准。产假一律为三个月。

3、其他婚假、丧假、事假按国家规定办理。

第四条:擅自离岗。所在单位应书面敦促其及时回岗工作,如本人坚持不返回岗位,离岗连续超过十五日者则及时上报中心学校,中心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上报县局。任何学校不得隐瞒教师擅自离岗,不得同意教师请人代课。

第五条:教师人事调整由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学校编制及相关教师具体情况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

第六条:学年结束后,中心学校将对教师发展性评价居末位,尤其在全镇教学业绩评估中居末位的教师进行戒免谈话,并根据学校领导及教师民-意测评由中心学校人事专门会议确定是否异地交流。

第七条:每年新增员教师按政策及县局指示落实工作岗位。中学新教师增员导致中学超编,学校必须做好教师分流支教工作。小学新增员教师原则上分配至艰苦边远缺编学校任教。各中学有义务做好新增员教师及其他教师的工作考核,对不能胜任中学任教的教师上报中心学校予以分流。

第八条:中学缺编需增派教师时严格实行资格准入制度。

第九条:中心学校推行青年教师到艰苦边远或缺编学校支教制度。超编学校应派出教龄最短的年轻教师到缺编学校支教一年,由中心学校

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人事管理制度2016-01-21 13:15 | #2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人事管理,合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激发进取精神,增强内部活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政策和基金会章程之规定,结合基金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金会有权招聘员工,并根据员工表现、员工考核结果和业务需要决定员工的试用、聘用、晋级、处分、解聘,但基金会的上述行为不得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基金会理事会关于基金会人事制度的决定。基金会秘书长受理事会委托行使上述权力。

第三条基金会综合事务部负责拟定基金会的人才资源规划、用工计划、员工培训和进修、考勤统计、员工考核与奖惩、拟定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方案;具体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调配、解聘、辞退、开除等各项用工手续。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四条根据基金会发展需要进行前瞻性人力资源计划。建立明确的人才引进标准、工作分析体系。

第五条短期人力资源计划由基金会秘书长核准,中长期人力资源计划报基金会理事会核准。

第六条建立并完善基金会人力资源库,包括志愿者在内的所有人员简历、档案资料,作为基金会长远发展人力资源储备。

第三章招聘、试用、录用及档案管理

第七条本基金会专(兼)职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

第八条聘用工作人员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除涉密人员需另外选拔外,均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金会招聘员工遵循“任人唯贤、广纳贤才”的原则,选拔录用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社会公益心、具备一定创造力和良好的自我控制力的优秀人才,经严格考核,择优录用。

第九条基金会各部门确需增加员工时,应首先报请综合部在基金会内部调配。基金会内部无法调配的,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岗位,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基金会秘书长批准后,在核定编制数额范围内由基金会综合部统一招聘。

第十条应聘者通过基金会初试、复试、面试、背景审查和体格检查,确认合格后,用人部门对其业务能力与素质进行综合考察并提出意见后报综合部。由综合部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后,报秘书长审批。方可入职。

第十一条拟录用员工在入职报到时,须缴验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一寸彩色免冠近照4张;

(五)近一个月内,医院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

第十二条拟录用员工缴纳以上材料并检验合格者,需填写《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贰份。原件由综合部备案存档,复印件由用人部门留存。被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基金会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能力予以聘任。

第十三条拟录用员工上岗后,除经秘书长特批外,一律实行3―6个月的试用期制度,并签订含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基金会可对试用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达到要求后,根据员工的专长安排上岗。试用期间,基金会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试用期内表现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的,基金会可以随时终止试用,并按实际工作日发给试用人员试用期的基本工资。

第十四条试用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录用为基金会劳动合同聘用制员工,并由基金会综合事务管理部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建立内部人事档案和员工个人档案。考核不合格者,要求离岗,不予录用。

第十五条员工人事档案由综合部建立、保存并管理,必须准确、及时、保密。员工人事档案包括:《应聘人员简历》,《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工作人员登记表》、《录用通知书》、《劳动合同》等。员工个人档案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学历证明文件复印件、职称证明文件复印件、户口关系证明复印件、党团关系、奖惩材料等其它个人档案材料。

第十六条基金会各级员工聘任程序如下:

(一)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理事长聘任,并报教育部和民政部备案;

(二)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理事会通过,理事长聘任;

(三)各部门负责人,由基金会秘书长聘任,报基金会理事会核准;

(四)基金会各部门负责人以下的专(兼)职工作人员,由秘书长聘任。

第四章培训、进修

第十七条综合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组织新员工上岗前的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基金会有关规章制度、岗位业务知识与法律法规等。

第十八条基金会根据有关规定和岗位特点,组织员工参加专业培训、短期研修班等,其培训费用由基金会报销。

第十九条凡经基金会派遣参加会议、考察、培训、进修的员工,工作、学习结束后需向基金会提交书面汇报,汇报材料须载明下列事项:

(一)参加会议的情况;

(二)考察、培训的基本情况;

(三)学到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

(四)联系基金会实际,提出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第五章管理、调动、辞职、辞退与开除

第二十条基金会受聘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会各项规章制度,基金会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对有违法违纪行为和没有达到考核要求的员工,基金会有权予以解聘、辞退、开除。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遵守下列管理规定:

(一)恪尽职守,服从领导,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

(二)坚决维护基金会名誉,不得以任何言论及行为损害其名誉;

(三)不得私自经营与基金会类似的和职务上有关的业务;

(四)加强自身品德修养,不得收受与基金会业务有关人员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五)保守基金会的机密,不得假借基金会名义招摇撞骗;

(六)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第二十二条基金会可根据工作需要或与员工协商,可对员工的工作地点、内容和职位进行调整,并据此对其工资作相应的调整。员工可据此反映自己的意愿,但应从基金会的整体利益出发,服从基金会的调动安排。员工的内部调动,应经秘书长同意,综合部备案后方可实施,并按新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有权辞职,基金会拟录用员工在试用期内均可提前3日向综合部提出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后,基金会正式员工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并经秘书长签署意见后由综合部发放离职通知,秘书长批准日期为其离职日期。员工提出辞职后至离职前,未经秘书长批准,不得以休假等理由离岗或提前离职。如辞职未获批准,用人部门有权保留其原职至合同期满为止。未按规定期限提前离职者,应按《劳动合同》的规定处理。如特殊情况则按聘用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基金会有权辞退员工,经基金会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基金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发放离职通知: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基金会所能提供的其他工作的;

(二)基金会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基金会与员工协商仍无法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基金会规章制度的行为,基金会可以随时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条款不必提前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并发放离职通知。

(一)经常迟到或早退,被基金会口头或书面警告后,态度恶劣或仍不改正,或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10天以上的;

(二)基金会按劳动合同约定调整员工的工作职位或部门,员工拒不服从的;

(三)员工为骗取病假或享受医疗期待遇,从医院开出虚假医务证明欺骗行为的;

(四)泄露基金会行业秘密的,包括客户资料,技术资料等;

(五)伪造基金会文件、证章、票据的;

(六)开据虚假或不合理发票,骗取基金会报销款的;

(七)利用职务之便索贿或收受贿赂,尚未构成犯罪的;

(八)未经批准,擅自挪用基金会财物、资金尚未构成犯罪的;

(九)利用职务之便,将基金会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尚未构成犯罪的;

(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离职手续

员工应在接到离职通知后一个月内办完离职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持《离职工作交接单》到各个相关部门签章,结清一切账目,交回钥匙、记事本、名片及所持基金会的文件及物品。对于经手的项目要做详细文字介绍及移交文件清单备查,《离职工作交接单》未经签字,则视为交接手续没有办理,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基金会,否则将给予基金会一定的经济补偿。基金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必须经过审计方可离职。

员工辞职后,聘用关系即告解除,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发放至该员工离职之日止。

第六章考勤与考核

第二十七条基金会实行员工考核制度。考核为年终考核,考核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内容包括遵纪守法、出勤率、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团队精神等。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以此结果作为对员工进行奖惩的主要依据。具体规定按《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员工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十八条参与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公正、公平,不得徇私舞弊,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九条对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

第三十条奖惩实施一般在年终考核基础上进行,具体规定按《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员工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执行。

第八章假期

第三十一条基金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事业单位的工作规范执行各种假期的规定,员工享受国家法定休假日,休假日薪金及津贴照付。

第九章工资福利

第三十二条基金会员工的工资制度及各项福利补贴,参照《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三条拟聘人员在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执行聘用岗位工资标准。

第十章保险

第三十四条员工依法参加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基本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除依法享受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社保待遇外,不得再向基金会要求额外赔偿或补助。

第三十五条“五险一金”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由基金会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缴纳部分由基金会缴纳。“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基金会兼职人员的聘用、解聘、管理、考核、奖惩、薪酬等人事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基金会综合事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经2011年2月24日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篇6)

一、培训班所使用的教材,均按省安监局的要求定点选购。

二、培训学校自编的教学资料,须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由有关执教教师编制,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用于教学。

三、教学教材(相关资料)由教务处组织采购并发放,每期培训结束后,教务处应留档备案。

四、购买资料及参考书籍,由教务处申请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购置和投入教学使用。教学仪器、设备等有关材料,由教务处拟定计划采购、使用和保管。

五、教学资料的借阅需经教务处主任统一签字,并按时收回和归档保管。

六、培训期间的教案及教学质量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要求等材料,应及时妥善处理和归档。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篇7)

一、爱岗敬业

1、自尊自重自爱,师德高尚,教书育人。

2、加强工作责任感,一丝不苟地做好备课、上课、作业批改、培优辅差、教学总结以及午休、晚修管理等常规工作。不得私自安排和调整教学活动。

3、原则上不兼职,如有必要告知学校。绝不允许参与有偿家教。不能个人开各种类型的培训班。不准自作主张征订资料。

4、守时守信,工作不拖拉。要严守学校作息时间,上课、开会、集会、外出集体活动、约见同事、家长等不迟到,下课不拖堂。

5、认真对待所有工作。特别如上课、演说、谈话等务须提前作充足准备并有文字资料。上课期间不得接听电话,无特殊情况不得坐着讲课。严守岗位,如有要事或生病需离校外出,需向主管领导请假。(请假方式参照学校考勤制度。)

二、爱校如家

1、热爱学校,发扬主人翁意识,提倡奉献精神,树立全局观念,服从分工。

2、各办公室要建立值日制度,每天保持办公地点和工作场所干净、整洁、优雅,办公室无人时要关窗关门关电源,贵重物品自行管理好。

3、发扬勤俭节约作风,不浪费水电资源,夏季办公室内两人以上才开空调,各任课老师要经常检查自己管辖的场室是否及时关电源,妥善保管公物,避免损坏。

4、公私分明,公物勿私用。不在上班时间处理私事,(包括学历进修);不因私人问题影响工作,不将个人情绪带入课堂(有特殊原因者可申请回避);上班时间尽量不带子女进入办公室。公物不带出学校。

三、个人修养

1、心平气和,勿大声喧哗,忌高谈阔论。营造安宁的教学氛围,不过于争强好胜。反对浮夸,提倡儒雅之风。

2、注重仪表形象,衣着整洁大方,言行优雅,忌举止粗俗。维护学校利益与声誉,不做有损于学校利益的事,不说有损于学校利益的话。休闲时间娱乐有度,不参与不良活动。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篇8)

安全培训内容:

根据总监办第十三次安全例会精神要求,我部积极开展对施工现场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知识水平,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确保在“十八大、百日决战”施工期间顺利度过。 司机的职责和管理

一、司机职责

1、爱岗敬业,热爱公司,维护公司良好的形象;

2、认真钻研业务、技术,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

3、遵守国家法律、条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5、精心爱护车辆,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各种设备齐全;

6、正确驾驶车辆,预防车辆事故。

二、司机交通行为规范

1、遵守行为美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坚持车辆“三检查制度”,安全设备保持齐全有效,车容保持整洁,不驾驶机件失灵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3、随身携带驾驶证,不准驾驶与准驾车种不符的车辆,严禁将车辆交给非司机驾驶;

4、驾驶车辆时要精力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5、停放车辆要遵守规定,严禁乱停乱放,拉好手制动,锁好车门,确保安全,注意保管货物,防丢失、破损;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分厂安全培训管理,确保安全培训质量和培训时间,促进安全长效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员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控股【20XX】102号)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培训教育以“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为指导,落实“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的要求,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力求培训实效。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工人、一般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进行的培训活动。

第二章培训组织及培训范围

第四条成立烧碱分厂安全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分厂安全培训教育和培训效果考核工作。

组长:副厂长

成员:安全员、设备管理员、工艺管理员、各工段长、维修班长

第五条培训范围

1、新工人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厂部、工段、班组),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72小时,各级培训结束后必须进行考试。全部培训考试合格的,发给上岗证,未取得上岗证的不得上岗作业。

2、转岗、复工人员培训。转岗培训一般不能少于24小时,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的,方能进入新的岗位。离岗时间超过6个月的,须重新进行岗前三级教育。

4、特殊工种必须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安全培训,取得特殊工种作业证。

5、一般从业人员的经常性安全培训。

第三章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

第六条培训内容:不同的培训对象进行不同内容的培训,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的培训内容有:

1、以安全“零”理念为中心的安全理念及延伸理念的安全思想意识培训教育;

2、安全生产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公司及分厂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理论等;

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职业危害因素预防等;

5、事故应急处置及避险方法;

6、其他专项知识教育。第七条教育培训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帖、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等

第四章培训档案管理

第八条按照一人一档的标准建立健全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员工基本信息卡片、经常性培训教育卡片、岗前三级教育卡片转岗培训卡片、复岗人员教育卡片、特殊工种作业证复印件、考试卷、考试成绩表等。

第九条培训档案材料包括培训计划、培训需求分析、培训记录及效果评价、培训参加人员签名册、教材(或培训课件)、培训总结等。

第十条培训档案由分厂安全员负责管理。

第五章培训计划及考核

第十一条培训计划包括年、月度计划,年度计划于上年的12月20日前完成,月度计划于上月的29日前完成。

第十二条安全知识技能考试每半年进行一次,年底考试成绩作为上岗证年审的主要依据,不及格的不得通过上岗证年审,须重新补考补考不及格的,待岗参加安全培训班。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与公司有关规定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

1、经常性安全培训制度

2、调整岗位安全培训制度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篇10)

根据《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高、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8小时,其中接受培训的时间每年不少于20小时,自学时间累计不少于48小时。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培训的时间每年不少于24小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小时“的规定,为保证培训课时要求,提高培训质量,对参加会计培训人员出勤特做如下规定:

一、参训学员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会计培训,带上规定的培训教材和必要的学习用具,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得迟到和早退。

二、特殊情况不能到校上课时,应事先请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由主管老师安排以后批次相应的课程上课,不得缺课。

三、每次上课由班主任负责点名,点名时间不定。

班主任要认真负责,确实做好点名记录。

四、学员出勤情况,记入学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档案,作为年检重要依据,凡当年未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未满规定学时的,一律不予年检。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会计人员,可不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在下一年度一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程:

(1)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六个月的;

(2)年度内病假超过六个月的;

(3)生育。

有上述情况的会计人员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证明,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确认。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篇11)

一、总则

为树立培训机构良好的办学形象,营造一个团结、有序、严谨、实干、高效的工作团队,创造更好的业绩,特制定以下有关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的每位员工。

二、员工聘用制度

(一)聘任规定

1、具备规定学历,有较高文化素养,具有爱岗敬业、一丝不苟、积极进取精神,能够与他人团结合作为培训机构聘任员工的基本条件。

2、培训机构实行试用期制(一般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发试用工资。试用期结束后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分管校长在上签署意见。

3、在试用期内表现突出的,由所在部门主管提出《试用员工转正协议书》,分管校长签字批准后,可提前结束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

4、试用期内培训机构、员工双方均可随时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

5、聘用期间培训机构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和表现,调整其工作岗位。培训机构按国家规定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根据政府规定培训机构状况发放员工福利。

(二)解聘规定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培训机构予以解聘、辞退员工:

1)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通缉者;

2)违备培训机构各项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3)给培训机构形象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4)培训机构实行末尾淘汰制中不能胜任工作者;

5)培训机构予以警告处分、累计达三次以上者(含三次);

6)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应予解除劳动合同者;培训机构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富余的员工。培训机构与员工发生劳务纠纷,且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向所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考勤请假制度

1、培训机构正常工作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日,员工每周工作44小时,每周5、5个工作日培训机构实行轮休制。

2、培训机构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制度。培训机构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培训机构每年可安排5天的带薪休假待遇。

3、培训机构员工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和旷工。

(1)迟到:按每人次5元人民币处罚(重大交通事故,恶劣天气除外),迟到1小时者扣发当日工资。月迟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培训机构予以警告处分;年累计迟到十次以上者培训机构予以解聘。

(2)早退:未经批准早退不足半小时罚款5元,超半小时按旷工半日处理。

(3)旷工:按日工资的两倍处罚;

无故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请假应经过审批。

(1)两天以内的病假、事假,由部门主管批准;

三天或三天以上的病假、事假由校长批准;

(2)请假应提前半天向部门主管请示,并将休假期间内与自己有关的`工作向有关人员交代清楚,并留下联络方式;

(3)根培训机构的特点无特殊情况,概不准假。确因急事或生病而缺勤者,应于上班后30分钟内培训机构取得联系,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如本部门主管不在,可直接向校长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培训机构予以解聘。

5、培训机构实行加班加薪制度,延时加班薪金为正常薪金的1.5倍,节假日加班薪金为正常薪金的两倍。

6、员工加班后不应影响第二日工作,加班者在加班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应当准时上班,第二日不能正常出勤者,应由其部门主管批准,否则按旷工一次处理。

7、员工考勤统计以签到簿为准。如员工填写签到簿与实际情况不符,每发现一次培训机构将予以警告处分。警告处分累计达三次者培训机构予以解聘;

8、考勤记录统计结果将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之一;

9、每月15日为发薪日,新员工的薪金以实际工作天数按比例发薪。

四、工作制度

培训机构为现代化私营企业,以优良的作风为标尺,并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纪律严格的特点。

1、当日的工作,绝不拖延至第二日。

2、工作期间内严禁闲聊、睡觉、吃零食,只能在午休时间看报纸。

3、在工作场所严禁喧哗、嬉笑打闹。

4、在工作期间内,应处处以主人身份要求自己,主动承担公共事务。

5、接到咨询电话,要耐心介绍并记录,如自己不能处理,应马上找其他人接待。对于客户遗留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回复。培训机构任何工作,均与每位员工有关,不能以任何借口相互推诿,应以主人身份主动去做。员工尽量熟悉各项业务,成为多面手;在工作上应相互协助,杜绝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事情发生。

6、因公会客可到休闲区或适当的办公室,私人朋友应在休闲区接待;各部门若有重要客户来访应事先通知课程(培训)顾问,以便做好接待工作。

7、上班时间,办公室内不得利用计算机运行工作范围以外的程序,严禁将计算机用于电脑游戏。

8、保证自己办公桌及其周围环境的清洁。所有办公物品、书籍等属培训机构的财产,要仔细保管,用后放回原处。每位员工都应注意节约各种能源。

10、教学场所禁止吸烟,吸烟者应到吸烟区。

11、下班离培训机构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并关闭各种电器开关。

12、全职员工在本职工作之外,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或从事与培训机构存在同业竞争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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