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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检讨书(精华8篇)

事故检讨书(精华8篇)

事故检讨书。

希望这份“事故检讨书”能够为您带来惊喜和满意,如果这些想法和技巧能够在您的生活或工作中派上用场那就太好了。当我们面对诱惑无法拒绝而出现错误行为时,为了防止此类事情再度出现,我们通常要用检讨书来悔过自新,犯了错就得认,下一次类似的错误不再犯就是对错误最大的检讨。

事故检讨书 篇1

篇一:警察不穿制服检讨书 检讨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怀着十分不安及羞愧的心情写下这份检讨书。12月5日那天上午,我由于自身的疏忽,到大队开会却没有穿制服,对此,我十分的自责。作为一名刚上岗的交通警察,连最起码的制服到没有穿,我这样的行为,给单位形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给同事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更不利于自身工作的开展以及接受群众的监督。

我知道,从古至今,制服大都作为一种身份标志,承载着传达其特定内涵的作用,尤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制服更是权力的一种象征。警服、警车、警察证等作为一种身份标志也正是如此。制服等身份标志对警察行为具有监督意义。警察的权力涉及到生活的很多方面,最贴近人们生活的行政权力越有可能侵犯人们的权利,所以权力需要在阳光下运行。公众的监督被公认为是最有效的方式之一。警服作为警察执法的明显标志,能有效证明其身份,所以身着警服执法的警察能为人们所有效监督。

交警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在工作方面有其特殊性。制服的穿着,有利于我们在工作当中行使自己的权力和义务,更能随时提醒自己肩负的责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也对公安人员的着装做了详细的要求和规定。可我自己没有按规定着制服上班。对此,我已经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以此书面行式作出检讨,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绝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事已至此,多说无意,唯有以此教训为诫,以此事件为警,借作此次检查为契机,我将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决心,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己的各项能力和水平,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作出自己的贡献,树立好一名公安的良好形象!

特此检讨! 检讨人:

2012年12月17日篇二:检讨书 检讨书

尊敬的局党委:

您好,我怀着无比愧疚和遗憾的心情向您递交这份工作失职的检讨书。关于2012年04月12日在我辖区发现赌博一事,因我个人的疏忽,我没有能够充分地对所内各项工作进行妥善安排和监督,给公安局造成了严重、恶劣的影响。我犯了一个低级、原则性的错误。虽然是一件看似很细节性的问题,但是连这么基础的工作都没有做好,没有根据您的要求,把您安排给我的工作做好而深感愧疚,这次发生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重要的是给公安局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导致公安队伍整体形象因为细节而蒙羞,更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局党委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但此次我通过自我反省,必须找出我工作失误的根本原因,经过深刻反思查找根源性问题,使我深刻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同时我也从中学习到深刻的教训。现将有关事项检讨如下:

一、对错误的认识

此次错误是严重的。从思想上,暴露出重业务,轻学习,在案件频发的情况下,片面追求大案要案的破案率,对局党委的有关指示、要求学习不够,领会不深,由此才出现了这样的问题,这是出现问题的根源。从作风上,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责任心上仍就非常欠缺,我在部署工作时,要求多,具体落实抓得不够,跟踪落实不到位,以致禁赌工作要求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禁赌工作的各项措施未能有效实施;从制度上,暴露出我们制度不严,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些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到位。派出所对各项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作为领导没有抓好落实,平时工作松懈,思想麻痹,总认为不会有事,由于对禁赌工作重视不够,在禁赌工作中存在问题和漏洞缺乏敏感性,麻痹大意,没有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为此事的发生埋下了伏笔;从管理上,暴露出我们平时对群众的禁赌宣传教育不够,忙于业务,疏于教育。

二、整改措施

出现问题后,我将着力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召开全所工作会议,整顿纪律,要求社区民警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做好禁赌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及严厉打击赌博有关行动。二是集中一定时间,组织全体民警以及协警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局党委的指示和要求,把上级的要求落实在工作行动中,切实增强民警工作责任心。三是修订完善原有巡逻规章制度,做到规定上墙,入手入脑,并严格执行,责任落实到人。四是加强全所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有关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激励人”的良好机制。

检讨人:

2012年04月15日篇三:公安民警如何正确适用检查1 公安民警如何正确适用检查权

一、治安检查与刑事检查的区别

(一)检查的法条规定

1、治安检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规定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中进行检查的范围和程序。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检查的对象为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这里所称的“有关”,应当是直接有关。

(2)行使检查权的主体,人民警察且不得少于二人。笔者认为应当是办理案件的人民警察,而不是所有的人民警察。 (3)检查程序:①应当出示人民警察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②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4)特别规定。①对确有必要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②不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不得检查公民住所;③检查妇女的身体,不得由男性工作人员进行。

(5)值得注意的是:①由于法条对检查的目的没有明确,故对检查对象范围中“有关”的理解容易产生分岐;②人身权作为比公民住所更重要的私权,应在立法上加以特别保护,而现行法律条文缺乏对人身检查的限制性规定;③对拒绝检查的情形没有明确规定。这是制定法条时的一大忽漏。

2、刑事检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进行检查的范围、程序。 派出所用得较少,

从法律规定来看,法律对刑事检查的规定明显比治安检查的规定明确、具体。正因为此,《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六部委《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解释》)等也未就此再作另行规定。

(二)治安检查的法律性质

治安检查,是指公安机关为了查明案情,依法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实地查看、寻找、检验,以发现和收集有关证据的一种调查活动(见《实务指南》第484页)。笔者赞同将治安检查的法律性质定性为一种调查活动的观点。

1、治安检查是否具有强制性。

我不支持《实务指南》第488页中关于检查带有强制性,以及当事人拒绝检查的,人民警察可以强制检查的观点。 因为:①调查活动是法律赋予的权力,接受调查是公民的义务。但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如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强制检查),调查活动并不具有强制性。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没有授予人民警察强制检查权。③《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检查设定在第四章第一节调查阶段,也说明在行使检查权时对该行为是否违法和是否应当予以治安处罚还存在不确定性。

我认为:法律赋予了人民警察检查权,同时,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的当事人也有配合检查的义务。如有关当事人不履行配合检查义务的,人民警察不能强制检查。正如证人有作证的义务,如证人拒证,人民警察不能强制,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没有对证人强制的授权。但如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询问同样是调查活动,法律根据不同对象作出了不同规定。

2、应正确理解法律规定的“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 《实务指南》(第485页)对此作了较详细表述,但笔者认为范围过大,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1)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应指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直接有关的场所。如实施地、隐藏地等。不包括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间接有关的场所。 (2)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物品应指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直接有关的物品,如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随身携带的物品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无关,不得检查。否则,即转化为非法搜查。

(3)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人身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及被侵害人的身体。按照《实务指南》(第488页)中关于检查带有强制性,当事人拒绝检查的,人民警察可以强制检查的观点。如办案中被侵害人拒绝检查,人民警察进行强制检查,则不仅侵犯了人权,又造成被侵害人再次受到伤害。

3、如何应对不配合检查的情况。

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中,如遇到不配合检查的情况,不得强制检查。应在以教育劝说当事人配合为主的情况下,多讲究方法并区分不同情况不同对待。 (1)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配合检查的,可告知其法律后果。对经教育后仍不配合检查的,如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查证属实并应当予以处罚的从重处罚。

(2)对被侵害人应打消其顾虑,说明检查对维护其权利的重要性。

(3)对有关场所,应多做其负责人思想工作。如其本人经教育仍不配合的,可做其他负责人思想工作。对经教育后仍不配合检查的,如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查证属实并应当予以处罚的,可酌情从重处罚。

上述教育劝说工作,可动员其亲友、邻居、同事等共同参与。检查中,民警应互相配合,协调工作,做好防范。民警在进行检查的同时,应有其他民警顾及四周,防止袭警事件的发生。 我认为,立法者在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时,故意不明确规定检查的目的,可能考虑到了人民警察具有治安检查、刑事检查、盘查的多种执法责任和主体资格,以及执法现场的可变性和危险性,而给予人民警察行使检查权更大的自由空间。因此我们既要对现场发现有犯罪嫌疑的人员依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依法检查,对拒绝检查的,强制检查。同时,又要防止检查对象的扩大化,滥用检查权。

二、检查应当适度

检查应当适度,否则极易转化为非法搜查。所谓搜查,是指搜索检查,既包括对他人身体的搜查,如摸索、掏翻等,又包括对他人住宅等场所的搜查,如搜索、翻看、检查、挖掘等。两者最大的区别是检查是查看,不得翻动;搜查是查找,可以采取搜索、翻看、摸索、掏翻等积极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至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了搜查的对象、范围、程序等内容。搜查只限于刑事案件中使用,即刑事立案后,经批准程序,依法进行。主体只限于承办该刑事案件的侦查人员。

事故检讨书 篇2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x月x日x时许,我公司x工地现场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作业人员遇难。作为经理,我个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此,我代表全体人员做深刻检讨。

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地:。,是负责工程的劳务总承包单位,x年x月x日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书(劳务总承包)》,并在工程管理部备案,负责人。。

x年x月x日x时左右,砖工和妻子在x栋x层砌筑完阳台隔墙后将砌筑脚手架、灰盆等工具收到室内准备下班,其妻在清收完落地灰后不见黄洪成,到阳台上的门吊口发现已从一扇没有关闭的门吊安全门口坠落在停在一楼的门吊上。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在x:00接到总包负责人电话,告知有人从x栋坠落后,提着急救箱从办公室跑至现场,询问后得知已报120和110,将伤者进行了简单包扎后,及时用微型车将伤者送往医院,x点x分在四公司工地门口遇到120急救车,x时经120抢救无效死亡,x时将死者送往殡仪馆。

制度的要求,积极组织善后处理和家属安抚工作。截至x月x日,死者尸体已经火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死者家属分别给予经济赔偿,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结束。

面对着无可挽回的生命,我心情十分沉重。面对血的教训,我充分认识到忽视安全生产工作是导致事故的必然结果,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经济工作的生命线,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疏忽、大意、懈怠;面对痛苦的回忆,我充分认识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严格、责任落实是防止事故的重要手段;及时排除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是防止事故的根本方法;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是防止事故的得力措施;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是防止事故的有力保证。

事故检讨书 篇3

检讨书尊敬的领导、老师:

您们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空看我写的检讨书。

202x年x月xx日早晨,我在x:xx左右进入实验室启动烘箱后在旁边书桌学习,大概在x:xx分,我闻到了烟味,抬头一看烘箱上方在冒烟,然后我赶紧去关烘箱开关,立即拔了插头,那湿布盖住缝隙和上端通气孔,然后我赶紧去实验室向师兄师姐求助,他们来时烘箱上方开始冒大烟,这可能是因为我在出门时未关门造成空气流通,之后师兄立即切断所有电源闸刀,然后赶紧用湿布捂住鼻子拿起灭火器,立即将火扑灭,将烘箱内的材料清理,并且浇上水,扑灭火之后打开窗户通风,幸好得到师兄师姐的快速响应和果断行动,在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理了火灾隐患,为实验室挽回了不必要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如今,大错既成,我非常的自责和内疚,因此,我要深刻检讨自己。造成此事发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是由于本人的疏忽,启动烘箱前未进行检查工作,其次,我的操作过程不规范,将实验材料靠在了烘箱内壁,这样容易造成着火。最后,是由于我缺乏防火意识,因而造成了此事发生。这次的事件我真的感到抱歉,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可以认可我认错的态度,我真的已经深刻的反省到我的错误了,希望老师再给我知错就改的机会。也希望师兄师姐和同学也要引以为戒,不要犯和我一样愚蠢的错误了,这次的教训真的很大很大!经过今天这件事,我以后会更加注意一些安全问题,不光是在实验室,在任何地方都一样,我要学习并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做实验时要规范操作,正确使用仪器和危险试剂,今天的事给我敲响了警钟,令我幡然醒悟。

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有类似的实验室安全问题发生在我身边,这次无论上级怎样从严从重处分我,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同时,我请求领导、老师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并且我也会去影响我周边的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此致敬礼!

检讨人:xxx

事故检讨书 篇4

尊敬的单位领导:

针对我不小心开车、撞倒道路护栏的事故。我经过一番思考总结,特此,我向您做出保证:

1,从今往后,我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行车安全意识,坚决遵守每一条交通法规,尤其是在启车、倒车过程中全面观察周围情况,采取稳妥行车方案,彻底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2,真诚慰问此次事故伤者,妥善处理此次事故纠纷,确保伤者身体康复。充分吸取此次错误经验教训,以此为戒。

3,坚决反省自身行车盲目自信心理,提高自我的危机预判能力,今后势必万分小心谨慎行车。并且以个人亲身实例告诫下属,今后开车一定要仔细、谨慎、小心!

此次错误发生,让领导为此困扰,我也感到很内疚,觉得也很对不起您。作为一名公司的中层领导骨干,我应当以身作则。然而此次错误,给公司内部造成负面冲击。我难辞其咎!今后,我必然需要加倍努力认真工作,不辜负您的关怀与厚望,为公司发展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此致!

事故检讨书 篇5

xxx:

大家好

今天坐在这边发言是为了检讨,希望各位同行不要象我一样坐在这个位子上。

我公司xxxx项目于20xx年4月27日14时发生了一起高空坠落事故,死者王xx系刚进场3天(4月25日进场)的一个浇水养护的杂工。

事故经过:

20xx年4月27日上午泥水班组长李xx安排王xx在16-26层浇水,上午上班时李xx带王xx在24层浇水,并交待打点的地方不能浇水,然后李xx就安排其它工人的工作。中午吃饭时,泥水班组长李xx问王xx的弟弟:“王xx怎么今天没有下来吃饭。”王xx的弟弟说:“昨天王xx给我们讲过,明天中午不跟我们一起上班,可能是在草坪上去晒裤子。”李xx下午上班后,李xx班安排曾礼周(泥水班组工人)和王xx的弟弟在16层敲打空鼓,大约在2点左右时,曾礼周听见上面有人哭喊,曾礼周就赶紧跑到18层看见王xx的弟媳妇在哭,曾礼周就问怎么回事,王xx的弟媳妇说:“电梯井有个人好象是我二哥。”曾礼周和王xx的弟媳妇、王xx弟弟就往下找,王xx的弟媳妇在12层看到王xx挂在钢管上。王xx的弟弟赶快跑下楼找到李xx,说:“我哥死了。”李xx赶紧就跑到12层,看见王xx挂在架子上,李xx叫曾礼周将其扶下架送往中心医院,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事故发生后,我司专门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经现场勘察推断,王xx在23层翻越防护栏往电梯井藏水管时不慎坠落,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项目在过程管理中,虽将工作面有交给电梯公司搭设电梯井内的安全防护架及隔层防护,但未对电梯公司搭设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另一重要原因

3、本次事故项目虽然对死者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但针对性方面有所欠缺,也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

事故预防措施:

1、事故发生后,公司按《紧急事务处置预案》成立了事故调查及处理小组,首先针对本次事故组织全公司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及施工员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并针对各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及整改措施,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2、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事故项目项目部停工整顿6天,并针对改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决定撤换项目经理,改组项目部成员,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力量。

3、公司组织全公司安全员(共6人)对事故项目施工现场的“三宝、四口、五临边”进行全面的检查,按照“三定一落实”的措施进行了整改,经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基本上保证正常的安全生产。

4、事故项目项目部对所有的工人再次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针对各工种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5、对以往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必要和客观的分析,检讨过去,寻找缺口,在事故原因分析对策会上,决定在进行iso9002:94版换版的同时,开展职业与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以新的安全管理理念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确实保证类似的安全事故不再发生。

事故责任分析:

1、据初步推断,死者违章操作自23楼翻越电梯井防护栏杆将水管藏至电梯井内,导致事故的发生,是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本事故的主要责任。

2、项目在过程管理中,虽将工作面有交给电梯公司搭设电梯井内的安全防护架及隔层防护,但未对电梯公司搭设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另一重要原因,项目负主要管理责任。

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依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中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本次事故的责任人处理如下:

1、事故项目项目施工员陈xx对本次事故负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停职反醒一个月,处罚20xx元(每月从工资中扣除500元,连续扣四个月)。

2、事故项目项目安全员李xx对本次事故负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处罚1500元(每月从工资中扣除750元,连续扣两个月)。

3、事故项目项目经理杨xx对本次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撤销其项目经理任职资格,在一年内不得再任项目经理,给予5000元经济处罚(按月从工资中扣800元,扣完为止)。

4、事故项目技术负责人张xx对本次事故负安全技术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处罚1000元(按月从工资中扣400元,扣完为止)。

5、公司分管安全王xx负总的安全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处罚1000元(按月从工资中扣400元,扣完为止)。

反思的几个问题:

1、如何加强工人的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防范意识是搞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保证,现在的工人不是以往的学徒工,而是提起裤腿就是师傅了,有的连基本的素质都达不到,也许很多人会说,你企业应该培训呀,是的,但是建筑行业工人流动的无序在目前是个不争的事实,一个企业的力量是有限的,虽然说建委这几年通过加强劳务管理,也办了不少上岗证,但因缺乏统一的协调,安全教育只是一笔带过,起不到实际的效果,因此如何统一规划建筑工人的安全上岗问题,是我们应该锲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2、作为建工公司在工伤事故中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按市场经济体制来分析,建工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单位,他应当为其所获得的利益承当必要的风险,按管理层和操作层相分离的原则,施工企业将一定的业务承包给建工公司后,建工公司必须为其承接的业务的质量、安全、进度负责,也许,有人要说,他才收取3—6%的劳务管理费用,他有能力承担这个风险吗?我认为,这不是症结之所在,而在于如何来定位建工公司,他应当承当什么责任,至于赔偿的问题,我想,可以引入风险管理,用保险的意识规避可能预期的损失。不然,如果在座的都可以去开一家无任何风险的公司,我想大家肯定都会去开。

3、工人违章操作应当承当什么责任?我国是一个遵从大陆法系的国家,工伤赔偿原则按无过错原则进行赔偿。

4、安全管理体制问题,在目前的环境之下,以往的安全管理手段和管理体系是否适合目前的需要。

xxx

20xx年x月x日

事故检讨书 篇6

安全事故反思

我们常说紧绷安全弦,长鸣安全警钟,确保自身的健康与安全。然而,一系列血的教训却历历在目,看着让人痛心,说着让人悲哀,提起让人揪心。每逢至此,我不禁扪心深思,安全事故难道真的不能避免么?

提起安全,人们都明白它的重要性,但这半年来发生在公司身边的5例安全事故却令人痛心,其中还有一齐死亡事故,一个健康鲜活的生命刹那间化为乌有,给个人、家庭、企业带来巨大损失。但静下心来想一想,事故发生后,我们就应怎样想?出了事故我们就应如何应对?从每一齐事故的发生我们能够看出,事故之所以发生,它与违章作业、职责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现场管理有漏洞都有直接关系;我们要做的就是要理解教训,把心里的压力转变成我们工作执行的压力,将压力有效地传递下去。

一、首先要将“安全就是命”的根本理念真正让大家共知、共享,要唤起我们每名员工安全的意识。

还要真正将我们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一名员工的思想、意识、操控、行为;真正做到本质安全,不能麻痹大意凭侥幸;总之,我们要改变传统思维,做到安全工作精细求细,如果稍有大意、必然出事。发生的几起轻伤事故不就因为员工未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去执行、未及时发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自我不注意、不留意而造成的嘛!这次发生的机械伤害而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一系列原因事件相继发生的结果。而在这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最为关键的。而经过调查发现,90%的事故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这种“人因”问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最主要原因。只有透过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才能有效的解决这种“人因”问题,实现安全生产。凡是预则立,不预则废,“以人为本”。切实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不断强化员工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才能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实到位,才能有效的遏制和减少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二、是要提高我们每名职工的安全认知潜力。

要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的严肃性、严厉性,认识到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否决一切的极端重要性。只有境界提高了才会真正重视起来,才会将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实,去全面履职履责。要想不被安全否定,我们的管理就要有高度,要严格落实“安全发展”的要求,抓好“人、机、物、环”四种隐患的排查,打击不安全的行为。

三、是必须要做好各种隐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

要把无事当有事,无中找有,小题大做。排查隐患很重要的是要细致,必须要有细之又细、慎之又慎的心,不采取细致全面的方法、手段就可能对问题视而不见,就可能对发现的问题解决不了。必须要建立全面细致排查隐患的长效机制。

四、要解决人的思想、行为、习惯等问题。

从认识上下功夫,充分调动人用心性,杜绝懒惰。公司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其实更是我们对规律、人力缺憾的总结、浓缩。我们就应充分认识到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认真遵守,严格执行,从思想上重视。——不为别的,只为自我。

总之,我们要用血的教训唤起每名员工保护生命、珍惜健康的意识,教育每名员工不能违章,不能图侥幸、怕麻烦,要按照标准、按照规范,实实在在地抓好自我的安全。安全就是命,我们要将安全文化理念渗透作用于每一名员工,构成大家的广泛认同,做到全员共知共享。我们要透过培育、引领、渗透使大家切实认识到,抓安全是为了自我,是为了自我家庭幸福,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怎样做才是安全的,促使员工发自内心地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事故检讨书 篇7

您好!

o月x日中午x时,我驾驶单位车辆(牌号),因操作不慎,造成事故,发生车辆事故后,不但给本人及同事带来痛苦,而且给单位带来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损失,干扰了单位正常工作,同时也影响了良好形象,在此我做出深刻的检讨。

一、事故经过

(此处省略20xx字)

二、事故结果

(主要是造成了多少损失,双方协商解决问题的结果,此处省略500字)

三、造成事故的原因

通过这次事故,我重新反思了自己,认为自身在平时开车的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思想上麻痹大意。在平时工作、生活的过程中,对别人行车违规行为,指责得多、批评得多、教育得多,但是自身却缺乏对交通安全的自我学习和警示教育,没有充分认识到行车安全的重要性,更没有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作为,这说明我带头安全行车规范意识不强,而且还存在知法犯法的现象。

二是行为上自控能力差。在平时开车的过程中,经常淡忘“安全”二字,由于自身在性格方面较为急躁,所以,开车过程中容易出现情绪波动,脾气急躁,开快车、开赌气车的现象,从而发生车辆安全事故。

三、能力上驾驶水平有限。我于取得驾驶执照,驾龄不长,自身驾驶技术并不是很过硬,在平时行车过程中,处理车辆安全突发状况时,由于驾驶经验有限,导致行动迟钝、反应慢,遇到险情心慌意乱,不能果断处理而发生车辆事故。

四、今后改进措施

自古就有“防为上、救为次、戒为下”的明训,而车辆安全是我们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人人、事事、时时,尤其是关乎到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我将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在今后的行车工作中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自身行车安全教育。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我将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道路交通法规、安全行车常识、典型车辆事故剖析等内容的学习,切实吸取事故案件的惨痛教训,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使事故“止之于始萌”,以“我的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有责,单位安全我尽责,出了问题严查责”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车辆安全意识,提高自身在安全行车过程中的敏锐性,打牢遵章守纪的思想基础。

二是加强自身行车安全规范。在日常过程中,加强思想、技术、行车状况的自我剖析,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增强自身安全行车的自我约束力,牢固树立不开“英雄车、霸王车”的思想。同时,履行好职责,增强自身职业道德观念,提高依法行车、安全行车的意识,维护良好的形象。

三是加强自身行车安全管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是我们开展日常工作的重要工具,除了自身思想、行车意识方面的问题需要纠正外,我还将严把车辆性能关,充分利用早晚之机,坚持每天对车辆的性能进行检查,认真做到出车前有检查,归队后有保养的习惯。同时,加强驾驶技术培训,对于日常开车过程中不好的行车习惯坚决摒弃,逐步积累驾驶经验,提高驾驶业务水平,做到防范于未然。

四是加强自身行车安全监督。没有监督就没有制约,我将牢记此次事故教训,加强对行车安全的自我监督管理,同时,将车辆安全运行情况形成一种监督链,对同车、同事之间相互进行监督,凡发现车辆有问题和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我会做到和同事之间的相互提醒或者制止,避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

对于此次事故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希望同事们能引以为戒,吸取我的教训,加强行车安全。同时,身为一名,要从自身做起,下一步,我将严格遵守交通法、道路安全法,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时刻牢记“安全来自警惕,事故源于麻痹大意”的经验教训,通过经常不断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达到“警钟常鸣”,增强自身对安全行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事故检讨书 篇8

20××年2月21日零点班,凌晨1时30分,付井绞车制动油压力低,绞车不能启动,2时20分修好,影响生产时间50分。

20××年2月20日20时20分,15#煤给煤机减速机第三轴断裂,直至20××年2月21日凌晨2时整才修好,影响生产时间5小时40分。

20××年2月20日中午3点钟左右,机电科几名人员去风机房切换风机,1号2节风机,叶轮周围镶嵌的H62黄铜脱落鼓起,与叶轮发生摩擦,导致风机不能正常启动,直到20××年2月21日中午3点钟左右,风机切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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