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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合同(汇总9篇)

结算合同(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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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元,季度结算。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三个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宽带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交_元作为押金,合同终止时,费用结清后予以退还。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房租租赁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算合同 篇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协调一致,订立本结算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要

乙方团队到甲方参观,以专门卡片换取条码门票,甲方同意用卡片每月统一结算付款(专用卡片票样见附件一)。

第二条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______元作为结算保证金,以保证乙方按时与甲方结算、汇款。

第三条结算日期

乙方须于每月1日至5日内(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顺延)按时到甲方票务科结算,并于每月10日前按结算发票的金额给甲方汇款。

第四条乙方的资质及承诺

4、1乙方必须是具有旅游经营资格的主体。

4、2乙方所用卡片必须盖有单位公章,填写团队名称、日期、陪同签字,人数应大写,以上所填内容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卡片,甲方有权拒收。

4、3甲方票价若有变动,乙方应根据文件规定变动之日起,以新的票价结算。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

甲方因系统升级等原因不再使用专门卡片换取条码门票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的保证金在抵扣未结算、未汇款的金额之后,甲方须予以退还。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若不能按时结算、汇款,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卡片,改收现金,同时甲方使用乙方的保证金进行抵扣。

6、2乙方若逾期结算、汇款,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未结算款总额的3‰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需续约,乙方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甲方提出重新签订参观券结算合同,是否续约由甲方在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时间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A、提交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合同效力及其它

10、1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0、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法人公章):______乙方(法人公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结算合同 篇3

甲方(信用社)全称:

乙方(存款人)全称: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乙方提出的申请,甲方同意为乙方开立 专户 存款账户(□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户名为:账号为:。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现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承诺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其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效力。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包括获得所有必要的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批准)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约束力的效力。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关开户资料;

2、按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

3、按规定使用支付结算工具;

4、按规定支付服务费用;

5、及时与甲方核对账务;

6、销户时交回开户许可证、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和结算凭证;

7、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开户资料的变更或账户的撤销。

第五条由于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而造成的资金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1、及时准确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2、依法保障乙方存放在甲方的资金安全,对单位客户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及相关资料保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甲方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3、及时与乙方核对账务。

第七条甲方因违反上述义务给乙方造成资金损失,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第八条为保障乙方账户资金的安全,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对账制度。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对账方式分为余额对账和交易

明细对账,对账周期分为按季对账和按月对账。并提供以下对账服务供乙方选择;

(一)纸质对账单

当甲方定期提供满页(或未满页)分户账对账单和“余额对账单”时,乙方可选择以下方式获取纸质对账单:

1、通过在甲方营业网点的柜面领取;

2、通过甲方邮寄对账单方式获取。

(二)网上银行对账

甲方通过网上银行向乙方提供对账信息,乙方通过网上银行对账的账户须为网上银行注册账户。

第九条乙方选择纸质对账单对账的,应在收到“余额对账单”后的15天内将对账回执加盖预留印鉴及单位对账经办人员名章后返回甲方,如发现账户余额不符应及时向甲方查询。乙方在收到“余额对账单”15天内未返回对账回执或对账信息的,甲方视同乙方核实无误并默认对账数据正确,由此产生的账户余额不符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乙方选择邮寄方式进行对账,甲方以邮局出具的寄出回执单为证明,视同对账信息已送达。

乙方选择网上银行进行对账,在系统运行正常的情况下,甲方视同对账信息已送达,乙方应在网上银行提示对账后及时反馈对账信息。

第十条乙方需要改变对账方式、对账周期或对账单寄送地

址时,须及时以正式公函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对账不及时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情况可到乙方进行面对面对账,乙方应如实向甲方对账人员提供账户交易明细。如乙方账户的月均存款余额(以上年为基数,按年调整)低于1万元(不含1万元),甲方只向乙方提供满页分户账或根据乙方要求提供未满页分户账(账户交易明细)进行对账,甲方不再向乙方定期发送余额对账单。

第十二条协议的解除

乙方在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可以随时申请销户,甲方在为乙方办理销户手续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果违反本协议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损失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保密

甲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乙方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乙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五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甲乙双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继续履行。

第十八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双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九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一式 2 份,各方当事人执 1 份,具有相同

法律效力。

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协议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协议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2010年12月17日2007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年12月17日

结算合同 篇4

二零xx年上半年我部门在公司各位领导的关怀指导下,在各部门的配合协作下,在部门员工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年前编制的预算部年度计划和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为了更好的完成今后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炼精华。现在,我将过去半年部门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部门建设

在目前的具体工作分配中,由张晓菲负责审核所有预决算并统筹规划部门工作,xx负责二期11层楼栋相关预算,xxx负责二期18层楼栋相关预算及零星工程审核决算,xx进行相关协助。其他部分预决算采取团队协作模式共同完成。前期让xx在预警中心施工现场熟悉施工工艺、流程,从具体的工程实务中学习知识,同时为公司后续的人才培养打好基础。

部门注重职业素质的培养。要求部门人员积极主动地组织、完成工程预决算编制及工程成本控制任务,同时时刻关注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和进度,保证预决算工作的准确性并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今年以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改善和进一步的完善,部门人员要积极适应这种情况,以公司的各项现行的规章制度和预算员的职业道德为准则加强工作责任感,及时做好自己的各项工作。服从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在工作中,以大局为重,敬

业爱岗,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做好本之工作之余,能服从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对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能认真对待,不推脱,不怠慢。科学、合理地利用时间,在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协助其他部门和同事开展工作,完成好公司安排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内容

1、上半年我部门及时完成了xxxx楼装修预算编制及对量,促使xx局人员顺利入驻,并与施工单位结算完。

2、完成了对整个xxx二期装饰材料的预算编制及工程量核对,与供货单位签订合同,目前外墙砖等材料已按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进场。

3、完成了对xxx二期市政管网工程的预算编制及合同签订,达到工程进度即可开始施工。

4、工程款支付手续和施工单位月度计划完成情况奖惩手续及时办理。

5、确定了xx公租房的装修标准并完成其相关预算编制及合同签订,目前xx公租房所在标段已全面展开施工。

6、完成了xx局办公室改造的预算编制及合同签订。

7、xx工程配套的垃圾站已完成预算编制和合同签订,达到工程进度即可展开施工。配电房预算编制及对量已完成,施工单位待定。

8、xxx室外消防管网和绿化景观的预算编制已经完成,当前正在审核投标方报价书,不久即可完成合同签订。

三、工作目标

年前订立的年度计划,我部门已完成了上半年对应的工作。针对xxxxxx城工作的展开,我部门年度计划的完成速度将相应加快。下半年部门人员仍需努力工作,并针对以下几点作进一步的加强和提高:

1)保证预结算工作的准确性。这是预结算工作的前提,无论图纸签证等变更多繁复,我部预算人员需始终把准确性放在第一位。我部人员需严格按照合同、法规图纸、签证单等依据结算,并在现场检验实物复核签证单等的真实性及时效性。

2)成本控制是始终不变的中心。预算编制过程中需多考虑各种材料、运输、施工工艺等可变动部分的价格,积极关注、认真考察市场行情,以最合理的价格编制各项预算。

3)提高预结算工作效率。在保证工作准确的前提下,我部门需力争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各分项工程的预算编制、合同签订等必须走在工程进度前面。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合理分配时间,积极主动的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

4)继续深入的学习预算专业知识,多积累与本专业相关的经验,多查相关的预算资料,做到活学活用,理论联系实际,真正把平时学到的东西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能够对预算真正做到精通。

5)明确预算员的岗位职责,按照预算员的岗位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加深对自己所从事岗位的职责的认识,尽快转变自己的观念。

6)作为公司的员工,一切以公司的利益为重,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不做对公司发展和信誉有损害的事情。

7)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工作的时间,除了对自己的工作不断地深入学习外,还要不断补充自己的课外知识,充分利用业余的'时间,使自身素质和个人修养不断得到提高。

8)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个人优点,改正不足,扬长避短,争取更大的成绩,不断地完善自我。

总之,在经营方针上坚持最高的收入,最低的支出。及时、准确、实事求是、把握住定额,控制量。有时遇到一些工作困难,主动思考、积极解决、及时汇报,争取公司的最大利润。

四、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1、加强现场管理人员的成本控制意识,规范和完善现场资料,有利于我部门结算和成本控制。结算时,依据通常为竣工图和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单。施工单位在报送结算资料时,往往仅报送对其有利的部分,工程造价减少部分的资料只能依赖于工程现场的资料登记和记录,希望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对这样的变更或签证能给予重点关注。

2、树立全员成本控制意识。统一思想认识,把“一切为了效益”的意识深深地印在的脑海里。进行必要的宣传,诸如“建名牌工程,创最佳效益”等。使每一位员工都能把工程成本管理工作放在主要位置。

3、提高专业素质,积极组织参与业务相关的技能培训。对于国家新推行的政策、法规、规范及时学习。

下半年我部门将再接再厉,挖掘、发挥部门人员的潜在价值和能力,精细化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为公司严把每笔工程资金的合理结算与支付关口,全面做好我部门负责的预结算、合同工作。发挥部门最大的作用,为公司的发展添砖加瓦。

结算合同 篇5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xxx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餐饮配送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餐饮产品概况

乙方配送的餐饮产品数量、规格、价格和供餐标准等具体详见附表。附表中餐饮产品的具体采购需求数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附表所示价格为餐饮产品综合包干单价,该等单价均已包括(但不限于)餐饮产品加工制作、税金、利润、包装费、服务费、材料费、配送费等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该等价款不因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任何因素而调整。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内,若甲方需乙方继续提供产品/服务的,甲方将发出续订合同的通知,否则,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但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存在未完成服务的,合同期限顺延至乙方完成服务之日。

2、3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乙方每月配合度或甲方满意度调查或项目实际情况随时行使合同解除权。甲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即时停止相关工作。乙方已开始进行或/和完成的相关合格工作,甲方应据实结算。甲方在发出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乙方后至甲乙双方完成结算前,有权要求其他公司为甲方提供餐饮配送服务,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三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甲乙双方于每月日前完成上月餐款对账工作。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经甲方代表验收且签字确认后,乙方应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等额发票。

发票经甲方财务审核无误后,甲方以月结方式,一次性将乙方餐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第条中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转账成功即为甲方履行支付义务完毕。双方约定价款结算的月结日为每月号。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餐饮产品质量、配送服务质量及包装质量

餐饮产品质量

乙方提供的餐饮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以及深圳市有关餐饮行业食品安全及食品卫生的所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标准。

乙方使用的所有原材料应有正规合法的来源渠道,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不使用过期变质产品、不使用无牌无证产品。甲方指定乙方使用的大米为品牌,面粉为品牌,食用油为品牌。

乙方应保持厨房、配餐中心操作间内的场地清洁卫生,配餐结束后乙方应将餐具用品、剩饭、剩菜等及时运离现场,并将配餐现场和餐厅清理干净。每周进行消毒和大扫除,保证配餐间的整洁干净和无“四害”及异味。

乙方需按照甲方代表提出的意见对餐饮产品的质量和口味及时做出调整。

配送服务质量

乙方需保证其提供的餐饮产品配送过程中不会发生污染、变味、变质、受潮、破损、泄漏等影响餐饮产品质量的情形。

包装质量

乙方对餐饮产品所做的包装材料应为洁净、安全、完整、美观的。

以上标准的执行情况乙方均需无条件接受甲方的随时检查。如乙方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将被视为违约。如发生食物卫生安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腹泻、呕吐、中毒等事件,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若因乙方餐饮产品存在质量或安全问题而需进行鉴定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要求鉴定通知之日起5日内与甲方协商共同委托同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若逾期,甲方有权单方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乙方应对该鉴定结果予以无条件确认。因产品鉴定所产生的鉴定费由责任方承担;若双方均有责任的,鉴定费由双方按责任比例共同分摊。

第五条交货及验收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将甲方所需餐饮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甲方指定为履约代表,乙方指定为履约代表;依照双方之交易习惯及方式,乙方履约代表向甲方做出的任何签收行为即视为乙方行为,无须乙方另行确认。

乙方配送至甲方时,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提供的餐饮产品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存在数量、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拒收、退货直至解除合同;因乙方餐饮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予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赔偿,且由此造成延迟交货的,乙方还应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因乙方餐饮产品的质量问题而发生的退货,乙方履约代表应及时签收,而且,乙方应无条件按照甲方的书面通知要求补货,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货款、追究其违约/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履约代表未能及时签收或拒绝签收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而导致其发生毁损或灭失的,概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在甲方履约代表签字确认收货前,乙方应承担餐饮产品所可能产生的一切责任及风险。

乙方配送的产品经甲方履约代表验收后,甲方履约代表在交货单上签字确认即视为甲方完成收货。但甲方该等验收合格、收货确认仅作为乙方申请付款的依据,并不免除乙方对所供产品应承担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按本合同有关约定及国家以及深圳市有关餐饮行业食品安全及食品卫生的所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标准等要求,对乙方食品的质量、卫生、包装、服务质量、进货渠道和现场人员的管理等进行随时检查,并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内容进行整改。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意见调整包括但不限于餐饮产品口味及服务方式等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提供的产品/服务。

有权根据乙方每月配合度或甲方满意度调查或项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合同解除权。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除跟据乙方实际工作结算外,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甲方义务

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乙方权利

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结算餐费。

乙方义务

乙方须提供合法的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并将复印件(盖章)交由甲方留档。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须将乙方人员的身份证、技术等级和健康证等资料提供给甲方审查,并将复印件(盖章)交由甲方留档。

乙方必须按照双方约定的菜式、份量、时间、地点和份数配送快餐。

乙方须保证其提供的餐饮产品卫生,安全。

乙方人员在工作时须统一穿工作服、戴卫生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乙方在甲方现场服务的人员需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听从甲方的指挥。

乙方在服务期间,应加强对甲方员工的口味评估及满意度调查,保证其提供的餐饮产品符合甲方员工的要求。

乙方跟进甲方员工厨房内部操作区,应严格遵守甲方员工厨房的水、电、燃气管理制度/使用规范。乙方使用甲方员工厨房,应对甲方所有的设备(详见附件:《甲方设备清单》)及乙方提供设备进行区分(详见附件:《乙方自供设备清单》)。乙方应妥善使用甲方设备。合同期内,乙方自供设备由乙方自行维护。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乙方撤走其自供设备。

第七条违约责任

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即属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册;同时,甲方还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餐饮配送(包括但不限于:餐饮产品不符合本合同及甲方质量要求而甲方拒收、退货、换货等)或未提供有效发票的,每延迟半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天餐饮产品总价款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延迟达两小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天餐饮产品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或罚款、财产损失费、诉讼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交通费等;下同)。

若乙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导致甲方承担相关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或罚款、财产损失费、诉讼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交通费等)。

乙应负责甲方提供其使用的设备的日常维护。若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甲方设备毁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若前述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由此所予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若甲方无故延迟付款,甲方应按每延一日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延迟部分的逾期违约金。

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乙方违约情形外,因乙方其他违约而致使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若前述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由此所予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若乙方餐饮产品因存在侵害其他第三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知识产权、经销代理权等)的情形,致使甲方遭受相关主体索赔或处罚以及被采取限制性措施的,乙方应赔偿由此所予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或罚款、财产损失费、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公告费、交通费等),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的书面索偿通知后5日内予以全额赔偿;逾期,则乙方还应按每延一日以应偿付额千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违约金。

上述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以及其他费用,若乙方尚未与甲方进行结算,则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结算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额度。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火灾或其他天灾、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尽可能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地告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时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其他适当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对方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及其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解决期间,不涉及争议之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项下的书面通知、产品价格清单、产品采购投标文件(如有)、产品采购中标通知书(如有)、甲方设备清单、乙方自供设备清单以及与合同履行相关的文件等均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除有特别约定外,附件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本合同项下有关书面通知的送达方式为:或由甲乙双方履约代表或授权代表直接交付签收送达;或传真送达,自一方发出传真之次日视为已送达;或由通知发出一方根据另一方于签订本合同时所提供的地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交送达,特快专递一经签收(不论签收人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即为有效送达。任何情形下,特快专递寄出满4日即为有效送达。若任何一方的联系地址发生变更,须于变更发生后10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所引致的一切责任概由其自行承担。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确认:本合同文本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所共同确定的电子文档打印文本,本合同条款不属于由甲方或乙方单方提供的格式合同条款;本合同系在甲、乙双方所有条款含义理解一致并接受的前提下共同签署。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结算合同 篇6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xxx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依照《xxx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签订如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栋楼)。

四、进场时间:定于年月底前(以进场通知书为准)。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图纸以内的全部内容)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

六、承包内容:土建、水、电、暖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七、施工工期:自接到开工通知书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有效工期为天。

八、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九、工程造价:本工程投资额约亿元人民币。

十、结算方式和计价标准:

1、土建、装饰工程造价和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按照现行《xx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xx年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和《xx建筑工程计价清单》,取费类别按工程类别。

2、预算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书及现场工作量签证单据实结算。

3、工人工资单价:执行35元/工日。

4、施工措施费按取费标准的60%计算;

5、规费双方按规定各自缴纳,双方积极做工作力争享受最优惠政策。

6、材料价格确定,甲乙双方共同考察市场,确定材料质量和价格,由乙方组织购进,甲方在工地上比对材料数量并在购料单据上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

7、乙方对甲方同一经营的材料在认可质量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使用。

十一、付款办式:

1、本工程全部由乙方垫资建设,从工程开工开始计算,20个月后连本带息由甲方一次还清,到期不能还清,按所欠总额的1%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所建房产可全权拍卖处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息计算从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开始计算,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扣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结清。

十二、协议履约金的支付与返还

1、自签订承包协议之日起两日内,乙方先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万元,待招标结束正式施工合同签订后转为工程保证金。

2、协议签章、财务手续办完生效、甲方对乙方公司进行考察(公司、工地等),待甲方考察结束认可后,甲方会同招标代理公司拟定招标文件及合同,双方认可后正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待工程完成主体时,返还乙方工程保证金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后,甲方在15日内返还给乙方剩余部分保证金。

4、具体事宜以正式施工合同为准。

十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组织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并负责及时签证。

2、负责三通一平,提供材料堆放场地。

3、按乙方提供的进度报表及合同相关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协调施工期间的各种外界干扰。

5、施工期间配合乙方积极协调交通、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关系,确保不影响乙方施工。

6、施工期间如有变更应提前五日为乙方出具变更通知书。

十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参与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组织施工队及施工机械并作出施工进度计划。

2、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出具的变更通知书进行施工。

3、负责各种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待工程竣工一个月内移交甲方。

4、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盗,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5、在施工中由于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各种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及损失。

6、对于见证取样的材料,如:钢材、承重砖、防水材料等在进场前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材料试化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购。

7、按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做到文明施工。

8、乙方必须参加公开竞标,同等条件保证乙方中标。

十五、违约责任

9.每次支付工程款时,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由主管施工员(工长)签署完工(竣工)验收单并经相关人员、项目经理审核确认或由甲方派驻工地代表直接签署完工(竣工)验收单,经甲方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确认批准后方能(生效)支付。

10.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票据,乙方应在甲方的监督下合理使用工程款,不得挪作他用,以确保工程施工需要。

11.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其额度不超过已完成合格工程价款(发包人支付)的%(其中预留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工地保证金各%),当工程竣工后或确认满足本协议约定的工期、质量及达到级文明工地时,且未发生安全事故,分别支付预留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款(保证金)。

12.甲方只有在收到发包人相应的工程款(保修金)后才能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非甲方原因不能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保修金)时,乙方不能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催收且须保证连续施工。

七、乙方采购材料

1.本工程的材料(发包人供应的除外)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必须按照发包人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

2.材料在使用前,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竣工验收及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确认天之内,乙方向甲方(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套,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发包人和工程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承担因自身资料不合格或不及时提供所造成的损失。

2.甲方依据经发包人确认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书),按实与乙方进行工程造价的结算。

九、质量保修

1.乙方承包的工程内容均属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为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保修期。

2.保修金额为工程价款的满后返还乙方。若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天内派人无偿修理,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甲方(发包人)可委托他人修理,其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由乙方承担保修结束后可能产生的施工质量而导致的甲方责任。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严格总包合同所约定的全部内容、甲方的责任、义务及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内容、责任、义务,在施工中无法保证其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和顺利实施,损害甲方形象,甲方有权收回工程,终止协议,另行组织他人施工,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对不服从甲方(监理、发包人)管理的乙方施工人员,甲方有权提出处理意见直至将其清出现场。

3.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发包人)支付完工程价款(不含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5.本协议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结算合同 篇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结算(预算)的审核(编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委托项目: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受托业务范围、内容:所有项目内的结算审核

第一条受托人依委托人的委托,对项目的结算(预算)进行审核(编制)。

第二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公平、公正。

第三条委托期限自20xx年7月17日至20xx年月日止。

第四条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预算编制或者施工结算审计审核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2、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需要外出调查、取证的,费用由委托方负责;

3、因委托方原因影响审计审核(预算)工作时间的,受托方不承担责任;

4、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受托方结清服务费。

第五条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受托人有将委托项目实施情况向委托方通报和报告的义务;

2、依照法律、法规,对委托项目实施必要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3、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行业准则,保护委托方的商业机密和经济信息;

4、非委托方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必须由委托方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证;

6、按照约定时间完成业务,出具相关报告书。

第六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委托项目审核后的工程造价的‰计收基本审核费,按该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核减(核增)总额的%计收效益审核费(编制标底、预算时,按该项目工程总造价的无‰计收标底、预算编制费);

2、双方签定本业务协议书时,委托方须预交无元审核费(标底、预算编制费),在受托方交付审核表及资料时委托方付给受托方审核费的80%(含预交审核费),其余部分待出具报告书时一次结清;编制标底、预算时,在受托方交付标底、预算书时委托方一次付清受托方标底、预算编制费。

3、支付方式:双方约定的服务费用结算支付方式为转帐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方式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1、因不可抗力或出现不可预见的事项,致使委托项目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如期完成的,或者需要提前出具报告书的,双方在客观、现实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2、本约定书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

3、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第十条本业务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受托方出具报告书,委托方结清服务费后终止。

本业务协议书一式五份,委托单位执三份、受托单位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算合同 篇8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20__年4月签订《食堂承包经营合同》一份,现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协商一致就提前结束合同,达成以下结算、撤场协议:

一、甲乙双方定于20__年月日终止《食堂承包经营合同》;

二、乙方必须在《食堂承包经营合同》终止前按照甲方要求做好食堂各项日常餐饮服务工作;

三、乙方于20__年9月4日撤场,按照甲方要求将餐厅交接给甲方;餐厅小卖部继续由乙方经营至所有款项结清为止,乙方必须诚信经营,不得私自提高商品价格,结算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乙方小卖部的经营权;

四、甲方必须于20__年9月11日之前结清乙方所有餐费;

五、乙方必须与甲方做好食堂设备清点和交接工作;

六、乙方必须做好内部各项劳资结算工作;

七、乙方必须做好食堂各项卫生清洁工作;

八、乙方承诺,退场前所有设备商、材料商和人员工资全部结算完毕,承包期间乙方拖欠设备商、材料商、人员工资等欠款或薪资与甲方无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结算合同 篇9

甲方(存款人):

乙方(开户银行):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甲方提出的申请,乙方同意为甲方开立存款账户,户名为,账号为。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现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理所有支付结算业务。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关开户资料,并保证开户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

2、按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

3、开户资料变更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通知银行;

4、按规定使用支付结算工具;

5、按规定支付服务费用;

6、及时与乙方核对账务;

7、销户时应交回开户许可证、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和结算凭证;

8、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开户资料的变更手续或者账户的撤销;

9、甲方自行承担因违反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和未正确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的资金损失。

三、乙方的义务:

1、及时准备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2、依法保障甲方的资金安全;

3、依法为甲方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

4、及时与甲方核对账务;

5、因违反上述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6、乙方在为甲方办理销户手续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

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六、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按照有关规定账户开立需要人民银行核准的,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人民银行核准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延伸阅读

结算合同8篇


结算合同【篇1】

发包人(甲方):成都市成华区东郊企业生活区危旧房改造惠民工程指

挥部办公室

承包人(乙方):

甲方于,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签订本结算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锦绣东方一期5栋维修。

1.2工程地点:锦绣东方。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价款及支付

乙方及审计单位认定的《工程结算审查定案表》,本工程结算价为 元,大写: 。

2.2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15日内,支付乙方本协议价款的97%,即 元,余款 元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三、工程质量保修

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1年,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本次电缆维修所提供的材料的及其施工的免费维修。

四、其他

4.1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4.2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4.3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4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5本合同附件为:工程结算审查定案表。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结算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开立个人结算账户人

乙方:_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个人结算账户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借记卡开卡时,借记卡及其主账户将自动确认为个人结算账户;借记卡销卡视同个人结算账户销户。

第二条乙方承担以下责任

依法保障甲方的资金安全,并依法为甲方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扣划。

及时、准确地办理甲方的资金收付业务,为甲方提供账务核对、挂失、临时挂失和更改密码等服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乙方不能从公共渠道取得的有关甲方的信息,均构成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除非为履行本协议项下规定的义务之目的,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许可使用该保密信息。

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三条甲方应保证开户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不得凭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乙方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甲方以临时身份证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在临时身份证到期前,携正式身份证到乙方营业网点,修改账户资料中的证件内容。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变更手续。

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四条甲方开立个人结算户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开立借记卡和存折账户应预留密码。甲方收到借记卡时应当面确认借记卡完整无损,及时更改密码并妥善保管。

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质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质物或将质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应采取拍卖的方法处分质物。

第五条甲方开立个人支票户,应本人办理并预留签章,乙方根据签章为甲方办理业务。甲方遗失或更换预留个人签章的,本人应出具经其本人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在其开户网点办理。

第六条甲方应定期主动与乙方核对账务。甲方发生账务后应及时通过银行提供的柜台、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自助设备等设施核对账务,如有异议应及时向乙方提出。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质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登记、公证费及质物的_____、运输、仓储、保管、估价、维修、保养、处分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支付或偿付。

第七条甲方应了解并同意以下做法

借记卡开卡时,借记卡及其主账户将自动确认为个人结算账户;借记卡销卡视同个人结算账户销户,与借记卡关联的活期账户自动转为储蓄账户。

质权人给予出质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

借记卡及相勾联的活期账户均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第八条正在办理代发工资、消费信贷扣款、代缴费等结算业务的个人结算账户不得销户。借记卡如有相关联的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或开放式基金交易账户,不得注销。

本合同的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

第九条甲方应承担因未遵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本协议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以上内容如发生变更,乙方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乙甲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工程承包给乙方做工程预结算(含报进度)。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预结算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协商结果。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工程预结算协议书。

一、工程预结算项目:

甲方将委托乙方承担下列工程预结算(含报进度)。

1、工程按总承包合同的所有内容(含土建、含管道安装、设备安装等)。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实际建筑面积详见施工图纸。

3、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_按合同约定工期为______天。

4、工程合同价暂定为:_________________按合同价约定为______元。(以竣工结算价为准)。

5、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工程预结算(含报进度)费按土建工程结算总造价的千分之计算。其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竣工结算价_____/1000。其他工程(管道、设备安装等)结算总造价的千分之计算,其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竣工结算价_____/1000。本费用包含与预结算相关的所有费用,其他任何费用不再另计;

二、甲方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应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图纸、承包合同书(复印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图纸变更、甲方更改通知单、工程签证(内容)、竣工资料、工程联系单、材料单价确认单给乙方,以便乙方做为工程结算的资料依据。

2、甲方及时提供业主所发的工程指令单、设计变更指令单。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确认的验收资料记录。

3、甲方需在每月的日支付乙方咨询费用万元至该工程预结算费用的.%,余下%将在工程竣工结算和业主确认总造后支付,价如逾期支付,将以每日1%收取逾期费用。

三、乙方的职责:

1、每月25日前完成当月所完成工程预算书编制、并与业主咨询公司确认当月进度款工程金额、以便做为工程进度款拨付的依据。

2、办理工程签证;

3、跟踪预结算工作,配合甲方提供其他需要的预结算资料;

4、工程竣工之日起二个月内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书并上报给甲方。

5、如果甲方再另外增加工程项目(修改方案、修改图纸除外),则每月咨询费用由甲乙双方再协商解决。

6、乙方应按竣工图纸内容及要求完成编制工程结算书。

四、本工程预结算合同书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工程竣工结算和业主确认总造价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结算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了方便于乙方核对数字,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先取得“_________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以下简称“发票”)后付款的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为了确保甲方开具给乙方的发票不被人冒领,乙方每次领取甲方的发票时,均需出具领取发票函(格式见附件一)并附有签名式样。领取发票函均要盖乙方的公章,每张函自签发之日起____天内有效。

第二条 乙方须在每月____日前至甲方签领发票,不得以未签领发票为由延迟或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三条 甲方提供发票的汇总表是以通知单格式为准。

第四条 乙方所指定人在领取发票时,应核对所领取的发票与通知单是否一致,若无异议,将在登记表上登记相关项目。

第五条 乙方承担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领取发票后遗失的一切责任。乙方不得以遗失发票为由而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六条 乙方应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____天通过银行转账将相关费用如数的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 乙方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对发票有异议须在____天内提出,否则,甲方将按发票汇总表上所记录的金额进行结算。若发生异议,将对无异议部分的发票进行先付款,后才对有异议部分的发票协商解决。

第八条 乙方只有在结清上一次领取发票的款项后,才能领取新的发票。

第九条 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的操作规程领取发票,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此协议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协议书为《费用结算协议》的必需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是费用结算协议的附件,其效力一样。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算合同【篇5】

甲方(存款人),_________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根据XXX和甲方提出的申请,乙方同意为甲方开立_________存款账户,户名为,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现签订协议如下,第一条 甲乙双方承诺遵守支付结算办法、XXX、XXX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理所有支付结算业务。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1.其保证所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包括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1.按照XXX的要求提供相关开户资料;2.按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3.开户资料变更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通知银行;4.按规定使用支付结算工具;5.按规定支付服务费用;6.及时与乙方核对账务;7.销户应交回开户登记证、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和结算凭证;8.按照XXX的规定及时办理开户资料的变更手续或账户的撤销;9.甲方自行承担因违反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和未正确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的资金损失。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1.及时准确办理支付结算业务;2.依法保障甲方的资金安全;3.及时与甲方核对账务;4.因违反上述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甲方在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可以随时申请销户,乙方在为甲方在办理销户手续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第七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如果违反其在本协议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予以赔偿。第八条 保密乙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甲方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一)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继续履行。第十二条 后继立法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按照有关规定账户开立需要人民银行核准的,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人民银行核准后生效。第十四条 其它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返

结算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于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了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双方的劳动关系随之终止。

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归还属于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办公用品、电子文档以及其他一切物品,并按甲方要求妥善办理工作业务移交手续。乙方提供税务机关认可,且甲方可以接受的全额劳务费发票。

3、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乙方办理完本协议第2条所述事项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保密约定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获取的文件、资料、表格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技术资料、图纸、客户名单、合作情况、价格、营销、员工薪酬等,无论是口头、书面的或是电子文件形式的,无论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均必须遵守保密约定。

4、乙方在甲方的最后工作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也结算亦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社会保险金、公积金于次月缴交。

5、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保证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信息,乙方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保留或带离甲方经营场所。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甲乙双方任何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

7、本协议书壹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另外壹份用于办理退工手续。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结算合同【篇7】

中国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通用3篇)依法保障甲方的资金安全,并依法为甲方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

乙方: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开立个人结算账户人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乙方不能从公共渠道取得的有关甲方的信息,均构成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除非为履行本协议项下规定的义务之目的,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许可使用该保密信息。

第二条乙方承担以下责任

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个人结算账户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条 甲方应保证开户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不得凭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乙方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甲方以临时身份证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在临时身份证到期前,携正式身份证到乙方营业网点,修改账户资料中的证件内容。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变更手续。

及时、准确地办理甲方的资金收付业务,为甲方提供账务核对、挂失、临时挂失和更改密码等服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乙方不能从公共渠道取得的有关甲方的信息,均构成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除非为履行本协议项下规定的义务之目的,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许可使用该保密信息。

条 甲方开立个人支票户,应本人办理并预留签章,乙方根据签章为甲方办理业务。甲方遗失或更换预留个人签章的,本人应出具经其本人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在其开户网点办理。

第三条甲方应保证开户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不得凭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乙方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甲方以临时身份证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在临时身份证到期前,携正式身份证到乙方营业网点,修改账户资料中的证件内容。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变更手续。

条 甲方应定期主动与乙方核对账务。甲方发生账务后应及时通过银行提供的柜台、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自助设备等设施核对账务,如有异议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如果甲方从交易发生日起3个月内(以自然日计算)未对账户信息向乙方提出疑问,则视为对交易记录无异议。

第四条甲方开立个人结算户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开立借记卡和存折账户应预留密码。甲方收到借记卡时应当面确认借记卡完整无损,及时更改密码并妥善保管。

借记卡开卡时,借记卡及其主账户将自动确认为个人结算账户;借记卡销卡视同个人结算账户销户,与借记卡关联的活期账户自动转为储蓄账户。

第五条甲方开立个人支票户,应本人办理并预留签章,乙方根据签章为甲方办理业务。甲方遗失或更换预留个人签章的,本人应出具经其本人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在其开户网点办理。

条 正在办理代发工资、消费信贷扣款、代缴费等结算业务的个人结算账户不得销户。

第六条甲方应定期主动与乙方核对账务。甲方发生账务后应及时通过银行提供的柜台、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自助设备等设施核对账务,如有异议应及时向乙方提出。

条甲方应保证开户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不得凭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乙方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甲方以临时身份证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在临时身份证到期前,携正式身份证到乙方营业网点,修改账户资料中的证件内容。如有个人资料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变更手续。由于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正确资料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甲方应了解并同意以下做法

借记卡开卡时,借记卡及其主账户将自动确认为个人结算账户;借记卡销卡视同个人结算账户销户,与借记卡关联的活期账户自动转为储蓄账户。

条甲方开立个人结算户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开立借记卡和存折账户应预留密码。甲方收到借记卡时应当面确认借记卡完整无损,及时更改密码并妥善保管。

借记卡及相勾联的活期账户均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第八条正在办理代发工资、消费信贷扣款、代缴费等结算业务的个人结算账户不得销户。借记卡如有相关联的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或开放式基金交易账户,不得注销。

应本人办理并预留签章,乙方根据签章为甲方办理业务。甲方遗失或更换预留个人签章的,本人应出具经其本人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

第九条甲方应承担因未遵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本协议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以上内容如发生变更,乙方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乙甲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合同【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自愿成为乙方交易会员,并已经与乙方签署《入市协议书》,甲方承诺遵守协议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关于结算的细则及收费标准,并承诺按时交纳交易会员年费,交易佣金和其他应交费用。

第三条甲方指定算银行账户如下

用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乙方对甲方在____________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发生的费用进行实时结算,乙方对结算的`过程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第五条乙方在每轮交易结束后向甲方发送结算数据,并保证为乙方的交易结算数据保密,非法定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否则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甲方可委托乙方进行货物交收时的代收代付,甲方严格按照《交收细则》对买卖双方进行货款结算和货物交收。

第七条甲方承诺如发生交收违约,同意乙方按《管理办法》和《交收细则》中的明文规定,对甲方的保证金进行扣罚。

第八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向乙方所在地司法机关申请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结算合同


在许多工作场合中,合同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通常认为,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属于客观事实的范畴,因此在拟定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呢?笔者研究了许多文章,认为“结算合同”非常优秀,相信读者可以从中获得所需的信息!

结算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甲方长期合作客户,且双方已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方便乙方经营,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不多于______万元,每月账期不超过____天的赊款信用,即乙方成为甲方之月结客户。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好的保持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共成达如下条款: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按照销售合同约定的方式发货,并尽力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甲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具有相关的生产销售许可证,是生产厂家合格产品。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及时给予调换。

乙方未付清货款及其他费用时,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停止供货。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向甲方明确采购负责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收货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收货地址:_____________。

若人员或地址变动请及时于甲方联系,若变动后未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条费用与结算方式

甲方每月日向乙方提供本期订购产品的对账单供乙方审核,乙方如对该对账单持有异议的,应自甲方送达对账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如逾期不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如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异议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完成对月结货款的核对和确认。乙方承诺每月货款在日前结清。

若乙方采购商品总价超过________万元,超出部分金额不予赊款,必须立即结算,甲方方给予供货。

乙方应通过本合同签署页载明的银行、帐号与甲方进行货款结算,

否则,视同甲方未收到乙方款项。之前任何形式的结算方式的通知均

终止并以此协议为准。

若有一方员工以个人名义或假借一方名义向另一方提出借款、收款及其他的经济要求,该方应全部予以拒绝,甲方、乙方对这种个人行为不负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以上结算账户、账号如有变化,发生变化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在未收到变更通知书(加盖有效公章)前,乙方不应将货款改汇(转)往任何其它账户尤其是个人储蓄账户,否则,甲方视为未收到货款,恕不承担由此而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乙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方式结算货款的,应经甲方财务部门同意并签章确认。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货款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1)当乙方无法定事由拖欠甲方全部或部分月结货款超过十五日;

(2)乙方在月结协议生效后采购额连续三个月未达到________元/月。

4。5对于乙方拖欠货款及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日支付拖欠数额的5‰作为逾费违约金。

第四条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三十日任一方均无异议终止协议的,协议自动续期,每次续展一年,依此类推。

除按本协议第条之规定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双方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在3日内结清余款,若乙方违约未付清货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日支付拖欠数额的5‰作为逾费违约金。

第五条其它

如乙方经营场所、名称及主体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经营主体如发生分立、合并等变更,乙方需在两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应付款项,同时本协议终止。变更后的主体如需继续与甲方合作,应与甲方另行签订月结协议。

本协议条款未规定的,或者本协议条款的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章):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章):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

结算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法定的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的代表人:

依照《xxx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要求严肃的履行。

第一条工程的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编号: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的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物资供应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____________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程的质量

一、本工程的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应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____,金额_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候,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之内与原设计的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三、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九条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违约的责任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该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应由发包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办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

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

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鹿邑涡之阳府邸

2、工程地点:

3、施工工期:放线后开始挖土当日起计算工期,至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完成止共天;其中正负零以下天,正负零以上标准层每层天,屋面层天,大清包总工期为。(注:总承包合同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日期:__年月日,竣工日期:20年月日)

4、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保证达到基础、主体合同结构标准。

5、安全目标: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有关标准规定施工,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组织施工队伍。

二、承包方式:主体劳务大清包

三、工程承包内容:

1、鹿邑涡之阳府邸施工图所包含的土方开挖和回填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全部施工内容(其中不包括:外墙外保温、防水工程)。所有用于以上施工内容的人工由承包方负责。其中基础结构和主体结构砼构件必须达到合格的要求。

2、设计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纪要所示内容、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工程会议纪要、施工组织措施所包括的工作内容。

3、配合其它承包方进行的预埋件、预留洞口及封堵。

4、按规范规定应考虑的施工脚手架、安全围栏,安全通道,工程周边或空间安全防护脚手架;“四口”、“五临边”防护工作,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的设立等均由承包人负责。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承包人须将外墙防护架留下待工程结束时,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方可将外墙防护架拆除(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协调处理)。

5、分项工程完成后及每道工序施工后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并按指定地点堆放(外运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同时承包人应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6、发包方现场合理工作指令。

7、全部土方开挖及土方回填工作均由承包人承担。

8、包含因雨、雪造成的施工现场积水的排除。

9、人防防护门、地下室侧墙防水保护层、遇水膨胀止水条、止水钢板均由发包人负责。

四、承包范围及内内容

1、发包方供应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钢材、混凝土、砂、石、砖、砌块、人防门、遇水膨胀止水条、止水钢板、地下室侧墙防水保护层),包机械设备(塔吊、垂直运输设备、钢筋、木工、混凝土工所用全部机械、混凝土输送泵、施工电梯与主楼连接防护门、电梯井防护设施等),管理费。用于本工程的小型材料及周转材料均在承包范围内。(如:对拉丝、植筋胶、塔吊预埋件、电焊条、铁丝、铁钉、扎丝、钢锯条、麻线、扫帚、草袋、海绵、胶带、线锤、照明灯管、冲击钻头、棉纱头、机油、纱布、螺钉、钢丝、防水胶布、绝缘胶带、破布、防锈漆、麻绳、长短自攻丝、生胶带、报纸、黄胶带、pvc胶水、砂轮片、金刚片、螺帽、施工规范规定的措施用料,其他低值易耗品等承包方承包范围内所需的小型材料等)。

2、承包方包周转材料(模板、木方、钢管、扣件等)、包小型材料(除主材、地材)、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完场清、包限额领料及消耗、包常用工具等。

五、施工工期

结算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因建设工程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并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和安全,不含现场施工水电。

4、工程内容:________

具体工程内容和范围以设计的施工图纸内乙方报价单所含施工项目为准。施工水电甲方负责。

二、建设工期及开、竣工时间。

1、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后,图纸确认并具备全部开工条件之日起共天(雨天不计入建设工期之内)。

2、因甲方原因(包括变更、增加工程内容、停水、停电等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第三人行为及不可抗力等,含政府行为)而引起停工的,则工期相应顺延。

3、原材料钢材、彩瓦、水泥、砖、沙石、应符合施工图纸,需求方可进行施工。

4、任何原因不计入工期或顺延工期的,需甲方签章予以确认。如乙方无法如期完工,所产生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乙方需支付合同违约金每天元人民币给甲方。延误超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终止工程款支付,追究乙方合同责任并另行安排其他队伍施工。乙方无权追究甲方任何责任,其损失自行承担。

三、单价标准:

现场制作安装钢结构天桥。

四、工程造价

1、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

2、本工程报建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工程造价为直接工程费,不含防火涂料、材料检测费、报建费等。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甲方预付________元。

2。主材料进场,甲方付________元。

3。主体框架吊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________元。

4。天桥整体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合计________元,剩余元做保证金,此款在六个月后一次性付清。

六、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改单(表)是唯一验收凭证。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不付合验收标准之情况,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异议,甲方应及时予以回应并尽快使工程达到验收标准,超出工期的应负逾期责任。

2、竣工验收以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为标准,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

3、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产品存在问题,乙方应负责及时更换,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不能因此影响交付与使用时间。

七、质量保修

坏等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在乙方的保修范围之内。保修期满后如仍需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于施工前办理施工相关手续,保证工程的合法性和正常施工,并提供施工资料给乙方。

2、保证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及清除施工现场障碍等,达到进场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3、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内提交给乙方。

4、委派为工地管理代表,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办理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手续,协调工程内外关系及其他有关施工事项。

5、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竣工验收结算手续。

6、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施工合同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按时开工,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进行施工,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接受甲方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的必要监督,及时向甲方提交开工通知书,在工程完工及时发出验收通知,作好施工进度报表并与甲方工地代表会签。

3、委派等管理及有关其它施工事项。

4、按合同规定的建设工期和质量完工并交付工程。

5、严格按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乙方自身员工受到伤害或致乙方员工以外的第三人损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6、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7、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均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乙方应保证货物完整无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原厂的,是用先进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以及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8、乙方保证其用于施工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以及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乙方须随材料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产品说明书等资料。

9、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施工合同义务。

十、合同生效及文本。

1、本合同自甲方支付第一笔款项(定金)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算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一、依据 精神,特制定本协议。

二、本协议所称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移及产权注销所涉及资产,包括固定资产转让、调拨、捐赠、报废,呆坏帐损失和非正常损失报损及其他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所涉及资产。本协议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列入固定资产科目且单位价值在 以上(含 元)固定资产。

三、乙方划转资产总额共计 元,其中:固定资产 元,股权 元,债权 元,其他 元。具体分类及数额见本协议附件划转资产清单。

与乙方划转资产相关联应由乙方承担义务,不属划转移交之列,仍由乙方负责处理。

四、划转资产方式和内容:根据 省财政厅对 签署意见后下达通知书内容进行划转。

五、划转资产移交:应根据文件要求,及资产不同类别分别明确移交要求并制定划转资产清单作为本协议附件。

1.应收货款:要求移交合同、送发货凭证、债务人欠款明细及依据,催款文件,以及证明双方往来关系函件及其它与此相关材料,包括债务人企业资料、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材料。

2.其它应收款:要求提供证明债权文件。如协议书、支付凭证、催款文件及证明双方往来关系函件及其它与此相关材料,包括债务人企业资料、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材料。

3.担保损失类:要求提供判决书,协议书,代为清偿依据,以及被担保企业资料、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材料。

4.股权类:要求提供投资企业章程,投资凭证及其他股东同意划转书面文件,投资企业基本情况和现状等材料。

5.实物类:要制订实物资产清单,说明实物规格、型号、数量、使用年限及使用情况等原始资料。

六、资产划转后,资产保全与清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资产划转甲方管理后,甲方具有对划转资产全部处置权。

八、甲方权利

1.有权制定及实施划转资产保全与清收方案;

2.有权与债务人达成并签署还款协议、提出及接受调解方案、执行和解方案等;

3.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必要配合。

九、甲方义务

1.妥善管理划转资产,尽最大可能保全与回收划转资产;

2.回收非现金类资产,应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予以变现。变现确有困难,应报财政部门;

3.经清收后仍无法回收划转资产,报财政部门备案。

十、乙方权利

1.有权向甲方了解划转资产保全与清收情况;

2.有权向甲方提出保全与清收建议。

十一、乙方义务

1.协助甲方办理资产过户等有关法律手续;

2.配合甲方做好划转资产保全与清收,包括提供资料,介绍情况,向债务人发出催款通知等,对债务人情况不得隐瞒;

3.根据甲方清收方案,需采取诉讼等手段进行清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合诉讼,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件;

4.资产划转过程中及资产划转以后,乙方不能继续对资产进行任何处置。债权资产乙方不得擅自接受债务人清偿,不得作出任何减免债务人债务承诺及签署任何与此相关文件;股权资产乙方不得擅自进行转让、抵押、担保等处置;

5.资产划转移交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共同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移通知书;通知书应包括债务人名称,欠款类型及金额,资产划转情况,以及要求债务人向甲方清偿通知等内容。债权转移通知书由乙方负责送达对方单位,并取得对方签收回执。股权类资产,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共同向被投资企业发出股权变更通知书,通知书中应包括被投资企业名称、投资额以及资产划转情况,并确认自划转之日起,原乙方投资权益均由甲方享有。股权变更通知书由乙方负责送达对方单位,并取得对方签收回执。

十二、协议生效:本协议经 省财政厅批复同意后生效。

十三、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应先由财政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结算合同 篇5

为进一步开发市场,拓宽营销渠道,增强企业竞争力,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坚持以销售为龙头,以销定产,以销促产,以技术的优势赢市场,以优质的产品保市场;注重高品位的售后服务,注重奖惩机制的建立,以科学合理的结算方式增市场,拿订单;公司根据历年来的市场营销情况,工程项目中的诸多因素,采取任务到人,用户到人;以确保20xx年度8000万元的销售任务为目标,公司与营销员订立合同如下:

一、20xx年营销人员到账指标:

营销到账万元。

二、合同的管理、成本结算及其他规定

1、为了统一管理、统一对外联系、对外协调,对内统一调度生产,每位营销人员所签订的合同、图纸及相关的技术协议必须交公司统一编号、存档。

2、营销部收到营销人员的合同、图纸后,须立即做出合同评审(常规产品原则上按公司所定成本价江苏,详细附后),经生产技术部复核与营销人员对接认可,交财务部(以便结算业务费用),同时下发到车间安排生产。

3、特殊产品(特殊材质)由营销部和生产技术部与营销员核定成本价,做好合同评审工作后方可生产。

4、对于风险性较大的试制性产品要订立生产协议,以明确责任,化解经济风险为目的,必须由营销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生产。

5、营销人员合同的排产,应先内部协调,组织加工,并根据交货期先后由公司内部解决,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协,除急用产品或公司不能生产的,由生产技术部报总经理同意后,选择信誉度高,产品质量好的单位,方可外协(但外协产品营销人员必须与公司共同参与厂商的选择、价格及外协合同的确定)。如外协产品属于半成品或拖回公司发货的,公司将所耗用的实际费用列入成本计算。外协产品一律凭增值xxx到财务入账。

6、如发出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公司与营销人员协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营销人员要积极疏通关系,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如需公司安排人员出差的,需填写人员派出单注明出差原因,报总经理批准。

三、20xx年的结算方式

1、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按销售总额的%结算。

2、经营性产品:营销人员外购产品,公司收取成本及成本价的%,其余为增值部分,增值部分收取%,如需公司垫资的另加%计算,成本部分必须提供产品的增值xxx。不足50%xxx抵扣加收%(含加工费、运输费、包装费等)

四、货款到账到规定:

1、每份合同的产品发出后三个月必须开票结算,如六个月未开票的成本计入个人往来,如开票后一年内货款未到帐的,成本和税金一同计入个人往来。

五、其他方面的规定

1、各营销人员原有市场用户,仍由营销人员负责联系,个人之间不得发生冲突,如有冲突汇报公司协调解决,不得互相恶意竞争,影响企业形象。

2、各营销人员原有的关系单位,如在二年内无业务往来,公司其他营销员订回的合同与原营销员无关(洗煤行业除外)。

3、营销员所提供的外购增值税发票,必须手续齐全,不得虚假。如有虚

假情况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罚款和法律责任由该营销员承担。

4、公司对营销员私自在外生产的产品、质量、交货期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追究其影响公司形象所造成的损失。

结算合同 篇6

买方(甲方):卖方(乙方):库尔勒富惠制冷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采购编号:合同编号:

根据采购谈判结果,就甲方保鲜库,温度要求为-2℃,甲方双方就制冷设备采购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价、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1、

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环境管理体系标准:2、乙方对合同设备质保壹年(含材料)。终身维修。质保期结束,可签订维保合同。

三、交货及安装条款:合同设备应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安装凋试完毕,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安装无法正常运行,则不作乙方违约处理。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合同设备由乙方汽车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实际运输费用已由甲方支付于合同总额中)。 五、设备安装、凋试、检验:1、一切设备由乙方按照合同条款安装完毕后,并报设备说明书包括附件,分别列出清单交甲方验收使用;2、施工图纸由甲方确定,后期如有改动,增加费用另计;3、由乙方负责安装与凋试,并应附上合同及保修卡:4、本次工程的验收工作应于安装凋试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已正常使用,视同验收合格。

六、施工安全责任:根据国家劳动安全有关法规,施工中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责任。

七、质量保证及违约责任: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是经国家认证检验合格全新未被使用的设备,且满足其技术指标。保证五因设计或乙方施工所造成的安全隐患。2、乙方应保证按时交货及完成安装。如延误安装工期(不可抗力除外)或经双方检验存在设计缺陷及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则乙方自延误日起,至安装完成日,每只支付合同总额的3%作为

违约金,如因甲方原因(无法正常供电等)延误工期时每日支付合同总额的3%作为违约金。3、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则自延误付款日起,以到期未付款项为基数,支付每日3%作为违约金,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合格为380V电源,到乙方的配电箱处,免费提供电源、水源等,如不能提供,交工时间另议。5、未履行验收手续,甲方自行开机使用,造成一切后果,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己承担。6、售用服务:人为损坏和不可抗力除外,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乙方必须在72小时之内,排除故障。如因电压过低造成设备出现的一切故障与乙方无关,甲方自己承担。 八、货款结算:1、结算方式转账支票;,2、合同签订后付定金—

—元大写:——,设备到达施工地方托运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安装验收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77921.4元 大写柒万柒仟玖佰贰拾壹元肆角。 九、不可抗力:1、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其中一方被迫停止或改变合同的执行,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七日内,将有关机关证明文件以最快方式邮寄对方;以便另一方检查确定,不可抗力事由终止或接触后,应用电话、传真尽快通知对方。 2、若因不可抗力事由,致使合同终止或迟延履行超过三十天,双方应通知协商解决合同进一步履行问题。

十、纠纷解决: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或是合同执行中出现的争议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友好协商解决应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

十一、合同经双方合法达标签署或盖章单位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应于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1、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所有有关合同内容的未尽事宜,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后作为合同整体一部分,同样有效,3、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设备损坏或丢失,乙方应不高于本合同的价格向甲方提供设备,运费由甲方负担;4、执行合同中双方通信联系应用中文记录。

十三、交工时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库尔勒富惠制冷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盖章):法人代表(盖章): 委托代理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盖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最新购销合同结算协议书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为了促进农产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农产品的需要,根据商业部颁发的《农产品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调,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发共同遵守,鱼购销合同范本。

一、 产品的名称、重量

1、 产品名称: 2、 需求量:

二、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2)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双方约定购销价为人民币 元/㎏。

三、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有效期

壹年,甲方接到乙方电话通知后3天内备货,成鱼由乙方自行前往甲方养殖基地提货,并自行负责运输。

四、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合同范本《鱼购销合同范本》。

2、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由甲乙方商定)。

3、甲方按合同规定交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1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5%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的,甲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5%付违约金。

2、甲方交售的产品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乙方可以拒收。甲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乙方仍然需要甲方交货的,甲方可以延迟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六、其他事项

1、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代表人(盖章):

乙 方

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最新购销合同结算协议书4

合同编号:

供方:济宁常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传真签订

需方:签订时间:20____年 6月29 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执行防爆密闭门质量技术标准要求。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送货到河南永煤集团新乡中心化工厂。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供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孔口验收标准验收,供方提供合格证,达到需方要求 。

六、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专业要求由供方负责(包括门安装的辅助材料)。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付工程总价的 30 %,整体安装完毕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八、解决纠纷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事项: 需方负责地方工地施工协调,本报价不含水、电、配合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注:本合同传真件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购销协议书 篇4

甲方:洪雅县人民医院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检验检疫证明。

二、乙方所售的猪肉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应达的各项卫生指标。

三、如乙方所售出现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经济损失或人员生命健康受到损害,则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价格随行就市,按当时双方协商的价格执行,甲方收到货验收合格付款。

五、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日

最新购销合同结算协议书5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为确保生猪肉入市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

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就生猪肉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品种、数量、价款 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商品发货单为准,且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gb18406.3-20____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

第三条 结算方式□即时结清□定期结算,每 天按商品发货单支付价款。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收取价款。

2、向乙方提供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定点

屠宰单位证明□ 。

3、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生猪肉,并按规定提供其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禁用药物检测证明、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凭证)。

4、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向乙方供货,确保肉身印花与票证相符。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索取甲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2、有权索取甲方商品质量的相关证明,对每批生猪肉进行验收,查验数量、肉身印花与票证是否相符。

对质量有异议的,由交货地点的法定检疫机构鉴定。

3、应具备经营生猪肉的资格和条件,建立健全肉品销售卫生管理等制度,保证生猪肉质量安全。

4、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价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生猪肉不符合第四条第3项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发生乙方拒收或

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

同。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

延超过______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

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

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2023结算合同


你对于起草合同基本内容了解多少?现如今企业办公的方式也在不断变化,合同可以帮助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力,经过周密的考虑趣祝福编辑为您挑选了“结算合同”,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结算合同(篇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账户短信服务协议

甲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账户短信服务客户

乙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营业网点

邮政储蓄银行短信服务业务(以下简称“短信服务”)是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一种对公账户余额变动、余额预警、以及每日余额变动汇总信息服务。当开通本功能的对公账户或指定虚拟账簿发生《对公账户短信通知维护申请书》中甲方选定的短信通知项目时,乙方则按申请书约定将相关信息以短信方式告知甲方。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短信服务业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短信服务,需拥有在乙方网点开立的对公活期存款结算账户,且是中国移动通信公司、中国联通公司、中国电信公司等电信运营商能够接收中文短信的手机。

二、甲方在《对公账户短信通知维护申请书》中选定的服务项目,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应及时以短信方式告知甲方定制的信息,短信显示账户交易时间为乙方系统发出该信息的时间。

三、甲方在双方约定的免费试用期内,可自行决定是否取消申请的短信服务。甲方在免费试用期间取消短信服务的,乙方不收取按条、包月、包年短信服务费用;甲方在免费试用期结束后,未到乙方账户开户网点取消短信服务的,将视同其愿意继续使用该服务,乙方无主动通知义务。

四、短信服务为有偿服务,以按条、包月或包年方式收取费用,缴纳方式和费用标准见银行服务价格公告。若甲方选择逐条、包月、包年服务,则采用预付费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1.逐笔服务:乙方于免费试用期(15个自然日)结束后,从25日起按月在甲方指定付费账户汇总扣收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结欠费用。

2.包月服务:乙方于免费试用期结束后,从每月25日起在甲方指定付费账户扣收当月结欠服务费。

3.包年服务:乙方于免费试用期结束后,从本年12月25日起,在甲方指定账户付费账户扣收当年结欠服务费用。计费周期为12个自然月。

4.若甲方变更服务种类,则乙方于变更日后的25日,从甲方预定账户中扣收当期服务费用。

5.甲方有权随时终止短信服务,乙方不退还已扣收的当月或当年服务费用。

五、短信服务包月服务周期为1个月,包年服务周期为12个月,一个周期结束时如甲方未终止短信服务,视同继续使用此项服务,乙方自动从甲方指定付费账户扣除下一周期服务费用。

六、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增加、减少、改进有关短信服务项目,但乙方在做出相关变动之前应以网点通告或短信方式通知甲方。

八、出现以下情况时,乙方不构成对本协议的违反

1.如因甲方手机或电信运营商网络技术的原因,甲方手机不能正确、及时显示预定的信息;

2.若因手机转让、手机遗失、手机保管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账户信息泄漏导致损失的;

3.如因甲方填写《对公账户短信通知维护申请书》错误或因甲方人员、手机号码变更等信息未及时通知乙方, 造成甲方账户信息泄漏导致损失的;

4.因电信运营商原因造成的短信发送延迟;

5.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正常情况发生。

九、第三人使用甲方手机定制、接受甲方的账户及相关信息,均视为甲方行为,乙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费用,且不构成对本协议或相关法定义务的违反。

十、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按照相关法律、金融业惯例处理。

十一、如确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收到短信,甲方可要求乙方退还已扣的当月或当年的短信服务费,乙方不承担甲方其他损失和要求。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终止短信服务手续为止。但是若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1.甲方预订短信服务的付费账户余额不足或其他异常因素,导致乙方连续二个月以上扣款不成功的;

2.甲方的手机、账户被有权机关认定为从事违法活动的。

十三、《对公账户短信通知维护申请书》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结算合同(篇2)

甲方选择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月结

2.1甲方于次月_________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2.2乙方必须于_________日前对之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2.3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_________日前,就确认或没有异议的部分按时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费用。

2.4对于乙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并于乙方书面异议的一周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该新费用结算清单的交接,适用本第2款,第2.2项的规定。

2.5对于上述应付费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甲方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对该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6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立即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乙方。

2.7甲方在代垫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垫费用。定期结算期内代垫费用的最高限额为,超出限额乙方必须先行支付甲方代垫的费用。

2.8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结算的,甲方有权予以增补,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乙方保有多付不应付费用的追索权,多付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下一个结算期抵扣。

结算合同(篇3)

存款人(以下简称甲方)与开户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就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相关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法》、《票据法》、《反洗钱法》、《现金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申请在乙方开立账户,应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乙方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交相应证明文件,并承诺对所提交证明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乙方应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甲方办理开户手续。

第三条甲方应携带相关印章和证明文件到乙方的营业柜台办理预留银行印鉴手续。若甲方确实无法到乙方营业柜台预留印鉴而需带回或邮寄印鉴卡的,应向乙方申请。甲方应将印鉴卡封包并在骑缝外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后在规定的期限内(自领取印鉴卡之日,本地3个工作日,异地10个工作日)送达或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乙方。

甲方变更预留银行印鉴,应向乙方提交申请和原印鉴卡片(客户留存联),说明更换原因、新印鉴启用日期等,加盖与原预留印鉴有明显区别的新印鉴;甲方须将盖有旧印鉴的乙方出售的重要空白凭证全部交回,并在申请上注明所交回凭证的种类、数量和号码。甲方挂失预留银行印鉴,应向乙方提交申请,提供有关资料、证明文件和印鉴卡片(客户留存联)。对甲方办理挂失手续之前(含办妥挂失手续当日)签发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仍以挂失的印鉴作为乙方办理支付结算的审核依据;对办理挂失手续次日起签发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所挂失的印鉴不再作为乙方办理支付结算的审核依据。

甲方带回或邮寄印鉴卡及未按规定送回印鉴卡,或者甲方变更预留银行印鉴未将盖有旧印鉴的乙方出售的重要空白凭证、原印鉴卡片(客户留存联)全部交回,或者甲方办理印鉴挂失时未交回原印鉴卡片(客户留存联),应出具公函,声明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四条甲方变更名称但不改变在乙方开立账户的账号,或者变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文件,办理相关变更事项。

第五条甲方撤销账户时,如困被撤并、解散、宣告宣告破产或关闭的以及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撤销账户,应与乙方核对账户存款余额,并交回印鉴卡(客户联)、各种重要空白凭证及结算和开户许可证;甲方未交回印鉴卡(客户留存联)、重要空白凭证及结算凭证,应出具公函,声明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核对无误后可办理销户手续。甲方尚未清偿乙方债务或有乙方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应承付的托收凭证的,不得申请撤销在乙方开立的账户。

甲方跌开户许可证的,应在乙方指定的报刊媒体上进行公告,宣布该用户许可证作废。每六条乙方对一年内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乙方债务的甲方账户,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销心户(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通知到甲方的,视同已经通知到甲方)。甲方应自乙方发出通知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甲方逾期未办理的,视同自愿销户,乙方有权将该账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乙方悬未取专户管理。

第七条甲方应按账户管理法律法规使用账户,按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制度使用支付结算工具,不得利用账户从事任何犯罪活动,不得将在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出租、出借给他人,不得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避银行债务,不得违法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套取现金。甲方应自行承担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未正确履行有关义务造成的资金损失。

第八条甲方开立除验资外的临时存款账户应在开户许可证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内向乙方申请,并由乙方报人民银行核准后办理展期,该类账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含展期),超过2年的应办理销户。甲方开立账户办理验资时,甲方授权乙

方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账户余额、资金往来等信息,并在有效期内办理正式开户,未通过验资的应办理销户。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账务核对工作。采用纸质对账方式,乙方在对账截止期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出对账单,甲方应及时核对账务并在对账截止期后十五日内将加盖有预留印鉴或约定用章的对账回单送达乙方;甲方未按时领取对账单或逾期未反馈的,视同核对相符,如甲方在约定期限以外对该次对账的内容产生异议的,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但均不影响乙方以后对本次对账服务产生异议的权利。存在未达账项或错账的,由甲方主动向乙方查询。甲方应保证对账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收件地址的准确、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到乙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否则由此发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有权在定期对账的基础上,办理不定期对账,不定期对账的季末不再办理定期对账;同时,在甲方未反馈对账回单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对甲方进行上门对账,甲方应予以配合。

第十条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完成甲方业务的内部账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业务发生的单据、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甲乙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第十一条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按规定做好账户年检和开户证明文件更新工作,若甲方不配合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甲方现金支取、现金库存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履行反洗钱职责。若乙方认为甲方账户的相关支付结算业务需要向甲方进行核实确认的,甲方应及时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乙方保证以不低于行业惯例标准为甲方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保障甲方资金安全。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各类应承担的费用,收费项目标准以乙方公告为准。乙方依法为甲方账户的各种信息保密,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甲方账户资金,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如果甲方出现违约情形,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协议、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经乙方书面通知后,如果甲方在合理的期间内仍未消除违约情形,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出现违约情形,乙方将首先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甲方承担责任;《支付结算办法》未作规定的,乙方仅就本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责任。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对甲方的赔偿额以甲方就该项支付结算服务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限。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协议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协议的,该方履行期限可相应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协议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必须严格按照《票据法》的规定签发使用支票,严禁签发空头支票,不得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字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甲方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甲方一年内累计签发三张(含)以上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的,乙方将停止向其出售支票。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甲方在乙方正式开立账户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撤销之日起终止。

第十六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算合同(篇4)

(一)汇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 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1、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结算金额无条件支 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 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 现金。

②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③出票金额;

④付款人名称;

⑤收款人名称;

⑥出票日期;

⑦出票人签章。

(2)银行汇票办理方法。银行汇票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其办理办法如下。

①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 汇票金额、申请人名称、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签章。申请人或 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现金” 字样。

②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用压数机压印出 票金额,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

③收款人收到银行汇票,认真审核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和记 载的内容是否-致;收款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个人;银行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内; 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 并与大写山票金额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 载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

(3)银行汇票使用中需要注意的内容:

①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估算金额为准。

②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 银行不予受理。

③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④申请人因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汇票和 解讫通知同时提交到出票银行。

2、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五条件支付确定 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 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1)商业汇票记载事项与“银行汇票”相同,但需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 “银 行承兑汇票”字样。

(2)商业汇票办理方法与银行汇票办理方法相同。

(3)商业汇票使用中需注意的内容:

①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应由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

②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 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

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

③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④商业汇票的付款日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⑤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款交存其开户银行。

⑥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向银行办理贴现,但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在 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第二,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 真实的商业交易关系,第三。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 印件。

⑦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额商业汇票交回银行注销。

结算合同(篇5)

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个人结算账户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依法保障甲方的资金安全,并依法为甲方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扣划。

(二)及时、准确地办理甲方的资金收付业务,为甲方提供账务核对、挂失、临时挂失和更改密码等服务。

(三)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乙方不能从公共渠道取得的有关甲方的信息,均构成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除非为履行本协议项下规定的义务之目的,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许可使用该保密信息,乙方根据中国法律或其他使用法律法规规定有义务进行披露的情形及双方在其他协议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甲方应保证开户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不得凭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乙方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甲方以临时身份证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在临时身份证到期前,携正式身份证到乙方营业网点,修改账户资料中的证件内容。如有个人资料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变更手续。由于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正确资料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甲方开立个人结算户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开立借记卡和存折账户应预留密码。甲方收到借记卡时应当面确认借记卡完整无损,及时更改密码并妥善保管。凡乙方根据借记卡(或存折)和密码为甲方办理的业务,因密码泄露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开立个人支票户,应本人办理并预留签章,乙方根据签章为甲方办理业务。甲方遗失或更换预留个人签章的,本人应出具经其本人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在其开户网点办理。

第六条甲方应定期主动与乙方核对账务。甲方发生账务后应及时通过银行提供的柜台、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自助设备等设施核对账务,如有异议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如果甲方从交易发生日起3个月内(以自然日计算)未对账户信息向乙方提出疑问,则视为对交易记录无异议。

(一)借记卡开卡时,借记卡及其主账户将自动确认为个人结算账户;借记卡销卡视同个人结算账户销户,与借记卡关联的活期账户自动转为储蓄账户。

(二)借记卡及相勾联的活期账户均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第八条正在办理代发工资、消费信贷扣款、代缴费等结算业务的个人结算账户不得销户。借记卡如有相关联的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或开放式基金交易账户,不得注销。

第九条甲方应承担因未遵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本协议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以上内容如发生变更,乙方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乙甲双方各执一份。

结算合同(篇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整合版)

甲方:(全称):

地址: 邮编: 乙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行 支行(分理处)地址: 邮编:

甲方基于知悉并理解本协议文本,自愿申请在乙方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一条 甲方选择在乙方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办法》及乙方的相关制度规定,向乙方提供业务申请表并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甲方承诺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对于因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甲方符合开户条件的,乙方应及时为其办理开户手续。甲方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或甲方作为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或甲方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QFII专用存款账户)的,乙方在报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开立相应的银行结算账户。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甲方向乙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规定的名称相一致。如甲方须使用规范化简称,则须在此处注明该规范化简称:。

第四条 除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以外,甲方应在乙方建立预留签章卡片。如甲方银行结算账户名称使用规范化简称,则甲方在乙方预留签章须与该规范化简称保持一致。

第五条 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各类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购买各种空白重要凭证和办理对外支付。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第六条 为保障甲方账户资金的安全,甲乙双方应及时核实、纠正可能发生的账务差错,建立、健全对账制度,详细内容见本协议第三章:银企对账。

第七条 甲方更改名称,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变更内容的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的约定日期为准。

第八条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正式公函通知,并提供《办法》规定的有关证明。对甲方出具的变更通知和证明文件符合《办法》和相关制度规定的,乙方应为甲方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 甲方变更预留签章,应以正式公函向乙方提交变更申请,写明更换原因、新签章启用日期等,并加盖与原预留签章有明显区别的新签章;甲方须将从乙方购买的盖有旧签章的空白重要凭证全部交回,并在公函上注明所交回凭证的种类、数量和号码,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甲方挂失签章,应提交正式公函、开户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正本及公安机关的证明等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身份证件,并写明挂失理由),办理签章挂失手续。新签章于挂失次日后启用,但甲方必须在公函中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 甲方如需撤销在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应向乙方提出撤销账户的申请;甲方尚未清偿乙方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在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甲方撤销在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应与乙 方核对该账户存款余额,并交回各种空白重要凭证,甲方撤销在乙方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还应交回开户许可证;甲方未交回各种空白重要凭证的,应出具正式公函承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甲方应主动配合乙方办理相关销户手续。

第十二条 甲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规定和双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第十三条 乙方有权按照《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对甲方在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年检,甲方应配合乙方的年检,为年检提供便利。

第十四条 乙方应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使用甲方的资料和交易记录,依法为甲方在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各种信息保密,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甲方账户资金,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甲方应严格按《办法》的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优质、快捷的结算服务,准确、及时办理甲方的资金收付业务。

第二章 支付密码管理

第十六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支付密码为密码器方式或密码单方式,甲方选择: □ 密码器方式

□ 密码单方式

第十七条

若甲方选择的支付密码为密码器方式,则本协议附件一《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支付密码协议书(密码器方式)》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时生效;若甲方选择的支付密码为密码单方式,则本协议附件二《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支付密码协议书(密码单方式)》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时生效。

第十八条 甲方指定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购买支票等支付凭证,持证人每次购买支票均须输入开户单位预留密码。

第三章 银企对账

第十九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对账服务方式(该对账服务不构成对甲方的应负义务):

银企对账包括交易明细对账和余额对账。交易明细对账是银行向客户提供的满页、未满页的分户账,以便客户核对交易明细,掌握未达账项;余额对账是指银行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邮寄或网上银行向客户发出银企余额对账单,供客户核对,以确认账户余额是否正确无误,同时根据乙方相关账户管理要求不定期与客户进行面对面对账。

一、交易明细对账服务

交易明细对账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基本服务。甲方账户交易明细数据满页,乙方即提供《中国工商银行客户存款对账单》,乙方每月初提供上月单页未满页的《中国工商银行客户存款对账单》,均由甲方财务人员到其开户银行领取。

二、余额对账服务

(一)邮寄对账单

乙方根据本协议适用范围内的账户管理要求,寄出《中国工商银行银企余额对账单》,自寄出之日起2日后视同对账单已经送达甲方。

甲方在收到《中国工商银行银企余额对账单》(乙方寄出之日起2日后视同对账信息已送达甲方)后的30天内完成核对,并将对账单后附的对账回执和编制的余额调节表在注明日期后,加盖甲方预留银行印鉴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员签章后返回乙方。甲方在收到《中国工商银行银企余额对账单》30天内,未返回对账回执的,乙方视同甲方默认余额核对无误。由此产生的账户发生额和余额不符由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网上银行对账

甲方进行网上对账的账户须为已在网上银行注册的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网上银企对账业务开通申请,为甲方提供网上对账服务,在系统运行正常的情况下,乙方上传对账信息成功,视同对账信息已送达甲方。

通过网上银行对账,甲方应在对账信息送达当月确认余额是否相符,并及时返回网上对账信息;账户余额不符的,甲方编制并提交“余额调节表”视为向乙方返回网上银行对账信息;对于有疑义的账项,甲方在网上提起预约咨询,乙方协助核对账务。甲方在收到《中国工商银行银企余额对账单》30天内,未返回 网上对账信息的,乙方视同甲方默认余额核对无误。由此产生的账户发生额和余额不符由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面对面对账

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乙方根据账户管理要求不定期与甲方进行面对面对账,面对面对账方式可采取甲方携带有关账簿和印章到乙方指定的地点进行面对面对账或乙方上门到甲方进行面对面对账,甲方应配合乙方对账人员核对账户明细。对账周期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二十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正确的对账单邮寄地址,并在需要变更对账单邮寄地址时,及时到开户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因甲方提供地址错误或未及时通知乙方变更地址,导致乙方无法寄出对账单或对账不及时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一条 甲方该账户日均存款余额(以上年为基数,按年调整)低于1万元(不含1万元),乙方只向甲方提供交易明细对账服务,乙方不再通过邮寄或网上银行向甲方发送银企余额对账单。

第二十二条 甲方对同一账户的余额对账方式只能选择网上银行对账和邮寄对账单之一,开通网上对账服务后,邮寄对账单方式自动终止。如需要变更对账方式,甲方须到其开户银行重新提出申请。

第二十三条 甲方基于知悉并理解上述对账条款,选择(1、网上银行

2、邮寄对账)余额对账方式。乙方按照甲方所选余额对账方式为甲方提供对账服务。”

甲方若选择邮寄对账方式,请填写:

对账单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

第四章 电子银行服务

第二十四条 若甲方在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时申请电子银行服务,甲、乙双方还应遵守本章约定。

第二十五条 定义

“电子银行”是指通过网络和电子终端为客户提供自助金融服务的虚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为客户提供查询、转账、支付结算和理财等资金管理服务。

“客户证书”指用于存放客户身份标识,并对客户发送的电子银行交易信息进行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客户证书按证书发放机构不同分为中国工商银行发放的证书和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发放的证书。

“分支机构”指与甲方具有业务往来关系或行政隶属关系并在我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包括分公司、子公司、业务合作伙伴、行政隶属机构等。

“电子银行业务指令”指客户以客户编号(卡号)或客户证书以及相应密码,通过网络向银行发出的查询、转账等要求。

《电子银行客户授权书》是甲方的分支机构授权乙方向甲方提供该分支机构账户信息,或同时授权乙方按照甲方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从该分支机构账户中划转资金的书面授权文件。

第二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自愿申请注册乙方电子银行,经乙方同意后,将有权根据注册项目的不同享受相应的服务。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甲方分支机构签署的《电子银行客户授权书》,通过乙方电子银行渠道向甲方提供甲方分支机构账户情况或从甲方分支机构账户划转资金。

(三)服务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办理电子银行注销手续。

(四)甲方领取客户证书或读卡器的,在协议终止或在服务有效期内中止时,无需退回客户证书和 读卡器。

(五)因网络、通讯故障等原因,甲方不能通过乙方电子银行系统办理业务时,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可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相应银行业务。

(六)甲方对乙方电子银行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电话“95588”、登录中国工商银行网站或到乙方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和投诉。

第二十七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应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和中国工商银行网站公布的交易规则。

(二)甲方申请中国工商银行与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合作发放的证书,应同时遵守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对证书的相关规定和规则。若甲方使用该证书进行交易遭受损失,乙方仅在本方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甲方办理电子银行注册、注销、变更等手续,应提供相关资料,填写相关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四)甲方领取客户证书时,须确认并交回企业客户证书领取单,通知银行解冻客户证书。

(五)甲方领取客户证书的,对所有使用客户证书、注册卡号(登录ID)及相应密码进行的操作负责。建议甲方领取客户证书时,安排2人到乙方营业网点分别领取客户证书和密码信封。甲方必须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客户证书、注册卡号(登录ID)及相应密码,不得提供给未指定的其他人,同时应根据自身内部控制的要求合理设置客户证书的操作权限和操作限额,如有进行大额支付的需要,应主动向乙方申领具有授权权限的客户证书,以防范风险、保护账户资金安全。

乙方执行通过安全程序的电子支付指令后,甲方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电子支付指令。

(六)甲方领取客户证书的,客户证书在有效期内损毁、锁码、遗失或密码泄露、遗忘,应及时到营业网点办理更换、解锁、挂失或密码重置手续。办妥上述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在使用电子银行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如有更改,例如基本注册信息变更、增加(撤销)分支机构、增(删)账号、变更分支机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等,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办妥上述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应保证办理电子支付业务账户的支付能力,并严格遵守支付结算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九)甲方提交电子银行业务指令时,应保证所提交的指令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甲方从其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应注明付款用途等事由。甲方应对支付款项事由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十)如甲方发现乙方对其电子银行业务指令的处理确有错误,应及时通知乙方。

(十一)甲方使用乙方电子银行服务,应按照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相关收费标准支付各项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公布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上),并同意乙方从其账户主动扣收。

(十二)甲方不得以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三)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攻击乙方电子银行系统。

(十四)甲方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时,如其使用的服务功能涉及到乙方其他业务规定或规则的需同时遵守。

(十五)甲方长期不使用电子银行,应主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第二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根据甲方资信情况,决定是否受理甲方的注册申请。

(二)乙方有权制定电子银行业务收费标准,并在网站及营业网点进行公布。

(三)乙方具有对电子银行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的权利。

(四)甲方存在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不遵守乙方有关业务规定或存在恶意操作、诋毁、损害乙方声誉等情况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电子银行服务,并保留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甲方利用乙方 电子银行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的,乙方将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停止为其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或直接主动中止为其办理电子银行业务。

(五)如甲方的某些分支机构已在甲方相关申请表中列示但并未签署《电子银行客户授权书》的,乙方不负责为甲方提供未经授权的电子银行服务。

(六)乙方根据甲方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办理业务,为甲方办理转账等业务的时间以乙方在电子银行系统中处理的时间为准。甲方领取客户证书的,乙方对所有使用甲方客户编号(卡号)、密码或客户证书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由此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作为处理电子银行业务的有效凭据。

(七)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提交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2.甲方账户存款余额或信用额度不足; 3.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4.甲方未能按照乙方的有关业务规定正确操作; 5.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乙方过失的情况。

(八)协议终止或在服务有效期内中止时,乙方不退还甲方已缴纳的有关费用。

(九)如甲方因乙方电子银行系统差错、故障或其他原因获得不当得利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划甲方的不当得利所得或暂停对甲方的电子银行服务。

第二十九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对于电子银行所使用的相关软件的合法性承担责任。

(二)乙方负责及时为甲方办理电子银行注册手续,并按甲方注册功能的不同为甲方提供相应的电子银行服务。

(三)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电子银行业务咨询服务,并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公布业务介绍、热点解答、交易规则等内容。

(四)甲方申请领取客户证书的,乙方在同意甲方申请后应及时将客户证书及密码交付给甲方,并保证在交付之前该客户证书均处于冻结状态。

(五)在乙方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乙方负责及时准确地处理甲方发送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提供服务如下:

1.为甲方提供24小时网上查询服务。

2.对甲方发出的系统内同城支付指令即时处理,实时入账。

3.对甲方发出的系统内异地支付指令,加急指令即时处理,2小时内入账;普通指令当天处理,次工作日内入账。

4.对甲方发出的系统外同城/异地支付指令,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处理。

(六)乙方收到甲方对电子银行业务的问题反映时,应及时进行调查并告知甲方调查结果。

(七)因乙方工作失误导致甲方支付指令处理延误的,乙方按《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赔偿。第三十条 差错的解决

甲方发现自身未按规定操作,或由于自身其他原因造成电子银行业务指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延迟执行的,应及时通过拨打服务热线“95588”或到营业网点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调查并告知甲方调查结果。

第三十一条 其它约定

甲方申请注册电子银行的,自该结算账户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通过电子银行办理付款业务。

乙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受甲方注册账户情况的制约,如该账户因挂失、止付、销户等原因不能使用,相关服务自动中止。甲方注册账户状态恢复正常时,乙方重新提供相应服务。

本章内容是乙方的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的补充而非替代文件,如本章内容与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有冲突,涉及电子银行业务的,应以本章内容为准。

第五章 其他

第三十二条 甲方同意乙方根据其公布的相关或约定收费标准收取相应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通行的金融惯例。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一)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之仲裁规则,在

(仲裁地点)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在诉讼和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三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如果本协议的部分规定与有关的法律法规或金融规章相抵触,双方应按有关的法律法规或金融规章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协议的其他部分的效力不受影响。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于甲方提交开户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经乙方审核并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生效,甲方在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续期间有效,如甲方撤销在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销户之日起,本协议自动终止。在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其他乙方业务规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甲方在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续期间,办理电子银行注销手续完毕后,本协议第四章约定终止。协议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交易指令的撤销,也不能消除因终止前的交易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保留一份,乙方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支付密码协议书(密码器方式)》

甲方(签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件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支付密码协议书

(密码器方式)

合同编号: 年 字 第 号

甲方:(全称):

地址: 邮编: 乙方:

中国工商银行 分行 支行(分理处)地址: 邮编:

为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银行和开户单位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实施通用性支付密码工作的通知》(成银办发[2003]147号)的有关规定,甲方和乙方就甲方在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账号:,户名:)使用支付密码办理资金支付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提供的支付密码为密码器方式。密码器方式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台通用性支付密码器(以下简称“支付密码器”),甲方在签发可加编支付密码的支付凭证时,根据票据有关要素,使用支付密码器动态实时计算出支付密码,并填写在支付凭证指定位置上,银行据以审核并办理资金支付。

第二条 可加编支付密码的支付凭证包括乙方向甲方出售的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申请书、银行本票申请书、信汇凭证和电汇凭证,以及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支付凭证(以下简称“支付凭证”)。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购买支付密码器,其经办人必须持“结算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经办人必须是结算证上标明的持证人;在人民银行要求使用预留客户身份密码代替“结算证”的地区,甲方经办人应持单位正式公函和有效身份证办理,经办人必须是公函上写明的购买经办人。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申请购买支付密码器后,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机多户”或“一户多机”方式,乙方不得干涉。

第五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支付密码器及口令,不得转让、转借,或与其他存款人合用同一台支付密码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使用支付凭证办理资金支付时,除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正确填写支付凭证外,还应在支付凭证上的“支付密码”戳记后正确填写对应的密码数字。密码数字不得涂改,也不得划线后重填。

加编密码的支付凭证,仍应加盖甲方在乙方(银行)的预留印鉴,若支付凭证上加盖的印鉴与甲方银行预留印鉴不符,乙方不予办理支付业务。

第七条 支付密码是银行审核付款的条件,本协议生效后,若甲方签发的支付凭证上漏填、错填支付密码,乙方将视为漏盖、错盖印鉴,除按规定进行退票处理外,还将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124条、125 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支付密码器。如支付密码器损坏,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由乙方协助修复或更换;甲方自行或交由其他单位和个人修复或更换支付密码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如支付密码器遗失,甲方经办人员应立即持公函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加以防范;在甲方到乙方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前,由支付密码器遗失引起的甲方资金支付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甲方已签发的允许挂失止付的支付密码票据丢失,应及时到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在甲方办理完毕挂失止付手续前票据已被支付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在协议履行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差错、事故和案件,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在协议履行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差错、事故和案件,甲、乙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有关本协议的任何疑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诚信和务实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文本属机密信息,甲、乙双方均应妥善保管,并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协议文本或内容,任何一方泄密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各条款甲、乙双方不可单方修改,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才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签字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未明确同意终止前有效。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中国工商银行 分行

(银行预留印鉴)支行(分理处)

(核算用章)

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结算合同(篇7)

甲方:_________开发公司

乙方:_________投资公司

丙方:_________投资基金公司

鉴于:

1.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_________债券认购合同》,约定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之前购买甲方发行的债券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年利率______%,期限______年。

2.乙方与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转让协议》,将持有的____________万元债券及其收益权转让给丙方,转让完成后,丙方委托乙方管理该__________万元债券。

3.甲方已向乙方和丙方支付了部分款项。

4.丙方所持债券未届偿付期限,但因清算须于______年予以清结。

甲、乙、丙三方就提前清结前述债券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丙方提前清结其持有的____________万元债券

第二条 甲方向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清结乙、丙方___________万元债券本息

第三条 甲方和丙方各自办理其在本次债券清结中所需的有关部门批准手续

第四条 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将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一次性汇入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五条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按该会规则仲裁

第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第七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结算合同(篇8)

3. 了解委托收款的概念; 认识委托收款凭证的格式; 掌握其结算流转程序。

教学程序:

导入:大家通过以前的学习已经了解了几种支付结算方式,在众多的结算方式中,用得最多的当数转账支票和委托收款,现在我们就来学习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展示目标:

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的划回方式有邮寄和电报。所谓划回方式就是凭证在收付款人、开户银行间传递的过程中使用的方式。

凭证”格式,托收凭证一式五联。

第一联受理回单;

第二联收款凭证;

第三联付款凭证;

第四联收款通知;

第五联付款通知。

用幻灯片演示,五联图片,各联有不同的颜色。让学生区分每一联的含义。

1. 收款人向付款人提供商品、劳务;

如:望云煤矿销售一批煤给河南新乡机械厂,谁是收款人,谁是付款人?

引导学生回答。

2. 收款人提供收款依据,填写委托收款凭证,委托开户银行收款; 上例销售煤的业务应该有什么样的原始凭证呢?

引导学生回答增值税发票货运发票,这些就是“收款依据”。到工商银行填写时套写,五联内容一样。

3. 收款人提供收款依据,填写委托收款凭证,委托开户银行收款;

4. 收款人开户行向付款人开户行传递委托收款款凭证; 问:传了哪几联?

5. 付款人开户行通知付款人付款;

引导学生回答第五联,并找出与程序号的关系。

6. 付款人承认付款;

7. 银行间划转;

8. 收款人开户行通知收款人款项已收妥入账。

引导学生回答第四联。

用幻灯片演示结算流转程序。

P88页,根据以下内容填写:

金额58万元,运费6100元,附单据2张。

达标检测:

1. 收款人最后留下的是哪几联?

2. ww付款人留下的是哪一联?

3. 委托收款结算流转程序是怎样的?

结算合同(篇9)

中国建设银行单位人民币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其他信息: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姓名: 经办人姓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其他信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客户与银行良好的合作关系,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与支付结算有关的金融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二条甲乙双方承诺遵守《合同法》、《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大额现金管理办法》、《反洗钱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支付结算业务。第三条定义

支付结算:在本协议中,支付结算是指乙方基于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通过使用各类结算工具及服务为甲方提供的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行为。

模块:本协议第二章每一节作为一个单独模块,对应不同的支付结算金融服务。

第四条甲方自愿选择以下种(大写)支付结算金融服务,分别是第__________________类支付结算服务(可多选)。基本服务:

(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贰)对账服务 特色服务:

(叁)人民币对公通存通兑(肆)支付密码服务(伍)企业网上银行服务(陆)95533电话银行服务(柒)企业短信金融服务(捌)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协议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分则)、第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三章(附则)是本协议的固定部分;第二章(分则)是本协议的可选部分,由乙方根据甲方在本协议第四条所选择的服务提供一一对应的模块文本形成。双方同意本协议第二章(分则)由 __节(大写)构成。

第六条经甲乙双方分别对协议文本加盖骑缝章确认后,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共同构成本协议的完整文本。双方承诺不对本协议的结构、协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提出任何异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的除外。

本协议的附件亦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如各文件的条款有冲突之处,本协议中条款的适用优先于附件的条款,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均将被视为违约,但下列情形除外:(1)为协助国家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执行公务的;(2)依《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义务的;(3)依法行使法定抗辩权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如果甲方出现违约情形,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协议、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经乙方书面通知后,如果甲方在合理的期间内仍未消除违约情形,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第九条乙方保证以不低于行业惯例的标准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如果乙方出现违约情形,乙方将首先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甲方承担责任;《支付结算办法》未作规定的,乙方仅就本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责。除法律或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对甲方的赔偿额以甲方就该项支付结算服务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限。第十条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其在本协议项下亏欠乙方任何应付款项的,且经乙方通知后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任一账户中划收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甲方。如扣划款项为外币,乙方有权按扣收时中国建设银行公布外汇牌价的银行买入价折算成人民币清偿甲方应付款项。如甲方对乙方还负有本协议项下债务以外的其他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决定将前述扣收款项首先用于清偿其他任一笔到期债务。第十一条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完成甲方业务的内部账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甲乙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第十二条甲方同意按乙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各类应承担的费用,乙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的方式包括柜面收款和账户扣收两种。乙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或标准等内容进行调整,在正式对外公告一定时期后执行并适用于本协议,乙方无需另行通知甲方。如有需要,乙方将在公告前报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甲方有权在乙方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本协议约定的有关结算服务,如果甲方不愿接受乙方公告内容的,应在乙方公告施行前向乙方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甲方既不申请变更或终止服务,又不执行乙方施行的公告的,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本协议有关服务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内容,均以乙方最新公告为准。

第十三条如因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协议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协议的,该方履行期限可相应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协议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按期履行的一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最短时间内以快递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协议对方当事人,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权威机构的有效证明。收到发生不可抗力通知的一方须立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上述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后果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按期履行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消除后尽快通过快递邮件或传真通知协议对方当事人,并继续履行协议。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时间超过三日,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以后的执行问题。

第二章第节

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

第一条 甲方使用中国建设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系统提供的如下服务功能: □简版企业网银

□高级版企业网银(并同时开通如下___项可选功能:□代发、□代扣、□账户归集、□银企直连、□国际结算)。

第二条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节中的含义为:(一)网上银行:指乙方借助因特网技术为客户提供的金融交易服务,并利用这一服务进一步为甲方提供支付中介服务。

(二)网上银行客户:指乙方网上银行的企业客户,包括普通客户、高级客户、VIP客户。网上银行普通客户拥有中国建设银行认证中心颁发的证书(简称“CCBCA”),企业的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网上银行进行账务查询、解付E票通等;

网上银行高级客户拥有中国金融中心颁发的证书(简称“CFCA”)或中国建设银行认证中心颁发的证书,证书保存在特定证书载体上,安全性更高,除了享受普通客户的服务外,还可签发、解付E票通,进行代发代扣业务,并且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对子公司的账务进行实时监控,在集团公司内部及相关企业间自助办理结算。高级客户具有一定的级别或者交纳服务费后,可升级成为VIP客户,VIP客户除可享受高级客户的同等服务外,还可享受乙方提供的报表统计、主动通知等VIP级的服务。

(三)网上银行集团客户:指利用乙方网上银行对下属企业(公司)进行资金管理的集团企业客户。

(四)客户证书:普通客户的证书是中国建设银行认证中心颁发的证书;高级企业网上银行客户和VIP客户的证书是由中国金融认证中心颁发的证书或中国建设银行认证中心颁发的证书,该证书储存在IC卡或USB Key存储介质中;

(五)企业客户服务系统:指乙方网上银行为企业客户提供的服务系统。

(六)签约账户:指企业客户指定的本单位可以通过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进行管理的账户,该账户需通过乙方营业柜台的签约认证后成为网上可交易账户。(七)授权账户:高级客户通过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将签约账户的管理与操作权限在一定范围内授予另一高级客户,此账户称为授权账户;授权账户的登记需经过对外发出授权和对方接受授权两个过程实现,发出授权方可以主动收回对外发出的授权。(八)银企直连:指乙方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系统提供的一种联接方式,其通过互联网实现了银行和企业内部系统的联网对接。企业通过内部系统(如ERP、财务系统或资金管理系统等)的界面即可直接对其银行账户和资金进行管理和调动,完成信息查询、转账汇款、代发代扣等业务操作。

第三条 甲方申请成为网上银行客户后,在企业客户服务系统中登记的各签约账户在乙方分支机构营业柜台办理原有各项业务的手续不变。

第四条 甲乙双方认可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通过客户证书、交易密码产生的交易行为的有效性、合法性、安全性。

第五条 为保证快捷实现甲方通过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所要求的交易和服务,甲乙双方认可乙方根据甲方网上电讯指令所作的交易和记录及由此产生的记账凭证的合法性、有效性。

A-B 甲方权利及义务

第六条 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网上银行开户程序正确填写《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申请表》及相关表格,并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在成为网上银行企业客户后,甲方申请服务中有关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向建设银行提供书面修改申请。

第七条 甲方使用网上银行业务服务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办理签约账户的查询、转账、账户授权等业务。

第八条 乙方发放的证书和客户设定密码是甲方进入乙方网上银行系统办理交易时确认甲方身份的唯一有效凭证,甲方需妥善保管其证书和进入网上银行系统的密码,因证书失控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按照有关规范设置操作人员岗位和权限,分会计岗位职责妥善保管证书及密码,对于客户证书和密码的遗失、被盗情况,甲方须立即办理挂失手续并向乙方提出证书注销或恢复申请。

第九条 甲方根据乙方网上银行提供的交易功能实现客户端操作及人员证书和交易密码的权限管理,如因自身管理失误造成任何信息泄露或资金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若开通高级版企业网上银行,甲方可选择自行下载证书或委托银行下载证书。第十一条 若开通高级版企业网上银行,甲方根据乙方网上银行提供的交易功能自主实现对签约账户的授权操作,在被授权单位通过网上银行系统接受授权后,由此产生的对授权账户的查询、转账结果由甲方承担。第十二条 甲方不得在乙方网上银行系统内发送与网上银行业务无关或具有破坏性的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风险、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第十三条 如甲方发现乙方执行其电子支付指令确有错误,应在发现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给予甲方答复,经查实确系乙方错误,对由此引起的甲方资金结算延误和损失,由乙方按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第十四条 甲方如需终止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应提前5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然后持原有开户材料、单位证明到发卡机构办理注销手续,网上银行高级客户和VIP客户必须交回已发放的IC卡或USB Key。第十五条 乙方向甲方发放的证书为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或中国建设银行认证中心颁发的证书,证书的使用期限、相应手续费用和展期手续依照证书颁发机构的相关的管理规定办理。乙方权利及义务 第十六条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安全性,对由于自身系统问题造成的甲方的直接损失承担责任。第十七条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的培训和咨询,并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网站刊登有关内容;对于网上银行功能变更或优化,乙方以告示的方式告知甲方,可不逐一通知甲方。第十八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企业信息资料等应严格保密,但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 乙方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系统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电子支付指令信息不明确、不完整或无法辨认;

A-B(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四)甲方不按照乙方《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操作手册》规定的操作手续和权限办理业务;

(五)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第二十条 客户申请恢复证书的,原则上恢复后的证书下载至原IC卡或USB Key中,如因原IC卡或USB Key损毁等原因需要更换新IC卡或USB Key卡的,乙方有权收回原IC卡或USB Key。

第二十一条 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时,乙方有权单方终止甲方的网上银行服务:(一)甲方出现破产、被撤销等停止经营情况的;(二)甲方利用网上银行系统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

(三)甲方未按照乙方的相关规定缴纳服务费用的。可选功能及服务

第二十二条 若甲方申请开通代发业务,则乙方应受理甲方在网上提交的代发交易指令,单笔代发实时反馈交易结果,批量代发提供交易结果查询功能。甲方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和数据格式向乙方提交代发清单文件,保证清单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第二十三条 若甲方申请开通代扣业务,则乙方需为甲方分配代扣业务编号,并受理甲方在网上提交的代扣交易指令,单笔代扣实时反馈交易结果,批量代扣提供交易结果查询功能。甲方不得擅自扩大代扣范围,由此造成被扣款方资金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民事及法律责任。甲方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和数据格式向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提交代扣清单文件,保证清单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第二十四条 若甲方申请开通国际结算业务,则乙方应受理甲方在网上提交的信用证、汇出汇款申请,以及甲方与乙方之间的通知与回复邮件,保证将甲方的申请及邮件安全地送到甲方指定的国际业务受理点。甲方必须按乙方规定的要求向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提交国际业务申请,并保证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第二十五条 若甲方申请开通银企直连业务,甲乙双方应共同维护银企直联中双方系统的安全连接,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保证安全、准确地交换业务数据。(一)甲方对由通过数字证书完成的银企直联交易负责,而甲方在其内部系统进行的所有非银企直联服务的操作均与乙方无关;

(二)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接口规范、数据格式等技术标准建立与乙方的安全链接。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三)甲方应在安全环境中使用银企直联,必须使用财务专用电脑,避免存在病毒等危害性的程序影响,不得通过银企直联发送与业务无关或具有破坏性的信息,由此造成的风险或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自行负责其内部系统的安全,应有必要的权限设置和风险控制手段,在业务流程控制中应坚持分岗分工的基本原则。操作人员交易权限等的管理全部由客户主机管理,如因自身管理失误造成任何信息泄露或资金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五)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资料和技术方案依法承担保密义务。(六)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银企直联开发标准说明文件、接口规范、数据格式等技术标准文件;

A-B(七)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银企直联业务的培训和咨询服务,在甲方的开发过程中,乙方有提供技术咨询和帮助的义务;(八)银企直联开通前,乙方应安排双方系统的联机测试,联机测试通过后方可以正式开通业务;

(九)乙方有权根据业务的需要更新和升级银企直联的版本,银企直联版本如有更新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向甲方提供更新的版本、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十)乙方保证放置于甲方内部系统中的接口程序与其服务器通讯联接的安全性;(十一)因乙方内部管理问题或人员操作失误而造成的甲方直接资金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二十六条 若甲方申请开通账户归集业务,则在甲方下属企业(公司)提出申请后,乙方负责将其所提供的账户通过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归集到甲方名下。

(一)甲方下属企业(公司)可直接向其开户行提出账户归集申请,开户行经审核无误后,应为其办理账户归集手续。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集团企业客户账户归集清单》,并通知其下属企业(公司)。甲方下属企业(公司)应按照乙方规定的程序到其开户行填写《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系统账户授权书》,办理账户归集相关手续。(二)甲方使用网上银行业务服务过程中,必须对所有归集账户的账务活动及可能由此引起的账务纠纷负责,乙方不介入甲方公司的内部事务,但可以协助提供相关信息。甲方及其下属企业(公司)根据乙方网上银行提供的交易功能实现客户端操作及人员证书和交易密码的权限管理,如因自身管理失误造成任何信息泄露或资金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如要取消已归集的账户,应通知账户所属企业(公司)到其开户行办理账户删除手续。甲方下属公司有权主动取消其归集到母公司的账户。已经办理账户归集的下属企业(公司)需单独使用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系统的,其已经签约到母公司名下的账户可以签约到下属企业(公司)客户名下,无需先办理账户归集的取消手续。服务系统及收费

第二十七条乙方可就所提供的企业网上银行向甲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包括机具初装费、转账手续费、代发代扣手续费和年费。转账手续费包括按笔收费和按月收费两种方式。(一)机具初装费:机具初装费:USBKEY ____元/个,共 ___个;

(二)转账手续费:□按笔收费(同城:1元/笔;异地:按电子汇划标准收取);

或□按月收费(标准为4000元/月),扣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三)代发代扣手续费标准:______元/笔,扣费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年服务费:甲方同意乙方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单位结算账户中扣划企业网上银行服务系统年服务费,账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扣款金额为

_______元/年;甲方同意乙方从其指定账户扣收办理企业网上银行业务应支付的有关费用,并保证支付费用时该账户有足额的资金以供支付。甲方除可采取被扣也可通过网上银行自助缴费功能自行缴纳年服务费,但超过扣款日未能扣收或缴纳款项时,乙方将中止甲方的企业网上银行功能。

A-B 第二章第节

95533企业客户服务

第一条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节中的含义为:

(一)95533企业客户:指在乙方开立账户并向乙方申请95533电话查询服务的企业。

(二)签约账户:指企业客户申请95533客户服务时指定的本单位可通过95533渠道进行查询的账户,该账户需通过乙方营业柜台的签约认证后成为95533系统中可查询账户。第二条甲方申请乙方95533服务成功后,乙方提供甲方通过95533查询本企业账户余额及明细的功能。在乙方95533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各签约账户在乙方分支机构营业柜台办理原有各项业务的手续不变。

第三条甲乙双方认可乙方95533系统在正确验证客户号、密码后受理的交易指令的有效性、合法性、安全性。

第四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企业信息资料等应严格保密,但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签约申请程序正确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企业电话银行客户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并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若查实甲方提供虚假资料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节项下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申请服务中有关资料信息、服务内容如有变更,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书面变更申请,并按乙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乙方提供的客户号和密码是甲方办理交易时确认甲方身份的有效依据,甲方需妥善保管其密码,因密码泄露造成的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密码遗失、被盗的,甲方须立即按照规定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第八条乙方要向甲方提示正确的操作说明和安全使用须知。第九条甲方通过乙方95533服务查询到的账户数据,仅作为参考,正式的账户数据以乙方数据集中系统记录为准。

第十条甲方如需变更(增加或减少)签约账户或终止使用95533服务,须持单位证明、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到开户网点,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企业电话银行客户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本节项下权利义务的变更和终止

一、本节项下权利义务的任何变更应得到对方的同意,但以下原因造成的变更除外: 1.本节第二条所列服务范围变更; 2.95533客户服务章程变更; 3.95533交易操作流程变更; 4.95533服务收费标准变更;

5.因国家法律法规原因而造成的变更。

二、客户和银行均有权终止本节项下的权利义务,权利义务的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指令的撤销,也不能消除终止前的交易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三、本节项下权利义务在甲方注销其在乙方开立的所有签约账户时自动终止。

第十二条乙方可就所提供的95533企业客户服务向甲方收取一定的年服务费用,标准为______ 元/年,扣款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主动缴纳或乙方从其指定账户扣收办理业务应支付的有关费用,并保证支付费用时该账户有足额的资金以供支付。超过扣款日未能扣收或缴纳款项时,乙方将中止甲方的95533企业客户功能。第十三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企业电话银行客户申请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当然之组成部分。” 第二章第节

企业短信金融服务 第一条名词定义

(一)短信金融服务:指乙方通过通信运营商的手机短信平台为甲方提供的金融信息服务;

(二)账户变动通知:指甲方的签约账户余额变动时,乙方通过短信通知甲方账户变动情况;

(三)账户查询服务:指甲方通过手机短信发起签约账户的余额、明细等查询服务;

(四)银行信息通知:指乙方通过短信向甲方提供的除账户变动通知外的金融信息服务;

(五)短信特服号:乙方为甲方提供短信金融服务使用的移动、联通手机特服号码为95533。第二条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及设置,向甲方提供账户资金变动通知、账户查询等服务。甲方如需变更服务内容、签约账户及用途,则需按乙方指定的方式办理。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向甲方发送的账户变动提醒等短信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甲方办理业务的依据。

(二)短信业务是乙方和移动通信运营商共同提供的短信服务,并不保证发送的短信能及时到达甲方手中,凡因通讯、电脑故障或不可抗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政策变化等),造成短信发送不成功而引起的一切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提醒甲方妥善保管手机卡,因转借或转让手机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客户负责。若甲方手机卡遗失、被窃,应及时到银行网点办理撤销签约手续;甲方手机卡遗失、被窃至办理撤消签约完成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损失与银行无关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使用乙方短信金融服务,须在乙方开立账户,且是合法的移动、联通手机用户,使用的手机必须能够正确接收和发送中文短信息,并保证其提供签约的手机号码真实、有效并确实为本单位使用。

(二)甲方可根据需要通过银行网点开通/注销短信金融服务。

(三)甲方签约信息发生变动,请及时到我行网点办理签约信息修改手续。

(四)甲方须对其使用短信金融服务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责,由于使用不当产生的全部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第五条费用及支付

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短信业务,须按照乙方公布的短信业务服务收费标准缴纳使用服务费,费用包括通讯费、信息服务费:

(一)通讯费:甲方使用短信金融服务上行短信产生的通讯费由通信运营商按标准收取,由甲方承担。

(二)信息服务费:乙方为甲方提供短信金融服务为有偿服务,收费标准遵照《中国建设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账户变动服务费按月收取,收费标准为:15元/月/账户(含3部手机),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费用由乙方从甲方约定的扣费账户中按月扣取,扣费账户为 ___________________。收费标准变化时,银行不再另行通知,以网点通告为准。如甲方未能及时、足额缴纳短信业务服务费用,乙方有权停止甲方使用的短信业务。

第三章附则

第一条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被注销之日起终止。

第二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要变更、部分解除或全部解除协议,需提前七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变更、部分解除或全部解除本协议需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约定,书面约定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第六条本协议包括以下附件: 1.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2.中国建设银行支付密码业务申请书

3.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对公通存通兑业务申请书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企业客户申请表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企业客户账户登记表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客户证书载体申请表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网上银行代发业务申请表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企业短信金融服务申请书

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企业电话银行客户申请表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负责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结算合同(篇10)

中国建设银行结算通借记卡领用协议 结算通借记卡申领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分(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双方达成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申领结算通借记卡(以下简称“结算通卡”)签订如下协议。

一、中国建设银行结算通借记卡领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就结算通借记卡客户服务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甲方知悉并同意遵守《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章程》和《中国建设银行龙卡通章程》,履行本协议。

二、申领

1.凡中国境内的自然人(包括境内的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均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乙方申领结算通卡。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合法。乙方应对甲方相关个人资料保密,但在中国建设银行内部使用、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乙方为甲方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事项所必需的情形下,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向乙方集团成员(包括乙方境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服务机构及其他乙方认为必要的业务合作机构提供乙方获取的甲方个人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等个人信息。上述第三方将为处理本协议项下事务之目的接触并按照乙方的业务需要使用甲方个人信息。乙方承诺将向有关第三方明确其保护甲方个人信息的职责并要求第三方承担相应保密义务。3.乙方对符合申领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发卡。甲方领取结算通卡后,应立即在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署与申请表上相同的签名,并在交易时使用此签名。因卡片未签名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4.结算通卡按持卡年度(自办卡月起每满12个月为一个持卡年度)预收账户管理费。第一年度账户管理费在开卡时由甲方直接交纳,以后年度账户管理费每年从甲方账户自动预先扣收。销户时已收取的账户管理费不再退还。

三、使用

1.乙方可通过营业网点、邮寄、网络等方式向甲方提供用卡须知等相关资料,以方便甲方正确使用结算通卡。

2.甲方保证将结算通卡用于合法用途,保证自己利用结算通卡从事的各种交易为法律所允许。3.结算通卡开卡后,默认开通卡内本外币活期和定期储蓄及凭证式国债等账户的基本功能、境外交易和部分自助交易功能。甲方可通过签约开通约定转存、自动转账、自动汇款、质押贷款、外汇买卖、证券买卖、银证转账等功能,并应遵守乙方相关业务规定。对于结算通IC卡,卡内带有电子现金账户,默认卡内人民币活期账户为其主账户,可以通过主账户向电子现金账户进行圈存。

4.甲方可在开卡时同时申请开通ATM自助转账功能,并可设定自助转账限额,也可在开卡后另行书面申请或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渠道申请开通、关闭ATM自助转账功能或设定自助转账交易限额。甲方可设定不超过5万元的每日每卡转出累计金额,若甲方没有设定的,每卡每日转出累计金额不超过5万元;其中,乙方能有效识别转出、转入方为同一持卡人账户的ATM自助转账不受上述限额控制。

5.结算通卡的本外币活期账户为基本账户。结算通卡境内、境外(含港澳地区,下同)通过中国银联网络进行的交易,其人民币活期账户为基本账户。通过银联网络以外币进行的消费和取现所产生的其他货币与人民币的清算汇率依据中国银联及中国建设银行的最新规定办理。甲方同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汇兑损益。6.甲方在境内ATM上使用结算通卡取款时,每卡每日累计取现金额不得超过20000元(含)人民币;甲方在自助设备上存入现金,以自助设备核点后显示的金额作为入账金额。

7.甲方在境外通过中国银联网络进行的取现交易每卡每日累计取现金额不能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元(含)。

8.结算通IC卡在使用非接触方式进行消费时,默认使用结算通IC卡内的电子现金账户进行交易;结算通IC卡在使用接触式方式进行消费时,甲方可在POS上选择使用结算通IC卡主账户或结算通IC卡内的电子现金账户进行交易。

9.结算通IC卡内的电子现金账户仅支持人民币结算。电子现金账户不记名、不计息、不挂失,仅用于持卡人小额消费,余额上限为1000元(含)人民币。10.甲方通过现金或转账方式向结算通IC卡电子现金账户圈存资金,可以在乙方营业网点、ATM等自助设备、网上银行等渠道办理。圈存交易不可以撤销。

11.甲方结算通IC卡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只可用于小额脱机消费,在消费时不需要提供密码。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交易不可以撤销。

12.结算通IC卡电子现金账户退货资金退入结算通IC卡主账户。13.电子现金账户余额的判断应以电子现金芯片余额为准。

14.凭密码进行的交易,相应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为该项交易完成的有效凭证;不凭密码进行的交易,则记载有甲方签名的交易凭证或乙方提供的其他确认方式为该项交易完成的有效凭证。基于甲方签字形成的交易凭证和/或通过金融IC芯片等电子数据办理的电子现金消费交易所产生的信息记录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如有关交易确已发生,持卡人不得以无交易凭证、交易凭证上签字非本人所为等理由拒绝支付结算通卡项下发生的交易款项。15.甲方由于结算通卡片毁损、消磁等情况可申请换卡业务。甲方办理结算通卡换卡业务后,不影响原债务责任的承担,部分签约功能可以自动转移到新卡内;对于不能自动转移的签约功能,甲方应及时到原签约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16.结算通IC卡到期或损坏需要换卡时,如果结算通IC卡芯片未损坏,甲方交回卡片换领新卡,电子现金账户资金转入主账户;如果结算通IC卡芯片已损坏,甲方交回卡片换领新卡,其原卡片电子现金账户资金30天后转入主账户中,在此期间已换领的新卡片不允许销户。17.如果电子现金交易次数超过了监管机构设定的电子现金连续交易次数上限,交易应转为联机交易。联机交易是指连接乙方系统验证的交易。18.甲方使用结算通卡进行交易,因受理或结算等原因造成账户可用余额少于交易金额而发生账户欠款时,甲方应当承担偿还责任,并尽快还清欠款,乙方将自银行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对欠款额计收利息。

19.如因卡片毁损、磁条消磁或芯片损坏等原因导致用卡交易中乙方不能验证磁条、芯片或卡面等相关信息时,乙方有权不予受理;因上述原因需要换领新卡的,甲方可持卡片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乙方指定营业网点办理换卡手续,并交纳换卡手续费。如上述情况是由于卡片自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乙方免费提供换卡服务。

20.签约过乙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手机银行的结算通卡,在因卡片毁损、磁条消磁或芯片损坏等原因通过预约换卡方式换领新卡期间在上述渠道可以正常使用卡内资金。

21.甲方使用中国建设银行的ATM等自助设备时,如发生吞卡,应及时与自助设备所属管理机构取得联系,并按银行指定时间及要求办理领卡手续。过期未领的,中国建设银行将按有关规定对被吞卡片进行剪卡处理,甲方须到乙方指定营业网点办理补卡手续,并交纳补卡手续费。在其他银行的ATM等自助设备发生吞卡的,应及时按照相关银行的规定办理手续。22.甲方不得以与商户或乙方以外的受理银行之间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乙方款项。23.甲方可通过乙方营业网点、客户服务电话、网上银行、自助终端等渠道了解其结算通卡账户的账务变动情况。甲方对境内交易账务变动情况有异议的,须于交易发生后40天内向乙方提出查询更正申请;对境外交易账务变动情况有异议的,须于记账日后60天内向乙方提出查询更正申请。

四、密码 1.结算通卡的密码可以由甲方本人在开卡时直接设置,或由乙方提供随机生成的初始密码。初始密码可以打印在密码信封内,也可以不打印密码信封统一默认密码为“955330”。采用密码信封形式的,甲方领卡时如发现密码信封被拆或破损,有权拒领;领取密码信封后,甲方应及时在柜台或ATM机等自助设备上修改密码。采用不打印密码信封统一默认密码为“955330”的,甲方领卡后须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柜台修改密码后才能激活卡片。

2.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交易不校验密码、不核对持卡人签名,凡使用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甲方应承担因相关卡片保管不善(包括但不限于丢失或被盗等)造成的风险损失。如有关交易确已发生,甲方不得拒绝偿付交易款项。

3.甲方须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密码,避免使用易被破译的数字,并切勿将密码透露给任何他人。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4.甲方在使用时,如连续输错三次密码,卡片将被锁定(电子现金账户除外),需要按照要求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解锁手续后,才能继续使用。5.结算通卡密码遗忘时,甲方应按乙方相关业务规定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卡片到乙方指定网点办理密码挂失。密码挂失后,若甲方记起原密码,即可申请解除挂失。密码挂失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相关规定进行密码重置。卡密码挂失将不影响基于此账户的自动转账、代缴费等签约交易。

五、卡片挂失

1.甲方应妥善保管所持结算通卡片,如卡片遗失或被盗,应及时通过致电乙方客户服务中心或乙方提供的其他途径办理口头挂失或到乙方指定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挂失自相关手续办妥后即时生效,甲方不承担挂失有效期内该卡被冒用所造成的资金损失,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挂失时间及金额以银行记录为准。

2.为协助甲方防范风险,甲方可以通过营业机构、95533、网上银行等渠道提出口头挂失申请,乙方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将对该卡账户进行止付。口头挂失分为临时口头挂失和永久口头挂失。临时口头挂失的有效期为5天(可多次申请),有效期满后挂失失效,乙方不再承担相关损失和责任;永久口头挂失不设有效期,办理挂失后续处理或挂失撤销前账户处于止付状态。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受理的挂失视为口头挂失。

3.书面挂失时,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卡号、甲方姓名、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乙方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将立即对该卡进行止付。

4.甲方应按乙方相关业务规定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乙方指定网点办理挂失补卡或销卡手续,补卡时须交纳补卡手续费。

5.挂失生效后,若甲方申请办理撤销挂失,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卡片及相关凭证到乙方指定网点办理撤销挂失手续。

6.因下列情况之一产生的债务或损失,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挂失生效前发生的交易; 甲方有欺诈或其它不诚实行为的; 乙方调查情况,遭甲方拒绝的;

遗失或被窃结算通卡片上无甲方签名。

7.挂失生效后,其效力不及于电子现金账户,乙方不承担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被冒用所引起的资金风险。

六、销户

甲方对结算通卡申请销户时,应在偿还账户所有欠款、解除卡内所有签约关系、将卡内账户全部销户或移出后办理结算通卡销户申请,并将结算通卡片交还乙方。结算通IC卡芯片到期或损坏时,甲方应在提出书面销户申请30天后,到乙方指定网点办理正式销户手续。

七、有效期

1.结算通借记IC卡有效期10年。2.结算通卡片过期后,甲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结算通卡可以在乙方柜面使用卡内资金,不允许代办;对签约过乙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的结算通卡可以在上述渠道使用卡内资金。

3.结算通卡片过期后其账户下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有效,甲方应及时到乙方办理换卡手续。

八、结算通主要服务功能 ●关联账户功能

1.甲方办理结算通卡后,可在结算通卡内设立关联账户。甲方如需新增、查询、删除、修改关联账户(以下简称“关联账户维护”),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也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办理。

2.甲方在进行关联账户维护时,设定的关联账户只能是对方在建设银行或他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不包括定期账户和贷记卡账户。甲方可对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关联账户设定收款方付费。

3.甲方的结算通卡设定“一次性收款方付费”后,甲方将为所有建行系统内汇入的款项支付手续费用。对已签约套餐的结算通卡,扣除相应的套餐额度。

4.甲方的结算通卡设定“一次性收款方付费”后,如需更改可通过营业网点、自助终端、网上银行等渠道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后,甲方可对原有关联账户进行修改;如不修改,则原有的关联账户设定继续保留。如发生账务性交易,乙方将根据关联账户的设定,计收相应的手续费或扣减相应的套餐额度。●收费套餐服务功能 1.收费套餐服务包括乙方提供的多种收费套餐方式,甲方可通过乙方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申请签约收费套餐服务。在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时,需持结算通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缴纳费用后开通相关服务。收费套餐服务的范围是收费套餐有效期间内,已签约的结算通卡名下的指定种类结算交易。乙方根据甲方签约套餐的内容,计算套餐的交易使用量。超出套餐有效交易量的,结算费用另行计算。

2.甲方的一张结算通卡可申请多个套餐服务,但各个套餐对应的时间段不能重叠。套餐一经生效并使用或已过期,不能取消,所收费用不能退还。对未生效或已生效未使用的套餐服务,甲方可回开户机构申请提前撤销并退还套餐服务费用。若甲方套餐额度在有效期内提前用完,可以撤销该套餐,签约新套餐。当甲方名下拥有多张结算通卡时,如需同时使用收费套餐服务,需另行签约并分别计收套餐服务费用。

3.套餐资费标准以乙方公示的服务价目表收费标准执行。4.甲方签约收费套餐时,可选择签约“一次性收款方付费”,或将对方账户设置为关联账户并设置收款方付费标志,当发生对方账户向甲方汇款时,乙方将从甲方套餐中扣除相应的额度。若甲方未作相应的设置,乙方仍将计收付款方相应的手续费,不在套餐内计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设置关联账户后,可对同在乙方开立的账户进行收款方付费的设置。甲方设置收款方付费后,在接收此类关联账户的汇款时,若对方没有签约套餐服务,甲方将为此笔业务支付手续费用。在甲方签约了套餐的情况下,将优先从对应的套餐中扣除相应的笔数;若对方已签约套餐服务且有额度,则乙方优先考虑从对方套餐中扣除相应的额度。

6.甲方签约的收费套餐可选择自动展期功能,但不能与已签订的其他套餐所对应的时间段重叠,展期的套餐费用将在套餐展期时,从甲方的账户中自动扣收,若甲方的账户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异常,则套餐自动展期失败,客户套餐服务自动终止,终止后的结算服务按单笔结算交易收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7.收费套餐到期后,未签约自动展期功能的结算通卡,收费套餐自动终止。收费套餐终止后产生的结算费用,乙方将按单笔结算交易收费,并从甲方的结算通卡中扣除。8.甲方可在套餐到期日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取消自动展期功能。

9.套餐自动展期时,手续费标准以乙方公示服务价目表收费标准执行。

10.乙方根据甲方的贡献度给予相应等级积分,甲方等级每月自动重新计算。如甲方达到等级上调标准,按对应级别进行自动等级上调。如甲方达不到已有等级,乙方给予甲方3个月的关注期,关注期内甲方享受原等级待遇。关注期内只要有1个月积分达到已有等级标准即转入正常。如甲方关注期结束后未达到已有等级标准的,按关注期内所能达到的最高等级给予等级下调。甲方等级变化后,其所持结算通卡按等级变化后标准计收相关费用。

11.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按对应级别提供的增值服务内容。当甲方达到优良评级时,可享受免费的结算服务,不能再签约套餐服务,此前已签约的套餐仍然有效。甲方等级发生下调时,如甲方达到优良评级前的套餐设置有自动展期,则甲方前期套餐至客户降级日后一日开始自动展期,原套餐重新生效。如下调时甲方达到优良评级前的套餐未设置自动展期,则甲方不再享受乙方提供的套餐服务。如甲方不再签约新套餐,产生的结算费用按单笔结算计收。●自动扣划服务功能

1.自动扣划指甲方可通过结算通卡预先定制转账汇款的账户和交易时间及交易频率,由系统定时按客户签约的交易规则自动发起交易。

2.甲方可通过结算通卡向其建设银行除贷记卡账户、定期账户之外的账户申请办理批量自动转账支付业务。

3.自动扣划的款项以甲方填写的申请凭证中的相关约定为准,约定扣划日期仅限于每月1日-28日。

4.对于同一日有多笔扣划的,按甲方签约的先后顺序扣划,扣划金额包括该笔交易产生的手续费。甲方应确保其指定的扣款账户有足够资金,因资金不足造成无法及时扣款而影响资金到账时间或引发的客户纠纷,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作为付款方时,自动扣划手续费在转入方未设置“一次性收款方付费”或“未将付款账号约定为关联账户并设置收款方付费标志”的前提下,从签约付款账户扣收。自动扣划业务中乙方只完成自动扣划过程,对扣款用途等内容银行不负责咨询解释。

6.若因乙方无过错、甲方账户和签约转入账户状态异常、甲方签约账户信息有误等原因而导致的交易异常,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7.自动扣划手续费存在有效套餐的情况下按套餐收取,否则,按照单笔资金结算资费标准收取手续费。

8.若甲方需要取消或者修改自动扣划收款账号,必须在该签约设置收款日的至少前1天办理,如未及时办理,由此引发的客户纠纷,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交易资金托管服务功能

1.交易资金托管服务指为满足交易双方钱货两清的需求,结算通卡交易双方通过银行发起交易指令,系统对双方指令进行匹配后生效,设定确认后将划转款项扣账至银行专用账户,入账时由银行专用账户转入收款方账户的业务。

2.托管手续费标准以乙方公示服务价目表收费标准执行。

3.结算通卡“交易资金托管”的设定申请由付款方在网点高柜、低柜、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发起,付款方可设定交易有效期,在托管有效期内乙方未收到任何交易指令的,托管有效期到期后划转资金自动转入收款方账户。若不设置有效期则默认为长期有效,必须由付款方做入账交易后才能转入收款方账户。设定申请后系统随机生成资金托管编号,收付双方凭资金托管编号通过网点柜台,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均可办理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单笔交易资金托管金额和托管资金有效期均不设上限。

4.甲方作为付款方提出交易资金托管交易申请前必须确保结算通卡余额足以支付交易资金和手续费。

5.甲方作为收款方时须提供交易资金托管编号等信息,并输入收款账户密码等相关需要提供的要素,才能进行确认等相关业务操作。

6.甲方设定托管交易后,托管资金扣划到银行专用账户。甲方作为付款方提出入账指令后,资金转入收款方账户。甲方作为收款方提出撤销指令后,资金转入付款方账户。

7.甲方作为付款方,在收款方设定确认前,可对资金托管做取消申请,但已计收的手续费不予退还。

8.甲方作为付款方,在资金托管业务过程中,自动入账划款日以前,可单方面发起资金托管止付。此笔资金将滞留银行相关账户,待收付款双方协商后,由收款方进行撤销确认或付款方进行托管入账操作才可将资金划入相关账户。双方协商未果,可按有权机关生效裁判文书处理。

9.资金在被划入银行专用账户保管期间不计息。如甲方的托管资金被有权机关查封、冻结、扣划或存在其他情况,致使乙方无法完成交易资金托管的结算,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10.因甲方不按本协议规定的程序办理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1.若本协议的解除、终止是因甲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或者因甲方的任何其他行为所导致,需将资金由银行专用账户划回的,乙方将银行专用账户资金划回到甲方账户,但不返还已收取的手续费。

九、其他事项

1.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时,应当遵守本协议。甲方使用结算通卡办理业务涉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时应一并遵守,但上述业务规则与本协议发生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2.结算通卡账户内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计结息办法及中国建设银行关于个人存款的相关规定计付利息,并由乙方依法代扣代缴利息税(如有)。如果中国人民银行不再规定统一的储蓄存款利率与计息方式或允许商业银行在一定范围内自主确定的,以乙方统一公布实行的储蓄存款利率与计息方式为准。电子现金账户不计付利息。3.通过结算通卡账户发放的个人贷款由中国建设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和利率浮动办法而确定的利率计收利息。4.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交易指令属甲方本人自主决策,甲方应对指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全部责任;乙方有义务及时准确地执行甲方的交易指令。甲方与第三方之间发生的纠纷,均应由双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若未依约还款或者有违规、欺诈行为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上扣收任何币种款项、有权行使担保权利用来清偿欠款,并保留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索的权利。

6.甲方持有的结算通卡如连续一年未发生由客户主动发起的交易,且余额为零,乙方有权将其转为睡眠卡;如连续三年未发生由客户主动发起的交易,且余额为零,乙方有权将其销卡。7.结算通卡不得出租、转让、转借。甲方因卡片保管不善、将卡片交他人使用或自身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本人承担。

8.甲方及其代理人向乙方提供的身份证件应当真实、合法,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甲方工作单位、通讯方式(地址或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资料发生变动,应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如未按规定办理,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申请资料当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和方式为甲乙双方所同意,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乙方已履行送达义务。甲方通讯地址和方式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通知乙方。

9.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战争、暴动、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政府行为、禁令、或供电、通讯等客观情况)导致结算通卡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将视情况协助甲方解决或提供必要的帮助。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乙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对于在交易过程中,因暂时的网络通讯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错账现象,银行有权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甲方有权提出异议。

10.结算通卡片属于乙方所有,乙方保留收回或不发卡给甲方的权利。为保障甲方账户资金安全,乙方在发现甲方的结算通卡存在被他人冒用等使用风险时,有权暂时对该账户进行止付。若发现甲方在用卡过程中有不遵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章程及本协议规定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乙方有权终止其用卡权利,并可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其结算通卡。

11.乙方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协助国家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甲方的结算通卡账户进行查询、冻结和扣划。

12.乙方将根据服务项目或服务内容,对服务价格、优惠措施及其生效和终止日期、与价格相关的例外条款和限制性条款、咨询(投诉)的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乙方网点、网站等渠道以公告的方式向甲方明示。乙方亦对相关业务规则等要求通过上述渠道以公告的方式向甲方明示。乙方公告内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查询上述公告内容的途径或方法,甲方应在充分知晓、理解有关公告内容后签署本协议。

甲方同意按乙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各类应承担的费用,同意乙方采用扣收的方式从甲方账户中收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或标准、《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章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通章程》和业务规则等内容进行调整,并正式对外公告一定时期后执行并适用于本协议,无需另行通知甲方,如有需要,乙方将在公告前报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甲方有权在乙方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结算通及相关服务,如果甲方不愿接受乙方公告内容的,应在乙方公告施行前向乙方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如果甲方未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视为甲方同意相关调整,变更后的内容对甲方产生法律约束力,若甲方不执行变更后的内容,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服务。结算通的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内容,均以乙方最新公告为准。13.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协议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指令的撤销,也不能消除终止前的交易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1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办理卡片申领、挂失、换卡等特殊业务时,应由其监护人代办;由其监护人代办申领卡片之后,其对卡片的使用行为视为已取得其监护人同意。此类甲方的用卡行为及交易责任由甲方及其监护人承担。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人民银行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章、政策规定及金融业的行业惯例办理。甲乙双方在履行合约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十一、本协议经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结算通借记卡申请表》上签字,自乙方同意甲方申请并发放卡片之日起生效。

中国建设银行结算通借记卡申请表

填表说明

一、在您填写申请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国建设银行结算通借记卡领用协议》,并在申请人签字栏签字。

二、请您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以正楷完整、清楚填写申请表的各项内容,相应内容没有时请在空格内填“无”。申请表内容填写不全会影响您的申请。

三、申请表内“□”处请用“√”做选择,“____”处请填写相应内容。

四、请随本申请表一并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代理人应同时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基本资料

中文姓名拼音或英文姓名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国籍

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军官证□其它(须注明)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省市区(县)邮政编码

A 办公电话-

B 家庭电话- C 传真号码-

D 手机号码 E E-mail地址

开通ATM自助转账功能

□本人现申请开通境内ATM自助转账功能。

请设定本人通过境内ATM向境内他人账户每日转账限额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最高为50000元人民币)。(如不填写,您的每日转账限额将以中国建设银行设定的最高每日转账限额为准。)

代理人基本资料 中文姓名 国籍

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军官证□其它(须注明)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省市区(县)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代办理由:

监护人资料

(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时,必须填写)监护人姓名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国籍

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军官证□其它(须注明)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省市区(县)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E-mail地址

请仔细阅读后签名 兹声明:

1、以上填写资料完全属实,并同意中国建设银行向有关方面查核上述资料的真实性。

2、本人已仔细阅读了《中国建设银行结算通借记卡领用协议》并特别注意了字体加黑的条款,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愿意遵守其全部内容。中国建设银行已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说明。

3.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对本申请表进行独立审核,决定是否接受本申请。无论申请成功与否,本人均不要求退回本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申请人签署

年月日

代理人签署

年月日

监护人签署日期

日期 日期

结算合同(篇11)

(1)任何设计变更均不能使本合同中止或无效。

(2)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相应增减的费用,甲方依据业主批复数量及合同单价对合同总价予以调整,对于无合同单价的项目,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单价。

2、税金:

(1)、本合同工程单价包含税金。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乙方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承担并支付,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的合法的税票。

六、乙方对甲方的35KV电缆、10 KV电缆符合实验标准。

七、如电缆出现故障,乙方需及时派出人员进行抢修,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福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束、帐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工作范围:小组、中组、大组、检查、A/S(计算方法:图纸重量x单价)

(1)乙方在向甲方办理甲方内协企业登记注册时,作为保证金在甲方指定的银行预存RMB150,000元。合同有效期延长时,保证金自动结转。

(2)收取保证金是为了应对提供给乙方的辅助工具、装备、设备发生丢失和损坏等情况。若上述情况发生时,乙方应当以现有市场价格赔偿。

3.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发现乙方虚报投入人员经历时;

(2)发现乙方或投入人员偶盗窃等不良行为时;

(3)因为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认为已无法开工时;

(4)除上所述,详细内容请参考《工程基本交易合同书》。

4.为乙方顺利履行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便利条件:

(1)通勤车辆(上班、下班、加班及夜班);

(2)基本工作设备及各种辅助工具;

(3)焊丝等分段制造所需要的消耗性材料;

(4)支援起重机、叉车等重装备;、

(5)个人用消耗性物品(一次性口罩等);

(6)使用电话及互联网(每家企业3条线路)。

5.甲方为乙方顺利履行合同提供便利条件,但下列费用每月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中扣除:

(1)甲方提供乙方的工作服、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鞋等7个品种)费用及名签制作费用;

(2)因甲方内部组织的焊工补考二产生的补考费用及RT费用;

(3)甲方提供乙方的工具、装备、设备等丢失或者损坏的费用。

6.乙方及其投入人员的工作服、安全护具、安全教育、用餐产生的费用问题,以乙方自行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的企业结算为原则。

7.乙方制作的船体组立工程未经船东检查前,甲方最多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85%,船东检查合格后甲方再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1)乙方保证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人员中,具有5年以上相关经历的人员占总人数的30%、3年以上5年以下经历的人员占总人数的25%,并维持履行本合同的基本劳动力。

(2)乙方在投入人员履行合同以前应向甲方指定的相关部门提交有关从业劳动力的详细履历及资格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经历证明书(可以通过以前工作过的单位予以确认的)。

9. 乙方在投入人员履行合同以前为取得甲方认可的焊工资格证书而实施的乙方自行组织的练习不包括在正常的工作范围。体检合格并且通过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包括三级教育和外来劳务教育)考试的人员,甲方才将其认定为乙方的正式职员。

10.第4条中所提及的,甲方对乙方投入人员提供的便利条件只适用于乙方的正式职员。

11.乙方的投入人员应当在体检合格后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考试后方可参加甲方组织的焊接考试。

12.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十一大安全守则》的相关规定,如果乙方或者乙方的职员违反该守则的规定,甲方的安全的安全部门将发出通知书,乙方应当按照通知书确定的内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照《十一大安全守则》中的相关规定确定,且将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里进行扣除。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每间隔六个月,双方可以协商调整一次单价;

(2)本合同签订后,若乙方要求修改单价,则在乙方要求之日起三个月以后双方予以协商调整。

14.由于可以明确归责为甲方的责任(包括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作业场地形成延迟等原因)导致乙方月平均小时工资低于甲方生产企划部门发布的标准小时工资的80%时,甲方可以给予乙方相应月份工程款10%的补助,上述补助只适用于新登录内协企业前三个月中工程款不足的月份且月平均小时工资按每月23日,每日9小时及当月出勤平均人数为标准进行计算(即,月平均小时工资=月工程款÷当月出勤平均人数÷23日÷9小时)上述约定适用于乙方的管理职职员。

15.除上所述,其他事项则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基本交易合同书》的相关条款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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