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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观后感(合集5篇)

普法教育观后感(合集5篇)

普法教育观后感。

普法教育观后感 篇1

20xx年4月9日,15岁的初中生周荣因上网时间过度而猝死拿到新发的《普法教育读本》我兴致勃勃的翻开了一页,没想到却让我倒吸一口冷气!这到底是什么事情呢?我怀着一肚子好奇,仔细阅读着这篇文章。

初二学生周荣连续三天沉溺在网络游戏中,清明节放假,他除了回家睡觉外,一直泡在黑网吧里。开学的第一天早上,他向母亲撒谎去上学,却走相反路线去了附近黑网吧,在他行走过程中,身体忽然前倾,摔倒在地。然后双腿紧绷,而后登直,立即死亡。

与这相似的案件并不少,甚至时刻都会有。假如说网吧的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牌子挂在大门口,假如说店老板能不为一时之利而迷昏了眼。那么,这样的悲剧就不会有如此高的发生率!20xx年,《中国青少年网瘾报告》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网瘾青少年约占青少年网民总数的13.2%;以年龄标准划分,13-17岁的未成年人网民的网瘾比例为(17.1%)最高;以职业标准划分,初中生(23.2%)、职高学生(20.5%)中网瘾比例均达到20%以上

这一系列的数据让我的大脑瞬间堵塞!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他可以刺伤你,也能够被你所利用。不过,你握的必须是剑柄。请记住,上网有度勿沉溺,否则伤人又害己!希望大家能正确使用网络,让其辅助我们健康成长,快乐学习!

新兴路学校五年级

普法教育观后感 篇2

法律,像水一样滋养着我们;像世界上的摩擦力,牢牢地束缚住我们;像孩子们离不开的好伙伴一样,要是找不到它了,准会不惜一切代价将它觅回。

法律,象征着公平,象征着威严,它不仅仅保障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且保护我们这些时代雏鹰的合法权益。

我们的学校每年都举行普法少年在行动活动。我们学法,懂法,守法,我们明白在法治社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我知道,在不获得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偷看,私自拆看当事人的信件、日记。我还知道,父母或者其他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不得隐匿、拆阅或者废弃未成年人的信件,不得擅自查阅未成年人的日记。

20xx年的1月,在商报和心理专家举办的问题少年的见面会上,15岁的未成年女孩小雪,很长时间不与爸爸交谈,经过心理医生的引导、安慰下,小雪才支支吾吾地告诉的我们的心理咨询师原来,是小雪的父亲偷看了自己的日记,所以,她很委屈,也很生气,并从此发誓再也不理爸爸。父母偷看孩子的日记,不仅伤害孩子与亲人之间的感情,更多的是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

生活中对成年还有一个更司空见惯的侵权行为----家庭暴力。

儿童,本是祖国的花朵。可是年仅4岁的男孩张建却被自己的生父打死。

这场惨剧发生在20xx年10月10号,张建是这家人的小儿子。10号晚,张建又挨了父亲的一顿毒打,他的母亲江燕回家后发现张建在呕吐,她以为儿子是消化不良,她给儿子煮了两个鸡蛋,可小建没有吃到一半,便上吐下泻,夫妻两个把他送到医院后,小张建的呼吸、心跳这两项生命特征已经丧失。40分钟后,小张建不治身亡。原来,小张建的父亲因为生活的压力,促使他整天酗酒,借酒消愁,经常拿儿子们出气,大儿子才10岁,而小张建才4岁啊!

这种事件时有发生,一些家长因为各种精神压力、生活压力、经济压力无处撒气,把自己的孩子当成了出气筒。孰不知,父母打孩子是违反法律的,在民法上或刑法上是属于侵犯他人生命权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受法律保护的相关规定,如打成轻伤或重伤、死亡,是要承担相关刑事责任的。

普法少年在行动。请大家一起加入到弘扬普法、宣传普法的道路上来吧!如果有人侵犯了我们的权益,我们就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正确的、理智的去保护自己!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从不曾离开过我们每一个人。法律就像一颗最亮最亮的夜明珠,永远地为我们指明前方模糊、黑暗的路。

普法少年在行动,请跟上来吧!让我们共同祝愿祖国的法律事业更加健全。让那颗夜明珠再亮些,让雏鹰们自由自在地展翅翱翔!

普法教育观后感 篇3

读了普法教育这本书后,让我对法律有了很大的了解,这本书中记叙了很多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书中的“法律链接”告诉了我许多关于法律的知识,让我知道怎样去保护自己和自己身边的人。

书中的许多事故都是由一些小事引起,比如,因为自己打篮球的场子被其他班的同学抢占了,咽不下这口气,就跟自己的好哥们说,拉上哥们去打架,去出口恶气,若不是有同学及时告知老师,否则差点造成严重后果。其实,回头想想,这些事故也是可以避免的,如果你被人欺负了,你可以报告老师,让老师评理,但是,你一时冲动,不去想你这样做的后果,就拉上自己的好哥们去打架,大打出手,反而会弄得两败俱伤。所以,以后遇事要先想清楚这么做的后果,再去做。

普法教育这本书中有一个更让我觉得震惊的故事:警察在对某个发廊进行突击行动中,发现了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女孩,她叫小英,他向警察讲述了自己的故事,她本来和许多小朋友一样,有疼爱自己的父母,一个幸福的家庭,可惜好景不长,小英的爸爸妈妈把房子卖了,买了毒品,五岁时,小英的爸爸妈妈因为吸毒而进了监狱。后来,小英好好学习,希望妈妈可以改过自新,但是,希望却在妈妈一次又一次的吸毒下破灭了,去年暑假,小英的爸爸被放了出来,他打小英,和小英的妈妈,开学了以后,小英总觉得周围的人对自己指指点点,老师和同学都看不起自己,小英不想回家,不想去学校,无处可去,便找到这里,跟发廊里的人学按摩,洗发,来养活自己。看了小英的故事,我内心好似被一块石头堵住了一样,难以想象,一个年仅十三的女孩还在那样一个环境里生活下来,因为吸毒而虐待自己的父母,到处都是喧闹的发廊,吸毒,真是害人害己,小英的故事时刻提醒着人们,毒品,碰不得,一旦沾染害人害己,更是伤害了亲人的心。

自古有句话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别小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想要做好,不犯法,那可是要有向军人般的意念和觉悟,你想想,在曾经,一个不经意的瞬间,或许你就犯法了,在过马路时,你是否谨遵这“红灯行,绿灯停”的规矩?这看起来虽是件小事,但是,它却足以掌控你的生命,或许,在你没遵守这个法则时,一辆车将你撞飞,让你踏进天堂,那怎么办?所以,无论大事小事,都要小心谨慎,千万不要犯法。

如果,人人都能守法,遵法,不做违法的事情,再去提醒那些犯法的或即将要犯法的人,那这个世界就会变得美好,不会有人犯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国家就会变得健康,这不正是普法的目的吗?

普法教育观后感 篇4

我学习了《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预防拐卖与拐骗。

故事情节是:一个男人问一个小女孩人民医院怎么走,小女孩热心地为他带路。他们走着走着,小女孩的同学跑了过来,他发现那个男人可能是人贩子,就赶快把小女孩带到了安全的地方。男人见小女孩走了,就骂了一句“真坏事”。原来,那个男人早就和别人串通好了,正准备把小女孩拐走。

同学们,故事中的小女孩对坏人的警戒性很差,不过她也很幸运。但是如果她的同学没有出现,那么她很可能就成了老虎口中的羔羊。可是坏人无处不在,我们一不小心就会中了坏人的毒手,而且也不可能每次都会有人在关键时刻出来帮忙,所以,我们要学会“自救”,学会防范。

防范方法是:拒绝接受陌生人的玩具,食物和钱财;如果有人问路,可以给他说方向,但不要带路;不要向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如果实在不幸被坏人控制了,我们不要害怕,可以往人多的地方跑,找机会报警,并大声呼救。

好了,我们一定要记住这些“自救”办法说不定那天可以救自己一命。我们要遵守法律,与法律同行。

普法教育观后感 篇5

---读《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有感

四年级一班邹昊轩

从新学期开始,班主任老师和我们利用每周班队会时间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书中利用许多未成年人身上发生的案例,使我们了解了许多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常识。

比如书中有个故事名字叫《打骂虐待是违法》,听完之后,我有很深的体会: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案例,有一位小学生,他从家里偷偷跑出来告诉一名警察,她的父母经常吵架,一生气就经常毒打她,打的遍体鳞伤。最后,警察将他的父母送进了监狱。随便虐待打骂孩子是违法的,等待他们的只有无情的铁窗。

听完了这个案例,我想到了很多。为什么大人要吵架?为什么大人吵架要打孩子?我感到这对父母很无情,就好像他们的孩子不是亲生的一样,乱打乱骂,随便虐待孩子。我的爸爸妈妈就不这样,今天妈妈还给我做了好吃的蛋挞和可口的牛排。真的希望天下的每一个家庭都幸福美满,每一个孩子都能够快快乐乐的长大,每一对父母都和和睦睦。

还有一个案例名字叫《优先保护未成年》。故事发生在在新疆省的一所小学,为了庆祝上级领导给予的一项福利,特地召集本市各地的中小学生,以及十几名领导,举办了一次盛大的演出。演出如期举行着,突然着起了熊熊大火!同学们争着抢着想逃出这片火海。这是一名老师跳出来说:“大家别乱!都坐下让领导先走。”这直接导致参加活动的几百名师生失去了最佳逃生的机会,最后100多人罹难,200多人受伤。那名老师接受了法律的审判。这是多么惨痛的事件啊!

如果那名老师不说不让同学们走的话,说不定大多数人都能逃出火海,而不会出现这样的惨案。未成年保护法里提到: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给我们这些未成年人准备的,它保证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一定要牢记,优先保护未成年!

读完这本书,让我懂得:作为一名未成年人,要利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但更要知法守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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