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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合同(经典9篇)

法律合同(经典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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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合同 篇1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__元。律师费用按季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合同 篇2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在_____市签署:

1.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邮编:_____

2.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市 _____路 _____号

电话: _____ 传真:_____

邮编: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拟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

2.乙方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与中国证券监督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格证书;

3.甲方现委托乙方代理与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的有关法律事宜,乙方同意接受委托。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的工作范围。

1.1 工作范围确定的标准

1.2 工作范围的具体列举

2.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主要权利

2.2 甲方的主要义务。

3.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的主要权利

3.2 乙方的主要义务

4.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费用

7.违约责任

8.争议的解决

9.合同的终止

10.附则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日期:

附:范例

股票发行与上市法律代理合同

第一条 :本协议在下述两方当事人之间签订,即:

1.××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市×路×号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邮编: _____

2.××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市×路×号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邮编:_____

第二条 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公司,现准备发行a股与上市;乙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格证书。

第三条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甲方将此次a股发行与上市的有关法律事务委托乙方办理。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司法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及律师事务所资格确认的暂行规定》来确定。

第五条 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完成工作范围内的下列事项:

1.协助甲方草拟资产重组方案,并提供咨询和论证意见;

2.协助甲方草拟各种申报文件,协助协理有关申报手续;

3.草拟、修订或审核公司章程;

4.协助审核或修订招股说明书;

5.确认甲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6.协助解决甲方在股份制改组中的税务、物业、资产结构、股权结构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障碍;

7.协助起草、制订或审核少数股东权益保障条款和生事对公司及股东的法律责任的条款;

8.协调甲方与有关各方的关系;

9.对甲方在股份制改组、a股发行与上市过程中的重要活动提供法律见证;

10.依法出具各项法律意见书;

11.在本次a股发行与上市后履行持续法律责任;

12.完成甲方委托的本次a股发行、承销、与上市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六条 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主要权利

1.甲方可以就第五条所列的律师工作范围的事项向乙方律师咨询;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计划的变化与改变,而建议乙方作出相应地改动;

3.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所制作的法律文书的公正性、客观性的前提下,有权要求乙方对此法律文书的制作情况作出完整、准确的表达;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接触到的意欲保密的资料和信息不得擅自泄露给第三人;

5.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其为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所需之件资料,并应保证其真实性与完整性;

2.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师作误导性或虚假性的陈述;

3.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4.其他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主要权利:

1.为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完整的、真实的文件资料;

2.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3.其它权利。

(二)乙方的主要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勤勉、尽责地工作。

2.乙方律师对其在工作中所接触的甲方所不欲公开的资料和信息有保密的义务;

3.乙方在保持其工作独立性、客观性的前提下,应服从甲方的总体安排。

4.应当履行的其它义务。

第八条 费用

(一)乙方收取的代理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 万元。

(二)甲方向乙方分两次支付代理费用:

1.本协议签订后_____日内,支付 _____(百分比)的总费用。

2.乙方全部法律代理工作结束后 _____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费用。

(三)乙方律师承办委托事项所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及其他实际费用,由甲方根据有关凭证予以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下行为为违约行为:

1.甲方未能提供乙方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所需要的文件资料,或者是迟延提供、或者是虚假提供上述文件资料,足以妨碍乙方的工作过程,为甲方违约;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律师代理费及相关费用,为甲方违约;

3.乙方的工作质量不合格,以致影响甲方本次a股发行与上市工作进行的,为乙方违约;

4.乙方未能完成或迟延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的,为乙方违约;

5.甲方或乙方违约终止本协议的执行,为甲方或乙方违约。

(二)违约处理 甲方或乙方存在以上违约行为的,应向对方赔偿代理费的_____(百分比),而且还应依法给予其它赔偿。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本合同:

1.双方合意;

2.任何一方提供出修改本协议的建议,另一方不反对;

3.因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须修改;

4.其他情况。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是书面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有关委托代理工作已完成;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

3.因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须终止;

4.其他情况。

本合同的终止必须是书面的。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律师事务所(盖章)

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

法律合同 篇3

委托人(甲方):

地 址:电话:

受托人(乙方):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

地 址: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及帐号: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201000106537694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下列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

于20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

一.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下列在( )中的法律事务(以下简称“本事务”):

(1)甲方与 纠纷一案的第 审

诉讼 / 仲裁代理。如:委托一审的,不包含执行委托和上诉委托;委托二审的,不包括执行和再审。

(2)甲方与 案的诉前调查。

(3)甲方与 已生效判决/裁决的申请执行代理。

(4)甲方与 之纠纷的非诉讼调解。

(5)关于 事件/项目的咨询 /谈判 /出具法律意见书 /起草或审查合同。

二.委托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的权限为下列第()项范围(具体以委托书为准):

(1)一般代理(诉讼/仲裁),仅为程序代理,无实体处分权。

(2)可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反(仲裁)申请或者上诉的特

别授权诉讼/仲裁代理。

三.承办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

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为本事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本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

它律师协助完成;其中“诉前调查”事务及其所衍生的其它必要取证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鉴定、评

估、论证、公证等)都可转委托适当的专门机构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

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承办本事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重新安排律师接替或者

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完成合同义务;如果甲方书面提出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

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四、律师费用结算方式:

双方商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

(1)计件收费方式,本事务律师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小

写¥元.如果提起反诉或者遭致反诉,按照反诉标的计算新增律师费。

(2)分阶段/绩效/目标收费方式:,在没有按照约定方式和期限支付律师费的,本合同不生效。

四、律师费的支付与结算:

律师费仅仅是指支付给乙方即律所的经营性收入。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律师费,以下列第( )种办法支付与结算:

(1)计件收费方式的,于本合同签订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计件收费方式的,于本合同签订之当日首付人民币¥元,余款于 之前付清,任何一期未付清的,本合同不生效。

五、其它费用结算方式:

双方商定下列与本事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

四条的律师费中:

(1)代理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代支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

六、其它费用的支付与结算

本合同第五条第(1)项所约定的其它费用中的代理直接费用部分,以下列第( )种办法支付与结算:

(1)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预付人民币¥ 元,乙方完成受托事务或此预付款用尽后凭票据按实报销。

(2)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乙方包干使用。

(3)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所约定的其它费用中的代支间接费用部分,实际发生时由律师通知甲方后甲方直接支付,或在紧急情况下由乙方以上列代理直接费用垫支后甲方立即(在五日内)按实单独结算。

七、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律师费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或者(3)种办法支付的向甲方报销相关费用时,应当提供相关票据凭证或者正式税务发票。

八、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合法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本事务的进展情况;

(4)律师只能按照甲方的授权行事,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律师无权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其它费用以外再要求客户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6)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另行指派律师接替的,应及时告知甲方。

(7)乙方和律师对因案件代理关系而获取的甲方隐私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九、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提供虚假证据,不得虚假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本事务有关的真实的资料、真实性的证据,如实陈述与本事务有关的真实情况;

(2)如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住址、联系方式等,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如期支付律师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甲方的诉讼目的和诉讼要求,应当合法、合情、合理。

十、证据和财物

(1)乙方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不收取或者代为保管证据原件;因庭审需要所取得的由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原件或原物,由甲方亲自提交法庭或者法官,证据原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本事务完成后甲方要求返还的,除依法应提交法院或仲裁机构且由其归卷的外,可由甲方申请取回。重要证据材料的原件或原物,甲方不愿交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收取归卷的,须在提供证据时,向法庭或者仲裁机构说明情

况和原因,并经其许可案件审理结束后申请取回。

(2)乙方和律师因代理案件执行所得或其它受托代收所得的财物,所有权属于甲方,应由乙方和律师在合理时间内移交于甲方。

十一、保管和留置

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第十条所述的证据和财物,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保管,本条内容即视为保管合同内容,双方保管合同关系以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为条件而生效;保管期限不超过30天。

(1)甲方未要求归还证据原件、原物的(除司法机关必须留存归档的外);

(2)乙方通知移交财物,甲方拒绝接受或者未予响应的;或者虽予响应但一

直未来领取的;或者因甲方变更联系方式等,未通知乙方致使无法移交或不便移交的;

乙方代为保管证据或财物期间,认为必要时可自行决定将该证据或财物移送公证机关提存,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甲方承担。

保管期限届满(自乙方书面明示可移交之日起计)后,乙方对所保管的证据和财物可作任意处分而不再负任何责任。但所保管的财物是人民币现款的,应在甲方于任何时候主张权利时,归还本金余额,不计利息。

乙方因保管(含提存)所产生的各种合理费用,甲方未予清偿的,乙方有权对所保管的财物进行留置处理;也可直接以所保管财物中的现款抵付。

十二、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法定或约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三、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四、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如上诉、再审等。

十五、完成受托事务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受托事务:

A、属诉讼/仲裁/执行代理的:

(1)本案本审次送达判决/裁决书、调解书或撤消诉讼、驳回起诉、不予起诉、撤销案件、执行中止或终止裁定书;如一审委托不包括执行和上诉代理。

(2)双方当事人案外和解;

(3)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解除委托关系;

B、属非诉讼事务的:

(1)对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行为或者达到委托目的或者完成了法律文书制作;

(2)甲方向对方作出了新的要约或承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

(3)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消灭或终止或者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

(4)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或惯例应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

(5)甲方解除合同、撤消委托、解除委托;

十六、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

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法律服务,已经收取的律师费一律不予退还。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逾期超过二十天的或者其他费用支付逾期超过三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若乙方在受托处理本事务过程中发现甲方有故意隐瞒事实或虚假证据或者虚假作证等妨碍乙方正常完成受托事务的能力之情形,有权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5)本合同因上列情形而解除时,约定以计件方式收费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以计时方式收费的,按解除时的实际工作小时结算律师费;以分阶段/绩效/目标/风险方式收费的,按实际所处的阶段或绩效或者目标或者风险结算律师费。

十七、违约和赔偿

(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律师费或经乙方书面提示而超过30天未给予律师报销其它费用(约定包干使用的除外)的,每逾期1天,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另行支付延迟支付违约金给予乙方。

(2)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因违法执业或其它过错(限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乙方负连带赔偿责任。

十八、诉讼风险提示告知和委托人(当事人)对证据真实性以及非虚假诉讼的承诺

乙方和乙方律师已经在签订本合同前将委托的.法律事务的诉讼风险已经充分告知了甲方。乙方和律师根据甲方陈述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受托事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乙方和律师提交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提供的有关法律意见或者发表的辩护意见,均不可理解为公安、司法机关就一定能给予嫌疑人、被告人予以取保候审、从轻处罚或者适用缓刑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免于处罚或者无罪等有利的结果。

甲方即委托人(当事人)对所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承诺对进行虚假诉讼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十九、免责

因委托人(甲方)未按期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或提供虚假证据进行虚假诉讼所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受托人乙方及乙方律师免责。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十、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二十一、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快件、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QQ、微信等。各方均可分别视需要选择较为合适的送达方式。

二十二、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就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南浔司法局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南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三、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二十四、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并由甲方实际支付了约定的律师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任何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二十五、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定之日起至本事务完成止。

二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签署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 项目(下称“项目”)中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项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协助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

第二条 委托事项

双方约定,乙方为项目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1、为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对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3、参与与项目相关的讨论和谈判;

4、草拟、审查、修改有关项目的的协议、章程等有关文件;

5、协助甲方制定与项目相关的办理方案;

6、协助甲方与有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协调;

7、协助甲方协调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8、协助或代理甲方申办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批准、许可和确认;

9、代为办理股权转让引发的各类(工商、税务、海关、房地产等)变更登记;

9、办理甲方委托的有关项目的其他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服务范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及时、真实、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承担因违反本款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2、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认真、勤勉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范围内的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

2、乙方提供的咨询及法律意见和文本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尽乙方之最大可能维护甲方之合法权益。除非甲方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存在隐瞒、不真实或有误导;

3、对因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而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公开或者为其它目的使用。

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 元,分 期支付。其中 元于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支付, 元于 时支付,余额于所委托法律事务办理完毕之日付清。

2、乙方因办理甲方委托事项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资料、复印、交通、通讯、差旅、政府收费等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无故逾期不支付有关费用,乙方有权中止或解除本协议,乙方不承担因此而对甲方产生的损失。

2、如果由于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项目提前终止,乙方已收的费用不退还,乙方应收的费用由双方根据乙方的工作量协商确定。

第七条 有效期间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所委托法律事务办理完毕之日止。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

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第九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法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 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

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 3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人民币。

甲方: 乙方: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 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

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 3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人民币。

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合同 篇6

委托人有限公司因事项,于20xx年5月日起,委托受托人苏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参与处理



。

二、服务律师: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姜晓亮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3.1

3.2

3.3



四、相关费用

法律服务费:

1、按时计算(每小时人民币500元),或

2、按件计算(双方协商)。

其它费用: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w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

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

法律合同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之原则,经由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并履行。

第二条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应遵守法律规定。

第三条律师履行本合同义务应勤勉尽责并恪守职业道德。

第二章释义

第四条本合同文本中,除非另作说明,下述概念系指:

1.合同:指本聘请上市专项法律顾问合同书,及本合同之附件,以及本合同通过正式签署书面协议加以修订变更内容之书面文件。

2.法律规定:指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则和政策规定之统称。

3.本市:指乙方法定住所所在市。

第三章合同双方

第五条甲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四章合同收费

第七条乙方应收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八条甲方支付律师费方式具体如下:

1.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正式出具《法律意见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3.甲方拟上市的境外公司向公众发表《招股说明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五章甲方权利义务

第九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安排能胜任上市工作的律师及工作人员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

第十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法的基础上与甲方充分合作并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第十一条甲方须如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十二条乙方在本市辖区之外的地区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甲方承担交通、食宿及相关工作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打字、复印、传真、电邮、鉴定、查询等费用。甲方须于乙方出差办理法律事务之前2日向乙方一次性预支或同期支付上述费用。

第十三条甲方须保证向乙方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协助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第六章乙方职责

第十四条乙方工作范围

(一)乙方工作项目:乙方担任甲方在的上市事务地区专项法律顾问。

(二)乙方工作事项:

1.参与制订甲方上市方案并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甲方制作上市申请材料;

3.草拟、审查、修改与甲方上市有关的合同、协议、备忘、声明、承诺等法律文件;

4.就甲方上市有关事项出具单项法律意见书;

5.就甲方上市事宜出具综合法律意见书及法律工作报告;

6.就证券管理部门对甲方上市申报材料的反馈意见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对甲方上市申报材料中不能提供原件的部分进行见证;

8.赴证券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就甲方上市申报材料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解释与说明。

第十五条乙方工作方式

1.本市辖区内,乙方采用不定期工作方式,与甲方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会晤并办理上市法律事务;

2.本市辖区之外,乙方采用全日制工作方式,办理甲方上市所涉法律事务。

第十六条乙方工作人员

1.乙方指派律师、律师、律师作为甲方法律事务承办律师,处理甲方的法律事务;

2.经甲方同意,乙方根据需要指派其它律师或工作人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

第十七条乙方工作准则

1.乙方指派之律师和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时获悉甲方的商业秘密、文件资料、涉及的法律事务等,承担保密责任;除甲方书面同意外,无论在本合同期内与否,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任何文件、资料和信息以任何方式对外披露或提供给第三方;

2.乙方指派律师和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并熟知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认真履行职责,全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乙方指派人员在工作范围内因严重疏忽,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引起纠纷诉讼,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章乙方权利

第十八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业务的文件资料,并协助、配合乙方工作。

第十九条在本合同正常执行时,甲方未按约定及时和足额支付律师费用,乙方有权不办理或中止已办理的相关法律事务。

第二十条乙方有权拒绝办理违反法律规定的事务。

第八章合同变更与修改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内容如需变更,须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二十二条未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所签署之补充协议或其它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______种方式进行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正式文本为中文;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法律合同 篇8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法律服务达成本合同。

一、 乙方人员

1、 乙方派出人员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 若甲方对乙方派出的人员不满意,乙方另行指派人员代替。

二、 乙方的工作原则

1、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 以指导为主,不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甲方。

3、 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4、 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

三、 乙方的服务内容

1、 对甲方生产、经营和管理上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策划和设计及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分析。

2、 参与甲方的商业谈判和其他谈判,提供法律意见。

3、 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4、 协助甲方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甲方的内部组织和管理行为。

5、 协助甲方管理经济合同和其他合同,监督合同的履行。

6、 对甲方的职员进行法律培训,增强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

7、 解答甲方的各种法律咨询。

8、 为甲方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

9、 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向有关单位或个人签发律师函。

10、 为甲方提供资信调查。

11、 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四、乙方代办法律业务

1、 在涉及的刑事案件中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

2、 担任甲方涉及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案的代理人。

五、乙方的服务方式

1、 乙方工作人员组成服务小组,甲方派人组成法律实施小组,双方建立有效的沟通模式,以便乙方提供高效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2、 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3、 与甲方电话联系,了解甲方存在的法律问题并予以解决。

4、 乙方不定期派人到甲方,了解甲方的整体业务发展方向及规划,为甲方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方案。

5、 若甲方遇到紧急法律问题需要解决,甲方可随时与乙方联系,乙方将及时给予答复或提供解决方案。

6、 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六、费用及支付

1、 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务费 元(大写 人民币 )。

2、 上述费用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

3、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时,不再另外收取费用。

4、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时,应按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优惠收费。

七、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若甲方愿意在本合同期满后继续由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于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重新签订合同。

八、合同的生效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为了提高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减少法律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门的法律服务;

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顾问服务人员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顾问小组担任甲方的企业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根据甲方具体项目情况,乙方可委派具有专长的其他律师承担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二、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一)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1.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发展;

2.协助企业申办有关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执照;

3.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4.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参与重要合同谈判;

5.参与策划企业资金的筹集与运作;

6.为甲方投资、资产重组、企业改制、产权界定等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7.参与制订投、融资计划;

8.对甲方的合作方进行资信调查;

9.为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0.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每一环节,包括决策、管理、实施进行全程跟踪,就可能发生的影响经营业绩的冲突、纠纷提出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11.提供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和商业信息;

12.为甲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创办进行法律制度设计,并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见;

13.为甲方办理商标、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的注册申请、续展等有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4.应甲方的要求,协助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15.协助企业整合专业经验和人际资源,提供可操作的资源整合方案;

16.拟订、审查劳动合同,办理涉及人力资源、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职工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17.根据授权办理甲方内部、外部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进行侵权调查、签发律师函、发表律师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

18.拟定企业经营服务场所警示标识的内容;

19.为企业经营服务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法律建议;

20.及时协助处理企业与消费者的纠纷;

21.对企业管理层、高级员工以及其具体工作可能涉及某种法律问题的员工进行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工商、税务法规等法律培训,每年至少______次,平时及时解答与工作及利益相关的法律咨询,并结合个案,讲解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2.应甲方的要求,组织关于甲方发展、运作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

23.及时协助处理企业经营服务场所失窃、致人损害等突发事件;

24.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

25.建立甲方的法律档案、业务档案,防止公司合法权益因疏忽而受损失;

26.对甲方所涉的各类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予以协调,进行和解、参与调解,必要时代理参加诉讼或仲裁;

27.为甲方提供其他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二)税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税务顾问”)服务

1.为甲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3.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4.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5.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6.指导、协助或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指导、协助或代为审查纳税情况;

8.指导、协助建账建制和办理账务;

9.代为税务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国家赔偿;

10.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税务培训,普及税务知识;

11.为甲方进行纳税筹划;

12.为甲方提供其他税务顾问服务。

(三)财务会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财务顾问”)服务

1.指导、协助甲方建账建制;

2.指导、协助甲方进行会计核算;

3.指导、协助甲方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4.对甲方的应收账款、坏账等各类债权的催收提供会计和法律建议,必要时为甲方向债务人签发律师函,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5.对甲方的应付账款等各类债务的清偿提供咨询,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6.对甲方的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等各种票据提供法律和会计服务,指导或代为挂失、进行公示催告、代为参与诉讼或仲裁,以解决各种票据纠纷,保护甲方的各种票据权利;

7.为甲方所涉诉讼等各种或有事项提供法律和会计处理意见,必要时代为办理;

8.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财务会计培训,普及财务会计知识;

9.为甲方提供其他财务顾问服务。

三、法律顾问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上述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3.法律顾问专项服务应当另行收取费用,可以在乙方常规服务收费的基础上给予特定优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四、工作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条的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办案中必需的费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预先为乙方报销______元,多退少补。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由乙方事先从甲方预支,事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4.法律顾问不应追求奢侈享受,而应注意节约,合理安排实际办案费用的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五、聘请年限

本合同为定期合同,每期一年,第一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每期届满后七日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变更或终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条款自动续展一期,其后每期类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随时联系、及时协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职坐班。

七、甲方权利义务

1.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

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及时、真实、详尽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1)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2)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3)按照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费用;

3.指定_________为其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转达甲方的指

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内不得更换二人次以上;

4.对其需要乙方审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应向乙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地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不得向乙方和律师提出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的要求。

八、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3)乙方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2.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3.审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应向甲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甲方;

(1)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2)严守在受托提供各项法律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绝不利用和对外泄露,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可以指派业务助理人员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1)乙方律师有权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乙方律师有权全面了解甲方有关业务情况。

(3)乙方律师有权列席甲方相关会议。

(4)乙方律师有权获得履行法律服务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

5.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6.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7.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聘方要求为其违法行为及违背事实、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等的事项提供服务,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的非法干预。

8.受聘律师因故不能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时,乙方应当与甲方协商,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9.法律顾问的报酬,由乙方统一收取,指派律师不得直接从甲方收取任何报酬。

10.顾问律师应当建立为甲方服务的工作日记,原则上做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

九、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5.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法律顾问费。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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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报告(经典9篇)


趣祝福小编的资料是“法律顾问报告”相关资讯的最全面归纳,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往往都需要撰写报告,编写报告能真实记录上阶段的工作,你知道怎么样去写好此次报告吗?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法律顾问报告【篇1】

一、推进红岗公司法治与合规工作发挥的总体作用

xx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启航之年,也是红岗公司深化改革发展的关键之年。在这一年里本人尽职勤勉,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六院的工作要求,圆满完成了总法律顾问的各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积极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在红岗公司的落地生根。确保公司党委中心组每年两次的集中学法活动不动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论述及《宪法》、《民法典》等重点法律知识进行了集中学习研讨。协助公司一把手,充分发挥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积极作用,筑牢法治建设之基。

(二)加强“三重一大”事项法律审核把关。公司所有涉及重大决策法律审核的会议,均能够亲自参加并发表法律审核意见。同时优化法律审核的办事流程,要求办公室在决策会议召开前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交由公司法律顾问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与业务部门充分沟通,得到成熟中肯的审核结论后,再在决策会议上发表意见。

(三)促进红岗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主持完成了《红岗公司合规管理规定》的制定工作,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在该制度中有意识的增加了价格管理及审核过程中的合规审查的内容,促进红岗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做深做实。结合六院的要求,于xx年3月至4月间,指导相关部门完成公司近三年技改及招投标工作的合规复查,共检查出4个整改项,3个改进建议项,全部得到落实。

(四)夯实法治工作基础,保障公司全年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积极协调法务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协同配合,向涉事职工阐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立场,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手段、积极准备证据材料,最终顺利的解决了离职人员孙佳、王磊的劳动关系纠纷,规避了相应的劳动法律风险,有效的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推进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除了完成年度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外,主持对公司现存制度进行审查,集中废止了不适应公司改革发展的制度19项。同时对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六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提出了9个方面的管理意见,全部得到了业务部门的积极回应。

(六)积极推动合同管理的信息化流程再造工作。支持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合同分管部门完成合同评审及其他管理工作嵌入六院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理顺工作程序,解决现有个别业务流程同信息化统一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

(七)高度重视公司的存量“两金”压减工作。指导公司法务部门,通过利用业务部门和人员向对方公司极限施压的方式,最终全部追回了西安钛金公司58.75万元的长期应收账款,并避免了诉累和一大笔的诉讼成本。同时积极支持公司法律顾问向兄弟单位提供法律援助,帮助金岗重工向浙江天洁公司最终追索到了近五十万元的合同违约金。

(八)积极开拓普法工作的新局面。继续组织开展“法律顾问讲法”专项活动,该活动作为公司传统的普法平台,从xx年开始已成功举办29期,本年度共组织开展了五次讲座,重点讲授了《招投标法》、《保密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同时支持法律部门购买民法典一百余册,举办普法影片展播活动,并制作普法宣传书册分发给全体职工,积极推动公司职工代表每年一次的集中学法活动。

二、本人工作中发现的难点或问题

(一)发现的难点和问题

一是相当一部分干部职工缺乏法治思维,没有形成依法经营、依规治企的主动性,很多管理上的决定往往依靠个人经验和拍脑门:二是法律工作离高度融入公司的科研生产和日常经营工作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企业员工违反法律特别是违反公司内部规章的成本很低,规章制度虽不是“棉花棒”,但也远远未达到“狼牙棒”的程度。

(二)推动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或建议

提高全员法律意识、法治思维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需要我们企业历任法务人员及全体职工共同不懈的努力。除了不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之外,更重要的就是要让广大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具体工作中感受到法律与规则的存在,在一个又一个的具体事务和具体工作中培养法律素养,逐步改变人治思维,明白我们的事业是要通过规则的力量来稳步推进,依法经营、依规治企才是现代企业运转的必由之路。

在拓展法律意识的同时,法治工作也要主动和企业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把法治工作融入科研生产工作,也就保证了科研生产中心工作沿着法治的轨道不断前行。因此法务人员不仅要精通法律专业知识,更要不断的学习各类企业管理知识和熟悉生产及科研相关工作流程;要在具体的工作中嵌入法律法规的相关程序,寻找更多更实用的工作抓手,扩大法治工作的内涵和外延。例如本人在任职公司总法律顾问以来就一直支持的公司法律顾问在各类招投标、比价采购、商务谈判中担任监标人的角色,并在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中固定下来,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这样也有助于法治工作做深做实,同公司中心工作紧密融合,迈上一个新台阶。

法治工作的中心内容就是对外维权,对内审核。而审核的依据则是法律法规和各类规章制度,因此,这些制度也就是广义的“法”,就是公司全体人员不能逾越的红线,谁要是违反它,就必须承担一定的代价。这就是依法依规治企的内在含义。所以推行法治央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必须加强“法”的威力,让“法”成为公司全体干部职工根本的行事准则,徒法不足以自行。必须让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制裁、惩戒作用发挥出来,才能做到依法治企,人人自觉遵守规则。

法律顾问报告【篇2】

1、收集、整理、修改、完善公司各种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需要举办相关专题培训。

综上,本律师认为贵公司给了本所为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机会,双方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应当相互珍惜。为了更好的为公司的依法经营提供切实可行的优质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增进双方的相互了解,掌握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内容及进程,避免信息不对称引发误解,本所顾问律师会不定期向贵公司提交类似的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供贵公司决策层参考及采纳。以上工作总结报告,请贵公司予以审议,以便我们改进和完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报告5

×××有限公司:

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很荣幸地受贵公司聘请担任法律顾问,自20xx年7月22日起至20xx年7月22日止为贵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过去的一年里,在贵公司的大力支持下,本所依据法律顾问合同的约定,与贵公司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为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现就上年度法律顾问的工作情况向贵公司汇报如下:

法律顾问报告【篇3】

烟台冠佳经贸有限公司前身是济钢集团烟台标准件厂,公司法人代表为苗兴雨,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前进路7号。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包括:钢铁冶炼及技术咨询服务,加工、制造、销售:钢材、水泥及制品,水渣,煤气,锻造件,标准件,铝合金,水泥制品,铸铁件,氧氢气,保温材售,进出口业务,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房屋、设备租赁及转让等。 本年度公司因原址进行重建开发,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是涉及众多关于该工程的协议书、合同书的起草与签订,协助公司在开发中获得尽可能多的利益。

诉讼方面,主要涉及公司下属的鲍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同司机的债权债务纠纷,以及同胡乃君、孙鼎信二人的执行恢复问题,由于胡孙二人恢复执行案件时间较长,执行难度较大,所以,我方积极联系芝罘区人民法院,到济南查询胡、孙二人的资产,在查到二人确实有相关资产后立即进行冻结划扣,为公司挽回一部分损失,目前该案件仍在执行中 此外,我还与公司就新开发的商铺与其他商业开发公司、个体工商户进行协商,促进公司旧址改造完成后可以第一时间投入、盈利。

法律顾问报告【篇4】

第一,做好打假维权工作。配合相关部门针对部分农药厂家不正当竞争、侵犯名称权、商标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协调、举报,尤其是做好打击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

第二,做好领导决策和相关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在公司对外签订重大投资合同和技术合作协议过程中,做好合同的审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供领导决策时参考。为销售员在业务过程中需要办理的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行为提供法律指导,包括各个必须程序及在各个程序中应注意的问题,提供各种所需法律材料等,避免经营风险。为业务员所需签订的分装协议及其他各种合作协议提供法律指导及样本。

第三,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公司外签合同的审查管理工作。对各部门拿来审查的每一份合同认真进行审核,将公司的风险降到最低,认真讲解修改意见,增强相关人员的合同意识和签订合同的水平。根据各部门需要,提供相应的合同文本。同时做好每年销售合同的全面审查工作;做好“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年度审验考核相关工作,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20xx年继续做好国家重守企业的年报工作。第四,处理行政处罚案件。对有关行政部门下达的行政处罚通知书,及时了解有关情况,根据实际,进行协调处理,力求将公司的损失降到最小。

四、做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自主知识产权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明显地体现出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对企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在商标工作方面:今年共有xxxx商标获得商标注册证,新申请商标注册xxxx;根据需要随时办理商标查询,避免侵犯他人商标权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及经济损失;同时核查市场部在产品包装、产品说明等宣传材料中关于商标的说明及使用方法是否符合规定,防止违法违规情况的出现。在专利工作方面,今年共办理已10项授权专利的年度维持手续;共有xxxx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取得专利证书。甲氰菊酯与炔螨特复配混剂专利申请,因为有在先权,完全在人家的保护范围之内。经一审通知书答辩,被专利局驳回。新办理专利申请1项,丁烯氟虫腈国际专利申请已进入国家阶段。同时,及时做好未授权专利申请的两审答辩工作、分案工作及相关后续工作。

法律顾问报告【篇5】

1、20xx年3月7日

宋总与张律师、律师助理小郭前往贵公司,商谈法律顾问合作事宜,并商谈贵公司与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2、20xx年3月12日下午

律师助理郭开友陪同宋总、师总与四川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朝斌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计算机学院三楼会议室洽谈该公司违约,贵公司要求退还15万的相关事宜。因双方意见不一致,协商无果。

3、20xx年3月13日下午

张律师、朱律师、郭开友应邀到贵公司进一步沟通本案案情,宋总与张律师、朱律师充分交流、沟通后,达成一致意见: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4、20xx年3月14日

张律师、朱律师、郭开友研究、探讨具体案情后,张律师提出本案代理方略,交代具体办案细节应当注意的问题。

5、20xx年3月19日上午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开友到XXXX公司与宋总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调取XXX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立案材料。6、20xx年3月20日

朱律师去工商局查询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用于立案。7、20xx年3月21日

审查修改《融资服务合同》。

8、20xx年3月27日

审查、修改《债权融资服务合同》。

9、20xx年3月28日下午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开友去XXXXX公司送案件代理费用发票,交换起诉书意见,沟通起诉书内容,并盖章。然后到高新区法院立案,高新法院以合同字迹模糊,疑似有所修改,要求提供合同原件,因贵公司当时无法提供原件,立案没有成功。

10、20xx年3月30日

朱律师再次去高新区法院立案,法院开会,不接受立案。

11、20xx年3月31日

朱律师第三次去高新区法院立案,法院只收了材料,没有立案,告知耐心等通知。

12、20xx年4月6日下午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开友去高新法院催促立案事宜,法院以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在高新区,实际工作地址在武侯区,应去武侯区法院立案,强行退回相关立案材料,立案又没有成功。

13、20xx年4月9日

朱律师去武侯区法院立案,被告知只能在高新区法院立案;朱律师去高新区法院再次提交立案材料,并强烈要求应该由高新区法院受理,否则做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后法院接收了材料,要求等候立案审查。

14、20xx年4月16日

律师助理郭开友给高新区法院打电话了解立案情况,法院同意立案。

15、20xx年4月18日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郭开友去高新区法院领取XXXX公司诉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一案传票,书记员告知公司转账15天才能到账,7天内到不了帐就

按自动撤诉处理,要求交纳现金。后,小郭拿现金代贵公司缴费。

16、20xx年4月19日

律师助理郭开友把立案费发票送到贵公司,进一步沟通案件立案进展情况。17、20xx年4月23日

朱律师到高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与承办法官初步沟通案情。

18、5月2日上午

张律师、郭开友梳理、整理该案证据材料、制作证据目录、再次研究代理方略并发送贵公司,便于准备证据原件。

19、5月3日上午

律师助理郭开友联系贵公司相关人员,了解证据原件准备情况。

20、5月10日

朱律师去高新区法院领取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反诉的传票,协商开庭时间。

21、5月11日

张律师、郭开友研究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反诉状,认为对方反诉理由牵强、证据不足,确定应对方案,律师助理郭开友再次与贵公司核对原诉需提交的证据原件情况。

22、5月14日上午

律师助理郭开友到贵公司确认已准备好的证据原件、送达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反诉状、传票、案件受理通知书等复印件,向宋总汇报案件的有关情况。

23、5月15日

联系贵公司,将与四川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反诉案件的代理方略整理,并提交贵公司。希望就有关问题向王总当面沟通,但王总不在,无法确定时间,后王总表示反诉的律师代理费按照3000元计算,待结案后支付。

24、5月24日

将与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本诉、反诉案件的代理工作情况向贵公司提出书面报告,并前往贵公司当面汇报。

25、6、7、8、9月基本上每月上门服务一次,无其他重要法律顾问服务。26、10月30日

集中上门服务,审查、修改《技术服务合同》、《产品购销合同》、《弱电工程安装施工协议书》、《成都XXXXXX广场政府大楼部分安防系统供货及安装合同》、其他相关合同。

27、20xx年11月6日

审查修改《监控系统采购、安装协议书》。

28、20xx年11月13日

审查修改《预付款加油协议书》及其相关文件。

29、20xx年1月30日

对《二手车买卖合同》审查修改,提出存在的风险,并发挥贵公司。

法律顾问报告【篇6】

成都XXXX新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我所有幸成为贵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与贵公司精诚合作。为了便于双方有效沟通和交流,增进合作,现将20xx年度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向贵公司做出如下报告。同时为了20xx年合作的顺利开展,在此也将在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发现的一些问题及建议、要求向贵公司一并做出说明。

一、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情况

1、20xx年3月7日

宋总与张律师、律师助理小郭前往贵公司,商谈法律顾问合作事宜,并商谈贵公司与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2、20xx年3月12日下午

律师助理郭开友陪同宋总、师总与四川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朝斌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计算机学院三楼会议室洽谈该公司违约,贵公司要求退还15万的相关事宜。因双方意见不一致,协商无果。

3、20xx年3月13日下午

张律师、朱律师、郭开友应邀到贵公司进一步沟通本案案情,宋总与张律师、朱律师充分交流、沟通后,达成一致意见: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4、20xx年3月14日

张律师、朱律师、郭开友研究、探讨具体案情后,张律师提出本案代理方略,交代具体办案细节应当注意的问题。

5、20xx年3月19日上午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开友到XXXX公司与宋总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调取XXX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立案材料。 6、20xx年3月20日

朱律师去工商局查询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用于立案。 7、20xx年3月21日

审查修改《融资服务合同》。

8、20xx年3月27日

审查、修改《债权融资服务合同》。

9、20xx年3月28日下午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开友去XXXXX公司送案件代理费用发票,交换起诉书意见,沟通起诉书内容,并盖章。然后到高新区法院立案,高新法院以合同字迹模糊,疑似有所修改,要求提供合同原件,因贵公司当时无法提供原件,立案没有成功。

10、20xx年3月30日

朱律师再次去高新区法院立案,法院开会,不接受立案。

11、20xx年3月31日

朱律师第三次去高新区法院立案,法院只收了材料,没有立案,告知耐心等通知。

12、20xx年4月6日下午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开友去高新法院催促立案事宜,法院以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在高新区,实际工作地址在武侯区,应去武侯区法院立案,强行退回相关立案材料,立案又没有成功。

13、20xx年4月9日

朱律师去武侯区法院立案,被告知只能在高新区法院立案;朱律师去高新区法院再次提交立案材料,并强烈要求应该由高新区法院受理,否则做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后法院接收了材料,要求等候立案审查。

14、20xx年4月16日

律师助理郭开友给高新区法院打电话了解立案情况,法院同意立案。

15、20xx年4月18日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郭开友去高新区法院领取XXXX公司诉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一案传票,书记员告知公司转账15天才能到账,7天内到不了帐就

按自动撤诉处理,要求交纳现金。后,小郭拿现金代贵公司缴费。

16、20xx年4月19日

律师助理郭开友把立案费发票送到贵公司,进一步沟通案件立案进展情况。 17、20xx年4月23日

朱律师到高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与承办法官初步沟通案情。

18、5月2日上午

张律师、郭开友梳理、整理该案证据材料、制作证据目录、再次研究代理方略并发送贵公司,便于准备证据原件。

19、5月3日上午

律师助理郭开友联系贵公司相关人员,了解证据原件准备情况。

20、5月10日

朱律师去高新区法院领取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反诉的传票,协商开庭时间。

21、5月11日

张律师、郭开友研究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反诉状,认为对方反诉理由牵强、证据不足,确定应对方案,律师助理郭开友再次与贵公司核对原诉需提交的证据原件情况。

22、5月14日上午

律师助理郭开友到贵公司确认已准备好的证据原件、送达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反诉状、传票、案件受理通知书等复印件,向宋总汇报案件的有关情况。

23、5月15日

联系贵公司,将与四川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反诉案件的代理方略整理,并提交贵公司。希望就有关问题向王总当面沟通,但王总不在,无法确定时间,后王总表示反诉的律师代理费按照3000元计算,待结案后支付。

24、5月24日

将与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本诉、反诉案件的代理工作情况向贵公司提出书面报告,并前往贵公司当面汇报。

25、6、7、8、9月基本上每月上门服务一次,无其他重要法律顾问服务。 26、10月30日

集中上门服务,审查、修改《技术服务合同》、《产品购销合同》、《弱电工程安装施工协议书》、《成都XXXXXX广场政府大楼部分安防系统供货及安装合同》、其他相关合同。

27、20xx年11月6日

审查修改《监控系统采购、安装协议书》。

28、20xx年11月13日

审查修改《预付款加油协议书》及其相关文件。

29、20xx年1月30日

对《二手车买卖合同》审查修改,提出存在的风险,并发挥贵公司。

二、关于法律顾问工作的总结

虽然,我所与贵公司合作时间不长,仅仅一年时间,但是在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中,我们感觉到贵公司部分员工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有待提升,法律基本常识有待培训。

我们感觉贵公司在合同的审查、管理方面比较混乱,没有形成一套完整、可行的规范的审查管理制度。

其表现在各部门的协议、合同没有统归合同主管部门统一提交公司法律顾问审查、修改,而是各自为政,自行其事。导致公司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等没有统一登记、备案,一盘散沙。这有待予以规范,制定相关制度,建立专门机构,设置专门人员管理。

二是,合同的审查、修改应统一由专门机构、人员与公司法律顾问联系,报送审查修改,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三是,合同风险防范制度欠缺,为企业埋下了重大隐患。

同时,公司需要建立法律事务呈报处理制度,以实现法务处理的优质高效。 全年我们上门服务近10次,审查、修改合同20份左右,代理诉讼一件。

三、20xx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计划

1、收集、整理、修改、完善公司各种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需要举办相关专题培训。

综上,本律师认为贵公司给了本所为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机会,双方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应当相互珍惜。为了更好的为公司的依法经营提供切实可行的优质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增进双方的相互了解,掌握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内容及进程,避免信息不对称引发误解,本所顾问律师会不定期向贵公司提交类似的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供贵公司决策层参考及采纳。 以上工作总结报告,请贵公司予以审议,以便我们改进和完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法律顾问报告【篇7】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xx年x月份集团把我从xxxx药业法律顾问岗位调到xx药业法律顾问岗位,至今已有两年半,负责管理公司的法律事务和物价信息监察。工作中我严于律己、严格管理,在公司领导的直接领导和全体同志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公司的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工作,积极做好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现作述职报告:

一、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

严格按照企业法律顾问的岗位职责的要求,开展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工作原则,完成公司各项法律事务及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截止到XX年底,我规范了公司签订合同的程序及要求;为签订合同的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的培训,解答了他们的法律咨询,要求他们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的事项和合同在履行中要注意的事项,共制定了定型设备采购合同、物资采购合同、设备安装合同等十几类合同的范本,审核和修改各类合同4000多份;公司授权代理的诉讼案件x起,涉案金额x多万元;办理了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和伤亡赔偿纠纷等非诉讼案件;及时为公司领导提供了法律意见;严格审查物资采购部门的招投标工作中投标单位的资质及相关证件。

二、物价信息监察工作

截止到XX年底,我部门共计收到采购计划单x多份,通过网络、电话和亲自到市场询价,及时为公司财务部门审价提供了可靠的价格参考标准,也为公司在物资采购中节约了大量的成本,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估量的,这在另一方面规范物资采购制度和防范了法律风险。

三、自身建设方面

我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身份要求自己的言行,以身作则,实事求是的工作,切实为公司的利益着想,在工作中我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化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中取得一些成绩,也是公司领导的关怀、各部门的支持以及法务信息监察部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工作的结果。

四、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在处理诉讼案件中,在工作中发现导致这些案件的原因:

1、是公司没有及时付款;

2、业务员更换频繁,责任心不强,与客户的沟通不够,财务部门督促不力,造成不办入账手续,发票无法交账,仓库的物资和财务账目不符,致使诉讼成本增加;

3、是采购的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没有严格按合同约定合法的程序向供应商提出异议,也没有供应商认可的维修记录,造成我公司没有证据提出要求赔偿要求;

4、物资采购计划不规范;

五、下步工作设想

1、巩固成果,吸取教训,进一步明确法律事务和物价信息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强化工作责任制。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公司的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工作,积极做好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2、掌握特点,总结规律,提高法务信息监察的`整体工作水平,尽职尽责的完成各项工作,发挥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

3、增强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参政作用,当好领导的参谋。

4、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积极协调好法院和当事人的关系。

5、进一步做好法务的事前预防工作,在事中法律控制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做好事后法律补救工作。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的对账制度和物资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和责任感。

6、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及时做好信息反馈,按领导意旨及时处理好突发性事件。

法律顾问报告【篇8】

虽然,我所与贵公司合作时间不长,仅仅一年时间,但是在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中,我们感觉到贵公司部分员工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有待提升,法律基本常识有待培训。

我们感觉贵公司在合同的审查、管理方面比较混乱,没有形成一套完整、可行的规范的审查管理制度。

其表现在各部门的协议、合同没有统归合同主管部门统一提交公司法律顾问审查、修改,而是各自为政,自行其事。导致公司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等没有统一登记、备案,一盘散沙。这有待予以规范,制定相关制度,建立专门机构,设置专门人员管理。

二是,合同的审查、修改应统一由专门机构、人员与公司法律顾问联系,报送审查修改,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三是,合同风险防范制度欠缺,为企业埋下了重大隐患。

同时,公司需要建立法律事务呈报处理制度,以实现法务处理的优质高效。全年我们上门服务近10次,审查、修改合同20份左右,代理诉讼一件。

法律顾问报告【篇9】

致:宁波新蕾实业有限公司

承蒙贵司信任,自20xx年6月3日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起受聘担任贵司的法律顾问。本人本着“认真负责、积极维护客户利益”的工作原则,接受了贵司的咨询及委托进行相关法律服务。为便于双方进行沟通和了解,增进合作,现将的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律顾问服务情况

(一)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经本所律师不完全统计,本年度就相关法律接受咨询,并提供律师意见:

(1)20xx年4月23日,就贵司与宁波市鄞州学习电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向公司做出答复;

(2)20xx年5月2日对出具给电镀有限公司的借条的相关法律属性、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做出答复;

(3)20xx年4月27日,审核贵司与、宁波市电镀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由戴承担责任的协议;

(4)20xx年5月21日,审核并贵司与宁波市电镀有限公司会议纪要;

(5)20xx年6月5日,审核邬欠款的相关材料,起草及发出律师函;

(6)20xx年7月16日,审核并修改归司与宁波房地产有限公司合作意向补充协议;

(7)20xx年7月19日,审核安置小区一期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8)20xx年7月26日,就贵司与宁波市xx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进行信息调查,并就诉讼方案、诉讼策略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做出答复;

(9)20xx年7月30日,修改内部协议;

(10)20xx年8月9日,就宁波市x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起草、发出致xx公司催告函;

(11)20xx年8月16日,对借款合同进行修改;

(12)20xx年8月28日,审核并修改贵司与宁波制品有限公司终止合同协议书;

(13)220xx年8月28日,审核宁波制品有限公司出具给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中止施工申请报告;

(14)20xx年9月18日,审核徐江君内部协议;

(15)20xx年11月6日,起于禁止使用假的发票报账的通告。

(16)20xx年11月7日就项目经理要私刻印章的法律风险、应对方法进行分析进行答复;

(17)20xx年1月,起草继续查封申请书,并邮寄给法官,与法官沟通继续查封的有关事宜。

(18)20xx年5月9日,就宁波市鄞州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因出现安全事故而罚款10万元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做出答复。

(二)诉讼服务

(1)20xx年6月24日,接受贵司的委托,作为代理人起草、整理起诉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件经向法院立案、参与开庭等一系列工作后,由鄞州区法院作出判决,案件结果:贵公司胜诉。

(2)20xx年8月12日,贵司起草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等,应贵司紧急通知,接受贵司的委托,作为代理人代理起诉x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xx年8月13日与法院法官到银行、房管局等部门办理财产保全手续。案件结果:贵公司胜诉。

(3)20xx年10月,代理应诉宁波xx有限公司与宁波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xx公司撤诉后重新起诉,案件结果:胜诉。

(4)20xx年12月17日,接受贵司委托,起草执行立案材料,并就贵司与张、宁波xx有限公司一案向鄞州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主要涉及银行的欠款由江东区法院执行,鄞州区法院需等待江东区法院执行后参与分配。

(5)20xx年2月24日,接受贵司委托,代理应诉宁波市鄞州xx有限公司起诉宁波实业有限公司货款纠纷一案,案件结果:胜诉。

(6)20xx年2月24日,接受贵司委托,代理应诉宁波市鄞州xx有限公司起诉宁波xx有限公司货款纠纷一案,案件结果:胜诉。

(7)20xx年1月15日,接受贵司委托,代理应诉任申请确立劳动关系纠纷一案,案件结果:鄞州区劳动局确认劳动关系。由于该案还需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因此程序尚未完成。

(8) 20xx年5月13日,接受贵司委托,代理应诉宁波市xx有限公司与宁波实业有限公司货款纠纷一案二审,案件结果:维持原判。

(9)20xx年5月13日,接受贵司委托,代理应诉宁波市鄞州xx有限公司与宁波实业有限公司货款纠纷一案二审,案件结果:维持原判。

(10)就邬一案向鄞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立案且进入执行程序。

二、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一)感谢:虽然是首次合作,但从合作第一天开始,律师的工作就得到了董事长、x总、x总、x主任、小x等公司全体人员上下一致的支持和帮助。再此,对各位的支持表示感谢。

(二)成绩:一年的合作,本所律师接受了贵司多次日常咨询,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法律文书进行修改,为贵司的日常管理提供了法律帮助。本所共代理了诉讼案件10起,本律师在贵公司的帮助下,全面仔细地对案件的证据、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积极参与庭审活动,与法官保持良好沟通,最终除了任认定劳动关系一案之外,其他案件均获胜诉。

(三)感悟:通过一年的合作,可以看出贵司管理层法律意识较强,对公司的法律问题比较重视,同时也十分认可律师在公司管理、风险控制及诉讼中的价值。

(四)建议:由于公司业务涉及的方面较多,所以面临的法律问题也比较多。尤其是建设工程管理方面,存在实务问题无法与法律法规一致的情形,容易出现法律纠纷,建议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或管理问题上及时多听取律师意见、与律师沟通,以达到控制风险、避免诉讼的效果。

三、20xx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计划

1、接受贵司日常法律问题咨询;

2、根据贵司需要举办相关专题培训;

3、根据贵司业务审核、修改或提供相关法律文书;

4、根据贵司实际情况,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律师建议;

5、接受贵司委托,对无法避免的诉讼进行代理。

过去一年的合作,双方都表现了十足的诚意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也正是因为双方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合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以上工作总结报告,请贵公司予以审议,以便我们改进和完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法律合同


在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学会签订合同。为了增加信誉度,签订合同的时机变得更为重要。趣祝福的编辑为您精心准备的“法律合同”,将为您带来丰厚的回报,希望您能从中获得有益的信息!

法律合同【篇1】

(以下简称甲方)因 一事,委托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 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特聘请乙方律师胡文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现经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与互助原则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条: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代理,即代为接收法律文书,代为出具律师函,代为和解,参加调解,代为提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等。

条三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代理律师叙述受托事项具体情况,及时提供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 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代理律师进行尽职调查以及处理代理事项的各项工作;

3. 甲方应当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及时提出代理要求,甲方对乙方代理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具体、合理;

4.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2. 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权益;

3. 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委托事项承办行政机关的要求,及时、全面报送各种符合行政机关要求的材料,准时参加各项代理活动;

4. 乙方律师应当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转达和解决承办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各项要求,及时通报代理事项进展情况;

5.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保守获知的甲方资料的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事件中,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7. 乙方律师应当为甲方代理事项单独建立文书档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甲方索要时应当及时归还甲方。

第五条、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应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没有合同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

第六条、双方商定,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酬金 万元人民币,如果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了乙方指派律师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所必需的差旅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应根据自己的财务制度规定予以实报实销。

第七条 合同变更本合同如果需要补充、变更或者终止,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第八条 合同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代理律师;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

3. 因乙方律师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导致损害甲方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甲方的委托事项或者指示、要求违反法律、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2. 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案件事实等情形;

3. 甲方逾期十日,经催缴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律师代理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具有代理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经有权机关确认,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用或者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已收律师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用。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成时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代表: 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法律合同【篇2】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委托人):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万阅城房产B座酒店项目提供定向招商洽谈及相关法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就甲方拥有的万阅城房产B座酒店项目联系中南酒店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公司”)洽谈合作经营及相关法律事宜。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王琳、公维国律师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相关的洽谈事宜以及法律服务,就甲方委托的事项促成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对洽谈过程中参与商务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书,提交具体合作方案。

三、乙方就甲方委托事项中提交的合作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根据情况变化,甲方有权对方案进行调整。

四、乙方服务的范围:

1.就甲方委托的事项促成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

2.对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经营(或房屋租赁合作)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起草相关文书和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3.就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经营的相关事务代表甲方参与商务谈判,出具切实可行的合作方案。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及相关情况,并保证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

3.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支付乙方律师服务费。

六、乙方的义务:

1.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提供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对涉及到甲方的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公布;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合作对象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委托事项是否完成的确认及律师费用:

1.委托事项成否确认: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后,租金或合作资金按照合同条款打进甲方帐户,也就是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正常运营阶段则视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当支付乙方专项顾问服务律师费(以下简称“律师费”);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就该项目达不成合作,无论是何种因素何种原因,视为乙方代理失败,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收取律师费的方式:乙方代理成功后,

⑴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按所签《房屋租赁合同》的第一年首月租金数额支付律师费;

⑵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采取其他方式合作,甲方按合作房产数额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支付律师费。

3、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后,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正常运营阶段,即收到中南公司首笔租金或首笔合作资金十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须前往临沂出差的,甲方应提供充分便利。

八、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合同【篇3】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第 号

甲方因其 涉嫌 事宜,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田云靖律师为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具体包括(选择划√):

1.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3.一审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出庭辩护。

4.二审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上诉,出庭辩护。

其他阶段: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 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2.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第三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3. 对代理过程中获知的甲方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 为甲方业务单独建档,并保存工作记录,对相关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5. 甲方对乙方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并投诉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承办律师;乙方受理投诉电话为:(010) 8391 3636转8066。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全面、客观、及时向乙方律师介绍项目情况,提供各种相关的证据、文件等资料。

2. 对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律师的建议和工作独立作出判断,对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错误运用法律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 指定 先生/女士代表甲方向乙方律师传达甲方的指示和建议,提供、签署、签收有关证据、文件等资料,并对乙方律师的服务工作进行评价。

4.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第四条 费用

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律师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鉴于本案性质为(选择划√):

案情不清晰,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综合水平要求明显高;

案情清晰,法律关系简单,不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综合水平要求一般。

故此,双方就法律服务费达成如下一致:

1. 甲方同意按如下金额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乙方账户如下:

户 名: 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开 户 行: 银行北京分行

账 号:

异地汇款行号: , 本地汇款行号:

2. 前款所列法律服务费不含任何第三方所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工商查询费、公证费、鉴定费、翻译费等费用)。乙方律师代为垫付的上述费用,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票据资料实报实销;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3. 本条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务费不含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差旅费,就京外差旅费,双方同意按如下办法处理(选择划√):

乙方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需垫付,差旅费甲方全部承担,; □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 元人民币的差旅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乙方先行垫付差旅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

4. 根据《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律师个人不能私自接受委托或和收取费用。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收费金额等条款如有变化,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予以变更。甲方自行委托乙方律师个人办理本合同及补充合同以外的事项或/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的,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除甲方委托的事项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或甲方有捏造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伪造证据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外,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务的,或提供法律服务时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

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为限。

2.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及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为限。

第六条 其他

1. 双方确认,文首所载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提请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合同【篇4】

(以下简称甲方)因一事,_____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时间: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律合同【篇5】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等律师为甲方因 就贷款纠纷案在下列第1、2、3 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

1.一审;

2.二审;

3.执行;

第二条 委托权限为一般授权。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应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

5.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8.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按起诉时借款人 欠款本息 元(大写:)之%的标准即元(大写: )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律师服务费支付到乙方银行帐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乙方律师在区办理甲方委托事务,乙方律师自行承担差旅费。

乙方律师如需到以上区域外进行与甲方相关的工作,乙方律师差旅费由甲方承担,但需按甲方标准进行据实报销。

2. 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3. 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执行完毕时止。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合同【篇6】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经与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办理_________,提供法律帮助。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 律师费

提示:请在选择使用的条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条款删除。

□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项办妥后支付。

□双方协商以代理事项标的额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为乙方应得的委托费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项办妥后支付。

□乙方在诉讼和执行期间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从执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总额的_________%作为乙方律师的报酬。

案件以调解或仲裁方式解决的,律师费的计算方式:_________

本案所需诉讼费、公证费、执行费等费用,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交纳并由乙方按照规定代收代交。律师费不包括律师进行工作的差旅与长途电话费,后者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额向乙方另行支付。

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三条 服务期限

双方同意,服务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第四条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

提示:请在选择使用的条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条款删除。

□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代为推选诉讼代表人并接受诉讼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诉讼;

□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法律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事件委托乙方律师为本事件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第五条第 项 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律师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根据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服务计件收费标准》及《江苏省律师服务协商收费指导标准(试行)》,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元,该款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付清。

四、如因乙方过错终止履行合同,办案费全部退还,非乙方过错原因终止履行合同的,办案费用不退回。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内容:

1、代为申诉、举报、控告;

2、代为申请行政复议,参与听证;

3、代为申请(委托)鉴定、审计,重新鉴定、审计认定;

4、参与调节、签订重大经济、民事合同的谈判;

5、协助收购企业股份、参与股份收购的谈判、确立股份收购的策略;

6、协助查清事实,提供证据或证据线索;

7、代为起草、审议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

8、草拟、修改公司章程;

9、代为发表法律声明,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见证书;

10、协助规范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11、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事项。

六、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时,所需的差旅费、审计(评估)费、鉴定费、翻译费、复印费、查档费及其它必须开支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委托事项完成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合同【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湖北开成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 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及工作方式

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范围:

(1)对甲方业务经营及管理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章程及商务信函等;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6)处理企业内部劳动纠纷,为甲方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法:

(1)采取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

(2)列席甲方相关法律事务会议,并就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3)草拟、审核、修改相关法律文件;

(4)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有关审核、论证、谈判、签约等工作;

(5)根据甲方委托发表律师声明及律师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6)为甲方各类合同的签订及有关活动提供律师见证;

(7)根据甲方的授权,以代理律师身份参与调解、仲裁、诉讼及其它重大法律事务等活动,收费方式参照“费用及支付方式”第(2)条。

(8)甲方要求的其他有效工作方式。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经甲方同意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完税发票后,甲方在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2)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参照《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和《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六、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需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的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七、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八、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约定为准。

九、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安排。

十、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即停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十二、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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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十四、争议解决的方式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 年。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内 容 结 束 ]

法律合同【篇9】

委托人有限公司因事项,于20xx年5月日起,委托受托人苏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参与处理



。

二、服务律师: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姜晓亮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3.1

3.2

3.3



四、相关费用

法律服务费:

1、按时计算(每小时人民币500元),或

2、按件计算(双方协商)。

其它费用: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w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

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

法律合同【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因办理甲方需要委托他人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事宜,甲方需委托乙方办理律师见证手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指派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对甲方委托受托人的委托行为进行见证。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情况,提供有关见证工作的真实材料。甲方提供虚假事实和材料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2、乙方应依法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律师见证服务,并向甲方出具律师见证手续。

三、委托事项

对甲方委托他人办理房产事宜进行律师见证。甲方委托他人办理房产事宜相关信息如下: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房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为准对应房产信息,甲方委托受托人处理范围,房屋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缴纳契税、维修基金、交易服务费、印花税等税费及领证等相关事宜。

四、律师费用

1、律师见证费用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每套房产。

2、此次服务共涉及套房产,合计律师见证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

如实际办理见证涉及房产套数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应根据实际办理见证所涉及房产套数结算律师费用,多退少补。

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

5、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支付律师费用,乙方律师于甲方支付律师费用后开始提供服务。

五、附则

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法律合同【篇11】

律( )非诉字第 号

委托方(甲方):中国 组委会

受托方(乙方): 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 中国 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 律师、 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及现场法律咨询,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甲方向乙方交纳律师代理费 万元,甲方应在要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委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 受托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合同集合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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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合同【篇1】

委托人(甲方):

地 址:电话:

受托人(乙方):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

地 址: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及帐号: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201000106537694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下列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

于20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

一.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下列在( )中的法律事务(以下简称“本事务”):

(1)甲方与 纠纷一案的第 审

诉讼 / 仲裁代理。如:委托一审的,不包含执行委托和上诉委托;委托二审的,不包括执行和再审。

(2)甲方与 案的诉前调查。

(3)甲方与 已生效判决/裁决的申请执行代理。

(4)甲方与 之纠纷的非诉讼调解。

(5)关于 事件/项目的咨询 /谈判 /出具法律意见书 /起草或审查合同。

二.委托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的权限为下列第()项范围(具体以委托书为准):

(1)一般代理(诉讼/仲裁),仅为程序代理,无实体处分权。

(2)可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反(仲裁)申请或者上诉的特

别授权诉讼/仲裁代理。

三.承办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

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为本事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本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

它律师协助完成;其中“诉前调查”事务及其所衍生的其它必要取证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鉴定、评

估、论证、公证等)都可转委托适当的专门机构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

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承办本事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重新安排律师接替或者

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完成合同义务;如果甲方书面提出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

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四、律师费用结算方式:

双方商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

(1)计件收费方式,本事务律师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小

写¥元.如果提起反诉或者遭致反诉,按照反诉标的计算新增律师费。

(2)分阶段/绩效/目标收费方式:,在没有按照约定方式和期限支付律师费的,本合同不生效。

四、律师费的支付与结算:

律师费仅仅是指支付给乙方即律所的经营性收入。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律师费,以下列第( )种办法支付与结算:

(1)计件收费方式的,于本合同签订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计件收费方式的,于本合同签订之当日首付人民币¥元,余款于 之前付清,任何一期未付清的,本合同不生效。

五、其它费用结算方式:

双方商定下列与本事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

四条的律师费中:

(1)代理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代支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

六、其它费用的支付与结算

本合同第五条第(1)项所约定的其它费用中的代理直接费用部分,以下列第( )种办法支付与结算:

(1)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预付人民币¥ 元,乙方完成受托事务或此预付款用尽后凭票据按实报销。

(2)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乙方包干使用。

(3)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所约定的其它费用中的代支间接费用部分,实际发生时由律师通知甲方后甲方直接支付,或在紧急情况下由乙方以上列代理直接费用垫支后甲方立即(在五日内)按实单独结算。

七、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律师费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或者(3)种办法支付的向甲方报销相关费用时,应当提供相关票据凭证或者正式税务发票。

八、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合法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本事务的进展情况;

(4)律师只能按照甲方的授权行事,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律师无权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其它费用以外再要求客户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6)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另行指派律师接替的,应及时告知甲方。

(7)乙方和律师对因案件代理关系而获取的甲方隐私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九、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提供虚假证据,不得虚假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本事务有关的真实的资料、真实性的证据,如实陈述与本事务有关的真实情况;

(2)如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住址、联系方式等,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如期支付律师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甲方的诉讼目的和诉讼要求,应当合法、合情、合理。

十、证据和财物

(1)乙方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不收取或者代为保管证据原件;因庭审需要所取得的由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原件或原物,由甲方亲自提交法庭或者法官,证据原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本事务完成后甲方要求返还的,除依法应提交法院或仲裁机构且由其归卷的外,可由甲方申请取回。重要证据材料的原件或原物,甲方不愿交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收取归卷的,须在提供证据时,向法庭或者仲裁机构说明情

况和原因,并经其许可案件审理结束后申请取回。

(2)乙方和律师因代理案件执行所得或其它受托代收所得的财物,所有权属于甲方,应由乙方和律师在合理时间内移交于甲方。

十一、保管和留置

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第十条所述的证据和财物,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保管,本条内容即视为保管合同内容,双方保管合同关系以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为条件而生效;保管期限不超过30天。

(1)甲方未要求归还证据原件、原物的(除司法机关必须留存归档的外);

(2)乙方通知移交财物,甲方拒绝接受或者未予响应的;或者虽予响应但一

直未来领取的;或者因甲方变更联系方式等,未通知乙方致使无法移交或不便移交的;

乙方代为保管证据或财物期间,认为必要时可自行决定将该证据或财物移送公证机关提存,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甲方承担。

保管期限届满(自乙方书面明示可移交之日起计)后,乙方对所保管的证据和财物可作任意处分而不再负任何责任。但所保管的财物是人民币现款的,应在甲方于任何时候主张权利时,归还本金余额,不计利息。

乙方因保管(含提存)所产生的各种合理费用,甲方未予清偿的,乙方有权对所保管的财物进行留置处理;也可直接以所保管财物中的现款抵付。

十二、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法定或约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三、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四、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如上诉、再审等。

十五、完成受托事务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受托事务:

A、属诉讼/仲裁/执行代理的:

(1)本案本审次送达判决/裁决书、调解书或撤消诉讼、驳回起诉、不予起诉、撤销案件、执行中止或终止裁定书;如一审委托不包括执行和上诉代理。

(2)双方当事人案外和解;

(3)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解除委托关系;

B、属非诉讼事务的:

(1)对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行为或者达到委托目的或者完成了法律文书制作;

(2)甲方向对方作出了新的要约或承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

(3)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消灭或终止或者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

(4)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或惯例应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

(5)甲方解除合同、撤消委托、解除委托;

十六、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

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法律服务,已经收取的律师费一律不予退还。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逾期超过二十天的或者其他费用支付逾期超过三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若乙方在受托处理本事务过程中发现甲方有故意隐瞒事实或虚假证据或者虚假作证等妨碍乙方正常完成受托事务的能力之情形,有权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5)本合同因上列情形而解除时,约定以计件方式收费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以计时方式收费的,按解除时的实际工作小时结算律师费;以分阶段/绩效/目标/风险方式收费的,按实际所处的阶段或绩效或者目标或者风险结算律师费。

十七、违约和赔偿

(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律师费或经乙方书面提示而超过30天未给予律师报销其它费用(约定包干使用的除外)的,每逾期1天,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另行支付延迟支付违约金给予乙方。

(2)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因违法执业或其它过错(限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乙方负连带赔偿责任。

十八、诉讼风险提示告知和委托人(当事人)对证据真实性以及非虚假诉讼的承诺

乙方和乙方律师已经在签订本合同前将委托的.法律事务的诉讼风险已经充分告知了甲方。乙方和律师根据甲方陈述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受托事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乙方和律师提交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提供的有关法律意见或者发表的辩护意见,均不可理解为公安、司法机关就一定能给予嫌疑人、被告人予以取保候审、从轻处罚或者适用缓刑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免于处罚或者无罪等有利的结果。

甲方即委托人(当事人)对所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承诺对进行虚假诉讼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十九、免责

因委托人(甲方)未按期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或提供虚假证据进行虚假诉讼所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受托人乙方及乙方律师免责。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十、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二十一、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快件、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QQ、微信等。各方均可分别视需要选择较为合适的送达方式。

二十二、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就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南浔司法局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南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三、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二十四、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并由甲方实际支付了约定的律师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任何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二十五、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定之日起至本事务完成止。

二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签署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合同【篇2】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律师

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服务场所

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为本协议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办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协议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但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

3、当乙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赔偿纠纷已经达成意向,需要当场签署和解协议或者当场履行时,可以要求甲方到该现场为乙方起草/审查和解协议,但甲方不承担陪同谈判的义务,同时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到达服务现场的交通费用。

第三条 服务范围与内容

本协议所列乙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工作、生活、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但乙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商标、个人专利等)不在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借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范围内的法律事务提供口头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书面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但该书面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限于要点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详尽的法律意见书。

3、甲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个案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询、解答、分析评判、提供建议意见、在该法律事务的签约和履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律文书审查的义务,但不承担陪同考查、谈判磋商的义务。

5、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本协议所约定的甲方服务内容不包括甲方为乙方事务向第三方进行考查核实、调查取证之服务事项。

第四条 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协议到期前_________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甲方提供本协议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年的律师服务费_________元。该费用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现金支付。

第五条 其他事项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协议,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可以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优惠。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整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与以前的有关陈述或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3、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合同【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因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下属单位、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乙方的服务方式:1.日常咨询类及通过电子数据方式能够完成的工作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及甲方要求前往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地点提供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每年 元人民币(该费用包括正常的法律顾问费、市内交通费、市话费、以及为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必须具备其他费用),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专项法律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应按照正常收费标准的70%收费。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 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上述费用由甲方预支给乙方,乙方凭正式票据向甲方报销。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三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对因乙方的工作失误而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有保持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一年,自201 年 月 日——201 年 月 日。

除非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签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延续一年执行,以后年度均按照此办法处理,法律顾问费用不变,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法律顾问费的时间支付给乙方法律顾问费。

合同期满不再延续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酌情给付费用。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法律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甲方因购买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购房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每项服务按次收费,每次不超过半个工作日:

1、乙方在乙方办公地为甲方审查购房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见,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

2、乙方与甲方共同参与购房合同谈判,视谈判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

3、乙方应甲方要求,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务: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六条根据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总额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其中差旅费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合同【篇5】

签订地点: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以并购为目的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事宜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与指定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委托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律师作为主办律师组建团队完成委托事项。未经甲方要求或同意,不得更换主办律师。甲方同意乙方上述指定。甲方指定作为甲方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委托事项相关事宜。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下列事项:

(一)在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二)起草尽职调查清单,全面梳理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的历史沿革、业务经营、股权结构、资产等状况,尽职调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文件、资产文件、融资文件、重要协议、涉外合同、审批及许可、财务报表、雇员、保险、诉讼情况和环保事宜等事项;

(三)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分析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收购程序的影响,可能面临或者存在的法律、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和风险,给出适当解决方案。依据调查报告制作摘要,供甲方决策参考。

(四)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需求对尽职调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报告的最终文本需经过甲方验收同意。

三、委托期限

乙方应在下列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现场调查部分: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正式尽职调查报告最终出具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服务费数额及支付;

本项目服务费(含差旅费)共计人民币整,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人民币万元,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二期余款人民币于乙方完成尽职调查,提交经甲方验收同意的尽职调查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甲方因乙方不胜任委托事项为由解除本合同,则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并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费用乙方无需退还,甲方不需支付第二期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就委托事项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

2.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

3.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的授权;

4.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要求乙方变更主办律师。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材料和情况;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承担乙方实施委托事项的法律后果。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合同第四条约定取得服务费,并在甲方拒付费用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实施委托事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合伙人___、律师___,共7人作为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___律师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律师工作团队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师对项目资料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以备查,在尽职调查结束后向甲方提供相关档案资料,对涉及甲方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6.甲方对乙方承办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并投诉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承办律师。

七、合同解除及违约条款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务的,不能完成尽职调查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务时由于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为限。

2.尽职调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本条第一款所述情形的,有权立即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在已收取服务费用的限额内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为限。

八、保密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承诺函中规定义务,对在参与项目过程中获知的本案件的信息和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适用《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

十、其他

1、双方确认,文首所载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法律合同【篇6】

甲 方:

电话: ; 电话:

电话: ; 电话:

电话: ; 电话: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行使其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专项法律顾问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四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万元,20xx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万元。

乙方的后期律师费,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15%的比例在执行完毕3日内支付。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费用壹万元包干使用,20xx年3月1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20xx年1月26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则为贰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复正常经营或解散和清算,本协议自行终止,但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可以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经甲方介绍,乙方与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签订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

法律合同【篇7】

一、聘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6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或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甲方:____县石安法律服务所 法定代表人:乙方: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合同【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为了提高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减少法律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门的法律服务;

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顾问服务人员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顾问小组担任甲方的企业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根据甲方具体项目情况,乙方可委派具有专长的其他律师承担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二、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一)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1.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发展;

2.协助企业申办有关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执照;

3.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4.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参与重要合同谈判;

5.参与策划企业资金的筹集与运作;

6.为甲方投资、资产重组、企业改制、产权界定等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7.参与制订投、融资计划;

8.对甲方的合作方进行资信调查;

9.为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0.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每一环节,包括决策、管理、实施进行全程跟踪,就可能发生的影响经营业绩的冲突、纠纷提出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11.提供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和商业信息;

12.为甲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创办进行法律制度设计,并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见;

13.为甲方办理商标、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的注册申请、续展等有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4.应甲方的要求,协助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15.协助企业整合专业经验和人际资源,提供可操作的资源整合方案;

16.拟订、审查劳动合同,办理涉及人力资源、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职工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17.根据授权办理甲方内部、外部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进行侵权调查、签发律师函、发表律师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

18.拟定企业经营服务场所警示标识的内容;

19.为企业经营服务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法律建议;

20.及时协助处理企业与消费者的纠纷;

21.对企业管理层、高级员工以及其具体工作可能涉及某种法律问题的员工进行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工商、税务法规等法律培训,每年至少______次,平时及时解答与工作及利益相关的法律咨询,并结合个案,讲解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2.应甲方的要求,组织关于甲方发展、运作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

23.及时协助处理企业经营服务场所失窃、致人损害等突发事件;

24.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

25.建立甲方的法律档案、业务档案,防止公司合法权益因疏忽而受损失;

26.对甲方所涉的各类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予以协调,进行和解、参与调解,必要时代理参加诉讼或仲裁;

27.为甲方提供其他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二)税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税务顾问”)服务

1.为甲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3.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4.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5.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6.指导、协助或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指导、协助或代为审查纳税情况;

8.指导、协助建账建制和办理账务;

9.代为税务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国家赔偿;

10.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税务培训,普及税务知识;

11.为甲方进行纳税筹划;

12.为甲方提供其他税务顾问服务。

(三)财务会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财务顾问”)服务

1.指导、协助甲方建账建制;

2.指导、协助甲方进行会计核算;

3.指导、协助甲方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4.对甲方的应收账款、坏账等各类债权的催收提供会计和法律建议,必要时为甲方向债务人签发律师函,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5.对甲方的应付账款等各类债务的清偿提供咨询,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6.对甲方的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等各种票据提供法律和会计服务,指导或代为挂失、进行公示催告、代为参与诉讼或仲裁,以解决各种票据纠纷,保护甲方的各种票据权利;

7.为甲方所涉诉讼等各种或有事项提供法律和会计处理意见,必要时代为办理;

8.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财务会计培训,普及财务会计知识;

9.为甲方提供其他财务顾问服务。

三、法律顾问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上述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3.法律顾问专项服务应当另行收取费用,可以在乙方常规服务收费的基础上给予特定优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四、工作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条的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办案中必需的费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预先为乙方报销______元,多退少补。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由乙方事先从甲方预支,事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4.法律顾问不应追求奢侈享受,而应注意节约,合理安排实际办案费用的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五、聘请年限

本合同为定期合同,每期一年,第一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每期届满后七日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变更或终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条款自动续展一期,其后每期类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随时联系、及时协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职坐班。

七、甲方权利义务

1.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

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及时、真实、详尽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1)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2)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3)按照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费用;

3.指定_________为其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转达甲方的指

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内不得更换二人次以上;

4.对其需要乙方审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应向乙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地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不得向乙方和律师提出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的要求。

八、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3)乙方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2.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3.审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应向甲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甲方;

(1)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2)严守在受托提供各项法律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绝不利用和对外泄露,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可以指派业务助理人员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1)乙方律师有权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乙方律师有权全面了解甲方有关业务情况。

(3)乙方律师有权列席甲方相关会议。

(4)乙方律师有权获得履行法律服务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

5.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6.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7.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聘方要求为其违法行为及违背事实、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等的事项提供服务,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的非法干预。

8.受聘律师因故不能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时,乙方应当与甲方协商,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9.法律顾问的报酬,由乙方统一收取,指派律师不得直接从甲方收取任何报酬。

10.顾问律师应当建立为甲方服务的工作日记,原则上做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

九、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5.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法律顾问费。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法律合同【篇9】

甲方: 乙方: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 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

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 3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人民币。

甲方: 乙方: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 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

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 3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人民币。

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合同【篇10】

委托人有限公司因事项,于20xx年5月日起,委托受托人苏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参与处理



。

二、服务律师: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姜晓亮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3.1

3.2

3.3



四、相关费用

法律服务费:

1、按时计算(每小时人民币500元),或

2、按件计算(双方协商)。

其它费用: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w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

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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