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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个人工作总结经典

检察院个人工作总结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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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个人工作总结 篇1

   今年上半年,侦查一处紧紧围绕办案中心任务,在主动出击、线索经营、办理大要案、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一、坚决贯彻高检院部署的“系统抓,抓系统”的办案方针,在国土规划、医疗卫生和水务等部门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上半年,我处充分认识到反贪工作要以服务大局、突出打击重点为根本,坚持在热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反贪经营,对有价值的案件线索进行深耕细作,通过集中办案力量,统筹安排全局工作,采取打阵地战的方式,办理了一系列窝案、串案。    上半年我处所办案件有如下四个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稳步上升。1-6月份,我处共立案12件1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33%。    二是查处的犯罪嫌疑人中机关干部比例高。上半年我处查处的12名涉案人员中有7人为党政机关干部,占全市反贪部门查处的机关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三成,其中处级干部有6人。    三是办案效率高、案件质量高。在所办案件中,已经侦查终结9件9人,移送审查起诉8件8人,均比法律规定的办案期限有大幅提前。    四是所办案件多是重点行业的窝案、串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早在去年年初,我们收到在押犯刘某的一封举报信,从而展开了对我市医疗卫生系统腐败问题的初查。今年上半年,我们先后对罗湖区卫生局局长、罗湖中医院和罗湖妇幼保健院院长等3人立案侦查,在全市医疗行业引起轩然大波,打响了向医疗卫生系统腐败现象宣战的第一炮,直接引发了如今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的反腐之风如火如荼,广大群众拍手称快,极大地壮大了检察机关的声威。    今年4月份,我处又在侦破规划国土系统系列案件上打了一个漂亮仗。全处同志精诚合作、各展其能,整整一个月废寝忘食,一共立案6件6人,其中副处长2人,助理调研员1人。完全依靠自己的侦查力量在复杂敏感的国土规划部门攻克了反腐战斗的堡垒,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也引起了发案单位的高度重视。    二、主动出击摸线索,选准突破口,使案件向纵深发展。    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思路和方法,对线索和案件主动地、有计划地经营,选准关键的突破口,是办理高质量窝案串案的重要途径。上半年,我处所有的立案案件线索全部是自行发现、自行摸查并自行完成全部侦查工作。靠的就是主动出击找线索,变“等米下锅”为“找米下锅”;在对线索系统经营成熟后,又积极寻找案件的突破口,运用各种谋略,深挖扩线,不断地把侦查向纵深方向推进,使案件从小到大,从少到多。    以国土规划系列案件的查处为例,相关线索一直都由固定的办案组初查,办案人员也有意识地和国土部门及相关行业的人来往,对相关部门的工作方式、行业规律都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去年兴宁矿难后,在全国范围整顿各类矿场,深圳也要关闭、整顿一大批采石场。办案人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听说面临关闭的石矿场的老板只要花钱搞定地矿协会秘书长李勇,就可以继续以各种名目经营。于是在处领导的安排下对这一线索进行了长达半年的系统性经营。并由这一线索进行扩展性调查,又对国土局地矿管理部门的运作方式和其中的漏洞有了清晰的认识。充分调查后发现,李勇来深时间并不长,只是一个科级干部,却拥有700多万元的个人财产;地矿处(科)作为专门管理深圳市地矿资源的部门,从未接受过纪检审计部门的查处,他们的反侦查意识可能要弱于其他部门。因此我们选择了李勇作为突破口,再彻查市、区两级地矿部门,进而拓展到征地拆迁办公室和规划部门,从而揭开了整个国土系统职务犯罪的盖子。    在决定上马李勇案时我们一反惯常办案思路,不是先抓行贿人,而是先抓受贿人,从受贿人李勇那里打开突破口。由于前期扎实的初查工作,因此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李勇归案后在三个小时之内就交代了受贿事实。然后我们积极争取发案单位的支持,借力打力,联合市国土局上演了一个现代版的“鸿门宴”,由市国土局通知那些涉嫌行贿又行踪不定的石场老板来开会,再请君入瓮,顺利地将他们一网打尽,在极短时间内一一突破、成功取证。通过突破这些行贿人扩线,成功实现了办理这一系列案件的三个突破:从数万元的小案向百万元的大案的突破,从地矿部门向征地拆迁部门的突破,从地矿部门向规划部门的突破。    三、边干边练,在实战中提高队伍素质,逐渐形成了一套有侦查一处特色的办案模式。    年初的岗位交流后,我处只有三分之一的人有反贪侦查经验,因此我处在队伍建设方面尤其在业务素质的提高上面临较大的压力。为了更快更好地建设队伍,同时也要漂亮地完成办案任务,我们采取了边干边练边提高的方式,在办案实践中打破常规、大胆创新,通过有针对性的高强度的实战训练,取得了办案练兵双丰收。同时也逐渐形成了以“波浪式审讯”为代表的一套有我处特色且富有成效的办案模式。    首先是大兵团作战时的案件启动机制,即案件一启动,相应的指挥机制、保障机制、保密机制也随即启动。指挥人员、后勤保障人员、信息联络员、审讯人员、外调人员全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个岗位既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又有随时调整的机动性;各组之间既有相对的独立性,又能够得到及时的沟通协调。正是这套科学高效的案件启动机制,加上同志们的精诚团结和无私奉献精神,才使得我们在一场场攻坚战中不断

检察院个人工作总结 篇2

一年来,在院党组的领导和关心下、在同志们的帮助和支持下,能够听从院党组的工作安排,对工作认真负责,并做到严格要求自己。自己在思想上、工作上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借此机会,向同志们汇报一下本人今年来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请同志们多提批评意见,以利我更好的在来年开展工作。现将自己一年来的学习、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作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和学习方面

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增强政治理论素养。一年来,本人能自觉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在工作中提高自已的政治和业务能力。平时能注重政治理论及党的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能充分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自学,关心时事政治,注重读书看报,以提高学习的实效。在学习中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水平,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处理检察院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从事纪检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并能坚持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二是坚持业务学习,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坚持每日自学法律专业知识和检察院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同时,通过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并采取到先进兄弟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学习取经,加强纪检监察业务调研等方式,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负责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一年来,我注重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及时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区纪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年初,我把全面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区纪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传达了会议精神,并及时组织落实会议要求,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层层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使全体干警不断增强廉政责任意识,依法、文明办案。元旦和春节期间积极开展全院廉洁自律工作,切实加强廉洁从检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学习廉洁自律规定,要求党组成员要以身作则,做好廉洁自律表率。凡在重大节假日前及时组织学习各项自律规定,提出廉洁要求,防止接受吃请、送礼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根据我院检察工作实际,对院党组成员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对各责任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基本责任和具体任务进行了明确。全年认真开展了各项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积极协助区纪检监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察工作以及区纪委交办的临时工作,较园满的完成了区纪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开展对自侦案件督察工作。根据上级院关于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侦部门侦查工作实行内部执法执纪督察的规定,开展对自侦案件回访考查工作。通过学习有关法律和规定;认真查阅有关案件材料、与承办案件干警交谈,走访发案单位和听取当地群众意见等内容,按督察的范围和事项,对自侦案件的案中、案后开展了督察。

三是多次对全院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进行了检务督察,今年以来,四次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车辆安全管理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要求全院干警必须时刻绷紧车辆安全这根弦,时刻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特别要求全体驾驶人员安全意识要入耳、入脑、入心,筑牢车辆安全防线,确保车辆安全无事故。认真开展了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检务督察工作。结合省、市院组织的各种专项活动,还自行对本院*管理、车辆管理、办案安全、机关作风、禁酒令落实情况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

四是开展学习《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活动,规范从检行为,促进了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全院干警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全院干警增强道德意识和法纪观念,准确把握廉洁从检的各项政策界限,切实增强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自觉性,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并在我院内部网站,廉政建设专栏连续登载《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学习内容,并举行了知识测试,全院干警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五是充分发挥检务督察工作在检察工作中的推动作用,努力创新思维,全力抓好检务督察工作,不断强化内部监督,今年开展检务督察5次,开展了对执法办案安全、检风检纪、警械警车管理等方面的专项督察,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办案全过程,逐步把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从事后监督扩展到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通过开展检务督察,有力的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为确保目标工作任务的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办案安全、车辆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是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宣传工作。在院局域网廉政建设栏,挂出廉政建设、警示内容文章近30篇。年初,院纪检组致干警家属的“家庭助廉信”沟通了单位与干警家庭的联系,进一步树立了干警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了各项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在思想上从严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

我身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反腐倡廉工作是我的重要责任,不以权谋私,廉洁自律是基本的要求和必须具备的素养。一年来,我能结合检察工作任务,认真落实上级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责任制,坚持常抓不懈,切实做到了责任明确、目标明确。在廉政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自律意识,处处注重严于律已,要求大家做的自己首先带头做到做好,禁止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做到警钟常鸣。一年来,能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没有以权谋私的行为,能遵章守纪。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做了很多努力,在自己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领导对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和深入,争先创优意识和开拓创新意识还不够强,纪检监察的业务水平还不高,工作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新的一年里要发扬与时俱进的思想,对不足之处要认真克服和改正。

检察院个人工作总结 篇3

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2011年 公开选拔检察官任职人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任职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数量

此次公开选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任职人选20名。具体选拔职位和数量如下:

(一)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职位6名;

(二)民事审判与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职位3名;

(三)职务犯罪侦查职位5名;

(四)综合调研职位5名;

(五)国际司法合作职位1名。

二、选拔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选拔范围

此次公开选拔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任职人选,从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单位从事立法、审判、检察、公安、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律师、法律教学研究等有关法律工作的人员中选拔。其中,职务犯罪侦查职位和综合调研职位仅限于地方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报

1 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条件

具有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获得国外高校相应文凭的,需要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2、专业条件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本)。 报考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职位的,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为刑事诉讼法学或刑法学;报考民事审判与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职位的,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为民商法学或民事诉讼法学或行政法学;报考职务犯罪侦查职位的,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为侦查学或刑法学或刑事诉讼法学;报考国际司法合作职位的,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为英语,或英语水平达到六级以上。

3、资历条件

应当具有5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含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为公务员的,应当具有担任副科级职务1年以上或担任正科级以上职务的任职经历。其中,任副科级职务1年以上不满3年的人员如被选拔为任职人选,其检察官职务需待其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任职的职级条件(正科级以上职务)后方可任命。

2 报考人员为法律教学研究人员的,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报考人员为律师的,应当从事执业律师工作5年以上。

4、年龄条件

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6年7月1日后出生)。被评为全国青年法学家、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博士生导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律师称号或担任政法机关处级领导职务的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检察官任职人选的公开选拔: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检察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20日至2011年6月29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3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选拔检察官任职人选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 托他人代为前往。受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2011年7月8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

四、考试

考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各占50%。

(一)笔试

2011年7月8日,发布笔试公告。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011年7月16日进行笔试。职位选拔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5,最低不少于1:3。少于1:3时,则相应减少该职位选拔人数或取消该选拔职位。

笔试包括案例分析和申论两部分内容,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检察官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重点是专业素质及逻辑思维、文字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011年7月29日后,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二)面试

2011年8月1日发布面试公告,2011年8月

8、9日举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选拔人

5 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请于2011年8月4日17时前将面试确认相关信息,通过传真方式发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选拔检察官任职人选专用邮箱(job@)。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面试确认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届时,将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职位选拔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2。低于该比例的,则减少该职位选拔人数或取消该选拔职位。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检察官工作应当具备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现场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及与职位的匹配性。其中,报考国际司法合作职位的人员,要加试英语,分值20分,计入面试总成绩。

2011年8月9日晚,参加面试的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选拔人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统一组织,各有关省级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协助。

考察中发现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可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体检

6 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的,可视考察情况递补另一考察对象,或减少该职位选拔人数或取消该选拔职位。

六、任职

(一)确定拟任职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

(二)公示

拟任职人选确定后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正义网公示7天。

(三)报批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将拟任职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中央组织部审批。

(四)任职培训

中央组织部批准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对拟任职人选进行为期3个月的任职培训。培训采取集中学习和岗位实践相结合方式进行。

(五)办理调动和任职

培训后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按规定进行登记。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县(市)、乡镇(街

7 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管理的企业、金融机构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或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法律工作经历”,是指从事立法、审判、检察、公安、国家安全、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律师、法律教学研究以及党的政法委员会和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等经历。

(三)“基层工作经历年限”和“法律工作经历年限”、“任职年限”、“从事执业律师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11年7月。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取得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

(四)报考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或本级。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各省级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方式及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见附表(点击查看)

(三)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地址: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gSi8.coM 工作汇报网】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检察院个人工作总结 篇4

检察院政治处工作总结

一、工作背景

政治工作是每个单位的重中之重,而在检察院这个特殊的机构中更是如此。检察院的职责,除了独立公正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之外,还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维护、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质量水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政治处作为检察院政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者,对于检察院各项工作的推进和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力。因此,政治处的工作量非常大,需要有一个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总体情况

政治处工作涵盖面广,需要对诸多方面进行协调、推进。我们按照各项任务的重要程度和工作难度,逐一分析并总结。

1. 岗位培训

检察院政治处负责对全院干部职工进行岗位培训,旨在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和能力,适应工作的需要。在工作中,政治处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优势,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有计划地开展了一个个针对性强的培训课程,让干部职工能够更好地理解工作目标、做好工作执行和监督。

2. 纪律制度建设

政治处是全院纪律制度建设的核心部门。郑重负责,严格落实全院各项制度的实施,使得全院干部职工的行为有依据、有规矩,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规范化程度。同时,政治处也要积极维护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即时处理不良事件,防止一些小事情演变成公关灾难。

3. 文化建设

检察院文化建设一直是一个比较长远、综合性较强的工程。政治处的工作重点也是在这方面。在这个过程中,政治处贯彻了文化“应该”的思想,积极推动文化建设,落实各项文化工作任务,使得检察院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三、工作重点内容

针对以上总体内容,我们精准把握了重心,进一步分解了具体的工作重点,详见以下部分:

1. 新时代新思想引领工作新气象

在新时代新思想的引导下,政治处工作思路更加务实合理,根据实际情况,从实际出发,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方案,协调各分管理所、社区院校及司法行政机关,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增进了全院各部门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学习,推动了检察院工作的全面升级。

2. 着重抓好线上线下相结合

政治处在工作中极力促进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了“文化引领、技能提高、认识强化、维权支持”四级课程体系,使得培训的内容更加丰富全面,针对性更强,受益人数也进一步扩大。

3. 切实践行“以德服人”

政治处一直秉承着“以德服人”的工作宗旨,通过培训、教育和考核,使得全院干部职工普遍认识到了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从岗位职责和个人认识两个层面提升了自身素质。

四、工作成果

正是在以德服人、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的引导下,政治处人员们取得了一系列的工作成果:

1. 政治工作任务没有落下,全院干部职工顺利通过了各项考试、培训、评选活动;

2. 全院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核心干部的素养提升比较显著;

3. 文化建设成果丰硕,检察院的文化氛围和建筑基础均有了实质性的提高;

4. 维护检察机关名誉形象的工作重点顺利完成,短时间内没有出现重大不良事件。

五、不足与展望

尽管政治处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亟待改进的地方。例如在一些岗位培训中,只注重理论知识而降低了实际操作能力的提升;又如纪律制度的完善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实践中还是会有一些人在工作中不够规范。因此,政治处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吸取教训,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量。相信在全院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未来的政治处工作会更加出色,更加有效地为检察院的发展与变革做出贡献。

检察院个人工作总结 篇5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已经2010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十一届第一百零七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编辑本段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和规范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提高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业务建设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强化管理为动力,以检务保障为支撑,遵循基层检察院建设客观规律,通过考核引导和督促基层检察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促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科学发展。

第三条 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二)导向正确,标准科学;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四)简便易行,注重实效。

第二章 主要内容

第四条 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检察业务建设;

(二)检察队伍建设;

(三)管理机制建设;

(四)检务保障建设。

第五条 检察业务建设主要考核以下项目:

(一)履行各项检察职能;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执法质量;

(四)执法效果。

第六条 检察队伍建设主要考核以下项目:

(一)思想政治建设;

(二)领导班子建设;

(三)专业化建设;

(四)法律监督能力建设;

(五)职业道德和文化建设;

(六)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

第七条 管理机制建设主要考核以下项目:

(一)制定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运转及改进;

(三)管理创新。

第八条 检务保障建设主要考核以下项目:

(一)经费保障和管理、资产管理;

(二)“两房”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落实装备配备标准;

(四)网络系统建设、管理、应用以及网络安全保密建设;

(五)推进办案、办公、保障和管理信息化及检察技术应用。

第三章 基本方法

第九条 省级检察院或地(市)级检察院每年对所属基层检察院进行一次考核。由地(市)级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进行考核的,省级检察院应当采取抽查、复查等方式进行检查指导。

第十条 考核采取量化考核方式。量化考核项目包括基础分项目和加分、减分项目。完成考核任务的得基础分,未完成考核任务的不得基础分,存在减分项目的相应减分,完成特定执法办案任务和改革创新目标的加分,对同一事由不得重复评价。

第十一条 上级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工作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单项工作考核纳入综合考核之中。上级检察院各内设机构不单独对基层检察院部门单项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省级检察院直接对基层检察院进行考核的,可以根据基层检察院的实际进行分类考核。

第十三条 省级检察院应当把对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地(市)级检察院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 考核工作应当增强透明度,扩大民主参与,引入社会评价机制,通过民意调查,对执法形象、群众满意度等进行测评,提高考核公信度。

第十五条 不断改进和完善考核方式,实行书面考核与实地考核、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有机结合,提高考核方式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第十六条 考核工作应当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挥检察专线网的作用,提高考核效率,降低考核成本。逐步建立网上考核信息平台,实行网上动态考核。

第四章 基本程序

第十七条 负责考核的上级检察院制定考核标准和方案,并通知基层检察院。

第十八条 基层检察院对考核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自评材料,报送负责考核的上级检察院。

第十九条 负责考核的上级检察院按照考核方案确定的方法和步骤进行考核,统计考核信息,计算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结果。

第二十条 负责考核的上级检察院针对每个基层检察院考核情况形成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分析报告,并把考核分析报告作为考核结果通报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基层检察院根据考核分析报告,制作整改报告,报送负责考核的上级检察院。

第二十二条 基层检察院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应当先进行年度考核,待查明问题并作出正式结论后,再确定其考核结果。

第二十三条 负责考核的上级检察院应当先向基层检察院通报考核结果,基层检察院对考核结果无异议的,报告上一级检察院,抄送基层检察院同级地方党委和人大常委会。

基层检察院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通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查,负责考核的上级检察院应当认真复查,15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第二十四条 在评比表彰完毕后发现先进单位在受表彰奖励年度有取消评选先进资格情形的,应当撤销对该单位的表彰奖励决定。授予荣誉称号的,应当取消荣誉称号。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负责考核的上级检察院应当组成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领导机构和监督机构,分别由分管院领导担任负责人。可以吸收基层检察人员代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考核和监督工作。

第二十六条 考核领导机构负责制定考核计划,协调考核工作,审查考核结果,受理复查申请,作出复查决定,向院党组提出考核意见。

第二十七条 考核领导机构下设非常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监督机构应当严格监督考核活动,对考核结果提出监督意见。

第二十八条 提高考核人员专业水平。实行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人员培训和资格认证机制,由通过培训或资格认证的人员担任考核人员。

第六章 结果运用

第二十九条 对考核结果可以排名。排名分为基层检察院综合排名、基层检察院单项工作排名。对基层检察院进行分类考核的,排名可分为基层检察院分类综合排名、基层检察院分类单项工作排名。

第三十条 上级检察院应当把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对基层检察院表彰奖励和基层检察人员任用奖惩的主要依据。

(一)评选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对基层检察院集体记功、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应当以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结果为依据。

(二)基层检察院被上级检察院评定为先进基层检察院或者授予模范检察院称号的,应当对检察长和作出突出贡献的检察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并在提拔任用方面优先考虑。

(三)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结果连续三年排列末位的,上级检察院应当对该院检察长进行诫勉,必要时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该院检察长及领导班子成员提出调整意见。

(四)基层检察院被取消年度评选先进资格的,应当列为重点帮促院进行整改,并视情节轻重对检察长和相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 基层检察院在考核年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一)检察院工作报告在人民代表大会上表决未通过的;

(二)检察人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发生刑讯逼供、违法取证或者其他严重执法过错行为并被上级检察院认定的;

(四)由于违反规定或者失职,发生涉案人员自杀身亡等办案安全事故的;

(五)检察长因违法违纪被依法罢免或者给予党纪政纪、刑事处分的;

(六)对违法违纪、办案安全事故和错案等问题隐瞒不报,或者在工作成绩上弄虚作假的。

第三十二条 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对考核监督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考核年度时间为上年度的12月26日至本年度的12月25日。

第三十四条 省级检察院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对于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情况的具体考核标准和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考核评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业务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军事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厅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基层军事检察院、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建设考核办法。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共10篇)

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项目结题要求及程序

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个人述职报告

检察院个人工作总结 篇6

        文章标题:市人民检察院2007年工作报告——2007年1月23日在___市第___届人民代表大会第___次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精心制定和认真实施检察工作新发展的总体思路,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各项检察工作科学、有序、深入推进,实现了新的发展,为服务改革发展稳定、服务民本___和谐崛起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进展,有力地推进了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职责,依法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43件171人,同比分别上升14和7.6,其中大要案85件105人,同比分别上升14.9和10.2。共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06件132人,同比分别上升76.7和76。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127人,同比上升62.8。全市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工作均位居全省前列。突出查办了一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全市共依法立案侦查县(处)级领导干部涉嫌职务犯罪要案16件16人,同比均上升60。比较有影响的案件有: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处长陈新国(正处级)受贿案;市财政局城建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市商业银行原行长周大明(正处级)受贿案;市地方金融证券办副主任、市商业银行原党组书记、董事长戴燎原(正处级)受贿案;中建___局二公司党委书记沈跃均(正处级)受贿案;市发改委副主任张其中(副处级)受贿案等。突出查办了一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全市共依法立案侦查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3件13人(含审判人员9人、监管人员2人、公安和检察人员各1人),同比均上升85.7。比较有影响的案件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林海在办理民事执行案件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四次收受案件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人的钱物,合计人民币53800元案;云溪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志林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诉浙江金马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追偿权纠纷案件中,利用其主管及主办该案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原告方、长岭分公司代理人送给的现金及股金等贿赂,合计人民币70万元案;___监狱二监区四中队中队长朱岳军,在带领罪犯劳动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致使罪犯文某等2人死亡案等。突出查办了一批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全市共依法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案件49件54人。比较有影响的案件有:市三人民医院院长刘光玉(副处级)受贿案;巴陵石化公司洞氮医院院长冯振中(副处级)等6人受贿窝案;中国银行长岭支行行长、汨罗市支行原行长谢中华受贿案等。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依靠党委领导,继续推进社会化大预防网络,推进预防机制建设;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剖析、总结犯罪特点和规律,提出防范对策和建议;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全年共选择发案单位开展个案预防82件;选择金融、建设、电力、交通等领域行业和国有大型企业开展系统预防11个;选择重大建设工程开展专项预防9个,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依法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表明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推进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二、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取得新成绩,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全市检察机关把维护稳定始终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与侦查、审判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稳、准、狠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一年来,全市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491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412人。坚持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市共依法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457人,提起公诉1458人。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市委的安排,全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紧密配合,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对5件47人在___楼区、华容、临湘、湘阴等地危害严重、影响很坏的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办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如易超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手段在___市区八

检察院个人工作总结 篇7

各位领导: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对各位领导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向各位领导汇报我院基层院建设工作的情况。    **区位于**脚下,是##市的中心城区,总面积333.86平方公里,总人口60万,辖5个街道办事处、2个镇。    **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3个科室局,专项政法编制71人,现有在职干警61人,其中检察长、副检察长5名,党组成员8名,检察员39名,助理检察员2名,书记员8名。    **区检察院的各项工作多年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曾先后被命名为“五好检察院”、市级文明单位,并多次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表彰。去年以来,特别是去年全省基层院建设工作会议以来,我院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基层院建设的工作部署,确定了“强化一个理念、抓好一个根本、突出一个中心、构建一个机制、实现一个目标”的“五个一”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并积极实施《基层院建设三年规划》,力争在三年内分三步实现省一类、省先进、全国先进检察院的目标。围绕这一思路和目标,我院从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强化干警的争先创优意识入手,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强化措施,用心工作,狠抓落实,有力促进了工作发展,无论是业务工作、队伍建设,还是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我院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根本性的任务来抓,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着力建设团结奋进、廉洁民主、勇创一流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的精神状态、素质和能力直接决定着基层院建设的水平。去年新一届党组建立后,坚持把班子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一是牢固树立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状态。由于我区所处地理位置特殊,工作困难多压力大,一些同志存在畏难情绪和工作上过得去就行的思想,争先创优的信心不足、决心不大。对此,党组认真分析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多次组织学习先进检察院的经验,对照先进查找差距,使班子的每一位同志认识到,别人能做到的、能做好的事,我们同样能做到、能做好,作为##的市中区,而且一定要做得更好,决不能辜负上级领导和群众的信任与期望,必须奋发有为、争创一流。党组的决心和行动,有力地带动和激发了全院干警的积极性,各项工作呈现出你追我赶、谁也不甘落后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领导能力建设。按照“三个体系”的要求,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素养,提升把握大局、工作创新和狠抓落实的能力。坚持民主决策,着力解决制约工作发展的各种问题,赢得了干警的真诚拥护。坚持党的领导,讲政治、讲大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注重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加强班子团结,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条件。三是加强班子的廉政建设。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总抓手,制定并严格执行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规定》等制度,保证干警对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及时公开各项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干警和社会监督,极大地提升了班子的公信度,树起了良好形象和权威。在院党组的带动下,全体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拒礼拒贿拒吃请成为自觉行动,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问题。    (二)切实转变执法观念和执法作风。坚持把统一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改善执法作风摆在思想教育的首要位置,围绕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现代执法理念,深入开展了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主题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回头看”等一系列活动,采取到孟良崮、徂徕山“重温入党誓词”,收看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邀请区纪委、区委党校领导作专题报告,开展致干警家属一封信等多种形式,丰富教育内容,增强了教育的实效性。特别是今年以来,我院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一是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从具体细节入手,采取“个人查、科室互查、集中排查、组织督查、开门核查”等方式,建立部门、个人查摆问题和整改台帐,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查找,查出各种问题49条。二是坚持开门整改,向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函1300封,走访座谈42人次,广泛征求了意见和建议。三是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33条,并有针对性加强了业务学习,制定完善制度25项,促使干警努力把“为民、公正、文明、服务”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中去,干警的执法作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同时,努力把教育整改与从优待警结合起来,建立了干警家庭档案,积极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建立了干警健康档案,每年进行一次查体。建起了干警食堂、多功能活动室,组织了联欢会、登山健身、乒乓球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积极营造和谐氛围,在关爱中培育干警用心工作的良好作风。    (三)大力优化队伍年龄文化结构。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

检察院个人工作总结 篇8


        2006年5月份以来开始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我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念,提高执法能力,促进影响我院检察事业发展和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干警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构建尖山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院党组积极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现将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我院于5月12日召开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会,检察长作了重要讲话,对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了全面细致的部署,并提出三点要求:1、必须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扎实的搞好这次教育活动。
2、要突出重点,认真解决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的问题。(一)、认真学习,强化理论武装。(二)、突出重点,认真查摆问题。在查摆问题时,要突出四个方面:一是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找差距,从职业道德、执法作风上找差距,从执法水平、执法能力上找差距,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执法实践,既提高觉悟,又解决实际问题。(三)从涉检信访案件中查找问题,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中查找问题,从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方面的批评意见中查找问题,从复查当事人不服不立案、不捕、不诉的案件中查找问题,从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决定的案件中查找问题。(四)要敢于暴露问题,不能因为怕丢丑、影响形象而遮遮掩掩,更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四是要注意发挥典型的教育作用,树立和宣扬先进典型,开展案件评析活动,总结经验教训。(五)制定整改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3、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荣辱观教育侧重于思想道德建设,法治理念教育侧重于执法理念建设,它们相互补充,相辅相成,是有机的统一,为我们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所以,要把这两个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政治处要做好组织协调,各部门要积极配合。通过搞好这三个活动,我们要从中探索出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新路子、新经验,使我院的队伍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部署得当。6月4日市政法委组织全市部分干警听取省政法委下派的由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黑大的教授讲解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通过听课使我们懂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座,使我市广大政法干警更加准确的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实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的工作目标。6月20日,全省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团为我市检察干警作了精彩的报告。这次到我市院的宣讲团成员有省检察院干部教育处副处长陈玉庆,全国模范检察官、海伦市检察院监所科驻所检察室主任吴国友。在报告中,宣讲团成员将宣讲重点放在“践行”两字上,集中宣讲了在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的实践中,如何认识和落实这些理念,进一步明确了这些先进理念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增进了检察干警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的理解,增强了干警坚持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给我们检察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课。
三、自学为主。针对我院工作任务重的特点,制定了以自学为主,集体研讨论为辅的形式进行学习。我们深入学习讨论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中央政法委下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等有关材料,院里购买了笔记本和光盘,抽时间集中学习,每周检查一次笔记,到目前为止,学习笔记已达近万字。通过学习,人人联系自己的执法工作实际清理执法思想,人人参加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考试。紧密联系思想实际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密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的实际,进一步促进公正执法;紧密联系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推进政法工作的改革创新;紧密联系执法活动的实际,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开展平安建设,全面推进政法工作,全力维护社


        会和谐稳定。使广大政法干警真正在思想上搞清楚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使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纠正,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思想得到更新。在政法队伍建设上努力实现“六个进一步”和“四个明显减少”的目标“六个进一步”即: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四个明显减少”即:涉法投诉案件明显减少;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明显减少;冷横硬推等粗暴执法的现象明显减少;执法不规范的行为明显减少。
四、典型引路,为了引导全体干警在实践中加深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本职岗位上更好的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院党组决定通过“传达上级文件”与“先进典型发言”的有机结合对教育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动员会上,马丽娜、张春雷二名同志和渎侵局被推选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代表,把自己“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工作事迹向全体干警作了汇报。这些发生在身边的先进事迹,对干警起到生动直观的引导示范作用。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以马丽娜等二位同志及渎侵局为榜样,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和自身实际,进一步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领会,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执法思想并指导工作实践,严格执法,尊重事实,遵守程序,切实做到依法、公正、廉洁,更好的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在自己的岗位上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检察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会和谐稳定。使广大政法干警真正在思想上搞清楚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使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纠正,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思想得到更新。在政法队伍建设上努力实现“六个进一步”和“四个明显减少”的目标“六个进一步”即: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四个明显减少”即:涉法投诉案件明显减少;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明显减少;冷横硬推等粗暴执法的现象明显减少;执法不规范的行为明显减少。
四、典型引路,为了引导全体干警在实践中加深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本职岗位上更好的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院党组决定通过“传达上级文件”与“先进典型发言”的有机结合对教育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动员会上,马丽娜、张春雷二名同志和渎侵局被推选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代表,把自己“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工作事迹向全体干警作了汇报。这些发生在身边的先进事迹,对干警起到生动直观的引导示范作用。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以马丽娜等二位同志及渎侵局为榜样,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和自身实际,进一步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领会,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执法思想并指导工作实践,严格执法,尊重事实,遵守程序,切实做到依法、公正、廉洁,更好的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在自己的岗位上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检察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检察院个人工作总结 篇9

检察院工作总结-执法必严 不负使命     人民检察制度作为中国政治法律制度中的基本制度之一,是随着共和国的诞生而建立起来的。漾濞县检察机关的发展,经历了曲折的过程。1955年6月26日,成立漾濞县人民检察院,1985年6月1日,改称为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1957年至1966年初,检察工作在曲折中有所发展。1966年至1979年初,检察工作被迫中断。1979年5月25日恢复重建后,按照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方针,依法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在组织上和业务上都获得了空前发展。至2004年底,全院内设7科2室1组1局,有干警26人,其中少数民族干警20人,女干警5人,全体检察人员均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0年来,伴随着自治县的设立和发展,自治县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为保障自治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工作,显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越性。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是检察机关专政职能的重要体现。自治县检察机关一直把整顿社会治安,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国家法律的规定,坚决贯彻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毒品、杀人、抢劫、爆炸、流氓、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开展禁毒、打击盗窃耕牛和核桃接穗等专项斗争、专项治理,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对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犯1043人,起诉1037人。办理了一大批影响较大的案件。针对80年代以来毒品犯罪猖獗的实际,检察机关克服困难,不断深化对毒品犯罪严峻形势的认识,加大打击力度,1985~2004年,批准逮捕了毒品案犯106人,起诉毒品案犯104人,为禁毒斗争作出了重大贡献。结合办案,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了综合治理工作,参加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协助有关单位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预防犯罪,并运用典型案例宣传法制,揭露犯罪,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检察机关卓有成效的“严打”整治工作,切实维护了自治县的社会秩序,得到了各族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二、坚决打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促进廉政建设,维护经济秩序 运用法律武器同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作斗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历来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自治县检察机关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关于严惩严重经济犯罪的决定,进一步加强了经济检察工作,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1988年,遵照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指示,自治县检察机关及时调整了工作部署,将反贪污贿赂列为打击经济犯罪的首要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实行侦查、起诉分开,设置专门的侦查机构,并派出税务检察室,设置犯罪案件举报站。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贪污、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发布后,打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1990年11月,成立了反贪污贿赂工作局。这一系列措施有效地加强了侦查工作,集中力量打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取得了明显成绩。1985~2004年,共受理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线索326件,立案侦查153件,其中贪污贿赂案88件,大要案20件。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90万元和一批粮食、木材,追回税款和流失资金120万元。先后查办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昭示了党和政府坚决反对腐败的决心,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反腐败的信心。 三、依法查办侵犯公民权利犯罪和渎职犯罪案件,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利 切实维护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和渎职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加强,检察机关强化了办案职能。1985~2004年,以查办大要案件为重点,我院排除阻力,克服困难,秉公执法,共受理侵犯公民权利和渎职犯罪案件线索53件,立案侦查28件,提起公诉7人,决定免予起诉2人,不起诉6人。查办了玩忽职守案(1986年)、重大责任事故案(1993年)、非法拘禁案(1994年)、贪污及徇私枉法案(1997年)等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利,保障了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对大量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案件,检察机关同有关部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防止矛盾激化,增强了人民内部的团结。 四、依法进行执法监督,保障法律在自治县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执法监督是检察机关工作的核心,通过办案对执法活动进行监督,保障党和国家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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