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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工作总结系列

大气污染工作总结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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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工作总结(篇1)

县大气污染防治动员大会后,石桥镇镇立即召开了石桥镇大气污染防治动员会议,会上传达了县会议精神,并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大气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副书记刘纯同志兼任。

一、高度重视,加大投资

我镇加大各项投入,购买遮阳网14000平方米。共投入2600人次,其中乡镇干部76人,各村两委180人,教师500人,租民工210人。共投入宣传车7辆,铲车10辆,机动三轮车32辆。

二、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通过深入企业调研了解辖区企业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开展企业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已对彩瓦厂、白蜡杆厂2家企业采取了断电、停产整顿措施,督促企业进行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改造工作。

三、村街大气污染整治工作

各小组对21个行政村进行摸底调查,利用广播、宣传车、宣传单、标语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配备专用车辆重点对垃圾焚烧、售煤点、砂石料场等场所不间断巡查,督促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秸秆焚烧、售煤及建筑料场覆盖工作。通过巡查目前已对6家砂石料场、1家馍店燃煤点关停、22家。

建筑工地采取了防治措施、对12家饭店下发限期整改通知进行停业整顿,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治安拘留5人。

四、下一步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以全镇骨干力量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小组,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具体的工作措施,将任务指标细化量化到人、到村、到企业。

2、广泛宣传。本着“谁的地块谁负责”的原则,镇政府与各村签订了责任状,实行镇村干部捆绑责任制,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制定了处罚措施。通过村民代表会、广播和明白纸等方式,广泛宣传秸秆焚烧、防治大气污染的意义,引导农民秸秆回收和利用。

3、抓好整治。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抓好企业废气、废水排放不达标的整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要求,责任到人对要求关停的企业,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行动;对大气污染物不达标的企业坚决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决不允许开工。

4、加强巡查。建立镇、村两级大气污染巡查小组,定期开展巡查活动,对焚烧秸杆、垃圾乱堆行为进行监督制止,决不允许出现污染大气的现象。

大气污染工作总结(篇2)

       南郑县江河管理站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现就我站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为了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县水利局召开了南郑县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布置会,成立了由县江河管理站牵头,县水政监察大队、渔政站、水保监督站、水资办等单位协助的专项整治工作组,按职能职责和地域分段包干负责,夯实责任,层层负责。我站积极行动,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各类乱采、乱建、乱倒行为。我站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板、宣传册、发放致全县人民公开信、组装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水法》《防洪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汉中市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巡回宣传20天,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刷写宣传标语300条,张贴150面警示牌,悬挂宣传衡幅4幅,同时与沿江各镇,村及学校进行了交流沟通,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和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治理重点。

       1 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采行为。我站组织力量对“一江两河”进行了拉网式巡查。在巡查中发现超范围开采2起,堆料超规定2处,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8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水事违法事先告知书8份;拆除跨河便道1条,督促涉河项目建设申报审批手续5起。

       三是重点对汉中东出口两侧、梁山路口排查,积极协同交通、交警、渣土办在梁山镇中联建材路口开展了为期3天的路查执法活动,打击超载、超限、无证、无牌、无封盖车辆运输行为。深入渣土车集散地进行法规政策宣传,通过“打预防针”提醒运输单位和个人规范运输,从源头上杜绝随意乱堆乱倒乱抛行为。我站对砂石场出口重点管理,划分责任区,各砂石场各路口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打扫,达到道路路面见本色、干净整洁质量标准,确保道路环境干净卫生。

       四是对所审批的砂石场进行源头管理,按照市上中心城区建筑材料处置运输管理专项整治要求,我站与各采砂场业主沟通,签订砂石运输管理协议,落实责任,规范了砂石运输管理秩序,明确规定采砂场对车辆驾驶员宣传教育以及车辆上料管理方面的职责,积极实施砂石料运输一票制管理办法。要求所有砂石场硬化出入路口,配备必要的清洗设施,严格执行“砂石料出场许可证”制度,确保所有驶离砂石场的砂石运输车辆做到“平装车”、2 “严覆盖”、“装干货”,做到真正管源头、查源头,车辆装载不达标不出场,确保车辆整洁出场,不污染道路。

       五是加大执法力度,结合南郑县水利局、南郑县公安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河道专项整治行动,局组织我站、水政监察大队、水利派出利用节假日、夜间对河道进行突击检查,对河道建设项目、违规建筑、河道搭建料台、违规装车不覆盖和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行为进行处理,专项整治行动中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专项行动收到良好的效果,前期发现存在的问题得到了彻底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河道采砂管理法律法规滞后。非法河道采砂行为屡禁不止,相关法律法规滞后。在实际操作中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有效的执法手段,具体执行上仍存在力度不够的现象。

       2、河道采砂管理能力欠缺。现阶段,我站采砂管理队伍、经费、机构、装备总体上落后于管理的现实需要。虽然上级部门已经高度重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但由于县财政条件有限,现有执法队伍和基础建设远远满足不了执法管理的基本需要,执法力度受到束缚,难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和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我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尚需上级主管部门在经费和装备上给予大力支持。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3 我站将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整合执法力量,密切协助配合,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河道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治效果。

       1、继续强化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考核,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多方参与、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

       2、要严格按照《南郑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协调各方力量,强化工作措施,严厉整治非法采砂、砂石运输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掌握真实情况、紧扣整治重点、找准突出问题,敢于“较真”、勇于“碰硬”,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3、切实加大对河道采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河道非法采砂危害性和打击非法采砂必要性的宣传报道,宣传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效,通过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要加强专项整治的后续管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符合我县河道采砂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成效,避免集中整治过后非法采砂出现反弹。

       2022年6月1日

大气污染工作总结(篇3)

自7月13日全区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以来,光华路街道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违法“三堆”、道路扬尘、垃圾及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改善辖区空气质量。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办事处环保科、城管执法队、环卫所及基层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队伍;建立周一领任务、周五报进度、半月评比制度,定期分别召开街道,村、社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分析形势,掌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态,对近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反馈及经验总结,通报各村、社区防治情况。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下发告知通知书58份,悬挂条幅150条,设置社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题栏4个,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逐步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让保护环境从被动变成自觉行动,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宣传氛围,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监管、狠抓严治

一是加大裸露地面、道路扬尘治理力度。购买防尘网4000平方米对平安大道两侧13处土堆进行防尘网遮盖。安排洒水车对辖区道路的尘土进行冲洗,累计冲洗路面2余万平米,做到了重点道路、重点区域洒水除尘无死角。

二是对重点区域进行美化整治工作。对平安大道的'街心游园、绿化带及路面进行整治,破损道牙进行更换,枯树死树重新栽种。其中,修剪整理绿化带1260米,修补路面620平方米,更换道牙110米,绿化栽种黄杨树23棵,栽种四季青200米。

三是开展垃圾、渣土清理工作。加大辖区内垃圾散点和卫生死角的巡查和清运力度,对光华、响水、程庄、辛北进行轮番集中整治。督促两村加大对村内道路的保洁力度,及时清运清理积存垃圾,监督各村做好日常垃圾清理与保洁。安排4名清洁工对平安大道南北两侧、许南路东西两侧进行专业保洁;动用铲车1台,挖掘机1台,拖拉机2台,15名清理人员,共清理建筑垃圾30车,生活垃圾18车。更新破损垃圾桶10个,整修损坏垃圾池5个。

四是强化污染源头治理。依法拆除程庄村违法锅炉1座,对在建工程东程花园进行停工整顿,辛北砖厂进行关停处理,许南路口废品收购站完成封闭围墙搭设要求,并要求当前停止收购,对原有物品进行处理,近期街道将组织力量对其进行取缔。

五是加强对秸秆焚烧污染的防治。对于秋季秸秆禁烧,每个村均在地头成立秸秆禁烧指挥部,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街道全部人员组成6班禁烧小组,全辖区进行巡逻,严防死守。

六是巩固“三堆”整治成果。在煤场车辆出入频繁的主要路口设置卡点4个,并雇人24小时看守。保证了辖区拉煤车辆只出不进,对待未及时清理的煤堆进行全部覆盖。并动用洒水车每天对煤场附近道路4次洒水,防止扬尘污染。对清理出的煤场空地进行平整绿化,撒种草籽1100余平方,在道路两侧种植女贞500株。对条件较好的5处地块进行项目包装招商,有1处已初步达成项目建设意向,改变土地用途,彻底杜绝煤场死灰复燃。

七是杜绝有烟烧烤。重点对八矿广场的夜市进行集中整治,派出专人负责夜市管理,盯死看牢,严防有烟烧烤摊位出现。对夜市摊点群进行规范整治,定制度,定标准,定期考核,确保夜市卫生安全,满足群众需求。

大气污染工作总结(篇4)

       运管处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汇报

       为贯彻落实《关于报送营口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及重点项目的通知》(营蓝天办发〔2022〕2号)及我区相关工作要求,我处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工作,现将我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遏制扬尘污染重点工作。

       加强路面执法管理,强化公路路面扬尘管控。通过路面执法及公路巡查,严查违法装载砂石矿车,严治“扬尘车”、“抛洒车”,“货厢无遮盖车”、“带泥上路车”,要求渣土运输车辆上路必须达到密闭运输,防止抛、冒、滴、漏运输行为对公路造成污染。

       截止共纠正违法违规行为46起,处罚5起。

       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1)积极破解公共交通发展困局,努力“运营好”城市公交及农村客运,倡导低碳出行、绿色出行。加快城市公交和出租车采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的建设工作。

       (2)积极推进城乡公交智能化建设。大力推广车载GPS监控系统建设投入、建设完善的公交电子信息显示站牌及调度保障系统,努力提高公交智能化监督管理水平。

       (3)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公交盲点,要加快解决,提高公交覆盖率。科学设置运营时间,根据客流变化情况,在早晚人流高峰,火车进出站、节假日要缩短车辆发车间隔时间,满足人们出行需求。

       三、落实车辆技术档案管理。

       配合公安局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一律报废,车辆更新时逐步投放新能源汽车。

       截止目前,我处已将省交通运政专网内的黄标车全部淘汰共计186台。

       四、加强维修从业人员污染防治知识教育。

       走访企业宣传教育,加快机动车维修场地排水设施和污染物回收装置建设,推广运用绿色汽修设备。

       截止目前,走访46家维修企业进行污染防治知识宣传,组织会议宣传污染防治1次。

       五、推进渣土等散料运输车辆密闭安装工作。 通过召开动员会、微信公众号、深入企业等多种方式宣传渣土车等散料运输车辆安装密闭装置的必要性,并传达相关的法律法规。

       截止目前,走访货运企业72家宣传密闭装置,集中组织会议宣传1次。

       营口市老边区运输管理处

       2022年10月8日

大气污染工作总结(篇5)

       xx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进展

       情 况 汇 报

       xx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8日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停砖厂情况

       xx镇7家砖厂已全部关停,制砖机已收缴,3家烟囱已爆破;

       (2)、xxx镇1家砖厂:关停中,处于基本停产。镇政府与砖厂还有18年租赁合同,企业老板想经营到年底后自行关停。

       (3)、xxx镇1家砖厂:现对砖厂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现已关停。场地内除了少量已烧制的成品砖,砖厂老板已做出不再生产的承诺,并签订了停产承诺书。

       (4)、xxx办事处1家砖厂:通过对该砖厂老板耐心的做工作,已同意关停,现已停产,因要将砖厂拆除,无资金补偿,此项工作全面完成还存在一定的难度。

       2、江南城区藕煤加点情况(10家):

       (1)、xx办事处主要任务涉及6家,其中关闭了1家,5家正督促关停并下达了限期关停通知书。其中1家拒绝,将进一步做工作,督促早日按时间节点关停。下一步将强制关停、取缔。

       1(2)、xx办事处任务涉及4家,现制定了方案,对煤店老板进行了宣传及下达限期关停通知。准备11月中旬集中整治和强制关停。

       3、锅炉煤改气情况

       大气保护圈内煤改气责任单位为4个单位,涉及36家企事业单位(40台锅炉,其中学校3所)。

       (1)教育局:城区使用锅炉的学校三所,江南实验中学(原进修)、灌溪中学已完成煤改气,朗州私立小学由于地处拆迁区,未铺设管道,学校已停用锅炉使用瓶装液化气。同时对江南城区教育战线现有食堂召开了相关单位负责人食堂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会议,作出了具体安排,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油烟污染治理工作。

       (2)商务局:区商务局负责1家非星级宾馆华雅宾馆在区邮政局支持下,与其法人李孟雅进行了沟通,现华雅宾馆已完成了煤炉灶改烧天燃气工作。

       (3)工信局:涉及8家企业。主要和当地政府、办事处对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取得一手资料,着重对2家企业宣传发动,都予以支持。但灌溪园区外五家企业由于管道布设还没有到达该厂附近路段,企业无法进行煤改气置换。下阶段想和相关部门联合对城区3家企业采取强制关闭措施。

       (4)高新园:涉及24家企业28台锅炉,组织召开相关企业协调会,进行了宣传工作。其中天和管桩按要求上脱硫设施,现已完成并通过了环保验收。管委会提出建议:

       2 ①、结合“退二进三”政策,请求延缓“煤改气”进程,时间延至2022年底。

       ②、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集中供气,引进有资质的企业投入设备、管道建设;桥南园区建2个30蒸吨清洁能源锅炉(一备一用),需解决用地10-15亩。

       4、淘汰“黄标车”行动情况:(交警大队)

       目前已清理排查在xx区2022年底前注册登记的在册营运并已达到报废年限的“黄标车”情况,包括车型、牌号、车辆所有人、注册日期与车辆型号等;并将新车入户必须取得机动车环保标志作为前置条件,严格把关。

       5、机关事业单食堂油烟净化整治:

       环保局对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进行逐一咨询了解,并对相 关单位下达xx市xx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实施江南城区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油烟净化的通知》,确定江南城区现有食堂单位仍有46家,目前有房产局、城管局已新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其他单位接通知后都正着手准备。同时和高新园一并对工业园内涉及改气企业下达了限期该烧通知,并向市环保局 作在xx高新园使用生物成型燃料及生物锅炉的申请报告

       6、xxx煤矿关停已由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申请延期。

       二、下阶段工作建议

       1、区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开调度会,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后期工作安排情况。

       2、鉴于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建议由区政府督查室督促

       3 各有任务责任单位按方案要求完成任务。

       三、当前面临的困难

       1、xx工业园企业实施“煤改气”难度大。一是改造投入大,生产成本高;二是面临鼎城“退二进三”战略实施期,桥南园区各企业普遍存在观望心理。

       2、xx镇、xxx办事处3家砖厂拆除,无资金补偿,此项工作全面完成还存在一定的难度。

       3、部分企业燃气管道没铺设到,锅炉煤改气无法顺利完成。

       xx区环境保护局 20

       14、10、29 4

大气污染工作总结(篇6)

       江苏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我省是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烟型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复合型污染呈加重趋势,灰霾天气发生频率居高不下。锅炉作为煤炭消费大户,是我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的重要排放源之一。实施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是我省深入实施蓝天工程、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及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江苏省“十二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努力完成国家确定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促进我省空气质量根本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我省锅炉大气污染防治现状

       (一)全省锅炉基本情况

       目前,全省在用锅炉总计约2.57万台,呈现以中小型锅炉为主、布局分散的特点。其中大于65蒸吨/小时的锅炉占总数的1%,10-65(含)蒸吨/小时之间的锅炉占2%,4(含)-10(含)蒸吨/小时之间的锅炉占13%,1(含)-4蒸吨/小时之间的锅炉占32%,小于1蒸吨/小时的锅炉占52%;10蒸吨/小时及以下锅炉总计占97%。苏南、苏中、苏北分别占锅炉总数52.6%、22.3%和25.1%。从燃料类型来看,燃煤锅炉约2万台,占在用锅炉总数78%,燃油、燃生物质锅炉占12%,以天然气、余热及电等作为能源的锅炉占10%。

       2022年,全省用煤量约2.78亿吨(实物量),其中锅炉用煤量约2.31亿吨,占全省总用煤量的83%。锅炉用煤量中,执行火电排放标准的锅炉煤炭消费量约1.64亿吨,占全省总用煤量59%;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锅炉,煤炭消费量约0.67亿吨,占全省总用煤量24%。

       (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1、执行的排放标准。现有单台出力65蒸吨/小时以上的发电锅炉(除层燃炉、抛煤机发电锅炉外),应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22)(以下简称火电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单台出力小于65蒸吨/小时的发电锅炉(除煤粉发电锅炉、燃气轮机组火电厂锅炉外)及其他各类锅炉,目前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22)(以下简称锅炉排放标准)。

       2、烟气治理设施现状。执行火电排放标准的锅炉90%以上为燃煤锅炉,据调查均已安装除尘设施(目前现有锅炉执行原火电厂排放标准(GB13223-2022)),基本采用静电、袋式除尘器,少数采用电袋复合除尘器;均建有脱硫设施,以湿法脱硫为主,其次为循环流化床炉内加钙脱硫;截至2022年底,约20%的锅炉已建成脱硝设施。

       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锅炉中,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基本上已安装除尘设施,大部分未安装脱硫设施;4-1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约3/4未安装脱硫设施;4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未安装脱硫设施,多采用简易的湿法除尘、旋风除尘设施;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燃煤锅炉基本未安装脱硝设施。

       3、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根据调研和监测,全省执行火电排放标准的锅炉烟尘排放浓度均值为53mg/m3。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锅炉中,规模在10-65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烟尘排放浓度均值为106mg/m3,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普遍较高。根据测算,2022年,执行火电排放标准的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分别约48万吨、79万吨、7.5万吨;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分别约72.8万吨、40.8万吨、49.2万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燃煤锅炉总量大,污染物排放量大。锅炉燃烧是我省煤炭消费的主要途径,是煤烟型污染的主要来源;尤其是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锅炉,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强度大,排放量分别是执行火电排放标准锅炉的1.5倍、6.6倍。

       二是布局分散,以中小型锅炉为主,治理和监管难度大。经多年整治,目前仍有约30%的燃煤锅炉处于集中供热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大部分燃煤锅炉特别是小锅炉分布在乡镇及村庄,治理设施差,监管难度大。

       三是提标改造任务艰巨。现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经三次提标,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已达国际先进水平,特别是烟尘减排空间不大,经对除尘设施提标改造,约可减排烟尘4万吨左右。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锅炉总量大,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偏低,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大于电力行业排放量,减排空间较大,但要实现大幅度提标改造,经济技术可行性差,是整治的难点。

       二、锅炉大气污染整治目标

       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和“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的要求,我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的总体目标是:2022年底前,分阶段、分区域对各类锅炉按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完成整治;对电厂燃煤锅炉,通过高效脱硫除尘、低氮燃烧、烟气脱硝等技术全面实施提标改造;对10蒸吨/小时以上锅炉,综合运用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或可再生能源替代、提标改造等措施,实施整合、改造或淘汰;逐步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

       (一)执行火电排放标准锅炉的整治目标。根据《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22)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推进现有火电行业燃煤机组高效除尘改造等。

       (二)执行锅炉排放标准锅炉的整治目标。

       1、第一阶段(2022-2022年)整治目标。

       2022年底前,各地生态红线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省级(含)以上开发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

       全省10蒸吨/小时以上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锅炉应实施烟气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或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等,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第二阶段(2022年)整治目标。

       2022年底前,沿江8市建成区、省级以下各类开发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苏北5市建成区、省级以下各类开发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70%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

       3、第三阶段(2022-2022年)整治目标。 2022年底前,沿江8市全区域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苏北5市建成区和各类开发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全部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

       2022年底前,苏北5市全区域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

       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锅炉整治目标完成后,全省预计将分别削减二氧化硫55.7万吨、氮氧化物26万吨、烟尘40万吨,削减比例分别为77%、64%、81%。

       三、工作任务

       (一)优化能源结构,控制煤炭使用

       1、推进燃料结构清洁化。大力推行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高污染燃料,努力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推广煤炭洗选加工、煤炭高效清洁燃烧、煤炭气化等煤炭清洁化利用技术,提高煤炭使用效率,禁止燃用高硫、高灰份煤炭。制订火电厂燃煤改燃气的鼓励政策,保障气源供应,提高电力行业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比重。

       2、推进生物质能源使用。鼓励生物质收集、加工、使用,规范生物质能源贮运、生产制造、燃料使用等各环节。加强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利用农作物秸秆、林业剩余物发展生物质发电、气化和固体成型燃料。

       3、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各省辖市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特征、能源消费结构、大气污染现状等因素,研究制定和实施本地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将总量分解至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实行新、扩、改项目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有效遏制煤炭消费量快速增长势头。建立煤炭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对煤炭消费总量增长较快的地区及时预警调控。

       (二)严格环保准入,强化源头管理

       1、严格限制高耗能和高污染燃料锅炉项目建设。禁燃区内禁止新建燃烧高污染燃料项目,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燃用非清洁能源的供热锅炉。

       2、新建锅炉应严格执行排放限值和排放减量控制要求。新建锅炉须符合本方案要求,不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的必须配套先进污染治理设施,同步安装高效脱硫除尘设施、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或烟气脱硝设备等,且需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新建锅炉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

       (三)合理规划布局,做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

       1、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按照《关于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的通知》(苏大气办〔2022〕5号)要求,全省市、县(市)于2022年底前完成一轮禁燃区划定工作;原已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应根据城市建成区发展现状适时调整。各地应根据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

       2、禁燃区内锅炉燃料使用要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高污染燃料,禁止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2022年12月31日前要予以拆除或改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四)推进集中供热,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

       1、大力发展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各市、县(市)政府应当组织制定区域供热规划,合理布局集中热源点和供热管网,逐步扩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积极推行工业园区(集中区)集中供热,按照统一规划、以热定电和适度规模的原则,配备完善的供热系统,积极发展“热-电-冷”三联供。新建工业园区(集中区)要以热电联产企业为供热热源,或规划建设完善的集中供热系统;现有工业园区(集中区)应实施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改造,将园区工业企业纳入集中供热范围;尚不具备条件实施集中供热的,园区锅炉应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并分步推进园区集中供热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到2022年,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其他工业园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城市建成区应结合大型发电或热电企业,加大供热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集中供热。

       2、实施热电综合整治。支持电力企业实施区域供热,鼓励大型发电企业对外供热,替代小供热机组和燃煤小锅炉,鼓励热电厂上大压小或采用天然气替代燃煤。控制燃煤热电厂数量,2022年底前,各县(市、区)现有燃煤热电企业10家以上的,至少整合淘汰1-2家。2022年底前,各县(市、区)现有燃煤热电企业10家以上的,燃煤机组压缩1/3以上。

       3、实施高能耗和高污染燃料锅炉更新替代。实施集中供热、改燃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等方式,取代分散、小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供热。热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烧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全部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予以关闭。供热管网外、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实施天然气改造工程。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采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或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或实施提标改造,确保达标排放。2022年底前,全省10蒸吨/小时以上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锅炉应实施烟气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或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等,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到2022年底前,全省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全部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或淘汰。

       (五)全面开展锅炉烟气排放提标改造

       1、升级改造锅炉燃烧系统。积极推广高效层燃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电锅炉等新型环保锅炉;对燃烧高污染燃料的锅炉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将型煤、全封闭高效煤粉锅炉改造、高效脱硫剂等洁净燃煤技术的研制及产业化列为治理煤烟污染控制的关键技术。

       2、加强锅炉脱硫、脱硝和除尘技术应用。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锅炉,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排放标准,实施脱硫、脱硝和除尘提标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20蒸吨/小时以上锅炉必须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应按照全省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年度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单位,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年度目标任务,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保证锅炉整治任务落实到位。各地应加强对锅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和监督执法,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治理任务顺利实施。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科学制定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根据本方案相关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要加强对锅炉大气防治工作的监管,建立省级锅炉大气污染监控物联网系统,对锅炉排污进行实时监控。通过抽查、巡查等形式,确保淘汰工程顺利推进、清洁能源有效使用、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提高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水平。各地应于每年7月15日、次年1月15日前将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台帐报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强化考核评估。由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制订蓝天工程年度考核评估办法,把锅炉整治工作作为实施蓝天工程和全省大气“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任务之一,组织开展年度考核评估,对未完成锅炉治理任务的,认定为未通过年度考评。考评结果通报各地,并向社会公布各地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情况。对锅炉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实施阶段性锅炉建设项目环评限批。

       (四)加强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供应保障。多渠道拓宽清洁能源供应,加快LNG基地和天然气主干管网、支线管网建设,保障工业园区(集中区)天然气供应,推动电、液化石油气及符合清洁能源要求燃料的生产和供应,推进能源消费结构改善。制定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新型能源及配套设施的有关标准,规范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制造企业准入和生产,确保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企业具有稳定、充足的原料来源供应,为锅炉能源结构调整提供多元化保障。

       (五)加大资金投入。各地要按照“企业承担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设立锅炉更新替代、整治的专项补助资金,研究制定相关的补贴政策,在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搬迁淘汰和烟尘治理以及生物质收集、加工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及优惠。要积极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锅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拓宽热电联供、集中供热项目建设的融资渠道,加快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进程。

       (六)强化科技支撑。在省、市等相关科技专项计划中,加大对锅炉燃烧设备升级改造、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技术和污染防治技术研发支持力度。鼓励多渠道对锅炉洁净煤燃烧技术、高效脱硫脱硝除尘等技术研发与示范,开展锅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

       五、职责分工

       省有关部门及各地要高度重视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完成国家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措施之一,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严格考核。

       各市、县(市)政府作为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统一协调,组织实施辖区内锅炉淘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改造和治理等工作,负责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和转型;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等。各级政府成立锅炉整治办公室,由政府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质监等有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协同推进整治工作。

       省环保厅负责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制定锅炉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推进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建设,淘汰落后产能,改善能源结构,确保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供应及新型高效、清洁燃料的推广,更新替代高污染、高耗能锅炉。

       省财政厅负责安排环境保护相关专项资金,制定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经济补贴政策,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锅炉大气污染整治项目予以支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划管网线路,扩大管网覆盖范围,推进管网建设进度。

       省农委负责完善秸秆收集贮运服务体系建设,确保生物质成型燃料具有稳定、充足的原料来源供应,规范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生产制造,为锅炉能源结构调整提供保障。

       省质监局负责新建锅炉准入,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锅炉不得许可安装和验收。对现有锅炉(设施)注册登记、校验、安全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在用锅炉,不得通过年检。组织制定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新型能源及配套设施等相关标准,规范生物质锅炉生产、使用和对燃料生产加工企业的准入及监管。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印发

大气污染工作总结(篇7)

大气污染防治的内容非常丰富,具有综合性和系统性,涉及环境规划管理、能源利用、污染防治等许多方面。以下是我能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以供大家参考!

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2014年,金芝里社区环保工作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开拓创新,开展了社区绿化改造、大气污染防治、环保宣传教育等一系列创建工作,不断开创了社区环保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良好效果。现结合我社区工作实际,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责任落实明确

为加强社区环保工作的管理,加快绿色生态社区建设步伐,社区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议程,召开了环保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了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环保志愿者在辖区内开展了日常环保管理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基层环境网络化的作用。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社区利用宣传栏、宣传单、黑板报等媒介,进行了广泛的生态环保知识宣传,主要内容包括“污染减排、绿色健康生活、大气污染防治”等多方面的生态环保知识。积极动员社区居民参加社区各类公益活动,不定期组织环保志愿者清理辖区内的死角垃圾及野广告30余次,出黑板报6次,发放了环保宣传资料1000余张。结合今年的“六.五”环境日主题,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宣传落实,通过宣传教育充分地调动了广大居民节约能源、自觉保护环境卫生的意识。

三、不断提升社区生态环境质量

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开展了社区环境改造工作,在10区金建巷安装了12个地埋式垃圾桶,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方便,杜绝了垃圾造成的二次污染。对辖区部分倒塌的垃圾池进行了修补,经常性地对旱厕、垃圾道、下水道进行灭蚊消毒等工作。全面动员辖区居民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彻底清除了积存的垃圾,确保不留卫生死角,做到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组织志愿者清除了白色污染及楼道内、电线杆上的张贴物,清除楼道杂物,擦洗楼道玻璃、楼梯扶手等。对辖区商业网点进行排查登记,对有严重污染物(源)的网点进行整改制止,同时对影响居民的电气焊门点的气味、噪音、煤气、废料、辖区酒店的特殊垃圾等及时有效减少并处理,杜绝焚烧垃圾、控制小燃煤炉的使用等现象,有效地防治了大气污染。在中元节、清明节和农历十月一日专门定点祭祀,倡导文明祭祀。对以登记饲养宠物家禽的住户进行宣传教育,倡导文明饲养,减少粪便对辖区环境的污染。开展了消除病媒生物除四害活动,彻底消除鼠疫的繁殖,坚决杜绝疾病的侵入,保证了辖区居民有一个干净、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在开展的各项环保工作中,社区工作人员得到居民的拥护和支持,以抓好环保管理能力建设为保障,及时解决好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环保热点和难点问题,使环保工作有新重点、新实绩、新发展,使社区的环保质量稳步提高,并逐步走向日常化、规范化。

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2月12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针对全区提出了整治要求。根据会议精神,社区随即成立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开展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工作组围绕小锅炉整治、裸露土地围挡绿化补植、建筑工地扬尘整治、餐饮油烟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四个方面,历时3个月,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1.小锅炉整治:辖区内存在1处需要整治的小锅炉目标任务。工作组先登门查看小锅炉情况,并对商户进行动员、宣传。在随后的几周内,工作组在区大气办的指导下,在网格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对小锅炉顺利完成了移除、切割销毁。工作组将相关资料整理汇报区大气办,为该商户争取到了补助资金,圆满完成了辖区小锅炉整治目标。后期工作组仍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进行巡查,防止新增小锅炉现象的发生。

2.裸露土地围挡绿化:辖区共有4处裸露土地需要进行围挡绿化。截止目前,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的裸露土地作为合肥金融港工程用地,已经围挡施工;

庐州大道与锦绣大道交口空地作为安徽中城联盟置业工程用地,也已围挡施工。下剩两块裸露土地,其中会展二期地块在市指对接会上明确表示,将于近期清运土堆,实施绿化。另一块已与市指对接中,计划尽快完成整改。

3.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辖区共有14家建筑工地需进行扬尘整治。工作组在区大气办、区住建局的指导下,联系指派的督导员,有计划的深入到工地现场进行仔细检查。社区大气办为14家工地负责人建立了一个qq交流群,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在群中进行通报,敦促其及时完成整改。目前辖区14家建筑工地除3家处于完工状态外,其余11家全部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完成了销号工作。

4.餐饮油烟企业整治:辖区共有119家餐饮油烟企业需要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工作组组织各网格工作人员逐一上门宣传教育,并按照区大气办的要求逐一完成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目前共完成销号116家,全部用照片和店主确认的巡查记录等方式留存资料。对于下剩3家企业,工作组已和区环保局达成一致,由区环保局直接完成其整改销号工作。

目前,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后期工作将针对下剩目标任务进行开展。

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一、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我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各项行动开展后,辖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根据市大气办2108年1-5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的通报,我区5月份PM10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36.56%;PM2.5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38.33%;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2%,较去年同期上升27%;在全市各县区空气质量考核中排名第一。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机构,建立由区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检查、巡查工作机制,深入一线,对工业企业烟气、建筑工地扬尘、码头、搅拌站扬尘等大气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现场办公解决,有力的推动了我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区建设、城管、环保、交通、经信等部门通力协作,实现多部门、多方向、多措施的管控工作机制,从工业企业烟气、拆迁工地、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等方面进行严格管控,区城管局会同区环保局等部门开展城区餐饮油烟污染及散煤整治专项行动,截至5月底,已督促德宽路、北正街、工农街、玉琳路等113家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有效的遏制了超标排放等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三)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各专项行动。一是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专项行动,自2017年12月起,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区直各部门下沉至各驻点社区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工作,重点节假日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对重要点位进行昼夜巡查。二是开展城西臭气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根据市环保局统一部署,区环保局对城西臭气污染源进行了全面排查,目前我区涉及臭气排放的时联、力天、飞凯、精益精、和顺晶彩、三喜等6化工企业均已报送整治方案,其中三喜、精益精2家企业提升改造主体工程已完工,另4家企业均已按序开展整治工作,预计6月底可见初步成效。三是开展“散乱污、散煤”专项整治行动,区环保局会同属地部门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两散”企业予以整顿规范一批、取缔关停一批,截至目前,共排查出86家“两散”企业,目前已有25家已完成整改。

(四)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依据市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发布的预警公告,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公告,对应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实行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机动车限行等系列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五)省大气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按照《2018-2019年度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方案》、《2018年安庆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大气督导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等文件的要求,区环委办对省、市大气办交办的问题,及时进行“双向交办”,明确整改牵头单位、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和回复,加大推动治理工作力度。截至目前,我区共接到省大气污染防治督查交办问题37件,其中31件已完成整改,6件正在整改。一是完成整改的概况,目前已完成的31件省大气督查交办件中包含建筑扬尘、道路扬尘、拆迁工地扬尘、码头整治、餐饮油烟、加油站、工业企业、“散乱污”企业等,区环保局共计下发整改通知书20余份,责令整改 10起,立案查处10起,查封扣押5起,行政处罚10起,罚款7.25万元。二是正在进行整改企业的基本情况,皖能中科问题,市支队正在督促企业积极整改中;安庆市大观区东屹新型建材公司问题,区环保局已立案查处,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要求立即落实道路硬化、物料覆盖、防尘网等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报相关部门,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安庆吉港白鳍豚水泥厂,要求安装车辆冲洗装置和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目前,该厂区已基本实现全喷淋,并通过了省大气督查组“回头看”,车辆进出自动冲洗装置建设已完成90%以上;安徽省安庆市港航轮船有限公司港埠分公司环境整治已纳入环保部“清废行动2018”综合整治工作中;安庆恒力叉车桥公司,要求安装打磨工序污染治理设施并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目前,该厂已规范建设了危险废物暂存库,打磨工序污染治理设施正在采购;程华长废旧塑料加工户,属于典型“散乱污”企业,区环保局已立案查处,对生产设备及用电系统予以查封并处以罚款,目前,该加工户正对其产品、原料进行搬运清理。对于前期督查发现并已经整改到位的各项问题,区环委办将进一步完善各项资料,并对去年中央及省大气督查问题进行“回头看”,现场核实整改情况,防止反复。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区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仍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之处:

(一)我区正处在棚户区拆迁和海绵城市道路改造建设的关键时期,辖区拆迁工地多、城区海绵城市道路改造多;普遍存在拆迁时未带水作业,现场扬尘无有效抑制措施;拆迁工地及道路施工工地裸露场地未及时覆盖,渣土运输车辆车身覆盖不完全、无冲洗,带土上路现象未有效制止。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目标要求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对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现有的监测、监察能力不能完全满足,难以达到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要求,环境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综合性、持续性的工作任务,牵涉到各部门,尤其是需要全社会参与。建议研究权责匹配的联动工作机制和进一步明确防治任务的监管边界,增强部门联动合力;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发动每一双眼睛、每一个层面,盯牢看紧,及时曝光污染源头和排污单位,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自觉承担治污责任的意识。

大气污染工作总结(篇8)

随着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的开幕渐渐临近,更好地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的控制大气污染问题,进一步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XX街建设里社区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具体的工作如下:

1、巡视社区有问题及时处理。避免积存垃圾渣土、扬尘等大气污染问题,有效避免污染源头。发现堆土杂物联系住户及时清理,避免施工废料、暴露堆放、垃圾杂土的积存、道路不洁等情况,督促保洁员做好社区环境的清扫,建议增加社区内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辖区内污染治理情况,我们认真排查进行责任管理,对大气污染源得到有效制约。

2、为全面提高社区环境卫生面貌,有效控制污染源,根据社区实际情况,组织社区文明督导队、志愿者对社区进行清整活动。对社区内绿地清整、园林养护进行清整。此次主要针对社区内的卫生死角,如楼门犄角旮旯、地笼下面、社区马路的便道牙子、社区绿地内的垃圾、拣拾绿地内杂物并对社区内的小广告进行清理,做好加强与社区群众的宣传、沟通及督导督劝工作。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通过我们对社区内大气污染一系列的工作,进行有效的排查和妥善的治理,不仅清新了社区空气,而且为改善大气空气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为全运会的开幕近了一份力。

大气污染工作总结(篇9)

20xx年,我局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环保局的指导下,按荥环〔20xx〕4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总结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局成立了环保工作领导机构,由周吕辉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落实两股一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具体抓日常环保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二、强化环保意识、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本年度,扶贫移民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强化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意识,教育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增强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能、职责,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XX县委、县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未出现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现象。自觉履行本单位在从事各项工作中,不得对水环境、声环境、气环境以及其它方面造成污染的职责。本年度未发生人力不可抗因素以外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特大破坏生态环境事件。

三、抓好环保工作、积极推广清洁能源

我局认真抓好机关环保工作,积极配合县创建办完成生态县建设相关指标,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新上项目把关工作,严禁擅批新、改、扩建设项目,积极配合联系乡处理好环境纠纷,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充分利用有限的办公区域,搞好绿化美化工作,单位和职工家庭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20xx年我局环保工作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环保局的指导下,贴近实际,紧跟步伐,不断将环保活动引向深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大气污染工作总结(篇10)

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近年来,大气污染问题在我国日益突出,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环境带来了严重的威胁。为了改善大气质量,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大气污染治理政策和举措,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系列严格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规范了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和措施,明确了各方面的职责和义务。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强化了大气污染治理的力度和效果。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财政政策,加大了对大气污染治理的投入。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等方式,鼓励企业加大对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更新,激发了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积极性。同时,政府还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的资金投入,助力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大规模的大气污染治理行动取得了显著效果。政府对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排放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和治理,加大了对超标排放的处罚力度。政府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等措施,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大气污染治理成果的取得,直接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提高了空气质量。

政府还加强了对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和评估。政府建立了一套科学的大气质量监测系统,及时掌握大气污染的情况,并对大气环境进行科学评估。这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使治理工作更加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政府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同时,政府还组织了环境宣传和科普活动,加强了环境教育和引导,形成了良好的环保氛围。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大气污染治理行动中,共同改善了环境质量。

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仍然面临许多挑战和问题。未来的工作需要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同时,还需要加大对环保科技的研发和应用,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技术创新和发展。通过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相信我们一定能够实现更好的大气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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