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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合同13篇

存量合同13篇

存量合同。

为了跟上世界发展社会进步的步伐,签订合同对于保持人们正常的社会经济活动尤为关键。想要让合作双方越来越相信彼此,就需要签署合同。但是,我们是否需要在撰写合同上投入大量精力呢?这篇题为“存量合同”的研究非常有价值且具有深度,值得阅读。为了方便下次阅读,请将本文加入书签!

存量合同(篇1)

存量房买卖合同

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是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国家和本省、本市有关政策法规,制定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苏州市市区范围内存量房买卖应当采用本合同文本。

二、存量房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之前,应当阅读并了解本合同内容。

三、本合同所称存量房专指已经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

四、本合同文本中的固定格式不容删改,提示性文字的选择、补充性文字的添加,应当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合同生效以后,选定的提示性文字或添加的补充性文字内容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五、买卖双方就存量房买卖事宜协商一致后,应当通过网上签约受理机构,依托苏州市区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在线拟订合同电子文本具体内容,然后由买卖双方根据在线打印的合同草稿或在线修改、校对合同内容,确认无误后由买卖双方在线设置各自专用密码,最后由网上签约受理机构在线打印出合同纸质文本,经各方相关当事人签章后即由网上签约受理机构负责上传备案。

六、买卖双方在线设置的本合同专用密码,由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单一或交替组成,密码字符7~20个,密码中间不得出现空缺或其他符号。买卖双方在线设置本合同专用密码以后,任何人均不得对合同内容进行更改。

七、本合同未经各方相关当事人正式签章的,网上签约受理机构不得擅自将合同文本提交网上备案。网上签约受理机构擅自备案的,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在线打印的纸质文本不得做任何涂改。

九、本合同文本格式化条款、专业用词和网上签约操作事项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存量房买卖合同

合同各方当事人:

出卖方,

出售信息挂牌登记表编号,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居间代理机构,

居间代理委托协议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国籍,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人,户籍,

身份证号,资格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买受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出生日期,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配偶【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子女【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父亲【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母亲【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买受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出生日期,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配偶【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子女【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父亲【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母亲【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承购信息挂牌登记表编号,

居间代理机构,

居间代理委托协议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国籍,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人,户籍,

身份证号,资格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以上所列各方地址均为履行本合同期间之法定送达地址,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所有各方。

买受方声明,买受方家庭【有】【无】本市户籍,目前在本市市区拥有套住房。

买受方承诺,以上有关买受方及其家庭、住房等信息如有不实,买受方愿意承担包括不能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在内的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政策法规之规定,出卖方通过,自愿将以下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买受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⒈坐落,苏州市区。

地号,幢号,室号,。

⒉房屋登记簿记载所有权证编号,。

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平方米。

产权登记附记,阁楼;

汽车库;

自行车库。

⒌房屋用途,。

⒍建筑结构,。

⒎房屋建成年份,年。

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况。

⒈该房屋其它所有权证状况为下列第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其它所有权证。

【2】该房屋登记簿记载其它所有权证号为,出卖方保证已就该房屋出卖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有权人的同意。

⒉房屋抵押状况为下列第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设定抵押权。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出卖方承诺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⒊房屋租赁状况为下列第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赁给他人。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出卖方保证相关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卖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赁关系,并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⒋房屋物业管理状况为下列第项。

【1】该房屋目前由负责物业管理。

【2】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

⒌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买受方的房屋附属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的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买受方实际支付的房屋价款应当等同于出卖方实际收取的房屋价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应当在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按照相关规定缴入相应的房产交易资金托管账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获准以后,出卖方按房产交易资金托管有关规定收取房屋价款。

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支付人民币元整;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支付人民币元整;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支付人民币元整。

【3】贷款支付,

【4】其它方式,

第五条,买受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⒈买受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

⑴逾期不超过天,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买受方将房屋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在年月日前,若因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同意买受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买受方无法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期限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买受方不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

【2】。

第六条,房屋交付。

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下列第款。

【1】年月日。

【2】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天。

【3】房屋使用权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天。

出卖方应当于上述日期前腾空该房屋,并书面通知买受方进行验收。买受方应当在出卖方验收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会同出卖方,共同对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状况进行查验。查验情况符合双方约定的,出卖方应该当场将该房屋和房屋附属物品以及房屋钥匙移交给买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方承担。

由于买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七条,出卖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出卖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给买受方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

⒈逾期不超过天,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逾期超过天后,买受方有权解除合同。自买受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房屋维修基金状况为下列第款。

【1】出卖方未曾交付过该房屋维修基金。需要补交的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出卖方承担。

〖2〗。

【2】出卖方已经交付的该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无偿划转到买受方名下。

〖2〗买受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按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如数支付给出卖方。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合同第五条处理。

第九条,出卖方承诺已如实陈述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关情况,保证没有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或优先购买权纠纷。如因出卖方上述承诺或保证失实,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发生房屋基本情况或其它情况纠纷、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的,出卖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标准的承诺。

房屋交付时,本合同第一条及附件一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出现损坏或灭失,经买卖双方当场确认的,按照下述第款方式处理。

【1】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天内,出卖方按照损坏或灭失部分的价值向买受方支付赔偿金;买受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付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且出卖方未按本款约定期限支付赔偿金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方告知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向买受方支付双倍赔偿金。

【2】。

第十一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原有户籍迁移的承诺。

本合同生效之前出卖方落户于该房屋的相关户口。

出卖方保证自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将原先落户于该房屋且买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自本条约定的迁移原户口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原户口实际迁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关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

自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天内,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如因一方责任,致使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责任方应当按逾期时间承担以下违约责任;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责任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⒈属于出卖方责任的,处理如下,

⑴逾期不超过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天后,买受方有权退房。自买受方退房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不退房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属于买受方责任的,处理如下,

⑴逾期不超过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买受方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⒈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⒉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原来为非出让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出卖方承担。

【2】。

第十四条,关于买卖税费和其他相关权益的约定。

⒈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2】。

⒉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买卖双方均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2】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承付相应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3】。

⒊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房屋交付以前发生的应当由出卖方承担,房屋交付以后发生的应当由买受方承担。

⒋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获准以后,买受方即依法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利。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共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物业管理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过户手续。

第十五条,房屋交付以后,买受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六条,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天内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房屋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款方式解决。

【1】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应当在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不得约定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条款。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选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补充性部分的文字与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及签章页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电子文本存入苏州市区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备查,打印文本由出卖方、买受方、房屋权属登记机构、

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网上备案以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或退房权的,对方应当及时配合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对方不能配合的,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确认单方解除合同或单方退房权利,然后再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房屋附属物品清单

一、装饰状况为下列第种。

【1】装修房,。

【2】毛坯房,。

二、设施设备状况为下列第种。

【1】供水,。

【2】供电,。

【3】供气,。

【4】厨房设备,。

【5】卫生设备,。

【6】通讯设备,。

【7】电器设备,。

【8】防盗设备,。

【9】停车位,。

【10】家具,。

【11】其它,。

三、权属登记以外其它附属房屋状况为下列第种。

【1】附属阁楼,。

【2】附属汽车库,。

【3】附属自行车库,。

四、其它。

附件二,合同补充协议

合同各方当事人签章

出卖方,买受方,

本人,本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居间代理经纪人,居间代理经纪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于,

打印人,打印日期,年月日存量房买卖合同

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是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国家和本省、本市有关政策法规,制定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苏州市市区范围内存量房买卖应当采用本合同文本。

二、存量房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之前,应当阅读并了解本合同内容。

三、本合同所称存量房专指已经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

四、本合同文本中的固定格式不容删改,提示性文字的选择、补充性文字的添加,应当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合同生效以后,选定的提示性文字或添加的补充性文字内容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五、买卖双方就存量房买卖事宜协商一致后,应当通过网上签约受理机构,依托苏州市区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在线拟订合同电子文本具体内容,然后由买卖双方根据在线打印的合同草稿或在线修改、校对合同内容,确认无误后由买卖双方在线设置各自专用密码,最后由网上签约受理机构在线打印出合同纸质文本,经各方相关当事人签章后即由网上签约受理机构负责上传备案。

六、买卖双方在线设置的本合同专用密码,由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单一或交替组成,密码字符7~20个,密码中间不得出现空缺或其他符号。买卖双方在线设置本合同专用密码以后,任何人均不得对合同内容进行更改。

七、本合同未经各方相关当事人正式签章的,网上签约受理机构不得擅自将合同文本提交网上备案。网上签约受理机构擅自备案的,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在线打印的纸质文本不得做任何涂改。

九、本合同文本格式化条款、专业用词和网上签约操作事项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存量房买卖合同

合同各方当事人:

出卖方,

出售信息挂牌登记表编号,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居间代理机构,

居间代理委托协议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国籍,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人,户籍,

身份证号,资格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买受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出生日期,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配偶【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子女【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父亲【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母亲【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买受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出生日期,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配偶【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子女【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父亲【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母亲【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承购信息挂牌登记表编号,

居间代理机构,

居间代理委托协议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国籍,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人,户籍,

身份证号,资格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以上所列各方地址均为履行本合同期间之法定送达地址,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所有各方。

买受方声明,买受方家庭【有】【无】本市户籍,目前在本市市区拥有套住房。

买受方承诺,以上有关买受方及其家庭、住房等信息如有不实,买受方愿意承担包括不能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在内的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政策法规之规定,出卖方通过,自愿将以下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买受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⒈坐落,苏州市区。

地号,幢号,室号,。

⒉房屋登记簿记载所有权证编号,。

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平方米。

产权登记附记,阁楼;

汽车库;

自行车库。

⒌房屋用途,。

⒍建筑结构,。

⒎房屋建成年份,年。

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况。

⒈该房屋其它所有权证状况为下列第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其它所有权证。

【2】该房屋登记簿记载其它所有权证号为,出卖方保证已就该房屋出卖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有权人的同意。

⒉房屋抵押状况为下列第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设定抵押权。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出卖方承诺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⒊房屋租赁状况为下列第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赁给他人。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出卖方保证相关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卖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赁关系,并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⒋房屋物业管理状况为下列第项。

【1】该房屋目前由负责物业管理。

【2】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

⒌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买受方的房屋附属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的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买受方实际支付的房屋价款应当等同于出卖方实际收取的房屋价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应当在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按照相关规定缴入相应的房产交易资金托管账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获准以后,出卖方按房产交易资金托管有关规定收取房屋价款。

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支付人民币元整;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支付人民币元整;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支付人民币元整。

【3】贷款支付,

【4】其它方式,

第五条,买受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⒈买受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

⑴逾期不超过天,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买受方将房屋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在年月日前,若因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同意买受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买受方无法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期限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买受方不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

【2】。

第六条,房屋交付。

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下列第款。

【1】年月日。

【2】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天。

【3】房屋使用权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天。

出卖方应当于上述日期前腾空该房屋,并书面通知买受方进行验收。买受方应当在出卖方验收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会同出卖方,共同对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状况进行查验。查验情况符合双方约定的,出卖方应该当场将该房屋和房屋附属物品以及房屋钥匙移交给买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方承担。

由于买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七条,出卖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出卖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给买受方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

⒈逾期不超过天,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逾期超过天后,买受方有权解除合同。自买受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房屋维修基金状况为下列第款。

【1】出卖方未曾交付过该房屋维修基金。需要补交的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出卖方承担。

〖2〗。

【2】出卖方已经交付的该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无偿划转到买受方名下。

〖2〗买受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按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如数支付给出卖方。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合同第五条处理。

第九条,出卖方承诺已如实陈述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关情况,保证没有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或优先购买权纠纷。如因出卖方上述承诺或保证失实,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发生房屋基本情况或其它情况纠纷、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的,出卖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标准的承诺。

房屋交付时,本合同第一条及附件一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出现损坏或灭失,经买卖双方当场确认的,按照下述第款方式处理。

【1】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天内,出卖方按照损坏或灭失部分的价值向买受方支付赔偿金;买受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付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且出卖方未按本款约定期限支付赔偿金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方告知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向买受方支付双倍赔偿金。

【2】。

第十一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原有户籍迁移的承诺。

本合同生效之前出卖方落户于该房屋的相关户口。

出卖方保证自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将原先落户于该房屋且买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自本条约定的迁移原户口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原户口实际迁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关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

自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天内,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如因一方责任,致使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责任方应当按逾期时间承担以下违约责任;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责任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⒈属于出卖方责任的,处理如下,

⑴逾期不超过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天后,买受方有权退房。自买受方退房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不退房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属于买受方责任的,处理如下,

⑴逾期不超过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买受方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⒈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⒉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原来为非出让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出卖方承担。

【2】。

第十四条,关于买卖税费和其他相关权益的约定。

⒈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2】。

⒉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买卖双方均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fZ76.CoM 工作计划之家】

【2】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承付相应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3】。

⒊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房屋交付以前发生的应当由出卖方承担,房屋交付以后发生的应当由买受方承担。

⒋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获准以后,买受方即依法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利。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共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物业管理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过户手续。

第十五条,房屋交付以后,买受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六条,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天内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房屋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款方式解决。

【1】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应当在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不得约定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条款。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选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补充性部分的文字与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及签章页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电子文本存入苏州市区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备查,打印文本由出卖方、买受方、房屋权属登记机构、

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网上备案以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或退房权的,对方应当及时配合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对方不能配合的,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确认单方解除合同或单方退房权利,然后再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房屋附属物品清单

一、装饰状况为下列第种。

【1】装修房,。

【2】毛坯房,。

二、设施设备状况为下列第种。

【1】供水,。

【2】供电,。

【3】供气,。

【4】厨房设备,。

【5】卫生设备,。

【6】通讯设备,。

【7】电器设备,。

【8】防盗设备,。

【9】停车位,。

【10】家具,。

【11】其它,。

三、权属登记以外其它附属房屋状况为下列第种。

【1】附属阁楼,。

【2】附属汽车库,。

【3】附属自行车库,。

四、其它。

附件二,合同补充协议

合同各方当事人签章

出卖方,买受方,

本人,本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居间代理经纪人,居间代理经纪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于,

打印人,打印日期,年月日

存量合同(篇2)

交易双方郑重申明坐落于  的房屋交易过程中未委托任何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系自行成交,自行办理交易登记手续,自行承担交易中的权属风险和交易风险,如有一切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交易事项订立本合同。

1、甲方自愿将坐落于沈阳区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契证号为 ;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 出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划拨取得;该房屋状况详见《房屋状况说明书》(附件一);

2、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3、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房屋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  元,其中含定金(小写)  元,(大写)元。尾款(小写) 元,(大写)  元;

2、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按下列约定:

乙方按照《沈阳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及经纪服务佣金监管实施细则》的要求在下列期限内将房屋转让价款解交沈阳市房屋置业担保公司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

(1)年月日前将购房款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解交监管账户。

(2) 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元,不存入监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自行交割。

(1)年月日前将首付款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解交监管账户。

(2)、甲方同意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用于支付房屋转让价款的余额。乙方同意于年月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

时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沈阳市房屋置业担保公司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在银行贷款批准或者不批准之日起3日内以现金解交监管账户。

(3)、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元,不存入监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自行交割。

3、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支付贷款资金不足部分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元。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5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30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10000.00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后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2的赔偿金。

1、甲、乙双方定于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甲方缴纳所有欠费,如有未缴纳的.可以把欠款给乙方代缴。

5、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5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 □约定价值 □评估价值 □市场价格 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2支付赔偿金。

6、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 □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1、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2、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3、甲乙双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按《沈阳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沈阳市网上实施机构的网上操作服务进行网上签约和打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并在15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4、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手续;

5、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由甲方承担的税种为:;由乙方承担的税种为:  ;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因国家房产测量规范的调整等原因,甲方现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与交易后乙方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为了避免交易后因面积差异可能引起的纠纷,沈阳市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将于交易过户前为买卖双方免费复核面积(复核于二日内完成,交易大厅内设有测绘受理窗口)。

甲、乙双方对上述房屋面积误差已有充分了解和预见。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同意按下列第种方法处理:

1、双方买卖房屋按套计价。双方自愿按房产测绘部门的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沈阳市存量房交易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款不再调整。

2、房产面积测绘部门复核成果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为69.64平方米。双方自愿按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并将《沈阳市存量房交易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款调整为人民币元,且以调整后的房价款作为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的申报价格。

代理人(签章):

3、房屋权利状况 抵押状况:有□无 租赁状况:□有□无 司法查封:□有□无 行政限制:□有□无 其它:

4、随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施及家电、家具:  (1) □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以上均有 (2)□洗衣机□冰箱□彩电 台□空调 台□热水器 (3)□无家具□床 张□衣柜□书桌□餐桌□沙发□其他:

5、房屋质量瑕疵  渗水□有□无 白蚁□有□无 其它:

甲方承诺以上信息,自签订本合同前均真实、合法、有效。签约时乙方负有查验义务,如有不实,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须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

存量合同(篇3)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经纪方):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由丙方为经纪方,乙方自愿购

买甲方可依法出售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位置:成都市区路(街号 用途 。

2、产权证号:档案保管号

3、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楼层: ;总层数: ;

4、甲方承诺:甲方为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该房屋产权真实且无诉讼、查封、抵押等权属、债务纠纷,产权无瑕疵。

5、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产权等现状全面了解并且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二、成交价格及相关费用

1、经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该价格包含设施: 。

2、本合同签订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同时,甲方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国土证复印件和产权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存丙方。

3、该房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除继承、赠与产生的特殊个税外,完全由乙方承担(交易中费用的约定:中介费、契税、转移登记费、交易手续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维修基金等所有费用)。

4、该房屋交易过程中需要交纳的遗产继承税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和乙方选择银行按揭方式付款: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甲、乙双方在房地产交易中心 后,乙方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申请银行按揭。

2、购房资金首付款由乙方从银行转入甲方银行账户中,贷款部分由银行直接支付到甲方银行账户中。甲方银行账号: 。以下所称甲方银行账户都是此账号。

3、如果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款项,不能完成贷款申请的,则购房资金的不足部分,乙方应当在20xx年6月30日前,用现金存入甲方银行账户中,

4、按揭贷款费用: .为保证双方利益,由丙方协助办理贷款事宜。如乙方委托丙方办理房屋事宜的,乙方应自行承担办理贷款事宜的相关费用。它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服务费、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贷款合同费,乙方应于签订贷款合同前支付上述费用,由丙方代为收取,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此费用以办理贷款所产生的实际费用为准,多退少补。

四、居间服务及服务费

乙方需要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和中介费。支付时间和方式为:

1、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

2、甲、乙双方在房地产交易中心 后,乙方支付中介费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

五、房屋过户时间和相关事宜

为便于该房屋交易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于20xx年6月30日之前带齐相关证件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推迟。20xx年6月30日前的具体交易时间由甲乙丙各方用电话短信通知另俩方。

六、房屋交接和相关事宜

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将该房产交付乙方的时间确定在20xx年7月2日当日及以后。具体时间满足以下两条:

(1)如果甲方在20xx年6月25日前收齐房款,则甲方应当在7月2日当天将房产交付乙方;

(2)如果甲方在20xx年6月25日以后收齐房款,则甲方应当于收齐房款后7的天内将该房产交付乙方。

2、甲、乙、丙三方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丙方陪同甲乙双方共同对该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交接,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物业交割之前的水、电、气、电话、光纤电视、宽带网络、及物业管理等相关使用用费用由甲方负责结清,此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2)交付该房产钥匙。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甲方有下列任何一种行为,则视为违约,甲方应承担交易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且退还已收一切钱款,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该房屋成交价1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丙方合同义务终止,所有的居间服务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双倍支付丙方应收而没有收到的服务费。

(1)签约后反悔,不愿出售该房屋,或以各种理由拖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该房屋涉及债务、权属等纠纷,或甲方不是产权所有人,或其他共有人未授权甲方出售该房屋等原因,致使产权不能过户或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3)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齐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真实);过户或贷款办理过程中需到场时,以各种理由推迟,拒不到场的。

2、本合同生效后,若乙方有下列任何一种行为,则视为违约,乙方应承担交易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该房屋成交价10%的违约金。同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房屋买卖已发生的转移(过户)登记,撤销转移(过户)登记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支付。丙方合同义务终止,所收的居间服务费不予退还,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第四条的约定,双倍支付丙方应收而没有收到的服务费。

(1)签约后反悔,不愿购买该房屋,或以各种理由拖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无论何种原因,乙方未在20xx年6月30日之前将全额购房款转入甲方银行账户,未支付约定的相关费用;

(3)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齐相关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真实);过户或贷款办理过程中需要到场时以各种理由推迟,拒不到场。

3、若甲、乙双方在未征得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共同解除本合同,则视为甲、乙双方均违约,丙方已收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按合同约定该由乙方支付还没有付清的服务费双倍支付给丙方,丙方为追索该费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所有支出由其承担。

4、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等合同约定的应付费用,逾期三天未付的属于违约,丙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同时有权追偿未收到的服务费(已交服务费不退),并且乙方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该房屋成交价10%的违约金。如果丙方终止合同时,甲方帐户没有收到乙方转入本合同规定的全额购房款,乙方还应当支付甲方本合同约定的该房屋成交价10%的违约金。

5、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他补充约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盖手印: 盖手印 : 盖手印 :

签定时间年 月 日 签定时间年 月 日 签定时间年 月 日

存量合同(篇4)

协议编号,【 】

甲方,【 】

乙方,

【 】年【 】月

甲 方, 【 】

法定地址,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业务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

邮政编码, 【 】

乙 方,

法定地址, 【 】

单位负责人,【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

传 真, 【 】

邮政编码, 【 】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共同拓展集团信息化应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使用“亲情通”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业务定义

“亲情通”业务是中国移动面向部队推出的内部刷卡语音通讯服务,通过在部队内部部署“亲情通”终端,满足部队官兵语音通信需求,可实现即时刷卡即时通话、实时账户充值、遗失换卡等功能。

第二条 合作项目及内容

1.甲乙双方共协商,合作开展“亲情通”业务,乙方同意提供“亲情通”业务终端给甲方使用,“亲情通”业务终端产权属乙方所有;甲方同意乙方将“亲情通”业务终端安装于甲方部队营房,安装的地点由甲方指定。

2.乙方负责“亲情通”业务终端的投资、安装、维护以及日常的服务工作,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进行“亲通”业务终端的日常维护、“亲情通”业务专用“亲情卡”的发放和回收等工作。

3.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的“亲情通”终端将关闭国际话务功能及 功能,开通 功能,并可根据甲方的要求作“亲情卡”的版面,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为保证业务正常使用,甲方免费为乙方“亲情通”终端提供电源,并免除“亲情通”终端产生的电费。

5.乙方安装在甲方“亲情通”终端机身序列号分别为,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保证终端的正常使用,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亲情通”终端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乙方终端不被人为损坏和丢失。

(2)甲方不得变更“亲情通”业务的使用范围,不得将“亲情通”业务提供给非甲方成员使用。

(3)乙方终端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时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维护人员进行维修。

(4)乙方在安装和维护“亲情通”业务终端时需进行线路的接入以及使用甲方的电源,甲方需提供相关配合工作。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或迁移安装地点。乙方对终端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进行检查时,甲方应提供相关便利条件。

(6)“亲情通”业务平台和终端维护或升级导致“亲情通”业务不能正常使用时,甲方需协助乙方做好解释工作。

(7)为更好地做好客户的服务工作,甲方需指定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发放和回收甲方的“亲情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范围内进行“亲情通”终端安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安装地点。

(2)乙方负责“亲情通”业务平台和终端的日常维护工作,业务平台和终端升级及维护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

(3)乙方及时为甲方使用“亲情通”业务的客户提供换卡服务,并配合甲方进行“亲情卡”的充值工作。

(4)为做好服务工作,乙方指定专人为甲方使用“亲情通”业务的客户进行服务,处理各种由于日常使用、业务平台及终端、通信网络升级等问题所引起的客户咨询、申告和投诉。

日常使用咨询服务,人员 电话 ;

平台故障/话机维修服务,人员 电话 。

第四条 计费和结算

1.乙方为甲方在“亲情通”平台上开通账户及账号,以便甲方对其使用“亲情通”业务的客户进行充值、换卡等操作。

2.“亲情通”业务的资费见附件。

3.乙方免费为甲方首次使用“亲情通”业务的客户提供 “亲情卡”;由于客户遗失或损坏而进行补卡、换卡的,“亲情卡”制作费 为 元/张。

4.甲方开设集团付费账户, 用于业务缴费、结算。甲方账户资料如需变更,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结清原账户业务费用的前提下,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的次月向变更后的账号收款、结算。

5.甲方承诺每月 日之前将上月业务费用按时划付至付费账户。

6.乙方收到甲方划付的费用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7.甲方逾期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支付款项的千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按照本协议第六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元(¥ 元),同时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由此所受一切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个条款均构成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具体说明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应在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违约方在二十日内仍不能纠正的,对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如被通知方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就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第九条的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除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视情况甲乙双方部分或全部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告知对方,并在7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地政府或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24小时内,一方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中止或解除

1.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或将要违约时,可以中止履行本协议,但应该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对本协议仍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守约方可以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元),同时违约方还要对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

2.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者一方认为需要变更、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口头的变更、解除行为均无效,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明确履行各自的职责之后,本协议终止。

3.因甲方原因引起重大客户投诉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有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年。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双方如均无异议,应对协议进行续签。

5.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先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甲、乙任何一方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要对本协议内容(如资费)进行调整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事项

1.为保证协议顺利实施,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解决在业务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双方应加强对各自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共同保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业务开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相互通报,协商处理解决。

2.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办理。本协议的内容如果与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冲突,以相关政策法规为准。

3.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广西区内开展移动信息服务的宣传推广工作。双方在宣传推广活动中,若使用到对方的公司名称、标识、品牌等信息,必须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方可使用,否则违约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5.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公章)

年月日

存量合同(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合同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性别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 、编号为_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平方米,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_________商品房。

该项目的有关批文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证》

颁发机关:_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__ ;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颁发机关:_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__ ;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颁发机关:_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1、该商品房作为现房,出卖人已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备案。

2、该商品房作为预售商品房,已取得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核发的《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开管预售[ ]______号。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幢】【座】_____单元_____层____号房。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主体结构为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 ,层高为______米。该商品房户型结构为_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_卫,封闭式阳台______个,非封闭式阳台_____个(见附件一)。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如无特别约定,该商品房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车库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项目的基本情况

1、绿地率_______%,道路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2、停车场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3、会所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币)______千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存量合同(篇6)

合肥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合肥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天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

(一)存量房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幢_________室(车)库等部位:_________权属证号为:_________类型:_________用途:_________结构: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非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详见附件四)。

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腾空该存量房,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对存量房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存量房屋交接书,并将存量房钥匙交给乙方即为存量房交付。

第四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存量房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上述存量房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该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_________元。

存量房转让价款,应与创巴市“基准房价”接近,否则,应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确认,以确认的价款作为征收税费的依据。在上述存量房产权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约定。

第八条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__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万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甲方未按本合写第二条约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如果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可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分中心对存量房转让价款实行托管。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委托经纪机构办理的其他事项、权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制。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房产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附件一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装饰情况及处理

设备:_________

装饰:_________

关于设备及装饰费用按以下第_________款办理:

(一)以上所列设备和装修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存量房转让价款内,乙方不另外支付费用;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存量房交付时交给乙方;

(二)以上后列设备和装修费用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存量房转让价款内,乙方需另外支付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在本合同约定的存量房验收交接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存量房交付时交给乙方。

附件二付款协议

一、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实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的具体事宜:

(一)乙方同意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将存量房转让价款存入房产管理部门设立的资金托管账户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存入托管账户;并在_________日内[申请]【不申请】办理存量房转移手续。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存入托管账户;并在_________日内{申请}【不申请】办理存量房转移手续。

存量合同(篇7)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天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存量房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__室(车)库等部位,_________________权属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类型,_____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非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一)。

[page]

(四)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详见附件四)。

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存量合同(篇8)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共有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出卖人所售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为,【区】【小区】【幢】【座】【号】单元号。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层,其中地上层,地下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层,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该房屋登记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工业】【】,。

该房屋房源核验编码,。

其他。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约定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及使用情况

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共有权证证号,,填发单位,。

房屋共有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见附件二。

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填发单位,。

该房屋权利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种情形并符合其再上市政策规定。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5.限价商品住房

6.自住型商品住房

7.共有产权住房

8.其他,。

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抵押登记日期,年月日,【房屋他项权证书号】【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双方当事人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出卖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出卖人无需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人同意买卖双方办理转移登记。

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未出租】【已出租】。

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出卖人与买受人经协商一致,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取得不动产登记日】至租赁期间届满的房屋收益归【出卖人】【买受人】所有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出卖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不得就该房屋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若出卖人违反上述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该房屋【不存在】【存在】结构改造情况。该房屋已经做过以下结构改造,

1.

2.

3.

双方约定,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三。

第三条成交方式

出卖人与买受人通过种方式达成交易。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

2.双方当事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北京市存量房屋出售经纪服务合同编号,,机构名称,,机构备案号,北京市存量房屋购买经纪服务合同编号,,机构名称,,机构备案号,。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复印件见附件四。

3.

第四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人民币,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期房价款】【】时【抵作本房屋成交价款】【】。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

1.一次性付款

总金额,人民币。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

2.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分期向出卖人支付全部房价款。

首期,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房价款人民币

第二期,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出卖人支付房价款人民币

第期,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房价款人民币。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人民币,占全部房价款的%。

余款人民币向【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的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支付。。

如贷款机构不批准买受人的贷款申请,双方当事人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剩余房价款

.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约定,

.买受人可向其他贷款机构申请贷款,买受人至迟于年月日前获得贷款批复不能在约定期限内获得贷款批复的,双方约定,

.。

如贷款机构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受人申请的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补足差额

.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约定,

.。

如出现贷款机构批准贷款后买受人无法于年月日前取得贷款或买受人拖延办理相关贷款手续等情形,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买受人【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剩余房价款

.。

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划转协议见附件六。

买受人应当将房价款人民币存入买卖双方共同委托的行政管理部门)在银行设立的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监管账户,账号,。

第五条房屋权属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1.出卖人对该房屋享有合法权利

2.该房屋未出售并保证不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房屋无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

4.出卖人承诺该房屋已符合出售条件

5.出卖人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约定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等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

6.出卖人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7.出卖人承诺已将可能妨碍房屋购买或正常使用的情况如实告知买受人

8.。

如该房屋权属及具体状况与上述承诺不符,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买受人无法实现本条约定的合同目的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已付房价款%】【】。

第六条房屋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附件一中所列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和交接,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

5.

6.。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账面余额转移给买受人。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七条违约责任

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在日之内,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日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卖人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买受人已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第四条及附件五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在日之内,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日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第八条税费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承担的纳税义务,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七。

因一方当事人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当于全部房价款%的违约金。

第九条不动产登记

预告登记

1.出卖人和买受人【同意】【不同意】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2.出卖人和买受人同意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的,双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

本合同原件

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出卖人、买受人可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预告登记。

3.出卖人、买受人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后,债权未消灭且能够进行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出卖人、买受人可申请将预告登记转为不动产转移登记。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转移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4.已经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的房屋,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当事人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注销预告登记,

本合同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等导致债权消灭的

买受人放弃预告登记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预告登记的情形。

转移登记

1.出卖人和买受人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2.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卖人自买受人应当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止,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买受人已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3.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户籍迁出

该房屋现有户籍情况为,【无户籍登记】【有户籍登记】

有户籍登记的,户籍登记情况为,册人,双方同意【不迁出】【迁出】现有户籍。

出卖人迁出现有户籍的,承诺在【买受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日内】【年月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出卖人相关人的现有户籍迁出手续未如期将上述户籍迁出的,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二条送达

双方当事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通讯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有关社会组织调解或者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3.。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特别约定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份,买受人份。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卖双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本合同及全部附件。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时

签订地点,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时

签订地点,

存量合同(篇9)

出售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____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存量房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产基本情况

1.卖方房产(下称该房产)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单元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附属间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___________房权证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房共字第___________号《房屋共有权证》(若上述表述与房屋登记簿不符,则以房屋登记簿记载内容为准)。

第二条卖方对该房产现状的声明

1.卖方根据国家的规定已依法取得该房产所有权,对该房产现状负全责,并保证该房产符合国家及所在地房产上市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卖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卖方承担。

2.卖方特此告知买受人上述房产存在下列情况:

(1)抵押状态:【存在抵押□、不存在抵押□】,关于抵押权的补充约定及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出租状态:【存在出租□、不存在出租□】,若该房产存在出租,则卖方保证承租方已明确表示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关于租赁的补充约定及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证状态:【已办理□、未办理□】

(4)房产内户口情况:【该房产内已有□、未有□户口落户;该房产享受过□、未享受过□政府相关外地人购房落户政策】关于户口问题的补充约定及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买方对购买情况的声明

1.买方已亲自实地看房,并对该房产的现状及疑虑询问过卖方,在明确卖方所告知的事项后自愿签订本合同。买方已亲自审查过该房产产权相关权属信息资料,了解产权相关信息,愿意购买该房产。

2.买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第四条房产成交价买卖双方商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括□、不包括□】该房产的附属设施、设备等物品(物品内容可另立清单附件)。

第五条交易定金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定金交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存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纪机构在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买卖双方约定定金通过经纪机构在银行设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划转的,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专用存款账户的,即视为卖方收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但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房款交付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同意,买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买方于________年____月XXX前或__________将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①买方于________年____月XXX前或__________将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买方于________年____月XXX前或__________将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买方于________年____月XXX前或__________将支付剩余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3)买方向【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

①买方须于________年____月XXX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在买方办理贷款审批时存入贷款银行指定帐户。

②买方须于________年____月XXX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因买方办理贷款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

(4)买卖双方约定的其它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款项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存入____________________经纪机构在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____________________经纪机构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持卖方已登记在买方名下的产权证复印件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按照《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约定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第七条交房保证金为保证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产并结清该房产项下的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从房产成交价中预留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__________%)。该款项在卖方实际交付房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存入经纪机构专用存款账户划转□、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有关税费

1.买卖过户所涉及税、费,买卖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承担:买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

(1)营业税及附加

(2)印花税;

(3)个人所得税;

(4)土地增值税;

(5)交易手续费。买方需付税费:

(6)印花税;

(7)契税;

(8)交易手续费;

(9)房屋登记费。其它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卖方□、买方□】缴纳。

2.土地证办理费用:土地证从卖方名下过户至买方名下的全部费用由【卖方□、买方□】承担;如房产所属土地为划拨地,则土地出让金由【卖方□、买方□】承担;双方约定其他承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配套设施过户费: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手续费用由【卖方□、买方□】承担。

4.买卖双方商定,对该房产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签订过户协议,结余部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5.买卖双方商定,卖方在交付该房产时,对该房产附随的水、电、煤气、__________等度数进行确认,并结清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九条房屋的交付卖方在买方支付扣除交房保证金外的购房款之日起XXX内或________年____月XXX前,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给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卖方在交房前保证维护上述房产的现有固定装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装修之固定部分,经拆除将破坏设施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灯具、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壁橱、门、门把、门窗、防盗网、厨卫设施及其它设施等),在买方接收时移交。

2.买方在接收该房产时对该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约定事项进行验收,交接确认后对该房产及附属配套设施负全责。

3.如双方认为在上述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的描述有不详尽之处,可另行补充书面约定,在交接时以书面约定为准,双方仅对书面内容承担责任。

第十条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按下列第项办理登记手续(选一项),选择第

(1)项的

第十一条不生效。

(1)买卖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X内,双方共同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2)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后XXX内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3)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后XXX内由买受方单方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第十一条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1.预告登记自__________内有效(约定的预告登记有效期最长不超过自预告登记之日起________年)。

2.申请预告登记的,在预告登记有效期内买卖双方共同办理该房屋预告登记转为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因故终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预告登记的申请人应在XXX内向房屋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违约认定

1.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或未按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的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违约。

2.卖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晰,在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卖方负责,如因此造成合同履行障碍,视为其违约;若该房产已出租,卖方未在交房前妥善解决租赁事项的,视为其违约。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违约方按成交价款每日万分之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认定及支付不影响合同在违约行为终止之后继续履行。

(二)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XXX,守约方即向违约方发出函件促其履约,发函即日起超过XXX仍未回复并履约的,守约方可解除合同。若卖方违约,则卖方除应将扣除定金金额的买方已付购房款退还给买方外,还应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若买方违约,则卖方应将扣除定金金额的买方已付购房款退还给买方,买方已支付的定金则作为对卖方的赔偿。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产生的佣金、服务费、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增加的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收件人地址以合同落款处所留地址为准,因地址不详或有误而无法送达,视为送达。因此而产生的责任由应提供地址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补充协议,注明变更事项。未征得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的改变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免责。交易过程中已产生的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根据本条款免责,双方应签订具结报告。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买卖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数量及持有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买方、卖方各执__________份,房屋产权登记机构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特别条款卖方应当在所售房产所有权转移之日起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卖方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买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XXX未迁出的,自逾期超过XXX起,卖方应当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房款__________的违约金。(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涉及户口问题,适用本条款。)出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

存量合同(篇10)

出卖人,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买受人,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权属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太原市路号幢一单元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房权证并字第号房屋性质为的自有房屋出售给乙方。

房屋租赁情况,无【】

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

卖方应在房屋出售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共有的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如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买受该房地产。

二、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元。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

买受人采取第种方式付款。

1、自愿委托太太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办理资金托管。

2、自原放弃托管,自行交割,责任自负。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时冲抵。付款方式,

三、甲乙双方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给乙方;甲方应当将该房屋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附属设施及其减色印刷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附属设施情况,

四、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量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违约金。

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太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七、房屋已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同意其交存的刻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过户给买受人名下;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交存或余额不足的,由买受人直接交存。

八、为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存量房买卖,填写以下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编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姓名,联系电话,资格证书名称,资格证书备案编号,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记主登记机关1份。

甲方乙方

共有人共有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存量合同(篇11)

存量房屋(二手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与买受人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存量房屋买卖相关内容协商一致,签订本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共有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为: 【区(县)】 【小区(街道)】 【幢】【座】【号(楼)】 单元 号(室)。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 层,其中地上 层,地下 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 层,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二)该房屋登记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工业】【 】: 。

(三)该房屋房源核验编码: 。

(四)其他 。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约定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及使用情况

(一)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证号: ,共有权证证号: ,填发单位: 。

房屋共有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见附件二。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 ,填发单位: 。

(三)该房屋权利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 种情形并符合其再上市政策规定。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若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表号: );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危改回迁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回迁房等房屋);

5.限价商品住房;

6.自住型商品住房;

7.共有产权住房;

8.其他: 。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 。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 ,抵押登记日期: 年 月 日,【房屋他项权证书号】【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 。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双方当事人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2)出卖人无需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人同意买卖双方办理转移登记。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未出租】【已出租】。

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卖人与买受人经协商一致,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取得不动产登记日】至租赁期间届满的房屋收益归【出卖人】【买受人】所有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出卖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不得就该房屋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若出卖人违反上述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

(六)该房屋【不存在】【存在】结构改造情况。该房屋已经做过以下结构改造:

1. 

2. 

3. 

双方约定: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三(含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文件)。

第三条 成交方式

出卖人与买受人通过 种方式达成交易。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

2.双方当事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北京市存量房屋出售经纪服务合同编号: ,机构名称: ,机构备案号: ;北京市存量房屋购买经纪服务合同编号: ,机构名称: ,机构备案号: 。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复印件见附件四。

3. 

第四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元)。

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 元),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期房价款】【 】时【抵作本房屋成交价款】【 】。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

1.一次性付款

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向出卖人支付。

2.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分 期向出卖人支付全部房价款。

首期: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 】向出卖人支付房价款人民币(大写) (¥ 元);

第二期: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 】出卖人支付房价款人民币(大写) (¥ 元);

第 期: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 】向出卖人支付房价款人民币(大写) (¥ 元)。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

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人民币(大写) (¥ 元),占全部房价款的 %。

余款人民币(大写) (¥ 元)向【 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的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支付。 。

(1)如贷款机构不批准买受人的贷款申请,双方当事人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a.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 】向出卖人支付剩余房价款;

b.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约定: ;

c.买受人可向其他贷款机构申请贷款,买受人至迟于 年 月 日前获得贷款批复;不能在约定期限内获得贷款批复的,双方约定: ;

d. 。

(2)如贷款机构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受人申请的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a.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 】向出卖人补足差额;

b.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约定: ;

c. 。

(3)如出现贷款机构批准贷款后买受人无法于 年 月 日前取得贷款或买受人拖延办理相关贷款手续等情形,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a.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 】向出卖人支付剩余房价款;

b. 。

(三)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划转协议》见附件六。

买受人应当将房价款人民币(大写) (¥ 元)存入买卖双方共同委托的 (建设(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在 银行设立的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监管账户,账号: 。

第五条 房屋权属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1.出卖人对该房屋享有合法权利;

2.该房屋未出售并保证不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房屋无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

4.出卖人承诺该房屋已符合出售条件;

5.出卖人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约定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等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

6.出卖人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7.出卖人承诺已将可能妨碍房屋购买或正常使用的情况如实告知买受人;

8. 。

如该房屋权属及具体状况与上述承诺不符,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买受人无法实现本条约定的合同目的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已付房价款 %】【 】。

第六条 房屋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 (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附件一中所列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和交接,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 ;

5. ;

6. 。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 】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给买受人。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

(1)逾期在 日之内,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卖人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买受人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第四条及附件五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

第八条 税费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承担的纳税义务,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七。

因一方当事人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当于全部房价款 %的违约金。

第九条 不动产登记

(一)预告登记

1.出卖人和买受人【同意】【不同意】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2.出卖人和买受人同意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的,双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本合同原件;

(2)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出卖人、买受人可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预告登记。

3.出卖人、买受人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后,债权未消灭且能够进行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出卖人、买受人可申请将预告登记转为不动产转移登记。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转移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4.已经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的房屋,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当事人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注销预告登记:

(1)本合同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等导致债权消灭的;

(2)买受人放弃预告登记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预告登记的情形。

(二)转移登记

1.出卖人和买受人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2.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 (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卖人自买受人应当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止,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买受人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 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3) 。

3.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户籍迁出

(一)该房屋现有户籍情况为:【无户籍登记】【有户籍登记】

(二)有户籍登记的,户籍登记情况为: 册 人,双方同意【不迁出】【迁出】现有户籍。

(三)出卖人迁出现有户籍的,承诺在【买受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 日内】【 年 月 日前】【 】,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出卖人相关 人的现有户籍迁出手续;未如期将上述户籍迁出的,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人民币(大写) (¥ 元)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二条 送达

双方当事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 】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通讯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有关社会组织调解;或者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3. 。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特别约定

(一)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卖双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本合同及全部附件。

出卖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时

签订地点: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时

签订地点:

存量合同(篇12)

____房字[____]第____号

卖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三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哪个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施?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力。

第八条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武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两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第十一条补充协议、附件(略)

立合同人:

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量合同(篇13)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节节攀升,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同时也催生了不少当事人采取 以委托公证代替房屋过户登记的方式进行存量房的交易,由于诚信、法律知识欠缺等问题,因委托公证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也是不胜枚举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____市存量买卖合同范本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学习。____市存量买卖合同通用版卖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 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第三条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第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____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哪个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六条 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____日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施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力。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两份交有关部门存档。第十三条 补充协议、附件(略)立合同人,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存量买卖合同范本2出售人(甲方),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地址,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地址, 代 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屋登记办法、____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存量房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房产基本情况1、甲方房产(下称该房产)座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若上述表述与房屋登记簿不符,则以房屋登记簿记载内容为准)。第二条 甲方对该房产现状的声明甲方(及产权共有人)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若发生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应向乙方如实说明该房屋的下列情况,1、抵押情况(以选择条款为准),(1)未设定抵押;(2)向 抵押,借款 元。抵押权人已书面同意抵押人出售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归还借款。2、出租情况(以选择条款为准),(1)未出租(2)出租给 ,租赁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租人已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3、甲方就出售房屋的质量,附属设施、室内装饰和使用情况说明如下,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情况的声明1、乙方已亲自实地看房,并对该房产的现状及疑虑询问过甲方,在明确甲方所告知的事项后自愿签订本合同。乙方已亲自审查过该房产产权相关权属信息资料,了解产权相关信息,愿意购买该房产。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房产成交价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 )(包括□、不包括□)该房产的附属设施、设备等物品(物品内容可另立清单附件)。第五条 交易定金为了表示乙方向甲方购房的诚意及保证购房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向甲方交纳元的购房定金,合同生效后,定金冲抵房款、返还乙方。第六条 房款交付该房屋买卖价款为 元。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其他方式,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甲、乙双方按第 款约定该房交付日期,1、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2、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3、 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割。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双方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第八条 有关税费在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手续时,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按第 款约定承担,1、各自承担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税、费;2、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3、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在房屋权利转移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按第 款约定支付,1、全部由甲方支付;2、全部由乙方支付;第九条 有关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向____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管理处申请办理房地产交易与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在办理上述手续时,甲方须积极给予配合。若因甲方故意拖延或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造成乙方损失,甲方负责赔偿。第十条 违约责任1、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日将定金退还乙方,另付给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____日,由违约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屋价款千分之 的滞纳金。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____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管理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共有权人(签章),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地址, 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市存量买卖标准合同范本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乙方)身份证号 经纪方(丙方)____市XXX纪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下列房屋进行交易,签订本合同,达成以下事项,以期共同遵守(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唯一真实有效合同)。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面积 平方米。2、房屋价格,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元。(,3、付款方式,合同公证时一次性付清。4、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支付丙方佣金,一次性付清。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丙方佣金不予退还。5、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在办理完房屋买卖手续,房款交清后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房屋立即交付乙方,房屋质量以交付为准。今后两证(房产证、土地证)办理及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配合。6、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7、违约责任,该合同双方自愿达成,自觉履行。签合同时,乙方交叁万元押金给甲方,如乙方不愿再购买甲方的房屋,甲方不予退还叁元押金。如甲方不履行合同,返还乙方叁万元押金。并赔偿叁万元。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9、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0、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见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存档一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丙方(签章)____市XXX纪有限公司____市XXX纪有限公司经办人,地 址,____区三十铺镇铺小步行街业务咨询,年____月____日____市存量买卖合同范本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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