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祝福logo
地图 > 祝福语 > 范文大全 > 税务自查报告 >

最新税务自查报告(系列10篇)

最新税务自查报告(系列10篇)

税务自查报告。

税务自查报告(篇1)

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哈尔滨哈xx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xx

经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于东

检查时限:20xx年1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

经营地址:绥化市经济开发区88-9号

主营:奇瑞品牌车辆销售,汽车配件、二手车经销,自营和代理商品、技术的进口业务

负责人:马东

二、流转税

1、增值税:20xx年度我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647895.32元,上缴增值税205729.38元,其中包括缴纳20xx年度增值税41290.29元。20xx年度税负达到0.6%的标准,虽然没

有达到全省平均税负0.63%,但与同行业相比处于较高的税负水平。通过对本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的账务进行自查,没有发现低开发票或者延期开发票的情况,也没有故意逃税、漏税或者偷税的情况。

2、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xx年上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4401.06元,包括上年度城市维护建设税2890.32元。

3、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年上缴教育费附加6171.89元,其中包括上年度教育附加1238.71元。

4、地方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年上缴地方教育费附加20xx.30元,其中包括上年度地方教育费412.90元。

三、地方各税: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职工33人,20xx年工资收入517884.00元,我公司20xx年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20xx年前10个月共缴纳个人所得税3804.66元。

2、土地使用税:1200.00元

四、发票使用情况:

20xx年度我公司开具了568份发票。

按发票的领购、保管、填开、取得等方面认真仔细的进行了20xx年度的发票使用情况自查,没有发现低于成本价开发票的情况,也没有延期开发票的情况,也没有白条、收据、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等。

税务自查报告(篇2)

我公司与20××年3月12日对公司20××年1月—20××年12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

检查时限 20××年1月—20××年12月

一、 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 人。法人代表: ,在册职工工资总额 。20××年实现营业收入 20××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

二、 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司2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其中:

2.营业税:我司20××年上缴纳营业税元。

其中: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司20××年上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其中:

4、教育费附加:我司20××年上缴教育费附加元。

其中:

5、 堤防费:我司20××年应缴堤防费元。

6、 平抑食品价格基金:我司20××年应缴平抑食品价格基金元。

7、 教育发展费:我司20××年应缴教育发展费元。

其中: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 20××年工资收入元,我司20××年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 土地使用税:无

3. 房产税:我司20××年度无房产税

4. 车船使用税:我司拥有小车 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 元,已缴纳。

5. 印花税:我公司20××年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 规费、基金部分:

1、 我司20××年度为职工4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 我公司20××年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 发票使用情况

20×× 年度-20×× 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已全部记帐作收入。 以上自查,请**税务局审核,因水平有限,不当之处,请多批评指导。

税务自查报告(篇3)

《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

一、自查情况

自查过程中,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要求,采取科学规范的方式,对企业纳税申报、缴纳、发票管理、资料保存、税务风险防范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自检。自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纳税申报自查

1.各项应征税款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

2.税种申报是否准确、清晰、真实,是否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的规范要求;

3.纳税申报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是否有延期、少报或漏报等情况发生。

在此项自查中,我们认真检查了所有涉税申报计算的过程和细节,确保申报的数据真实准确,以此来保证纳税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缴纳税款自查

1.税款缴纳是否按照规定时间、规定的缴纳地点和方式缴纳;

2.缴纳金额是否与应缴金额一致。

此项自查要求我们对所有缴纳税款的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缴纳的方式和缴纳的金额与应缴金额完全一致。

(三)发票管理自查

1.企业的发票是否完全规范;

2.发票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是否经过真实核定;

3.发票管理是否严格,是否符合税务要求。

此项自查要求我们对企业发票管理的流程和细节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发票管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四)税务资料保存自查

1.企业是否按规定保存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账簿、票据、报表、涉税协议等全部涉税资料;

2.税务资料的保存时间是否符合税务法规的要求;

3.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填制、保存、移交固定资产台账及折旧摊销; 是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开具、填制和保存固定资产发票。

此项自查要求我们对企业涉税资料的保存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确保企业涉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及时性。

(五)税务风险防范自查

1.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税务管理制度;

2.企业是否实行逐步认证的制度;

3.企业是否严格按照税务局的规定操作。

此项自查要求我们对企业制定和严格贯彻税务管理制度的情况、税务管理制度对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的情况,以及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是否严格遵守税务局的应用规定进行全面自查,以保证企业的税务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控制。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进行自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税务风险防范方面

1.企业建立的税务管理制度还有待完善;

2.固定资产的折旧摊销、发票保存等手续还有疏漏;

3.发票管理还需进一步优化。

以上问题的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税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自查机制,加强对管理制度的严格监督和管理;

2.严格按照税务法规要求操作,保证固定资产的折旧摊销、发票保存等手续真实,完整,规范,避免发生错误或遗漏;

3.加强可能存在的漏洞,规范发票管理的流程和细节,加强发票审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保证企业正常的税务管理秩序。

三、自查总结

在此次自查过程中,我们确立了纳税合规的政策导向,认真制定自查方案,全面展开各项自查工作。自查过程中,我们不断取得经验和贡献,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技术,积极评估自身纳税合规水平,总结出了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了我们对税务机关和企业的规范管理和服务。

自查工作仍需不断改进,规范完善制度,完善管理,加强监督审查,避免风险,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税务合规意识,让企业在做好经营管理的同时,合法合规地缴纳税款,共同维护良好的税企关系。

税务自查报告(篇4)

税务自查报告

导读:税务自查报告,就是将税务机关认为可能有问题的事项,用书面文字给予解释说明。一般只要简单的介绍一下相关情况,更类似于情况说明。一般税务应该给你发一个正式的函,具体说明你要自查的问题,然后规定你交自查报告的具体日期。有的时候他们比较懒或认为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就口头通知你写个自查报告就可以。大概的格式:\"自查报告\"第一行居中,然后第二行开始:列明他让你自查的问题;然后简单解释(千万不要太多字)

然后右下角写你公司名称,日期然后加盖公章。

如果是税务局发的函,还要在那个上面签字,证明你在规定日期内交了自查报告,如果税务认可了就基本没有事情了,如果他认为你的自查报告不合理,则会到贵公司进行查账。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

1、行业特点;

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

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

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果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税务自查报告范文】1.税务自查报告范文2.公司税务自查报告3.税务年检自查报告4.税务年度自查报告税务自查报告6.税务自查报告优秀范文7.税务稽查自查报告范文8.税务人员自查报告范文

上文是关于税务自查报告,感谢您的阅读,希望对您有帮助,谢谢

税务自查报告(篇5)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潍坊市卫生局《20xx年潍坊市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我院多次召开有关会议,层层落实,成立了规范服务行动领导小组,逐级负责,完善医疗机构服务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努力提高我院的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更好的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针对我院现状,根据《20xx年潍坊市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一次认真的自查,找出了目前我院存在的问题,为了及时有效的加以改正,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相关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及岗位责任,要求每一个医务人员掌握和遵守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及岗位责任、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热情服务。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水平,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每周五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定期组织考核,为了确保学习质量,把考试成绩和个人经济效益挂钩,极大调动了一线医务人员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学习为每一位医务人员熟练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打下良好的基础。每一位医务人员都做到了对技术精益求精、潜心向学、积极进取,在工作和学习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并且在学习中不忘教育全体医务人员在工作中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本、尊重、关爱、方便、服务病人的人文精神。使广大卫生人员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

服务的观念,树立良好的道德形象和职业形象。按照“爱国守法、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十二字公民道德规范,采取有效措施,掀起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高潮。让每个患者感受到在我院就象到了自己的家一样,感受到现代医院的文明之风。

二、完善和开展各项医疗技术

我院底子薄,临床工作开展比较晚,面对这种现状。领导班子没有因陋就简,而是严把质量关,全面保证业务科室建设符合国家或省的基本标准,并且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确保医疗技术安全有效。针对目前抗生素滥用的现状,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没有随波逐流,而是严格规范使用抗生素,控制医院感染,努力减少并发症。

三、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购置必需的医疗器械,全面提高诊治水平

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以免造成资源浪费。为了不断提高我院医疗水平,满足临床医疗需要,年初院领导班子立足于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一步到位,多方筹集资金购置了16排螺旋CT、半自动生化分析仪、麻醉呼吸机、尿十项分析仪、立式高压消毒锅等医疗设备。对现有的设备及时进行保养维修,保证运转正常,操作规范,检查治疗效果安全可靠,计量器具精确可信。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实行规范化管理是提高服务质量的关键,我们始终抓住不放。首先健全制度强化责任。认真落实院长查房制度,行政总值

班制度。医技科室强化集体审阅片制度、临床病人随访制度,实验室室内质控制度。临床科室强化首诊医师负责制,住院医师小时负责制、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等项制度。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手术分级管理规定,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严把术中操作关、术后观察关。上半年共完成妇科、产科手术例,无一例出现差错事故。医疗质量的提高,同时也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临床业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了。

五、保证药品、试剂质量,确保病人治疗安全有效。

保证药品、试剂、医用材料的质量,做到安全可靠,符合临床使用要求,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条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依法加强医疗用毒性的药品、精神的药品、放射的药品、提供良好的就医条件

根据医疗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的处处体现人文精神,一切为方便患者服务的要求。我院在今年年初对我院的环境做了整体规划,投资万元改造病房和治疗室以及院内环境,做到了环境幽雅、整洁干净为患者提供了方便优质、温馨舒适的诊疗和康复环境。

税务自查报告(篇6)

天门市国税稽查局:

我公司于20xx年5月对公司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结果汇

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者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天门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4290067809398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建设、租赁、商铺出租(涉及许

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法人代表:胡初春

自查所属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天门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天门市侨乡开发区义乌路1

号 ,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开发华泰百花小区、华泰商贸城、华泰铭苑及华泰丽晶苑4个项目,其中 ,1个项目百花小区已于20xx年底进行了国税企业所得税清算工作;华泰商贸城、华泰铭苑至20xx年底也开始进入准备企业所得税清算工作阶段;华泰丽晶苑于20xx年5月开始预售工作,现因房地产行业大环境影响,销售形势远不如之前的项目。下面对各项目进行一个简单说明。

1、 华泰百花小区:

华泰百花小区位于天门老城区百花路,总建筑面积 20436.34㎡,工程于20xx年9月开工 ,先后分两期建设 ,百花小区西楼和南北楼,于20xx年5月完工,截至20xx年10月公司账面已实现销售的产品销售收入77822097.37元。截止20xx年10月30日,百花小区项目完工产品计税成本为68965782.72元,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企业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我公司已于20xx年2月向天门市国家税务局缴清百花小区所得税税款共计 元。

2、华泰商贸城

华泰商贸城位于天门侨乡开发区义乌路,项目总建筑面积73252.00 m2 ,除去配电房及物业管理用房面积1819.85 m2 ,可售面积为71432.15 m2 ,共有商铺2570间。根据账面反映已实现销售面积20483.32 m2 ,实际销售商铺908间 ,实现销售收入1.33亿元,平均每平方米销售价格为6493元,截至20xx年8月31日账面总成本为210678639.90元,已销售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为60420066.16元,经自查,商贸城已缴纳 元税款,还需缴纳 元税款。

3、华泰铭苑项目总建筑面积49257.59 m2 ,已实现销售的面积32944.82 m2,已实现销售收入8576万元,平均每平米销售价格2603

元。根据账面反映已实现销售面积 m2 ,截至20xx年10月已销售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为 元,经自查,华泰铭苑已缴纳 元税款,还需缴纳 元税款。

4、丽晶苑项目第一期总建筑面积69411.00㎡ ,于20xx年 5月

开始预售,现已实现已售面积14237.28㎡,实现已售收入37385294.00元。丽晶苑项目属于预售阶段,但已收收入每月均按25%已缴纳所得税税款 元。

以上项目,按照天门市国税稽查局安排,我公司自查结果为,华泰百花小区项目已清算缴纳完毕,丽晶苑项目刚处于预售阶段,华泰商贸城及华泰铭苑还需补缴税款为 元,自查工作结束后,我公司已于20xx年5月20日,向天门市国税局已缴纳500万元所得税。

税务自查报告(篇7)

一、 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 人。法人代表: ,在册职工工资总额 。20xx 年实现营业收入 20xx 年度经营

性亏损元 。

二、 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其中:

2.营业税: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缴纳纳营业税元。 其中: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其中: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缴纳教育费附加元。 其中:

5、 堤防费: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 年应缴堤防费元。

6、 平抑食品价格基金: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应缴平抑食品价格基金元。

7、 教育发展费: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 应缴教育发展费元。 其中: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xx 年度-20xx 年度工资收入元,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 土地使用税:无

3. 房产税: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无房产税

4. 车船使用税:我公司拥有小车 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 元,已缴纳。

5. 印花税: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 本,每本5 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 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为职工4 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 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 发票使用情况:

税务自查报告(篇8)

当税务局通知要检查时,你首先要搞清楚,来的是国税局的,还是地税局的

1.如果是国税局的,哪就是主要检查增值税的计交情况:

你应该准备好如下资料:

(1)本年度的销售收入

(2)销项税额分月总计

(3)进项税额分月总计

(4)进项税额转出数的分月总计

(5)是否有留抵税额

(6)本年度应交增值税

(7)本年度已交增值税

(8)是否有欠交现象

(9)每个月的进项抵扣联\表

(10)每个月的发票使用明细表

(11)每个月的应交增值税申报表

(12)计算一下本年的税负率(本年应交增值税/销售收入)

(13)看一下去年全年的税负率

(14)如果今年税负率低于去年的税务率,应该考虑一下原因,并准备一个书面说明书,

2.如果是地税局的,哪就是主要检查所得税和其他小的税种的计交情况:你应该准备好如下资料: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对照一下自己企业的财务情况,主要有这么几种问题

A、是否有计税工资已提未发现象(如有会让税务局贴作利润而补交税得税)

B、临时工工资问题:按照人数与工资同口径计算;

C、向非金融机构借款时的利息率是多少?(税务上的标准是6.39%,低于这个标准可按实列支)

D、供销人员实行费用包干的,按工资50%、差旅费30%、业务费20%的比例进行分解并进行税前扣除

E、企业提而未缴的工会费,不得税前扣除(对没有设工会组织的企业,可凭工会专用凭证按标准按实列支

F、业务宣传问题:没有广告专用发票的广告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G、劳保用品:劳保服装按照不超过500/年、人的标准,现金发放劳保一律不予认可H、业务费开支是否超过标准?

I、人均工资支出是否超过当地税务部门的统计标准?

J其他应付款和预提费用科目中是否有多计成本费用的现象。

K其他当地税务部门作为重点检查的内容

(2)其他小税种的计交情况

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税务自查报告(篇9)

企业税收自查报告范文

近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为了有序开展20xx年税收专项检查,厦门市国税局决定以企业自查为先导、以税务机关抽查和重点检查为保障,组织该市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的出口企业及外贸供货企业开展税收自查。

此次自查的对象和范围包括:在20xx年度和20xx年度办理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退(免)税的外贸企业与生产企业,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的外贸出口供货企业。以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及供货源为自查重点,对照检查是否存在税收违法与违规事项。如有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本次自查实施“阳光稽查”,鼓励自查自纠。税务机关将筛选出口退税企业自查名单,告知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法规政策、税收检查重点及企业自查自纠的法律责任与权益,根据企业自查报告审查情况,确定抽查和重点检查对象。企业自查出的税收问题,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自查阶段隐瞒问题不报告,或不按规定如实报告的,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将依法处理。企业还应逐条对照税收检查问题,如实填写自查报告,若违规应逐笔列示;应缴(收回)税款的,需说明税款的所属期间,经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解缴入库。

相关企业可从市国税网上下载自查表报,并于15个工作日内递交自查报告。企业应报送税收自查承诺书,出口退(免)税企业自查报告及附表,外贸供货企业税收自查报告及附表。报表均以纸质与电子数据两种方式报送所属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方法为登录国税网站—“办税大厅”—“自查报告报送”。检查安排意见对我单位20xx年至20xx年1至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实收资本xx-xx,公司下设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目实现销售收入XXXXX元。

二、自查情况

根据贵局大检查安排意见,我们重点对本企业20xx年至20xx年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

1、营业税检查情况:截止20xx年5月底,本企业少缴营业税:XXX元;城建税:XXX元;教育费附加:XX元;土地增值税:XXX元;水利基金:XXX元;少缴税的主要原因是:20xx年6月公司竞拍土地12、64亩,当时的成交价为每亩地500万元,原计划土地拿到后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在拆迁过程中个别住户设置障碍,以至于拖到现在无法拆迁,加之大部分住户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使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因此造成了税款的拖欠。

2、代扣税检查情况

根据税务局要求,我们对建筑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并积极进行了代扣代缴,尽管如此目前还有一些问题:

①由于工程未决算,目前已付工程款XXX元,工程款暂未代扣税金。

②其他由于正在办理外派证,已付XXX元,暂未代扣税金。

经过自查,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除积极补交税款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税收知识,改正错误,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为国家富强,企业发展尽我们应尽的义务。

某某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20xx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以上报告!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jú长单晨光为组长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局内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市、州地税局也相应成立了由jú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统一指导,在系统内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我局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纳税人利益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印发局内各单位。在各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办公室业务培训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二、拓宽发布渠道,提升信息质量

大力加强内外网信息建设。内外网站是地税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全系统统一使用内网信息编报平台并由专人负责编审,实现了省局处室、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及时采编报送和信息登载,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成了外网改版,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全面地公开与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截至20xx年7月31日,外网共公开各类信息870条。

积极主动报送专报信息。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注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地税系统工作动态。根据新形势对信息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改进信息服务方式,加大信息约稿力度,从会议、文件、新闻、领导讲话和批示中主动寻找、挖掘信息线索。高度重视信息编辑细节问题,做到信息编辑精细化,除严格把好信息编辑质量关,还对格式、标点、印刷精益求精,努力提升信息工作整体质量。截至20xx年7月31日,共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专报130余篇。其中,国办采用信息1条,省政府采用专报累计达到33条。

xx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根据xx市国税稽通(20xx)445号通知书要求,我公司对20xx年度至20xx年度三年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县XX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二00三年十月,经营地址:XX县茅坪场镇白云村二组;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39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矿投资,农副产品购销,煤炭开采、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42052588XXXXXXXX。

公司年设计生产能力20万吨,职工300人,连续五年来被XX县人民政府授予“先进纳税单位”称号,成为XX县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为XX县税收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公司主营煤炭开采、销售业务,兼营煤炭购销业务;增值税由XX县国家税务局征收,企业所得税由XX县地方税务局征收。销售方式为坑口交货,结算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运输费及杂费由购货方负担,增值税税率20xx年-20xx年为13%,20xx年为17%,进项税主要为火工品、电力、柴油、备品配件、坑木、轨道等。09年起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办理涉税业务。06年已通过宜昌市国税稽查局检查,07、08年也经过XX县国税稽查局检查,除因政策理解不透、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少缴部分税款以外,无重大偷逃国家税款行为,能取得这种优异成绩的主要原因是XX县国税局对企业的精心辅导和精细管理!

二、税金缴纳情况:

1、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初公司库存原煤806.12吨,当年生产原煤184679.88吨,外购原煤32904.42吨,共销售原煤218311.28吨,实现销售收入49849498.43元,销项税额6480434.72元,进项税额1906922.60元,缴纳增值税4573512.12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9.57%,外购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7.20%。

当年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对全县煤炭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集中巡查的通知》精神,公司虚心接受检查,对发出商品等财务处理不当行为及时进行了更正,并足额缴纳了税金,20xx年1月17日,XX县国税稽查局对我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远国税稽罚(20xx)2号”文件,对公司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行为处以20xx元的罚款,该罚款于20xx年1月18日上交。

2、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209272吨,外购原煤47008.34吨,销售原煤253968.12吨,实现销售收入79904230.43元,销项税额 10387549.96元,进项税额2768685.76元,缴纳增值税7618864.20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10.08%,外购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6.84%。

20xx年10月,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要求,公司在国税局的辅导下,通过自查的方式,补缴增值税212687.66元,加收滞纳金2339.56元,于20xx年11月6日上缴入库。

3、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175365吨,外购原煤25866.91吨,销售原煤203410.54吨,实现销售收入52625469.36元,销项税额 8946329.85元,进项税额3049808.96元,其中生产设备抵扣进项税489155.15元,应缴纳增值税款5896520.89元,实际入库 6876334.67 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12.57%,外购原煤增值随税负率2.46%。

20xx年3月,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共同打造良好的税收环境,XX县国税局与我公司签订“纳税责任书”,征纳双方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基本要求、基本职责、国税机关承诺事项执行。

根据责任书的职责,我公司对20xx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20xx年7月16日支付汽车检修费 9604.69元系维修鄂E6A363号小轿车费用,该小车不属于本公司固定资产,该费用不应该由本公司负担,固该维修费用8209.14元应予冲回,进项税额1395.55应予以转出。

以上是我公司20xx至20xx年度自查情况,现上报贵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事、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完善财务体系,争做纳税先进单位!

根据*地税直查(20xx)20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

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 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6、18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13,88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14,06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34,06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税务自查报告(篇10)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一)正视突出问题

20xx年以来,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纳税人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取消审批事项落实不到位,存在变相审批的现象;个别事项的审批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有的手续还比较繁琐,耗时长、效率低;一些审批事项取消后,后续管理方式单一,管理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切实加以解决。

(二)澄清模糊认识

一是关于审批事项底数不清的问题。审批事项底数,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XX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发布的审批清单为基础,清单之外不存在其他审批事项(仅由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二是关于已经取消审批事项的原有依据,包括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未修改或者废止前,仍然应当进行审批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以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取消审批事项的决定为准,自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决定取消审批事项之日起,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得再进行审批。

三是关于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后续管理措施,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的体现,税务总局有权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依法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法遵从。

四是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会增加执法风险或进户执法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彻底转变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是依法还权明责于纳税人的重要体现,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备案、申报、风险和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税收流失。

二、进一步推进审批改革

(三)加大改革力度

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10号公告发布的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其中列为其他权力事项的2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继续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提高取消事项的含金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6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优化和公开审批流程,明确审查标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进一步改进税收管理方式,防止将日常税收管理事项和管理方式审批化,增加即时办结事项,不断提高税收服务和管理效能。

(四)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原则上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通过充分论证,对不合理的指定予以取消。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地方税种的减税、免税事项,应当按照新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实行审批。

(五)巩固改革成果

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税务机关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行变相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对已经取消的事项改头换面继续审批。对已经取消的上级税务机关的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下级税务机关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不得将国务院或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定交由行业协会、事业单位或涉税中介组织继续审批,已经指定的应当立即纠正,停止审批。积极引导行业协会采取有别于行政审批的方式,加强对行业行为的规范。对已经取消的中介服务应当切实落实到位,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变相予以恢复。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明确下放后的配套措施、承接方法,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六)建立审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

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税务总局更新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各省税务局应当在税务总局目录更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审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七)建立配套工作同步落实机制

税务总局原则上在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个月内,完成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修改、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更新、后续管理措施发布等工作,并在上述工作完成后的45天内完成征管信息系统的调整。各省税务局原则上应在税务总局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做好相应的细化配套工作。

(八)建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

税务总局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纳入执法督察和督查督办事项,实施绩效考评,坚决制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各省税务局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以五个“有没有”为标准,即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有没有取消、该下放的有没有下放、该规范的有没有规范、该公开的有没有公开、该简化的有没有简化,全面开展自查,集中组织抽查,认真听取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强化责任追究,对解决问题不力、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应当予以通报,并追究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保证审批改革顺利推进,确保改革红利有效释放。

四、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

(九)优化综合管税

注重创新后续管理方式,善于把后续管理融入税收征管和税收执法等日常工作之中,全面落实税收征管规范和纳税服务规范,综合运用申报管理、发票管理、账簿凭证管理、税源管理等日常征管方式,以及检查、处罚、强制等日常执法手段加强对纳税人的事中事后管理,提高后续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十)深化信息管税

注重运用“互联网+税务”方式加强风险管理,善于根据纳税申报信息、第三方信息对纳税人的日常涉税情况进行归集整理,建立风险模型,加强数据分析,强化风险识别,按照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采取案头评估、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主动管理,提高后续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十一)强化依法管税

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后续管理,善于通过行政指导、行政疏导、行政服务等柔性治理方式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通过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禁违法增设纳税人义务、随意增加纳税人负担,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后续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高度重视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改变过去依赖事前审批的工作方式,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协同推进、督促落实作用,将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纳税人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

(十三)主动汇报

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应当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审批改革工作情况,取得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同时,对审批改革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税务总局报告,必要时专题书面请示。

(十四)强化协同

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应当积极落实国税地税合作工作规范,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征管效能,不断优化纳税服务。

本意见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


本文的网址是http://www.zf133.com/a/57094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