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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担保人合同五篇

最新担保人合同五篇

担保人合同。

如今社会中,人们对法律的信任越来越深,对合同的使用也越来越普遍。一份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您是否对书写合同的格式熟悉呢?欢迎阅读我为您准备的“担保人合同”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助您成为更好的自己!

担保人合同 篇1

担保合作协议书

甲方:吕梁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乙方:山西锦川矿山冶金设备有限公司

为了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向银行借款担保事宜,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

(二)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连续2年盈利;

(四)申请担保金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70%;

(五)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第二条 乙方申请担保须经贷款银行评审,并出具贷款意向书。

第三条 甲方按乙方借款金额的一定比例提供担保,担保期间为《借款合同》的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贰年。

第四条 乙方按贷款担保金额向甲方支付担保费,担保费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50%。

第五条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条 如借款到期乙方未归还贷款,甲方履行了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乙方或反担保人应及时归还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和利息以及其他损失和费用。

第七条 乙方定期向甲方报送反映生产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配合甲方监督检查;乙方有举债、对外担保、组织形式、经营方式、产权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八条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或提供虚假资料,甲方有权解除担保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担保人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贷款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担保人合同 篇3

因为前段担保协议时的疏忽,导致合同无效,甚至要承担因为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那么无效合同的担保人在承担赔偿责任后,能不能对于被担保人享有追偿权?

《担保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二条规定了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而当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而是承担因缔约过失的赔偿责任。为此,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是否享有追偿权问题,在实践中,有人认为,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不享有追偿权,一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作为特别法的《担保法》对此也未作规定。二是在债务人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时,才能执行无效担保人的赔偿责任,此时,何谈追偿权。

我们认为,无效担保合同的担保人在承担了赔偿责任后,享有追偿权。理由是:

一是法律无禁止性规定,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因过错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是从维护债权人的角度出发。担保人因担保合同无效而承担了赔偿责任,为维护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也应当享有追偿权。

二是债务人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时,执行担保人,无效合同的担保人承担责任后,这种追偿权不能因债务人无财产而消灭,当债务人将来有财产时,担保人可依法行使其追偿权(也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三是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原本属于债务人的责任,债务人是终极责任人。

四是从责任性质上,虽然担保人的责任属于缔约过失责任,担保人的过错是决定其在担保无效时继续承担责任的根据,但这种根据只是确定一定的代偿责任的根据,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仍有代偿责任的性质。

因此,应对无效担保合同的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追偿权予以明确规定。《担保法解释》第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即“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人合同 篇4

甲方(担保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住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鉴于甲方与借款出借人 (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了《 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 万元,期限 年/月。现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同意为甲方向借款人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期限为 月的担保。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乙方有偿向甲方提供借款担保服务的内容、合同的生效条件及风险责任等实质性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担保范围

1、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的主债务的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担保服务期限为 年/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担保的范围是:主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借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务,具体的范围以乙方与借款人之间签订的保证合同或者其它担保文件为准。

3、乙方为甲方办理贷款担保项目过程中所发生的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保险费、抵押/质押登记费、见证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反担保方式

1、乙方在向借款人出具担保函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反担保措施:

2、甲乙双方对上述反担保措施将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的约定与具体的反担保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具体的反担保合同内容为准。

3、甲方保证乙方为上述反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权利。

第三条 声明与保证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及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声明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侵害乙方权益的下列事项: ①与银行或银行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②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或其他争议; ③存在尚未向乙方披露的甲方向第三人担保的情形;

④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其他情况。

3、甲方保证在法律上有资格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并保证有足够的能力完全履行本合同。需要股东会、董事会授权时,已经获得其股东会、董事会的充分授权。

4、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时保证在事项发生后十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类产权变更;涉讼事项;对外资金借贷;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5、无条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在借款合同签署后按月向乙方报送上一月度真实财务报表、银行对帐单以及乙方认可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6、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反担保操作规程和要求,向乙方提供用于抵押、质押的资产和权利凭证,提供反担保企业的资信资料,以及便于乙方实现到期权利和保障的各种授权书、委托书,并协助反担保单位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协议。

7、甲方保证如借款人因有关资料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而索赔或涉诉时,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8、甲方向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融资用途及范围内使用融资款项。

9、为抵销乙方向甲方追索保证合同或保函项下的债务,乙方有权处分抵押物或质押物。

10、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出借、转移、转让财产清单上所列的财产。

11、在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经乙方书面认可的足额抵押、质押反担保情况下,甲方不得对外担保或者与其他第三人作出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

12、甲方保证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

13、甲方在担保期间,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处理其有权处理的各项资产、债权债务;如需举借新债或实施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其他重大经营决策时,应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14、甲方或其他反担保人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反担保物不存在重复抵押/质押、转让、出租或其他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

15、甲方保证在担保期间,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时,均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的同意,同时乙方有权参与上述各种情形下资产清算核定和有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拟定。

16、甲方保证不因乙方向借款人出具担保函而蒙受任何损失。

第四条 担保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时,向乙方支付下列担保费、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1、担保费:

①担保费以甲方的借款总金额 万元为基数,按每年 %(百分之 )计收,共计 元;

②担保费计费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甲方在签订担保合同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③甲方提前还清借款人借款的,乙方已收取的担保费不予退还。

2、滞纳金

甲方应按时支付担保费、保证金等费用。延迟支付的,每延迟一天,按应付费用总额的 %向担保人支付滞纳金。

3、其它费用

乙方因提供担保服务而发生的咨询服务、资信调查、检查、公证、见证、登记等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 违约行为及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

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其中任何一项声明与保证的;

②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将资产转让给第三人(包括无偿赠与和有偿转让)的; ③如甲方抵押、质押的财产或所有权凭证、反担保资料不实,致使乙方无法实现债权的;

④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甲方具有转移、损害、拆卸、更换抵、质押物的重要部件的欺诈行为;

⑤甲方虚构事实,故意骗取担保的;

⑥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任何反担保方式,或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⑦甲方或其第三人未按本合同的规定与乙方签署抵押/质押合同;

⑧甲方或其第三人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抵押物或质物;

⑨甲方或其第三人虽与乙方签署了抵押或质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或者质物登记手续;

⑩ 在乙方担保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对外提供担保行为的;

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规定将乙方所担保的借贷款项挪作他用;

甲方存在损害、危及或可能危及乙方权益的其他行为。

2、当甲方发生上述违约行为时,乙方可以采取以下部分或者全部措施,并依法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①要求甲方继续向乙方提供经乙方认可的反担保人;

②要求甲方或其第三人按合同的规定与乙方签署抵押或质押合同,继续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登记手续;

③要求甲方或其第三人以其拥有的其他财产抵押或质押给乙方,并办理相关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

④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其中任何一项声明与保证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担保合同,并要求甲方及其反担保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借款人终止《借款合同》,提前收回贷款;

⑤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以履约保证金抵偿甲方所欠的贷款本息,以及造成乙方损失时充抵赔偿金。不足抵偿的,乙方有权以本合同第二条所约定的反担保方式向甲方追偿。

⑥当甲方出现逾期偿付借款本息时,乙方有权直接接管甲方的全部经营项目,并将从中所获收益用于清偿甲方所欠的全部贷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清偿完毕后,乙方即时退出接管;

⑦乙方依法享有借款人的抗辩权,甲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乙方仍有权抗辩; 3、如甲方未按其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义务,导致乙方向借款人承担代偿担保责任,则甲方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①将应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尚欠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借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乙方所支付的一切代偿款项,在乙方向借款人支付后3日内,甲方应当返还给乙方。否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代偿款项总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②甲方应当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上述代偿款项的利息(从乙方实际向借款人支付代偿款项之日起计算至甲方实际偿还乙方上述款项之日止);

③乙方为实现上述债权所支出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抵/质押物拍卖、变卖等费用、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交通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④甲方有上述违约行为的,应当向乙方支付担保的借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乙方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的,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

⑤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选择甲方所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中其中任何一项或者全部,要求甲方或其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提前还款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应无条件提前归还借款,否则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主张反担保权利:

1、甲方违反本合同或《借款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或甲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2、反担保人违反反担保合同的约定,损害了乙方的利益或出现反担保合同约定的提前实现反担保权的事项;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或出现涉诉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担保责任的。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须事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完全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后方有效。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经甲方或甲方授权代表签名,以及乙方和授权代表签名、盖签后生效。

2、甲方全面履行了借款人的还款义务,乙方在接到借款人解除担保通知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 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三 份,甲方 一份、乙方 二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担保人合同 篇5

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促进甲乙双方在金融业务上的合作,保障双方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合作宗旨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度,将互相选择对方作为金融业务的合作伙伴,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合作领域内互相理解和支持对方市场拓展与风险管理需要,联合开展融资产品研发与创新,努力为双方合作提供便利,促进双方业务共同发展。

第二章 合作内容 第二条 合作地域

1、经双方协商,确定 为主要合作地区。

2、对于乙方跨甲方经营地域开展业务的,甲方将协助乙方在 其他地域与甲方相应分支机构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第三条 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积极向对方推荐信用良好、经营水平较高、管理规范的客户,促进双方业务发展和降低经营风险。

2、对于甲乙双方均通过评审的融资项目,由甲方为客户办理融资业务,乙方为该客户履行债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融资业务包括本外币贷款、票据承兑、贸易融资、项目融资、信用证预计其他融资性业务。

3、甲乙双方合作进行产品创新,如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等金融产品。

4、甲乙双方愿意积极探索和实践为集群类(如大型商场、商会、园区)内的客户提供包括融资在内的一揽子金融服务。第四条 沟通交流

甲乙双方建立沟通交流机制,甲方指定 部,乙方指定 风险 部,负责双方以及分支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深入开展有关业务合作与技术交流。

第三章 保证金和担保额度

第五条 为保证乙方担保责任的履行,乙方承诺在甲方开立融资担保保证金账户,交纳保证金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并自愿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支取保证金账户资金。保证金按照存款期限定期利率计息,但甲方在业务需要范围内扣划保证金时,扣划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第六条 甲方给予乙方的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为,期限为 年。乙方对担保额度的使用条件须符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有关约定。

第七条 甲方在向借款企业发放贷款时,其贷款利率按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借款企业贷款额度控制原则为单户企业贷款总额不得高于 万元。

第八条 乙方向借款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用应符合国家收费标准,同时应兼顾借款企业的财务效益,在企业能够承受的合理范围内收取担保费用,乙方因收费问题产生的任何纠纷与甲方无关。第四章 保证方式 第九条 乙方做为担保人为借款企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甲方实现债权的律师费用、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

第十一条 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限为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要求借款企业在除乙方担保之外提供其他的担保措施。

第五章 贷款担保程序 第十三条 独立审查和推荐

甲乙双方均有权采取科学、切实可行的资信评估标准对拟担保的借款企业的信用和贷款项目的风险进行审验和评估,甲乙双方各自独立进行贷前调查项目并确实认为项目可行,可向对方进行推荐。对借款申请企业贷款与否,由甲方决定;对借款申请企业是否提供担保由乙方决定,借款申请企业要符合甲方贷款条件和乙方的承保条件。第十四条 贷款担保程序

1、甲方经初步调查审核接受借款申请企业的信贷申请后,将有担保需求的借款申请企业推荐给乙方;或借款企业主动向乙方提出担保申请,经乙方调查评审后同意担保并向甲方推荐。

2、经乙方调查评审后同意担保的,由乙方向甲方出具《担保意向书》。

3、经甲方调查并经过审批同意办理信贷业务的,甲方与借款申请企业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协议/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等信贷合同,并与乙方签订担保合同。

4、乙方和借款申请企业办理完相关的反担保手续后,乙方向甲方出具《放款告知函》后,甲方依借款合同/保证协议/承兑协议等信贷合同的约定办理信贷业务。

5、贷款到期,借款企业偿还贷款后,甲乙双方之间相应的保证协议即行终止。

第六章 保证责任的履行

第十五条 甲方催收

当借款企业不能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由甲、乙双方共同向借款企业催收。第十六条 代偿

当乙方提供连带担保责任的贷款,借款企业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甲方根据借款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企业提前还款的,借款企业未清偿的,由乙方自接到甲方催收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代为清偿。接到甲方通知30个工作日内未代偿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处开立的保证金账户扣划乙方资金用于归还所担保的到期债务,并书面通知乙方。扣划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按照保证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第十七条 乙方代偿后,就代偿部分自动取得原甲方对借款企业的权利,对代偿部分自动取得对借款企业的追索权,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行使对借款企业的追索。双方对追偿情况享有同等的知情权。第十七条 乙方免责

1、若借款企业或者第三人就乙方提供担保的贷款向甲方另行提供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则乙方在该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范围内不承担担保责任;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与借款企业变更协议的;(w286.com 迷你日记网)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允许借款企业转让债务的;

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允许借款企业延长偿还贷款期限的;

5、未经乙方同意,以乙方贷款保证金偿还为甲方提供担保的借款企业的其他贷款;

6、未经乙方出具放款告知函,甲方提前给借款企业放款的;

7、甲方与借款企业双方串通,采取欺诈手段骗取乙方提供担保的。

第七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分支机构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相应担保合同的约定存入保证金;

2、有权要求乙方在借款企业出现借款合同、保证协议、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等信贷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3、有权对推荐给乙方担保的借款申请企业在不被乙方接受时向乙方提出质疑或请求说明原因;

4、有权独立审批、自主决定借款申请企业的信贷业务。

二、甲方的义务

1.依照我国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协助配合乙方开展担保业务;

2.对被担保借款企业进行贷后管理。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按照担保原则及担保条件,独立审查并决定是否为甲方推荐的借款申请企业提供担保,甲方不得进行干预;

2、有权了解被担保借款企业在甲方的借款偿还及履约情况。

二、乙方的义务

1、按本协议的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缴存、追加风险保证金;

2、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偿还被担保借款企业拖欠甲方的借款本息、垫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3、及时审查甲方推荐的借款企业,对符合担保条件的及时提供担保,对不符合担保条件的及时通知甲方;

4、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对外担保及偿付情况、经营管理以及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信息、资料,并保证上述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5、积极向客户推荐在甲方开办信贷业务。

三、乙方的承诺

1、乙方及其股东不存在虚假出资/验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

2、乙方承诺不从事吸收存款、非法集资、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挪用或占用被担保客户保证金以及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3、乙方承诺遵守信贷原则,规范担保贷款前的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工作。

4、乙方在获悉被保证人出现可能导致其不能偿还到期本息或者履约的不良征兆时,须及时向甲方通告。

第八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与乙方双方承诺在融资服务、新产品开发、企业信用评估以及加强对中小企业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第二十二条 甲方与乙方及时交换和通报知悉的被保证人的有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 乙方承诺 按月/季 向甲方披露其财务会计报表、对外担保和偿付金额以及担保质量等有关情况,并接受甲方对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控制状况等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组织形式发生变化;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诉讼; 3.被解散或撤销; 4.法定代表人、单位住所等发生变更的; 5.可能影响甲方本协议项下权益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作为规范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合作的基础文件,与双方签订的其他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乙方按本协议存续期间签订的《保证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协商不成的,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在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的前提下,可解除本协议。但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任何一方应当承担的义务或责任,不影响已经形成的权利或主张,也不影响已签署的其他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效力。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的所辖分支机构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和期间内办理担保业务时,适用本协议。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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