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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总结12篇

河长制工作总结12篇

河长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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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1

“河长制”是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的创新,从一些地方推行“河长制”的实践看,“河长制”对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护机制具有重要作用。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针对河湖管理尤其是中小型河湖管理中存在的主体不清、责任不明,管理机构不健全以及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问题,自发地开展建立“河长制”的探索。

由于这种探索是自发的,各地的具体做法各异,有的是水利部门牵头,以明确河湖管护主体,落实河湖的治理、保洁、清污、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等责任及管护经费为主要内容(如我省沿江的一些市县);有的是环保部门牵头,以落实河湖水污染防治责任为主要内容(如合肥市),实践表明,这种自发的探索难以建立统一、规范、有效的河湖管护新体制机制。

20__年,我厅在借鉴兄弟省推行“河长制”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水利部部署的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选择芜湖县开展建立统一的的河长制试点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调研借鉴,编制方案

为推进河湖管理工作,20__年县政府组织水利、农委、环保和住建等部门负责同志,先后到浙江的长兴、桐庐和桐乡等地考察学习“河长制”经验做法。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县政府在我厅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了《芜湖县“河长制”试点方案》,保障了试点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步骤有序。

二、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20__年县人大会议,把《以河长制为抓手,治理保护水生态工程》列为“一号议案”,重点督办。县委将其列入芜湖县“十大工程”之一,予以强力推进。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担任“十大工程”政委和指挥长。河湖水生态治理保护工程由主席担任组长,五位县级领导担任成员,各乡镇各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把握契机,明确目标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全国河湖管护体制创新试点为契机,坚持顶层设计,推进“河长制”实施,切实落实河湖管护责任,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结合县情,明确推行河长制“两洁两改善”的工作目标:即,水岸整洁。水体岸线无坍塌,沿岸无垃圾;水面清洁。水体表面无杂草、无废弃漂浮物。水质明显改善。全县饮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以上,农业用水达到或优于Ⅴ类以上,县域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生态明显改善。全县水生态较好的水体得到切实保护,有污染的水体得到有效治理,河湖水生态明显改善,水环境持续向好。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该县在推进“河长制”过程中坚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大力实施水生态治理保护“五大工程”。一是工业污染防治工程。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可能对水环境造成污染的监管和整改力度,控制或减少污水排放。二是农业污染防治工程。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鼓励集中收购、集中处理;严格实行畜禽养殖规划,完善乡镇村集体水面发包办法,控制水面过度养殖造成的富营养和水污染。三是清淤护岸活水工程。每年实施100条重点骨干渠道清淤整治保洁维护工程,提高水系通畅能力,改善农村水环境。每年实施20公里河道生物修复生态护坡等工程。落实河湖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岸线登记、管理和养护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四是农村清洁工程。以住建部门统筹指导,交通、水利、农委等多部门配合的集河道、公路、集乡镇、农村“四位一体”的长效保洁机制,水岸同治、一体运作,推进“户集、村收、乡镇运、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处置模式,解决农村河道水面、公路路面、集镇街区、农村废弃农药瓶、化肥袋、塑料膜的环境污染问题。五是居民生活污染治理工程。对重点水体,制定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结合美丽乡村、“三线三边”等活动,加强对集乡镇、城乡结合部、中心村等人口集聚区的环境管理,加快实施乡村改水、改厕、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等项目建设,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面和处理能力。

“五大工程”的责任分别由县环保局、农委、水利局、城市管理局、规划建设委等单位牵头承担。

五、健全组织,落实保障

健全组织。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健全“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实行由县级领导担任河长,乡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河长,县直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青弋江、水阳江河流河段及其支流,归口沿途各乡镇政府属地管辖。创建“1+5+5+5”的工作推进机制:即以建立“河长制”为总抓手,5位县级领导各联系1个乡镇,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水利、农业、环保、住建等5个工作推进组织。从水利局、环保局、农委、市容局各抽调一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专门负责“三水”共治日常工作。

加大投入。20__年计划安排和争取国家、省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补助1.65亿元。以青弋江干流治理芜湖县河段工程为平台,专项贷款10亿元,用于青弋江滨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拆迁工作已经启动。县水利建设基金适当倾斜,切块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水生态环境治理等项目的奖励和补助。从3000万元农田水利专项资金中,划出30%用于水生态治理保护奖补。各地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并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投入。

严格考核。县领导组采取工作调度、通报、督查、目标责任制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一旬一调度,一月一汇报,一季一检查,一年一考核。

截止目前,芜湖县专项活动共发动干部群众3000余人次,出动保洁船600余艘次,出动车辆450余辆次,清理河道、沟浜200余条,规范河长制公示牌24块,河岸绿化养护3.5万平方,限养水面养殖4650亩,禁养水面1100余亩,取缔无证渔网160条。,基本形成了河湖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落实的体制机制,初步实现了“两洁两改善”的治理、管护目标。

下一步,我厅将对芜湖县等地好的经验与做法进行梳理总结,自下而上逐步加以复制推广,使“河长制”由盆景变为靓丽的风景。

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2

一、前段工作主要做法

(一)建立机制,全面实施抓推进

根据市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市清水办对市区二环线内49条主要河道进行全面调查,划分区域建立图册,明确市区河道“河长制”管理分级负责制和市级部门工作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建立专门平台,完善工作流程,及时落实反映问题。越城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加强督查检查,镜湖新区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各级职责及相应奖惩措施。

(二)示范引导,多措并举树典型

“河长制”管理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为此各地注重典型示范引导。市清水办会同越城区,在西小路、八字桥、华侨、书圣故里等社区探索具体做法,尤其是在西小路社区,推出了“八个一”的工作机制,即一支队伍、一套工作制度、一份公开信、一批责任状、一批标识标牌、一批宣传窗、一条绿化带、一首西小河之歌,富有特色、可操作性强,并在面上实际工作中加以推广,取得较好效果,深受社区群众拥护。书圣故里社区创立的“河道督导曝光台”,以巡查人员现行说教、督导曝光的形式,及时对市民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收到较好反响。越城区按照“分级负责、分片包干、一河一长、一河一策”的举措,对辖区内32条河道进行摸底调查,探索建立“一河一策”的治理方案,积极鼓励创建“河长制”示范单位。镜湖新区推出大滩社区作为示范单位,加强创建指导,并积极按照市区河长制管理模式及要求,结合区域实际,在其他乡镇河道探索推行网格化管理,努力实现河长制管理全覆盖。

(三)各级联动,强化考核促落实

市清水办通过深入社区加强调查、联系部门加强协调、召开座谈加强研究等形式,及时了解河长制管理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加强工作指导。联合执法组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等形式,不断建立和健全市区水环境联合执法机制。越城区政府、绍兴高新区和镜湖新区等一级河长单位通过不定期抽查三级河长单位“河道三包”责任制签订、河道巡查、义务劝导、氛围营造等工作情况,加强工作督导。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通过定期编报三级河长单位工作动态,加强工作考核。

二、存在问题

(一)河长制工作开展进度不平衡

从面上看,越城区对河长制工作部署快,开展得较好,但高新区相对迟缓,此外部分河长并未有效开展工作。根据数字城管反应数据,全市49个三级河长单位,仅25个社区河长向12319反映信息,信息反映也不尽规范。一些河长单位意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行动进度迟缓,尤其是一些三级河长巡查台账记录不规范,巡查劝导力度不够,河长制工作尚未全面推开。

(二)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处置迟缓

市区内河雨污混排、船屋及沿河搭建养殖等历史遗留老大难问题处理难度较大、进度迟缓。市区内河雨污混排问题涉及市区老小区截污改造和“六小行业”污水整治,是个逐步解决的过程,处置进度相对较慢。船屋及沿河搭建养殖问题职责明确,但有关单位和部门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能,抓好落实,牵头部门处置也有难度。

(三)河长制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行,“河长制”管理河道范围因跨区域管理不便问题,个别河段有待重新划分管理责任。数字城管反映问题机制有待完善,如市农业局、市食药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等部门未列入数字城管考核终端单位,涉及到该部门的问题无法直接传达督办,造成问题处理环节复杂、进度迟缓。一些二级河长(街道、乡镇)对河长制工作的责任不够到位,对三级河长单位的协调、监管不够有力。

四、下步打算

1.进一步理顺机制,完善“河长制”制度

根据当前“河长制”实施以来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调整跨区域管理问题,拟定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管理的工作意见。一级二级河长要建立工作制度,定期检查三级河长单位工作情况,定期总结交流,明确奖惩办法。进一步健全数字城管问题反映机制,抓好落实跟踪,安排回访,认真研究、共同商量解决老大难问题。进一步延伸“河长制”管理效果,以市区“河长制”经验推开乡镇河道网格化管理,探索“一网一长”乡镇河道管理办法。

2.进一步加强监管,探索“一河一策”途径

为强化对河长制单位开展工作情况的监管,市清水办建立“三级河长工作一月一通报”制度。一级、二级河长单位要做好对三级河长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社区河长抓紧落实巡查人员、制定工作制度,完善软硬件建设,指导提高巡查督查质量、做好涉河不文明行为劝导。鼓励三级河长单位积极创建示范单位,从“河道三包”责任制签订、河道巡查、义务劝导、宣传标识上牌,到区域内河道保洁、河岸整洁及工作创新等多方面探索区域内河道管理方法,研究“一河一策”可行途径,积极树立河长制典型,打造精品社区“河长制”单位。

3.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

河长制管理以社区为单位,以居民为载体,重在属地管理、全面参与,各级要多形式、多角度积极做好宣传引导。社区河长单位要加强对沿河居民发放公开信、倡议书,增强居民护河的自觉性;二级河长单位要及时了解河长制开展情况,对先进典型做法进行宣传报道,指导推广;同时利用新闻单位对河长制管理工作进行宣传,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河长制管理中来,形成良好的河道水环境保护氛围。

4.进一步加强整治,提升河道管理效果

继续深入清水工程建设,围绕河道“五化”目标,结合市政府开展市区及周边水环境集中整治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河道淤塞、沉船、船屋、河岸垃圾和沿河搭建养殖、沿河污水排放等河道水环境问题摸排,针对性的提出河道治理和长效管理方案,并集中开展清面、清养和清乱,切实解决河道水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河长制实施和河道的长效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3

一、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总体情况

学院领导班子从六个方面入手,全面开展并积极组织落实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第三阶段各项工作。

(一)班子重视 狠抓落实

为了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学院班子在召开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动员大会之后,召开了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全体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了相关精神。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关明与院长粟智明确表态,也希望全体党员干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标准、严要求,扎扎实实地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的各项工作,并对如何搞好开展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各项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

(二)制定整改方案

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中第三阶段关于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的相关要求,以及学院专题会议的`安排部署,针对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查摆出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梳理,研究起草了《化学化工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对如何做好第三阶段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召集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全体成员一起对《整改方案》进行研究和修改,保证整改方案的质量。

(三)组织实施到位

为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活动开展得富有成效,为使学院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措施能够切合实际并务求实效,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学院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均拟定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书》,就整改措施的整改重点、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责任分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充分吸收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查摆问题、

开展批评教育阶段各个层面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反复讨论和多次修改,逐步完善了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的整改落措施。从而保证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健康、有序的开展。

(四)严格落实责任

为确保整改任务书落到实处,学院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主要从两个环节上加以落实:

一是建立了以党总支书记、院长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责任人具体落实的整改落实责任制。形成了党总支书记、院长负总责、党政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从制度上确保了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稳步推进。

二是建立了整改问题台帐,对每一整改事项,都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方式、目标要求、完成时限,为整改任务的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确立明确的目标任务

一是坚持班子成员带头,立说立行,立整立改,以严格标准、严厉措施、严肃纪律,落实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各项工作。

二是通过整改,切实解决好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解决不求真务实问题,解决脱离群众、党的群众观点不牢问题,解决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问题,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定力更加增强,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刹住“四风”更加有效,联系群众更加紧密,党内生活更加严格。

三是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达到正风肃纪的效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作用,切实使好的作风得以弘扬,不良作风受到遏制,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得到有效巩固,让职工群众切实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六)公布整改情况,坚持开门整改

学院领导班子及个人把整改任务书作为领导班子对教职工群众的庄严承诺,整改内容向全院公布,改什么、怎么改、

达到什么成效,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整改过程接受群众监督,整改进展情况和成果及时向教职工群众通报,并采取适当方式听取群众对整改工作的评价,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二、专项整治情况

根据学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院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坚持领导带头,明确落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关明同志,院长粟智同志任组长,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研究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我院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项规定要求,对准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以来,我院先后征求意见4次,领导班子深入基层征求意见总计10次,整理出领导班子突出问题和领导班子个人突出问题近20条。

  


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4

今年以来,龙南县港航管理所多举措贯彻落实县“河长制”相关工作,加强船舶港口防污染专项整治。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防止新增防污要求不达标的运输船舶进入营运市场

严把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准入关,严格按照行业安全和防污染管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进入营运市场的船舶适航条件和防污论证进行认真审核,从源头抓好水路营运市场船舶防污染工作。

二是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日常管理,建立船舶港口防污染长效机制

做好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船舶、港口经营人环境保护意识;加强港口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的日常管理,督促船舶、港口经营人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合理处置船舶、港口生活污水及其它油污,确保船舶港口排污符合行业管理标准;建立健全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管理机制,结合“打非治违”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和违规排放行为,促进港口、水路运输经营健康发展。

三是协助海事、船检等有关部门做好老旧船舶拆解和生活污水防污染工作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辖区水运市场实际,协同海事、船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老旧船舶拆解和生活污水防污染工作,努力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建设,逐步淘汰产能落后、防污不达标的老旧船舶。

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5

8月25日至26日,水利部新闻宣传中心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农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网、澎湃新闻等七家中央媒体及新媒体记者到我市就靖安县开展河长制工作进行集中采访报道。水利部新闻宣传中心翟平国、张潭随同采访。省水利厅副厅长廖瑞钊、厅办公室主任谢元鉴,市政府副市长赖国根、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国全、市水利局总工周海涛,县领导田辉、严旭辉、解鸳、曾建平、宋海涛等陪同采访。

中央媒体记者团一行先后到县河湖办、双溪镇河北村河长办、双溪镇河长办进行座谈了解,对县滨河公园、双溪镇河北村、双溪镇大桥村泥涡组、双溪镇河湖监管站等处进行详细采访。记者团详细了解了靖安县河长制实施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期间,记者团采访了河段长、河道巡查员、保洁员及当地村民,全面了解了靖安县河长制工作的有关情况。

市政府副市长赖国根从工业污水治理、城镇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非法采砂专项治理、水库退养专项治理、河道岸线治理保护、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林地保护治理、水土保持治理等几个方面介绍了宜春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情况,他指出要借助以河水为牛鼻子的河长制来推动整个生态保护,来推动整个全民环保意识的增强,来推动整个污染的整治。他强调要实施好河长制,必须领导重视、党政同责、综合治理、部门配合、完善机制、全民参与。县委书记田辉介绍了靖安县县情及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在认真听取市县工作介绍后,媒体记者围绕河长制工作等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交流提问,靖安县河长办主任、水务局局长王仕钦等对有关问题作了解答。

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6

20xx年度,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宁波市关于“五水共治”的战略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治水强基攻坚年”活动,以铁的决心和举措,打好这场治水攻坚战。全市水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

(一)以“十大行动”为龙头系统治水。

将“五水共治”作为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来抓,确保部署得当、人员充实、制度有力。一是明确目标定位。对照上级治水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以治污水为重点,按照“清源头、管入口、通脉络、修内功、出重拳”的总体思路,通过“十大专项行动”(截污纳管、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清理清淤、清水环通、河道水生态修复、饮用水源保护、治水工程建设、联合执法)持续推进,力争到20xx年全市城乡河道基本消灭劣五类水体。二是确保人员就位。第一时间成立“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立综合组、治污水工作组、防洪水排涝水工作组、保供水抓节水工作组,由市水治办、住建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和卫生局等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明确治水责任,开展治水工作。同时,对“河长制”进行深化和完善,实现市镇村“河长制”全覆盖,将治水责任落实到个人。三是机制落实到位。加强制度化建设,确保“五水共治”工作运行顺畅。督查机制上,在建立市水治办督查、河长单位巡查、人大政协专项巡视制度的同时,探索实行对账式和菜单式督查。每月对各镇(街道)进行暗访,问题及整改情况以照片形式做到一一对应、前后对账。执法机制上,加大涉水违法打击力度,20xx年累计作出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15件、办理刑事案件24件。积极探索供电、供水部门参与的快速执法机制,对问题严重的排污企业进行停水停电处理,共开展快速处置7起。考核机制上,将“五水共治”作为市对镇考核的重点内容,建立每月工作通报机制,实行每月一小考、年底一大考,并将每月各地工作情况按由差到优的顺序进行排名。

(二)以“清三河”为重点面上治水。

把“清三河”作为水环境治理的重点和突破口,使治水真正出实绩见实效。一是清底子。在地毯式排查摸底基础上,204条“三河”全部建立“一河一策”,并采取动态化方式,治理成效好、水质改善明显的河道经验收合格后,划出“三河”名单;新发现或治理后又出现反弹的问题河道,重新拉入“黑名单”。二是重治理。20xx年度91条“垃圾河”已全部治理完毕,113条134公里“黑河”、“臭河”中,100条已完成治理,治理长度123公里,疏浚56.8万方,封堵排口406个,拆除违章建筑4.01万平方米。河道水质得到明显提升,9、10、11、12月份4个月水质检测数据显示,我市79个检测点中,V类及以上监测点分别达到35个、40个、37个、28个,消灭劣V类点超过30%。三是强管理。市水治办分三组对全市各镇(街道)进行巡查督导,每天至少保证一组下镇巡河,对于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督查单形式要求各地、各单位限期整改。20xx年共发出督查单80件。同时,对照省“清三河”达标县(市、区)创建要求,实施了“清三河”达标镇(街道)创建工作,通过媒体公示、现场验收和水质检测,11个镇(街道)成功完成创建任务。

(三)以重难点为突破口攻坚治水。

面对“五水共治”中出现的“拦路虎”、“硬钉子”,充分做好苦战、硬战的准备,在今年第二次“五水共治”领导小组会议(扩大)上,通过了9项重点难点工作专项行动方案(污水管网运行管理、工业园区纳管清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涉酸行业、屠宰行业、畜禽养殖场关闭整治,排水许可管理、城区暗河专项整治和水环境综合执法),牢牢把握主动权,打好治水主动仗。一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市农村人口密集,农村污水施工难度大,为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治理任务,专门抽调人员组成实干班子开展这项工作。20xx年计划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63个,完工52个,接纳12583户,受益户数4.2万户,其余11个正稳步推进中。突出工程质量监管,做到各镇(街道)有专管员、各实施村有质量监督员,严格落实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留存制度,特别是探索建立了标准示范段建设制度,规定只有在示范段工程通过验收后,施工方才能进行全面施工。根据实际需要,对农村生活污水财政补贴方式进行调整,从原来的市财政补贴60%提高为按类别给予60%—90%的补助。另外,超额完成公厕改造任务,20xx年计划改造146座,实际完成232座。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治理。20xx年计划关闭市级一类河道两侧和饮用水源水库集雨区内畜禽养殖场153家,实际关闭144家,暂缓关闭8家。完成183家生猪养殖场治理任务(含关闭),配套落实生态消纳地5.8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62万亩;推广商品有机化肥1.2万吨。三是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今年新增污水管网45公里,新增纳管排水户770家,发放排水许可证1015本。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建成投产,日处置污泥200吨。完成污水网管疏通、修复120公里。三座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6236万吨,削减COD1.13万吨,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87%,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78%。四是强力推进工业污染源治理。深入开展六大行业及涉酸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着手对重污染企业进行整治提升,对324家企业实行“一厂一册”式监管。完成高耗能重污染企业整治提升4家,完成化纤企业产能淘汰11.5万吨,新装省、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自动检测系统6家。工业危害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四)以洪涝节供为内容综合治水。

按照“五水共治、握指成拳”的思路,在重点抓好治污水的同时,不折不扣推进防洪水、排涝水、抓节水、保供水等其他“四水”的开展。一是内外并进破平原水网之困。根据我市平原水网资源型、结构型缺水且河道无落差、内核水循环差的实际,以“三横十一纵”河网建设工程为核心,20xx年重点推进了曹娥江引水工程、四灶浦拓疏工程、潮塘江拓疏工程、东横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完成投资12.32亿元。到20xx年底,全市已累计建成骨干河网260余公里,水面面积从原来的36.83平方公里增加到52.69平方公里,蓄水容量由原来的3700万方增加到8800万方,有效提高了河网调蓄能力。二是护节并重保饮水安全。在近年来先后实施姚江、梁辉、汤浦等境外引水工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慈溪市城乡一体化供水安全保障规划研究》,城南水厂新建工程列入日程,20xx年完成市域供水管网新建11.7公里,改造10公里,组织开展输水管线突发事故应急抢修演练,确保全市供水大动脉安全运行。同时,扎实推进节水工作,共发放节水器具4035套,建成屋顶集雨系统100个共计1.2万平方米;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4万亩,累计12.4万亩。三是建管并举除城市排涝隐患。编制实施慈溪市引水环通及中心城区排涝能力提升规划,完善区域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总投资49.4亿元的新城河建设工程正式启动。加强雨水管网和行洪河道养护,对城区雨水管网进行了集中清淤疏通,投资100余万元,疏通管网110公里,清淤雨水井4000座。同时,建立了路面积水动态巡查与处置队伍,加强人员力量和强排设备配置,确保台汛期无持续积水情况发生。

(五)以全民参与为载体创新治水。

将实干、苦干同巧干创新相结合,既做到心中有底、脚上有力,同时也确保手上有法。一是挖掘典型做法。20xx年度各地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摸索出了许多治水新路子、好方法,如污水截断防倒灌、凉晒河道查源头、闭口试验查混接、水质检测查源头、封堵排口查源头等做法,在“清三河”中发挥了突出作用。积极借助专业科技力量,组建慈溪市“五水共治”技术专家团,聘请技术专家35名,与南京大学环境学院和部分环境专业院士工作站进行战略合作,推广治水技术应用,开展治水难题攻关。二是营造舆论声势。一方面加强新闻舆论引导,探索建立“新闻联系单”制度,开展“好新闻”评选活动,通过村干部论坛录制《“五水共治”再现江南水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题节目,开展民生面对面《“五水共治”共建幸福家园》节目直播,聘请12位“大V”组建“五水共治”网络监督员队伍,借助新闻媒体和网络的影响力,积极扩展“五水共治”知晓度和参与度。另一方面,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力度,以敦和园区非法电镀企业专项执法为原型录制纪实节目,在慈溪电视台“法制时空”进行播出。与此同时,充分发挥“老娘舅”、“民间和谐员”等社会力量,协同执法部门开展大排查、大联调,20xx年共开展“五水共治”矛盾纠纷排查309次,调处11起。三是开展全民治水。引导社会各界治水护水,筹集“五水共治”捐款3.7亿元。广泛开展“巾帼助力水环境、品质慈溪建新功”、“走进慈溪母亲河、寻梦美丽江南水乡”、“五水共治”全民参与集中行动等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团员、妇女、新慈溪人连续三个月每周三开展系列活动,参与人数突破12万人次,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发起了“大手牵小手”治水活动,在外来人口中开展了“亲水、惜水、护水,共建美丽慈溪”专项行动。

经过一年的综合治理,我市水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如管网运行及污水处理不稳定现象较为普遍;畜禽养殖场整治不彻底,宜、限养区养殖场超标排放问题突出;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整治不够深入,个别河道存在久治不愈现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任务重、监管难,特别是建后运行、维护、管理面临巨大压力;河长制管理不够精细,全民参与、社会监管力量缺乏,镇、村两级的河长制管理工作尚待进一步细化落实。

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7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结合“三线三边”整治和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河道水环境整治工作,将“河长制”管理落实到位,确保活动开展正常。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20xx年出台xx河流域“河长制”实施意见,全面实施“河长制”目标管理。

我区于20xx年9月4日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河长制”,加强新安江支流xx河流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建立河道“河长制”管护制度,将河道管理责任落实到“河长”。

二、20xx年“河长制”管理主要工作。

一是深化责任体系建设。拓展“河长制”管理范围,细化延伸管理层次,在xx河流域由二级河长延伸至村(社区)三级,实行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道“河长制” 管理责任体系。全xx河流域7个乡镇、沿河47个行政村共确定71个河(段)长,其中一级河长12个、二级河长12个、三级河长47个。实行分级分段管理,明确责任区域,加强日常督查。二是开展“河长”业务培训。3月7日,组织各乡镇“河长” 参加市委组织部、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市新保局举办的20xx年新安江流域河长培训班,对乡镇级“河长”进行业务培训,加深对“河长制”管理工作的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建立河道巡查巡护机制。建立河道巡查制度,印发《黄山市徽州区xx河流域河道巡查制度》。区成立河道巡查队,乡镇村组织河道巡护队,对区域内河道进行巡护,区巡查和乡村巡护相结合,及时掌握河道情况。

三、开展河道、库塘清洁行动。

9月27日,由区水利局、区文明办牵头,我区组织区四大班子领导、区直机关干部、乡镇(社区办)、村(社区干部)及志愿者1000余人参加的“保护母亲河,清洁新安江”河道、库塘清洁千人集中大会战活动。本次清洁行动重点范围为全区中小河流、水库、塘坝以及城乡结合部、河道重要节点部位,包括xx河岩寺城区段、乡镇政府驻地主要河流以及沿国道、省道、旅游景点等重点村庄的河流。重点开展对16 处、41.8公里河段和四村水库库区的清洁,以及河道阻水障碍和沟渠进行清理。

据统计,全区累计动用水面打捞船20余条,挖掘机7台次、铲车6台次、运输车16台、垃圾保洁车43辆,共打捞清运垃圾86吨。通过这次整治,xx河河道卫生环境得到了明显提升,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也有力促进了美好乡村建设。

四、加强xx河重点河面打捞。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保护意识。区水利局会同区文明办、环保局、新保局等单位开展了保护母亲河倡议活动,在区电视台滚动播送并到各村组、小区张贴倡议书,对沿河乡镇村发放宣传资料,提高了居民保护水环境意识。二是搞好源头管理,突出重点区域。实行村级保洁和河道清洁相结合,以乡镇为单位落实责任区域,把河道水面保洁工作纳入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区水利局负责xx河主干道(城区宝塔电站至西溪南大桥段长约6公里)、颖溪河城区段、xx水库二坝水面日常保洁;各乡镇负责辖区支流的水面保洁工作,齐抓共管,有效抓好漂浮物的管理。三是加强xx河干流和xx水库打捞队日常管理。成立专业保洁队伍4支,分别负责xx河主干道、颖溪河城区段、xx水库、xx水库二坝水面保洁工作。我区还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定河道保洁队伍。9月上旬,完成了xx河城区段河道保洁项目(20xx—2015年度)招投标工作,选定黄山市徽州区日洁保洁有限公司为项目保洁队伍,并于月底与其签订了保洁合同。

五、加强流域河道采砂治理。

强化xx河及其12条主要支流的采砂管理,与区直有关单位、沿河乡镇协调配合,规范河道采砂和沿岸采石洗砂行为,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基本实现了没有无证非法采砂行为的目标。为响应市政府开展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我局近年来对河道采砂审批“做减法”,逐步取消了河道采砂场的审批,我区河道基本划定为保留区、禁采区,无河道采砂场。

六、开展 “河长”公示牌树立工作。

根据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要求,我区将在xx河流域7个乡镇、沿河48个行政村辖区河道设立“河长”公示牌。目前市一级“河长”公示牌1块(市领导)和区二级“河长”公示牌12块(区领导)已基本完成,乡镇三级“河长”公示牌和村四级“河长”公示牌正在制作安装。

七、下步打算

我区将按照“河长制”目标管理的要求,通过加强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接沟通和兄弟区县的交流学习,加大区内部门和各乡镇的协作配合力度,认真积极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扎实有效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河长制”目标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确保我区水环境持续改善。

1、进一步完善“河长”公示牌信息,为持续深入开展河长制工作打好基础;

2、结合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加强“河长制”落实和督查。搞好xx河孙公桥至西溪南桥、颍溪河城区段、xx水库及二坝水面保洁工作。

3、不断健全和完善“河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实施河道巡查制度,开展河道巡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河面打捞,治理采砂洗砂。搞好xx河文峰桥至西溪南桥、颍溪河城区段、xx水库及二坝水面保洁工作。

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8

一、着力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经济运行突显新常态。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街道上下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全力做好平台搭建、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各主要指标较去年均有改善,区域经济保持了平稳向好发展态势。1-10月,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03.93亿元,同比增长负2.74%;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43.5亿元,同比增长0.075%,实现利润总额16.45亿元,同比增长4.60%。实现固定资产投资68.36亿元,完成全年目标的97.66%。完成正常性税收收入17.965亿元,完成全年目标的87%;完成引进三产税收3121.5万元,完成全年目标的73%;完成新增三产税收435.71万元,完成全年目标的29%。

转型升级迈上新台阶。坚持产业集聚与转型升级并举,抓好产业链衔接度建设,优化资源要素配置,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产业基地发展迅速。目前基地入驻企业23家共43个项目,总投资70亿元,实际完成投资31亿元,数控机床、注塑机械、电气机械和新能源装备等为主导的产业集聚效应初具规模,截止10月,基地实现工业产值106亿元,税收7亿元,并成功创建全市唯一“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特色基地”。工业转型力度加大,“机器换人”、“腾笼换鸟”及龙头企业培育计划有效实施,完成“小升规”入库培育企业51家,培育“鸿鹄”计划入选企业3家,继续推进工业园区二次开发,促进8宗3.4万平方米闲置厂房重新利用,5家低产田企业实现亩均税收达到10万元/亩。

招商选资取得新进展。坚持招大引强选优,充分整合区域招商资源,继续深化“部门+园区”招商模式,加快形成区级招商部门统筹、街道园区联动、社会资源参与的大招商格局。建立健全重大重大项目引进、跟踪服务和限时落地制度,形成招商工作强大合力。以现代物流、高新技术、装备制造为招商重点,综合运用委托招商、中介招商、虚拟招商等方式,以企引企、以商联商,不断丰富区域经济业态。截止目前,累计引进企业203家,注册资金达8.93亿元,包括一产企业3家,二产企业77家,三产企业123家,其中1000万元以上18家,新增亿元企业1家。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坚持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密集深入企业,动态掌握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运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发展难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形成稳增长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注重创新驱动,积极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改与新产品开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截止目前,韵升机芯、广源纺织等4家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斯达弗液压传动系统开发中心被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完成发明专利申请207项、实现专利授权443项,海天、贝发等企业成为专利大户。加快人才引进、培育与集聚,强调高校及科研院所支持,搭建北京大学博士生产学研合作平台,实现区域人才、资源与成果共享。强化节能减排,坚定不移整治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低、小、散”企业梯度转移,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区域规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3.55%。

二、着力落实省市区一系列重点工作

征迁安置稳步推进。街道全力做好历年项目扫尾工作,紧扣时间节点,加大地块交付力度,做好开工建设保障。在拆迁方面,截止11月,已累计完成拆迁36162㎡,其中拆迁住宅22户,面积4743㎡;非住宅签订协议6份,签约面积25564㎡;拆除临时建筑41户,面积5855㎡。任家地块、渡头董村绕城高速、江邵线改造、东岗碶新农村等拆迁扫尾项目顺利清零,小浃江片区黄山路项目进展顺利,完成坟头乐老年房地块的交地工作,做好甬江南岸滨江大道建设前期调查工作。在征地方面,全年应征土地33亩,目前已新征用土地共计15.41亩,发生征地协议4个,完成经十二路坟墓迁移280余座。在安置方面,顺利完成长山地块水木轩、陈山地块菁华园及滨海府国有商品房安置工作,涉及6个村563户。建设坟头乐老年解困房已完工,新立村228套老年房建设工程完成招投标已开工。钦寸水库移民安置完成61户157人移民土地承包、股份入社工作。

“三改一拆”深入攻坚,深入推进涉水违建、占压管线等十二项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农村“一户多宅”、城镇危旧房屋管理等整治力度,有序推进辖区企业闲置厂房改造,截止11月,已处置违章建筑148户24.8万平方米,完成年度计划135.46%,改造旧厂房34051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的133.33%。加大新建违法建筑防控体系建设,本着“严控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积极争创“无违建街道”,相继出台《小港街道“无违建街道”(2015-2017)三年创建实施方案》、《关于实行“新增违建”处置报告制的通知》,累计发现各类新增违法建筑31处5228平方米,已全部予以拆除。

“五水共治”铁腕整治。深化落实河长责任制,坚持“一河一长、一河一策”,全面覆盖区域内90条河道,促进河长制体系化。加大涉河违章查处力度,累计清除河道两侧违法占绿50处6万余平方米。强化“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理念,今年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12个,其中续建5个,新增7个。截至目前,2个村完成整治、6个村污水治理、4个村前期准备工作;启动7个工业区块截污工程,3个村已完工;2个正在施工中,预计年底完工;丁家山、姚墅工业区块已完成前期准备。持续推进城镇污水管网改造,电镀中心污水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城镇片区截污及经三路污水管网接入工程完成方案设计会审工作。继续推进小浃江水系整治工程,四期完成85%工程量,五期正在抓紧施工,小浃江水质达到IV类,好于上游鄞州水质。

“两路两侧”动真碰硬。坚决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认识,按照省市区总体部署,街道成立“两路两侧”工作班子,建立监督巡查、难点会商、定期例会、工作考核等四项制度,紧盯专项整治点位,切实克服“两路两侧”、“四边三化”整治量大面广、历史遗留等实际困难,通过排查底数,倒排时限、专人包案等措施,提升区域整体形象。截止目前,7项省定任务28项市定任务也将于11月底全部完成。截止11月,112处整治点位已完成103处,完成任务数91.96%。其中,省定任务7处和市定任务28处已全部整治完成,区定任务77处已完成整治68处,剩余整治点位也将于12月初全部完成。

三、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

重大项目进展良好。加快推进滨江汽车4S城、华生国际家居广场二期等项目建设,目前滨江汽车城已落户汽车4s店16家,其中上海大众、荣威、五菱、别克等4家已对外营业,奔驰4S店计划12月正式开业,保时捷、宝马等高端品牌入驻待建,园区内基础设施正在全面推进;华生二期紧扣新立地块拆迁进度正在建设中。孔墅渣土中转场完成方案设计、渣土处理初步主费用估算及总平布局。轻轨2号线、油管改迁移位、小港医院三期项目、小浃江商业综合体、滨江文化中心等前期建设工作不断推进。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建成区面积持续扩大,由红联老城区向南拓展,面积由3.8平方公里拓展到15平方公里,中心城区集聚和辐射能级逐步提高。积极推进路网、绿网体系建设,谢墅小学配套道路、姚墅军民共建路、兴邵公路1号桥改建、石龙线道路绿化景观升级改造等项目顺利完工。加快渡口新村及陈家塘老小区改造,整治面积约为2.8万平方米,计划年前完工。振兴小区等5个老小区改造工程进入结算审核阶段。启动新民村老年公寓改造工程,完成预算编制审核等前期工作。江山九九、滨海府等房地产项目正在抓紧实施,小浃江景观工程初具雏形,城区品位和形象明显提升。

美丽乡村有序推进。突出“一村一品、一户一韵”规划理念,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姚张村新农村建设进展迅速,房屋墙面弹涂、屋脊修补、绿化提升及停车场工程等顺利完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完成50%工程量。“一事一议”有序落实,新棉、五盟、合兴等小公园验收完成,下邵、新权农贸市场已立项或开工。投入27万元资金,继续开展对6个村的见缝插绿工作。集中力量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深入贯彻“提升城乡品质,建设美丽北仑”行动计划,坚持以“抓提升、抓美化、抓细节”为着力点,重点攻坚“脏乱差”突出村,实现“四无”整治目标,目前整治工作全面铺开,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农业产业化加快提升。充分发挥街道农业产业、山水资源和地理区位等优势,积极推进农业产业链延伸、提升和整合,粮食生产、生猪、家禽、水产品种养殖产量逐年提升;进一步扩大以“丁家山”葡萄为主体的影响力,带动农民增收创收积极性。今年全街道葡萄种植面积达到3400余亩。新棉都市农业精品园完成设施大棚的搭建、项目招租,部分精品水果已有产出。潜龙水生植物园完成绿化水草种植;杜鹃研发中心开始杜鹃培育工作;鲍家洋村月亮边蔬果专业合作社完成四季蔬果种植。“红阳猕猴桃”引进示范推广精品园项目进入稳产期,今年产量达4万余斤,比去年增产六倍,辐射效应显著。

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强势推进国家级生态区建设,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区创建现场验收。启动内河水质提升行动,完成河道清淤、水系沟通三年计划任务,合兴村高俞大河、新立村庙江河等生态河道整治工程通过验收,甬江塘绿化、大石门经十二路河道绿化及钦寸水库移民房河道水环境整治顺利完成。继续加大河道保洁力度,实行动态保洁,跨镇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水质。全面落实扬尘、机动车尾气、有机废气等污染整治要求,完成区定黄标车淘汰计划,空气质量符合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大于75%。积极开展“森林村庄”创建工作,申报市级森林村庄2个,完成方前村和顾家桥村林地抚育共1400亩,加强林地保护利用。配合做好枫林生活垃圾焚烧厂关停工作,全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滨江都市田园休闲区谋划实施。积极推进滨江都市田园休闲区建设,按照“以自然生态保护为核心、以农业旅游增值为导向、宜农、宜游”的目标,着力打造全区生态文明的“桥头堡”。首期规划重点为下邵片区和江南路两侧11个村,总面积为12.28平方公里。目前已完成休闲区第三稿会审,结合滨江新城指挥部水生态规划设计,预计2016年初可以完成具体操作方案。节点项目方面,“水.果.花”及体验休闲为主题稳步凸显,合兴区块新农村建设基本成型,水上旅游休闲项目、蔬果花卉产业基地及农业观光体验基地不断完善,今年起,已列入宁波市“提升城乡品质建设美丽宁波”行动计划的公园绿地建设提升工程。

四、着力提升社会民生保障水平

社会保障持续强化。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加强职业培训和择业观念教育,鼓励自主创业,累计新增就业2537人,新增就业岗位2152个。土保转社保业务有序开展,社会保障标准进一步提升。完善社会救助机制,落实扶贫帮困各项政策,加强对农村困难户的救助,1—10月发放社会救助资金85万元,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制度全覆盖。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累计筹得善款56万余元。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街道福利院管理,严格各项制度,重视对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质量的要求,街道“三无”人员实现集中供养和院务挂钩。完成1家AAA级、6家AA级市级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创建,兴岙村薛教远被评为“全国百名最美敬老志愿者”强化殡葬管理工作,规范迁移坟墓进公墓地手续,杜绝先建后批和违规建墓现象,继续实施生态方式安葬逝者骨灰奖励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公共服务统筹优化。坚持教育优先,修正出台2015年教育奖励政策。启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改革,加强名优骨干教师培养,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大学前教育保障力度,浃江幼儿园、谢墅幼儿园9月正式开园,做好红联幼儿园过渡工作,配合做好长山幼儿园前期工作,有效缓解辖区适龄孩子入学难问题,力争年底成功创建市级“学前教育示范街道”。全面实施外来务工子女积分入学资格查验,累计查验合格542人。继续推进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按照14个区块的社区布局,统筹整合各类服务,目前58个服务项目全部下放到村;计生服务教育有序开展,截止目前街道共出生279人,计划外出生控制在2‰以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性别比整治专项行动,查封性别鉴定非法窝点2处,新建2个村婚育文化园。完善卫生管理考核办法,区域市场化保洁村达90%以上,超额完成区献血办考核献血量,完成复评省级卫生村1家,区级卫生村4家。

区域文化繁荣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发展企业、社区和乡村文化,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精心组织第三届小港“葡萄节”盛会,着重打造“钱老师故事会”,打响“小蜗牛”亲子阅读品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举办“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图片展。着力培育龙舟文化,相继举办下邵区域龙舟赛,承办北仑区首届“秀美浃江”龙舟赛等活动,吸引上万名居民前来观看,并引起国内媒体的高度关注。深挖“浃江文化”,召开小浃江文化研讨会,有效传承民间文化。加强文明创建长效化、常态化步伐,深化志愿者服务,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深入推进兴岙村文明创建,推选宁波好人3人,谢墅社区被推荐为省级“优秀春泥团队”。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建立街道微信公众发布平台;深化“乡贤驻堂”制度,建立“一堂一乡贤”工作体系,继续推进文化礼堂建设,鲍家洋、红联社区文化礼堂相继建成。今年4月,全省召开文化礼堂现场推进会,小港作为全省唯一一个街道在会上进行了典型发言。

城区管理提质增效。着眼于城区品质品位提升,借力智慧城管驱动,强化精细管理,推动城市管建融合步伐。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合区城管局完成1318项执法类权力清单梳理工作。探索建立网格化智慧城管分中心,聚焦城区核心地块,加强综合执法与环卫保洁、市政管理、园林养护等工作有机结合,科学配置运作,完善资源共享,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效能。稳步推进城区“道路清爽”行动,加大对户外广告、违法建筑的整治力度,在视觉上达到整体统一。推动街道垃圾转运系统提升,从源头上破解“垃圾围城”难题。深化建筑渣土、流动摊贩等联合治理行动,推进街景改造、背街小巷整治和标识路牌规范化,强化拆后土地使用管理。截止目前,累计办理各类案件172起。先后完成渡口路、振兴路、江南公路、小浃江路灯10余条主干道的路面及市政设施维修工作,解决周边校企、村庄的安全隐患问题。

五、着力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修订和完善2015年度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党工委共约谈班子成员13名,组织集体廉政谈话2次,并对18名村书记、4名新任中层干部进行了廉政提醒或廉政谈话。积极打造廉政文化新亮点,红联社区朝阳花宣讲团“廉政活动”套餐被《中国纪检监察报》专题宣传。深化“清风督查”评价模式,推行小微权力清单执行情况与“廉情指数”评估、村干部廉政激励金相挂钩,加大“送纪下村”力度,抓好“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有效促进村级权力规范运行。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标后决算资金等环节“廉情会审”,加大村级小型工程变更“先斩后奏”等现象核查力度,截止目前,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了77个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涉及交易金额约7084万元,其中街道本级36个,村级41个,共节约资金390.44万元,增收资金425.98万元。

抓深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发挥街道党工委核心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实施村、社区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强化基层支部书记主业意识。率先推行农村党务工作清单制度,明确农村党务工作规范和年度重点工作。重点抓好2个软弱落后村党组织整顿转化,实施党建“强基固元”工程,排摸出10个“准”软弱落后党组织进行巩固提升。积极优化区域化党建统筹工作,14个区域化党建区块基本形成,“三位一体”构架进一步完善,探索建立区域党建联合体,着力破解全域城市化背景下城郊社区利益交织、多头管理、资源分散等难题。联合区委党校共同举办首届村官读书班,采取小班化教学,创新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混合培养的教育机制。坚持深化村级后备干部“体外培育、体内开花”模式,继续开展村级班子动态评估,及时掌握村情民意,为2016年村级组织集中换届的顺利进行夯实基础。

抓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精神,延展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八规六禁”等制度,抓好机关及基层作风效能建设,开展明察暗访20余次,查处违规工作人员20余人。着力建设一支“敢担当、有作为”的基层干部队伍,从抓先进激励和软弱帮扶两头着手,旗帜鲜明地树立起奖励先进的导向。坚持选派干部到支大支重、三改一拆、矛盾纠纷调处、新农村建设等急难险重的岗位进行锻炼,加大干部多岗位锻炼力度。扎实开展“进村入户大走访”活动,强化干部住夜,推行联村干部到所联村任“党支部第一副书记”制度,深化联村干部履职清单,实现了联村工作标准化管理。继续推行年度考核奖励办法、完善临聘人员工资制度;强化执纪问责执行力,加大办案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采取“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一年来,工青妇、关心下一代、残疾人、慈善、武装、统计、档案、保密等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全街道上下心齐气顺、政通人和的生动局面进一步巩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新形势下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矛盾,主要表现在: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还较为突出,自主创新和产业核心竞争能力仍需不断增强;城市功能还不够完善,城市形象和品位仍需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新考验,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政府自身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机关工作人员精神状态、干事创业能力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要求,工作抓落实的力度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9

流江河XX段境内河道长12.8公里,流域面积25.2平方公里,涉及余家坝、李家寨、五通嘴等8个村,37个社,辖区内总人口8000余人。

1、按照文件要求我乡成立以党委书记陆华铭同志为组长,乡长龙新同志为副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驻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组织制定落实河长制工作重要政策措施,研究解决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设立以乡党委书记陆华铭同志为总河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分段河长,各村村委会主任担任“村河长”,乡、村二级“河长”全覆盖。村级河段长负责协助乡级河长掌握相应河流段河长制工作推动情况,向乡级河长和乡河长办公室作出报告;协助乡级河长组织审定相应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协助乡级河长组织实施对相应河流段的管理保护和督导检查;受乡级河长委托,协调解决河流段管理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完成乡级河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3、设立XX乡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马绍波,成员张斐、何佳负责日常事务的办理,软件资料归档。

按照文件精神,我乡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好我乡水环境,完善水治理体质、保障用水安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XX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并按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XX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我乡制定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机制、巡查制度、会议制度。工作机制明确了乡级河长、村级河长的工作职责。巡查制度明确了乡级河长及村级河长的巡查频次、方式、主要内容,巡查处置以及工作要求。会议制度中制定了总河长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河长制办公室会议制度、乡级河长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四)制定XX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四张年度工作清单,一河一策保护方案

1、由乡级河长牵头,乡河长制办公室按照分级编制、分级负责,分类编制,分步编制、分步实施,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部门联动的原则,根据河流、水库、堰道管理保护六大主要任务,组织编制了流江河的“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

2、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提出4张年度工作清单(目标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报乡党委会议审定执行。依据年度工作清单,组织开展年度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1、按照河长制巡查制度要求,乡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4次,村级河长每天至少巡查1次,巡查当天,及时、准确记录巡查情况,填写《XX乡河长制巡查记录表》,保存好影像资料,存档备查。每月至少开展2次乡级河长制联系会、村级河段长碰头会,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并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按“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的治水目标,一是大力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新投资750万元的金锅场村、严家桥村两连片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于20xx年12月开工,场镇污水管网整改项目已于上月底实施。二是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建成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乡所有场乡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规范处理;出台畜禽禁养区养殖场关停实施方案,关停沿河两岸规模养殖场3家;投入资金26万元,完成全乡河道12万平方米的水葫芦和漂浮物清理打捞。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考核及监督。三是切实强化源头管控。建立沿河两岸设施农业、规模种养殖等准入制度,严格进行审批;最大程度降低了对河流的污染。

3、在全面摸清全乡河(库)名录、入河排污口位置、污染源等情况的基础上,完成流江河“一河一档”建档和“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制定安装河长公示牌3张,全面厘请各级河长、河段长职责任务及工作目标,出台河流经常性保洁维护经费,加大河(库)管理资金保障力度,每年安排资金3万元,全面落实乡村河道保洁员,负责河道日常管护、排污监管等;有效保障了管护工作开展需要。

群众垃圾分类处理意识还需进一步引导。

1、深刻认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意义,领会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继续全力全面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长制体系,为维护流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提供保障。

2、乡村两级河长要履行好组织领导职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全程留痕。要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系统治理,继续深化完善辖区内河道的“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全面制定有关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着力推进辖区内河道的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3、继续坚持河长制促进河长管、长护、长治。切实推动制度“真落地”、责任“真落实”,让乡村两级河长切实担负起保障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的责任。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村上年底考核,实行“挂图作战、节点考核”,对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的严格追究责任。

4、继续加强部门衔接,落实群众义务监管人。引导热心群众争做河段义务监督员,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小事立整理改,大事定时定则改”,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乡化解”。

5、在上级部门的统一规划下,完善垃圾、污水科学化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

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10

为掌握全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河长制”工作,县人民政府于5月17日—19日从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等“河长制”县级责任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场)“河长制”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乡镇对“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能严格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推动“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总体情况较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体系逐步建立

各乡镇场均建立了以党委书记为“总河长”,乡镇场长为“副总河长”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出台了“河长制”工作方案和2017年工作要点,设立了“河长制”办公室并明确了办公室人员,对本乡镇辖区内河库均由乡、村相关领导担任河库长,并安排了巡查员、专管员和保洁员,落实了河库管理责任。

(二)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各乡镇场均按要求落实了试点河流和试点村,碧溪镇、苏溪镇等乡镇专门出台了“河长制”试点工作方案,对试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苏溪镇、马市镇、灌溪镇在试点河流显要位置树立了公示牌,将试点范围、河长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试点内容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水质治理有新进展

大部分乡镇场都能高度重视河库水质治理工作,结合农村清洁工程,对沿河、库边垃圾进行了彻底清扫,大大减少了生活垃圾对水源的污染,如碧溪镇庙石水库借除险加固工程实施的契机,关闭了库尾农家乐餐饮店,苏溪镇马迹塘水库争取到农业部门沼气池建设项目,生猪粪便经沼气池后全部用于周边果树施肥,不再排入水库,水质有明显好转。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河长制”工作重视仍然不够。“河长制”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涉及范围广,牵涉部门多,协调难度较大,有些乡镇仅把它作为一项水利业务工作对待,对“河长制”工作联动不够,没有统筹协调好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林业、农业等部门力量,齐抓共管“河长制”工作,推动工作办法不多,具体行动不多。

(二)水库水污染治理力度不大。未达标水库水质治理进展缓慢,治理力度不强,治理措施、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目前,全县还有38处水库周边养殖场在进行养殖,绝大部分养殖场未按要求兴建粪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排入库现象普遍存在,塘洲、沿溪、禾市、冠朝、螺溪、马市、万合、灌溪等乡镇对未达标水库未逐一制定治理方案,逐一落实治理措施和责任;澄江镇未制定治理方案、无汇报材料;南溪乡卡口水库还存在扩建养殖场等违规行为,乡政府正在处理之中。

(三)试点工作进展缓慢。各乡镇场虽明确了试点河流试点村,但大部分乡镇场未制定试点方案,试点河流“河长制”公示牌没有树立,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行为未进行摸底调查、专项整治。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乡镇场要以这次“河长制”工作督查为新起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迅速掀起“河长制”工作新高潮。

一是强化认识,加强领导。“河长制”工作是一项全面、长期、系统的工作,需要各部门联合发力,共同推进。各乡镇场、县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市领导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讲话精神,落实专人负责,建立相关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的工作。各级河长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河长会议,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及时反馈信息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让问题在一线发现、进度在一线推进、困难在一线解决。

二是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乡镇要重新明确分管领导,调整好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充实“河长制”办公室人员,确保“河长制”工作有人管、有人干;要加大水库水质治理力度。对水质不达标水库要全面清查水面养殖和周边养殖情况,组织辖区内县城乡建设、县国土资源、县林业等部门执法力量,从是否符合“三区”规划、是否未批先建、是否侵占林地等方面规范养殖场的建设行为;县农业、环保等部门要加大沼气池、污水处理等项目建设力度,督促养殖业主建设沼气池及污水处理设施,坚决杜绝直排行为。澄江镇乌石岗水库、沿溪镇白马塘水库、马市镇龙山寺水库等三座水库2017年承包合同到期,相关乡镇要加强监管,坚决制止重新发包或续包行为。要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专项整治,对河道两岸的排污口、违章建筑、侵占河道、垃圾集中点、河面漂浮物、堤岸和水质情况进行排查,摸清“八乱”情况,制订治理方案,全力开展整治;要健全巡查机制,结合全县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要求,落实各村巡查员、专管员和保洁员,做到各司其职,一天一巡查、一天一保洁,并填写巡查记录,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出现反弹。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场、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微信、报刊等媒介,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月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宣传“河长制”新举措和新做法,宣传党委政府保护河湖生态环境重大决策和部署。为全面掌握各乡镇场“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要求,请各乡镇场河长制办公室每月25日前将本月工作小结和下月工作情况报送至县河长制办公室,同时积极上报有关工作动态和信息,上述工作资料报送将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优评先依据。



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11

一、我市省骨干河道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省骨干河道11条,分别为流域性骨干河道长江,区域性骨干河道季黄河、夏仕港,重要跨县河道靖泰界河,重要县域河道夹港、上六圩港、下六圩港、十圩港、罗家桥港、安宁港及横港。

我市东南西三面环江,境内长江岸线长52.3km;闸外江港堤防长95.69km,其中主江堤50.653km,港堤45.037km。沿江共建有通江涵、闸、站140座,其中节制闸34座,套闸2座,涵洞91座;穿江、港堤排涝站13座。我市境内港道密布,沟河纵横,现有港道95条,多为南北走向,沟通长江。其中夏仕港为通南地区引排河道之一,长13公里, 沿线建有涵洞49座,水闸3座,提排泵站9座;夹港、上六圩港、下六圩港、十圩港、罗家桥港、安宁港及横港组成全市“六竖一横”骨干水系,总长123公里。其中夹港长14公里,涵洞60座,排涝泵站3座;上六圩港长16公里,涵洞59

座,水闸1座,提排泵站24座;下六圩港长17公里,涵洞92座,水闸3座,提排泵站69座;十圩港长22公里,涵洞54座,提排泵站17座;罗家桥港长18公里,涵洞25座,提排泵站5座;安宁港长10公里,涵洞13座,提排泵站2座;横港长26公里,涵洞2座,水闸10座,提水泵站9座;季黄河长15.2公里;靖泰界河长53.4公里,涵洞41座,水闸9座,提排泵站11座。

二、推行“河长制”管理的主要方法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去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市政府出台了《靖江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实施方案》,加强河道管理“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市范围内河道“河长制”管理机构,全面落实全市范围内河道“河长”。今年由于人员调整变动频繁,及时对11条省骨干河道河长进行了调整。“河长制”实行分级管理、一河一长的工作机制。建立了市“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了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制定了河长工作职责、“河长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今年以来,扎实开展11条省骨干河道长效管理工作,并全面推进面上二级河道的管理。

2.不断完善河道管护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办法。出台《靖江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制订《靖江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实施意见》和农村环境“四位一体”综合管护办法,明确了管理目标、管理标准、职责分工和考核要求,使河道管护做到有章可循。修订完善河道保洁、工程管理等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并便于操作。二是基本建立全市河道管护网络。明确市堤防管理所、市江河堤闸管理处为流域性河道长江的管

护单位,市河道管理处为一、二级河道的管护单位。市河道管理处通过签订管护责任状、协议书等方式,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委托10个乡镇水利管理站对全市一、二级河道进行管护。全市共落实骨干河道管理人员42人、堤防、河道保洁人员61人,巡逻艇1艘,保洁船8艘。三是落实配套保障资金。2014年,我市共落实省骨干河道和一、二级河道长效管理资金228万元,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省骨干河道管护经费386.9万元。四是全面完成“一河一档”工作。截止2014年11月底,已按照考核内容完成11条省骨干河道“一河一档”的编制工作。河道管理处和堤防管理所等管护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管护归档需求,加强巡查日记等台账资料的归档管理,管护资料日趋完备。

3.明确河道管护标准,坚持“五无”管理

河道管护必须做到河面无漂浮物,无阻水障碍物;河坡石驳挡土墙无杂草,无垃圾;河道管理范围内无耕翻种植,无违章搭建,无乱堆乱放,无乱倒乱扔,栏杆无藤蔓牵游;河道内无未达标的污水、废水排放;河道出水口流水畅通;河道工程设施(如栏杆、挡土墙、台阶、宣传牌等)无损坏,启闭机械运转正常等。

4.不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我市实行市镇村三级考核机制,市对镇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通知督查和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和杀回马枪式复核相结合。市水利局定期对各相关管理单位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市河道管理处和堤防管理所等单位积极推进“日巡、月评、季考”的监督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管护报酬挂钩,对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保洁员实行末位淘汰制,不能胜任的坚决予以辞退,有力的促进了河道长效管理工作。

三、“河长制”管理实施的效果

1.长江堤防管理力度加大

2014年共制止、拆除违章搭建26起、清除江堤堆放物8处,开展重载车辆上堤行驶整治52次,实施24家单位擅自占用江堤防汛通道整治,清除耕翻种植220亩,清理内坡杂树杂草166亩,清除坟包、坟头227个,蓄意破坏江堤林木、乱搭乱建等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力开展白蚁防治工作,对我市33.4km白蚁危害段全面治理,重点治理段3260米,共清杂110556平方米,设置引诱坑18667个,引诱桩1352处,埋设灭蚁药20000包,查找到地面指示物地碳棒12处,挖除成年蚁巢5处,实施上九圩港至合兴港段1280米的堤防灌浆,灌浆累计进尺3584米孔,解决白蚁危害、堤防窨潮渗漏等隐患。

2.河道管理有效加强

全面推行“河长制”,在省骨干河道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面上二级河道的管理。建立农村河道“四位一体”综合管护和“河长制”互补机制,全市河道实现“无盲点、全覆盖、精细化”管理。重点加大了秸秆禁烧期间河道巡查力度,及时处置村民随意向河道抛投秸秆情况。清除城区河道生活及建筑垃圾650吨、杂草1500吨,打捞漂浮物2400吨,清理出水口28个,查处违章违规行为14起、损坏河道公共设施8起,制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开乱挖10起。

3.依法治水工作扎实推进

依法查处水事案件11起,确保了水事秩序稳定。严厉打击长江非法采砂行为,组织开展打击行动65次,拆除非法采砂船的采砂设施5条,抓获不按规定停靠的采砂船只5条,处理4条非法采砂船只,有效遏制了长江非法采砂势头。

4.水资源管理严格有效

加强水资源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紧扣三条红线,创新举措,节水管理取得新突破,饮用水源地顺利达标,水生态建设稳步前进,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5.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

全年组织检查活动29次,整改安全隐患22处,组织35人次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培训,职工安全意识得到增强。

6.涉水建设项目监管不断强化。

今年以来对靖江市上五圩港务、新天地港务、靖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沿江企业涉水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对闸站、护坡、堤防连接及补偿工程等水利专项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工程严格按水利批复要求建设。组织沿江企业涉水工程专项验收工作,目前江苏华澄重工有限公司已具备验收条件,正在进行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七是水情调度卓有成效。重点围绕防汛防旱、“四城同创”加强引排水工作,全年沿江各闸共引水5.72亿立方米,排水14.98亿立方米;十圩闸全年排污3.5亿立方米;下六圩泵站提水0.71亿立方米;城区泵站调水冲污0.63亿立方米,确保全市骨干河道和重点区域河道水质稳定。八是水质监测工作逐步推进。根据河道管理工作需要,水质监测工作成为一项基础工作,委托泰州水文局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河段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发布河道水质监测报告,为进一步改善河道水质提供科学依据。

  


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12

20xx年是全面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的第一年,也是贯彻落实《江西省法治水利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第一年。今年以来,我厅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紧密结合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加强水利法治建设,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水利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

(一)分解落实法治水利建设任务。

1、制定《江西省法治水利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为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实现依法治水,自2013年6月起,我厅即着手法治水利建设规划相关制定工作,历经1年半时间,经多方征求意见,于2014年12月份正式发布《江西省法治水利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规划纲要》提出“将法治贯彻于水利改革发展的始终,推进各项涉水事务法治化”,全面提升各级水利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并从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加强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水事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法治水利观念等7大方面,明确26项法治水利建设工作任务。

2、制定并印发20xx年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要点。根据《法治江西建设20xx年工作要点》、《江西省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厅制定并印发了《江西省水利系统20xx年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水利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工作的主要任务及责任承担单位:一是进一步做好水事立法相关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三单一网”制度;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四是提升水利依法治理水平;五是推进政务公开;六是加强水行政执法;七是健全矛盾化解机制;八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九是抓好法治宣传教育。要求落实领导责任制,强化能力建设。

(二)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1、积极填补相关领域立法空白。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破解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水资源浪费等水安全问题以及水资源管理、水权制度等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江西以平均每年至少出台1件水事立法项目的速度,着力填补相关水事立法领域的空白,相继完成《江西省实施办法》《江西省农田水利条例》《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管理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江西省水文管理办法》等3件省政府规章制定或修订;《江西省水资源条例(修订)》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待20xx年3月第二次审议。

2、强化水事立法项目储备。近年来,我厅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对水事立法工作的重视与支持,着力推进立法项目储备,在已有7件省级地方性法规、5件省政府规章的基础上,将《江西省湖泊管理条例》《江西省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等项目纳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库》,将《江西省用水总量控制办法》《江西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项目纳入省政府规章项目库。

3、以课题研究为先导筑牢立法基础。根据《江西省水利厅政策研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2014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江西省湖泊保护立法可行性研究》、《江西省农村供水制度研究》、《江西省水权水市场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等20余个课题研究,充分发挥政策研究成果对水利立法、深化水利改革发展的支撑作用。

(三)努力保障社会公正。

1、认真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三单一网”(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江西政务服务网)工作要求,省水利厅于2014年底完成行政审批项目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xx年以来,通过省水利厅各处室部门梳理,厅法规处汇总查漏补缺,以及与省编办审核组沟通协调相关梳理项目,完成省水利厅行政权力梳理工作。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省水利厅权力事项168项,最后对外公布142项(不含19项行政审批权),含行政处罚78项,行政强制13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0项,其他权力事项34项(含备案、审核转报、行政监督检查等事项)。权力清单公布后,按照省审改办的统一布置,按照“权责要匹配、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原则,开展责任清单梳理工作,逐项细化责任,明确责任事项、责任岗位、追责情形、责任设定依据等要素,解决政府“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8月17日,责任清单经第4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8月28日对外正式公布。对形成的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已编印成册发至厅机关及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厅直单位。

2、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3-2014年,我厅累计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项,下放10项,调整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今年以来,我厅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项(乙级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赣抚平原灌区超计划用水审批和在赣抚平原灌区利用灌区水利工程设施、渠道水域从事水产养殖等经营活动许可),下放5项(按省政府赋予赣州市更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要求,单独下放给赣州市3项水务管理权限;将单站装机规模10000千瓦(不含)以下且水库库容1000万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新建农村水电项目,以及单站装机规模10000千瓦(不含)以下的新建农村水电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及竣工验收下放至设区市和省直管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9项,并在厅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或修订印发《水利厅工作规则》《省水利厅党委议事规则》《江西省水利厅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法》等制定,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厅政法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对提交厅长办公会讨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厅政法处负责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今年以来,厅政策法规处累计审查各类行政决策文件80余件次。按照中央及省有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省水利厅厅本级组建了以厅政策法规处为主体,吸收相关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除与华邦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外,还将部分省内高等院校法律专家、律师以及全省水利系统内受过法律专业教育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吸收进来,打造一支懂法、懂行的高水平法律顾问队伍,为厅本级乃至全省水利系统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水行政管理工作的公信力。

4、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省水利厅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遵循向社会征求意见、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向社会公布等必经程序。在制定《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江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赣信用等级升级要求的通知》等文件过程中,严格遵照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意见》,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并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二是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省水利厅印发了《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以厅名义印发、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发的、以及代省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清理,清理结果将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凡未被列入继续有效目录中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继续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有效维护水事管理秩序。

1、大力查处了违法水事案件。针对全省上下高度关注的共产主义水库和峡江水利枢纽库区非法拦汊筑坝,省水利厅多次督促两水库所在地市、县政府,要求加快拆除整治进度,并多次派员对拆除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督办,大力推动拆除整治工作。共产主义水库完成12座非法拦汊坝的拆除,恢复水域面积2800余亩,占非法违占面积的70%;峡江水利枢纽库区非法围汊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今年未再新增一起非法围汊,水库所在地政府正在组织编制开发利用规划及分类处理办法,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2、全面开展全省深化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鄱阳湖区违法围堰及其他河流非法侵占水面等情况进行了巡查、督查,全面掌握全省各河湖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组织各种规模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1993次,参加检查8909人次,检查河道累计590条,检查河道长度累计约16530公里,检查湖泊水库累计2636个,检查湖泊水库面积累计约15241平方公里;检查涉河湖活动2097处,提出整改措施562条,完成整改460条,拆除违章建筑3901平方米;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507起(其中:违法建设34起、违法采砂452起、水工程案21起);省厅挂牌督办大案要案3件,直接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76起,通过这次活动,有效维护了我省良好的水事秩序。

3、创新联合执法机制。一是针对涉水执法涉及面广,执法难等问题,各级大力整合内部执法力量,加强与涉水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创新部门间协作机制和交界水域合作机制,省水政监察总队联合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渔政局、省地方海事局建立省级涉水行政执法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涉水信息,商讨研究涉水管理措施,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力打击了涉水违法行为。二是加大与交界水域兄弟单位的沟通联系。与湖北、安徽水利部门建立了长江鄂赣皖省际交界水域采砂管理区域合作联动机制,明确了三省间定期会商制度、联合执法、信息交流和非法采砂查处等工作,共同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长江防洪和通航安全,维护沿江社会稳定;九江市、都昌县、星子县与上饶市、鄱阳县、余干县共同建立了鄱阳湖交界水域联合执法机制。三是向省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协调小组报送了《江西省水利厅涉及刑事犯罪立案追诉标准》,邀请省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相关负责同志在全省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就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作详细分析讲解;与省检察院、省住建厅、省交通厅联合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水利部开展非法河道采砂追究刑事责任研究工作,相关意见建议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所采纳。

4、积极探索水利综合执法。推荐南昌市作为全国水政综合执法试点市,认真按照水利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创新水行政执法模式,整合原水政监察队伍河道执法职能、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水保监察执法职能、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的城市供节水执法职能,组建水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大队),统一水行政执法和处罚,形成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能。2014年以来,市级共出动执法巡查人员1480多人次、执法车船1300多台次,巡查执法服务项目70多个,查处违法违规行为70多起。

5、全力做好水事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我省的水事纠纷现阶段主要体现为采砂和侵占水面纠纷。目前全省采砂、河湖管理,尤其是赣江中下游及鄱阳湖采砂、河湖管理,已实现了由乱到治,由治到逐步规范。但受利润驱使,一些敏感区域的非法采砂、非法围湖现象仍然存在,尤其是在交界水域。为此,省水利厅双管齐下,积极预防化解涉水矛盾纠纷。认真贯彻采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有关规定,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采区开采进行风险评估,加强对采砂许可方式的规范,依法依规做好河道采砂许可工作,防止因采砂许可不当引发纠纷矛盾;严格按照赣综治办〔2013〕18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全省重点水域专门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排查,建立定期排查与重大节日活动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突出问题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排查调处机制。2014年以来,省水利厅以调处南昌县与丰城市、新建区与丰城市、新建区与余干县、都昌县与鄱阳县、余干县与鄱阳县等涉砂矛盾纠纷为重点,指导全省范围较好地化解和控制涉砂矛盾纠纷。目前。新建与余干因鄱阳湖余干02号采区纠纷得到有效控制,新建、南昌县与丰城交界处的锦江口采砂纠纷得到较好化解,南昌县与余干县大沙荒湖围堰纠纷得到顺利解决。

(五)着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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