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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今日说法观后感

2023今日说法观后感

今日说法观后感。

我们提供了一些与“今日说法观后感”相关的实用信息供您参考,优秀的影片观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观影是一种全方面的感官影响,一部优秀的作品往往是能激发人内心的共情。这时我们可以写一篇观后感来记录我们新的收获,期望这篇文章有助于您谢谢浏览!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1

来**的是一个自称叫王萍的女人,她十分紧张地告诉马局长,马局长手下的一名警-察玩弄了她的感情,听说自己手下有人在外面闯了祸马局长十分吃惊,他告诉打来**的王萍说让她迅速整理一下材料直接向他报案。

第二天一早马局长就接到她的一个短信说(骗她那个人)是眉山市公安局刑侦科的民-警,自称姓李叫李欧,对她骗财骗色。于是马局长想会会这位报案的王萍,一来看看她到底是什么人,二来想找她了解更多的细节,但是王萍似乎显得很是害怕,既不敢见面也不愿意在**里透露更多的情况。

这个王萍到底是什么人?如果真的受到了伤害为什么不敢站出来报案呢?她到底害怕什么呢?

为了打消王萍的顾虑马局长让王萍来选择见面的地点还带了一名女警-察专门负责保护王萍,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在一个餐厅里他们见到了王萍,确定了马局长的身份之后王萍才说这名骗他的警-察叫李欧。

王萍说她已经30多岁了前几年和丈夫离了婚自己带着儿子生活,一次偶然的机会通过网络她认识了李欧,李欧说自己是眉山市公安局的警-察也离了婚有个女儿判给了前妻,因为聊得来他们开始交往并同居。但是一个月前她意外地发现李欧出轨了,两个人大吵了一架之后就再也没见到李欧。虽然王萍说这话时眼里含着泪,但马主任还是不能完全相信她说的话。

可王萍说虽然她和李欧是通过网络认识的,但认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而且还在一起生活了几个月,对李欧的基本情况她还是了解的,现在回忆起来她和李欧初次在网上认识是在2007年。在网上李欧说自己是眉山市公安局的一名刑警,这样的身份让王萍瞬间就把对网络上陌生人的猜疑抛到了九霄云外取而代之的是一份信任,一来二去两个人就在网络上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当时,王萍刚刚经历了感情创伤,一段时间非常颓废。

她不知道如何面对生活。白天她强迫自己在儿子面前微笑。晚上,她只能独自忍受寂寞。没有人能说这种压抑。就这样,李欧在网上成了她的最佳目标。

王萍认为她和李欧在网上认识一年多了,而且他们也很投缘,所以见面没关系。王萍觉定赴约。因为有着警-察的身份加上初次见面印象不错一来二去王萍和李欧密切交往了起来。王萍说,儿子失去了父爱,从小就叛逆,突然变得乖乖听话。不难看出他儿子很喜欢李欧。李欧对儿子的耐心也打动了王萍。很快他们就超越了朋友的界限生活在一起。

王萍的家离眉山市公安局40多公里,因为她爱李欧。王萍让李欧开私家车去上班。从此李欧每天便穿着警服开车早出晚归,当王萍说到这儿的时候马局长却起了怀疑。

鉴于普通市民可能对公安系统的职务分工不太清楚,所以马局长就做了一个推测是不是王萍给搞错了,但是对于马局长的这个假设王萍给予了斩钉截铁的否认。

对于李欧的职务王萍说自己绝对不会弄错过目不忘是这些年她在生意场上练就出来的基本特质,李欧的工作单位和职务她可是在李欧警官证上看来的,这可绝对不会错,她记得李欧的警官证上分明写着刑侦科主任科员,而且在王萍的家里还放置着李欧剩下的数套警服 、警衔甚至是手铐,而王萍的这份自信更是让马局长摸不着头脑。

为了进一步确定自己的猜测马局长马上给公安局人事科打了**,通过详细的调查确定在眉山市公安局的确没有一个叫李欧的刑警,得知此消息后王萍马上打开了李欧的**空间,在李欧的空间里满是他身穿警服的**,除此之外空间里还有不少警-察在汶川**时的**,王萍记得李欧说过那些都是他眉山市公安局的同事。

王萍说李欧当年告诉过她自己是作为眉山市公安局的主力人员带队去汶川抗震救灾的,关于王萍提出的为何所有的集体**里都没有他的身影这个问题时他的回答也很是让人信服,他说他每次他都负责拍照,他带队所以里面没他。

看到马局长在这里,他们更肯定李欧应该是假警察,或者至少不是眉山市公安局的,但王萍非常肯定李欧一定是警察,因为李欧手里还有枪。王萍说,她不仅看到了枪,还和其中一支睡了一个多月。,听王萍说到这儿马局长有些紧张了。

再加上她又反映了这个警-察还带着手-枪有子弹所以说就不得不格外的重视。对于王萍的这个说法马局长不敢大意,因为在公安局的确有民-警带枪回家的情况存在。

怎么在不打草惊蛇的情况下找到这个李欧呢?就在这会儿王萍又提供了一个新的线索,王萍说两个多月之前她和李欧发生了一次激烈争吵,随后她就再也没有见过这个李欧,据她的分析李欧可能和一个叫杨靖的女人在一起,那么这个杨靖又是谁?按照王萍的说法杨靖就是破坏她和李欧感情的第三者,原来一个月前的一天上午王萍突然接到了家住另一个县城的表嫂打来的**说在他们家小区看到李欧了。

表嫂的这通**让王萍莫名其妙,她觉得表嫂多事儿烂嚼舌头,李欧肯定是在外面办案子,但是刚挂了表嫂的**李欧的**就紧接着打了过来。李欧很聪明,李欧看到了以后

就给我打了一个**说他到彭山县办事出公差看到我表嫂了。李欧的自杀让王萍起了疑心。王萍很快找到了李欧的朋友杨靖,他是装修房子的。杨靖坚持说李欧是他的未婚夫,他们要结婚一起装修房子。

杨靖今年38岁,在当地一家国企上班,和王萍一样她也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而对于未来和她一起生活的男人她的要求也已经不再是外表条件而是要看能否稳定踏实地和她过日子,通过王萍提供的线索**秘密找到了杨靖,可是杨靖说她和李欧也是通过网络认识的她现在也找不到李欧了。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2

今天,我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起《今日说法宝贝回家》。《今日说法》这是个法制节目,它给予我许多课上学不到的法律知识。

这一次,他说的是一个叫王恩的小男孩,今年3岁。王恩一岁的时候,就被人拐卖了。当时,王恩的父亲早年去世,王恩的爷爷奶奶在他被绑架的当天凌晨去世。

家里,就剩下王恩的母亲和他的舅舅。半夜,可恶的人贩子从窗户爬进来把王恩从妈妈温暖的怀抱中偷走了,卖给一座重男轻女的村庄中一户人家……“宝贝,你回来吧!”王恩母亲心中千呼万唤,她和王恩的舅舅一直在村里找到天大亮的时候,他们唯一的路就是一同寻找王恩……

于是,他们走起法律的道路向公安局求助。最后,经过各种线索、推断和dna鉴定,王恩终于回到了母亲的怀抱。显然,王恩对他母亲很陌生。这时,王恩的母亲正急急忙忙地寻找胎记。

人贩子,你不应该放开你合法朋友的手!法律有明确的作用,它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地告诉你: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你学***?正与邪、善与恶,你都明白吗?或许,你连“法律”这个词都读不懂?

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14周岁以下的是“儿童”,拐骗是以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儿童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拐卖儿童罪使我们的儿童丧失了人身自由和尊严的权利!

你快省省你那根想拐卖儿童的脑筋吧,你快看看我国法律里的《刑法》吧!

同学们,请紧紧握住法律朋友的手,与法同行!法律,他是我们的好朋友!正是因为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得到了保障,使我们的生活井井有条,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让我们健康成长!

今晚**了“今日说法”播出的《梅园奇案》,对该播出的故事情节存在一些的困惑。简单的看出《梅园奇案》阐述的交友不慎问题,经过反复的**与回忆并揣摩犯罪人和受害者的心理,发现所存在的问题并非单纯的交友问题,还且存在人的心态及社为为人处事问题。

章晴:24岁,家庭条件一般,性格懒惰,有自尊心,喜欢抱怨,对生活挑剔。在南京工作的李大林是老乡,以前是同事,两个普通朋友。

李大林:31岁,未婚,老老实实,家庭条件差,母亲卧病在床。几次恋爱失败,导致自卑情结,所以嫉妒别人的条件,讨厌抱怨,挑剔心理。

故事内容讲了李大林邀请朋友(章晴)来无锡玩。章晴从南京到无锡时,李大林报销了章晴的车费,并按照章晴的要求找到了一家旅馆。章晴不仅不符合要求,还抱怨酒店卫生条件差,引起李大林的反感。后来,李大林邀请章晴一起去梅园玩。章晴向李大林诉说了家人安排相亲的不满,这让他想起了李大林的记忆。

曾几次相亲都失败,他降低要求,女方还是挑剔他条件不好,达不到意想中的要求,不欢而散。从此,他对女孩的挑剔非常反感,因为他内心的愤怒,让他伤害了章晴。

看完这段**,我觉得章晴终于受伤了,他们俩都有责任。首先,章晴作为李大林的普通朋友,要求李大林支付车费。宾馆费是不对的;其次章晴找李大林玩作为客人,应当尽量不要给对方添麻烦,受人邀请一起游玩本来是一件开心的事。

在与朋友交谈中了解朋友的情况,安慰和帮助朋友度过心理困难。在剧中,章晴没有做到这一点。他知道31岁的李大林未婚,在他面前抱怨自己对家人安排的相亲有多不满意,这属于不懂得交及和与人打交道。而李大林主要是心态问题,李大林在几次恋爱感情失败后,产生了消极的心态,妒忌条件比自己好的人,不管男生女生他都嫉妒她(他)们的拥有,更看不惯拥后还不在乎的做法,因之前的恋爱,他讨厌女生抱怨、挑剔。

看到章晴条件比自己好,还不知足,心生嫉妒,因章晴的抱怨感到气愤、心态扭曲,做出伤害了章晴做法。

如果我是章晴,我首先要了解我朋友的情况和心理变化。如果我做不到这一点,也不了解这个人,那么我就不会作为朋友单独见面。既然要单独见面一定是我的好朋友,作为朋友,他有困难。无论是在心理学还是在生活中,我都会给他一定的启迪,给他一些积极乐观的想法和做法。慢慢改变对事物的态度,不要拿他和周围的人比较,挖掘他身体的亮点,让他自信起来。

如果我是李大林,我首先要找出原因,找出原因并改正它,把我的思想整理好。对生活要乐观,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坏事总是十倍。当我遇到让我伤心的事情时,我可以这样想。现在只是暂时的。只要我努力,我就能成功。我想相信我的能力。

分析了解之后从中吸取的道理: 一是交友的方向和朋友的相处,人不可貌相,有些人是肉眼是分辨不出好坏来的,需要了解跟判断。交友需要谨慎,常言道: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可见朋友对我们的影响之大,所以必须了解什么是益友,什么是损友。在我认为的益友:为人正直,要坦荡、刚正不阿,有一颗善良的心,诚实守信。

二是健康的心态,心态表示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只要有良好的心态,我们才能每天保持饱满的心情。心态好,运气就好。精神打起来,好运自然来。

要做任何事,我们必须有一个积极的态度。一旦我们失去了它,我们必须学会调整我们的态度。如果我们有一个好的态度,我们会有一个方向。只要我们不迷失方向,我们就不会迷失自己。

1.今日说法观后感

3.今日说法校园平安课观后感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3

《今日说法》感后感

噢!放寒假啦!放寒假啦!

……”我像一只刚刚出笼的小鸟一样,高兴地欢呼起来,“踢”开了妈妈的唠叨声,拿起了遥控板,目不转睛地看起了电视。突然,一个响亮的名字进入了我的视线——雷锋,一提到这个名字,我就被这个频道吸引住了,我指着电视大声地对爸爸说:“他是雷锋!

……”这时候《今日说法》节目主持人讲了一个发人深省的法制故事:湖南省雷锋的故乡发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间,同村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庄边的水库抓鱼其中一位不慎滑进了深水区生命危险时,另外有一位于12岁小朋友奋不顾身用自己的全力把落入深水的小伙伴推上了岸边,而自己由于精疲力竭沉入水底,溺水身亡。奇怪的是被救的和另一位小伙伴不但不救,反而将死者的衣裤悄悄地藏了起来,然后若无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邻居家借书和看电视,企图制造不在现场的假象,使寻找死者的工作错过了机会,直到警察侦查时才说出了真象……

看到这里我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为正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值得我们学***扬,但是,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让大人来救(因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不会白白地牺牲自己。另外两个孩子应该受到批评,这样他们才能死!特别是,获救的孩子应该好好想想。如果没有人救死者,他应该感到内疚。

同时我也从这个事故中感到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间,不遵守这一点,它会毁了一个人、一个家。

面对现代社会,既有权力的膨胀和权力的缺失,也有道德的缺失和人格的异化。许多人对法律有疑问甚至困惑。《今日说法》通过对当今社会所关注的法律焦点问题深入详实的采访和细致透彻的分析,让中国百姓更了解法律,更客观的感知法律,也让法制二字更贴近每一个人的内心。

“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难矣。”对于中国法律界而言,并不缺少批判者,缺少的是建设者。作为法制节目,《今日说法》以普法为核心,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为人民群众打开学***解法律的窗口

2002年10月份,为了迎接党的十六大的召开,《今日说法》推出了三集系列节目《创举》。影片回顾了普法工作的艰辛岁月,也对当前普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这也是第一个全面反映和总结我国普法工作成果的**。

2002年12月4日是普法第二天,也是现行宪法颁布20周年。为此,《今日说法》全力打造“12·4”系列活动。活动包括“2002年度百姓关注的十**治说法评选”、10期特别节目报道、于12月4日一套播出的一台90分钟的晚会《法制的力量——2002》和十套播出的一期60分钟的专题片《追忆似水流年》。

自从“十大说法”的备选话题在网上公布以来,已有20万人次登陆投票,充分表明广大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法制社会的逐步完善。广大观众已经把《今日说法》当成推进法律进程的窗口和他们信赖的良师益友。

这个节目的内容对市民们很有用的。它从众多的案件中选某此很有意义案例,向市民介绍案件的经过,案件的侦破过程,以及案件给人们得到了怎样的启示,让人们提高警惕,并邀请法律顾问来讲解法律上的知识和案件所牵扯的法律上的那些条文.使市民们能够多了解法律知识.

其中很多离奇案件是怎样破的,从多角度对案件进行剖析。让市民知法、学法、守法,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创建学***平台。

作为一名法律系的学生,《今日说法》是我学***要对象。通过案例分析和专家点评,增强了我对法律和办案实践的认识,为我的研究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

最后,我希望《今日说法》做到独立、冷静、理性,要替法治说话,站在公平、正义的立场上,同时对未来社会法治走向具有独到的声音和影响力,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4

范文一:

中午的今日说法演的是一个16岁的高二女生被男朋友刺杀,顺道着把两个出面解救她的两高三男生一起杀了。**解释说他的女朋友想和他分手并欺骗他。看到一个男孩来帮忙,他以为自己和女朋友有染,就一起杀了他们。这兄弟有点偏激,看到个男的就以为跟自己女朋友有点什么,这种人不是心理**就是太缺乏安全感或者自卑。

这档节目帮我解释了一个问题,今天请的是中国公安大学的教授,她说:女儿如果与父亲的关系非常好,那么她的潜意识里就会把父亲作为标杆,若父亲的形象是非常正面,那在女儿心目中是将是非常高大的,那么她以后选择对象的要求就会相对比较高。。。我大概只记得这些了。

爸爸在我心中绝对是山一样的人。从小我就觉得爸爸没有什么不能做的。如果有什么问题,只要有爸爸就可以很好地解决。他很凶,其实周围的小孩子都怕他,他还以为很和蔼,凶不是表现在脸上,而是无意识的表露出一种愤怒,尤其是眼镜,从小我挺怕他的,只要他一瞪眼我就心虚,所以我讨厌他的眼睛,有条件的话我会选择不直视。但是爸爸真的很厉害,什么都会,别看他的手不漂亮,弄出来的东西一流。

他很受老人欢迎,因为他对老人很好,绝对孝顺。我的成长过程深受爸爸影响,在我的意识里,男人,就该什么都会,有担当顾家,像爸爸一样,可是现实很让人失望,貌似都不是这样的,他们不是什么都会,我见过最恐怖的是连跳闸都处理不了。可能爸爸希望我全面,什么都让我自己动手,现在我倒是很多都会,很挫败。

大概我把俺爹的什么都会潜移默化的转移给了别人,以至于衬托出别人什么都不会,所以说,我要是嫁不出去那俺爹要负很大的责任,谁叫他什么都会的,所以他要负责养我一辈子,还不准嫌弃我。

范文二: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说法》。大概的内容:一个应该判处死刑的犯人,家里积极筹款赔了受害人3万元。罪犯改判了死缓。我关心的是请的嘉宾的说法。

老百姓认为是3万=减刑,拿钱可以买命。报纸、**热议。觉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负责案件的法官、《今日说法》的嘉宾认为:可以,无可厚非。

心中颇为感慨,一吐为快。

够判死刑的罪,不会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那也是好斗和粗心,导致灾难。若犯人是故意而为。

说明犯人的心业已大大的坏了。《今日说法》的嘉宾说法:犯人的权益也是要考虑的。

确定有罪的人是要剥夺权利的。受害人的权利你又是怎么考虑的呢?

3万=减刑,法官和嘉宾予以否认。还是报纸故意热炒让他们很不自在。笔者觉得就是:

3万=减刑。交了3万,改判死缓了啊,事情就是这样做的啊,怎可抵赖。说这是拿钱买命,你们有什么好抵赖的啊。

犯人的母亲说:不该判,我是不会赔的。这不是明摆着的钱与法的交易吗?

犯人的家人都这样想了,百姓怎么不能这么想,又怎么错了呢?

法官和嘉宾认为:囚犯和受害者可以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很多的时候,犯人是强势的,比受害人强势的多。协商的结果会让受害人受到的伤害更多、更大。对立的两方面协商,一定是有利强势的。

《今日说法》的嘉宾还说:协商赔偿不可漫天要价。笔者不知道什么是漫天要价。

人家被你砍了一只手是赔5万、还是10万,还是20万?你的心大大的坏了且不谈,你就要赔上一只手一辈子能挣来的钱,还要陪上精神损失费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

要不砍你的一只手试试?法律有自己公正的处理方法。如何通过协商解决?

亲爱的法官,如果你的孩子被人截留,想让你协商解决,你只能从四个地方借5万元钱,你不追究刑事责任吗?笔者觉得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

换位思考解决问题很重要。社会上许多不公平的管理者是有责任的。那些向孩子们举起剑的人,你错了。看**风琴幼儿园的孩子们,多可爱啊!!

民事可以协商。刑事怎可协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否则,公平何在、正义何在。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惩罚为戒除啊,是不要考虑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动伤害他人的,要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

让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么何来惩戒啊。作奸犯科者轻松过关,无关痛痒,还会来犯的,***常未可知哦。

凡是故意而为着,期待: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期待,期待。

范文三:

今天,在网上看了往日的《今日说法》,一个话题深深的吸引了儿童的父母不知道孩子的要求,更不懂得孩子的自尊心。这些家长没有想到,这只能是对孩子未来失去信心,导致他们离家出走,加深对父母的仇恨。

虽然我们很小,但我们也知道人们应该互相尊重。如果家长树立了正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合格么?》

一个叫小兵的17岁男孩因为考试成绩低,害怕被父母打,多次离家出走。每次,警察都把他送回家。他告诉记者:一拿到考试成绩,我就想到回家会挨打,所以每次都会偷偷离开。

浙江侦破了一组犯罪团伙,大的16岁,小的12岁,他们都是学***差,怕挨父母毒打,就离家出走或有的父母离婚没人管他们,他们各自就走向犯罪的道路,两年内作案100多起。当他们戴上闪亮的手铐时,每个人都流下了后悔的眼泪。

其实,我们也有自尊,需要别人的尊重。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5

今天央视的《今日说法》节目,真是触目惊心。安徽到福建做小买卖卖菜,一家人,因为父亲腿烧伤,让儿子和女儿凌晨2点一起卖菜,凌晨5点左右,姐夫和姐夫在家附近发生车祸。现场蔬菜洒落一地,鲜血流了一滩。

陈的三轮车正在卖菜,转弯时与一辆面包车相撞。他姐姐死了,弟弟死了。客货车上三人用衣服蒙住头逃逸。更令人伤心的事,事故中的姐姐已经准备结婚,还未来的及穿起新婚的嫁衣,就这样撒手人寰。

事故中万幸的是弟弟在医院抢救过来。可怜的陈家建了一个临时木板棚子,连像样的家具都没有。为了养家糊口,我妹妹15岁就辍学了,帮父母卖菜。

福建省石狮市公安交警非常富责。根据客货车上的东西,他们判断是从工地来的。他们走访附近群众、市公现场,查看监控录像,查看车辆登记等。经过大量的工作,效果不尽如人意,车辆甲板上,且属于被盗车辆。当线索中断时,交警并没有放弃,而是转向新的思路,查看维修记录,找到维修店。

很快,有了结果。根据维修人员的记忆,他们找到了用这套牌子开事故车的人,这也是巧合。正当民警查看修车人**记录时候,认识肇事者的朋友**不停闪烁,交警打开一看,竟有一张和肇事者的合影,顺藤摸瓜,找到了肇事司机。

案件侦破后,交警赶往肇事者在安徽的家中。他不在家。交警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父母。六个月后,肇事者自首。赔偿死者14万元,并处入狱1年9月。

监狱里当肇事者得知撞死的认识他们同县城的老乡时,忍不住地说:我只能说抱歉,那天喝酒到凌晨零点,客户说要我出一天车,我很困,但不想失去这个客户,就答应了,因为太困了,开着开着就睡着了,当我睁眼看见农用三轮车时候,连忙踩刹车,可是刹车失灵,听见撞击声音很大,我感觉出人命了,想到自己一个月3000元收入,害怕坐牢,就连忙逃走了。

交警说没有监控录像。从现场看,农用三轮车更负责任。但是,当交通事故逃逸时,此时应承担主要责任。

陈的父亲说,要知道这一点,我不会让孩子下车的。肇事者说,我很抱歉。这些,那里换的回来一条鲜活的生命啊!何况,是这样一个父母的“小棉袄”,早早辍学在家帮父母理家的懂事农村女孩。

今天,我很难过,特别沉重,不仅因为电视转播。

最新,我看了《今日说法》的“谁把父亲逼上法庭”。在片中,我明白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知识。

从这个中国人很重视亲情有一句老话叫“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如果因为家庭的纠纷把官司打到了法庭上,那一定是这个纠纷已经激化到无法调解的程度了。11月24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家庭纠纷案。朱的四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在案发前就已经吵架了。 这是朱家的4个女儿大女儿,今年61岁,这是二女儿、三女儿、四女儿,她们都已经是年过半百了,这是51岁的大儿子,年纪最小的儿子也已经47岁了,他们争论的是谁最孝顺谁对父母赡养义务尽得多,可是把他们推到法庭的正是他们已经83岁的老父亲,那么老人把6个亲生子女告上法庭诉求会是什么呢?

老人的诉讼要求,他的大女儿,也就是已经嫁到山东的女儿,每月要承担400元的赡养费,其他孩子要承担200元的赡养费,北京的5个孩子每周要去看望一次。

故事中,我看到了当今社会中道德的缺失。父母无怨无悔地抚养孩子,但孩子没有给父母因为回报。中国自古就有孝的传统,“孝”发源于中国,从中国传入世界各地,受到世界人的热烈欢迎。

在中国也受到人们的欢迎,可是中国人却没有把孝的传统落到实处,这就意味着当该中国中人们道德的倒退,对本国文化的轻视。在中国社会中,还有某些人认为孝只意味着要给父母金钱,而不需要给父母精神上的慰藉,而年老的父母不仅需要金钱作为物质生活的保障,更需要子女的探望给他们的精神慰藉,所以这位老人才会提出让五个儿女每周探望一次的要求。孝不会表现在惊天动地的大事上,只能表现在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小事上。

如今,法治社会已经进入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可是我国的现代法治社会于西方比较起来发展晚,在今天的法治社会中,法庭上经常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现象,社会中“黑作坊”层出不穷,无数受害者无处索赔,这再次证明了中国法律仍未健全,为了国家、个人的利益,我希望人们共同努力,敢于与违法犯罪者作斗争,敢于向**提意见,共同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制社会。

我在网上看到了一期“今日说法”的**,让我有了很多想法。

这则今日说法讲的是去年那个暑假的一件事:有几个孩子在暑假里去小河边游泳,有一个孩子在水中快不行了,这一群孩子中却有一个孩子主动跳下河去救他,将这个孩子救下后,自己却因精疲力竭而溺死在水中了。但谁知道呢,被救的孩子不仅不叫大人来救他的恩人,还看着恩人死在水里,把死人的衣服拿走,死后藏起来,这样他就没事了,制造了不在的假象。

看了**之后,我非常生气。这个获救的孩子怎么会这么无情,眼睁睁看着施主活活淹死在水里。想想看。如果他不救你,不是你死的吗?即使施主淹死了,他也应该告诉死者的家人。没有人会责怪你。

这样不声不响得藏起死者的衣物掩饰他的死掩饰得住吗?迟早会露馅。这样,我不仅对不起救你的人,也对不起他的家人!

要知道,自己的孩子丢了比知道他死了还要着急、难过。这样做事没有良心的啊!

今后我可不能做这样的事啊,别人救了你,应该知恩图报,而不是恩将仇报不能做那种没有良心的人!

一阵刺耳的铃声打破了云南省公安厅的沉默。一个惊慌失措的声音说有一对夫妇在家里静静地死去。

**发现这对夫妇死于**,一宗盗窃案。现场虽说血迹斑斑,还很凌乱,但却从中找不到犯罪嫌疑人留下的任何蛛丝马迹,只有一辆被偷走的车,遗憾的是,也没留下印记。

八天就这样过去了,但是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但另一个有关生死的事件正在不远处悄然上演。

这起事件发生在一家名为东红酒店的酒店。死者是业主妻子的儿媳和孙女佳佳。

这天,店主的母亲刘小凤出门了,家里只有儿媳和孙女。回来后发现两个在这住着的客从自己家惊慌地走出来,上了三楼。她发现家里一团糟,儿媳和孙女都死了。

**赶到后,又发现一起与生死有关的案件。

最后,我在网吧里发现了一张**卡,是一名嫌疑人的。又几经周折找到了他的同伙,他们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谁也不会想到在几天之内杀了7条人命的竟是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而抢了几千块钱的目的就是为了痴迷的网吧生活。他们小时候不爱学习,不写作业,贪玩游戏。而杀人对他们来说就像在玩游戏。

直到下了判决知道生命的可贵以及父母的打骂是为了自己好。他们说:“叔叔我是不是在做梦?”“叔叔我怕死。”

可是已经晚了,这个世界是没有卖后悔药的。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6

看了《今日说法》第2014.11.02期”没拿走的十二块钱”,讲述了湖南长沙的一个山村,一个人在野外发现了一具腐烂的尸体,**开始介入,根据死者身上的十二块钱和腰带上的铁丝,还有死者侄女提供的一些线索开始逐步排查,

死者刘玉娥被发现身上有一些垃圾。附近只找到12元钱和一根电线。死者侄女说她姑姑会把自己的积蓄都随身携带,用自己缝的布袋装上,穿上铁丝绑在腰带上,结果尸体上缺只发现十二块钱,**初步判定,这是一个抢劫杀人案,

村民们都知道死者有带钱的习惯,这可能是认识死者的人**以抢劫为目的。警察走访了整个村子,最终将目标锁定在村里的一个年轻人身上,这个人初中毕业,在外面打工几年认识了不少不三不四的人,经常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三十多岁也没用固定工作,花钱都是问家里要,并且经常出入附近的麻将馆,一天他躺在床上想怎么搞一点钱,于是想到了死者刘玉娥,他趁刘玉娥回到家后,杀害了受害人,抢走了布袋并且把她尸体抛进化粪池,然后去了当地的县城买了手机等,等警察逮捕的时候,嫌疑人已经把抢劫得到的钱挥霍殆尽。

这个案子已经结束了。警长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银行或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主持人评论道“敬业和友善应该是做人的基本原则,而犯罪嫌疑人的问题,恰恰出现在他的好逸恶劳上。刘玉娥已经60多岁了。她仍然可以用自己的双手支撑自己。年轻人为什么这么懒?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7

导读:《今日说法》诞生于1999年1月2日,是中国**电视台(cctv)第一档全日播法制栏目,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品牌栏目。栏目秉持“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的理念,以“重在普法,监督执法,促进立法、服务百姓”为宗旨,全力打造“中国人的法律午餐”。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说法》。大概的内容:一个应该判处死刑的犯人,家里积极筹款赔了受害人3万元。罪犯改判了死缓。我关心的是请的嘉宾的说法。

老百姓以为是三万=减刑,拿钱就能买命。报纸、**热议。觉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负责案件的法官 、 《今日说法》的嘉宾认为:可以 ,无可厚非。

心中颇为感慨,一吐为快。

够判死刑的罪,不会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强好胜、不知小心,酿成大祸。若犯人是故意而为 。

说明犯人的心业已大大的坏了。《今日说法》的嘉宾说法:犯人的权益也是要考虑的。

确定有罪的人是要剥夺权利的。受害人的权利你又是怎么考虑的呢?

3万=减刑,法官和嘉宾予以否认。还是报纸故意热炒让他们很不自在。笔者觉得就是:

3万=减刑。交了3万,改判死缓了啊,事情就是这样做的啊,怎可抵赖。说这是拿钱买命,你们有什么好抵赖的啊。

犯人的母亲说:不该判,我是不会赔的。这不是明摆着的钱与法的交易吗?

犯人的家人都这样想了,百姓怎么不能这么想,又怎么错了呢?

法官和嘉宾认为:囚犯和受害者可以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很多的时候,犯人是强势的,比受害人强势的多。协商的结果会让受害人受到的伤害更多、更大。 对立的两方面协商,一定是有利强势的。

《今日说法》的嘉宾还说:协商赔偿不可漫天要价。笔者不知道什么是漫天要价。

人家被你砍了一只手是赔5万 、还是10万,还是20万?你的心大大的坏了且不谈,你就要赔上一只手一辈子能挣来的钱,还要陪上精神损失费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

你为什么不砍掉你的手?法律有自己公正的处理方法。如何通过协商解决?

亲爱的法官,如果你的孩子被人截留,想让你协商解决,你只能从四个地方借5万元钱,你不追究刑事责任吗?我认为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换位思考解决问题很重要。社会上许多不公平的管理者是有责任的。向孩子们举起剑的人是错误的。看看**机关幼儿园的孩子们。他们多可爱啊!!

民事可以协商。刑事怎可协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否则,公平何在、正义何在。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惩罚为戒除啊,是不要考虑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动伤害他人的,要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

让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么何来惩戒啊。作奸犯科者轻松过关,无关痛痒,还会来犯的,***常未可知哦。

凡是故意而为着,期待: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期待,期待。

欲刹住卖官腐-败歪风,笔者倒有一个馊主意:与其让**卖官而中饱私囊,倒不如将卖官合法化,公开化,把卖官收入上缴国库或各级财政,然后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造福社会和人民。当然,这只是玩笑。

社会主义的中国岂能如此乱搞?

最后,让我们重温马克思的经典论述:“如果有50%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任意横行甚至无视绞首的危险。”卖官是无本生意,其利润何止300%?

卖官者岂能不疯狂?

社会就像一个大家庭,每个人都相互联系,既和谐又温馨。

故事发生在新疆,一个在新疆学习的中国女孩。在这个女生放学回家路上,一个陌生男子持刀抢劫这位女生,还意图**。这时,维吾尔族三兄弟路过,声称要营救这个女孩。

这时,劫匪用刀划来划去,想把他们吓走。这时,维吾尔三兄弟中的老三把这位女留学生推到身后,喊道:“她是我妹妹,不可以伤害她!

”此时在场的两兄弟甚至劫匪都呆住了,劫匪用刀对住老三,说道:“维族人怎么可能有汉族妹妹呢?”说完,一刀刺向老三。

此时,老三倒下了,劫匪以为杀了人,便逃之夭夭了。维族其中两兄弟见其景,把劫匪逮住后,送到警局。

中国女学生得救了,但三个勇敢的维吾尔人的三哥却躺在血泊中

维吾尔族三兄弟中的老三为了救人,声称是那为女留学生的哥哥,咋听下去,是多么荒谬啊!一个维吾尔人怎么会有汉族妹妹呢?世间自有真情在,世间总有见义勇为的人,而这些人帮的却都是素不相识,社会大家庭就是这样温馨,和-谐。

五十六个民族分布在全国各地,可一颗中国的赤子之心却似乎都联系在一起,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竟可以用自己的生命来解救一个陌生人。正所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啊!”

从表面上看,这个故事似乎是一个正义行为的事件,但如果你深入思考,它是国家之间的心连心,世界的真情,和国家孩子的心!

晓楠是个活泼的15岁女孩,自尊心很强。三年级下半年级的一天,她和妈妈去超市购物。妈妈被超市员工怀疑偷了超市的东西,他们一起来到超市对面的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妈妈被一个女警官和超市员工搜身。当妈妈出来的时候,她发现她的女儿也被一个超市员工搜身了。

专家表示,只有司法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侦察人员才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搜查。其他任何人都无权。超市员工的这种做法是极为错误的。

这个世界上,有的东西实在是太没道德了,才残酷,太残忍了。像往常一样,我中午坐在电视机前看我最喜欢的今天的演讲专栏。今天的节目真的让我觉得,也充满了愤怒和怨恨!

我恨不得一口吃了节目中所谓的“网戒营”,我恨不得一叮唾沫淹死那个“网戒营”的营造人。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一对从远在桂林的做生意的夫妇,没时间管自己的孩子,孩子就这样迷上了网瘾。网瘾给自己孩子带来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让孩子整日沉迷于网络,学***更是如高山跌入低谷,一落深渊。

于是,束手无策的父母看见电视里的广告,说能戒除网瘾,就像见到金子似的,赶忙把自己即将上高中的孩子送到“网戒营”,学费更是贵得吓人,一个月7000。只要能帮助孩子,父母什么都愿意。但他们从没想过孩子在被送到医院的第二天就死了。

这让那对夫妇怎么也没想到。因为自己的儿子下学期就要上高中了,身体也强壮,怎么可能一下就死了呢?“网戒营”开始还为自己开脱责任,最后,经过调查与取证,真相终于浮出水面,在铁证如山山下,“网戒营”不得不承认教官殴打孩子导致死亡,至于是间接致死还是直接致死,还有待进一步调查,目前这家“网戒营”已被查封。

这件事一爆发后,引起了连锁反应,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有许多家类似的“网戒营”不仅没有营业执照,而且设施简陋,根本达不到卫生标准;还有的“网戒营”虽有执照和登记本,可执照上并没有允许可以经营网瘾戒除。但那负责人还振振有辞地说:

法律上没有出台明确的规定。而且大部分“网戒营”都是以“军事训练”来戒除孩子的网瘾,按规定“军事训练”,必须要有有关部门进行监督,而他们却没有,我实在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对送进来的孩子做安全保障的。比起德国的一家“网戒营”来说,我想我们国家所谓的“网戒营”实在是无地自容,我真不知道那些经营“网戒营”的老板,他们的脸皮是不是用钢铁铺起来的,无日不再赚黑心钱。

德国的“网戒营”是用艺术、体育、让孩子置身大自然的方法来帮助孩子解除网瘾的,是对孩子们的心灵有益无害的,而我们的呢?再和他们的对照起来,我们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希望,通过此事,能让大家的心中都埋下道德的种子,也希望国家也能举办一所“网戒营”,来真正帮助那些需要我们帮助的人。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8

少女为什么跳河

生命,是一切的基础。没有生命,就意味着失去了一切。然而,不珍爱生命的现象却时有发生。

徐安琪是一名高三学生,18岁,成绩在班里中上等。她曾屡次在服装店偷衣服,她最后一次在格仔店偷过后,店主晓青在网上发起“人肉搜索”。然后,安琪被迫到服装店道歉、还钱。

她对家长、同学隐瞒真相,最后,她跳河自杀。

关于自杀的原因,众说纷纭。也许是临近高考的心理压力,也许是在同学和家长的疑惑下觉得无脸见人,也许是“人肉搜索”后社会人士的评论更使她羞于见人。

值得注意的是,非**同意的“人肉搜索”是侵权行为,它使人们的姓名、照片、电话、住址等几乎一切信息暴露无疑。

无论如何,最后的结局是可悲的。由于心理承受能力差,对生活漠不关心,她给亲人留下了无尽的悲痛。珍惜生命,不仅是不计后果地生活,更是为了做一些有益于他人和社会的事情,体现出自己生命的价值。

宝贝回家

今天,我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观看起《今日说法——宝贝回家》。《今日说法》这是个法制节目,它给予我许多课上学不到的法律知识。

这次,他在讲述的是一个叫王恩的小男孩,今年3岁。王恩一岁的时候,就被人拐卖了。当时,王恩的父亲早年去世,王恩的爷爷奶奶在他被绑架的当天凌晨去世。

家里,就剩下王恩的母亲和他的舅舅。半夜,可恶的人贩子从窗户爬进来把王恩从妈妈温暖的怀抱中偷走了,卖给一座重男轻女的村庄中一户人家……“宝贝,你回来吧!”王恩母亲心中千呼万唤,她和王恩的舅舅一直在村里找到天大亮的时候,他们唯一的路就是一同寻找王恩……

于是,他们走起法律的道路——向公安局求助。最后,经过各种线索、推断和dna鉴定,王恩终于回到了母亲的怀抱。显然,王恩对他母亲很陌生。这时,王恩的母亲正急急忙忙地寻找胎记。

人贩子,你不应该放开你合法朋友的手!法律有着明确的作用,它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地告诉你: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

你学习了吗?正与邪、善与恶,你都明白吗?或许,你连“法律”这个词都读不懂?

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14周岁以下的是“儿童”,拐骗是以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儿童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拐卖儿童罪使我们的儿童丧失了人身自由和尊严的权利!

你快省省你那根想拐卖儿童的脑筋吧,你快看看我国法律里的《刑法》吧!

同学们,请紧紧握住法律朋友的手,与法律同行!法律,他是我们的好朋友!正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才有了保障,我们的生活才井然有序。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让我们健康成长!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9

今天中午12点38分我打开**一台,正好是《今日说法》节目,我和妈妈经常看的。

这一期内容说的是,一位女诈骗犯诈骗了13辆大卡车,之后就潜逃了11年之久。为了逃避**的追捕,她改名,办了一张假身份证,最后被**抓获。她被抓后,我对她说的一句话印象最深。

她说:“我东躲**了11年,却从来没有睡过一次安稳的觉。现在被抓反而踏实了。

”看了这期《今日说法》我明白了两个道理。第一:人一定不能做坏事,因为做贼会心虚;第二:

做了坏事以后,不管你有多狡猾,手段有多高明,也一定会被抓住。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今天,我**了《今日说法》“爸爸请不要打我”。“虎毒不食子”主持人用这句俗语引出了今天的事件,故事的播出让人触目惊心,无法理解。在志愿者的帮助下,项目组来到宁波的一个小村庄。

透过一户人家的窗户,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身上沾满了血迹。小男孩的脸上有明显的伤疤。他的脚和鞋的血粘在一起,使人的心发抖。而孩子的父亲蹲在院子里,对于记者的疑问,他毫不掩饰自己的行为,并说:“我控制不住,有气就会打他们。

”**随后介入,一群好心人为孩子穿上衣服,斥责着父亲的行为,而他却不以为然,无法想象,这位父亲对自己的孩子竟是如此残忍。父亲对钢铁的仇恨是可以理解的,但他教育孩子的方式只会让他们远离他。希望各位家长改变教育孩子的不当方式,让孩子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说法》。大概的内容:一个应该判处死刑的犯人,家里积极筹款赔了受害人3万元。罪犯改判了死缓。我关心的是请的嘉宾的说法。

老百姓以为是三万=减刑,拿钱就能买命。报纸、**热议。觉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负责案件的法官 、 《今日说法》的嘉宾认为:可以 ,无可厚非。

心中颇为感慨,一吐为快。

够判死刑的罪,不会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强好胜、不知小心,酿成大祸。若犯人是故意而为 。

说明犯人的心业已大大的坏了。《今日说法》的嘉宾说法:犯人的权益也是要考虑的。

确定有罪的人是要剥夺权利的。受害人的权利你又是怎么考虑的呢?

3万=减刑,法官和嘉宾予以否认。还是报纸故意热炒让他们很不自在。笔者觉得就是:

3万=减刑。交了3万,改判死缓了啊,事情就是这样做的啊,怎可抵赖。说这是拿钱买命,你们有什么好抵赖的啊。

犯人的母亲说:不该判,我是不会赔的。这不是明摆着的钱与法的交易吗?

犯人的家人都这样想了,百姓怎么不能这么想,又怎么错了呢?

法官和嘉宾认为:囚犯和受害者可以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很多的时候,犯人是强势的,比受害人强势的多。协商的结果会让受害人受到的伤害更多、更大。 对立的两方面协商,一定是有利强势的。

《今日说法》的嘉宾还说:协商赔偿不可漫天要价。笔者不知道什么是漫天要价。

人家被你砍了一只手是赔5万 、还是10万,还是20万?你的心大大的坏了且不谈,你就要赔上一只手一辈子能挣来的钱,还要陪上精神损失费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

你为什么不砍掉你的手?法律有自己公正的处理方法。如何通过协商解决?

亲爱的法官,如果你的孩子被人截留,想让你协商解决,你只能从四个地方借5万元钱,你不追究刑事责任吗?我认为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换位思考解决问题很重要。社会上许多不公平的管理者是有责任的。向孩子们举起剑的人是错误的。看看**机关幼儿园的孩子们。他们多可爱啊!!

民事可以协商。刑事怎可协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否则,公平何在、正义何在。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惩罚为戒除啊,是不要考虑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动伤害他人的,要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

让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么何来惩戒啊。作奸犯科者轻松过关,无关痛痒,还会来犯的,***常未可知哦。

凡是故意而为着,期待: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期待,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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