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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条令心得体会(汇集十五篇)

学条令心得体会(汇集十五篇)

条令心得体会。

学条令心得体会 篇1

2021年10月28日公安部公布了新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根据分局党委统一安排,我支部书记带领全体民辅警认真开展了集中学习《内务条令》,条令事无巨细地规定了公安机关内部事务规范,为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供了依据。通过学习我更为全面地认识了解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的行为规范,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条令、时刻以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本人近期自学,现浅谈一下学习心得体会:从条令宏观角度来看,新条令从以前的14章变为了17章,条款从以前的68条增加至232条。新增了“警察礼节”这一章,并将“办公秩序与内务设置”该章节拆分为“内务秩序”和“办公秩序”,“安全防卫与卫生”拆分为“安全防范”和“健康保护”。尤其是在新增的第一章第四条,这是条令中首次明确了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使命任务,这让我更为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基层民警肩负的新时代使命任务,今后在工作中必须时刻用“八个必须”的要求来规范自己,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切实保障人民安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作为派出所的一名基层民警,我深刻认识到应从自身做起,把条令的落实应用到工作和日常生活当中。把此次条令条例学习成果运用到自己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带头学习条令条例,并严格按照制度狠抓落实,严格要求,加强日常养成,知行合一,点滴入手,常抓不懈,贯彻到一切工作日常生活之中。加强对条令条例学习认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八扬八治”要求,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做到爱国爱党爱民,锤炼品德,勇于创新,实学实干,在新的一年里为辖区平安和谐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学条令心得体会 篇2

内务建设是公安机关进行各项建设的基础,是巩固和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学习贯彻好新修订的《内务条令》,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长期重要任务,对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树立良好队伍形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以学明志,筑牢矢志不渝的忠诚信仰。《条令》的第一章总则中指出,公安机关内务建设必须坚持政治建警。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讲政治是第一要求,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坚持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读原文、悟原理,深刻领悟《条令》精神内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心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毫不动摇地政治信仰,永葆忠诚本色。

以学赋能,强化奋勇直前的担当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敢于担当作为,这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条令》要求,严格规范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铸牢忠诚警魂、培育优良警风、严明纪律规矩、提高职业素养、树立良好形象。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用细致精致极致的作风,进一步强化“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勇担当”的担当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要敢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在困难面前勇担当、善作为,在关键时刻和危急关头顶得上去、经得住考验,充分展现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形象。

以学强基,厚植一心为民的宗旨情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条令》要求,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认真践行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做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不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提升政治站位、提高工作能力,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以学笃行,提升慎言慎行的规矩意识。《条令》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都做了具体明确的要求。要牢固树立党规党纪不可逾越的红线意识,坚持用党规党纪来规范履职、干事、做人各个环节,从小事小节上加强约束,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政治自宽和思想警醒。从警容风纪、日常制度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把秩序规范落实到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

学思悟践、知行合一。要牢牢把握《条令》“筑警魂、明警纪、育警风、强素质、树形象”的总要求,以更加昂扬向上的拼搏精神砥砺奋进,谋在新处、干在实处,“干就赣好”,为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条令心得体会 篇3

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和总队从严治警加强部队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支队开展了“条令条例教育”活动,经过一个月对部队条令条例和各项管理规定的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条令条令教育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学习条令条例教育”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没有违反条令条例,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学习条令条例”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反映出我对“条令条例”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2、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在本职岗位上一直努力工作,但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领导安排做什么就做什么,没有很好地为领导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特别是刚到中队,认为自己工作基础差,业务知识弱,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还没有大的起色。

3、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条令条例教育个人剖析材料。

学习条例条例教育个人剖析材料文章,及时学习领会条令条例的制度,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业务水平;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一定要提高对条令条例学习防人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努力做到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

学条令心得体会 篇4

条例是部队建设的法规,管理工作的依据,官兵行为的准则,现对照工作实际,将学习条令条例体会总结如下:

一是抓好经常性教育,强化官兵条令条例意识。做好部队管理工作,必须使条令条例学习经常化,把条令条例学习教育作为年度工作主要内容安排部署,结合部队实际集中时间开展条令条例学习教育专题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各项活动开展都要进行以共同条令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训练,严格按规定落实每月条令条例教育和条令条例学习日活动,认真做好经常性的条令条例教育,保证广大官兵熟悉条令条例内容,做到本职的熟记、共同的清楚、相关的了解,从而强化条令条例观念,牢记行为规范,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二是严格狠抓部队管理,提高部队正规化管理水平。把贯彻落实共同条令作为部队管理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抓好落实。部队一切活动要按条令要求去运转,标准不能降低,保证坚决落实。特别是对请假销假、查铺查哨、安全检查、点名等各项经常性制度,要经常抓、反复抓,确保真正落到实处。对违反条令规定和在条令规定以外设置的各种“土政策”“土规定”要坚决取缔,维护正规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提高部队正规化水平。

三是抓养成,在点滴细微之处下功夫。要坚持从一日生活和日常制度抓起,对起床、早操、开饭、点名等每一个环节,都要按规定的内容程序进行,不得漏项目,不图形式,不走过场。要按照条令条例要求进行严格训练,规范官兵言行举止,不能因为事小而忽略,不能因为事简而麻痹。无论什么时机、什么场合、什么情况下,都要按照条令条例要求严格管理,不能随意降低标准,切实做到干部战士一个样,操场上下一个样,营区内外一个样,检查不检查一个样,集体活动与单个活动一个样。任务繁重、部队疲劳、人员分散不能忽视养成;干部调整、老兵复退、放假休息不能中断养成;完成重大任务后,接受检查考核后,取得突出成绩时,受到上级表扬时,不能放松养成。对部队养成情况,值班人员要加强纠察检查,特别是节假日、双休日要重点检查纠察。

四是抓惩处,严格维护条令条例的权威。要深入进行以纪律建设为核心的教育,不断强化官兵纪律观念,增强官兵自管自控能力。贯彻教育从先、管理从严、处理从重的思想,力戒“处分跟着问题走,问题跟着处分出”的现象。要坚持赏罚严明,对模范遵守纪律的要大力表彰,对违反条令条例打骂体罚战士、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严重违反部队纪律的`行为,按照条令规定严肃查处,要进行大胆管理,以强化警示作用和教育效果。

五是抓倾向,及时治理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依据条令条例加强部队管理,要纠正时紧时松的问题。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学习不连续、不持久,是部队管理工作的大忌,要坚决克服工作随意性大,预见性差,不出问题不抓,上级不讲不抓,琐碎小事不抓的现象,把工作重点放在打基础。

学条令心得体会 篇5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是为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条令,于2021年10月28日起施行。如何遵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我认为就要从以下几点做起:一是依据条令,老老实实抓落实。条令既是多年警察队伍经验的结晶,也是新时期警察的法规,从哪个角度讲,都要老老实实去抓,不折不扣去落实,在这方面没必要出新招、搞花拳秀腿。条令解决的是什么?解决的是一种养成、一种习惯、一种作风、是一种战斗力!所以通过抓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落实,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在落实这些秩序的过程中,培养起人民警察良好的警容风纪和严明的组织纪律观念、以及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这样,警察部队才会真正像一支部队。二是重在平时,持之以恒抓点滴。内务建设是公安机关进行各项建设的基础,是巩固和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抓警察的内务建设,不能仅仅停留在抓一阵子上,更不能只动嘴不动手。它是时间的修炼,是警察之行为方方面面的修炼,因此,要时时刻刻落实到每一个警察的行为举止上,落实到警察队伍的每一天的工作中、落实到每一个警察的24小时生活中,切忌时紧时松,时热时冷。老子曾说过:天下的大事要从细微的部分开始,天下的难事要从简易地方做起。警察的内务建设是带好队伍的大事,要做好这个大事,必须从警察的工作、学习、生活这些细微的事上抓起,通过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使警察在潜移默化中形成良好的警姿,过硬作风,只有每一名警察都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人民的嘱托和希望,才会在思想上解决作风不严谨的问题。铁的纪律是保障警察队伍强有力战斗力的坚强后盾。只有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才会培养出一个人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纪律意识。

学条令心得体会 篇6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建设长期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全面从严治党客观要求的高度提炼,也是保证我党队伍纯洁、长期执政的纪律法宝。两项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为党员干部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近期以来,我认真学习了《准则》和《条例》,有以下几点学习体会和认识。

学习《准则》和《条例》必须内化于心

学习《准则》和《条例》要熟知要义,真学真懂,内化于心。首先要带着要求学。我们必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在具体学习过程中,必须与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要领会其中深意,真正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其次要带着自觉学。《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不同于一般性的学习,必须从从政立德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坚持正本清源、吐故纳新,在学习中不断强化认识,在学习中不断加深理解,在学习中不断提升境界,做到认识更深刻、行动更扎实,真正让纪律释放出沉潜的力量,真正把党规党纪的精神内涵内化为自己的人生价值追求,在思想深处树立起自觉意识,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再次要带着问题学。《准则》坚持正面倡导,《条例》开列“负面清单”, 既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又划出了一目了然、明白清晰的行为底线,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在学习过程中,既要向高标准看齐,又要对照底线要求,不断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自觉查找不足,逐项逐条进行“对标”,深挖根源,立说立行,切实整改。

学习《准则》和《条例》必须外化于行

学习《准则》和《条例》要落实行动,外化于形,成为准则。首先要凡事思规矩。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的生命线,也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党的纪律和规矩不彰,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凡事守纪律、讲规矩,牢记“党纪不可违,违纪必被究”,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事事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始终把自己的一言一行都限定在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范围内,不能有任何逾越,真正做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其次要干事用规矩。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或多或少掌握一定的公权力、支配着一些公共资源,许多行为一旦作出,就可能会对个人、对组织、对社会产生多重的影响。因此,一定要明白“权力出笼子,人就可能进笼子”的道理,时刻用党规党纪的尺子去衡量自己的行为,坚持权为民所用,严格按照规则、制度行使权力,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的监督,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阳光用权。再次要时时有规矩。《准则》和《条例》强调自律,重在行动,贵在坚持。严以律己不是一朝一夕、一时一刻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而是党员领导干部一辈子的永恒修炼,要“吾日三省吾身”,时刻反躬自省,不可有一时懈怠和疏忽。

学习《准则》和《条例》必须率先垂范

学习《准则》和《条例》要正己正人,以上率下,率先垂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仅个人要守纪律、讲规矩,更要带头学习纪律,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遵纪学纪守纪用纪的模范。作为市政协的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觉得,首先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执行《准则》和《条例》,统筹安排、认真组织,扎实搞好整个政协党组的学习,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为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个人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既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又坚持对党员干部严管厚爱,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以纪律为准绳,用纪律管理干部、监督干部、约束干部,切实把《准则》和《条例》落到实处、发挥作用,全面提高政协机关的工作水平,树立良好形象。

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 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各级纪检机关进一步深化“三转”、转变执纪思路和执纪方式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学习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具体过程中,我们必须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回归党章的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围绕“一条主线”去把握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围绕把纪律挺在前面的目标,以党章为遵循,坚持纪法分开,既赓续“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制度治党”的规矩,他律与自律互补、守底线与高标准兼顾、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结合,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纪检机关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依据党章履行职责,既强调从“全面”出发,用纪律约束管住大多数,又坚持从“从严”着眼,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一寸不让。必须牢固树立纪律思维,紧紧抓住纪律建设不放,坚持以纪律为尺子,从纪律的维度思考问题,用纪律的手段处理问题,用纪律的方式开展工作,切实把“六大纪律”落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

压实“两个责任”去贯彻

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只有党委把主体责任担起来,才能最大程度调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齐心协力把《准则》《条例》学习好、贯彻好。作为纪检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要认真落实《丽水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十项制度》,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层层传递压力,重点要加强对二级单位、基层单位的常态化督导,防止责任虚化空转。同时,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内容,尤其要把贯彻执行《准则》、《条例》情况作为“一案双查”、追责问责的重要内容。对不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不贯彻执行或贯彻执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影响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确保两项法规贯彻执行,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推进“三转深化”去落实

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也是对纪检机关“三转”的又一次深化,要求纪检机关职能定位进一步回归党章“原教旨”,工作重心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向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工作目标进一步体现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深化“三转”必须冲着纪律去,执纪理念上要从“以法律为底线”回归到“以纪律为尺子”,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工作重心上要从“查办大案要案”转移到“强化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重要节点,扭住“四风”不放,一寸不让;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监督重点上要从单个“树木”拓展到整个“森林”,从盯少数到盯多数。自身建设上要坚持正人必先正己,作遵守《准则》和《条例》的表率。

综合“四种形态”去运用

坚持以《准则》和《条例》为尺子,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症施药,精准发力。“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调的是“防致病”理念,要重点通过完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约谈提醒制度这两项制度,形成常“扯袖子”、多“咬耳朵”的工作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强调的是“正歪树”理念,要对照新修订的《条例》,加大对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更多地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来处理。“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强调的是“治病树”理念,要对那些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通过采取党纪政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等方式,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形成带电的“缓冲区”,以达到当头棒喝、用猛药、治病救人的目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强调的是“拔烂树”理念,要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从建立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办案工作平台入手,不断完善反腐败组织协调机制,最大程度形成纪律审查的工作合力。

切实把《准则》和《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要求的关键时期,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项党内法规,是党中央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也是全体党员的道德纪律要求和思想行为准则。党员能否自觉遵守《准则》和《条例》,领导干部能否担起管党治党责任,腐败蔓延势头能否得到有效遏制,关键在党员干部能不能把《准则》和《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遵守《准则》和《条例》的自觉。

增强遵守《准则》和《条例》的自觉重在学习、贵在坚持wWW.zf133.COM

学习是基础,是最基本的要求。只有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使每一条、每一款都了然于胸、烂熟于心,并内化为行动的自觉,才能用于指导工作和实践。把握《准则》和《条例》的精髓,重点要在增强党员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上下功夫,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自觉服从党的领导;时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利益,自觉践行为民宗旨;时刻以党规党纪要求党员干部担负的重任为己任,自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学习《准则》和《条例》需要学深悟透、久久为功。特别是对领导干部来说,要成为一种自觉、一种常态。《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不能等到问题成堆了、组织要求了,才想起,再去学,而是要把它作为提升思想素质、加强党性修养的必然要求和根本途径,主动自觉地学、坚持不懈地学、联系实际地学。

增强遵守《准则》和《条例》的自觉重在敬畏、贵在自律

《准则》和《条例》是我们党的行为规范,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具有约束力。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强化党规党纪意识,目的是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因而,对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党规党纪是铁的纪律,要心怀敬畏,清醒认识到什么可为和什么不可为,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要把《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面镜子,经常“照镜子、正衣冠”,用《准则》和《条例》来检查自己是否坚决彻底地贯彻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履行了党员的义务和责任,是否严格遵守了党的纪律,是否践行了党的为民宗旨。并且要把这种敬畏和遵守转化为自觉的行动,把党规党纪的精神内涵内化为自己的人生价值追求,在思想深处树立起自觉意识,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无论何时何地、做何事情,都能主动地检查自己行为与党规党纪要求相不相符、与党规党纪精神相不相悖,自觉查找不足,做严格遵守党规党纪的模范。

增强遵守《准则》和《条例》的自觉重在惩戒、贵在示范

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的规矩,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这就要求我们党的各级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认真解决“有纪不依、执纪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要用最严谨的党规、最严格的党纪、最严肃的问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要加强党纪监督的严肃性、强制性和平等性,真正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要保持惩戒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放松,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让不收敛、不收手、依然故我的人付出代价。学习《准则》和《条例》,是一项基础工作,也是一项带动工程,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学习、自觉践行、严格遵守,充分发挥带头带领作用。

强化党规党纪意识,提升党性修养,自觉遵规守法,既是对每一个党员最起码的要求,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任务。学而思、思而践、践而悟。《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党员言行的底线和纪律的红线。作为市人大的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更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抓根本、抓关键,把学习和遵守《准则》和《条例》、严守纪律和规矩贯穿工作生活的全过程,要让守纪律、讲规矩高悬头顶、规范言行、贯穿始终。

学条令心得体会 篇7

近期,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与党内有关法规,学习了省市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学习了“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内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有如下体会:

首先,我感受到这三个学习内容对我们无论从思想、工作、生活作风上都制定了一个很好的行为规范与准则,如果我们日常能严格按照这些规定和要求来做,我们就能将工作办实,把实事做好,就能强化每个人的政治纪律、生活纪律,能有效地扎紧防腐篱笆,做到工作严谨,生活廉洁。

第二,我认为要执行好这三个内容一是思想上要达到一定的高度,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要铸牢忠诚之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坚决落实好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捍卫“两个确立”,持续深化“八个认识”,坚持主动即自由的工作理念,坚定基础即长远的发展理念,坚守严管即厚爱的治警理念,我们也要有秉承让全省、全市公安看乐安的先进理念,谋划好今年的公安工作蓝图。

二是要做到实干加担当。我们民警平时就要养成在平时工作、生活、学习时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己办案的本领,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切切实实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有奋发有为、知难而进、勇于担当的精神状态对待每一项工作,就要做到遇事要不怕事、要直面问题、解决好问题,不能踢皮球,绕开圈子,推责任;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是要紧绷廉洁自律之弦,要筑牢思想防线,常怀自警之心、自觉接受监督。每位民警都要从自身做起认真地学习这三个内容,要在工作、生活中克服不良习气,时刻保持政法干警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淡泊名利,正确对待权力和荣誉;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看成一种责任,要把人民给予的荣誉当成一种鞭策,更好地为人民用好权,做到公正执法、执法为民;要发扬不畏艰苦、奋力拼搏、克己奉公、乐于奉献的精神,办一切事情都要勤俭节约、艰苦创业,在工作和生活中坚决杜绝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现象;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学条令心得体会 篇8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于2021年10月28日起施行。根据上级要求,我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进行了自学,通过学习加深了对内务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内务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条令的意识,时刻以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现谈谈我学习的体会如下:

条令是促使我们实现向合格人民警察转变的重要保证。人民警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这是由所从事工作的特殊性决定的,所以人民警察除了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外,还应有一些特殊的纪律来约束和规范。只有将条令融入骨子里,变成一种潜意识的行为,才能真正实现向一名合格人民警察的转变。同时学习条令也是保证战斗力不断提高的重要条件。如果大家能做到整齐划一,那么再强大的敌人都是可以战胜的。

我作为一名青年民警,只有踏实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才能够让自己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同时,不断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与不足之处,不断向前辈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知识水平,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只有更加地完善自我,只有严守法律法规,以条令标准约束自身,才能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学习,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内务条令是每个人民警察遵循的行为规范,条令涵盖面广,极富时代特性,是当前人民警察必学的反腐文件。只有认真地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内容,掌握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精神,才能真正触动内心。

通过此次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学习活动,也使我们切实感受到公安队伍正展现出一幅幅欣欣向荣的新风貌,具体表现在:民辅警生活制度严谨,内务正规,积极规范,举止文明,精神饱满等方面。我将以此次条令学习为契机,在以后的生活、学习、工作中,力争做到学以致用,注重养成,切实将条令融入日常生活,让自己的综合素质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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